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 发 2015 28 号 北 京 科 技 大 学 实 验 室 技 术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学 校 实 验 室 安 全 管 理, 防 止 实 验 室 安 全 事 故 发 生, 保 障 教 职 工 及 学 生 的 人 身 财 产 安 全, 促 进 学 校 各 项 事 业 健 康 稳 定 发 展, 根 据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结 合 学 校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本 规 定 第 二 条 本 规 定 适 用 于 各 类 教 学 科 研 实 验 室 的 安 全 管 理, 主 要 涉 及 危 险 化 学 品 危 险 废 弃 物 压 力 气 瓶 特 种 设 备 辐 射 安 全 生 物 安 全 其 他 仪 器 设 备 水 电 及 消 防 等 方 面 的 安 全 管 理 1
第 三 条 实 验 室 技 术 安 全 工 作 贯 彻 以 人 为 本 安 全 第 一 预 防 为 主 综 合 治 理 的 方 针 各 单 位 及 教 职 工 学 生 应 树 立 安 全 意 识, 履 行 安 全 义 务 承 担 安 全 责 任 第 四 条 实 验 室 技 术 安 全 工 作 坚 持 奖 惩 结 合 的 原 则, 与 单 位 或 个 人 的 年 度 考 核 评 奖 评 优 岗 位 评 聘 晋 职 晋 级 挂 钩, 并 实 行 重 大 事 故 一 票 否 决 制 第 五 条 实 验 室 技 术 安 全 工 作 实 行 学 校 教 学 科 研 二 级 单 位 实 验 室 三 级 管 理 第 二 章 实 验 室 技 术 安 全 管 理 体 制 第 六 条 学 校 成 立 实 验 室 技 术 安 全 工 作 组, 在 学 校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 技 术 安 全 委 员 会 ) 领 导 下, 推 进 学 校 实 验 室 技 术 安 全 管 理 各 项 工 作, 执 行 并 组 织 实 施 该 领 导 小 组 有 关 决 定 实 验 室 技 术 安 全 工 作 组 组 长 由 主 管 副 校 长 担 任, 副 组 长 由 各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处 ( 部 ) 长 担 任, 成 员 由 各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主 管 副 处 ( 部 ) 长 和 相 关 教 学 科 研 二 级 单 位 分 管 实 验 室 安 全 的 副 院 长 ( 副 主 任 副 指 挥 ) 组 成, 主 要 工 作 职 责 为 : ( 一 ) 贯 彻 落 实 国 家 和 北 京 市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方 针 政 策, 组 织 实 施 学 校 实 验 室 技 术 安 全 规 划 和 工 作 ; ( 二 ) 落 实 实 验 室 技 术 安 全 规 章 制 度 责 任 体 系 和 应 急 预 案 ; ( 三 ) 审 议 经 费 投 入 评 奖 评 优 事 故 处 理 等 实 验 室 技 术 安 全 重 大 事 项 并 上 报 领 导 小 组 决 定 ; 2
( 四 ) 制 定 安 全 检 查 项 目 规 范 或 指 标 体 系, 组 织 开 展 学 校 安 全 检 查 及 专 项 检 查 工 作, 提 出 责 任 追 究 建 议 并 报 领 导 小 组 决 定 ; ( 五 ) 聘 请 专 家 提 供 技 术 咨 询, 分 析 评 估 各 项 隐 患 并 提 出 整 改 方 案, 开 展 安 全 事 故 技 术 鉴 定 等 工 作 ; ( 六 ) 推 进 实 验 室 技 术 安 全 防 范 公 共 设 施 的 硬 件 建 设, 完 善 实 验 室 技 术 安 全 工 作 信 息 化 建 设 ; ( 七 ) 协 调 指 导 有 关 部 门 落 实 相 关 工 作 第 七 条 保 卫 保 密 处 资 产 管 理 处 后 勤 服 务 集 团 后 勤 基 建 处 作 为 学 校 实 验 室 技 术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的 主 要 职 能 部 门, 在 实 验 室 技 术 安 全 工 作 组 的 指 导 下, 具 体 负 责 学 校 实 验 室 技 术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主 要 工 作 职 责 为 : ( 一 ) 保 卫 保 密 处 作 为 全 校 安 全 管 理 的 主 要 职 能 部 门, 全 面 监 督 ( 指 导 ) 学 校 实 验 室 技 术 安 全 工 作, 负 责 实 验 室 消 防 用 电 防 雷 保 密 安 全 管 理, 负 责 压 力 气 瓶 和 危 险 化 学 品 ( 剧 毒 易 制 毒 易 制 爆 等 ) 的 审 批 报 批 和 管 理, 协 助 安 全 隐 患 检 查 工 作, 组 织 突 发 事 故 应 急 处 理 工 作 ( 二 ) 资 产 管 理 处 具 体 负 责 学 校 实 验 室 技 术 安 全 管 理 日 常 工 作, 代 表 学 校 定 期 与 教 学 科 研 二 级 单 位 签 订 实 验 室 安 全 责 任 书, 监 督 教 学 科 研 二 级 单 位 与 各 系 所 实 验 室 签 订 实 验 室 安 全 责 任 书, 负 责 组 织 实 验 室 安 全 准 入 制 度 的 实 施, 负 责 实 验 室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和 文 化 宣 传, 负 责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审 批 和 使 用 管 理, 组 织 危 险 废 弃 物 的 消 纳, 负 责 生 物 安 全 辐 射 安 全 实 验 室 涉 及 的 特 种 3
设 备 等 仪 器 设 备 安 全 的 监 督 管 理, 开 展 安 全 检 查, 监 督 隐 患 整 改 工 作 ( 三 ) 后 勤 服 务 集 团 协 助 学 校 实 验 室 技 术 安 全 管 理 日 常 工 作, 负 责 危 险 化 学 品 和 压 力 气 瓶 的 集 中 采 购 ( 存 储 ) 审 核 登 记 及 发 放, 负 责 电 梯 锅 炉 和 压 力 管 道 等 特 种 设 备 的 管 理 ( 四 ) 后 勤 基 建 处 协 助 学 校 实 验 室 技 术 安 全 管 理 日 常 工 作, 负 责 实 验 用 房 建 设 与 改 造 项 目 的 安 全 性 审 批, 负 责 实 验 室 墙 体 地 面 管 道 设 施 等 维 修 及 建 设 项 目 的 审 核 或 实 施 第 八 条 教 学 科 研 二 级 单 位 院 长 ( 主 任 总 指 挥 ) 为 单 位 实 验 室 安 全 第 一 责 任 人, 对 单 位 的 实 验 室 安 全 工 作 负 领 导 责 任 主 要 工 作 职 责 为 : ( 一 ) 组 织 成 立 单 位 实 验 室 安 全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落 实 实 验 室 安 全 分 管 领 导 及 安 全 秘 书, 指 导 建 立 实 验 室 安 全 责 任 体 系 ; ( 二 ) 制 定 并 组 织 实 施 实 验 室 安 全 工 作 计 划 ; ( 三 ) 代 表 单 位 与 学 校 签 订 实 验 室 安 全 责 任 书 第 九 条 教 学 科 研 二 级 单 位 分 管 实 验 室 安 全 的 副 院 长 ( 副 主 任 副 指 挥 ) 为 单 位 实 验 室 安 全 直 接 管 理 责 任 人, 对 单 位 的 实 验 室 安 全 工 作 负 直 接 管 理 责 任 主 要 工 作 职 责 为 : ( 一 )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及 学 校 相 关 制 度, 制 定 单 位 实 验 室 安 全 规 章 制 度 ( 包 括 实 验 室 技 术 安 全 管 理 办 法 应 急 预 案 等 ); ( 二 ) 建 立 健 全 实 验 室 安 全 责 任 体 系, 与 实 验 室 签 订 实 验 室 安 全 责 任 书 ; 4
( 三 ) 推 行 实 验 室 准 入 制 度, 组 织 实 验 室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 ( 四 ) 组 织 落 实 科 研 和 实 验 项 目 安 全 状 况 评 价 审 核 工 作 ; ( 五 ) 组 织 落 实 实 验 室 安 全 防 范 硬 件 设 施 与 信 息 化 建 设 工 作 ; ( 六 ) 组 织 并 监 督 实 验 室 各 项 安 全 隐 患 整 改 及 管 理 工 作 ; ( 七 ) 配 合 学 校 开 展 及 定 期 自 行 开 展 实 验 室 安 全 检 查, 并 组 织 落 实 隐 患 整 改 工 作 ; ( 八 ) 及 时 发 布 报 送 相 关 工 作 通 知 等 其 他 实 验 室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教 学 科 研 二 级 单 位 实 验 室 安 全 秘 书 协 助 分 管 领 导 做 好 单 位 实 验 室 安 全 管 理 的 具 体 工 作 第 十 条 实 验 用 房 责 任 教 师 ( 包 括 实 验 用 房 使 用 教 师 ) 为 实 验 用 房 的 直 接 安 全 责 任 人, 对 实 验 用 房 的 安 全 负 直 接 责 任 主 要 工 作 职 责 为 : ( 一 ) 执 行 学 校 及 教 学 科 研 二 级 单 位 相 关 规 章 制 度, 结 合 具 体 情 况 制 定 实 验 室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 包 括 日 常 内 部 管 理 细 则 各 项 操 作 规 程 及 应 急 处 理 方 法 安 全 隐 患 明 示 制 度 等 ); ( 二 ) 建 立 实 验 室 安 全 责 任 制, 与 教 学 科 研 二 级 单 位 签 订 实 验 室 安 全 责 任 书, 与 实 验 用 房 内 师 生 员 工 及 外 来 人 员 签 订 实 验 室 安 全 责 任 书 ; ( 三 ) 执 行 实 验 室 安 全 准 入 制 度, 承 担 安 全 教 育 告 知 的 责 任 和 义 务, 对 进 入 实 验 室 的 人 员 进 行 教 育 培 训 ; ( 四 ) 负 责 实 验 室 安 全 日 常 管 理 工 作, 包 括 建 立 物 品 管 理 台 5
帐 张 贴 安 全 标 识 及 配 置 防 护 设 施 等 ; ( 五 ) 负 责 实 验 室 科 研 和 实 验 项 目 安 全 状 况 的 申 报 工 作 ; ( 六 ) 积 极 配 合 上 级 开 展 实 验 室 安 全 检 查, 并 主 动 组 织 安 全 自 查, 落 实 安 全 隐 患 整 改 ; ( 七 ) 负 责 实 验 室 其 他 相 关 安 全 工 作 第 十 一 条 在 实 验 室 学 习 实 验 工 作 的 师 生 员 工 及 外 来 人 员 对 实 验 室 安 全 和 自 身 安 全 承 担 责 任, 严 格 遵 守 以 下 规 定 : ( 一 ) 须 通 过 相 关 实 验 室 安 全 考 试, 接 受 各 级 实 验 室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熟 悉 并 严 格 遵 守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及 本 实 验 室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 ( 二 ) 严 格 落 实 安 全 责 任 制, 与 实 验 用 房 责 任 教 师 签 订 实 验 室 安 全 责 任 书 ; ( 三 ) 严 格 按 照 实 验 操 作 规 程 或 实 验 指 导 书 开 展 工 作 ; ( 四 ) 佩 带 必 要 的 防 护 用 具, 知 晓 应 急 电 话 号 码 应 急 设 施 及 物 品 的 位 置 并 掌 握 正 确 的 使 用 方 法 ; ( 五 ) 对 实 验 过 程 中 各 种 隐 患 进 行 实 时 检 查 ; ( 六 ) 配 合 各 级 安 全 责 任 人 和 管 理 人 做 好 各 项 安 全 工 作, 排 除 安 全 隐 患, 避 免 安 全 事 故 的 发 生 ; ( 七 ) 有 权 对 实 验 室 存 在 的 安 全 隐 患 提 出 意 见, 并 有 权 拒 绝 进 入 存 在 安 全 隐 患 的 实 验 室 ; ( 八 ) 因 过 错 导 致 实 验 室 安 全 事 故 发 生, 承 担 事 故 责 任 第 三 章 实 验 室 技 术 安 全 准 入 培 训 与 文 化 宣 传 第 十 二 条 实 验 室 安 全 准 入 6
( 一 ) 学 校 每 学 年 初 依 托 实 验 室 安 全 教 育 学 习 与 考 试 系 统 组 织 安 全 通 识 考 试, 所 有 新 入 校 学 生 及 教 职 工 均 须 通 过 该 考 试 ; ( 二 ) 教 学 科 研 二 级 单 位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依 托 安 全 课 程 考 试 或 实 验 室 安 全 教 育 学 习 与 考 试 系 统 等 方 式, 组 织 学 科 特 色 实 验 室 安 全 知 识 考 试 ; ( 三 ) 实 验 室 依 托 专 业 培 训 考 试 或 实 验 室 安 全 教 育 学 习 与 考 试 系 统 等 方 式, 组 织 本 实 验 室 特 色 安 全 知 识 ( 含 业 务 操 作 ) 考 试, 所 有 进 入 实 验 室 的 人 员 均 须 通 过 该 考 试 第 十 三 条 实 验 室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 一 ) 设 置 实 验 室 安 全 课 程 学 校 和 教 学 科 研 二 级 单 位 开 设 实 验 室 安 全 课 程, 逐 步 将 实 验 室 安 全 纳 入 本 科 教 学 和 研 究 生 教 学 培 养 体 系 ; ( 二 ) 建 立 分 级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制 度 学 校 负 责 组 织 入 校 实 验 室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每 学 年 组 织 新 入 校 的 教 职 工 和 学 生 参 加 实 验 室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教 学 科 研 二 级 单 位 负 责 开 展 普 及 性 实 验 室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定 期 组 织 本 单 位 实 验 室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和 安 全 知 识 讲 座 实 验 用 房 责 任 教 师 负 责 开 展 针 对 性 实 验 室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 含 业 务 培 训 ), 对 进 入 本 实 验 用 房 的 人 员 进 行 专 门 教 育 培 训 第 十 四 条 交 换 ( 交 流 ) 生 兼 职 教 授 ( 博 导 ) 外 教 访 问 学 者 交 流 访 问 人 员 等 人 员, 由 承 接 单 位 ( 含 教 学 科 研 二 级 单 位 ) 负 责 对 其 进 行 实 验 室 安 全 准 入 教 育 与 培 训 第 十 五 条 实 验 室 安 全 文 化 宣 传 7
( 一 ) 学 校 鼓 励 教 学 科 研 二 级 单 位 及 实 验 室 采 取 多 元 化 文 化 宣 传 手 段 普 及 实 验 室 安 全 知 识, 培 养 师 生 实 验 室 安 全 意 识 ; ( 二 ) 学 校 定 期 开 展 实 验 室 安 全 文 化 活 动, 在 校 园 内 大 力 营 造 实 验 室 安 全 文 化 氛 围, 提 高 广 大 师 生 对 实 验 室 安 全 的 关 注 度 第 四 章 实 验 室 技 术 安 全 主 要 管 理 内 容 第 十 六 条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 一 ) 严 格 按 相 关 规 定 申 领 储 存 和 使 用 危 险 化 学 品, 并 做 好 危 险 化 学 品 耗 用 和 消 纳 记 录 ; ( 二 ) 危 险 化 学 品 储 存 使 用 场 地 应 符 合 要 求, 张 贴 明 显 安 全 警 示 标 识, 配 备 安 全 设 施 和 防 护 用 品, 明 示 危 险 化 学 品 应 急 处 置 方 式 ; ( 三 ) 具 体 参 照 北 京 科 技 大 学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办 法 执 行 第 十 七 条 危 险 废 弃 物 安 全 管 理 ( 一 ) 危 险 化 学 品 废 弃 物 的 处 置 实 验 室 设 置 临 时 危 险 化 学 品 废 弃 物 暂 存 点, 悬 挂 警 示 标 识, 用 于 临 时 存 储 实 验 产 生 的 化 学 品 废 弃 物 教 学 科 研 二 级 单 位 结 合 本 单 位 危 险 化 学 品 废 弃 物 产 生 量 及 存 放 情 况, 建 设 本 单 位 专 门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废 弃 物 临 时 存 放 点 学 校 加 强 危 险 化 学 品 废 弃 物 集 中 消 纳 的 组 织, 条 件 允 许 情 况 下 统 一 建 设 校 内 危 险 化 学 品 废 弃 物 暂 存 库 ; ( 二 ) 有 毒 有 害 气 体 的 排 放 易 产 生 有 毒 有 害 气 体 的 实 验 室 须 配 置 通 风 设 施 并 保 证 其 正 常 运 行 向 大 气 排 放 有 毒 有 害 气 体 的 8
教 学 科 研 二 级 单 位 须 在 相 应 楼 宇 安 装 气 体 净 化 装 置 或 采 取 其 他 防 护 措 施, 并 定 期 对 该 防 护 装 置 检 修 及 保 养 ; ( 三 ) 具 体 参 照 北 京 科 技 大 学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办 法 执 行 第 十 八 条 压 力 气 瓶 安 全 管 理 ( 一 ) 严 格 按 相 关 规 定 申 领 储 存 和 使 用 压 力 气 瓶 实 验 室 应 制 定 并 明 示 压 力 气 瓶 的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与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指 定 专 人 负 责 压 力 气 瓶 的 安 全 工 作, 并 须 做 好 使 用 记 录 ; ( 二 ) 压 力 气 瓶 使 用 前, 实 验 人 员 须 检 查 压 力 气 瓶 的 安 全 状 况 并 确 认 其 盛 装 气 体, 使 用 中 不 得 对 瓶 体 进 行 挖 补 焊 接 或 修 理, 使 用 完 毕 须 及 时 关 闭 压 力 气 瓶 并 确 认 其 安 全 状 况 ; ( 三 ) 具 体 参 照 北 京 科 技 大 学 实 验 室 压 力 气 瓶 安 全 管 理 办 法 执 行 第 十 九 条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管 理 ( 一 ) 严 格 按 照 相 关 管 理 规 定 购 置 安 装 使 用 及 检 验 特 种 设 备 实 验 室 应 制 定 特 种 设 备 的 安 全 操 作 规 则 和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指 定 专 人 负 责 特 种 设 备 的 安 全 管 理, 建 立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技 术 档 案, 并 定 期 进 行 检 验 检 查 实 验 室 不 得 自 行 设 计 制 造 和 使 用 自 制 的 特 种 设 备, 也 不 得 对 原 有 的 特 种 设 备 擅 自 进 行 改 造 或 维 修 ; ( 二 ) 特 种 设 备 购 置 安 装 后 须 经 国 家 特 种 设 备 检 验 部 门 检 验, 办 理 注 册 登 记 手 续 并 取 得 登 记 证 后 方 可 使 用 特 种 设 备 使 用 人 员 须 取 得 北 京 市 质 监 局 颁 发 的 资 格 证 书, 持 证 上 岗 ; 9
( 三 ) 具 体 参 照 北 京 科 技 大 学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管 理 办 法 执 行 第 二 十 条 辐 射 安 全 管 理 ( 一 ) 购 买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或 射 线 装 置 须 严 格 遵 守 申 报 制 度 购 置 单 位 应 提 供 申 报 材 料, 在 资 产 管 理 处 指 导 下 办 理 申 报 手 续, 取 得 国 家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辐 射 安 全 许 可 证 后 方 可 使 用 该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或 射 线 装 置 ; ( 二 ) 使 用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和 射 线 装 置 的 实 验 室, 须 在 实 验 室 入 口 处 张 贴 放 射 性 危 险 标 志, 安 装 必 要 的 安 全 防 护 联 用 锁 及 报 警 装 置 或 工 作 信 号 装 置, 制 定 管 理 制 度 及 应 急 预 案, 并 指 定 专 人 管 理 其 中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应 当 单 独 存 放 于 保 险 柜 中 并 安 装 防 盗 门 窗 报 警 装 置 或 监 视 器 ; ( 三 ) 辐 射 工 作 人 员 须 佩 带 个 人 放 射 剂 量 笔, 定 期 接 受 个 人 放 射 剂 量 监 测 ( 每 季 度 一 次 ), 严 格 遵 守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和 射 线 装 置 的 操 作 规 程 和 使 用 规 定, 定 期 接 受 辐 射 安 全 与 防 护 知 识 培 训, 并 定 期 参 加 职 业 病 体 检 ( 每 两 年 一 次 ); ( 四 ) 具 体 参 照 北 京 科 技 大 学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与 射 线 装 置 安 全 和 防 护 管 理 办 法 执 行 第 二 十 一 条 其 他 仪 器 设 备 安 全 管 理 ( 一 ) 必 须 制 定 明 确 的 仪 器 设 备 操 作 规 程 并 予 以 明 示 使 用 人 员 特 别 是 大 型 仪 器 设 备 的 使 用 人 员, 须 接 受 培 训, 通 过 培 训 后 方 可 操 作 ; 10
( 二 ) 使 用 仪 器 设 备 须 严 格 按 照 操 作 规 程 进 行 操 作 前 须 制 定 切 实 可 行 的 实 验 方 案 并 做 好 准 备 工 作, 操 作 时 须 严 格 遵 守 操 作 规 程 并 有 人 值 守, 用 完 仪 器 设 备 须 认 真 进 行 安 全 检 查 ; ( 三 ) 定 期 维 护 保 养 仪 器 设 备 及 其 附 属 安 全 设 施, 及 时 检 修 有 故 障 的 仪 器 设 备, 并 做 好 维 护 保 养 检 修 记 录 及 时 报 废 超 期 服 役 的 设 备 以 及 具 有 重 大 安 全 隐 患 的 设 备 ; ( 四 ) 加 强 对 低 温 冷 藏 冷 冻 设 备 ( 机 械 温 控 冰 箱 等 非 防 爆 冰 箱 ) 高 温 加 热 设 备 ( 马 弗 炉 干 燥 箱 等 ) 高 压 设 备 ( 高 压 釜 等 ) 等 有 潜 在 危 险 的 仪 器 设 备 的 管 理 ( 五 ) 不 得 在 有 高 温 加 热 设 备 或 易 产 生 火 花 电 弧 的 电 气 设 备 的 房 间 存 放 易 挥 发 的 高 危 液 体 ( 如 乙 醚 石 油 醚 等 ); ( 六 ) 自 制 自 研 的 仪 器 设 备 要 充 分 考 虑 安 全 因 素, 严 格 按 照 设 计 规 范 和 国 家 相 关 标 准 进 行 设 计 和 制 造 第 二 十 二 条 生 物 安 全 管 理 ( 一 ) 生 物 安 全 包 括 病 原 微 生 物 安 全 实 验 动 物 安 全 基 因 安 全 等 方 面 生 物 实 验 室 的 设 置 应 报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批 准, 确 定 实 验 室 级 别 并 获 得 相 应 证 书, 严 格 按 照 实 验 室 级 别 开 展 实 验, 严 禁 在 普 通 实 验 室 进 行 生 物 实 验 ; ( 二 ) 实 验 室 进 行 高 致 病 性 病 原 微 生 物 实 验 活 动 时, 须 取 得 卫 生 部 颁 发 的 资 格 证 书, 按 国 家 规 定 在 具 备 防 护 水 平 的 实 验 室 中 进 行, 并 须 符 合 卫 生 部 高 致 病 病 原 微 生 物 实 验 室 活 动 管 理 办 法 的 规 定 ; 11
( 三 ) 从 事 动 物 实 验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应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做 好 实 验 动 物 的 防 疫 免 疫 工 作, 防 止 病 情 疫 情 的 发 生 和 蔓 延 ; 实 验 动 物 须 从 具 备 资 质 单 位 购 买, 并 经 学 校 相 关 部 门 审 批 备 案 ; 须 对 实 验 动 物 尸 体 和 废 弃 物 进 行 无 害 化 处 理, 不 得 随 意 丢 弃 ; 须 配 备 相 应 的 防 护 措 施, 保 证 从 业 人 员 的 健 康 与 安 全 ; ( 四 ) 从 事 基 因 实 验 研 究, 须 对 DNA 供 体 载 体 宿 主 及 遗 传 工 程 体 进 行 安 全 性 评 价 ; 须 认 真 做 好 安 全 监 督 记 录, 安 全 监 督 记 录 保 存 期 不 得 少 于 十 年 ; ( 五 ) 具 体 参 照 国 务 院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等 部 门 颁 发 的 病 原 微 生 物 实 验 室 生 物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病 原 微 生 物 实 验 室 生 物 安 全 环 境 管 理 办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及 实 验 室 生 物 安 全 通 用 要 求 执 行 第 二 十 三 条 保 密 安 全 管 理 ( 一 ) 实 验 室 应 定 期 统 计 本 室 承 担 的 涉 密 科 研 项 目, 上 报 保 卫 保 密 处 确 定 项 目 密 级, 并 按 照 保 密 管 理 要 求 采 取 相 应 保 密 措 施 实 验 室 承 担 的 涉 密 科 研 项 目 的 测 试 数 据 分 析 结 论 阶 段 成 果 和 各 种 技 术 文 件, 依 照 科 技 档 案 和 保 密 管 理 制 度 进 行 保 管 和 使 用, 任 何 人 不 得 擅 自 对 外 提 供 资 料 ; ( 二 ) 涉 密 实 验 室 要 根 据 保 密 要 求 完 善 防 范 设 施, 涉 密 部 位 不 得 安 装 无 线 收 发 装 置 及 其 他 无 线 智 能 设 备 ; ( 三 ) 涉 密 科 研 项 目 的 实 验 场 地, 一 般 不 对 外 开 放 确 因 工 作 需 要 须 安 排 参 观 的, 须 报 保 卫 保 密 处 审 核 批 准, 并 划 定 参 观 范 12
围 ; ( 四 ) 教 学 科 研 二 级 单 位 应 定 期 对 实 验 室 涉 密 工 作 人 员 进 行 保 密 教 育, 定 期 对 保 密 工 作 的 落 实 情 况 进 行 检 查, 杜 绝 泄 密 事 故 发 生 ; ( 五 ) 具 体 参 照 学 校 保 密 相 关 规 章 制 度 执 行 第 二 十 四 条 水 电 和 消 防 ( 包 括 防 雷 ) 安 全 管 理 ( 一 ) 定 期 检 查 上 下 水 管 路, 避 免 发 生 管 路 老 化 堵 塞 等 情 况 严 禁 出 现 水 龙 头 打 开 且 无 人 监 管 的 现 象 ; ( 二 ) 严 格 按 照 有 关 管 理 规 定 和 规 范 铺 设 电 气 线 路, 并 做 好 防 护, 配 齐 必 要 消 防 器 材, 严 禁 出 现 违 反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的 行 为 具 体 参 照 北 京 科 技 大 学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及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执 行 ; ( 三 ) 严 格 按 照 有 关 管 理 规 定 安 装 楼 宇 直 击 雷 防 护 装 置, 并 做 好 室 内 重 要 仪 器 设 备 雷 击 防 护, 同 时 做 好 师 生 员 工 防 雷 减 灾 安 全 知 识 及 技 能 培 训 具 体 参 照 防 雷 减 灾 管 理 办 法 ( 中 国 气 象 局 第 24 号 令 ) 执 行 第 二 十 五 条 项 目 审 核 管 理 ( 一 ) 建 立 科 研 项 目 安 全 审 核 制 度 教 学 科 研 二 级 单 位 应 对 科 研 项 目 进 行 审 核, 评 估 潜 在 的 安 全 危 险 因 素, 尤 其 须 对 承 担 化 学 生 物 辐 射 等 具 有 重 大 安 全 隐 患 的 科 研 项 目 进 行 从 严 审 核 和 监 管 相 关 实 验 室 应 具 备 相 应 的 安 全 设 施 特 殊 实 验 室 资 质 等 条 件 ; 13
( 二 ) 建 立 实 验 室 建 设 与 改 造 项 目 安 全 审 核 制 度 教 学 科 研 二 级 单 位 新 建 扩 建 改 造 实 验 场 所 时, 须 经 过 学 校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充 分 考 虑 安 全 因 素, 加 强 实 验 室 使 用 者 和 设 计 者 建 设 者 之 间 的 交 流 沟 通,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相 关 政 策 及 学 校 有 关 要 求 进 行 设 计 施 工 ; 项 目 建 成 后, 须 通 过 相 关 部 门 安 全 验 收 完 成 交 接 工 作 后 方 可 投 入 使 用 ; ( 三 ) 对 科 研 项 目 实 验 室 建 设 与 改 造 项 目 不 审 核 或 审 核 不 严 格 的, 造 成 损 失 或 其 他 严 重 后 果 的, 须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第 二 十 六 条 日 常 内 务 管 理 ( 一 ) 实 验 用 房 应 明 确 责 任 教 师, 并 将 实 验 室 名 称 责 任 教 师 有 效 联 系 电 话 危 险 源 等 信 息 统 一 制 作 铭 牌, 张 贴 在 实 验 用 房 门 外 明 显 位 置 ; ( 二 ) 严 格 实 验 室 门 禁 卡 ( 或 钥 匙 ) 的 配 发 和 管 理, 不 得 私 自 配 置 门 禁 卡 ( 或 钥 匙 ) 或 将 其 借 给 他 人 使 用 教 学 科 研 二 级 单 位 须 保 留 一 套 所 有 实 验 室 的 备 用 门 禁 卡 ( 或 钥 匙 ), 由 办 公 室 或 楼 宇 值 班 室 保 管, 以 备 紧 急 之 需 ; ( 三 ) 实 验 室 须 配 备 防 护 手 套 护 目 镜 洗 眼 器 急 救 包 等 防 护 用 品 开 展 实 验 时, 实 验 人 员 须 将 长 发 及 松 散 衣 服 妥 善 固 定, 严 禁 佩 戴 隐 形 眼 镜, 严 禁 穿 凉 鞋 或 者 脚 部 暴 露 的 鞋 子, 须 根 据 实 验 内 容 采 取 相 应 的 防 护 措 施 并 佩 戴 相 应 的 防 护 用 品 开 展 危 险 性 实 验 时, 实 验 人 员 除 遵 守 上 述 规 定 外 应 按 要 求 在 通 风 橱 中 完 成 或 采 取 必 要 的 防 护 措 施 ; 14
( 四 ) 实 验 室 使 用 过 程 中 实 验 人 员 不 得 擅 自 离 岗, 严 禁 出 现 无 人 值 守 现 象 危 险 性 实 验 须 两 人 以 上 同 时 在 场 方 可 进 行, 因 工 作 需 要 进 行 过 夜 实 验 时 须 两 人 以 上 同 时 在 场 并 须 提 前 申 请 由 导 师 及 教 学 科 研 二 级 单 位 批 准 后 方 可 进 行 ; ( 五 ) 严 禁 在 实 验 室 吸 烟 烹 饪 饮 食 及 进 行 娱 乐 活 动, 禁 止 与 工 作 无 关 的 外 来 人 员 进 入 实 验 室, 非 实 验 要 求 不 得 在 实 验 室 内 留 宿 ; ( 六 ) 建 立 卫 生 值 日 制 度, 保 持 实 验 室 清 洁 整 齐, 仪 器 设 备 布 局 合 理 实 验 材 料 实 验 剩 余 物 品 要 合 理 存 放 不 得 在 实 验 室 堆 放 杂 物, 确 保 安 全 出 口 疏 散 通 道 畅 通 ; ( 七 ) 实 验 结 束 或 离 开 实 验 室 时, 须 关 闭 仪 器 设 备 电 源 ( 确 因 特 殊 需 要 不 能 关 闭 的 须 做 好 安 全 防 范 ) 水 源 气 源 门 窗 等, 检 查 无 误 后 方 可 离 开 ; ( 八 ) 实 验 室 教 职 工 调 离 离 职 或 退 休 时 应 将 本 人 购 买 使 用 及 负 责 的 各 类 危 险 化 学 品 压 力 气 瓶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与 射 线 装 置 高 温 或 高 压 类 仪 器 设 备 等 实 验 室 物 品 交 接 于 实 验 用 房 责 任 教 师 ( 或 其 指 定 的 人 员 ), 经 其 审 核 后 报 教 学 科 研 二 级 单 位 批 准, 方 可 办 理 调 离 离 职 或 退 休 手 续 学 生 退 学 离 校 时, 履 行 上 述 程 序 后, 方 可 办 理 退 学 离 校 手 续 第 五 章 实 验 室 技 术 安 全 检 查 与 隐 患 整 改 第 二 十 七 条 实 行 学 校 教 学 科 研 二 级 单 位 实 验 室 三 级 安 全 检 查 制 度, 进 行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的 安 全 检 查 或 抽 查 15
第 二 十 八 条 研 究 并 制 定 实 验 室 安 全 检 查 项 目 规 范 或 指 标 体 系, 指 导 学 校 教 学 科 研 二 级 单 位 及 实 验 室 安 全 检 查 或 抽 查 第 二 十 九 条 实 验 室 技 术 安 全 工 作 组 负 责 对 全 校 实 验 室 安 全 检 查 工 作 进 行 指 导 监 督, 每 季 度 组 织 一 次 全 校 实 验 室 安 全 检 查, 并 根 据 需 要 进 行 专 项 抽 查, 被 检 查 单 位 及 实 验 室 须 主 动 配 合 对 检 查 中 存 在 安 全 隐 患 的 教 学 科 研 二 级 单 位 和 实 验 室, 实 验 室 技 术 安 全 工 作 组 有 权 责 令 其 进 行 整 改 对 不 整 改 或 出 现 严 重 问 题 的 实 验 室, 将 进 行 封 门, 直 至 整 改 完 成 实 验 室 技 术 安 全 工 作 组 聘 请 具 有 实 验 室 工 作 及 管 理 经 验 的 教 师 组 成 实 验 室 安 全 督 查 小 组, 负 责 对 实 验 室 安 全 进 行 日 常 巡 查 和 指 导 第 三 十 条 教 学 科 研 二 级 单 位 须 定 期 ( 至 少 每 月 一 次 ) 组 织 本 单 位 实 验 室 安 全 检 查 工 作, 不 定 期 开 展 安 全 抽 查, 并 须 按 月 上 报 自 查 及 整 改 情 况 教 学 科 研 二 级 单 位 须 做 好 实 验 室 安 全 检 查 记 录 并 存 档 备 查, 及 时 梳 理 与 分 析 检 查 中 发 现 的 问 题 和 隐 患 制 定 整 改 方 案 并 落 实 整 改 措 施 第 三 十 一 条 实 验 用 房 责 任 教 师 须 落 实 实 验 室 安 全 日 查 制 度, 指 定 专 人 每 日 对 实 验 室 安 全 状 况 进 行 巡 视 检 查 并 做 好 记 录 对 检 查 中 发 现 的 隐 患 须 及 时 有 效 进 行 整 改 对 检 查 中 发 现 的 重 大 或 一 时 无 法 解 决 的 安 全 隐 患, 须 以 书 面 形 式 及 时 向 教 学 科 研 二 级 单 位 保 卫 保 密 处 资 产 管 理 处 报 告, 并 采 取 积 极 防 范 措 施 16
报 对 存 在 的 安 全 隐 患, 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不 得 隐 瞒 不 报 或 拖 延 上 第 六 章 实 验 室 技 术 安 全 奖 惩 与 事 故 处 理 第 三 十 二 条 各 单 位 实 验 室 及 个 人 须 严 格 遵 守 本 规 定 及 相 关 管 理 制 度 对 违 反 实 验 室 安 全 规 章 制 度 的 单 位 负 责 人 实 验 室 责 任 教 师 及 实 验 人 员, 视 情 节 采 取 书 面 检 查 通 报 批 评 诫 勉 谈 话 单 位 考 核 差 评 取 消 评 优 评 奖 资 格 责 令 经 济 赔 偿 行 政 处 分 等 形 式 给 予 处 罚 具 体 按 照 北 京 科 技 大 学 实 验 室 技 术 安 全 责 任 追 究 暂 行 规 定 执 行 第 三 十 三 条 实 验 室 发 生 安 全 事 故, 应 立 即 启 动 应 急 预 案,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防 止 事 态 扩 大 和 蔓 延, 做 好 应 急 处 置 工 作 同 时 报 告 教 学 科 研 二 级 单 位 保 卫 保 密 处 资 产 管 理 处 等 部 门 事 故 所 在 单 位 应 写 出 事 故 报 告, 交 保 卫 保 密 处 及 资 产 管 理 处, 并 配 合 调 查 和 处 理 第 三 十 四 条 学 校 设 立 实 验 室 安 全 工 作 先 进 奖, 对 在 实 验 室 技 术 安 全 管 理 安 全 技 术 创 新 安 全 科 学 研 究 等 方 面 有 突 出 贡 献 或 表 现 优 秀 的 教 学 科 研 二 级 单 位 实 验 室 或 个 人 给 予 奖 励 第 七 章 附 则 第 三 十 五 条 教 学 科 研 二 级 单 位 应 根 据 本 规 定, 结 合 实 际 情 况 另 行 制 定 管 理 办 法 本 规 定 未 尽 事 项, 按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执 行 17
第 三 十 六 条 各 类 生 产 车 间 实 习 场 所 试 剂 库 电 梯 或 锅 炉 运 行 场 所 等 非 实 验 室 场 所 的 技 术 安 全 管 理 由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负 责, 参 照 本 规 定 执 行 第 三 十 七 条 在 校 外 实 验 实 习 的 技 术 安 全 管 理 由 教 学 科 研 二 级 单 位 负 责, 须 遵 守 所 在 实 验 实 习 场 所 有 关 规 定, 无 具 体 规 定 时 可 参 照 本 规 定 执 行 第 三 十 八 条 本 规 定 经 2015 年 6 月 8 日 第 18 次 校 长 办 公 会 讨 论 通 过, 自 公 布 之 日 起 施 行, 由 资 产 管 理 处 负 责 解 释 原 北 京 科 技 大 学 技 术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 试 行 ) ( 校 发 2015 3 号 ) 同 时 废 止 附 件 : 北 京 科 技 大 学 实 验 室 技 术 安 全 工 作 组 成 员 名 单 北 京 科 技 大 学 2015 年 6 月 23 日 18
附 件 北 京 科 技 大 学 实 验 室 技 术 安 全 工 作 组 组 长 : 何 民 庆 副 组 长 : 林 林 张 卫 钢 张 文 平 成 员 : 孟 兆 磊 刘 兴 德 蒋 韬 孙 亚 东 仇 安 兵 孟 祥 国 邢 奕 盛 佳 伟 宗 燕 兵 李 素 君 胡 乃 联 张 百 年 孙 建 林 马 飞 李 擎 王 建 萍 丁 红 胜 温 永 强 弓 爱 君 胡 枫 许 斌 刘 丽 敏 朱 宝 善 刘 立 郭 强 徐 文 超 隋 延 力 李 晶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