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件 3 山 东 省 电 力 体 制 改 革 综 合 试 点 方 案 电 力 行 业 是 关 系 到 能 源 安 全 经 济 发 展 和 社 会 稳 定 的 重 要 基 础 产 业 近 年 来, 我 省 积 极 实 施 电 力 政 企 分 开 厂 网 分 开 主 辅 分 开 改 革, 加 快 重 大 项 目 规 划 建 设, 优 化 调 整 电 源 结 构, 强 化 节 能 环 保 改 造, 千 方 百 计 保 障 电 力 供 应, 不 断 提 高 电 力 普 遍 服 务 水 平, 有 力 促 进 了 我 省 经 济 社 会 平 稳 健 康 发 展 2015 年, 我 省 全 社 会 用 电 量 达 到 5117 亿 千 瓦 时, 同 比 增 长 2.8%; 省 内 发 电 量 4619.4 亿 千 瓦 时, 增 长 2.8%; 电 力 装 机 容 量 达 到 9715.7 万 千 瓦, 其 中 新 能 源 发 电 装 机 比 重 提 高 到 11.5%; 加 快 实 施 外 电 入 鲁 战 略, 全 年 电 网 接 纳 省 外 来 电 497.6 亿 千 瓦 时, 占 全 社 会 用 电 量 的 9.7% 同 时, 一 些 体 制 机 制 性 障 碍 和 深 层 次 问 题 还 没 有 根 本 解 决, 主 要 是 生 产 环 节 中 单 一 的 计 划 管 理 体 制 销 售 环 节 中 统 一 的 政 府 定 价 机 制 以 及 运 营 领 域 中 统 购 统 销 的 垄 断 经 营 模 式 越 来 越 不 适 应 市 场 经 济 发 展 的 需 要, 在 电 力 资 源 配 置 中 市 场 还 没 有 发 挥 决 定 性 作 用, 在 发 电 侧 和 售 电 侧 等 竞 争 性 领 域 和 环 节 还 没 有 形 成 有 效 竞 争, 市 场 主 体 活 力 尚 未 充 分 释 放, 在 政 府 统 筹 规 划 依 法 监 管 维 护 行 业 秩 序 方 面 还 亟 待 改 进 和 加 强 为 贯 彻 落 实 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关 于 进 一 步 深 化 电 力 体 制 1
改 革 的 若 干 意 见 ( 中 发 2015 9 号 ) 及 配 套 文 件 精 神, 深 入 推 进 我 省 电 力 体 制 改 革, 加 快 现 代 电 力 市 场 体 系 建 设, 结 合 我 省 实 际, 制 定 本 实 施 方 案 一 总 体 要 求 深 化 电 力 体 制 改 革, 必 须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党 的 十 八 大 和 十 八 届 三 中 四 中 五 中 全 会 精 神 以 及 中 央 关 于 深 化 电 力 体 制 改 革 的 总 体 部 署, 坚 持 创 新 协 调 绿 色 开 放 共 享 发 展 理 念, 针 对 我 省 电 力 行 业 存 在 的 突 出 问 题, 在 进 一 步 完 善 政 企 分 开 厂 网 分 开 主 辅 分 开 的 基 础 上, 按 照 管 住 中 间 放 开 两 头 的 体 制 架 构, 遵 循 三 放 开 一 独 立 三 强 化 的 改 革 路 径, 加 快 构 建 有 法 可 依 政 企 分 开 主 体 规 范 交 易 公 平 价 格 合 理 监 管 有 效 的 市 场 体 制, 形 成 具 有 竞 争 活 力 健 全 完 善 的 现 代 电 力 市 场 体 系 在 改 革 推 进 中, 要 把 保 障 电 力 系 统 的 安 全 稳 定 运 行 和 电 力 可 靠 供 应 作 为 前 提 条 件, 遵 循 电 力 商 品 的 实 时 性 无 形 性 供 求 波 动 性 和 同 质 化 等 技 术 经 济 规 律, 保 障 电 能 生 产 输 送 和 使 用 的 动 态 平 衡 ; 要 坚 持 市 场 化 的 改 革 方 向, 着 力 构 建 主 体 多 元 竞 争 有 序 的 电 力 交 易 格 局, 形 成 适 应 市 场 要 求 的 电 价 机 制, 激 发 企 业 内 在 活 力, 使 市 场 在 电 力 资 源 配 置 中 起 决 定 性 作 用 ; 要 把 保 障 民 生 用 电 作 为 底 线, 充 分 考 虑 企 业 和 社 会 承 受 能 力, 切 实 保 障 民 生 和 基 本 公 共 服 务 的 用 电 供 给, 完 善 阶 梯 价 格 机 制, 确 保 居 民 农 业 重 要 公 用 事 业 和 公 益 性 2
服 务 等 用 电 价 格 相 对 平 稳 ; 要 强 化 节 能 减 排, 提 高 可 再 生 能 源 发 电 和 分 布 式 能 源 系 统 发 电 在 电 力 供 应 中 的 比 例, 完 善 有 序 用 电 和 电 力 需 求 侧 管 理 制 度, 促 进 电 力 行 业 结 构 调 整 和 产 业 升 级 ; 要 加 强 电 力 市 场 监 管, 完 善 监 管 措 施 和 手 段, 改 进 监 管 方 法, 提 高 对 技 术 安 全 交 易 运 行 等 的 科 学 监 管 水 平 二 改 革 路 径 ( 一 ) 有 序 放 开 输 配 以 外 的 竞 争 性 环 节 电 价, 建 立 市 场 化 定 价 机 制 按 照 准 许 成 本 加 合 理 收 益 原 则, 核 定 电 网 企 业 准 许 总 收 入 和 各 电 压 等 级 输 配 电 价 放 开 输 配 以 外 的 竞 争 性 环 节 电 价, 实 现 市 场 化 定 价 ( 二 ) 有 序 向 社 会 资 本 放 开 配 售 电 业 务, 释 放 市 场 主 体 活 力 在 加 强 电 网 自 然 垄 断 环 节 监 管 的 同 时, 在 发 电 侧 售 电 侧 等 可 竞 争 环 节 引 入 竞 争 机 制, 加 快 构 建 有 效 竞 争 的 组 织 结 构 和 市 场 体 系 ( 三 ) 有 序 放 开 公 益 性 和 调 节 性 以 外 的 发 用 电 计 划, 促 进 电 力 资 源 市 场 化 配 置 有 效 衔 接 电 力 市 场 供 需 平 衡, 有 序 放 开 发 用 电 计 划, 引 导 市 场 主 体 开 展 多 方 直 接 交 易 和 跨 省 跨 区 交 易, 逐 步 扩 大 市 场 化 电 量 的 比 例, 实 现 电 力 电 量 平 衡 从 以 计 划 手 段 为 主 向 以 市 场 手 段 为 主 的 平 稳 过 渡 ( 四 ) 推 进 电 力 交 易 机 构 相 对 独 立, 构 建 规 范 化 市 场 交 易 平 台 将 电 网 企 业 原 有 的 电 力 交 易 业 务 与 其 他 业 务 分 开, 3
实 现 相 对 独 立 运 行, 为 市 场 主 体 提 供 规 范 公 开 透 明 的 电 力 交 易 服 务 ( 五 ) 强 化 政 府 监 管, 强 化 电 力 统 筹 规 划, 强 化 电 力 安 全 高 效 运 行 和 可 靠 供 应 创 新 政 府 监 管 方 式 方 法 和 手 段, 严 格 按 照 我 省 能 源 规 划 组 织 实 施 电 源 建 设 和 电 网 布 局, 为 有 效 开 展 市 场 化 交 易 实 现 电 力 安 全 高 效 运 行 和 可 靠 供 应 提 供 保 障 三 重 点 任 务 ( 一 ) 有 序 推 进 电 价 改 革, 理 顺 电 价 形 成 机 制 1. 开 展 输 配 电 价 测 算 核 定 根 据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国 家 能 源 局 关 于 推 进 输 配 电 价 改 革 的 有 关 要 求 和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关 于 扩 大 输 配 电 价 改 革 试 点 范 围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 发 改 价 格 2016 498 号 ) 精 神, 开 展 输 配 电 价 成 本 调 查 监 审 各 电 压 等 级 输 配 电 价 水 平 测 算 工 作 输 配 电 价 逐 步 过 渡 到 按 准 许 成 本 加 合 理 收 益 原 则 和 分 电 压 等 级 核 定 在 国 家 未 统 一 核 定 我 省 输 配 电 价 之 前, 市 场 交 易 的 输 配 电 价 保 持 电 网 购 销 差 价 不 变 ; 待 国 家 核 定 我 省 输 配 电 价 后, 按 照 核 定 的 输 配 电 价 执 行 2. 分 步 推 进 发 售 电 价 格 市 场 化 用 户 购 电 价 格 由 市 场 交 易 价 格 输 配 电 价 ( 含 线 损 和 交 叉 补 贴 ) 政 府 性 基 金 三 部 分 组 成 放 开 竞 争 性 环 节 电 力 价 格, 把 输 配 电 价 与 发 售 电 价 在 形 成 机 制 上 分 开 电 力 市 场 交 易 的 电 量 价 格 通 过 自 愿 协 4
商 市 场 竞 价 等 方 式 自 主 确 定 未 参 与 市 场 交 易 的 电 量 以 及 居 民 农 业 重 要 公 用 事 业 和 公 益 性 服 务 等 用 电, 仍 由 政 府 价 格 主 管 部 门 核 定 电 价 3. 妥 善 处 理 电 价 交 叉 补 贴 结 合 电 价 改 革 进 程, 逐 步 减 少 工 商 业 内 部 交 叉 补 贴, 妥 善 处 理 居 民 农 业 用 户 交 叉 补 贴 过 渡 期 间, 由 电 网 企 业 申 报 现 有 各 类 用 户 电 价 间 交 叉 补 贴 数 额, 经 省 级 价 格 主 管 部 门 审 核 后 通 过 输 配 电 价 回 收 ( 二 ) 推 进 电 力 交 易 体 制 改 革, 完 善 市 场 化 交 易 机 制 1. 规 范 市 场 主 体 准 入 标 准 按 照 接 入 电 压 等 级 能 耗 水 平 排 放 水 平 产 业 政 策 以 及 区 域 差 别 化 政 策 等, 制 定 并 公 布 可 参 与 市 场 交 易 的 发 电 企 业 售 电 主 体 和 用 户 准 入 标 准 按 电 压 等 级 分 期 分 批 放 开 用 户 参 与 直 接 交 易, 参 与 市 场 交 易 企 业 的 单 位 能 耗 污 染 物 排 放 均 应 稳 定 达 到 国 家 和 地 方 相 应 阶 段 标 准, 不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以 及 产 品 和 工 艺 属 于 淘 汰 类 的 企 业 不 得 参 与 市 场 交 易 省 政 府 按 年 度 公 布 符 合 标 准 的 发 电 企 业 和 售 电 主 体 目 录, 对 用 户 目 录 实 施 动 态 监 管 改 革 市 场 主 体 准 入 制 度, 以 注 册 服 务 代 替 行 政 许 可, 进 入 目 录 的 发 电 企 业 售 电 主 体 和 用 户, 按 照 一 注 册 一 承 诺 一 公 示 三 备 案 的 程 序, 可 自 愿 到 交 易 机 构 注 册 成 为 市 场 主 体 2. 建 立 相 对 稳 定 的 中 长 期 电 力 市 场 交 易 机 制 在 已 开 展 的 电 力 用 户 与 发 电 企 业 直 接 交 易 工 作 基 础 上, 放 宽 参 与 交 易 的 用 户 类 型 与 电 压 等 级, 逐 步 放 开 发 电 企 业 售 电 主 体 和 5
用 户 准 入 范 围, 允 许 符 合 条 件 的 电 力 用 户 ( 含 售 电 企 业 ) 参 与 市 场 交 易, 不 断 丰 富 交 易 品 种, 健 全 风 险 规 避 机 制, 逐 步 建 成 相 对 稳 定 的 中 长 期 交 易 市 场 完 善 电 力 市 场 交 易 规 则, 实 现 多 方 交 易 市 场 交 易 双 方 依 法 依 规 签 订 有 电 网 企 业 参 加 的 三 方 合 同, 确 定 自 主 协 商 的 交 易 事 项 鼓 励 用 户 与 发 电 企 业 之 间 签 订 长 期 稳 定 的 合 同, 建 立 合 同 调 整 及 偏 差 电 量 处 理 的 交 易 平 衡 机 制 3. 完 善 跨 省 跨 区 电 力 交 易 机 制 结 合 外 电 入 鲁 战 略 实 施, 按 照 中 长 期 交 易 为 主 临 时 交 易 为 补 充 的 跨 区 跨 省 交 易 模 式, 推 进 山 东 与 相 关 省 份 的 电 力 市 场 化 交 易, 促 进 电 力 资 源 在 更 大 范 围 优 化 配 置 建 立 跨 省 跨 区 电 力 交 易 与 省 内 电 力 交 易 的 协 同 衔 接 机 制, 统 筹 考 虑 省 内 外 电 力 资 源, 同 步 放 开 进 入 市 场 4. 建 立 有 效 竞 争 的 现 货 交 易 机 制 在 推 进 中 长 期 交 易 基 础 上, 开 展 电 力 市 场 现 货 交 易 机 制 研 究, 根 据 山 东 电 源 布 局 负 荷 特 性 电 网 结 构 等 因 素 和 市 场 成 熟 条 件, 适 时 开 展 现 货 交 易 试 点, 启 动 日 前 日 内 实 时 电 能 量 交 易 以 及 备 用 辅 助 服 务 等 现 货 交 易 品 种 5. 完 善 电 力 市 场 辅 助 服 务 机 制 适 应 电 网 调 峰 调 频 调 压 和 用 户 可 中 断 负 荷 等 辅 助 服 务 新 要 求, 完 善 并 网 发 电 企 业 辅 助 服 务 考 核 新 机 制 和 补 偿 机 制 根 据 电 网 可 靠 性 和 服 务 质 量, 按 照 谁 受 益 谁 承 担 的 原 则, 建 立 用 户 参 与 的 服 务 分 6
担 共 享 机 制 用 户 可 以 结 合 自 身 负 荷 特 性, 自 愿 选 择 与 发 电 企 业 或 电 网 企 业 签 订 保 供 电 协 议 可 中 断 负 荷 协 议 等 合 同, 约 定 各 自 的 辅 助 服 务 权 利 与 义 务, 承 担 必 要 的 辅 助 服 务 费 用, 或 按 照 贡 献 获 得 相 应 的 经 济 补 偿 ( 三 ) 组 建 相 对 独 立 的 电 力 交 易 机 构, 形 成 公 平 规 范 的 市 场 交 易 平 台 1. 组 建 山 东 电 力 交 易 中 心 组 建 股 份 制 电 力 交 易 中 心, 对 现 有 的 交 易 中 心 进 行 股 份 制 改 造, 相 对 独 立 运 行 ; 交 易 中 心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依 法 依 规 产 生 ; 后 期 根 据 市 场 发 展 需 要, 视 情 况 采 取 股 份 制 方 式 逐 步 完 善 交 易 中 心 的 组 织 治 理 结 构 交 易 中 心 作 为 全 省 电 力 交 易 的 市 场 平 台, 依 法 依 规 开 展 省 内 外 电 力 交 易 业 务, 并 做 好 与 电 力 调 度 的 衔 接 2. 完 善 电 力 交 易 中 心 功 能 按 照 政 府 批 准 的 章 程 规 则 和 有 关 技 术 标 准, 电 力 交 易 中 心 在 山 东 能 源 监 管 办 和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的 监 管 下 主 要 负 责 电 力 交 易 平 台 的 建 设 运 营 管 理 ; 负 责 市 场 交 易 组 织, 提 供 结 算 依 据 和 相 关 服 务, 汇 总 用 户 与 发 电 企 业 自 主 签 订 的 双 边 合 同 ; 负 责 市 场 主 体 注 册 和 相 应 管 理, 披 露 和 发 布 市 场 信 息 等 交 易 中 心 可 按 省 级 价 格 主 管 部 门 核 定 的 标 准 向 市 场 主 体 收 取 交 易 手 续 费 3. 设 立 市 场 管 理 委 员 会 成 立 由 发 电 企 业 电 网 企 业 售 电 企 业 电 力 用 户 等 市 场 主 体 按 类 别 推 荐 代 表 组 成 的 交 易 中 心 市 场 管 理 委 员 会 市 场 管 理 委 员 会 属 市 场 主 体 的 自 治 性 7
议 事 协 调 机 构, 办 事 机 构 设 在 交 易 中 心, 主 要 负 责 向 交 易 中 心 提 出 电 力 市 场 方 面 的 专 业 建 议, 参 与 研 究 讨 论 交 易 中 心 的 章 程 运 营 规 则 和 相 关 实 施 细 则, 推 荐 交 易 中 心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听 取 和 反 映 市 场 主 体 诉 求, 提 出 涉 及 市 场 主 体 利 益 的 重 要 事 项 和 合 理 意 见 建 议, 不 干 涉 交 易 中 心 的 正 常 经 营 在 交 易 中 心 组 建 和 试 运 行 阶 段, 市 场 管 理 委 员 会 由 省 发 展 改 革 委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等 部 门 和 山 东 能 源 监 管 办 负 责 召 集 组 建, 待 交 易 中 心 正 式 运 行 后, 逐 步 完 善 市 场 管 理 委 员 会 的 人 员 构 成 和 相 关 议 事 规 则 4. 改 革 和 规 范 电 网 企 业 运 营 模 式 根 据 市 场 经 济 规 律 和 电 力 技 术 特 性, 电 网 企 业 主 要 从 事 电 网 投 资 运 行 电 力 调 度 输 送, 保 障 电 网 公 平 无 歧 视 开 放, 履 行 电 力 普 遍 服 务 义 务, 确 保 电 网 系 统 安 全 改 革 电 网 企 业 运 营 模 式, 规 范 投 资 和 资 产 管 理, 实 行 按 照 政 府 核 定 的 输 配 电 价 收 取 过 网 费 的 方 式, 确 保 稳 定 的 收 入 来 源 和 收 益 水 平, 不 再 以 上 网 电 价 和 销 售 电 价 价 差 作 为 收 入 来 源 ( 四 ) 推 进 发 用 电 计 划 改 革, 更 多 发 挥 市 场 机 制 的 作 用 1. 有 序 放 开 发 用 电 计 划 根 据 市 场 发 育 程 度, 直 接 交 易 的 电 量 和 容 量 不 再 纳 入 发 用 电 计 划 除 公 益 性 调 节 性 电 量 外, 在 确 保 电 网 稳 定 运 行 和 可 再 生 能 源 电 力 消 纳 的 前 提 下, 尽 快 放 开 其 他 电 量 新 增 企 业 用 户 和 新 核 准 的 发 电 机 组 原 则 上 都 要 参 与 电 力 市 场 交 易 8
2. 建 立 优 先 发 电 制 度 坚 持 节 能 减 排 和 清 洁 能 源 优 先 上 网 的 原 则, 保 障 可 再 生 能 源 优 先 发 电 顺 序, 确 保 规 划 内 的 风 能 太 阳 能 水 能 生 物 质 能 等 清 洁 能 源 发 电 和 常 规 机 组 调 峰 调 频 电 量 按 照 政 府 定 价 优 先 上 网, 并 留 足 电 量 计 划 空 间, 促 进 清 洁 能 源 多 发 满 发 3. 建 立 优 先 购 电 制 度 合 理 确 定 优 先 购 电 的 用 户 范 围, 保 障 全 省 农 业 重 要 公 用 事 业 公 益 性 服 务 行 业 以 及 居 民 生 活 等 无 议 价 能 力 用 户 优 先 购 电 列 入 优 先 保 障 序 列 的 用 户, 原 则 上 不 纳 入 需 求 侧 有 序 用 电 范 畴, 暂 不 参 与 市 场 竞 争, 通 过 用 电 计 划 予 以 保 障 4. 加 强 电 力 需 求 侧 管 理 和 电 力 应 急 机 制 建 设 按 照 常 态 化 和 精 细 化 原 则, 引 导 用 户 实 施 电 力 需 求 侧 管 理, 通 过 加 强 能 效 管 理 实 施 需 求 响 应 等 手 段, 进 一 步 优 化 电 力 资 源 配 置, 提 高 电 能 利 用 效 率 和 效 益, 实 现 科 学 节 约 有 序 高 效 智 能 用 电 加 强 电 力 应 急 能 力 建 设, 提 升 应 急 响 应 水 平, 确 保 电 力 供 需 紧 张 状 态 下 重 点 用 电 需 求, 保 障 电 力 供 应 安 全 稳 定 可 靠 ( 五 ) 稳 步 推 进 售 电 侧 改 革, 有 序 向 社 会 资 本 放 开 售 电 业 务 1. 鼓 励 社 会 资 本 投 资 新 增 配 电 业 务 按 照 有 利 于 促 进 配 电 网 建 设 发 展 和 提 高 配 电 运 营 效 率 的 要 求, 探 索 社 会 资 本 投 资 配 电 业 务 的 有 效 途 径, 逐 步 向 符 合 条 件 的 市 场 主 体 放 开 9
增 量 配 电 投 资 业 务, 鼓 励 以 混 合 所 有 制 方 式 发 展 配 电 业 务 国 网 山 东 省 电 力 公 司 以 外 的 存 量 配 电 资 产 视 同 增 量 配 电 业 务, 按 照 实 际 覆 盖 范 围 划 分 配 电 区 域 2. 建 立 售 电 主 体 准 入 和 退 出 机 制 按 照 符 合 技 术 安 全 环 保 节 能 标 准 和 承 担 社 会 责 任 的 要 求, 科 学 界 定 售 电 主 体 条 件, 建 立 和 规 范 售 电 主 体 的 市 场 准 入 和 退 出 规 则 每 年 向 社 会 公 布 售 电 主 体 清 单, 并 实 行 动 态 管 理 电 网 企 业 应 无 歧 视 地 向 售 电 主 体 及 其 用 户 提 供 报 装 计 量 抄 表 维 修 等 各 类 供 电 服 务, 按 约 定 履 行 保 底 供 应 商 义 务, 确 保 无 议 价 能 力 用 户 也 有 电 可 用 ; 负 责 收 费 结 算 归 集 交 叉 补 贴, 代 收 政 府 性 基 金, 并 按 规 定 及 时 向 有 关 发 电 公 司 和 售 电 公 司 支 付 电 费, 保 障 电 费 资 金 安 全 3. 多 途 径 培 育 售 电 主 体 允 许 符 合 条 件 的 高 新 产 业 园 区 或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发 电 企 业 投 资 和 组 建 售 电 公 司, 允 许 拥 有 分 布 式 电 源 的 用 户 和 微 网 系 统 参 与 电 力 交 易 鼓 励 社 会 资 本 投 资 成 立 售 电 公 司, 鼓 励 公 共 服 务 行 业 和 能 源 服 务 公 司 从 事 售 电 业 务 4. 赋 予 售 电 主 体 相 应 的 权 责 售 电 主 体 可 以 采 取 多 种 方 式 通 过 电 力 市 场 购 电, 与 发 电 企 业 电 网 企 业 和 用 户 依 法 签 订 合 同, 明 确 相 应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按 规 定 约 定 相 关 事 项,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承 担 政 府 性 基 金 政 策 性 交 叉 补 贴 社 会 责 任 等 义 务 拥 有 配 电 网 运 营 权 的 售 电 公 司 承 担 保 底 供 10
电 服 务 职 责 ( 六 ) 开 放 电 网 公 平 接 入, 建 立 分 布 式 电 源 发 展 新 机 制 1. 积 极 发 展 分 布 式 电 源 分 布 式 电 源 主 要 采 用 自 发 自 用 余 量 上 网 电 网 调 节 的 运 营 模 式 在 确 保 安 全 的 前 提 下, 积 极 发 展 融 合 先 进 储 能 技 术 信 息 技 术 的 微 电 网 和 智 能 电 网 技 术, 提 高 系 统 消 纳 能 力 和 能 源 利 用 效 率 积 极 开 展 分 布 式 电 源 项 目 的 各 类 试 点 和 示 范 放 开 用 户 侧 分 布 式 电 源 建 设, 支 持 企 业 机 构 社 区 和 家 庭 根 据 各 自 条 件, 因 地 制 宜 投 资 建 设 太 阳 能 风 能 生 物 质 能 发 电 以 及 燃 气 热 电 冷 联 产 等 各 类 分 布 式 电 源, 准 许 接 入 各 电 压 等 级 的 配 电 网 络 和 终 端 用 电 系 统 鼓 励 专 业 化 能 源 服 务 公 司 与 用 户 合 作 或 以 合 同 能 源 管 理 模 式 建 设 分 布 式 电 源 2. 完 善 并 网 运 行 服 务 完 善 接 入 电 网 的 技 术 标 准 工 程 规 范 和 相 关 管 理 办 法, 支 持 新 能 源 可 再 生 能 源 节 能 降 耗 和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机 组 上 网, 做 好 新 能 源 和 可 再 生 能 源 发 电 与 电 网 以 及 其 他 电 源 的 有 效 衔 接, 依 照 规 划 认 真 落 实 可 再 生 能 源 发 电 保 障 性 收 购 制 度, 解 决 好 无 歧 视 无 障 碍 上 网 问 题 ( 七 ) 加 强 和 规 范 自 备 电 厂 监 督 管 理, 推 动 自 备 电 厂 转 型 升 级 1. 规 范 自 备 电 厂 建 设 管 理 新 ( 扩 ) 建 燃 煤 自 备 电 厂 项 目 ( 除 背 压 机 组 和 余 热 余 压 余 气 利 用 机 组 外 ) 要 统 筹 纳 入 国 家 依 据 总 量 控 制 制 定 的 火 电 建 设 规 划 自 备 电 厂 建 设 11
过 程 中 要 严 格 执 行 火 电 建 设 相 关 产 业 政 策 和 能 效 水 效 环 保 安 全 质 量 等 各 项 标 准 2. 加 强 自 备 电 厂 运 营 管 理 坚 持 鼓 励 竞 争 公 平 竞 争, 维 护 电 力 市 场 秩 序 拥 有 自 备 电 厂 的 企 业, 应 按 规 定 承 担 国 家 依 法 合 规 设 立 的 政 府 性 基 金, 以 及 政 策 性 交 叉 补 贴, 合 理 缴 纳 系 统 备 用 费 规 范 现 有 自 备 电 厂 成 为 合 格 市 场 主 体, 允 许 其 在 公 平 承 担 发 电 企 业 社 会 责 任 的 条 件 下 参 与 电 力 市 场 交 易 鼓 励 有 条 件 并 网 的 自 备 电 厂 并 网 运 行, 并 网 自 备 电 厂 要 根 据 自 身 负 荷 和 机 组 特 性 参 与 电 网 调 峰, 并 按 照 两 个 细 则 进 行 电 网 辅 助 服 务 考 核 与 补 偿 积 极 探 索 促 进 现 有 孤 网 规 范 运 行 并 健 康 发 展 的 有 效 途 径 和 方 式 3. 加 快 推 进 自 备 电 厂 升 级 改 造 加 快 推 进 全 省 自 备 电 厂 超 低 排 放 等 环 保 改 造, 确 保 稳 定 达 到 相 应 阶 段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和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并 安 装 污 染 物 自 动 监 控 设 备, 与 当 地 环 保 监 管 和 电 网 企 业 等 部 门 联 网 对 达 不 到 环 保 等 政 策 标 准 要 求 且 不 实 施 改 造 或 不 具 备 改 造 条 件 的, 逐 步 淘 汰 关 停 ( 八 ) 加 强 电 力 统 筹 规 划 和 科 学 监 管, 提 高 电 力 安 全 可 靠 水 平 1. 加 强 电 力 行 业 特 别 是 电 网 的 统 筹 规 划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要 认 真 履 行 电 力 规 划 职 责, 优 化 电 源 与 电 网 布 局, 提 升 规 划 的 覆 盖 面 权 威 性 和 科 学 性, 增 强 规 划 的 透 明 度 和 公 众 参 与 度 各 种 电 源 建 设 和 电 网 布 局 要 严 格 规 划, 有 序 组 织 实 施 12
加 快 扶 贫 电 网 改 造 升 级, 深 入 实 施 彩 虹 工 程, 提 高 服 务 城 乡 居 民 用 电 能 力 电 力 规 划 应 充 分 考 虑 资 源 环 境 承 载 力, 依 法 开 展 规 划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划 经 法 定 程 序 审 核 后, 要 向 社 会 公 开 建 立 规 划 实 施 检 查 监 督 评 估 考 核 工 作 机 制, 保 障 电 力 规 划 的 有 效 执 行 2. 减 少 和 规 范 电 力 行 业 行 政 审 批 进 一 步 简 政 放 权, 承 接 并 落 实 好 国 家 取 消 下 放 的 电 力 项 目 审 批 权 限, 明 确 审 核 条 件 和 标 准, 规 范 简 化 审 批 程 序, 加 强 事 中 和 事 后 监 管, 保 障 电 力 发 展 战 略 政 策 和 标 准 有 效 落 实 3. 加 强 电 力 行 业 及 相 关 领 域 科 学 监 督 完 善 电 力 监 管 组 织 体 系, 创 新 监 管 措 施 和 手 段, 有 效 开 展 电 力 交 易 调 度 供 电 服 务 和 安 全 监 管, 加 强 电 网 公 平 接 入 电 网 投 资 行 为 成 本 及 投 资 运 行 效 率 监 管, 切 实 保 障 新 能 源 并 网 接 入, 促 进 节 能 减 排, 保 障 居 民 供 电 和 电 网 安 全 可 靠 运 行 加 强 和 完 善 行 业 协 会 自 律 协 调 监 督 服 务 的 功 能, 充 分 发 挥 其 在 政 府 用 户 和 企 业 之 间 的 桥 梁 纽 带 作 用 4. 建 立 健 全 电 力 市 场 主 体 信 用 体 系 建 立 电 力 市 场 主 体 信 用 评 价 制 度, 将 相 关 企 业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主 要 负 责 人 从 业 人 员 信 用 记 录 纳 入 全 省 公 共 信 用 信 息 平 台, 严 格 守 信 激 励 和 失 信 惩 戒 制 度, 使 各 类 企 业 的 信 用 状 况 透 明 可 追 溯 可 核 查 加 大 监 管 力 度, 对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予 以 公 开, 对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严 重 且 影 响 电 力 安 全 的, 要 实 行 严 格 的 行 业 禁 入 措 13
施 四 组 织 实 施 ( 一 ) 加 强 组 织 领 导 成 立 我 省 电 力 体 制 改 革 领 导 小 组, 负 责 统 筹 推 进 全 省 电 力 体 制 改 革, 协 调 推 动 各 专 项 领 域 的 改 革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设 在 省 发 展 改 革 委, 负 责 领 导 小 组 日 常 工 作 省 直 各 有 关 部 门 ( 单 位 ) 要 密 切 配 合, 按 照 各 自 职 责 分 工, 做 好 电 力 体 制 改 革 各 项 工 作 ( 二 ) 明 确 任 务 分 工 省 发 展 改 革 委 负 责 拟 订 山 东 省 电 力 体 制 改 革 实 施 方 案, 组 织 协 调 有 关 单 位 制 定 专 项 改 革 方 案 并 做 好 实 施 工 作, 加 强 电 源 和 电 网 建 设 统 筹 规 划, 建 立 分 布 式 电 源 发 展 新 机 制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会 同 有 关 部 门, 负 责 牵 头 拟 订 电 力 市 场 建 设 电 力 交 易 机 构 发 用 电 计 划 售 电 侧 等 方 面 的 专 项 改 革 方 案 并 组 织 实 施, 指 导 电 力 交 易 中 心 及 其 市 场 管 理 委 员 会 的 筹 建 省 物 价 局 会 同 有 关 部 门, 负 责 牵 头 拟 订 输 配 电 价 改 革 方 案 并 组 织 实 施 省 环 保 厅 会 同 有 关 部 门, 负 责 制 定 燃 煤 机 组 排 放 水 平 排 序, 评 估 全 口 径 火 电 厂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山 东 能 源 监 管 办 会 同 有 关 部 门, 负 责 牵 头 拟 订 电 力 市 场 建 设 方 案 和 规 则, 监 管 电 力 市 场 建 设 和 运 行 ; 拟 订 规 范 自 备 电 厂 运 营 专 项 方 案 并 组 织 实 施 国 网 山 东 省 电 力 公 司 负 责 电 网 公 平 接 入, 具 体 负 责 组 建 电 力 交 易 中 心 及 其 市 场 管 理 委 员 会, 拟 订 交 易 中 心 章 程 交 易 细 则 以 及 市 场 管 理 委 员 会 相 关 规 则 省 发 展 改 革 委 要 发 挥 好 总 牵 头 作 14
用 ; 各 专 项 改 革 的 牵 头 部 门 要 履 行 主 体 责 任, 会 同 各 有 关 部 门 主 动 开 展 工 作 ; 各 参 与 部 门 要 根 据 各 自 职 能, 积 极 配 合, 各 司 其 职, 各 负 其 责, 形 成 工 作 合 力 ( 三 ) 合 理 安 排 进 度 结 合 我 省 电 力 行 业 实 际, 力 争 用 三 年 的 时 间 完 成 电 力 体 制 改 革 任 务 2016 年, 研 究 制 定 山 东 省 电 力 体 制 改 革 实 施 方 案 和 各 专 项 改 革 方 案, 做 好 相 关 前 期 准 备 工 作, 包 括 完 成 输 配 电 价 成 本 调 查 和 测 算 工 作, 研 究 制 定 发 用 电 计 划 有 序 放 开 售 电 市 场 主 体 进 入 和 退 出 的 具 体 办 法, 研 究 制 定 电 力 市 场 交 易 规 则 其 中, 上 半 年 完 成 电 力 交 易 中 心 及 其 市 场 管 理 委 员 会 组 建 工 作 2017 年, 按 照 国 家 批 准 的 实 施 方 案 落 实 电 力 体 制 改 革 各 项 任 务 完 成 输 配 电 价 成 本 监 审 和 核 定 工 作 2018 年, 对 电 力 体 制 改 革 情 况 进 行 总 结 评 估, 进 一 步 修 订 完 善 各 项 制 度, 基 本 形 成 现 代 电 力 市 场 体 系 ( 四 ) 规 范 工 作 程 序 电 力 体 制 改 革 实 施 方 案 和 各 专 项 改 革 方 案, 须 经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集 体 研 究 达 成 共 识 后 按 程 序 报 批 其 中, 电 力 体 制 改 革 实 施 方 案 按 程 序 报 省 委 省 政 府 审 定 后, 由 省 政 府 报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国 家 能 源 局 审 批 各 专 项 改 革 方 案 经 省 电 力 体 制 改 革 领 导 小 组 审 定 后, 报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国 家 能 源 局 备 案 电 力 体 制 改 革 涉 及 全 省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方 方 面 面, 意 义 重 大, 影 响 深 远 领 导 小 组 各 成 员 单 位 要 加 强 对 改 革 进 展 及 15
市 场 运 行 情 况 的 跟 踪 分 析, 要 及 时 协 调 解 决 改 革 中 出 现 的 新 问 题, 切 实 防 范 改 革 可 能 出 现 的 风 险, 保 持 电 力 供 需 平 衡, 保 证 电 网 安 全, 保 障 民 生 用 电 通 过 改 革, 进 一 步 解 决 电 力 行 业 深 层 次 矛 盾, 推 动 电 力 行 业 转 型 升 级 健 康 发 展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