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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条 为 规 范 实 践 创 新 学 分 的 管 理, 学 校 将 实 践 创 新 纳 入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制 定 实 践 创 新 学 分 认 定 标 准 根 据 学 生 在 实 践 创 新 活 动 中 所 取 得 的 成 绩, 给 予 相 应 的 学 分 第 四 条 同 一 实 践 创 新 项 目 以 最 高 分 值 计, 不 累 加 计 算 ; 集 体 项 目 与 个 人 项 目 重 复 的, 以 最 高 分 值 计, 不 重 复 计 算 第 五 条 集 体 项 目 ( 含 二 人 及 以 上 合 作 成 果 ) 计 算 学 分 值 提 高 到 个 人 项 目 计 算 学 分 值 的 120%, 项 目 成 员 的 具 体 分 值 分 配 比 例, 依 据 个 人 实 际 贡 献 大 小 酌 情 计 算 第 二 章 实 践 创 新 学 分 的 构 成 第 六 条 可 认 定 实 践 创 新 学 分 的 成 果 包 括 : 科 研 训 练 学 科 技 能 竞 赛 创 新 性 实 验 就 业 创 业 校 园 文 化 社 会 实 践 及 职 业 技 能 水 平 认 证 等 活 动 项 目 取 得 的 成 果 ( 一 ) 科 研 训 练 科 研 训 练 主 要 包 括 学 生 主 持 或 参 与 完 成 的 科 研 项 目 公 开 发 表 论 文 ( 含 论 著 文 艺 作 品 新 闻 作 品 等 ) 参 加 学 术 交 流 获 得 专 利 成 果 等 ( 二 ) 学 科 技 能 竞 赛 学 科 技 能 竞 赛 主 要 包 括 大 学 数 学 大 学 物 理 大 学 英 语 及 大 学 计 算 机 等 基 础 课 程 的 竞 赛 ; 挑 战 杯 大 学 生 课 外 学 术 科 技 作 品 竞 赛 全 国 大 学 生 数 学 建 模 竞 赛 全 国 大 学 生 电 子 设 计 竞 赛 全 国 大 学 生 英 语 竞 赛 全 国 信 息 技 术 应 用 水 平 大 赛 全 国 大 学 生 广 告 艺 术 大 赛 全 国 大 学 生 艺 术 展 演 全 国 大 学 生 计 算 机 设 计 大 赛 河 南 省 高 等 学 校 师 范 教 育 专 业 毕 业 生 教 学 技 能 大 赛 河 南 省 高 等 学 校 互 联 网 应 用 大 赛 等 学 科 技 能 竞 赛 项 目 ( 三 ) 创 新 性 实 验 创 新 性 实 验 主 要 指 学 生 主 持 或 参 与 完 成 由 学 校 立 项 的 综 合 2

性 开 放 性 设 计 研 究 性 实 验 项 目 ( 四 ) 就 业 创 业 就 业 创 业 活 动 包 括 大 学 生 就 业 创 业 训 练 计 划 项 目 和 就 业 创 业 竞 赛 ( 如 创 新 创 业 大 赛 职 业 生 涯 规 划 大 赛 ) 等 实 践 活 动 ( 五 ) 校 园 文 化 校 园 文 化 主 要 指 学 生 参 加 的 各 级 各 类 文 学 艺 术 体 育 比 赛 ( 如 演 讲 赛 辩 论 赛 知 识 竞 赛 书 法 大 赛 征 文 比 赛 等 ) 及 社 团 活 动 ( 六 ) 社 会 实 践 社 会 实 践 主 要 包 括 社 会 调 查 志 愿 服 务 及 勤 工 助 学 等 社 会 实 践 活 动 ( 七 ) 职 业 技 能 水 平 认 证 职 业 技 能 水 平 认 证 包 括 计 算 机 外 语 法 律 会 计 艺 术 体 育 等 教 育 培 训 类 等 级 考 试 及 其 它 各 类 职 业 技 能 水 平 认 证 ( 鉴 定 ) 所 获 得 的 资 格 证 书 第 三 章 实 践 创 新 学 分 的 认 定 标 准 第 七 条 实 践 创 新 学 分 的 认 定 标 准 ( 一 ) 科 研 训 练 1. 主 持 或 参 与 完 成 科 研 项 目 主 持 完 成 国 家 级 省 部 级 地 厅 级 校 级 科 研 项 目 分 别 计 8 个 6 个 3 个 2 个 学 分 ; 参 与 完 成 国 家 级 省 部 级 地 厅 级 校 级 普 通 项 目 ( 限 前 5 名 ) 分 别 计 4 个 3 个 2 个 1 个 学 分 毕 业 前 未 结 项 项 目 按 相 应 分 值 的 1/2 计 算 ; 如 果 项 目 获 奖, 按 120% 计 分 2. 公 开 出 版 学 术 著 作 公 开 出 版 学 术 著 作 ( 含 译 著 工 具 书 等 ), 第 一 作 者 ( 或 主 编 ) 计 8 个 学 分 ; 其 他 作 者 按 撰 写 3 万 字 3

以 上 2 万 字 以 上 1 万 字 以 上 和 1 万 字 以 下 ( 以 版 权 页 署 名 或 前 言 后 记 内 说 明 为 准 ) 四 个 等 次, 分 别 计 4 个 3 个 2 个 1 个 学 分 3. 公 开 发 表 学 术 论 文 公 开 发 表 且 被 SCI SSCI A&HCI EI CSSCI 收 录 或 被 新 华 文 摘 转 载 的 学 术 论 文, 计 8 个 学 分 ; 在 中 文 核 心 期 刊 非 核 心 CN 期 刊 发 表 的 论 文 分 别 计 5 个 2 个 学 分 ( 文 科 限 独 著, 理 科 限 第 一 作 者 ); 在 增 刊 特 刊 专 刊 专 辑 论 文 集 上 发 表 的 论 文 不 计 学 分 4. 公 开 发 表 文 艺 作 品 公 开 发 表 小 说 (10 万 字 以 上 ) 计 8 个 学 分 ; 在 核 心 期 刊 非 核 心 CN 期 刊 上 发 表 ( 或 展 示 ) 的 文 艺 作 品 ( 含 小 说 诗 歌 散 文 戏 剧 音 乐 美 术 等 ) 分 别 计 3 个 1 个 学 分 其 它 文 艺 作 品, 根 据 其 类 别 和 载 体, 酌 情 计 分 5. 公 开 发 表 新 闻 作 品 在 校 外 媒 体 公 开 发 表 新 闻 作 品, 并 获 校 级 对 外 新 闻 宣 传 先 进 个 人 一 二 三 等 奖 者, 分 别 计 2 个 1.5 个 1 个 学 分 ; 获 校 级 对 内 新 闻 宣 传 先 进 个 人 一 二 三 等 奖 者, 分 别 计 1.5 个 1 个 0.5 个 学 分 6. 参 加 学 术 交 流 活 动 独 立 提 交 学 术 论 文 或 研 究 报 告 并 参 加 国 际 全 国 省 级 学 术 研 讨 会 议, 分 别 计 3 个 2 个 1 个 学 分 7. 取 得 专 利 成 果 获 得 国 家 专 利 局 专 利 授 权 的 创 造 发 明 实 用 新 型 外 观 设 计 等 专 利 证 书 者, 可 分 别 计 8 个 4 个 3 个 学 分 ; 软 件 著 作 权 商 标 权 成 果 等 计 2 个 学 分 ( 二 ) 学 科 技 能 竞 赛 参 加 各 级 各 类 学 科 技 能 竞 赛, 获 国 家 级 一 二 三 等 奖 者, 分 别 计 5 个 4 个 3 个 学 分 ; 获 省 部 级 一 二 三 等 奖 者, 分 别 计 4 个 3 个 2 个 学 分 ; 获 地 厅 级 一 二 三 等 奖 者, 分 别 计 2 个 1.5 个 1 个 学 分 ; 获 校 级 一 二 三 等 奖 者, 分 别 计 1.5 个 1 个 0.5 个 学 分 第 一 二 三 名 相 当 于 获 竞 赛 一 4

二 三 等 奖 奖 励 证 书 等 级 标 明 金 奖 银 奖 铜 奖 者, 依 次 对 应 认 定 为 一 二 三 等 奖 ; 仅 标 明 优 秀 奖 优 胜 奖 荣 誉 奖 青 年 奖 等 级 别 的 均 按 三 等 奖 认 定 国 家 级 省 级 学 科 竞 赛, 初 赛 复 赛 决 赛 的 类 别 按 组 织 单 位 的 级 别 来 区 分 对 待 例 如, 全 国 信 息 技 术 应 用 水 平 大 赛, 初 赛 由 我 校 举 办, 即 为 校 级 比 赛 ; 复 赛 由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举 办, 即 为 省 级 比 赛 ; 决 赛 由 教 育 部 举 办, 即 为 国 家 级 比 赛 其 它 竞 赛 类 别 ( 含 省 级 以 上 学 会 协 会 举 办 的 比 赛 ) 参 照 标 准 依 此 类 推 ( 三 ) 创 新 性 实 验 学 生 主 持 完 成 由 学 校 立 项 的 综 合 性 开 放 性 设 计 研 究 性 实 验 项 目 ( 须 提 交 实 验 报 告, 并 经 本 专 业 两 名 具 有 高 级 职 称 教 师 的 签 字 认 可 ) 计 3 个 学 分 ; 多 人 完 成 由 学 校 立 项 的 综 合 性 开 放 性 设 计 研 究 性 实 验 项 目, 主 持 人 和 参 与 者 分 别 计 2 个 1.5 个 1 个 0.5 个 学 分 ( 参 加 者 限 前 3 名 ) ( 四 ) 就 业 创 业 1. 大 学 生 就 业 创 业 训 练 计 划 项 目 : 主 持 完 成 国 家 级 省 部 级 地 厅 级 校 级 大 学 生 就 业 创 业 实 践 项 目, 分 别 计 6 个 4 个 3 个 2 个 学 分 ; 前 五 名 参 与 者 按 主 持 人 分 值 的 1/2 计 分 2. 大 学 生 就 业 创 业 竞 赛 : 获 国 家 级 省 部 级 地 厅 级 校 级 大 学 生 就 业 创 业 竞 赛 一 等 奖, 分 别 计 6 个 4 个 3 个 2 个 学 分 ; 二 等 奖 分 别 计 4 个 2 个 1.5 个 1 个 学 分 ; 三 等 奖 分 别 计 3 个 1.5 个 1 个 0.5 个 学 分 ( 五 ) 校 园 文 化 1. 文 学 艺 术 体 育 比 赛 学 生 代 表 学 校 参 加 的 各 级 各 类 文 学 艺 术 体 育 类 比 赛, 个 人 获 得 国 家 级 一 二 三 等 奖 者, 分 别 计 8 个 5 个 3 个 学 分 ; 集 体 获 得 国 家 级 一 二 三 等 奖 的 参 与 者, 每 人 分 别 计 5 个 3 个 2 个 学 分 代 表 学 校 参 加 省 部 级 文 5

学 艺 术 体 育 类 比 赛, 个 人 获 得 一 二 三 等 奖 者, 分 别 计 3 个 2 个 1 个 学 分 ; 集 体 获 一 二 三 等 奖 的 参 与 者, 每 人 分 别 计 2 个 1 个 0.5 个 学 分 参 加 校 级 文 学 艺 术 体 育 类 比 赛, 个 人 获 得 一 二 三 等 奖 者, 分 别 计 2 个 1.5 个 1 个 学 分 ; 集 体 获 得 一 二 三 等 奖 的 参 与 者, 每 人 分 别 计 1.5 个 1 个 0.5 个 学 分 2. 社 团 活 动 学 生 社 团 组 织 获 国 家 级 省 部 级 地 厅 级 和 校 级 奖 励 者, 社 团 活 动 的 主 要 负 责 人 分 别 计 3 个 1.5 个 1 个 0.5 个 学 分 ( 六 ) 社 会 实 践 1. 社 会 调 查 学 生 开 展 为 期 1 周 及 以 上 的 社 会 调 研 活 动, 提 交 的 调 研 报 告 被 国 家 级 省 部 级 地 厅 级 和 校 级 以 上 部 门 采 用 或 表 彰 ( 须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下 同 ), 分 别 计 5 个 3 个 2 个 1 个 学 分 ; 集 体 调 研 报 告 被 相 关 部 门 采 用 或 表 彰 的 参 与 者, 每 人 分 别 计 2 个 1.5 个 1 个 0.5 个 学 分 2. 志 愿 服 务 学 生 参 加 各 类 志 愿 服 务 累 计 达 10 次 ( 每 次 实 际 服 务 时 间 不 少 于 2 小 时, 不 含 往 返 时 间, 须 提 交 活 动 证 明 材 料, 包 括 活 动 时 间 地 点 活 动 内 容 证 明 人 活 动 图 片 等 ) 计 1 个 学 分, 每 增 加 3 次 计 0.5 个 学 分 ; 一 周 内 连 续 志 愿 服 务 时 间 20 小 时 以 上, 计 1 个 学 分 ; 受 国 家 级 省 部 级 地 厅 级 校 级 表 彰 者, 分 别 计 5 个 3 个 2 个 1 个 学 分 ; 受 表 彰 的 活 动 若 为 集 体 活 动, 其 参 与 者 分 别 计 2 个 1.5 个 1 个 0.5 个 学 分 ; 同 一 志 愿 服 务 活 动 不 累 加 计 分 3. 勤 工 助 学 学 生 参 加 学 校 组 织 的 勤 工 助 学 活 动, 经 校 学 生 管 理 部 门 按 相 应 标 准 认 定 后, 满 一 个 学 期, 计 1 个 学 分 ; 如 获 学 校 奖 励, 另 计 0.5 分 ( 七 ) 职 业 技 能 水 平 认 证 6

1. 计 算 机 等 级 证 书 非 计 算 机 与 电 子 信 息 技 术 类 专 业 学 生 参 加 国 家 计 算 机 等 级 考 试, 获 二 级 证 书 者 计 1 个 学 分, 获 三 级 证 书 者 计 2 个 学 分 ; 参 加 国 家 计 算 机 软 件 专 业 技 术 水 平 考 试, 获 初 级 程 序 员 证 书 者 计 4 个 学 分, 获 中 级 程 序 员 以 上 证 书 者 计 6 个 学 分 ; 获 得 各 种 计 算 机 类 国 家 级 或 国 际 机 构 认 证 考 试 证 书 者, 根 据 级 别 不 同 分 别 给 予 2-6 个 学 分 计 算 机 与 电 子 信 息 技 术 类 专 业 学 生 获 得 上 述 证 书 者 折 半 计 分 2. 外 语 等 级 证 书 非 英 语 专 业 学 生 通 过 全 国 大 学 英 语 四 六 级 考 试 分 别 计 0.5 个 1 个 学 分, 通 过 口 语 测 试 计 0.5 个 学 分 ; 英 语 专 业 学 生 通 过 专 业 四 级 八 级 考 试 分 别 计 0.5 1 个 学 分 日 语 专 业 学 生 获 得 日 语 国 际 能 力 测 试 四 级 三 级 二 级 一 级 证 书 分 别 记 0.5 个 1 个 1.5 个 2 个 学 分 3. 参 加 国 家 或 行 业 认 可 的 声 乐 器 乐 舞 蹈 类 等 级 考 试, 获 高 中 初 级 证 书 者, 分 别 计 2 个 1 个 0.5 个 学 分 4. 取 得 国 家 司 法 考 试 会 计 师 建 造 师 心 理 咨 询 师 社 会 体 育 指 导 员 体 育 竞 赛 裁 判 员 等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根 据 社 会 认 可 度 和 相 应 级 别, 分 别 计 2-6 个 学 分 5. 非 教 师 教 育 专 业 学 生 取 得 教 师 资 格 证 书 计 2 个 学 分 第 八 条 一 个 学 生 所 获 得 的 不 同 项 目 的 实 践 创 新 学 分 可 累 加 计 算, 但 同 一 项 目 的 实 践 创 新 学 分 只 以 最 高 学 分 计 算 第 四 章 实 践 创 新 学 分 的 管 理 第 九 条 实 践 创 新 学 分 认 定 的 组 织 机 构 及 职 责 1. 各 学 院 应 成 立 实 践 创 新 学 分 认 定 工 作 小 组, 负 责 本 单 位 学 生 实 践 创 新 学 分 的 认 定 工 作 同 时, 各 学 院 应 参 照 本 办 法, 并 结 合 学 科 和 专 业 特 点, 制 定 相 应 的 实 践 创 新 学 分 认 定 与 管 理 实 施 细 则, 报 教 务 处 备 案 7

2. 教 务 处 负 责 对 各 学 院 实 践 创 新 学 分 认 定 工 作 进 行 组 织 检 查 和 指 导 第 十 条 实 践 创 新 学 分 的 认 定 程 序 1. 个 人 申 请 学 生 本 人 于 第 八 学 期 的 5 月 初, 依 据 信 阳 师 范 学 院 本 科 生 实 践 创 新 学 分 认 定 指 标 体 系 及 标 准 ( 见 附 件 1) 和 所 在 学 院 制 定 的 实 践 创 新 学 分 认 定 与 管 理 实 施 细 则, 凭 相 关 成 果 原 件 和 佐 证 材 料, 向 所 在 班 级 提 交 信 阳 师 范 学 院 本 科 学 生 实 践 创 新 学 分 申 请 表 ( 见 附 件 2) 2. 班 级 初 审 学 生 实 践 创 新 学 分 申 请 经 班 主 任 初 审 后, 及 时 汇 总 并 上 报 所 在 学 院 实 践 创 新 学 分 认 定 工 作 小 组 进 行 审 定 3. 学 院 审 定 学 院 及 时 审 核 各 班 级 提 交 的 实 践 创 新 学 分 申 请, 将 成 果 复 印 件 留 存 和 归 档, 并 向 本 单 位 师 生 公 示 学 分 认 定 情 况 ( 公 示 期 不 少 于 5 个 工 作 日 ) 师 生 如 对 公 示 结 果 有 异 议, 本 人 可 以 书 面 实 名 形 式 向 教 务 处 反 映, 教 务 处 将 组 织 有 关 人 员 进 行 认 真 调 查, 对 名 不 副 实 的 学 分 予 以 取 消 公 示 结 束 后 各 学 院 及 时 将 无 异 议 的 认 定 结 果 录 入 教 务 管 理 系 统, 同 时 将 信 阳 师 范 学 院 本 科 学 生 实 践 创 新 学 分 认 定 情 况 汇 总 表 ( 见 附 件 3) 报 教 务 处 4. 学 校 抽 查 学 校 将 组 织 督 导 专 家 对 各 学 院 实 践 创 新 学 分 的 认 定 情 况 进 行 抽 查 第 十 一 条 学 生 被 认 定 的 实 践 创 新 学 分 扣 除 培 养 方 案 规 定 必 须 完 成 的 实 践 创 新 学 分 外, 还 可 抵 减 其 任 选 课 中 素 质 拓 展 平 台 课 程 的 学 分, 但 最 多 不 超 过 10 个 学 分 超 出 部 分, 所 在 学 院 予 以 登 载, 但 不 抵 减 课 程 学 分 第 十 二 条 凡 实 践 创 新 学 分 累 计 达 到 10 个 及 以 上 者, 按 一 定 比 例, 经 学 生 所 在 学 院 推 荐 及 教 务 处 审 核, 学 校 授 予 大 学 生 实 践 创 新 活 动 先 进 个 人 荣 誉 称 号 获 得 大 学 生 实 践 创 新 活 动 先 8

进 个 人 荣 誉 称 号 者, 在 评 先 推 优 等 工 作 中, 同 等 条 件 下 优 先 考 虑 第 十 三 条 为 确 保 实 践 创 新 学 分 认 定 工 作 的 公 开 公 平 公 正, 对 于 在 实 践 创 新 学 分 申 报 认 定 管 理 过 程 中 弄 虚 作 假 的 集 体 和 个 人, 一 经 查 实, 参 照 考 试 作 弊 等 有 关 规 定 严 肃 处 理 第 五 章 附 则 第 十 四 条 本 办 法 由 教 务 处 负 责 解 释 第 十 五 条 本 办 法 自 2011 级 学 生 开 始 试 行 附 件 :1. 信 阳 师 范 学 院 本 科 生 实 践 创 新 学 分 认 定 指 标 体 系 及 标 准 2. 信 阳 师 范 学 院 本 科 生 实 践 创 新 学 分 申 请 表 3. 信 阳 师 范 学 院 本 科 生 实 践 创 新 学 分 认 定 情 况 汇 总 表 2013 年 7 月 4 日 信 阳 师 范 学 院 院 长 办 公 室 2013 年 7 月 6 日 印 发 9

附 件 1 10 信 阳 师 范 学 院 本 科 生 实 践 创 新 学 分 认 定 指 标 体 系 及 标 准 项 目 考 核 内 容 等 级 标 准 学 分 备 注 一 科 研 训 练 1. 科 研 项 目 2. 著 作 3. 论 文 (1) 主 持 完 成 科 研 项 目 (2) 参 与 完 成 科 研 项 目 国 家 级 8 省 部 级 6 地 厅 级 3 校 级 2 国 家 级 4 省 部 级 3 地 厅 级 2 校 级 1 第 一 作 者 或 主 编 8 出 版 学 术 著 参 编 3 万 字 以 上 4 作 译 著 工 参 编 2 万 字 以 上 3 具 书 等 参 编 1 万 字 以 上 2 参 编 1 万 字 一 下 1 被 SCI SSCI A&HCI EI CSSCI 收 录, 或 被 新 华 文 8 公 开 发 表 学 摘 转 载 术 论 文 中 文 核 心 期 刊 5 非 核 心 CN 期 刊 2 1 毕 业 前 未 结 项 者 按 相 应 分 值 的 1/2 计 算 ; 2 如 获 奖 按 120% 计 分 ; 3 以 结 项 证 书 ( 未 结 项 者 按 申 报 书 ) 人 员 名 单 为 准, 限 前 5 名 以 全 书 正 式 出 版 版 权 页 署 名 ( 或 前 言 后 记 内 说 明 ) 为 准 文 科 限 独 著, 理 科 限 第 一 作 者 4. 小 说 (10 万 字 以 上 ) 8 文 艺 公 开 发 表 文 1 限 独 立 完 成 ; 作 品 艺 作 品 核 心 期 刊 3 2 其 它 文 艺 作 品, 根 据 其 非 核 心 CN 期 刊 1 类 别 和 载 体, 酌 情 计 分 一 等 奖 2 ⑴ 对 外 宣 传 二 等 奖 1.5 5. 三 等 奖 1 以 学 校 新 闻 宣 传 工 作 表 新 闻 作 品 一 等 奖 1.5 彰 为 依 据 ⑵ 对 内 宣 传 6. 学 术 交 流 二 等 奖 1 三 等 奖 0.5 参 加 国 际 学 术 研 讨 会 3 参 加 全 国 学 术 研 讨 会 2 参 加 省 级 学 术 研 讨 会 1 须 为 正 式 邀 请 代 表 并 提 交 相 关 论 文 或 报 告

7. 专 利 成 果 二 1. 获 得 各 类 基 础 学 科 课 程 竞 赛 奖 ; 技 能 2. 获 各 类 专 项 技 竞 赛 能 竞 赛 奖 三 创 新 性 实 验 四 就 业 创 业 五 校 园 文 化 创 造 发 明 8 实 用 新 型 4 外 观 设 计 3 获 国 家 专 利 局 专 利 授 权 软 件 著 作 权 商 标 权 成 果 2 一 等 奖 5 1 对 于 在 省 级 以 上 协 会 国 家 级 二 等 奖 4 或 学 会 举 办 的 学 科 竞 赛 中 获 奖 者, 可 根 据 协 会 和 三 等 奖 3 学 会 的 级 别 参 照 执 行 ; 一 等 奖 4 2 同 类 比 赛 重 复 获 奖 的, 省 部 级 二 等 奖 3 按 就 高 不 就 低 的 原 则 只 认 定 一 次 ; 三 等 奖 2 3 第 一 二 三 名 相 当 于 一 等 奖 2 竞 赛 一 二 三 等 奖 ; 4 奖 励 等 级 标 明 金 奖 银 地 厅 级 二 等 奖 1.5 奖 铜 奖 者, 依 次 对 应 为 三 等 奖 1 一 二 三 等 奖, 仅 标 明 优 秀 奖 优 胜 奖 一 等 奖 1.5 荣 誉 奖 青 年 奖 校 级 二 等 奖 1 等 级 别 的 均 按 三 等 奖 认 三 等 奖 0.5 定 下 同 独 立 完 成 主 持 人 3 1 须 提 交 实 验 报 告, 经 两 学 校 立 项 的 综 合 性 开 放 性 设 计 主 持 人 2 名 本 专 业 高 级 职 称 教 师 签 字 认 可 ; 研 究 性 实 验 项 目 集 体 项 目 参 加 者 1.5\1\0.5 2 参 加 者 限 前 3 名 1. 主 持 完 成 大 学 生 就 业 创 业 训 练 计 划 项 目 2. 大 学 生 就 业 创 业 竞 赛 ( 国 家 级 \ 省 部 级 \ 地 厅 级 \ 校 级 ) 参 加 国 家 级 文 艺 体 比 赛 ( 个 人 \ 集 体 ) 1. 文 学 参 加 省 部 级 文 艺 体 比 赛 艺 术 体 ( 个 人 \ 集 体 ) 育 比 赛 2. 社 团 活 动 参 加 校 级 文 艺 体 比 赛 ( 个 人 \ 集 体 ) 国 家 级 6 1 毕 业 前 未 结 项 者 按 相 省 部 级 4 应 分 值 的 1/2 计 算 ; 2 前 五 名 参 与 者 按 主 持 地 厅 级 3 人 分 值 的 1/2 计 算 ; 校 级 2 3 如 获 奖 可 酌 情 加 分 一 等 奖 6\4\3\2 二 等 奖 4\2\1.5\1 三 等 奖 3\1.5\1\0.5 一 等 奖 8\5 1 集 体 获 国 家 级 一 二 二 等 奖 5\3 三 等 奖 的 参 与 者, 每 人 计 5 个 3 个 2 个 学 分 ; 三 等 奖 3\2 2 集 体 获 省 部 级 一 二 一 等 奖 3\2 三 等 奖 的 参 与 者, 每 人 计 二 等 奖 2\1 2 个 1 个 0.5 个 学 分 ; 3 集 体 获 校 级 一 二 三 三 等 奖 1\0.5 等 奖 的 参 与 者, 每 人 计 一 等 奖 2\1.5 1.5 个 1 个 0.5 个 学 分 ; 4 对 于 省 级 以 上 体 育 竞 二 等 奖 1.5\1 赛, 可 参 照 该 评 分 标 准 给 三 等 奖 1\0.5 予 前 六 名 相 应 学 分 获 国 家 级 表 彰 3 针 对 社 团 活 动 的 组 织 者, 同 类 活 动 重 复 组 织 不 累 获 省 部 级 表 彰 1.5 加 计 分 11

六 社 会 实 践 七 职 业 技 能 水 平 认 证 1. 社 会 调 查 2. 志 愿 服 务 3. 勤 工 助 学 获 地 厅 级 表 彰 1 获 校 级 表 彰 0.5 被 国 家 级 部 门 采 用 或 表 彰 5 1 调 研 时 间 1 周 及 以 上, 被 省 部 级 部 门 采 用 或 表 彰 3 并 出 具 采 用 或 表 彰 证 明 ; 2 集 体 调 研 报 告 的 参 与 被 地 厅 级 部 门 采 用 或 表 彰 2 者, 分 别 计 2 个 1.5 个 被 校 级 部 门 采 用 或 表 彰 1 1 个 0.5 个 学 分 累 计 10 次 以 上 1 1 每 次 实 际 服 务 时 间 不 一 周 内 志 愿 服 务 时 间 20 小 时 以 上 1 少 于 2 小 时, 每 增 加 3 次 计 0.5 个 学 分 ; 受 国 家 级 表 彰 5 2 受 表 彰 的 集 体 参 与 者, 受 省 部 级 表 彰 3 分 别 计 2 个 1.5 个 1 个 0.5 个 学 分 ; 受 地 厅 级 表 彰 2 3 同 一 志 愿 服 务 活 动 不 受 校 级 表 彰 1 累 加 计 分 满 1 个 学 期 1 由 学 校 组 织, 经 校 学 生 管 受 校 级 表 彰 0.5 理 部 门 按 相 应 标 准 认 定 全 国 计 算 机 等 级 考 试 获 二 级 证 书 1 全 国 计 算 机 等 级 考 试 获 三 级 证 书 2 国 家 计 算 机 软 件 专 业 技 术 水 平 1. 计 算 机 证 书 考 试 获 初 级 程 序 员 级 证 书 国 家 计 算 机 软 件 专 业 技 术 水 平 考 试 获 中 级 程 序 员 证 书 计 算 机 类 国 家 级 或 国 际 机 构 认 证 考 试 获 得 证 书 2. 外 语 证 书 通 过 全 国 大 学 英 语 六 级 考 试 1 4 6 2-6 通 过 全 国 大 学 英 语 四 级 考 试 0.5 通 过 英 语 日 语 口 语 考 试 0.5 通 过 英 语 日 语 专 业 八 级 考 试 1 通 过 英 语 日 语 专 业 四 级 考 试 0.5 一 级 2 日 语 国 际 能 力 测 试 二 级 1.5 三 级 1 四 级 0.5 高 级 2 中 级 1 初 级 0.5 3. 声 乐 器 乐 舞 蹈 类 等 级 考 试 4. 取 得 国 家 司 法 考 试 会 计 师 建 造 师 心 理 咨 询 师 社 会 体 育 指 导 员 体 育 竞 赛 裁 判 员 等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5. 非 教 师 教 育 专 业 学 生 取 得 教 师 资 格 证 书 2 2-6 计 算 机 电 子 信 息 技 术 类 专 业 学 生 按 50% 计 分 适 用 于 非 英 语 专 业 学 生 适 用 于 外 语 专 业 学 生 国 家 和 行 业 认 可 根 据 社 会 认 可 度 和 相 应 级 别 酌 情 计 分 12

附 件 2 信 阳 师 范 学 院 本 科 生 实 践 创 新 学 分 申 请 表 姓 名 学 号 所 在 学 院 专 业 / 班 级 项 目 名 称 成 果 等 级 组 织 单 位 完 成 时 间 申 请 学 分 1 2 3 4 5 6 7 8 9 学 生 本 人 意 见 班 级 审 核 意 见 申 请 总 学 分 值 : 审 核 学 分 值 : 申 请 人 签 名 : 二 O 年 月 日 班 主 任 签 字 : 二 O 年 月 日 学 院 认 定 意 见 认 定 学 分 值 : 备 注 :1. 申 请 人 须 提 供 证 明 材 料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 主 管 领 导 签 字 : ( 盖 章 :) 二 O 年 月 日 2. 此 表 由 学 生 所 在 学 院 实 践 创 新 学 分 认 定 小 组 审 核 后 留 存 备 案 13

附 件 3 信 阳 师 范 学 院 本 科 生 实 践 创 新 学 分 认 定 情 况 汇 总 表 序 号 学 号 姓 名 代 表 性 成 果 名 称 申 请 学 分 学 院 认 定 学 分 必 修 学 分 抵 减 素 质 拓 完 成 情 况 展 平 台 学 分 学 院 ( 盖 章 ): 专 业 : 年 级 ( 班 级 ): 班 主 任 签 字 : 主 管 领 导 签 字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