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 中 科 技 大 学 2016 年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MBA) 招 生 简 章 华 中 科 技 大 学 是 首 批 列 入 国 家 211 工 程 重 点 建 设 和 国 家 985 工 程 建 设 重 点 高 校 之 一 其 管 理 学 院 组 建 于 1979 年, 经 历 了 由 最 初 的 工 程 经 济 系 管 理 工 程 系 经 济 管 理 学 院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到 管 理 学 院 的 发 展 历 程 1993 年, 学 院 获 国 家 批 准 开 展 MBA 教 育 依 托 学 校 强 大 的 学 科 优 势 和 地 域 优 势, 管 理 学 院 MBA 项 目 取 得 了 长 足 的 进 步 : 华 中 科 技 大 学 MBA 以 规 范 化 和 制 度 化 为 基 础, 以 提 炼 特 色 和 打 造 品 牌 为 抓 手, 紧 定 不 移 地 走 高 质 量 办 学 的 发 展 路 线 2000 年, 在 国 务 院 学 位 办 和 全 国 MBA 教 育 指 导 委 员 会 组 织 的 唯 一 一 次 中 国 高 校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MBA) 学 位 教 学 合 格 评 估 中, 华 中 科 技 大 学 MBA 教 育 的 总 分 排 名 全 国 第 七, 其 中 办 学 特 色 排 名 全 国 第 二, 师 资 队 伍 排 名 全 国 第 三, 教 学 管 理 排 名 全 国 第 四 2012 年 华 中 科 技 大 学 MBA 教 育 通 过 了 AMBA 认 证, 社 会 美 誉 度 与 国 际 知 名 度 进 一 步 提 高 项 目 使 命 培 养 能 推 动 社 会 进 步 与 引 领 企 业 变 革 发 展 的 具 有 全 球 战 略 眼 光 创 新 精 神 和 职 业 品 德 的 商 界 精 英 和 职 业 管 理 人 才 培 养 目 标 培 养 学 生 的 全 球 化 视 野, 使 其 具 有 把 握 全 球 经 济 发 展 趋 势 以 及 机 会 与 挑 战 的 能 力 培 养 学 生 的 创 新 与 创 业 精 神, 开 发 其 经 济 洞 察 力, 进 行 管 理 创 新 和 创 业 的 潜 力
培 养 学 生 的 职 业 能 力 与 素 养, 使 其 具 备 运 用 系 统 的 管 理 知 识 进 行 专 业 决 策 的 职 业 技 能 培 养 学 生 的 社 会 责 任 感 与 职 业 品 德, 引 导 学 生 用 企 业 精 英 的 标 准 要 求 自 己 并 运 营 企 业 项 目 特 色 1 学 科 优 势 华 中 科 技 大 学 MBA 教 育 依 托 学 校 深 厚 的 理 工 科 优 势, 学 科 特 色 明 显 管 理 学 院 科 学 研 究 实 力 雄 厚, 先 后 承 担 国 家 省 ( 部 ) 级 和 企 业 合 作 的 研 究 课 题 1200 多 项, 承 担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和 国 家 社 会 科 学 基 金 项 目 200 余 项, 其 中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重 点 项 目 9 项, 国 家 社 科 基 金 重 大 项 目 3 项 学 科 特 色 涉 及 生 产 运 作 与 物 流 管 理 电 子 商 务 与 信 息 管 理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科 技 创 新 与 科 技 评 价 金 融 工 程 知 识 产 权 等 方 面 华 中 科 技 大 学 MBA 在 制 造 业 和 供 应 链 管 理 方 面 具 有 明 显 优 势, 是 全 国 MBA 生 产 运 作 管 理 教 师 培 训 负 责 单 位 信 息 管 理 与 信 息 系 统 在 全 国 同 类 专 业 中 排 名 第 二 近 年 来, 战 略 管 理 市 场 营 销 人 力 资 源 财 务 金 融 会 计 公 共 财 政 与 税 收 筹 划 创 业 管 理 知 识 产 权 与 科 技 资 源 管 理 等 学 科 实 力 雄 厚, 理 论 联 系 实 际, 在 国 内 外 有 很 好 的 口 碑 2 强 大 的 师 资 团 队 学 院 拥 有 一 批 在 各 个 学 科 有 代 表 性 的 在 国 内 外 有 广 泛 影 响, 享 有 崇 高 声 望 的 著 名 学 者 教 授,84% 的 MBA 任 课 教 师 具 有 博 士 学 位 师 资 队 伍 有 丰 富 的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和 实 操 经 验, 在 全 国 百 篇 优 秀 案 例 开 发 获 奖 方 面, 国 内 领 先 学 院 还 聘 请 了 多 位 海 外 访 问 教 授 和 业 界 知 名 人 士 担 任 讲 座 教 授 学 院 每 年 选 派 优 秀 MBA 任 课 教 师 参 加 哈 佛 商 学 院 的 案 例 教 学 培 训 美 国 百 森 商 学 院 的 创 业 教 育 培 训, 年 轻 教 师 进 行 国 际 短 期 进 修, 并 经 常 开 展 国 内 师 资 培 训 和 院 内 经 验 交 流, 拥 有 一 流 的 师 资 队 伍
3 系 统 创 新 的 课 程 设 置 MBA 课 程 设 置 包 括 核 心 课 程 选 修 课 和 学 位 论 文 三 个 环 节 其 中, 核 心 课 覆 盖 了 MBA 学 生 必 须 掌 握 的 功 能 性 分 析 性 和 软 技 能 性 的 课 程, 特 别 强 化 领 导 力 与 组 织 变 革 创 业 创 新 教 育 企 业 社 会 责 任 管 理 咨 询 等 领 域, 更 加 注 重 突 出 整 合 性 和 实 战 性 技 能 的 培 养 和 提 升 选 修 课 由 8 个 模 块 组 成, 涵 盖 面 向 企 业 经 营 实 践 挑 战 的 集 成 知 识, 学 生 可 以 在 掌 握 综 合 基 础 知 识 和 技 能 的 前 提 下, 结 合 自 己 的 职 业 规 划 和 行 业 背 景 进 行 选 择 学 院 还 针 对 行 业 班 开 设 定 制 化 的 课 程 课 程 设 置 并 非 一 成 不 变, 学 院 还 会 根 据 社 会 发 展 和 需 求 变 化, 及 时 调 整 课 程 设 置 4 灵 活 的 教 学 方 式 教 师 以 研 究 促 教 学 以 讲 授 + 案 例 分 析 与 讨 论 + 实 践 项 目 与 实 践 活 动 相 结 合 的 灵 活 教 学 方 式, 不 断 推 陈 出 新, 培 养 学 员 将 国 外 先 进 管 理 理 论 与 中 国 管 理 实 践 相 结 合 的 独 特 视 角 学 院 通 过 组 织 MBA 企 业 行 等 活 动 引 导 学 员 到 企 业 开 展 社 会 实 践 参 与 暑 期 实 习 项 目, 鼓 励 学 员 参 与 导 师 的 科 研 项 目 和 企 业 咨 询 实 践 项 目 同 时, 学 院 组 织 学 生 参 加 国 际 国 内 案 例 大 赛 创 业 大 赛 等 课 外 活 动, 为 学 生 提 供 检 验 学 习 成 果 的 机 会, 还 通 过 组 织 各 种 大 型 论 坛 联 谊 活 动 文 体 竞 技 活 动 等 锻 炼 学 生 的 组 织 能 力 和 领 导 能 力 5 丰 富 的 校 友 资 源 至 2014 年 底, 学 院 培 养 了 MBA 学 员 4800 多 人,MBA 校 友 遍 布 各 大 中 型 企 业 外 资 企 业 和 民 营 企 业 的 各 级 管 理 岗 位, 正 在 为 中 国 的 经 济 发 展 贡 献 着 力 量 校 友 中 心 整 合 学 院 丰 富 的 校 友 资 源, 为 MBA 校 友 与 学 院 之 间 建 立 起 紧 密 的 有 效 的 联 系 一 招 生 方 式 华 中 科 技 大 学 MBA 招 生 通 过 初 试 ( 全 国 研 究 生 入 学 统 一 考 试 管 理 类 联 考, 以 下 简 称 全 国 联 考 ) 加 复 试 进 行
为 了 选 拔 更 加 具 有 管 理 专 长 或 管 理 潜 能 符 合 华 中 科 技 大 学 MBA 培 养 目 标 的 考 生, 华 中 科 技 大 学 2016 年 MBA 招 生 计 划 将 分 为 两 部 分 : 聚 英 计 划 和 跃 升 计 划, 其 中 聚 英 计 划 占 招 生 计 划 的 80%, 跃 升 计 划 占 招 生 计 划 的 20%; 各 计 划 实 际 录 取 人 数, 将 根 据 生 源 情 况 作 适 当 调 整 ( 一 ) 聚 英 计 划 考 生 在 报 名 参 加 全 国 联 考 之 前, 先 申 请 参 加 MBA 聚 英 计 划, 并 通 过 严 格 的 考 核 与 选 拔 程 序, 获 得 聚 英 计 划 通 行 证, 该 通 行 证 的 有 效 期 为 2 年 获 得 聚 英 计 划 通 行 证 的 考 生, 只 要 其 全 国 联 考 成 绩 达 到 聚 英 计 划 复 试 线, 且 复 试 成 绩 合 格 即 可 被 正 式 拟 录 取 其 大 致 步 骤 为 : 个 人 申 请 聚 英 计 划 选 拔 获 得 聚 英 计 划 通 行 证 报 名 并 参 加 全 国 联 考 复 试 ( 英 语 和 政 治 理 论 ) 录 取 ( 二 ) 跃 升 计 划 跃 升 计 划 为 传 统 招 生 方 式 考 生 在 报 名 参 加 全 国 联 考 之 前, 未 申 请 聚 英 计 划 或 虽 然 申 请 了 聚 英 计 划 但 未 获 得 聚 英 计 划 通 证, 即 为 跃 升 计 划 考 生 跃 升 计 划 考 生 要 求 全 国 联 考 成 绩 达 到 跃 升 计 划 复 试 线 ( 不 低 于 国 家 A 线 ), 在 完 成 复 试 后, 学 校 将 按 初 试 成 绩 + 复 试 成 绩 依 序 择 优 拟 录 取 其 大 致 步 骤 为 : 报 名 并 参 加 全 国 联 考 复 试 ( 综 合 面 试 英 语 和 政 治 理 论 ) 录 取 说 明 : 无 论 是 聚 英 计 划 考 生, 还 是 跃 升 计 划 考 生, 都 必 须 参 加 教 育 部 规 定 的 网 上 报 名 现 场 确 认 ( 网 上 ) 及 全 国 管 理 类 联 考 二 报 考 条 件
( 一 ) 基 本 条 件 无 论 是 聚 英 计 划 考 生 或 跃 升 计 划 考 生, 均 须 满 足 以 下 3 项 基 本 条 件 : 1 具 有 正 确 的 政 治 方 向, 热 爱 祖 国, 愿 意 为 社 会 主 义 现 代 化 建 设 服 务, 遵 纪 守 法, 诚 实 守 信, 品 行 端 正 2 身 体 健 康 状 况 符 合 教 育 部 等 部 门 共 同 制 定 的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招 生 体 检 工 作 指 导 意 见 的 相 关 标 准 3 考 生 学 历 及 工 作 年 限 必 须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 (1) 具 有 国 家 承 认 的 大 学 本 科 毕 业 学 历 后, 到 入 学 时 有 3 年 或 3 年 以 上 全 职 工 作 经 历 ( 最 迟 于 2013 年 9 月 1 日 前 获 得 本 科 毕 业 证 书 ) (2) 已 获 硕 士 博 士 学 位, 到 入 学 时 有 2 年 或 2 年 以 上 全 职 工 作 经 历 (3) 获 得 国 家 承 认 的 大 专 毕 业 学 历 后, 到 入 学 时 有 5 年 或 5 年 以 上 工 作 经 历 ( 最 迟 于 2011 年 9 月 1 日 前 获 得 大 专 毕 业 证 书 ) ( 二 ) 特 殊 条 件 申 请 聚 英 计 划 的 考 生, 在 满 足 基 本 条 件 的 同 时, 还 须 满 足 以 下 3 项 特 殊 条 件 之 一 : (1) 最 后 学 历 为 本 科 学 历 者, 其 本 科 学 历 为 统 招 统 分 211 及 以 上 水 平 的 院 校, 或 海 外 正 规 本 科 院 校 ; 如 不 满 足, 则 须 到 入 学 时 有 4 年 或 4 年 以 上 全 职 工 作 经 历 ( 最 迟 于 2012 年 9 月 1 日 前 获 得 本 科 毕 业 证 书 ) (2) 已 获 硕 士 博 士 学 位, 到 入 学 时 有 2 年 或 2 年 以 上 全 职 工 作 经 历 (3) 最 后 学 历 为 大 专 学 历 者, 要 求 有 2 年 或 2 年 以 上 管 理 岗 位 工 作 经 历 ( 或 创 业 经 历 ), 且 工 作 业 绩 突 出
另 外, 本 校 校 友 及 往 年 坚 持 报 考 华 中 科 技 大 学 MBA 的 考 生, 在 申 请 聚 英 计 划 时 可 优 先 考 虑 三 报 考 类 别 2016 年 华 中 科 技 大 学 MBA 报 考 类 别 为 : 定 向, 均 为 周 末 在 职 学 习 四 学 制 学 制 为 2.5 年 最 长 可 延 至 4 年 内 毕 业 五 具 体 实 施 步 骤 ( 一 ) 聚 英 计 划 申 请 及 考 试 录 取 步 骤 1 个 人 申 请 聚 英 计 划 个 人 申 请 时 间 :2015 年 7 月 10 日 至 9 月 20 日, 请 登 录 华 中 科 技 大 学 MBA 中 心 网 站 的 报 考 服 务 系 统 进 行 网 上 申 请, 网 址 为 : http://cm.hust.edu.cn/hustmba/ 该 报 考 服 务 系 统 支 持 申 请 者 渐 进 式 申 请 申 请 者 在 正 式 提 交 申 请 之 前, 可 在 系 统 中 不 断 添 加 和 完 善 相 关 申 请 材 料 2 材 料 提 交 1) 提 交 时 间 : 截 止 日 期 为 2015 年 9 月 25 日 17 时 2) 材 料 提 交 方 式 : 申 请 者 可 将 书 面 申 请 材 料 的 电 子 扫 描 件 和 电 子 文 档 通 过 报 考 系 统 的 在 线 材 料 提 交 功 能 提 交 以 上 书 面 材 料 3) 材 料 清 单 ( 以 报 考 服 务 系 统 的 通 知 要 求 为 准 ): (1) 申 请 人 近 期 免 冠 登 记 照 ( 请 找 专 业 摄 影 机 构 拍 摄 ); (2) 申 请 人 学 历 学 位 证 书 ; (3) 申 请 人 身 份 证 扫 描 件 ;
(4) 教 育 部 学 历 电 子 注 册 备 案 表, 或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历 认 证 报 告 ( 如 报 告 未 出, 可 先 提 供 该 报 告 的 申 请 表 扫 描 件 ) 查 询 方 法 见 学 信 网 ( 教 育 部 学 信 中 心 网 http://www.chsi.cn/); 特 别 提 醒 : 此 次 认 证 的 学 历 必 须 和 10 月 中 国 研 招 网 网 上 报 名 时 填 写 的 学 历 一 致, 否 则 会 因 学 历 不 一 致 影 响 考 生 的 最 终 录 取 (5) 所 在 单 位 组 织 结 构 图 ( 标 示 自 己 所 处 位 置 ) (6) 推 荐 信 ( 按 照 系 统 里 提 供 的 格 式 及 要 求 填 写 提 交 ) (7) 其 它 能 够 证 明 工 作 经 历 和 成 绩 的 材 料 例 如 :1 考 生 若 创 业, 需 提 供 公 司 营 业 执 照 验 资 报 告 或 股 份 协 议 最 近 一 年 的 年 审 报 表 ;2 若 有 海 外 经 历, 需 提 供 护 照 原 件 及 其 它 证 明 材 料 ( 学 习 证 明 或 单 位 证 明 );3 若 获 地 市 级 以 上 奖 励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及 职 称 等, 需 提 供 奖 状 或 证 书 等 等 备 注 : 以 上 材 料 的 纸 质 原 件 请 考 生 自 行 留 存, 以 备 核 查 3 网 上 评 估 与 综 合 测 试 对 申 请 聚 英 计 划 的 考 生, 管 理 学 院 MBA 教 育 中 心 将 对 申 请 者 进 行 资 格 审 查 与 网 上 评 估, 并 对 条 件 条 件 的 申 请 请 依 据 评 估 情 况 进 行 打 分 通 过 资 格 审 查 与 网 上 评 估 的 考 生,MBA 教 育 中 心 将 分 批 组 织 综 合 测 试 通 过 无 领 导 小 组 讨 论 测 试 专 家 面 对 面 等 环 节, 结 合 网 上 评 估 的 情 况, 选 拨 出 符 合 华 中 科 技 大 学 MBA 项 目 要 求 的 优 秀 考 生, 给 予 聚 英 计 划 通 行 证 聚 英 计 划 对 考 生 考 查 的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教 育 背 景 与 学 习 能 力 评 估 职 业 经 历 与 管 理 潜 能 评 估 职 业 素 养 与 综 合 能 力 评 估 职 业 道 德 与 社 会 责 任 评 估 等 方 面 选 拨 时 间 :2015 年 8 10 月 ( 具 体 时 间 及 安 排 将 根 据 考 生 申 请 的 情 况 灵 活 安 排, 具 体 以 官 网 及 申 请 系 统 或 短 信 通 知 为 准 )
选 拨 结 果 公 布 : 考 生 可 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 前 到 华 中 科 技 大 学 MBA 教 育 中 心 网 站 查 看 获 得 聚 英 计 划 通 行 证 的 考 生 名 单 ( 中 心 将 根 据 面 试 批 次 分 批 公 布 具 体 名 单, 详 见 官 网 相 关 公 告 ), 该 名 单 公 示 不 少 于 10 个 工 作 日, 公 示 期 间 接 受 考 生 申 诉, 申 诉 成 功 的 考 生 可 以 获 得 第 二 次 参 加 综 合 测 试 的 机 会 ( 最 后 一 批 除 外 ); 未 获 得 聚 英 计 划 通 行 证 的 考 生, 可 转 入 跃 升 计 划 4 参 加 全 国 管 理 类 联 考 申 请 聚 英 计 划 的 考 生 必 须 参 加 全 国 管 理 类 联 考 其 进 行 全 国 联 考 网 上 报 名 现 场 确 认 及 管 理 类 联 考 的 要 求 及 流 程 与 跃 升 计 划 一 致, 详 情 请 参 见 跃 升 计 划 申 请 及 考 试 录 取 步 骤 ( 含 全 国 联 考 报 名 指 南 ) 部 分 5 复 试 获 得 聚 英 计 划 通 行 证 的 考 生, 联 考 结 束 即 在 华 中 科 技 大 学 参 加 复 试 复 试 内 容 为 : 英 语 和 政 治 理 论 详 细 细 则 见 学 校 网 站 公 布 的 复 试 细 则 6 复 试 分 数 线 华 中 科 技 大 学 将 根 据 聚 英 计 划 的 联 考 成 绩 划 定 聚 英 计 划 复 试 分 数 线 聚 英 计 划 复 试 分 数 线 原 则 上 不 高 于 国 家 A 线 ( 参 照 往 年 国 家 A 线 ) 7 录 取 获 得 聚 英 计 划 通 行 证 的 考 生 且 复 试 合 格, 如 果 全 国 联 考 成 绩 达 到 聚 英 计 划 复 试 线, 即 可 拟 录 取 拟 录 取 名 单 公 示 不 少 于 10 个 工 作 日, 公 示 期 间 接 受 考 生 申 诉 公 示 期 结 束 后 将 公 布 正 式 拟 录 取 名 单, 届 时 请 直 接 登 录 网 站 查 看 拟 录 取 考 生 在 通 过 档 案 审 查 环 节 后, 即 可 获 得 正 式 录 取 资 格 所 有 录 取 工 作 将 于 2016 年 4 月 30 日 之 前 全 部 完 成
特 别 说 明 : 华 中 科 技 大 学 2016 年 MBA 项 目 只 录 取 定 向 培 养 学 生, 录 取 时 须 与 定 向 培 养 单 位 及 学 校 签 订 三 方 录 取 协 议 ( 二 ) 跃 升 计 划 申 请 及 考 试 录 取 步 骤 ( 含 全 国 联 考 报 名 指 南 ) 1 全 国 联 考 报 名 全 国 联 考 报 名 共 包 含 三 个 环 节 : 网 上 报 名 现 场 确 认 ( 网 上 ) 考 试 具 体 如 下 : (1) 网 上 报 名 全 国 管 理 类 联 考 网 上 报 名 时 间 为 2015 年 10 月 10 月 10 至 31 日 ( 报 名 具 体 时 间 和 步 骤 以 教 育 部 和 华 中 科 技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通 知 为 准 ) 报 名 网 址 : 在 中 国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网 上 登 陆 全 国 硕 士 研 究 生 入 学 考 试 网 上 报 名 系 统 进 行 网 上 报 名, 网 址 为 :http://yz.chsi.cn( 教 育 网 ) 或 http://yz.chsi.com.cn( 公 网 ) (2) 现 场 确 认 : 华 中 科 技 大 学 采 用 网 上 确 认 的 方 式 2015 年 11 月 4 日 14 日 每 天 9:00-22:00 登 录 华 中 科 技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网 (http://gszs.hust.edu.cn) 网 上 确 认, 确 认 报 名 信 息 填 写 学 历 ( 学 籍 ) 认 证 报 告 编 号 或 学 历 电 子 注 册 备 案 表 在 线 验 证 码 上 传 一 张 本 人 近 期 免 冠 登 记 照 和 身 份 证 卡 片 ( 有 姓 名 和 照 片 的 一 面 ) 的 彩 照, 并 在 网 上 交 费 等 说 明 : 不 经 网 上 确 认 的 报 名 信 息 无 效 网 上 确 认 期 间 不 再 补 报 名, 也 不 得 再 修 改 报 名 信 息, 请 大 家 在 网 上 报 名 时 务 必 仔 细 核 对 姓 名 身 份 证 号 码 毕 业 证 书 编 号 ( 一 定 要 按 照 学 历 电 子 注 册 备 案 表 或 学 历 认 证 报 告 上 显 示 的 学 历 证 书 编 号 填 写 ) 报 考 专 业 等 关 键 信 息 不 要 有 误 (3) 参 加 全 国 管 理 类 联 考 考 试 科 目 为 管 理 类 综 合 能 力 和 英 语 二 考 试 的 内 容 和 具 体 要 求 请 参 考 由 教 育 部 指 定 的 考 试 大 纲 考 试 时 间 为 2015 年 12 月 ( 具 体 时 间
以 教 育 部 通 知 为 准 ) 考 试 地 点 在 华 中 科 技 大 学 ( 具 体 考 试 地 点 以 准 考 证 上 安 排 为 准 ) 2 复 试 跃 升 计 划 考 生 在 联 考 结 束 后, 即 在 华 中 科 技 大 学 参 加 复 试 复 试 内 容 为 : 综 合 面 试 英 语 及 政 治 理 论 详 细 细 则 见 学 校 网 站 公 布 的 复 试 细 则 3 复 试 分 数 线 华 中 科 技 大 学 将 根 据 报 名 考 生 的 联 考 成 绩 确 定 跃 升 计 划 复 试 分 数 线 该 复 试 分 数 线 原 则 上 不 低 于 国 家 A 线 ( 参 照 往 年 分 数 线 ) 4 录 取 跃 升 计 划 考 生 在 完 成 复 试 后, 如 果 全 国 联 考 成 绩 达 到 跃 升 计 划 复 试 分 数 线, 学 校 将 按 初 试 成 绩 + 复 试 成 绩 依 序 择 优 拟 录 取 拟 录 取 名 单 公 示 不 少 于 10 个 工 作 日, 公 示 期 间 接 受 考 生 申 诉 公 示 期 结 束 后 将 公 布 正 式 拟 录 取 名 单, 届 时 请 直 接 登 录 网 站 查 看 拟 录 取 考 生 在 通 过 档 案 审 查 环 节 后, 即 可 获 得 正 式 录 取 资 格 未 被 华 中 科 技 大 学 录 取, 但 联 考 成 绩 在 国 家 线 以 上 的 考 生, 可 以 申 请 调 剂 到 其 他 院 校 所 有 录 取 工 作 将 于 2016 年 4 月 30 日 之 前 全 部 完 成 特 别 说 明 : 华 中 科 技 大 学 2016 年 MBA 项 目 只 录 取 定 向 培 养 学 生, 录 取 时 须 与 定 向 培 养 单 位 及 学 校 签 订 三 方 录 取 协 议 六 收 费 标 准 复 试 费 : 校 本 部 复 试 费 100 元 /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