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壹 前 次 (97 年 度 ) 系 所 評 鑑 改 善 成 果 說 明... 1 貳 本 次 系 所 評 鑑 之 結 果... 4 項 目 一 : 目 標 核 心 能 力 與 課 程... 4 1.1 教 育 目 標 與 核 心 能 力 修 訂... 4 1.1.1 各 班 制 簡 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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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立 東 華 大 學 103 年 度 系 所 評 鑑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自 我 評 鑑 結 果 報 告 書 系 所 主 管 : 翁 若 敏 電 話 : 03-8634062 E-mail: min@mail.ndhu.edu.tw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04 月 20 日

目 錄 壹 前 次 (97 年 度 ) 系 所 評 鑑 改 善 成 果 說 明... 1 貳 本 次 系 所 評 鑑 之 結 果... 4 項 目 一 : 目 標 核 心 能 力 與 課 程... 4 1.1 教 育 目 標 與 核 心 能 力 修 訂... 4 1.1.1 各 班 制 簡 介... 4 1.1.2 發 展 方 向 與 專 業 特 色... 5 1.1.3 各 班 制 教 育 目 標 制 定... 6 1.1.4 師 生 對 教 育 目 標 的 認 同... 8 1.1.5 教 育 目 標 反 映 在 教 學 與 學 習 活 動... 11 1.1.6 各 班 制 專 業 核 心... 12 1.2 課 程 規 劃 與 教 育 目 標 與 核 心 能 力 之 關 係... 15 1.2.1 課 程 規 劃 之 理 念... 15 1.2.2 學 士 班 課 程 設 計 與 內 容... 17 1.2.3 碩 博 士 班 課 程 設 計 與 內 容... 20 1.2.4 課 程 規 劃 與 教 育 目 標 及 專 業 核 心 能 力 關 聯 性... 23 項 目 二 : 教 師 教 學 與 支 持 系 統... 25 2.1 教 師 組 成 與 聘 用... 25 2.1.1 師 資 組 成... 25 2.1.2 教 師 聘 用 機 制... 27 2.1.3 與 教 育 目 標 核 心 能 力 之 關 係... 28 2.1.4 與 學 生 學 習 需 求 之 關 係... 29 2.2 教 師 教 學 與 學 習 評 量... 29 2.2.1 教 師 授 課 基 本 鐘 點 數 與 教 學 工 作 負 擔... 29 2.2.2 教 師 教 學 評 量... 29 2.2.3 與 教 育 目 標 核 心 能 力 與 學 生 學 習 需 求 之 關 係... 31 2.3 教 師 教 學 專 業 發 展 及 其 支 持 系 統 建 置... 32 2.3.1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32 2.3.2 教 師 教 學 獎 勵... 32 2.3.3 教 師 面 臨 之 教 學 困 境... 33 2.3.4 教 師 教 學 支 持 系 統 建 置 與 落 實... 33 2.3.5 系 所 空 間 與 設 施 滿 足 教 師 教 學 所 需... 35 2.3.6 教 學 實 驗 室... 37 2.3.7 實 驗 室 維 護 及 管 理... 42 2.3.8 教 室 資 訊 設 備... 45 項 目 三 : 學 生 學 習 與 支 持 系 統... 46 3.1 學 生 組 成 招 生 與 入 學 輔 導 之 規 劃... 46 i

3.1.1 學 生 組 成... 46 3.1.2 招 生 概 況... 47 3.1.3 招 生 計 畫... 48 3.1.4 新 生 入 學 活 動 與 輔 導... 49 3.2 學 生 課 業 學 習... 51 3.2.1 各 班 制 修 課 規 定... 51 3.2.2 系 所 開 課 滿 足 學 生 需 求... 52 3.2.3 學 士 班 專 業 課 程 選 修 人 數... 52 3.2.4 碩 博 士 班 專 業 課 程 選 修 人 數... 55 3.2.5 系 所 教 師 運 用 多 元 教 學 情 形... 59 3.2.6 提 供 學 生 學 習 作 業 與 學 習 評 量 情 形... 59 3.2.7 課 業 學 習 支 持 系 統 及 其 成 效... 60 3.3 學 生 其 他 學 習... 69 3.3.1 課 外 活 動 學 習 支 持 系 統 及 其 成 效... 69 3.3.2 生 活 學 習 支 持 系 統 及 其 成 效... 73 3.3.3 生 涯 學 習 與 職 涯 學 習... 77 項 目 四 : 研 究 服 務 與 支 持 系 統... 82 4.1 師 生 研 究 表 現 與 支 持 系 統... 82 4.1.1 師 生 人 數 現 況... 82 4.1.2 教 師 研 究 表 現... 84 4.1.3 學 生 研 究 表 現... 90 4.1.4 教 師 研 究 支 持 系 統... 94 4.1.5 學 生 研 究 支 持 系 統... 96 4.2 師 生 服 務 表 現 與 支 持 系 統... 97 4.2.1 教 師 服 務 表 現... 97 4.2.2 學 生 服 務 表 現... 99 4.2.2 教 師 服 務 支 持 系 統... 99 4.2.3 學 生 服 務 支 持 系 統... 100 項 目 五 : 自 我 分 析 改 善 與 發 展... 103 5.1 班 制 之 自 我 分 析 與 檢 討 機 制 及 其 落 實 情 形... 103 5.1.1 教 育 目 標 重 點 觀 察 指 標... 103 5.1.2 自 我 分 析 與 檢 討 改 進 方 法... 105 5.1.3 行 政 管 理 機 制... 112 5.2 自 我 改 善 機 制 與 落 實 情 形 及 其 與 未 來 發 展 之 關 係... 114 5.2.1 自 我 改 善 策 略 與 依 據... 114 5.2.2 自 我 改 善 策 略 的 支 持 系 統... 116 5.2.3 自 我 改 善 策 略 的 配 套 措 施... 116 5.2.4 自 我 改 善 策 略 的 施 行 困 難 與 加 強 對 應 措 施... 118 ii

表 目 錄 表 1-1 本 系 各 班 制 設 立 時 間... 4 表 1-2 專 業 特 色 4 大 群 組 領 域 之 研 究 實 驗 室... 5 表 1-3 學 士 班 教 育 目 標 與 說 明... 6 表 1-4 碩 士 班 教 育 目 標 與 說 明... 6 表 1-5 博 士 班 教 育 目 標 與 說 明... 7 表 1-6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校 院 系 教 育 目 標 關 聯 表... 7 表 1-7 系 級 委 員 會 之 主 要 工 作 職 掌... 9 表 1-8 近 三 年 各 系 級 委 員 會 成 員 名 單... 9 表 1-9 國 外 學 者 專 家 專 題 演 講 一 覽 表... 11 表 1-10 學 士 班 專 業 核 心 能 力 與 教 育 目 標 關 聯 性... 13 表 1-11 碩 士 班 專 業 核 心 能 力 與 教 育 目 標 關 聯 性... 13 表 1-12 博 士 班 專 業 核 心 能 力 與 教 育 目 標 關 聯 性... 14 表 1-13 學 士 班 基 礎 與 核 心 課 程 規 劃... 17 表 1-14 學 士 班 專 業 選 修 學 程 規 劃... 17 表 1-15 8 間 教 學 實 驗 室 一 覽 表... 19 表 1-16 近 三 年 碩 博 士 班 開 設 課 程 一 覽 表... 20 表 1-17 課 程 數 與 學 分 時 數 表... 22 表 1-18 15 間 研 究 實 驗 室 一 覽 表... 22 表 2-1 現 有 專 兼 任 師 資 一 覽 表... 25 表 2-2 專 兼 任 教 師 工 作 時 數 及 分 配 表 (103-1 學 期 )... 26 表 2-3 教 師 專 業 領 域 一 覽 表... 26 表 2-4 課 程 教 師 教 學 滿 意 度 問 卷 調 查 結 果... 30 表 2-5 本 系 當 選 院 教 學 優 良 教 師 一 覽 表... 32 表 2-6 近 三 年 教 師 擔 任 導 師 名 單... 34 表 2-7 本 系 使 用 空 間 分 配 比 例... 36 表 2-8 8 間 教 學 實 驗 室 空 間 資 料... 42 表 2-9 各 教 學 以 及 研 究 實 驗 室 環 境 安 全 衛 生 守 則... 43 表 2-10 儀 器 設 備 使 用 記 錄 簿... 44 表 2-11 儀 器 設 備 維 修 記 錄 簿... 44 表 3-1 各 班 制 在 學 學 生 人 數... 46 表 3-2 專 兼 任 教 師 人 數 及 生 師 比 統 計... 46 表 3-3 近 三 年 各 班 制 招 生 及 註 冊 學 生 人 數... 47 表 3-4 學 生 背 景 問 卷 調 查 結 果... 47 表 3-5 各 班 制 入 學 管 道 與 招 生 名 額 分 配... 48 表 3-6 教 師 至 各 高 中 大 學 宣 傳 之 名 單... 49 表 3-7 優 秀 學 生 就 讀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電 機 所 獎 勵 辦 法... 49 表 3-8 系 學 會 幹 部 名 單... 50 表 3-9 學 士 班 必 修 課 程 之 修 課 與 重 修 人 數... 52 表 3-10 102 學 年 度 必 修 課 程 不 及 格 人 數 統 計... 52 iii

表 3-11 本 系 近 三 年 休 退 學 人 數 統 計... 54 表 3-12 近 三 年 學 士 班 開 設 實 驗 課 及 修 課 人 數 一 覽 表... 54 表 3-13 近 三 年 碩 士 班 選 修 課 程 及 修 課 人 數 一 覽 表... 55 表 3-14 課 程 學 習 問 卷 調 查 結 果... 59 表 3-15 教 學 支 持 設 備 數 量 與 學 生 人 數 比 例 表... 60 表 3-16 教 育 部 人 才 培 育 與 教 學 改 善 計 畫 案... 61 表 3-17 本 系 近 三 年 校 核 撥 各 經 費 一 覽 表... 61 表 3-18 空 間 與 設 備 調 查 表 統 計 結 果... 61 表 3-19 實 習 與 見 習 合 作 相 關 單 位... 63 表 3-20 專 題 演 講 課 程 講 者 一 覽 表... 63 表 3-21 師 生 晤 談 時 間 實 施 要 點... 66 表 3-22 本 系 教 師 晤 談 時 間 表 (Office Hour)... 66 表 3-23 學 生 學 習 輔 導 辦 法... 67 表 3-24 本 系 學 生 對 導 師 滿 意 度 統 計 結 果... 68 表 3-25 系 學 會 所 舉 辦 學 生 相 關 活 動... 69 表 3-26 相 關 學 生 自 治 與 社 團 活 動 辦 法... 70 表 3-27 本 系 國 際 交 換 學 生... 71 表 3-28 國 際 化 學 習 或 獎 勵 辦 法... 71 表 3-29 校 ( 教 育 部 ) 補 助 本 系 博 士 生 出 席 國 際 會 議 名 單... 71 表 3-30 技 能 競 賽 獲 獎 榮 譽 一 覽 表... 72 表 3-31 學 生 事 務 處 學 生 宿 舍 法 規... 73 表 3-32 校 分 配 本 系 碩 博 士 班 獎 學 金 一 覽 表... 74 表 3-33 校 分 配 本 系 碩 博 士 班 助 學 金 一 覽 表... 74 表 3-34 本 系 研 究 所 獎 助 學 金 暨 工 讀 金 作 業 細 則... 75 表 3-35 學 生 獲 得 獎 助 學 金 工 讀 機 會 統 計 結 果... 76 表 3-36 系 友 回 娘 家 活 動... 77 表 3-37 企 業 參 訪 見 習 實 施... 77 表 3-38 本 系 創 系 15 周 年 慶 活 動 (2013/11/15)... 77 表 3-39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總 結 性 評 量 辦 法... 78 表 3-40 學 碩 士 班 畢 業 生 當 年 度 升 學 或 就 業 概 況... 80 表 3-41 博 士 班 畢 業 生 就 業 概 況... 80 表 3-42 系 友 聯 繫 管 道 與 執 行 人 力... 80 表 4-1 本 系 生 員 與 空 間 統 計 表... 82 表 4-2 103 學 年 度 專 任 教 師 職 稱 學 歷 及 研 究 領 域 一 覽 表... 82 表 4-3 103 學 年 度 各 研 究 實 驗 室 一 覽 表... 83 表 4-4 各 學 年 度 學 士 班 專 業 選 修 學 程... 84 表 4-5 近 三 年 專 任 教 師 論 文 發 表 統 計 表... 85 表 4-6 理 工 學 院 各 系 SCI 期 刊 論 文 統 計 表... 86 表 4-7 近 三 年 科 技 部 ( 國 科 會 ) 研 究 計 畫 通 過 案 統 計 表... 86 表 4-8 科 技 部 研 究 計 畫 通 過 件 數 比 較 表 ( 資 料 來 源 : 科 技 部 )... 86 iv

表 4-9 獲 本 校 專 利 申 請 費 與 維 護 費 補 助 案... 87 表 4-10 產 學 合 作 計 劃 案... 87 表 4-11 教 師 獲 獎 與 榮 譽 事 蹟... 88 表 4-12 國 內 外 訪 問 學 者 專 題 演 講 或 短 期 授 課... 89 表 4-13 本 系 合 作 協 議 與 合 作 備 忘 錄 簽 訂 情 形... 89 表 4-14 本 校 跨 領 域 研 究 計 畫 一 覽 表 ( 資 料 來 源 : 研 發 處 )... 90 表 4-15 碩 博 士 班 招 生 概 況... 90 表 4-16 休 學 退 學 轉 學 人 數 概 況... 91 表 4-17 學 士 班 專 題 競 賽 參 賽 學 生 及 比 賽 結 果... 91 表 4-18 碩 博 士 生 之 學 術 論 文 發 表 概 況... 92 表 4-19 碩 博 士 畢 業 人 數 統 計... 92 表 4-20 碩 博 士 生 之 學 位 論 文 統 計... 92 表 4-21 大 專 生 科 技 部 ( 國 科 會 ) 計 畫 案 統 計 表... 93 表 4-22 學 生 參 與 專 利 案 統 計 表... 93 表 4-23 學 生 獲 獎 與 榮 譽 事 蹟... 93 表 4-24 教 師 相 關 辦 法 和 獎 勵 措 施... 94 表 4-25 教 師 參 與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獲 本 校 補 助 一 覽 表... 95 表 4-26 學 生 相 關 辦 法 和 獎 勵 措 施... 96 表 4-27 優 秀 學 生 留 校 獎 勵 獎 學 金 辦 法... 96 表 4-28 本 系 主 辦 之 大 型 學 術 研 討 會... 97 表 4-29 教 師 參 與 國 內 外 學 術 團 體 概 況... 98 表 4-30 學 生 參 與 學 校 各 類 服 務 項 目 一 覽 表... 99 表 4-31 教 師 相 關 辦 法 和 獎 勵 措 施... 99 表 4-32 本 系 教 師 借 調 服 務 一 覽 表... 100 表 4-33 本 校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實 施 辦 法... 100 表 4-34 學 生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參 與 校 外 社 會 服 務 項 目 一 覽 表... 101 表 5-1 系 友 回 饋 機 制 及 其 實 施 方 法 與 執 行 人 力... 103 表 5-2 重 要 委 員 會 召 開 次 數 統 計 表... 104 表 5-3 學 生 成 績 統 計 查 詢... 104 表 5-4 各 班 制 招 生 概 況... 104 表 5-5 本 校 分 配 至 本 系 資 本 門 及 經 常 門 經 費 表... 105 表 5-6 畢 業 生 調 查 之 受 訪 企 業 機 構 雇 主 名 單... 106 表 5-7 本 系 行 政 管 理 機 制... 112 表 5-8 本 系 自 我 改 善 機 制... 114 表 5-9 自 我 改 善 機 制 之 本 院 本 校 各 規 章 辦 法... 115 表 5-10 本 系 SWOTA 分 析 結 果... 118 表 5-11 畢 業 生 資 料 蒐 集 加 強 對 應 措 施... 119 表 5-12 教 學 與 課 程 設 計 加 強 對 應 措 施... 120 表 5-13 碩 博 士 生 研 究 指 導 加 強 對 應 措 施... 120 表 5-14 教 師 研 究 瓶 頸 加 強 對 應 措 施... 121 v

圖 目 錄 圖 1-1 校 院 系 教 育 目 標 之 關 聯 性... 8 圖 1-2 電 機 系 組 織 架 構 圖... 9 圖 1-3 課 程 規 劃 執 行 組 織 架 構... 23 圖 2-1 本 系 教 師 聘 任 程 序... 28 圖 2-2 理 工 二 館 二 樓 空 間 配 置 圖... 36 圖 2-3 電 子 電 路 實 驗 室... 37 圖 2-4 通 訊 教 學 實 驗 室... 38 圖 2-5 自 動 控 制 教 學 實 驗 室... 38 圖 2-6 微 處 理 機 教 學 實 驗 室... 39 圖 2-7 網 路 教 學 實 驗 室... 40 圖 2-8 超 大 型 積 體 電 路 教 學 實 驗 室... 40 圖 2-9 光 電 教 學 實 驗 室... 41 圖 2-10 專 題 教 學 實 驗 室... 42 圖 3-1 102 學 年 度 部 分 必 修 核 心 課 程 之 成 績 分 佈 圖... 53 圖 3-2 空 間 借 用 流 程 圖... 62 圖 3-3 設 備 借 用 流 程 圖... 62 圖 5-1 企 業 僱 用 本 系 畢 業 生 主 要 原 因 調 查 結 果... 107 圖 5-2 本 系 畢 業 生 擔 任 職 位 調 查 結 果... 107 圖 5-3 本 系 畢 業 生 平 均 年 資 調 查 結 果... 107 圖 5-4 本 系 畢 業 生 擔 任 之 職 務 調 查 結 果... 108 圖 5-5 本 系 畢 業 生 平 均 薪 資 調 查 結 果... 109 圖 5-6 雇 主 對 本 系 畢 業 生 各 項 工 作 表 現 之 滿 意 度... 109 圖 5-7 本 系 畢 業 生 在 工 作 上 之 整 體 貢 獻 度... 110 圖 5-8 本 系 學 生 應 加 強 之 條 件... 110 圖 5-9 企 業 機 構 對 本 系 應 加 強 之 課 程 建 議... 111 圖 5-10 雇 主 對 提 升 學 生 就 業 素 質 之 建 議... 112 圖 5-11 本 系 系 務 會 議 開 會 流 程... 113 圖 5-12 本 系 課 程 會 議 開 會 流 程... 114 vi

附 件 附 件 1-1 自 我 評 鑑 實 施 要 點... A-1 附 件 1-2 各 系 級 委 員 會 之 組 織 章 程... A-3 附 件 1-3 102 學 年 度 學 士 班 課 程 規 劃... A-12 附 件 1-4 102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課 程 規 劃... A-17 附 件 1-5 102 學 年 度 博 士 班 課 程 規 劃... A-20 附 件 2-1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專 任 教 師 聘 任 辦 法... A-21 附 件 2-2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教 師 聘 任 及 升 等 評 審 要 點... A-23 附 件 2-3 本 校 專 任 教 師 聘 約... A-26 附 件 2-4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教 師 評 鑑 辦 法... A-27 附 件 2-5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理 工 學 院 教 師 評 鑑 細 則... A-30 附 件 2-6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聘 任 兼 教 師 作 業 辦 法... A-32 附 件 2-7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校 內 教 師 合 聘 辦 法... A-35 附 件 2-8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教 師 解 聘 停 聘 不 續 聘 辦 法... A-36 附 件 2-9 教 師 授 課 時 數 核 計 規 定... A-38 附 件 2-10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教 學 優 良 教 師 遴 選 與 獎 勵 辦 法... A-39 附 件 2-11 學 碩 士 班 的 生 涯 進 路 圖... A-41 附 件 2-12 教 學 實 驗 室 之 教 學 設 備 一 覽 表... A-44 附 件 3-1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優 秀 學 生 留 校 升 學 獎 勵 辦 法... A-49 附 件 3-2 理 工 學 院 優 秀 學 生 留 校 升 學 獎 勵 辦 法... A-50 附 件 3-3 系 學 會 組 織 章 程... A-51 附 件 3-4 系 學 會 監 委 組 織 章 程... A-55 附 件 3-5 本 系 各 班 制 修 業 規 定... A-59 附 件 3-6 學 生 電 子 學 習 履 歷... A-65 附 件 3-7 學 生 自 治 團 體 設 置 及 輔 導 辦 法... A-66 附 件 4-1 近 三 年 教 師 發 表 之 國 際 期 刊 論 文... A-67 附 件 4-2 近 三 年 教 師 發 表 之 國 際 研 討 會 論 文... A-74 附 件 4-3 近 三 年 教 師 發 表 之 國 內 研 討 會 論 文... A-81 附 件 4-4 橋 接 計 畫 協 議 書... A-84 附 件 4-5 本 系 學 生 專 業 能 力 總 結 評 量 方 式... A-86 附 件 4-6 研 究 生 教 學 助 教 編 派 人 數... A-91 附 件 4-7 近 三 年 教 師 提 供 之 專 業 服 務... A-93 附 件 5-1 企 業 機 構 僱 用 本 系 畢 業 生 問 卷 調 查 表... A-99 vii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103 學 年 度 系 所 自 我 評 鑑 報 告 書 項 目 一 貳 本 次 系 所 評 鑑 之 結 果 項 目 一 : 目 標 核 心 能 力 與 課 程 1.1 教 育 目 標 與 核 心 能 力 修 訂 1.1.1 各 班 制 簡 介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 以 下 簡 稱 本 校 )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 以 下 簡 稱 本 系 ) 碩 士 班 成 立 於 民 國 86 年, 大 學 部 成 立 於 民 國 88 年, 博 士 班 成 立 於 民 國 91 年, 民 國 92 年 增 設 碩 士 在 職 進 修 專 班 為 落 實 產 業 升 級 政 策, 積 極 培 育 半 導 體 及 積 體 電 路 設 計 人 才, 教 育 部 於 民 國 94 年 10 月 通 過 本 系 提 出 之 電 子 工 程 研 究 所 設 立 申 請 本 校 遂 於 95 年 8 月 設 立 電 子 工 程 研 究 所, 由 理 工 學 院 ( 以 下 簡 稱 本 院 ) 直 接 統 籌 運 作, 定 位 為 本 院 跨 領 域 研 究 中 心, 結 合 本 院 電 機 資 工 材 料 物 理 等 相 關 領 域 系 所, 在 研 究 及 教 學 上 相 互 支 援 與 資 源 共 享 復 因 本 校 於 97 學 年 度 與 花 蓮 教 育 大 學 合 校, 經 98 年 8 月 校 務 會 議 決 議 電 子 工 程 研 究 所 與 本 系 整 併 成 為 一 系 二 所 之 組 織 架 構 同 時 本 校 因 配 合 民 國 98 年 6 月 11 日 教 育 部 公 佈 之 大 學 總 量 展 規 模 與 資 源 條 件 標 準 將 以 研 究 所 命 名 之 單 位, 修 正 為 碩 士 班, 以 達 系 所 合 一 之 運 作 故 自 99 學 年 度 起, 電 子 工 程 研 究 所 成 為 本 系 所 屬 之 電 子 工 程 碩 士 班, 與 本 系 電 機 工 程 碩 博 士 班 並 行 為 一 系 多 班 之 運 作 但 因 近 年 高 等 教 育 區 域 化 趨 勢, 且 東 部 高 科 技 產 業 人 才 需 求 不 高, 加 上 少 子 化 影 響, 本 系 碩 士 班 招 生 漸 生 受 西 部 各 校 排 擠 效 應, 招 生 缺 額 日 益 明 顯 本 系 師 生 除 努 力 表 現 積 極 招 生 外, 亦 經 系 務 會 議 決 議 通 過 自 102 學 年 度 起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停 招,104 學 年 度 起 電 子 工 程 碩 士 班 併 入 電 機 工 程 碩 士 班 未 來 系 所 經 營 朝 向 一 系 三 班 之 學 碩 博 班 運 作, 有 效 利 用 師 員 設 備 以 達 降 低 生 師 比, 學 生 也 可 獲 得 較 多 教 師 授 業 心 力 表 1-1 所 示 為 本 系 班 制 之 設 立 時 間 表 表 1-1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各 班 制 設 立 時 間 系 所 班 制 設 立 時 間 電 機 工 程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民 國 86 年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學 士 班 民 國 88 年 電 機 工 程 研 究 所 博 士 班 民 國 91 年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進 修 專 班 民 國 92 年 ~ 民 國 102 年 ( 停 招 ) 電 子 工 程 研 究 所 ( 獨 立 所 ) 民 國 95 年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暨 電 子 工 程 研 究 所 ( 一 系 二 所 ) 民 國 98 年 電 子 工 程 碩 士 班 ( 一 系 多 班 ) 民 國 99 年 ~ 民 國 105 年 ( 整 併 ) 第 4 頁, 共 122 頁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103 學 年 度 系 所 自 我 評 鑑 報 告 書 項 目 一 1.1.2 發 展 方 向 與 專 業 特 色 (1) 強 化 基 礎 課 程, 發 展 應 用 研 究 : 本 系 強 調 基 礎 課 程 訓 練, 規 劃 4 大 課 程 群 組 教 師 再 依 此 專 長 領 域 發 展 具 應 用 價 值 之 研 究 成 果 (2) 累 積 教 學 經 驗, 培 育 學 生 技 能 : 配 合 4 大 群 組 領 域 之 課 程 規 劃 遴 聘 專 任 師 資, 開 設 基 礎 與 專 業 特 色 課 程, 教 師 依 研 究 專 長 開 設 基 礎 課 程 累 積 教 學 經 驗, 以 期 有 效 培 育 學 生 電 機 基 礎 知 識 與 純 熟 的 專 業 技 能 (3) 配 合 產 業 需 求, 理 論 實 務 並 重 : 藉 由 教 師 研 究 計 畫 申 請, 多 方 建 立 產 學 合 作 管 道, 配 合 產 業 發 展 人 才 需 求, 鼓 勵 學 生 參 與 教 師 各 項 研 究 計 畫, 從 事 應 用 面 的 實 務 研 發, 以 確 立 理 論 與 實 務 並 重 之 研 究 方 向 (4) 預 期 達 到 之 短 中 長 程 發 展 計 劃 短 程 發 展 計 劃 : 維 持 本 系 固 有 之 優 良 傳 統, 持 續 推 動 課 程 改 革 強 化 教 學 品 質 以 培 育 術 德 兼 修 之 電 機 專 業 人 才 配 合 學 校 既 定 政 策, 落 實 課 程 學 程 化 之 規 劃, 使 本 系 學 生 能 依 個 人 興 趣, 選 擇 適 當 之 專 業 選 修 學 程 學 習, 以 達 課 程 專 業 化 學 習 系 統 化 之 成 效 透 過 教 育 部 系 所 評 鑑 機 制, 持 續 改 進 本 系 教 學 方 式 與 研 究 能 量, 維 持 高 效 率 之 教 學 與 研 究 品 質 中 程 發 展 計 劃 : 整 合 本 院 相 關 系 所 教 學 資 源, 推 動 跨 系 專 業 課 程 支 援, 擴 大 學 生 專 業 知 識 之 學 習 面, 增 進 學 生 競 爭 力 規 劃 菁 英 教 育, 爭 取 產 學 合 作 以 加 強 產 業 結 盟, 同 時 鼓 勵 學 生 多 參 與 國 科 會 相 關 專 題 計 劃 與 國 際 競 賽, 增 進 宏 觀 之 國 際 視 野 長 程 發 展 計 劃 : 掌 握 國 家 教 育 政 策 與 產 官 學 界 需 求 走 向, 建 立 系 統 化 之 永 續 教 學 與 學 生 自 我 學 習 持 續 改 善 機 制, 使 學 生 畢 業 時 能 適 時 與 產 業 無 縫 接 軌, 落 實 學 以 致 用 之 功 效 積 極 規 劃 國 際 招 生, 吸 收 各 國 有 志 於 電 機 專 業 知 識 之 學 子 至 本 系 就 讀 或 從 事 學 術 交 流, 以 營 造 英 語 學 習 環 境, 開 拓 學 生 國 際 視 野 本 系 專 業 特 色 經 整 合 後, 分 為 計 算 機 通 訊 微 電 子 控 制 4 大 群 組 專 任 教 師 依 專 長 與 研 究 興 趣 成 立 15 間 研 究 實 驗 室 專 長 領 域 及 各 研 究 實 驗 室 分 組 如 表 1-2 群 組 領 域 表 1-2 專 業 特 色 4 大 群 組 領 域 之 研 究 實 驗 室 研 究 實 驗 室 計 算 機 組 視 訊 與 影 像 處 理 實 驗 室 醫 學 資 訊 實 驗 室 網 路 暨 分 散 式 智 慧 系 統 實 驗 室 通 訊 組 無 線 通 訊 實 驗 室 數 位 通 訊 實 驗 室 寬 頻 通 訊 實 驗 室 光 纖 通 訊 暨 感 測 實 驗 室 微 電 子 組 高 頻 電 路 實 驗 室 高 效 能 源 積 體 電 路 實 驗 室 薄 膜 化 合 物 半 導 體 太 陽 能 電 池 實 驗 室 半 導 體 元 件 實 驗 室 半 導 體 元 件 模 擬 實 驗 室 控 制 組 機 電 控 制 實 驗 室 智 慧 型 信 號 處 理 實 驗 室 感 測 融 合 與 運 動 控 制 實 驗 室 第 5 頁, 共 122 頁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103 學 年 度 系 所 自 我 評 鑑 報 告 書 項 目 一 1.1.3 各 班 制 教 育 目 標 制 定 本 系 教 育 目 標 依 據 本 系 專 業 特 色 與 發 展 方 向, 由 本 系 自 我 評 鑑 諮 詢 委 員 會 ( 組 織 章 程 詳 見 附 件 1-1) 系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及 系 務 會 議 共 同 草 擬 並 於 102 年 新 修 訂 完 成, 內 容 請 參 考 本 系 學 習 成 效 評 量 之 教 育 目 標 修 訂 與 說 明, 詳 見 佐 證 資 料 1-1 本 系 教 育 目 標 設 定 除 因 應 東 華 大 學 理 工 學 院 教 育 目 標 外, 配 合 外 部 意 見 ( 業 界 學 界 雇 主 畢 業 生 ), 共 同 檢 視 其 適 切 性, 以 作 為 本 系 學 生 專 業 核 心 能 力 設 定 之 依 據 本 系 基 於 本 校 教 育 目 標 孕 育 兼 具 創 新 思 維 科 學 智 能 與 人 文 素 養 之 卓 越 人 才 與 本 院 教 育 目 標 培 育 專 業 知 能 提 升 學 習 能 力 之 大 原 則 下, 制 訂 本 系 學 士 班 碩 士 班 與 博 士 班 之 各 班 制 教 育 目 標, 其 內 容 如 下 表 1-3 表 1-4 表 1-5 詳 細 之 校 院 系 教 育 目 標 關 聯 表 如 表 1-6, 對 照 關 係 圖 如 圖 1-1 所 示 表 1-3 學 士 班 教 育 目 標 與 說 明 學 士 班 教 育 目 標 說 明 (1) 專 業 人 才 培 育 奠 立 學 生 專 業 知 能, 培 育 產 業 技 術 人 才 (2) 團 隊 合 作 訓 練 落 實 分 工 合 作 觀 念, 具 備 溝 通 服 從 能 力 (3) 創 新 思 維 啟 發 具 備 自 我 學 習 能 力, 啟 發 創 新 思 維 模 式 (4) 多 元 學 習 規 劃 訓 練 觸 類 旁 通 思 維, 培 養 基 本 科 技 英 文 閱 讀 溝 通 能 力 本 系 除 現 有 核 心 ( 一 ) 與 核 心 ( 二 ) 兩 個 核 心 學 程 外, 另 規 劃 有 兩 個 學 程, 分 別 為 通 訊 與 計 算 機 學 程 與 微 電 子 與 控 制 學 程 專 業 學 程 均 符 合 現 今 熱 門 產 業 人 才 需 求 本 系 學 士 班 學 生 就 業 後, 大 多 投 入 電 子 電 機 資 訊 光 電 等 相 關 產 業, 所 生 產 多 為 消 費 性 電 子 產 品, 產 品 的 更 新 需 依 賴 團 隊 分 工, 方 能 掌 握 市 場 先 機, 因 此 學 生 在 校 需 培 養 並 落 實 團 隊 合 作 觀 念, 並 能 以 團 體 目 標 為 優 先, 具 備 服 從 上 級 的 配 合 能 力, 並 能 支 援 公 司 內 各 部 門 本 系 學 士 班 學 生 畢 業 後 大 多 進 入 生 產 製 造 銷 售 產 品 協 調 部 門, 由 於 消 費 性 電 子 市 場 不 斷 更 迭, 各 部 門 也 須 有 創 新 思 維, 並 以 自 我 學 習 方 式, 因 應 瞬 息 萬 變 的 產 業 潮 流, 才 不 致 因 產 業 萎 縮 或 失 去 競 爭 力 而 被 淘 汰 國 際 視 野 養 成 應 為 研 究 所 以 上 學 生 之 教 育 目 標 本 系 學 士 班 以 修 課 為 主 要 學 習 方 式, 提 供 學 生 專 業 訓 練, 找 出 學 生 興 趣, 並 為 未 來 進 入 研 究 所 做 準 備 以 參 加 國 內 實 作 競 賽 加 強 專 業 實 作 能 力 為 主, 培 養 觸 類 旁 通 思 維 加 強 科 技 英 文 之 多 元 學 習 能 力 表 1-4 碩 士 班 教 育 目 標 與 說 明 碩 士 班 教 育 目 標 說 明 本 系 為 新 設 系 所, 師 資 成 員 來 自 國 內 外 頂 尖 大 學, 專 長 (1) 高 階 人 才 培 育 厚 實 學 皆 與 當 今 國 際 產 學 界 息 息 相 關 碩 士 班 規 劃 通 訊 網 生 專 業 知 能, 培 育 高 階 路 計 算 機 控 制 半 導 體 電 路 系 統 等 軟 硬 體 進 階 科 技 人 才 課 程 所 提 供 之 專 業 課 程 符 合 現 今 高 科 技 電 機 電 子 熱 門 產 業 人 才 需 求 (2) 團 隊 分 工 領 導 落 實 分 本 系 碩 士 班 學 生 就 業 後, 大 多 投 入 半 導 體 相 關 高 科 技 第 6 頁, 共 122 頁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103 學 年 度 系 所 自 我 評 鑑 報 告 書 項 目 一 工 合 作 觀 念, 具 備 領 導 協 調 能 力 (3) 創 新 思 維 啟 發 訓 練 專 業 實 用 技 術, 展 現 創 新 研 發 能 力 (4) 國 際 視 野 養 成 營 造 國 際 宏 觀 視 野, 培 育 全 球 市 場 人 才 業, 所 生 產 多 為 消 費 性 電 子 產 品, 產 品 的 推 陳 出 新 需 依 賴 研 發 團 隊 不 眠 不 休 的 工 作, 方 能 掌 握 市 場 先 機, 因 此 學 生 在 校 需 培 養 並 落 實 團 隊 合 作 觀 念, 並 為 了 未 來 成 為 公 司 領 導 階 層 預 做 準 備 本 系 碩 士 班 學 生 畢 業 後 大 多 進 入 研 究 開 發 部 門, 肩 負 洞 燭 機 先 開 發 新 產 品 之 重 要 任 務 故 展 現 創 新 研 發 能 力 為 碩 士 班 求 職 之 基 本 要 求 即 使 在 生 產 或 銷 售 部 門 也 須 有 創 新 研 發 能 力, 以 因 應 產 品 快 速 汰 舊 換 新, 才 不 致 因 市 場 需 求 突 然 轉 變, 產 品 萎 縮 滯 銷 而 影 響 公 司 生 存, 甚 至 個 人 失 業 國 內 產 業 為 具 備 永 續 經 營 之 競 爭 力, 均 積 極 開 發 國 際 市 場 碩 士 班 學 生 應 具 備 了 解 國 際 市 場 變 化 趨 勢, 以 提 早 開 發 新 產 品, 創 造 新 產 值 表 1-5 博 士 班 教 育 目 標 與 說 明 博 士 班 教 育 目 標 說 明 (1) 研 究 人 才 培 育 訓 練 嚴 本 系 博 士 班 學 生 依 其 所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之 研 究 領 域 選 定 研 謹 思 考 能 力, 培 育 國 家 究 主 題, 於 修 業 期 間 完 成 研 究 相 關 課 題, 包 含 論 文 發 研 究 人 才 表 會 議 參 與 實 驗 室 管 理 研 究 小 組 整 合 等 藉 由 訓 練 嚴 謹 思 考 能 力 可 培 育 國 家 未 來 產 官 研 界 居 於 領 導 之 棟 樑 (2) 團 隊 分 工 領 導 落 實 分 工 合 作 觀 念, 具 備 領 導 協 調 能 力 (3) 創 新 思 維 啟 發 建 立 積 極 挑 戰 態 度, 展 現 獨 力 研 究 能 力 (4) 國 際 視 野 養 成 營 造 國 際 宏 觀 視 野, 培 育 卓 越 領 導 人 才 本 系 博 士 班 學 生 就 業 途 徑 選 擇 眾 多, 可 投 入 電 子 電 機 半 導 體 相 關 高 科 技 業 作 為 高 階 研 究 人 才 外, 亦 可 加 入 國 家 研 究 單 位 從 事 高 深 研 究, 或 進 入 學 術 單 位 作 育 英 才 本 系 博 士 班 學 生 畢 業 後 大 多 成 為 高 階 研 究 員 公 司 領 導 階 層 或 學 校 教 授, 肩 負 領 導 統 御 洞 燭 機 先 之 重 要 任 務 故 建 立 積 極 態 度 求 新 求 變, 或 展 現 創 新 研 發 能 力, 或 具 備 獨 立 研 究 能 力, 為 博 士 班 求 職 之 基 本 要 件 國 內 產 學 界 為 具 備 永 續 經 營 之 競 爭 力, 均 積 極 開 發 國 際 市 場 無 論 是 設 立 境 外 公 司 或 成 立 國 際 學 生 班, 需 大 量 外 語 能 力 優 異 之 研 究 人 才 未 來 成 為 領 導 階 級 之 博 士 班 學 生 應 具 備 了 解 國 際 市 場 或 國 際 學 校 變 化 趨 勢, 以 提 早 開 發 新 產 品 創 造 新 產 值, 甚 至 於 可 成 為 國 際 高 科 技 人 才 的 卓 越 幹 部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表 1-6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校 院 系 教 育 目 標 關 聯 表 理 工 學 院 孕 育 兼 具 創 新 思 維 科 學 智 能 與 培 育 專 業 知 能 人 文 素 養 之 卓 越 提 升 學 習 能 力 人 才 電 機 工 程 系 學 士 班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1. 專 業 人 才 培 育 2. 團 隊 合 作 訓 練 3. 創 新 思 維 啟 發 4. 多 元 教 育 規 劃 1. 高 階 人 才 培 育 2. 團 體 分 工 領 導 3. 創 新 思 維 啟 發 4. 國 際 視 野 養 成 1. 研 究 人 才 培 育 2. 團 體 分 工 領 導 3. 創 新 思 維 啟 發 4. 國 際 視 野 養 成 第 7 頁, 共 122 頁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103 學 年 度 系 所 自 我 評 鑑 報 告 書 項 目 一 孕 育 兼 具 創 新 思 維 科 學 智 能 與 人 文 素 養 之 卓 越 人 才 校 教 育 目 標 培 育 專 業 知 能 提 升 學 習 能 力 院 教 育 目 標 專 業 人 才 培 育 ( 學 ) 高 階 人 才 培 育 ( 碩 ) 研 究 人 才 培 育 ( 博 ) 團 隊 合 作 訓 練 ( 學 ) 團 體 分 工 領 導 ( 碩 博 ) 創 新 思 維 啟 發 多 元 學 習 規 劃 ( 學 ) 國 際 視 野 養 成 ( 碩 博 ) 系 教 育 目 標 圖 1-1 校 院 系 教 育 目 標 之 關 聯 性 本 系 教 育 目 標 共 4 項, 採 廣 泛 的 條 列 式 呈 現 各 班 制 之 教 育 目 標 僅 有 微 幅 修 正 本 系 各 班 制 有 清 楚 的 定 位 與 教 育 目 標, 據 以 指 引 中 長 程 發 展 計 畫 學 碩 博 班 制 之 教 育 目 標, 能 強 化 學 生 實 務 能 力 與 跨 領 域 整 合 應 用 能 力, 也 可 培 養 接 軌 國 際 等 能 力, 學 生 能 與 工 作 職 場 和 國 際 社 會 做 良 好 互 動 與 銜 接 本 系 教 育 目 標 呈 現 方 式 以 學 生 為 本 位, 設 定 學 生 畢 業 後 應 達 成 之 職 涯 與 專 業 成 就 教 育 目 標 屬 較 廣 泛 敘 述, 並 能 承 接 校 院 的 教 育 目 標 本 系 教 育 目 標 之 未 來 訂 定, 將 綜 合 考 量 學 生 發 展 與 產 業 現 況 電 機 領 域 發 展 趨 勢 校 院 系 發 展 方 向 系 所 特 色 師 資 條 件 畢 業 生 表 現 及 其 雇 主 回 饋 意 見 各 類 評 鑑 或 回 饋 建 議 等 資 訊, 適 時 檢 討 以 展 現 教 育 目 標 之 合 理 性 為 了 有 效 評 估 執 行 成 效 與 改 進 方 針, 教 育 目 標 不 宜 經 常 性 變 動, 因 此 本 系 教 育 目 標 檢 視 修 訂 時 間 為 3-5 年 1.1.4 師 生 對 教 育 目 標 的 認 同 本 系 教 學 行 政 事 務 方 面, 為 了 讓 各 項 行 政 工 作 能 快 速 妥 善 處 理, 也 為 了 各 班 制 可 持 續 發 展 本 系 教 育 目 標, 且 能 定 期 檢 視 教 育 目 標 核 心 能 力, 並 據 以 修 正 班 制 發 展 計 畫, 特 在 系 務 會 議 之 下, 成 立 9 個 系 級 委 員 會 在 各 系 級 委 員 會 會 議 上 經 全 體 教 師 充 分 討 論 後, 建 立 共 識, 以 資 依 循 本 系 教 育 目 標 之 推 展 與 修 訂 另 一 方 面 可 以 協 助 系 主 任 在 教 育 目 標 重 大 方 向 下 規 劃 協 調 及 辦 理 各 項 系 務 工 作, 促 進 本 系 系 務 順 利 推 動 本 系 依 教 師 學 生 經 費 課 程 招 生 輔 導 等 系 所 事 務 設 有 9 個 系 級 委 員 會 本 系 各 委 員 會 之 組 織 章 程 詳 見 附 件 1-2, 各 系 級 委 員 會 之 主 要 工 作 職 掌 如 表 1-7, 近 三 年 (100-102 學 年 度 ) 各 系 級 委 員 會 之 成 員 名 單 詳 見 表 1-8 第 8 頁, 共 122 頁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103 學 年 度 系 所 自 我 評 鑑 報 告 書 項 目 一 系 務 會 議 系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助 理 二 名 系 主 任 助 理 二 : 協 助 行 政 業 務 事 項 助 理 一 : 協 助 行 政 業 務 事 項 導 師 輔 導 工 作 委 員 會 研 究 生 學 術 委 員 會 連 續 修 讀 學 碩 士 審 查 委 員 會 招 生 暨 獎 學 金 委 員 會 研 究 發 展 及 推 廣 教 育 委 員 會 學 生 事 務 委 員 會 課 程 委 員 會 經 費 審 議 暨 稽 核 委 員 會 新 進 教 師 遴 選 事 務 委 員 會 圖 1-2 電 機 系 組 織 架 構 圖 表 1-7 系 級 委 員 會 之 主 要 工 作 職 掌 系 級 委 員 會 名 稱 新 進 教 師 遴 選 事 務 委 員 會 經 費 審 議 暨 稽 核 委 員 會 課 程 委 員 會 學 生 事 務 委 員 會 研 究 發 展 及 推 廣 教 育 委 員 會 招 生 暨 獎 學 金 委 員 會 連 續 修 讀 學 碩 士 審 查 委 員 會 研 究 生 學 術 委 員 會 導 師 輔 導 工 作 委 員 會 工 作 職 掌 協 助 本 系 新 聘 教 師 事 務 等 工 作 協 助 監 督 與 稽 核 本 系 有 經 費 項 目 與 運 用 等 工 作 協 助 本 系 課 程 規 劃 與 學 程 規 劃 等 工 作 協 助 本 系 有 學 生 相 關 課 業 與 活 動 等 工 作 協 助 本 系 有 相 關 研 究 事 務 等 項 目 之 規 劃 與 審 核 等 工 作 協 助 本 系 有 各 項 招 生 事 務 等 工 作 處 理 本 系 內 大 學 部 及 研 究 所 學 生 連 續 修 讀 審 查 相 關 事 宜 協 助 本 系 研 究 生 之 資 格 考 核 與 畢 業 資 格 審 核 等 工 作 辦 理 本 系 各 項 導 師 輔 導 工 作 之 協 調 及 導 師 生 各 項 之 事 務 表 1-8 近 三 年 系 級 委 員 會 之 成 員 名 單 系 級 委 員 會 年 度 召 集 人 委 員 會 成 員 負 責 事 務 新 進 教 師 遴 選 事 務 委 員 會 經 費 審 議 暨 稽 核 委 員 會 100 董 正 成 翁 若 敏 陳 震 宇 林 群 傑 陳 美 娟 101 董 正 成 翁 若 敏 陳 震 宇 林 群 傑 陳 美 娟 102 陳 美 娟 鄭 献 勳 陳 俊 全 董 正 成 吳 賢 財 陳 震 宇 謝 欣 然 100 鄭 献 勳 董 正 成 謝 耀 慶 陳 震 宇 劉 耿 銘 101 鄭 献 勳 董 正 成 謝 耀 慶 陳 震 宇 劉 耿 銘 102 鄭 献 勳 陳 俊 全 黃 家 華 吳 賢 財 謝 耀 慶 林 群 傑 謝 欣 然 協 助 本 系 新 聘 教 師 程 序 等 工 作 協 助 監 督 與 稽 核 本 系 經 費 項 目 與 運 用 等 工 作 第 9 頁, 共 122 頁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103 學 年 度 系 所 自 我 評 鑑 報 告 書 項 目 一 課 程 委 員 會 學 生 事 務 委 員 會 研 究 發 展 及 推 廣 教 育 委 員 會 招 生 暨 獎 學 金 委 員 會 連 續 修 讀 學 碩 士 審 查 委 員 會 研 究 生 學 術 委 員 會 導 師 輔 導 工 作 委 員 會 100 劉 耿 銘 翁 若 敏 孫 宗 瀛 黃 家 華 陳 震 宇 范 美 蓮 ( 學 生 ) 李 進 雄 主 任 ( 業 界 - 中 華 電 信 ) 翁 若 敏 孫 宗 瀛 黃 家 華 陳 震 宇 101 劉 耿 銘 蘇 咨 芸 ( 學 生 ) 李 進 雄 主 任 ( 業 界 - 中 華 電 信 ) 翁 若 敏 張 伯 浩 董 正 成 黃 家 華 102 孫 宗 瀛 謝 耀 慶 陳 震 宇 劉 耿 銘 蘇 仲 鵬 詹 耘 昇 ( 學 生 ) 100 謝 耀 慶 陳 美 娟 黃 家 華 林 群 傑 劉 耿 銘 101 謝 耀 慶 陳 美 娟 黃 家 華 林 群 傑 劉 耿 銘 102 林 群 傑 陳 美 娟 張 伯 浩 黃 家 華 謝 耀 慶 劉 耿 銘 何 盈 杰 100 吳 賢 財 翁 若 敏 鄭 献 勳 孫 宗 瀛 張 伯 浩 101 吳 賢 財 翁 若 敏 鄭 献 勳 孫 宗 瀛 張 伯 浩 102 蘇 仲 鵬 陳 美 娟 翁 若 敏 鄭 献 勳 孫 宗 瀛 吳 賢 財 何 盈 杰 100 林 群 傑 謝 欣 然 謝 耀 慶 張 伯 浩 吳 賢 財 101 林 群 傑 謝 欣 然 謝 耀 慶 張 伯 浩 吳 賢 財 102 謝 耀 慶 張 伯 浩 林 群 傑 何 盈 杰 謝 欣 然 100 孫 宗 瀛 翁 若 敏 鄭 献 勳 張 伯 浩 謝 欣 然 101 孫 宗 瀛 翁 若 敏 鄭 献 勳 張 伯 浩 謝 欣 然 陳 美 娟 翁 若 敏 鄭 献 勳 孫 宗 瀛 102 董 正 成 陳 俊 全 吳 賢 財 陳 震 宇 蘇 仲 鵬 100 謝 欣 然 董 正 成 黃 家 華 吳 賢 財 林 群 傑 101 謝 欣 然 董 正 成 黃 家 華 吳 賢 財 林 群 傑 翁 若 敏 陳 俊 全 董 正 成 黃 家 華 102 孫 宗 瀛 吳 賢 財 陳 震 宇 劉 耿 銘 蘇 仲 鵬 何 盈 杰 謝 欣 然 101 翁 若 敏 董 正 成 謝 欣 然 謝 耀 慶 張 伯 浩 徐 榮 紳 ( 學 生 ) 黃 仲 翌 ( 學 生 ) 102 張 伯 浩 翁 若 敏 林 群 傑 劉 耿 銘 協 助 本 系 課 程 規 劃 與 學 程 規 劃 等 工 作 協 助 本 系 有 學 生 相 關 課 業 與 活 動 等 工 作 協 助 本 系 有 相 關 研 究 事 務 等 項 目 之 規 劃 與 審 核 等 工 作 協 助 本 系 有 各 項 招 生 事 務 等 工 作 處 理 內 大 學 部 及 研 究 所 學 生 連 續 修 讀 審 查 相 關 事 宜 協 助 本 系 研 究 生 之 資 格 考 核 與 畢 業 資 格 審 核 等 工 作 辦 理 本 系 各 項 導 師 輔 導 工 作 之 協 調 及 導 師 生 各 項 之 事 務 各 系 級 委 員 會 委 員 由 本 系 專 任 教 師 4 至 10 人 擔 任, 任 期 為 一 或 兩 年 各 系 級 委 員 會 必 須 推 舉 一 名 教 師 或 系 主 任 擔 任 該 委 員 會 召 集 人, 負 責 該 委 員 會 之 開 會 召 集 法 規 修 訂 與 事 務 統 籌 等 事 項 本 系 每 位 專 任 教 師 皆 參 與 3~5 個 委 員 會, 各 委 員 會 負 責 審 理 相 關 事 務 並 作 成 決 議, 再 將 結 果 送 至 系 務 會 議 討 論 通 過 再 送 上 級 審 議 通 過 後, 方 可 實 施 藉 由 系 級 委 員 會 之 會 議 討 論 及 決 議, 讓 教 師 們 了 解 本 系 師 生 院 校 各 方 面 之 行 政 事 務 流 程, 同 時 進 一 步 認 同 本 系 教 育 目 標 綜 上 可 知, 本 系 各 成 員 在 系 務 的 推 動 與 發 展 上 皆 扮 演 極 重 要 角 色, 同 時, 經 由 各 委 員 會 充 分 討 論 與 規 劃 而 付 諸 實 施 的 各 項 系 所 事 務, 也 因 而 更 周 延 成 效 更 卓 著 第 10 頁, 共 122 頁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103 學 年 度 系 所 自 我 評 鑑 報 告 書 項 目 一 本 系 為 了 增 加 教 師 凝 聚 力, 定 期 召 開 系 務 會 議, 在 系 所 發 展 與 規 劃 上 聽 取 建 議 並 建 立 共 識 經 由 召 開 系 務 會 議, 鼓 勵 教 師 們 參 與 系 上 的 事 務 與 活 動, 並 增 進 教 師 對 本 系 教 育 目 標 的 認 同 與 向 心 度, 以 利 於 各 項 事 務 推 行 1.1.5 教 育 目 標 反 映 在 教 學 與 學 習 活 動 (1) 課 程 設 計 與 教 學 內 容 反 映 教 育 目 標 程 度 本 系 整 體 課 程 設 計 皆 以 本 系 教 育 目 標 專 業 與 研 究 人 才 培 育 團 隊 分 工 訓 練 與 領 導 創 新 思 維 啟 發 多 元 教 育 規 劃 與 國 際 視 野 養 成 為 根 據, 進 行 各 項 必 修 選 修 及 通 識 課 程 之 規 劃, 藉 以 透 過 各 基 礎 與 專 業 課 程 安 排, 落 實 本 系 教 育 目 標 之 精 神 學 碩 博 班 制 亦 能 透 過 專 業 課 程, 教 導 學 生 重 視 自 身 價 值 態 度 與 人 格 之 陶 冶, 並 透 過 實 驗 課 程 與 校 外 競 賽, 厚 植 學 生 之 學 習 能 力 解 決 問 題 能 力 創 新 能 力 團 隊 能 力 執 行 能 力 容 忍 挫 折 能 力 溝 通 表 達 能 力 情 緒 管 理 能 力 批 判 思 考 能 力 積 極 主 動 能 力 等 此 外, 考 量 到 電 機 工 程 產 學 界 的 需 求, 培 養 學 生 具 應 用 於 電 機 工 程 各 領 域 實 務 實 作 之 能 力, 謹 慎 詳 細 規 劃 學 系 課 程, 同 時, 要 求 任 課 教 師 隨 時 注 意 社 會 潮 流 趨 勢, 調 整 教 學 方 向 與 內 容, 使 學 生 適 時 了 解 社 會 動 態, 掌 握 產 學 界 之 需 求 (2) 課 外 學 習 活 動 反 映 教 育 目 標 程 度 本 系 每 學 期 邀 請 至 少 10 位 國 內 外 學 者 專 家 演 講, 藉 由 與 產 業 界 校 際 國 際 間 的 積 極 互 動, 為 本 系 學 生 帶 來 科 技 新 知 與 產 業 訊 息 培 養 及 要 求 學 生 之 基 礎 能 力 是 刻 不 容 緩 之 事, 雖 然 學 校 已 有 明 確 的 英 文 能 力 畢 業 要 求, 希 望 學 生 能 夠 具 備 有 了 解 國 際 化 專 業 知 識 之 基 礎 能 力, 本 系 亦 積 極 從 擴 大 教 學 層 面 做 起, 邀 請 國 外 知 名 學 者 專 家 至 系 上 做 短 期 課 程 講 授 或 專 題 演 講, 國 外 講 者 名 單 詳 見 表 1-9, 提 供 學 生 熟 悉 外 語 專 業 知 識 的 機 會, 學 生 在 耳 濡 目 染 的 情 境 下 增 進 外 語 能 力 及 接 觸 國 際 文 化 的 機 會 表 1-9 國 外 學 者 專 家 專 題 演 講 一 覽 表 日 期 100/12/02 ( 五 ) 100/12/27 ( 五 ) 演 講 者 職 稱 服 務 單 位 Prof. Sen-ching Samson Cheung, MIA Laboratory, University of Kentucky, USA Prof. Masayuki Animoto, Nagoya University, Japan, IEICE Fellow 邀 請 人 演 講 主 題 備 註 吳 賢 財 陳 美 娟 From Magic mirror to Autism: using computational multimedia for video self-modeling therapy FTV (Free-viewpoint Television) as the Top of Visual Media 工 二 講 堂 工 二 講 堂 第 11 頁, 共 122 頁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103 學 年 度 系 所 自 我 評 鑑 報 告 書 項 目 一 101/03/27 ( 二 ) 101/03/30 ( 五 ) 101/05/16 ( 五 ) 101/11/23 ( 五 ) 102/03/07 ( 五 ) Prof. H. Ishiwara, Tokyo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Japan, IEEE Fellow Prof. J.-J.Liou, University of Central Florida, USA, IEEE Fellow Prof. Dominic O'Brien, Oxford University, UK Prof. Jennifer Hasler, Georgi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USA Prof. J.-J.Liou, University of Central Florida, USA, IEEE Fellow 林 群 傑 林 群 傑 董 正 成 翁 若 敏 Current Status of Ferroelectric Random Access Memories Outlook and Challenges of Electrostatic Discharge (ESD) Protection of Modern and Future Integrated Circuits Visible light communications: current status and future challenges Low-Power Programmable / Configurable Sensor Interfaces 林 群 傑 射 頻 電 路 的 靜 電 保 護 工 二 講 堂 工 二 講 堂 工 二 講 堂 工 二 講 堂 工 二 講 堂 (3) 此 外 本 系 每 學 期 都 會 舉 辦 導 生 聚 會, 其 主 要 目 的 除 了 增 進 師 生 感 情 外, 也 可 讓 本 系 學 生 對 於 系 所 事 務 與 系 所 課 程 進 行 意 見 表 達 以 及 交 流, 進 而 提 升 對 系 所 教 育 目 標 的 認 同 程 度 (4) 透 過 系 所 活 動 會 議 與 演 講, 本 系 能 清 楚 及 時 有 效 地 向 師 生 說 明 系 所 定 位 與 教 育 目 標 而 課 程 委 員 會 基 於 教 育 目 標 的 決 議, 可 使 教 學 與 學 習 活 動 能 夠 有 更 清 晰 的 課 程 規 劃 方 向 性 與 教 學 著 力 點 1.1.6 系 所 專 業 核 心 教 育 目 標 設 定 目 的, 是 在 達 成 學 生 畢 業 前 應 具 備 之 專 業 核 心 能 力, 因 此 專 業 核 心 能 力 設 定 必 須 考 慮 專 業 課 程 的 共 通 性 專 業 能 力 之 認 定 創 新 思 維 之 養 成 且 能 具 體 呈 現 與 易 於 評 量 本 系 專 業 核 心 能 力 依 據 本 系 專 業 特 色 與 發 展 方 向, 由 本 系 自 我 評 鑑 諮 詢 委 員 會 系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及 系 務 會 議 共 同 草 擬 並 於 102 年 新 修 訂 完 成, 參 考 附 件 1-2 本 系 專 業 核 心 能 力 呈 現 方 式 衍 生 自 教 育 目 標, 專 業 核 心 能 力 項 目 個 數 約 為 教 育 目 標 的 2 倍 8 個 專 業 核 心 能 力 在 個 數 與 描 述 應 屬 適 中 本 系 專 業 核 心 能 力 為 學 生 畢 業 時 應 達 成 之 職 涯 與 專 業 成 就 的 能 力 與 知 識, 且 明 確 呈 現 所 生 所 應 具 備 之 特 定 專 業 知 識, 技 術 及 態 度 本 系 專 業 核 心 能 力 採 廣 泛 的 條 列 式, 學 士 班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各 班 制 的 專 業 核 心 能 力 與 教 育 目 標 關 聯 性 詳 見 表 1-10 表 1-11 表 1-12 學 生 需 學 習 之 專 業 核 心 能 力 及 其 理 由 於 上 表 中 已 清 楚 說 明, 班 制 之 定 位 與 教 育 目 標 與 該 專 業 核 心 能 力 互 相 扣 合 學 碩 博 各 班 制 學 生 專 業 核 心 能 力 之 訂 定 已 具 備 合 理 性 整 全 性 與 價 值 性 本 系 之 專 業 核 心 能 力 制 定 除 了 能 讓 學 生 學 得 精 實 專 業 能 力 外, 並 能 注 重 共 同 能 力 以 及 第 12 頁, 共 122 頁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103 學 年 度 系 所 自 我 評 鑑 報 告 書 項 目 一 適 性 發 展 的 能 力, 可 使 學 生 畢 業 進 入 職 場 後 能 持 續 發 展 一 技 之 長 也 能 因 應 產 業 快 速 變 遷 表 1-10 學 士 班 專 業 核 心 能 力 與 教 育 目 標 關 聯 性 學 士 班 專 業 核 心 能 力 教 育 目 標 關 聯 性 能 力 A: 培 育 具 備 工 程 應 用 數 學 與 物 理 科 學 等 數 理 知 識 之 基 本 能 力 能 力 B: 培 育 系 統 分 析 模 擬 驗 證 實 作 實 現 之 能 力 能 力 C: 訓 練 軟 體 工 具 使 用 與 硬 體 實 務 驗 證 相 互 輔 助 之 能 力 能 力 D: 訓 練 電 機 本 知 學 能 技 術 與 工 程 實 務 相 互 結 合 運 用 之 能 力 能 力 E: 落 實 專 題 製 作 之 群 體 合 作 與 團 隊 競 爭 之 能 力 能 力 F: 落 實 發 掘 問 題 邏 輯 分 析 克 服 瓶 頸 與 持 續 學 習 之 能 力 能 力 G: 了 解 學 術 倫 理 與 智 慧 財 產 觀 念, 掌 握 產 業 更 迭 需 求 與 具 備 多 元 專 長 之 能 力 能 力 H: 了 解 國 內 外 市 場 變 化, 具 備 基 本 科 技 英 文 閱 讀 溝 通 之 能 力 能 力 A 項 目, 與 本 系 學 士 班 教 育 目 標 1 相 連 結 能 力 B 項 目, 與 本 系 學 士 班 教 育 目 標 1 3 4 相 連 結 能 力 C 項 目, 與 本 系 學 士 班 教 育 目 標 1 3 4 相 連 結 能 力 D 項 目, 與 本 系 學 士 班 教 育 目 標 1 3 4 相 連 結 能 力 E 項 目, 與 本 系 教 育 目 標 2 3 相 連 結 能 力 F 項 目, 與 本 系 學 士 班 教 育 目 標 3 4 相 連 結 能 力 G 項 目, 與 本 系 學 士 班 教 育 目 標 4 相 連 結 科 技 產 業 與 國 家 重 點 發 展 相 關, 學 生 於 畢 業 時, 應 充 分 了 解 就 業 市 場 需 求, 以 做 完 善 之 就 業 準 備 能 力 H 項 目, 與 本 系 學 士 班 教 育 目 標 4 相 連 結 因 應 科 技 產 品 市 場 國 際 化, 國 內 產 業 積 極 開 發 國 際 市 場, 學 生 應 具 備 外 文 基 本 閱 讀 與 溝 通 能 力, 以 便 隨 時 了 解 國 際 市 場 產 品 需 求 訊 息, 創 造 新 的 產 值 表 1-11 碩 士 班 專 業 核 心 能 力 與 教 育 目 標 關 聯 性 碩 士 班 專 業 核 心 能 力 教 育 目 標 關 聯 性 能 力 A: 培 育 具 備 電 機 電 子 資 訊 工 程 等 專 業 技 術 研 發 之 能 力 能 力 B: 培 育 系 統 分 析 模 擬 驗 證 實 作 實 現 之 能 力 能 力 C: 訓 練 軟 體 工 具 使 用 與 硬 體 實 務 驗 證 相 互 第 13 頁, 共 122 頁 能 力 A 項 目, 與 本 系 碩 士 班 教 育 目 標 1 相 連 結 能 力 B 項 目, 與 本 系 碩 士 班 班 教 育 目 標 1 3 相 連 結 能 力 C 項 目, 與 本 系 學 士 班 教 育 目 標 1 3 相 連 結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103 學 年 度 系 所 自 我 評 鑑 報 告 書 項 目 一 輔 助 之 能 力 能 力 D: 訓 練 電 機 電 子 資 訊 專 業 知 識 與 工 程 實 務 相 互 結 合 運 用 之 能 力 能 力 E: 落 實 論 文 研 究 之 群 體 討 論 與 團 隊 合 作 之 互 助 能 力 能 力 F: 落 實 發 掘 問 題 邏 輯 分 析 克 服 瓶 頸 與 持 續 學 習 之 能 力 能 力 G: 了 解 學 術 倫 理 與 智 慧 財 產 觀 念, 掌 握 國 內 外 產 業 更 迭 需 求 與 具 備 多 元 專 長 之 能 力 能 力 H: 了 解 國 內 外 市 場 變 化, 具 備 科 技 英 文 閱 讀 溝 通 與 科 技 論 文 寫 作 之 能 力 能 力 D 項 目, 與 本 系 碩 士 班 教 育 目 標 1,3 相 連 結 能 力 E 項 目, 與 本 系 碩 士 班 教 育 目 標 2 3 相 連 結 能 力 F 項 目, 與 本 系 碩 士 班 教 育 目 標 3 相 連 結 能 力 G 項 目, 與 本 系 碩 士 班 教 育 目 標 4 相 連 結 智 慧 財 產 權 漸 受 重 視, 學 碩 士 班 學 生 應 具 備 學 倫 理 之 觀 念 科 技 產 業 與 國 家 重 點 發 展 相 關, 學 生 於 畢 業 時, 應 充 分 了 解 就 業 市 場 需 求, 以 做 完 善 之 就 業 準 備 能 力 H 項 目, 與 本 系 碩 士 班 教 育 目 標 4 相 連 結 因 應 科 技 產 品 市 場 國 際 化, 國 內 產 業 積 極 開 發 國 際 市 場, 學 生 應 具 備 外 文 基 本 閱 讀 與 溝 通 能 力, 以 便 隨 時 了 解 國 際 市 場 產 品 需 求 訊 息, 創 造 新 的 產 值 表 1-12 博 士 班 專 業 核 心 能 力 與 教 育 目 標 關 聯 性 博 士 班 專 業 核 心 能 力 教 育 目 標 關 聯 性 能 力 A: 培 育 具 備 電 機 電 子 資 訊 工 程 等 專 業 技 術 研 發 之 能 力 能 力 B: 培 育 系 統 分 析 模 擬 驗 證 實 作 實 現 之 能 力 能 力 C: 訓 練 軟 體 工 具 使 用 與 硬 體 實 務 驗 證 相 互 輔 助 之 能 力 能 力 D: 訓 練 電 機 電 子 資 訊 專 業 知 識 與 工 程 實 務 相 互 結 合 運 用 之 能 力 能 力 E: 落 實 高 科 技 研 究 之 分 工 整 合 與 團 體 合 作 之 領 導 能 力 能 力 F: 落 實 發 掘 問 題 邏 輯 分 析 克 服 瓶 頸 與 持 續 學 習 之 能 力 能 力 A 項 目, 與 本 系 博 士 班 教 育 目 標 1 相 連 結 能 力 B 項 目, 與 本 系 博 士 班 教 育 目 標 1 3 相 連 結 能 力 C 項 目, 與 本 系 博 士 班 教 育 目 標 1 3 相 連 結 能 力 D 項 目, 與 本 系 博 士 班 教 育 目 標 1 3 相 連 結 能 力 E 項 目, 與 本 系 博 士 班 教 育 目 標 2 3 相 連 結 能 力 F 項 目, 與 本 系 博 士 班 教 育 目 標 3 相 連 結 第 14 頁, 共 122 頁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103 學 年 度 系 所 自 我 評 鑑 報 告 書 項 目 一 能 力 G: 了 解 學 術 倫 理 與 智 慧 財 產 觀 念, 掌 握 國 內 外 產 業 更 迭 需 求 與 具 備 多 元 專 長 之 能 力 能 力 H: 參 與 國 際 研 討 會 了 解 國 際 市 場 變 化 與 未 來 研 究 走 向, 具 備 純 熟 科 技 英 文 閱 讀 溝 通 寫 作 之 能 力 能 力 G 項 目, 與 本 系 博 士 班 教 育 目 標 4 相 連 結 科 技 產 業 與 國 家 重 點 發 展 相 關, 學 生 於 畢 業 時, 應 充 分 了 解 就 業 市 場 需 求, 以 做 完 善 之 就 業 準 備 能 力 H 項 目, 與 本 系 博 士 班 教 育 目 標 4 相 連 結 因 應 科 技 產 品 市 場 國 際 化, 國 內 產 業 積 極 開 發 國 際 市 場, 學 生 應 具 備 外 文 基 本 閱 讀 與 溝 通 能 力, 以 便 隨 時 了 解 國 際 市 場 產 品 需 求 訊 息, 創 造 新 的 產 值 1.2 課 程 規 劃 與 教 育 目 標 與 核 心 能 力 之 關 係 1.2.1 課 程 規 劃 之 理 念 本 系 各 班 制 課 程 設 計 皆 以 本 系 教 育 目 標 人 才 培 育 團 隊 分 工 合 作 與 領 導 創 新 思 維 啟 發 多 元 學 習 與 國 際 視 野 養 成 為 依 據, 進 行 各 項 必 修 選 修 及 通 識 課 程 之 規 劃, 藉 以 透 過 各 基 礎 與 專 業 課 程 安 排, 落 實 本 系 教 育 目 標 之 精 神, 進 而 推 廣 電 機 工 程 教 育, 培 育 國 家 高 科 技 人 才, 以 因 應 全 球 之 產 業 趨 勢 本 系 專 業 課 程 規 劃 能 支 持 教 育 目 標 的 達 成 核 心 能 力 的 培 育 與 進 一 步 適 性 發 展 能 力 的 培 養 以 下 為 各 班 制 課 程 制 定 配 合 各 教 育 目 標 之 說 明 : ( 一 ) 人 才 培 育 本 系 著 重 培 育 科 技 研 發 人 才, 傳 授 電 機 相 關 之 專 業 基 礎 知 識 且 加 強 研 究 發 展, 藉 此 奠 定 專 業 知 能, 以 期 符 合 產 業 需 求 基 於 本 校 教 育 目 標 中 的 創 造 與 卓 越, 本 系 提 供 完 善 的 教 學 環 境 與 卓 越 師 資, 藉 由 專 業 課 程 提 升 學 子 對 電 機 專 業 的 濃 厚 興 趣 與 實 作 能 力, 期 許 學 生 能 在 專 業 領 域 創 新, 並 培 育 具 創 造 力 之 卓 越 人 才 因 應 全 球 產 業 趨 勢, 本 系 碩 博 士 班 未 來 發 展 方 向 將 以 先 進 光 電 能 源 技 術 通 訊 系 統 設 計 多 媒 體 系 統 生 醫 資 訊 系 統 單 晶 片 整 合 新 一 代 嵌 入 式 系 統 綠 色 能 源 等 高 科 技 領 域 為 主 要 開 課 重 點 因 應 日 新 又 異 的 科 技 產 業, 本 系 碩 博 士 班 進 階 課 程, 可 培 養 學 生 分 析 設 計 及 實 現 創 新 4 種 能 力, 並 且 訓 練 獨 立 研 究 與 發 掘 分 析 暨 解 決 問 題 之 能 力 期 許 培 育 具 有 積 極 創 新 追 求 卓 越 理 念 之 高 階 專 業 人 才 或 學 術 研 究 棟 樑, 日 後 成 為 國 家 產 業 及 學 術 研 究 的 主 力 第 15 頁, 共 122 頁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103 學 年 度 系 所 自 我 評 鑑 報 告 書 項 目 一 建 立 系 友 通 訊 資 料, 定 期 作 系 友 就 業 調 查 及 業 界 對 畢 業 生 的 評 價 來 做 為 有 效 的 教 育 目 標 中 人 才 培 育 項 目 評 估 方 式, 透 過 調 查 調 整 課 程 與 教 學 方 向, 加 強 產 學 雙 向 溝 通, 以 確 保 教 育 目 標 之 達 成 ( 二 ) 團 隊 合 作 訓 練 與 團 體 分 工 領 導 本 系 課 程 可 分 為 4 個 專 業 領 域 : 計 算 機 組 通 訊 組 微 電 子 組 與 控 制 組, 並 配 合 本 院 光 電 資 工 材 料 等 系 所 進 行 課 程 整 合 與 教 學 資 源 共 享 瞭 解 目 前 國 內 外 與 本 系 相 關 的 產 學 人 才 需 求, 並 評 估 未 來 之 市 場 條 件 與 專 業 知 能 來 改 進 教 學 方 式, 同 時 以 此 作 為 本 系 教 育 目 標 達 成 的 有 效 評 估 指 標 藉 由 分 組 實 驗 課 程 或 組 隊 參 加 校 外 競 賽 的 方 式 訓 練 學 生 團 隊 分 工 合 作 ( 三 ) 創 新 思 維 啟 發 本 系 旨 在 引 導 學 生 獨 立 思 考, 刺 激 創 新, 在 潛 移 默 化 中 培 育 符 合 社 會 需 求 的 優 秀 人 才 藉 由 課 程 設 計 訓 練 學 生 分 析 設 計 實 作 與 創 新 等 方 面 的 電 機 基 礎 能 力, 和 解 決 科 學 工 程 企 業 等 上 述 各 種 問 題 所 需 要 的 獨 立 思 考 與 創 新 能 力 本 系 藉 由 評 量 表 來 驗 證 教 學 方 式 是 否 有 效 啟 發 學 生 創 新 思 維, 同 時 也 經 由 實 習 和 專 題 研 究 等 實 作 課 程 達 到 評 量 的 目 的 ( 四 ) 多 元 學 習 規 劃 與 國 際 視 野 養 成 本 系 在 課 程 方 向, 提 供 學 生 多 方 涉 獵 學 習 的 機 會, 採 取 多 元 評 量 方 式, 關 心 學 生 個 別 學 習 進 度 多 元 學 習 可 落 實 人 文 素 養 與 欣 賞 能 力, 關 懷 社 會 並 瞭 解 電 機 工 程 領 域 的 社 會 責 任 透 過 規 劃, 促 進 全 人 教 育 之 發 展, 並 鼓 勵 研 究 生 修 習 大 學 部 人 文 課 程, 健 全 人 格 發 展 順 應 全 球 化 的 趨 勢 與 世 界 潮 流, 本 系 致 力 於 營 造 國 際 化 的 學 習 環 境 與 機 會, 培 養 學 生 追 求 自 我 成 長 的 強 烈 需 求, 進 而 開 拓 視 野 提 升 自 我 能 力, 吸 收 國 內 外 新 知, 督 促 及 自 我 期 許 在 未 來 成 為 一 位 具 有 宏 觀 視 野 與 領 導 能 力 的 科 技 人 才 本 系 教 育 目 標 致 力 促 進 學 生 國 際 視 野 的 養 成, 培 育 學 生 具 備 全 球 視 野 外 語 組 織 能 力 與 溝 通 技 巧, 敬 業 樂 群 與 團 隊 精 神, 以 提 升 學 生 競 爭 力 及 卓 越 思 想 課 程 設 計 上, 相 關 英 文 基 礎 之 必 修 選 修 論 文 撰 寫 專 題 演 講 盡 量 符 合 能 夠 強 化 學 生 團 隊 精 神 與 國 際 視 野 鼓 勵 與 提 供 學 生 參 加 國 際 研 討 會 的 機 會 對 於 國 際 視 野 養 成 是 否 能 有 顯 著 的 成 效, 針 對 在 校 生 及 系 友 作 定 期 追 蹤, 以 作 為 改 善 國 際 化 教 學 之 參 考 第 16 頁, 共 122 頁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103 學 年 度 系 所 自 我 評 鑑 報 告 書 項 目 一 1.2.2 學 士 班 課 程 設 計 與 內 容 本 校 自 96 學 年 度 起 實 施 課 程 學 程 化, 學 士 班 課 程 規 劃 學 生 須 滿 足 通 識 相 關 規 定 及 修 滿 4 個 專 業 相 關 學 程, 達 128 學 分 以 上 方 得 畢 業 ( 本 校 學 士 班 學 生 修 滿 3 個 主 修 領 域 的 學 程, 加 1 個 副 修 學 程, 或 4 個 主 修 領 域 的 學 程 連 同 通 識 47 學 分, 總 計 修 習 學 分 數 達 128 學 分 以 上 方 可 畢 業 ) 本 系 學 士 班 100-102 年 之 課 程 規 劃 詳 見 附 件 1-3 本 系 在 本 校 課 程 學 程 化 的 制 度 下, 將 原 有 課 程 依 其 內 容 屬 性 及 修 習 順 序, 配 合 碩 博 士 班 研 究 專 業 領 域 區 分 以 及 跨 領 域 通 才 之 培 養, 同 時 秉 持 理 論 與 實 務 並 重 的 理 念, 設 計 3 個 基 礎 與 核 心 學 程 與 2 個 專 業 選 修 學 程, 本 系 所 規 劃 由 淺 入 深 循 序 漸 進 的 學 程 如 表 1-13 與 表 1-14 表 1-13 學 士 班 基 礎 與 核 心 課 程 規 劃 電 資 基 礎 學 程 年 級 學 分 電 機 核 心 ( 一 ) 學 程 年 級 學 分 電 機 核 心 ( 二 ) 學 程 年 級 學 分 微 積 分 ( 一 ) 一 上 3 數 位 邏 輯 設 計 一 下 3 電 子 學 ( 三 ) 三 上 3 微 積 分 ( 二 ) 一 下 3 數 位 邏 輯 設 計 實 驗 一 下 1 電 路 學 ( 二 ) 二 下 3 普 通 物 理 ( 一 ) 一 上 3 微 分 方 程 二 上 3 電 磁 學 ( 二 ) 三 上 3 普 通 物 理 ( 二 ) 一 下 3 機 率 二 上 3 信 號 與 系 統 二 下 3 計 算 機 概 論 一 上 3 複 變 函 數 二 下 3 電 機 專 題 研 究 ( 一 ) 三 上 1 程 式 設 計 ( 一 ) 一 上 3 電 子 學 ( 一 ) 二 上 3 下 列 課 程 4 選 3 線 性 代 數 一 下 3 電 子 學 ( 二 ) 二 下 3 通 訊 原 理 三 上 3 普 通 物 理 實 驗 ( 一 ) 一 上 1 電 路 學 ( 一 ) 二 上 3 自 動 控 制 系 統 三 上 3 普 通 物 理 實 驗 ( 二 ) 一 下 1 電 磁 學 ( 一 ) 二 下 3 固 態 電 子 學 三 上 3 電 路 學 實 驗 二 上 1 微 處 理 機 三 上 3 電 子 學 實 驗 二 下 1 下 列 課 程 8 選 5 通 訊 實 驗 下 1 網 路 實 驗 下 1 控 制 實 驗 上 1 微 處 理 機 實 驗 上 1 超 大 型 積 體 電 路 設 計 實 驗 下 1 光 電 實 驗 上 1 光 纖 通 訊 實 驗 上 1 電 機 專 題 研 究 ( 二 ) 下 1 學 分 小 計 23 學 分 小 計 27 學 分 小 計 27 表 1-14 學 士 班 專 業 選 修 學 程 規 劃 第 17 頁, 共 122 頁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103 學 年 度 系 所 自 我 評 鑑 報 告 書 項 目 一 計 算 機 與 通 訊 學 程 年 級 學 分 微 電 子 與 控 制 學 程 年 級 學 分 數 位 影 像 處 理 導 論 三 上 3 數 位 電 路 與 系 統 三 下 3 演 算 法 三 上 3 超 大 型 積 體 電 路 設 計 實 驗 四 上 1 雲 端 計 算 實 驗 三 上 1 固 態 電 子 學 三 下 3 光 纖 通 訊 實 驗 三 上 1 近 代 物 理 三 下 3 微 處 理 機 三 上 3 控 制 實 驗 四 上 1 微 處 理 機 實 驗 三 上 1 自 動 控 制 系 統 三 上 3 通 訊 原 理 三 下 3 計 算 機 輔 助 電 路 設 計 實 驗 四 下 1 通 訊 實 驗 三 下 1 半 導 體 元 件 與 製 程 三 下 3 網 路 實 驗 三 下 1 電 力 電 子 學 三 下 3 電 腦 網 路 導 論 三 下 3 數 位 控 制 導 論 三 下 3 數 位 信 號 處 理 導 論 三 下 3 電 機 機 械 三 下 3 計 算 機 結 構 三 下 3 光 電 實 驗 三 下 1 數 位 通 訊 導 論 三 下 3 光 電 半 導 體 元 件 三 下 3 光 纖 通 訊 原 理 與 應 用 三 下 3 光 電 工 程 導 論 三 下 3 [ 註 一 ] 核 心 選 修 課 程 其 中 6 學 分 可 與 專 業 選 修 重 複 [ 註 二 ] 須 修 滿 21 學 分 才 滿 足 學 程 規 定 本 系 學 士 班 課 程 分 述 如 下 : 電 資 基 礎 學 程 本 系 與 資 工 系 學 士 班 一 年 級 的 專 業 課 程 同 質 性 高, 所 以 規 劃 本 基 礎 學 程 本 學 程 以 必 修 之 數 學 及 基 礎 科 學 課 程 14 學 分 為 主, 課 程 涵 蓋 微 積 分 ( 一 )( 二 ) 普 通 物 理 ( 一 )( 二 ) 普 通 物 理 實 驗 ( 一 )( 二 ) 輔 以 9 學 分 之 電 機 基 礎 必 修 課 程 計 算 機 概 論 程 式 設 計 線 性 代 數, 電 資 基 礎 學 程 共 計 23 學 分 電 機 核 心 ( 一 ) 學 程 以 本 系 必 修 之 電 機 專 業 課 程 18 學 分 為 主, 課 程 涵 蓋 電 子 學 ( 一 )( 二 ) 電 路 學 ( 一 ) 電 磁 學 ( 一 ) 電 子 學 實 驗 電 路 學 實 驗 數 位 邏 輯 設 計 數 位 邏 輯 設 計 實 驗 並 輔 以 必 修 之 工 程 數 學 課 程 涵 蓋 微 分 方 程 機 率 複 變 函 數 9 學 分, 電 機 核 心 ( 一 ) 學 程 共 計 27 學 分 電 機 核 心 ( 二 ) 學 程 以 本 系 必 修 之 電 機 專 業 課 程 13 學 分 為 主, 並 輔 以 選 修 之 電 機 專 業 課 程 14 學 分, 共 計 27 學 分 做 為 學 三 學 四 進 階 專 業 選 修 學 程 的 先 修 課 程 課 程 除 了 電 子 學 ( 三 ) 電 路 學 ( 二 ) 電 磁 學 ( 二 ) 信 號 與 系 統 電 機 專 題 研 究 ( 一 ) 為 必 修 課 程 外, 學 生 必 須 另 加 選 修 3 門 專 業 課 程 及 5 門 專 業 實 驗 課 程, 始 能 完 成 本 學 程 選 修 之 專 業 及 實 驗 課 程 之 學 分, 部 分 可 併 入 本 系 所 開 設 的 2 個 專 業 選 修 學 程 計 算 第 18 頁, 共 122 頁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103 學 年 度 系 所 自 我 評 鑑 報 告 書 項 目 一 專 業 選 修 學 程 本 系 因 應 電 機 工 程 各 領 域 的 趨 勢 及 師 資 結 構 的 專 長 特 質, 將 原 三 個 21 學 分 的 專 業 選 修 學 程 於 103 年 重 新 規 畫 為 兩 個 專 業 選 修 學 程, 分 別 為 計 算 機 與 通 訊 學 程 及 微 電 子 與 控 制 學 程, 計 算 機 與 通 訊 學 程 以 計 算 機 網 路 通 訊 相 關 的 進 階 課 程 為 主, 與 核 心 學 程 重 疊 6 學 分, 學 生 再 加 修 15 學 分 即 可 完 成 本 學 程 微 電 子 與 控 制 學 程 以 控 制 系 統 光 電 元 件 電 路 相 關 課 程 為 主, 與 核 心 學 程 重 疊 6 學 分, 學 生 再 加 修 15 學 分 即 可 完 成 本 學 程 專 業 選 修 課 程 與 本 系 碩 博 士 班 專 業 研 究 領 域 接 軌, 此 兩 個 選 修 學 程 可 提 供 本 系 或 外 系 學 生 修 習 特 定 電 機 專 長 領 域 本 系 學 生 完 成 前 述 3 個 基 礎 與 核 心 學 程 共 計 77 學 分 之 後, 即 可 依 據 自 己 的 興 趣 專 長 及 未 來 進 路 的 規 劃, 選 擇 適 當 的 專 業 選 修 學 程 之 一 繼 續 學 習 更 專 精 的 專 業 知 識 每 個 專 業 選 修 學 程 均 可 有 部 分 學 分 與 核 心 學 程 重 疊, 學 生 透 過 適 當 的 選 課 亦 可 同 時 輕 鬆 完 成 兩 個 專 業 選 修 學 程, 可 以 讓 未 來 想 繼 續 進 修 的 學 生 選 擇 其 研 究 所 專 業 研 究 領 域 本 系 配 合 本 校 課 程 學 程 化 政 策 所 規 劃 之 5 個 學 程, 所 有 的 必 選 修 課 程 皆 已 開 設 實 施, 本 系 為 加 強 學 生 實 作 訓 練, 成 立 8 間 教 學 實 驗 室, 詳 見 表 1-15 教 學 實 驗 室 提 供 學 士 班 學 生 足 夠 的 實 驗 資 源, 將 理 論 與 實 驗 結 合, 達 到 學 以 致 用 的 教 學 目 的 惟 基 於 師 資 員 額 及 教 學 資 源 配 置 的 考 量, 部 份 專 業 課 程 逐 年 小 幅 修 訂, 提 供 學 生 更 多 元 與 更 切 合 未 來 就 業 市 場 需 求 的 專 業 選 修 機 會 本 系 學 士 班 的 學 程 化 課 程 架 構 清 楚 合 理, 且 具 學 習 邏 輯 性 由 基 礎 到 整 合 多 元 應 用, 對 於 必 修 課 或 選 修 課 之 分 配 各 年 級 學 習 重 點 與 負 擔 之 安 排 學 分 數 之 訂 定 跨 系 院 校 選 修 之 規 定, 或 是 實 驗 與 專 題 研 究 等 課 程 之 安 排 等, 其 設 計 考 量 均 清 楚 說 明 符 合 本 系 教 育 目 標 學 程 化 課 程 規 劃 具 適 宜 之 選 修 彈 性 與 自 由 度, 讓 學 生 有 空 間 能 進 行 自 我 探 索 興 趣 與 展 現 專 長 才 能 對 未 來 的 職 涯 規 劃 亦 能 有 充 分 的 準 備 表 1-15 教 學 實 驗 室 一 覽 表 教 學 實 驗 室 名 稱 適 用 課 程 1 電 子 電 路 實 驗 室 電 子 學 實 驗 電 路 學 實 驗 類 比 電 路 設 計 2 通 訊 實 驗 室 通 訊 實 驗 通 訊 原 理 3 自 動 控 制 實 驗 室 自 動 控 制 系 統 控 制 實 驗 4 微 處 理 機 實 驗 室 微 處 理 機 微 處 理 機 實 驗 邏 輯 設 計 實 驗 5 網 路 實 驗 室 電 腦 網 路 導 論 網 路 實 驗 6 超 大 型 積 體 電 路 實 驗 室 超 大 型 積 體 電 路 設 計 實 驗 計 算 機 輔 助 設 計 實 驗 7 光 電 實 驗 室 光 電 實 驗, 光 纖 通 訊 實 驗 8 專 題 實 驗 室 專 題 研 究 ( 一 )( 二 ) 第 19 頁, 共 122 頁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103 學 年 度 系 所 自 我 評 鑑 報 告 書 項 目 一 1.2.3 碩 博 士 班 課 程 設 計 與 內 容 本 系 碩 博 士 班 102 年 之 課 程 規 劃 詳 見 附 件 1-4 與 附 件 1-5 本 系 碩 士 班 課 程 規 劃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數 為 37 學 分, 其 中 必 修 16 學 分 為 引 導 研 究 ( 一 )( 二 ) 論 文 研 究 ( 一 )( 二 ) 專 題 演 講 ( 一 )( 二 )( 三 )( 四 ) 博 士 班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數 則 為 34 學 分, 其 中 必 修 16 學 分 為 引 導 研 究 ( 一 )( 二 ) 論 文 研 究 ( 一 )( 二 ) 專 題 演 講 ( 一 )( 二 )( 三 )( 四 ) 碩 士 班 逕 讀 博 士 學 位 者 需 修 滿 54 學 分, 其 中 包 含 必 修 課 程 16 學 分 本 系 碩 博 士 班 專 業 研 究 領 域, 配 合 學 士 班 學 程 化, 共 區 分 為 4 大 研 究 群 組, 分 別 為 計 算 機 組 通 訊 組 微 電 子 組 控 制 組 100-102 學 年 度 本 系 碩 博 士 班 課 程 開 設 如 表 1-16 所 示 表 1-16 近 三 年 碩 博 士 班 開 設 課 程 一 覽 表 組 別 專 業 選 修 課 程 學 期 100-1 100-2 101-1 101-2 102-1 102-2 影 像 視 訊 編 碼 數 位 影 像 處 理 感 測 與 隨 意 網 路 計 算 機 組 (9 門 ) 生 醫 信 號 處 理 實 務 應 用 信 號 處 理 網 路 演 算 法 網 路 科 學 與 工 程 無 線 網 路 最 佳 化 導 論 無 線 通 訊 行 動 通 信 系 統 通 訊 理 論 與 應 用 通 訊 組 (9 門 ) 信 號 偵 測 與 評 估 數 位 通 訊 理 論 光 纖 通 訊 隨 機 信 號 與 程 序 通 訊 系 統 設 計 與 模 擬 消 息 理 論 微 電 子 組 (17 門 ) 類 比 積 體 電 路 設 計 數 位 積 體 電 路 設 計 低 功 率 積 體 電 路 設 計 近 代 濾 波 器 設 計 微 波 電 路 設 計 CMOS 射 頻 積 體 電 路 設 計 太 陽 能 電 池 技 術 第 20 頁, 共 122 頁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103 學 年 度 系 所 自 我 評 鑑 報 告 書 項 目 一 控 制 組 (15 門 ) 光 電 半 導 體 技 術 薄 膜 太 陽 能 電 池 半 導 體 製 程 半 導 體 元 件 物 理 半 導 體 元 件 模 擬 積 體 電 路 製 造 技 術 非 線 性 光 纖 光 學 光 電 子 學 導 論 光 電 子 學 量 子 力 學 與 應 用 控 制 系 統 設 計 數 位 信 號 處 理 電 力 電 子 技 術 電 力 電 子 元 件 電 力 電 子 轉 換 器 非 線 性 與 智 慧 控 制 應 用 智 慧 型 計 算 理 論 與 應 用 高 等 電 機 控 制 非 線 性 控 制 系 統 嵌 入 式 系 統 設 計 與 應 用 高 等 機 電 整 合 軌 道 電 力 機 車 技 術 系 統 工 程 切 換 式 電 源 供 應 器 分 析 與 設 計 機 器 臂 控 制 微 機 電 系 統 技 術 本 系 在 碩 博 班 經 常 開 設 課 程 ( 兩 年 內 至 少 開 一 次 ) 多 達 50 門, 皆 與 教 師 研 究 專 長 相 關, 且 能 達 到 教 學 與 研 究 配 合, 更 能 銜 接 本 系 學 程 化 後 的 學 士 班 專 業 選 修 學 程, 讓 學 生 可 從 學 士 班 開 始 的 專 業 選 修, 逐 步 養 成 至 碩 博 士 班 的 專 業 研 究, 可 為 有 志 繼 續 深 造 之 碩 士 生 提 早 訂 定 的 研 究 生 涯 方 向, 也 有 利 於 高 科 技 人 才 的 培 育 必 修 課 程 為 專 題 討 論 與 專 題 研 究 專 題 討 論 為 演 講 課 程, 邀 請 國 內 外 專 家 學 者 到 校 演 講, 幫 助 學 生 瞭 解 產 業 現 況 或 最 先 進 研 究 成 果, 有 利 於 碩 博 士 生 配 合 指 導 教 授 專 長 研 究 以 及 未 來 職 場 生 涯 規 劃 等 專 題 研 究 則 為 指 導 教 授 親 授 研 究 方 法, 大 多 為 碩 博 士 生 論 文 主 題 碩 博 士 生 亦 可 視 研 究 需 要 而 選 修 外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至 多 9 學 分, 但 須 經 指 導 教 授 以 及 課 程 委 員 會 兩 方 同 意 才 可, 如 此 更 能 有 利 於 碩 博 士 生 本 身 所 需 以 及 研 究 進 行 本 系 各 班 制 課 程 數 與 學 分 時 數 表 如 表 1-17 各 班 制 每 學 期 所 開 設 課 程 數 十 分 穩 定 呈 現 常 態, 顯 見 本 系 課 程 安 排 對 學 生 學 習 所 需 與 老 師 教 學 負 擔 兩 方 面 均 屬 合 理 第 21 頁, 共 122 頁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103 學 年 度 系 所 自 我 評 鑑 報 告 書 項 目 一 表 1-17 各 班 制 課 程 數 與 學 分 時 數 表 級 別 學 期 課 程 數 102-2 102-1 101-2 101-1 100-2 100-1 學 分 / 時 數 課 程 數 學 分 / 時 數 課 程 數 學 分 / 時 數 課 程 數 學 分 / 時 數 課 程 數 學 分 / 時 數 課 程 數 學 分 / 時 數 學 士 班 23 55/69 24 53/69 27 63/81 24 57/70 25 57/75 24 56/70 電 機 碩 士 班 16 42/44 19 51/53 18 48/50 14 36/38 14 36/38 13 33/35 電 子 碩 士 班 9 21/23 9 21/23 10 24/26 10 24/26 11 27/29 10 24/26 博 士 班 5 8/10 5 8/10 5 8/10 5 8/10 5 8/10 5 8/10 碩 專 班 4 10/10 3 7/7 4 10/10 6 16/16 8 18/20 9 21/23 本 系 專 任 教 師 之 研 究 專 長 以 及 進 行 的 研 究 方 向 都 與 課 程 設 計 息 息 相 關, 在 4 大 研 究 群 組 內 設 有 15 個 研 究 實 驗 室 各 由 本 系 一 名 專 任 教 師 主 持 如 表 1-18, 帶 領 碩 博 士 生 進 行 最 新 研 究 計 畫 與 發 表 最 新 研 究 成 果 表 1-18 研 究 實 驗 室 一 覽 表 研 究 實 驗 室 負 責 教 師 成 立 時 間 視 訊 與 影 像 處 理 實 驗 室 陳 美 娟 教 授 1997/08/01 高 頻 電 路 實 驗 室 翁 若 敏 教 授 1999/08/01 無 線 通 訊 實 驗 室 鄭 献 勳 教 授 2000/08/01 數 位 通 訊 實 驗 室 張 伯 浩 助 理 教 授 2000/08/01 智 慧 型 信 號 處 理 實 驗 室 孫 宗 瀛 教 授 2001/08/01 機 電 控 制 實 驗 室 謝 欣 然 副 教 授 2002/08/01 寬 頻 通 訊 實 驗 室 陳 俊 全 助 理 教 授 2002/08/01 光 電 半 導 體 元 件 實 驗 室 黃 家 華 副 教 授 2003/08/01 光 纖 通 訊 暨 感 測 實 驗 室 董 正 成 副 教 授 2003/08/01 醫 學 資 訊 實 驗 室 吳 賢 財 教 授 2006/02/01 網 路 及 分 散 式 系 統 實 驗 室 陳 震 宇 副 教 授 2008/02/01 半 導 體 元 件 實 驗 室 林 群 傑 副 教 授 2008/08/01 半 導 體 元 件 模 擬 實 驗 室 劉 耿 銘 助 理 教 授 2009/08/01 感 測 融 合 與 運 動 控 制 實 驗 室 蘇 仲 鵬 教 授 2013/02/01 高 效 能 源 積 體 電 路 實 驗 室 何 盈 杰 助 理 教 授 2013/08/01 本 系 要 求 碩 博 士 新 生 入 學 第 一 學 期 必 須 決 定 其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未 來 求 學 期 間 實 驗 以 及 理 論 與 實 務 的 驗 證, 都 在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的 指 導 之 下, 在 個 別 研 究 實 驗 室 裡 完 成 本 系 碩 士 班 課 程 設 計 上 設 有 專 題 研 究 專 題 討 論 等 必 修 16 學 分 碩 士 班 必 修 專 題 研 究 其 主 要 為 各 研 究 第 22 頁, 共 122 頁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103 學 年 度 系 所 自 我 評 鑑 報 告 書 項 目 一 實 驗 室 在 相 關 研 究 主 題 上 進 行 研 究 必 須 的 訓 練, 包 括 研 究 論 文 的 選 讀 討 論, 實 儀 器 操 作 訓 練, 學 術 報 告 以 及 期 刊 或 研 討 會 論 文 撰 寫 等 在 各 研 究 實 驗 室 所 進 行 的 研 究 主 題 皆 與 工 程 實 務 相 關, 且 研 究 實 驗 室 都 有 校 方 經 費 支 持, 或 多 數 教 師 有 來 自 於 業 界 以 及 國 科 會 的 經 費 補 助, 可 以 確 保 各 研 究 實 驗 室 的 資 源 充 足 另 外 本 校 亦 編 列 各 教 學 以 及 研 究 實 驗 室 設 備 費 的 預 算, 也 有 助 於 研 究 實 驗 的 延 續 專 題 演 講 每 週 由 本 系 教 師 邀 請 國 內 外 業 界 學 術 界 的 專 家 學 者, 就 其 研 究 主 題 做 兩 小 時 演 說 並 與 學 生 互 動 討 論, 可 讓 研 究 生 對 其 研 究 主 題 的 實 務 概 念 有 通 盤 了 解 本 系 在 研 究 所 課 程 中 亦 規 定 學 位 論 文 為 必 要 條 件, 研 究 題 目 的 訂 定 是 由 研 究 生 與 指 導 教 授 討 論 而 得, 並 通 過 論 文 口 試 始 可 畢 業 口 試 委 員 會 規 定 必 須 由 校 外 學 術 界 或 工 業 界 人 士 擔 任 召 集 人, 如 此 保 有 審 查 的 公 平 性 與 客 觀 性, 並 且 確 保 研 究 訓 練 能 與 工 程 實 務 緊 密 配 合 1.2.4 課 程 規 劃 與 教 育 目 標 及 專 業 核 心 能 力 關 聯 性 本 系 各 班 制 課 程 變 更 經 由 系 課 程 委 員 會 及 系 務 會 議 討 論 修 訂 之, 有 清 楚 合 理 之 修 訂 要 點 與 機 制, 可 隨 產 業 更 迭 訂 定 及 檢 討 課 程 與 教 育 目 標 或 核 心 能 力 之 銜 接 性, 使 能 引 導 各 班 制 之 課 程 與 教 學 等 活 動 本 系 課 程 委 員 會 設 立 宗 旨 在 於 協 助 本 系 各 班 制 課 程 規 劃 等 工 作, 其 組 織 架 構 如 圖 1-4 所 示 產 業 研 發 人 才 需 求 教 師 研 究 專 業 課 程 學 生 課 程 教 學 反 應 系 所 課 程 整 體 規 劃 外 校 或 系 課 程 認 定 計 算 機 組 通 訊 組 微 電 子 組 控 制 組 課 程 委 員 會 系 務 會 議 系 辦 公 室 圖 1-3 課 程 規 劃 執 行 組 織 架 構 第 23 頁, 共 122 頁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103 學 年 度 系 所 自 我 評 鑑 報 告 書 項 目 一 本 系 課 程 委 員 會 下 設 召 集 人 一 名, 不 定 期 召 開 會 議, 議 決 有 關 本 系 各 班 制 課 程 新 增 或 刪 除 學 程 規 劃 架 構 學 分 認 定 等 議 題 課 程 委 員 會 之 決 議 結 果, 再 提 至 系 務 會 議 上 由 全 系 教 師 討 論 表 決 通 過, 再 提 送 至 院 級 及 校 級 課 程 委 員 會 通 過 後 實 施 由 於 本 校 自 96 學 年 起, 學 士 班 課 程 全 面 實 施 學 程 化, 跨 系 或 院 間 課 程 學 分 的 認 定 與 分 類, 亦 由 各 系 課 程 委 員 會 彼 此 間 協 調 達 成 共 識 本 系 課 程 委 員 會 委 員 基 本 上 是 自 願 產 生, 但 因 兼 顧 到 4 大 專 業 學 科 平 衡, 所 以 執 行 上 是 以 各 組 均 可 選 派 出 一 位 代 表 為 原 則 103 學 年 度 課 程 委 員 會 召 集 人 為 孫 宗 瀛 教 授, 委 員 則 為 翁 若 敏 教 授 張 伯 浩 教 授 陳 震 宇 教 授 劉 耿 銘 教 授 4 位 教 師 擔 任, 另 有 一 名 學 生 代 表 黃 郁 棋 同 學 與 一 名 校 外 代 表 為 花 蓮 高 工 教 務 主 任 郭 德 潤 主 任 擔 任 本 系 課 程 設 計 涵 蓋 電 子 電 機 資 訊 相 關 課 程, 且 其 內 容 均 以 達 成 本 系 教 育 目 標 與 畢 業 生 應 具 備 之 專 業 核 心 能 力 而 設 計 本 系 103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各 班 制 所 開 設 必 選 修 課 程, 課 綱 與 教 學 計 畫 表 如 佐 證 資 料 1-2 選 課 時, 學 生 可 透 過 學 校 選 課 系 統, 下 載 各 課 程 之 課 綱 與 教 學 計 畫 表, 以 決 定 選 課 科 目 教 學 計 劃 表 內 容 包 含 對 課 程 之 詳 細 介 紹 及 上 課 進 度 內 容 授 課 方 式 使 用 教 科 書 與 參 考 書 等 學 生 可 在 上 課 前 可 依 教 學 計 畫 表 進 度 預 習, 增 進 學 生 之 學 習, 達 到 事 半 功 倍 的 效 果 各 班 制 每 門 課 之 課 綱 內 容 包 含 課 程 目 標 系 教 育 目 標 系 專 業 能 力 課 程 目 標 與 系 專 業 能 力 相 關 性 等, 透 過 課 綱, 學 生 可 充 分 了 解 本 系 之 教 育 目 標 與 專 業 核 心 能 力 第 24 頁, 共 122 頁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103 年 度 系 所 自 我 評 鑑 報 告 書 項 目 二 2.1 教 師 組 成 與 聘 用 項 目 二 : 教 師 教 學 與 支 持 系 統 2.1.1 師 資 組 成 為 配 合 國 家 產 業 發 展 及 電 機 電 子 人 才 之 培 育, 本 系 以 生 醫 訊 號 處 理 智 慧 型 訊 號 處 理 通 訊 系 統 多 媒 體 影 像 系 統 元 件 與 系 統 晶 片 整 合 自 動 控 制 系 統 太 陽 能 電 池 光 纖 通 訊 等 先 進 科 技 領 域 為 主 要 教 學 與 研 究 重 點 本 系 教 師 專 長 配 合 課 程 可 分 為 4 個 專 業 領 域 組 別 : 計 算 機 組 通 訊 組 微 電 子 組 控 制 組 依 各 組 發 展 方 向, 聘 任 具 國 內 外 博 士 學 位 學 有 專 精 之 教 師, 進 行 教 學 課 程 設 計 本 系 103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現 有 助 理 教 授 以 上 之 專 任 教 師 計 15 名, 含 教 授 6 位 副 教 授 5 位 與 助 理 教 授 4 位, 另 有 合 聘 教 授 3 名, 兼 任 教 授 1 名, 各 專 任 師 資 之 級 職 學 歷 及 專 長 詳 見 表 2-1 所 示 表 2-1 本 系 現 有 專 兼 任 師 資 一 覽 表 姓 名 職 稱 學 歷 研 究 專 長 翁 若 敏 教 授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兼 系 主 任 電 機 博 士 類 比 積 體 電 路 設 計 混 合 訊 號 電 路 設 計 陳 美 娟 教 授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電 機 博 士 影 像 視 訊 編 碼 數 位 影 像 處 理 鄭 献 勳 教 授 美 國 德 州 大 學 奧 斯 丁 校 區 無 線 通 訊 電 波 傳 播 智 慧 型 天 線 電 機 博 士 高 頻 電 路 設 計 孫 宗 瀛 教 授 國 立 台 灣 科 技 大 學 智 慧 型 計 算 數 位 信 號 處 理 嵌 入 式 系 電 機 博 士 統 設 計 吳 賢 財 教 授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電 機 博 士 信 號 處 理 生 醫 電 子 資 訊 系 統 整 合 蘇 仲 鵬 教 授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非 線 性 系 統 控 制 最 佳 狀 態 估 測 無 電 機 博 士 人 旋 翼 機 自 主 飛 行 控 制 謝 欣 然 副 教 授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交 流 電 動 機 與 發 電 機 電 源 轉 換 控 制 電 機 博 士 機 電 驅 動 控 制 控 制 理 論 與 應 用 董 正 成 副 教 授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光 纖 通 訊 系 統 光 放 大 器 非 線 性 光 電 機 資 訊 博 士 學 陳 震 宇 副 教 授 美 國 普 渡 大 學 電 機 博 士 無 線 網 路 分 散 式 演 算 法 黃 家 華 副 教 授 美 國 佛 羅 里 達 大 學 電 機 博 士 薄 膜 太 陽 能 電 池 光 電 半 導 體 元 件 林 群 傑 副 教 授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積 體 電 路 技 術 半 導 體 元 件 物 理 非 揮 電 子 博 士 發 性 記 憶 元 件 電 子 電 路 張 伯 浩 助 理 教 授 美 國 普 渡 大 學 電 機 博 士 數 位 通 訊 光 纖 通 訊 陳 俊 全 助 理 教 授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電 機 資 訊 博 士 展 頻 通 訊 行 動 與 個 人 通 訊 劉 耿 銘 助 理 教 授 美 國 德 州 大 學 奧 斯 丁 校 區 半 導 體 元 件 模 擬 半 導 體 元 件 物 理 半 電 機 博 士 導 體 物 理 量 子 傳 輸 第 25 頁, 共 122 頁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103 年 度 系 所 自 我 評 鑑 報 告 書 項 目 二 何 盈 杰 助 理 教 授 趙 涵 捷 宜 蘭 大 學 ( 合 聘 ) 校 長 黃 振 榮 教 授 ( 資 工 合 聘 ) 紀 新 洲 副 教 授 ( 資 工 合 聘 ) 江 慶 慧 助 理 教 授 ( 兼 任 )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電 機 控 制 博 士 低 電 壓 電 路 設 計 生 醫 電 子 電 路 設 計 混 和 信 號 電 路 資 料 傳 輸 電 路 設 計 美 國 普 渡 大 學 電 機 博 士 感 測 元 件 高 速 電 腦 網 路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電 機 博 士 機 器 學 習 無 線 網 路 數 位 學 習 美 國 加 州 大 學 洛 杉 磯 分 校 計 算 機 結 構 超 大 型 積 體 電 路 設 計 電 機 博 士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電 機 博 士 行 動 與 個 人 通 訊 本 系 專 任 教 師 其 專 業 領 域 所 涵 蓋 之 範 圍, 足 以 配 合 國 內 外 電 機 電 子 產 業 之 未 來 發 展 ; 各 領 域 之 專 任 教 師 人 數, 平 均 分 布 於 本 系 規 劃 之 4 大 領 域, 符 合 本 系 目 前 所 規 劃 與 執 行 之 學 程 教 學 領 域 規 劃 與 主 題 研 究 方 向 整 體 而 言, 本 系 師 資, 已 涵 蓋 電 機 電 子 各 領 域 之 教 學 與 研 究 通 才 所 需, 足 以 提 供 目 前 電 機 電 子 相 關 領 域 知 識 之 教 學 與 研 究 而 每 位 教 師 之 工 作 量 分 配, 可 提 供 學 生 符 合 本 系 教 育 目 標 與 核 心 能 力 之 課 程, 並 完 成 教 師 所 設 定 目 標 之 研 究 工 作, 教 師 工 作 時 數 及 分 配 表 詳 細 資 料 如 表 2-2 所 示 專 任 教 師 之 專 業 領 域 區 分 如 表 2-3 所 示 教 師 姓 名 表 2-2 專 兼 任 教 師 工 作 時 數 及 分 配 表 (103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 專 / 兼 任 每 週 工 作 小 時 數 工 作 時 間 比 例 分 配 教 學 (%) 研 究 (%) 其 他 (%) 翁 若 敏 專 任 40 25 25 50 陳 美 娟 專 任 研 究 休 假 鄭 献 勳 專 任 孫 宗 瀛 專 任 40 40 40 20 吳 賢 財 專 任 60 30 40 30 蘇 仲 鵬 專 任 40 45 40 15 謝 欣 然 專 任 45 40 40 20 董 正 成 專 任 40 40 40 20 陳 震 宇 專 任 40 40 40 20 黃 家 華 專 任 40 20 70 10 林 群 傑 專 任 40 40 40 20 張 伯 浩 專 任 40 40 40 20 陳 俊 全 專 任 40 40 40 20 劉 耿 銘 專 任 40 50 50 0 何 盈 杰 專 任 40 40 40 20 江 慶 慧 兼 任 6 100 0 0 第 26 頁, 共 122 頁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103 年 度 系 所 自 我 評 鑑 報 告 書 項 目 二 表 2-3 教 師 專 業 領 域 一 覽 表 專 業 領 域 分 類 相 關 領 域 教 師 可 配 合 之 學 程 計 算 機 陳 美 娟 教 授 吳 賢 財 教 授 陳 震 宇 副 教 授 計 算 機 與 通 訊 通 訊 鄭 献 勳 教 授 董 正 成 副 教 授 張 伯 浩 助 理 教 授 陳 俊 全 助 理 教 授 計 算 機 與 通 訊 微 電 子 翁 若 敏 教 授 黃 家 華 副 教 授 林 群 傑 副 教 授 劉 耿 銘 助 理 教 授 何 盈 杰 助 理 教 授 微 電 子 與 控 制 控 制 蘇 仲 鵬 教 授 孫 宗 瀛 教 授 謝 欣 然 副 教 授 微 電 子 與 控 制 本 系 各 班 制 專 兼 任 教 師 組 成 結 構 合 理, 其 專 長 背 景 與 經 驗 能 滿 足 學 生 學 習 與 班 制 發 展 需 求, 不 致 造 成 課 程 及 教 學 失 衡, 或 是 妨 礙 系 所 發 展 本 系 教 師 所 開 設 課 程, 皆 符 合 教 師 個 人 學 術 研 究 領 域 每 位 教 師 每 學 期 開 設 學 士 班 基 礎 專 業 課 程 以 及 碩 博 士 班 進 階 課 程, 皆 考 慮 學 理 連 貫 性 以 及 教 師 學 術 研 究 專 長, 以 期 能 協 助 學 生 了 解 電 機 專 業 領 域 未 來 職 涯 發 展, 並 進 一 步 啟 發 學 生 未 來 就 業 表 現 之 潛 能 本 系 學 士 班 各 課 程 均 安 排 有 專 業 背 景 之 助 教, 由 研 究 生 或 高 年 級 學 士 生 擔 任, 透 過 助 教 課 後 講 解, 能 使 修 課 學 生 有 機 會 深 入 了 解 任 課 教 師 的 教 學 甚 或 研 究 內 容 2.1.2 教 師 聘 用 機 制 本 系 專 任 教 師 近 幾 年 離 職 率 低, 教 師 組 成 具 一 定 之 穩 定 性, 不 致 因 為 教 師 頻 繁 離 職, 新 進 教 師 專 長 變 動 過 於 快 速 而 影 響 課 程 開 設 與 學 生 學 習 或 班 制 之 發 展 依 本 校 總 量 管 制 規 劃, 本 系 教 師 員 額 為 17 名,102 學 年 度 有 一 位 教 師 離 職, 目 前 專 任 15 名, 仍 有 2 名 缺 額 惟 本 校 經 費 短 絀, 本 學 期 仍 為 凍 結 人 事 聘 任 之 管 控 狀 態, 故 本 系 預 定 於 下 學 期 方 能 向 校 方 提 出 聘 任 申 請, 進 行 新 進 教 師 聘 任 程 序 本 系 對 於 專 兼 任 師 資 遴 聘 有 清 楚 合 理 的 規 範,9 個 系 級 委 員 會 中 有 新 進 教 師 遴 選 事 務 委 員 會, 協 助 本 系 新 聘 教 師 事 務 等 工 作 落 實 執 行 本 系 依 本 校 母 法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專 任 教 師 聘 任 辦 法 ( 附 件 2-1), 訂 有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教 師 聘 任 及 升 等 評 審 要 點 ( 附 件 2-2), 規 範 本 系 師 資 之 遴 聘 流 程 申 請 本 系 教 職 之 應 徵 者, 須 提 供 下 列 資 料 文 件 : 履 歷 表 ( 含 著 作 目 錄 ) 近 五 年 內 已 發 表 具 代 表 性 之 期 刊 論 文 全 文 教 學 及 研 究 計 畫 書 三 封 推 薦 信 學 經 歷 證 件 新 進 教 師 資 格 審 查 方 式 如 下 : 由 本 系 新 進 教 師 遴 選 事 務 委 員 會 審 核 應 徵 者 各 項 資 料, 擇 優 推 薦 至 系 務 會 議, 相 關 專 長 教 師 亦 可 擇 優 推 薦 應 徵 者, 系 務 會 議 應 就 被 推 薦 者 進 行 投 票, 經 出 席 教 師 ( 含 通 訊 投 票 者 ) 三 分 之 二 ( 含 ) 以 上 同 意, 方 得 提 送 至 本 系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系 教 評 會 ) 審 議 第 27 頁, 共 122 頁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103 年 度 系 所 自 我 評 鑑 報 告 書 項 目 二 系 教 評 會 就 被 推 薦 者 投 票, 出 席 委 員 三 分 之 二 ( 含 ) 以 上 投 票 通 過 決 議, 方 得 提 送 至 本 院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院 教 評 會 ) 審 議 本 系 清 楚 合 理 訂 定 教 師 聘 任 要 點 內 容 及 流 程, 並 經 新 進 教 師 遴 選 事 務 委 員 會 系 務 會 議 系 教 評 會 院 教 評 會 校 教 評 會 分 層 審 查 與 討 論 後 聘 任, 有 助 本 系 各 班 制 依 4 大 領 域 教 師 比 例, 聘 用 優 秀 且 專 長 符 合 師 資 本 系 教 師 聘 任 程 序 依 本 校 辦 法 應 本 公 平 公 正 公 開 之 原 則 辦 理, 並 應 於 傳 播 媒 體 或 學 術 刊 物 公 告 徵 聘 資 訊 本 系 應 先 填 列 徵 聘 專 任 教 師 申 請 表, 經 校 長 或 其 授 權 人 員 核 定 後 辦 理 徵 聘 事 宜 本 系 教 師 聘 任 程 序 如 圖 2-1 圖 2-1 本 系 教 師 聘 任 程 序 本 系 教 師 受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專 任 教 師 聘 約 ( 附 件 2-3) 規 範, 續 聘 機 制 由 本 校 另 訂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教 師 評 鑑 辦 法 ( 附 件 2-4) 與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理 工 學 院 教 師 評 鑑 細 則 ( 附 件 2-5) 作 為 本 系 教 師 教 學 研 究 服 務 與 輔 導 之 評 鑑 機 制, 每 3 年 針 對 教 師 各 項 表 現 決 定 續 聘 與 核 發 聘 書 與 否 本 校 另 訂 有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聘 任 兼 教 師 作 業 辦 法 ( 附 件 2-6)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校 內 教 師 合 聘 辦 法 ( 附 件 2-7),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教 師 解 聘 停 聘 不 續 聘 辦 法 ( 附 件 2-8) 明 訂 兼 任 或 合 聘 教 師 聘 任 原 則 第 28 頁, 共 122 頁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103 年 度 系 所 自 我 評 鑑 報 告 書 項 目 二 2.1.3 教 師 聘 用 與 教 育 目 標 核 心 能 力 之 關 係 本 系 基 於 本 校 教 育 目 標 孕 育 兼 具 創 新 思 維 科 學 智 能 與 人 文 素 養 之 卓 越 人 才 與 本 院 教 育 目 標 培 育 專 業 知 能 提 升 學 習 能 力 之 大 原 則 下, 制 訂 本 系 學 士 班 碩 士 班 與 博 士 班 之 各 班 制 教 育 目 標 專 業 與 研 究 人 才 培 育 團 隊 分 工 訓 練 與 領 導 創 新 思 維 啟 發 多 元 教 育 規 劃 與 國 際 視 野 養 成, 透 過 專 兼 任 教 師 聘 任, 安 排 擔 任 與 教 師 專 長 相 符 合 之 各 基 礎 與 專 業 課 程, 落 實 本 系 教 育 目 標 之 精 神 藉 由 教 師 專 業 課 程 的 傳 授 過 程, 教 導 學 生 重 視 自 身 價 值 態 度 與 人 格 之 陶 冶, 並 透 過 教 師 實 驗 課 程 結 合 理 論 與 實 作, 與 帶 領 學 生 參 加 校 外 競 賽, 厚 植 學 生 之 學 習 能 力 解 決 問 題 能 力 創 新 能 力 團 隊 能 力 執 行 能 力 積 極 主 動 能 力 等 本 系 能 依 據 教 育 目 標 核 心 能 力 課 程 開 設 需 求 聘 任 專 兼 任 教 師 現 有 師 資 專 長 配 置 切 合 專 長 領 域 與 所 屬 學 門 學 術 領 域 或 產 業 未 來 發 展 趨 勢 考 量 學 生 人 數 學 生 背 景 與 需 求 等 因 素, 遴 聘 具 電 子 電 機 專 長 的 專 兼 任 教 師 本 系 清 楚 規 範 教 師 的 任 用 透 過 本 校 教 師 自 我 評 鑑 及 續 聘 條 件 約 束 並 公 告 周 知, 可 使 教 師 瞭 解 其 權 利 及 義 務, 並 能 落 實 推 動, 以 確 保 教 師 質 量 能 滿 足 學 生 學 習 需 求 教 育 目 標 與 班 制 發 展 目 標 2.1.4 教 師 聘 用 及 其 與 學 生 學 習 需 求 之 關 係 配 合 上 述 4 大 群 組 領 域 之 規 劃 與 系 所 專 任 師 資 之 專 長, 開 設 本 系 各 班 制 基 礎 與 專 業 特 色 課 程, 以 期 孕 育 學 生 豐 富 的 專 業 知 識 與 純 熟 的 專 業 技 能 同 時 也 因 應 我 國 產 官 學 界 的 科 技 人 才 需 求, 建 立 密 切 的 產 學 合 作 管 道, 鼓 勵 學 生 從 事 實 務 研 發 及 參 與 教 師 相 關 研 究 計 畫, 以 建 立 理 論 與 實 務 並 重 之 研 究 學 風 2.2 教 師 教 學 與 學 習 評 量 2.2.1 教 師 授 課 基 本 鐘 點 數 與 教 學 工 作 負 擔 本 系 專 任 教 師 的 每 週 基 本 授 課 時 數, 乃 根 據 本 校 所 訂 定 之 教 師 授 課 時 數 核 計 規 定 ( 附 件 2-9), 專 任 教 師 每 週 基 本 授 課 時 數 分 別 為 教 授 8 小 時 副 教 授 及 助 理 教 授 9 小 時 每 學 年 平 均 授 課 學 分 數 ( 不 含 指 導 論 文 類 ) 不 得 少 於 9 學 分 教 師 兼 任 行 政 工 作 者 教 師 指 導 研 究 生 學 位 論 文 者 教 師 主 持 執 行 各 類 計 畫 者 均 得 抵 減 授 課 時 數 本 系 平 均 每 學 期 開 課 專 業 課 程 達 75 學 分 以 上 在 系 上 規 劃 的 教 學 輔 導 機 制 下, 每 位 教 師 在 教 學 負 擔 合 理, 均 能 完 成 預 定 的 課 程 目 標 與 教 學 成 效, 並 提 供 足 夠 的 時 間 給 予 學 生 必 要 的 課 外 解 惑 與 生 活 輔 導 本 系 專 任 教 師 每 學 期 時 授 課 程 平 均 5-6 學 分, 再 加 研 究 論 文 指 導 等 3 學 分, 總 數 皆 符 合 本 校 所 訂 之 教 第 29 頁, 共 122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