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3.資料核對簽冊或相片貼冊 (1)新制實習學生班級代表領取 製發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 書 資料核對簽冊 資料確認無誤 以班級為單位 請各班 級代表於98年10月底前擲回本中心 (2)舊制實習教師班級代表領取 申請合格教師證書相片貼冊 相片貼妥後 請各班於98年12月底前繳回本中心 4.學生團體平安保險 團保申請簽名單 僅舊制實習教師需領取 新制實習學生 本中心將主動辦理相關保險作業 5.大信封 實習學生/教師於實習結束後 實習成績合格者寄發修畢師資職 前教育證明書/通過複檢之合格教師證專用信封 請各班級代表 領回信封 填妥收件地址後 請於98年12月底前繳回本中心 有申請教育學程學分證明書者 請撥冗於返校座談時至本中心領取 分享榮耀 請實習學生 教師 不吝提供親自參加 組隊參加 備註欄請說明參與事項或負責部 份 或訓練小朋友參加國民小學 幼稚園 教學實務相關項目為主之課程設計 教具 製作 語文競賽 科展 等等 請於2 5 8 11月底前填妥下列表格 並請實習指導教授簽名後擲交本中心 俾登載 於本刊 分享榮耀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實習學生 教師 榮譽榜 所屬原 系班別 實習學校 實習學生 教師 參與活動名稱 獲獎情形 備 註 輔導通訊提供實習教師(學生) 實習心得 經驗分享 教師甄試經驗談 及各項實習訊息溝通交流園地 請實習教師(學生)踴躍撰文分享經驗與 心得 稿件請e-mail至prac@tea.ntue.edu.tw並註明 輔導通訊投稿 稿件經錄用後將致贈750元/仟字稿酬 輔導通訊第3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