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法 永 久 居 民 回 美 证 说 明 书 作 者 : 乔 德 瑞 & 凌 方 www.fwhonglaw.com 修 订 于 :2011 年 11 月 17 日
美 国 康 永 华 律 师 事 务 所 康 永 华 律 师 事 务 所 在 中 美 两 国 的 商 法, 知 识 产 权 法 和 移 民 法 方 面 为 公 司 客 户 和 个 人 客 户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执 业 多 年, 经 验 丰 富 本 所 于 1977 年 在 洛 杉 矶 成 立 我 们 在 20 世 纪 80 年 代 初 开 始 开 展 在 华 业 务 1993 年, 经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司 法 部 批 准, 本 所 在 广 州 市 成 立 了 广 州 代 表 处, 成 为 第 一 家 在 广 州 市 成 立 代 表 处 的 美 国 律 师 事 务 所 我 们 努 力 了 解 每 一 个 客 户 的 商 业 领 域 和 目 标 我 们 的 律 师 非 常 精 明 干 练, 并 具 有 创 新 精 神, 致 力 于 满 足 客 户 的 各 方 面 需 要, 达 到 令 客 户 满 意 的 结 果 正 因 为 这 样, 我 们 和 客 户 能 建 立 起 长 期 关 系 乔 德 睿 作 者 乔 德 睿, 是 美 国 康 永 华 律 师 事 务 所 北 京 代 表 处 的 首 席 代 表 他 自 1993 年 的 法 律 从 业 的 重 点 是 代 表 公 司 和 个 人 处 理 美 国 移 民 和 入 籍 方 面 的 法 律 事 务 他 是 相 关 领 域 的 活 跃 作 者 和 发 言 人, 也 是 美 国 移 民 律 师 协 会 成 员 北 京 办 公 室 电 话 : +86.10.6506.1180 邮 箱 : gary@fwhonglaw.com 网 站 : www.fwhonglaw.com 博 客 : www.lawandborder.com ii
目 录 1. 介 绍... 1 1.1 谁 应 该 申 请 回 美 证... 1 1.2 申 请 人 将 在 境 外 停 留 一 年 或 以 上... 1 1.3 如 果 两 年 中 你 在 境 外 停 留 6 个 月 以 上... 1 1.4 如 果 海 关 和 边 境 保 护 局 警 告 你 有 放 弃 身 份 的 风 险... 2 1.5 其 他 本 文 不 包 含 在 内 的 相 关 问 题... 2 2. 符 合 资 格 的 要 求... 3 3. 回 美 证 申 请 的 流 程... 3 3.1 申 请 地 点... 3 3.2 申 请 材 料... 4 3.3 收 到 通 知... 4 3.4 生 物 指 纹 识 别 预 约... 5 3.5 申 请 加 急 生 物 指 纹 识 别 预 约... 5 3.6 面 试... 5 3.7 审 理 时 间... 6 3.8 管 辖 范 围 及 邮 递... 6 4. 回 美 证 的 条 款 和 条 件... 6 4.1 有 效 期... 7 4.2 入 境 口 岸 出 示 回 美 证... 7 4.3 交 回 过 期 的 回 美 证... 8 Copyright 2010-2011 版 权 归 美 国 康 永 华 律 师 事 务 所 所 有. iii
1. 介 绍 1.1 谁 应 该 申 请 回 美 证? 如 果 你 是 一 个 合 法 永 久 居 民, 那 么 至 少 有 三 种 情 况 比 较 适 合 申 请 回 美 证 :(a) 如 果 你 要 在 国 外 一 年 或 以 上 ;(b) 如 果 你 连 续 两 年 中 将 有 6 个 月 以 上 在 国 外 ; 和 (c) 如 果 你 已 经 收 到 了 美 国 海 关 和 边 境 保 护 局 官 员 对 你 做 出 的 放 弃 身 份 风 险 的 警 告 1.2 申 请 人 将 在 境 外 一 年 或 以 上 I-551 表, 即 永 久 居 民 卡 ( 绿 卡 ), 只 可 用 于 离 境 一 年 以 内 的 时 间 后 入 美 有 效 如 果 你 已 经 在 境 外 停 留 了 一 年 或 以 上, 仅 凭 I-551, 入 境 口 岸 的 海 关 和 边 境 保 护 局 官 员 将 不 准 许 你 入 境 相 反, 回 美 证 可 用 于 离 境 达 两 年 期 限, 使 用 该 证 可 再 次 入 美 所 以, 如 果 你 有 很 大 的 可 能 性 在 国 外 停 留 一 年 或 更 长 的 时 间, 我 们 建 议 你 在 离 境 美 国 前 申 请 回 美 证 1.3 如 果 两 年 中 你 在 境 外 停 留 6 个 月 以 上 为 准 许 你 再 次 以 合 法 永 久 居 民 身 份 入 境 美 国, 入 境 口 岸 的 美 国 海 关 边 境 保 护 局 官 员 必 须 决 定 你 是 从 一 个 短 时 的 海 外 旅 行 返 回 如 果 海 外 的 旅 行 不 是 短 时 的, 那 么 你 就 放 弃 了 你 的 合 法 永 久 居 民 身 份, 将 不 符 合 再 次 入 境 的 资 格 什 么 时 候 的 海 外 旅 行 算 是 短 时 的? 根 据 法 庭 规 定, 你 离 境 时 的 目 的 及 返 美 前 的 整 个 旅 程, 不 论 是 工 作, 或 是 商 务, 或 是 在 一 个 相 对 短 暂 的 期 限 内 建 立 事 实 的 家 庭, 这 些 都 是 被 一 些 早 期 的 事 件 所 决 定 的, 那 么 只 有 这 样 的 旅 行 才 算 是 短 时 的 如 果 返 回 的 日 期 暗 示 这 种 情 况 将 是 持 续 的, 那 么 这 种 持 续 性 必 须 在 一 个 短 暂 的 期 限 内 有 一 个 事 情 发 生 的 合 理 可 能 性 表 达 在 可 能 的 遥 远 将 来 的 一 个 模 糊 的 时 间 的 意 向 返 回 是 不 够 的 保 持 你 的 合 法 永 久 居 民 身 份 的 意 图 也 是 不 够 的 海 关 边 境 保 护 局 官 员 没 有 一 个 直 接 的 方 式 来 决 定 什 么 意 图, 他 会 通 过 一 系 列 如 下 因 素 来 推 断 你 的 意 图, 包 括 : 离 境 目 的 境 外 旅 行 终 止 日 期 工 作 地 点 事 实 家 庭 居 住 地 和 财 产 约 束 力 1
与 美 国 的 家 庭 约 束 力 作 为 美 国 居 民 的 美 国 个 人 所 得 税 支 付 情 况 居 住 在 美 国 和 境 外 的 时 间 比 例 许 多 合 法 永 久 居 民 认 为 每 年 去 美 国 或 者 每 半 年 去 美 国 就 能 避 免 放 弃 合 法 永 久 居 民 的 身 份 这 种 说 法 纯 粹 不 是 假 的 这 样 的 人 在 国 外 并 不 是 短 时 的, 因 为 他 们 在 相 对 短 的 时 期 内 缺 少 返 美 居 住 的 意 向 还 有 一 些 其 他 案 子, 很 难 断 定 其 计 划 的 境 外 停 留 是 否 是 短 时 的 例 如, 需 要 到 国 外 去 照 顾 生 病 的 亲 属, 有 可 能 两 年 内 恢 复 或 不 能 恢 复 健 康, 那 怎 么 办? 或 是 在 国 外 经 营 生 意, 但 是 经 营 的 公 司 也 许 无 法 在 三 年 内 实 现 自 我 经 营 致 使 你 不 能 返 美, 那 怎 么 办? 如 果 发 生 这 样 的 情 况, 那 么 申 请 回 美 证 比 较 合 适 如 果 回 美 证 获 得 签 发, 那 么 法 律 上 就 推 定 被 批 准 的 旅 行 是 短 时 的 所 以 申 请 回 美 证 会 降 低 机 场 或 其 他 入 境 口 岸 海 关 边 境 保 护 局 官 员 认 定 你 不 是 短 时 的 国 际 旅 行 而 决 定 你 放 弃 合 法 永 久 居 民 身 份 的 风 险 我 们 的 建 议 : 如 果 你 离 美 在 6 个 月 以 上 到 两 年, 有 很 大 的 可 能 性 海 关 边 境 保 护 局 官 员 会 认 为 你 在 境 外 的 停 留 不 是 短 时 的, 所 以 你 应 该 申 请 回 美 证 1.4 如 果 海 关 和 边 境 保 护 局 警 告 你 有 放 弃 身 份 的 风 险 另 外 一 种 境 况, 如 果 海 关 和 边 境 保 护 局 官 员 已 经 警 告 你 有 放 弃 身 份 的 风 险, 那 么 你 显 然 需 要 考 虑 申 请 回 美 证 这 可 以 在 你 从 境 外 回 到 美 国, 在 入 境 口 岸 的 时 候 发 生 官 员 可 能 注 意 到 你 已 经 在 国 外 停 留 了 很 长 一 段 时 间, 告 诉 你 你 在 境 外 的 停 留 并 非 暂 时 的 将 导 致 放 弃 你 的 合 法 永 久 居 民 身 份 官 员 可 以 在 你 的 护 照 上 盖 这 样 的 章 : 外 国 人 登 记 卡 外 国 人 登 记 卡 外 国 人 登 记 卡 建 议 居 住 条 件 1.5 其 他 本 文 不 包 含 在 内 的 相 关 问 题 本 文 涵 盖 了 申 请 回 美 证 的 要 求 和 流 程, 及 居 留 许 可 证 的 条 款 和 条 件 本 文 不 包 含 的 问 题 如 下 : 2
如 上 所 述, 回 美 证 是 合 法 永 久 居 民 身 份 在 境 外 旅 行 时 不 被 放 弃 的 一 个 推 定 的 证 明, 但 不 是 绝 对 的 证 明 你 需 要 收 集 额 外 能 够 证 明 任 何 在 国 外 短 时 延 期 居 留 的 材 料 出 示 给 海 关 边 境 保 护 局 官 员 合 法 永 久 居 民 重 新 入 境 美 国 将 被 考 核 其 是 否 属 于 不 准 入 境 范 畴 内 一 定 类 别 的 情 况 是 禁 止 入 境 的, 如 某 人 犯 了 特 定 类 别 的 罪 行 或 某 人 可 能 会 成 为 公 共 负 担 在 境 外 停 留 期 延 长 可 能 会 影 响 入 籍 的 资 格. 合 法 永 久 居 民 离 开 美 国 一 年 或 以 上, 无 回 美 证, 也 许 可 以 在 美 国 驻 海 外 领 事 馆 申 请 SB-1 回 美 居 民 签 证 或 者 也 许 可 以 向 海 关 边 境 保 护 局 申 请 入 境 文 件 要 求 的 豁 免 我 所 可 以 提 供 上 述 话 题 的 相 关 建 议 2. 符 合 资 格 的 要 求 美 国 公 民 移 民 局, 根 据 其 自 行 判 断 准 则, 为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的 申 请 人 签 发 回 美 证 : 1. 你 已 经 以 合 法 永 久 居 民 或 有 条 件 居 民 的 身 份 合 法 入 境 美 国 2. 你 没 有 放 弃 身 份, 如 上 所 述 3. 对 于 短 期 境 外 旅 行, 你 有 一 个 真 诚 的 意 图 4. 申 请 之 时 你 人 在 美 国 材 料 申 请 后 你 离 开 美 国 对 申 请 不 会 有 影 响, 尽 管 如 下 所 述 你 需 要 在 生 物 识 别 预 约 时 候 再 次 返 回 美 国 回 美 证 的 签 发 不 会 与 美 国 国 家 利 益 相 矛 盾 3. 回 美 证 申 请 的 流 程 3.1 申 请 地 点 申 请 材 料 根 据 申 请 人 的 居 住 地 以 包 裹 的 方 式 邮 递 到 美 国 公 民 移 民 局 凤 凰 城 或 达 拉 斯 的 上 锁 邮 箱 不 提 供 电 子 申 请 3
美 国 公 民 移 民 局 然 后 将 申 请 材 料 转 交 到 美 国 公 民 移 民 局 内 布 拉 斯 加 服 务 中 心 进 行 终 审 3.2 申 请 材 料 回 美 证 申 请 递 交 的 材 料 中 必 须 包 括 如 下 基 本 文 件 : 1. 申 请 费 :I-131 表 $360 和 生 物 识 别 $85( 年 龄 14-79 岁 ) 2. I-131 表, 即 旅 行 文 件 申 请 表 3. I-551 表 正 反 页 复 印 件 ( 或 I-131 表 说 明 中 的 其 他 合 法 永 久 居 民 身 份 证 明 ) 4. 官 方 的 带 照 片 的 身 份 文 件 的 复 印 件, 上 面 清 楚 的 显 示 你 的 照 片, 姓 名, 出 生 日 期 ( 例 如 : 政 府 颁 发 的 有 效 驾 照 ; 护 照 首 页 ;I-551 表, 即 永 久 居 留 证 ; 或 其 他 官 方 身 份 文 件 ) 对 于 某 些 合 适 的 案 子, 提 供 如 下 辅 助 文 件 也 许 会 有 帮 助 : 1. G-1145 表, 即 接 受 表 格 电 子 通 知 美 国 公 民 移 民 局 以 邮 件 或 短 信 的 方 式 通 知 申 请 人 受 理 其 递 交 的 申 请 2. 如 果 你 打 算 在 入 境 美 国 后 很 快 就 申 请 回 美 证, 那 么 在 你 递 交 申 请 材 料 的 同 时, 附 上 你 的 机 票 和 登 机 牌 作 为 你 在 美 国 的 证 明 3. 任 何 以 前 的 回 美 证 或 难 民 旅 行 文 件 需 要 退 还 给 美 国 公 民 移 民 局 作 废 4. 变 更 名 字 的 证 明. 5. I-797C, 收 到 通 知, 任 何 正 在 进 行 中 的 I-751 表, 即 去 除 有 条 件 居 民 身 份 的 陈 情 ( 这 个 通 知 上 显 示 你 合 法 永 久 居 民 身 份 延 期 的 日 期 ). 6. 证 明 境 外 旅 行 是 短 时 的 材 料 : 美 国 公 民 移 民 局 审 判 员 通 过 审 核 申 请 材 料 和 A- 文 件 来 确 定 申 请 人 的 计 划 境 外 旅 行 是 否 是 短 时 的 考 虑 到 的 因 素 包 括 申 请 人 以 往 的 离 境 时 间, 计 划 离 境 时 间, 及 申 请 人 与 美 国 的 约 束 力 ( 材 料, 家 庭 工 作 等 ) 很 奇 怪 的 是 美 国 公 民 移 民 局 不 要 求 在 初 次 申 请 的 材 料 中 提 供 这 些 相 关 的 证 明 或 是 鼓 励 审 判 员 通 过 发 送 证 据 要 求 而 索 要 相 关 文 件 我 们 推 测 美 国 公 民 移 民 局 认 为 I-131 表 仅 是 申 请 人 意 图 的 声 明, 只 有 后 来 当 申 请 人 用 回 美 证 企 图 入 境 美 国 的 时 候, 海 关 边 境 保 护 局 将 有 机 会 审 理 证 明 材 料 来 决 定 申 请 人 的 境 外 停 留 是 不 是 事 实 上 的 短 期 有 些 案 子 提 交 境 外 旅 行 是 短 时 的 证 明 也 许 会 有 帮 助 7. 如 果 你 属 于 不 准 入 境 的 范 畴, 你 也 许 可 以 在 申 请 回 美 证 的 同 时 申 请 豁 免 8. 任 何 要 求 加 急 办 理 的 支 持 文 件 3.3 收 到 通 知 申 请 递 交 约 2 周 内, 美 国 公 民 移 民 局 将 签 发 I-797C 表, 即 收 到 通 知 4
3.4 生 物 指 纹 识 别 预 约 收 到 通 知 后, 你 将 收 到 一 个 要 求 参 加 生 物 识 别 预 约 的 通 知 生 物 识 别 预 约 将 在 你 美 国 居 住 地 管 辖 区 的 美 国 公 民 移 民 局 申 请 支 持 中 心 进 行 生 物 识 别 预 约 不 能 在 境 外 完 成 从 递 交 材 料 到 生 物 识 别 预 约 大 概 要 30 到 60 天, 所 以 我 们 建 议 尽 早 在 旅 行 前 申 请 回 美 证 如 不 能 出 席 生 物 识 别 预 约 将 导 致 回 美 证 申 请 的 拒 绝, 除 非 重 新 改 期 预 约 时 间 3.5 申 请 加 急 生 物 指 纹 识 别 预 约 美 国 公 民 移 民 局 根 据 其 自 行 判 断 准 则 可 以 加 急 生 物 识 别 的 预 约 这 样 的 案 例, 从 申 请 递 交 到 预 约 为 7 到 14 天 要 求 加 急 办 理, 你 必 须 在 递 交 材 料 中 附 加 一 份 书 面 解 释 境 外 旅 行 十 分 紧 急 的 说 明 同 时 提 交 相 关 的 紧 急 旅 行 的 证 明 材 料 美 国 公 民 移 民 局 审 理 你 的 申 请 来 决 定 其 是 否 符 合 如 下 标 准 : 给 公 司 或 个 人 带 来 严 重 经 济 损 失 极 度 紧 急 状 况 人 道 主 义 情 况 申 请 机 构 非 盈 利 身 份 将 促 进 美 国 文 化 和 社 会 利 益 国 防 部 或 国 家 利 益 因 素 ( 注 意 : 必 须 来 自 官 方 的 美 国 政 府 机 构 或 州 的 申 请, 如 果 延 误 将 对 政 府 带 来 危 害 ) 美 国 公 民 移 民 局 的 错 误 美 国 公 民 移 民 局 不 可 抗 拒 利 益 根 据 I-131 表 的 说 明, 申 请 加 急 生 物 识 别 预 约, 需 在 信 封 外 面 标 注 加 急 字 样 还 需 提 供 一 个 预 支 付 的, 写 好 回 信 地 址 的 快 递 标 签, 以 便 将 生 物 识 别 预 约 通 知 发 送 回 给 你 同 时 还 需 提 供 你 的 邮 件 地 址 和 传 真 号 码 你 也 可 以 提 供 你 希 望 的 预 约 时 间 或 者 不 能 出 席 的 预 约 时 间 3.6 面 试 美 国 公 民 移 民 局 也 许 会 要 求 你 为 回 美 证 的 申 请 前 去 面 试, 但 是 这 种 情 况 很 少 5
3.7 办 理 时 间 目 前, 美 国 公 民 移 民 局 内 布 拉 斯 加 服 务 中 心 大 约 需 要 3 个 月 的 时 间 来 审 理 回 美 证 的 申 请 3.8 管 辖 范 围 及 邮 递 如 果 申 请 获 得 批 准, 回 美 证 将 邮 递 给 你 回 美 证 可 能 不 会 邮 递 到 国 外 的 地 址 I-131 表 具 体 说 明 了 回 美 证 将 邮 递 到 申 请 人 的 美 国 地 址, 律 师 地 址, 或 美 国 领 事 馆 或 境 外 国 土 安 全 部 办 公 室 回 美 证 跟 护 照 类 型 相 似, 里 面 空 白 页 供 海 关 边 境 保 护 局 入 境 盖 章 使 用 一 些 国 家 接 受 回 美 证 代 替 护 照 使 用, 外 国 签 证 和 入 境 章 也 可 以 印 在 空 白 处 如 果 申 请 被 拒 绝, 美 国 国 土 安 全 部 将 解 释 拒 绝 的 理 由, 并 提 供 上 诉 的 机 会 如 果 拒 绝 是 由 申 请 人 已 经 放 弃 了 合 法 永 久 居 民 身 份, 美 国 公 民 移 民 局 将 对 该 案 进 行 调 查, 考 虑 是 否 提 起 取 消 ( 如 递 解 出 境 ) 办 理 或 标 注 注 意 通 知 以 便 入 境 口 岸 的 海 关 边 境 保 护 局 可 以 看 到 4. 回 美 证 的 条 款 与 条 件 6
4.1 有 效 期 回 美 证 一 般 最 长 有 效 期 为 2 年 除 非 : 当 有 条 件 居 民 身 份 过 期 时, 签 发 给 有 条 件 居 民 的 回 美 证 也 同 样 失 效 这 个 日 期 显 示 在 I-551 表 或 者 是 I-751 表, 即 去 除 有 条 件 居 民 陈 情 申 请 时 的 收 到 通 知 上 如 果 你 成 为 合 法 永 久 居 民 的 前 5 年 内 有 4 个 月 不 在 美 国, 那 么 回 美 证 有 效 期 将 为 1 年 ( 除 非 合 法 永 久 居 民 是 职 业 运 动 员, 代 表 美 国 政 府 出 行, 或 受 雇 于 公 共 国 际 组 织, 则 为 两 年 有 效 ) 如 果 你 从 美 国 被 放 逐 ( 如 递 解 出 境 ), 那 么 回 美 证 将 无 效 有 效 期 从 签 发 日 期 算 起, 而 不 是 回 美 证 的 申 请 日 期 在 有 效 期 内, 回 美 证 可 用 于 多 次 入 境 美 国 回 美 证 不 能 延 期, 尽 管 递 交 下 一 个 申 请 4.2 入 境 口 岸 出 示 回 美 证 在 入 境 口 岸, 你 要 出 示 未 过 期 的 回 美 证 给 海 关 边 境 保 护 局 如 上 提 到 的, 这 将 作 为 有 效 的 入 境 文 件, 作 为 推 定 而 不 是 绝 对 的 证 明 你 没 有 放 弃 合 法 永 久 居 民 身 份 的 证 据 检 查 过 程 很 短, 也 有 可 能 官 员 会 带 你 到 一 个 房 间 进 行 详 细 盘 问, 也 许 需 要 宣 誓 官 员 也 许 会 通 过 对 你 面 试 来 确 定 你 是 否 有 一 些 如 下 问 题 : 你 是 否 属 于 不 准 入 境 范 畴 你 的 回 美 证 申 请 是 否 有 任 何 虚 假 或 不 实 材 料, 这 将 导 致 回 美 证 失 效 你 的 回 美 证 的 签 发 是 否 有 错 误 是 否 有 强 有 力 的 证 明 显 示 你 没 有 放 弃 合 法 永 久 居 民 身 份 如 上 所 述, 官 员 可 能 会 向 你 索 要 额 外 一 些 证 明 材 料 来 说 明 你 的 境 外 旅 行 是 短 时 的 你 需 要 在 旅 行 前 准 备 这 样 的 证 明 并 放 入 手 提 包 中 如 果 官 员 很 满 意, 你 将 被 准 入, 并 且 他 会 在 回 美 证 上 盖 章 如 果 官 员 不 满 意, 不 认 为 你 的 境 外 旅 行 是 短 时 的, 那 么 他 有 几 种 选 择 : 将 你 移 交 到 延 期 检 查 办 公 室 进 一 步 调 查 准 许 你 撤 销 申 请 入 境 并 返 回 境 外 准 许 你 放 弃 你 的 合 法 永 久 居 民 身 份, 以 非 移 民 身 份 入 境 7
签 发 驱 逐 通 知 ( 如 递 解 出 境 或 放 逐 ), 在 移 民 法 庭 听 证 我 们 建 议 你 咨 询 法 律 顾 问, 针 对 您 是 否 符 合 再 次 入 境 美 国 的 资 格 的 疑 问 来 准 备 4.3 交 回 过 期 的 回 美 证 回 美 证 一 旦 过 期, 需 要 交 回 到 签 发 办 公 室 否 则, 将 来 不 予 签 发 新 的 回 美 证, 除 非 你 向 美 国 公 民 移 民 局 合 理 解 释 回 美 证 无 法 交 回 的 原 因 然 后, 美 国 公 民 移 民 局 将 把 含 有 有 效 签 证 盖 有 入 境 章 或 入 境 其 他 国 家 的 必 要 文 件 的 过 期 回 美 证 返 还 给 你 如 果 这 样 情 况 发 生, 美 国 公 民 移 民 局 将 在 封 皮 左 上 角 订 上 身 份 页 后 再 返 还 给 你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