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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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 票 代 码 :000039 299901 股 票 简 称 : 中 集 集 团 中 集 H 代 公 告 编 号 : CIMC 2015 058 中 国 国 际 海 运 集 装 箱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A 股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第 二 批 股 票 期 权 第 二 个 行 权 期 行 权 事 宜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1 第 二 批 股 票 期 权 第 二 个 行 权 期 :2015 年 9 月 22 日 至 2020 年 9 月 27 日 2 第 二 批 股 票 期 权 第 二 个 行 权 期 行 权 价 格 : 人 民 币 16.30 元 / 股 3 第 二 批 股 票 期 权 第 二 个 行 权 期 可 行 权 份 数 :413.25 万 份 4 行 权 方 式 : 自 主 行 权 模 式 中 国 国 际 海 运 集 装 箱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或 公 司 ) 2010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中 国 国 际 海 运 集 装 箱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 修 订 稿 )( 以 下 简 称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 其 2011 年 9 月 22 日 授 予 的 A 股 股 票 期 权 ( 以 下 简 称 第 二 批 股 票 期 权 ) 第 二 个 行 权 期 行 权 条 件 已 成 就 2015 年 10 月 9 日, 经 本 公 司 第 七 届 董 事 会 2015 年 度 第 十 四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第 二 批 股 票 期 权 的 激 励 对 象 在 第 二 个 行 权 期 内 (2015 年 9 月 22 日 至 2020 年 9 月 27 日 止 )( 以 下 简 称 第 二 批 股 票 期 权 第 二 个 行 权 期 ) 可 行 权 其 所 持 股 票 期 权 的 75%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一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实 施 情 况 概 要 2009 年 12 月 28 日, 本 公 司 召 开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2009 年 度 第 十 六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中 国 国 际 海 运 集 装 箱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中 国 国 际 海 运 集 装 箱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实 施 考 核 办 法 ( 以 下 简 称 考 核 办 法 )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司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2010 年 9 月 1 日, 本 公 司 召 开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2010 年 度 第 五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修 改 < 中 国 国 际 海 运 集 装 箱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1

划 ( 草 案 )> 的 议 案, 对 原 激 励 计 划 进 行 了 修 订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中 国 证 监 会 ) 审 核 无 异 议 后,2010 年 9 月 17 日, 本 公 司 2010 年 度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并 批 准 了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采 取 股 票 期 权 作 为 激 励 工 具, 当 本 公 司 和 激 励 对 象 满 足 特 定 条 件 时, 本 公 司 可 依 据 本 计 划 向 激 励 对 象 授 予 股 票 期 权, 自 授 予 日 起 2 年 内 所 有 期 权 均 处 于 等 待 期, 不 得 行 权 随 后 每 个 行 权 期, 根 据 本 公 司 和 激 励 对 象 是 否 满 足 行 权 条 件, 确 定 该 行 权 期 对 应 的 股 票 期 权 是 否 获 得 行 权 的 权 利 根 据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本 公 司 计 划 拟 授 予 激 励 对 象 总 数 为 6,000 万 份 股 票 期 权, 其 中 第 一 批 授 予 5,400 万 份 股 票 期 权, 第 二 批 授 予 600 万 股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的 有 效 期 为 自 股 票 期 权 首 次 授 权 日 起 十 年, 分 两 期 行 权, 其 中 第 一 批 股 票 期 权 第 一 个 行 权 期 为 自 授 权 日 起 两 年 后 的 首 个 交 易 日 至 授 权 日 起 四 年 内 的 最 后 一 个 交 易 日 (2012 年 9 月 28 日 至 2014 年 9 月 27 日 止 ), 可 以 行 权 不 超 过 获 授 期 权 总 量 25% 的 股 票 期 权, 第 二 个 行 权 期 为 自 授 权 日 起 4 年 后 的 首 个 交 易 日 至 本 计 划 的 最 后 一 个 交 易 日 (2014 年 9 月 28 日 至 2020 年 9 月 27 日 止 ), 可 以 行 权 不 超 过 获 授 期 权 总 量 75% 的 股 票 期 权 ; 第 二 批 股 票 期 权 第 一 个 行 权 期 为 自 授 权 日 起 两 年 后 的 首 个 交 易 日 至 授 权 日 起 四 年 内 的 最 后 一 个 交 易 日 (2013 年 9 月 22 日 至 2015 年 9 月 21 日 止 ), 可 以 行 权 不 超 过 获 授 期 权 总 量 25% 的 股 票 期 权, 第 二 个 行 权 期 为 自 授 权 日 起 4 年 后 的 首 个 交 易 日 至 本 计 划 的 最 后 一 个 交 易 日 (2015 年 9 月 22 日 至 2020 年 9 月 27 日 止 ), 可 以 行 权 不 超 过 获 授 期 权 总 量 75% 的 股 票 期 权 2011 年 9 月 21 日, 本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2011 年 度 第 十 三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中 集 集 团 董 事 会 关 于 公 司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预 留 期 权 授 予 相 关 事 项 的 议 案, 确 定 第 二 批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的 授 权 日 为 2011 年 9 月 22 日 同 时 公 司 第 六 届 监 事 会 对 公 司 授 予 股 票 期 权 的 激 励 对 象 名 单 进 行 核 查 并 发 表 了 意 见 2011 年 11 月 17 日, 第 二 批 股 票 期 权 的 授 予 登 记 工 作 完 成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经 2011 2012 2013 及 2014 年 度 分 红 派 息 方 案 实 施 后, 第 二 批 股 票 期 权 的 行 权 价 格 调 整 为 人 民 币 16.30 元 二 激 励 对 象 符 合 行 权 条 件 的 情 况 说 明 1. 激 励 对 象 行 使 已 获 授 的 股 票 期 权, 必 须 同 时 满 足 如 下 全 部 条 件 : 序 号 1 公 司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规 定 的 行 权 条 件 公 司 未 发 生 如 下 任 一 情 形 : (1)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的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被 注 册 会 计 师 出 具 否 定 意 见 或 者 无 法 表 示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 (2) 最 近 一 年 内 因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被 中 国 证 监 会 予 2 激 励 对 象 符 合 行 权 条 件 的 情 况 说 明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此 种 情 形

以 行 政 处 罚 ; (3) 中 国 证 监 会 认 定 不 能 实 行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的 其 他 情 形 激 励 对 象 未 发 生 如 下 任 一 情 形 : (1) 最 近 三 年 内 被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开 谴 责 或 宣 布 为 不 适 当 人 选 的 ; (2) 最 近 三 年 内 因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被 中 国 证 监 会 予 2 以 行 政 处 罚 的 ; (3) 具 有 公 司 法 规 定 的 不 得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情 形 的 ; (4) 公 司 董 事 会 认 定 其 他 严 重 违 反 公 司 有 关 规 定 的 3 根 据 考 核 办 法, 激 励 对 象 上 一 年 度 考 核 合 格 激 励 对 象 行 权 前 一 年 度 公 司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和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应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 4 行 权 前 一 年 度 公 司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较 其 上 年 增 长 不 低 于 6%; 行 权 前 一 年 度 公 司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不 低 于 10% 股 票 期 权 等 待 期 内, 各 年 度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及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净 利 润 均 不 5 得 低 于 授 权 日 前 最 近 三 个 会 计 年 度 的 平 均 水 平 且 不 得 为 负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此 种 情 形 第 二 批 股 票 期 权 第 二 个 行 权 期 除 2 人 离 职 外, 根 据 考 核 办 法, 其 余 38 名 激 励 对 象 2014 年 度 绩 效 考 核 结 果 均 为 合 格 或 以 上 2014 年 本 公 司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较 其 上 年 增 长 了 59.53% 2014 年 本 公 司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为 10.06% 均 符 合, 请 查 附 表 附 表 : 项 目 ( 针 对 第 二 批 股 票 期 权 第 二 个 行 权 期 ) 目 标 值 (2008~2010 年 平 均 值 ) 等 待 期 (2011 年 )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等 待 期 等 待 期 等 待 期 (2012 年 ) (2013 年 )(2014 年 ) 利 润 ( 人 民 币 千 元 ) 1,789,242 3,690,926 1,939,081 2,180,321 2,477,802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净 利 润 ( 人 民 币 千 元 ) 1,166,839 3,579,162 1,706,490 1,343,090 2,142,682 3

三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第 二 批 股 票 期 权 第 二 个 行 权 期 的 行 权 安 排 1. 股 票 期 权 行 权 股 票 来 源 : 向 激 励 对 象 定 向 增 发 2. 第 二 批 股 票 期 权 第 二 个 行 权 期 可 行 权 激 励 对 象 及 可 行 权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 序 号 姓 名 职 务 本 次 可 行 权 数 量 ( 万 股 ) 本 次 行 权 占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已 授 予 权 益 总 量 的 百 分 比 1 38 名 激 励 对 象 413.25 6.89% 合 计 413.25 6.89% 3. 行 权 价 格 : 因 实 施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年 度 分 红 派 息 方 案, 公 司 第 二 批 股 票 期 权 第 二 个 行 权 期 行 权 价 格 调 整 为 人 民 币 16.30 元 若 在 行 权 期 中 本 公 司 有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派 发 股 票 红 利 股 份 拆 细 或 缩 股 配 股 等 事 宜, 行 权 价 格 将 进 行 相 应 的 调 整 4. 激 励 对 象 不 得 在 下 列 期 间 行 权 : (1) 公 司 定 期 报 告 公 告 前 30 日, 因 特 殊 原 因 推 迟 定 期 报 告 公 告 日 期 的, 自 原 预 约 公 告 日 前 30 日 起 算 ; (2) 公 司 业 绩 预 告 业 绩 快 报 公 告 前 10 日 至 公 告 后 2 个 交 易 日 内 ; (3) 重 大 交 易 或 重 大 事 项 决 定 过 程 中 至 该 事 项 公 告 后 2 个 交 易 日 ; (4) 其 他 可 能 影 响 股 价 的 重 大 事 件 发 生 之 日 起 至 公 告 后 2 个 交 易 日 5. 股 票 期 权 行 权 不 会 导 致 股 权 分 布 不 具 备 上 市 条 件 本 次 第 二 批 股 票 期 权 第 二 个 行 权 期 可 行 权 数 量 共 计 为 4,132,500 份, 占 公 司 截 至 本 公 告 日 股 本 总 数 2,690,250,286 股 的 0.15% 本 次 可 行 权 股 票 期 权 若 全 部 行 权, 公 司 股 本 将 增 至 2,694,382,786 股, 不 会 导 致 公 司 股 权 分 布 不 具 备 上 市 条 件 6. 本 次 激 励 对 象 将 采 取 自 主 行 权 模 式, 在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办 理 登 记 托 管 手 续 四 第 二 批 股 票 期 权 第 二 个 行 权 期 行 权 对 本 公 司 相 关 年 度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于 2015 年 7 月 完 成 2014 年 度 分 红 行 权 价 格 调 整 后, 本 公 司 已 授 予 的 第 二 批 600 万 份 股 票 期 权 行 权 价 为 16.30 元, 第 二 个 行 权 期 可 以 行 权 不 超 过 获 授 期 权 总 量 75% 的 股 票 期 权 若 全 部 行 权 ( 扣 除 已 离 职 及 考 核 不 合 格 的 ), 对 本 公 司 当 期 和 未 来 各 期 损 益 没 有 重 大 影 响, 净 资 产 将 因 此 增 加 6,735.98 万 元, 其 中 : 总 股 本 增 加 413.25 万 股 计 413.25 万 元, 资 本 公 积 增 加 6,322.73 万 元 综 上, 本 公 司 可 行 权 期 权 若 全 部 行 权, 并 假 定 以 2014 年 末 相 关 数 据 为 基 础 测 算, 将 影 响 2014 年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下 降 0.0014 元, 全 面 摊 薄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下 降 0.0335% 选 择 自 主 4

行 权 模 式 与 统 一 行 权 模 式 相 比, 对 本 公 司 并 无 实 质 性 影 响, 具 体 影 响 数 据 以 经 会 计 师 审 计 的 数 据 为 准 五 董 事 会 对 第 二 批 股 票 期 权 第 二 个 行 权 期 行 权 的 审 议 情 况 2015 年 10 月 9 日, 公 司 七 届 董 事 会 2015 年 度 第 十 四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2011 年 9 月 22 日 授 予 A 股 股 票 期 权 的 激 励 对 象 行 权 事 宜 的 决 议, 公 司 现 有 董 事 8 人, 出 席 董 事 8 人, 参 与 表 决 并 一 致 同 意 该 议 案 具 体 信 息 可 查 阅 本 公 司 于 2015 年 10 月 10 日 刊 登 于 香 港 联 交 所 网 站 以 及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巨 潮 信 息 网 (www.cninfo.com.cn) 以 及 本 公 司 网 站 (www.cimc.com) 上 披 露 的 中 国 国 际 海 运 集 装 箱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七 届 董 事 会 关 于 2015 年 度 第 十 四 次 会 议 的 决 议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CIMC 2015-055) 六 监 事 会 对 激 励 对 象 名 单 等 出 具 的 核 查 意 见 根 据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在 满 足 行 权 条 件 的 前 提 下, 激 励 对 象 可 对 获 授 的 股 票 期 权 分 两 期 行 权, 第 一 个 行 权 期 为 自 授 权 日 起 24 个 月 后 的 首 个 交 易 日 至 授 权 日 起 48 个 月 内 的 最 后 一 个 交 易 日, 可 以 行 权 不 超 过 获 授 期 权 总 量 25% 的 股 票 期 权 ; 第 二 个 行 权 期 为 自 授 权 日 起 48 个 月 后 的 首 个 交 易 日 至 本 计 划 的 最 后 一 个 交 易 日, 可 以 行 权 不 超 过 获 授 期 权 总 量 75% 的 股 票 期 权 因 此 2011 年 9 月 22 日 授 予 A 股 股 票 期 权 第 二 个 行 权 期 为 2015 年 9 月 22 日 至 2020 年 9 月 27 日, 第 二 个 行 权 期 可 行 权 的 股 票 期 权 为 获 授 期 权 总 量 的 75% 鉴 于 上 述 行 权 事 宜, 依 照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规 定 : 1 同 意 对 2011 年 9 月 22 日 授 予 A 股 股 票 期 权 第 二 个 行 权 期 的 激 励 对 象 人 数 及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进 行 调 整 ; 即 : a 同 意 取 消 冯 军 薛 联 激 励 对 象 资 格 并 注 销 其 股 票 期 权 共 计 4.5 万 股 ; b 同 意 激 励 对 象 由 40 人 调 整 为 38 人,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由 417.75 万 股 调 整 为 413.25 万 股 2 除 前 述 调 整 外, 确 认 2011 年 9 月 22 日 授 予 A 股 股 票 期 权 第 二 个 行 权 期 的 激 励 对 象 名 单 与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2011 年 度 第 13 次 会 议 批 准 通 过 的 激 励 对 象 名 单 相 符 3 公 司 2011 年 9 月 22 日 授 予 A 股 股 票 期 权 第 二 个 行 权 期 的 激 励 对 象 和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的 调 整 方 案 符 合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上 市 公 司 股 权 激 励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股 权 激 励 有 关 事 项 备 忘 录 1-3 号 主 板 信 息 披 露 业 务 备 忘 录 第 3 号 股 权 激 励 及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和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考 核 办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5

4 公 司 2011 年 9 月 22 日 授 予 A 股 股 票 期 权 第 二 个 行 权 期 的 激 励 对 象 的 行 权 条 件 符 合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上 市 公 司 股 权 激 励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股 权 激 励 有 关 事 项 备 忘 录 1-3 号 主 板 信 息 披 露 业 务 备 忘 录 第 3 号 股 权 激 励 及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和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考 核 办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5 公 司 2011 年 9 月 22 日 授 予 A 股 股 票 期 权 第 二 个 行 权 期 的 激 励 对 象 符 合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上 市 公 司 股 权 激 励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股 权 激 励 有 关 事 项 备 忘 录 1-3 号 主 板 信 息 披 露 业 务 备 忘 录 第 3 号 股 权 激 励 及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和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考 核 办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且 同 时 满 足 可 行 权 条 件, 其 作 为 公 司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对 象 的 主 体 资 格 合 法 有 效 具 体 信 息 可 查 阅 本 公 司 于 2015 年 10 月 10 日 刊 登 于 香 港 联 交 所 网 站 以 及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巨 潮 信 息 网 (www.cninfo.com.cn) 以 及 本 公 司 网 站 (www.cimc.com) 上 披 露 的 中 国 国 际 海 运 集 装 箱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七 届 监 事 会 关 于 2015 年 度 第 五 次 会 议 的 决 议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CIMC 2015-056) 七 独 立 董 事 关 于 本 公 司 第 二 批 股 票 期 权 第 二 个 行 权 期 相 关 事 项 发 表 的 意 见 根 据 公 司 法 关 于 在 上 市 公 司 建 立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的 指 导 意 见 上 市 公 司 股 权 激 励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股 权 激 励 有 关 事 项 备 忘 录 1-3 号 主 板 信 息 披 露 业 务 备 忘 录 第 3 号 股 权 激 励 及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考 核 办 法 等 有 关 规 定, 作 为 中 国 国 际 海 运 集 装 箱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独 立 董 事, 经 对 公 司 2011 年 9 月 22 日 授 予 A 股 股 票 期 权 第 二 个 行 权 期 的 激 励 对 象 名 单 进 行 核 查 后, 我 们 认 为 : 根 据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在 满 足 行 权 条 件 的 前 提 下, 激 励 对 象 可 对 获 授 的 股 票 期 权 分 两 期 行 权, 第 一 个 行 权 期 为 自 授 权 日 起 24 个 月 后 的 首 个 交 易 日 至 授 权 日 起 48 个 月 内 的 最 后 一 个 交 易 日, 可 以 行 权 不 超 过 获 授 期 权 总 量 25% 的 股 票 期 权 ; 第 二 个 行 权 期 为 自 授 权 日 起 48 个 月 后 的 首 个 交 易 日 至 本 计 划 的 最 后 一 个 交 易 日, 可 以 行 权 不 超 过 获 授 期 权 总 量 75% 的 股 票 期 权 因 此,2011 年 9 月 22 日 授 予 A 股 股 票 期 权 第 二 个 行 权 期 为 2015 年 9 月 22 日 至 2020 年 9 月 27 日, 第 二 个 行 权 期 可 行 权 的 股 票 期 权 为 获 授 期 权 总 量 的 75% 鉴 于 上 述 行 权 事 宜, 依 照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规 定 : 1 同 意 对 2011 年 9 月 22 日 授 予 A 股 股 票 期 权 第 二 个 行 权 期 的 激 励 对 象 人 数 及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进 行 调 整 : a 同 意 取 消 冯 军 薛 联 激 励 对 象 资 格 并 注 销 其 股 票 期 权 共 计 4.5 万 股 ; 6

b 同 意 激 励 对 象 由 40 人 调 整 为 38 人,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由 417.75 万 股 调 整 为 413.25 万 股 2 除 前 述 调 整 外, 确 认 2011 年 9 月 22 日 授 予 A 股 股 票 期 权 第 二 个 行 权 期 的 激 励 对 象 名 单 与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2011 年 度 第 13 次 会 议 批 准 通 过 的 激 励 对 象 名 单 相 符 3 公 司 2011 年 9 月 22 日 授 予 A 股 股 票 期 权 第 二 个 行 权 期 的 激 励 对 象 和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的 调 整 方 案 符 合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上 市 公 司 股 权 激 励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股 权 激 励 有 关 事 项 备 忘 录 1-3 号 主 板 信 息 披 露 业 务 备 忘 录 第 3 号 股 权 激 励 及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和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考 核 办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4 公 司 2011 年 9 月 22 日 授 予 A 股 股 票 期 权 第 二 个 行 权 期 的 激 励 对 象 行 权 条 件 符 合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上 市 公 司 股 权 激 励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股 权 激 励 有 关 事 项 备 忘 录 1-3 号 主 板 信 息 披 露 业 务 备 忘 录 第 3 号 股 权 激 励 及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和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考 核 办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5 公 司 2011 年 9 月 22 日 授 予 A 股 股 票 期 权 第 二 个 行 权 期 的 激 励 对 象 符 合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上 市 公 司 股 权 激 励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股 权 激 励 有 关 事 项 备 忘 录 1-3 号 主 板 信 息 披 露 业 务 备 忘 录 第 3 号 股 权 激 励 及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和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考 核 办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且 同 时 满 足 可 行 权 条 件, 其 作 为 公 司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对 象 的 主 体 资 格 合 法 有 效 6 公 司 股 票 期 权 的 行 权 可 以 健 全 公 司 的 激 励 机 制, 有 助 于 提 升 经 营 者 与 股 东 之 间 的 利 益 共 享 与 约 束 机 制, 鼓 励 长 期 价 值 创 造, 提 高 公 司 可 持 续 发 展 能 力 和 竞 争 力, 不 存 损 害 公 司 及 公 司 股 东 特 别 是 中 小 股 东 利 益 的 情 形 具 体 信 息 可 查 阅 本 公 司 于 2015 年 10 月 9 日 刊 登 于 香 港 联 交 所 网 站 以 及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巨 潮 信 息 网 (www.cninfo.com.cn) 以 及 本 公 司 网 站 (www.cimc.com) 上 披 露 的 中 国 国 际 海 运 集 装 箱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关 于 核 实 2011 年 9 月 22 日 授 予 A 股 股 票 期 权 第 二 个 行 权 期 的 激 励 对 象 名 单 的 独 立 意 见 八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对 激 励 对 象 名 单 的 核 实 意 见 根 据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在 满 足 行 权 条 件 的 前 提 下, 激 励 对 象 可 对 获 授 的 股 票 期 权 分 两 期 行 权, 第 一 个 行 权 期 为 自 授 权 日 起 24 个 月 后 的 首 个 交 易 日 至 授 权 日 起 48 个 月 内 的 最 后 一 个 交 易 日, 可 以 行 权 不 超 过 获 授 期 权 总 量 25% 的 股 7

票 期 权 ; 第 二 个 行 权 期 为 自 授 权 日 起 48 个 月 后 的 首 个 交 易 日 至 本 计 划 的 最 后 一 个 交 易 日, 可 以 行 权 不 超 过 获 授 期 权 总 量 75% 的 股 票 期 权 因 此,2011 年 9 月 22 日 授 予 A 股 股 票 期 权 第 二 个 行 权 期 为 2015 年 9 月 22 日 至 2020 年 9 月 27 日, 第 二 个 行 权 期 可 行 权 的 股 票 期 权 为 获 授 期 权 总 量 的 75% 鉴 于 上 述 行 权 事 宜, 依 照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规 定 : 1 同 意 对 2011 年 9 月 22 日 授 予 A 股 股 票 期 权 第 二 个 行 权 期 的 激 励 对 象 人 数 及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进 行 调 整 : a 同 意 取 消 冯 军 薛 联 激 励 对 象 资 格 并 注 销 其 股 票 期 权 共 计 4.5 万 股 ; b 同 意 激 励 对 象 由 40 人 调 整 为 38 人,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由 417.75 万 股 调 整 为 413.25 万 股 2 除 前 述 调 整 外, 确 认 2011 年 9 月 22 日 授 予 A 股 股 票 期 权 第 二 个 行 权 期 的 激 励 对 象 名 单 与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2011 年 度 第 13 次 会 议 批 准 通 过 的 激 励 对 象 名 单 相 符 3 公 司 2011 年 9 月 22 日 授 予 A 股 股 票 期 权 第 二 个 行 权 期 的 激 励 对 象 和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的 调 整 方 案 符 合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上 市 公 司 股 权 激 励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股 权 激 励 有 关 事 项 备 忘 录 1-3 号 主 板 信 息 披 露 业 务 备 忘 录 第 3 号 股 权 激 励 及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和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考 核 办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4 公 司 2011 年 9 月 22 日 授 予 A 股 股 票 期 权 第 二 个 行 权 期 的 激 励 对 象 的 行 权 条 件 符 合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上 市 公 司 股 权 激 励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股 权 激 励 有 关 事 项 备 忘 录 1-3 号 主 板 信 息 披 露 业 务 备 忘 录 第 3 号 股 权 激 励 及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和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考 核 办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5 公 司 2011 年 9 月 22 日 授 予 A 股 股 票 期 权 第 二 个 行 权 期 的 激 励 对 象 符 合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上 市 公 司 股 权 激 励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股 权 激 励 有 关 事 项 备 忘 录 1-3 号 主 板 信 息 披 露 业 务 备 忘 录 第 3 号 股 权 激 励 及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和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考 核 办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且 同 时 满 足 可 行 权 条 件, 其 作 为 公 司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对 象 的 主 体 资 格 合 法 有 效 九 律 师 关 于 本 次 行 权 的 法 律 意 见 北 京 市 通 商 ( 深 圳 ) 律 师 事 务 所 认 为 : 中 集 集 团 2011 年 9 月 22 日 授 予 的 A 股 股 票 期 权 第 二 个 行 权 期 的 激 励 对 象 及 行 权 条 件 ( 除 激 励 对 象 冯 军 薛 联 在 第 二 个 行 权 期 因 离 职 而 不 符 合 行 权 条 件 外 ) 符 合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股 权 激 励 管 理 办 法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及 其 他 规 范 性 文 件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和 8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的 相 关 规 定 中 集 集 团 2011 年 9 月 22 日 授 予 的 A 股 股 票 期 权 第 二 个 行 权 期 的 激 励 对 象 ( 除 冯 军 薛 联 外 ) 可 依 据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的 规 定 依 法 行 权 十 其 他 需 要 说 明 的 情 况 1. 行 权 专 户 资 金 将 用 于 补 充 本 公 司 的 流 动 资 金, 未 使 用 的 资 金 存 储 于 行 权 专 户 2. 对 于 不 符 合 条 件 的 股 票 期 权, 本 公 司 将 予 以 注 销 3. 参 与 激 励 的 本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在 授 予 日 前 6 个 月 及 本 公 告 日 前 6 个 月 未 有 买 卖 本 公 司 股 票 的 情 况 ; 4. 本 次 激 励 对 象 行 权 资 金 及 缴 纳 个 人 所 得 税 的 资 金 全 部 以 自 筹 方 式 解 决, 本 公 司 承 诺 不 为 激 励 对 象 依 据 本 激 励 计 划 获 得 有 关 权 益 提 供 贷 款 以 及 其 他 形 式 的 财 务 资 助, 包 括 为 其 贷 款 提 供 担 保 十 一 备 查 文 件 1.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 2. 董 事 会 决 议 ; 3. 监 事 会 的 核 查 意 见 ; 4. 独 立 董 事 意 见 ; 5.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意 见 ; 及 6. 法 律 意 见 书 特 此 公 告 中 国 国 际 海 运 集 装 箱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二 一 五 年 十 月 十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