经 济 管 理 学 院 实 践 教 学 管 理 规 定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实 践 教 学 是 大 学 教 育 教 学 环 节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是 理 论 教 学 的 继 续 补 充 扩 展 和 深 化 按 照 教 育 部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高 校 实 践 育 人 工 作 的 若 干 意 见 关 于 全 面 提 高 高 等 教 育 质 量 的 若 干 意 见 关 于 大 力 推 进 教 师 教 育 课 程 改 革 的 意 见 及 中 共 陇 东 学 院 委 员 会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实 践 教 学 的 若 干 意 见 精 神, 为 保 证 实 践 教 学 规 范 化 和 有 效 运 行, 加 强 管 理, 提 高 实 践 教 学 质 量, 制 定 本 规 定 第 二 条 实 践 教 学 的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 课 程 实 验 课 程 设 计 ( 论 文 ) 专 业 实 习 专 业 见 习 社 会 ( 调 查 ) 实 践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军 事 训 练 等 第 三 条 实 践 教 学 的 基 本 任 务 是 : 促 进 理 论 教 学 与 实 践 教 学 的 相 互 结 合, 切 实 加 强 学 生 基 本 实 践 技 能 的 训 练, 培 养 学 生 的 实 践 能 力 和 创 新 能 力 第 二 章 实 验 教 学 管 理 第 四 条 实 验 教 学 管 理 分 为 目 标 管 理 过 程 管 理 质 量 管 理 信 息 管 理 等 方 面 第 五 条 目 标 管 理 是 指 将 专 业 人 才 的 培 养 目 标 和 实 验 能 力 的 要 求 分 解 到 实 验 教 学 计 划 实 验 教 学 大 纲 实 验 项 目 及 实 验 教 材 等 教 学 文 件 和 教 学 过 程 中 去 ( 一 ) 实 验 教 学 计 划 在 教 学 计 划 中, 应 明 确 开 展 实 验 教 学 的 课 程 及 实 验 学 时 独 立 设 课 的 实 验 课 要 明 确 课 程 名 称 和 实 验 学 时 ; 未 独 立 设 课 的 课 程 要 明 确 实 验 学 时, 划 定 实 验 学 时 所 占 比 例 ( 二 ) 实 验 教 学 大 纲 明 确 本 门 实 验 课 的 教 学 特 点 及 在 培 养 学 生 实 验 能 力 方 面 的 作 用 和 应 达 到 的 基 本 要 求, 明 确 实 验 方 式, 确 定 实 验 项 目, 其 中 包 括 必 作 和 选 作 实 验 的 学 时 分 配, 规 定 每 个 实 验 项 目 应 达 到 的 具 体 要 求 考 核 方 式 及 评 分 标 准 等 ( 三 ) 实 验 项 目 实 验 项 目 选 择 的 原 则 是 : 服 从 专 业 培 养 目 标 的 总 要 求, 注 重 基 本 技 能 训 练 着 眼 能 力 培 养, 既 有 典 型 性 项 目 又 有 反 映 现 代 科 技 水 平 的 项 目, 贯 彻 因 材 施 教, 注 意 前 后 课 程 的 相 互 配 合, 激 发 学 生 的 实 验 兴 趣, 兼 顾 项 目 选 择 中 条 件 的 可 能 性 和 投 资 的 可 靠 性
( 四 ) 实 验 教 材 其 内 容 应 包 括 实 验 基 本 原 理 方 法 步 骤 主 要 设 备 的 结 构 原 理 及 使 用 方 法 编 写 或 选 用 的 实 验 讲 义 指 导 书 等 第 六 条 过 程 管 理 分 为 实 验 教 学 前 的 准 备 实 验 课 教 学 实 验 报 告 的 编 写 和 批 改 ( 一 ) 实 验 教 学 前 的 准 备 1. 教 学 文 件 的 准 备 : 如 实 验 教 学 大 纲 教 材 统 一 的 实 验 报 告 纸 等 2. 物 质 条 件 的 准 备 : 包 括 实 验 仪 器 设 备 的 完 好 状 态 实 验 所 用 的 各 种 消 耗 器 材 水 电 的 畅 通 等 3. 实 验 教 学 的 备 课 : 实 验 指 导 教 师 必 须 认 真 备 课, 明 确 该 次 实 验 的 目 的 要 求, 熟 悉 实 验 原 理 方 法 步 骤 及 装 置 首 次 上 岗 指 导 实 验 的 教 师 必 须 试 讲 试 做, 达 到 要 求 后 方 可 上 实 验 课 和 参 加 指 导 4. 学 生 预 习 : 学 生 在 实 验 前 必 须 按 照 教 材 的 要 求 预 习, 领 会 实 验 难 点, 掌 握 实 验 的 原 理 方 法 及 装 置, 写 出 预 习 报 告 ( 二 ) 实 验 课 教 学 的 要 求 1. 实 验 教 师 在 上 第 一 次 实 验 课 时 结 合 本 实 验 室 的 基 本 要 求 宣 讲 有 关 规 章 制 度 安 全 事 项 2. 实 验 教 师 或 实 验 技 术 人 员 必 须 抽 查 提 问, 了 解 学 生 预 习 情 况, 对 未 达 到 要 求 者, 不 准 其 做 实 验 3. 实 验 教 师 或 实 验 技 术 人 员 结 合 提 问 情 况, 使 学 生 了 解 本 次 实 验 的 原 理 方 法 要 求 和 主 要 仪 器 设 备 的 原 理 结 构 及 使 用 方 法 等 4. 在 实 验 中, 尽 量 让 学 生 独 立 操 作, 独 立 思 考, 对 精 密 贵 重 仪 器 设 备 的 使 用, 实 验 指 导 人 员 要 加 强 巡 回 指 导, 确 保 设 备 的 安 全 使 用 5. 实 验 完 毕, 要 指 导 学 生 填 写 和 保 存 实 验 开 设 记 录 本 ; 学 生 要 主 动 协 助 指 导 教 师 整 理 好 实 验 用 品, 切 断 水 电 气 源, 清 扫 实 验 场 地 实 验 指 导 人 员 检 查 合 格 后 方 可 离 去, 如 发 现 设 备 损 坏 偷 盗 公 物 等 事 故 的 发 生, 应 立 即 追 究 责 任 6. 实 验 室 要 制 订 学 生 实 验 守 则, 并 张 贴 上 墙, 随 时 检 查 学 生 遵 守 情 况 ( 三 ) 实 验 报 告 的 编 写 和 批 改 要 求
学 生 应 按 照 要 求 认 真 写 出 实 验 报 告, 其 中 包 括 实 验 目 的 及 要 求, 实 验 原 理 实 验 方 法 实 验 数 据 及 处 理 方 法 主 要 计 算 公 式 及 解 释 等 实 验 指 导 教 师 应 认 真 批 改 实 验 报 告, 并 按 照 规 定 评 定 出 成 绩 第 七 条 质 量 管 理 实 验 课 应 独 立 考 试 并 将 考 试 成 绩 平 时 成 绩 及 实 验 报 告 成 绩 按 照 一 定 比 例 纳 入 总 分 实 验 学 时 较 少 的, 要 根 据 该 课 程 所 占 的 份 量 将 平 时 成 绩 和 实 验 报 告 成 绩 及 考 试 成 绩 作 为 考 核 成 绩, 按 照 一 定 比 例 计 入 课 程 总 成 绩 提 倡 操 作 考 试, 精 心 组 织 的 操 作 考 试 能 较 好 的 反 映 学 生 的 实 验 理 论 实 验 技 术 及 其 综 合 分 析 能 力 等 基 本 的 实 验 能 力 每 学 期 要 安 排 实 验 教 学 检 查, 也 可 和 理 论 教 学 同 步 进 行 第 八 条 信 息 管 理 实 验 室 的 基 本 信 息 管 理 要 和 档 案 管 理 同 步 进 行, 这 是 考 核 实 验 教 学 和 实 验 室 管 理 的 一 项 重 要 指 标 每 学 期 结 束 后 将 本 学 期 的 实 验 教 学 情 况 向 教 务 处 写 出 书 面 总 结 第 九 条 实 验 教 学 在 主 管 院 长 的 领 导 下, 负 责 解 决 实 验 教 学 管 理 中 的 有 关 问 题 ( 一 ) 教 研 室 的 职 责 1. 组 织 制 定 本 专 业 的 实 验 教 学 计 划 大 纲 根 据 培 养 目 标 提 出 对 实 验 能 力 培 养 的 具 体 要 求 2. 督 促 检 查 审 定 实 验 室 按 规 范 要 求 制 定 的 实 验 教 学 大 纲 和 实 验 讲 义 或 实 验 指 导 书, 安 排 实 验 指 导 人 员, 要 按 计 划 准 备 和 开 出 实 验, 保 证 完 成 实 验 教 学 任 务 3. 及 时 了 解 实 验 教 学 情 况, 听 取 师 生 意 见, 解 决 实 验 教 学 存 在 的 问 题, 开 展 实 验 教 学 改 革, 总 结 交 流 实 验 教 学 经 验 4. 完 成 学 校 教 务 处 安 排 的 其 他 工 作 ( 二 ) 实 验 室 的 职 责 1. 实 验 室 是 实 验 教 学 的 第 一 线, 实 验 室 主 任 要 领 导 组 织 本 室 工 作 人 员 完 成 所 承 担 的 实 验 教 学 任 务, 做 好 实 验 教 学 各 个 环 节 的 管 理 工 作, 提 高 实 验 教 学 质 量 2. 实 验 室 要 协 同 相 关 教 师 制 定 实 验 教 学 大 纲 选 定 实 验 项 目 编 写 实 验 教 材
3. 实 验 室 要 根 据 实 验 教 学 大 纲 认 真 填 写 实 验 项 目 卡 片, 并 于 每 学 期 末 安 排 好 下 一 个 学 期 的 实 验 教 学 课 和 填 报 实 验 教 学 课 表 与 实 验 教 学 任 务 通 知 书, 并 上 报 教 务 处 备 案 4. 按 照 学 校 及 经 济 管 理 学 院 的 有 关 规 章 制 度, 规 范 地 做 好 实 验 教 学 各 项 管 理 工 作 5. 关 心 实 验 室 的 发 展 与 建 设, 积 极 开 展 教 学 研 究, 不 断 改 进 实 验 教 学, 努 力 提 高 实 验 教 学 质 量 6. 实 验 室 每 年 要 对 本 年 度 开 出 实 验 进 行 教 学 质 量 教 学 效 果 评 价, 要 求 有 报 告 总 结, 并 存 入 实 验 室 业 绩 档 案 7. 完 成 学 校 和 学 院 安 排 的 其 它 各 项 工 作 第 三 章 实 习 管 理 第 十 条 实 习 包 括 课 程 实 习 专 业 实 习 和 专 业 见 习 实 习 工 作 在 主 管 院 长 的 领 导 下 由 各 教 研 室 完 成 ( 一 ) 根 据 教 学 计 划 拟 定 和 审 核 实 习 大 纲, 其 内 容 包 括 : 实 习 的 目 的 和 任 务 ; 实 习 的 内 容 和 要 求 ; 实 习 的 程 序 时 间 分 配 和 实 习 场 所 ; 对 学 生 的 要 求 ; 检 查 和 考 核 的 办 法 ( 二 ) 全 面 安 排 实 习 工 作, 确 定 实 习 指 导 教 师 名 单 ( 三 ) 召 开 实 习 动 员 大 会, 对 师 生 进 行 思 想 组 织 纪 律 安 全 保 障 等 方 面 教 育 ( 四 ) 处 理 实 习 过 程 中 出 现 的 重 大 事 故 并 及 时 上 报 学 校 ( 五 ) 组 织 教 师 参 加 实 习 的 指 导 工 作, 对 每 位 教 师 指 导 实 习 情 况 认 真 记 载, 存 入 教 师 业 务 档 案 第 十 一 条 指 导 教 师 职 责 ( 一 ) 教 师 必 须 做 到 以 身 作 则 言 传 身 教 为 人 师 表 教 书 育 人, 加 强 对 学 生 的 政 治 思 想 教 育, 认 真 抓 好 学 生 的 学 习 生 活 健 康 和 安 全, 以 保 证 实 习 工 作 的 顺 利 完 成 ( 二 ) 指 导 教 师 要 根 据 实 习 大 纲 要 求, 提 前 熟 悉 并 了 解 情 况, 同 时 拟 定 进 度 计 划
( 三 ) 组 织 学 生 学 习 实 习 大 纲 和 实 习 计 划, 明 确 实 习 目 的 和 要 求, 了 解 时 间 安 排 和 步 骤, 布 置 写 实 习 日 记 和 报 告, 介 绍 实 习 单 位 的 简 况 及 实 习 注 意 事 项, 明 确 安 全 要 求 和 实 习 纪 律 ( 四 ) 指 导 教 师 在 实 习 中, 对 学 生 应 严 格 要 求, 加 强 指 导, 及 时 检 查 学 生 的 实 习 日 记, 布 置 一 定 的 思 考 题 和 作 业, 解 决 学 生 提 出 的 问 题, 指 导 学 生 完 成 实 习 报 告 ( 五 ) 要 严 格 管 理 学 生 的 考 勤, 对 违 反 规 定 或 犯 有 其 他 错 误 的 学 生, 应 及 时 给 予 批 评 教 育 对 情 节 严 重 影 响 极 坏 者, 有 权 停 止 其 实 习, 令 其 返 校, 并 给 予 相 应 的 处 分 ( 六 ) 带 队 教 师 要 对 整 个 实 习 全 面 负 责, 要 经 常 与 实 习 单 位 进 行 联 系, 并 定 期 与 实 习 单 位 主 管 部 门 沟 通, 争 取 实 习 单 位 的 指 导 和 帮 助 第 十 二 条 对 实 习 生 的 要 求 ( 一 ) 要 重 视 实 践 学 习, 要 尊 重 教 师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和 工 人 师 傅, 并 服 从 指 导, 要 认 真 填 写 实 习 日 记, 完 成 作 业 和 实 习 报 告 ( 二 ) 实 习 生 往 返 实 习 单 位 应 集 体 行 动, 实 习 结 束 后 需 返 家 度 假 者 应 提 前 申 请 由 带 队 教 师 统 一 报 学 院 批 准 ( 三 ) 学 生 因 特 殊 原 因 需 独 自 去 实 习 点 者, 经 学 院 同 意 后, 必 须 在 指 定 日 期 到 指 定 地 点 报 到, 迟 到 者 按 旷 课 论 处 ( 四 ) 严 格 考 勤 制 度 和 实 习 纪 律 实 习 期 间 不 准 离 开 实 习 地, 一 般 不 得 请 假, 特 殊 情 况 需 持 证 明 经 指 导 教 师 批 准, 否 则, 按 旷 课 论 处 凡 在 教 育 实 习 期 间, 请 假 时 间 超 过 全 部 实 习 时 间 的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 含 三 分 之 一 ) 者, 或 无 故 旷 课 三 天 以 上 ( 含 三 天 ) 者, 其 成 绩 以 不 及 格 论 ( 五 ) 要 严 格 遵 守 实 习 单 位 的 规 章 制 度 和 操 作 规 程, 注 意 安 全, 遵 守 保 密 制 度, 爱 护 公 共 财 物 第 十 三 条 成 绩 考 核 和 评 定 ( 一 ) 专 业 实 习 专 业 见 习 不 得 免 修, 成 绩 不 及 格 不 准 补 考, 不 得 按 期 毕 业 ( 二 ) 学 生 必 须 完 成 实 习 的 全 部 任 务, 写 好 实 习 报 告, 方 可 参 加 考 核, 评 定 成 绩 时 必 须 征 求 实 习 所 在 单 位 有 关 人 员 的 意 见
( 三 ) 实 习 成 绩 按 优 良 及 格 不 及 格 四 级 评 定, 对 实 习 中 做 出 突 出 成 绩 和 表 现 极 差 者 可 加 用 特 别 评 语 实 习 成 绩 ( 及 评 语 ) 记 入 学 生 成 绩 册 ( 四 ) 评 定 成 绩 可 参 考 下 列 标 准 优 : 完 成 实 习 大 纲 规 定 的 全 部 要 求 ; 实 习 报 告 中 有 丰 富 的 实 际 材 料 ; 对 实 习 内 容 进 行 全 面 系 统 的 总 结 ; 能 够 运 用 学 过 的 理 论 对 某 些 问 题 加 以 深 入 的 分 析, 并 能 提 出 自 己 的 见 解 ; 考 核 时 能 圆 满 的 回 答 问 题 ; 实 习 中 表 现 优 秀 良 : 完 成 实 习 大 纲 规 定 的 全 部 要 求, 实 习 报 告 中 对 实 习 内 容 总 结 得 比 较 全 面 系 统 ; 能 运 用 所 学 过 的 理 论 联 系 实 际 分 析 问 题 ; 考 核 时 能 比 较 圆 满 地 回 答 问 题 ; 实 习 中 表 现 良 好 及 格 : 完 成 实 习 大 纲 中 规 定 的 基 本 要 求 ; 实 习 报 告 内 容 基 本 正 确, 但 不 够 完 整 系 统 ; 考 核 中 能 基 本 回 答 主 要 问 题, 但 有 某 些 错 误 ; 实 习 中 虽 有 违 纪 现 象, 经 教 育 后 能 改 正 不 及 格 : 未 完 成 实 习 大 纲 中 规 定 的 基 本 要 求 ; 实 习 报 告 中 有 明 显 错 误 ; 考 核 时 不 能 正 确 回 答 主 要 问 题, 或 有 原 则 性 错 误 ; 实 习 中 有 严 重 违 纪 现 象 经 教 育 不 改 者 ( 五 ) 确 定 学 生 实 习 成 绩 不 及 格, 需 由 指 导 教 师 提 请 经 济 管 理 学 院 院 长 审 核 批 准 第 十 四 条 按 照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学 生 军 事 训 练 大 纲 的 要 求, 军 事 训 练 包 括 军 事 理 论 知 识 和 军 事 技 能 训 练 学 院 聘 请 军 事 教 官 担 任 授 课 任 务 ( 一 ) 教 研 室 的 职 责 1. 积 极 组 织 学 生 参 加 军 事 训 练 2. 负 责 学 生 在 军 事 训 练 期 间 的 管 理 工 作 3. 组 织 军 事 训 练 的 理 论 考 试 4. 参 与 军 事 训 练 的 成 绩 评 定 工 作 ( 二 ) 成 绩 考 核 和 评 定 军 事 训 练 考 核 成 绩 由 军 事 理 论 常 识 考 试 成 绩 和 军 事 训 练 成 绩 两 部 分 构 成, 其 中 军 事 理 论 成 绩 占 30%, 军 事 训 练 成 绩 占 70% 军 事 理 论 考 核 采 用 笔 试, 军 事 训 练 由 军 事 教 官 在 军 训 结 束 时 按 照 学 生 参 加 军 训 的 实 际 情 况 评 分 最 终 由 学 院 汇 总 上 报 教 务 处 记 入 学 籍 档 案
第 十 五 条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课 程 设 计 ( 论 文 ) 科 研 训 练 等 参 照 经 济 管 理 学 院 毕 业 论 文 写 作 规 程 执 行 第 五 章 附 则 第 十 六 条 本 规 定 自 公 布 之 日 起 执 行, 由 经 济 管 理 学 院 负 责 解 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