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 业 特 色 实 施 过 程 和 效 果 说 明 一 专 业 特 色 我 院 法 学 专 业 自 2001 年 创 办 以 来, 根 据 我 国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对 法 学 专 业 人 才 的 要 求, 紧 密 结 合 自 身 实 际, 积 极 培 育 并 逐 渐 形 成 了 以 下 专 业 特 色 : 1 充 分 依 托 母 体 办 学 资 源, 已 逐 渐 形 成 信 敏 廉 毅 的 江 财 文 化 特 色 大 学 之 道 在 明 明 德, 在 亲 民, 在 止 于 至 善 办 教 育, 归 根 到 底 是 育 人, 无 论 何 种 专 业 人 才 的 培 养, 都 必 须 将 德 育 放 在 首 位 一 所 大 学 的 校 风 如 何 对 人 才 培 养 质 量 至 关 重 要 有 什 么 样 的 校 风, 就 有 什 么 样 的 教 风 和 学 风, 因 而 也 就 会 培 养 出 什 么 样 的 学 生 江 西 财 经 大 学 办 学 历 史 悠 久, 文 化 积 淀 深 厚, 在 近 百 年 的 办 学 历 程 中, 形 成 了 特 有 的 信 敏 廉 毅, 臻 于 至 善 敬 业 乐 群 的 优 良 校 风 在 江 财 文 化 的 影 响 和 熏 陶 下, 一 届 又 一 届 的 江 财 学 子 走 向 社 会, 为 母 校 赢 得 了 广 泛 赞 誉 自 新 生 入 学 的 第 一 天 开 始, 我 们 就 十 分 重 视 对 他 们 进 行 江 财 文 化 的 教 育, 让 江 财 校 训 校 风 深 深 扎 根 于 他 们 心 底, 并 将 信 敏 廉 毅 臻 于 至 善 敬 业 乐 群 的 江 财 文 化, 化 作 法 学 专 业 学 生 对 宪 法 和 法 律 的 敬 畏, 对 祖 国 和 人 民 的 忠 诚, 对 公 平 和 正 义 的 坚 守, 对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法 治 事 业 的 执 着 和 奉 献 精 神, 为 学 生 政 治 上 的 坚 定 和 思 想 品 德 上 的 纯 洁 提 供 了 保 证 2 充 分 借 助 江 财 法 学 院 的 专 业 优 势, 已 逐 渐 形 成 江 财 法 学 的 品 牌 特 色 江 西 财 大 法 学 院 有 着 20 多 年 的 办 学 历 史, 法 学 专 业 是 我 校 的 主 干 专 业 和 优 势 专 业 之 一, 无 论 是 师 资 力 量 学 科
优 势 办 学 层 次, 还 是 教 学 质 量, 都 已 跻 身 于 国 内 财 经 类 大 学 法 学 专 业 的 前 列, 在 全 省 乃 至 全 国 法 学 界 也 享 有 良 好 的 声 誉 这 些 对 于 我 院 办 好 法 学 专 业, 确 保 专 业 人 才 的 培 养 质 量, 都 是 不 可 多 得 的 宝 贵 资 源 我 们 在 办 学 过 程 中, 始 终 与 江 财 法 学 院 保 持 着 紧 密 的 联 系 我 们 充 分 借 助 他 们 的 办 学 资 源 和 专 业 优 势 办 学,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的 修 订 毕 业 论 文 的 指 导 与 答 辩 大 量 教 学 任 务 的 承 担 专 业 学 科 建 设 的 研 讨 教 学 资 源 与 学 术 资 源 的 共 享, 都 离 不 开 法 学 院 的 支 持 和 配 合 正 因 为 如 此, 社 会 上 比 较 普 遍 地 认 为, 我 们 独 立 学 院 的 法 学 专 业 的 办 学 条 件 和 办 学 质 量 与 江 财 法 学 专 业 没 有 太 大 差 别, 每 年 报 考 我 院 法 学 专 业 的 考 生 十 分 踊 跃, 以 第 一 志 愿 报 考 的 人 几 乎 是 百 分 之 百 3 充 分 挖 掘 内 在 潜 力, 已 逐 渐 形 成 财 经 法 学 的 专 业 定 位 特 色 随 着 我 国 高 等 教 育 的 大 发 展, 法 学 已 成 为 许 多 高 校 普 遍 开 设 的 专 业 从 就 业 情 况 看, 一 般 法 学 本 科 人 才 已 出 现 过 剩 趋 势 因 此, 走 差 异 化 发 展 道 路, 找 准 自 己 的 专 业 定 位, 是 赢 得 竞 争 优 势 的 关 键 江 西 财 经 大 学 是 一 所 以 财 经 类 专 业 为 主 的 综 合 性 大 学, 财 经 专 业 是 我 校 的 一 个 传 统 专 业 和 优 势 专 业, 师 资 力 量 雄 厚 办 学 经 验 丰 富 教 学 质 量 上 乘 社 会 认 可 度 高 竞 争 能 力 强 综 上 所 述, 我 们 将 法 学 专 业 定 位 为 财 经 法 学, 既 是 基 于 对 人 才 市 场 需 求 变 化 的 理 性 分 析, 又 是 基 于 对 自 身 办 学 潜 力 的 务 实 思 考, 走 出 的 一 条 扬 长 避 短 强 强 联 合 的 新 路 子 为 突 出 财 经 法 学 的 特 色, 培 养 既 懂 法 学 理 论, 又 具 备 一 定 相 关 财 经 知 识, 更 加 适 应 经 济 类 法 律 实 务 和 企 业 法 务 的 工 作 需 要, 我 们 一 方 面 在 教 学 内 容 安 排 上, 适 当 向 经 济
类 法 律 偏 重 ; 另 一 方 面 吧 积 极 鼓 励 法 学 专 业 学 生 辅 修 财 经 类 第 二 专 业, 或 是 选 修 部 分 财 经 类 课 程 4 充 分 发 挥 实 践 实 训 的 重 要 作 用, 已 逐 渐 形 成 应 用 型 人 才 的 培 养 模 式 特 色 我 们 认 为, 现 代 经 济 管 理 学 院 作 为 一 所 独 立 学 院, 在 办 学 过 程 中, 我 们 一 方 面 既 要 依 托 母 体 获 得 进 一 步 发 展 的 有 利 条 件, 另 一 方 面 又 要 考 虑 独 立 学 院 在 办 学 定 位 上 与 母 体 学 校 的 差 异 性, 而 最 大 差 别 就 在 于 前 者 是 以 培 养 应 用 型 人 才 为 目 标, 后 者 则 以 培 养 学 术 型 人 才 为 目 标 应 清 醒 地 认 识 到, 独 立 学 院 逐 渐 向 应 用 型 大 学 转 变 已 是 大 势 所 趋, 不 可 逆 转 应 用 型 大 学 的 其 显 著 特 征, 就 是 必 须 强 化 对 学 生 实 践 能 力 的 培 养 为 此, 我 们 采 取 多 条 腿 走 路 的 办 法, 积 极 推 进 这 一 重 大 转 变 建 立 实 践 基 地, 为 实 践 教 学 搭 建 平 台 ; 开 展 模 拟 法 庭, 为 学 生 提 供 参 与 司 法 过 程 的 机 会 ; 大 量 采 用 案 例 教 学, 使 理 论 教 学 更 加 贴 近 实 际 ; 组 织 学 生 走 向 社 会, 开 展 法 律 顾 问, 法 律 咨 询 和 三 下 乡 活 动 ; 强 调 毕 业 生 专 业 对 口 实 习, 强 化 毕 业 实 习 管 理 ; 反 复 修 订 教 学 大 纲, 压 缩 课 堂 教 学 的 比 重, 为 学 生 参 与 实 习 实 训 腾 出 足 够 时 间 和 空 间 ; 邀 请 校 外 具 有 丰 富 司 法 工 作 经 验 的 人 员 走 进 课 堂, 为 学 生 授 课 等 等 这 些 做 法, 大 大 激 发 了 学 生 的 学 习 兴 趣, 增 强 了 教 学 的 实 效 性, 培 养 了 学 生 的 实 践 能 力 5 充 分 利 用 全 国 司 法 考 试 的 导 向 功 能, 已 逐 渐 形 成 扎 实 的 专 业 基 础 特 色 法 学 专 业 学 生 必 须 具 备 扎 实 的 专 业 基 础 这 也 是 衡 量 一 所 大 学 的 法 学 专 业 办 学 质 量 高 低 优 劣 的 重 要 依 据 之 一 作 为 一 所 以 培 养 应 用 型 人 才 为 目 标 的 独 立 学 院, 其 法 学 专 业 学 生 既 要 掌 握 过 硬 的 司 法 理 论, 又 要 熟 悉 复 杂 的 司 法 实
务, 这 样 才 能 适 应 未 来 从 事 司 法 工 作 的 需 要, 而 一 年 一 次 的 全 国 司 法 考 试, 正 是 引 导 司 法 工 作 者 朝 着 这 一 目 标 努 力 攀 登 的 指 挥 棒, 因 而 受 到 广 大 司 法 工 作 者 的 高 度 关 注 和 热 捧 我 们 始 终 把 鼓 励 和 支 持 学 生 参 加 全 国 司 法 考 试 作 为 引 导 学 生 为 振 兴 我 国 的 法 治 事 业 而 刻 苦 学 习 ; 同 时 通 过 备 考 筑 牢 专 业 知 识 基 础 的 有 效 手 段 我 们 为 报 考 学 生 提 供 专 门 复 习 场 所, 从 实 际 出 发 调 整 上 课 时 间, 让 他 们 集 中 精 力 复 习 迎 考 ; 安 排 专 业 老 师 为 他 们 开 辅 导 课, 同 时 一 对 一 地 进 行 辅 导, 解 答 疑 难 问 题 ; 对 考 试 获 取 通 过 的 学 生 大 张 旗 鼓 地 进 行 宣 传 表 彰, 并 颁 发 荣 誉 证 书 和 奖 金, 这 些 措 施 极 大 的 激 发 了 学 生 报 考 参 加 的 热 情 和 勇 气 目 前, 我 院 法 学 专 业 学 生 积 极 报 名 参 加 全 国 司 法 考 试 蔚 然 成 风, 并 取 得 通 过 率 高 达 50% 的 优 异 成 绩 二 专 业 特 色 建 设 的 实 施 过 程 1. 整 体 构 建 了 具 有 财 经 特 色 的 法 学 专 业 理 论 教 学 课 程 体 系 在 保 证 教 育 部 对 法 学 16 门 核 心 课 程 的 基 本 学 时 要 求 的 前 提 下, 依 托 财 经 类 院 校 的 学 科 优 势, 对 其 他 的 法 学 专 业 大 类 课 专 业 方 向 课 和 专 业 特 色 课 的 课 程 体 系 结 构 进 行 整 体 优 化 研 究, 既 对 教 学 内 容 进 行 了 整 合, 把 法 学 专 业 课 程 同 财 经 课 程 有 机 结 合, 培 育 出 了 具 有 财 经 知 识 背 景 的 高 素 质 复 合 型 法 学 人 才 2. 形 成 了 财 经 背 景 下 的 法 学 专 业 核 心 课 程 建 设 模 式 法 律 学 科 中, 民 法 商 法 经 济 法 知 识 产 权 法 等 民 商 法 类 核 心 课 程 与 财 经 类 院 校 的 教 学 科 研 背 景 联 系 最 为 紧 密, 有 着 较 强 的 应 用 性, 因 此, 我 系 在 构 建 具 有 财 经 特
色 的 法 学 专 业 培 养 模 式 中 突 出 了 上 述 课 程 的 核 心 和 引 导 作 用, 围 绕 其 强 化 了 对 适 应 财 经 学 科 背 景 的 法 学 专 业 人 才 培 养 具 体 包 括 调 整 相 关 培 养 计 划, 合 理 分 配 民 商 法 类 课 程 学 时 ; 在 相 关 课 程 内 容 上 进 行 优 化 组 合 ; 针 对 不 同 课 程 特 点 采 用 多 种 教 学 方 式 3. 制 定 了 具 有 内 在 关 联 性 的 法 学 专 业 教 学 实 践 环 节 实 施 方 案 通 过 庭 审 观 摩 提 高 学 生 的 准 司 法 技 能 ; 借 助 认 识 实 习 实 践 促 进 课 堂 教 学 与 法 律 实 践 的 紧 密 结 合 ; 实 施 学 年 论 文 制 度 培 养 学 生 的 理 论 探 索 和 研 究 能 力 ; 开 展 模 拟 法 庭 法 制 宣 传 法 律 服 务 等 活 动 锻 炼 学 生 的 实 战 能 力 ; 严 抓 毕 业 实 习 环 节, 完 善 学 生 实 践 能 力 ; 加 强 与 司 法 部 门 合 作, 形 成 了 司 法 实 务 部 门 参 与 学 生 实 践 能 力 培 养 的 模 式 4. 健 全 面 向 法 学 专 业 学 生 的 财 经 与 法 学 交 叉 的 学 科 前 沿 系 列 讲 座 制 度 借 助 财 经 类 院 校 的 学 术 资 源, 通 过 相 关 学 科 辅 修 的 形 式, 启 发 学 生 对 财 税 等 前 沿 问 题 的 法 学 思 考, 培 养 学 生 捕 捉 财 经 与 法 学 交 叉 学 科 中 热 点 问 题 的 思 辨 能 力, 使 之 具 备 成 为 应 用 型 法 学 人 才 的 良 好 素 质 5. 建 立 一 体 教 学 质 量 监 控 体 系, 提 高 教 学 管 理 水 平 采 取 学 院 教 学 指 导 委 员 会 系 部 三 级 教 学 质 量 监 控 机 制 学 院 教 务 处 统 一 监 控 本 科 教 学 质 量 具 体 包 括 : 研 究 制 定 学 校 本 科 教 学 改 革 和 各 项 教 学 基 本 建 设 的 发 展 规 划 ; 提 出 本 科 专 业 设 置 及 调 整 意 见, 组 织 新 专 业 申 报, 开 展 新 专 业 建 设 ; 制 定 年 度 招 生 计 划 和 委 托 培 养 计 划 ; 组 织 各 院 ( 系 ) 制 定 和 实 施 本 科 培 养 方 案 培 养 计 划 和 教 学 大 纲,
进 行 课 程 建 设 和 教 材 建 设 ; 进 行 教 学 改 革, 开 展 教 学 研 究, 组 织 各 类 教 学 奖 项 的 申 报 与 评 选 工 作 ; 负 责 全 校 本 科 教 学 质 量 监 督 和 评 估 工 作 ; 开 展 教 学 业 务 培 训, 进 行 教 学 资 格 认 定 和 质 量 评 价, 提 供 教 学 信 息 服 务 ; 负 责 实 验 室 和 实 践 教 学 基 地 规 划 与 建 设 ; 组 织 开 展 实 践 教 学, 负 责 实 验 教 学 教 学 上 机 教 学 实 习 和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管 理 ; 开 展 学 风 建 设 和 科 技 竞 赛, 做 好 优 秀 学 生 的 选 拔 与 培 养 工 作 此 外, 学 校 还 成 立 了 教 学 指 导 委 员 会, 与 教 学 管 理 人 员 学 生 信 息 员 共 同 组 成 教 学 质 量 监 控 队 伍 通 过 跟 踪 听 课 意 见 反 馈 等 多 种 渠 道 对 授 课 质 量 进 行 监 控 根 据 学 习 效 果 和 教 学 质 量 的 评 价 结 果, 修 订 培 养 方 案 改 进 教 师 教 学 工 作, 有 计 划 地 组 织 教 师 参 加 教 学 培 训 ; 通 过 师 资 建 设, 稳 定 持 续 地 改 进 项 目 的 教 学 质 量 ; 组 织 本 系 教 师 申 报 各 类 教 学 改 革 研 究 项 目 和 教 学 奖 项, 协 助 学 院 完 成 评 选 工 作 年 均 申 报 项 目 和 奖 项 的 项 数 将 作 为 考 核 负 责 人 的 依 据 ; 每 年 举 办 一 次 青 年 教 师 讲 课 大 赛, 举 办 一 次 有 关 教 学 方 面 的 研 讨 会 三 实 施 效 果 1.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进 一 步 优 化, 不 断 加 强 学 生 的 应 用 能 力 创 新 能 力 和 就 业 竞 争 能 力 从 近 年 来 的 实 际 效 果 来 看, 本 专 业 学 生 在 近 两 年 经 济 状 况 不 容 乐 观 的 情 况 下, 就 业 率 仍 然 保 持 在 90% 以 上, 就 业 形 势 良 好 2. 实 现 对 学 生 实 践 能 力 和 创 新 能 力 的 培 养 以 知 识 结 构 及 能 力 体 系 为 主 线 设 置 课 程 设 计 实 验 项 目 和 实 习, 构 建 了 从 课 内 实 验 课 程 设 计 课 程 实 习 毕 业 实 习 到 毕 业 论 文 的 实 践 教 学 体 系, 增 加 了 理 论 教 学 中 的 实 验 或 实 训 教
学 的 比 重, 对 增 加 学 生 实 践 操 作 能 力 效 果 明 显 引 导 学 生 通 过 实 习 将 所 学 法 学 理 论 知 识 运 用 到 实 践 的 平 台, 在 法 律 老 师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以 及 其 他 法 律 工 作 者 的 共 同 指 导 下, 学 生 们 通 过 策 划 参 加 多 种 多 样 的 法 律 活 动, 逐 渐 摸 索 到 在 实 践 中 学 习 和 运 用 法 律 的 具 体 方 法, 并 将 此 更 好 的 运 用 到 课 堂 学 习 中, 学 习 效 率 有 所 提 高, 学 习 成 果 凸 显 近 几 年 来, 法 学 专 业 毕 业 生 的 司 法 考 试 通 过 率 考 研 率 都 有 显 著 提 高, 国 家 和 地 方 公 务 员 考 试 也 取 得 好 成 绩 近 四 年 我 系 法 学 专 业 共 有 135 人 参 加 司 法 考 试,66 人 通 过, 通 过 率 为 48.89%, 遥 遥 领 先 8% 的 全 国 通 过 率 法 学 学 子 们 通 过 自 己 的 努 力 跻 身 司 考 大 军, 出 类 拔 萃, 既 为 自 己 赢 取 了 成 功 的 金 钥 匙, 也 为 学 院 添 光 加 彩 附 一 : 近 四 年 司 法 考 试 统 计 表 序 号 年 级 报 考 人 数 通 过 人 数 通 过 率 备 注 1 2008 级 36 18 50% 2 2009 级 30 13 43% 3 2010 级 37 19 51% 4 2011 级 32 16 50% 9 人 取 得 A 证 2012 届 学 生 有 10 人 考 上 大 学 等 名 校 研 究 生, 考 研 率 达 20%; 其 中 彭 萧 剑 同 学 考 取 了 深 圳 大 学 法 学 院 ;2013 届 学 生 考 取 研 究 生 11 人, 考 研 率 为 22% 2014 届 学 生 考 取 研 究 生 10 人, 考 研 率 为 21% 在 实 践 中 培 养 学 生 的 社 会 适 应 性, 提 高 就 业 率 2007 2008 2009 2010 级 毕 业 生 就 业 率 均 达 到 98% 以 上 2010 届 毕 业 生 姜 凡 在 国 家 公 务 员 考 试 中, 以 笔 试 面 试 第 一 的 成 绩 考 上 赣 州 市 检 察 院 同 届 毕 业 生 何 涛 以 笔 试 面 试 第 一 的 成 绩, 考 上 赣 州 市 人 民 法 院
附 二 :2010 届 法 学 专 业 部 分 学 生 就 业 情 况 表 序 号 姓 名 单 位 岗 位 1 周 佳 琳 上 海 市 公 安 公 安 学 校 在 读 2 刘 佳 倩 福 建 省 建 阳 市 人 民 法 刑 庭 院 3 詹 巍 进 贤 县 人 民 法 院 刑 庭 4 罗 强 江 西 瀚 中 春 律 师 事 务 律 师 助 理 所 5 赵 巍 抚 州 市 南 城 县 司 法 局 司 法 助 理 员 6 余 苗 江 西 惟 矩 律 师 事 务 所 实 习 律 师 7 陈 翘 菁 赣 州 市 石 城 县 洋 地 村 大 学 生 村 官 委 会 8 封 莉 广 东 江 门 鹤 山 市 公 安 办 公 室 局 刑 巡 大 队 9 胡 馨 月 九 江 市 彭 泽 县 人 民 法 民 庭 院 10 曾 涛 湖 北 省 咸 宁 市 通 城 国 税 11 舒 瑶 北 京 国 舜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助 理 12 容 惠 根 广 东 台 山 工 商 行 政 管 科 员 理 局 13 李 通 桂 林 市 平 乐 县 人 民 检 辅 助 侦 查 察 院 反 贪 污 贿 赂 局 14 杨 雪 元 江 西 英 华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助 理 15 陈 静 贵 州 省 安 龙 县 人 民 检 公 诉 科 书 记 员 察 院
支 撑 材 料 清 单 1 校 企 共 建 座 谈 信 息 反 馈 记 录 2 用 人 单 位 对 毕 业 生 评 价 3 院 领 导 走 访 照 片 4 校 外 实 习 基 地 协 议 5 法 学 社 团 相 关 资 料 及 社 团 活 动 材 料 6 学 生 参 加 竞 赛 的 证 书 及 获 奖 情 况 7 本 科 生 招 生 情 况 和 生 源 状 况 8 2011-2012 级 法 学 专 业 培 养 方 案 9 2013 级 法 学 专 业 培 养 方 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