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青 团 中 央 教 摇 育 摇 部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中 国 科 协 全 国 学 联 中 青 联 发 也 2016 页 1 号 关 于 组 织 开 展 2016 年 创 青 春 冶 全 国 大 学 生 创 业 大 赛 ( 中 国 青 年 创 新 创 业 大 赛 大 学 生 组 ) 和 2016 年 挑 战 杯 彩 虹 人 生 冶 全 国 职 业 学 校 创 新 创 效 创 业 大 赛 的 通 知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团 委 教 育 厅 ( 教 委 )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 局 ) 科 协 学 联,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团 委 教 育 局 1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科 协 学 联 : 为 贯 彻 落 实 党 的 十 八 届 三 中 四 中 五 中 全 会 精 神 和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系 列 重 要 讲 话 精 神, 认 真 落 实 国 务 院 关 于 大 力 推 进 大 众 创 业 万 众 创 新 若 干 政 策 措 施 的 意 见 关 于 加 快 发 展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的 决 定 和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深 化 高 等 学 校 创 新 创 业 教 育 改 革 的 实 施 意 见, 有 效 搭 建 大 学 生 创 新 创 业 平 台, 增 强 职 业 学 校 学 生 创 新 创 效 就 业 创 业 和 职 业 转 换 能 力, 发 现 培 育 和 选 树 创 新 创 业 人 才, 进 一 步 推 动 大 众 创 业 万 众 创 新 冶, 2016 年 创 青 春 冶 全 国 大 学 生 创 业 大 赛 ( 中 国 青 年 创 新 创 业 大 赛 大 学 生 组 ) 和 2016 年 挑 战 杯 彩 虹 人 生 冶 全 国 职 业 学 校 创 新 创 效 创 业 大 赛 ( 以 下 简 称 2016 年 职 挑 冶 创 新 创 效 创 业 大 赛 ) 等 两 项 赛 事 将 于 近 期 启 动 现 将 大 赛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一 2016 年 创 青 春 冶 全 国 大 学 生 创 业 大 赛 ( 一 ) 举 办 单 位 主 办 单 位 : 共 青 团 中 央 教 育 部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中 国 科 协 全 国 学 联 四 川 省 人 民 政 府 承 办 单 位 : 电 子 科 技 大 学 共 青 团 四 川 省 委 成 都 市 人 民 政 府 绵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协 办 单 位 : 成 都 高 新 区 党 工 委 管 委 会 中 国 ( 绵 阳 ) 科 技 城 管 委 会 ( 二 ) 参 赛 内 容 和 对 象 1. 大 赛 下 设 3 项 主 体 赛 事 : 第 十 届 挑 战 杯 冶 大 学 生 创 业 计 划 竞 赛 创 业 实 践 挑 战 赛 公 益 创 业 赛 2
其 中, 大 学 生 创 业 计 划 竞 赛 面 向 高 等 学 校 在 校 学 生, 以 商 业 计 划 书 评 审 现 场 答 辩 等 作 为 参 赛 项 目 的 主 要 评 价 内 容 创 业 实 践 挑 战 赛 面 向 高 等 学 校 在 校 学 生 或 毕 业 未 满 3 年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且 已 投 入 实 际 创 业 3 个 月 以 上, 以 经 营 状 况 发 展 前 景 等 作 为 参 赛 项 目 的 主 要 评 价 内 容 公 益 创 业 赛 面 向 高 等 学 校 在 校 学 生, 以 创 办 非 盈 利 性 质 社 会 组 织 的 计 划 和 实 践 等 作 为 参 赛 项 目 的 主 要 评 价 内 容 以 上 3 项 主 体 赛 事 需 通 过 组 织 省 级 预 赛 或 评 审 后 进 行 选 拔 报 送 有 关 具 体 安 排 将 另 行 通 过 书 面 通 知 官 方 网 站 等 形 式 和 渠 道 进 行 公 布 2. 大 赛 将 在 符 合 大 赛 宗 旨 具 有 良 好 导 向 的 前 提 下, 设 立 MBA 电 子 商 务 等 专 项 竞 赛, 由 共 青 团 四 川 省 委 协 调 相 关 单 位 负 责 具 体 组 织, 组 织 执 行 机 构 另 设, 奖 项 单 独 设 立 其 中, MBA 专 项 赛 : (1) 组 织 形 式 : 由 赛 事 承 办 方 会 同 部 分 高 校 发 起, 组 织 和 邀 请 国 内 设 有 MBA 专 业 的 各 高 校 参 加 (2) 参 赛 对 象 : 就 读 于 MBA 专 业 的 在 校 学 生 (3) 参 赛 形 式 : 通 过 申 报 创 业 项 目 计 划 书 ( 是 否 已 投 入 创 业 及 创 业 领 域 不 限, 申 报 不 区 分 具 体 组 别 ) 参 加 该 项 赛 事 (4) 参 赛 名 额 : 每 所 高 校 只 能 组 成 1 支 团 队 参 赛 (5) 赛 事 组 织 开 展 时 间 : 2016 年 3 月 启 动, 9 月 进 行 决 赛 电 子 商 务 专 项 赛 : (1) 组 织 形 式 : 由 赛 事 承 办 方 直 接 面 向 国 内 各 高 校 开 展 (2) 参 赛 对 象 : 高 校 在 校 学 生 (3) 参 赛 形 式 : 通 过 提 交 基 于 电 子 商 务 领 域 的 创 业 项 目 计 划 书 ( 是 否 已 投 入 3
创 业 不 限, 鼓 励 申 报 已 运 营 的 项 目 ) 参 赛 (4) 参 赛 名 额 : 每 所 高 校 最 多 可 申 报 3 项 (5) 赛 事 组 织 开 展 时 间 : 2016 年 3 月 启 动, 9 月 进 行 决 赛 以 上 2 项 专 项 竞 赛 无 需 组 织 省 级 预 赛, 有 关 具 体 事 项 另 行 通 知 具 体 参 赛 内 容 及 参 赛 规 则 详 见 创 青 春 冶 全 国 大 学 生 创 业 大 赛 章 程 ( 附 件 2) ( 三 ) 推 进 步 骤 大 赛 的 3 项 主 体 赛 事 分 预 赛 复 赛 和 决 赛 三 个 阶 段 进 行 1. 2016 年 4 月 至 5 月, 各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针 对 各 高 校 评 审 推 报 的 作 品, 按 照 大 赛 下 设 的 3 项 主 体 赛 事, 组 织 本 地 预 赛 或 评 审, 并 在 大 赛 官 方 网 站 ( http: / / www. chuangqingchun. net) 进 行 校 级 省 级 参 赛 项 目 网 络 报 备 和 申 报 其 中, 大 学 生 创 业 计 划 竞 赛 实 行 项 目 分 类 申 报, 即 分 为 已 创 业 与 未 创 业 两 类 ( 具 体 标 准 另 行 通 知 ) 各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在 推 报 复 赛 项 目 时, 两 类 项 目 的 比 例 不 作 限 制 评 委 会 将 在 复 赛 决 赛 阶 段, 针 对 两 类 项 目 实 行 相 同 的 评 审 规 则 ; 计 算 总 分 时, 将 视 已 创 业 项 目 实 际 运 营 情 况, 在 其 实 得 总 分 基 础 上 给 予 1% 至 5% 的 加 分 具 体 事 宜 届 时 参 见 大 赛 官 方 网 站 通 知 2. 2016 年 6 月 9 日 前, 各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汇 总 经 预 赛 产 生 的 参 加 复 赛 项 目, 对 项 目 申 报 表 及 相 关 材 料 的 填 写 情 况 进 行 把 关, 按 照 统 一 要 求, 报 送 至 组 委 会 办 公 室 ( 电 子 科 技 大 学 团 4
委 ) 在 3 项 主 体 赛 事 中, 组 委 会 不 接 受 学 校 或 个 人 的 申 报 报 送 项 目 的 数 量 不 得 超 过 项 目 名 额 分 配 表 ( 附 件 1) 中 规 定 的 数 量 3. 2016 年 7 月 至 8 月, 举 行 全 国 大 赛 复 赛 评 委 会 对 项 目 进 行 评 审, 选 出 若 干 优 秀 项 目 进 入 决 赛, 并 书 面 通 知 各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相 关 高 校 4. 2016 年 11 月, 举 行 全 国 大 赛 决 赛 评 委 会 将 通 过 相 应 评 审 环 节, 对 3 项 主 体 赛 事 分 别 评 出 若 干 金 奖 银 奖 铜 奖 复 赛 决 赛 阶 段 具 体 事 宜 届 时 将 另 行 通 知 ( 四 ) 联 系 方 式 1. 团 中 央 学 校 部 联 系 人 : 张 长 宏 摇 邓 广 宇 电 摇 摇 话 : 010-85212353 摇 85212187 ( 传 真 ) 电 子 信 箱 : xuelianban@ 126. com 地 摇 摇 址 :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前 门 东 大 街 10 号 邮 摇 摇 编 : 100005 2. 电 子 科 技 大 学 联 系 人 : 张 摇 军 摇 徐 摇 科 电 摇 摇 话 : 028-61830130 摇 61830553 摇 61830131 ( 传 真 ) 电 子 信 箱 : xiaotuanwei@ uestc. edu. cn 地 摇 摇 址 :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高 新 西 区 西 源 大 道 2006 号 学 生 活 动 中 心 104B 邮 摇 摇 编 : 611731 5
3. 创 青 春 冶 全 国 大 学 生 创 业 大 赛 官 方 网 站 联 系 人 : 李 宇 杰 摇 段 鸿 飞 电 摇 摇 话 : 010-52878507 摇 62672690 ( 传 真 ) 电 子 信 箱 : kefu@ chuangqingchun. net 地 摇 摇 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东 路 66 号 世 纪 科 贸 大 厦 B 座 1605 邮 摇 摇 编 : 100190 二 2016 年 职 挑 冶 创 新 创 效 创 业 大 赛 ( 一 ) 举 办 单 位 主 办 单 位 : 共 青 团 中 央 教 育 部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中 国 科 协 全 国 学 联 福 建 省 人 民 政 府 承 办 单 位 : 共 青 团 福 建 省 委 福 建 省 教 育 厅 福 建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福 建 省 科 协 福 建 省 学 联 ( 二 ) 参 赛 内 容 和 对 象 参 赛 组 别 设 中 职 组 和 高 职 组 两 类 选 手 以 个 人 或 团 队 形 式 参 赛 中 职 组 设 创 意 设 计 竞 赛 和 创 业 计 划 竞 赛, 共 两 类 竞 赛 ; 高 职 组 在 中 职 组 基 础 上 增 设 生 产 工 艺 革 新 与 工 作 流 程 优 化 竞 赛 社 会 调 研 论 文 竞 赛, 共 四 类 竞 赛 比 赛 分 为 省 级 和 全 国 两 级 赛 事 ( 有 条 件 的 学 校 可 举 办 校 级 赛 事 ) 省 级 赛 事 原 则 上 由 各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自 行 决 定 比 赛 模 式 并 负 责 参 加 全 国 复 赛 项 目 的 组 织 申 报 全 国 赛 事 分 为 复 赛 和 决 赛 两 个 阶 段 全 国 复 赛 作 品 以 文 本 方 式 进 行 评 审 全 国 决 赛 采 用 集 中 答 辩 和 现 场 展 示 问 辩 两 种 方 式 6
进 行 其 中, 创 业 计 划 竞 赛 和 社 会 调 研 论 文 竞 赛 主 要 采 用 集 中 答 辩 方 式 ; 创 意 设 计 竞 赛 生 产 工 艺 革 新 与 工 作 流 程 优 化 竞 赛 主 要 采 用 现 场 展 示 问 辩 方 式 大 赛 面 向 2016 年 7 月 1 日 以 前 正 式 注 册 的 全 日 制 各 类 中 职 学 校 ( 包 括 普 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职 业 高 中 技 工 学 校 和 成 人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 和 高 职 院 校 ( 不 包 括 有 高 职 的 本 科 院 校 ) 在 校 学 生 ( 含 技 师 学 院 高 级 工 班 预 备 技 师 班 学 生 ) 具 体 参 赛 内 容 及 参 赛 规 则 详 见 挑 战 杯 彩 虹 人 生 冶 全 国 职 业 学 校 创 新 创 效 创 业 大 赛 章 程 ( 附 件 3) ( 三 ) 推 进 步 骤 大 赛 主 体 赛 事 分 省 级 预 赛 全 国 复 赛 全 国 决 赛 三 个 阶 段 进 行 1. 2016 年 4 月 至 5 月, 各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根 据 大 赛 要 求 组 织 省 级 预 赛 或 作 品 遴 选, 并 按 时 在 大 赛 官 方 网 站 ( ht 鄄 tp: / / www. tiaozhanbei. net) 进 行 省 级 参 赛 项 目 的 网 络 报 备 和 申 报 具 体 事 宜 参 见 团 中 央 学 校 部 官 方 微 信 学 校 共 青 团 网 站 以 及 大 赛 官 方 网 站 通 知 2. 2016 年 5 月 25 日 前, 各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汇 总 经 预 赛 或 遴 选 产 生 的 参 加 复 赛 项 目, 对 项 目 申 报 表 及 相 关 材 料 的 填 写 情 况 进 行 把 关, 按 照 统 一 要 求 报 送 至 全 国 组 委 会 办 公 室 全 国 组 委 会 不 接 受 学 校 或 个 人 的 申 报 各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上 报 参 加 全 国 复 赛 的 项 目, 中 职 7
组 每 类 控 制 在 10 件, 高 职 组 每 类 控 制 在 5 件, 共 计 40 件 ; 承 办 省 份 可 以 每 类 多 上 报 2 件 作 品, 共 计 48 件 各 省 份 选 拔 推 荐 时 要 尽 可 能 覆 盖 到 本 地 职 业 学 校, 尽 量 兼 顾 作 品 组 别 和 类 别 的 科 学 合 理 分 布, 原 则 上 每 个 学 校 选 送 参 加 全 国 复 赛 的 项 目 总 数 不 超 过 3 件, 其 中 中 职 组 每 类 竞 赛 不 超 过 2 件, 高 职 组 每 类 竞 赛 不 超 过 1 件 每 人 每 个 团 队 限 报 1 件 ; 每 个 参 赛 项 目 只 可 选 择 参 加 一 项 主 体 赛 事, 不 得 兼 报 3. 2016 年 6 月, 举 行 全 国 复 赛 全 国 评 委 会 对 参 赛 项 目 进 行 评 审, 选 出 若 干 参 赛 项 目 进 入 决 赛, 并 书 面 通 知 各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团 委 4. 2016 年 7 月, 举 行 全 国 决 赛 全 国 评 委 会 和 组 委 会 将 通 过 相 应 评 审 环 节,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评 出 相 关 奖 项 复 赛 决 赛 阶 段 具 体 事 宜 届 时 将 另 行 通 知 ( 四 ) 联 系 方 式 1. 团 中 央 学 校 部 联 系 人 : 董 俊 杰 摇 鲁 俊 生 电 摇 摇 话 : 010-85212723 摇 85212015 ( 传 真 ) 电 子 信 箱 : zhongzhichu1015@ 163. com 地 摇 摇 址 :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前 门 东 大 街 10 号 邮 摇 摇 编 : 100005 2. 2016 年 职 挑 冶 创 新 创 效 创 业 大 赛 官 方 网 站 联 系 方 式 同 创 青 春 冶 全 国 大 学 生 创 业 大 赛 官 方 网 站 8
附 件 : 1. 2016 年 创 青 春 冶 全 国 大 学 生 创 业 大 赛 参 赛 项 目 名 额 分 配 表 2. 创 青 春 冶 全 国 大 学 生 创 业 大 赛 章 程 3. 挑 战 杯 彩 虹 人 生 冶 全 国 职 业 学 校 创 新 创 效 创 业 大 赛 章 程 摇 摇 摇 共 青 团 中 央 教 摇 育 摇 部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中 国 科 协 全 国 学 联 2016 年 2 月 18 日 9
附 件 2 创 青 春 冶 全 国 大 学 生 创 业 大 赛 章 摇 程 (2014 年 经 大 赛 组 委 会 通 过, 2015 年 修 订 ) 第 一 章 摇 总 摇 则 摇 摇 第 一 条 摇 创 青 春 冶 全 国 大 学 生 创 业 大 赛 是 由 共 青 团 中 央 教 育 部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中 国 科 协 全 国 学 联 和 地 方 省 级 人 民 政 府 主 办,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国 务 院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中 华 全 国 工 商 业 联 合 会 支 持 的 一 项 具 有 导 向 性 示 范 性 和 群 众 性 的 创 业 竞 赛 活 动, 每 两 年 举 办 一 届 第 二 条 摇 大 赛 的 宗 旨 : 培 养 创 新 意 识 启 迪 创 意 思 维 提 升 创 造 能 力 造 就 创 业 人 才 第 三 条 摇 大 赛 的 目 的 : 引 导 和 激 励 高 校 学 生 弘 扬 时 代 精 神, 把 握 时 代 脉 搏, 将 所 学 知 识 与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紧 密 结 合, 培 养 和 提 高 创 新 创 意 创 造 创 业 的 意 识 和 能 力, 促 进 高 校 学 生 就 业 创 业 教 育 创 业 实 践 活 动 的 蓬 勃 开 展, 发 现 和 培 养 一 批 具 有 创 新 思 维 和 创 业 潜 力 的 优 秀 人 才, 帮 助 更 多 高 校 学 生 通 过 创 业 创 新 的 实 际 行 动, 推 动 大 众 创 业 万 众 创 新, 为 实 现 中 国 梦 贡 献 力 量 第 四 条 摇 大 赛 的 内 容 : 下 设 大 学 生 创 业 计 划 竞 赛 ( 即 挑 12
战 杯 冶 中 国 大 学 生 创 业 计 划 竞 赛 ) 创 业 实 践 挑 战 赛 公 益 创 业 赛 等 3 项 主 体 赛 事 第 五 条 摇 大 赛 的 基 本 方 式 : 大 学 生 创 业 计 划 竞 赛 面 向 高 等 学 校 在 校 学 生, 以 商 业 计 划 书 评 审 现 场 答 辩 等 作 为 参 赛 项 目 的 主 要 评 价 内 容 ; 创 业 实 践 挑 战 赛 面 向 高 等 学 校 在 校 学 生 或 毕 业 未 满 3 年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且 应 已 投 入 实 际 创 业 3 个 月 以 上, 以 盈 利 状 况 发 展 前 景 等 作 为 参 赛 项 目 的 主 要 评 价 内 容 ; 公 益 创 业 赛 面 向 高 等 学 校 在 校 学 生, 以 创 办 非 盈 利 性 质 社 会 组 织 的 计 划 和 实 践 等 作 为 参 赛 项 目 的 主 要 评 价 内 容 全 国 组 织 委 员 会 聘 请 专 家 评 定 出 具 备 一 定 操 作 性 应 用 性 以 及 良 好 市 场 潜 力 社 会 价 值 和 发 展 前 景 的 优 秀 项 目, 给 予 奖 励 ; 组 织 参 赛 项 目 和 成 果 的 交 流 展 览 转 让 活 动 在 符 合 大 赛 宗 旨 具 有 良 好 导 向 的 前 提 下, 可 根 据 实 际 需 要 设 立 专 项 赛 事, 具 体 规 则 另 行 制 定 和 颁 布 第 二 章 摇 组 织 机 构 及 其 职 责 摇 摇 第 六 条 摇 大 赛 设 立 领 导 小 组, 由 主 办 单 位 承 办 单 位 的 有 关 领 导 组 成 第 七 条 摇 大 赛 设 立 全 国 组 织 委 员 会, 由 主 办 单 位 支 持 单 位 承 办 单 位 的 有 关 负 责 人 组 成 全 国 组 织 委 员 会 设 主 任 副 主 任 若 干 名 第 八 条 摇 全 国 组 织 委 员 会 的 职 责 如 下 : 1. 审 议 修 改 大 赛 章 程 ; 13
2. 确 定 大 赛 承 办 单 位 ; 3. 筹 集 大 赛 组 织 评 审 奖 励 所 需 的 经 费 ; 4. 议 决 其 它 应 由 全 国 组 织 委 员 会 议 决 的 事 项 第 九 条 摇 全 国 组 织 委 员 会 下 设 秘 书 处, 负 责 按 照 全 国 组 织 委 员 会 通 过 的 章 程 组 织 大 赛 活 动 并 向 全 国 组 织 委 员 会 报 告 工 作 秘 书 处 设 秘 书 长 副 秘 书 长 若 干 名, 由 主 办 单 位 承 办 单 位 有 关 负 责 人 担 任 第 十 条 摇 竞 赛 设 立 全 国 指 导 委 员 会, 由 全 国 组 织 委 员 会 邀 请 享 有 较 高 知 名 度 并 关 注 青 年 创 业 的 经 济 学 家 企 业 家 风 险 投 资 界 和 新 闻 媒 体 界 等 人 士 担 任 成 员 全 国 指 导 委 员 会 设 主 任 一 名, 副 主 任 和 委 员 若 干 名 第 十 一 条 摇 全 国 指 导 委 员 会 的 职 责 为 : 对 大 赛 的 组 织 工 作 及 高 校 学 生 创 业 就 业 工 作 给 予 宏 观 性 战 略 性 指 导 第 十 二 条 摇 大 赛 设 立 全 国 评 审 委 员 会, 由 全 国 组 织 委 员 会 聘 请 非 高 校 的 各 相 关 领 域 专 家 学 者 企 业 家 风 险 投 资 界 人 士 青 年 创 业 典 型 等 组 成 全 国 评 审 委 员 会 设 主 任 副 主 任 和 评 审 委 员 若 干 名 全 国 评 审 委 员 会 经 全 国 组 织 委 员 会 批 准 成 立, 有 权 在 本 章 程 和 评 审 规 则 所 规 定 的 原 则 下, 独 立 开 展 评 审 工 作 第 十 三 条 摇 全 国 评 审 委 员 会 职 责 如 下 : 1. 在 本 章 程 和 评 审 规 则 基 础 上 制 定 评 审 实 施 细 则 ; 2. 接 受 对 参 赛 项 目 资 格 的 质 疑 投 诉 并 进 行 判 定 ; 3. 审 看 参 赛 项 目, 与 作 者 进 行 问 辩 ; 14
4. 确 定 参 赛 项 目 获 奖 等 次 第 十 四 条 摇 各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各 高 校 须 根 据 自 身 实 际, 逐 步 举 办 与 全 国 大 赛 接 轨 的 届 次 化 的 大 学 生 创 业 大 赛 各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团 委 教 育 部 门 人 社 部 门 科 协 学 联 联 合 设 立 省 级 组 织 协 调 委 员 会 和 评 审 委 员 会, 负 责 本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竞 赛 的 组 织 协 调 参 赛 项 目 资 格 审 查 和 初 评 等 有 关 工 作 第 三 章 摇 参 赛 资 格 与 项 目 申 报 摇 摇 第 十 五 条 摇 凡 在 举 办 大 赛 终 审 决 赛 的 当 年 7 月 1 日 以 前 正 式 注 册 的 全 日 制 非 成 人 教 育 的 各 类 高 等 院 校 在 校 专 科 生 本 科 生 硕 士 研 究 生 和 博 士 研 究 生 ( 均 不 含 在 职 研 究 生 ) 可 参 加 全 部 3 项 主 体 赛 事 ; 毕 业 3 年 以 内 ( 时 间 截 至 举 办 大 赛 终 审 决 赛 的 当 年 7 月 1 日 ) 的 专 科 生 本 科 生 硕 士 研 究 生 和 博 士 研 究 生 可 代 表 原 所 在 高 校 参 加 创 业 实 践 挑 战 赛 ( 需 提 供 毕 业 证 证 明, 仅 可 代 表 最 终 学 历 颁 发 高 校 参 赛 ) 第 十 六 条 摇 参 赛 项 目 的 申 报 条 件 大 学 生 创 业 计 划 竞 赛 : 参 加 竞 赛 项 目 分 为 已 创 业 与 未 创 业 两 类 ; 分 为 农 林 畜 牧 食 品 及 相 关 产 业, 生 物 医 药, 化 工 技 术 和 环 境 科 学, 信 息 技 术 和 电 子 商 务, 材 料, 机 械 能 源, 文 化 创 意 和 服 务 咨 询 等 7 个 组 别 实 行 分 类 分 组 申 报 拥 有 或 授 权 拥 有 产 品 或 服 务, 并 已 在 工 商 民 政 等 政 府 部 门 注 册 登 记 为 企 业 个 体 工 商 户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等 组 织 形 式, 且 15
法 人 代 表 或 经 营 者 为 符 合 第 十 五 条 规 定 的 在 校 学 生 运 营 时 间 在 3 个 月 以 上 ( 以 预 赛 网 络 报 备 时 间 为 截 止 日 期 ) 的 项 目, 可 申 报 已 创 业 类 拥 有 或 授 权 拥 有 产 品 或 服 务, 具 有 核 心 团 队, 具 备 实 施 创 业 的 基 本 条 件, 但 尚 未 在 工 商 民 政 等 政 府 部 门 注 册 登 记 或 注 册 登 记 时 间 在 3 个 月 以 下 的 项 目, 可 申 报 未 创 业 类 创 业 实 践 挑 战 赛 : 拥 有 或 授 权 拥 有 产 品 或 服 务, 并 已 在 工 商 民 政 等 政 府 部 门 注 册 登 记 为 企 业 个 体 工 商 户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等 组 织 形 式, 且 法 人 代 表 或 经 营 者 符 合 第 十 五 条 规 定 运 营 时 间 在 3 个 月 以 上 ( 以 预 赛 网 络 报 备 时 间 为 截 止 日 期 ) 的 项 目, 可 申 报 该 赛 事 申 报 不 区 分 具 体 类 别 组 别 公 益 创 业 赛 : 拥 有 较 强 的 公 益 特 征 ( 有 效 解 决 社 会 问 题, 项 目 收 益 主 要 用 于 进 一 步 扩 大 项 目 的 范 围 规 模 或 水 平 ) 创 业 特 征 ( 通 过 商 业 运 作 的 方 式, 运 用 前 期 的 少 量 资 源 撬 动 外 界 更 广 大 的 资 源 来 解 决 社 会 问 题, 并 形 成 可 自 身 维 持 的 商 业 模 式 ) 实 践 特 征 ( 团 队 须 实 践 其 公 益 创 业 计 划, 形 成 可 衡 量 的 项 目 成 果, 部 分 或 完 全 实 现 其 计 划 的 目 标 成 果 ) 的 项 目, 且 参 赛 学 生 符 合 第 十 五 条 规 定, 可 申 报 该 赛 事 申 报 不 区 分 具 体 类 别 组 别 第 十 七 条 摇 参 赛 形 式 : 以 学 校 为 单 位 统 一 申 报, 以 创 业 团 队 形 式 参 赛, 原 则 上 每 个 团 队 人 数 不 超 过 10 人 对 于 跨 校 组 队 参 赛 的 项 目, 各 成 员 须 事 先 协 商 明 确 项 目 的 申 报 单 位 对 于 经 授 权 的 发 明 创 造 或 专 利 技 术, 在 报 名 时 需 提 交 具 有 法 16
律 效 力 的 发 明 创 造 或 专 利 技 术 所 有 人 的 书 面 授 权 许 可 项 目 鉴 定 证 书 专 利 证 书 等 对 于 已 注 册 运 营 项 目 的, 在 报 名 时 需 提 交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 含 单 位 概 况 法 定 代 表 人 情 况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税 务 登 记 证 复 印 件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复 印 件 等 材 料 ) 第 十 八 条 摇 参 赛 项 目 涉 及 下 列 内 容 时, 必 须 由 申 报 者 提 供 有 关 部 门 的 证 明 材 料, 否 则 不 予 评 审 动 植 物 新 品 种 的 发 现 或 培 育, 须 有 省 级 以 上 农 科 部 门 或 科 研 院 所 开 具 证 明 对 国 家 保 护 动 植 物 的 研 究, 须 有 省 级 以 上 林 业 部 门 开 具 证 明, 证 明 该 项 研 究 的 过 程 中 未 产 生 对 所 研 究 的 动 植 物 繁 衍 生 长 不 利 的 影 响 新 药 物 的 研 究 须 有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授 权 机 构 或 具 有 同 等 资 质 机 构 的 鉴 定 证 明 医 疗 卫 生 研 究 须 通 过 专 家 鉴 定, 并 最 好 附 有 在 公 开 发 行 的 专 业 性 杂 志 上 发 表 过 的 文 章 涉 及 燃 气 用 具 等 与 人 民 生 命 财 产 安 全 有 关 用 具 的 研 究, 须 有 国 家 相 应 行 政 部 门 授 权 机 构 的 认 定 证 明 第 十 九 条 摇 每 个 学 校 选 送 参 加 全 国 大 赛 的 项 目 总 数 不 超 过 6 件 其 中, 参 加 大 学 生 创 业 计 划 竞 赛 的 项 目 总 数 不 超 过 3 件, 参 加 创 业 实 践 挑 战 赛 的 项 目 总 数 不 超 过 2 件, 参 加 公 益 创 业 赛 的 项 目 总 数 不 超 过 1 件, 每 人 ( 每 个 团 队 ) 限 报 1 件 ; 每 个 参 赛 项 目 只 可 选 择 参 加 一 项 主 体 赛 事, 不 得 兼 报 专 项 竞 赛 名 额 另 计 17
参 赛 项 目 须 经 过 本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组 织 协 调 委 员 会 进 行 资 格 及 形 式 审 查 和 本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评 审 委 员 会 初 步 评 定, 方 可 上 报 全 国 组 织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各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选 送 全 国 大 赛 的 项 目 数 额 由 主 办 单 位 统 一 确 定 第 四 章 摇 展 览 交 流 孵 化 摇 摇 第 二 十 条 摇 全 国 组 织 委 员 会 将 在 大 赛 举 办 期 间 组 织 多 种 形 式 的 交 流 展 示 活 动 和 其 它 活 动, 丰 富 大 赛 内 容 第 二 十 一 条 摇 全 国 组 织 委 员 会 拥 有 组 织 转 让 及 孵 化 获 奖 项 目 的 优 先 权 成 果 产 权 及 利 益 分 配 由 学 校 和 作 者 协 商 确 定 全 国 组 织 委 员 会 可 结 集 出 版 大 赛 获 奖 项 目 及 评 委 评 语 第 二 十 二 条 摇 在 每 次 大 赛 举 办 期 间, 全 国 组 织 委 员 会 将 联 合 地 方 政 府 园 区 及 风 险 投 资 机 构 举 办 项 目 对 接 和 孵 化 活 动, 对 大 赛 中 涌 现 出 的 优 秀 项 目 优 先 转 化 第 二 十 三 条 摇 全 国 组 织 委 员 会 将 设 立 大 学 生 创 业 基 金, 加 强 与 有 关 方 面 特 别 是 金 融 机 构 风 险 投 资 机 构 和 创 业 投 资 机 构 等 方 面 的 合 作, 并 通 过 成 立 大 学 生 创 业 联 盟 等, 为 高 校 学 生 通 过 参 与 大 赛 实 现 创 业 提 供 支 持 第 五 章 摇 奖 摇 励 摇 摇 第 二 十 四 条 摇 全 国 评 审 委 员 会 对 各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报 送 的 3 项 主 体 赛 事 的 参 赛 项 目 进 行 复 审, 分 别 评 出 参 赛 项 目 的 90% 左 右 进 入 决 赛 3 项 主 体 赛 事 的 奖 项 设 置 统 一 为 金 奖 银 18
奖 铜 奖, 分 别 约 占 进 入 决 赛 项 目 总 数 的 10% 20% 和 70% 其 中, 大 学 生 创 业 计 划 竞 赛 实 行 分 类 分 组 申 报, 针 对 已 创 业 与 未 创 业 两 类 项 目 实 行 相 同 的 评 审 规 则, 各 组 参 赛 项 目 获 奖 比 例 原 则 上 相 同 ; 计 算 总 分 时, 将 视 已 创 业 项 目 实 际 运 营 情 况, 在 其 实 得 总 分 基 础 上 给 予 1% 至 5% 的 加 分 创 业 实 践 挑 战 赛 公 益 创 业 赛 等 2 项 主 体 赛 事 实 行 统 一 申 报, 决 赛 实 行 抽 签 分 组, 各 组 参 赛 项 目 获 奖 比 例 原 则 上 相 同 专 项 赛 事 单 独 设 置 奖 项, 不 计 入 所 在 学 校 得 分 第 二 十 五 条 摇 参 加 全 国 终 审 决 赛 的 项 目, 确 认 资 格 有 效 的, 由 全 国 组 织 委 员 会 向 作 者 颁 发 证 书, 并 视 情 况 给 予 创 业 资 金 专 业 指 导 出 国 培 训 等 奖 励 参 加 各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预 赛 的 项 目, 确 认 资 格 有 效 而 又 未 进 入 全 国 大 赛 的, 由 各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组 织 协 调 委 员 会 向 作 者 颁 发 证 书 第 二 十 六 条 摇 大 赛 以 学 校 为 单 位 计 算 参 赛 得 分 并 排 序 各 等 次 奖 计 分 方 法 如 下 : 大 学 生 创 业 计 划 竞 赛 的 金 奖 项 目 每 件 计 100 分, 银 奖 项 目 每 件 计 70 分, 铜 奖 项 目 每 件 计 30 分, 上 报 至 全 国 组 委 会 但 未 通 过 复 赛 的 项 目 每 件 计 10 分 创 业 实 践 挑 战 赛 的 金 奖 项 目 每 件 计 120 分, 银 奖 项 目 每 件 计 90 分, 铜 奖 项 目 每 件 计 50 分, 上 报 至 全 国 组 委 会 但 未 通 过 复 赛 的 项 目 每 件 计 10 分 公 益 创 业 赛 的 金 奖 项 目 每 件 计 100 分, 银 奖 项 目 每 件 计 70 分, 铜 奖 项 目 每 件 计 30 分, 上 报 至 全 国 组 委 会 但 未 通 过 复 赛 的 19
项 目 每 件 计 10 分 如 遇 总 积 分 相 等, 则 以 获 金 奖 的 个 数 决 定 同 一 名 次 内 的 排 序, 以 此 类 推 至 铜 奖 第 六 章 摇 附 摇 则 摇 摇 第 二 十 七 条 摇 大 赛 结 束 后, 对 获 奖 项 目 保 留 一 个 月 的 质 疑 投 诉 期 若 收 到 投 诉, 大 赛 领 导 小 组 将 委 托 主 办 单 位 有 关 部 门 进 行 调 查 经 调 查, 如 确 认 该 项 目 资 格 不 符 者, 取 消 该 项 目 获 得 的 奖 励, 通 报 全 国 组 织 委 员 会 成 员 单 位 ; 并 视 情 节 给 予 所 在 学 校 取 消 参 赛 资 格 或 其 它 处 罚 大 赛 组 委 会 不 接 受 匿 名 投 诉, 将 保 护 实 名 投 诉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第 二 十 八 条 摇 大 赛 承 办 单 位 有 权 以 全 国 组 织 委 员 会 名 义 寻 求 大 赛 及 3 项 主 体 赛 事 的 赞 助 第 二 十 九 条 摇 www. chuangqingchun. net 为 大 赛 官 方 网 站, 由 主 办 单 位 和 承 办 单 位 共 同 建 设 第 三 十 条 摇 本 章 程 自 全 国 组 织 委 员 会 通 过 之 日 起 生 效, 由 大 赛 主 办 单 位 及 全 国 组 织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负 责 解 释 20
附 件 3 挑 战 杯 彩 虹 人 生 冶 全 国 职 业 学 校 创 新 创 效 创 业 大 赛 章 程 第 一 章 摇 总 摇 则 摇 摇 第 一 条 摇 挑 战 杯 彩 虹 人 生 冶 全 国 职 业 学 校 创 新 创 效 创 业 大 赛 是 由 共 青 团 中 央 教 育 部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中 国 科 协 全 国 学 联 将 大 学 生 挑 战 杯 冶 竞 赛 从 组 别 内 容 和 范 围 等 方 面 拓 展 至 职 业 学 校 主 办 的 一 项 具 有 导 向 性 示 范 性 和 群 众 性 的 创 新 创 效 创 业 竞 赛 活 动, 每 两 年 举 办 一 届, 分 为 全 国 和 省 级 两 级 赛 事 全 国 赛 事 采 取 各 省 份 轮 流 承 办 的 模 式 第 二 条 摇 大 赛 宗 旨 : 倡 树 职 业 精 神 培 养 创 新 意 识 提 升 创 效 能 力 造 就 创 业 人 才 第 三 条 摇 大 赛 目 的 : 引 导 和 激 励 职 业 学 校 学 生 弘 扬 时 代 精 神, 将 所 学 知 识 和 技 能 与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紧 密 结 合, 增 强 学 生 社 会 责 任 感 创 新 精 神 和 实 践 能 力 ; 促 进 职 业 学 校 创 新 创 效 就 业 创 业 教 育 实 践 活 动 的 蓬 勃 开 展, 为 学 校 企 业 社 会 协 同 进 行 人 才 培 养 项 目 孵 化 资 源 整 合 等 搭 建 平 台 ; 发 掘 和 培 养 一 批 创 新 创 效 创 业 高 素 质 技 能 人 才, 为 全 面 建 成 小 康 社 会 提 供 强 有 力 的 人 才 支 撑 21
第 四 条 摇 大 赛 组 别 设 置 : 大 赛 设 中 职 组 和 高 职 组 两 类 参 赛 组 别 中 职 组 设 创 意 设 计 竞 赛 和 创 业 计 划 竞 赛, 共 两 类 竞 赛 ; 高 职 组 在 中 职 组 基 础 上 增 设 生 产 工 艺 革 新 与 工 作 流 程 优 化 竞 赛 社 会 调 研 论 文 竞 赛, 共 四 类 竞 赛 第 五 条 摇 大 赛 基 本 方 式 : 大 赛 评 审 委 员 会 根 据 作 品 的 科 学 性 创 新 性 先 进 性 等 因 素 进 行 评 比, 通 过 书 面 评 审 集 中 答 辩 现 场 展 示 问 辩 及 公 开 答 辩 等 方 式, 评 出 具 有 较 强 操 作 性 良 好 发 展 潜 力 较 高 应 用 价 值 和 一 定 市 场 前 景 的 优 秀 项 目 给 予 奖 励 ; 组 织 学 术 交 流 和 科 技 成 果 的 交 流 展 览 转 让 活 动 在 符 合 大 赛 宗 旨 具 有 良 好 导 向 的 前 提 下, 可 根 据 实 际 需 要 设 立 专 项 赛 事, 具 体 规 则 另 行 制 定 和 颁 布 第 六 条 摇 作 品 展 示 方 式 : 全 国 复 赛 作 品 以 文 本 方 式 展 示, 受 理 及 评 比 以 文 本 为 主 要 依 据, 图 纸 技 术 参 数 说 明 等 为 辅 全 国 决 赛 采 用 集 中 答 辩 和 现 场 展 示 问 辩 等 方 式 进 行 创 业 计 划 竞 赛 和 社 会 调 研 论 文 竞 赛 主 要 采 用 集 中 答 辩 方 式 ; 创 意 设 计 竞 赛 生 产 工 艺 革 新 与 工 作 流 程 优 化 竞 赛 主 要 采 用 现 场 展 示 问 辩 方 式 第 二 章 摇 组 织 机 构 及 其 职 责 摇 摇 第 七 条 摇 大 赛 设 立 领 导 小 组, 由 主 办 单 位 承 办 单 位 的 有 关 领 导 组 成, 负 责 指 导 协 调 竞 赛 活 动 的 有 关 重 大 事 项 第 八 条 摇 大 赛 设 立 全 国 组 织 委 员 会, 由 主 办 单 位 承 办 单 位 以 及 协 办 单 位 的 有 关 负 责 人 组 成 全 国 组 织 委 员 会 设 主 任 副 主 22
任 若 干 名 第 九 条 摇 全 国 组 织 委 员 会 的 职 责 如 下 : 1. 审 议 修 改 大 赛 章 程 ; 2. 确 定 大 赛 承 办 单 位 ; 3. 筹 集 大 赛 组 织 评 审 奖 励 所 需 的 经 费 ; 4. 议 决 其 他 应 由 全 国 组 织 委 员 会 议 决 的 事 项 第 十 条 摇 全 国 组 织 委 员 会 下 设 秘 书 处, 负 责 按 照 全 国 组 织 委 员 会 通 过 的 章 程 组 织 大 赛 活 动 并 向 全 国 组 织 委 员 会 报 告 工 作 秘 书 处 设 秘 书 长 副 秘 书 长 若 干 名, 由 主 办 单 位 承 办 单 位 有 关 负 责 人 担 任 第 十 一 条 摇 大 赛 设 立 全 国 评 审 委 员 会, 由 全 国 组 织 委 员 会 聘 请 各 相 关 领 域 专 家 学 者 企 业 家 风 险 投 资 界 人 士 新 闻 媒 体 负 责 人 青 年 创 业 典 型 等 组 成 全 国 评 审 委 员 会 设 主 任 副 主 任 和 评 审 委 员 若 干 名 全 国 评 审 委 员 会 有 权 在 本 章 程 和 评 审 规 则 所 规 定 的 原 则 下, 独 立 开 展 评 审 工 作 全 国 评 审 委 员 会 职 责 如 下 : 1. 在 本 章 程 和 评 审 规 则 基 础 上 制 定 评 审 实 施 细 则 ; 2. 接 受 对 参 赛 项 目 资 格 的 质 疑 投 诉 并 进 行 判 定 ; 3. 审 看 参 赛 项 目, 与 作 者 进 行 问 辩 ; 4. 确 定 参 赛 项 目 获 奖 等 次 第 十 二 条 摇 大 赛 设 立 独 立 的 作 品 资 格 评 判 委 员 会, 由 主 任 1 名, 委 员 2 至 3 名 及 主 办 单 位 各 1 名 代 表 组 成 作 品 资 格 评 判 委 23
员 会 会 议 由 作 品 资 格 评 判 委 员 会 主 任 负 责 召 集 作 品 资 格 评 判 委 员 会 职 责 如 下 : 1. 授 权 全 国 组 织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在 预 审 开 始 至 终 审 决 赛 结 束 前 接 受 参 赛 学 校 和 学 生 评 委 社 会 各 界 人 士 对 参 赛 作 品 资 格 的 质 疑 投 诉 2. 在 终 审 决 赛 结 束 前, 如 出 现 被 质 疑 投 诉 作 品, 资 格 评 判 委 员 会 应 召 开 会 议, 对 被 质 疑 投 诉 的 参 赛 作 品 的 作 者 及 所 属 学 校 进 行 质 询 3. 投 票 表 决 被 质 疑 投 诉 作 品 是 否 具 备 参 赛 资 格 4. 大 赛 结 束 后, 对 获 奖 项 目 保 留 一 个 月 的 质 疑 投 诉 期 若 收 到 投 诉, 大 赛 作 品 资 格 评 判 委 员 会 将 展 开 调 查 经 调 查, 如 确 认 该 项 目 资 格 不 符 者, 取 消 该 项 目 获 得 的 奖 励, 通 报 全 国 组 织 委 员 会 ; 并 视 情 节 给 予 所 在 学 校 取 消 参 赛 资 格 或 其 他 处 罚 第 十 三 条 摇 全 国 组 织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受 理 大 赛 的 质 疑 投 诉 事 项, 并 对 质 疑 投 诉 者 的 姓 名 单 位 予 以 保 密 质 疑 投 诉 者 需 提 供 相 关 证 据 或 明 确 的 线 索 作 品 资 格 评 判 委 员 会 开 会 时, 到 会 人 员 超 过 2 / 3 方 可 进 行 表 决 ; 表 决 时 实 行 回 避 制 度 ; 若 参 加 表 决 人 员 中 有 2 / 3 以 上 认 为 该 作 品 不 具 备 参 赛 资 格, 则 评 委 会 对 该 作 品 不 予 评 审, 其 参 赛 得 分 随 之 取 消 全 国 组 织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不 受 理 匿 名 质 疑 投 诉 第 十 四 条 摇 各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各 职 业 学 校 可 根 据 自 身 实 际 情 况 举 办 与 全 国 大 赛 接 轨 的 届 次 化 的 职 业 学 校 学 生 创 新 创 24
效 创 业 比 赛 各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团 委 教 育 部 门 科 协 学 联 等 部 门 联 合 设 立 省 级 组 委 员 会 和 评 委 会 等 相 应 机 构, 负 责 竞 赛 的 组 织 协 调 参 赛 项 目 资 格 审 查 和 初 评 等 有 关 工 作 第 三 章 摇 参 赛 资 格 与 项 目 申 报 摇 摇 第 十 五 条 摇 凡 在 大 赛 决 赛 当 年 7 月 1 日 以 前 正 式 注 册 的 全 日 制 各 类 中 职 学 校 ( 包 括 普 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职 业 高 中 技 工 学 校 和 成 人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 和 高 职 院 校 ( 不 包 括 有 高 职 的 本 科 院 校 ) 在 校 学 生 ( 含 技 师 学 院 高 级 工 班 预 备 技 师 班 学 生 ) 都 可 按 照 要 求 参 加 大 赛 第 十 六 条 摇 全 国 复 赛 决 赛 申 报 参 赛 的 作 品 必 须 是 距 大 赛 决 赛 前 两 年 内 完 成 的 学 生 创 新 创 效 创 业 成 果, 分 为 个 人 作 品 和 集 体 作 品 申 报 个 人 作 品 的, 申 报 者 必 须 承 担 申 报 作 品 60% 以 上 的 研 究 工 作, 作 品 鉴 定 证 书 专 利 证 书 及 发 表 的 有 关 作 品 上 的 署 名 均 应 为 第 一 作 者, 合 作 者 必 须 是 学 生 且 不 得 超 过 2 人 ; 凡 作 者 超 过 3 人 的 项 目 或 者 不 超 过 3 人 但 无 法 区 分 第 一 作 者 的 项 目, 均 须 申 报 集 体 作 品 集 体 作 品 的 作 者 必 须 均 为 在 校 学 生 凡 有 合 作 者 的 个 人 作 品 或 集 体 作 品, 均 按 学 历 最 高 的 作 者 划 分 组 别 第 十 七 条 摇 申 报 作 品 需 经 本 校 审 核 确 认, 确 保 作 品 符 合 大 赛 申 报 要 求, 并 接 受 大 赛 全 国 组 织 委 员 会 抽 查 第 十 八 条 摇 如 作 品 是 在 其 他 已 有 作 品 基 础 上 的 进 一 步 完 善 改 进, 须 在 作 品 中 加 以 说 明, 并 对 已 有 作 品 进 行 详 细 说 明 一 旦 发 25
现 且 经 核 实 确 系 舞 弊 抄 袭 作 假 等 的 作 品, 全 国 组 织 委 员 会 将 取 消 选 手 参 赛 资 格 和 学 校 的 评 奖 资 格, 并 向 所 属 省 级 团 委 进 行 通 报 选 手 所 在 学 校 不 得 补 报 作 品 第 十 九 条 摇 对 于 经 授 权 的 发 明 创 造 或 专 利 技 术, 在 报 名 时 需 提 交 具 有 法 律 效 力 的 发 明 创 造 或 专 利 技 术 所 有 人 的 书 面 授 权 许 可 项 目 鉴 定 证 书 专 利 证 书 等 凡 涉 及 参 赛 作 品 的 相 关 资 料, 请 参 赛 选 手 自 行 把 握 核 心 技 术 和 商 业 机 密 的 公 开 程 度, 参 赛 者 与 其 作 品 中 经 授 权 的 发 明 创 造 或 专 利 技 术 所 有 人 之 间 的 纠 纷 与 全 国 组 织 委 员 会 无 关 第 二 十 条 摇 参 赛 项 目 涉 及 下 列 内 容 时, 必 须 由 申 报 者 提 供 有 关 部 门 的 证 明 材 料, 否 则 不 予 评 审 动 植 物 新 品 种 的 发 现 或 培 育, 须 有 省 级 以 上 农 科 部 门 或 科 研 院 所 开 具 证 明 对 国 家 保 护 动 植 物 的 研 究, 须 有 省 级 以 上 林 业 部 门 开 具 证 明, 证 明 该 项 研 究 的 过 程 中 未 产 生 对 所 研 究 的 动 植 物 繁 衍 生 长 不 利 的 影 响 新 药 物 的 研 究 须 有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授 权 机 构 或 具 有 同 等 资 质 机 构 的 鉴 定 证 明 医 疗 卫 生 研 究 须 通 过 专 家 鉴 定, 原 则 上 需 附 有 在 公 开 发 行 的 专 业 性 杂 志 上 发 表 过 的 文 章 涉 及 燃 气 用 具 等 与 人 民 生 命 财 产 安 全 有 关 用 具 的 研 究, 须 有 国 家 相 应 行 政 部 门 授 权 机 构 的 认 定 证 明 26
第 二 十 一 条 摇 各 类 竞 赛 申 报 作 品 具 体 要 求 如 下 : 1. 创 意 设 计 类 作 品 该 竞 赛 主 要 体 现 创 意 创 新, 侧 重 展 示 小 发 明 小 制 作 和 创 意 设 计 金 点 子 等 内 容 重 点 考 察 参 赛 选 手 的 研 究 能 力 创 意 水 平 创 新 能 力 和 动 手 实 践 能 力 作 品 包 括 科 技 发 明 制 作 工 业 设 计 和 服 务 创 意 设 计 三 大 类 参 赛 选 手 须 根 据 作 品 主 要 创 新 点 确 定 其 所 属 学 科 专 业, 以 接 受 相 关 专 业 领 域 专 家 评 审 (1) 科 技 发 明 制 作 类 应 按 作 品 主 要 创 新 点 所 在 学 科 领 域 分 为 机 械 与 控 制 类 信 息 技 术 类 生 命 科 学 类 能 源 化 工 类 (2) 工 业 设 计 类 按 所 属 学 科 领 域 分 为 建 筑 规 划 设 计 环 境 艺 术 设 计 园 艺 设 计 城 市 色 彩 设 计 陈 列 设 计 和 配 套 物 资 设 计 产 品 造 型 设 计 及 工 艺 产 品 设 计 (3) 服 务 创 意 设 计 类 按 所 属 学 科 领 域 分 为 交 通 运 输 邮 电 通 信 流 通 贸 易 餐 饮 房 地 产 社 会 服 务 金 融 保 险 和 文 化 艺 术 业 超 出 上 述 学 科 专 业 领 域 的 作 品 暂 不 接 受 申 报 2. 创 业 计 划 类 作 品 该 竞 赛 作 品 以 创 业 计 划 书 的 形 式 体 现, 申 报 不 分 作 品 类 型 领 域 重 点 考 察 参 赛 选 手 的 创 新 创 业 意 识 市 场 分 析 和 项 目 转 化 能 力 作 品 既 要 体 现 创 业 计 划 的 规 范 性 科 学 性, 也 要 注 重 创 新 性 生 活 性 和 可 操 作 性, 尤 其 要 体 现 出 创 业 的 可 行 性 市 场 分 析 同 类 行 业 竞 争 力 等 内 容 3. 生 产 工 艺 革 新 与 工 作 流 程 优 化 类 作 品 该 竞 赛 主 要 体 现 27
生 产 和 工 作 的 创 效 创 优 大 赛 作 品 包 括 对 生 产 工 艺 革 新 工 作 流 程 合 理 化 改 进 生 产 效 率 提 高 的 建 议 等 内 容 在 申 报 时, 须 提 供 革 新 优 化 方 案 的 设 计 思 路 实 验 数 据 效 果 验 证 报 告 操 作 流 程 注 意 事 项 潜 在 问 题 分 析 改 进 成 本 分 析 及 其 他 说 明 材 料 项 目 重 点 考 察 参 赛 选 手 利 用 专 业 技 术 知 识 对 工 作 生 产 进 行 研 究 创 新 以 求 优 化 组 合 降 本 增 效 的 能 力 生 产 工 艺 革 新 组 作 品 具 体 分 类 如 下 : (1) 机 械 与 控 制 类 包 括 机 械 仪 器 仪 表 交 通 建 筑 等 领 域 (2) 信 息 技 术 类 包 括 计 算 机 通 讯 电 子 等 领 域 (3) 生 命 科 学 类 包 括 生 物 药 学 医 学 食 品 等 领 域 (4) 能 源 化 工 类 包 括 能 源 化 工 生 态 环 保 等 领 域 工 作 流 程 优 化 组 作 品 包 括 财 经 商 贸 类 交 通 运 输 业 邮 电 通 信 业 流 通 贸 易 业 餐 饮 业 房 地 产 业 社 会 服 务 业 金 融 保 险 业 文 化 艺 术 事 业 教 育 类 司 法 服 务 类 公 共 管 理 与 服 务 类 等 领 域 4. 社 会 调 研 论 文 类 作 品 该 竞 赛 以 社 会 实 践 调 查 报 告 为 主 要 形 式, 作 者 结 合 调 研 就 当 前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中 的 热 点 焦 点 难 点 等 问 题 提 出 独 特 见 解 和 理 性 建 议, 侧 重 于 发 现 并 提 出 问 题 后 的 解 决 方 案 项 目 重 点 考 察 参 赛 选 手 通 过 社 会 观 察 和 社 会 实 践 进 行 调 查 研 究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问 题 的 能 力 内 容 涵 盖 哲 学 经 济 社 会 法 律 教 育 管 理 等 学 科 领 域, 主 报 告 字 数 原 则 上 要 求 在 28
3000 至 5000 字 左 右 申 报 时 须 从 选 题 背 景 调 查 对 象 调 查 方 法 调 查 工 具 调 查 程 序 数 据 分 析 问 题 总 结 对 策 建 议 等 方 面, 客 观 地 反 映 出 选 题 的 真 实 状 况, 并 将 调 查 工 具 及 部 分 调 研 数 据 作 为 附 录 材 料 上 报 调 研 数 据 必 须 真 实 有 效, 严 禁 杜 撰 第 二 十 二 条 摇 参 赛 形 式 : 作 品 以 学 校 为 单 位 申 报, 选 手 除 以 个 人 形 式 参 赛 外, 也 可 自 行 组 成 学 科 优 势 互 补 专 业 配 备 科 学 人 员 结 构 合 理 的 小 组 以 团 队 形 式 参 赛 团 队 参 赛 小 组 的 人 数 一 般 在 10 人 以 下 每 个 参 赛 作 品 原 则 上 配 备 1 名 指 导 教 师, 最 多 不 超 过 3 名 对 于 跨 校 组 队 参 赛 的 项 目, 各 成 员 须 事 先 协 商 明 确 项 目 的 申 报 单 位 第 二 十 三 条 摇 各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上 报 参 加 全 国 复 赛 的 项 目, 中 职 组 每 类 控 制 在 10 件, 高 职 组 每 类 控 制 在 5 件, 共 计 40 件 ; 承 办 省 份 可 以 每 类 多 上 报 2 件 作 品, 共 计 48 件 各 省 份 选 拔 推 荐 时 要 尽 可 能 覆 盖 到 本 地 职 业 学 校, 尽 量 兼 顾 作 品 组 别 和 类 别 的 科 学 合 理 分 布, 原 则 上 每 个 学 校 选 送 参 加 全 国 复 赛 的 项 目 总 数 不 超 过 3 件, 其 中 中 职 组 每 类 竞 赛 不 超 过 2 件, 高 职 组 每 类 竞 赛 不 超 过 1 件 每 人 每 个 团 队 限 报 1 件 ; 每 个 参 赛 项 目 只 可 选 择 参 加 一 项 主 体 赛 事, 不 得 兼 报 参 赛 项 目 须 经 过 本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大 赛 有 关 机 构 进 行 资 格 形 式 审 查 以 及 初 步 评 定, 方 可 上 报 全 国 组 织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29
第 四 章 摇 展 览 交 流 孵 化 摇 摇 第 二 十 四 条 摇 全 国 组 织 委 员 会 将 根 据 需 要 在 大 赛 举 办 期 间 组 织 多 种 形 式 的 交 流 展 示 活 动 和 其 他 活 动 第 二 十 五 条 摇 全 国 组 织 委 员 会 拥 有 组 织 转 让 及 孵 化 获 奖 项 目 的 优 先 权 成 果 产 权 及 利 益 分 配 由 学 校 和 作 者 协 商 确 定 全 国 组 织 委 员 会 可 结 集 出 版 大 赛 获 奖 项 目 及 评 委 评 语 第 二 十 六 条 摇 在 每 次 大 赛 举 办 期 间, 全 国 组 织 委 员 会 将 联 合 地 方 政 府 各 类 园 区 及 风 险 投 资 机 构 举 办 项 目 对 接 和 孵 化 活 动, 对 大 赛 中 涌 现 出 的 优 秀 项 目 优 先 转 化 第 二 十 七 条 摇 全 国 组 织 委 员 会 鼓 励 各 省 份 设 立 职 业 学 校 学 生 创 业 基 金, 加 强 与 有 关 方 面 特 别 是 金 融 机 构 风 险 投 资 机 构 和 创 业 投 资 机 构 的 合 作, 为 职 业 学 校 学 生 通 过 参 与 大 赛 实 现 项 目 转 化 和 创 业 提 供 支 持 第 五 章 摇 奖 摇 励 摇 摇 第 二 十 八 条 摇 全 国 复 赛 评 审 委 员 会 对 各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报 送 的 复 赛 参 赛 项 目 进 行 评 审, 按 照 竞 赛 类 别 淘 汰 20% 的 作 品 不 获 奖, 40% 左 右 的 参 赛 项 目 获 全 国 三 等 奖, 40% 左 右 入 围 决 赛 决 赛 中 原 则 上 按 照 作 品 总 数 3% 10% 27% 的 比 例 评 出 特 等 奖 一 等 奖 二 等 奖 各 等 奖 项 将 在 中 职 组 和 高 职 组 内 分 别 评 出 30
其 中, 针 对 创 业 计 划 竞 赛 项 目, 全 国 组 织 委 员 会 鼓 励 选 手 进 行 项 目 落 地 创 业, 评 审 中 评 委 将 视 创 业 项 目 实 际 运 营 情 况 给 予 1% 至 5% 加 分 第 二 十 九 条 摇 获 奖 作 品 确 认 资 格 有 效 的, 由 全 国 组 织 委 员 会 向 作 者 颁 发 证 书, 并 视 情 况 给 予 创 业 资 金 专 业 指 导 外 出 实 践 培 训 等 奖 励 参 加 各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预 赛 的 项 目, 确 认 资 格 有 效 而 又 未 进 入 全 国 大 赛 的, 由 各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组 织 委 员 会 向 作 者 颁 发 证 书 第 六 章 摇 附 摇 则 摇 摇 第 三 十 条 摇 大 赛 承 办 单 位 有 权 以 全 国 组 织 委 员 会 名 义 寻 求 大 赛 的 赞 助 第 三 十 一 条 摇 www. tiaozhanbei. net 冶 为 挑 战 杯 彩 虹 人 生 冶 全 国 职 业 学 校 创 新 创 效 创 业 大 赛 官 方 网 站, 由 主 办 单 位 和 承 办 单 位 共 同 建 设 第 三 十 二 条 摇 本 章 程 自 全 国 组 织 委 员 会 通 过 之 日 起 生 效, 由 大 赛 主 办 单 位 及 全 国 组 织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负 责 解 释 31
摇 抄 送 : 团 中 央 书 记 处 各 同 志 团 中 央 机 关 各 部 门 各 直 属 单 位 摇 共 青 团 中 央 办 公 厅 2016 年 2 月 26 日 印 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