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8 卷 第 4 期 中 南 大 学 学 报 ( 社 会 科 学 版 ) Vol.18 No.4 2012 年 8 月 J. CENT. SOUTH UNIV. (SOCIAL SCIENCE) Aug. 2012 建 设 工 程 全 过 程 审 计 质 量 评 价 体 系 研 究 丁 红 华 1, 杨 明 亮 1, 李 晶 2, 谢 元 发 3, 龙 奋 杰 4, 罗 四 海 3, 李 延 召 4, 黄 东 明 1, 孙 论 1 (1. 中 南 大 学 审 计 处, 湖 南 长 沙,410083;2. 中 南 大 学 土 木 工 程 学 院, 湖 南 长 沙,410082; 3. 湖 南 省 审 计 厅 内 审 协 会, 湖 南 长 沙,410001;4. 清 华 大 学 审 计 室, 北 京,100084) 摘 要 : 建 设 工 程 全 过 程 审 计 质 量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是 评 价 建 设 工 程 全 过 程 审 计 质 量 的 若 干 个 相 互 联 系 的 统 计 指 标 所 组 成 的 有 机 体 建 立 一 套 科 学 又 可 操 作 的 工 程 审 计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对 建 设 工 程 全 过 程 审 计 质 量 进 行 客 观 评 价 具 有 十 分 重 要 的 意 义 构 建 建 设 工 程 全 过 程 审 计 质 量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时 应 当 遵 循 相 关 性 全 面 性 科 学 性 重 要 性 可 操 作 性 和 定 量 与 定 性 相 结 合 的 原 则 采 用 传 统 的 模 糊 综 合 评 价 法 和 德 尔 菲 专 家 论 证 法 确 定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的 指 标 权 重 和 分 值, 建 立 了 由 三 个 一 级 评 价 指 标 十 个 二 级 评 价 指 标 和 八 十 四 个 三 级 评 价 指 标 组 成 的 建 设 工 程 全 过 程 审 计 质 量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关 键 词 :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 审 计 质 量 ; 建 设 工 程 中 图 分 类 号 :F239.2 文 献 标 识 码 :A 文 章 编 号 :1672 3104(2012)04 0022 05 一 引 言 我 国 于 20 世 纪 80 年 代 中 期 提 出 了 对 建 设 项 目 进 行 全 过 程 造 价 管 理 的 思 想 1999 年, 审 计 署 印 发 了 关 于 加 强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资 金 和 建 设 项 目 审 计 监 督 工 作 的 通 知 ( 审 投 发 [1999]36 号 ) 文 件 ; 同 年, 建 设 部 印 发 了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单 位 管 理 办 法 ( 建 设 部 令 第 74 号 ) 和 造 价 工 程 师 注 册 管 理 办 法 ( 建 设 部 令 第 75 号 ), 对 工 程 预 算 结 算 决 算 审 核 作 出 了 规 定 ;2001 年, 国 家 审 计 署 下 发 了 审 计 署 第 三 号 令 审 计 机 关 国 家 建 设 项 目 审 计 准 则 明 确 了 国 家 建 设 项 目 审 计 是 依 照 法 定 审 计 程 序 对 勘 察 设 计 施 工 监 理 采 购 供 货 等 单 位 与 国 家 建 设 项 目 有 关 的 财 务 收 支 建 设 程 序 建 设 资 金 筹 集 征 地 拆 迁 等 前 期 工 作 建 设 资 金 到 位 情 况 和 资 金 管 理 与 使 用 招 标 投 标 和 工 程 承 发 包 情 况 合 同 的 订 立 效 力 履 行 变 更 和 转 让 终 止 总 预 算 或 者 概 算 的 执 行 情 况 年 度 预 算 的 执 行 情 况 和 年 度 决 算 项 目 竣 工 决 算 的 真 实 合 法 效 益 情 况, 进 行 审 计 监 督 ;2003 年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审 计 署 第 4 号 令 审 计 署 关 于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的 规 定 第 九 条 规 定, 内 部 审 计 机 构 对 本 单 位 及 所 属 单 位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进 行 审 计 ;2004 年 中 国 内 部 审 计 协 会 出 台 了 内 部 审 计 实 务 指 南 第 1 号 建 设 项 目 内 部 审 计, 对 建 设 项 目 全 过 程 审 计 的 目 标 原 则 内 容 程 序 方 法 做 出 了 详 尽 的 规 定 指 南 第 二 条 指 出 : 本 指 南 所 称 建 设 项 目 内 部 审 计, 是 指 组 织 内 部 审 计 机 构 和 人 员 对 建 设 项 目 实 施 全 过 程 的 真 实 合 法 效 益 性 所 进 行 的 独 立 监 督 和 评 价 活 动 指 南 第 五 条 还 明 确 规 定 建 设 项 目 内 部 审 计 是 财 务 审 计 与 管 理 审 计 的 融 合, 应 将 风 险 管 理 内 部 控 制 效 益 的 审 查 和 评 价 贯 穿 于 建 设 项 目 各 个 环 节, 并 与 项 目 法 人 制 招 标 投 标 制 合 同 制 监 理 制 执 行 情 况 的 检 查 相 结 合 建 设 项 目 内 部 审 计 的 内 容 包 括 对 建 设 项 目 投 资 立 项 设 计 ( 勘 察 ) 管 理 招 投 标 合 同 管 理 设 备 和 材 料 采 购 工 程 管 理 工 程 造 价 竣 工 验 收 财 务 管 理 后 评 价 等 过 程 的 审 查 和 评 价 由 此 可 见,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全 过 程 审 计, 是 审 计 机 构 依 据 国 家 有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和 相 关 规 定 运 用 现 代 审 计 理 论 和 方 法 对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从 投 资 立 项 到 竣 工 决 算 全 过 程 管 理 和 技 术 经 济 活 动 的 真 实 性 合 法 性 和 效 益 性 进 行 连 续 全 面 系 统 地 审 计 监 督 和 评 价 工 作 ;2007 年 以 后, 教 育 部 卫 生 部 等 部 委 和 各 省 市 地 方, 甚 至 一 些 企 事 业 单 位, 也 陆 续 下 发 和 制 定 了 关 于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全 过 程 审 计 的 文 件 或 规 章 制 度,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全 过 程 审 计 工 作 逐 步 不 同 程 度 开 展 起 来 在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全 过 程 审 计 质 量 的 实 践 和 研 究 方 收 稿 日 期 :2012 04 29; 修 回 日 期 :2012 06 16 基 金 项 目 : 中 国 教 育 审 计 学 会 科 研 课 题 ( 中 教 审 发 [2011] 第 9 号 ) 作 者 简 介 : 丁 红 华 (1966 ), 女, 湖 南 冷 水 江 人, 中 南 大 学 高 级 审 计 师, 主 要 研 究 方 向 : 工 程 审 计.
经 济 与 管 理 研 究 丁 红 华, 杨 明 亮, 李 晶, 等 : 建 设 工 程 全 过 程 审 计 质 量 评 价 体 系 研 究 23 面,2005 年 5 月 中 国 内 部 审 计 协 会 发 布 的 内 部 审 计 具 体 准 则 第 19 号 内 部 审 计 质 量 控 制, 为 规 范 内 部 审 计 质 量 控 制 工 作, 保 证 内 部 审 计 质 量, 明 确 了 内 部 审 计 机 构 为 确 保 其 审 计 质 量 符 合 准 则 要 求 而 制 定 和 执 行 的 政 策 和 程 序 ;2008 年 城 乡 与 住 房 建 设 部 出 台 了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成 果 文 件 质 量 检 查 暂 行 办 法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成 果 文 件 质 量 检 查 评 分 标 准, 为 加 强 工 程 造 价 行 业 自 律 管 理, 提 高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服 务 水 平, 对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成 果 文 件 质 量 检 查 规 定 了 详 尽 的 标 准 和 办 法 ;2008 年 福 建 省 出 台 的 福 建 省 高 速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全 过 程 跟 踪 审 计 质 量 考 核 暂 行 办 法 和 福 建 省 高 速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全 过 程 跟 踪 审 计 质 量 考 核 标 准, 对 高 速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全 过 程 跟 踪 审 计 质 量 包 括 合 同 履 约 审 计 进 度 审 计 质 量 廉 洁 从 业 突 出 业 绩 等 5 个 方 面 进 行 考 核 评 价 作 出 了 规 定 但 其 考 核 办 法 只 适 合 高 速 公 路 建 设, 具 有 局 限 性, 没 有 具 体 的 评 价 指 标 和 分 值, 只 能 从 定 性 的 角 度 对 审 计 质 量 进 行 评 价 在 学 术 上, 近 些 年 来, 国 内 有 关 学 者 对 工 程 审 计 质 量 亦 进 行 过 一 些 研 究 如 郭 小 燕 在 上 海 海 关 学 院 学 报 上 发 表 的 关 于 提 高 基 建 项 目 审 计 质 量 的 若 干 思 考 [1] 论 文, 提 出 了 通 过 延 伸 审 计 触 角 或 者 推 动 基 建 项 目 相 关 单 位 抓 好 节 点 控 制 等 方 法, 进 一 步 防 控 风 险, 提 高 审 计 质 量, 确 保 基 建 项 目 审 计 能 够 沿 着 规 范 化 合 理 化 的 轨 道 健 康 发 展 ; 曹 映 崑 在 经 营 管 理 者 上 发 表 的 浅 议 工 程 审 计 质 量 控 制 当 中 相 关 问 题 [2] 论 文, 指 出 了 工 程 审 计 质 量 控 制 当 中 存 在 的 相 关 问 题 和 加 强 工 程 审 计 质 量 控 制 的 对 策 建 议, 存 在 的 问 题 是 工 程 审 计 调 查 不 够 深 入 工 程 审 计 在 组 织 方 面 不 得 力 审 计 重 点 不 突 出 内 部 审 计 监 督 不 到 位 解 决 上 述 问 题 的 对 策 和 建 议 有 : 充 分 做 好 审 计 调 查 获 得 可 靠 详 实 的 一 手 资 料 理 顺 工 程 审 计 的 组 织 管 理 工 作 做 好 关 键 点 的 重 点 审 计 推 行 全 过 程 工 程 审 计 充 分 发 挥 内 部 审 计 督 导 的 作 用 虽 然 建 设 工 程 全 过 程 审 计 已 在 全 国 不 同 程 度 的 实 施, 对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全 过 程 审 计 质 量 的 研 究 也 有 一 些 报 道, 但 国 内 有 关 建 设 工 程 全 过 程 审 计 质 量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方 面 的 研 究, 作 者 到 目 前 为 止 还 未 查 到 相 关 文 献 国 外 学 者 对 审 计 质 量 的 评 价 仅 采 用 单 一 指 标 进 行 评 价, 他 们 通 过 对 独 立 审 计 机 构 的 规 模 声 誉 人 员 素 质 审 计 独 立 性 组 织 形 式 等 进 行 合 理 的 推 断 来 评 价 其 审 计 质 量 Watts,Zimmerman 和 DeAngelo 等 学 者 认 为 审 计 机 构 规 模 大 小 可 以 衡 量 审 计 质 量 的 高 低, 规 模 小 的 审 计 机 构 的 审 计 质 量 比 规 模 大 的 审 计 机 构 的 审 计 质 量 差 [3] ;Richard B.Carte,Defond 和 Mark L. 指 出 审 计 机 构 的 声 誉 是 审 计 质 量 的 反 映, 是 衡 量 审 计 业 务 质 量 的 间 接 指 标 [4] ;David Hay 和 David Davis 认 为 审 计 质 量 与 从 业 人 员 素 质 有 关, 审 计 人 员 执 业 能 力 越 高, 审 计 机 构 的 审 计 质 量 也 会 越 好 [5] ;Defond 和 Mark L. 将 审 计 独 立 性 作 为 衡 量 审 计 质 量 的 一 个 指 标 [4] ; Fama 和 Jenson 指 出 审 计 机 构 的 合 伙 形 式 有 利 于 提 高 审 计 师 的 独 立 性 和 职 业 能 力, 采 用 合 伙 形 式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提 供 的 审 计 服 务 质 量 更 高 [6, 7] 但 国 外 对 建 设 工 程 审 计 质 量 评 价 及 建 设 工 程 审 计 质 量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的 研 究 几 乎 没 有 报 道 因 此, 本 课 题 对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全 过 程 审 计 质 量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开 展 研 究, 具 有 非 常 的 现 实 意 义 二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全 过 程 审 计 质 量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的 设 计 ( 一 ) 设 计 依 据 建 设 工 程 全 过 程 审 计 质 量, 是 指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全 过 程 审 计 工 作 过 程 及 其 结 果 的 优 劣 程 度 即 包 括 立 项 准 备 实 施 报 告 归 档 回 访 等 一 系 列 环 节 的 工 作 效 果 和 实 现 审 计 目 标 的 程 度 建 设 工 程 全 过 程 审 计 质 量 评 价, 是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全 过 程 审 计 工 作 的 特 点, 按 照 审 计 工 作 质 量 的 要 求 标 准, 对 建 设 工 程 全 过 程 审 计 工 作 进 行 定 量 或 定 性 评 定 建 设 工 程 全 过 程 审 计 质 量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是 评 价 建 设 工 程 全 过 程 审 计 质 量 的 若 干 个 相 互 联 系 的 统 计 指 标 所 组 成 的 有 机 体 因 此, 本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全 过 程 审 计 质 量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根 据 中 国 内 部 审 计 协 会 2005 年 出 台 的 内 部 审 计 实 务 指 南 第 1 号 建 设 项 目 内 部 审 计 审 计 内 容 和 审 计 程 序 要 求 和 同 年 5 月 发 布 的 内 部 审 计 具 体 准 则 第 19 号 内 部 审 计 质 量 控 制 的 审 计 质 量 要 求, 同 时 参 照 城 乡 与 住 房 建 设 部 在 2008 年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成 果 文 件 质 量 检 查 暂 行 办 法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成 果 文 件 质 量 检 查 评 分 标 准 的 质 量 评 价 指 标 设 置 的 格 式, 作 为 基 本 设 计 依 据 ( 二 ) 设 计 原 则 建 设 工 程 全 过 程 审 计 质 量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应 当 对 建 设 项 目 全 过 程 审 计 进 行 多 方 位 多 层 次 的 评 价, 能 系 统 全 面 准 确 地 评 价 建 设 工 程 全 过 程 审 计 质 量 因 此, 本 建 设 工 程 全 过 程 审 计 质 量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的 构 建 遵 循 了 以 下 原 则 (1) 相 关 性 原 则 : 评 价 指 标 能 直 接 表 现 建 设 工 程 全 过 程 审 计 质 量 的 某 一 主 要 特 征 (2) 全 面 性 原 则 : 使 评 价 指 标 能 最 大 限 度 地 覆 盖 建 设 工 程 全 过 程 审 计 的 各 个 方 面 和 各 环 节, 使 之 无 遗 漏 无 相 互 矛 盾
24 中 南 大 学 学 报 ( 社 会 科 学 版 ) 2012 年 第 18 卷 第 4 期 (3) 科 学 性 原 则 : 评 价 指 标 的 选 取 要 客 观 合 理, 适 合 中 国 国 情, 便 于 对 建 设 工 程 全 过 程 审 计 质 量 进 行 较 科 学 地 评 价 (4) 重 要 性 原 则 : 在 选 取 评 价 指 标 时, 突 出 重 点, 去 掉 对 质 量 评 价 影 响 不 大 的 次 要 指 标, 使 该 体 系 相 对 简 化 同 时 针 对 不 同 指 标 的 重 要 性 赋 予 不 同 的 分 值 或 权 重 比 如 : 在 指 标 设 计 时, 实 施 阶 段 是 关 键 环 节, 占 70% 的 权 重 其 中 业 务 操 作 是 全 过 程 审 计 重 点, 占 65% 的 权 重 (5) 可 操 作 性 原 则 : 评 价 指 标 要 能 准 确 描 述, 尤 其 是 关 键 控 制 点 应 能 够 清 晰 表 达, 同 时 评 价 指 标 要 可 测 量, 可 以 通 过 一 定 的 测 量 手 段 获 得 信 息, 得 到 结 论 (6) 定 量 与 定 性 相 结 合 原 则 : 遵 循 定 量 分 析 和 定 性 分 析 相 结 合 的 原 则, 以 定 量 分 析 为 主, 能 用 分 值 直 接 反 映 出 被 评 审 项 目 的 审 计 质 量 [8] ( 三 ) 评 价 方 法 课 题 组 根 据 指 标 体 系 的 特 点 和 设 计 原 则, 采 用 模 糊 综 合 评 价 法 [9], 初 步 构 建 了 建 设 工 程 全 过 程 审 计 质 量 评 价 指 标 [10], 指 标 分 三 级, 整 个 指 标 体 系 按 百 分 制 的 原 则, 对 每 个 评 价 指 标 确 定 具 体 分 值 评 价 指 标 初 步 确 定 后, 再 采 用 德 尔 菲 法, 广 泛 征 求 多 家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单 位 和 建 设 单 位 专 家 的 意 见, 对 本 审 计 质 量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进 行 了 进 一 步 调 整, 对 每 个 指 标 的 分 值 和 权 重 进 行 了 进 一 步 修 正 和 确 认, 最 后 经 过 湖 南 省 审 计 厅 内 审 协 会 组 织 的 专 家 论 证 和 湖 南 省 内 部 审 计 师 协 会 第 四 届 理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并 于 2012 年 5 月 16 日 作 为 湘 审 内 协 [2012]12 号 湖 南 省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优 秀 审 计 项 目 评 比 办 法 文 件 发 布 和 实 施 ( 四 ) 具 体 指 标 建 设 工 程 全 过 程 审 计 质 量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由 3 个 一 级 评 价 指 标 10 个 二 级 评 价 指 标 和 84 个 三 级 评 价 指 标 组 成 的 多 层 次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10 12] 其 中 一 级 评 价 指 标 是 根 据 审 计 项 目 开 展 的 时 间 先 后 阶 段 划 分 为 审 计 准 备 阶 段 审 计 实 施 阶 段 和 审 计 终 结 阶 段 三 个 一 级 指 标 ; 第 一 个 一 级 指 标 是 审 计 准 备 阶 段, 由 审 计 立 项 委 托 审 计 机 构 的 选 聘 审 计 合 同 审 计 资 料 实 施 方 案 5 个 二 级 评 价 指 标 组 成,5 个 二 级 评 价 指 标 进 一 步 分 解 为 18 个 三 级 指 标, 共 占 15 分, 根 据 指 标 的 重 要 性 进 行 了 分 解, 将 分 值 分 解 到 每 个 具 体 指 标 第 二 个 一 级 指 标 是 审 计 实 施 阶 段, 由 业 务 操 作 和 审 计 工 作 底 稿 的 复 核 2 个 二 级 指 标 组 成, 业 务 操 作 是 整 个 指 标 体 系 的 核 心, 它 包 含 了 项 目 前 期 及 可 行 性 研 究 的 审 计 勘 察 与 设 计 审 计 招 投 标 审 计 合 同 签 订 与 执 行 审 计 实 施 过 程 造 价 审 计 竣 工 结 算 审 计 财 务 决 算 审 计 7 个 方 面 的 内 容, 共 48 个 三 级 指 标, 占 65 分 审 计 工 作 底 稿 的 复 核 由 6 个 三 级 指 标 组 成, 占 5 分 第 三 个 一 级 指 标 是 审 计 终 结 阶 段, 它 由 审 计 成 果 文 件 审 计 档 案 回 访 与 总 结 3 个 二 级 指 标 组 成, 包 含 11 个 三 级 指 标, 共 占 5 分 下 面 以 审 计 实 施 阶 段 的 项 目 招 投 标 审 计 质 量 评 价 为 例 进 行 说 明 : 项 目 招 投 标 审 计 分 5 个 三 级 指 标, 共 计 10 分, 指 标 和 分 值 是 根 据 内 部 审 计 实 务 指 南 第 1 号 的 规 定 按 照 全 面 性 重 要 性 的 原 则 选 取 的 各 指 标 具 体 内 容 为 :1 招 投 标 内 控 制 度 审 计 (1 分 );2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程 序 和 方 式 审 计 (1 分 );3 工 程 量 清 单 审 计 (5 分 );4 招 标 控 制 价 审 计 (2 分 );5 投 标 文 件 清 标 (1 分 ) 具 体 评 分 方 法 为 :1 未 对 招 投 标 内 控 制 度 进 行 审 计, 扣 1 分 ;2 未 对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程 序 和 方 式 进 行 审 计, 每 1 项 扣 0.25 分, 该 项 累 计 扣 分 不 超 过 1 分 ;3 未 对 工 程 量 清 单 进 行 审 计 的 扣 5 分, 经 审 计 过 的 工 程 量 清 单 仍 存 在 工 程 量 有 误 项 目 漏 项 项 目 特 征 及 工 程 内 容 描 述 不 清 晰 项 目 编 码 项 目 名 称 等 不 符 合 计 价 规 范 要 求 的, 每 发 现 一 处 扣 0.25 分, 该 项 累 计 扣 分 不 超 过 5 分 ;4 未 对 招 标 控 制 价 进 行 审 计 的 扣 2 分, 经 审 计 过 的 招 标 控 制 价 如 发 现 所 采 用 的 定 额 取 费 标 准 材 料 及 设 备 市 场 信 息 价 有 误, 且 抽 查 发 现 单 项 误 差 率 在 5% 以 上 的, 每 1 项 扣 0.5 分, 该 项 累 计 扣 分 不 超 过 2 分 ;5 未 对 投 标 文 件 进 行 清 标, 未 对 投 标 文 件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进 行 风 险 提 示 的, 每 1 项 扣 0.5 分, 该 项 累 计 扣 分 不 超 过 1 分 具 体 指 标 见 表 1 三 本 审 计 质 量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的 特 点 (1) 指 标 全 面, 贯 穿 全 过 程 本 建 设 工 程 全 过 程 审 计 质 量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全 面, 贯 穿 了 建 设 工 程 审 计 各 阶 段 的 工 作, 对 全 过 程 审 计 质 量 进 行 了 客 观 公 正 多 方 位 多 层 次 的 评 价, 满 足 全 面 性 系 统 性 的 要 求 (2) 突 出 重 点, 控 制 关 键 环 节 在 选 取 评 价 指 标 时, 如 果 指 标 过 于 繁 杂 会 使 评 价 工 作 变 得 很 复 杂, 给 评 价 工 作 带 来 麻 烦 本 建 设 工 程 全 过 程 审 计 质 量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所 设 置 的 指 标 既 全 面, 又 突 出 了 审 计 的 重 点, 有 利 于 对 关 键 审 计 环 节 的 控 制 (3) 评 价 较 简 单, 具 有 操 作 性 本 审 计 质 量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列 出 了 评 价 的 主 要 因 素, 条 目 简 明 ; 同 时 指 标 可 测 量, 可 以 通 过 一 定 的 测 量 手 段 获 得 信 息 得 到 结 论, 使 设 置 的 指 标 评 价 简 单 易 于 操 作 本 审 计 质 量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也 具 有 一 定 的 局 限 性
经 济 与 管 理 研 究 丁 红 华, 杨 明 亮, 李 晶, 等 : 建 设 工 程 全 过 程 审 计 质 量 评 价 体 系 研 究 25 表 1 建 设 工 程 全 过 程 审 计 质 量 评 价 指 标 一 级 指 标 及 分 值 二 级 指 标 及 分 值 三 级 指 标 及 分 值 一 审 计 准 备 阶 段 (15 分 ) ( 一 ) 审 计 立 项 (2 分 ) ( 二 ) 委 托 审 计 机 构 的 选 聘 (2 分 ) ( 三 ) 审 计 合 同 (2 分 ) ( 四 ) 审 计 资 料 (4 分 ) ( 五 ) 实 施 方 案 (5 分 ) 1. 列 入 年 度 审 计 计 划 (1 分 ); 2. 按 照 年 度 计 划 下 达 审 计 通 知 书 (0.5 分 ); 3.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实 际 情 况 调 整 年 度 审 计 计 划 (0.5 分 ) 1. 选 聘 方 式 (1 分 ); 2. 选 聘 程 序 选 聘 过 程 (1 分 ) 1. 按 时 签 订 审 计 合 同 (0.5 分 ); 2. 审 计 合 同 内 容 完 整 签 章 手 续 完 备 (1 分 ); 3. 审 计 备 案 (0.5 分 ) 1. 审 计 承 诺 (1 分 ); 2. 按 有 关 规 定 提 供 审 计 所 需 资 料 清 单 (0.5 分 ); 3. 审 计 资 料 应 满 足 工 程 造 价 审 计 业 务 需 求 (1 分 ); 4. 审 计 资 料 真 实 性 (1 分 );; 5. 审 计 资 料 清 单 交 接 退 还 手 续 完 整 (0.5 分 ) 1. 审 计 业 务 操 作 人 员 配 置 (1 分 ); 2. 实 施 方 案 内 容 完 整 性 (1 分 ); 3. 实 施 方 案 须 审 计 单 位 负 责 人 审 定 和 批 准 的,(1 分 ); 4. 技 术 装 备 (1 分 ); 5. 审 计 方 案 调 整 (1 分 ) 二 审 计 实 施 阶 段 (70 分 ) ( 一 ) 业 务 操 作 (65 分 ) ( 二 ) 审 计 工 作 底 稿 的 复 核 (5 分 ) 1. 项 目 前 期 及 可 行 性 研 究 审 计 共 6 项 指 标 (5 分 ) 2. 项 目 勘 察 与 设 计 审 计 共 9 项 指 标 (5 分 ) 3. 项 目 招 投 标 审 计 共 5 项 指 标 (10 分 ) 4. 项 目 合 同 签 订 与 执 行 审 计 共 5 项 指 标 (5 分 ) 5.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造 价 审 计 共 13 项 指 标 (22 分 ) 6. 项 目 竣 工 结 算 审 计 共 6 项 指 标 (13 分 ) 7. 项 目 财 务 决 算 审 计 共 5 项 指 标 (5 分 ) 1. 审 计 复 核 纪 录 表 或 复 核 记 录 (0.5 分 ); 2. 审 计 工 作 底 稿 内 容 完 整 依 据 准 确 结 论 正 确 (1 分 ); 3. 审 计 成 果 文 件 编 制 审 ( 校 ) 核 是 否 为 同 一 个 人 员 (0.5 分 ); 4. 对 编 制 和 校 核 中 的 计 算 公 式 和 计 算 方 法 错 误 是 否 予 以 纠 正 (1 分 ); 5. 对 技 术 标 准 不 一 致, 关 键 数 据 及 相 互 关 系 不 协 调 而 未 发 现 的 (1 分 ); 6. 常 规 的 造 价 审 计 业 务, 有 关 各 方 未 在 相 关 的 工 程 造 价 审 核 定 案 表 等 文 书 上 签 字 认 可 (1 分 ) 三 审 计 终 结 阶 段 (15 分 ) ( 一 ) 审 计 成 果 文 件 (6 分 ) ( 二 ) 审 计 档 案 (6 分 ) ( 三 ) 回 访 与 总 结 (3 分 ) 1. 审 计 成 果 文 件 的 格 式 (2 分 ); 2. 审 计 成 果 文 件 加 盖 注 册 造 价 工 程 师 执 业 专 用 章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单 位 执 业 印 章 或 审 计 单 位 印 章 (2 分 ); 3. 审 计 成 果 文 件 的 内 容 中, 编 制 说 明 表 述 清 楚, 内 容 规 范 完 整 (2 分 ) 1. 资 料 齐 全 (2 分 ); 2. 分 类 正 确 (1 分 ); 3. 排 列 有 序 (1 分 ); 4. 立 档 规 范 (1 分 ); 5. 归 档 及 时 (1 分 ) 1. 审 计 回 访 与 总 结 制 度 (1 分 ) ; 2. 回 记 录 及 委 托 方 对 访 服 务 质 量 评 价 (1 分 ); 3. 回 访 总 结 (1 分 ) 主 要 是 应 用 于 评 选 优 秀 审 计 项 目 时, 仅 适 用 于 实 行 了 全 过 程 审 计 的 项 目, 对 未 实 行 全 过 程 审 计 的 项 目 就 不 太 适 应, 或 者 需 根 据 审 计 工 作 开 展 情 况 对 评 价 指 标 及 分 值 进 行 调 整 另 外, 个 别 指 标 设 置 和 分 值 的 取 定 在 实 际 应 用 过 程 中 有 待 进 一 步 调 整 或 优 化, 使 之 不 断 完 善
26 中 南 大 学 学 报 ( 社 会 科 学 版 ) 2012 年 第 18 卷 第 4 期 [3] Watts, Zimmerman. Agency problem, auditing and the theory of 四 结 语 本 建 设 工 程 全 过 程 审 计 质 量 评 价 体 系 是 通 过 采 用 模 糊 综 合 评 价 法 和 德 尔 菲 法 确 定 的, 其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由 三 个 一 级 评 价 指 标 十 个 二 级 评 价 指 标 和 八 十 四 个 三 级 评 价 指 标 组 成 评 价 指 标 涵 盖 了 建 设 工 程 全 过 程 审 计 的 各 阶 段 各 方 面 和 各 层 次 指 标 权 重 及 分 值 的 设 计 比 较 科 学 客 观 合 理, 是 一 套 既 科 学 又 具 有 可 操 作 性 的 建 设 工 程 全 过 程 审 计 质 量 评 价 体 系 该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适 用 于 建 设 工 程 优 秀 审 计 项 目 评 选, 也 适 用 于 建 设 项 目 全 过 程 审 计 各 阶 段 的 审 计 质 量 评 价 它 有 利 于 主 管 部 门 对 审 计 机 构 的 管 理, 有 利 于 促 进 审 计 机 构 提 高 工 程 审 计 水 平 参 考 文 献 : [1] 郭 小 燕, 王 应 坚. 关 于 提 高 基 建 项 目 审 计 质 量 的 若 干 思 考 [J]. 上 海 海 关 学 院 学 报, 2011(3): 60 63. [2] 曹 映 崑. 浅 议 工 程 审 计 质 量 控 制 当 中 相 关 问 题 [J]. 经 营 管 理 者, 2011(12): 180. the firm: Some evidence [J].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1983, 26: 613 634. [4] Fracis R, Wilsons A. Auditor changes: A joint test of theories relation to and auditor differentiation [J]. The Accounting Review, 1988(4): 14 19. [5] David Hay, David Davis. The voluntary choice of an audit of any level of duality. 2002(2): 45 49. [6] Fama E F. Efficient capital markets: A review of theory and empirical work [J]. Journal of Finance, 1970(5): 38 417. [7] Ronald A. Davidson. A note on the association between audit firm size and audit quality [J]. Contemporary Accounting Research, 1993(9): 479 488 [8] 易 丽 芳. 我 国 独 立 审 计 质 量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构 建 研 究 [D]. 湖 南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2006: 10 13. [9] 李 金 华. 模 糊 数 学 方 法 与 统 计 赋 权 [J]. 数 量 经 济 技 术 经 济 研 究, 2000(10): 34 38. [10] 李 琳. 我 国 事 务 所 的 审 计 质 量 评 价 体 系 研 究 [D]. 武 汉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2004: 26 28. [11] 王 英 姿.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质 量 评 价 与 控 制 研 究 [M]. 上 海 : 上 海 财 经 大 学 出 版 社, 2002. [12] 叶 少 琴. 中 国 上 市 公 司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质 量 研 究 [M], 北 京 : 中 国 财 政 经 济 出 版 社, 2004. Study on the evaluation system of the audit quality in the whole process of construction DING Honghua 1, YANG Mingliang 1, LI Jing 2, XIE Yuanfa 3, LONG Fengjie 4, LUO Si hai 3, LI Yan zhao 4, HUANG Dongming 1, SUN Lun 1 (1. Auditing department, Central South University, Changsha 410083, China; 2. School of Civil Engineering, Central South University, Changsha 410075, China; 3. Internal Audit Association, Department of audit of Hunan Province, Changsha 410001, China; 4. Audit Office, Tsinghua University, Beijing 100084, China) Abstract: The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of the audit quality in the whole process of construction is an organism that consists of several relative statistical indicators. I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build a scientific and operable evaluation system for the performance of objective evaluation of the audit quality in the whole process of construction. Therefore, the principles should be followed in the establishment of such evaluation system are: relevance, comprehensiveness, scientificalness, importance, maneuverability and combination of quantitative and qualitative. The indicators, weights and scores of the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are determined by the traditional fuzzy synthetic evaluation method and Delphi method., the evaluation index of audit quality in the whole process of construction is formed by a multi level system with three first level index/ten second level index and eighty four third level index. Key Words: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Audit quality; Construction [ 编 辑 : 汪 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