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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 东 工 商 学 院 会 计 学 院 学 年 论 文 毕 业 论 文 工 作 手 册 山 东 工 商 学 院 会 计 学 院 二 O 一 二 年 九 月 一 日

目 录 第 一 章 第 二 章 第 三 章 第 四 章 第 五 章 山 东 工 商 学 院 本 科 生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工 作 规 定...2 山 东 工 商 学 院 本 科 生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规 范... 9 山 东 工 商 学 院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评 审 和 答 辩 工 作 规 定...12 山 东 工 商 学 院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改 革 试 行 办 法...16 会 计 学 院 关 于 学 年 论 文 毕 业 论 文 工 作 的 暂 行 规 定...20 第 六 章 会 计 学 院 各 本 科 专 业 毕 业 论 文 指 导 书... 22 6.1 会 计 学 专 业 本 科 生 毕 业 论 文 指 导 书...22 6.2 财 务 管 理 专 业 本 科 生 毕 业 论 文 指 导 书...29 6.3 审 计 学 专 业 本 科 生 毕 业 论 文 指 导 书...36 6.4 资 产 评 估 专 业 本 科 生 毕 业 论 文 指 导 书...44 第 七 章 会 计 学 院 本 科 生 毕 业 论 文 开 题 报 告... 50 第 八 章 第 九 章 第 十 章 会 计 学 院 本 科 毕 业 论 文 写 作 格 式 规 范... 54 会 计 学 院 本 科 毕 业 论 文 封 面 及 扉 页... 63 会 计 学 院 本 科 学 年 论 文 写 作 格 式 规 范... 68 第 十 一 章 第 十 二 章 第 十 三 章 会 计 学 院 本 科 学 年 论 文 封 面 及 扉 页... 76 会 计 学 院 本 科 生 毕 业 论 文 答 辩 资 格 申 请 表...78 山 东 工 商 学 院 优 秀 学 士 学 位 论 文 ( 设 计 ) 推 荐 表...79 附 件 :1 会 计 学 院 本 科 毕 业 论 文 范 本 2 会 计 学 院 本 科 学 年 论 文 范 本

山 东 工 商 学 院 文 件 院 发 2005 87 号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工 商 学 院 本 科 生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工 作 规 定 的 通 知 各 院 部 处 室, 直 属 单 位 : 山 东 工 商 学 院 本 科 生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工 作 规 定 已 经 研 究 通 过, 现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特 此 通 知 山 东 工 商 学 院 二 五 年 九 月 十 九 日 1

山 东 工 商 学 院 本 科 生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工 作 规 定 本 科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教 学 过 程 是 完 成 教 学 计 划 实 现 培 养 目 标 的 一 个 重 要 的 综 合 性 教 学 环 节 它 既 是 培 养 学 生 综 合 素 质 和 应 用 能 力 的 教 育 过 程, 又 是 在 教 师 指 导 下 独 立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的 初 步 尝 试, 同 时 也 是 学 生 毕 业 及 学 位 资 格 认 证 的 重 要 依 据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本 科 生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工 作, 提 高 我 校 本 科 教 学 质 量, 特 制 定 本 规 定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本 科 生 的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是 一 门 重 要 的 必 修 课, 单 独 记 载 成 绩, 并 作 为 学 生 能 否 毕 业 和 获 得 学 士 学 位 的 主 要 依 据 之 一 第 二 条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不 能 免 修 缓 修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不 及 格 者, 按 山 东 工 商 学 院 学 生 学 籍 管 理 规 定 和 山 东 工 商 学 院 学 位 授 予 条 例 的 有 关 规 定 处 理 第 三 条 凡 在 我 校 正 式 注 册 的 全 日 制 本 科 生 必 须 按 学 校 要 求 将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上 交 所 在 二 级 学 院 ( 部 ); 各 二 级 学 院 ( 部 ) 应 认 真 组 织 评 阅 工 作, 并 如 实 登 录 成 绩 第 四 条 各 二 级 学 院 ( 部 ) 要 切 实 加 强 本 科 生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档 案 的 管 理 工 作 本 科 生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的 档 案 管 理 工 作 应 认 真 执 行 学 校 档 案 管 理 的 规 定, 严 格 管 理 第 二 章 组 织 领 导 第 五 条 学 校 成 立 毕 业 环 节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由 主 管 校 长 任 组 长, 统 一 领 导 毕 业 环 节, 特 别 是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的 组 织 管 理 工 作 教 务 处 是 全 校 本 科 生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的 组 织 管 理 部 门 2

第 六 条 各 二 级 学 院 ( 部 ) 应 由 院 长 ( 主 任 ) 负 责 组 成 相 应 的 毕 业 环 节 领 导 小 组, 统 一 协 调 本 单 位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的 组 织 管 理 工 作 1 二 级 学 院 ( 部 ) 学 术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二 级 学 院 ( 部 ) 学 术 委 员 会 负 责 本 单 位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评 审 答 辩 的 组 织 领 导 具 体 程 序 和 办 法 执 行 山 东 工 商 学 院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评 审 和 答 辩 工 作 规 定 2 二 级 学 院 ( 部 ) 主 管 领 导 的 主 要 职 责 (1) 负 责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工 作 全 过 程 的 组 织 督 促 和 检 查 工 作 (2) 统 筹 管 理 选 题 安 排 指 导 教 师 组 织 答 辩 安 排 工 作 进 度 等 方 面 工 作 (3) 负 责 对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工 作 进 行 总 结 与 评 价 3 二 级 学 院 ( 部 ) 教 学 秘 书 的 主 要 职 责 (1) 负 责 印 制 发 放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目 录, 并 收 集 学 生 选 题 (2) 负 责 集 中 领 取 发 放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统 一 格 式, 检 查 学 生 执 行 情 况 (3) 负 责 组 织 答 辩 会 务 工 作 (4) 负 责 收 集 学 生 论 文 ( 设 计 ), 负 责 档 案 管 理 第 三 章 选 题 第 七 条 选 题 原 则 1 符 合 专 业 培 养 目 标 满 足 教 学 基 本 要 求, 使 学 生 得 到 比 较 综 合 的 训 练 2 应 尽 可 能 结 合 生 产 科 研 实 际 任 务, 为 学 生 提 供 较 强 的 实 践 背 景, 促 进 教 学 科 研 生 产 的 有 机 结 合, 调 动 学 生 的 积 极 性 3 应 有 一 定 的 深 度 与 广 度, 工 作 量 饱 满, 使 学 生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经 过 努 力 能 按 时 完 成 任 务 3

4 应 贯 彻 因 材 施 教 的 原 则, 使 学 生 在 原 有 的 水 平 和 能 力 上 有 较 大 提 高, 并 鼓 励 学 生 有 所 创 造 5 对 学 生 提 出 的 选 题, 若 符 合 教 学 要 求, 很 有 特 色, 条 件 允 许, 经 所 在 专 业 审 查 后, 可 积 极 支 持 并 给 予 安 排 第 八 条 选 题 审 题 的 工 作 程 序 及 要 求 1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课 题 一 般 由 各 二 级 学 院 ( 部 ) 提 供 指 导 性 选 题 范 围, 学 生 从 中 选 取 合 适 的 课 题 选 题 结 束 后, 各 院 ( 部 ) 将 学 生 选 题 结 果 汇 总 统 计, 分 别 经 所 在 专 业 讨 论 和 专 业 负 责 人 审 定 后 生 效 2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所 选 题 目 中, 如 果 同 一 项 课 题 需 由 2 名 及 2 名 以 上 同 学 完 成, 应 在 申 报 课 题 的 名 称 上 加 以 区 别 ( 加 副 标 题 ), 并 且 在 论 文 ( 设 计 ) 要 求 中 加 以 体 现 学 生 所 选 课 题 一 经 确 定, 一 般 不 再 更 改 3 选 题 审 题 工 作 应 于 进 行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的 前 一 学 期 完 成 并 落 实 到 学 生, 以 便 学 生 及 早 考 虑 和 准 备 第 四 章 指 导 教 师 第 九 条 指 导 教 师 应 由 讲 师 及 相 当 职 称 以 上 有 一 定 实 践 经 验 的 教 师 担 任 助 教 原 则 上 不 能 单 独 指 导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但 可 有 计 划 地 安 排 他 们 协 助 指 导 教 师 工 作 指 导 教 师 由 专 业 教 研 室 安 排, 经 院 ( 部 ) 主 管 领 导 审 查 后 方 可 担 任 第 十 条 指 导 教 师 对 学 生 的 指 导 时 间 每 人 每 周 不 得 少 于 2 次 要 严 格 控 制 指 导 教 师 的 出 差, 确 因 工 作 需 要 必 须 出 差, 须 经 院 ( 部 ) 主 管 领 导 批 准, 并 事 先 向 学 生 布 置 好 任 务 和 委 托 他 人 代 为 指 导 第 十 一 条 指 导 教 师 应 为 人 师 表 教 书 育 人, 严 格 要 求 学 生 应 始 终 坚 持 把 对 学 生 的 培 养 放 在 第 一 位, 避 免 出 现 放 任 现 象 ; 要 重 视 对 学 生 独 立 工 作 能 力 分 析 解 决 问 题 的 能 力 和 创 新 能 力 的 培 养 应 着 重 启 发 引 导, 充 分 发 挥 学 生 的 主 动 性 和 积 极 性 4

第 十 二 条 指 导 教 师 的 职 责 : 1 指 导 学 生 选 题, 汇 总 选 题 情 况, 并 按 规 定 填 写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任 务 书 并 下 达 给 学 生 2 指 导 学 生 制 定 调 研 计 划 论 文 提 纲, 帮 助 学 生 搜 集 资 料, 提 出 参 考 文 献 3 按 任 务 书 的 要 求 定 期 检 查 学 生 的 工 作 进 度 和 质 量, 及 时 进 行 答 疑 与 指 导 关 心 学 生, 排 除 各 种 干 扰 审 定 学 生 拟 定 的 开 题 报 告, 批 改 译 文 及 外 文 摘 要 4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结 束 阶 段, 按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的 规 范 化 要 求 检 查 学 生 完 成 任 务 情 况, 对 学 生 进 行 答 辩 资 格 预 审 5 根 据 学 生 的 工 作 能 力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质 量 及 工 作 态 度 等 写 出 评 语 6 参 加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答 辩 7 收 齐 学 生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的 全 部 资 料 成 果, 并 在 规 定 结 束 日 期 前 交 专 业 教 研 室 验 收 第 五 章 学 生 第 十 三 条 对 学 生 的 要 求 : 1 努 力 学 习 刻 苦 钻 研 勇 于 创 新 勤 于 实 践 团 结 协 作 相 互 关 心, 保 质 保 量 地 完 成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2 尊 敬 教 师, 虚 心 接 受 教 师 及 有 关 人 员 的 指 导 3 独 立 完 成 规 定 的 工 作 任 务, 不 弄 虚 作 假, 不 抄 袭 别 人 的 成 果 4 严 格 遵 守 纪 律, 在 指 导 教 师 指 定 的 地 点 进 行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因 事 因 病 离 岗, 应 事 先 向 指 导 教 师 请 假, 否 则 作 为 旷 课 处 理 凡 随 机 抽 查 三 次 不 到 者, 评 分 降 低 一 级 5 严 格 遵 守 操 作 规 程 及 实 验 室 有 关 规 章 制 度 6 保 持 良 好 的 工 作 环 境 5

7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任 务 书 开 题 报 告 以 及 前 期 工 作 材 料 必 须 符 合 规 范 化 要 求, 否 则 不 能 取 得 毕 业 答 辩 资 格 第 六 章 格 式 规 范 第 十 四 条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的 格 式 规 范 执 行 山 东 工 商 学 院 普 通 本 科 学 生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规 范 第 七 章 撰 写 程 序 第 十 五 条 文 科 类 各 专 业 毕 业 论 文 的 撰 写 程 序 大 体 分 为 六 个 阶 段 : 1 确 定 导 师 ; 2 与 导 师 讨 论 并 选 题 ; 3 阅 读 文 献 收 集 资 料 ; 4 提 交 开 题 报 告, 拟 定 写 作 提 纲 ; 5 撰 写 和 提 交 初 稿, 与 导 师 讨 论 和 修 改 ; 6 定 稿 和 导 师 审 阅 第 十 六 条 理 工 科 类 各 专 业 毕 业 论 文 的 撰 写 程 序 大 体 分 为 七 个 阶 段 : 1 确 定 导 师 ; 2 与 导 师 讨 论 并 选 题 ; 3 阅 读 文 献 收 集 资 料 ; 4 提 交 开 题 报 告, 拟 定 设 计 或 实 验 方 案 ; 5 设 计 或 实 验 ; 6 理 论 分 析 和 技 术 分 析, 撰 写 初 稿, 修 改 稿 ; 7 定 稿 和 导 师 审 阅 第 八 章 评 审 答 辩 和 成 绩 评 定 第 十 七 条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评 审 答 辩 和 成 绩 评 定 执 行 山 东 工 商 学 院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评 审 和 答 辩 工 作 规 定 6

第 九 章 附 则 第 十 八 条 各 二 级 学 院 ( 部 ) 可 根 据 本 规 定 自 行 制 定 实 施 细 则 第 十 九 条 本 规 定 由 教 务 处 负 责 解 释 第 二 十 条 本 规 定 自 2005 年 9 月 19 日 起 施 行 7

主 题 词 : 本 科 生 毕 业 论 文 设 计 规 定 通 知 山 东 工 商 学 院 院 长 办 公 室 2005 年 9 月 28 日 印 发 共 印 56 份 8

山 东 工 商 学 院 普 通 本 科 学 生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规 范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写 作 是 学 生 学 习 研 究 与 实 践 成 果 的 全 面 总 结, 是 对 学 生 能 力 的 检 验 为 加 强 对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的 管 理, 特 制 定 本 规 范 一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的 总 体 要 求 ( 一 ) 文 科 各 专 业 的 毕 业 论 文 要 求 论 题 明 确 资 料 翔 实 论 证 严 谨 语 言 文 字 流 畅 简 练 结 构 合 理 理 论 联 系 实 际 观 点 正 确 或 有 一 定 的 独 到 见 解 ; 一 律 采 用 文 内 图 表, 引 文 出 处 和 注 释 一 律 采 用 文 尾 注 毕 业 论 文 篇 幅 在 1 万 字 ( 不 含 图 表 ) 左 右 ( 二 ) 理 工 科 各 专 业 的 毕 业 论 文 要 求 设 计 方 案 合 理 立 论 准 确 理 论 分 析 和 技 术 分 析 充 分 实 验 和 计 算 方 法 正 确 数 据 准 确 可 靠 图 表 规 范 清 晰 文 字 表 达 准 确 语 言 流 畅 简 练 ; 原 则 上 采 用 文 内 图 表, 不 能 采 用 文 内 图 表 的 制 图 制 表 规 格 可 根 据 实 际 需 要 而 定, 以 附 件 的 形 式 附 在 毕 业 论 文 正 文 后, 引 文 出 处 和 注 释 一 律 采 用 文 尾 注 毕 业 论 文 篇 幅 在 0.8 万 字 ( 不 含 图 表 程 序 和 计 算 数 字 ) 左 右 二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格 式 学 生 的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格 式 采 用 学 校 教 务 处 规 定 的 统 一 格 式 : ( 一 ) 题 目 ( 中 英 文 ); ( 二 ) 学 生 ( 姓 名 学 院 ( 部 ) 专 业 班 级 ); ( 三 ) 指 导 教 师 ( 姓 名 职 称 ); ( 四 ) 摘 要 ( 中 英 文 ) 关 键 词 ; ( 五 ) 目 录 ; ( 六 ) 引 言 ; 9

( 七 ) 正 文 ; ( 八 ) 结 论 ; ( 九 ) 致 谢 语 ; ( 十 ) 参 考 文 献 ; ( 十 一 ) 附 录 三 毕 业 论 文 的 内 容 要 求 ( 一 ) 题 目 : 应 简 洁 明 确 有 概 括 性, 字 数 不 宜 超 过 20 个 字, 同 时 有 英 文 题 目 ( 二 ) 摘 要 : 要 有 高 度 的 概 括 性 和 自 明 性, 语 言 精 炼 明 确 同 时 有 中 英 文 对 照, 字 数 在 400 字 以 内 ( 三 ) 关 键 词 : 关 键 词 是 从 论 文 的 题 名 提 要 和 正 文 中 选 取 出 来 的 对 表 述 论 文 的 中 心 内 容 有 实 质 意 义 的 词 关 键 词 是 用 作 计 算 机 系 统 标 引 论 文 内 容 特 征 的 词 语, 便 于 信 息 系 统 汇 集, 以 供 读 者 检 索 每 篇 论 文 一 般 选 取 3-8 个 关 键 词, 同 时 有 中 英 文 对 照, 另 起 一 行, 排 在 摘 要 的 左 下 方 ( 四 ) 目 录 : 目 录 作 为 论 文 提 纲, 是 论 文 各 组 成 部 分 的 小 标 题, 文 字 应 简 明 扼 要 目 录 按 论 文 顺 序 分 章 节 二 级 编 写, 要 标 明 页 数, 以 便 阅 读 目 录 中 的 标 题 应 与 正 文 中 的 标 题 一 致 ( 五 ) 引 言 : 是 毕 业 论 文 的 开 头 部 分, 主 要 说 明 论 文 写 作 的 目 的 现 实 意 义 对 所 研 究 问 题 的 认 识, 并 提 出 论 文 的 中 心 论 点 等 引 言 要 写 得 扼 要, 篇 幅 不 要 太 长 ( 六 ) 正 文 : 是 毕 业 论 文 的 主 体, 是 对 研 究 工 作 的 详 细 表 述, 一 般 由 标 题 文 字 图 表 格 和 公 式 等 部 分 组 成 该 部 分 要 运 用 各 方 面 实 验 结 果 研 究 方 法, 分 析 问 题 论 证 观 点, 尽 量 反 映 出 学 生 的 科 研 能 力 和 学 术 水 平 10

( 七 ) 结 论 : 结 论 是 全 文 的 思 想 精 髓 和 文 章 价 值 的 体 现 应 概 括 说 明 所 进 行 工 作 的 情 况 和 价 值, 分 析 其 优 点 和 特 色, 指 出 创 新 所 在, 并 应 指 出 其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和 今 后 的 改 进 方 向, 特 别 是 对 工 作 中 遇 到 的 重 要 问 题 要 着 重 指 出, 并 提 出 自 己 的 见 解 它 集 中 反 映 作 者 的 研 究 成 果, 表 达 作 者 对 所 研 究 课 题 的 见 解 和 主 张, 结 论 要 简 单 明 确, 篇 幅 不 宜 过 长 ( 八 ) 致 谢 语 : 在 文 章 结 尾 处, 通 常 以 简 短 的 文 字, 对 工 作 过 程 中 曾 给 自 己 以 直 接 帮 助 的 人 表 示 谢 意 ( 九 ) 参 考 文 献 : 参 考 文 献 指 作 者 在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工 作 中 所 参 考 的 文 献, 包 括 研 究 背 景 研 究 方 法 研 究 结 果 的 比 较 等, 是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不 可 缺 少 的 组 成 部 分, 也 是 作 者 对 他 人 知 识 成 果 的 承 认 和 尊 重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的 引 用 文 献 必 须 在 文 中 引 用 处 体 现 出 来, 并 按 顺 序 编 号 引 用 文 献 应 按 文 中 引 用 出 现 的 顺 序 列 全, 附 于 文 末 ( 十 ) 附 录 : 附 录 是 不 宜 放 在 正 文 中 的 资 料, 如 调 查 问 卷 公 式 推 演 编 写 程 序 原 始 数 据 附 表 等 11

山 东 工 商 学 院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评 审 和 答 辩 工 作 规 定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做 好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的 评 审 和 答 辩 工 作, 特 制 定 本 规 定 第 二 章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评 审 答 辩 的 组 织 领 导 第 二 条 各 院 ( 系 部 ) 成 立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评 审 答 辩 委 员 会, 其 成 员 由 院 长 ( 系 部 主 任 ) 专 业 教 研 室 主 任 论 文 ( 设 计 ) 指 导 教 师 组 成, 院 长 ( 系 部 主 任 ) 任 组 长, 并 设 副 组 长 一 至 二 人 第 三 条 评 审 答 辩 委 员 会 主 要 负 责 对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的 成 绩 评 定 和 答 辩 的 组 织 领 导 工 作 第 四 条 由 评 审 答 辩 委 员 会 按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情 况, 在 答 辩 前 分 别 邀 请 具 有 一 定 业 务 水 平 的 教 授 副 教 授 讲 师 工 程 师 经 济 师 会 计 师 和 助 理 研 究 员 等 为 评 阅 人, 进 行 评 阅 工 作 第 五 条 毕 业 答 辩 主 持 人 参 与 人 和 论 文 ( 设 计 ) 评 阅 人, 均 以 学 校 现 有 教 师 为 主 第 六 条 为 了 对 毕 业 生 学 习 情 况 进 行 全 面 考 核, 适 当 聘 请 厂 矿 管 理 技 术 人 员 兄 弟 院 校 教 师 参 与 答 辩 和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评 阅 聘 请 的 管 理 技 术 人 员 和 教 师 应 具 备 : 学 术 作 风 正 派, 对 有 关 业 务 知 识 有 较 深 的 造 诣, 对 学 校 教 学 情 况 较 熟 悉, 身 体 健 康 等 条 件 每 个 专 业 邀 请 一 至 二 人 为 宜 第 七 条 邀 请 参 加 答 辩 的 专 家 和 教 师, 除 了 参 与 评 阅 论 文 ( 设 计 ) 和 答 辩 外, 还 参 与 本 专 业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的 评 分 工 作 第 八 条 各 有 关 单 位 对 受 邀 请 参 加 论 文 ( 设 计 ) 答 辩 的 校 外 评 阅 人 要 热 情 接 待, 尽 量 创 造 较 好 的 工 作 生 活 条 件, 并 按 有 关 规 定 给 予 适 当 酬 金 第 九 条 评 审 和 答 辩 领 导 小 组, 须 向 院 推 荐 优 秀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并 简 化 到 5000 字 左 右 每 个 专 业 三 份, 以 便 编 印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选 编 第 三 章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成 绩 评 定 办 法 第 十 条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按 五 级 分 制 评 定 成 绩 每 个 毕 业 生 必 须 独 立 完 成 一 份 论 文 ( 设 计 ), 不 允 许 用 集 体 成 绩 代 替 个 人 成 绩 第 十 一 条 评 审 答 辩 委 员 会 评 定 成 绩, 考 虑 评 阅 人 和 指 导 教 师 的 意 见, 主 要 根 据 论 文 和 答 辩 情 况, 确 定 成 绩 12

第 十 二 条 为 了 实 事 求 是 反 映 学 生 的 学 业 成 绩, 防 止 评 分 偏 高 或 偏 低, 现 提 出 五 级 分 制 评 分 标 准 1. 优 秀 1 按 时 独 立 完 成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任 务 所 规 定 的 全 部 任 务, 论 文 题 目 适 合 培 养 目 标 的 要 求, 理 论 联 系 实 际, 具 有 较 强 的 综 合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问 题 的 能 力, 并 表 现 出 某 些 独 特 的 见 解 或 有 创 造 性 2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内 容 正 确 概 念 清 楚 数 据 可 靠 文 字 通 顺 书 写 工 整 图 纸 齐 全 正 确 整 洁 符 合 国 家 标 准 3 答 辩 时 能 熟 练 地 正 确 地 回 答 问 题 2. 良 好 1 按 时 独 立 完 成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任 务 书 所 规 定 的 全 部 任 务, 论 文 题 目 适 合 培 养 目 标 的 要 求, 理 论 联 系 实 际, 具 有 较 强 的 综 合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问 题 的 能 力 2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完 备 内 容 正 确 概 念 清 楚 数 据 可 靠 文 字 通 顺 书 写 工 整 图 纸 齐 全 并 整 洁, 标 准 3 答 辩 时 能 正 确 回 答 问 题 3. 中 等 1 一 般 能 独 立 完 成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任 务 书 所 规 定 的 任 务, 论 文 题 目 较 适 合 培 养 目 标 的 要 求, 能 理 论 联 系 实 际, 具 有 一 定 的 综 合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问 题 的 能 力 2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内 容 基 本 正 确, 书 写 工 整 图 纸 齐 全 符 合 标 准 3 答 辩 时 基 本 上 能 正 确 回 答 问 题 4. 及 格 1 基 本 上 能 达 到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任 务 书 所 规 定 的 要 求, 且 能 理 论 联 系 实 际, 在 非 主 要 问 题 上 存 在 错 误 2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内 容 基 本 正 确, 书 写 工 整 图 纸 齐 全, 基 本 符 合 标 准 3 答 辩 时 有 些 问 题 需 经 启 发 方 能 回 答 5. 不 及 格 1 未 能 达 到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任 务 书 所 规 定 的 基 本 要 求, 不 能 理 论 联 系 实 际, 论 文 ( 设 计 ) 中 存 在 原 则 性 错 误 2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概 念 不 清 图 纸 不 全, 图 中 有 重 要 错 误 3 答 辩 时 存 在 着 原 则 性 错 误, 有 些 问 题 经 过 启 发, 仍 不 能 正 确 回 答 4 在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工 作 中, 有 严 重 违 反 纪 律 或 抄 袭 别 人 论 文 ( 设 计 ) 的 现 象 13

第 十 三 条 学 生 的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成 绩 评 定 后, 由 院 ( 系 部 ) 评 审 答 辩 委 员 会 负 责 人 签 名, 并 签 署 意 见 第 四 章 毕 业 答 辩 的 要 求 第 十 四 条 学 校 一 般 不 组 织 全 院 性 的 毕 业 答 辩 会, 各 院 ( 系 部 )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可 采 用 大 组 小 组 答 辩, 每 个 答 辩 小 组 至 少 应 有 三 名 教 师 或 专 家 第 十 五 条 为 了 统 一 评 分 标 准, 各 院 ( 系 部 ) 可 先 组 织 全 体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评 审 人 员 参 加 二 至 三 人 的 大 组 答 辩 评 审, 待 全 体 评 审 人 员 掌 握 毕 业 答 辩 评 审 要 求 后, 再 分 组 进 行 第 十 六 条 为 了 培 养 和 考 核 学 生 表 达 能 力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问 题 的 能 力, 要 求 每 个 毕 业 生 都 要 进 行 答 辩 第 十 七 条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不 及 格 的 学 生 要 限 期 重 作, 在 2 个 月 后 重 新 组 织 答 辩, 仍 不 及 格 者 不 能 毕 业 第 五 章 毕 业 答 辩 会 场 规 则 第 十 八 条 毕 业 答 辩 是 教 学 计 划 中 最 后 的 一 个 重 要 教 学 环 节, 也 是 对 学 生 的 最 后 一 次 考 试, 与 会 人 员 都 应 严 肃 对 待, 慎 重 其 事 第 十 九 条 答 辩 会 场 必 须 庄 重 整 洁 肃 静, 参 加 答 辩 及 旁 听 的 学 生, 都 必 须 严 格 遵 守 会 场 纪 律, 在 答 辩 会 主 持 人 讲 话 时, 或 在 学 生 答 辩 过 程 中, 都 不 准 随 便 进 出 会 场 旁 听 学 生 不 准 向 正 在 答 辩 的 同 学 递 纸 条 或 作 各 种 示 意 第 二 十 条 参 加 答 辩 的 学 生 必 须 将 本 人 的 设 计 文 件 ( 图 纸 说 明 书 研 究 报 告 等 ) 交 指 导 教 师 评 阅 签 字, 并 请 有 关 评 阅 人 审 阅 鉴 定 第 二 十 一 条 参 加 答 辩 的 学 生 必 须 事 前 做 好 充 分 准 备, 如 答 辩 的 汇 报 提 纲 必 要 的 挂 图 和 表 格 等 答 辩 要 按 规 定 的 时 间 完 成, 不 经 答 辩 主 持 人 同 意, 不 得 延 长 时 间 第 二 十 二 条 参 加 答 辩 的 学 生 必 须 按 照 要 求 进 行 答 辩 在 答 辩 时, 先 对 本 人 论 文 ( 设 计 ) 的 指 导 思 想 主 要 内 容 和 原 始 资 料 等 作 必 要 说 明, 然 后, 应 认 真 听 取 答 辩 会 评 审 答 辩 委 员 和 与 会 教 师 提 出 的 问 题, 并 作 好 记 录, 再 按 先 后 次 序 认 真 回 答, 答 辩 的 学 生 对 所 提 的 问 题 不 得 回 避, 确 实 解 答 不 了 的 应 予 说 明, 直 至 答 辩 主 持 人 认 为 答 辩 可 以 结 束 为 止 第 二 十 三 条 答 辩 的 学 生 必 须 讲 究 文 明 礼 貌, 谦 虚 谨 慎 答 辩 要 严 肃 认 真, 有 根 有 据 地 回 答 问 题, 不 应 把 答 辩 当 做 辩 论, 更 不 得 强 词 夺 理 否 则, 答 辩 会 主 持 人 可 按 情 节 轻 重, 向 答 辩 学 生 提 出 警 告, 降 低 答 辩 成 绩, 中 止 答 辩, 直 至 取 消 答 辩 资 格 第 六 章 毕 业 答 辩 程 序 第 二 十 四 条 毕 业 答 辩 会 由 院 ( 系 部 ) 毕 业 论 文 评 审 答 辩 委 员 会 负 责 人 ( 或 其 他 成 员 ) 14

主 持, 程 序 如 下 : 1. 主 持 人 宣 布 如 下 内 容 : 1 毕 业 答 辩 会 开 始 ; 2 毕 业 评 审 答 辩 委 员 会 成 员 名 单 ; 3 毕 业 答 辩 会 场 规 则 ; 4 毕 业 答 辩 顺 序, 内 容 包 括 : I. 学 生 答 辩 的 先 后 次 序 ; II. 学 生 答 辩 的 时 间 安 排 : 每 个 学 生 答 辩 的 总 时 间 为 30~50 分 钟 2. 答 辩 1 答 辩 学 生 : 报 告 论 文 ( 设 计 ) 题 目, 并 简 明 扼 要 地 汇 报 本 论 文 ( 设 计 ) 的 主 要 内 容 ( 时 间 15~20 分 钟 ) 2 评 阅 人 提 出 问 题 (3~5 分 钟 ) 3 答 辩 学 生 作 答 辩 准 备 ( 不 超 过 5 分 钟 ) 4 学 生 依 次 回 答 所 提 问 的 问 题 (10~20 分 钟 ) 第 二 十 五 条 答 辩 休 会 评 审 答 辩 小 组 召 开 小 组 会 议, 初 步 评 定 已 答 辩 学 生 的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成 绩 第 二 十 六 条 评 审 答 辩 委 员 会 举 行 全 体 会 议, 平 衡 与 最 终 确 定 各 个 毕 业 学 生 的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成 绩, 并 由 答 辩 委 员 会 主 任 签 署 意 见 第 二 十 七 条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成 绩 单 一 式 二 份, 由 各 院 ( 系 部 ) 指 定 专 人 填 写 后 报 教 务 处 一 份, 自 留 一 份 存 档 第 七 章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工 作 总 结 第 二 十 八 条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工 作 结 束 后, 各 院 ( 系 部 ) 要 组 织 有 关 专 业 教 研 室 认 真 总 结, 积 累 经 验, 巩 固 成 绩, 改 进 工 作, 不 断 提 高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质 量 第 二 十 九 条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工 作 总 结, 由 主 要 专 业 教 研 室 负 责 整 理, 报 院 ( 系 部 ) 及 教 务 处 第 三 十 条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说 明 书, 内 容 要 填 报 齐 全 并 装 订 成 册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的 保 存 参 见 山 东 工 商 学 院 学 生 试 卷 及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保 管 规 定 第 三 十 一 条 本 规 定 由 教 务 处 负 责 解 释 第 三 十 二 条 本 规 定 自 公 布 之 日 起 实 行 第 八 章 附 则 15

山 东 工 商 学 院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改 革 试 行 办 法 ( 征 求 意 见 稿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进 一 步 培 养 具 有 创 新 能 力 和 研 究 能 力 的 应 用 型 人 才, 提 高 学 生 参 加 大 学 生 创 新 项 目 和 各 类 学 科 竞 赛 的 积 极 性, 在 继 续 沿 用 传 统 形 式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的 基 础 上, 鼓 励 和 提 倡 学 生 采 用 科 研 的 各 种 形 式 替 代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以 鼓 励 优 秀 人 才 脱 颖 而 出, 多 出 研 究 成 果, 特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章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的 改 革 模 式 第 二 条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改 革 主 要 采 取 以 科 研 作 品 替 代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的 模 式, 替 代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的 科 研 作 品 的 答 辩 与 成 绩 评 定 参 照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的 管 理 办 法 执 行 凡 符 合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科 研 作 品 均 可 由 学 生 本 人 向 所 在 学 院 提 出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代 替 申 请 : ( 一 ) 学 生 在 校 期 间, 在 公 开 出 版 的 报 刊 或 国 际 学 术 会 议 上 发 表 由 本 人 单 独 署 名 ( 或 本 人 为 第 一 作 者 ) 的 与 本 专 业 相 关 的 学 术 论 文 ; 指 导 老 师 署 名 第 一 作 者 学 生 署 名 第 二 作 者 的 D 类 以 上 期 刊 论 文 论 文 必 须 注 明 作 者 单 位 且 作 者 第 一 单 位 为 山 东 工 商 学 院, 论 文 字 数 一 般 要 求 4000 字 以 上 ( 二 ) 经 各 教 学 单 位 教 学 指 导 委 员 会 认 定 的 各 种 专 业 设 计 方 案 16

专 业 设 计 方 案 的 题 目 必 须 与 指 导 老 师 商 定 并 由 教 研 室 讨 论 通 过 ; 设 计 必 须 结 合 实 习 单 位 的 实 际 情 况, 且 该 作 者 在 该 单 位 的 实 习 时 间 不 得 少 于 二 个 月, 并 由 企 业 签 署 实 习 鉴 定 意 见, 字 数 不 少 于 8000 字 ( 三 ) 学 生 以 科 研 作 品 形 式 ( 论 文 或 设 计 ) 参 加 与 本 专 业 有 关 的 国 家 级 及 省 级 各 类 学 生 学 科 竞 赛 并 获 三 等 奖 ( 含 ) 以 上 参 赛 作 品 需 要 符 合 山 东 工 商 学 院 大 学 生 学 科 竞 赛 管 理 与 奖 励 办 法 ( 院 发 [2009]90 号 ) 和 指 导 学 科 竞 赛 工 作 量 计 算 暂 行 办 法 ( 院 教 发 [2010]17 号 ) 文 件 的 规 定 ( 四 ) 学 生 根 据 自 己 的 兴 趣 申 报 并 获 准 立 项 的 国 家 级 及 省 级 大 学 生 创 新 项 目, 经 结 题 验 收 通 过 后 的 科 研 作 品 ( 论 文 或 设 计 ) ( 五 ) 学 生 以 第 一 授 权 人 获 得 国 家 专 利 主 管 部 门 授 权 批 准 的 发 明 专 利 和 2 件 ( 含 ) 以 上 实 用 新 型 外 观 设 计 专 利, 并 将 创 作 过 程 等 按 教 学 单 位 要 求 形 成 文 字 说 明 材 料 的 ( 六 ) 经 各 教 学 单 位 教 学 指 导 委 员 会 认 定 可 以 代 替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的 其 它 学 生 科 研 作 品 第 三 章 科 研 作 品 的 选 题 及 要 求 第 三 条 学 生 用 于 替 代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的 科 研 作 品 选 题 必 须 在 其 专 业 范 围 以 内, 符 合 其 专 业 培 养 目 标 和 教 学 要 求, 以 专 业 知 识 的 应 用 为 主, 不 应 脱 离 专 业 范 围, 要 有 一 定 的 综 合 性, 能 达 到 一 定 的 深 度 和 广 度 第 四 条 学 生 导 师 具 体 负 责 学 生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替 代 的 指 导 和 17

申 请 工 作, 学 生 采 用 科 研 作 品 替 代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须 提 前 与 导 师 沟 通 并 征 得 导 师 的 同 意 后 方 可 第 五 条 采 用 科 研 作 品 替 代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的 学 生 需 要 在 正 常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组 织 撰 写 开 题 报 告 时, 由 学 生 本 人 提 出 申 请, 导 师 推 荐, 教 研 室 审 批 通 过 方 可 第 四 章 科 研 作 品 替 代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的 申 请 条 件 第 六 条 向 学 院 提 出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替 代 申 请 的 学 生 必 须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 ( 一 ) 上 述 科 研 作 品 的 第 一 完 成 者 或 主 持 人 ; ( 二 ) 有 多 人 合 作 完 成 且 不 设 主 持 人 的 科 研 作 品, 申 请 学 生 数 量 由 教 研 室 和 各 教 学 单 位 教 学 指 导 委 员 会 审 定 ; ( 三 ) 申 请 人 必 须 在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答 辩 前 完 成 上 述 科 研 作 品 第 七 条 上 述 科 研 作 品 仅 替 代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正 文, 其 他 部 分 需 要 按 照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的 格 式 和 要 求 按 时 完 成 第 八 条 由 学 生 携 带 有 关 科 研 作 品 的 文 字 材 料 和 证 明 材 料, 并 补 齐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中 除 正 文 外 的 其 他 相 关 材 料, 要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答 辩 前 向 学 院 提 出 替 代 申 请, 经 学 院 审 核 通 过 后, 参 加 本 科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答 辩 第 九 条 用 于 替 代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的 科 研 作 品, 不 得 再 用 于 申 请 其 他 学 士 学 位 或 申 请 补 授 学 位 18

第 五 章 诚 信 和 责 任 第 十 条 坚 持 诚 信 的 原 则, 严 禁 一 切 弄 虚 作 假 行 为 对 于 任 何 形 式 的 抄 袭 或 作 假 行 为, 一 经 发 现 查 实, 根 据 情 节 的 轻 重, 按 山 东 工 商 学 院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评 审 和 答 辩 工 作 规 定 处 理 第 十 一 条 指 导 老 师 要 认 真 负 责, 如 果 学 生 出 现 抄 袭 或 作 假 行 为, 指 导 老 师 需 要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第 六 章 附 则 第 十 二 条 本 办 法 适 用 山 东 工 商 学 院 在 校 普 通 本 科 生 普 通 专 科 ( 高 职 ) 生 撰 写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可 参 照 本 办 法 第 十 三 条 本 办 法 由 教 务 处 负 责 解 释 第 十 四 条 本 办 法 自 2012 届 毕 业 生 开 始 实 施 19

会 计 学 院 关 于 学 年 论 文 毕 业 论 文 工 作 的 暂 行 规 定 为 了 更 加 有 效 地 进 行 本 科 生 学 年 论 文 和 毕 业 论 文 工 作, 会 计 学 院 对 此 做 出 如 下 暂 行 规 定 : 第 1 条 会 计 学 院 各 专 业 本 科 生 学 年 论 文 毕 业 论 文 工 作 实 行 导 师 制, 导 师 由 各 专 业 教 研 室 负 责 安 排 ; 各 专 业 负 责 人 应 严 格 按 照 山 东 工 商 学 院 本 科 生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工 作 规 定 的 要 求 安 排 指 导 教 师 根 据 会 计 学 院 教 研 室 设 置 和 本 科 专 业 开 设 情 况, 对 各 教 研 室 负 责 的 本 科 专 业 学 生 做 出 如 下 安 排 : 教 研 室 名 称 学 生 会 计 学 专 业 教 研 室 会 计 基 础 课 程 教 研 室 会 计 学 专 业 学 生 会 计 电 算 化 专 业 教 研 室 财 务 管 理 专 业 教 研 室 审 计 学 专 业 教 研 室 资 产 评 估 专 业 教 研 室 财 务 管 理 专 业 学 生 审 计 学 专 业 学 生 资 产 评 估 专 业 学 生 第 2 条 会 计 学 院 各 专 业 教 研 室 在 安 排 学 生 学 年 论 文 毕 业 论 文 指 导 工 作 时, 可 以 参 考 如 下 比 例 关 系 安 排 教 师 指 导 学 生 人 数 教 授 : 副 教 授 : 讲 师 : 助 教 = 4:3:2:1 会 计 学 院 根 据 各 专 业 各 年 级 学 生 实 际 人 数, 有 权 进 行 适 当 调 整 第 3 条 学 年 论 文 的 指 导, 以 学 生 进 行 专 业 学 术 论 文 的 写 作 练 习 为 其 目 标 学 年 论 文 正 文 字 数 以 4000 字 以 上 为 宜 学 生 可 以 将 课 程 小 论 文 课 程 设 计 调 查 报 告 等 整 理 后 作 为 学 年 论 文, 提 交 给 指 导 老 师, 经 指 导 老 师 认 可 作 为 学 年 论 文 学 年 论 文 应 严 格 按 照 会 计 学 院 学 年 论 文 写 作 格 式 规 范 要 求 进 行 排 版 装 订 第 4 条 为 了 提 高 学 生 毕 业 论 文 选 题 质 量, 各 专 业 教 研 室 可 以 根 据 目 前 各 专 业 研 究 热 点 问 题, 提 出 毕 业 论 文 选 题 范 围, 供 学 生 选 择 每 个 题 目 可 以 由 2 3 名 学 生 选 择, 建 议 加 副 标 题 加 以 区 别 学 生 也 可 以 自 选 题 目, 但 必 须 经 指 导 教 师 同 意 第 5 条 毕 业 论 文 开 题 工 作, 建 议 在 每 年 1 月 份 的 第 一 周 之 前 完 成 学 生 按 时 完 成 毕 业 论 文 开 题 报 告, 毕 业 论 文 开 题 形 式 由 指 导 教 师 自 行 决 定 第 6 条 根 据 山 东 工 商 学 院 院 发 2011 94 号 文 件 山 东 工 商 学 院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改 革 试 行 办 法 的 规 定, 鼓 励 学 生 采 取 以 科 研 作 品 替 代 毕 业 论 文, 具 体 要 求 参 照 该 办 法 执 行 第 7 条 会 计 学 院 规 定, 学 生 在 校 期 间, 发 表 论 文 属 于 山 东 工 商 学 院 科 研 处 规 定 的 E 类 论 文, 也 可 以 替 代 毕 业 论 文, 其 他 要 求 按 照 山 东 工 商 学 院 院 发 2011 94 号 文 件 山 东 工 商 学 院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改 革 试 行 办 法 的 规 定 执 行 第 8 条 会 计 学 院 免 除 毕 业 论 文 答 辩 的 学 生, 首 先 必 须 符 合 免 答 辩 条 件 ( 如 下 表 所 示 ); 然 后 由 本 人 20

提 出 免 答 辩 申 请, 并 将 符 合 条 件 的 科 研 作 品 原 件 交 由 指 导 教 师 和 专 业 教 研 室 审 核 ; 最 后 经 会 计 学 院 教 学 指 导 委 员 会 确 认 符 合 免 论 文 答 辩 要 求 的 学 生, 可 以 免 除 答 辩, 但 需 将 其 作 品, 按 照 会 计 学 院 本 科 毕 业 论 文 写 作 格 式 规 范 要 求 排 版 装 订, 上 交 指 导 教 师 会 计 学 院 学 生 免 除 毕 业 论 文 答 辩 的 具 体 条 件 如 下 : 作 品 种 类 是 否 可 以 替 是 否 免 毕 业 毕 业 论 文 审 核 作 品 和 成 代 毕 业 论 文 论 文 答 辩 成 绩 绩 确 认 D 类 论 文 以 上 是 是 优 秀 指 导 教 其 他 符 合 院 发 2011 94 号 文 的 科 研 作 品 是 是 优 秀 师 和 专 业 教 研 室 E 类 论 文 是 是 良 好 以 上 山 东 工 商 学 院 会 计 技 能 大 赛 三 等 奖 以 上 否 是 指 导 成 绩 60%, 评 阅 成 绩 40% 会 计 学 院 教 学 指 导 委 员 会 沙 盘 模 拟 经 营 大 赛 省 级 三 等 奖 以 上 否 是 每 位 教 师 按 其 指 导 人 数 的 20% 比 例 推 荐 免 答 辩 学 生 否 是 指 导 成 绩 60%, 评 阅 成 绩 40%, 总 成 评 阅 教 师 和 专 业 教 研 绩 要 求 良 好 以 上 室 核 审 第 9 条 会 计 学 院 本 科 生 毕 业 论 文 答 辩 工 作 由 各 专 业 教 研 室 负 责 安 排 指 导 教 师 有 权 决 定 不 符 合 毕 业 论 文 要 求 的 学 生 不 能 参 加 毕 业 论 文 答 辩 第 10 条 参 加 答 辩 的 学 生 毕 业 论 文 成 绩 由 指 导 成 绩 评 阅 成 绩 和 答 辩 成 绩 加 权 确 定, 其 中 : 指 导 成 绩 占 30%, 评 阅 成 绩 占 20%, 答 辩 成 绩 占 50%; 按 照 总 成 绩 排 序 后, 倒 数 10% 的 学 生, 以 及 指 导 教 师 不 允 许 参 加 答 辩 的 学 生, 由 学 生 提 出 申 请, 经 指 导 教 师 同 意 后, 可 以 参 加 会 计 学 院 组 织 的 毕 业 论 文 补 答 辩 第 11 条 指 导 教 师 要 认 真 负 责 学 生 毕 业 论 文 的 指 导 工 作, 如 果 学 生 作 品 出 现 虚 假 和 抄 袭 现 象, 指 导 教 师 需 要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第 12 条 本 暂 行 规 定 从 2012 年 9 月 1 日 开 始 实 行, 解 释 权 归 会 计 学 院 21

会 计 学 院 各 本 科 专 业 毕 业 论 文 指 导 书 会 计 学 专 业 本 科 学 生 毕 业 论 文 指 导 书 一 毕 业 论 文 写 作 的 目 的 会 计 专 业 毕 业 论 文 是 会 计 专 业 完 成 全 部 课 程 后 进 行 的 必 修 性 的 实 践 教 学 环 节, 是 对 学 生 综 合 素 质 评 价 及 学 校 培 养 成 果 检 验 的 有 效 手 段 通 过 毕 业 论 文 的 撰 写 可 以 提 高 学 生 分 析 问 题 及 解 决 问 题 的 能 力, 培 养 学 生 严 谨 勤 奋 求 实 开 拓 创 新 的 钻 研 精 神 毕 业 生 应 充 分 利 用 所 学 到 的 理 论 知 识 和 实 践 技 能, 在 指 导 教 师 的 辅 导 下 完 成 毕 业 论 文 的 撰 写 会 计 学 院 会 计 学 专 业 本 科 生 毕 业 论 文 答 辩 工 作 由 会 计 学 专 业 教 研 室 负 责 安 排 二 毕 业 论 文 选 题 会 计 专 业 毕 业 论 文 的 题 目 应 体 现 会 计 领 域 的 新 理 论 新 方 法 与 新 制 度 在 企 业 财 务 体 制 改 革 中 的 应 用, 要 求 理 论 与 实 际 相 结 合, 力 求 解 决 财 务 会 计 财 务 管 理 等 在 企 业 中 的 实 际 问 题 1. 选 题 要 求 会 计 专 业 毕 业 论 文 选 题 既 可 直 接 来 自 工 业 企 业 或 其 他 各 行 业 企 业 财 务 会 计 理 论 方 法 以 及 新 会 计 制 度 改 革 对 企 业 的 影 响 财 务 管 理 成 本 管 理 等 实 际 问 题, 也 可 根 据 管 理 理 论 发 展 趋 式 和 方 向, 研 究 企 业 管 理 理 论 和 实 际 方 面 的 问 题 主 要 包 括 : 财 务 会 计 理 论 选 题 ; 企 业 财 务 管 理 成 本 管 理 等 实 际 问 题 选 题 ; 会 计 信 息 系 统 或 会 计 电 算 化 方 面 选 题 ; 审 计 理 论 与 审 计 实 务 的 选 题 ; 其 他 财 务 领 域 选 题 但 不 论 哪 种 选 题, 毕 业 论 文 需 要 保 证 质 量, 具 体 须 遵 循 以 下 原 则 : (1) 合 理 性 边 界 原 则 : 毕 业 论 文 要 目 的 明 确 范 围 合 理 不 可 太 空 泛, 也 不 宜 太 小, 不 能 满 足 综 合 训 练 要 求 (2) 难 易 适 中 原 则 : 毕 业 论 文 选 题 切 忌 泛 题 和 难 题, 空 泛 无 物, 难 以 写 出 质 量 好 的 论 文, 难 题 使 学 生 难 深 入 研 究, 在 有 限 时 间 里 难 以 完 成 (3) 最 大 教 学 训 练 原 则 : 毕 业 论 文 选 题 必 须 符 合 最 大 限 度 地 将 所 学 知 识 融 会 贯 通, 使 学 生 受 到 全 面 的 锻 炼 (4) 理 论 联 系 实 际 原 则 : 选 题 尽 可 能 运 用 所 学 会 计 理 论 知 识 解 决 实 际 生 产 实 践 的 具 体 问 题 同 时 还 要 注 意 以 下 几 点 : A. 论 文 选 题 应 力 求 更 多 运 用 科 学 理 论 知 识 和 技 能, 拓 展 所 学 ; B. 选 题 要 使 学 生 能 够 在 完 成 论 文 过 程 中 受 到 整 体 和 系 统 训 练 ; C. 选 题 应 符 合 会 计 专 业 特 点, 鼓 励 学 生 结 合 专 业 知 识 大 胆 进 行 前 瞻 性 探 索, 敢 于 提 出 自 己 的 看 法 22

2. 参 考 选 题 见 附 件 三 毕 业 论 文 指 导 ( 一 ) 指 导 教 师 的 职 责 毕 业 论 文 实 行 指 导 教 师 负 责 制, 一 名 教 师 指 导 学 生 数 根 据 学 校 规 定 确 定, 指 导 教 师 要 根 据 学 校 有 关 规 定, 有 计 划 地 对 学 生 实 行 管 理, 负 责 对 学 生 进 行 论 文 开 题 毕 业 论 文 指 导 等 相 关 工 作 具 体 职 责 如 下 : 1. 负 责 选 择 课 题, 指 导 学 生 搜 集 毕 业 论 文 所 需 参 考 资 料 和 完 成 开 题 报 告 2. 负 责 检 查 学 生 毕 业 论 文 的 进 度 3. 负 责 指 导 并 完 成 毕 业 论 文, 并 写 出 评 语 4. 给 出 毕 业 论 文 的 指 导 成 绩 5. 对 学 生 进 行 思 想 及 职 业 道 德 教 育, 负 责 对 学 生 进 行 考 勤 指 导 教 师 有 权 决 定 不 符 合 毕 业 论 文 要 求 的 学 生 不 能 参 加 毕 业 论 文 答 辩 指 导 教 师 要 认 真 负 责 学 生 毕 业 论 文 的 指 导 工 作, 如 果 学 生 作 品 出 现 虚 假 和 抄 袭 现 象, 指 导 教 师 需 要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 二 ) 对 学 生 的 要 求 通 过 毕 业 论 文 环 节, 学 生 能 综 合 运 用 本 学 科 已 学 过 的 知 识 理 论 方 法 和 手 段, 去 分 析 和 处 理 实 际 问 题, 并 能 提 出 解 决 问 题 的 思 路 或 方 案 1. 理 论 与 实 际 相 结 合 学 生 在 撰 写 论 文 时, 应 综 合 运 用 所 学 经 济 管 理 基 础 理 论 专 业 知 识 与 方 法 分 析 实 际 问 题, 增 强 学 生 理 论 与 实 践 相 结 合 的 能 力 2. 加 强 文 献 检 索 学 生 应 根 据 毕 业 论 文 的 内 容, 查 阅 相 关 的 中 外 文 献 资 料, 充 分 了 解 并 综 述 研 究 方 向 的 研 究 现 状 和 发 展 趋 势 3. 发 现 问 题 分 析 问 题 综 合 解 决 问 题 通 过 查 阅 相 关 文 献 资 料, 发 现 问 题, 提 出 论 文 的 研 究 思 想 路 和 基 本 框 架, 并 制 定 调 研 提 纲, 使 用 计 算 机 和 应 用 软 件 进 行 数 字 文 字 处 理, 加 工 和 整 理 调 研 资 料, 提 出 解 决 问 题 的 办 法 4. 文 字 表 达 能 力 训 练 毕 业 论 文 的 写 作 思 路 清 楚, 内 容 要 充 实, 层 次 分 明, 语 言 流 畅 总 之, 通 过 毕 业 论 文 环 节, 要 培 养 学 生 严 肃 认 真 的 科 学 态 度 和 严 谨 求 实 的 科 学 作 风, 按 规 定 进 度 认 真 完 成 任 务 的 敬 业 精 神 四 毕 业 论 文 撰 写 1. 论 文 观 点 明 确, 论 证 充 分, 层 次 分 明, 重 点 突 出, 文 字 简 洁 通 顺 23

2. 理 论 联 系 实 际, 力 求 把 所 学 专 业 知 识 与 当 前 的 经 济 形 势 财 务 管 理 理 论 和 财 务 管 理 实 践 结 合 起 来, 力 戒 空 洞 而 脱 离 实 际 3. 论 文 撰 写 要 在 指 导 老 师 指 导 下 独 立 完 成, 力 求 有 所 创 新, 严 禁 抄 袭 引 用 的 资 料 和 数 据 务 必 真 实 准 确 可 靠, 标 明 来 源 ; 引 文 应 明 确 详 细 地 注 明 出 处 4. 学 生 要 积 极 与 指 导 教 师 联 系, 主 动 征 求 指 导 老 师 的 意 见, 广 泛 收 集 与 论 文 相 关 的 各 种 参 考 资 料, 力 使 论 文 内 容 丰 富, 博 采 众 长 5. 论 文 格 式 要 严 格 按 会 计 学 院 学 生 毕 业 论 文 写 作 格 式 规 范 的 要 求 撰 写 6. 字 数 要 求 8000 字 以 上 7. 没 有 经 过 指 导 老 师 签 字 认 可 的 毕 业 论 文 不 能 参 加 毕 业 答 辩 五 毕 业 论 文 评 阅 1. 毕 业 论 文 按 规 定 进 程 完 成 后, 不 符 合 免 答 辩 的 每 个 会 计 专 业 学 生 应 将 自 己 独 立 完 成 的 毕 业 论 文 ( 附 开 题 报 告 ) 整 理 成 册, 并 于 答 辩 两 周 前 交 指 导 老 师 审 阅 指 导 老 师 在 认 真 审 阅 后, 按 评 分 原 则 和 评 分 标 准 写 出 评 语 后, 送 交 会 计 学 专 业 教 研 室, 由 教 研 室 统 一 收 齐 交 会 计 学 专 业 答 辩 委 员 会, 然 后 由 答 辩 委 员 会 聘 请 其 他 专 家 评 阅, 毕 业 论 文 交 答 辩 委 员 会 后 方 可 进 行 答 辩 2. 答 辩 委 员 会 对 每 个 学 生 提 交 的 毕 业 论 文, 首 先 进 行 形 式 审 查 对 形 式 不 合 格 或 存 在 重 大 明 显 问 题 的 学 生, 取 消 答 辩 资 格 ; 对 形 式 合 格 的 毕 业 论 文, 应 指 定 1~2 个 专 家 认 真 评 阅, 并 按 评 分 原 则 及 评 分 标 准 写 出 评 阅 意 见 及 评 阅 成 绩, 并 向 答 辩 委 员 会 报 告 3. 对 未 完 成 毕 业 论 文 教 学 规 定 最 低 要 求 ; 成 果 中 有 较 大 错 误 ; 成 果 在 文 字 部 分 不 满 足 指 导 书 所 规 定 的 最 低 要 求 及 有 其 他 严 重 违 纪 违 规 行 为 等, 经 评 阅 教 师 确 认 不 能 参 加 答 辩 的, 则 不 允 许 参 加 答 辩 4. 指 导 教 师 不 参 加 所 指 导 学 生 的 毕 业 论 文 评 阅 及 答 辩 六 毕 业 论 文 答 辩 1. 符 合 免 论 文 答 辩 要 求 的 学 生, 可 以 免 除 答 辩 具 体 免 答 辩 条 件 见 会 计 学 院 关 于 学 年 论 文 毕 业 论 文 工 作 的 暂 行 规 定 第 8 条 2. 不 符 合 免 答 辩 条 件 的 每 位 学 生 必 须 参 加 毕 业 论 文 答 辩, 无 故 不 参 加 答 辩 者 毕 业 论 文 按 不 及 格 处 理 3. 按 照 总 成 绩 排 序 后 倒 数 10% 的 学 生 指 导 教 师 不 允 许 参 加 答 辩 的 学 生, 以 及 履 行 正 常 请 假 手 续 并 同 意 缓 期 答 辩 的 学 生, 由 学 生 提 出 申 请, 经 指 导 教 师 同 意 后, 可 以 参 加 会 计 学 专 业 教 研 室 组 织 的 毕 业 论 文 补 答 辩 4. 毕 业 论 文 评 阅 和 答 辩 工 作 由 会 计 学 专 业 答 辩 委 员 会 主 持 答 辩 委 员 会 由 院 领 导 专 业 负 责 人 和 各 答 辩 小 组 组 长 组 成, 设 主 任 委 员 副 主 任 秘 书 各 一 人, 委 员 若 干 名 在 会 计 学 专 业 毕 业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统 一 领 导 下, 组 成 若 干 答 辩 小 组, 具 体 负 责 毕 业 论 文 的 答 辩 与 成 绩 评 定 答 辩 小 组 成 员 主 要 为 专 业 教 师, 也 可 聘 请 相 关 基 础 课 和 技 术 基 础 课 教 师 以 及 外 单 位 人 员 参 加 ; 答 辩 小 组 组 长 指 定 一 名 秘 书, 负 责 记 录 汇 总 24

成 绩 等 工 作 答 辩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 (1) 组 织 并 领 导 答 辩 小 组 进 行 毕 业 答 辩 工 作 ; (2) 聘 请 毕 业 论 文 评 阅 人 ; (3) 审 定 学 生 毕 业 论 文 的 成 绩 和 评 语 ; 5. 指 导 教 师 应 对 学 生 的 毕 业 论 文 进 行 认 真 审 查, 写 出 审 查 意 见, 提 交 答 辩 小 组 答 辩 委 员 会 应 聘 请 评 阅 人 对 学 生 毕 业 论 文 进 行 评 阅, 并 写 出 评 语 6. 指 导 教 师 应 在 学 生 答 辩 前 指 导 学 生 进 行 答 辩 准 备 学 生 要 认 真 进 行 答 辩 准 备, 拟 出 答 辩 提 纲 7. 各 答 辩 小 组 应 在 毕 业 论 文 答 辩 开 始 前 及 时 向 学 生 公 布 答 辩 的 日 程 安 排 和 答 辩 顺 序 学 生 答 辩 时 应 向 答 辩 小 组 汇 报 毕 业 论 文 工 作 情 况, 回 答 答 辩 小 组 成 员 的 提 问 答 辩 时 间 一 般 学 生 答 辩 自 述 5 分 钟 左 右, 答 辩 小 组 成 员 提 问 10 分 钟 左 右 8. 答 辩 时 学 生 对 毕 业 论 文 答 辩 自 述 的 主 要 内 容 应 包 括 : (1) 毕 业 论 文 的 选 题 背 景 目 的 和 意 义 ; (2) 文 献 综 述 ; (3) 毕 业 论 文 的 基 本 内 容 及 主 要 方 法 ; (4) 取 得 的 成 果 研 究 工 作 结 论 存 在 问 题 ; (5) 对 所 完 成 毕 业 论 文 任 务 的 自 我 评 价 毕 业 答 辩 要 统 一 答 辩 要 求, 严 格 按 答 辩 程 序, 逐 个 进 行 答 辩 答 辩 时 既 要 质 询 论 文 的 关 键 问 题, 还 要 考 查 学 生 掌 握 基 本 理 论 专 业 知 识 基 本 技 能 的 情 况 和 分 析 解 决 问 题 的 能 力 答 辩 须 有 文 字 记 录 七 毕 业 论 文 成 绩 评 定 1. 毕 业 论 文 的 成 绩 评 定 应 以 学 生 完 成 写 作 任 务 的 情 况 写 作 态 度 业 务 水 平 和 论 文 的 质 量 及 答 辩 情 况 为 依 据 可 从 以 下 几 方 面 综 合 评 价 毕 业 论 文 的 质 量 并 对 学 生 的 成 绩 进 行 评 定 : (1) 毕 业 论 文 的 选 题 独 创 性 内 容 的 充 实 性 ; (2) 毕 业 论 文 的 总 体 质 量, 包 括 论 文 结 构 研 究 结 果 文 字 表 达 创 新 等 方 面 ; (3) 学 生 的 业 务 水 平, 包 括 本 专 业 基 础 理 论 专 业 知 识 和 基 本 技 能 的 掌 握 情 况, 外 文 水 平, 动 手 能 力 等 ; (4) 从 事 科 学 研 究 工 作 或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初 步 能 力 ; (5) 计 算 机 应 用 情 况 和 引 用 原 始 资 料 与 参 考 文 献 情 况 ; (6) 答 辩 中 自 述 及 回 答 问 题 的 情 况 2. 毕 业 论 文 成 绩 的 评 定 采 用 评 语 和 记 分 相 结 合 的 结 构 分 进 行 综 合 评 定 结 构 分 采 用 百 分 制, 其 构 成 为 : 指 导 教 师 的 评 分 评 阅 人 的 评 分 答 辩 评 分 分 别 占 总 分 的 30% 20% 50% 毕 业 论 文 的 最 终 成 绩 25

采 用 五 级 记 分 制, 即 优 秀 (90-100 分 ) 良 好 (80-89 分 ) 中 等 (70-79 分 ) 及 格 (60-69 分 ) 不 及 格 (60 分 以 下 ) 成 绩 经 答 辩 委 员 会 审 定 后, 由 各 小 组 写 出 相 应 评 语, 送 交 会 计 学 专 业 教 研 室, 经 验 收 后 统 一 送 交 会 计 学 院 资 料 室, 由 资 料 员 负 责 装 订 保 存 3. 毕 业 论 文 成 绩 评 定 必 须 坚 持 标 准, 从 严 掌 握 优 秀 成 绩 一 般 控 制 在 10% 以 内 ; 不 及 格 率 一 般 控 制 在 3% 左 右 4. 会 计 学 院 按 3% 的 比 例 向 学 校 推 荐 优 秀 毕 业 论 文, 参 加 学 校 统 一 组 织 的 评 选 工 作 5. 毕 业 论 文 成 绩 不 及 格 者 须 重 做, 但 须 由 学 生 本 人 向 指 导 教 师 提 出 申 请, 同 意 后, 可 参 加 会 计 学 专 业 毕 业 论 文 的 补 答 辩, 由 原 答 辩 小 组 组 长 安 排 补 答 辩 后 的 成 绩, 经 答 辩 委 员 会 同 意 后 及 时 交 给 教 学 秘 书 6. 指 导 书 的 解 释 权 归 会 计 学 院 会 计 学 专 业 教 研 室, 自 2012 年 9 月 1 日 起 执 行 26

附 : 会 计 专 业 学 生 毕 业 论 文 选 题 1. 现 代 成 本 管 理 方 法 在 具 体 企 业 的 应 用 研 究 2. 特 殊 行 业 环 境 成 本 相 关 研 究 3. 企 业 社 会 责 任 成 本 相 关 研 究 4. 特 殊 行 业 安 全 成 本 相 关 研 究 5. 税 收 管 理 成 本 与 效 率 研 究 6. 会 计 信 息 系 统 数 据 组 织 信 息 集 成 相 关 研 究 7. 企 业 绩 效 审 计 的 相 关 研 究 8. 企 业 风 险 导 向 审 计 相 关 研 究 9. 高 校 财 务 风 险 防 范 问 题 10. 资 产 减 值 相 关 问 题 研 究 11. 会 计 信 息 质 量 及 披 露 相 关 问 题 研 究 12.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后 续 计 量 模 式 选 择 探 讨 13. 会 计 政 策 选 择 相 关 问 题 研 究 14. 公 允 价 值 与 上 市 公 司 盈 余 管 理 问 题 研 究 15. 公 司 治 理 与 会 计 信 息 质 量 研 究 16. 会 计 管 理 体 制 问 题 探 讨 17. 自 创 商 誉 的 确 认 与 计 量 等 相 关 问 题 研 究 18. 中 小 企 业 融 资 相 关 问 题 研 究 19. 公 允 价 值 在 非 金 融 资 产 中 的 运 用 及 其 难 点 分 析 20.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相 关 问 题 研 究 21. 社 会 责 任 审 计 相 关 问 题 研 究 22. 企 业 社 会 责 任 信 息 价 值 研 究 23. 财 务 报 告 重 述 有 关 问 题 研 究 24. 农 村 村 级 财 务 模 式 探 讨 25. 反 倾 销 会 计 有 关 问 题 研 究 26. 基 于 价 值 链 的 成 本 问 题 研 究 27. 环 境 成 本 有 关 问 题 研 究 28. 基 于 全 生 命 周 期 的 环 境 成 本 管 理 研 究 29. 环 境 会 计 信 息 披 露 模 式 研 究 30. 作 业 成 本 管 理 在 企 业 中 的 应 用 研 究 27

31. 基 于 作 业 的 供 应 链 成 本 管 理 研 究 32. 行 业 物 流 成 本 管 理 探 讨 33. 会 计 诚 信 与 职 业 道 德 研 究 34. 上 市 公 司 的 会 计 监 管 相 关 问 题 研 究 35. 乡 村 治 理 与 乡 村 财 务 管 理 研 究 36. 上 市 公 司 业 绩 评 价 体 系 完 善 37. 有 关 会 计 准 则 完 善 问 题 探 讨 38.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质 量 问 题 探 索 39. 上 市 公 司 会 计 信 息 透 明 性 现 状 与 对 策 40. 社 会 责 任 信 息 披 露 理 论 现 状 与 建 议 41. 我 国 会 计 信 息 质 量 特 征 体 系 研 究 42. 现 值 会 计 运 用 问 题 研 究 43. 对 分 部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若 干 问 题 的 探 讨 44. 公 允 价 值 在 我 国 会 计 中 的 应 用 及 其 对 企 业 的 影 响 45. 公 允 价 值 会 计 在 我 国 应 用 的 难 题 及 应 对 措 施 46.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缺 陷 与 改 进 的 探 讨 47. 企 业 战 略 与 财 务 理 论 方 法 创 新 研 究 48. 企 业 战 略 与 成 本 管 理 理 论 方 法 创 新 研 究 49. 企 业 战 略 与 财 务 绩 效 评 价 研 究 50. 小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应 用 相 关 问 题 研 究 51. 财 务 报 表 列 报 问 题 研 究 52. 上 市 公 司 价 值 管 理 与 案 例 研 究 53.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风 险 管 理 与 审 计 相 关 理 论 与 方 法 研 究 54. 行 业 及 供 应 链 成 本 管 理 创 新 与 实 践 研 究 55. 政 府 与 非 盈 利 组 织 会 计 制 度 相 关 问 题 研 究 56. 公 司 财 务 管 理 质 量 评 价 体 系 研 究 57.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通 用 分 类 标 准 与 XBRL 相 关 问 题 研 究 58. 基 于 反 倾 销 视 角 的 成 本 核 算 体 系 创 新 研 究 59. 基 于 利 益 相 关 者 视 角 的 财 务 管 理 目 标 决 策 研 究 60. 输 配 电 成 本 监 管 相 关 研 究 28

财 务 管 理 专 业 学 生 毕 业 论 文 指 导 书 一 毕 业 论 文 工 作 的 组 织 财 务 管 理 专 业 本 科 毕 业 论 文 工 作 由 财 务 管 理 教 研 室 负 责 组 织, 具 体 安 排 依 照 会 计 学 院 关 于 学 年 论 文 毕 业 论 文 工 作 的 暂 行 规 定 进 行 二 毕 业 论 文 写 作 的 目 的 毕 业 论 文 写 作 的 目 的 是 : 培 养 学 生 综 合 运 用 所 学 的 基 础 理 论 专 业 知 识 和 基 本 技 能, 提 高 独 立 分 析 和 解 决 实 际 问 题 的 能 力, 使 学 生 初 步 具 有 科 学 研 究 的 能 力 培 养 学 生 勇 于 探 索 的 创 新 精 神 和 实 践 能 力 以 及 严 肃 认 真 的 科 学 态 度 和 严 谨 求 实 的 工 作 作 风 通 过 毕 业 论 文, 还 有 利 于 培 养 学 生 的 基 本 能 力, 如 调 查 研 究 及 检 索 与 阅 读 中 外 文 献 资 料 的 能 力 以 及 综 合 运 用 所 学 专 业 知 识 分 析 解 决 实 际 问 题 的 能 力 ; 实 验 动 手 的 能 力 ; 方 案 论 证 分 析 比 较 的 能 力 ; 使 用 网 络 和 计 算 机 以 及 论 文 撰 写 答 辩 的 能 力 等 三 毕 业 论 文 选 题 ( 一 ) 选 题 要 求 1. 满 足 教 学 的 基 本 要 求 所 选 课 题 必 须 符 合 本 专 业 的 培 养 目 标 及 教 学 基 本 要 求, 体 现 本 专 业 基 本 训 练 内 容, 有 利 于 培 养 学 生 的 独 立 解 决 实 际 问 题 的 工 作 能 力, 有 利 于 巩 固 深 化 扩 大 所 学 的 知 识 2. 所 选 课 题 要 有 一 定 的 社 会 效 益 和 现 实 意 义 在 满 足 教 学 基 本 要 求 的 基 本 前 提 下, 应 尽 可 能 为 我 国 经 济 建 设 服 务, 结 合 生 产 实 际, 科 学 研 究 与 实 验 室 建 设 等 任 务 选 择 真 实 课 题 所 选 课 题 应 是 当 前 急 需 解 决 的 而 且 也 是 人 们 普 遍 关 心 的 问 题 具 有 一 定 理 论 水 平 的 论 文, 能 在 企 事 业 单 位 中 产 生 相 应 的 社 会 效 益 经 济 效 益 或 实 际 影 响, 有 利 于 培 养 严 谨 的 科 学 态 度 和 认 真 负 责 一 丝 不 苟 的 工 作 作 风 3. 选 题 要 切 合 自 身 实 际 情 况 学 生 选 题 要 充 分 考 虑 自 身 的 知 识 能 力 水 平 和 相 应 的 实 践 条 件, 量 力 而 行 论 文 题 目 涉 及 范 围 不 宜 过 大, 应 根 据 自 己 的 知 识 水 平, 实 践 能 力 以 及 可 能 收 集 的 资 料 等 因 素 确 定, 能 够 充 分 发 挥 自 己 的 长 处, 确 保 自 己 能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经 过 努 力, 基 本 完 成 或 者 能 有 阶 段 性 的 成 果 4. 选 题 应 力 求 有 益 于 本 人 综 合 运 用 所 学 的 理 论 知 识 与 技 能, 有 利 于 培 养 学 生 的 独 立 能 力 5. 注 重 调 查 研 究 学 生 应 在 对 有 关 文 献 进 行 了 初 步 调 查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选 择 和 定 题, 确 定 论 题 之 前 要 进 行 选 题 的 调 查 研 究, 先 初 定 论 文 的 研 究 方 向, 经 过 一 定 的 实 际 工 作, 确 定 可 以 继 续 研 究 下 去 之 后, 再 确 定 具 体 的 题 目 6. 一 般 要 求 一 人 一 题, 也 可 以 2-3 人 一 题, 可 根 据 参 考 选 题 确 定 论 文 题 目, 也 可 以 自 选 题 目, 自 选 题 目 需 经 指 导 教 师 的 认 可 ( 二 ) 参 考 选 题 见 后 面 的 附 件 四 毕 业 论 文 指 导 ( 一 ) 指 导 教 师 的 职 责 1. 负 责 选 择 课 题, 指 导 学 生 搜 集 毕 业 论 文 所 需 参 考 资 料 和 完 成 开 题 报 告 2. 负 责 检 查 学 生 毕 业 论 文 的 进 度 3. 负 责 指 导 并 完 成 毕 业 论 文, 并 写 出 评 语 29

4. 给 出 毕 业 论 文 的 指 导 成 绩 5. 参 加 毕 业 论 文 答 辩 和 评 分 6. 对 学 生 进 行 思 想 及 职 业 道 德 教 育, 负 责 对 学 生 进 行 考 勤 ( 二 ) 对 学 生 的 要 求 1. 勇 于 创 新 勤 于 实 践 保 证 质 量 按 时 完 成 指 导 书 规 定 的 内 容 2. 学 生 应 树 立 正 确 的 学 术 道 德 观, 独 立 完 成 规 定 的 工 作 任 务, 实 事 求 是, 不 抄 袭 别 人 的 成 果, 虚 心 接 受 教 师 及 有 关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的 指 导 和 检 查, 定 期 向 指 导 教 师 汇 报 毕 业 论 文 工 作 进 度 工 作 设 想 3. 认 真 完 成 开 题 报 告, 开 题 报 告 在 毕 业 论 文 完 成 后, 与 论 文 一 起 交 指 导 教 师, 作 为 论 文 评 阅 和 毕 业 论 文 答 辩 的 主 要 档 案 资 料, 并 同 论 文 一 起 存 档 4. 在 校 外 进 行 毕 业 论 文 写 作 的 学 生 还 要 注 意 遵 守 所 在 单 位 和 当 地 的 规 章 制 度, 在 指 定 地 点 进 行 毕 业 论 文 的 写 作 五 毕 业 论 文 撰 写 1. 论 文 观 点 明 确, 论 证 充 分, 层 次 分 明, 重 点 突 出, 文 字 简 洁 通 顺 2. 理 论 联 系 实 际, 力 求 把 所 学 专 业 知 识 与 当 前 的 经 济 形 势 财 务 管 理 理 论 和 财 务 管 理 实 践 结 合 起 来, 力 戒 空 洞 而 脱 离 实 际 3. 论 文 撰 写 要 在 指 导 老 师 指 导 下 独 立 完 成, 力 求 有 所 创 新, 严 禁 抄 袭 引 用 的 资 料 和 数 据 务 必 真 实 准 确 可 靠, 标 明 来 源 ; 引 文 应 明 确 详 细 地 注 明 出 处 4. 学 生 要 积 极 与 指 导 教 师 联 系, 主 动 征 求 指 导 老 师 的 意 见, 广 泛 收 集 与 论 文 相 关 的 各 种 参 考 资 料, 力 使 论 文 内 容 丰 富, 博 采 众 长 5. 论 文 正 稿 统 一 用 A4 纸 打 印, 论 文 前 应 有 中 英 文 摘 要 和 关 键 词 6. 字 数 要 求 8000 字 以 上 7. 格 式 要 严 格 按 会 计 学 院 学 生 毕 业 论 文 写 作 格 式 规 范 的 要 求 撰 写 8. 没 有 经 过 指 导 老 师 签 字 认 可 的 毕 业 论 文 不 能 参 加 毕 业 答 辩 六 毕 业 论 文 评 阅 1. 毕 业 论 文 按 规 定 进 程 完 成 后, 每 个 学 生 应 将 自 己 独 立 完 成 的 毕 业 论 文 ( 附 开 题 报 告 ) 整 理 成 册, 并 于 答 辩 两 周 前 交 指 导 老 师 审 阅 指 导 老 师 在 认 真 审 阅 后, 按 评 分 原 则 和 评 分 标 准 写 出 评 语 后, 送 交 财 务 管 理 教 研 室, 由 财 务 管 理 教 研 室 统 一 安 排 专 家 评 阅 和 答 辩 2. 财 务 管 理 教 研 室 对 每 个 学 生 的 毕 业 论 文, 应 指 定 1~2 个 专 家 认 真 评 阅, 并 按 评 分 原 则 及 评 分 标 准 写 出 评 阅 意 见 及 评 阅 成 绩 3. 指 导 教 师 不 参 加 所 指 导 学 生 的 毕 业 论 文 评 阅 及 答 辩 4. 对 未 完 成 毕 业 论 文 教 学 规 定 最 低 要 求 ; 成 果 中 有 较 大 错 误 ; 成 果 在 文 字 部 分 不 满 足 指 导 书 所 规 定 的 最 低 要 求 及 有 其 他 严 重 违 纪 违 规 行 为 等, 经 评 阅 教 师 确 认 不 能 参 加 答 辩 的, 则 不 允 许 参 加 答 辩 七 毕 业 论 文 答 辩 1. 按 照 会 计 学 院 关 于 学 年 论 文 毕 业 论 文 工 作 的 暂 行 规 定 的 规 定 符 合 免 答 辩 条 件 的 学 生, 可 以 申 请 免 答 辩, 并 将 符 合 条 件 的 科 研 作 品 原 件 交 由 指 导 教 师 和 财 务 管 理 教 研 室 审 核 ; 最 后 经 会 计 学 院 教 学 指 导 委 员 会 确 认 30

2. 按 要 求 必 须 参 加 毕 业 论 文 答 辩 的 学 生, 无 故 不 参 加 答 辩 者 毕 业 论 文 按 不 及 格 处 理, 因 事 因 病 或 其 他 原 因 需 要 缓 答 辩 的 学 生, 应 履 行 请 假 手 续 并 经 财 务 管 理 教 研 室 同 意 3. 毕 业 论 文 评 阅 和 答 辩 工 作 由 财 务 管 理 教 研 室 主 持 在 教 研 室 主 任 统 一 领 导 下, 组 成 若 干 答 辩 小 组, 具 体 负 责 毕 业 论 文 的 答 辩 与 成 绩 评 定 答 辩 小 组 成 员 主 要 为 专 业 教 师, 也 可 聘 请 相 关 基 础 课 和 技 术 基 础 课 教 师 以 及 外 单 位 人 员 参 加 ; 答 辩 小 组 组 长 指 定 一 名 秘 书, 负 责 记 录 汇 总 成 绩 等 工 作 财 务 管 理 教 研 室 的 主 要 职 责 : (1) 组 织 并 领 导 答 辩 小 组 进 行 毕 业 答 辩 工 作 ; (2) 聘 请 毕 业 论 文 评 阅 人 ; (3) 审 定 学 生 毕 业 论 文 的 成 绩 和 评 语 ; 4. 指 导 教 师 应 对 学 生 的 毕 业 论 文 进 行 认 真 审 查, 写 出 审 查 意 见, 提 交 答 辩 小 组 财 务 管 理 教 研 室 应 聘 请 评 阅 人 对 学 生 毕 业 论 文 进 行 评 阅, 并 写 出 评 语 5. 指 导 教 师 应 在 学 生 答 辩 前 指 导 学 生 进 行 答 辩 准 备 学 生 要 认 真 进 行 答 辩 准 备, 拟 出 答 辩 提 纲 6. 各 答 辩 小 组 应 在 毕 业 论 文 答 辩 开 始 前 及 时 向 学 生 公 布 答 辩 的 日 程 安 排 和 答 辩 顺 序 学 生 答 辩 时 应 向 答 辩 小 组 汇 报 毕 业 论 文 工 作 情 况, 回 答 答 辩 小 组 成 员 的 提 问 答 辩 时 间 一 般 学 生 答 辩 自 述 5 分 钟 左 右, 答 辩 小 组 成 员 提 问 10 分 钟 左 右 7. 答 辩 时 学 生 对 毕 业 论 文 答 辩 自 述 的 主 要 内 容 应 包 括 : (1) 毕 业 论 文 的 选 题 背 景 目 的 和 意 义 ; (2) 文 献 综 述 ; (3) 毕 业 论 文 的 基 本 内 容 及 主 要 方 法 ; (4) 取 得 的 成 果 研 究 工 作 结 论 存 在 问 题 ; (5) 对 所 完 成 毕 业 论 文 任 务 的 自 我 评 价 8. 毕 业 答 辩 要 统 一 答 辩 要 求, 严 格 按 答 辩 程 序, 逐 个 进 行 答 辩 答 辩 时 既 要 质 询 论 文 的 关 键 问 题, 还 要 考 查 学 生 掌 握 基 本 理 论 专 业 知 识 基 本 技 能 的 情 况 和 分 析 解 决 问 题 的 能 力 答 辩 须 有 文 字 记 录 八 毕 业 论 文 成 绩 评 定 1. 毕 业 论 文 以 学 生 完 成 写 作 任 务 的 情 况 写 作 态 度 业 务 水 平 和 论 文 的 质 量 及 答 辩 情 况 为 依 据, 按 照 会 计 学 院 关 于 学 年 论 文 毕 业 论 文 工 作 的 暂 行 规 定 的 要 求 进 行 成 绩 评 定 2. 对 学 生 的 成 绩 进 行 评 定 可 从 以 下 几 方 面 综 合 评 价 毕 业 论 文 的 质 量 : (1) 毕 业 论 文 的 选 题 独 创 性 内 容 的 充 实 性 ; (2) 毕 业 论 文 的 总 体 质 量, 包 括 论 文 结 构 研 究 结 果 文 字 表 达 创 新 等 方 面 ; (3) 学 生 的 业 务 水 平, 包 括 本 专 业 基 础 理 论 专 业 知 识 和 基 本 技 能 的 掌 握 情 况, 外 文 水 平, 动 手 能 力 等 ; (4) 从 事 科 学 研 究 工 作 或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初 步 能 力 ; (5) 计 算 机 应 用 情 况 和 引 用 原 始 资 料 与 参 考 文 献 情 况 ; (6) 答 辩 中 自 述 及 回 答 问 题 的 情 况 3. 按 照 总 成 绩 排 序 后, 倒 数 10% 的 学 生 指 导 教 师 不 允 许 参 加 答 辩 的 学 生, 以 及 缓 答 辩 的 学 生 由 学 生 提 出 申 请, 经 指 导 教 师 同 意 后, 可 以 参 加 财 务 管 理 教 研 室 组 织 的 毕 业 论 文 补 答 辩 31

九 指 导 书 的 解 释 权 归 山 东 工 商 学 院 会 计 学 院 财 务 管 理 专 业 教 研 室, 自 2012 年 9 月 1 日 起 执 行 32

附 件 : 财 务 管 理 专 业 毕 业 论 文 参 考 选 题 1.A H 股 价 格 差 异 的 影 响 因 素 研 究 2. 香 港 股 票 市 场 与 内 地 股 票 市 场 的 交 易 制 度 差 异 及 其 影 响 3. 股 权 分 置 改 革 对 二 级 市 场 的 影 响 4. 市 场 化 改 革 与 国 有 企 业 薪 酬 效 率 研 究 5. 企 业 负 债 融 资 与 企 业 投 资 效 率 研 究 6. 金 融 危 机 对 中 小 企 业 的 影 响 7. 交 叉 上 市 企 业 融 投 资 效 率 研 究 8. 民 营 企 业 财 务 管 理 存 在 的 问 题 及 对 策 9. 不 同 发 行 制 度 下 企 业 IPO 长 期 表 现 10. 贷 款 偏 好 资 本 约 束 与 商 业 银 行 的 行 为 选 择 11. 财 务 报 告 制 度 与 会 计 透 明 度 研 究 22. 全 流 通 背 景 下 公 司 治 理 效 率 研 究 23. 股 权 分 置 改 革 后 的 大 股 东 行 为 研 究 24. 会 计 信 息 透 明 性 与 投 资 者 利 益 保 护 25. 民 营 上 市 公 司 两 权 分 离 与 经 营 绩 效 研 究 26. 上 市 公 司 金 字 塔 控 股 现 象 研 究 27. 国 退 民 进 与 投 资 者 利 益 保 护 28. 基 于 TAM 的 会 计 行 为 研 究 29. 资 产 评 估 的 经 济 学 基 础 研 究 30. 反 倾 销 会 计 问 题 探 讨 31. 信 息 化 条 件 下 财 务 网 络 化 管 理 存 在 的 问 题 与 对 策 32. 某 县 乡 村 公 共 产 品 的 提 供 和 融 资 研 究 33. 浅 谈 农 村 财 务 管 理 存 在 的 问 题 及 对 策 34. 高 校 精 细 化 财 务 管 理 初 探 35. 房 地 产 企 业 财 务 预 警 系 统 初 探 36. 金 融 危 机 下 股 权 激 励 失 效 的 原 因 及 对 策 37. 浅 析 金 融 危 机 下 企 业 的 应 收 账 款 管 理 38. 家 族 企 业 控 制 权 转 移 后 的 治 理 措 施 39. 金 融 危 机 背 景 下 中 小 企 业 现 金 流 量 管 理 探 讨 40. 中 小 企 业 的 信 用 担 保 体 系 问 题 研 究 41. 上 市 公 司 股 利 政 策 研 究 42. 财 务 风 险 评 价 体 系 的 构 建 和 应 用 43. 企 业 ( 企 业 集 团 ) 投 资 政 策 研 究 44. 试 论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45. 企 业 集 团 母 子 公 司 利 益 冲 突 与 协 调 33

46. 基 于 现 金 流 量 的 投 资 财 务 标 准 探 析 47. 企 业 并 购 的 财 务 问 题 研 究 48. 上 市 公 司 财 务 信 息 质 量 基 础 分 析 49. 对 财 务 分 层 管 理 思 想 的 探 索 50. 科 学 发 展 观 引 导 下 的 农 村 财 务 管 理 51. 汽 车 产 业 投 资 导 向 和 效 益 分 析 52. 企 业 文 化 在 财 务 管 理 领 域 的 应 用 与 创 新 53. 基 于 多 元 统 计 分 析 的 上 市 公 司 财 务 评 价 54. 税 务 筹 划 理 论 问 题 的 研 究 55. 企 业 重 组 的 税 务 筹 划 56. 视 同 销 售 的 税 务 问 题 比 较 57. 税 务 筹 划 中 的 心 理 误 区 透 析 58. 税 务 筹 划 的 规 律 研 究 59. 企 业 组 织 形 式 选 择 的 涉 税 问 题 研 究 60. 企 业 职 工 薪 酬 的 税 务 筹 划 61. 企 业 股 权 激 励 的 税 务 筹 划 62. 资 本 运 营 的 税 务 筹 划 63. 软 件 企 业 税 务 筹 划 问 题 的 探 讨 64. 中 小 企 业 税 务 筹 划 问 题 的 探 讨 65. 煤 炭 企 业 税 务 筹 划 问 题 的 探 讨 66. 房 地 产 开 发 企 业 税 务 筹 划 问 题 的 探 讨 67. 税 务 筹 划 中 的 临 界 点 研 究 68.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税 务 筹 划 问 题 的 探 讨 69. 企 业 购 销 合 同 与 税 务 筹 划 问 题 的 探 讨 70. 我 国 税 务 筹 划 发 展 问 题 的 探 讨 71. 施 工 企 业 税 务 筹 划 问 题 探 讨 72. 基 于 微 观 视 角 的 企 业 税 务 风 险 控 制 问 题 研 究 73. 基 于 宏 观 视 角 的 企 业 税 务 风 险 控 制 问 题 研 究 74. 企 业 特 殊 行 为 的 税 务 筹 划 问 题 的 探 讨 75. 企 业 税 务 风 险 管 理 问 题 探 讨 76. 税 务 筹 划 的 目 标 定 位 与 风 险 问 题 研 究 77. 税 务 筹 划 与 税 收 法 制 关 系 探 讨 78. 会 计 核 算 方 法 选 择 的 涉 税 问 题 研 究 79. 会 计 与 税 法 的 差 异 问 题 研 究 80. 资 产 的 税 务 处 理 与 会 计 处 理 差 异 研 究 81. 股 权 投 资 的 会 计 处 理 与 税 务 处 理 的 差 异 与 协 调 34

82. 金 融 资 产 的 会 计 处 理 税 务 处 理 的 差 异 与 协 调 83. 出 口 退 税 企 业 税 务 筹 划 问 题 探 讨 84. 其 他 选 题 35

审 计 学 专 业 本 科 学 生 毕 业 论 文 指 导 书 一 毕 业 论 文 写 作 目 的 审 计 学 专 业 毕 业 论 文 是 审 计 学 专 业 完 成 全 部 课 程 后 进 行 的 必 修 性 实 践 教 学 环 节, 是 对 审 计 学 专 业 学 生 综 合 素 质 评 价 及 学 校 培 养 成 果 检 验 的 有 效 手 段 通 过 毕 业 论 文 的 撰 写 可 以 提 高 审 计 学 专 业 学 生 分 析 问 题 及 解 决 问 题 的 能 力, 培 养 审 计 学 专 业 学 生 严 谨 勤 奋 求 实 开 拓 创 新 的 钻 研 精 神 毕 业 生 应 充 分 利 用 在 校 期 间 课 外 三 个 月 实 践 锻 炼 学 到 的 理 论 知 识 和 实 践 技 能, 在 指 导 教 师 的 辅 导 下 完 成 毕 业 论 文 的 撰 写 二 毕 业 论 文 选 题 审 计 学 专 业 毕 业 论 文 的 题 目 应 体 现 审 计 领 域 的 新 理 论 新 方 法 与 新 思 想, 要 求 学 生 掌 握 较 全 面 的 审 计 实 践 规 律, 拥 有 基 本 的 审 计 实 践 技 能, 熟 悉 有 关 经 济 法 律 法 规, 掌 握 宽 广 的 经 济 管 理 知 识, 能 在 政 府 审 计 企 事 业 单 位 内 部 审 计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纳 税 筹 划 管 理 咨 询 服 务 会 计 服 务 等 领 域 选 题, 要 求 理 论 与 实 际 相 结 合, 力 求 解 决 审 计 领 域 的 理 论 与 实 际 问 题 1. 选 题 要 求 选 题 是 毕 业 论 文 写 作 的 开 始, 也 是 论 文 整 个 写 作 过 程 的 第 一 步 能 否 走 好 这 第 一 步, 事 关 论 文 写 作 的 成 败 毕 业 论 文 是 对 整 个 学 习 过 程 的 检 验, 因 此 它 的 选 题 就 显 得 尤 为 重 要 审 计 专 业 毕 业 论 文 选 题 既 可 直 接 来 自 上 市 公 司 审 计 实 践 或 国 家 审 计 理 论 内 部 审 计 方 法 以 及 新 审 计 制 度 改 革 与 变 迁, 也 可 根 据 审 计 管 理 理 论 发 展 趋 式 和 方 向, 研 究 各 国 审 计 实 际 方 面 的 比 较 问 题 主 要 包 括 : 国 家 审 计 理 论 与 实 践 选 题 ; 单 位 内 部 审 计 理 论 与 实 践 选 题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理 论 与 实 践 问 题 选 题 选 题 时 具 体 应 遵 循 以 下 原 则 : (1) 理 论 性 选 题 要 有 理 论 意 义, 切 忌 选 那 些 只 适 合 写 成 审 计 工 作 总 结 或 审 计 调 研 报 告, 或 只 能 写 成 纯 审 计 专 业 性 的 说 明 文 的 选 题 (2) 专 业 性 毕 业 论 文 选 题 要 符 合 审 计 专 业 要 求, 最 好 选 审 计 论 题, 鼓 励 学 生 结 合 审 计 专 业 知 识 大 胆 进 行 前 瞻 性 探 索, 敢 于 提 出 自 己 的 看 法 (3) 适 中 性 论 题 不 宜 太 大 不 可 太 空 泛, 也 不 宜 太 小, 不 能 仅 满 足 于 审 计 专 业 某 课 程 论 文 或 综 合 训 练 的 要 求, 更 不 宜 太 难, 使 审 计 专 业 本 科 生 难 以 胜 任, 在 有 限 时 间 里 难 以 完 成 (4) 实 用 性 注 意 选 题 的 实 用 价 值, 选 择 具 有 现 实 意 义 的 审 计 方 面 题 目 即 运 用 自 己 所 学 的 审 计 理 论 知 识 对 其 进 行 研 究, 提 出 自 己 的 见 解, 探 讨 解 决 问 题 的 方 法, 使 自 己 所 学 的 书 本 知 识 得 到 一 次 实 际 的 运 用, 而 且 能 提 高 自 己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问 题 的 能 力 (5) 创 新 性 论 文 题 目 应 有 一 定 的 深 度 与 广 度, 学 生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能 得 到 充 分 的 训 练, 也 有 利 于 因 材 36

施 教, 促 进 学 生 提 高 审 计 专 业 水 平 和 能 力, 并 鼓 励 学 生 有 所 创 新, 使 学 生 受 到 全 面 的 锻 炼 2. 参 考 选 题 见 后 面 附 件 三 毕 业 论 文 指 导 ( 一 ) 指 导 教 师 的 职 责 毕 业 论 文 实 行 指 导 教 师 负 责 制, 一 名 教 师 指 导 学 生 数 根 据 学 校 规 定 确 定, 指 导 教 师 要 根 据 学 校 有 关 规 定, 有 计 划 地 对 学 生 实 行 管 理, 负 责 对 学 生 进 行 论 文 开 题 毕 业 论 文 指 导 等 相 关 工 作 具 体 包 括 指 导 选 题 指 导 搜 集 材 料 指 导 立 意 指 导 谋 篇 布 局 指 导 起 草 初 稿 指 导 修 改 指 导 答 辩 等 ( 二 ) 指 导 的 方 法 1. 启 发 学 生 独 立 思 考 2. 指 导 开 题 报 告 写 作 3. 指 导 教 师 要 给 学 生 方 法 论 的 指 导, 讲 解 撰 写 毕 业 论 文 的 要 领, 富 有 启 发 性 地 引 导 学 生 去 独 立 地 撰 写 论 文 4. 指 导 教 师 要 以 平 等 的 民 主 探 讨 式 的 态 度, 启 发 学 生 发 表 自 己 的 独 立 见 解, 不 要 照 抄 书 本 资 料 在 撰 写 论 文 过 程 中, 培 养 学 生 写 论 文 的 具 体 方 法 和 优 良 学 风 及 文 风 5. 指 导 和 督 促 学 生 撰 写 毕 业 论 文 的 具 体 进 度 计 划, 克 服 撰 写 过 程 中 的 困 难, 完 成 选 定 的 课 题 6. 文 字 表 达 能 力 训 练 毕 业 论 文 的 写 作 思 路 清 楚, 内 容 要 充 实, 层 次 分 明, 语 言 流 畅 四 毕 业 论 文 撰 写 1. 对 学 生 撰 写 的 要 求 及 要 注 意 的 问 题 (1) 审 计 理 论 与 审 计 实 际 相 结 合 学 生 在 撰 写 论 文 时, 应 综 合 运 用 所 学 审 计 基 础 理 论 专 业 知 识 与 方 法 分 析 实 际 问 题, 增 强 学 生 理 论 与 实 践 相 结 合 的 能 力 (2) 加 强 文 献 检 索 学 生 应 根 据 毕 业 论 文 的 内 容, 查 阅 相 关 的 中 外 文 献 资 料, 充 分 了 解 并 综 述 研 究 方 向 的 研 究 现 状 和 发 展 趋 势 (3) 发 现 问 题 要 去 分 析 问 题, 最 后 要 综 合 解 决 问 题 通 过 查 阅 相 关 文 献 资 料, 发 现 问 题, 提 出 论 文 的 研 究 思 想 路 和 基 本 框 架, 并 制 定 调 研 提 纲, 使 用 计 算 机 和 应 用 软 件 进 行 数 字 文 字 处 理, 加 工 和 整 理 调 研 资 料, 提 出 解 决 问 题 的 办 法 2. 字 数 要 求 8000 字 以 上 3. 格 式 应 严 格 按 会 计 学 院 学 生 毕 业 论 文 写 作 格 式 规 范 的 要 求 撰 写 五 毕 业 论 文 评 阅 1. 毕 业 论 文 按 规 定 进 程 完 成 后, 每 个 学 生 应 将 自 己 独 立 完 成 的 毕 业 论 文 ( 附 开 题 报 告 ) 整 理 成 册, 并 于 答 辩 两 周 前 交 指 导 老 师 审 阅 指 导 老 师 在 认 真 审 阅 后, 按 评 分 原 则 和 评 分 标 准 写 出 评 语 后, 送 交 会 计 学 37

院 办 公 室, 由 办 公 室 统 一 收 齐 交 答 辩 委 员 会, 然 后 由 答 辩 委 员 会 聘 请 其 他 专 家 评 阅, 毕 业 论 文 交 答 辩 委 员 会 后 方 可 进 行 答 辩 2. 答 辩 委 员 会 对 每 个 学 生 的 毕 业 论 文, 应 指 定 1~2 个 专 家 认 真 评 阅, 评 阅 老 师 应 按 评 分 原 则 及 评 分 标 准 写 出 评 阅 意 见 及 评 阅 成 绩, 并 向 答 辩 委 员 会 报 告 3. 指 导 教 师 不 参 加 所 指 导 学 生 的 毕 业 论 文 评 阅 及 答 辩 4. 对 未 完 成 毕 业 论 文 教 学 规 定 最 低 要 求 ; 成 果 中 有 较 大 错 误 ; 成 果 在 文 字 部 分 不 满 足 指 导 书 所 规 定 的 最 低 要 求 及 有 其 他 严 重 违 纪 违 规 行 为 等, 经 指 导 教 师 确 认 不 能 参 加 答 辩 的, 则 不 允 许 参 加 答 辩 六 毕 业 论 文 答 辩 1. 依 照 会 计 学 院 关 于 学 年 论 文 毕 业 论 文 工 作 的 暂 行 规 定, 符 合 规 定 中 条 件 的 学 生 可 申 请 并 经 会 计 学 院 教 学 指 导 委 员 会 确 认 免 除 答 辩, 其 毕 业 论 文 成 绩 依 照 规 定 确 定 2. 除 符 合 条 件 免 除 毕 业 论 文 答 辩 的 学 生 外, 其 余 每 位 学 生 必 须 参 加 毕 业 论 文 答 辩, 无 故 不 参 加 答 辩 者 毕 业 论 文 按 不 及 格 处 理, 履 行 正 常 请 假 手 续 并 同 意 缓 期 答 辩 者, 可 以 申 请 参 加 补 答 辩 3. 毕 业 论 文 评 阅 和 答 辩 工 作 由 专 业 教 研 室 负 责 安 排 答 辩 委 员 会 由 院 领 导 和 教 学 指 导 委 员 会 成 员 组 成, 设 主 任 委 员 副 主 任 秘 书 各 一 人, 委 员 若 干 名 在 会 计 学 院 毕 业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统 一 领 导 下, 专 业 教 研 室 组 成 若 干 答 辩 小 组, 具 体 负 责 毕 业 论 文 的 答 辩 与 成 绩 评 定 答 辩 小 组 成 员 主 要 为 专 业 教 师, 也 可 聘 请 相 关 基 础 课 和 技 术 基 础 课 教 师 以 及 外 单 位 人 员 参 加 ; 答 辩 小 组 组 长 指 定 一 名 秘 书, 负 责 记 录 汇 总 成 绩 等 工 作 答 辩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 (1) 指 导 毕 业 论 文 答 辩 工 作 ; (2) 确 认 免 除 毕 业 论 文 答 辩 学 生 成 果 和 成 绩 ; (3) 审 定 学 生 毕 业 论 文 的 成 绩 和 评 语 ; 4. 指 导 教 师 应 对 学 生 的 毕 业 论 文 进 行 认 真 审 查, 写 出 审 查 意 见, 提 交 答 辩 小 组 评 阅 人 对 学 生 毕 业 论 文 进 行 评 阅, 并 写 出 评 语 5. 指 导 教 师 应 在 学 生 答 辩 前 指 导 学 生 进 行 答 辩 准 备 学 生 要 认 真 进 行 答 辩 准 备, 拟 出 答 辩 提 纲 6. 各 答 辩 小 组 应 在 毕 业 论 文 答 辩 开 始 前 及 时 向 学 生 公 布 答 辩 的 日 程 安 排 和 答 辩 顺 序 学 生 答 辩 时 应 向 答 辩 小 组 汇 报 毕 业 论 文 写 作 情 况, 回 答 答 辩 小 组 成 员 的 提 问 答 辩 时 间 一 般 学 生 答 辩 自 述 5 分 钟 左 右, 答 辩 小 组 成 员 提 问 10 分 钟 左 右 7. 答 辩 时 学 生 对 毕 业 论 文 答 辩 自 述 的 主 要 内 容 应 包 括 : (1) 毕 业 论 文 的 选 题 背 景 目 的 和 意 义 ; (2) 文 献 综 述 ; (3) 毕 业 论 文 的 基 本 内 容 及 主 要 方 法 ; 38

(4) 取 得 的 成 果 研 究 结 论 存 在 问 题 ; (5) 对 所 完 成 毕 业 论 文 任 务 的 自 我 评 价 8. 毕 业 答 辩 要 统 一 答 辩 要 求, 严 格 按 答 辩 程 序, 逐 个 进 行 答 辩 答 辩 时 既 要 质 询 论 文 的 关 键 问 题, 还 要 考 查 学 生 掌 握 基 本 理 论 专 业 知 识 基 本 技 能 的 情 况 和 分 析 解 决 问 题 的 能 力 答 辩 须 有 文 字 记 录 七 毕 业 论 文 成 绩 评 定 1. 毕 业 论 文 的 成 绩 评 定 应 以 学 生 完 成 写 作 任 务 的 情 况 写 作 态 度 业 务 水 平 和 论 文 的 质 量 及 答 辩 情 况 为 依 据 可 从 以 下 几 方 面 综 合 评 价 毕 业 论 文 的 质 量 并 对 学 生 的 成 绩 进 行 评 定 : (1) 毕 业 论 文 的 选 题 独 创 性 内 容 的 充 实 性 ; (2) 毕 业 论 文 的 总 体 质 量, 包 括 论 文 结 构 研 究 结 果 文 字 表 达 论 点 与 方 法 创 新 等 方 面 ; (3) 学 生 的 业 务 水 平, 包 括 本 专 业 基 础 理 论 专 业 知 识 和 基 本 技 能 的 掌 握 情 况, 外 文 水 平, 动 手 能 力 等 ; (4) 从 事 科 学 研 究 工 作 或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初 步 能 力 ; (5) 计 算 机 应 用 情 况 和 引 用 原 始 资 料 与 参 考 文 献 情 况 ; (6) 答 辩 中 自 述 及 回 答 问 题 的 情 况 2. 毕 业 论 文 成 绩 的 评 定 采 用 评 语 和 记 分 相 结 合 的 结 构 分 进 行 综 合 评 定 结 构 分 采 用 百 分 制, 其 构 成 为 : 指 导 教 师 的 评 分 评 阅 人 的 评 分 答 辩 评 分 分 别 占 总 分 的 30% 20% 50% 毕 业 论 文 的 最 终 成 绩 采 用 五 级 记 分 制, 即 优 秀 (90-100 分 ) 良 好 (80-89 分 ) 中 等 (70-79 分 ) 及 格 (60-69 分 ) 不 及 格 (60 分 以 下 ) 成 绩 经 答 辩 委 员 会 审 定 后, 由 各 小 组 写 出 相 应 评 语, 送 交 会 计 学 院 资 料 室 资 料 员 负 责 装 订 保 存 3. 毕 业 论 文 成 绩 评 定 必 须 坚 持 标 准, 从 严 掌 握 优 秀 成 绩 一 般 控 制 在 10% 以 内 ; 不 及 格 率 一 般 控 制 在 3% 左 右 4. 会 计 学 院 按 3% 的 比 例 向 学 校 推 荐 优 秀 毕 业 论 文, 参 加 学 校 统 一 组 织 的 评 选 工 作 5. 毕 业 论 文 成 绩 不 及 格 者 须 重 做, 但 须 由 学 生 本 人 向 指 导 教 师 提 出 申 请, 同 意 后, 可 安 排 参 加 补 答 辩 补 答 辩 后 的 成 绩, 经 答 辩 委 员 会 同 意 后 及 时 交 给 教 学 秘 书 6. 指 导 书 的 解 释 权 归 山 东 工 商 学 院 会 计 学 院 审 计 学 专 业 教 研 室, 自 2012 年 9 月 1 日 起 执 行 39

附 件 : 审 计 学 专 业 学 生 毕 业 论 文 参 考 选 题 以 下 是 国 家 审 计 的 参 考 选 题 : (1) 关 于 经 济 责 任 审 计 风 险 的 探 讨 (2) 非 营 利 组 织 信 息 披 露 与 审 计 (3) 论 国 有 资 产 保 值 增 值 审 计 (4) 司 法 审 计 与 独 立 审 计 的 比 较 研 究 (5) 企 业 社 会 责 任 审 计 探 讨 (6) 国 家 审 计 免 疫 功 能 实 现 研 究 (7) 国 家 审 计 体 制 改 革 问 题 研 究 (8) 论 农 村 公 路 建 设 资 金 审 计 研 究 (9) 论 我 国 政 府 审 计 独 立 性 的 缺 失 与 补 救 (10) 国 家 审 计 质 量 衡 量 指 标 体 系 探 析 (11) 影 响 国 家 审 计 质 量 的 因 素 及 其 路 径 分 析 (12) 审 计 对 权 力 进 行 控 制 的 动 因 分 析 (13) 政 府 绩 效 审 计 相 关 问 题 (14) 农 业 资 源 审 计 研 究 (15) 矿 产 资 源 审 计 研 究 (16) 论 我 国 国 家 审 计 结 果 公 告 制 度 (17) 我 国 经 济 责 任 审 计 结 果 运 用 的 现 状 及 其 对 策 (18) 审 计 文 化 及 其 构 建 (19) 公 共 投 资 审 计 项 目 研 究 (20)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审 计 研 究 (21) 生 态 补 偿 绩 效 评 价 (22) 国 家 治 理 和 政 府 审 计 的 关 系 研 究 (23) 论 国 家 审 计 的 法 制 化 规 范 化 建 设 (24) 财 政 支 农 资 金 的 审 计 问 题 研 究 - 以 **** 市 为 例 (25) 论 国 家 审 计 风 险 及 其 防 范 (26) 比 较 审 计 初 探 (27) 论 经 济 效 益 审 计 (28) 论 财 政 同 级 审 计 40

(29) 对 验 资 中 有 关 问 题 的 探 讨 (30) 对 资 产 评 估 中 有 关 问 题 的 探 讨 (31) 审 计 心 理 学 探 讨 (32) 公 共 政 策 绩 效 评 价 (33) 国 有 银 行 经 济 效 益 审 计 研 究 (34) 政 府 环 境 绩 效 审 计 问 题 研 究 以 下 是 内 部 审 计 的 参 考 选 题 : (1) 企 业 内 部 监 督 模 式 研 究 (2) 论 现 代 企 业 制 度 下 的 内 部 审 计 (3) 内 部 控 制 风 险 防 范 (4) 我 国 电 算 化 审 计 发 展 现 状 及 对 策 分 析 (5)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若 干 问 题 研 究 (6) 论 企 业 集 团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的 构 建 (7) 内 部 审 计 风 险 及 其 防 范 机 制 研 究 (8)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的 识 别 与 认 定 (9) 内 部 审 计 的 独 立 性 研 究 (10) 内 部 审 计 比 较 研 究 与 借 鉴 (11) 内 部 审 计 与 外 部 审 计 工 作 衔 接 机 制 研 究 (12)IT 审 计 程 序 (13) 中 国 上 市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环 境 研 究 (14) 基 于 风 险 导 向 内 部 审 计 研 究 (15) 内 部 审 计 参 与 企 业 风 险 管 理 研 究 (16) 审 计 委 员 会 功 能 探 讨 (17)SOX 法 案 与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的 构 建 (18) 如 何 防 范 内 部 审 计 风 险 (19) 我 国 内 部 审 计 资 源 整 合 问 题 (20) 公 司 治 理 与 内 部 审 计 (21) 内 部 审 计 与 外 部 审 计 资 源 整 合 研 究 (22) 现 代 企 业 制 度 与 内 部 审 计 (23) 内 部 审 计 绩 效 评 估 研 究 41

(24) 企 业 集 团 内 部 审 计 监 督 模 式 研 究 (25) 论 内 部 审 计 方 式 方 法 体 系 的 完 善 (26) 论 企 业 集 团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的 构 建 (27) 论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质 量 的 控 制 与 考 核 (28) 内 部 审 计 功 能 拓 展 研 究 (29) 内 部 审 计 外 部 化 研 究 (30) 企 业 内 部 审 计 建 设 规 范 研 究 (31) 论 现 代 金 融 危 机 下 的 企 业 内 部 审 计 (32) 谨 慎 性 原 则 及 其 在 内 部 审 计 中 的 应 用 (33) 内 部 审 计 在 高 等 教 育 及 大 学 学 院 的 运 用 (34) 特 殊 行 业 内 部 审 计 研 究 (35) 谈 审 核 账 户 的 技 术 方 法 (36) 试 论 高 校 内 部 审 计 风 险 及 其 防 范 (37)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研 究 (38) 企 业 风 险 管 理 评 价 研 究 (39) 企 业 经 济 效 益 审 计 相 关 问 题 研 究 (40) 内 部 审 计 在 风 险 管 理 部 门 的 职 能 定 位 分 析 (41) 平 衡 计 分 卡 理 论 在 经 济 效 益 审 计 中 的 应 用 (42) 中 小 型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内 部 审 计 问 题 研 究 (43) 论 销 售 与 收 款 循 环 ( 或 其 他 循 环 ) 内 部 控 制 的 建 立 与 完 善 ------ 以 某 某 企 业 为 例 以 下 是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的 参 考 选 题 : (1) 虚 假 财 务 报 告 揭 露 机 制 (2) 论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法 律 责 任 (3) 试 析 上 市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及 其 审 计 (4)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市 场 结 构 分 析 (5) 我 国 上 市 公 司 的 会 计 造 假 现 象 及 审 计 防 范 (6) 资 产 评 估 审 计 的 理 论 与 实 务 研 究 (7) 风 险 导 向 审 计 的 风 险 总 量 确 定 与 审 计 资 源 配 置 研 究 (8) 试 论 民 间 审 计 风 险 独 立 性 的 影 响 因 素 及 对 策 (9) 审 计 风 险 及 其 防 范 42

(10) 我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制 度 的 发 展 与 完 善 (11) 中 国 审 计 市 场 集 中 度 研 究 (12) 试 论 我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制 度 面 临 的 问 题 及 对 策 (13) 中 国 上 市 公 司 审 计 意 见 分 析 (14) 审 计 重 要 性 相 关 问 题 研 究 (15)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业 务 质 量 控 制 (16)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风 险 控 制 (17) 财 务 报 表 重 大 错 报 风 险 的 评 估 与 对 应 (18) 审 计 收 费 对 审 计 质 量 的 影 响 分 析 (19) 试 论 风 险 导 向 审 计 模 式 在 我 国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运 用 (20)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质 量 的 影 响 因 素 研 究 (21) 审 计 任 期 对 审 计 质 量 的 影 响 分 析 (22) 独 立 审 计 准 则 研 究 ( 选 一 个 准 则 进 行 研 究 ) (23) 注 册 会 计 师 专 业 课 程 体 系 研 究 (24) 环 境 对 审 计 方 法 和 技 术 的 影 响 研 究 (25) 注 册 会 计 师 监 管 制 度 研 究 (26) 证 券 市 场 上 注 册 会 计 师 民 事 责 任 探 讨 (27) 审 计 成 本 的 影 响 因 素 分 析 (28)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整 合 过 程 中 相 关 问 题 研 究 (29) 审 计 收 费 定 价 问 题 研 究 (30) 信 息 化 环 境 下 审 计 抽 样 相 关 问 题 研 究 (31) 信 息 化 环 境 下 审 计 风 险 研 究 (32) 审 计 师 选 择 的 影 响 因 素 分 析 (33) 事 务 所 合 并 的 经 济 效 果 分 析 (34)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内 部 治 理 探 讨 (35)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的 探 讨 (36) 审 计 服 务 与 非 审 计 服 务 并 存 对 审 计 独 立 性 影 响 研 究 (37) 中 国 上 市 公 司 审 计 意 见 购 买 行 为 研 究 (38) 论 风 险 导 向 审 计 理 念 在 存 货 项 目 中 的 应 用 (39) 中 小 型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收 费 合 理 性 研 究 (40) 论 保 留 意 见 与 否 定 意 见 的 划 分 标 准 43

资 产 评 估 专 业 学 生 毕 业 论 文 指 导 书 一 毕 业 论 文 写 作 目 的 资 产 评 估 专 业 毕 业 论 文 是 资 产 评 估 专 业 完 成 全 部 课 程 后 进 行 的 必 修 性 的 实 践 教 学 环 节, 是 对 学 生 综 合 素 质 评 价 及 学 校 培 养 成 果 检 验 的 有 效 手 段 通 过 毕 业 论 文 的 撰 写, 可 以 提 高 学 生 分 析 问 题 及 解 决 问 题 的 能 力, 培 养 学 生 严 谨 勤 奋 求 实 开 拓 创 新 的 钻 研 精 神 在 毕 业 论 文 的 写 作 过 程 中, 还 有 利 于 培 养 学 生 独 立 检 索 中 外 文 资 料 提 高 阅 读 本 专 业 资 料 的 能 力, 使 学 生 掌 握 文 献 检 索 资 料 查 询 与 搜 集 的 基 本 方 法, 初 步 具 备 收 集 整 理 筛 选 信 息 资 料 的 技 能, 具 有 一 定 的 科 学 研 究 能 力 和 开 拓 精 神 毕 业 生 应 充 分 利 用 在 学 到 的 理 论 知 识 和 实 践 技 能, 在 指 导 教 师 的 辅 导 下 完 成 毕 业 论 文 的 撰 写 二 毕 业 论 文 选 题 资 产 评 估 专 业 毕 业 论 文 的 题 目 应 体 现 资 产 评 估 领 域 的 新 理 论 新 方 法 与 新 制 度 在 评 估 实 务 中 的 应 用, 要 求 理 论 与 实 际 相 结 合, 力 求 解 决 实 际 问 题 ( 一 ) 选 题 要 求 资 产 评 估 专 业 毕 业 学 生 的 就 业 去 向 主 要 是 在 资 产 评 估 事 务 所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金 融 机 构 投 资 公 司 等 企 事 业 单 位 从 事 资 产 评 估 和 相 关 管 理 工 作 为 此, 资 产 评 估 专 业 学 生 毕 业 论 文 的 选 题 既 可 以 是 关 于 资 产 评 估 理 论 方 法 的 创 新 研 究, 也 可 以 是 关 于 资 产 评 估 方 法 的 实 践 应 用 研 究 但 是 不 论 哪 种 选 题, 毕 业 论 文 需 要 保 证 质 量, 具 体 须 遵 循 以 下 原 则 : 1. 题 目 工 作 量 适 当 : 一 方 面, 毕 业 论 文 要 目 的 明 确 范 围 合 理 不 可 太 空 泛, 也 不 宜 太 小 另 一 方 面, 毕 业 论 文 选 题 要 做 到 题 目 工 作 量 适 当, 如 学 生 在 选 择 实 证 研 究 题 目 时, 要 考 虑 充 分 考 虑 论 文 写 作 中 的 工 作 量, 如 数 据 资 料 的 收 集 整 理 验 证 等 2. 题 目 难 易 适 度 : 毕 业 论 文 选 题 切 忌 泛 题 和 难 题, 空 泛 无 物, 难 以 写 出 质 量 好 的 论 文, 难 题 使 学 生 难 深 入 研 究, 在 有 限 时 间 里 难 以 完 成 3. 符 合 培 养 目 标 : 毕 业 论 文 选 课 题 必 须 符 合 本 专 业 的 培 养 目 标 及 教 学 基 本 要 求, 体 现 本 专 业 基 本 训 练 内 容, 有 利 于 培 养 学 生 的 独 立 解 决 实 际 问 题 的 工 作 能 力, 有 利 于 巩 固 深 化 扩 大 所 学 的 知 识 4. 有 理 论 意 义 或 实 际 价 值 : 毕 业 论 文 选 题 应 具 有 实 用 价 值, 运 用 自 己 所 学 专 业 知 识 针 对 资 产 评 估 理 论 问 题 或 资 产 评 估 实 务 问 题 进 行 研 究, 提 出 自 己 的 见 解, 探 讨 解 决 问 题 的 方 法 5. 学 生 选 题 要 有 差 异 性 : 每 个 题 目 可 以 由 2~3 名 学 生 选 择, 建 议 加 副 标 题 加 以 区 别 学 生 也 可 以 自 选 题 目, 但 必 须 经 指 导 教 师 同 意 ( 二 ) 参 考 选 题 见 后 面 附 件 三 毕 业 论 文 指 导 44

( 一 ) 对 指 导 教 师 的 工 作 要 求 1. 指 导 学 生 选 定 毕 业 论 文 题 目 2. 指 导 学 生 的 毕 业 论 文 写 作 3. 负 责 检 查 学 生 毕 业 论 文 的 进 度 4. 给 出 毕 业 论 文 的 指 导 成 绩, 并 写 出 评 语 5.. 对 学 生 进 行 思 想 及 职 业 道 德 教 育, 负 责 对 学 生 进 行 考 勤 ( 二 ) 对 学 生 的 要 求 1. 加 强 文 献 检 索 学 生 应 根 据 毕 业 论 文 的 内 容, 查 阅 相 关 的 中 外 文 献 资 料, 充 分 了 解 并 综 述 研 究 方 向 的 研 究 现 状 和 发 展 趋 势 2. 学 生 应 树 立 正 确 的 学 术 道 德 观, 不 抄 袭 别 人 的 成 果, 虚 心 接 受 指 导 教 师 的 指 导 和 检 查, 定 期 向 指 导 教 师 汇 报 毕 业 论 文 工 作 进 度 工 作 设 想 3. 勇 于 创 新 勤 于 实 践 保 证 质 量 按 时 完 成 指 导 书 规 定 的 内 容 4. 在 校 外 进 行 毕 业 论 文 写 作 的 学 生, 要 注 意 遵 守 所 在 单 位 和 当 地 的 规 章 制 度, 在 指 定 地 点 进 行 毕 业 论 文 的 写 作 5. 文 字 表 达 能 力 训 练. 毕 业 论 文 的 写 作 思 路 清 楚, 内 容 要 充 实, 层 次 分 明, 语 言 流 畅 总 之, 通 过 毕 业 论 文 环 节, 要 培 养 学 生 严 肃 认 真 的 科 学 态 度 和 严 谨 求 实 的 科 学 作 风, 按 规 定 进 度 认 真 完 成 任 务 的 敬 业 精 神 四 毕 业 论 文 撰 写 ( 一 ) 论 文 内 容 要 求 1. 论 文 观 点 明 确, 论 证 充 分, 层 次 分 明, 重 点 突 出, 文 字 简 洁 通 顺, 富 有 逻 辑 性 2. 理 论 联 系 实 际, 力 求 把 所 学 专 业 知 识 解 决 实 际 问 题 3. 论 文 力 求 有 所 创 新, 严 禁 抄 袭 引 用 的 资 料 和 数 据 务 必 真 实 准 确 可 靠, 标 明 来 源 ; 引 文 应 明 确 详 细 地 注 明 出 处 4. 广 泛 收 集 与 论 文 相 关 的 各 种 参 考 资 料, 力 使 论 文 内 容 丰 富, 博 采 众 长 5. 语 言 准 确 表 达 简 明 6. 论 文 前 应 有 中 英 文 摘 要 和 关 键 词 ( 二 ) 字 数 要 求 毕 业 论 文 正 文 篇 幅 应 不 少 于 8000 字 ( 因 发 表 论 文 而 免 答 辩 的 论 文, 字 数 不 受 8000 字 的 限 制 ) ( 三 ) 格 式 要 求 毕 业 论 文 格 式 要 严 格 按 会 计 学 院 学 生 毕 业 论 文 写 作 格 式 规 范 的 要 求 撰 写, 要 求 打 印 稿, 提 供 论 文 纸 质 电 子 版 各 一 份 符 合 免 答 辩 条 件 的 学 生, 需 要 将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的 复 印 件 负 在 毕 业 论 文 纸 质 稿 的 后 面 ( 四 ) 程 序 要 求 没 有 经 过 指 导 老 师 签 字 认 可 的 毕 业 论 文 不 能 参 加 毕 业 答 辩 五 毕 业 论 文 评 阅 1. 毕 业 论 文 按 规 定 进 程 完 成 后, 每 个 学 生 应 将 自 己 独 立 完 成 的 毕 业 论 文 ( 附 开 题 报 告 ) 整 理 成 册, 并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