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真理



Similar documents
马 克 思 主 义 公 正 观 的 基 本 向 度 及 方 法 论 原 则!! # #

抗 日 战 争 研 究 年 第 期

龚 亚 夫 在 重 新 思 考 基 础 教 育 英 语 教 学 的 理 念 一 文 中 援 引 的 观 点 认 为 当 跳 出 本 族 语 主 义 的 思 维 定 式 后 需 要 重 新 思 考 许 多 相 连 带 的 问 题 比 如 许 多 发 音 的 细 微 区 别 并 不 影 响 理 解 和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何 秋 琳 张 立 春 视 觉 学 习 研 究 进 展 视 觉 注 意 视 觉 感 知


课程类 别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新 能 力, 综 合 运 用 所 学 知 识 发 现 问 题,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名 称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环 境 科 学 1 生 物 学 仅 接 收 院 内 调 剂, 初 试 分 数 满 足 我 院 生 物 学 复 试 最 低 分 数 线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生 态 学 5 生 态 学 或 生 物 学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Microsoft Word - 第7章 图表反转形态.doc

西 南 民 族 学 院 学 报 哲 学 社 会 科 学 版 第 卷 资 料 来 源 中 国 统 计 年 鉴 年 年 新 中 国 五 十 年 统 计 资 料 汇 编 中 国 人 口 统 计 年 鉴 年 数 据 资 料 来 源 中 国 统 计 年 鉴 中 国 统 计 出 版 社 年 版 资 料 来 源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抗 日 战 争 研 究 年 第 期 % & ( # #

<433A5C446F63756D656E E E67735C41646D696E 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 二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培 养 人 的 创 新 精 神,,,,,,,,,,,,, [ ],,,,,,,,,,, :, ;,,,,,,? ( 三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全 体 学 生 都 获 得 全 面 发 展,, [ ],,,,,,,,,,,



本 期 目 录 1. 一 图 看 懂 : 湖 南 大 学 两 学 一 做 学 习 教 育 实 施 方 案 习 近 平 : 要 整 顿 不 合 格 基 层 党 组 织 平 语 近 人 习 近 平 谈 党 章 党 规 习 近 平 为 何 要 求 在 两 学 一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一 开 放 性 的 政 策 与 法 规 二 两 岸 共 同 的 文 化 传 承 三 两 岸 高 校 各 自 具 有 专 业 优 势 远 见 杂 志 年 月 日

untitled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433A5C C6B73625C B746F705CB9FABCCAD6D0D2BDD2A9D7A8D2B5B8DFBCB6BCBCCAF5D6B0B3C6C6C0C9F3C9EAC7EBD6B8C4CFA3A CDA8D3C3B0E6A3A92E646F63>


<4D F736F F 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 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随着执业中医师资格考试制度的不断完善,本着为我校中医学专业认证服务的目的,本文通过对我校中医类毕业生参加2012年和2013年的中医执业医师考试成绩及通过率、掌握率进行分析,并与全国的平均水平进行差异比较分析,以此了解我校执业中医师考试的现状,进而反映我校中医类课程总体教学水平,发现考核知识模块教学中存在的不足,反馈给相关学院和教学管理部门,以此提高教学和管理水平。

( )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教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 )

试 论 后 民 权 时 代 美 国 黑 人 的 阶 层 分 化 和 族 裔 特 征 学 者 年 代 黑 人 中 产 阶 层 定 义 弗 瑞 泽 毕 林 斯 勒 马 克 艾 德 威 尔 逊 科 林 斯 兰 德 里 奥 力 威 夏 佩 罗 帕 锑 罗 收 入 来 源 于 从 事 可 以 定 义 为 白

!!!!!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行政管理学考试题库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I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3 复 试 如 何 准 备 4 复 试 成 绩 计 算 5 复 试 比 例 6 复 试 类 型 7 怎 么 样 面 对 各 种 复 试 04 05


三武一宗灭佛研究


《C语言基础入门》课程教学大纲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 抗 日 战 争 研 究 年 第 期, 胊 县 多, # # # # # # # # # # # # # # # # # # # # #

郭 双 林 前 后 甲 寅 派 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陈 子 展 最 近 三 十 年 中 国 文 学 史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

年 第 期 % %! & % % % % % % &

修改版-操作手册.doc

!!!!!!!!!!


HSK( 一 级 ) 考 查 考 生 的 日 常 汉 语 应 用 能 力, 它 对 应 于 国 际 汉 语 能 力 标 准 一 级 欧 洲 语 言 共 同 参 考 框 架 (CEF) A1 级 通 过 HSK( 一 级 ) 的 考 生 可 以 理 解 并 使 用 一 些 非 常 简 单 的 汉 语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思 想 政 治 理 论 经 核 查 无 误 思 想 政 治 理 论 经 核 查 无 误 思 想 政 治 理 论 经 核 查 无 误 思 想

!!

中 国 软 科 学 年 第 期!!!

年 第 期

¹ º ¹ º 农 业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农 业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月 及 以 上 的 流 动 人 口 非 农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非 农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GONGZUO JUJIAO 宝 山 区 领 军 人 才 名 单 宝 山 区 第 七 批 拔 尖 人 才 名 单 2

第 期 李 伟 等 用 方 法 对 中 国 历 史 气 温 数 据 插 值 可 行 性 讨 论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在2012年工作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一 考 纲 的 定 义 及 重 要 性 ( 一 ) 考 纲 是 什 么? 考 纲 包 括 哪 些 内 容? 第 一, 考 纲 给 出 了 考 查 范 围 这 个 考 查 范 围 不 但 包 括 具 体 的 学 科 范 围, 还 包 括 具 体 知 识 点 的 内 容, 以 及 每 个 学 科 包 含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抗 日 战 争 研 究 ( 年 第 期!!! #! %!! & ( % & ( (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股票代码: 公告编号:2008-

伊 犁 师 范 学 院 611 语 言 学 概 论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016 年 最 新 考 研 资 料 > 2-2 语 言 学 纲 要 笔 记, 由 考 取 本 校 本 专 业 高 分 研 究 生 总 结 而 来, 重 点 突 出, 借 助 此 笔 记 可 以 大 大 提 高 复 习 效

微 积 分 ( 二 ) 教 学 大 纲 2 (2010 版 ) 课 程 编 码 : 课 程 名 称 : 微 积 分 学 时 / 学 分 :36/2 先 修 课 程 : 初 等 数 学 立 体 几 何 平 面 解 析 几 何 微 积 分 ( 一 ) 适 用 专 业 : 人 力 资 源 管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一 人 员 经 费 一 般 财 力 人 员 支 出 成 品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企业管理类职业资格认证书

<4D F736F F D20CAAEC8FDCEE5B9E6BBAED7EED6D5B8E5352E33312E646F63>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编号:

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国科学院文件

导 数 和 微 分 的 概 念 导 数 的 几 何 意 义 和 物 理 意 义 函 数 的 可 导 性 与 连 续 性 之 间 的 关 系 平 面 曲 线 的 切 线 和 法 线 导 数 和 微 分 的 四 则 运 算 基 本 初 等 函 数 的 导 数 复 合 函 数 反 函 数 隐 函 数 以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 ;,,,,, :, ;,,, ;, ;, (PowerShift),,,,,,,, [ ],,, ( ) 资 料 来 源 : 中 国 现 代 化 战 略 研 究 课 题 组 中 国 科 学 院 中 国 现 代 化 研 究 中 心 编 : 中 国 现 代 化 报 告 : 经 济 现 代 化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年 第 期!!!! ( ( ) % ) ) ) % % % %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数 学 标 准 不 练 习 1.1 理 解 问 题 并 坚 持 解 决 这 些 问 题 1.2 以 抽 象 和 定 量 方 式 推 理 1.3 建 构 可 行 参 数 和 评 判 他 人 的 推 理 1.4 使 用 数 学 方 法 建 模 1.5 策 略 性 地 使 用 合 适 的 工 具 1.6

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广东培正学院关于编制2012本科插班生入学考试

一、资质申请

Transcription:

第 十 一 章 真 理 教 学 目 的 : 马 克 思 主 义 真 理 观 是 辩 证 唯 物 主 义 认 识 论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学 习 本 章 要 求 弄 清 真 理 及 其 客 观 性, 理 解 相 对 真 理 和 绝 对 真 理 的 辩 证 关 系, 牢 固 树 立 实 践 是 检 验 整 理 的 唯 一 标 准, 把 握 辩 证 唯 物 主 义 的 认 识 论 与 党 的 思 想 路 线 的 关 系 教 学 重 点 :1 真 理 的 客 观 性 2 实 践 是 检 验 真 理 的 唯 一 标 准 3 绝 对 真 理 和 相 对 真 理 及 其 辩 证 关 系 4 辩 证 唯 物 主 义 认 识 论 与 党 的 思 想 路 线 的 关 系 复 习 思 考 题 :1 简 述 真 理 和 谬 误 的 关 系 2 什 么 是 真 理? 3 为 什 么 说 真 理 是 客 观 形 式 和 主 观 内 容 的 统 一? 4 为 什 么 要 坚 持 唯 物 主 义 真 理 观, 反 对 主 观 主 义 的 真 理 观? 5 为 什 么 说 实 践 是 检 验 真 理 的 唯 一 标 准? 6 什 么 是 真 理 问 题 上 的 唯 物 论? 什 么 是 真 理 问 题 上 的 辩 证 法? 第 一 节 真 理 一 坚 持 真 理 的 客 观 性 真 理 问 题 上 的 唯 物 论 1 什 么 是 真 理? 辩 证 唯 物 主 义 认 为, 真 理 是 标 志 主 观 认 识 同 客 观 对 象 相 符 合 的 哲 学 范 畴, 是 人 们 对 客 观 事 物 及 其 规 律 的 正 确 认 识 主 观 认 识 同 客 观 对 象 相 符 合 是 真 理 的 本 质 特 征 它 既 包 括 理 性 认 识, 也 包 括 感 性 认 识 2 为 什 么 说 真 理 是 主 观 形 式 与 客 观 内 容 的 统 一? (1) 一 方 面 真 理 的 内 容 是 客 观 的 真 理 的 内 容 来 自 客 观 世 界 无 论 什 么 情 况, 什 么 条 件 下, 真 理 具 有 不 以 人 的 意 志 为 转 移 的 客 观 内 容 (2) 另 一 方 面 真 理 的 形 式 是 主 观 的, 真 理 是 通 过 思 想 或 观 念 ( 概 念 判 断 推 理 逻 辑 思 维 的 主 观 形 式 ) 的 形 式 反 映 出 来 的 因 此, 真 理 是 主 观 形 式 与 客 观 内 容 的 统 一 1

3 如 何 理 解 真 理 的 客 观 性? 真 理 的 客 观 性 或 客 观 真 理, 一 是 指 真 理 的 内 容 是 客 观, 二 是 指 真 理 性 的 认 识 是 对 客 观 对 象 本 来 面 目 的 如 实 反 映, 不 是 主 观 臆 造 的 三 是 检 验 真 理 正 确 与 否 的 标 准 实 践 也 是 客 观 的 承 认 真 理 的 客 观 性, 这 是 真 理 问 题 上 的 唯 物 论 4 为 什 么 要 坚 持 唯 物 主 义 真 理 观, 反 对 主 观 主 义 的 真 理 观? 在 真 理 的 问 题 上 历 来 存 在 两 种 对 立 的 真 理 观 一 是 承 认 真 理 客 观 性 的 唯 物 主 义 真 理 观, 二 是 否 认 真 理 客 观 性 的 唯 心 主 义 真 理 观 (1) 辩 证 唯 物 主 义 的 真 理 观, 即 真 理 一 元 论 第 一, 真 理 的 普 遍 本 质 是 唯 一 的 在 众 多 的 认 识 结 论 中, 只 有 主 观 与 客 观 相 符 合 的 一 种 认 识 才 是 真 理, 反 之 则 是 谬 误 第 二, 检 验 真 理 的 标 准 实 践 是 唯 一 的 此 外 没 有 其 他 标 准 (2) 唯 心 主 义 真 理 论, 唯 心 主 义 从 物 质 第 一 性, 意 识 第 二 性 出 发, 否 认 真 理 的 客 观 性, 主 张 各 种 不 同 形 式 的 主 观 真 理 论 主 要 有 : 一 种 是 主 观 唯 心 主 义 的 真 理 观 : 真 理 是 主 观 自 生 的, 是 纯 主 观 的 东 西 一 种 是 客 观 唯 心 主 义 的 真 理 观 主 张 真 理 是 一 元 的, 但 主 张 的 是 真 理 是 对 某 种 客 观 精 神, 绝 对 观 念 上 帝 意 志 的 反 映, 因 而 仍 然 是 唯 心 主 义 的 真 理 观 还 有 一 种 是 实 用 主 义 的 真 理 观, 主 张 有 用 就 是 真 理, 是 主 观 真 理 论 的 又 一 种 形 式 它 把 真 理 说 成 因 人 而 异 的 多 元 真 理, 认 为 对 同 一 个 客 观 事 物 的 认 识 存 在 的 多 种 认 识 结 论 都 可 以 是 真 理, 而 不 论 这 些 认 识 是 否 是 对 客 观 事 物 及 其 规 律 的 正 确 反 映 ; 检 验 真 理 的 标 准 也 是 多 元 的, 所 谓 公 说 公 有 理, 婆 说 婆 有 理 它 取 消 了 真 理 与 谬 误 的 对 立, 否 认 真 理 的 客 观 内 容, 否 认 检 验 真 理 的 标 准 实 践 二 坚 持 绝 对 真 理 和 相 对 真 理 的 统 一 真 理 问 题 上 的 辩 证 法 真 理 的 属 性 : 客 观 性 绝 对 性 相 对 性 1 什 么 是 绝 对 真 理?( 真 理 的 绝 对 性 ) (1) 真 理 是 对 客 观 事 物 及 其 规 律 的 正 确 反 映, 具 有 不 以 人 的 意 志 为 转 移 的 客 观 内 容, 承 认 了 真 理 的 客 观 性, 也 就 承 认 了 真 理 的 绝 对 性 (2) 人 类 的 认 识 按 其 本 性 来 说, 能 够 正 确 认 识 无 限 发 展 的 物 质 世 界, 这 一 点 是 绝 对 的 无 条 件 的 承 认 了 世 界 的 可 知 性, 也 就 承 认 了 真 理 的 绝 对 性 2

2 什 么 是 相 对 真 理?( 真 理 的 相 对 性 ) 是 指 人 们 对 客 观 事 物 的 全 部 复 杂 性 的 正 确 认 识 的 局 限 性 和 不 完 全 的 属 性 它 也 有 两 方 面 的 含 义 : (1) 从 认 识 的 广 度 看 任 何 真 理 性 认 识 都 只 是 对 客 观 物 质 世 界 的 某 一 领 域 某 一 部 分 某 一 方 面 某 一 片 断 的 正 确 认 识, 而 不 是 对 全 部 事 物 的 正 确 反 映 这 种 认 识 总 是 在 一 定 时 间 和 空 间 内 的 认 识, 它 会 随 着 认 识 对 象 的 发 展 而 发 展, 因 而 是 具 体 的 历 史 的 和 有 限 的 在 这 种 意 义 上, 承 认 存 在 着 尚 未 认 识 之 物, 认 识 有 待 于 进 一 步 扩 展, 也 就 是 承 认 了 真 理 的 相 对 性 (2) 从 认 识 的 深 度 上 看 任 何 真 理 性 的 认 识 都 只 是 对 特 定 的 具 体 事 物 一 定 程 度 一 定 层 次 的 近 似 正 确 的 反 映 任 何 真 理 性 认 识 反 映 对 象 的 深 度 总 是 有 限 的, 并 没 有 穷 尽 对 象 的 一 切 方 面 和 特 性 在 这 种 意 义 上, 承 认 真 理 与 对 象 的 符 合 是 近 似 的, 认 识 有 待 于 深 化, 也 就 是 承 认 了 真 理 的 相 对 性 3 真 理 的 绝 对 性 和 相 对 性 ( 绝 对 真 理 和 相 对 真 理 ) 的 辩 证 关 系 一 方 面 真 理 的 绝 对 性 和 相 对 性 表 明, 绝 对 真 理 和 相 对 真 理 是 相 互 区 别 的. 另 一 方 面 真 理 的 绝 对 性 和 相 对 性 并 不 是 指 两 种 不 同 性 质 的 真 理, 而 是 指 同 一 客 观 真 理 的 两 种 属 性 任 何 客 观 真 理 都 具 有 绝 对 性 和 相 对 性, 是 绝 对 性 和 相 对 性 的 统 一 (1) 绝 对 真 理 和 相 对 真 理 相 互 渗 透, 相 互 包 含 相 对 之 中 有 绝 对, 绝 对 寓 于 相 对 之 中 ; 绝 对 之 中 有 相 对, 绝 对 通 过 相 对 表 现 出 来 (2) 相 对 真 理 与 绝 对 真 理 的 互 相 转 化 真 理 是 一 个 不 断 由 相 对 走 向 绝 对 的 过 程 从 主 体 对 真 理 的 认 识 和 把 握 的 程 度 和 过 程 来 说, 人 类 获 得 真 理 的 过 程 就 是 由 真 理 的 相 对 性 走 向 绝 对 性 的 过 程 (3) 承 认 真 理 是 绝 对 性 和 相 对 性 的 统 一, 就 必 须 以 辩 证 的 态 度 对 待 一 切 科 学 真 理, 既 反 对 绝 对 主 义, 又 反 对 相 对 主 义 绝 对 主 义 和 相 对 主 义 都 是 以 割 裂 真 理 的 绝 对 性 和 相 对 性 的 统 一 而 固 执 一 个 片 面 为 特 征 的, 绝 对 主 义 夸 大 真 理 的 绝 对 性, 否 认 真 理 的 相 对 性, 把 已 有 的 理 论 看 成 千 古 不 变 的 教 条, 不 承 认 真 理 是 一 个 由 相 对 性 走 向 绝 对 性 的 无 限 发 展 过 程 与 绝 对 主 义 相 反, 相 对 主 义 则 夸 大 真 理 的 相 对 性, 否 认 真 理 的 绝 对 性, 不 承 认 真 理 包 含 着 不 以 人 的 意 志 为 转 移 的 客 观 内 容, 主 观 随 意 地 看 待 真 理 ( 教 条 主 义 和 经 验 主 义 是 绝 对 主 义 和 相 3

对 主 义 在 实 际 工 作 中 的 表 现 教 条 主 义 脱 离 具 体 实 践, 把 普 遍 真 理 当 成 万 能 的 公 式, 随 意 生 搬 硬 套 ; 经 验 主 义 则 把 局 部 的 经 验 绝 对 化, 同 样 堵 塞 了 真 理 发 展 的 道 路 ) 马 克 思 主 义 作 为 科 学 真 理, 也 是 绝 对 性 和 相 对 性 的 统 一 马 克 思 主 义 正 确 地 揭 示 了 自 然 界 社 会 和 思 维 发 展 的 一 般 规 律, 是 经 过 实 践 反 复 证 明 了 的 客 观 真 理, 这 是 它 的 绝 对 性, 因 而 我 们 必 须 坚 持 马 克 思 主 义 另 一 方 面, 马 克 思 主 义 是 历 史 的 产 物, 无 论 从 认 识 的 广 度 还 是 从 认 识 的 深 度 上 看, 它 都 不 可 能 穷 尽 一 切 真 理, 随 着 客 观 历 史 的 变 化 和 社 会 实 践 的 发 展, 马 克 思 主 义 也 需 要 得 到 发 展 深 化 和 完 善, 这 是 它 的 相 对 性, 因 此 我 们 又 必 须 发 展 马 克 思 主 义 三 真 理 同 谬 误 相 比 较 而 存 在, 相 斗 争 而 发 展 要 做 到 在 实 践 中 坚 持 和 发 展 真 理, 还 必 须 正 确 认 识 和 处 理 真 理 与 谬 误 的 关 系, 把 握 真 理 在 斗 争 中 发 展 的 规 律 1 谬 误 : 是 人 们 对 客 观 事 物 及 其 规 律 的 错 误 反 映 人 们 的 认 识 就 总 体 而 言, 既 有 真 理, 又 有 谬 误 2 真 理 和 谬 误 的 辩 证 关 系 真 理 和 谬 误 是 对 立 统 一 的 (1) 谬 误 作 为 对 客 观 事 物 及 其 规 律 的 歪 曲 反 映, 它 同 真 理 有 着 原 则 的 区 别, 二 者 泾 渭 分 明, 互 相 对 立 (2) 真 理 与 谬 误 之 间 又 具 有 统 一 的 一 面, 表 现 在 : 一 是 真 理 与 谬 误 相 互 依 存 互 为 前 提 没 有 谬 误 作 比 较, 就 无 所 谓 真 理 ; 没 有 真 理 作 比 较, 也 就 无 所 谓 谬 误 事 实 上, 在 人 的 认 识 过 程 中, 不 可 能 只 有 真 理 而 无 谬 误 任 何 人, 包 括 伟 人 在 内, 都 不 可 能 完 全 避 免 错 误 的 发 生 智 者 千 虑, 必 有 一 失 (3) 真 理 与 谬 误 相 互 转 化 一 方 面, 任 何 真 理 都 是 具 体 的, 都 有 它 适 用 的 范 围 和 条 件, 如 果 超 出 这 一 范 围 和 条 件, 真 理 就 会 变 成 谬 误 例 如, 阶 级 斗 争 是 阶 级 社 会 发 展 的 直 接 动 力, 这 是 真 理, 但 如 果 把 它 视 为 一 切 社 会 发 展 的 根 本 动 力, 它 就 会 转 化 为 谬 误 另 一 方 面, 谬 误 在 一 定 条 件 下 也 可 以 向 真 理 转 化 谬 误 之 所 以 发 生, 往 往 是 因 为 它 超 出 了 真 理 存 在 的 条 件, 因 而, 只 要 再 回 到 论 题 适 用 的 范 围, 恢 复 它 存 在 的 条 件, 谬 误 就 会 转 化 为 真 理 谬 误 向 真 理 转 化 的 另 一 种 含 义 是 指 人 们 可 以 从 错 误 认 识 中 引 出 真 理 性 的 认 识, 错 误 认 识 成 为 正 确 认 识 的 先 导 人 们 在 犯 了 错 误 后, 只 要 4

善 于 分 析 犯 错 误 的 原 因, 认 真 总 结 教 训, 就 能 使 错 误 成 为 认 识 发 展 的 重 要 环 节, 进 而 达 到 对 事 物 的 正 确 认 识, 实 现 谬 误 向 真 理 的 转 化 我 们 党 对 社 会 主 义 本 质 的 认 识, 就 是 从 前 几 次 错 误 认 识 中 总 结 提 炼 而 来 的 3 人 的 认 识 为 什 么 会 产 生 谬 误? (1) 从 认 识 的 对 象 看, 客 观 事 物 的 复 杂 性 和 变 化 性 是 产 生 谬 误 的 客 观 原 因 (2) 从 认 识 主 体 看, 认 识 主 体 受 历 史 条 件 文 化 水 平 实 践 经 验 等 方 面 的 限 制, 是 产 生 谬 误 的 主 观 原 因 (3) 从 认 识 过 程 看, 认 识 过 程 本 身 的 复 杂 性, 再 认 识 各 环 节 及 其 联 系 过 程 中 也 会 产 生 谬 误 4 坚 持 真 理, 排 除 谬 误 真 理 是 在 同 谬 误 的 斗 争 中 发 展 的, 这 是 真 理 发 展 的 一 般 规 律 作 为 矛 盾 的 两 个 方 面, 真 理 要 战 胜 谬 误, 谬 误 也 极 力 排 斥 真 理, 正 是 这 一 矛 盾 运 动, 推 动 着 认 识 不 断 发 展 因 此, 真 理 要 获 得 发 展, 就 必 须 同 谬 误 进 行 斗 争, 才 能 为 真 理 的 发 现 和 发 展 开 辟 道 路 同 时, 真 理 只 有 在 同 谬 误 的 斗 争 中, 才 能 显 示 其 力 量, 为 广 大 群 众 所 接 受 四 实 践 是 检 验 真 理 的 唯 一 标 准 1 真 理 的 检 验 标 准 问 题 关 于 真 理 的 检 验 标 准, 不 同 的 哲 学 派 别 有 不 同 的 观 点 权 威 为 标 准 即 把 权 威 人 物 的 意 见 作 为 检 验 真 理 的 标 准 我 国 古 代 有 以 孔 子 之 是 非 为 是 非 在 欧 洲 中 世 纪, 亚 里 斯 多 德 和 圣 经 被 当 作 真 理 的 标 准 据 说, 中 世 纪 一 个 神 学 院 的 学 生 对 他 的 老 师 说, 他 看 见 了 太 阳 上 有 黑 斑, 这 位 老 师 赶 紧 对 他 说 我 的 孩 子, 赶 快 回 家 吧, 无 论 是 亚 里 斯 多 德 还 是 圣 经 都 没 有 说 过 太 阳 上 有 黑 斑 啊! 显 然, 以 权 威 意 见 为 标 准, 不 仅 不 能 区 分 真 理 和 谬 误, 而 且 必 然 扼 杀 真 理 众 人 意 见 为 标 准 与 权 威 标 准 相 比, 这 种 标 准 似 乎 更 客 观 一 些, 其 实, 这 不 过 是 把 检 验 真 理 的 标 准, 从 个 别 权 威 的 意 见 扩 大 为 多 数 人 的 意 见, 仍 然 是 以 主 观 意 见 作 为 检 验 真 理 的 标 准, 因 而 同 样 是 错 误 的 实 用 为 标 准 即 把 有 用 性 作 为 检 验 真 理 的 标 准, 它 典 型 地 表 现 在 实 用 主 义 真 理 观 中 我 国 实 用 主 义 代 表 人 物 胡 适 说 : 真 理 原 来 是 人 造 的, 是 为 了 人 造 的, 是 人 造 出 来 供 人 用 的, 是 因 为 它 们 大 有 用 处, 所 以 才 给 它 们 以 真 理 的 美 名 的 实 用 主 义 5

真 理 观 实 质 上 是 把 真 理 的 客 观 性 和 价 值 性 等 同 起 来, 以 真 理 的 价 值 性 取 代 了 真 理 的 客 观 性, 它 否 认 了 真 理 的 客 观 本 质, 因 而 是 错 误 的 真 理 是 有 用 的, 但 有 用 的 并 不 都 能 成 为 真 理 真 理 的 检 验 标 准 还 有 其 他 种 种 说 法 马 克 思 主 义 认 为, 实 践 是 检 验 真 理 的 唯 一 标 准 马 克 思 说 : 人 的 思 维 是 否 具 有 客 观 的 真 理 性, 这 并 不 是 一 个 理 论 问 题, 而 是 一 个 实 践 的 问 题 2 为 什 么 说 实 践 是 检 验 真 理 的 唯 一 标 准? 这 是 由 真 理 的 本 性 和 实 践 的 特 点 所 决 定 的 (1) 检 验 认 识 的 真 理 性, 就 是 检 验 人 的 主 观 认 识 同 客 观 实 际 是 否 符 合, 这 种 检 验 的 标 准, 在 纯 主 观 认 识 领 域 内 寻 找 不 到 ; 在 纯 客 观 领 域 也 找 不 到, 因 为 客 观 事 物 及 其 规 律 是 认 识 的 对 象, 也 不 能 直 接 回 答 认 识 是 否 与 其 符 合 这 正 如 两 个 比 赛 的 球 队, 球 队 的 队 员 不 能 同 时 又 是 裁 判, 裁 判 必 须 是 第 三 者 一 样 检 验 认 识 真 理 性 的 标 准, 必 须 是 能 够 把 主 观 认 识 同 客 观 实 际 联 系 起 来 的 加 以 比 较 的 桥 梁 (2) 实 践 且 只 有 实 践 才 能 满 足 这 一 条 件 实 践, 一 方 面, 是 人 们 以 一 定 思 想 理 论 作 指 导 的 有 意 识 有 目 的 的 活 动 ( 理 论 的 普 遍 性 ); 另 一 方 面, 又 有 直 接 的 现 实 性, 能 使 理 论 变 成 直 接 的 现 实 正 是 实 践 的 这 个 特 点, 使 它 能 把 主 观 认 识 同 客 观 实 际 联 系 起 来 加 以 比 较 对 照, 从 而 确 定 主 观 认 识 同 客 观 实 际 是 否 符 合 一 般 地 说, 人 们 在 实 践 中 获 得 了 对 客 观 事 物 的 认 识, 从 而 提 出 一 定 的 思 想 理 论 计 划 方 案, 指 导 实 践 去 改 造 客 观 事 物, 如 果 达 到 了 预 期 的 结 果, 那 就 证 明 原 来 的 认 识 是 正 确 的, 否 则 就 是 不 正 确, 或 者 是 不 完 全 正 确 的 3 实 践 标 准 的 确 定 性 和 不 确 定 性 实 践 作 为 检 验 真 理 的 标 准, 具 有 两 重 性, 即 实 践 标 准 的 确 定 性 和 不 确 定 性, 实 践 标 准 是 确 定 性 和 不 确 定 性 的 统 一 (1) 实 践 标 准 的 确 定 性 是 指, 一 切 认 识 是 否 具 有 真 理 性, 必 须 拿 到 实 践 面 前 并 通 过 实 践 的 检 验, 只 有 实 践 能 够 作 为 检 验 真 理 的 标 准, 此 外 再 无 别 的 标 准 承 认 实 践 标 准 的 客 观 性 和 唯 一 性, 即 承 认 了 实 践 标 准 的 确 定 性 (2) 实 践 的 不 确 定 性 是 指, 实 践 是 历 史 的 具 体 的, 任 何 时 候 的 实 践 都 受 主 观 和 6

客 观 条 件 的 限 制, 不 能 完 全 证 实 或 驳 倒 当 时 的 一 切 认 识 任 何 具 体 实 践 所 得 出 的 结 论 并 非 都 是 绝 对 可 靠 的 例 如, 地 球 之 外 有 没 有 象 人 这 样 的 高 级 生 物 存 在, 存 在 着 不 同 的 看 法 有 人 认 为 宇 宙 中 存 在 着 比 人 更 高 级 的 宇 宙 人, 甚 至 估 计 说, 仅 银 河 系 就 有 2 万 颗 星 球 上 有 高 度 发 达 的 文 明 社 会 这 种 认 识 是 否 正 确 呢? 目 前 的 实 践 还 不 能 对 这 些 看 法 的 真 理 性 作 出 可 靠 的 检 验 我 国 唐 朝 诗 人 白 居 易 有 这 样 两 句 诗 : 试 玉 要 烧 三 日 满, 辨 材 须 待 七 年 期 实 践 作 为 检 验 认 识 真 理 性 的 标 准, 它 对 认 识 的 检 验 有 时 也 是 一 个 漫 长 的 过 程 实 践 是 检 验 认 识 真 理 性 的 唯 一 标 准 的 原 理 告 诉 我 们, 凡 是 实 践 检 验 是 正 确 的 认 识, 就 应 当 坚 持 ; 凡 是 实 践 检 验 是 错 误 的 认 识, 就 应 当 改 正 在 坚 持 实 践 标 准 时, 要 防 止 把 实 践 标 准 简 单 化, 将 实 践 一 时 还 不 能 检 验 的 观 点 简 单 地 肯 定 或 否 定, 将 局 部 的 一 时 的 实 践 结 果 绝 对 化, 片 面 夸 大, 以 为 已 经 是 最 终 的 结 论 五 实 践 检 验 与 逻 辑 证 明 的 关 系 1 什 么 是 逻 辑 证 明? 逻 辑 证 明 是 运 用 已 知 的 概 念 判 断 和 推 理, 从 理 论 上 确 定 另 一 判 断 的 正 误 的 方 法 它 包 括 形 式 逻 辑 和 辩 证 逻 辑 的 所 有 形 式, 是 理 论 思 维 形 式 的 总 和 2 逻 辑 证 明 在 检 验 真 理 中 的 作 用 (1) 逻 辑 证 明 给 实 践 提 供 理 论 指 导 它 可 以 检 验 认 识 或 理 论 的 表 述 性 是 极 其 结 构 的 真 假 (2) 逻 辑 证 名 贯 穿 于 实 践 检 验 的 全 过 程 (3) 逻 辑 证 明 是 实 践 检 验 的 必 要 补 充 第 一, 逻 辑 证 明 有 助 于 发 现 实 践 标 准 的 不 确 定 性,, 减 少 其 盲 目 性 第 二 有 些 理 论 只 能 靠 逻 辑 思 维 来 证 明 第 三 对 于 那 些 蕴 藏 在 现 象 背 后 的 本 质 和 规 律 性 的 科 学 认 识 也 必 须 借 助 于 逻 辑 证 明 来 发 现 第 四 对 于 已 经 被 实 践 证 明 了 的 一 些 简 单 的 常 识 性 认 识 也 可 以 通 过 逻 辑 证 明 来 验 证 3 逻 辑 证 明 不 是 检 验 真 理 的 标 准 (1) 逻 辑 证 明 所 运 用 的 前 提 公 理 规 则 和 方 法 是 人 类 世 世 代 代 实 践 经 验 的 总 结 (2) 逻 辑 证 明 获 得 的 结 论 最 终 还 要 接 受 实 践 的 检 验 一 方 面 逻 辑 证 明 所 运 用 的 逻 辑 规 则 方 法 公 理 是 否 完 全 符 合 客 观 实 际, 还 要 在 新 的 实 践 中 不 断 检 验 和 发 展 另 一 方 面 逻 辑 证 明 所 运 用 的 前 提 思 维 过 程 即 所 得 到 的 结 论 是 否 正 确, 还 必 须 回 到 实 践 7

中 检 验 第 二 节 价 值 一 价 值 及 其 特 性 1 价 值 哲 学 意 义 上 的 价 值 属 于 关 系 范 畴, 是 表 示 客 体 的 属 性 和 功 能 与 主 体 需 要 间 的 一 种 效 用 效 益 或 效 应 关 系 的 哲 学 范 畴 不 同 于 经 济 学 意 义 上 的 价 值 2 价 值 构 成 价 值 构 成 包 括 主 体 的 需 要 欲 求 和 客 体 的 属 性 功 能 以 及 主 体 和 客 体 统 一 的 现 实 基 础 实 践 即 价 值 构 成 由 主 体 需 要 客 体 属 性 和 功 能 实 践 活 动 三 方 面 组 成 价 值 主 体 是 人, 需 要 是 价 值 主 体 的 本 质 特 征 价 值 客 体 是 与 满 足 主 体 的 需 要 相 关 联 相 对 应 的 客 观 事 物 的 属 性 功 能, 它 包 括 自 然 界 人 类 社 会 人 类 文 化 以 及 相 对 主 体 而 言 的 他 人 和 人 的 行 为 等 人 的 实 践 活 动 是 价 值 生 成 和 实 现 的 基 础 实 践 对 于 价 值 生 成 和 实 现 有 三 方 面 的 意 义 : 其 一 只 有 实 践 才 能 沟 通 主 体 需 要 与 客 体 属 性 之 间 的 联 系 并 使 之 相 互 结 合 和 相 互 作 用, 把 主 体 需 要 转 化 为 价 值 需 要 和 价 值 追 求, 把 客 体 属 性 转 化 为 价 值 属 性, 把 主 客 体 的 关 系 具 体 化 为 价 值 关 系 其 二 主 体 通 过 实 践 去 发 现 创 造 客 体 对 自 身 需 要 的 积 极 属 性 和 有 利 功 用, 使 客 体 的 价 值 属 性 得 到 最 大 限 度 的 发 挥 和 实 现, 从 而 使 自 己 的 价 值 需 要 得 到 最 大 限 度 的 满 足 其 三 主 体 与 客 体 的 具 体 价 值 关 系 是 以 具 体 的 实 践 方 式 为 基 础 的 主 体 的 需 要 是 多 方 面 的, 客 体 及 其 属 性 也 是 多 方 面 的, 因 而 每 一 具 体 的 价 值 实 现 都 需 要 有 具 体 的 实 践 方 式 或 手 段 与 之 相 适 应 按 主 体 活 动 的 领 域 价 值 可 以 分 为 物 质 价 值 精 神 价 值 和 人 的 价 值 三 大 类 物 质 价 值 指 所 有 能 满 足 主 体 的 物 质 生 活 需 要 的 物 质 客 体 的 价 值 包 括 一 切 生 产 资 料 和 生 活 资 料 等 物 质 产 品 和 物 质 财 富, 分 为 自 然 物 和 人 工 物 两 大 类 精 神 价 值 指 所 有 能 满 足 主 体 精 神 生 活 需 要 的 精 神 客 体 的 价 值 它 包 括 精 神 现 象 精 神 产 品 等 精 神 文 化 财 富 可 分 为 观 念 形 态 和 感 性 形 态 两 大 类 人 的 价 值 指 客 体 的 人 对 主 体 的 人 的 需 要 和 满 足 的 价 值 价 值 按 照 客 体 的 属 性 分 为 自 然 的 经 济 的 政 治 的 科 学 的 道 德 的 审 美 的 价 值 等 等 哲 学 的 价 值 是 具 有 共 同 本 质 的 价 值 的 一 般 形 态 8

3 价 值 的 一 般 特 性 价 值 具 有 客 观 性 价 值 具 有 主 体 性 价 值 具 有 社 会 性 阶 级 社 会 某 些 价 值 具 有 阶 级 性 价 值 具 有 历 史 性 二 价 值 评 价 1 价 值 评 价 价 值 评 价 是 评 价 主 体 在 对 价 值 事 实 一 定 认 识 的 基 础 上, 借 助 一 定 的 评 价 标 准, 对 价 值 主 体 与 价 值 客 体 之 间 的 价 值 关 系 进 行 评 价 和 判 定, 是 价 值 客 体 与 价 值 主 体 需 要 的 关 系 在 主 体 意 识 中 的 反 映, 是 对 价 值 事 实 的 理 性 判 断 情 感 体 验 和 意 志 保 证 等 的 综 合 反 映, 通 过 主 体 的 态 度 情 感 意 志 等 主 观 意 向 形 式 表 现 出 来 2 价 值 评 价 的 特 点 价 值 评 价 以 客 观 事 物 对 人 的 需 要 所 具 有 的 效 用 或 意 义 为 对 象 价 值 评 价 揭 示 的 是 客 体 属 性 与 主 体 需 要 之 间 的 关 系, 评 价 标 准 对 评 价 结 果 发 生 一 定 的 作 用 由 于 不 同 主 体 的 评 价 标 准 的 不 同, 使 价 值 评 价 具 有 明 显 的 个 体 差 异 性 和 相 对 性 价 值 评 价 的 目 的 主 要 在 于 认 识 和 评 判 客 观 事 物 对 人 的 效 用 和 效 益, 以 便 有 效 地 改 造 事 物 和 利 用 事 物 为 自 己 服 务 3 主 体 的 价 值 评 价 形 式 生 理 本 能 的 反 映 形 式 心 理 水 平 的 评 价 形 式 理 论 和 观 念 的 评 价 形 式 实 践 的 评 价 形 式 4 价 值 评 价 的 标 准 评 价 主 体 用 于 衡 量 价 值 关 系 的 内 在 尺 度, 即 主 体 的 需 要 和 利 益 尺 度 主 体 评 价 标 准 主 要 有 两 大 现 实 因 素 : 一 是 主 体 的 需 要 和 利 益 是 价 值 评 价 的 出 发 点 和 立 足 点, 是 主 体 评 价 的 内 在 尺 度 标 准 和 依 据 二 是 客 体 的 属 性 和 功 用, 它 是 评 价 的 外 在 尺 度 和 根 据 5 实 践 是 检 验 价 值 评 价 及 其 评 价 标 准 的 标 准 9

第 三 节 认 识 路 线 和 思 想 路 线 马 克 思 主 义 认 识 论 揭 示 了 人 类 认 识 的 本 质 和 规 律, 为 党 的 思 想 路 线 奠 定 了 基 础 所 谓 思 想 路 线, 是 指 人 们 思 考 认 识 研 究 和 解 决 问 题 的 根 本 指 导 路 线, 亦 即 人 们 认 识 和 解 决 实 际 问 题 所 遵 循 的 根 本 原 则 和 根 本 方 式 方 法 它 是 哲 学 世 界 观 和 方 法 论 在 实 际 工 作 中 的 集 中 体 现 我 党 的 思 想 路 线 的 基 本 内 容 是 : 一 切 从 实 际 出 发, 理 论 联 系 实 际, 实 事 求 是, 与 时 俱 进, 在 实 践 中 检 验 和 发 展 真 理 在 这 个 思 想 路 线 中, 实 事 求 是 是 核 心 ; 一 切 从 实 际 出 发 是 坚 持 实 事 求 是 的 前 提 和 基 础 ; 理 论 联 系 实 际 是 做 到 实 事 求 是 的 根 本 方 法 ; 在 实 践 中 检 验 真 理 和 发 展 真 理 是 做 到 实 事 求 是 的 根 本 保 证 由 于 实 事 求 是 是 核 心, 因 而 称 我 党 的 思 想 路 线 为 实 事 求 是 的 思 想 路 线 ; 又 由 于 实 事 求 是 与 解 放 思 想 是 内 在 统 一 的, 因 而 我 党 的 思 想 路 线 也 称 为 解 放 思 想 实 事 求 是 一 认 识 论 和 思 想 路 线 的 一 致 性 1 两 条 根 本 对 立 的 认 识 路 线 和 思 想 路 线 (1) 两 条 根 本 对 立 的 认 识 路 线 : 从 物 到 感 觉 和 思 想 的 唯 物 主 义 的 认 识 路 线 与 从 思 想 和 感 觉 到 物 的 唯 心 主 义 的 认 识 路 线 的 对 立 (2) 两 条 根 本 对 立 的 思 想 路 线 : 实 事 求 是 的 思 想 路 线 和 主 观 主 义 的 路 线 2 思 想 路 线 是 指 某 一 阶 级 社 会 集 团 或 政 党 依 据 一 定 的 认 识 论 原 则 制 定 的 指 导 思 想 和 行 动 指 南, 也 既 是 用 以 支 配 自 己 行 动 的 认 识 路 线 3 认 识 论 和 思 想 路 线 的 关 系 认 识 论 和 思 想 路 线 是 一 致 的 认 识 论 是 思 想 路 线 的 理 论 基 础 和 哲 学 依 据, 思 想 路 线 是 一 定 世 界 观 认 识 论 和 方 法 论 的 具 体 化, 是 他 们 在 实 际 工 作 中 的 具 体 运 用 贯 彻 和 体 现 二 党 的 思 想 路 线 的 内 容 1 党 的 思 想 路 线 党 的 思 想 路 线 是 一 切 从 实 际 出 发, 理 论 联 系 实 际, 实 事 求 是, 在 实 践 中 检 验 真 理 和 发 展 真 理 其 核 心 是 实 事 求 是 2 怎 样 全 面 理 解 党 的 思 想 路 线 是 一 切 从 实 际 出 发, 理 论 联 系 实 际, 实 事 求 是, 在 实 践 中 检 验 真 理 和 发 展 真 理? 10

党 的 思 想 路 线 是 一 个 有 机 的 统 一 整 体 (1) 一 切 从 实 际 出 发, 是 这 条 思 想 路 线 的 出 发 点 和 基 础 我 们 不 论 做 什 么 工 作, 首 先 必 须 把 客 观 实 际 作 为 我 们 观 察 和 处 理 问 题 的 出 发 点, 反 对 本 本 主 义 教 条 主 义, 反 对 从 经 验 出 发, 从 主 观 出 发, 这 是 坚 持 彻 底 的 唯 物 主 义 一 元 论 的 具 体 要 求 (2) 为 了 做 到 一 切 从 实 际 出 发, 就 必 须 坚 持 理 论 联 系 实 际 一 方 面, 理 论 联 系 实 际 不 是 从 理 论 出 发 去 规 范 实 际, 而 是 要 求 理 论 符 合 实 际 另 一 方 面 从 实 际 出 发 也 需 要 理 论 的 指 导 因 为 从 实 际 出 发 不 是 简 单 地 就 事 论 事, 而 是 要 对 客 观 存 在 的 事 物 的 本 质 规 律 性 的 问 题 做 出 科 学 的 概 括 评 价 和 预 见, 因 此 从 实 际 出 发 也 需 要 正 确 理 论 的 指 导, 也 需 要 理 论 思 维 的 参 与 (3) 坚 持 一 切 从 实 际 出 发, 理 论 联 系 实 际 的 目 的 就 是 要 达 到 实 事 求 是 实 事 求 是 的 含 义 作 为 党 的 思 想 路 线 核 心 的 实 事 求 是, 就 是 从 客 观 实 际 出 发, 找 出 事 物 发 展 固 有 的 规 律 性, 按 规 律 办 事 实 事 求 是 一 词 最 早 出 现 在 一 千 九 百 多 年 前 东 汉 史 学 家 班 固 撰 写 的 汉 书 中, 班 固 在 这 部 书 中 称 赞 汉 景 帝 的 儿 子 刘 德 修 学 好 古, 实 事 求 是 唐 代 颜 师 古 对 实 事 求 是 一 词 作 了 注 解 : 务 得 实 事, 每 求 真 是 也 务 得 实 事, 指 务 必 得 到 事 物 的 客 观 情 况 ; 每 求 真 事, 指 经 常 不 断 地 追 求 真 是, 即 客 观 事 物 内 在 的 本 质 的 联 系 因 此, 实 事 求 是 本 意 是 指 严 谨 好 学 务 求 真 谛 的 一 种 踏 实 认 真 的 治 学 态 度 毛 泽 东 同 志 站 在 马 克 思 主 义 的 立 场 上, 对 实 事 求 是 作 了 辩 证 唯 物 主 义 的 解 释 他 说 : 实 事 就 是 客 观 存 在 着 的 一 切 事 物, 是 就 是 客 观 事 物 的 内 部 联 系, 即 规 律 性, 求 就 是 我 们 去 研 究 ( 毛 泽 东 选 集 第 3 卷 第 801 页 ) 邓 小 平 同 志 在 回 顾 党 的 历 史 时 曾 说 : 马 克 思 和 恩 格 斯 创 立 了 辩 证 唯 物 主 义 和 历 史 唯 物 主 义 的 思 想 路 线, 毛 泽 东 同 志 用 中 国 语 言 将 其 概 括 为 实 事 求 是 四 个 大 字 作 为 党 的 思 想 路 线 核 心 的 实 事 求 是, 就 是 从 客 观 实 际 出 发, 找 出 事 物 发 展 的 规 律, 按 规 律 办 事 (4) 实 事 求 是 的 基 本 途 径 和 手 段 是 社 会 实 践, 只 有 在 实 践 中 才 能 发 现 检 验 和 发 展 真 理 2 为 什 么 说 实 事 求 是 是 马 克 思 主 义 哲 学 ( 毛 泽 东 思 想 邓 小 平 理 论 ) 的 精 髓? ( 为 什 么 说 实 事 求 是 体 现 了 唯 物 论 辩 证 法 认 识 论 的 高 度 统 一?) 11

实 事 求 是 之 所 以 是 马 克 思 主 义 哲 学 的 精 髓, 是 因 为 它 融 唯 物 论 辩 证 法 认 识 论 和 唯 物 史 观 为 一 体 这 可 以 从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进 行 理 解 第 一, 实 事 求 是 体 现 了 唯 物 论 和 辩 证 法 的 统 一 一 方 面, 实 事 求 是 的 基 本 要 求 是 坚 持 从 客 观 存 在 的 一 切 事 物 出 发, 如 实 地 正 确 反 映 事 物 的 本 来 面 目, 因 而, 坚 持 了 实 事 求 是 的 思 想 路 线, 也 就 坚 持 了 唯 物 论 另 一 方 面, 实 事 求 是 正 是 要 从 客 观 事 物 的 联 系 和 发 展 中 寻 找 规 律, 实 事 求 是 不 仅 首 先 承 认 实 事, 而 且 找 出 蕴 含 在 实 事 中 的 是 即 规 律 性 认 识 和 揭 示 事 物 发 展 的 规 律 性 是 唯 物 辩 证 法 的 任 务, 因 此, 它 不 仅 坚 持 了 唯 物 主 义, 而 且 坚 持 了 辩 证 法 第 二, 实 事 求 是 体 现 了 唯 物 论 辩 证 法 和 认 识 论 的 统 一 从 实 际 出 发 研 究 和 把 握 事 物 发 展 的 规 律 性, 这 既 要 发 挥 主 观 能 动 性 又 要 尊 重 客 观 规 律, 体 现 了 唯 物 论 和 辩 证 法 的 统 一 ; 实 事 求 是 承 认 客 观 事 物 的 本 质 及 其 规 律 是 可 以 认 识 的, 但 要 把 握 事 物 的 本 质 及 其 规 律, 还 必 须 经 过 分 析 和 综 合 归 纳 和 演 绎 抽 象 和 具 体 逻 辑 和 历 史 的 统 一 等 辩 证 思 维 方 法, 透 过 现 象 把 握 事 物 的 本 质 和 规 律 这 就 把 唯 物 论 辩 证 法 和 辩 证 唯 物 主 义 的 认 识 论 统 一 起 来, 成 为 一 个 完 整 的 体 系 三 坚 持 实 事 求 是 的 思 想 路 线 简 述 马 克 思 主 义 认 识 论 与 党 的 思 想 路 线 的 关 系 ( 见 自 考 辅 导, 知 识 出 版 社 105 页 ) ( 解 放 思 想 和 实 事 求 是 的 关 系, 邓 小 平 理 论 中 讲 述 ) 1 解 放 思 想 的 含 义 解 放 思 想, 是 指 从 落 后 的 传 统 观 念 和 僵 化 的 教 条 的 束 缚 中 解 放 出 来 邓 小 平 指 出 : 我 们 讲 解 放 思 想, 是 指 在 马 克 思 主 义 指 导 下 打 破 习 惯 势 力 和 主 观 偏 见 的 束 缚, 研 究 新 情 况, 解 决 新 问 题 ( 邓 小 平 文 选 第 2 卷, 第 279 页 ) 在 我 国 社 会 主 义 初 级 阶 段, 解 放 思 想 主 要 是 指 从 对 马 克 思 主 义 某 些 原 则 某 些 本 本 的 教 条 式 的 理 解 中 解 放 出 来, 从 对 社 会 主 义 的 一 些 不 科 学 甚 至 扭 曲 的 认 识 中 解 放 出 来, 从 那 些 超 越 社 会 主 义 初 级 阶 段 的 不 正 确 的 思 想 中 解 放 出 来 解 放 思 想 体 现 着 唯 物 主 义 和 辩 证 法 的 统 一 人 们 的 思 想 认 识 是 对 客 观 世 界 的 反 映, 这 是 唯 物 主 义 反 映 论 ; 客 观 世 界 是 不 断 发 展 的, 社 会 实 践 是 不 断 发 展 的, 人 们 的 认 识 也 是 不 断 发 展 的, 这 是 辩 证 法 要 使 认 识 随 着 客 观 世 界 和 社 会 实 践 的 发 展 而 发 展, 就 必 须 解 放 思 想, 反 对 教 条 主 义, 从 过 去 传 统 的 僵 化 的 思 想 束 缚 中 解 放 出 来, 研 究 新 12

情 况, 解 决 新 问 题, 使 思 想 认 识 符 合 变 化 了 的 客 观 实 际 2 解 放 思 想 与 实 事 求 是 的 辩 证 关 系 解 放 思 想 和 实 事 求 是 是 辩 证 统 一 的 一 方 面, 解 放 思 想 是 坚 持 实 事 求 是 的 前 提, 只 有 解 放 思 想, 才 能 切 实 做 到 实 事 求 是 邓 小 平 指 出 : 解 放 思 想, 开 动 脑 筋, 实 事 求 是, 团 结 一 致 向 前 看, 首 先 是 解 放 思 想 只 有 敢 于 突 破 陈 旧 的 思 想 观 念 的 束 缚, 才 能 勇 于 正 视 现 实, 正 确 揭 示 事 物 内 部 的 规 律 性, 做 到 实 事 求 是 如 果 思 想 僵 化, 拘 泥 于 一 些 僵 死 的 教 条, 不 可 能 做 到 实 事 求 是 邓 小 平 还 指 出 : 只 有 思 想 解 放 了, 我 们 才 能 正 确 地 以 马 列 主 义 毛 泽 东 思 想 为 指 导, 解 决 过 去 遗 留 的 问 题, 解 决 新 出 现 的 一 系 列 问 题, 正 确 地 改 革 同 生 产 力 迅 速 发 展 不 相 适 应 的 生 产 关 系 和 上 层 建 筑, 根 据 我 国 的 实 际 情 况, 确 定 实 现 四 个 现 代 化 的 具 体 道 路 方 针 方 法 和 措 施 不 打 破 思 想 僵 化, 不 大 大 解 放 干 部 和 群 众 的 思 想, 四 个 现 代 化 就 没 希 望 ( 邓 小 平 文 选 第 2 卷, 第 141 142-143 279 页 ) 其 次, 只 有 实 事 求 是, 才 是 真 正 的 解 放 思 想 解 放 思 想 与 实 事 求 是 的 辩 证 统 一, 还 表 现 为 解 放 思 想 必 须 以 实 事 求 是 为 基 础, 必 须 在 实 事 求 是 的 原 则 指 导 下 进 行 解 放 思 想 不 是 随 心 所 欲 地 主 观 妄 想, 不 是 漫 无 边 际 地 胡 思 乱 想, 不 是 随 意 肯 定 或 否 定 某 些 思 想 和 原 则 克 服 僵 化 思 想 的 禁 锢 冲 破 旧 思 想 的 束 缚, 必 须 以 事 实 为 依 据, 解 放 思 想 的 界 限 就 是 不 能 违 背 客 观 事 实 及 其 规 律 性, 即 以 实 事 求 是 为 尺 度 在 解 放 思 想 的 过 程 中, 必 须 对 传 统 观 念 作 实 事 求 是 的 具 体 分 析, 对 那 些 已 经 陈 旧 过 时 的 思 想 观 念 要 勇 于 突 破 和 抛 弃, 大 胆 更 新 ; 对 那 些 经 得 起 实 践 检 验 的 科 学 真 理, 要 继 续 坚 持, 发 扬 光 大 由 此 我 们 不 难 看 出, 解 放 思 想 本 身 就 是 坚 持 实 事 求 是 的 结 果 和 体 现 在 当 代 中 国, 解 放 思 想 不 能 违 背 四 项 基 本 原 则 解 放 思 想 以 实 事 求 是 为 基 础, 其 中 就 内 在 地 包 含 着 坚 持 四 项 基 本 原 则 的 问 题 坚 持 社 会 主 义 道 路, 坚 持 人 民 民 主 专 政, 坚 持 共 产 党 的 领 导, 坚 持 马 列 主 义 毛 泽 东 思 想, 作 为 亿 万 中 国 人 民 在 长 期 的 革 命 斗 争 中 做 出 的 历 史 选 择 和 共 同 意 志, 是 当 代 中 国 的 客 观 现 实 ; 作 为 中 国 近 百 年 社 会 运 动 客 观 规 律 的 集 中 反 映, 四 项 基 本 原 则 又 是 我 们 党 总 结 长 期 革 命 斗 争 经 验 概 括 出 来 的 最 大 的 是, 是 不 可 动 摇 的 立 国 之 本 我 们 讲 解 放 思 想 要 建 立 在 实 事 求 是 的 基 础 上, 最 根 本 的 就 是 要 建 立 在 坚 持 四 项 基 本 原 则 的 基 础 上 如 果 解 放 思 想 偏 离 了 四 项 基 本 原 则 的 轨 道, 就 会 危 害 我 们 的 社 会 主 义 现 代 化 建 设 事 业, 也 就 从 根 本 上 背 离 了 解 放 思 想 的 目 13

的 解 放 思 想 和 实 事 求 是 是 内 在 统 一 的, 必 须 把 二 者 结 合 起 来, 才 能 很 好 地 坚 持 党 的 思 想 路 线 任 何 把 二 者 割 裂 开 来 甚 至 对 立 起 来 的 观 点 都 是 错 误 的 四 坚 持 实 事 求 是 的 基 本 要 求 坚 持 实 事 求 是, 说 起 来 容 易, 做 起 来 难 因 为 在 实 际 工 作 中, 人 们 的 认 识 和 实 践 往 往 要 受 到 各 种 主 客 观 条 件 的 制 约 因 此, 要 做 到 实 事 求 是, 就 必 须 下 很 大 的 功 夫, 从 多 方 面 做 出 坚 持 不 懈 的 努 力 这 里, 我 们 着 重 强 调 以 下 几 点 1 要 坚 持 调 查 研 究, 反 对 唯 书 唯 上 要 做 到 实 事 求 是, 首 先 要 了 解 和 掌 握 实 事 了 解 和 掌 握 实 事, 就 必 须 深 入 实 际, 调 查 研 究 调 查 和 研 究 是 同 一 认 识 过 程 中 的 两 个 阶 段 : 调 查 是 获 取 感 性 材 料, 研 究 是 加 工 感 性 材 料 并 形 成 理 性 认 识 ; 调 查 是 研 究 的 前 提 和 基 础, 研 究 是 调 查 的 继 续 和 升 华 调 查 和 研 究 密 切 相 联, 不 可 分 离 把 调 查 研 究 工 作 做 好 了, 才 能 够 依 据 对 实 事 的 科 学 分 析, 制 定 出 正 确 的 方 针 政 策, 找 出 解 决 问 题 的 办 法, 做 好 工 作 相 反, 如 果 离 开 了 调 查 研 究, 不 了 解 实 事, 或 者 对 实 事 若 明 若 暗, 闭 着 眼 睛 捉 麻 雀, 最 终 只 能 得 到 失 败 的 结 果, 坚 持 实 事 求 是 也 只 能 是 一 句 空 话 进 行 调 查 研 究, 其 目 的 在 于 弄 清 具 体 情 况 及 事 实, 从 实 际 出 发, 并 把 理 论 原 则 和 上 级 指 示 同 本 单 位 的 具 体 实 际 相 结 合, 为 此 就 必 须 反 对 唯 书 唯 上 等 教 条 主 义 的 错 误 倾 向 在 实 际 工 作 中, 唯 书 唯 上, 还 是 唯 实, 反 映 了 两 条 根 本 对 立 的 认 识 路 线 我 们 所 说 的 不 唯 书 不 唯 上 要 唯 实, 就 是 要 坚 持 调 查 研 究, 坚 持 从 实 际 出 发, 把 客 观 实 际 作 为 我 们 认 识 观 察 和 处 理 各 种 问 题 的 根 本 出 发 点 这 是 彻 底 的 唯 物 主 义 一 元 论 在 认 识 过 程 中 的 具 体 体 现, 是 实 事 求 是 的 前 提 条 件, 是 我 们 取 得 正 确 认 识 和 采 取 正 确 行 动 的 基 础 2 要 认 真 改 造 主 观 世 界, 提 高 主 体 自 身 素 质 人 们 在 认 识 世 界 和 改 造 世 界 的 过 程 中, 能 否 做 到 解 放 思 想 实 事 求 是, 除 了 受 到 客 观 因 素 的 制 约 外, 同 时 还 受 到 人 的 主 观 世 界 状 况 的 制 约 因 此, 要 想 按 照 实 事 求 是 的 精 神 去 改 造 客 观 世 界, 就 必 须 同 时 改 造 自 己 的 主 观 世 界, 提 高 主 体 自 身 素 质 改 造 主 观 世 界 的 实 质 是 改 造 主 体 的 认 识 能 力 和 精 神 境 界, 使 主 观 符 合 客 观 改 造 主 观 世 界 包 括 多 方 面 的 内 容, 但 核 心 的 内 容 是 改 造 世 界 观, 即 观 察 和 处 理 问 题 的 立 场 14

观 点 和 方 法 因 为 只 有 树 立 先 进 的 科 学 的 世 界 观, 才 能 自 觉 地 坚 持 实 事 求 是 改 造 主 观 世 界 观 包 括 三 个 层 次 的 内 容 : 一 是 用 唯 物 论 去 反 对 唯 心 论 并 肃 清 其 影 响, 用 辩 证 法 去 反 对 形 而 上 学 并 肃 清 其 影 响, 做 一 个 彻 底 的 辩 证 唯 物 论 者 二 是 确 立 科 学 的 社 会 历 史 观, 抵 制 和 批 判 唯 心 史 观 和 各 种 剥 削 阶 级 的 社 会 偏 见, 坚 定 社 会 主 义 信 念, 自 觉 地 走 历 史 必 由 之 路 三 是 批 判 以 拜 金 主 义 享 乐 主 义 和 极 端 个 人 主 义 为 特 征 的 剥 削 阶 级 人 生 观 价 值 观 和 意 识 形 态, 自 觉 地 把 个 人 利 益 和 社 会 利 益 个 人 价 值 的 实 现 与 人 类 的 彻 底 解 放 结 合 起 来 改 造 主 观 世 界 必 须 积 极 投 身 于 变 革 现 实 的 实 践, 只 有 通 过 具 体 的 实 践 活 动, 世 界 观 上 的 问 题 才 能 得 以 暴 露, 从 而 推 动 人 们 去 解 决 世 界 观 改 造 的 效 果 如 何, 也 只 有 通 过 实 践 才 能 得 到 验 证 主 观 与 客 观 的 矛 盾 是 永 远 存 在 的, 因 此, 改 造 主 观 世 界 是 一 项 长 期 的 任 务 只 有 在 改 造 客 观 世 界 的 同 时, 不 断 地 改 造 自 己 的 主 观 世 界, 提 高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问 题 的 能 力 和 水 平, 逐 步 确 立 共 产 主 义 的 世 界 观 和 人 生 观, 才 能 更 好 地 发 挥 自 己 的 聪 明 才 智, 为 人 民 做 出 更 大 的 贡 献 3 要 有 大 无 畏 的 革 命 胆 略 和 勇 气, 把 人 民 的 利 益 放 在 第 一 位 我 们 常 讲 坚 持 实 事 求 是 说 起 来 容 易 做 起 来 难, 其 中 一 个 重 要 原 因 就 在 于, 社 会 是 复 杂 的, 在 某 些 环 境 中, 坚 持 实 事 求 是 往 往 需 要 冒 一 定 的 风 险, 付 出 一 定 的 代 价 大 量 的 事 实 告 诉 我 们, 能 不 能 坚 持 实 事 求 是, 在 许 多 情 况 下, 主 要 问 题 不 在 于 懂 不 懂 这 个 道 理, 有 没 有 辨 别 是 非 的 能 力, 而 在 于 思 想 和 行 动 上 愿 不 愿 意 坚 持, 敢 不 敢 坚 持 坚 持 实 事 求 是, 从 实 质 上 来 讲, 也 就 是 坚 持 真 理 真 理 是 在 同 谬 误 的 斗 争 中 存 在 和 发 展 的, 坚 持 和 捍 卫 真 理 就 必 须 敢 于 同 各 种 错 误 倾 向 作 斗 争, 不 怕 打 击 报 复, 不 怕 丢 面 子, 不 怕 丧 失 个 人 利 益 这 实 际 上 也 是 一 个 真 理 的 客 观 性 和 真 理 的 价 值 性 相 统 一 的 问 题 因 此, 坚 持 实 事 求 是, 首 先 就 要 解 决 胆 略 和 立 场 问 题, 考 虑 问 题 要 出 于 公 心, 要 立 党 为 公, 执 政 为 民, 把 人 民 的 利 益 放 在 第 一 位, 把 个 人 的 得 失 置 之 度 外 要 做 到 无 论 在 任 何 情 况 下 都 能 够 无 私 无 畏, 为 人 民 的 利 益 坚 持 真 理 和 修 正 错 误, 为 人 民 的 利 益 敢 于 同 各 种 错 误 倾 向 和 邪 恶 势 力 进 行 坚 决 的 不 妥 协 的 斗 争, 做 一 个 无 所 畏 惧 的 彻 底 的 唯 物 主 义 者, 做 实 事 求 是 的 真 正 实 践 者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