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 于 组 织 2013 年 千 人 计 划 申 报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市 党 委 组 织 部, 省 教 育 厅 科 技 厅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国 资 委 外 国 专 家 局 : 根 据 中 组 部 关 于 2013 年 千 人 计 划 申 报 工 作 的 通 知 ( 组 厅 字 2013 4 号 ) 要 求,2013 年 千 人 计 划 申 报 评 审 工 作 调 整 为 1 批 次, 重 点 引 进 节 能 环 保 新 一 代 信 息 技 术 生 物 技 术 高 端 装 备 制 造 新 能 源 新 材 料 等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领 域 人 才 和 急 需 紧 缺 人 才 在 引 才 项 目 上, 重 点 向 青 年 千 人 计 划 和 创 业 人 才 项 目 倾 斜 ; 在 引 才 单 位 上, 重 点 向 企 业 倾 斜 现 将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 一 申 报 项 目 及 要 求 ( 一 ) 创 新 人 才 长 期 项 目 ( 含 人 文 社 科 项 目 ) 1 申 报 人 一 般 应 在 海 外 取 得 博 士 学 位, 不 超 过 55 岁 ; 2 在 国 外 著 名 高 校 科 研 院 所 担 任 相 当 于 教 授 职 务 的 专 家 学 者 ; 或 在 国 际 知 名 企 业 和 金 融 机 构 担 任 高 级 职 务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和 经 营 管 理 人 才 ; 3 重 点 学 科 和 重 点 实 验 室 引 进 人 才, 需 具 世 界 一 流 研 究 水 平, 近 5 年 在 国 际 重 要 核 心 刊 物 上 发 表 过 具 有 重 要 影 响 的 学 术 论 文 ; 或 者 获 得 国 际 重 要 科 技 奖 项 掌 握 重 要 实 验 技 能 或 科 学 工 程 建 设 关 键 技 术 ; 4 引 进 后 应 全 职 在 国 内 工 作 不 少 于 3 年 ; 5 申 报 主 体 为 企 业 高 等 学 校 和 科 研 机 构 其 中, 人 文 社 1
科 项 目 申 报 单 位 为 高 等 学 校 和 科 研 机 构, 重 点 引 进 知 识 产 权 法 环 境 与 资 源 保 护 法 国 际 法 国 际 经 济 法 国 际 关 系 外 交 学 心 理 学 等 专 业 的 急 需 紧 缺 人 才 ( 二 ) 创 新 人 才 短 期 项 目 1 申 报 人 是 国 家 科 技 产 业 发 展 和 学 科 建 设 急 需 紧 缺 领 域 的 领 军 人 才 或 学 术 技 术 带 头 人, 符 合 创 新 人 才 长 期 项 目 规 定 的 人 选 标 准 ; 2 在 国 内 工 作 单 位 固 定, 有 明 确 具 体 的 工 作 目 标 任 务, 能 做 出 实 质 性 贡 献 ; 3 已 与 用 人 单 位 签 订 至 少 连 续 3 年 每 年 在 省 内 不 少 于 2 个 月 的 工 作 合 同, 并 明 确 合 同 期 内 工 作 成 果 知 识 产 权 的 归 属 申 报 主 体 为 高 等 学 校 科 研 机 构 ( 三 ) 创 业 人 才 项 目 1 一 般 应 在 海 外 取 得 学 位, 不 超 过 55 岁 ; 2 拥 有 的 技 术 成 果 国 际 领 先, 或 填 补 国 内 空 白, 具 有 产 业 化 开 发 潜 力 ; 3 有 海 外 创 业 经 验 或 曾 任 国 际 知 名 企 业 中 高 层 管 理 职 位, 有 较 强 的 经 营 管 理 能 力 ; 4 为 所 在 企 业 的 主 要 创 办 人 且 为 第 一 大 股 东 ( 股 权 一 般 不 低 于 30%, 一 家 企 业 只 能 申 报 一 名 创 业 人 才 ); 5 申 报 人 回 国 时 间 不 超 过 6 年, 创 办 的 公 司 应 成 立 1 年 以 上 5 年 以 下, 拥 有 核 心 技 术 的 产 品 已 处 于 中 试 或 产 业 化 阶 段 2
申 报 主 体 为 各 类 园 区 ( 四 ) 外 专 千 人 计 划 项 目 申 报 人 应 为 非 华 裔 外 国 专 家 ( 外 国 人 外 国 国 籍 专 家 ) 引 进 后 应 至 少 来 华 工 作 3 年 每 年 不 少 于 9 个 月 申 报 人 应 符 合 千 人 计 划 引 才 标 准 考 虑 到 外 国 专 家 的 实 际 情 况, 申 报 人 年 龄 可 放 宽 到 65 岁 具 体 申 报 条 件 由 省 外 专 局 另 行 通 知 ( 五 ) 青 年 千 人 计 划 项 目 1 属 自 然 科 学 或 工 程 技 术 领 域, 年 龄 不 超 过 40 周 岁 ; 2 在 海 外 知 名 高 校 取 得 博 士 学 位, 并 有 3 年 以 上 海 外 科 研 工 作 经 历 在 国 内 取 得 博 士 学 位 的, 应 在 海 外 从 事 教 学 或 研 究 工 作 5 年 以 上 ; 3 回 国 ( 来 华 ) 前 在 海 外 知 名 高 校 科 研 机 构 或 知 名 企 业 研 发 机 构 有 正 式 教 学 或 科 研 职 位 ; 4 引 进 后 全 职 回 国 ( 来 华 ) 工 作 ; 5 是 所 从 事 科 研 领 域 同 龄 人 中 的 拔 尖 人 才, 有 成 为 该 领 域 学 术 或 技 术 带 头 人 的 发 展 潜 力 对 博 士 在 读 期 间 已 取 得 突 出 研 究 成 果 的 应 届 毕 业 生, 或 其 他 有 突 出 成 绩 的 申 报 人, 可 以 突 破 年 龄 任 职 年 限 等 限 制, 破 格 引 进 申 报 主 体 为 高 校 科 研 机 构 ( 含 转 制 科 研 院 所 ) ( 六 ) 顶 尖 人 才 与 创 新 团 队 项 目 申 报 人 是 自 然 科 学 研 究 或 工 程 技 术 领 域 的 国 际 顶 尖 专 家, 3
引 进 后 全 职 在 国 内 工 作 至 少 5 年, 并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之 一 : 诺 贝 尔 奖 图 灵 奖 菲 尔 茨 奖 等 国 际 大 奖 的 获 得 者 ; 美 国 英 国 加 拿 大 澳 大 利 亚 等 发 达 国 家 科 学 院 院 士 或 工 程 院 院 士 ; 在 世 界 一 流 大 学 科 研 机 构 任 职 的 国 际 著 名 学 者 ; 国 家 急 需 紧 缺 的 其 他 顶 尖 人 才 以 上 各 项 目 计 算 年 龄 和 工 作 年 限 的 截 止 日 期 为 2013 年 4 月 30 日 二 申 报 要 求 1 回 国 时 间 创 新 人 才 长 期 项 目 外 专 千 人 计 划 项 目 青 年 千 人 计 划 项 目 的 申 报 人, 一 般 应 未 全 职 在 国 内 工 作 ; 已 经 在 国 内 工 作 的, 回 国 时 间 应 在 2012 年 5 月 1 日 后 2 申 报 次 数 创 新 人 才 长 期 项 目 创 新 人 才 短 期 项 目 外 专 千 人 计 划 项 目 的 申 报 人, 最 多 可 申 报 两 次, 但 不 得 连 续 申 报 创 业 人 才 也 不 得 连 续 申 报 3 填 报 要 求 申 报 人 应 客 观 如 实 完 整 地 填 写 申 报 材 料, 不 得 空 项 漏 项, 各 市 各 用 人 单 位 要 按 照 要 求 对 申 报 材 料 认 真 审 核, 严 格 把 关, 对 不 符 合 申 报 要 求 的 不 予 受 理 对 申 报 材 料 弄 虚 作 假 的, 一 经 发 现 将 取 消 申 报 人 的 参 评 资 格, 并 暂 停 用 人 单 位 4
一 年 内 的 申 报 资 格 三 政 策 规 定 中 央 财 政 为 国 家 千 人 计 划 专 家 提 供 经 费 补 助, 长 期 项 目 每 人 人 民 币 100 万 元, 短 期 项 目 和 青 年 项 目 每 人 人 民 币 50 万 元 用 人 单 位 主 管 部 门 和 地 方 政 府 配 套 其 他 资 金, 用 于 改 善 引 进 人 才 的 工 作 生 活 条 件 ( 备 注 : 经 认 定 为 国 家 千 人 计 划 的 高 层 次 人 才, 具 有 山 东 省 泰 山 学 者 特 聘 专 家 申 报 优 先 申 报 权 ( 省 财 政 对 全 职 (9 个 月 及 以 上 ) 的 泰 山 学 者 海 外 特 聘 专 家, 每 人 支 持 200 万 元, 其 中, 一 次 性 发 放 补 助 100 万 元, 另 外 100 万 元 按 泰 山 学 者 经 费 相 关 规 定 ( 每 年 20 万 元, 不 超 过 5 年 ) 发 放 使 用 ; 对 兼 职 选 聘 (3 个 月 以 上 不 足 9 个 月 ) 的, 每 人 支 持 100 万 元, 按 泰 山 学 者 经 费 相 关 规 定 发 放 使 用 ) 同 时, 高 新 区 将 对 来 区 创 新 创 业 的 高 层 次 人 才 给 予 资 金 扶 持 海 内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经 认 定 并 落 户 高 新 区 创 新 创 业, 入 选 成 为 国 家 千 人 计 划 山 东 省 泰 山 学 者 海 外 特 聘 专 家 济 南 市 5150 引 才 计 划 人 选, 上 级 扶 持 资 金 已 全 部 拨 付 到 位 的, 经 高 新 区 人 才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批 准, 对 国 家 省 级 引 才 人 选 按 照 扶 持 资 金 1:1 的 比 例 给 予 一 次 性 配 套 扶 持 ( 每 人 可 配 套 扶 持 100 万 元 ), 市 级 引 才 计 划 人 选 按 照 扶 持 资 金 ( 不 含 安 家 费 ) 的 50% 给 予 一 次 性 配 套 扶 持 如 同 时 入 选 国 家 省 市 引 才 计 划 人 选, 5
以 单 项 最 高 扶 持 额 度 给 予 配 套 扶 持, 不 重 复 累 计 享 受 ) 四 申 报 材 料 1 纸 质 材 料 报 送 要 求 各 个 类 型 申 报 材 料 包 括 申 报 书 附 件 申 报 人 其 他 个 人 信 息 表 各 一 式 3 份 申 报 人 选 情 况 汇 总 表 1 份, 申 报 书 和 附 件 请 合 并 装 订, 其 他 个 人 信 息 表 和 申 报 人 选 情 况 汇 总 表 另 附 创 新 人 才 长 期 项 目 分 别 填 写 千 人 计 划 申 报 书 国 家 创 新 项 目 国 有 金 融 机 构 企 业 长 期 项 目 重 点 实 验 室 项 目 重 点 学 科 项 目 ( 附 件 1) 创 新 人 才 短 期 项 目 填 写 千 人 计 划 申 报 书 国 家 创 新 项 目 重 点 学 科 短 期 项 目 重 点 实 验 室 短 期 项 目 中 央 企 业 短 期 项 目 ( 附 件 2) 创 新 人 才 长 期 和 短 期 项 目 申 报 书 附 件 材 料 一 般 应 包 括 :(1) 学 历 学 位 证 书 复 印 件 ;(2) 身 份 证 或 护 照 复 印 件 ;(3) 与 用 人 单 位 签 订 的 工 作 合 同 或 意 向 性 工 作 协 议 复 印 件 ;(4) 在 海 外 任 职 的 证 明 材 料 ;(5) 主 要 成 果 ( 代 表 性 论 著 专 利 证 书 产 品 证 书 ) 复 印 件 或 证 明 材 料 ;(6) 领 导 ( 参 与 ) 过 的 主 要 项 目 证 明 材 料 ;(7) 奖 励 证 书 复 印 件 ;(8) 其 他 需 要 提 交 的 材 料 创 业 人 才 项 目 填 写 千 人 计 划 申 报 书 创 业 人 才 ( 附 件 3) 申 报 书 附 件 材 料 一 般 应 包 括 :(1) 学 历 学 位 证 书 复 印 件 ; (2) 身 份 证 或 护 照 复 印 件 ;(3) 在 海 外 任 职 的 证 明 材 料 ;(4) 主 要 成 果 ( 代 表 性 论 著 专 利 证 书 产 品 证 书 ) 复 印 件 或 证 明 材 料 ;(5) 领 导 ( 参 与 ) 过 的 主 要 项 目 证 明 材 料 ;(6) 奖 励 证 6
书 复 印 件 ;(7) 创 办 企 业 证 明 材 料 (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股 权 构 成 材 料 等 );(8) 公 司 章 程 ;(9) 商 业 计 划 书 ;(10) 经 第 三 方 审 计 的 上 年 度 企 业 财 务 报 表 ( 资 产 负 债 表 损 益 表 现 金 流 量 表 等 );(11) 由 税 务 部 门 出 具 的 最 近 3 年 完 税 证 明 ;(12) 其 他 需 要 提 交 的 材 料 外 专 千 人 计 划 项 目 填 写 外 专 千 人 计 划 申 报 书 及 相 关 申 报 材 料 ( 附 件 4) 申 报 材 料 包 括 申 报 书 附 件 申 报 人 其 它 个 人 信 息 表 外 专 千 人 计 划 申 报 人 选 情 况 汇 总 表 附 件 包 括 : 学 历 学 位 证 书 复 印 件 护 照 复 印 件 与 用 人 单 位 签 订 的 ( 意 向 性 ) 工 作 合 同 海 外 任 职 证 明 材 料, 主 要 成 果 ( 代 表 性 论 文 论 著 专 利 证 书 产 品 证 书 ) 复 印 件 或 证 明 材 料 领 导 ( 参 与 ) 过 的 主 要 项 目 证 明 材 料 所 获 奖 励 证 书 复 印 件 等 青 年 千 人 计 划 项 目 请 登 陆 千 人 计 划 网 站 (http://www.1000plan.org) 下 载 客 户 端 软 件, 安 装 后 按 要 求 填 写 申 报 材 料 包 括 申 报 书 附 件 其 他 个 人 信 息 表 青 年 千 人 计 划 申 报 人 选 情 况 汇 总 表 附 件 包 括 :3 封 国 外 同 行 专 家 的 推 荐 信, 学 历 学 位 证 书 复 印 件 身 份 证 或 护 照 复 印 件 与 用 人 单 位 签 订 的 ( 意 向 性 ) 工 作 合 同 海 外 任 职 证 明 材 料, 主 要 成 果 ( 代 表 性 论 文 论 著 专 利 证 书 产 品 证 书 ) 复 印 件 或 证 明 材 料 领 导 ( 参 与 ) 过 的 主 要 项 目 证 明 材 料 所 获 奖 励 证 书 复 印 件 等 顶 尖 人 才 与 创 新 团 队 项 目 采 取 一 事 一 议, 申 报 材 料 单 独 报 送 7
2 电 子 版 材 料 报 送 要 求 电 子 版 材 料 要 与 纸 质 材 料 一 致, 请 将 电 子 申 报 材 料 分 类 建 立 文 件 夹, 并 刻 录 在 一 张 光 盘 上 创 新 人 才 长 期 项 目 创 新 人 才 短 期 项 目 创 业 人 才 项 目 外 专 千 人 计 划 项 目 和 青 年 千 人 计 划 项 目 分 开 每 一 类 人 才 中, 按 照 规 定 的 专 业 领 域 分 类 存 放 每 个 专 业 领 域 中, 每 名 申 报 人 单 独 建 立 文 件 夹 存 放, 文 件 夹 名 称 为 申 报 人 姓 名, 内 容 包 括 申 报 书 正 本, 申 报 书 附 件, 个 人 信 息 表 以 及 其 他 需 要 说 明 的 材 料, 文 件 名 称 分 别 为 姓 名 姓 名 加 附 件 姓 名 加 个 人 信 息 表 如 张 三 张 三 附 件 张 三 个 人 信 息 表 3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或 省 ( 区 市 ) 组 织 部 意 见 填 写 要 求 创 新 人 才 长 期 项 目 创 业 人 才 项 目 申 报 书 中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省 ( 区 市 ) 组 织 部 意 见 中 第 1 对 申 报 材 料 的 审 核 意 见 第 3 支 持 措 施 用 我 们 提 供 的 内 容 即 可 第 2 推 荐 理 由 请 参 照 提 供 的 样 本 简 练 表 述, 注 意 突 出 人 选 引 进 前 的 重 要 任 职 经 历 重 要 成 就 拥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情 况 引 进 后 预 期 产 生 的 效 益 等 下 面 主 要 负 责 人 签 字 单 位 ( 公 章 ) 为 省 委 组 织 部 填 写 内 容, 各 申 报 单 位 不 必 填 写 创 新 人 才 短 期 项 目 申 报 书 中 的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中 对 申 报 材 料 的 审 核 意 见 请 参 照 提 供 的 样 本 简 述, 注 意 突 出 人 选 引 进 前 的 重 要 任 职 经 历 重 要 成 就 拥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情 况 引 进 后 预 期 产 生 的 效 益 等 下 面 主 要 负 责 人 签 字 单 位 ( 公 章 ) 8
为 省 委 组 织 部 填 写 内 容, 各 申 报 单 位 不 必 填 写 中 国 国 家 信 息 通 信 国 际 创 新 园 管 委 会 联 系 人 : 黄 刚 袁 忠 瑞 联 系 电 话 :0531-88878400 88878802 2013 年 3 月 4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