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 东 省 畜 牧 兽 医 局 文 件 鲁 牧 畜 科 发 2012 34 号 山 东 省 畜 牧 兽 医 局 关 于 编 制 上 报 2012 年 山 东 省 基 层 农 业 技 术 推 广 体 系 改 革 与 建 设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有 关 市 畜 牧 兽 医 局 : 2012 年, 中 央 财 政 安 排 专 项 资 金 对 我 省 基 层 农 业 技 术 推 广 体 系 改 革 与 建 设 工 作 进 行 补 助 根 据 农 业 部 办 公 厅 财 政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2012 年 基 层 农 业 技 术 推 广 体 系 改 革 与 建 设 实 施 指 导 意 见 的 通 知 ( 农 办 财 2012 71 号 ) 精 神, 结 合 我 省 实 际, 省 农 业 厅 省 财 政 厅 等 单 位 联 合 制 定 下 发 了 关 于 印 发 2012 年 山 东 省 基 层 农 业 技 术 推 广 体 系 改 革 与 建 设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 鲁 农 财 字 2012 66 号 ), 现 转 发 给 你 们,
并 根 据 畜 牧 部 分 的 要 求, 提 出 如 下 意 见, 请 一 并 抓 好 贯 彻 落 实 一 严 格 把 握 好 项 目 任 务 要 求 2012 年 山 东 省 基 层 农 业 技 术 推 广 体 系 改 革 与 建 设 项 目, 旨 在 贯 彻 落 实 中 央 一 号 文 件 精 神, 巩 固 基 层 农 业 技 术 推 广 体 系 改 革 与 建 设 成 果, 提 升 基 层 农 业 技 术 推 广 体 系 公 共 服 务 能 力 各 地 要 提 高 认 识, 加 强 领 导, 强 化 管 理, 搞 好 协 调, 把 好 事 办 好 在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搞 好 与 基 层 公 共 服 务 体 系 建 设 相 结 合, 与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推 广 相 结 合, 与 畜 牧 兽 医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相 结 合 二 及 时 编 制 好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各 市 要 按 照 省 级 实 施 方 案 的 要 求, 结 合 当 地 实 际, 抓 紧 组 织 项 目 县 尽 快 编 制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经 严 格 审 核 后, 务 于 2012 年 9 月 17 日 前, 以 正 式 文 件 联 合 报 送 省 局 畜 牧 科 技 处 (8 份 ) 和 省 财 政 厅 农 业 处 (2 份 ), 同 时 报 电 子 版 省 里 将 组 织 人 员 对 申 报 材 料 进 行 认 真 审 核, 提 出 修 改 意 见 并 反 馈, 项 目 县 修 改 合 格 后, 予 以 备 案 工 作 中 如 有 意 见 建 议, 请 及 时 向 省 局 反 映 三 切 实 组 织 好 项 目 实 施 管 理 一 是 深 入 推 进 基 层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推 广 体 系 改 革, 确 保 政 策 到 位 人 员 到 位 资 金 到 位 条 件 到 位 制 度 到 位, 推 进 项 目 顺 利 实 施 二 是 加 强 项 目 财 务 管 理, 完 善 资 金 监 管 制 度, 建 立 补 助 公 示 制 度, 严 格 补 助 发 放 工 作, 确 保 项 目 规 范 运 行 三 是 及 时 总 结 典 型, 推 广 成 功 经 验, 及 时 报 送 信 息, 加 大 宣 传 力 度, 营 造 项 目 实 施 良 好 氛 围 2
附 件 : 关 于 印 发 2012 年 山 东 省 基 层 农 业 技 术 推 广 体 系 改 革 与 建 设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 畜 牧 业 部 分 ) 山 东 省 畜 牧 兽 医 局 二 〇 一 二 年 九 月 十 日 主 题 词 : 畜 牧 体 系 项 目 通 知 山 东 省 畜 牧 兽 医 局 办 公 室 2012 年 9 月 11 日 印 发 3
附 件 :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山 东 省 海 洋 与 渔 业 厅 文 件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鲁 农 财 字 2012 66 号 关 于 印 发 2012 年 山 东 省 基 层 农 业 技 术 推 广 体 系 改 革 与 建 设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有 关 市 农 业 局 ( 农 委 ) 海 洋 与 渔 业 ( 主 管 ) 局 畜 牧 兽 医 局 财 政 局 : 2012 年, 中 央 财 政 安 排 专 项 资 金 对 我 省 基 层 农 业 技 术 推 广 体 系 改 革 与 建 设 工 作 进 行 补 助 根 据 农 业 部 办 公 厅 财 政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2012 年 基 层 农 业 技 术 推 广 体 系 改 革 与 建 设 实 施 指 导 意 见 的 通 知 ( 农 办 财 2012 71 号 ) 精 神, 结 4
合 我 省 实 际, 我 们 制 定 了 2012 年 山 东 省 基 层 农 业 技 术 推 广 体 系 改 革 与 建 设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 种 植 业 畜 牧 业 水 产 养 殖 业 ), 现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各 市 相 关 农 口 部 门 和 财 政 局 要 高 度 重 视, 按 照 省 级 实 施 方 案 ( 种 植 业 畜 牧 业 水 产 养 殖 业 ) 的 要 求, 结 合 当 地 实 际, 抓 紧 组 织 项 目 县 尽 快 分 行 业 编 制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经 严 格 审 核 后, 务 于 2012 年 9 月 7 日 前, 以 正 式 文 件 联 合 报 送 省 农 业 厅 科 技 处 省 畜 牧 兽 医 局 科 技 处 省 海 洋 与 渔 业 厅 渔 技 站 和 省 财 政 厅 农 业 处 ( 各 2 份 ), 同 时 报 电 子 版 省 里 将 组 织 人 员 对 申 报 材 料 进 行 认 真 审 核, 提 出 修 改 意 见 并 反 馈, 项 目 县 修 改 合 格 后, 予 以 备 案 工 作 中 有 什 么 意 见 建 议, 请 及 时 向 省 级 部 门 反 映 附 件 :1. 2012 年 山 东 省 基 层 农 业 技 术 推 广 体 系 改 革 与 建 设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 种 植 业 ) 2. 2012 年 山 东 省 基 层 农 业 技 术 推 广 体 系 改 革 与 建 设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 畜 牧 业 ) 3. 2012 年 山 东 省 基 层 农 业 技 术 推 广 体 系 改 革 与 建 设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 水 产 养 殖 业 ) 4. 2012 年 山 东 省 基 层 农 业 技 术 推 广 体 系 改 革 与 建 设 项 目 任 务 分 配 总 表 ( 不 发 ) 二 〇 一 二 年 八 月 三 十 日 5
附 件 2: 2012 年 山 东 省 基 层 农 业 技 术 推 广 体 系 改 革 与 建 设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 畜 牧 业 ) 为 贯 彻 落 实 中 央 一 号 文 件 精 神, 加 快 推 进 基 层 农 业 技 术 推 广 体 系 改 革 与 建 设, 大 力 提 升 基 层 农 业 技 术 推 广 体 系 公 共 服 务 能 力, 根 据 农 业 部 办 公 厅 财 政 部 办 公 厅 2012 年 基 层 农 业 技 术 推 广 体 系 改 革 与 建 设 实 施 指 导 意 见 ( 农 办 财 2012 71 号 ) 要 求, 结 合 我 省 实 际, 制 定 本 实 施 方 案 一 实 施 目 标 着 眼 于 现 代 畜 牧 业 的 发 展 需 要, 立 足 于 养 殖 场 户 的 科 技 需 求, 着 力 加 强 能 力 建 设, 通 过 明 确 职 能 理 顺 体 制 优 化 布 局 加 强 队 伍 充 实 一 线 创 新 机 制 等 一 系 列 措 施, 建 立 健 全 运 行 高 效 服 务 到 位 支 撑 有 力 群 众 满 意 的 基 层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推 广 服 务 机 构, 真 正 发 挥 促 进 改 革 服 务 产 业 提 升 能 力 的 主 导 作 用 2012 年, 力 争 在 全 省 范 围 内 培 训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人 员 3000 名, 建 设 试 验 示 范 基 地 170 个, 培 育 科 技 示 范 场 户 1600 户, 辐 射 带 动 周 边 农 户 8000 户, 项 目 县 主 导 品 种 和 主 推 技 术 入 户 率 到 位 率 达 到 95% 以 上 二 主 要 任 务 以 深 化 基 层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推 广 体 系 改 革 和 建 设 为 核 心, 以 6
激 活 运 行 机 制 为 主 线, 以 加 强 队 伍 建 设 为 基 础, 通 过 实 施 基 层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推 广 补 助 项 目, 推 进 改 革 进 程, 健 全 管 理 体 制, 完 善 工 作 机 制, 提 升 队 伍 能 力, 提 高 服 务 效 果 ( 一 ) 深 化 体 系 改 革 严 格 按 照 国 务 院 关 于 推 进 兽 医 管 理 体 制 改 革 若 干 意 见 ( 国 发 2005 15 号 ) 国 务 院 关 于 深 化 改 革 加 强 基 层 农 业 技 术 推 广 体 系 建 设 的 意 见 ( 国 发 2006 30 号 ) 和 省 政 府 关 于 兽 医 管 理 体 制 改 革 的 意 见 ( 鲁 政 发 2006 119 号 ) 及 相 关 要 求, 持 续 推 动 和 加 快 基 层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推 广 体 系 改 革 进 程 进 一 步 强 化 乡 镇 或 区 域 性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推 广 机 构 的 公 益 性 定 位, 根 据 其 职 能 任 务, 确 定 人 员 编 制, 明 确 工 作 职 责 进 一 步 理 顺 管 理 体 制, 着 重 强 化 县 级 主 管 部 门 的 管 理, 以 解 决 管 人 与 管 事 分 离 的 问 题 ( 二 ) 完 善 工 作 机 制 坚 持 从 实 际 出 发, 因 地 制 宜, 进 一 步 完 善 以 包 场 联 区 为 主 要 形 式 的 工 作 机 制, 加 快 推 广 专 家 +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人 员 + 科 技 示 范 场 户 + 辐 射 带 动 户 的 技 术 服 务 模 式, 建 立 健 全 县 乡 场 ( 区 ) 户 畜 牧 兽 医 科 技 试 验 示 范 网 络, 带 动 全 省 基 层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推 广 体 系 改 革 与 建 设 加 快 发 展 ( 三 ) 夯 实 人 才 基 础 着 重 强 化 对 现 有 技 术 人 员 的 岗 位 教 育 知 识 培 训 及 能 力 更 新, 保 障 培 训 经 费, 结 合 具 体 需 求, 采 取 异 地 研 修 集 中 办 班 和 现 场 实 训 等 方 式, 切 实 加 强 对 农 技 人 员 的 培 训 力 度, 并 组 织 基 层 农 技 人 员 分 层 分 类 分 批 组 织 参 加 7
部 省 市 多 级 培 训, 有 效 解 决 基 层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推 广 机 构 人 员 责 任 与 素 质 学 历 与 学 术 职 称 与 能 力 理 论 与 实 践 相 脱 节 以 及 知 识 更 新 慢 等 问 题 ( 四 ) 提 升 服 务 水 平 明 确 工 作 目 标, 整 合 现 有 资 源, 突 出 关 键 环 节, 着 力 提 升 基 层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推 广 服 务 水 平 以 农 村 劳 动 力 培 训 阳 光 工 程 动 物 疫 情 监 测 与 疫 病 防 治 畜 牧 生 产 等 重 大 项 目 为 依 托, 进 一 步 整 合 资 源 突 出 重 点 形 成 合 力 ; 以 服 务 当 地 主 导 产 业 解 决 畜 牧 业 生 产 关 键 问 题 为 导 向, 强 化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人 员 知 识 更 新 和 业 务 技 能 培 训, 规 范 服 务 行 为, 切 实 提 升 其 推 广 服 务 水 平 ; 以 推 广 畜 牧 产 业 主 导 品 种 和 主 推 技 术 为 目 标, 全 面 推 进 畜 牧 兽 医 科 技 服 务 进 场 入 区, 使 广 大 养 殖 场 户 真 正 受 益 ( 五 ) 强 化 财 力 保 障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国 发 2006 30 号 鲁 政 发 2006 119 号 和 鲁 政 发 2007 97 号 文 件 精 神,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切 实 保 证 对 基 层 公 益 性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推 广 机 构 的 财 政 投 入, 把 乡 镇 或 区 域 性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推 广 机 构 人 员 工 资 和 工 作 经 费 纳 入 财 政 预 算, 对 公 益 性 推 广 机 构 履 行 职 能 所 需 经 费 要 给 予 保 证, 持 续 加 大 对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推 广 养 殖 户 科 技 培 训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人 员 知 识 更 新 培 训 等 工 作 的 支 持 力 度 三 实 施 内 容 ( 一 ) 补 助 范 围 2012 年, 中 央 财 政 安 排 3000 万 元, 在 全 省 遴 选 70 个 县 ( 市 区 ) 实 施 基 层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推 广 体 系 8
改 革 与 建 设 补 助 项 目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要 求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推 广 体 系 建 设 改 革 情 况 和 畜 牧 业 发 展 实 际, 重 点 补 助 畜 牧 兽 医 体 制 改 革 完 成 乡 镇 达 到 五 有 标 准 ( 即 有 机 构 有 编 制 有 人 员 有 办 公 场 所 有 经 费 保 障 ) 畜 牧 产 业 规 模 比 较 大 的 县 ( 市 区 ), 同 时 兼 顾 改 革 积 极 性 比 较 高 区 域 带 动 影 响 较 大 的 畜 牧 大 县 ( 二 ) 补 助 原 则 综 合 考 虑 畜 牧 兽 医 体 制 改 革 到 位 情 况 基 层 推 广 体 系 改 革 与 建 设 情 况 畜 牧 产 值 等 因 素, 划 分 确 定 三 个 档 次 畜 牧 兽 医 体 制 改 革 到 位 五 有 健 全 畜 牧 业 产 值 13 亿 元 以 上 的 县 ( 市 区 )30 个, 每 县 补 助 资 金 50 万 元 ; 畜 牧 兽 医 体 制 改 革 基 本 到 位 乡 镇 按 五 有 要 求 初 步 健 全 畜 牧 业 产 值 5 亿 元 以 上 的 县 ( 市 区 )30 个, 每 县 补 助 资 金 40 万 元 ; 畜 牧 兽 医 体 制 改 革 积 极 性 高 畜 牧 业 产 业 优 势 明 显 区 域 带 动 能 力 强 的 县 ( 市 区 )10 个, 每 县 补 助 资 金 30 万 元 具 体 项 目 县 和 资 金 见 附 件 4 ( 三 ) 补 助 内 容 1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推 广 服 务 补 助 (40%) 主 要 用 于 基 层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人 员 进 村 入 户 开 展 技 术 服 务 的 补 助 ( 交 通 通 讯 误 餐 补 助 等 ), 不 低 于 25%; 聘 请 技 术 专 家 的 补 助 ( 差 旅 交 通 劳 务 等 ), 不 超 过 5%; 完 成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推 广 重 大 任 务 的 绩 效 奖 励, 不 超 过 5%; 技 术 资 料 印 刷 制 度 建 设 及 工 作 考 评 等 管 理 费, 不 超 过 5% 9
2 畜 牧 兽 医 科 技 示 范 补 助 (35%) 主 要 用 于 试 验 示 范 基 地 购 买 兽 药 饲 料 试 验 设 施 装 备 等 物 资, 采 取 现 代 化 推 广 方 式 以 及 组 织 展 示 活 动 等 补 助 ; 畜 牧 兽 医 科 技 示 范 场 户 采 用 新 品 种 新 技 术 的 种 畜 禽 及 购 买 兽 药 饲 料 等 补 助, 不 低 于 15% 3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人 员 能 力 建 设 补 助 (25%) 主 要 用 于 基 层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人 员 参 加 异 地 研 修 集 中 培 训 开 展 继 续 教 育 等 教 材 场 地 差 旅 食 宿 交 通 等 培 训 费 用 四 重 点 工 作 ( 一 ) 推 广 2012 年 畜 牧 业 主 导 品 种 和 主 推 技 术 一 是 科 学 遴 选 主 推 技 术 和 主 导 品 种 各 项 目 县 要 在 省 畜 牧 兽 医 局 发 布 的 2012 年 畜 牧 业 15 个 主 导 品 种 和 14 项 主 推 技 术 基 础 上, 根 据 本 县 畜 牧 业 发 展 实 际, 组 织 遴 选 相 应 的 主 导 品 种 和 主 推 技 术, 并 制 定 相 应 的 技 术 操 作 规 范 二 是 认 真 组 织 实 施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推 广 工 作 各 项 目 县 要 制 定 分 区 域 分 畜 种 的 技 术 指 导 方 案, 细 化 年 度 工 作 任 务, 并 落 实 到 具 体 实 施 单 位 和 技 术 人 员 实 行 技 术 推 广 责 任 制, 绘 制 主 导 产 业 区 域 分 布 和 技 术 指 导 员 包 场 户 服 务 图, 积 极 开 展 技 术 指 导 和 培 训 工 作 三 是 认 真 做 好 相 关 数 据 收 集 工 作 主 要 是 做 好 对 主 导 品 种 和 主 推 技 术 推 广 应 用 过 程 的 跟 踪 调 查 和 数 据 收 集, 分 析 问 题, 及 时 改 进, 提 高 主 导 品 种 和 主 推 技 术 的 入 户 率 和 到 位 率 ( 二 ) 培 育 畜 牧 业 科 技 示 范 场 户 项 目 县 要 围 绕 确 定 的 主 导 产 业, 按 照 公 开 公 平 公 正 10
自 愿 的 原 则, 遴 选 培 育 一 批 具 有 一 定 文 化 程 度 养 殖 水 平 较 高 乐 于 助 人 的 养 殖 户 作 为 科 技 示 范 户 原 则 上 根 据 我 省 项 目 县 资 金 规 模 (30 万 元 40 万 元 50 万 元 ), 各 项 目 县 遴 选 培 育 示 范 场 户 个 数 与 项 目 资 金 挂 钩 ( 即 三 个 档 次 培 育 示 范 场 户 分 别 不 少 于 10 户 20 户 30 户 ), 全 省 共 培 育 科 技 示 范 场 户 1600 户 安 排 专 家 和 技 术 指 导 员 对 示 范 场 户 进 行 专 门 指 导, 采 取 集 中 培 训 分 户 指 导 实 地 考 察 观 摩 交 流 等 形 式, 指 导 科 技 示 范 户 应 用 推 广 新 品 种 新 技 术, 提 高 科 技 示 范 场 户 的 生 产 技 能 和 发 展 水 平, 增 强 辐 射 带 动 能 力 ( 三 ) 建 设 畜 牧 业 科 技 试 验 示 范 基 地 各 项 目 县 要 围 绕 优 势 畜 产 品 和 特 色 产 业 发 展 需 要, 按 照 以 主 导 产 业 为 主 多 种 示 范 和 高 规 格 严 要 求 可 持 续 的 原 则, 认 真 组 织 进 行 遴 选 和 认 定 基 地 工 作, 重 点 建 设 试 验 示 范 基 地 2 3 处 在 基 地 建 设 中, 要 加 强 与 现 代 畜 牧 业 产 业 技 术 体 系 和 畜 牧 业 科 研 教 学 单 位 对 接, 积 极 开 展 新 品 种 新 技 术 新 机 具 引 进 试 验 示 范 和 技 术 培 训 工 作, 使 其 成 为 新 品 种 引 进 新 技 术 试 验 示 范 基 地,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人 员 养 殖 大 户 和 养 殖 户 科 技 培 训 基 地 鼓 励 和 支 持 科 研 教 学 推 广 单 位 良 种 繁 育 场 养 殖 大 户 养 殖 企 业 养 殖 户 专 业 合 作 组 织 等 参 与 试 验 示 范 基 地 的 建 设 资 金 规 模 在 40 万 元 及 以 下 的 项 目 县 建 设 2 个 试 验 示 范 基 地, 资 金 规 模 50 万 元 的 项 目 县 建 设 3 个 试 验 示 范 基 地, 全 省 共 建 设 试 验 示 范 基 地 170 个 11
( 四 ) 培 训 基 层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人 员 一 要 精 心 选 聘 技 术 指 导 员 项 目 县 要 根 据 本 地 产 业 特 色 和 示 范 场 户 数, 按 照 技 术 指 导 员 与 示 范 场 户 1:5 的 比 例, 公 开 遴 选 确 定 为 项 目 服 务 的 技 术 指 导 员 遴 选 的 技 术 指 导 员, 必 须 具 有 较 高 的 农 村 政 策 理 论 水 平 和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水 平, 熟 悉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推 广 方 式 方 法, 具 有 丰 富 的 实 践 经 验, 具 有 较 强 的 工 作 责 任 心 和 奉 献 精 神, 熟 悉 养 殖 户 的 基 本 情 况 和 技 术 需 求 遴 选 的 技 术 指 导 员 主 要 是 从 县 乡 镇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人 员 或 养 殖 能 手 中 选 聘 技 术 指 导 员 确 定 后, 要 进 行 公 示, 签 订 技 术 服 务 责 任 书, 统 一 颁 发 聘 书 和 发 放 胸 牌 技 术 指 导 员 实 行 包 场 户 制, 每 个 技 术 指 导 员 负 责 指 导 5 个 左 右 示 范 场 户, 全 年 入 场 时 间 累 计 不 少 于 60 天 二 要 培 训 基 层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人 员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人 员 的 培 训 采 取 分 层 次 分 批 次 的 方 式 开 展, 通 过 培 训, 着 力 解 决 基 层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人 员 断 层 和 知 识 更 新 慢 的 问 题 同 时, 要 有 计 划 安 排 业 务 骨 干 参 加 学 历 提 升 跨 省 受 训 等 高 层 次 有 针 对 性 的 培 训 原 则 上 根 据 我 省 项 目 县 资 金 规 模 (30 万 元 40 万 元 50 万 元 ), 各 项 目 县 培 训 技 术 人 员 人 数 与 项 目 资 金 挂 钩 ( 即 三 个 档 次 培 训 技 术 人 员 分 别 不 少 于 30 名 40 名 50 名 ), 全 省 共 培 训 技 术 人 员 3000 名 三 要 加 强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人 员 的 网 络 培 训 学 习 要 充 分 利 用 农 业 科 技 网 络 书 屋 农 村 畜 牧 业 信 息 化 平 台 山 东 畜 牧 网 等 载 体, 组 织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人 员 加 强 学 习, 逐 步 提 高 其 业 务 能 力 12
五 工 作 要 求 ( 一 ) 强 化 组 织 领 导 省 里 成 立 由 省 农 业 厅 省 海 洋 与 渔 业 厅 省 畜 牧 兽 医 局 省 财 政 厅 等 有 关 部 门 联 合 组 成 的 工 作 协 调 小 组, 负 责 全 省 项 目 县 的 遴 选 确 定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的 审 定 项 目 实 施 的 协 调 管 理 政 策 落 实 督 查 验 收 绩 效 评 价 和 总 结 宣 传 等, 指 导 全 省 项 目 县 建 设 工 作 的 顺 利 开 展 各 项 目 县 要 成 立 由 政 府 主 要 领 导 任 组 长 的 领 导 小 组, 统 筹 规 划 和 协 调 项 目 实 施, 按 照 省 级 实 施 方 案 要 求, 制 定 县 级 工 作 方 案 完 善 管 理 体 制, 发 挥 县 乡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推 广 机 构 的 整 体 功 能, 推 动 政 策 到 位 人 员 到 位 资 金 到 位 条 件 到 位 制 度 到 位, 确 保 项 目 顺 利 实 施 ( 二 ) 加 强 资 金 监 管 一 是 完 善 监 管 制 度 省 里 将 根 据 农 业 部 要 求, 制 定 下 发 山 东 省 基 层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推 广 体 系 建 设 补 助 项 目 延 伸 绩 效 管 理 办 法, 切 实 加 强 对 项 目 县 资 金 的 使 用 与 监 督 管 理, 确 保 专 款 专 用 各 项 目 县 要 建 立 健 全 相 关 监 管 制 度, 规 范 资 金 使 用 方 向, 细 化 支 出 范 围 二 是 建 立 补 助 公 示 制 度 项 目 县 要 将 科 技 示 范 场 户 技 术 指 导 员 示 范 基 地 等 资 金 补 助 信 息 在 一 定 范 围 内 进 行 公 示, 接 受 社 会 监 督 三 是 严 格 补 助 发 放 工 作 项 目 县 要 建 立 相 应 工 作 手 册, 记 录 每 笔 报 账 和 领 取 补 助 的 事 项 和 金 额, 以 备 查 询 和 检 查 对 技 术 指 导 员 的 补 助 资 金, 要 与 技 术 指 导 员 进 场 入 区 和 绩 效 考 评 挂 钩, 杜 绝 补 助 资 金 平 均 发 放 违 规 补 助, 严 禁 用 于 发 放 人 员 工 资, 一 旦 发 现 违 13
规 违 法 行 为, 按 规 定 严 肃 处 理 ( 三 ) 严 格 项 目 管 理 一 是 省 局 与 各 项 目 县 签 订 任 务 协 议, 明 确 相 关 职 责 工 作 目 标 和 任 务 ; 二 是 召 开 项 目 管 理 会 议, 全 面 部 署 工 作 任 务 ; 三 是 建 立 完 善 省 市 县 三 级 专 家 组 工 作 制 度 上 一 级 专 家 组 按 照 实 施 方 案 和 实 施 步 骤 及 时 对 下 级 专 家 组 工 作 情 况 进 行 指 导 和 督 查 ; 四 是 各 项 目 县 要 按 照 要 求 竖 立 畜 牧 业 科 技 试 验 示 范 基 地 标 牌 配 备 技 术 指 导 员 胸 牌 悬 挂 科 技 示 范 场 户 门 牌 ; 五 是 要 建 立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人 员 培 训 试 验 示 范 基 地 技 术 指 导 员 和 科 技 示 范 场 户 的 档 案, 实 行 计 算 机 管 理 ( 四 ) 强 化 绩 效 考 核 一 是 对 项 目 县 工 作 绩 效 进 行 考 核 采 取 项 目 县 自 评 市 级 核 查 省 级 抽 查 的 形 式, 主 要 考 核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推 广 体 系 改 革 与 建 设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推 广 科 技 示 范 场 户 培 育 畜 牧 业 科 技 示 范 基 地 建 设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人 员 培 训 以 及 养 殖 户 满 意 度 技 术 入 户 率 和 到 位 率 畜 牧 业 产 业 发 展 等 情 况 二 是 对 技 术 指 导 员 工 作 实 绩 进 行 考 核 首 先, 建 立 岗 位 责 任 制 按 照 县 级 工 作 方 案, 层 层 逐 个 落 实 岗 位 责 任, 明 确 每 个 技 术 指 导 员 的 工 作 内 容 服 务 对 象, 量 化 工 作 指 标 和 任 务 要 求 其 次, 实 行 工 作 任 务 公 开 制 全 面 推 行 工 作 日 志 公 示 和 考 勤 制 度, 把 每 个 技 术 指 导 员 的 进 场 入 区 记 录 和 技 术 服 务 情 况 张 贴 公 示, 强 化 群 众 监 督 再 次, 强 化 三 方 考 评 制 建 立 健 全 县 级 畜 牧 兽 医 主 管 部 门 乡 镇 政 府 和 农 民 群 众 ( 联 系 的 科 技 示 范 场 户 和 任 务 区 的 养 殖 户, 可 采 用 第 三 方 电 话 抽 查 的 方 式 ) 三 14
方 考 评 制 度, 对 技 术 指 导 员 的 工 作 完 成 情 况 满 意 度 和 技 术 水 平 等 进 行 综 合 全 面 评 价 三 是 考 核 结 果 的 应 用 对 优 秀 的 项 目 县 要 给 予 通 报 表 扬 并 可 适 当 增 加 下 一 年 度 资 金 规 模, 对 考 核 成 绩 较 差 的 给 予 通 报 批 评 减 少 补 助 经 费 直 至 取 消 补 助 资 格 ; 对 优 秀 的 技 术 指 导 员 要 给 予 通 报 表 扬 并 适 当 进 行 奖 励, 对 考 核 成 绩 较 差 的 给 予 通 报 批 评 减 少 补 助 资 金 直 至 取 消 资 格 ( 五 ) 加 大 总 结 宣 传 力 度 在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各 地 要 充 分 挖 掘 及 时 宣 传 工 作 实 施 中 的 典 型 模 式 和 成 功 经 验, 通 过 广 播 电 视 报 刊 网 络 等 新 闻 媒 体, 大 力 宣 传 基 层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推 广 体 系 改 革 与 建 设 的 成 果, 大 力 宣 传 基 层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人 员 的 先 进 事 迹, 大 力 宣 传 基 层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推 广 体 系 在 加 快 现 代 畜 牧 业 发 展 中 的 重 要 作 用, 营 造 良 好 的 社 会 氛 围, 全 面 推 进 畜 牧 兽 医 科 技 推 广 工 作 各 市 要 明 确 信 息 管 理 员, 及 时 报 送 相 关 信 息, 及 时 上 载 中 国 农 业 推 广 网 (www.farmers.org.cn) 和 山 东 畜 牧 网 (www.sdxm.gov.cn) 各 市 畜 牧 兽 医 主 管 部 门 要 切 实 增 强 责 任 感 和 紧 迫 感, 按 照 方 案 要 求, 抓 紧 部 署 安 排, 组 织 项 目 县 抓 紧 编 报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项 目 县 方 案 具 体 内 容 及 工 作 措 施 要 深 化 细 化 可 操 作 性 强 遴 选 的 主 推 技 术 主 导 品 种 技 术 指 导 员 示 范 场 户 示 范 基 地 等 应 与 所 选 的 主 导 产 业 相 一 致 要 根 据 本 县 实 际, 实 事 求 是, 明 确 项 目 的 主 要 实 施 内 容 和 经 费 的 具 体 用 途, 不 能 照 抄 省 级 方 案 为 保 证 各 项 目 县 上 报 材 料 格 式 统 一, 便 于 装 帧, 页 面 设 置 15
请 严 格 按 照 以 下 规 格 进 行 : 纸 张 为 A4 纸 平 装, 双 面 打 印 ; 正 文 字 号 为 小 四 ; 字 体 为 一 级 标 题 黑 体, 二 级 标 题 楷 体, 正 文 仿 宋 ( 具 体 格 式 附 后 ) 联 系 人 及 联 系 方 式 : 山 东 省 畜 牧 兽 医 局 人 事 处 : 王 剑 宁 电 话 :0531-87198005 电 子 信 箱 : rsc@sdxm.gov.cn 山 东 省 畜 牧 兽 医 局 规 划 财 务 处 : 董 洁 电 话 :0531-87198073 电 子 信 箱 :sdxm707@126.com 山 东 省 畜 牧 兽 医 局 畜 牧 科 技 处 : 卢 宁 电 话 : 0531-87198092 电 子 信 箱 : xmkjc@163.com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农 业 处 : 丁 圣 伟 电 话 : 0531-82669783 16
附 件 : 基 层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推 广 体 系 改 革 与 建 设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 格 式 ) 单 位 全 称 : 通 讯 地 址 : 邮 政 编 码 : 负 责 人 姓 名 : 联 系 人 姓 名 : 联 系 电 话 ( 办 公 手 机 ): 电 子 信 箱 : 17
项 目 县 基 本 情 况 表 项 目 县 名 称 XX 省 XX 市 XX 县 全 县 总 人 口 数 ( 万 人 ) 乡 镇 数 ( 个 ) 养 殖 场 数 ( 个 ) 2011 年 畜 牧 业 产 值 ( 万 元 ) 2011 年 畜 产 品 总 产 量 ( 万 斤 ) 全 县 实 有 ( 县 乡 )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人 员 ( 名 ) 拟 遴 选 的 主 导 产 业 情 况 示 范 主 导 产 业 内 容 试 验 示 范 基 地 个 数 培 育 科 技 示 范 场 户 数 项 目 选 聘 技 术 指 导 员 数 2011 年 养 殖 情 况 ( 万 头 或 只 ) 2011 年 主 导 产 业 产 值 ( 万 元 ) 占 畜 牧 业 总 产 值 的 比 重 (%) 1. 2. 18
一 项 目 县 基 本 情 况 : 1 畜 牧 产 业 经 济 基 本 情 况 ; 2 畜 牧 业 主 导 产 业 发 展 情 况 ; 3 基 层 推 广 体 系 改 革 与 建 设 情 况, 要 附 带 政 府 或 编 办 财 政 部 门 正 式 文 件, 要 注 明 编 制 情 况 经 费 情 况 ( 全 额 拨 款 或 差 额 拨 款 ) 和 五 有 情 况 ( 机 构 数 编 制 数 人 员 数 经 费 金 额 办 公 场 所 地 点 ) 实 施 方 案 二 主 要 目 标 ; 三 实 施 内 容 ; 包 括 基 层 畜 牧 兽 医 推 广 体 制 机 制 改 革 与 建 设 情 况 主 导 产 业 主 导 品 种 主 推 技 术 技 术 指 导 员 科 技 示 范 场 户 分 布 试 验 示 范 基 地 等 情 况 ( 细 化 到 地 点 和 人 员 名 单 ); 四 进 度 安 排 (2012 年 项 目 县 的 实 施 时 间 为 2012 年 8 月 至 2013 年 6 月 ); 五 主 要 参 与 单 位 人 员 情 况 与 任 务 分 工 ; 六 经 费 投 入 及 使 用 (2012 年 中 央 财 政 拨 付 项 目 县 的 资 金 主 要 用 途 如 下 :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推 广 服 务 补 助 (40%) 主 要 用 于 基 层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人 员 进 村 入 户 开 展 技 术 服 务 的 补 助 ( 交 通 通 讯 误 餐 补 助 等 ), 不 低 于 25%; 聘 请 技 术 专 家 的 补 助 ( 差 旅 交 通 劳 务 等 ), 不 超 过 5%; 完 成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推 广 重 大 任 务 的 绩 效 奖 励, 不 超 过 5%; 技 术 资 料 印 刷 制 度 建 设 及 工 作 考 评 等 管 理 费, 不 超 过 5% 畜 牧 兽 医 科 技 示 范 补 助 (35%) 主 要 用 于 试 验 示 范 基 地 购 买 兽 药 饲 料 试 验 设 施 装 备 等 物 资, 采 取 现 代 化 推 广 方 式 以 及 组 织 展 示 活 动 等 补 助 ; 畜 牧 兽 医 科 技 示 范 场 户 采 用 新 品 种 新 技 术 的 种 畜 禽 及 购 买 兽 药 饲 料 等 补 助, 不 低 于 15%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人 员 能 力 建 设 补 助 (25%) 主 要 用 于 基 层 畜 牧 兽 医 技 术 人 员 参 加 培 训 开 展 继 续 教 育 等 教 材 场 地 差 旅 食 宿 交 通 等 培 训 费 用 七 具 体 工 作 措 施 ( 包 含 组 织 领 导 专 家 队 伍 相 关 保 障 等 ) 19
县 畜 牧 兽 医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县 畜 牧 兽 医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人 ( 签 字 ): ( 盖 章 ) 年 月 日 县 人 民 政 府 意 见 县 人 民 政 府 负 责 人 ( 签 字 ): ( 盖 章 ) 年 月 日 20
2012 年 山 东 省 基 层 农 技 推 广 体 系 改 革 与 建 设 任 务 分 配 表 ( 畜 牧 业 ) 单 位 : 万 元 市 序 号 县 ( 市 区 ) 畜 牧 业 1 枣 庄 市 市 中 区 30 2 枣 庄 市 薛 城 区 40 枣 庄 3 枣 庄 市 峄 城 区 30 4 枣 庄 市 山 亭 区 40 5 滕 州 市 50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