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司 年 度 大 事 记 1 月 26 日, 正 式 登 陆 新 三 板, 证 券 简 称 : 分 豆 教 育 证 券 代 码 :831850 4 月 27 日, 分 豆 教 育 1,000 万 股 员 工 股 权 激 励 方 案 发 布, 后 于 9 月 24 日 对 股 权 激 励 方 案 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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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编 号 : 证 券 代 码 : 证 券 简 称 : 中 宇 万 通 主 办 券 商 : 华 林 证 券 公 司 年 度 大 事 记 2015 年 5 月, 公 司 正 式 推 出 新 一 代 产 品 : TrustMore 安 全 网 关 ( 安 全 中 间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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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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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编 号 :2016-011 证 券 代 码 :831850 证 券 简 称 : 分 豆 教 育 主 办 券 商 : 中 泰 证 券 分 豆 教 育 NEEQ :831850 北 京 分 豆 教 育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Ifdoo Education Technology Co., Ltd.) 年 度 报 告 2015

公 司 年 度 大 事 记 1 月 26 日, 正 式 登 陆 新 三 板, 证 券 简 称 : 分 豆 教 育 证 券 代 码 :831850 4 月 27 日, 分 豆 教 育 1,000 万 股 员 工 股 权 激 励 方 案 发 布, 后 于 9 月 24 日 对 股 权 激 励 方 案 进 行 了 修 订 具 体 详 见 股 权 激 励 方 案 ( 修 订 版 ), 公 告 编 号 2015-077 8 月 8 日, 与 10 余 家 地 级 市 教 育 局 签 约, 以 共 建 慧 学 云 智 能 教 育 平 台 科 研 与 应 用 中 心 为 契 机,PPP 商 务 模 式 正 式 落 地 起 航 11 月 9 日, 分 豆 教 育 入 选 2015 德 勤 高 科 技 高 成 长 50 强 11 月 11 日, 联 合 全 国 30 家 文 教 科 技 机 构 共 同 成 立 中 关 村 慧 学 云 智 能 文 教 产 业 技 术 创 新 联 盟, 分 豆 教 育 为 理 事 长 单 位 12 月 13 日, 与 百 名 高 考 状 元 签 署 状 元 计 划 12 月 15 日, 与 中 国 少 先 队 事 业 发 展 中 心 在 北 京 签 署 了 红 领 巾 科 普 教 育 实 践 体 验 促 进 计 划 12 月 17 日, 与 中 国 兵 器 工 业 集 团 北 方 电 子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达 成 独 家 战 略 合 作, 双 方 将 共 建 慧 学 云 智 能 教 育 平 台 云 智 能 教 育 位 置 网 及 云 智 能 硬 件

春 暖 人 间 --- 致 投 资 人 的 一 封 信 2011 年 1 月 4 日, 分 豆 教 育 诞 生, 我 们 曾 憧 憬 它 十 年 后 的 样 子 : 分 豆 教 育 将 是 一 个 有 着 5000 万 用 户 的 云 智 能 教 育 平 台, 平 台 里 以 学 生 为 中 心, 簇 拥 着 家 长 校 内 教 育 工 作 者 校 外 辅 助 教 育 从 业 者 ; 平 台 的 功 能 涵 盖 了 从 课 前 到 课 中 课 后 的 众 多 学 习 环 节, 记 录 着 学 生 学 习 行 为 等 成 长 数 据 ; 平 台 能 够 智 能 地 分 析 诊 断 每 个 学 生 的 问 题, 并 统 合 校 内 外 的 资 源 为 学 生 提 供 个 性 化 的 解 决 方 案 分 豆 教 育 创 立 之 初, 未 来 如 同 一 条 看 不 见 终 点 的 路, 在 黑 暗 中 期 盼 黎 明 在 严 冬 中 守 望 春 天 感 谢 所 有 在 寒 冬 中 不 离 不 弃 的 伙 伴, 也 感 谢 身 虽 离 开 心 却 犹 在 的 每 一 个 人, 你 们 是 分 豆 教 育 的 筑 梦 人 严 冬 已 过, 春 天 的 气 息 扑 面 而 来 这 五 年 期 间, 分 豆 教 育 从 零 起 步, 如 今 坐 拥 10 余 家 地 级 市 教 育 局 35 所 名 校 100 名 状 元 等 优 质 资 源, 并 获 得 各 级 政 府 部 门 的 大 力 支 持 ; 分 豆 教 育 的 业 务 及 产 品 线 已 经 完 成 布 局, 慧 学 云 智 能 教 学 平 台 慧 学 云 智 能 提 分 王 已 分 别 于 2015 年 5 月 6 月 应 用 于 市 场, 并 取 得 良 好 的 效 果 ; 新 的 产 品 线, 正 按 计 划 在 稳 步 研 发 与 推 进 ; 完 善 的 人 才 引 进 及 考 核 制 度 已 经 建 成 这 五 年 期 间, 求 贤 尊 贤 让 贤, 已 成 为 分 豆 教 育 的 基 因, 成 为 流 淌 在 骨 子 里 的 血 液 当 一 年 多 前 第 一 次 遇 见 倪 小 伟 的 时 候, 我 们 就 坚 定 此 人 一 定 会 创 造 历 史 ; 当 遇 见 魏 庆 栋 闻 旭 的 时 候, 我 们 坚 信 分 豆 教 育 又 迎 来 了 重 量 级 的 合 伙 人 拉 张 金 荣 入 伙 的 故 事, 其 精 彩 的 程 度 不 亚 于 一 本 小 说, 这 位 80 后 北 大 肄 业 学 霸, 用 自 己 的 行 动 证 明 了 自 己, 他 带 领 公 司 在 商 务 资 源 战 略 等 方 面 都 取 得 巨 大 飞 跃 2016 年 1 月, 分 豆 教 育 正 式 年 满 五 周 岁, 十 年 筑 梦 之 路 已 经 走 完 一 半, 以 CEO 张 金 荣 为 主 帅, 以 王 士 强 张 莹 张 燕 海 倪 小 伟 魏 庆 栋 闻 旭 等 为 副 帅 的 分 豆 教 育 新 的 管 理 团 队, 将 领 航 公 司 未 来 的 筑 梦 路, 我 们 相 信 分 豆 教 育 在 他 们 的 带 领 下 会 迈 入 新 征 程, 金 戈 铁 马 大 出 天 下 厉 兵 秣 马 五 载, 如 今 分 豆 教 育 已 经 整 装 待 发, 攻 城 的 号 角 正 在 吹 响 既 已 亮 剑, 那 就 剑 锋 所 指, 一 往 无 前, 这 是 分 豆 教 育 人 的 誓 词 未 来 五 年, 我 们 会 继 续 坚 守 回 归 教 育 本 质 重 塑 教 育 生 态 的 企 业 愿 景, 秉 承 踏 实 乐 观 坚 毅 精 益 求 精 的 分 豆 精 神, 去 实 现 我 们 的 云 智 能 教 育 梦 想 梦 想 是 不 可 能 实 现 的, 但 梦 想 有 了 目 标, 并 且 能 够 制 定 计 划 坚 定 不 移 地 实 施, 梦 想 就 变 成 了 理 想, 理 想 是 一 定 会 实 现 的! 我 们 坚 信, 你 呢? 北 京 分 豆 教 育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于 鹏 2016 年 3 月 4 日

目 录 释 义.....1 第 一 节 声 明 与 提 示...2 第 二 节 公 司 概 况...3 第 三 节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摘 要...4 第 四 节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8 第 五 节 重 要 事 项... 21 第 六 节 股 本 变 动 及 股 东 情 况... 23 第 七 节 融 资 及 分 配 情 况... 26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员 工 情 况... 27 第 九 节 公 司 治 理 及 内 部 控 制... 32 第 十 节 财 务 报 告... 35

释 义 项 目 公 司 本 公 司 分 豆 教 育 报 告 期 元 三 会 主 办 券 商 PPP 模 式 SOS 模 式 BD 模 式 云 智 能 教 育 云 智 能 教 育 行 业 慧 学 云 智 能 提 分 王 K12 领 域 释 义 释 义 北 京 分 豆 教 育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1 月 1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人 民 币 元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中 泰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面 向 各 地 级 市 教 育 局, 以 政 府 采 购 的 方 式 向 各 地 级 市 教 育 局 所 辖 的 公 立 学 校 提 供 云 智 能 教 育 平 台, 帮 助 教 师 进 行 课 前 课 中 和 课 后 工 作, 双 方 合 作 共 建 云 智 能 教 育 平 台 的 应 用 研 发 中 心 面 向 拥 有 教 育 资 源 或 渠 道 的 战 略 合 作 伙 伴 ( 如 培 训 机 构 民 办 学 校 及 各 类 公 司 等 ), 以 区 域 独 家 代 理 的 方 式, 以 年 度 为 单 位 向 合 作 伙 伴 销 售 集 成 了 学 情 诊 断 名 校 视 频 名 校 试 卷 试 题 库 等 内 容 的 云 智 能 教 学 产 品, 并 与 之 合 作 建 立 云 智 能 学 情 诊 断 中 心 面 向 拥 有 大 量 教 育 用 户 的 各 大 公 司 或 机 构 ( 如 电 信 运 营 商 互 联 网 公 司 等 ), 以 版 权 付 费 或 合 作 分 成 的 模 式 向 其 提 供 优 质 教 学 资 源 或 定 制 产 品 由 北 京 分 豆 教 育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创, 是 引 领 教 育 变 革 的 创 新 型 教 育 模 式, 是 教 育 信 息 化 发 展 的 高 级 阶 段 云 智 能 教 育 以 学 生 为 中 心, 利 用 云 计 算 大 数 据 和 人 工 智 能 等 信 息 技 术 与 教 育 教 学 相 融 合, 通 过 广 泛 适 用 于 全 日 制 学 校 教 育 机 构 及 家 庭 等 教 育 教 学 场 景 的 云 智 能 教 育 软 件 硬 件 及 教 学 环 境 系 统 解 决 方 案, 把 学 生 成 长 过 程 中 的 学 习 行 为 和 结 果 数 据 记 录 在 云 平 台, 通 过 大 数 据 识 别 每 个 学 生 的 特 性 与 潜 质, 智 能 化 推 送 适 合 的 教 育 教 学, 探 索 实 现 因 材 施 教, 帮 助 学 生 成 长 成 才 教 育 信 息 化 过 程 中 使 用 信 息 技 术 探 索 实 现 因 材 施 教 而 形 成 的 政 府 学 校 社 会 机 构 企 业 家 庭 及 个 人 的 教 育 生 态 体 系 慧 学 云 中 学 智 能 学 习 云 系 统 基 础 教 育 统 称 第 1 页, 共 112 页

第 一 节 声 明 与 提 示 声 明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其 董 事 监 事 会 及 其 监 事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本 报 告 所 载 资 料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及 连 带 责 任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保 证, 中 的 财 务 会 计 资 料 真 实 完 整 事 项 是 否 存 在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对 年 度 报 告 内 容 存 在 异 议 或 无 法 保 证 其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是 否 存 在 未 出 席 董 事 会 审 议 年 度 报 告 的 董 事 是 否 存 在 豁 免 披 露 事 项 是 或 否 否 否 否 重 要 风 险 事 项 名 称 技 术 人 员 流 失 风 险 名 校 违 约 风 险 战 略 合 作 伙 伴 选 择 及 管 理 不 当 的 风 险 被 侵 权 风 险 本 期 重 大 风 险 是 否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重 要 风 险 提 示 重 要 风 险 事 项 简 要 描 述 公 司 作 为 知 识 密 集 型 企 业, 对 研 发 人 员, 尤 其 是 核 心 研 发 人 员 的 依 赖 性 较 高 研 发 人 员 参 与 公 司 产 品 的 研 发 升 级 优 化, 因 此 技 术 人 才 的 流 失 会 对 公 司 的 发 展 产 生 一 定 的 不 利 影 响 名 校 名 师 是 教 育 内 容 信 息 化 行 业 中 的 稀 缺 资 源, 是 众 多 技 术 提 供 商 的 争 夺 对 象, 如 果 公 司 与 名 校 的 合 作 被 中 断, 会 使 公 司 产 品 竞 争 力 降 低, 从 而 对 产 品 销 量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公 司 的 产 品 销 售 以 战 略 合 作 伙 伴 销 售 为 主, 直 接 销 售 为 辅 如 果 公 司 对 战 略 合 作 伙 伴 的 选 择 及 管 理 不 当, 出 现 战 略 合 作 伙 伴 跨 区 域 销 售 或 者 随 意 定 价 的 情 形, 将 会 造 成 产 品 价 格 混 乱, 使 其 他 的 战 略 合 作 伙 伴 对 产 品 失 去 信 心, 消 费 者 对 品 牌 失 去 信 任 公 司 目 前 销 售 的 产 品 为 知 识 密 集 型 产 品, 产 品 的 研 发 需 要 投 入 大 量 的 人 力 及 财 力, 未 来 公 司 将 继 续 投 入 人 力 及 财 力 进 行 产 品 的 升 级 如 果 公 司 产 品 遭 受 侵 权, 将 会 使 产 品 市 场 遭 受 冲 击, 影 响 公 司 发 展 否 第 2 页, 共 112 页

第 二 节 公 司 概 况 一 基 本 信 息 公 司 中 文 全 称 英 文 名 称 及 缩 写 证 券 简 称 证 券 代 码 831850 法 定 代 表 人 于 鹏 北 京 分 豆 教 育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Ifdoo Education Technology Co., Ltd. 分 豆 教 育 注 册 地 址 北 京 市 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地 盛 北 街 1 号 8 号 楼 408 室 -22 办 公 地 址 主 办 券 商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通 惠 河 畔 源 创 空 间 大 厦 108 室 中 泰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主 办 券 商 办 公 地 址 山 东 省 济 南 市 经 七 路 86 号 证 券 大 厦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中 兴 财 光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姓 名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办 公 地 址 王 荣 前 刘 永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复 兴 门 内 大 街 28 号 5 层 F4 层 东 座 929 室 二 联 系 方 式 董 事 会 秘 书 陆 轩 宇 电 话 010-83988606 传 真 010-83988606-802 电 子 邮 箱 stock@ifdoo.com 公 司 网 址 www.ifdoo.com 联 系 地 址 及 邮 政 编 码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通 惠 河 畔 源 创 空 间 大 厦 108 室,100024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的 网 址 http://www.neeq.com.cn 公 司 年 度 报 告 备 置 地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办 公 室 三 企 业 信 息 股 票 公 开 转 让 场 所 挂 牌 时 间 2015-01-26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行 业 ( 证 监 会 规 定 的 行 业 大 类 ) 软 件 和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业 (I65) 主 要 产 品 与 服 务 项 目 普 通 股 股 票 转 让 方 式 单 位 : 股 慧 学 云 智 能 教 学 平 台 慧 学 云 智 能 学 情 诊 断 系 统 慧 学 云 智 能 提 分 王 慧 学 卫 士 做 市 转 让 普 通 股 总 股 本 125,000,000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于 鹏 于 鹏 杨 静 尹 志 远 第 3 页, 共 112 页

四 注 册 情 况 项 目 号 码 报 告 期 内 是 否 变 更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税 务 登 记 证 号 码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91110302567448957C 是 第 三 节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摘 要 一 盈 利 能 力 单 位 : 元 本 期 上 年 同 期 增 减 比 例 % 营 业 收 入 106,536,101.67 28,981,512.91 267.60 毛 利 率 % 91.57 57.30 - 归 属 于 挂 牌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62,850,253.21 1,636,266.40 3,741.08 归 属 于 挂 牌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依 据 归 属 于 挂 牌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计 算 )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依 据 归 属 于 挂 牌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计 算 ) 58,650,253.20 1,636,833.54 3,483.15 51.21 6.51 _ 47.79 6.52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0.73 0.07 942.86 二 偿 债 能 力 单 位 : 元 本 期 期 末 上 年 期 末 增 减 比 例 % 资 产 总 计 216,283,239.98 44,815,660.83 382.61 负 债 总 计 9,388,845.83 1,375,595.25 582.53 归 属 于 挂 牌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201,894,316.04 43,440,065.58 364.77 归 属 于 挂 牌 公 司 股 东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1.62 1.11 45.95 资 产 负 债 率 % 4.33 3.07 - 流 动 比 率 20.41 22.21 - 第 4 页, 共 112 页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 - 三 营 运 情 况 单 位 : 元 本 期 上 年 同 期 增 减 比 例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51,616,227.43-8,541,122.60 -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7.15 - - 存 货 周 转 率 44.26 90.38 - 四 成 长 情 况 本 期 上 年 同 期 增 减 比 例 % 总 资 产 增 长 率 % 382.61 2,593.78 - 营 业 收 入 增 长 率 % 267.60 410.08 - 净 利 润 增 长 率 % 3,741.08 40.88 - 五 股 本 情 况 单 位 : 股 本 期 期 末 上 年 期 末 增 减 比 例 % 普 通 股 总 股 本 125,000,000 39,000,000 220.51 计 入 权 益 的 优 先 股 数 量 - - - 计 入 负 债 的 优 先 股 数 量 - - - 带 有 转 股 条 款 的 债 券 - - - 期 权 数 量 - - - 六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单 位 : 元 项 目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但 与 企 业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密 切 相 关, 符 合 国 家 政 策 规 定, 按 照 一 定 标 准 定 额 或 定 量 持 续 享 受 的 政 府 补 助 4,200,000.00 除 外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0.01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合 计 4,200,000.01 所 得 税 影 响 数 -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影 响 额 ( 税 后 ) -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净 额 4,200,000.01 第 5 页, 共 112 页

七 因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及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等 追 溯 调 整 或 重 述 情 况 单 位 : 元 科 目 本 期 期 末 ( 本 期 ) 上 年 期 末 ( 去 年 同 期 ) 调 整 重 述 前 调 整 重 述 后 调 整 重 述 前 调 整 重 述 后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 - 1,186,740.57 1,207,786.20 无 形 资 产 - - 8,373,037.14 - 开 发 支 出 - - 4,179,953.89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 - 497,736.14 7,221,902.81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 29,849.29 59,698.57 资 本 公 积 - - 4,902,182.44 3,551,156.85 盈 余 公 积 - - 671,799.50 94,006.56 未 分 配 利 润 - - 4,644,013.09 794,902.17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 - 3,520,571.83 12,376,459.12 管 理 费 用 - - 13,222,993.40 10,111,747.96 所 得 税 费 用 - - -28,689.29-58,538.57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 -2,195,172.00-8,541,122.60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 -20,948,975.42-14,603,024.82 1 因 执 行 新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导 致 的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无 2 其 他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调 整 前 研 究 开 发 支 出 会 计 政 策 : 研 究 阶 段 起 点 为 市 场 调 研, 终 点 为 项 目 方 案 设 计 评 审 通 过, 表 明 公 司 研 发 中 心 判 断 该 项 目 在 技 术 上 商 业 上 等 具 有 可 行 性 ; 开 发 阶 段 的 起 点 为 项 目 开 发 计 划, 终 点 为 项 目 相 关 测 试 修 改 完 成 后 进 入 商 业 运 营 调 整 后 研 究 开 发 支 出 会 计 政 策 : 研 究 阶 段 起 点 为 市 场 调 研, 终 点 为 项 目 相 关 测 试 修 改 完 成, 表 明 公 司 研 发 中 心 判 断 该 项 目 在 技 术 上 商 业 上 等 具 有 可 行 性 ; 开 发 阶 段 的 起 点 项 目 相 关 测 试 修 改 完 成 后, 终 点 为 项 目 进 入 商 业 运 营 前 3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原 因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8 号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和 差 错 更 正 ( 财 会 (2006)3 号 ) 第 二 章 第 四 条 的 规 定 : 企 业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在 每 一 会 计 期 间 和 前 后 各 期 应 当 保 持 一 致, 不 得 随 意 变 更 但 是,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可 以 变 更 会 计 政 策 : (1)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或 者 国 家 统 一 的 会 计 制 度 等 要 求 变 更 (2)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能 够 提 供 更 可 靠 更 相 关 的 会 计 信 息 第 6 页, 共 112 页

根 据 上 述 准 则 规 定, 考 虑 到 公 司 的 前 期 研 发 项 目 的 主 要 成 本 为 与 学 校 的 合 作 款, 由 学 校 提 供 的 成 果 构 成 了 研 发 项 目 的 核 心, 学 校 提 供 的 成 果 在 技 术 平 台 里 进 行 重 新 的 组 合 与 计 算 后 产 生 的 结 果 具 有 较 大 不 确 定 及 探 索 性, 因 此 将 项 目 开 发 支 出 的 时 点 由 项 目 开 发 计 划 延 后 到 项 目 修 改 完 成 后, 使 研 发 项 目 的 风 险 评 估 更 可 靠 严 谨, 将 测 试 修 改 完 成 前 所 发 生 的 研 发 费 用 全 部 计 入 当 期 管 理 费 用 进 行 费 用 化, 并 进 行 了 追 溯 调 整 此 调 整 是 为 了 进 一 步 加 强 研 发 费 用 在 各 主 要 研 究 阶 段 的 归 集 和 核 算, 谨 慎 确 定 各 研 发 项 目 研 发 费 用 资 本 化 时 点, 因 此 调 整 后 的 报 表 能 够 更 可 靠 更 相 关 的 反 映 公 司 的 财 务 报 表 第 7 页, 共 112 页

第 四 节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一 经 营 分 析 ( 一 ) 商 业 模 式 公 司 是 云 智 能 教 育 行 业 的 综 合 服 务 提 供 商, 拥 有 探 索 实 现 因 材 施 教 的 系 统 解 决 方 案 及 实 践 经 验, 为 全 日 制 学 校 教 育 机 构 家 庭 和 个 人 提 供 适 合 教 育 教 学 的 软 件 硬 件 及 教 学 环 境 等 综 合 服 务 公 司 通 过 寻 找 战 略 合 作 伙 伴 区 域 独 家 代 理 为 主 直 销 为 辅 的 销 售 模 式 开 拓 业 务, 收 入 来 源 是 产 品 销 售 报 告 期 内, 商 业 模 式 较 上 一 年 度 发 生 了 变 更, 由 上 年 度 的 代 理 + 直 销 平 行 推 进 模 式, 变 更 为 本 年 度 以 代 理 为 主, 直 销 为 辅 的 商 业 模 式 细 分 后 的 商 业 模 式 削 减 了 公 司 在 当 地 销 售 团 队 的 支 出 以 及 推 广 费 用, 降 低 了 公 司 运 营 成 本, 给 予 了 合 作 伙 伴 最 大 的 销 售 自 由, 不 仅 提 高 了 战 略 合 作 伙 伴 的 利 润 空 间, 而 且 提 升 了 战 略 合 作 伙 伴 的 销 售 积 极 性, 与 此 同 时 让 公 司 在 选 择 战 略 合 作 伙 伴 时 具 备 了 更 多 的 话 语 权 年 度 内 变 化 统 计 : 事 项 所 处 行 业 是 否 发 生 变 化 主 营 业 务 是 否 发 生 变 化 主 要 产 品 或 服 务 是 否 发 生 变 化 客 户 类 型 是 否 发 生 变 化 关 键 资 源 是 否 发 生 变 化 销 售 渠 道 是 否 发 生 变 化 收 入 来 源 是 否 发 生 变 化 商 业 模 式 是 否 发 生 变 化 是 或 否 否 否 否 是 是 是 否 是 ( 二 ) 报 告 期 内 经 营 情 况 回 顾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自 主 研 发 的 慧 学 云 智 能 提 分 王 慧 学 云 智 能 诊 断 系 统 和 慧 学 云 智 能 教 学 平 台 陆 续 上 线, 形 成 以 学 生 为 中 心, 以 智 能 诊 断 为 核 心 贯 穿 校 内 校 外 的 完 整 产 品 体 系, 为 推 倒 校 内 校 外 围 墙 打 通 校 内 校 外 教 育 教 学 生 态 奠 定 了 坚 实 的 产 品 基 础 随 着 越 来 越 多 的 公 立 学 校 使 用 慧 学 云 智 能 教 学 平 台, 慧 学 云 产 品 市 场 认 可 度 大 幅 提 升, 促 进 了 校 外 业 务 的 迅 猛 增 长, 收 入 和 净 利 润 均 出 现 大 幅 提 升,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10,653.61 万 元, 同 比 增 长 267.60%, 净 利 润 实 现 6,285.03 万 元, 同 比 增 长 3,741.08% 已 顺 利 完 成 2015 年 制 定 的 销 售 额 在 8,000 万 元 以 上, 利 润 3,300 万 元 的 经 营 目 标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发 生 对 收 入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的 事 项 包 括 : 1 SOS 模 式 : 面 向 拥 有 教 育 资 源 或 渠 道 的 战 略 合 作 伙 伴 ( 如 培 训 机 构 私 立 学 校 及 各 类 公 司 等 ) 进 行 商 务 拓 展, 随 着 贯 穿 校 内 校 外 产 品 体 系 的 陆 续 上 线, 促 进 了 该 业 务 的 迅 猛 增 长 2 PPP 模 式 : 与 10 余 家 地 级 市 教 育 局 合 作 签 约, 共 建 慧 学 云 智 能 教 学 平 台, 并 在 签 约 地 级 市 教 育 局 下 辖 学 校 推 广 使 用 慧 学 云 智 能 教 学 平 台 与 上 年 相 比, 报 告 期 内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由 现 金 净 流 出 变 为 净 流 入, 主 要 是 第 8 页, 共 112 页

由 于 公 司 业 务 模 式 的 改 变 以 及 公 司 业 务 的 快 速 发 展, 使 公 司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大 幅 增 长 ; 同 时 因 享 受 增 值 税 即 征 即 退 的 优 惠 政 策 收 到 的 返 还 税 款 也 大 幅 增 长 1. 主 营 业 务 分 析 (1) 利 润 构 成 项 目 本 期 金 额 变 动 比 例 %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 第 9 页, 共 112 页 上 年 同 期 金 额 变 动 比 例 % 单 位 : 元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 营 业 收 入 106,536,101.67 267.60-28,981,512.91 410.08 - 营 业 成 本 8,984,337.14-27.41 8.43 12,376,459.12 1,240.92 42.70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2,085,864.17 231.66 1.96 628,913.29 2,047.59 2.17 毛 利 率 % 91.57 - - 57.30 - - 管 理 费 用 27,970,501.95 176.61 26.25 10,111,747.96 379.29 34.89 销 售 费 用 19,502,101.17 152.26 18.31 7,730,996.93 736.85 26.68 财 务 费 用 -1,257,439.92 - - -64,315.26 - -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1,357,484.70 479.74 1.27 234,154.29 7,527.18 0.81 营 业 利 润 47,893,252.46-44.95-2,036,443.42 - - 营 业 外 收 入 14,619,335.93 304.44 13.72 3,614,738.39-12.47 营 业 外 支 出 - - - 567.14 2,469.73 - 净 利 润 62,850,331.32 3,741.08 58.99 1,636,266.40 40.88 5.65 项 目 重 大 变 动 原 因 : 1 报 告 期 内, 商 业 模 式 由 上 年 度 的 代 理 + 直 销 平 行 推 进 模 式, 变 更 为 本 年 度 以 代 理 为 主, 直 销 为 辅 的 商 业 模 式, 另 外 随 着 越 来 越 多 的 公 立 学 校 使 用 慧 学 云 智 能 教 学 平 台, 慧 学 云 产 品 市 场 认 可 度 大 幅 提 升, 促 进 了 校 外 业 务 的 迅 猛 增 长, 收 入 和 净 利 润 均 出 现 大 幅 提 升,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10,653.61 万 元, 同 比 增 长 267.60% 2 报 告 期 内,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加 1,456,950.88 元, 增 长 幅 度 较 大, 主 要 是 因 为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大 幅 提 升, 相 应 的 使 增 值 税 增 加, 所 以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也 随 之 增 加 3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毛 利 率 为 91.57%, 增 长 幅 度 较 大, 主 要 是 因 为 2015 年 营 业 收 入 增 长 很 大, 而 由 于 慧 学 云 产 品 在 2015 年 度 相 对 比 较 成 熟, 只 需 要 在 2014 年 慧 学 云 产 品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稳 步 升 级 和 维 护, 所 以 营 业 成 本 相 对 有 所 降 低 4 报 告 期 内, 管 理 费 用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加 17,858,753.99 元, 增 长 了 176.61%, 主 要 是 因 为 随 着 公 司 规 模 的 扩 大 员 工 人 数 房 屋 租 赁 面 积 大 幅 增 加 导 致 职 工 薪 酬 租 赁 费 办 公 费 等 大 幅 的 增 加 ; 其 中 职 工 薪 酬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加 9,836,042.20 元, 租 赁 及 装 修 费 用 增 加 3,487,582.45 元, 办 公 费 增 加 621,870.69 元 同 时 公 司 的 业 务 招 待 费 通 讯 费 交 通 费 会 议 费 业 务 宣 传 费 税 费 及 其 他 等 费 用 也 相 应 的 增 长 另 外 对 产 品 不 断 完 善 产 生 的 研 发 费 用 增 加 1,765,924.44 元, 以 及 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挂 牌 成 功, 支 付 给 证 券 公 司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事 务 所 等 中 介 机 构 的 费 用 增 长 1,539,833.53 元, 由 于 2015 年 公 司 业 务 趋 于 成 熟, 报 告 期 内 管 理 人 员 的 差 旅 费 较 上 年 度 有 所 降 低 5 报 告 期 内, 销 售 费 用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加 11,771,104.24 元, 增 长 了 152.26%, 主 要 是

因 为 公 司 为 宣 传 产 品 投 放 大 量 广 告, 产 生 的 费 用 11,532,527.49 元,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加 9,195,620.50 元 公 司 的 咨 询 服 务 费 比 上 年 度 增 长 了 514,187.04 元, 由 于 人 员 的 增 加 职 工 薪 酬 也 有 所 增 长, 同 时 差 旅 费 招 待 费 办 公 费 交 通 费 租 赁 费 累 计 折 旧 等 均 有 所 增 长 6 报 告 期 内, 财 务 费 用 比 上 年 同 期 减 少 1,193,124.66 元, 主 要 是 因 为 2015 年 度 公 司 发 行 股 票 及 收 入 大 幅 增 长, 公 司 银 行 存 款 较 上 年 度 大 幅 度 增 加, 利 息 收 入 同 比 增 加 1,198,519.16 元 所 致 7 报 告 期 内,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比 上 年 度 增 加 1,123,330.41 元, 主 要 是 因 为 2015 年 销 售 政 策 中 允 许 赊 销 行 为, 故 应 收 账 款 增 幅 显 著, 导 致 公 司 按 坏 账 政 策 提 取 的 坏 账 准 备 增 加 8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利 润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加 49,929,695.88 元, 主 要 是 商 业 模 式 由 上 年 度 的 代 理 + 直 销 平 行 推 进 模 式, 变 更 为 本 年 度 以 代 理 为 主, 直 销 为 辅 的 商 业 模 式, 另 外 由 于 慧 学 云 产 品 市 场 认 可 度 大 幅 提 升, 收 入 出 现 大 幅 提 升, 公 司 2015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77,554,588.76 元, 公 司 的 期 间 费 用 和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29,560,063.98 元,2015 年 营 业 成 本 比 上 年 同 期 还 降 低 3,392,121.98 元 所 致 9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外 收 入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加 11,004,597.54 元, 增 长 了 304.44%, 主 要 是 因 为 公 司 2015 年 收 到 了 改 制 上 市 扶 持 资 金 及 中 央 文 创 资 金 4,200,000.00 元, 以 及 由 于 销 售 产 品 的 大 幅 度 增 长, 导 致 增 值 税 退 税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6,804,597.53 元 10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净 利 润 增 加 61,214,064.92 元, 增 长 了 3,741.08%, 主 要 是 因 为 公 司 2015 年 度 营 业 利 润 以 及 营 业 外 收 入 比 上 年 同 期 大 幅 度 增 长 所 致 (2) 收 入 构 成 单 位 : 元 项 目 本 期 收 入 金 额 本 期 成 本 金 额 上 期 收 入 金 额 上 期 成 本 金 额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106,536,101.67 8,984,337.14 28,981,512.91 12,376,459.12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 - - - 合 计 106,536,101.67 8,984,337.14 28,981,512.91 12,376,459.12 按 产 品 分 类 列 示 : 单 位 : 元 类 别 / 项 目 本 期 收 入 金 额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 上 期 收 入 金 额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 软 件 开 发 服 务 - - 2,293,667.35 7.91 软 件 销 售 106,431,155.92 99.90 26,687,845.56 92.09 服 务 收 入 104,945.75 0.10 - - 合 计 106,536,101.67 100.00 28,981,512.91 100.00 收 入 构 成 变 动 的 原 因 2015 年 公 司 全 力 销 售 通 用 软 件 产 品, 原 2014 年 定 制 软 件 开 发 服 务 暂 停, 所 以 2015 年 度 没 有 取 得 软 件 开 发 服 务 的 收 入 2015 年 度 商 业 模 式 由 上 年 度 的 代 理 + 直 销 平 行 推 进 模 式, 变 更 为 本 年 度 以 代 理 为 主, 直 销 为 辅 的 商 业 模 式, 以 及 慧 学 云 产 品 市 场 认 可 度 大 幅 提 升, 使 得 2015 年 度 软 件 销 售 收 入 大 幅 度 增 长 同 时 新 增 了 配 套 的 服 务 收 入 (3) 现 金 流 量 状 况 项 目 本 期 金 额 上 期 金 额 单 位 : 元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51,616,227.43-8,541,122.60 第 10 页, 共 112 页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2,001,074.27-14,603,024.82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00,603,997.25 42,000,000.00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51,616,227.43 元, 而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62,850,253.21 元, 大 于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主 要 是 2015 年 的 销 售 款 项 未 全 部 收 回 所 致 ; 另 外 与 上 年 同 期 相 比, 由 现 金 净 流 出 变 为 净 流 入, 是 因 为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78,516,073.92 元, 主 要 是 由 于 公 司 业 务 快 速 发 展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增 长 61,184,456.01 元 ; 另 享 受 增 值 税 即 征 即 退 优 惠 政 策 收 到 返 还 税 款 以 及 上 年 度 所 得 税 退 税 额, 合 计 比 上 年 增 长 14,553,589.84 元 同 时,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收 到 补 贴 收 入 4,200,000.00 元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18,358,723.89 元, 主 要 是 由 于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8,784,571.96 元,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13,505,206.76 元 ; 另 外 由 于 慧 学 云 产 品 在 2015 年 度 相 对 比 较 成 熟, 只 需 要 在 原 产 品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稳 步 升 级, 从 而 使 得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减 少 8,110,514.32 元,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增 加 4,179,459.49 元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主 要 是 因 为 购 置 固 定 资 产 739,535.32 元 无 形 资 产 654,158.11 元 预 付 的 职 业 教 育 软 件 开 发 款 5,000,000.00 元, 以 及 支 付 的 学 校 合 作 款 4,714,500.00 元, 与 上 年 度 同 期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波 动 不 大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100,603,997.25 元,2015 年 进 行 了 两 次 定 向 发 行 收 到 的 现 金 96,800,000.00 元, 另 外 北 京 创 丰 分 豆 不 等 天 使 投 资 管 理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收 到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性 投 资 5,000,000.00 元, 公 司 支 付 2015 年 度 为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发 生 的 财 务 顾 问 费 备 案 材 料 印 刷 费 律 师 费 会 计 师 费 等 与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直 接 相 关 的 新 增 外 部 费 用 为 1,196,002.75 元 (4) 主 要 客 户 情 况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销 售 金 额 年 度 销 售 占 比 % 单 位 : 元 是 否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1 上 海 浩 刚 投 资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38,461,538.47 36.10 否 2 广 东 嗨 学 云 教 育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2,820,512.88 12.03 否 3 哈 尔 滨 万 融 劳 务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12,820,512.81 12.03 否 4 邯 郸 市 新 起 点 培 训 学 校 8,974,358.98 8.42 否 5 济 南 靖 略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8,547,008.56 8.02 否 合 计 81,623,931.70 76.60 - (5) 主 要 供 应 商 情 况 序 号 供 应 商 名 称 采 购 金 额 年 度 采 购 占 比 % 单 位 : 元 是 否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1 北 京 忆 音 文 化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4,956,310.68 14.09 否 2 中 和 基 石 国 际 教 育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4,675,000.00 13.29 否 3 北 京 市 京 六 源 商 务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4,411,227.00 12.54 否 4 邯 郸 市 子 水 广 告 有 限 公 司 2,000,000.00 5.69 否 5 北 京 萌 芽 儿 文 化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2,000,000.00 5.69 否 第 11 页, 共 112 页

合 计 18,042,537.68 51.30 - (6) 研 发 支 出 单 位 : 元 项 目 本 期 金 额 上 期 金 额 研 发 投 入 金 额 4,241,590.76 2,475,666.32 研 发 投 入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 3.98 8.54 项 目 2. 资 产 负 债 结 构 分 析 金 额 本 年 期 末 变 动 比 例 %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重 % 第 12 页, 共 112 页 上 年 期 末 金 额 变 动 比 例 %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重 % 单 位 : 元 占 总 资 产 比 重 的 增 减 货 币 资 金 160,415,957.74 694.26 74.17 20,196,807.33 1,406.15 45.07 29.10 应 收 账 款 28,294,859.85-13.08 - - - 13.08 预 付 账 款 1,439,750.67 98.99 0.67 723,512.66 211.37 1.61-0.94 其 他 应 收 款 1,387,050.86-82.98 0.64 8,151,829.89 14,261.93 18.19-17.55 存 货 132,096.00-51.77 0.06 273,880.06-0.61-0.55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 - - 1,207,786.20-2.70-2.70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 - - - - - - 无 形 资 产 539,381.83-0.25 - - - 0.25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11,302,460.88 56.50 5.23 7,221,902.81-16.11-10.88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397,493.58 565.83 0.18 59,698.57 5,046.43 0.13 0.05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10,650,000.00 99.07 4.92 5,350,000.00-11.94-7.02 固 定 资 产 1,724,188.57 5.76 0.80 1,630,243.31 4,926.73 3.64-2.84 在 建 工 程 - - - - - - - 短 期 借 款 - - - - - - - 应 付 账 款 439,000.00-0.20 - - - -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4,096,527.86 215.03 1.89 1,300,366.94-2.90-1.01 应 交 税 费 4,844,766.11 7,044.40 2.24 67,812.11-6.87 0.15 2.09 其 他 应 付 款 8,551.86 15.31 0.00 7,416.20-99.59 0.02-0.02 长 期 借 款 - - - - - - - 资 产 总 计 216,283,239.98 382.61-44,815,660.83 2,593.78 - - 资 产 负 债 项 目 重 大 变 动 原 因 : 1 货 币 资 金 比 上 年 期 末 增 长 140,219,150.41 元, 主 要 由 于 2015 年 度 两 次 定 向 发 行 共 增 加 货 币 资 金 96,800,000.00 元, 以 及 北 京 创 丰 分 豆 不 等 天 使 投 资 管 理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收 到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性 投 资 5,000,000.00 元, 另 外 公 司 加 强 销 售 力 度,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收 入 大 幅 增 长, 回 款 情 况 比 较 好 ; 2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价 值 为 28,294,859.85 元, 同 比 上 年 期 末 增 长 28,294,859.85 元, 主 要 由 于 与 2014 年 度 相 比, 公 司 2015 年 销 售 政 策 中 允 许 赊 销 行 为, 故 应 收 账 款 增 幅 显 著 ;

3 预 付 账 款 比 上 年 期 末 增 加 716,238.01 元, 主 要 是 由 于 本 期 新 增 预 付 给 青 岛 市 教 育 发 展 基 金 会 的 合 作 费 500,000.00 元, 以 及 预 付 给 北 京 铜 牛 信 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服 务 器 扩 容 费 129,433.99 元 等 ; 4 其 他 应 收 款 比 上 年 期 末 减 少 6,764,779.03 元, 主 要 由 于 报 告 期 内 收 回 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国 家 税 务 局 退 还 的 增 值 税 3,614,738.39 元, 收 回 长 春 市 明 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的 借 款 1,500,000.00 元, 以 及 北 京 尚 雅 世 佳 建 筑 设 计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2,000,000.00 元 的 款 项 在 2015 年 度 已 计 入 费 用 ; 5 存 货 比 上 年 期 末 减 少 141,784.06 元, 存 货 的 减 少 为 正 常 消 耗 ; 6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比 上 年 期 末 减 少 1,207,786.20 元, 是 由 于 2014 年 末 的 待 抵 扣 的 进 项 税 697,788.87 元 在 2015 年 已 抵 扣, 另 由 于 公 司 2014 年 度 享 受 所 得 税 的 免 税 政 策, 收 回 2014 年 度 预 缴 的 所 得 税 款 509,997.33 元 ; 7 无 形 资 产 比 上 年 期 末 增 加 539,381.83 元, 主 要 是 出 于 公 司 产 品 研 发 的 需 要, 采 购 的 慧 学 云 校 园 版 诊 断 系 统 兼 职 教 师 平 台 财 务 软 件 微 软 软 件 共 计 654,158.11 元 所 致 ; 8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比 上 年 期 末 增 长 4,080,558.07 元, 主 要 由 于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迅 速, 新 增 多 家 合 作 教 育 局 与 学 校 进 行 合 作, 从 而 使 得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的 原 值 中 的 学 校 合 作 款 增 加 4,714,500.00 元, 另 增 加 配 套 的 辅 助 教 学 器 材 1,572,649.54 元 ; 9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比 上 年 期 末 增 加 337,795.01 元 ; 主 要 是 由 于 应 收 账 款 增 加, 导 致 按 政 策 计 提 的 坏 账 准 备 增 加, 引 起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增 长 ; 10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比 上 年 期 末 增 长 5,300,000.00 元, 是 由 于 职 业 教 育 软 件 开 发 款 增 长 了 5,000,000.00 元, 新 增 了 对 中 关 村 慧 学 云 智 能 文 教 产 业 技 术 创 新 联 盟 的 注 资 款 300,000.00 元 ; 11 应 付 账 款 比 上 年 期 末 增 加 439,000.00 元, 是 由 于 新 增 状 元 计 划 项 目 服 务 费 439,000.00 元 ; 12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比 上 年 期 末 增 长 2,796,160.92 元, 主 要 由 于 2015 年 度 员 工 的 增 加 以 及 调 薪,2015 年 12 月 应 付 员 工 工 资 及 年 终 奖 比 2014 年 12 月 增 加 2,719,085.09 元 ; 13 应 交 税 费 比 上 年 期 末 增 长 4,776,954.00 元, 主 要 由 于 2015 年 12 月 未 缴 纳 的 增 值 税 增 加 3,990,675.29 元, 同 时 相 应 的 城 建 税 及 教 育 附 加 税 增 长 566,408.00 元 ; 另 由 于 工 资 的 增 长 使 得 企 业 代 扣 代 缴 的 个 人 所 得 税 比 上 年 增 加 269,619.76 元 ; 14 总 资 产 比 上 年 期 末 增 加 171,467,579.15 元, 增 长 了 382.61%, 主 要 由 于 公 司 2015 年 度 累 计 发 行 11,000,000 股 股 票, 累 计 募 集 资 金 96,800,000.00 元, 另 外 由 于 公 司 改 变 销 售 模 式, 收 入 大 增, 从 而 使 得 公 司 净 利 润 大 幅 增 长 3. 投 资 状 况 分 析 (1) 主 要 控 股 子 公 司 参 股 公 司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参 股 公 司 均 为 设 立 初 期, 暂 未 发 生 相 关 收 益 附 表 : 公 司 名 称 注 册 地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实 收 资 本 ( 万 元 ) 成 立 日 期 业 务 性 质 与 公 司 关 系 取 得 方 式 北 京 分 豆 北 京 市 北 云 科 技 创 软 件 和 信 息 全 资 子 京 经 济 技 8,000 8,000 2015.04.14 设 立 业 投 资 技 术 服 务 公 司 术 开 发 区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分 豆 北 京 市 北 1,000 0 2015.06.08 投 资 管 理 和 控 股 孙 设 立 第 13 页, 共 112 页

不 等 投 资 京 经 济 技 投 资 咨 询 公 司 管 理 术 开 发 区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分 豆 文 化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市 奉 贤 区 金 齐 路 1,000 0 2015.09.17 文 化 艺 术 交 流 策 划 全 资 孙 公 司 设 立 北 京 创 丰 分 豆 不 等 天 使 投 资 管 理 中 心 ( 有 限 合 亦 庄 科 创 五 街 38 号 B1 座 711 1,010 1,000 2015.10.08 投 资 管 理 资 产 管 理 项 目 投 资 投 资 咨 询 控 股 孙 公 司 设 立 伙 ) 北 京 分 豆 北 斗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亦 庄 科 创 五 街 38 号 B2 办 公 楼 507 二 层 500 0 2015.12.07 技 术 开 发 咨 询 转 让 服 务 及 培 训 全 资 孙 公 司 设 立 中 关 村 慧 学 云 智 能 文 教 产 业 技 术 创 新 联 盟 亦 庄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30 30 2015.11.11 技 术 研 发 成 果 转 化 平 台 与 大 数 据 库 建 设 等 公 司 为 理 事 长 单 位 设 立 子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信 息 如 下 : 子 公 司 名 称 北 京 分 豆 云 科 技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分 豆 文 化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创 丰 分 豆 不 等 天 使 投 资 管 理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资 产 合 计 负 债 合 计 所 有 者 权 益 73,187,653.82 5,553,353.88 78,741,007.70 161,558.96 78,579,448.74 84,728.05 62,658.68 147,386.73 410,789.65-263,402.92 10,000,208.33-10,0,28.33 52.08 10,000,156.25 子 公 司 名 称 本 期 发 生 额 营 业 收 入 净 利 润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北 京 分 豆 云 科 技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1,420,551.26-1,420,551.26-1,697,397.20 上 海 分 豆 文 化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 -263,402.92-263,402.92-282,660.95 北 京 创 丰 分 豆 不 等 天 使 投 资 管 理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 15625 156.25 208.33 (2) 委 托 理 财 及 衍 生 品 投 资 情 况 第 14 页, 共 112 页

无 ( 三 ) 外 部 环 境 的 分 析 1 云 智 能 教 育 是 教 育 信 息 化 发 展 的 高 级 阶 段 公 司 的 云 智 能 教 育 理 念, 即 教 育 教 学 与 高 新 技 术 相 融 合 校 内 教 育 教 学 系 统 与 校 外 辅 助 教 学 系 统 相 融 合 的 双 融 合 理 念, 与 习 总 书 记 在 致 国 际 教 育 信 息 化 大 会 贺 信 中 的 讲 话 精 神 高 度 一 致 云 智 能 教 育 以 学 生 为 中 心, 打 造 云 智 能 教 育 平 台, 利 用 云 计 算 人 工 智 能 等 科 技 手 段 推 动 实 现 因 材 施 教, 探 索 未 来 教 育 发 展 的 方 向, 是 教 育 信 息 化 发 展 的 高 级 阶 段 2 用 户 愿 意 为 优 质 在 线 教 育 资 源 付 费 随 着 越 来 越 多 在 移 动 电 子 设 备 环 境 中 成 长 的 孩 子 进 入 学 习 阶 段, 他 们 对 在 线 教 育 的 认 知 度 会 更 高, 家 长 为 优 质 教 育 资 源 付 费 的 习 惯 已 经 形 成 3 线 下 培 训 机 构 与 云 智 能 技 术 的 融 合 是 发 展 趋 势 线 下 培 训 机 构 需 要 创 新 发 展 模 式, 通 过 智 能 诊 断 学 生 知 识 点 漏 洞, 智 能 推 送 学 习 资 源, 记 录 并 分 析 学 生 的 学 习 过 程 数 据, 个 性 化 教 学, 实 现 按 学 习 效 果 付 费 的 机 制 公 司 即 将 推 出 的 慧 学 云 智 能 培 训 机 构 教 育 辅 助 平 台, 实 现 优 质 教 育 资 源 的 共 享, 同 时 实 现 线 上 与 线 下 教 育 教 学 与 云 智 能 技 术 的 紧 密 融 合, 拓 展 线 下 培 训 机 构 的 发 展 道 路 4 公 司 研 发 的 慧 学 云 智 能 教 育 平 台, 目 前 在 市 场 上 没 有 同 类 竞 争 产 品 公 司 研 发 的 慧 学 云 智 能 教 育 平 台 是 由 慧 学 云 智 能 教 学 平 台 慧 学 云 智 能 培 训 机 构 教 育 辅 助 平 台 慧 学 云 智 能 提 分 王 慧 学 云 智 能 大 数 据 中 心 组 成 的 有 机 整 体 在 市 场 上, 许 多 教 育 机 构 只 提 供 云 智 能 教 育 平 台 的 部 分 功 能, 因 此 没 有 直 接 的 竞 争 对 手 但 潜 在 风 险 是 其 他 教 育 机 构 会 通 过 资 本 技 术 教 研 等 方 面 的 优 势 逐 步 发 展 为 云 智 能 教 育 平 台, 成 为 潜 在 竞 争 对 手 ( 四 ) 竞 争 优 势 分 析 与 云 智 能 教 育 行 业 其 他 机 构 相 比, 公 司 拥 有 多 方 面 的 竞 争 优 势 : 1 先 发 优 势 公 司 率 先 提 出 云 智 能 教 育 理 念, 创 新 发 展 模 式, 已 经 上 线 学 生 端 的 慧 学 云 智 能 提 分 王 公 立 学 校 端 的 慧 学 云 智 能 教 学 平 台 和 即 将 上 线 的 校 外 机 构 端 慧 学 云 智 能 培 训 机 构 教 育 辅 助 平 台, 形 成 以 学 生 为 中 心, 以 智 能 诊 断 为 核 心 的 贯 穿 校 内 校 外 的 完 整 产 品 体 系, 为 推 倒 校 内 校 外 围 墙 奠 定 了 良 好 的 产 品 基 础 2 资 源 优 势 公 司 与 中 国 教 育 国 际 交 流 协 会 建 立 战 略 合 作 伙 伴 关 系, 共 建 慧 学 云 智 能 教 学 平 台 公 司 与 10 余 家 地 级 市 教 育 局 签 署 慧 学 云 智 能 教 育 平 台 合 作 建 设 科 研 与 应 用 中 心 协 议 公 司 与 全 国 17 省 35 所 初 高 中 名 校 建 立 长 期 合 作 关 系, 为 公 司 独 家 提 供 其 教 学 视 频 习 题 讲 解 模 拟 试 卷 真 题 试 卷 等 教 育 资 源, 为 全 国 不 同 地 区 的 学 校 教 学 和 学 生 学 习 提 供 有 力 支 持 公 司 独 家 签 约 北 大 清 华 的 100 名 高 考 状 元, 协 助 公 司 完 善 现 有 产 品 体 系, 为 公 司 提 供 讲 课 视 频 习 题 讲 解 在 线 直 播 等 线 上 产 品 ; 以 及 巡 回 讲 座 冬 夏 令 营 游 学 支 教 等 线 下 活 动 旨 在 生 产 一 系 列 实 际 贴 合 中 学 生 学 习 需 要 的 教 育 产 品 链 3 产 品 优 势 公 司 在 云 智 能 教 育 理 念 的 指 导 下 开 发 了 针 对 学 校 机 构 和 家 庭 不 同 教 育 教 学 场 景 的 产 品 体 系, 已 经 拥 有 了 13 项 云 智 能 教 育 的 软 件 著 作 权, 形 成 了 深 厚 的 产 品 及 技 术 壁 垒 4 研 发 优 势 公 司 形 成 了 云 智 能 教 育 理 论 与 云 智 能 教 育 实 践 两 大 研 发 体 系, 理 论 不 断 指 导 实 践, 实 践 总 结 归 纳 成 理 论, 两 大 体 系 深 入 互 动, 推 动 云 智 能 教 育 理 论 与 实 践 的 持 续 发 展 第 15 页, 共 112 页

5 模 式 优 势 公 司 的 PPP 模 式 SOS 模 式 和 BD 模 式 三 种 业 务 模 式 清 晰 有 效, 面 向 各 地 级 市 教 育 局 拥 有 教 育 资 源 或 渠 道 的 战 略 合 作 伙 伴 ( 如 培 训 机 构 私 立 学 校 及 各 类 公 司 等 ) 拥 有 大 量 教 育 用 户 的 各 大 公 司 或 机 构 ( 如 电 信 运 营 商 互 联 网 公 司 等 ) 等 战 略 合 作 伙 伴 提 供 云 智 能 教 学 和 服 务 系 统 6 品 牌 优 势 公 司 首 创 的 云 智 能 教 育 理 念 已 经 在 资 本 圈 媒 体 圈 市 场 圈 学 术 圈 得 到 广 泛 传 播, 基 于 理 念 的 云 智 能 教 育 实 践 已 经 在 K12 领 域 内 得 到 广 泛 实 施 公 司 已 经 与 10 余 家 地 级 市 教 育 局 合 作, 在 公 立 学 校 应 用 慧 学 云 智 能 教 学 平 台 目 前 使 用 平 台 教 学 的 班 级 反 馈 教 学 效 果 显 著, 学 生 成 绩 与 学 习 兴 趣 得 到 显 著 提 升 云 智 能 理 论 的 完 善 及 实 践 探 索 夯 实 了 公 司 作 为 云 智 能 教 育 的 第 一 品 牌 7 人 才 优 势 公 司 秉 承 尊 贤 思 进, 求 变 图 存 的 核 心 价 值 观, 在 报 告 期 内 成 功 吸 纳 了 一 批 志 同 道 合 的 中 高 层 管 理 者, 成 为 公 司 在 产 品 研 发 业 务 拓 展 管 理 规 范 资 本 运 作 品 牌 推 广 等 方 向 的 负 责 人, 为 公 司 的 持 续 快 速 发 展 奠 定 了 坚 实 的 人 才 基 础 ( 五 ) 持 续 经 营 评 价 1 云 智 能 教 育 行 业 发 展 前 景 广 阔 教 育 信 息 化 行 业 一 直 是 国 家 政 策 大 力 支 持 的 重 点 行 业, 国 家 财 政 对 该 行 业 投 入 也 在 持 续 稳 定 增 长, 促 进 了 教 育 信 息 化 市 场 的 发 展 我 国 教 育 信 息 化 已 经 基 本 完 成 校 园 信 息 化 的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正 在 向 信 息 技 术 与 教 育 教 学 深 度 融 合 方 向 迈 进 公 司 所 处 的 云 智 能 教 育 行 业 正 是 探 讨 实 践 云 智 能 技 术 与 教 育 教 学 深 度 融 合 校 内 教 育 教 学 系 统 与 校 外 辅 助 教 学 系 统 相 融 合 的 服 务 业 态, 是 教 育 信 息 化 发 展 的 高 级 阶 段 云 智 能 教 育 行 业 以 人 工 智 能 云 计 算 和 大 数 据 为 基 础, 改 变 传 统 的 教 学 场 景 和 学 习 方 式, 实 现 优 质 教 育 资 源 共 享, 提 升 教 学 效 率, 提 供 个 性 化 教 学 与 服 务, 实 现 因 材 施 教, 从 根 本 上 扩 展 了 教 育 的 理 念 模 式, 真 正 为 传 统 教 育 插 上 了 互 联 网 的 翅 膀 因 此, 云 智 能 教 育 行 业 发 展 前 景 广 阔 2 云 智 能 教 育 潜 在 用 户 群 数 量 庞 大, 优 质 教 育 资 源 刚 性 需 求 巨 大 云 智 能 教 育 行 业 的 终 端 用 户 群 是 约 1.7 亿 的 中 小 学 学 生, 每 年 1,800 万 -2,000 万 的 出 生 人 口 保 证 了 用 户 群 规 模 的 稳 定 学 生 的 成 长 成 才 离 不 开 优 质 教 育 资 源 的 支 持, 庞 大 的 用 户 群 对 优 质 教 育 资 源 刚 性 需 求 量 巨 大 公 司 云 智 能 系 列 产 品 提 供 来 自 17 省 35 所 名 校 采 集 的 视 频 试 卷 等 优 质 教 学 资 源, 独 家 签 约 的 百 名 北 大 清 华 高 考 状 元 生 产 的 名 校 真 题 讲 解 学 习 经 验 介 绍 等 优 质 学 习 资 源, 可 以 满 足 不 同 地 域 不 同 层 次 的 学 生 成 长 对 优 质 教 育 资 源 的 刚 性 需 求 3 云 智 能 教 育 市 场 发 展 空 间 巨 大 目 前 一 二 线 城 市 教 育 信 息 化 基 础 建 设 基 本 完 成, 亟 需 优 质 的 信 息 技 术 与 教 育 教 学 深 度 融 合 的 产 品 来 提 升 教 育 质 量 公 司 的 云 智 能 教 育 产 品 已 经 推 向 市 场 并 获 得 了 良 好 的 口 碑, 具 备 迅 速 大 面 积 推 广 的 基 础 在 中 小 城 市 及 偏 远 地 区 教 育 信 息 化 基 础 设 施 规 模 及 质 量 还 有 非 常 大 的 提 升 空 间, 公 司 的 云 智 能 教 育 系 统 解 决 方 案 可 以 提 供 包 括 硬 件 软 件 及 金 融 等 综 合 服 务, 市 场 发 展 空 间 巨 大 4 与 同 行 业 相 比, 公 司 拥 有 多 方 面 的 竞 争 优 势 公 司 教 育 理 念 先 进, 产 品 体 系 完 整, 拥 有 优 质 教 学 资 源, 与 各 地 级 市 教 育 局 拥 有 教 育 资 源 或 渠 道 的 战 略 合 作 伙 伴 ( 如 培 训 机 构 私 立 学 校 及 各 类 公 司 等 ) 拥 有 大 量 教 育 用 户 的 各 大 公 司 或 机 构 ( 如 电 信 运 营 商 互 联 网 公 司 等 ) 形 成 战 略 合 作 关 系, 研 发 体 系 完 整 队 伍 第 16 页, 共 112 页

优 秀, 云 智 能 教 育 产 品 的 市 场 反 馈 良 好 与 同 行 业 相 比, 公 司 竞 争 优 势 显 著 综 上 所 述,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发 展 空 间 大, 潜 在 用 户 群 庞 大 且 需 求 刚 性, 市 场 空 间 巨 大, 公 司 优 势 均 为 公 司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发 展 前 景 看 好 公 司 劣 势 主 要 是 云 智 能 教 育 产 品 投 入 市 场 的 时 间 短, 市 场 占 有 率 不 高, 但 随 着 时 间 的 推 进 该 劣 势 将 逐 渐 缩 小 二 未 来 展 望 ( 一 ) 行 业 发 展 趋 势 1 随 着 我 国 教 育 信 息 化 的 不 断 深 入, 云 智 能 教 育 市 场 正 处 在 快 速 增 长 的 产 业 初 期, 尚 无 关 于 市 场 总 额 与 占 有 率 的 第 三 方 准 确 数 据 云 智 能 教 育 和 服 务 体 系 的 终 端 客 户 是 约 1.7 亿 的 中 小 学 学 生, 按 照 生 均 年 消 费 1,000 元 估 算, 市 场 潜 在 规 模 至 少 是 千 亿 量 级 目 前 在 云 智 能 教 育 市 场 上 罕 见 营 收 规 模 过 亿 的 企 业, 规 模 前 10 家 公 司 所 占 的 市 场 份 额 不 足 潜 在 市 场 规 模 的 1%, 市 场 集 中 度 非 常 低, 公 司 增 长 潜 力 巨 大 2 2015 年 教 育 信 息 化 工 作 要 点 要 求 认 真 落 实 构 建 利 用 信 息 化 手 段 扩 大 优 质 教 育 资 源 覆 盖 面 有 效 机 制 的 实 施 方 案 公 司 基 于 国 家 教 育 信 息 化 发 展 政 策, 已 与 17 个 省 市 35 所 顶 级 名 校 签 约, 与 北 大 清 华 百 名 高 考 状 元 签 约, 共 同 打 造 慧 学 云 智 能 教 育 平 台, 共 建 优 质 教 育 资 源 平 台 3 目 前 教 育 信 息 化 的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在 一 线 城 市 及 部 分 二 线 城 市 基 本 完 成, 教 育 信 息 化 产 品 全 面 进 入 学 校 使 用 但 在 中 小 城 市 及 偏 远 地 区 教 育 信 息 化 基 础 建 设 还 有 待 加 强, 相 关 产 品 尚 未 大 规 模 渗 入, 有 很 大 的 空 白 市 场 等 待 开 发 教 育 部 2015 年 教 育 信 息 化 重 点 工 作 中 明 确 指 出 推 进 信 息 化 基 本 条 件 建 设, 为 公 司 产 品 进 入 中 小 城 市 学 校 铺 平 了 道 路 4 教 育 部 明 确 指 出 要 深 入 推 进 政 府 规 划 引 导 企 业 参 与 建 设 学 校 购 买 服 务 的 机 制, 为 公 司 2016 年 慧 学 云 智 能 教 学 平 台 慧 学 云 智 能 教 辅 平 台 等 产 品 进 入 学 校 奠 定 了 政 策 基 础, 进 一 步 拓 宽 了 公 司 产 品 销 售 渠 道 与 销 售 模 式 ( 二 )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公 司 秉 承 回 归 教 育 本 质 重 塑 教 育 生 态 的 使 命, 制 定 出 2016-2020 未 来 5 年 发 展 目 标 : 1 探 索 实 现 因 材 施 教 的 云 智 能 教 育 实 践 以 学 生 为 中 心, 以 教 学 为 切 入 点, 依 托 云 智 能 教 育 平 台, 实 现 人 工 智 能 大 数 据 云 计 算 等 技 术 与 教 育 教 学 的 深 度 融 合, 在 全 日 制 学 校 培 训 机 构 家 庭 等 不 同 场 景 沉 淀 学 生 的 学 习 生 活 社 交 等 成 长 数 据, 探 索 实 现 因 材 施 教 的 云 智 能 教 育 实 践 2 打 造 千 亿 市 值 生 态 型 公 司 以 K12 教 育 为 核 心, 抢 占 公 立 学 校 入 口, 以 优 质 教 育 资 源 为 基 础, 持 续 创 新 云 智 能 教 育 产 品 与 服 务, 联 合 地 级 市 教 育 局 共 建 云 智 能 教 育 平 台, 以 海 量 学 生 成 长 数 据 为 依 托, 链 接 校 内 和 校 外, 推 倒 校 园 围 墙, 重 塑 教 育 生 态, 打 造 千 亿 市 值 的 教 育 生 态 型 公 司 3 不 断 完 善 云 智 能 教 育 理 念, 把 理 念 拓 展 应 用 到 幼 儿 小 学 中 学 大 学 职 业 教 育 等 各 个 阶 段, 总 结 云 智 能 教 育 实 践, 凝 聚 各 方 力 量, 把 云 智 能 教 育 写 入 国 家 中 长 期 教 育 改 革 与 规 划 纲 要 (2020-2030) 在 五 年 发 展 目 标 的 指 导 下,2016 年 公 司 的 发 展 重 心 是 抢 占 公 立 学 校 入 口, 积 累 分 豆 教 育 学 生 用 户 具 体 规 划 如 下 : 1 PPP 业 务 的 深 耕 与 拓 展 PPP 业 务 是 抢 占 公 立 学 校 入 口 积 累 分 豆 教 育 学 生 用 户 的 主 要 渠 道, 是 2016 年 公 第 17 页, 共 112 页

司 规 划 的 核 心 业 务 PPP 业 务 面 向 各 地 级 市 教 育 局, 以 双 方 合 作 共 建 慧 学 云 智 能 教 育 平 台 科 研 应 用 中 心 为 拓 展 模 式, 以 政 府 采 购 公 共 教 育 服 务 为 商 业 目 标, 以 各 地 级 市 教 育 局 所 辖 的 学 校 使 用 慧 学 云 智 能 教 学 平 台 为 部 署 方 式, 以 教 师 与 学 生 深 度 使 用 慧 学 云 智 能 教 学 平 台 完 成 课 前 课 中 和 课 后 的 教 育 教 学 工 作 为 应 用 模 式, 完 成 教 育 局 学 校 教 师 家 长 学 生 间 的 教 学 过 程 数 据 互 联 互 通, 实 现 各 方 根 据 不 同 需 求 对 数 据 的 智 能 应 用, 达 到 促 进 教 育 公 平 提 高 教 学 质 量 实 现 学 生 个 性 化 培 养 的 多 层 次 目 标 2015 年, 公 司 已 完 成 与 沈 阳 济 南 太 原 等 10 余 家 地 级 市 教 育 局 的 PPP 项 目 签 约, 并 完 成 慧 学 云 智 能 教 学 平 台 的 部 署 与 应 用 2016 年, 公 司 一 方 面 将 持 续 深 耕 这 10 余 家 地 级 市 教 育 局, 基 本 实 现 地 级 市 所 辖 公 立 学 校 的 项 目 完 整 覆 盖 ; 另 一 方 面 将 继 续 拓 展 PPP 业 务 合 作 地 级 市 教 育 局 的 范 围, 不 少 于 60 家 2 SOS 业 务 模 式 创 新 2016 年 公 司 创 新 SOS 业 务 模 式, 以 联 盟 模 式 聚 焦 服 务 教 育 培 训 机 构, 基 于 慧 学 云 智 能 培 训 机 构 教 育 辅 助 平 台, 优 化 现 有 产 品, 提 供 公 司 独 家 签 约 的 百 名 北 大 清 华 状 元 参 与 研 发 的 优 质 教 育 资 源 与 服 务, 改 进 培 训 机 构 教 学 模 式, 提 升 教 学 效 率 和 质 量 同 时 为 机 构 植 入 能 够 促 进 机 构 发 展 的 招 生 手 段 项 目 产 品 金 融 等 增 值 服 务, 为 联 盟 机 构 提 供 强 有 力 的 发 展 助 力 3 探 索 实 现 PPP 与 SOS 业 务 的 融 合 PPP 业 务 依 托 慧 学 云 智 能 教 学 平 台 沉 淀 学 生 在 公 立 学 校 学 习 的 过 程 和 结 果 数 据,SOS 业 务 依 托 慧 学 云 智 能 培 训 机 构 教 育 辅 助 平 台 沉 淀 学 生 在 培 训 机 构 中 学 习 的 过 程 和 结 果 数 据 2016 年 公 司 将 寻 找 试 点 区 域, 基 于 校 内 和 校 外 沉 淀 的 学 生 学 习 数 据, 智 能 推 送 助 力 学 生 成 长 的 个 性 化 学 习 方 案, 探 索 实 现 PPP 与 SOS 业 务 的 融 合, 打 通 校 内 校 外 信 息 壁 垒, 推 倒 校 园 围 墙 4 BD 业 务 升 级 为 GD 业 务 2016 年, 公 司 BD 业 务 升 级 为 GD 业 务 : 专 注 为 教 育 局 全 日 制 学 校 等 政 府 机 构 提 供 云 智 能 教 育 系 统 解 决 方 案, 包 括 云 智 能 教 育 软 件 智 能 终 端 云 智 能 教 室 云 智 能 校 园 金 融 服 务 等 部 分 或 整 体 服 务 5 公 司 产 品 线 延 伸 扩 展 2015 年 公 司 产 品 线 主 要 集 中 在 中 学 阶 段,2016 年 除 了 进 一 步 研 发 中 学 阶 段 新 产 品 外, 公 司 产 品 线 将 延 伸 扩 展 到 幼 儿 小 学 职 业 教 育, 覆 盖 学 生 成 长 的 各 个 阶 段, 为 迅 速 沉 淀 学 生 成 长 数 据 打 基 础 在 初 中 和 高 中 阶 段, 公 司 将 研 发 云 智 能 教 辅, 把 不 同 年 级 和 学 科 的 名 校 试 题 与 北 大 清 华 状 元 的 讲 解 相 结 合, 为 PPP 和 SOS 业 务 提 供 新 产 品 支 持 在 幼 儿 阶 段, 公 司 将 研 发 基 于 幼 儿 成 长 的 智 能 诊 断 产 品, 记 录 分 析 幼 儿 成 长 数 据 在 小 学 阶 段, 公 司 除 了 研 发 基 于 云 智 能 教 学 平 台 的 文 化 课 学 习 产 品 外, 还 将 建 立 素 质 教 育 事 业 部, 研 发 科 普 教 育 产 品 及 中 国 文 化 教 育 产 品 公 司 计 划 将 云 智 能 教 育 平 台 应 用 到 职 业 教 育 领 域, 包 括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和 应 用 型 大 学 等 职 业 学 历 教 育 及 非 学 历 类 的 职 业 资 格 培 训, 记 录 分 析 学 生 的 职 业 成 长 数 据 6 联 合 知 名 大 学 共 建 云 智 能 教 育 研 究 院 公 司 将 联 合 知 名 大 学 筹 建 云 智 能 教 育 研 究 院, 进 行 云 智 能 教 育 的 顶 层 设 计 和 实 践 应 用 研 究, 建 立 云 智 能 教 育 理 论 模 型, 指 导 公 司 在 幼 儿 小 学 中 学 职 业 教 育 等 不 同 领 域 的 云 智 能 教 育 实 践, 把 慧 学 云 智 能 教 育 平 台 打 造 成 教 育 教 学 和 信 息 技 术 深 度 融 合 的 典 型, 让 云 智 能 教 育 理 念 深 入 人 心 7 筹 建 分 豆 教 育 数 据 中 心 第 18 页, 共 112 页

公 司 将 筹 建 分 豆 教 育 数 据 中 心, 承 接 从 全 日 制 学 校 培 训 机 构 及 家 庭 等 不 同 场 景 以 及 幼 儿 小 学 中 学 职 业 教 育 等 不 同 成 长 阶 段 沉 淀 下 来 的 成 长 数 据, 积 累 大 数 据, 同 时 构 建 个 人 小 数 据, 通 过 人 工 智 能 推 送 个 性 化 成 长 方 案 8 人 才 战 略 求 贤 尊 贤 让 贤 是 公 司 的 基 因 2016 年 公 司 将 持 续 实 施 人 才 战 略, 搭 建 创 业 平 台, 吸 引 有 梦 想 认 同 公 司 理 念 和 使 命 有 意 愿 和 有 能 力 的 优 秀 人 才 来 公 司 发 展 完 善 人 才 培 养 体 系, 创 造 有 利 于 员 工 成 长 的 机 制, 实 现 人 尽 其 才, 创 新 竞 争 机 制, 实 现 优 胜 劣 汰 能 上 能 下 的 发 展 环 境 ( 三 ) 经 营 计 划 或 目 标 2016 年 公 司 主 要 销 售 产 品 为 慧 学 云 智 能 提 分 王 慧 学 云 智 能 教 学 平 台 慧 学 云 智 能 培 训 机 构 教 育 辅 助 平 台 云 智 能 教 辅 云 智 能 教 育 系 统 解 决 方 案 等 系 列 产 品, 预 期 销 售 额 2 亿 元, 由 SOS 业 务 和 GD 业 务 共 同 承 担, 利 润 额 预 计 不 低 于 8,000 万 元 延 伸 产 品 线 所 产 生 的 销 售 额 存 在 不 确 定 性, 暂 未 确 定 具 体 业 绩 目 标 作 为 公 司 2016 年 重 点 打 造 的 核 心 业 务, PPP 业 务 预 计 年 底 将 覆 盖 到 不 少 于 60 家 地 级 市 教 育 局, 为 2017 年 PPP 业 务 预 计 实 现 覆 盖 不 低 于 120 家 地 级 市 教 育 局 奠 定 基 础 2016 年 公 司 预 计 支 出 包 含 : 人 员 工 资 房 屋 租 金 资 源 采 集 费 用 新 产 品 研 发 设 备 维 护 市 场 推 广 销 售 支 持 中 介 机 构 顾 问 费 税 费 等 全 年 成 本 支 出 预 计 控 制 在 1.2 亿 元 以 内 2016 年,PPP 业 务 将 投 入 大 量 人 员 进 行 产 品 开 发 商 务 拓 展 和 运 营, 成 本 增 高, 公 司 利 润 增 幅 将 放 缓 公 司 发 展 的 小 学 职 业 教 育 等 领 域 的 新 业 务 所 产 生 的 收 益 未 包 含 在 上 述 目 标 内, 如 果 这 些 业 务 发 展 顺 利, 新 业 务 板 块 将 为 公 司 贡 献 新 的 销 售 额 及 利 润 提 示 投 资 者 应 当 了 解 经 营 计 划 与 业 绩 承 诺 之 间 的 差 异, 并 对 此 保 持 足 够 的 风 险 意 识 且 请 投 资 者 注 意, 经 营 计 划 并 不 构 成 对 投 资 者 的 业 绩 承 诺 ( 四 ) 不 确 定 性 因 素 公 司 作 为 知 识 密 集 型 企 业, 对 研 发 人 员, 尤 其 是 核 心 部 门 人 员 及 核 心 研 发 人 员 的 依 赖 性 较 高,2016 年 公 司 经 营 目 标 依 赖 公 司 人 才 战 略 的 顺 利 实 施, 在 人 才 引 进 培 养 管 理 激 励 等 方 面 将 制 定 更 完 善 的 人 才 战 略 计 划, 但 随 着 市 场 逐 步 扩 大, 知 名 度 的 逐 渐 提 高, 人 才 流 失 以 及 引 进 依 然 存 在 不 确 定 因 素, 因 此 公 司 人 才 战 略 是 否 顺 利 实 施 将 会 给 公 司 带 来 不 确 定 的 风 险 三 风 险 因 素 ( 一 ) 持 续 到 本 年 度 的 风 险 因 素 1 技 术 人 员 流 失 风 险 公 司 作 为 知 识 密 集 型 企 业, 对 研 发 人 员, 尤 其 是 核 心 研 发 人 员 的 依 赖 性 较 高 研 发 人 员 参 与 公 司 产 品 的 研 发 升 级 优 化, 因 此 技 术 人 才 的 流 失 会 对 公 司 的 发 展 产 生 一 定 的 不 利 影 响 应 对 措 施 : 公 司 针 对 关 键 技 术 人 员 岗 位 建 立 健 全 了 内 部 培 养 及 外 部 招 聘 计 划, 具 有 充 分 的 人 才 储 备 同 时 制 定 相 应 的 员 工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具 体 详 情 见 公 司 于 2015 年 9 月 24 日 公 布 的 编 号 为 2015-077 的 股 权 激 励 方 案 ( 修 订 版 ) 2 名 校 违 约 风 险 名 校 名 师 是 教 育 内 容 信 息 化 行 业 中 的 稀 缺 资 源, 是 众 多 技 术 提 供 商 的 争 夺 对 象, 如 果 第 19 页, 共 112 页

公 司 与 名 校 的 合 作 被 中 断, 会 使 公 司 产 品 竞 争 力 降 低, 从 而 对 产 品 销 量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应 对 措 施 : 公 司 与 17 个 省 市 35 所 名 校 均 签 署 了 具 备 法 律 效 力 的 合 作 协 议, 根 据 公 司 与 名 校 签 署 的 协 议 规 定, 公 司 从 名 校 采 集 数 据, 经 加 工 和 处 理 后, 收 录 进 公 司 系 统 中, 版 权 归 公 司 所 有 公 司 已 经 完 成 了 其 中 16 个 省 市 33 所 名 校 基 本 教 学 内 容 的 采 集, 即 使 出 现 部 分 名 校 违 约, 对 产 品 的 销 售 也 影 响 不 大 公 司 通 过 会 议 论 坛 等 多 种 活 动 与 各 学 校 建 立 起 良 好 的 合 作 关 系, 并 依 托 公 益 活 动 计 划 实 现 更 深 层 面 的 合 作 3 战 略 合 作 伙 伴 选 择 及 管 理 不 当 的 风 险 公 司 的 产 品 销 售 以 战 略 合 作 伙 伴 销 售 为 主, 直 接 销 售 为 辅 如 果 公 司 对 战 略 合 作 伙 伴 的 选 择 及 管 理 不 当, 出 现 战 略 合 作 伙 伴 跨 区 域 销 售 或 者 随 意 定 价 的 情 形, 将 会 造 成 产 品 价 格 混 乱, 使 其 他 的 战 略 合 作 伙 伴 对 产 品 失 去 信 心, 消 费 者 对 品 牌 失 去 信 任 应 对 措 施 : 公 司 建 立 了 战 略 合 作 伙 伴 管 理 量 化 考 核 制 度, 其 中 对 战 略 合 作 伙 伴 跨 区 域 销 售 或 者 随 意 定 价 行 为 制 定 相 应 的 惩 罚 措 施, 以 此 降 低 风 险 4 被 侵 权 风 险 公 司 目 前 销 售 的 产 品 为 知 识 密 集 型 产 品, 产 品 的 研 发 需 要 投 入 大 量 的 人 力 及 财 力, 未 来 公 司 将 继 续 投 入 人 力 及 财 力 进 行 产 品 的 升 级 如 果 公 司 产 品 遭 受 侵 权, 将 会 使 产 品 市 场 遭 受 冲 击, 影 响 本 公 司 发 展 应 对 措 对 施 : 公 司 通 过 各 类 技 术 加 大 对 产 品 的 保 密 性, 终 端 + 后 台 模 式 使 产 品 出 现 盗 版 的 可 能 性 较 低, 同 时 公 司 技 术 研 发 速 度 较 快, 产 品 将 不 断 更 新 优 化, 因 此 增 加 了 侵 权 的 难 度, 降 低 了 被 侵 权 风 险 ( 二 ) 报 告 期 内 新 增 的 风 险 因 素 报 告 期 内, 无 新 增 加 的 风 险 因 素 四 对 非 标 准 审 计 意 见 审 计 报 告 的 说 明 是 否 被 出 具 非 标 准 审 计 意 见 审 计 报 告 : 审 计 意 见 类 型 : 董 事 会 就 非 标 准 审 计 意 见 的 说 明 :- 否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第 20 页, 共 112 页

第 五 节 重 要 事 项 一 重 要 事 项 索 引 事 项 是 或 否 索 引 是 否 存 在 重 大 诉 讼 仲 裁 事 项 否 - 是 否 存 在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否 - 是 否 存 在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方 占 用 或 转 移 公 司 资 金 资 产 的 情 况 否 - 是 否 存 在 日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或 偶 发 性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否 - 是 否 存 在 经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过 的 收 购 出 售 资 产 事 项 否 - 是 否 存 在 经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过 的 对 外 投 资 事 项 是 二 ( 一 ) 是 否 存 在 经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过 的 企 业 合 并 事 项 否 - 是 否 存 在 股 权 激 励 事 项 是 二 ( 二 ) 是 否 存 在 已 披 露 的 承 诺 事 项 是 二 ( 三 ) 是 否 存 在 资 产 被 查 封 扣 押 冻 结 或 者 被 抵 押 质 押 的 情 况 否 - 是 否 存 在 被 调 查 处 罚 的 事 项 否 - 是 否 存 在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的 事 项 否 - 是 否 存 在 媒 体 普 遍 质 疑 的 事 项 是 二 ( 四 ) 是 否 存 在 自 愿 披 露 的 重 要 事 项 否 - 二 重 大 事 项 详 情 ( 一 ) 对 外 投 资 事 项 1 2015 年 4 月, 设 立 全 资 子 公 司 北 京 分 豆 云 科 技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资 金 人 民 币 80,000,000 元, 现 金 实 缴 80,000,000 元, 注 册 地 址 北 京 市 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地 盛 南 街 1 号 3 号 楼 C604, 营 业 期 限 自 2015 年 4 月 14 日 至 2065 年 4 月 13 日 本 次 对 外 投 资 涉 及 的 新 领 域 为 云 智 能 众 创 空 间 的 建 设 与 运 营 文 化 教 育 产 业 投 资 与 孵 化 云 智 能 产 品 研 发 与 成 果 转 化 以 及 云 智 能 产 业 链 拓 展 与 完 善, 是 构 建 云 科 技 创 业 投 资 的 重 要 举 措, 对 公 司 未 来 的 发 展 起 到 非 常 重 要 的 作 用 详 见 公 告 编 号 2015-009 及 2015-025 2 2015 年 12 月, 全 资 子 公 司 北 京 分 豆 云 科 技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拟 设 立 江 西 玉 山 可 为 创 业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和 江 西 玉 山 可 为 创 业 投 资 管 理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企 业 ), 江 西 玉 山 可 为 创 业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拟 注 册 资 金 人 民 币 10,000,000 元, 由 全 资 子 公 司 北 京 分 豆 云 科 技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出 资 4,000,000 元, 上 海 创 丰 昕 汇 创 业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出 资 6,000,000 元 ; 江 西 玉 山 可 为 创 业 投 资 管 理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企 业 ) 拟 注 册 资 金 人 民 币 150,000,000 元, 其 中 北 京 分 豆 云 科 技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出 资 人 民 币 50,000,000 元, 作 为 有 限 合 伙 人 ; 江 西 玉 山 可 为 创 业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最 终 以 工 商 局 核 名 为 准 ) 出 资 人 民 币 1,500,000 元, 作 为 普 通 合 伙 人 ; 其 他 有 限 合 伙 人 共 出 资 人 民 币 98,500,000 元 上 述 两 个 企 业 工 商 登 记 正 在 办 理 中, 注 册 资 金 暂 未 实 缴 本 次 对 外 投 资 是 整 合 教 育 及 相 关 产 业 并 购 标 的, 对 产 业 并 购 基 金 运 营 管 理 完 善 公 司 全 产 业 链 经 营 布 局, 把 握 产 业 并 购 机 遇, 树 立 公 司 行 业 地 位, 实 现 优 质 资 源 整 合 详 见 公 告 编 号 2015-089 和 2015-090 第 21 页, 共 112 页

以 上 投 资 事 项 公 司 均 已 按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等 有 关 条 款 的 规 定 履 行 了 相 关 的 审 批 程 序 及 披 露 义 务 上 述 投 资 事 项 均 使 用 公 司 自 有 资 金, 不 会 对 公 司 财 务 及 日 常 经 营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从 长 期 看 有 助 于 提 升 公 司 综 合 实 力 和 市 场 竞 争 力, 对 未 来 业 绩 提 升 利 润 增 长 具 有 积 极 影 响 以 上 投 资 事 项 为 已 设 立 初 建 中 或 还 在 设 立 中, 所 以 暂 时 未 形 成 相 关 收 益 ( 二 )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在 本 年 度 的 具 体 实 施 情 况 公 司 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八 次 会 议,2015 年 5 月 9 日 2014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计 划 实 施 股 权 激 励 方 案 的 议 案 因 实 施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公 司 于 2015 年 9 月 22 日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八 次 会 议,2015 年 10 月 9 日 第 八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修 订 股 权 激 励 方 案 ( 公 告 编 号 :2015-024) 的 议 案, 主 要 修 订 内 容 是 激 励 股 份 数 量 由 之 前 的 1,000 万 股 修 订 为 2,500 万 股, 激 励 股 份 价 格 由 之 前 的 每 股 8 元 修 订 为 每 股 3.2 元, 根 据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的 过 去 贡 献 与 未 来 贡 献 并 结 合 公 司 的 实 际 情 况, 以 北 京 地 归 秦 投 资 管 理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和 北 京 贤 归 秦 投 资 管 理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为 载 体, 对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员 工 以 及 其 他 对 公 司 做 出 突 出 贡 献 的 员 工 进 行 股 权 激 励 具 体 的 股 权 激 励 方 案 ( 修 订 版 ), 详 见 公 告 编 号 2015-077 上 述 股 权 激 励 方 案 的 实 施 条 件 是 2015 年 销 售 额 达 到 1 亿 元, 利 润 总 额 达 到 4,300 万 元 在 公 布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后, 公 司 将 依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及 股 权 激 励 方 案 的 相 关 约 定, 落 实 执 行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实 际 执 行 时 将 另 行 公 告 ( 三 ) 承 诺 事 项 的 履 行 情 况 1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近 亲 属 控 制 的 公 司 北 京 圣 殿 山 国 际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泉 州 圣 殿 山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分 别 出 具 了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承 诺 函, 公 司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出 具 了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承 诺 函, 并 在 承 诺 做 出 后 严 格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报 告 期 内, 未 有 任 何 违 背 承 诺 事 项 2 公 司 发 起 人 股 东 于 鹏 杨 静 尹 志 远 及 刘 烨 2015 年 10 月 10 日 出 具 了 发 起 人 股 东 自 愿 不 减 持 公 司 股 份 承 诺 函, 承 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前 不 减 持 所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详 见 公 告 编 号 2015-083)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前 述 人 员 严 格 履 行 了 上 述 承 诺, 未 有 任 何 违 背 承 诺 事 项 3 公 司 承 诺 在 公 布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后,2015 年 销 售 额 达 到 1 亿 元, 利 润 总 额 达 到 4,300 万 元 的 两 个 前 置 条 件 同 时 具 备 下, 将 依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及 股 权 激 励 方 案 的 相 关 约 定, 落 实 执 行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实 际 执 行 时 将 另 行 公 告 ( 四 ) 媒 体 普 遍 质 疑 事 项 2015 年 10 月 相 关 机 构 及 媒 体 通 过 网 络 平 台 发 布 八 问 分 豆 教 育, 公 司 已 于 11 月 6 日 在 股 转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发 布 澄 清 公 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告 编 号 2015-085 第 22 页, 共 112 页

第 六 节 股 本 变 动 及 股 东 情 况 一 普 通 股 股 本 情 况 ( 一 ) 普 通 股 股 本 结 构 无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单 位 : 股 股 份 性 质 期 初 期 末 本 期 变 动 数 量 比 例 % 数 量 比 例 % 无 限 售 股 份 总 数 7,000,000 17.95 53,568,748 60,568,748 48.45 其 中 :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 - 12,002,083 12,002,083 9.60 董 事 监 事 高 管 - - 13,668,750 13,668,750 10.94 核 心 员 工 - - - - - 有 限 售 股 份 总 数 32,000,000 82.05 32,431,252 64,431,252 51.55 其 中 :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19,070,000 48.90 16,602,918 35,672,918 28.54 董 事 监 事 高 管 28,030,000 71.87 15,151,250 43,181,250 34.55 核 心 员 工 - - - - - 普 通 股 总 股 本 39,000,000-86,000,000 125,000,000 - 普 通 股 股 东 人 数 446 ( 二 ) 普 通 股 前 十 名 股 东 情 况 单 位 : 股 期 末 持 有 无 序 期 末 持 期 末 持 有 限 股 东 名 称 期 初 持 股 数 持 股 变 动 期 末 持 股 数 限 售 股 份 数 号 股 比 例 % 售 股 份 数 量 量 1 于 鹏 10,470,000 15,705,000 26,175,000 20.94 19,631,250 6,543,750 2 尹 志 远 8,200,000 12,300,000 20,500,000 16.40 15,375,000 5,125,000 3 北 京 叁 果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智 果 奋 斗 新 - 12,500,000 12,500,000 10.00 12,500,000 - 三 板 1 期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4 刘 烨 3,200,000 4,800,000 8,000,000 6.40 6,000,000 2,000,000 5 高 波 4,000,000 3,586,500 7,586,500 6.07 7,500,000 86,500 6 深 圳 市 五 岳 盛 泰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五 岳 - 2,925,000 2,925,000 2.34-2,925,000 新 三 板 一 号 基 金 7 魏 春 木 - 2,816,500 2,816,500 2.25-2,816,500 8 姜 燕 红 550,000 1,800,000 2,350,000 1.88-2,350,000 9 王 梓 950,000 1,236,000 2,186,000 1.75-2,186,000 10 任 国 斌 1,050,000 928,000 1,978,000 1.58-1,978,000 合 计 28,420,000 58,597,000 87,017,000 69.61 61,006,250 26,010,750 第 23 页, 共 112 页

前 十 名 股 东 间 相 互 关 系 说 明 : 报 告 期 内 前 十 名 股 东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二 优 先 股 股 本 基 本 情 况 无 三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情 况 ( 一 ) 控 股 股 东 情 况 1 公 司 的 发 起 人 于 鹏 持 有 公 司 26,175,000 股, 期 末 持 股 比 例 为 20.94%, 不 足 50%, 但 其 为 公 司 第 一 大 股 东 2 为 了 在 公 司 治 理 及 运 营 过 程 中 加 强 合 作, 相 互 协 调, 避 免 因 股 权 分 散 可 能 带 来 的 决 策 效 率 低 下, 决 策 不 一 致 而 对 公 司 产 生 的 不 利 影 响, 于 鹏 与 尹 志 远 杨 静 许 波 陈 世 平 签 订 了 一 致 行 动 协 议 书 ( 五 人 共 同 持 有 股 份 48,550,000 股, 持 股 比 例 为 38.84%), 在 各 方 对 有 关 公 司 经 营 发 展 的 重 大 事 项 行 使 何 种 表 决 权 达 不 成 一 致 意 见 时, 应 以 持 股 数 较 多 的 人 的 意 见 为 表 决 意 见, 即 以 于 鹏 的 意 见 为 表 决 意 见 于 鹏, 男,1977 年 2 月 出 生, 中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毕 业 于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市 场 营 销 专 业, 本 科 学 历 2000 年 9 月 至 2003 年 6 月, 在 中 国 纺 织 出 版 社 发 行 部 担 任 发 行 经 理 ; 2003 年 6 月 至 2004 年 12 月, 在 中 教 国 际 教 育 交 流 中 心 市 场 推 广 部 历 任 助 理 总 监 总 监 ; 2005 年 1 月 至 2005 年 8 月, 待 业 ;2005 年 9 月 至 2008 年 8 月, 在 北 京 爱 迪 学 校 市 场 部 担 任 市 场 总 监 ;2008 年 9 月 至 2011 年 1 月, 在 北 京 圣 殿 山 国 际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担 任 副 总 经 理 ; 2011 年 1 月 加 入 北 京 圣 殿 山 教 育 顾 问 有 限 公 司 ( 公 司 前 身 ), 历 任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长 兼 法 定 代 表 人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后, 任 公 司 董 事 长 兼 法 定 代 表 人 2012 年 3 月 至 2014 年 9 月 23 日 在 北 京 圣 殿 山 信 息 技 术 研 究 院 ( 已 注 销 ), 任 法 定 代 表 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未 发 生 变 动 ( 二 ) 实 际 控 制 人 情 况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于 鹏 杨 静 尹 志 远 于 鹏 简 介 详 见 控 股 股 东 介 绍 杨 静, 女,1980 年 11 月 出 生, 中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毕 业 于 首 都 经 贸 大 学 旅 游 管 理 专 业, 本 科 学 历 2006 年 4 月 至 2015 年 9 月, 任 北 京 圣 殿 山 国 际 教 育 投 资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已 注 销 ) 监 事 ;2008 年 12 月 至 今, 任 北 京 圣 殿 山 国 际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2011 年 1 月 至 2014 年 3 月, 任 北 京 圣 殿 山 教 育 顾 问 有 限 公 司 ( 公 司 前 身 ) 监 事 尹 志 远, 男,1978 年 3 月 出 生, 中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毕 业 于 北 京 大 学 力 学 与 结 构 分 析 专 业, 本 科 学 历 2000 年 7 月 至 2002 年 7 月, 在 佳 能 信 息 技 术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担 任 研 发 工 程 师 ;2002 年 7 月 至 2004 年 7 月, 在 北 京 二 十 一 世 纪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担 任 项 目 经 理 ;2004 年 7 月 至 2005 年 7 月, 在 北 京 实 达 软 件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担 任 项 目 经 理 ;2005 年 7 月 至 2011 年 7 月, 在 北 京 五 极 星 信 息 系 统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担 任 副 总 经 理 ;2011 年 7 月 加 入 北 京 圣 殿 山 教 育 顾 问 有 限 公 司 ( 公 司 前 身 ), 历 任 技 术 总 监 总 经 理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后, 任 股 份 公 司 总 经 理 兼 董 事,2016 年 1 月 1 日 起 担 任 董 事 及 技 术 顾 问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未 发 生 变 动 四 股 份 代 持 情 况 第 24 页, 共 112 页

报 告 期 内 不 存 在 股 份 代 持 情 况 第 25 页, 共 112 页

第 七 节 融 资 及 分 配 情 况 一 挂 牌 以 来 普 通 股 股 票 发 行 情 况 单 位 : 元 或 股 发 行 方 案 新 增 股 票 挂 发 行 价 发 行 数 量 募 集 金 额 发 行 发 行 发 行 发 行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募 集 公 告 时 间 牌 转 让 日 期 格 对 象 对 象 对 象 对 象 对 象 用 途 ( 具 资 金 中 董 中 做 中 外 中 私 中 信 体 用 途 ) 用 途 监 高 市 商 部 自 募 投 托 及 是 否 与 核 家 数 然 人 资 基 资 管 变 更 心 员 人 数 金 家 产 品 工 人 数 家 数 数 2015-01-12 2015-01-26 1.50 7,000,000 10,500,000 - - 10 - - 2015-02-09 2015-04-22 7.80 6,000,000 46,800,000-2 - 3 3 新 产 品 研 发 新 产 品 研 发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否 否 2015-05-14 2015-08-14 10.00 5,000,000 50,000,000 - - - 1 - 新 产 品 研 发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否 2015-11-19 - 说 明 : 16.00-20.00 20,000,000 不 超 过 400,000,000 - - - - - 1 股 份 登 记 日 期 在 2015 年 1 月 26 日 的 发 行 事 项 实 为 2014 年 完 成 的 增 发 手 续, 因 当 时 公 司 尚 在 挂 牌 审 核 过 程 中, 所 以 直 至 获 取 挂 牌 函 后 才 对 股 票 发 行 方 案 进 行 公 告 巩 固 加 速 公 司 模 式 新 产 品 研 发 合 作 或 自 建 大 数 据 中 心 补 充 流 动 资 2 2015 年 11 月 19 日 公 告 的 股 票 发 行 方 案, 因 股 东 人 数 超 过 200 人,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文 件 尚 在 准 备 过 程 中 金 等 -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变 更 的 具 体 情 况 及 变 动 原 因 : 无 第 26 页, 共 112 页

二 存 续 至 本 年 度 的 优 先 股 股 票 相 关 情 况 无 三 债 券 融 资 情 况 无 四 间 接 融 资 情 况 无 五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2015 半 年 度 分 配 情 况 单 位 : 股 股 利 分 配 日 期 每 10 股 派 现 数 ( 含 税 ) 每 10 股 送 股 数 每 10 股 转 增 数 2015-11-17 - - 15 以 公 司 2015 年 6 月 30 日 资 本 公 积 89,351,156.85 元,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转 增 15 股, 分 红 后 总 股 本 增 至 125,000,000 股 第 27 页, 共 112 页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员 工 情 况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情 况 ( 一 ) 基 本 情 况 姓 名 职 务 性 别 年 龄 学 历 任 期 在 公 司 是 否 领 取 薪 水 于 鹏 董 事 长 男 38 本 科 2014 年 9 月 15 日 至 2017 年 9 月 14 日 是 尹 志 远 总 经 理 兼 董 事 男 37 本 科 总 经 理 :2014 年 9 月 15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董 事 :2014 年 9 月 15 日 至 2017 年 9 月 14 日 是 刘 烨 董 事 男 38 本 科 2014 年 9 月 15 日 至 2017 年 9 月 14 日 否 王 士 强 副 总 经 理 兼 董 事 男 38 本 科 2015 年 5 月 9 日 至 2017 年 9 月 14 日 是 蓝 旭 俊 董 事 男 43 本 科 2015 年 5 月 9 日 至 2017 年 9 月 14 日 否 陆 轩 宇 董 事 会 秘 书 男 31 硕 士 2015 年 4 月 27 日 至 2017 年 9 月 14 日 是 张 莹 副 总 经 理 女 37 本 科 2014 年 9 月 15 日 至 2017 年 9 月 14 日 是 张 燕 海 副 总 经 理 男 30 本 科 2014 年 9 月 15 日 至 2017 年 9 月 14 日 是 张 金 荣 副 总 经 理 男 32 本 科 肄 业 2015 年 8 月 3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是 冯 莹 财 务 总 监 女 46 本 科 2014 年 9 月 15 日 至 2017 年 9 月 14 日 是 胡 晓 阳 监 事 会 主 席 女 29 专 科 2014 年 9 月 15 日 至 2017 年 9 月 14 日 是 邓 志 科 监 事 男 36 中 专 2014 年 9 月 15 日 至 2017 年 9 月 14 日 是 路 阳 职 工 监 事 男 29 本 科 2014 年 9 月 15 日 至 2017 年 9 月 14 日 是 姓 名 董 事 会 人 数 : 5 监 事 会 人 数 : 3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人 数 : 7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相 互 间 关 系 及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间 关 系 : 报 告 期 内, 实 际 控 制 人 于 鹏 为 董 事 长 实 际 控 制 人 尹 志 远 为 总 经 理 兼 董 事 外, 其 他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相 互 间 及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 二 ) 持 股 情 况 职 务 年 初 持 普 通 股 股 数 数 量 变 动 年 末 持 普 通 股 股 数 期 末 普 通 股 持 股 比 例 % 单 位 : 股 期 末 持 有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于 鹏 董 事 长 10,470,000 15,705,000 26,175,000 20.94 - 尹 志 远 总 经 理 兼 董 事 8,200,000 12,300,000 20,500,000 16.40 - 王 士 强 副 总 经 理 兼 董 事 - - - - - 刘 烨 董 事 3,200,000 4,800,000 8,000,000 6.40 - 蓝 旭 俊 董 事 - - - - - 第 28 页, 共 112 页

陆 轩 宇 董 事 会 秘 书 - - - - - 张 莹 副 总 经 理 700,000 612,500 1,312,500 1.05 - 张 燕 海 副 总 经 理 430,000 376,250 806,250 0.65 - 张 金 荣 副 总 经 理 - - - - - 冯 莹 财 务 总 监 - - - - - 胡 晓 阳 监 事 会 主 席 10,000 8,750 18,750 0.02 - 邓 志 科 监 事 20,000 17,500 37,500 0.03 - 路 阳 职 工 监 事 - - - - - 合 计 23,030,000 33,820,000 56,850,000 45.48 - ( 三 ) 变 动 情 况 信 息 统 计 姓 名 张 莹 董 事 长 是 否 发 生 变 动 总 经 理 是 否 发 生 变 动 董 事 会 秘 书 是 否 发 生 变 动 财 务 总 监 是 否 发 生 变 动 否 期 初 职 务 变 动 类 型 ( 新 任 换 届 离 任 ) 期 末 职 务 简 要 变 动 原 因 副 总 经 理 兼 董 事 会 秘 书 离 任 副 总 经 理 个 人 原 因 陆 轩 宇 - 新 任 董 事 会 秘 书 企 业 发 展 需 要 姜 宏 董 事 离 任 - 个 人 原 因 高 波 副 总 经 理 兼 董 事 离 任 - 个 人 原 因 王 士 强 - 新 任 副 总 经 理 兼 董 事 企 业 发 展 需 要 蓝 旭 俊 - 新 任 董 事 企 业 发 展 需 要 张 金 荣 - 新 任 副 总 经 理 企 业 发 展 需 要 本 年 新 任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简 要 职 业 经 历 : 1 新 任 命 副 总 经 理 兼 董 事 --- 王 士 强 王 士 强, 男,1977 年 8 月 出 生, 中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毕 业 于 北 京 师 范 大 学 语 言 学 与 应 用 语 言 学 专 业, 研 究 生 学 历 2000 年 7 月 至 2008 年 9 月, 任 北 京 市 通 州 区 第 三 中 学 学 科 教 师 班 主 任 备 课 长 ;2008 年 9 月 至 2010 年 3 月, 任 九 州 新 时 代 报 业 集 团 责 任 编 辑 ;2010 年 3 月 至 2014 年 4 月, 任 101 远 程 教 育 网 教 研 经 理 产 品 经 理 ;2014 年 4 月 至 2014 年 10 月, 任 梯 子 网 教 研 经 理 产 品 经 理 ;2014 年 10 月 至 今, 历 任 公 司 教 研 总 监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2 新 任 命 董 事 --- 蓝 旭 俊 蓝 旭 俊, 男,1972 年 4 月 出 生, 中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毕 业 于 清 华 大 学 工 商 管 理 专 业, 研 究 生 学 历 1994 年 7 月 至 1997 年 7 月, 任 中 央 民 族 大 学 科 研 处 科 技 管 理 副 科 长 ; 1997 年 7 月 至 1999 年 3 月, 任 国 家 民 族 事 务 委 员 会 干 部 管 理 副 科 长 ;2000 年 7 月 至 2005 年 4 月, 任 清 华 紫 光 投 资 顾 问 公 司 投 资 及 投 资 银 行 高 级 经 理 ;2005 年 4 月 至 2007 年 1 月, 任 北 京 产 权 交 易 所 投 融 资 服 务 高 级 经 理 ;2007 年 1 月 至 2009 年 3 月, 任 中 关 村 企 业 改 制 上 市 服 务 中 心 上 市 服 务 主 任 助 理 ;2009 年 8 月 至 今, 任 北 京 亦 庄 普 丰 国 际 创 业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合 伙 人 3 新 任 命 副 总 经 理 --- 张 金 荣 否 否 是 第 29 页, 共 112 页

张 金 荣, 男,1983 年 7 月 出 生, 中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肄 业 于 北 京 大 学 物 理 系 2006 年 7 月 至 2007 年 7 月, 作 为 股 东 之 一 创 立 水 木 学 堂 高 考 复 读 学 校 ;2007 年 7 月 至 2015 年 4 月 创 办 名 苑 教 育 培 训 学 校 ;2015 年 5 月, 加 入 分 豆 教 育 任 副 总 经 理 4 新 任 命 董 事 会 秘 书 --- 陆 轩 宇 陆 轩 宇, 男 1984 年 11 月 出 生, 中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毕 业 于 英 国 中 央 兰 开 夏 大 学 体 育 管 理 学 专 业 2007 年 6 月 至 2008 年 8 月, 任 北 京 新 利 体 育 服 务 中 心 市 场 部 总 监 ;2010 年 11 月 至 2013 年 8 月, 任 中 国 传 媒 大 学 体 育 部 教 辅 人 员 ;2013 年 9 月 至 今, 历 任 公 司 市 场 部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二 员 工 情 况 ( 一 ) 在 职 员 工 ( 母 公 司 及 主 要 子 公 司 ) 基 本 情 况 按 工 作 性 质 分 类 期 初 人 数 期 末 人 数 行 政 管 理 人 员 3 15 生 产 人 员 68 87 销 售 人 员 34 67 技 术 人 员 45 82 财 务 人 员 4 3 员 工 总 计 154 254 按 教 育 程 度 分 类 期 初 人 数 期 末 人 数 博 士 - 2 硕 士 16 32 本 科 96 148 专 科 40 67 专 科 以 下 2 5 员 工 总 计 154 254 人 员 变 动 人 才 引 进 培 训 招 聘 薪 酬 政 策 需 公 司 承 担 费 用 的 离 退 休 职 工 人 数 等 情 况 : 1 人 员 变 化 在 报 告 期 内, 行 政 管 理 人 员 与 上 年 度 相 比 变 动 较 大, 主 要 是 因 为 2015 年 公 司 挂 牌 新 三 板 新 增 证 券 部 门, 以 及 由 于 公 司 不 断 发 展 状 大, 丰 富 了 人 力 资 源 部 的 人 员 结 构, 人 资 部 人 员 增 幅 较 大 公 司 不 断 引 进 大 量 的 知 识 型 技 术 型 人 才, 同 时 建 立 了 绩 效 考 核 体 系 和 激 励 体 系, 保 留 和 激 励 了 核 心 人 员 公 司 针 对 关 键 岗 位 建 立 了 内 部 培 养 计 划, 增 加 了 员 工 福 利, 大 大 减 少 了 员 工 的 流 失 率 2 人 才 引 进 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建 立 了 多 渠 道 的 招 聘 体 系, 搭 建 在 线 招 聘 系 统, 实 现 了 全 员 招 聘 的 常 态 化, 提 高 了 人 才 引 进 的 效 率 公 司 也 通 过 自 媒 体 新 媒 体 的 渠 道 发 布 招 聘 信 息, 吸 纳 人 才, 进 一 步 提 升 雇 主 品 牌 3 培 训 与 开 发 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逐 步 健 全 了 员 工 培 训 体 系, 密 切 关 注 人 才 的 成 长 和 发 展, 包 括 新 员 工 入 职 培 训 跨 部 门 间 的 培 训 以 及 全 员 考 试 体 系 定 期 组 织 员 工 个 人 分 享, 使 员 工 之 间 能 更 好 的 互 相 协 作, 同 时 也 激 励 员 工 不 断 提 升 自 身 业 务 水 平 公 司 关 注 群 体 目 标 实 现 的 同 时 也 关 注 第 30 页, 共 112 页

个 人 的 发 展, 分 豆 教 育 在 线 商 学 院 及 MBA 计 划 也 正 在 规 划 建 立 中 4 薪 酬 政 策 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合 同 法 公 司 薪 酬 管 理 制 度 等 规 定, 实 施 全 员 劳 动 合 同 制, 为 员 工 办 理 养 老 医 疗 工 伤 失 业 生 育 的 社 会 保 险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为 员 工 代 缴 代 扣 个 人 所 得 税 公 司 为 员 工 提 供 了 商 业 补 充 医 疗 保 险, 为 员 工 解 决 了 看 病 难 看 病 贵 的 难 题 公 司 进 行 了 同 行 业 的 薪 酬 调 研, 制 定 了 跟 随 + 部 分 超 越 的 薪 酬 策 略, 完 善 了 员 工 薪 酬 制 度, 薪 酬 总 体 水 平 更 加 富 有 竞 争 力 5 企 业 文 化 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成 立 了 工 会 与 党 建 工 作 站, 增 加 丰 富 多 彩 的 员 工 活 动, 党 建 活 动 俱 乐 部 活 动 等 并 且 通 过 微 信 群 CEO 语 音 分 享 书 斋 晨 读 内 刊 等 形 式 多 样 的 渠 道, 来 持 续 传 递 企 业 价 值 观 逐 步 改 变 办 公 环 境, 使 员 工 能 够 在 轻 松 愉 悦 的 氛 围 中 工 作 ( 二 ) 核 心 员 工 期 初 员 工 数 量 期 末 员 工 数 量 期 末 普 通 股 持 股 数 量 单 位 : 人 / 股 期 末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核 心 员 工 - 10 - - 核 心 技 术 团 队 或 关 键 技 术 人 员 的 基 本 情 况 及 变 动 情 况 : 报 告 期 内, 经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新 增 核 心 员 工 10 人, 详 见 董 事 会 决 议 公 告 2015-010 监 事 会 决 议 公 告 2015-011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2015-026, 同 时 在 公 司 内 部 也 进 行 了 公 示, 没 有 员 工 对 此 提 出 异 议 第 31 页, 共 112 页

年 度 内 是 否 建 立 新 的 公 司 治 理 制 度 董 事 会 是 否 设 置 专 业 委 员 会 董 事 会 是 否 设 置 独 立 董 事 投 资 机 构 是 否 派 驻 董 事 第 九 节 公 司 治 理 及 内 部 控 制 事 项 监 事 会 对 本 年 监 督 事 项 是 否 存 在 异 议 管 理 层 是 否 引 入 职 业 经 理 人 会 计 核 算 体 系 财 务 管 理 风 险 控 制 及 其 他 重 大 内 部 管 理 制 度 本 年 是 否 发 现 重 大 缺 陷 是 否 建 立 年 度 报 告 重 大 差 错 责 任 追 究 制 度 是 或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是 一 公 司 治 理 ( 一 ) 制 度 与 评 估 1 公 司 治 理 基 本 状 况 公 司 已 按 照 证 券 法 非 上 市 公 众 公 司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业 务 规 则 ( 试 行 )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要 求, 建 立 了 规 范 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和 管 理 层 均 能 够 按 照 法 律 及 法 规 要 求, 履 行 各 自 权 利 和 义 务, 公 司 重 大 生 产 经 营 决 策 投 资 决 策 及 财 务 决 策 均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及 有 关 内 控 制 度 规 定 的 程 序 和 规 则 进 行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上 述 机 构 和 人 员 依 法 运 作, 未 出 现 违 法 违 规 现 象, 能 够 切 实 履 行 应 尽 的 职 责 和 义 务, 公 司 治 理 符 合 相 关 法 规 的 要 求 2 公 司 治 理 机 制 是 否 给 所 有 股 东 提 供 合 适 的 保 护 和 平 等 权 利 的 评 估 意 见 公 司 建 立 了 较 为 完 善 的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 和 内 部 管 理 制 度, 公 司 章 程 中 设 立 了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纠 纷 解 决 等 条 款, 能 够 保 护 股 东 与 投 资 者 充 分 行 使 知 情 权 参 与 权 质 询 权 和 表 决 权 等 权 利 公 司 的 治 理 机 制 能 够 给 所 有 股 东 提 供 合 适 的 保 护, 确 保 所 有 股 东, 特 别 是 中 小 股 东 充 分 行 使 其 合 法 权 利 3 公 司 重 大 决 策 是 否 履 行 规 定 程 序 的 评 估 意 见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发 生 融 资 事 项, 均 严 格 按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要 求 之 规 定 程 序 进 行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及 公 司 股 东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依 法 运 作, 未 出 现 违 法 违 规 现 象 和 重 大 缺 陷, 能 够 切 实 履 行 应 尽 的 职 责 和 义 务 4 公 司 章 程 的 修 改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经 董 事 会 股 东 会 审 议 对 公 司 章 程 做 了 如 下 修 订 : (1) 第 一 章 第 五 条, 注 册 资 本 修 订 三 次 第 一 次 和 第 二 次, 因 定 向 发 行 股 票, 注 册 资 本 由 3,900 万 元 增 加 至 4,500 万 元 4,500 万 元 增 加 至 5,000 万 元 ; 第 三 次, 因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注 册 资 本 由 5,000 万 元 增 加 至 12,500 万 元 ; (2) 第 二 章 第 十 二 条, 经 营 范 围 修 订 一 次 新 增 第 二 类 增 值 电 信 业 务 中 的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组 织 文 化 艺 术 交 流 等 内 容 ; (3) 第 三 章 第 十 八 条, 股 份 数 量 修 订 四 次 一 次 是 增 加 在 册 股 东 无 优 先 认 购 权, 另 外 第 32 页, 共 112 页

三 次 是 股 本 的 变 动 而 做 相 应 修 订 ; (4) 第 六 章 第 一 百 一 十 七 条, 修 订 总 经 理 及 副 总 经 理 人 数 一 次 将 副 总 经 理 人 数 由 三 名 调 整 至 三 到 七 名 ( 二 ) 三 会 运 作 情 况 1 三 会 召 开 情 况 会 议 类 型 报 告 期 内 会 议 召 开 的 次 数 董 事 会 18 经 审 议 的 重 大 事 项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2015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董 事 及 董 秘 的 任 免 股 票 发 行 方 案 设 立 全 资 子 公 司 变 更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聘 任 高 管 等 监 事 会 3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认 定 核 心 员 工 2015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等 股 东 大 会 10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聘 任 新 董 事 子 公 司 增 资 股 票 发 行 方 案 股 权 激 励 方 案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方 案 变 更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等 2 三 会 的 召 集 召 开 表 决 程 序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的 评 估 意 见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的 召 集 提 案 审 议 通 知 时 间 召 开 程 序 授 权 委 托 表 决 和 决 议 等 符 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 三 ) 公 司 治 理 改 进 情 况 公 司 已 经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非 上 市 公 司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章 制 度 的 要 求, 并 结 合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建 立 了 规 范 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形 成 了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和 管 理 层 各 司 其 职 各 负 其 责 相 互 制 约 的 科 学 有 效 的 工 作 机 制, 公 司 重 大 生 产 经 营 决 策 投 资 决 策 及 财 务 决 策 均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及 有 关 内 控 制 度 规 定 的 程 序 和 规 则 进 行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治 理 已 进 入 有 效 运 行 阶 段, 三 会 均 按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依 法 运 行 同 时 公 司 及 时 有 效 的 听 取 吸 收 多 方 有 助 于 改 善 公 司 治 理 的 意 见 与 建 议, 并 根 据 公 司 经 营 需 要 不 断 改 进 公 司 治 理 水 平, 具 体 体 现 在 : 1 公 司 积 极 引 入 外 部 专 业 机 构 针 对 管 理 层 进 行 学 习 培 训, 提 升 管 理 层 之 专 业 技 能 职 业 素 养 ; 2 公 司 通 过 设 立 专 人 专 岗 的 法 务 部 门, 建 立 了 公 司 法 律 相 关 工 作 流 程 与 标 准, 提 升 了 公 司 法 律 风 险 控 制 能 力 ( 四 )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情 况 公 司 通 过 全 国 股 转 系 统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及 时 按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充 分 进 行 信 息 披 露, 切 实 有 效 地 保 护 投 资 者 权 益 公 司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工 作 严 格 遵 守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有 关 业 务 规 则 的 规 定 公 司 设 置 专 业 人 员 负 责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工 作 的 有 序 进 行, 在 日 常 工 作 中, 建 立 了 通 过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进 行 投 资 者 互 动 交 流 关 系 管 理 的 有 效 途 径, 确 保 公 司 的 股 权 投 资 人 及 潜 在 投 资 者 之 间 畅 通 有 效 的 沟 通 联 系 事 务 处 理 等 工 作 开 展 二 内 部 控 制 ( 一 ) 监 事 会 就 年 度 内 监 督 事 项 的 意 见 第 33 页, 共 112 页

报 告 期 内, 监 事 会 能 够 独 立 运 作, 对 本 年 度 内 的 监 督 事 项 无 异 议 ( 二 ) 公 司 保 持 独 立 性 自 主 经 营 能 力 的 说 明 公 司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在 业 务 资 产 人 员 财 务 机 构 等 方 面 相 互 独 立, 具 有 完 整 的 业 务 体 系 及 面 向 市 场 独 立 经 营 的 能 力 ( 三 ) 对 重 大 内 部 管 理 制 度 的 评 价 1 关 于 会 计 核 算 体 系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关 于 会 计 核 算 的 规 定, 从 公 司 自 身 情 况 出 发, 制 定 会 计 核 算 的 具 体 细 节 制 度, 并 按 照 要 求 进 行 独 立 核 算, 保 证 公 司 正 常 开 展 会 计 核 算 工 作 2 关 于 财 务 管 理 体 系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严 格 贯 彻 和 落 实 各 项 公 司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在 国 家 政 策 及 制 度 的 指 引 下, 做 到 有 序 工 作 严 格 管 理, 继 续 完 善 公 司 财 务 管 理 体 系 3 关 于 风 险 控 制 体 系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紧 紧 围 绕 企 业 风 险 控 制 制 度, 在 有 效 分 析 市 场 风 险 政 策 风 险 经 营 风 险 法 律 风 险 等 的 前 提 下, 采 取 事 前 防 范 事 中 控 制 等 措 施, 从 企 业 规 范 的 角 度 继 续 完 善 风 险 控 制 体 系 ( 四 ) 年 度 报 告 差 错 责 任 追 究 制 度 相 关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已 建 立 年 度 报 告 重 大 差 错 责 任 追 究 制 度 第 34 页, 共 112 页

第 十 节 财 务 报 告 一 审 计 报 告 是 否 审 计 是 审 计 意 见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审 计 报 告 编 号 中 兴 财 光 华 审 会 字 (2016) 第 202023 号 审 计 机 构 名 称 中 兴 财 光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计 机 构 地 址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复 兴 门 内 大 街 28 号 5 层 F4 层 东 座 929 室 审 计 报 告 日 期 2016-03-02 注 册 会 计 师 姓 名 王 荣 前 刘 永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是 否 变 更 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连 续 服 务 年 限 1 审 计 报 告 中 兴 财 光 华 审 会 字 (2016) 第 202023 号 北 京 分 豆 教 育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 我 们 审 计 了 后 附 的 北 京 分 豆 教 育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分 豆 教 育 ) 的 财 务 报 表, 包 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2015 年 度 的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利 润 表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以 及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一 管 理 层 对 财 务 报 表 的 责 任 编 制 和 公 允 列 报 财 务 报 表 是 分 豆 教 育 管 理 层 的 责 任, 这 种 责 任 包 括 :(1)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并 使 其 实 现 公 允 反 映 ;(2) 设 计 执 行 和 维 护 必 要 的 内 部 控 制, 以 使 财 务 报 表 不 存 在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导 致 的 重 大 错 报 二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责 任 我 们 的 责 任 是 在 执 行 审 计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对 财 务 报 表 发 表 审 计 意 见 我 们 按 照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执 行 了 审 计 工 作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准 则 要 求 我 们 遵 守 职 业 道 德 守 则, 计 划 和 执 行 审 计 工 作 以 对 财 务 报 表 是 否 不 存 在 重 大 错 报 获 取 合 理 保 证 审 计 工 作 涉 及 实 施 审 计 程 序, 以 获 取 有 关 财 务 报 表 金 额 和 披 露 的 审 计 证 据 选 择 的 审 计 程 序 取 决 于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判 断, 包 括 对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导 致 的 财 务 报 表 重 大 错 报 风 险 的 评 估 在 进 行 风 险 评 估 时, 注 册 会 计 师 考 虑 与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和 公 允 列 报 相 关 的 内 部 控 制, 以 设 计 恰 当 的 审 计 程 序, 但 目 的 并 非 对 内 部 控 制 的 有 效 性 发 表 意 见 审 计 工 作 还 包 括 评 价 管 理 层 选 用 会 计 政 策 的 恰 当 性 和 作 出 会 计 估 计 的 合 理 性, 以 及 评 价 财 务 报 表 的 总 体 列 报 我 们 相 信, 我 们 获 取 的 审 计 证 据 是 充 分 适 当 的, 为 发 表 审 计 意 见 提 供 了 基 础 三 审 计 意 见 我 们 认 为, 分 豆 教 育 财 务 报 表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公 允 反 映 了 分 豆 教 育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以 及 2015 年 度 的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中 兴 财 光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中 国 北 京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 王 荣 前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 刘 永 二 一 六 年 三 月 二 日 第 35 页, 共 112 页

二 财 务 报 表 ( 一 )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附 注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 - 货 币 资 金 五 1 160,415,957.74 20,196,807.33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 - -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 - -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 - - 应 收 票 据 - - - 应 收 账 款 五 2 28,294,859.85 - 预 付 款 项 五 3 1,439,750.67 723,512.66 应 收 利 息 - - - 应 收 股 利 - - - 其 他 应 收 款 五 4 1,387,050.86 8,151,829.89 存 货 五 5 132,096.00 273,880.06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资 产 - - -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 - -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五 6-1,207,786.20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 191,669,715.12 30,553,816.14 非 流 动 资 产 : -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 -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 - -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 - - 长 期 应 收 款 - -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 - -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 - - 固 定 资 产 五 7 1,724,188.57 1,630,243.31 在 建 工 程 - - - 工 程 物 资 - - -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 - -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 - - 油 气 资 产 - - - 无 形 资 产 五 8 539,381.83 - 开 发 支 出 - - - 商 誉 - -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五 9 11,302,460.88 7,221,902.81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五 10 397,493.58 59,698.57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五 11 10,650,000.00 5,350,000.00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 24,613,524.86 14,261,844.69 第 36 页, 共 112 页

资 产 总 计 - 216,283,239.98 44,815,660.83 流 动 负 债 : - - - 短 期 借 款 - - -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 - - 吸 收 存 款 及 同 业 存 放 - - - 应 付 短 期 融 资 款 - - - 拆 入 资 金 - -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 - -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 - - 应 付 票 据 - - - 应 付 账 款 五 12 439,000.00 - 预 收 款 项 - - -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 - - 应 付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 - -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五 13 4,096,527.86 1,300,366.94 应 交 税 费 五 14 4,844,766.11 67,812.11 应 付 利 息 - - - 应 付 股 利 - - - 其 他 应 付 款 五 15 8,551.86 7,416.20 应 付 分 保 账 款 - - - 保 险 合 同 准 备 金 - - - 代 理 买 卖 证 券 款 - - - 代 理 承 销 证 券 款 - - -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负 债 - - -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 - -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 - -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 9,388,845.83 1,375,595.25 非 流 动 负 债 : - - - 长 期 借 款 - - - 应 付 债 券 - - - 其 中 : 优 先 股 - - - 永 续 债 - - - 长 期 应 付 款 - - - 长 期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 - - 专 项 应 付 款 - - - 预 计 负 债 - - - 递 延 收 益 - -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 - -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 - -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 - - 负 债 总 计 - 9,388,845.83 1,375,595.25 所 有 者 权 益 : - - - 第 37 页, 共 112 页

股 本 五 16 125,000,000.00 39,000,000.00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 - - 其 中 : 优 先 股 - - - 永 续 债 - - - 资 本 公 积 五 17 13,155,154.10 3,551,156.85 减 : 库 存 股 - -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 - 专 项 储 备 - - - 盈 余 公 积 五 18 6,547,419.49 94,006.56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 - - 未 分 配 利 润 五 19 57,191,742.45 794,902.17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 201,894,316.04 43,440,065.58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 5,000,078.11 -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 206,894,394.15 43,440,065.58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计 - 216,283,239.98 44,815,660.83 法 定 代 表 人 : 于 鹏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冯 莹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冯 莹 ( 二 )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附 注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 - - - 货 币 资 金 77,753,448.56 20,196,807.33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 - -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 - -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 - - 应 收 票 据 - - - 应 收 账 款 十 三 1 28,294,859.85 - 预 付 款 项 1,349,458.00 723,512.66 应 收 利 息 - - - 应 收 股 利 - - - 其 他 应 收 款 十 三 2 1,267,262.51 8,151,829.89 存 货 132,096.00 273,880.06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资 产 - - -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 - -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 1,207,786.20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 108,797,124.92 30,553,816.14 非 流 动 资 产 : - -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 - -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 - - 长 期 应 收 款 - -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十 三 3 80,000,000.00 - 第 38 页, 共 112 页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 - - 固 定 资 产 1,582,397.67 1,630,243.31 在 建 工 程 - - - 工 程 物 资 - - -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 - -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 - - 油 气 资 产 - - - 无 形 资 产 539,381.83 - 开 发 支 出 - - - 商 誉 - -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11,128,239.22 7,221,902.81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397,493.58 59,698.57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10,350,000.00 5,350,000.00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 103,997,512.30 14,261,844.69 资 产 总 计 - 212,794,637.22 44,815,660.83 流 动 负 债 : - - - 短 期 借 款 - -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 - -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 - - 应 付 票 据 - - - 应 付 账 款 439,000.00 - 预 收 款 项 - - -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3,941,964.21 1,300,366.94 应 交 税 费 4,827,009.07 67,812.11 应 付 利 息 - - - 应 付 股 利 - - - 其 他 应 付 款 8,471.86 7,416.20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负 债 - - -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 - -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 - -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 9,216,445.14 1,375,595.25 非 流 动 负 债 : - - - 长 期 借 款 - - - 应 付 债 券 - - - 其 中 : 优 先 股 - - - 永 续 债 - - - 长 期 应 付 款 - - - 长 期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 - - 专 项 应 付 款 - - - 预 计 负 债 - - - 递 延 收 益 - -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 - - 第 39 页, 共 112 页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 - -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 - - 负 债 总 计 - 9,216,445.14 1,375,595.25 所 有 者 权 益 : - - - 股 本 125,000,000.00 39,000,000.00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 - - 其 中 : 优 先 股 - - - 永 续 债 - - - 资 本 公 积 13,155,154.10 3,551,156.85 减 : 库 存 股 - -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 - 专 项 储 备 - - - 盈 余 公 积 6,547,419.49 94,006.56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 - - 未 分 配 利 润 58,875,618.49 794,902.17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 203,578,192.08 43,440,065.58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计 - 212,794,637.22 44,815,660.83 ( 三 ) 合 并 利 润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附 注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一 营 业 总 收 入 五 20 106,536,101.67 28,981,512.91 其 中 : 营 业 收 入 五 20 106,536,101.67 28,981,512.91 利 息 收 入 - - - 已 赚 保 费 - - -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收 入 - - - 二 营 业 总 成 本 - 58,642,849.21 31,017,956.33 其 中 : 营 业 成 本 五 20 8,984,337.14 12,376,459.12 利 息 支 出 - - -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支 出 - - - 退 保 金 - - - 赔 付 支 出 净 额 - - - 提 取 保 险 合 同 准 备 金 净 额 - - - 保 单 红 利 支 出 - - - 分 保 费 用 - - -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五 21 2,085,864.17 628,913.29 销 售 费 用 五 22 19,502,101.17 7,730,996.93 管 理 费 用 五 23 27,970,501.95 10,111,747.96 财 务 费 用 五 24-1,257,439.92-64,315.26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五 25 1,357,484.70 234,154.29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 - - 第 40 页, 共 112 页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 - -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 投 资 收 益 - - 汇 兑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 - - 三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号 - 填 列 ) 47,893,252.46-2,036,443.42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五 26 14,619,335.93 3,614,738.39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 - -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五 27-567.14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 - - 四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 号 填 列 ) 62,512,588.39 1,577,727.83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五 28-337,742.93-58,538.57 五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号 - 填 列 ) 62,850,331.32 1,636,266.40 其 中 : 被 合 并 方 在 合 并 前 实 现 的 - 净 利 润 -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 62,850,253.21 1,636,266.40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 78.11 - 六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 - - 归 属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 - - ( 一 ) 以 后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 他 综 合 收 益 - - 1.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 或 净 资 产 的 变 动 - - 2.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能 重 -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享 - - 有 的 份 额 ( 二 )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 他 综 合 收 益 - - 1.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以 后 将 -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 - 享 有 的 份 额 2.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 动 损 益 - - 3.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重 分 类 为 可 供 -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损 益 - - 4. 现 金 流 量 套 期 损 益 的 有 效 部 分 - - - 5.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 - - 6. 其 他 - - - 归 属 少 数 股 东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 税 后 净 额 - - 第 41 页, 共 112 页

七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 62,850,331.32 1,636,266.40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综 合 收 益 - 总 额 62,850,253.21 1,636,266.40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 78.11 - 八 每 股 收 益 : - - - ( 一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0.73 0.07 ( 二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0.73 0.07 法 定 代 表 人 : 于 鹏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冯 莹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冯 莹 ( 四 ) 母 公 司 利 润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附 注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一 营 业 收 入 十 三 4 106,536,101.67 28,981,512.91 减 : 营 业 成 本 十 三 4 8,984,337.14 12,376,459.12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 2,085,864.17 628,913.29 销 售 费 用 - 19,450,133.17 7,730,996.93 管 理 费 用 - 25,383,253.83 10,111,747.96 财 务 费 用 - -295,665.01-64,315.26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 1,351,180.05 234,154.29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 号 填 列 ) - -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 - -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 投 资 收 益 - - 二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号 - 填 列 ) 49,576,998.32-2,036,443.42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 14,619,335.92 3,614,738.39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 - -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 - 567.14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 - - 三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 号 填 列 ) 64,196,334.24 1,577,727.83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 -337,795.01-58,538.57 四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号 - 填 列 ) 64,534,129.25 1,636,266.40 五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 - - ( 一 ) 以 后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 他 综 合 收 益 - - 1.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 或 净 资 产 的 变 动 - - 2.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能 重 -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享 有 的 份 额 - - 第 42 页, 共 112 页

( 二 )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 他 综 合 收 益 - - 1.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以 后 将 -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 - 享 有 的 份 额 2.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 动 损 益 - - 3.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重 分 类 为 可 供 -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损 益 - - 4. 现 金 流 量 套 期 损 益 的 有 效 部 分 - - - 5.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 - - 6. 其 他 - - - 六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 64,534,129.25 1,636,266.40 七 每 股 收 益 : - - - ( 一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 - ( 二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 - ( 五 )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附 注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 -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 94,840,523.64 33,656,067.63 客 户 存 款 和 同 业 存 放 款 项 净 增 加 额 - - -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净 增 加 额 - - - 向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拆 入 资 金 净 增 加 额 - - - 收 到 原 保 险 合 同 保 费 取 得 的 现 金 - - - 收 到 再 保 险 业 务 现 金 净 额 - - - 保 户 储 金 及 投 资 款 净 增 加 额 - - - 处 置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净 增 加 额 - - - 收 取 利 息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的 现 金 - - - 拆 入 资 金 净 增 加 额 - - - 回 购 业 务 资 金 净 增 加 额 - - -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 14,553,589.84 -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五 29 6,570,289.41 3,792,261.34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 115,964,402.89 37,448,328.97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 3,580,073.04 11,690,587.36 客 户 贷 款 及 垫 款 净 增 加 额 - - -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和 同 业 款 项 净 增 加 额 - - - 支 付 原 保 险 合 同 赔 付 款 项 的 现 金 - - - 支 付 利 息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的 现 金 - - - 支 付 保 单 红 利 的 现 金 - - - 第 43 页, 共 112 页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 19,559,275.43 10,774,703.47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 15,402,681.95 1,897,475.19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五 29 25,806,145.04 21,626,685.55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 64,348,175.46 45,989,451.57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51,616,227.43-8,541,122.60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 - -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 - -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 - -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 - -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额 - - -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 - -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 12,001,074.27 14,603,024.82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 - - 质 押 贷 款 净 增 加 额 - - - 取 得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额 - - -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 12,001,074.27 14,603,024.82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12,001,074.27-14,603,024.82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 - -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 100,603,997.25 42,000,000.00 其 中 : 子 公 司 吸 收 少 数 股 东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 5,000,000.00 -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 - - 发 行 债 券 收 到 的 现 金 - - -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 -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 100,603,997.25 42,000,000.00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 - -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现 金 - - - 其 中 : 子 公 司 支 付 给 少 数 股 东 的 股 利 利 润 - - -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 -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 - -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100,603,997.25 42,000,000.00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 - -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 140,219,150.41 18,855,852.58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 20,196,807.33 1,340,954.75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 160,415,957.74 20,196,807.33 法 定 代 表 人 : 于 鹏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冯 莹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冯 莹 ( 六 )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单 位 : 元 第 44 页, 共 112 页

项 目 附 注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 -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 94,840,523.64 33,656,067.63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 14,553,589.84 -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5,586,422.00 3,792,261.34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 114,980,535.48 37,448,328.97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 3,489,780.37 11,690,587.36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 18,942,197.12 10,774,703.47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 15,402,681.95 1,897,475.19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23,549,798.79 21,626,685.55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 61,384,458.23 45,989,451.57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53,596,077.25-8,541,122.60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 - -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 - -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 - -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 - -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额 - - -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 - -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 11,643,433.27 14,603,024.82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 80,000,000.00 - 取 得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额 - - -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 91,643,433.27 14,603,024.82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91,643,433.27-14,603,024.82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 - -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 95,603,997.25 42,000,000.00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 - -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 -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 95,603,997.25 42,000,000.00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 - -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现 金 - - -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 -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 - -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95,603,997.25 42,000,000.00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 - -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 57,556,641.23 18,855,852.58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 20,196,807.33 1,340,954.75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 77,753,448.56 20,196,807.33 第 45 页, 共 112 页

( 七 ) 合 并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单 位 : 元 本 期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其 他 权 益 工 其 一 减 具 他 专 般 项 目 : 优 永 其 综 项 风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所 有 者 权 益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库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先 续 他 合 储 险 存 股 债 收 备 准 股 益 备 一 上 年 期 末 余 额 39,000,000.00 - - - 3,551,156.85 - - - 671,799.50-4,644,013.09-47,866,969.44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 - - - - - - - -577,792.94 - -3,849,110.92 - -4,426,903.86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 - - - - - - - - - - - -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 - - - - - - - - - - - - 其 他 - - - - - - - - - - - - - 二 本 年 期 初 余 额 39,000,000.00 - - - 3,551,156.85 - - - 94,006.56-794,902.17-43,440,065.58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86,000,000.00 - - - 9,603,997.25 - - - 6,453,412.93-56,396,840.28 5,000,078.11 163,454,328.57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 - - - - - - - - - 62,850,253.21 78.11 62,850,331.32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11,000,000.00 - - - 84,603,997.25 - - - - - - 5,000,000.00 100,603,997.25 少 资 本 1. 股 东 投 入 的 普 通 股 11,000,000.00 - - - 84,603,997.25 - - - - - - 5,000,000.00 100,603,997.25 2.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 - - - - - - - - - - - - 者 投 入 资 本 3.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 - - - - - - - - - - - - 第 46 页, 共 112 页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4. 其 他 - - - - - - - - - - - - - ( 三 ) 利 润 分 配 - - - - - - - - 6,453,412.93 - -6,453,412.93 - -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 - - - - - - - 6,453,412.93 - -6,453,412.93 - - 2.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 - - - - - - - - - - - - 3.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 - - - - - - - - - - - - 的 分 配 4. 其 他 - - - - - - - - - - - - -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75,000,000.00 - - - -75,000,000.00 - - - - - - - -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75,000,000.00 - - - -75,000,000.00 - - - - - - - -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 - - - - - - - - - - -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 - - - - - - - - - - - - 4. 其 他 - - - - - - - - - - - - - ( 五 ) 专 项 储 备 - - - - - - - - - - - - - 1. 本 期 提 取 - - - - - - - - - - - - - 2. 本 期 使 用 - - - - - - - - - - - - - ( 六 ) 其 他 - - - - - - - - - - - - - 四 本 年 期 末 余 额 125,000,000.00 - - - 13,155,154.10 - - - 6,547,419.49-57,191,742.45 5,000,078.11 206,894,394.15 上 期 项 目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股 本 其 他 权 益 工 资 本 公 积 减 其 专 盈 余 公 积 一 未 分 配 利 润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所 有 者 权 益 第 47 页, 共 112 页

具 : 他 项 般 优 先 永 续 其 他 库 存 综 合 储 备 风 险 股 债 股 收 益 准 备 一 上 年 期 末 余 额 500,000.00 - - - - - - - - - -633,063.94 - -133,063.94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 - - - - - - - - - -63,136.88 - -63,136.88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 - - - - - - - - - - - -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 - - - - - - - - - - - - 其 他 - - - - - - - - - - - - - 二 本 年 期 初 余 额 500,000.00 - - - - - - - - - -696,200.82 - -196,200.82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38,500,000.00 - - - 3,551,156.85 - - - 94,006.56-1,491,102.99-43,636,266.40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 - - - - - - - - - 1,636,266.40-1,636,266.40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38,500,000.00 - - - 3,500,000.00 - - - -577,792.94-577,792.94-42,000,000.00 少 资 本 1. 股 东 投 入 的 普 通 股 38,500,000.00 - - - 3,500,000.00 - - - - - - - 42,000,000.00 2.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 - - - - - - - - - - - - 者 投 入 资 本 3.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 - - - - - - - - - - - -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4. 其 他 - - - - - - - - -577,792.94-577,792.94 - - ( 三 ) 利 润 分 配 - - - - - - - - 671,799.50 - -671,799.50 - -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 - - - - - - - 671,799.50 - -671,799.50 - - 2.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 - - - - - - - - - - - - 3.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 - - - - - - - - - - - - 第 48 页, 共 112 页

的 分 配 4. 其 他 - - - - - - - - - - - - -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 - - - 51,156.85 - - - - - -51,156.85 - -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 - - - - - - - - - - -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 - - - - - - - - - - -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 - - - - - - - - - - - - 4. 其 他 - - - - 51,156.85 - - - - - -51,156.85 - - ( 五 ) 专 项 储 备 - - - - - - - - - - - - - 1. 本 期 提 取 - - - - - - - - - - - - - 2. 本 期 使 用 - - - - - - - - - - - - - ( 六 ) 其 他 - - - - - - - - - - - - - 四 本 年 期 末 余 额 39,000,000.00 - - - 3,551,156.85 - - - 94,006.56-794,902.17-43,440,065.58 法 定 代 表 人 : 于 鹏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冯 莹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冯 莹 ( 八 )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单 位 : 元 本 期 其 他 权 益 工 项 目 股 本 优 先 具 永 续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减 : 库 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股 债 第 49 页, 共 112 页

一 上 年 期 末 余 额 39,000,000.00 - - - 3,551,156.85 - - - 671,799.50 4,644,013.09 47,866,969.44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 - - - - - - - -577,792.94-3,849,110.92-4,426,903.86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 - - - - - - - - - - 其 他 - - - - - - - - - - - 二 本 年 期 初 余 额 39,000,000.00 - - - 3,551,156.85 - - - 94,006.56 794,902.17 43,440,065.58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86,000,000.00 - - - 9,603,997.25 - - - 6,453,412.93 58,080,716.32 160,138,126.50 - 号 填 列 )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 - - - - - - - - 64,534,129.25 64,534,129.25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11,000,000.00 - - - 84,603,997.25 - - - - - 95,603,997.25 1. 股 东 投 入 的 普 通 股 11,000,000.00 - - - 84,603,997.25 - - - - - 95,603,997.25 2.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投 入 资 - - - - - - - - - - - 本 3.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 - - - - - - - - - - 金 额 4. 其 他 - - - - - - - - - - - ( 三 ) 利 润 分 配 - - - - - - - - 6,453,412.93-6,453,412.93-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 - - - - - - - 6,453,412.93-6,453,412.93-2.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 - - - - - - - - - - 3. 其 他 - - - - - - - - - - -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75,000,000.00 - - - -75,000,000.00 - - - - - -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75,000,000.00 - - - -75,000,000.00 - - - - -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 - - - - - - - - -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 - - - - - - - - - - 4. 其 他 - - - - - - - - - - - 第 50 页, 共 112 页

( 五 ) 专 项 储 备 - - - - - - - - - - - 1. 本 期 提 取 - - - - - - - - - - - 2. 本 期 使 用 - - - - - - - - - - - ( 六 ) 其 他 - - - - - - - - - - - 四 本 年 期 末 余 额 125,000,000.00 - - - 13,155,154.10 - - - 6,547,419.49 58,875,618.49 203,578,192.08 上 期 项 目 其 他 权 益 工 股 本 具 其 他 减 : 库 专 项 优 永 其 资 本 公 积 综 合 存 股 储 备 先 续 他 收 益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股 债 一 上 年 期 末 余 额 500,000.00 - - - - - - - - -633,063.94-133,063.94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 - - - - - - - - -63,136.88-63,136.88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 - - - - - - - - - - 其 他 - - - - - - - - - - - 二 本 年 期 初 余 额 500,000.00 - - - - - - - - -696,200.82-196,200.82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38,500,000.00 - - - 3,551,156.85 - - - 94,006.56 1,491,102.99 43,636,266.40 以 - 号 填 列 )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 - - - - - - - - 1,636,266.40 1,636,266.40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38,500,000.00 - - - 3,500,000.00 - - - -577,792.94 577,792.94 42,000,000.00 1. 股 东 投 入 的 普 通 股 38,500,000.00 - - - 3,500,000.00 - - - - - 42,000,000.00 2.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 - - - - - - - - - - 第 51 页, 共 112 页

3.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 - - - - - - - - - - 金 额 4. 其 他 - - - - - - - - -577,792.94 577,792.94 - ( 三 ) 利 润 分 配 - - - - - - - - 671,799.50-671,799.50-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 - - - - - - - 671,799.50-671,799.50-2.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 - - - - - - - - - - 3. 其 他 - - - - - - - - - - -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 - - - 51,156.85 - - - - -51,156.85-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 - - - - - - - - -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 - - - - - - - - -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 - - - - - - - - - - 4. 其 他 - - - - 51,156.85 - - - - -51,156.85 - ( 五 ) 专 项 储 备 - - - - - - - - - - - 1. 本 期 提 取 - - - - - - - - - - - 2. 本 期 使 用 - - - - - - - - - - - ( 六 ) 其 他 - - - - - - - - - - - 四 本 年 期 末 余 额 39,000,000.00 - - - 3,551,156.85 - - - 94,006.56 794,902.17 43,440,065.58 第 52 页, 共 112 页

北 京 分 豆 教 育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金 额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 一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 一 ) 公 司 的 注 册 地 组 织 形 式 和 总 部 地 址 北 京 分 豆 教 育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分 豆 教 育 ) 前 身 是 北 京 圣 殿 山 教 育 顾 问 有 限 公 司, 由 陈 世 平 和 杨 静 于 2011 年 01 月 04 日 共 同 出 资 设 立,2014 年 9 月 18 日 完 成 股 份 改 制, 经 北 京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登 记 注 册,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110302567448957C, 公 司 经 营 期 限 为 长 期 ; 截 止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注 册 资 本 :12500 万 元 ; 法 定 代 表 人 : 于 鹏, 公 司 住 所 : 北 京 市 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地 盛 北 街 1 号 8 号 楼 408 室 -22( 集 中 办 公 区 ) ( 二 ) 经 营 范 围 公 司 性 质 主 要 经 营 活 动 和 合 并 范 围 公 司 经 营 范 围 : 第 二 类 增 值 电 信 业 务 中 的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 仅 限 互 联 网 信 息 服 务 ): 互 联 网 信 息 服 务 不 含 新 闻 出 版 教 育 医 疗 保 健 药 品 和 医 疗 器 械 电 子 公 告 服 务 ( 电 信 与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经 营 许 可 证 有 效 期 至 2019 年 09 月 04 日 );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转 让 技 术 服 务 ; 软 件 设 计 开 发 ; 销 售 电 气 设 备 计 算 机 软 件 及 辅 助 设 备 电 子 产 品 ; 教 育 咨 询 ( 不 含 出 国 留 学 咨 询 及 中 介 服 务 ); 组 织 文 化 艺 术 交 流 活 动 ( 不 含 演 出 ) 承 办 展 览 展 示 活 动 ; 设 计 制 作 代 理 发 布 广 告 ; 影 视 策 划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依 批 准 的 内 容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公 司 性 质 和 主 要 经 营 活 动 : 本 公 司 属 软 件 和 技 术 服 务 业 行 业, 主 要 产 品 或 服 务 为 教 育 软 件 的 设 计 开 发 销 售 及 相 关 技 术 服 务 本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的 子 公 司 共 5 户, 本 公 司 2015 年 合 并 范 围 比 2014 年 增 加 5 户 详 见 本 附 注 六 合 并 范 围 的 变 更 及 本 附 注 七 在 其 他 主 体 中 的 权 益 ( 三 ) 财 务 报 表 的 批 准 和 报 出 本 财 务 报 表 业 经 公 司 董 事 会 于 2016 年 3 月 2 日 批 准 报 出 二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础 1 编 制 基 础 本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以 持 续 经 营 假 设 为 基 础, 根 据 实 际 发 生 的 交 易 和 事 项, 按 照 财 政 部 颁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基 本 准 则 和 各 项 具 体 会 计 准 则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应 用 指 南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及 其 他 相 关 规 定 ( 以 下 合 称 企 业 会 计 准 第 53 页, 共 112 页

则 ), 以 及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编 报 规 则 第 15 号 财 务 报 告 的 一 般 规 定 (2014 年 修 订 ) 的 披 露 规 定 编 制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相 关 规 定, 本 公 司 会 计 核 算 以 权 责 发 生 制 为 基 础 除 某 些 金 融 工 具 和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外, 本 财 务 报 表 均 以 历 史 成 本 为 计 量 基 础 持 有 待 售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按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预 计 费 用 后 的 金 额, 以 及 符 合 持 有 待 售 条 件 时 的 原 账 面 价 值, 取 两 者 孰 低 计 价 资 产 如 果 发 生 减 值, 则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计 提 相 应 的 减 值 准 备 2 持 续 经 营 本 公 司 自 本 报 告 期 末 至 少 12 个 月 内 具 备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无 影 响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的 重 大 事 项 三 公 司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1 遵 循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声 明 本 财 务 报 表 符 合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要 求, 真 实 完 整 地 反 映 了 本 公 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 财 务 状 况 以 及 2015 年 度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2 会 计 期 间 本 公 司 的 会 计 期 间 分 为 年 度 和 中 期, 会 计 中 期 指 短 于 一 个 完 整 的 会 计 年 度 的 报 告 期 间 本 公 司 会 计 年 度 采 用 公 历 年 度, 即 每 年 自 1 月 1 日 起 至 12 月 31 日 止 3 营 业 周 期 正 常 营 业 周 期 是 指 本 公 司 从 购 买 用 于 加 工 的 资 产 起 至 实 现 现 金 或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期 间 本 公 司 以 12 个 月 作 为 一 个 营 业 周 期, 并 以 其 作 为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流 动 性 划 分 标 准 4 记 账 本 位 币 本 公 司 以 人 民 币 为 记 账 本 位 币 5 同 一 控 制 下 和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企 业 合 并, 是 指 将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单 独 的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一 个 报 告 主 体 的 交 易 或 事 项 企 业 合 并 分 为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和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1)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参 与 合 并 的 企 业 在 合 并 前 后 均 受 同 一 方 或 相 同 的 多 方 最 终 控 制, 且 该 控 制 并 非 暂 时 性 的, 为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在 合 并 日 第 54 页, 共 112 页

取 得 对 其 他 参 与 合 并 企 业 控 制 权 的 一 方 为 合 并 方, 参 与 合 并 的 其 他 企 业 为 被 合 并 方 合 并 日, 是 指 合 并 方 实 际 取 得 对 被 合 并 方 控 制 权 的 日 期 合 并 方 取 得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均 按 合 并 日 在 被 合 并 方 的 账 面 价 值 计 量 合 并 方 取 得 的 净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与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账 面 价 值 ( 或 发 行 股 份 面 值 总 额 )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股 本 溢 价 ); 资 本 公 积 ( 股 本 溢 价 ) 不 足 以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合 并 方 为 进 行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的 各 项 直 接 费 用,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参 与 合 并 的 企 业 在 合 并 前 后 不 受 同 一 方 或 相 同 的 多 方 最 终 控 制 的, 为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在 购 买 日 取 得 对 其 他 参 与 合 并 企 业 控 制 权 的 一 方 为 购 买 方, 参 与 合 并 的 其 他 企 业 为 被 购 买 方 购 买 日, 是 指 为 购 买 方 实 际 取 得 对 被 购 买 方 控 制 权 的 日 期 对 于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合 并 成 本 包 含 购 买 日 购 买 方 为 取 得 对 被 购 买 方 的 控 制 权 而 付 出 的 资 产 发 生 或 承 担 的 负 债 以 及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的 审 计 法 律 服 务 评 估 咨 询 等 中 介 费 用 以 及 其 他 管 理 费 用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购 买 方 作 为 合 并 对 价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或 债 务 性 证 券 的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权 益 性 证 券 或 债 务 性 证 券 的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所 涉 及 的 或 有 对 价 按 其 在 购 买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入 合 并 成 本, 购 买 日 后 12 个 月 内 出 现 对 购 买 日 已 存 在 情 况 的 新 的 或 进 一 步 证 据 而 需 要 调 整 或 有 对 价 的, 相 应 调 整 合 并 商 誉 购 买 方 发 生 的 合 并 成 本 及 在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按 购 买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合 并 成 本 大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于 购 买 日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商 誉 合 并 成 本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首 先 对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负 债 及 或 有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以 及 合 并 成 本 的 计 量 进 行 复 核, 复 核 后 合 并 成 本 仍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其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购 买 方 取 得 被 购 买 方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购 买 日 因 不 符 合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确 认 条 件 而 未 予 确 认 的, 在 购 买 日 后 12 个 月 内, 如 取 得 新 的 或 进 一 步 的 信 息 表 明 购 买 日 的 相 关 情 况 已 经 存 在, 预 期 被 购 买 方 在 购 买 日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带 来 的 经 济 利 益 能 够 实 现 的, 则 确 认 相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同 时 减 少 商 誉, 商 誉 不 足 冲 减 的, 差 额 部 分 确 认 为 当 期 损 益 ; 除 上 述 情 况 以 外, 确 认 与 企 业 合 并 相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实 现 的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根 据 财 政 部 关 于 印 发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第 5 号 的 通 知 ( 财 会 2012 19 号 ) 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3 号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第 五 十 一 条 关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判 断 标 准, 判 断 该 多 次 交 易 是 否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参 考 本 部 分 前 面 各 段 描 述 及 本 附 注 三 13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不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区 分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和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相 关 会 计 处 理 : 第 55 页, 共 112 页

在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中, 以 购 买 日 之 前 所 持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购 买 日 新 增 投 资 成 本 之 和, 作 为 该 项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涉 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在 处 置 该 项 投 资 时 将 与 其 相 关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采 用 与 被 购 买 方 直 接 处 置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相 同 的 基 础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即, 除 了 按 照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在 被 购 买 方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导 致 的 变 动 中 的 相 应 份 额 以 外, 其 余 转 入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对 于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按 照 该 股 权 在 购 买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重 新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涉 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与 其 相 关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应 当 采 用 与 被 购 买 方 直 接 处 置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相 同 的 基 础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即, 除 了 按 照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在 被 购 买 方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导 致 的 变 动 中 的 相 应 份 额 以 外, 其 余 转 为 购 买 日 所 属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 6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方 法 (1)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的 确 定 原 则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合 并 范 围 以 控 制 为 基 础 予 以 确 定 控 制 是 指 本 公 司 拥 有 对 被 投 资 方 的 权 力, 通 过 参 与 被 投 资 方 的 相 关 活 动 而 享 有 可 变 回 报, 并 且 有 能 力 运 用 对 被 投 资 方 的 权 力 影 响 该 回 报 金 额 合 并 范 围 包 括 本 公 司 及 全 部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是 指 被 本 公 司 控 制 的 主 体 一 旦 相 关 事 实 和 情 况 的 变 化 导 致 上 述 控 制 定 义 涉 及 的 相 关 要 素 发 生 了 变 化, 本 公 司 将 进 行 重 新 评 估 (2)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的 方 法 从 取 得 子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和 生 产 经 营 决 策 的 实 际 控 制 权 之 日 起, 本 公 司 开 始 将 其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 从 丧 失 实 际 控 制 权 之 日 起 停 止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对 于 处 置 的 子 公 司, 处 置 日 前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已 经 适 当 地 包 括 在 合 并 利 润 表 和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中 ; 当 期 处 置 的 子 公 司, 不 调 整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的 期 初 数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的 子 公 司, 其 购 买 日 后 的 经 营 成 果 及 现 金 流 量 已 经 适 当 地 包 括 在 合 并 利 润 表 和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中, 且 不 调 整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期 初 数 和 对 比 数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的 子 公 司 及 吸 收 合 并 下 的 被 合 并 方, 其 自 合 并 当 期 期 初 至 合 并 日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已 经 适 当 地 包 括 在 合 并 利 润 表 和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中, 并 且 同 时 调 整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对 比 数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子 公 司 与 本 公 司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或 会 计 期 间 不 一 致 的, 按 照 本 公 司 的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期 间 对 子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必 要 的 调 整 对 于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以 购 买 日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对 其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调 整 公 司 内 所 有 重 大 往 来 余 额 交 易 及 未 实 现 利 润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时 予 以 抵 销 第 56 页, 共 112 页

子 公 司 的 股 东 权 益 及 当 期 净 损 益 中 不 属 于 本 公 司 所 拥 有 的 部 分 分 别 作 为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及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股 东 权 益 及 净 利 润 项 下 单 独 列 示 子 公 司 当 期 净 损 益 中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的 份 额, 在 合 并 利 润 表 中 净 利 润 项 目 下 以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项 目 列 示 少 数 股 东 分 担 的 子 公 司 的 亏 损 超 过 了 少 数 股 东 在 该 子 公 司 期 初 股 东 权 益 中 所 享 有 的 份 额, 仍 冲 减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当 因 处 置 部 分 股 权 投 资 或 其 他 原 因 丧 失 了 对 原 有 子 公 司 的 控 制 权 时, 对 于 剩 余 股 权, 按 照 其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重 新 计 量 处 置 股 权 取 得 的 对 价 与 剩 余 股 权 公 允 价 值 之 和, 减 去 按 原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应 享 有 原 有 子 公 司 自 购 买 日 开 始 持 续 计 算 的 净 资 产 的 份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丧 失 控 制 权 当 期 的 投 资 收 益 与 原 有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相 关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时 采 用 与 被 购 买 方 直 接 处 置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相 同 的 基 础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即, 除 了 在 该 原 有 子 公 司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导 致 的 变 动 以 外, 其 余 一 并 转 为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 其 后, 对 该 部 分 剩 余 股 权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 号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或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2 号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等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本 公 司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直 至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需 区 分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直 至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各 项 交 易 是 否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的 各 项 交 易 的 条 款 条 件 以 及 经 济 影 响 符 合 以 下 一 种 或 多 种 情 况, 通 常 表 明 应 将 多 次 交 易 事 项 作 为 一 揽 子 交 易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1 这 些 交 易 是 同 时 或 者 在 考 虑 了 彼 此 影 响 的 情 况 下 订 立 的 ;2 这 些 交 易 整 体 才 能 达 成 一 项 完 整 的 商 业 结 果 ;3 一 项 交 易 的 发 生 取 决 于 其 他 至 少 一 项 交 易 的 发 生 ;4 一 项 交 易 单 独 看 是 不 经 济 的, 但 是 和 其 他 交 易 一 并 考 虑 时 是 经 济 的 不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对 其 中 的 每 一 项 交 易 视 情 况 分 别 按 照 不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情 况 下 部 分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 详 见 本 附 注 三 13 ( 2)4) 和 因 处 置 部 分 股 权 投 资 或 其 他 原 因 丧 失 了 对 原 有 子 公 司 的 控 制 权 ( 详 见 前 段 ) 适 用 的 原 则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直 至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各 项 交 易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将 各 项 交 易 作 为 一 项 处 置 子 公 司 并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交 易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但 是,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之 前 每 一 次 处 置 价 款 与 处 置 投 资 对 应 的 享 有 该 子 公 司 净 资 产 份 额 的 差 额,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时 一 并 转 入 丧 失 控 制 权 当 期 的 损 益 7 合 营 安 排 分 类 及 共 同 经 营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合 营 安 排, 是 指 一 项 由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的 参 与 方 共 同 控 制 的 安 排 本 公 司 根 据 在 合 营 安 排 中 享 有 的 权 利 和 承 担 的 义 务, 将 合 营 安 排 分 为 共 同 经 营 和 合 营 企 业 共 同 经 营, 是 指 本 公 司 享 有 该 安 排 相 关 资 产 且 承 担 该 安 排 相 关 负 债 的 合 营 安 排 合 营 企 业, 是 指 本 公 司 仅 对 该 安 排 的 净 资 产 享 有 权 利 的 合 营 安 排 8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确 定 标 准 本 公 司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包 括 库 存 现 金 可 以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存 款 以 及 本 公 司 持 有 的 期 限 短 ( 一 般 为 从 购 买 日 起, 三 个 月 内 到 期 ) 流 动 性 强 易 于 转 换 为 已 知 金 额 的 现 金 价 值 变 动 风 险 很 小 的 投 资 第 57 页, 共 112 页

9 外 币 业 务 和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1) 外 币 交 易 折 算 公 司 外 币 交 易 按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 或 近 似 汇 率 ) 将 外 币 金 额 折 算 为 人 民 币 入 账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为 人 民 币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按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为 人 民 币 ; 以 历 史 成 本 计 量 的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为 人 民 币 除 了 为 购 建 或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而 借 入 的 外 币 专 门 借 款 本 金 及 利 息 的 汇 兑 差 额 按 资 本 化 的 原 则 处 理 外, 其 余 情 况 下 所 产 生 的 外 币 折 算 差 额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货 币 兑 换 形 成 的 折 算 差 额, 计 入 财 务 费 用 (2)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项 目,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 所 有 者 权 益 项 目 除 未 分 配 利 润 项 目 外, 其 他 项 目 采 用 发 生 时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利 润 表 中 的 收 入 和 费 用 项 目,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 或 近 似 汇 率 ) 折 算 上 述 折 算 产 生 的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所 有 者 权 益 项 目 下 单 独 列 示 10 金 融 工 具 在 本 公 司 成 为 金 融 工 具 合 同 的 一 方 时 确 认 一 项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对 于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的 交 易 费 用 直 接 计 入 损 益, 对 于 其 他 类 别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1)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方 法 公 允 价 值, 是 指 市 场 参 与 者 在 计 量 日 发 生 的 有 序 交 易 中, 出 售 一 项 资 产 所 能 收 到 或 者 转 移 一 项 负 债 所 需 支 付 的 价 格 金 融 工 具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本 公 司 采 用 活 跃 市 场 中 的 报 价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活 跃 市 场 中 的 报 价 是 指 易 于 定 期 从 交 易 所 经 纪 商 行 业 协 会 定 价 服 务 机 构 等 获 得 的 价 格, 且 代 表 了 在 公 平 交 易 中 实 际 发 生 的 市 场 交 易 的 价 格 金 融 工 具 不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本 公 司 采 用 估 值 技 术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估 值 技 术 包 括 参 考 熟 悉 情 况 并 自 愿 交 易 的 各 方 最 近 进 行 的 市 场 交 易 中 使 用 的 价 格 参 照 实 质 上 相 同 的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当 前 的 公 允 价 值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法 和 期 权 定 价 模 型 等 (2) 金 融 资 产 的 分 类 确 认 和 计 量 第 58 页, 共 112 页

以 常 规 方 式 买 卖 金 融 资 产, 按 交 易 日 进 行 会 计 确 认 和 终 止 确 认 金 融 资 产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划 分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以 及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1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包 括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和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本 公 司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均 为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是 指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金 融 资 产 :A. 取 得 该 金 融 资 产 的 目 的, 主 要 是 为 了 近 期 内 出 售 或 回 购 ;B. 属 于 进 行 集 中 管 理 的 可 辨 认 金 融 工 具 组 合 的 一 部 分, 且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本 公 司 近 期 采 用 短 期 获 利 方 式 对 该 组 合 进 行 管 理 ;C. 属 于 衍 生 工 具, 但 是, 被 指 定 且 为 有 效 套 期 工 具 的 衍 生 工 具 属 于 财 务 担 保 合 同 的 衍 生 工 具 与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工 具 除 外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以 及 与 该 金 融 资 产 相 关 的 股 利 和 利 息 收 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是 指 到 期 日 固 定 回 收 金 额 固 定 或 可 确 定, 且 本 公 司 有 明 确 意 图 和 能 力 持 有 至 到 期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在 终 止 确 认 发 生 减 值 或 摊 销 时 产 生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实 际 利 率 法 是 指 按 照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 含 一 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 的 实 际 利 率 计 算 其 摊 余 成 本 及 各 期 利 息 收 入 或 支 出 的 方 法 实 际 利 率 是 指 将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在 预 期 存 续 期 间 或 适 用 的 更 短 期 间 内 的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为 该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当 前 账 面 价 值 所 使 用 的 利 率 在 计 算 实 际 利 率 时, 本 公 司 将 在 考 虑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所 有 合 同 条 款 的 基 础 上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 不 考 虑 未 来 的 信 用 损 失 ), 同 时 还 将 考 虑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合 同 各 方 之 间 支 付 或 收 取 的 属 于 实 际 利 率 组 成 部 分 的 各 项 收 费 交 易 费 用 及 折 价 或 溢 价 等 3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是 指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回 收 金 额 固 定 或 可 确 定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本 公 司 划 分 为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的 金 融 资 产 包 括 应 收 票 据 应 收 账 款 应 收 利 息 应 收 股 利 及 其 他 应 收 款 等 第 59 页, 共 112 页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在 终 止 确 认 发 生 减 值 或 摊 销 时 产 生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4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包 括 初 始 确 认 时 即 被 指 定 为 可 供 出 售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以 及 除 了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以 外 的 金 融 资 产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投 资 的 期 末 成 本 按 照 其 摊 余 成 本 法 确 定, 即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扣 除 已 偿 还 的 本 金, 加 上 或 减 去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将 该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与 到 期 日 金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进 行 摊 销 形 成 的 累 计 摊 销 额, 并 扣 除 已 发 生 的 减 值 损 失 后 的 金 额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的 期 末 成 本 为 其 初 始 取 得 成 本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除 减 值 损 失 和 外 币 货 币 性 金 融 资 产 与 摊 余 成 本 相 关 的 汇 兑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外,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在 该 金 融 资 产 终 止 确 认 时 转 出,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但 是,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以 及 与 该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按 照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期 间 取 得 的 利 息 及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计 入 投 资 收 益 因 持 有 意 图 或 能 力 发 生 改 变, 或 公 允 价 值 不 再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或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2 号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第 十 六 条 规 定 将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重 分 类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期 限 已 超 过 两 个 完 整 的 会 计 年 度, 使 金 融 资 产 不 再 适 合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时, 本 公 司 将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改 按 成 本 或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重 分 类 日, 该 金 融 资 产 的 成 本 或 摊 余 成 本 为 该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或 账 面 价 值 该 金 融 资 产 有 固 定 到 期 日 的, 与 该 金 融 资 产 相 关 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在 该 金 融 资 产 的 剩 余 期 限 内,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摊 销,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该 金 融 资 产 的 摊 余 成 本 与 到 期 日 金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在 该 金 融 资 产 的 剩 余 期 限 内,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摊 销,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该 金 融 资 产 没 有 固 定 到 期 日 的, 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仍 保 留 在 股 东 权 益 中, 在 该 金 融 资 产 被 处 置 时 转 出,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3)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除 了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外, 本 公 司 在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其 他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检 查,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的,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本 公 司 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 对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或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第 60 页, 共 112 页

合 中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单 独 测 试 未 发 生 减 值 的 金 融 资 产 ( 包 括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和 不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再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已 单 项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的 金 融 资 产, 不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1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减 值 以 成 本 或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将 其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减 记 金 额 确 认 为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金 融 资 产 在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后, 如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该 金 融 资 产 价 值 已 恢 复, 且 客 观 上 与 确 认 该 损 失 后 发 生 的 事 项 有 关,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予 以 转 回, 金 融 资 产 转 回 减 值 损 失 后 的 账 面 价 值 不 超 过 假 定 不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情 况 下 该 金 融 资 产 在 转 回 日 的 摊 余 成 本 2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当 综 合 相 关 因 素 判 断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公 允 价 值 下 跌 是 严 重 或 非 暂 时 性 下 跌 时, 表 明 该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发 生 减 值 其 中 严 重 下 跌 是 指 公 允 价 值 下 跌 幅 度 累 计 超 过 20%; 非 暂 时 性 下 跌 是 指 公 允 价 值 连 续 下 跌 时 间 超 过 12 个 月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时, 将 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因 公 允 价 值 下 降 形 成 的 累 计 损 失 予 以 转 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该 转 出 的 累 计 损 失 为 该 资 产 初 始 取 得 成 本 扣 除 已 收 回 本 金 和 已 摊 销 金 额 当 前 公 允 价 值 和 原 已 计 入 损 益 的 减 值 损 失 后 的 余 额 在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后, 期 后 如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该 金 融 资 产 价 值 已 恢 复, 且 客 观 上 与 确 认 该 损 失 后 发 生 的 事 项 有 关,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予 以 转 回,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的 减 值 损 失 转 回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的 减 值 损 失 转 回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或 与 该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的 减 值 损 失, 不 予 转 回 (4)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的 确 认 依 据 和 计 量 方 法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金 融 资 产, 予 以 终 止 确 认 :1 收 取 该 金 融 资 产 现 金 流 量 的 合 同 权 利 终 止 ;2 该 金 融 资 产 已 转 移, 且 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转 入 方 ;3 该 金 融 资 产 已 转 移, 虽 然 企 业 既 没 有 转 移 也 没 有 保 留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但 是 放 弃 了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控 制 若 企 业 既 没 有 转 移 也 没 有 保 留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且 未 放 弃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的 控 制 的, 则 按 照 继 续 涉 入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程 度 确 认 有 关 金 融 资 产, 并 相 应 确 认 有 关 负 债 继 续 涉 入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程 度, 是 指 该 金 融 资 产 价 值 变 动 使 企 业 面 临 的 风 险 水 平 第 61 页, 共 112 页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及 因 转 移 而 收 到 的 对 价 与 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之 和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金 融 资 产 部 分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终 止 确 认 及 未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之 间 按 其 相 对 的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分 摊, 并 将 因 转 移 而 收 到 的 对 价 与 应 分 摊 至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之 和 与 分 摊 的 前 述 账 面 金 额 之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本 公 司 对 采 用 附 追 索 权 方 式 出 售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将 持 有 的 金 融 资 产 背 书 转 让, 需 确 定 该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是 否 已 经 转 移 已 将 该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转 入 方 的,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 保 留 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不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 既 没 有 转 移 也 没 有 保 留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则 继 续 判 断 企 业 是 否 对 该 资 产 保 留 了 控 制, 并 根 据 前 面 各 段 所 述 的 原 则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5) 金 融 负 债 的 分 类 和 计 量 金 融 负 债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划 分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和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初 始 确 认 金 融 负 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对 于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的 交 易 费 用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对 于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1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分 类 为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的 条 件 与 分 类 为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和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的 条 件 一 致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的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以 及 与 该 等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的 股 利 和 利 息 支 出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与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按 照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终 止 确 认 或 摊 销 产 生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6) 金 融 负 债 的 终 止 确 认 金 融 负 债 的 现 时 义 务 全 部 或 部 分 已 经 解 除 的, 才 能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负 债 或 其 一 部 分 本 公 司 ( 债 务 人 ) 与 债 权 人 之 间 签 订 协 议, 以 承 担 新 金 融 负 债 方 式 第 62 页, 共 112 页

替 换 现 存 金 融 负 债, 且 新 金 融 负 债 与 现 存 金 融 负 债 的 合 同 条 款 实 质 上 不 同 的, 终 止 确 认 现 存 金 融 负 债, 并 同 时 确 认 新 金 融 负 债 金 融 负 债 全 部 或 部 分 终 止 确 认 的, 将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支 付 的 对 价 ( 包 括 转 出 的 非 现 金 资 产 或 承 担 的 新 金 融 负 债 )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7) 衍 生 工 具 及 嵌 入 衍 生 工 具 衍 生 工 具 于 相 关 合 同 签 署 日 以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并 以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衍 生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对 包 含 嵌 入 衍 生 工 具 的 混 合 工 具, 如 未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嵌 入 衍 生 工 具 与 该 主 合 同 在 经 济 特 征 及 风 险 方 面 不 存 在 紧 密 关 系, 且 与 嵌 入 衍 生 工 具 条 件 相 同, 单 独 存 在 的 工 具 符 合 衍 生 工 具 定 义 的, 嵌 入 衍 生 工 具 从 混 合 工 具 中 分 拆, 作 为 单 独 的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处 理 如 果 无 法 在 取 得 时 或 后 续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嵌 入 衍 生 工 具 进 行 单 独 计 量, 则 将 混 合 工 具 整 体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对 已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分 拆 的 混 合 工 具, 若 之 后 混 合 工 具 合 同 条 款 发 生 变 化, 且 发 生 的 变 化 将 对 原 混 合 工 具 合 同 现 金 流 量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则 重 新 评 价 嵌 入 衍 生 工 具 是 否 应 当 分 拆 对 于 首 次 执 行 日 前 持 有 的 混 合 工 具 合 同, 本 公 司 在 首 次 执 行 日 与 前 述 合 同 条 款 变 化 所 要 求 的 重 新 评 价 日 两 者 较 后 者, 评 价 是 否 将 嵌 入 衍 生 工 具 从 主 合 同 分 拆 并 单 独 处 理 1 可 转 换 债 券 公 司 发 行 的 同 时 包 含 负 债 和 转 换 选 择 权 成 分 的 可 转 换 债 券, 初 始 确 认 时 进 行 分 拆, 分 别 予 以 确 认 其 中, 以 固 定 金 额 的 现 金 或 其 他 金 融 资 产 换 取 固 定 数 量 的 自 身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转 换 选 择 权, 作 为 权 益 进 行 核 算 初 始 确 认 时, 负 债 部 分 的 公 允 价 值 按 类 似 不 具 有 转 换 选 择 权 债 券 的 现 行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可 转 换 债 券 的 整 体 发 行 价 格 扣 除 负 债 部 分 的 公 允 价 值 的 差 额, 作 为 债 券 持 有 人 将 债 券 转 换 为 权 益 工 具 的 转 换 选 择 权 的 价 值,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 股 份 转 换 权 ) 公 司 发 行 的 认 股 权 和 债 券 分 离 交 易 的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认 股 权 持 有 人 到 期 没 有 行 权 的, 在 到 期 时 将 原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的 部 分 转 入 资 本 公 积 股 本 溢 价 (8)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抵 销 第 63 页, 共 112 页

当 本 公 司 具 有 抵 销 已 确 认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法 定 权 利, 且 目 前 可 执 行 该 种 法 定 权 利, 同 时 本 公 司 计 划 以 净 额 结 算 或 同 时 变 现 该 金 融 资 产 和 清 偿 该 金 融 负 债 时,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以 相 互 抵 销 后 的 金 额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内 列 示 除 此 以 外,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内 分 别 列 示, 不 予 相 互 抵 销 (9) 权 益 工 具 权 益 工 具 是 指 能 证 明 拥 有 本 公 司 在 扣 除 所 有 负 债 后 的 资 产 中 的 剩 余 权 益 的 合 同 本 公 司 发 行 ( 含 再 融 资 ) 回 购 出 售 或 注 销 权 益 工 具 作 为 权 益 的 变 动 处 理 本 公 司 不 确 认 权 益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与 权 益 性 交 易 相 关 的 交 易 费 用 从 权 益 中 扣 减 本 公 司 对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方 的 各 种 分 配 ( 不 包 括 股 票 股 利 ), 减 少 股 东 权 益 本 公 司 不 确 认 权 益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额 11 应 收 款 项 应 收 款 项 包 括 应 收 帐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等 本 公 司 对 外 销 售 商 品 或 提 供 劳 务 形 成 的 应 收 帐 款, 按 从 购 货 方 应 收 的 合 同 或 协 议 价 款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应 收 款 项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以 摊 余 成 本 减 去 坏 账 准 备 后 的 净 额 列 示 (1)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判 断 依 据 或 金 额 标 准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余 额 为 500 万 元 以 上 的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为 200 万 元 以 上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当 存 在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本 公 司 将 无 法 按 应 收 款 项 的 原 有 条 款 收 回 所 有 款 项 时, 根 据 其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2) 按 信 用 风 险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本 公 司 对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以 及 金 额 重 大 但 单 项 测 试 未 发 生 减 值 的 应 收 款 项,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相 似 性 和 相 关 性 对 金 融 资 产 进 行 分 组 这 些 信 用 风 险 通 常 反 映 债 务 人 按 照 该 等 资 产 的 合 同 条 款 偿 还 所 有 到 期 金 额 的 能 力, 并 且 与 被 检 查 资 产 的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测 算 相 关 A. 不 同 组 合 的 确 定 依 据 : 项 目 账 龄 组 合 确 定 组 合 的 依 据 根 据 相 同 账 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的 实 际 损 失 率 为 基 础, 结 合 现 时 情 况 确 定 报 告 期 各 项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比 例 第 64 页, 共 112 页

a. 组 合 中, 采 用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组 合 计 提 方 法 账 龄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比 例 (%) 其 他 应 收 款 计 提 比 例 (%)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5 5 1-2 年 10 10 2-3 年 20 20 3-4 年 50 50 4-5 年 80 80 5 年 以 上 100 100 (3)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对 于 单 项 金 额 非 重 大 以 及 经 单 独 测 试 后 未 减 值 的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 包 括 应 收 账 款 和 其 他 应 收 款 ), 根 据 相 同 账 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的 实 际 损 失 率 为 基 础, 结 合 现 时 情 况 确 定 报 告 期 各 项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比 例 (4) 坏 账 准 备 的 转 回 如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该 应 收 款 项 价 值 已 恢 复, 且 客 观 上 与 确 认 该 损 失 后 发 生 的 事 项 有 关,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予 以 转 回,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但 是, 该 转 回 后 的 账 面 价 值 不 超 过 假 定 不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情 况 下 该 应 收 款 项 在 转 回 日 的 摊 余 成 本 (5) 本 公 司 向 金 融 机 构 以 不 附 追 索 权 方 式 转 让 应 收 款 项 的, 按 交 易 款 项 扣 除 已 转 销 其 他 应 收 款 的 账 面 价 值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2 存 货 (1) 存 货 的 分 类 本 公 司 存 货 分 为 库 存 商 品 (2) 存 货 取 得 和 发 出 的 计 价 方 法 本 公 司 存 货 盘 存 制 度 采 用 永 续 盘 存 制, 存 货 取 得 时 按 实 际 成 本 计 价 原 材 料 消 耗 性 生 物 资 产 等 发 出 时 采 用 加 权 平 均 法 计 价 (3)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本 公 司 期 末 存 货 成 本 高 于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本 公 司 通 常 按 照 单 个 存 货 项 目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期 末, 以 前 减 记 存 货 价 值 的 影 响 因 素 已 经 消 失 的,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在 原 已 计 提 的 金 额 内 转 回 (4) 存 货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确 认 方 法 第 65 页, 共 112 页

存 货 可 变 现 净 值 是 按 存 货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至 完 工 时 估 计 将 要 发 生 的 成 本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以 及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13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本 部 分 所 指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是 指 本 公 司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本 公 司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具 有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作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或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核 算 其 会 计 政 策 详 见 附 注 三 10 金 融 工 具 共 同 控 制, 是 指 本 公 司 按 照 相 关 约 定 对 某 项 安 排 所 共 有 的 控 制, 并 且 该 安 排 的 相 关 活 动 必 须 经 过 分 享 控 制 权 的 参 与 方 一 致 同 意 后 才 能 决 策 重 大 影 响, 是 指 本 公 司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财 务 和 经 营 政 策 有 参 与 决 策 的 权 力, 但 并 不 能 够 控 制 或 者 与 其 他 方 一 起 共 同 控 制 这 些 政 策 的 制 定 (1) 投 资 成 本 的 确 定 对 于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在 合 并 日 按 照 被 合 并 方 所 有 者 权 益 在 最 终 控 制 方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与 支 付 的 现 金 转 让 的 非 现 金 资 产 以 及 所 承 担 债 务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以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作 为 合 并 对 价 的, 在 合 并 日 按 照 被 合 并 方 所 有 者 权 益 在 最 终 控 制 方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按 照 发 行 股 份 的 面 值 总 额 作 为 股 本,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与 所 发 行 股 份 面 值 总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取 得 同 一 控 制 下 被 合 并 方 的 股 权, 最 终 形 成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应 分 别 是 否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进 行 处 理 :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将 各 项 交 易 作 为 一 项 取 得 控 制 权 的 交 易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不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在 合 并 日 按 照 应 享 有 被 合 并 方 所 有 者 权 益 在 最 终 控 制 方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与 达 到 合 并 前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账 面 价 值 加 上 合 并 日 进 一 步 取 得 股 份 新 支 付 对 价 的 账 面 价 值 之 和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合 并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股 权 投 资 因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或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而 确 认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暂 不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对 于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在 购 买 日 按 照 合 并 成 本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合 并 成 本 包 括 包 括 购 买 方 付 出 的 资 产 发 生 或 承 担 的 负 债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之 和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取 得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最 终 形 成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的, 应 分 别 是 否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进 行 处 理 :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将 各 项 交 易 作 为 一 项 取 得 控 制 权 的 交 易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不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按 照 原 持 有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投 资 账 面 价 值 加 上 新 增 投 资 成 本 之 和, 作 为 改 按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原 持 有 的 股 权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相 关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暂 不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原 持 有 股 权 投 资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其 公 允 价 值 与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以 及 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累 计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第 66 页, 共 112 页

合 并 方 或 购 买 方 为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的 审 计 法 律 服 务 评 估 咨 询 等 中 介 费 用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管 理 费 用,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除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外 的 其 他 股 权 投 资, 按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该 成 本 视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取 得 方 式 的 不 同, 分 别 按 照 本 公 司 实 际 支 付 的 现 金 购 买 价 款 本 公 司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投 资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价 值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交 易 中 换 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或 原 账 面 价 值 该 项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自 身 的 公 允 价 值 等 方 式 确 定 与 取 得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直 接 相 关 的 费 用 税 金 及 其 他 必 要 支 出 也 计 入 投 资 成 本 对 于 因 追 加 投 资 能 够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重 大 影 响 或 实 施 共 同 控 制 但 不 构 成 控 制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成 本 为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2 号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确 定 的 原 持 有 股 权 投 资 的 公 允 价 值 加 上 新 增 投 资 成 本 之 和 (2) 后 续 计 量 及 损 益 确 认 方 法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 构 成 共 同 经 营 者 除 外 )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此 外,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能 够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控 制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时,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计 价, 追 加 或 收 回 投 资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成 本 除 取 得 投 资 时 实 际 支 付 的 价 款 或 者 对 价 中 包 含 的 已 宣 告 但 尚 未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者 利 润 外,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按 照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确 认 2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时,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大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不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小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其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成 本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时, 按 照 应 享 有 或 应 分 担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现 的 净 损 益 和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份 额, 分 别 确 认 投 资 收 益 和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同 时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 按 照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分 派 的 利 润 或 现 金 股 利 计 算 应 享 有 的 部 分, 相 应 减 少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 对 于 被 投 资 单 位 除 净 损 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和 利 润 分 配 以 外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其 他 变 动,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并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在 确 认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损 益 的 份 额 时, 以 取 得 投 资 时 被 投 资 单 位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等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净 利 润 进 行 调 整 后 确 认 被 投 资 单 位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期 间 与 本 公 司 不 一 致 的, 按 照 本 公 司 的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期 间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调 整, 并 据 以 确 认 投 资 收 益 和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对 于 本 公 司 与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之 间 发 生 的 交 易, 投 出 或 出 售 的 资 产 不 构 成 业 务 的, 未 实 现 内 部 交 易 损 益 按 照 享 有 的 比 例 计 算 归 属 于 本 公 司 的 部 分 予 以 抵 销, 在 此 基 础 上 确 认 投 资 损 益 但 本 公 司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发 生 第 67 页, 共 112 页

的 未 实 现 内 部 交 易 损 失, 属 于 所 转 让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的, 不 予 以 抵 销 本 公 司 向 合 营 企 业 或 联 营 企 业 投 出 的 资 产 构 成 业 务 的, 投 资 方 因 此 取 得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但 未 取 得 控 制 权 的, 以 投 出 业 务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新 增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与 投 出 业 务 的 账 面 价 值 之 差, 全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本 公 司 向 合 营 企 业 或 联 营 企 业 出 售 的 资 产 构 成 业 务 的, 取 得 的 对 价 与 业 务 的 账 面 价 值 之 差, 全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本 公 司 自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购 入 的 资 产 构 成 业 务 的, 按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0 号 企 业 合 并 的 规 定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全 额 确 认 与 交 易 相 关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在 确 认 应 分 担 被 投 资 单 位 发 生 的 净 亏 损 时, 以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和 其 他 实 质 上 构 成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投 资 的 长 期 权 益 减 记 至 零 为 限 此 外, 如 本 公 司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负 有 承 担 额 外 损 失 的 义 务, 则 按 预 计 承 担 的 义 务 确 认 预 计 负 债, 计 入 当 期 投 资 损 失 被 投 资 单 位 以 后 期 间 实 现 净 利 润 的, 本 公 司 在 收 益 分 享 额 弥 补 未 确 认 的 亏 损 分 担 额 后, 恢 复 确 认 收 益 分 享 额 对 于 本 公 司 首 次 执 行 新 会 计 准 则 之 前 已 经 持 有 的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如 存 在 与 该 投 资 相 关 的 股 权 投 资 借 方 差 额, 按 原 剩 余 期 限 直 线 摊 销 的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3 收 购 少 数 股 权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因 购 买 少 数 股 权 新 增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与 按 照 新 增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应 享 有 子 公 司 自 购 买 日 ( 或 合 并 日 ) 开 始 持 续 计 算 的 净 资 产 份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4 处 置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母 公 司 在 不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情 况 下 部 分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处 置 价 款 与 处 置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相 对 应 享 有 子 公 司 净 资 产 的 差 额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 母 公 司 部 分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导 致 丧 失 对 子 公 司 控 制 权 的, 按 本 附 注 三 6 ( 2)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的 方 法 中 所 述 的 相 关 会 计 政 策 处 理 其 他 情 形 下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处 置, 对 于 处 置 的 股 权, 其 账 面 价 值 与 实 际 取 得 价 款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处 置 后 的 剩 余 股 权 仍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在 处 置 时 将 原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部 分 按 相 应 的 比 例 采 用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直 接 处 置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相 同 的 基 础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因 被 投 资 方 除 净 损 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和 利 润 分 配 以 外 的 其 他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而 确 认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按 比 例 结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处 置 后 剩 余 股 权 仍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其 在 取 得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控 制 之 前 因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或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准 则 核 算 而 确 认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采 用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直 接 处 置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相 第 68 页, 共 112 页

同 的 基 础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并 按 比 例 结 转 当 期 损 益 ; 因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而 确 认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资 产 中 除 净 损 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和 利 润 分 配 以 外 的 其 他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按 比 例 结 转 当 期 损 益 本 公 司 因 处 置 部 分 股 权 投 资 丧 失 了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控 制 的, 在 编 制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时, 处 置 后 的 剩 余 股 权 能 够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共 同 控 制 或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改 按 权 益 法 核 算, 并 对 该 剩 余 股 权 视 同 自 取 得 时 即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进 行 调 整 ; 处 置 后 的 剩 余 股 权 不 能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共 同 控 制 或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改 按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准 则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其 在 丧 失 控 制 之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与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对 于 本 公 司 取 得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控 制 之 前, 因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或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准 则 核 算 而 确 认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在 丧 失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控 制 时 采 用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直 接 处 置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相 同 的 基 础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因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而 确 认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资 产 中 除 净 损 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和 利 润 分 配 以 外 的 其 他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在 丧 失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控 制 时 结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其 中, 处 置 后 的 剩 余 股 权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和 其 他 所 有 者 权 益 按 比 例 结 转 ; 处 置 后 的 剩 余 股 权 改 按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准 则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和 其 他 所 有 者 权 益 全 部 结 转 本 公 司 因 处 置 部 分 股 权 投 资 丧 失 了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处 置 后 的 剩 余 股 权 改 按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准 则 核 算, 其 在 丧 失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之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与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原 股 权 投 资 因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而 确 认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在 终 止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时 采 用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直 接 处 置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相 同 的 基 础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因 被 投 资 方 除 净 损 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和 利 润 分 配 以 外 的 其 他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而 确 认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在 终 止 采 用 权 益 法 时 全 部 转 入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本 公 司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直 至 丧 失 控 制 权, 如 果 上 述 交 易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将 各 项 交 易 作 为 一 项 处 置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并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交 易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之 前 每 一 次 处 置 价 款 与 所 处 置 的 股 权 对 应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先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到 丧 失 控 制 权 时 再 一 并 转 入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当 期 损 益 14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是 指 为 赚 取 租 金 或 资 本 增 值, 或 两 者 兼 有 而 持 有 的 房 地 产 本 公 司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包 括 已 出 租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持 有 并 准 备 增 值 后 转 让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已 出 租 的 建 筑 物 本 公 司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按 照 取 得 时 的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与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有 关 的 后 续 支 出, 如 果 与 该 资 产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且 其 成 本 能 可 靠 地 计 量, 则 计 入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成 本, 其 他 后 续 支 出, 在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并 按 照 固 定 资 产 或 无 形 资 产 的 有 关 规 定, 按 期 计 提 折 旧 或 摊 销 15 固 定 资 产 及 其 累 计 折 旧 第 69 页, 共 112 页

(1) 固 定 资 产 的 确 认 条 件 固 定 资 产 指 为 生 产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出 租 或 经 营 管 理 而 持 有, 并 且 使 用 年 限 超 过 一 年 的 有 形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分 类 为 :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运 输 设 备 办 公 设 备 及 其 他 固 定 资 产 在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予 以 确 认 : 与 该 固 定 资 产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并 且 该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时, 固 定 资 产 才 能 予 以 确 认 a. 与 该 固 定 资 产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 b. 该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本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按 照 取 得 时 的 实 际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其 中, 外 购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以 购 买 价 款 相 关 税 费 使 固 定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所 发 生 的 可 归 属 于 该 项 资 产 的 运 输 费 装 卸 费 安 装 费 和 专 业 人 员 服 务 费 等 确 定 购 买 固 定 资 产 的 价 款 超 过 正 常 信 用 条 件 延 期 支 付, 实 质 上 具 有 融 资 性 质 的,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以 购 买 价 款 的 现 值 为 基 础 确 定 自 行 建 造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由 建 造 该 项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所 发 生 的 必 要 支 出 构 成 债 务 重 组 取 得 债 务 人 用 以 抵 债 的 固 定 资 产, 以 该 固 定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确 定 其 入 账 价 值, 并 将 重 组 债 务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该 用 以 抵 债 的 固 定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在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具 备 商 业 实 质 和 换 入 资 产 或 换 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的 前 提 下, 换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以 换 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确 定 其 入 账 价 值, 除 非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换 入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更 加 可 靠 ; 不 满 足 上 述 前 提 的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以 换 出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和 应 支 付 的 相 关 税 费 作 为 换 入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不 确 认 损 益 以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吸 收 合 并 方 式 取 得 的 固 定 资 产 按 其 在 被 合 并 方 的 账 面 价 值 确 定 其 入 账 价 值 ; 以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吸 收 合 并 方 式 取 得 的 固 定 资 产 按 其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其 入 账 价 值 (2) 固 定 资 产 后 续 支 出 和 折 旧 方 法 与 固 定 资 产 有 关 的 后 续 支 出, 在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公 司 且 其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时, 计 入 固 定 资 产 成 本 ; 对 于 被 替 换 的 部 分, 终 止 确 认 其 账 面 价 值 ; 其 他 后 续 支 出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采 用 年 限 平 均 法 分 类 计 提, 根 据 固 定 资 产 类 别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和 预 计 净 残 值 率 确 定 折 旧 率 各 类 固 定 资 产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和 年 折 旧 率 如 下 : 类 别 折 旧 年 限 净 残 值 率 (%) 年 折 旧 率 (%) 电 子 设 备 3 5 31.67 办 公 家 具 5 5 19.00 当 固 定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时,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对 计 提 了 减 值 准 备 的 固 定 资 产, 则 在 未 来 期 间 按 扣 除 减 值 准 备 后 的 账 面 价 值 及 依 据 尚 可 使 用 年 限 确 定 折 旧 额 第 70 页, 共 112 页

符 合 持 有 待 售 条 件 的 固 定 资 产, 以 账 面 价 值 与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孰 低 的 金 额 列 示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低 于 原 账 面 价 值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3) 大 修 理 费 用 本 公 司 对 固 定 资 产 进 行 定 期 检 查 发 生 的 大 修 理 费 用,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符 合 固 定 资 产 确 认 条 件 的 部 分, 计 入 固 定 资 产 成 本, 不 符 合 固 定 资 产 确 认 条 件 的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固 定 资 产 在 定 期 大 修 理 间 隔 期 间, 照 提 折 旧 (4) 固 定 资 产 的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出 售 转 让 报 废 或 毁 损 的 处 置 收 入 扣 除 其 账 面 价 值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6 在 建 工 程 本 公 司 在 建 工 程 成 本 按 实 际 工 程 支 出 确 定, 包 括 在 建 期 间 发 生 的 各 项 必 要 工 程 支 出 工 程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的 应 予 资 本 化 的 借 款 费 用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费 用 等 在 建 工 程 在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时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17 借 款 费 用 (1)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的 确 认 原 则 公 司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可 直 接 归 属 于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予 以 资 本 化,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 其 他 借 款 费 用, 在 发 生 时 根 据 其 发 生 额 确 认 为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是 指 需 要 经 过 相 当 长 时 间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才 能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的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和 存 货 等 资 产 借 款 费 用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开 始 资 本 化 : a. 资 产 支 出 已 经 发 生, 资 产 支 出 包 括 为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而 以 支 付 现 金 转 移 非 现 金 资 产 或 者 承 担 带 息 债 务 形 式 发 生 的 支 出 ; b. 借 款 费 用 已 经 发 生 ; c. 为 使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所 必 要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已 经 开 始 当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时, 借 款 费 用 停 止 资 本 化 当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中 部 分 项 目 分 别 完 工 且 可 单 独 使 用 时, 该 部 分 资 产 借 款 费 用 停 止 资 本 化 (2)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期 间 资 本 化 期 间, 指 从 借 款 费 用 开 始 资 本 化 时 点 到 停 止 资 本 化 时 点 的 期 间, 借 款 费 用 暂 停 资 本 化 的 期 间 不 包 括 在 内 当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在 购 建 或 者 生 第 71 页, 共 112 页

产 过 程 中 发 生 非 正 常 中 断 且 中 断 时 间 连 续 超 过 3 个 月 的, 借 款 费 用 暂 停 资 本 化, 直 至 资 产 的 购 建 活 动 重 新 开 始 (3)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金 额 的 计 算 方 法 专 门 借 款 的 利 息 费 用 ( 扣 除 尚 未 动 用 的 借 款 资 金 存 入 银 行 取 得 的 利 息 收 入 或 者 进 行 暂 时 性 投 资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 及 其 辅 助 费 用 在 所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前, 予 以 资 本 化 一 般 借 款 应 予 资 本 化 的 利 息 金 额 根 据 累 计 资 产 支 出 超 过 专 门 借 款 部 分 的 资 产 支 出 按 年 加 权 平 均 数 乘 以 所 占 用 一 般 借 款 的 资 本 化 率 计 算 确 定 资 本 化 率 根 据 一 般 借 款 加 权 平 均 利 率 计 算 确 定 借 款 存 在 折 价 或 者 溢 价 的, 按 照 实 际 利 率 法 确 定 每 一 会 计 期 间 应 摊 销 的 折 价 或 者 溢 价 金 额, 调 整 每 期 利 息 金 额 18 无 形 资 产 (1) 无 形 资 产 的 计 价 方 法 无 形 资 产 按 取 得 时 的 实 际 成 本 入 账 外 购 无 形 资 产 的 成 本, 包 括 购 买 价 款 相 关 税 费 以 及 直 接 归 属 于 使 该 项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用 途 所 发 生 的 其 他 支 出 购 买 无 形 资 产 的 价 款 超 过 正 常 信 用 条 件 延 期 支 付, 实 质 上 具 有 融 资 性 质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成 本 以 购 买 价 款 的 现 值 为 基 础 确 定 以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吸 收 合 并 方 式 取 得 的 无 形 资 产 按 其 在 被 合 并 方 的 账 面 价 值 确 定 其 入 账 价 值 ; 以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吸 收 合 并 方 式 取 得 的 无 形 资 产 按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其 入 账 价 值 (2) 无 形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及 摊 销 1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对 于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在 为 企 业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的 期 限 内 按 直 线 法 摊 销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预 计 寿 命 及 依 据 如 下 : 无 形 资 产 项 目 软 件 估 计 使 用 期 限 36 个 月 每 期 末, 对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及 摊 销 方 法 进 行 复 核 ; 如 必 要, 对 使 用 寿 命 进 行 调 整 对 于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在 为 企 业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的 期 限 内 按 直 线 法 摊 销 2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第 72 页, 共 112 页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不 作 摊 销 年 度 终 了, 对 使 用 寿 命 及 摊 销 方 法 进 行 复 核 (3)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当 无 形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时,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本 公 司 在 每 一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检 查 使 用 寿 命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是 否 存 在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的 迹 象 如 果 该 等 资 产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则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估 计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以 单 项 资 产 为 基 础, 如 果 难 以 对 单 项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估 计 的, 则 以 该 资 产 所 属 的 资 产 组 为 基 础 确 定 资 产 组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如 果 资 产 或 资 产 组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按 其 差 额 计 提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和 尚 未 达 到 可 使 用 状 态 的 无 形 资 产, 无 论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每 年 均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予 转 回 19 研 究 开 发 支 出 公 司 根 据 研 发 活 动 是 否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具 备 了 形 成 一 项 新 产 品 或 新 技 术 的 基 本 条 件 为 主 要 判 断 依 据, 划 分 研 究 阶 段 和 开 发 阶 段 已 进 行 的 研 究 活 动 将 来 是 否 会 转 入 开 发 开 发 后 是 否 会 形 成 无 形 资 产 等 均 具 有 较 大 的 不 确 定 性 时, 研 发 项 目 处 于 研 究 阶 段 ; 当 研 发 项 目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具 备 了 形 成 一 项 新 产 品 或 新 技 术 的 基 本 条 件 时, 研 发 项 目 进 入 开 发 阶 段 研 究 阶 段 的 支 出,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 a.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以 使 其 能 够 使 用 或 出 售 在 技 术 上 具 有 可 行 性 ; b. 管 理 层 具 有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并 使 用 或 出 售 的 意 图 ; c. 能 够 证 明 该 无 形 资 产 将 如 何 产 生 经 济 利 益 ; d. 有 足 够 的 技 术 财 务 资 源 和 其 他 资 源 支 持, 以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的 开 发, 并 有 能 力 使 用 或 出 售 该 无 形 资 产 ; e. 归 属 于 该 无 形 资 产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不 满 足 上 述 条 件 的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前 期 已 计 入 损 益 的 开 发 支 出 不 在 以 后 期 间 确 认 为 资 产 已 资 本 化 的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上 列 示 为 开 发 支 出, 自 该 项 目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之 日 起 转 为 无 形 资 产 第 73 页, 共 112 页

研 究 阶 段 起 点 为 市 场 调 研, 终 点 为 项 目 方 案 设 计 评 审 通 过, 表 明 公 司 研 发 中 心 判 断 该 项 目 在 技 术 上 商 业 上 等 具 有 可 行 性, 项 目 相 关 测 试 修 改 完 成 ; 开 发 阶 段 的 起 点 为 项 目 相 关 测 试 修 改 完 成 后, 终 点 为 项 目 进 入 商 业 运 营 前 20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1) 摊 销 方 法 对 于 已 经 发 生 但 应 由 本 期 和 以 后 各 期 负 担 的 分 摊 期 限 在 1 年 以 上 的 各 项 费 用, 包 括 经 营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改 良 支 出, 作 为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按 受 益 年 限 分 期 摊 销 (2) 摊 销 年 限 款 类 别 装 修 摊 销 学 校 合 作 款 华 南 师 大 附 中 合 作 款 华 中 师 范 合 作 款 北 京 师 范 大 学 附 属 中 学 合 作 山 东 实 验 中 学 合 作 款 坐 席 中 心 电 话 布 线 教 育 局 合 作 款 辅 助 教 学 器 材 云 系 统 服 务 费 21 附 回 购 条 件 的 资 产 转 让 摊 销 期 限 35 个 月 36 个 月 64 个 月 60 个 月 59 个 月 53 个 月 52 个 月 36 个 月 36 个 月 36 个 月 34 个 月 对 于 附 回 购 条 件 的 资 产 转 让, 如 果 未 将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购 买 方, 不 应 当 确 认 销 售 收 入, 也 不 应 当 终 止 确 认 所 出 售 的 资 产 22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除 存 货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及 金 融 资 产 外, 其 他 主 要 类 别 资 产 的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确 定 方 法 如 下 : 对 于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无 形 资 产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等 长 期 资 产, 公 司 在 每 期 末 判 断 相 关 资 产 是 否 存 在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的 迹 象 因 企 业 合 并 所 形 成 的 商 誉 和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无 论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每 年 都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资 产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可 收 回 金 额 根 据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较 高 者 确 定 当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将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减 记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计 提 相 应 的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第 74 页, 共 112 页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确 认 后, 减 值 资 产 的 折 旧 或 者 摊 销 费 用 在 未 来 期 间 作 相 应 调 整, 以 使 该 资 产 在 剩 余 使 用 寿 命 内, 系 统 地 分 摊 调 整 后 的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 扣 除 预 计 净 残 值 )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无 形 资 产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等 长 期 资 产 的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再 转 回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按 单 项 资 产 为 基 础 计 算 并 确 认, 如 果 难 以 对 单 项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估 计 的, 以 该 资 产 所 属 的 资 产 组 确 定 资 产 组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资 产 组 是 能 够 独 立 产 生 现 金 流 入 的 最 小 资 产 组 合 23 职 工 薪 酬 本 公 司 职 工 薪 酬 主 要 包 括 短 期 职 工 薪 酬 离 职 后 福 利 辞 退 福 利 其 中 : 短 期 薪 酬 主 要 包 括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和 补 贴 职 工 福 利 费 医 疗 保 险 费 生 育 保 险 费 工 伤 保 险 费 住 房 公 积 金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非 货 币 性 福 利 等 本 公 司 在 职 工 为 本 公 司 提 供 服 务 的 会 计 期 间 将 实 际 发 生 的 短 期 职 工 薪 酬 确 认 为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其 中 非 货 币 性 福 利 按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离 职 后 福 利 主 要 包 括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其 中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主 要 包 括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失 业 保 险 以 及 年 金 等, 相 应 的 应 缴 存 金 额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或 当 期 损 益 在 职 工 劳 动 合 同 到 期 之 前 解 除 与 职 工 的 劳 动 关 系, 或 为 鼓 励 职 工 自 愿 接 受 裁 减 而 提 出 给 予 补 偿 的 建 议, 在 本 公 司 不 能 单 方 面 撤 回 因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计 划 或 裁 减 建 议 所 提 供 的 辞 退 福 利 时, 和 本 公 司 确 认 与 涉 及 支 付 辞 退 福 利 的 重 组 相 关 的 成 本 两 者 孰 早 日, 确 认 辞 退 福 利 产 生 的 职 工 薪 酬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但 辞 退 福 利 预 期 在 年 度 报 告 期 结 束 后 十 二 个 月 不 能 完 全 支 付 的, 按 照 其 他 长 期 职 工 薪 酬 处 理 职 工 内 部 退 休 计 划 采 用 上 述 辞 退 福 利 相 同 的 原 则 处 理 本 公 司 将 自 职 工 停 止 提 供 服 务 日 至 正 常 退 休 日 的 期 间 拟 支 付 的 内 退 人 员 工 资 和 缴 纳 的 社 会 保 险 费 等, 在 符 合 预 计 负 债 确 认 条 件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辞 退 福 利 ) 24 预 计 负 债 因 产 品 质 量 保 证 对 外 提 供 担 保 未 决 诉 讼 等 事 项 形 成 的 现 时 义 务, 其 履 行 很 可 能 导 致 经 济 利 益 的 流 出, 在 该 义 务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时, 确 认 为 预 计 负 债 对 于 未 来 经 营 亏 损, 不 确 认 预 计 负 债 预 计 负 债 按 照 履 行 相 关 现 时 义 务 所 需 支 出 的 最 佳 估 计 数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并 综 合 考 虑 与 或 有 事 项 有 关 的 风 险 不 确 定 性 和 货 币 时 间 价 值 等 因 素 货 币 时 间 价 值 影 响 重 大 的, 通 过 对 相 关 未 来 现 金 流 出 进 行 折 现 后 确 定 最 佳 估 计 数 ; 因 随 着 时 间 推 移 所 进 行 的 折 现 还 原 而 导 致 的 预 计 负 债 账 面 价 值 的 增 加 金 额, 确 认 为 利 息 费 用 第 75 页, 共 112 页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预 计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复 核 并 作 适 当 调 整, 以 反 映 当 前 的 最 佳 估 计 数 25 股 份 支 付 及 权 益 (1) 股 份 支 付 的 种 类 本 公 司 股 份 支 付 分 为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和 以 现 金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2) 权 益 工 具 公 允 价 值 的 确 定 方 法 本 公 司 对 于 授 予 的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期 权 等 权 益 工 具, 按 照 活 跃 市 场 中 的 报 价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对 于 授 予 的 不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期 权 等 权 益 工 具, 采 用 期 权 定 价 模 型 等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3) 确 认 可 行 权 权 益 工 具 最 佳 估 计 的 依 据 等 待 期 内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本 公 司 根 据 最 新 取 得 的 可 行 权 职 工 人 数 变 动 等 后 续 信 息 作 出 最 佳 估 计, 修 正 预 计 可 行 权 的 权 益 工 具 数 量 在 可 行 权 日, 最 终 预 计 可 行 权 权 益 工 具 的 数 量 应 当 与 实 际 可 行 权 数 量 一 致 26 股 份 回 购 公 司 为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或 奖 励 本 公 司 职 工 等 原 因 而 收 购 本 公 司 股 份 时, 按 实 际 支 付 的 金 额 记 入 库 存 股 公 司 根 据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协 议 将 收 购 的 股 份 奖 励 给 本 公 司 职 工 时, 按 奖 励 库 存 股 账 面 余 额 与 职 工 所 支 付 现 金 及 授 予 权 益 工 具 时 确 认 的 资 本 公 积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 股 本 溢 价 ) 注 销 库 存 股 时, 按 所 注 销 库 存 股 面 值 总 额 注 销 股 本, 按 所 注 销 库 存 股 的 账 面 余 额, 冲 减 库 存 股, 按 其 差 额 冲 减 资 本 公 积 ( 股 本 溢 价 ), 股 本 溢 价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27 收 入 (1) 销 售 商 品 商 品 销 售 收 入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予 以 确 认 :1 公 司 已 将 商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或 报 酬 转 移 给 购 货 方 ;2 公 司 既 没 有 保 留 与 所 有 权 相 联 系 的 继 续 管 理 权, 也 没 有 对 已 出 售 的 商 品 实 施 有 效 控 制 ;3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的 计 量 ;4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5 相 关 的 已 发 生 或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的 计 量 本 公 司 以 发 出 货 物 并 经 对 方 签 收 后 作 为 收 入 确 认 的 时 点 第 76 页, 共 112 页

(2) 提 供 劳 务 对 在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情 况 下, 本 公 司 在 期 末 按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认 收 入 如 果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不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则 按 已 经 发 生 并 预 计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的 劳 务 成 本 金 额 确 认 提 供 的 劳 务 收 入, 并 将 已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作 为 当 期 费 用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如 预 计 不 能 得 到 补 偿 的, 则 不 确 认 收 入 28 政 府 补 助 政 府 补 助 分 为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和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公 司 取 得 的 用 于 购 建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形 成 长 期 资 产 的 政 府 补 助 属 于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 除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之 外 的 政 府 补 助 为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并 在 相 关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内 平 均 分 配,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分 别 下 列 情 况 处 理 : (1) 用 于 补 偿 公 司 以 后 期 间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并 在 确 认 相 关 费 用 的 期 间,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用 于 补 偿 公 司 已 发 生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9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根 据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计 税 基 础 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 暂 时 性 差 异 ) 计 算 确 认 对 于 按 照 税 法 规 定 能 够 于 以 后 年 度 抵 减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的 可 抵 扣 亏 损, 视 同 暂 时 性 差 异 确 认 相 应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对 于 商 誉 的 初 始 确 认 产 生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不 确 认 相 应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对 于 既 不 影 响 会 计 利 润 也 不 影 响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或 可 抵 扣 亏 损 ) 的 非 企 业 合 并 的 交 易 中 产 生 的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初 始 确 认 形 成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不 确 认 相 应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按 照 预 期 收 回 该 资 产 或 清 偿 该 负 债 期 间 的 适 用 税 率 计 量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确 认 以 公 司 很 可 能 取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可 抵 扣 亏 损 和 税 款 抵 减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对 子 公 司 及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相 关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予 以 确 认 但 公 司 能 够 控 制 暂 时 性 差 异 转 回 的 时 间 且 该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很 可 能 不 会 转 回 的, 不 予 确 认 30 所 得 税 第 77 页, 共 112 页

所 得 税 包 括 当 期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除 由 于 企 业 合 并 产 生 的 调 整 商 誉, 或 与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交 易 或 者 事 项 相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外, 均 作 为 所 得 税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当 期 所 得 税 是 按 照 当 期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计 算 的 当 期 应 交 所 得 税 金 额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系 根 据 有 关 税 法 规 定 对 本 年 度 税 前 会 计 利 润 作 相 应 调 整 后 得 出 本 公 司 根 据 资 产 负 债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计 税 基 础 之 间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债 务 法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各 项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均 确 认 相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除 非 该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是 在 以 下 交 易 中 产 生 的 : a 商 誉 的 初 始 确 认, 或 者 具 有 以 下 特 征 的 交 易 中 产 生 的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初 始 确 认 : 该 交 易 不 是 企 业 合 并, 并 且 交 易 发 生 时 既 不 影 响 会 计 利 润 也 不 影 响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b 对 于 与 子 公 司 合 营 企 业 及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相 关 的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该 暂 时 性 差 异 转 回 的 时 间 能 够 控 制 并 且 该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很 可 能 不 会 转 回 对 于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能 够 结 转 以 后 年 度 的 可 抵 扣 亏 损 和 税 款 抵 减, 本 公 司 以 很 可 能 取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可 抵 扣 亏 损 和 税 款 抵 减 的 未 来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确 认 由 此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除 非 该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是 在 以 下 交 易 中 产 生 的 : a 该 交 易 不 是 企 业 合 并, 并 且 交 易 发 生 时 既 不 影 响 会 计 利 润 也 不 影 响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b 对 于 与 子 公 司 合 营 企 业 及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相 关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确 认 相 应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很 可 能 转 回, 且 未 来 很 可 能 获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本 公 司 对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按 照 预 期 收 回 该 资 产 或 清 偿 该 负 债 期 间 的 适 用 税 率 计 量, 并 反 映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预 期 收 回 资 产 或 清 偿 负 债 方 式 的 所 得 税 影 响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本 公 司 对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复 核 如 果 未 来 期 间 很 可 能 无 法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以 抵 扣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利 益, 减 记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很 可 能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减 记 的 金 额 予 以 转 回 31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1)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第 78 页, 共 112 页

1 因 执 行 新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导 致 的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无 2 其 他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调 整 前 研 究 开 发 支 出 会 计 政 策 : 研 究 阶 段 起 点 为 市 场 调 研, 终 点 为 项 目 方 案 设 计 评 审 通 过, 表 明 公 司 研 发 中 心 判 断 该 项 目 在 技 术 上 商 业 上 等 具 有 可 行 性 ; 开 发 阶 段 的 起 点 为 项 目 开 发 计 划, 终 点 为 项 目 相 关 测 试 修 改 完 成 后 进 入 商 业 运 营 调 整 后 研 究 开 发 支 出 会 计 政 策 : 研 究 阶 段 起 点 为 市 场 调 研, 终 点 为 项 目 相 关 测 试 修 改 完 成, 表 明 公 司 研 发 中 心 判 断 该 项 目 在 技 术 上 商 业 上 等 具 有 可 行 性 ; 开 发 阶 段 的 起 点 项 目 相 关 测 试 修 改 完 成 后, 终 点 为 项 目 进 入 商 业 运 营 前 3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原 因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8 号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和 差 错 更 正 ( 财 会 (2006)3 号 ) 第 二 章 第 四 条 的 规 定 : 企 业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在 每 一 会 计 期 间 和 前 后 各 期 应 当 保 持 一 致, 不 得 随 意 变 更 但 是,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可 以 变 更 会 计 政 策 : a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或 者 国 家 统 一 的 会 计 制 度 等 要 求 变 更 b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能 够 提 供 更 可 靠 更 相 关 的 会 计 信 息 根 据 上 述 准 则 规 定, 考 虑 到 公 司 的 前 期 研 发 项 目 的 主 要 成 本 为 与 学 校 的 合 作 款, 由 学 校 提 供 的 成 果 构 成 了 研 发 项 目 的 核 心, 学 校 提 供 的 成 果 在 技 术 平 台 里 进 行 重 新 的 组 合 与 计 算 后 产 生 的 结 果 具 有 较 大 不 确 定 及 探 索 性, 因 此 将 项 目 开 发 支 出 的 时 点 由 项 目 开 发 计 划 延 后 到 项 目 修 改 完 成 后, 使 研 发 项 目 的 风 险 评 估 更 可 靠 严 谨, 将 测 试 修 改 完 成 前 所 发 生 的 研 发 费 用 全 部 计 入 当 期 管 理 费 用 进 行 费 用 化, 并 进 行 了 追 溯 调 整 此 调 整 是 为 了 进 一 步 加 强 研 发 费 用 在 各 主 要 研 究 阶 段 的 归 集 和 核 算, 谨 慎 确 定 各 研 发 项 目 研 发 费 用 资 本 化 时 点, 因 此 调 整 后 的 报 表 能 够 更 可 靠 更 相 关 的 反 映 公 司 的 财 务 报 表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对 公 司 的 影 响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的 内 容 资 本 化 时 点 变 更 审 批 程 序 董 事 会 批 准 受 影 响 的 报 表 项 目 名 称 第 79 页, 共 112 页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变 更 前 金 额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变 更 后 金 额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1,186,740.57 1,207,786.20 无 形 资 产 8,373,037.14 -- 开 发 支 出 4,179,953.89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497,736.14 7,221,902.81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29,849.29 59,698.57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的 内 容 审 批 程 序 受 影 响 的 报 表 项 目 名 称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变 更 前 金 额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变 更 后 金 额 资 本 公 积 4,902,182.44 3,551,156.85 应 交 税 费 -- -- 盈 余 公 积 671,799.50 94,006.56 未 分 配 利 润 4,644,013.09 794,902.17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3,520,571.83 12,376,459.12 管 理 费 用 13,222,993.40 10,111,747.96 所 得 税 费 用 -28,689.29-58,538.57 该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不 存 在 调 节 利 润 的 情 形 (2)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不 存 在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四 税 项 1 主 要 税 种 及 税 率 公 司 本 报 告 期 适 用 的 主 要 税 种 及 其 税 率 列 示 如 下 : 税 种 计 税 依 据 税 率 增 值 税 按 应 税 收 入 计 算 6% 17% 城 建 税 按 应 缴 流 转 税 额 计 算 7% 教 育 费 附 加 按 应 缴 流 转 税 额 计 算 3% 地 方 教 育 费 附 加 按 应 缴 流 转 税 额 计 算 2% 企 业 所 得 税 按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计 算 25% 不 同 纳 税 主 体 所 得 税 税 率 说 明 : 纳 税 主 体 名 称 所 得 税 税 率 北 京 分 豆 教 育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5% 北 京 分 豆 云 科 技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25% 北 京 分 豆 不 等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25% 上 海 分 豆 文 化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25% 北 京 创 丰 分 豆 不 等 天 使 投 资 管 理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25% 北 京 分 豆 北 斗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5% 2 税 收 优 惠 及 批 文 2014 年 10 月 27 日, 公 司 收 到 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国 家 税 务 局, 开 国 税 流 函 (2014)S54 号 税 务 事 项 通 知 书, 自 2014 年 10 月 1 日 起, 公 司 的 软 件 产 品 慧 学 院 中 学 智 慧 学 习 云 系 统 享 受 增 值 税 即 征 即 退 的 政 策 2015 年 2 月 2 日, 由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版 权 局 颁 发 了 慧 学 云 中 学 智 能 学 习 云 系 统 ( 公 众 版 )V1.0 慧 学 云 中 学 智 能 学 习 云 系 统 ( 精 英 版 )V1.0 慧 学 云 中 学 智 能 学 习 云 系 统 ( 至 尊 版 )V1.0 第 80 页, 共 112 页

慧 学 云 一 站 式 智 能 学 情 诊 断 系 统 V1.0 等 4 个 计 算 机 软 件 著 作 权 登 记 证 书, 享 受 增 值 税 即 征 即 退 的 政 策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进 一 步 鼓 励 软 件 产 业 和 集 成 电 路 产 业 发 展 企 业 所 得 税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2 27 号 ) 规 定 :(1) 我 国 境 内 新 办 的 符 合 条 件 的 软 件 企 业, 经 认 定 后, 在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前 自 获 利 年 度 起 计 算 优 惠 期, 第 一 年 至 第 二 年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第 三 年 至 第 五 年 按 照 25% 的 法 定 税 率 减 半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并 享 受 至 期 满 为 止 公 司 从 2014 年 度 开 始 享 受 该 优 惠 政 策 本 公 司 于 2014 年 10 月 31 日 取 得 软 件 企 业 认 证 证 书, 证 书 编 号 : 京 R-2014-1082 五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项 目 注 释 1 货 币 资 金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库 存 现 金 252,547.89 41,196.45 银 行 存 款 160,163,409.85 20,155,610.88 合 计 160,415,957.74 20,196,807.33 注 : 期 末 公 司 不 存 在 因 抵 押 质 押 或 冻 结 等 对 使 用 有 限 制 存 放 在 境 外 有 潜 在 回 收 风 险 的 款 项 2 应 收 账 款 (1) 应 收 账 款 按 风 险 披 露 : 第 81 页, 共 112 页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类 别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比 例 比 例 金 额 金 额 (%) (%) 账 面 价 值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 -- -- -- --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29,784,063.00 100.00 1,489,203.15 5.00 28,294,859.85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 -- -- -- -- 合 计 29,784,063.00 100.00 1,489,203.15 5.00 28,294,859.85 续 表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类 别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 -- -- --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类 别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 -- -- -- --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 -- -- -- -- 合 计 -- -- -- -- -- (2)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账 龄 1 年 以 内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账 面 余 额 计 提 坏 账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 准 备 (%) 坏 账 计 提 比 例 (%) 29,784,063.00 100.00 1,489,203.15 5.00 -- -- -- -- 合 计 29,784,063.00 100.00 1,489,203.15 -- -- -- -- -- (3) 坏 账 准 备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2015 年 12 月 31 转 回 转 销 日 金 额 -- 1,489,203.15 -- -- 1,489,203.15 (4)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应 收 账 款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单 位 情 况 : 单 位 名 称 金 额 账 龄 广 东 嗨 学 云 教 育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济 南 靖 略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 林 省 慧 学 源 文 化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中 外 合 作 昆 明 罗 伯 特 外 语 学 校 重 庆 碧 橙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占 应 收 账 款 总 额 的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余 额 9,000,000.00 1 年 以 内 30.22 450,000.00 7,000,000.00 1 年 以 内 23.50 350,000.00 6,000,000.00 1 年 以 内 20.15 300,000.00 3,900,000.00 1 年 以 内 13.09 195,000.00 3,000,000.00 1 年 以 内 10.07 150,000.00 合 计 28,900,000.00 -- 97.03 1,445,000.00 (5) 截 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无 应 收 账 款 第 82 页, 共 112 页

(6)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中 无 持 本 公 司 5% 以 上 ( 含 5%)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及 关 联 方 款 项 3 预 付 款 项 (1) 账 龄 分 析 及 百 分 比 账 龄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1 年 以 内 1,439,750.67 100.00 723,512.66 100.00 合 计 1,439,750.67 100.00 723,512.66 100.00 (2)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按 预 付 对 象 归 集 的 年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预 付 款 情 况 : 单 位 名 称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第 83 页, 共 112 页 占 预 付 账 款 总 额 的 比 例 (%) 账 龄 款 项 性 质 北 京 市 京 六 源 商 务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第 一 分 公 司 非 关 联 方 629,346.68 43.71 1 年 以 内 预 付 房 租 青 岛 市 教 育 发 展 基 金 会 非 关 联 方 500,000.00 34.73 1 年 以 内 预 付 合 作 费 北 京 铜 牛 信 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关 联 方 129,433.99 8.99 1 年 以 内 预 付 宽 带 扩 容 费 张 至 洁 非 关 联 方 42,000.00 2.92 1 年 以 内 预 付 房 租 北 京 春 宝 来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非 关 联 方 31,860.00 2.21 1 年 以 内 预 付 办 公 家 具 款 合 计 -- 1,332,640.67 92.56 -- -- (3)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按 预 付 对 象 归 集 的 年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预 付 款 情 况 : 单 位 名 称 北 京 市 京 六 源 商 务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华 远 联 智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赫 云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旭 豪 光 耀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占 预 付 账 款 总 额 的 比 例 (%) 账 龄 款 项 性 质 非 关 联 方 565,339.29 78.14 1 年 以 内 预 付 房 租 非 关 联 方 55,316.78 7.64 1 年 以 内 预 付 服 务 费 非 关 联 方 25,000.00 3.46 1 年 以 内 预 付 服 务 费 非 关 联 方 17,000.00 2.35 1 年 以 内 预 付 服 务 费 李 秀 建 非 关 联 方 17,000.00 2.35 1 年 以 内 预 付 房 租 合 计 -- 679,656.07 93.94 -- -- (4) 期 末 预 付 账 款 中 无 持 5%( 含 5%)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及 关 联 方 款 项 4 其 他 应 收 款

(1)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种 类 披 露 : 类 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 -- -- -- --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1,494,126.70 100.00 107,075.84 7.17 1,387,050.86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 --- -- -- --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合 计 1,494,126.70 100.00 107,075.84 7.17 1,387,050.86 续 表 : 类 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3,614,738.39 43.08 -- -- 3,614,738.39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4,775,885.79 56.92 238,794.29 5.00 4,537,091.50 其 中 : 账 龄 组 合 4,775,885.79 56.92 238,794.29 5.00 4,537,091.50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 -- -- -- 合 计 8,390,624.18 100.00 238,794.29 2.85 8,151,829.89 账 龄 (2)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计 账 面 余 额 金 额 比 例 坏 账 准 备 提 比 例 比 例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 (%) (%) 坏 账 计 提 比 例 (%) 1 年 以 内 846,736.70 56.67 42,336.84 5.00 4,775,885.79 100.00 238,794.29 5.00 1-2 年 647,390.00 43.33 64,739.00 10.00 -- -- -- -- 合 计 1,494,126.70 100.00 107,075.84 -- 4,775,885.79 100.00 238,794.29 -- (3) 坏 账 准 备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转 回 转 销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38,794.29 -- 131,718.45 -- 107,075.84 (4)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款 项 性 质 分 类 情 况 : 第 84 页, 共 112 页

款 项 性 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借 款 -- 3,500,000.00 备 用 金 225,840.70 456,521.94 押 金 1,268,286.00 786,003.85 增 值 税 退 税 -- 3,614,738.39 公 积 金 -- 33,360.00 单 位 名 称 北 京 市 京 六 源 商 务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第 一 分 公 司 合 计 1,494,126.70 8,390,624.18 (5)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其 他 应 收 款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单 位 情 况 : 是 否 为 关 联 方 非 关 联 方 金 额 账 龄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总 额 的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余 额 594,677.00 1 年 以 内 39.80 29,733.85 615,390.00 1-2 年 41.19 61,539.00 款 项 性 质 房 租 押 金 魏 庆 栋 非 关 联 方 140,000.00 1 年 以 内 9.37 7,000.00 备 用 金 借 款 大 连 香 炉 礁 物 流 运 输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非 关 联 方 30,000.00 1-2 年 2.01 3,000.00 押 金 郭 洪 涛 非 关 联 方 28,000.00 1 年 以 内 1.87 1,400.00 备 用 金 借 款 中 央 电 化 教 育 馆 非 关 联 方 25,219.00 1 年 以 内 1.69 1,260.95 押 金 合 计 -- 1,433,286.00 -- 95.93 103,933.80 -- 单 位 名 称 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国 家 税 务 局 北 京 尚 雅 世 佳 建 筑 设 计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长 春 市 明 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京 六 源 商 务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6)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其 他 应 收 款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单 位 情 况 : 是 否 为 关 联 方 金 额 账 龄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总 额 的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余 额 非 关 联 方 3,614,738.39 1 年 以 内 43.08 -- 款 项 性 质 未 退 还 的 增 值 税 非 关 联 方 2,000,000.00 1 年 以 内 23.84 100,000.00 借 款 非 关 联 方 1,500,000.00 1 年 以 内 17.88 75,000.00 借 款 非 关 联 方 615,390.00 1 年 以 内 7.33 30,769.50 押 金 屠 林 涛 非 关 联 方 103,480.30 1 年 以 内 1.23 19,168.17 备 用 金 合 计 -- 7,833,608.69 -- 93.36 224,937.67 -- 第 85 页, 共 112 页

(7) 期 末 其 他 应 收 账 款 中 无 持 本 公 司 5% 以 上 ( 含 5%)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款 项 5 存 货 (1) 存 货 的 分 类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跌 价 跌 价 账 面 余 额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准 备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库 存 商 品 132,096.00 -- 132,096.00 273,880.06 -- 273,880.06 合 计 132,096.00 -- 132,096.00 273,880.06 -- 273,880.06 库 存 商 品 主 要 是 U 盘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无 受 限 的 存 货 存 货 未 发 生 减 值 6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增 值 税 留 抵 税 额 -- 697,788.87 以 抵 消 后 净 额 列 示 的 所 得 税 预 缴 税 款 -- 509,997.33 7 固 定 资 产 (1)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 合 计 -- 1,207,786.20 项 目 办 公 家 具 电 子 设 备 合 计 一 账 面 原 值 -- -- -- 1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86,641.00 1,692,690.82 1,979,331.82 2 本 年 增 加 金 额 108,592.00 630,943.32 739,535.32 (1) 购 置 108,592.00 630,943.32 739,535.32 (2) 在 建 工 程 转 入 -- -- -- (3)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 -- -- 3 本 年 减 少 金 额 -- -- -- (1) 处 置 或 报 废 -- -- -- 4 2015 年 12 月 31 日 395,233.00 2,323,634.14 2,718,867.14 二 累 计 折 旧 -- -- -- 1 2014 年 12 月 31 日 38,782.53 310,305.98 349,088.51 2 本 年 增 加 金 额 58,853.57 586,736.49 645,590.06 (1) 计 提 58,853.57 586,736.49 645,590.06 3 本 年 减 少 金 额 -- -- -- (1) 处 置 或 报 废 -- -- -- 4 2015 年 12 月 31 日 97,636.10 897,042.47 994,678.57 第 86 页, 共 112 页

项 目 办 公 家 具 电 子 设 备 合 计 三 减 值 准 备 -- -- -- 1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 -- 2 本 年 增 加 金 额 -- -- -- (1) 计 提 -- -- -- 3 本 年 减 少 金 额 -- -- -- (1) 处 置 或 报 废 -- -- -- 4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 -- 四 账 面 价 值 -- -- -- 1 年 末 账 面 价 值 297,596.90 1,426,591.67 1,724,188.57 2 年 初 账 面 价 值 247,858.47 1,382,384.84 1,630,243.31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无 受 限 的 固 定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未 发 生 减 值 8 无 形 资 产 (1)2015 年 12 月 31 日 无 形 资 产 情 况 : 项 目 软 件 合 计 一 账 面 原 值 -- -- 1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 2 本 年 增 加 金 额 654,158.11 654,158.11 (1) 购 置 654,158.11 654,158.11 3 本 年 减 少 金 额 -- -- (1) 处 置 -- -- 4 2015 年 12 月 31 日 654,158.11 654,158.11 二 累 计 摊 销 -- -- 1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 2 本 年 增 加 金 额 114,776.28 114,776.28 (1) 计 提 114,776.28 114,776.28 3 本 年 减 少 金 额 -- -- (1) 处 置 -- -- 4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14,776.28 114,776.28 三 减 值 准 备 -- -- 1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 2 本 年 增 加 金 额 -- -- (1) 计 提 -- -- 3 本 年 减 少 金 额 -- -- (1) 处 置 或 报 废 -- -- 4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 四 账 面 价 值 -- -- 1 年 末 账 面 价 值 539,381.83 539,381.83 2 年 初 账 面 价 值 -- --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无 受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第 87 页, 共 112 页

无 形 资 产 未 发 生 减 值 (2) 截 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无 形 资 产 情 况 : 无 9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1)2015 年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情 况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摊 销 其 他 减 少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其 他 减 少 的 原 因 装 修 装 饰 费 483,236.14 428,017.50 262,087.57 -- 649,166.07 -- 呼 叫 中 心 布 线 工 程 14,500.00 -- 6,000.00 -- 8,500.00 -- 学 校 合 作 款 6,724,166.67 4,714,500.00 2,236,333.13 -- 9,202,333.54 -- 云 系 统 服 务 费 -- 100,000.00 11,764.72 -- 88,235.28 -- 辅 助 教 学 器 材 -- 1,572,649.54 218,423.55 -- 1,354,225.99 -- 合 计 7,221,902.81 6,815,167.04 2,734,608.97 -- 11,302,460.88 -- (2)2014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情 况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摊 销 其 他 减 少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其 他 减 少 的 原 因 装 修 装 饰 费 -- 603,800.00 120,563.86 -- 483,236.14 -- 呼 叫 中 心 布 线 工 程 -- 18,000.00 3,500.00 -- 14,500.00 -- 学 校 合 作 款 -- 7,630,000.00 905,833.33 -- 6,724,166.67 -- 合 计 -- 8,251,800.00 1,029,897.19 -- 7,221,902.81 -- 10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1)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1,589,974.34 397,493.58 238,794.29 59,698.57 合 计 1,589,974.34 397,493.58 238,794.29 59,698.57 (2) 未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明 细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6,304.65 -- 可 抵 扣 亏 损 1,535,073.53 -- 合 计 1,541,378.18 -- 注 : 子 公 司 北 京 分 豆 云 科 技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计 提 了 坏 账, 由 于 本 期 亏 损, 未 计 提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子 公 司 上 海 分 豆 文 化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计 提 了 坏 账, 由 于 本 期 亏 损, 未 计 提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第 88 页, 共 112 页

可 抵 扣 亏 损 为 北 京 分 豆 云 科 技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分 豆 文 化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所 得 税 汇 算 清 缴 所 形 成 的 可 结 转 以 后 年 度 弥 补 的 亏 损 额, 可 抵 扣 的 期 限 为 5 年 11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类 别 及 内 容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职 业 教 育 软 件 开 发 款 10,350,000.00 5,350,000.00 中 关 村 慧 学 云 智 能 文 教 产 业 技 术 创 新 联 盟 300,000.00 -- 合 计 10,650,000.00 5,350,000.00 职 业 教 育 软 件 开 发 款 为 公 司 委 托 中 和 基 石 国 际 教 育 科 技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职 业 教 育 资 源 采 集 工 作, 合 作 内 容 涵 盖 职 称 培 训 财 会 培 训 IT 培 训 建 筑 培 训 人 力 资 源 培 训 五 个 方 向 上 的 资 源 收 集 及 整 理 工 作 中 关 村 慧 学 云 智 能 文 教 产 业 技 术 创 新 联 盟 为 公 司 投 资 该 联 盟 的 入 资 款 12 应 付 账 款 (1) 应 付 账 款 列 示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一 年 以 内 439,000.00 -- 合 计 439,000.00 -- (2) 截 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无 账 龄 超 过 1 年 的 重 要 应 付 账 款 (3) 期 末 应 付 账 款 中 无 持 5%( 含 5%)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及 关 联 方 款 项 13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1)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列 示 2014 年 12 月 2015 年 12 月 项 目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31 日 31 日 一 短 期 薪 酬 1,300,366.94 21,220,722.84 18,480,077.38 4,041,012.40 二 离 职 后 福 利 -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 1,404,333.27 1,348,817.81 55,515.46 三 辞 退 福 利 - - - - 四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其 他 福 利 - - - - 合 计 1,300,366.94 22,625,056.11 19,828,895.19 4,096,527.86 2015 年 短 期 薪 酬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第 89 页, 共 112 页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2015 年 12 月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31 日 31 日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和 补 贴 1,300,366.94 19,091,515.87 16,372,430.78 4,019,452.03 职 工 福 利 费 -- -- -- -- 社 会 保 险 费 -- 950,806.97 929,246.60 21,560.37 其 中 :1 医 疗 保 险 费 -- 860,530.29 838,969.92 21,560.37 2 工 伤 保 险 费 -- 34,722.83 34,722.83 -- 3 生 育 保 险 费 -- 55,553.85 55,553.85 -- 住 房 公 积 金 -- 1,178,400.00 1,178,400.00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 -- -- -- 短 期 带 薪 缺 勤 -- -- -- -- 短 期 利 润 分 享 计 划 -- -- -- -- 其 他 短 期 薪 酬 -- -- -- -- 合 计 1,300,366.94 21,220,722.84 18,480,077.38 4,041,012.40 2015 年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列 示 :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支 付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费 -- 1,350,739.28 1,296,144.08 54,595.20 失 业 保 险 费 -- 53,593.99 52,673.73 920.26 合 计 -- 1,404,333.27 1,348,817.81 55,515.46 (2)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列 示 2013 年 12 月 2014 年 12 月 项 目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31 日 31 日 一 短 期 薪 酬 -- 15,551,083.72 14,250,716.78 1,300,366.94 二 离 职 后 福 利 -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 629,756.74 629,756.74 -- 三 辞 退 福 利 -- -- -- -- 四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其 他 福 利 -- -- -- -- 2014 年 短 期 薪 酬 合 计 -- 16,180,840.46 14,880,473.52 1,300,366.94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2014 年 12 月 31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31 日 日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和 补 贴 -- 14,667,398.47 13,367,031.53 1,300,366.94 职 工 福 利 费 -- 228,845.52 228,845.52 -- 社 会 保 险 费 -- 448,679.73 448,679.73 -- 其 中 :1 医 疗 保 险 费 -- 396,376.68 396,376.68 -- 2 工 伤 保 险 费 -- 18,264.75 18,264.75 -- 3 生 育 保 险 费 -- 28,648.06 28,648.06 -- 4 采 暖 费 -- 5,390.24 5,390.24 -- 住 房 公 积 金 -- 206,160.00 206,160.00 -- 第 90 页, 共 112 页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2014 年 12 月 31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31 日 日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 -- -- -- 短 期 带 薪 缺 勤 -- -- -- -- 短 期 利 润 分 享 计 划 -- -- -- -- 其 他 短 期 薪 酬 -- -- -- -- 合 计 -- 15,551,083.72 14,250,716.78 1,300,366.94 2014 年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列 示 :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支 付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费 -- 592,109.02 592,109.02 -- 失 业 保 险 费 -- 37,647.72 37,647.72 -- 企 业 年 金 缴 费 -- -- -- -- 合 计 -- 629,756.74 629,756.74 -- 14 应 交 税 费 税 费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增 值 税 3,990,675.29 -- 企 业 所 得 税 52.08 --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340,725.92 10,321.25 教 育 费 附 加 146,025.40 4,423.39 地 方 教 育 费 附 加 97,350.26 2,948.94 印 花 税 -- 49,801.13 应 交 个 人 所 得 税 269,937.16 317.40 15 其 他 应 付 款 合 计 4,844,766.11 67,812.11 (1) 按 款 项 性 质 列 示 其 他 应 付 款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押 金 600.00 3,100.00 代 扣 代 缴 社 保 7,471.86 4,316.20 住 房 公 积 金 480.00 -- 合 计 8,551.86 7,416.20 (2) 截 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无 账 龄 超 过 1 年 的 重 要 其 他 应 付 款 (3)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期 末 其 他 应 付 款 中 前 五 大 单 位 情 况 : 单 位 名 称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金 额 账 龄 款 项 性 质 第 91 页, 共 112 页

单 位 名 称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金 额 账 龄 款 项 性 质 北 京 市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管 理 中 心 非 关 联 方 3,542.56 1 年 以 内 社 保 颜 华 非 关 联 方 3,329.30 1 年 以 内 押 金 宋 善 义 非 关 联 方 600.00 1-2 年 押 金 北 京 易 才 人 力 资 源 顾 问 有 限 公 司 非 关 联 方 600.00 1 年 以 内 社 保 北 京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中 心 非 关 联 方 480.00 1 年 以 内 住 房 公 积 金 合 计 -- 8,551.86 -- -- (4)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期 末 其 他 应 付 款 中 前 五 大 单 位 情 况 : 单 位 名 称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 龄 款 项 性 质 北 京 市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管 理 中 心 非 关 联 方 4,316.20 1 年 以 内 社 保 苏 栓 良 非 关 联 方 2,500.00 1 年 以 内 押 金 宋 善 义 非 关 联 方 600.00 1 年 以 内 押 金 合 计 -- 7,416.20 -- -- (5) 期 末 其 他 应 付 账 款 中 无 持 5%( 含 5%)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及 关 联 方 款 项 16 股 本 实 收 资 本 明 细 表 :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期 增 减 发 行 新 股 送 股 公 积 金 转 股 其 他 小 计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股 份 总 额 39,000,000.00 11,000,000.00 -- 75,000,000.00 -- 86,000,000.00 125,000,000.00 合 计 39,000,000.00 11,000,000.00 -- 75,000,000.00 -- 86,000,000.00 125,000,000.00 股 本 变 动 情 况 说 明 : (1)2015 年 3 月 15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同 意 公 司 定 向 增 发 6,000,000 股 股 份, 每 股 面 值 1 元, 发 行 价 格 7.8 元, 其 中 人 民 币 40,800,000 元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 股 本 溢 价 本 次 发 行 经 中 兴 财 光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验, 并 出 具 中 兴 财 光 华 审 验 字 (2015) 第 12010 号 的 验 资 报 告 (2)2015 年 5 月 29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同 意 公 司 定 向 增 发 5,000,000 股 股 份, 每 股 面 值 1 元, 发 行 价 格 10 元, 其 中 人 民 币 45,000,000 元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 股 本 溢 价 本 次 发 行 经 中 兴 财 光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验, 并 出 具 中 兴 财 光 华 审 验 字 (2015) 第 12036 号 的 验 资 报 告 (3)2015 年 10 月 9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八 次 临 时 股 东 会 大 会 同 意 公 司 以 公 司 总 股 本 50,000,000 股 为 基 数, 以 资 本 公 积 金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转 增 15 股, 共 计 转 增 75,000,000 股 第 92 页, 共 112 页

17 资 本 公 积 类 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 本 公 积 - 股 本 溢 价 3,551,156.85 85,800,000.00 76,196,002.75 13,155,154.10 合 计 3,551,156.85 85,800,000.00 76,196,002.75 13,155,154.10 注 :(1)2015 年 3 月 15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同 意 公 司 定 向 增 发 6,000,000 股 股 份, 每 股 面 值 1 元, 发 行 价 格 7.8 元, 其 中 人 民 币 40,800,000 元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 股 本 溢 价 (2)2015 年 5 月 29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同 意 公 司 定 向 增 发 5,000,000 股 股 份, 每 股 面 值 1 元, 发 行 价 格 10 元, 其 中 人 民 币 45,000,000 元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 股 本 溢 价 (3)2015 年 10 月 9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八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同 意 公 司 以 公 司 总 股 本 5,000 万 股 为 基 数, 以 资 本 公 积 金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转 增 15 股, 共 计 转 增 7,500 万 股 (4) 公 司 2015 年 度 为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发 生 的 财 务 顾 问 费 备 案 材 料 印 刷 费 律 师 费 会 计 师 费 等 与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直 接 相 关 的 新 增 外 部 费 用, 冲 减 溢 价 形 成 的 资 本 公 积 1,196,002.75 元 18 盈 余 公 积 类 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94,006.56 6,453,412.93 -- 6,547,419.49 合 计 94,006.56 6,453,412.93 -- 6,547,419.49 19 未 分 配 利 润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调 整 前 上 年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4,644,013.09-633,063.94 调 整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合 计 数 ( 调 增 +, 调 减 -) -3,849,110.92-63,136.88 调 整 后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794,902.17-696,200.82 加 : 本 期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62,850,253.21 1,636,266.40 减 :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10%) 6,453,412.93 94,006.56 提 取 任 意 盈 余 公 积 -- --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 -- 应 付 普 通 股 股 利 -- -- 其 他 -- 51,156.85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57,191,742.45 794,902.17 20 营 业 收 入 和 营 业 成 本 (1) 营 业 收 入 和 营 业 成 本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主 营 业 务 106,536,101.67 8,984,337.14 28,981,512.91 12,376,459.12 合 计 106,536,101.67 8,984,337.14 28,981,512.91 12,376,459.12 第 93 页, 共 112 页

(2)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及 成 本 ( 分 产 品 ) 列 示 如 下 : 产 品 名 称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软 件 开 发 服 务 -- -- 2,293,667.35 1,107,007.09 软 件 销 售 106,431,155.92 8,978,048.10 26,687,845.56 11,269,452.03 服 务 收 入 104,945.75 6,289.04 -- -- 合 计 106,536,101.67 8,984,337.14 28,981,512.91 12,376,459.12 (3)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及 成 本 ( 分 地 区 ) 列 示 如 下 : 地 区 名 称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东 北 地 区 19,658,119.66 1,658,269.54 8,068,375.88 3,407,025.67 华 北 地 区 14,860,887.92 1,251,033.19 5,796,837.48 2,447,825.24 西 北 地 区 179,487.17 15,140.72 5,076,922.96 2,143,827.59 华 东 地 区 24,829,059.85 2,094,466.53 7,574,769.06 3,198,590.77 华 中 地 区 25,641,025.64 2,162,960.27 2,464,607.53 1,179,189.85 华 南 地 区 12,820,512.88 1,081,480.14 -- -- 西 南 地 区 8,547,008.55 720,986.75 -- -- 合 计 106,536,101.67 8,984,337.14 28,981,512.91 12,376,459.12 21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1,216,754.10 366,866.08 教 育 费 附 加 521,466.05 157,228.32 地 方 教 育 附 加 347,644.02 104,818.89 22 销 售 费 用 合 计 2,085,864.17 628,913.29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职 工 薪 酬 5,389,556.39 4,743,070.28 差 旅 费 598,357.00 290,368.38 招 待 费 413,498.31 32,713.70 办 公 费 430,285.83 198,428.48 交 通 费 154,667.28 37,672.40 通 讯 费 3,034.20 -- 第 94 页, 共 112 页

广 告 业 务 宣 传 费 11,532,527.49 2,336,906.99 折 旧 费 388,406.75 -- 快 递 费 4,963.90 -- 租 赁 费 72,616.98 -- 咨 询 服 务 费 514,187.04 -- 其 他 -- 91,836.70 合 计 19,502,101.17 7,730,996.93 23 管 理 费 用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折 旧 费 398,161.98 307,052.77 办 公 费 1,097,745.33 475,874.64 水 电 暖 费 117,943.30 129,024.29 差 旅 费 213,250.20 852,090.10 职 工 薪 酬 12,336,616.55 2,500,574.35 研 发 费 4,241,590.76 2,475,666.32 业 务 招 待 费 414,943.51 300,317.26 通 讯 费 141,955.87 71,593.28 中 介 机 构 服 务 费 2,337,847.95 798,014.42 租 赁 费 3,346,389.29 2,201,540.53 其 他 30,000.00 -- 装 修 制 作 费 2,342,733.69 -- 招 聘 费 22,809.71 -- 交 通 费 215,029.80 -- 会 议 费 139,985.00 -- 快 递 费 15,682.36 -- 劳 务 费 53,365.00 -- 税 费 163,887.65 -- 业 务 宣 传 费 340,564.00 -- 合 计 27,970,501.95 10,111,747.96 24 财 务 费 用 第 95 页, 共 112 页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利 息 支 出 -- -- 减 : 利 息 收 入 1,267,867.75 69,348.59 手 续 费 用 10,427.83 4,970.83 工 本 费 -- 62.50 合 计 -1,257,439.92-64,315.26 25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坏 账 损 失 1,357,484.70 234,154.29 26 营 业 外 收 入 合 计 1,357,484.70 234,154.29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计 入 当 期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金 额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收 到 改 制 上 市 扶 持 资 金 600,000.00 -- 600,000.00 -- 账 户 测 试 费 0.01 -- 0.01 -- 中 央 文 创 资 金 3,600,000.00 -- 3,600,000.00 -- 增 值 税 退 税 10,419,335.92 3,614,738.39 -- -- 合 计 14,619,335.93 3,614,738.39 4,200,000.01 --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与 资 产 相 关 / 与 收 益 相 关 中 央 文 创 资 金 3,600,000.00 -- 与 收 益 相 关 上 市 扶 持 资 金 600,000.00 -- 与 收 益 相 关 合 计 4,200,000.00 -- -- 27 营 业 外 支 出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计 入 当 期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金 额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滞 纳 金 -- 567.14 -- 567.14 合 计 -- 567.14 -- 567.14 28 所 得 税 费 用 (1) 所 得 税 费 用 表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当 期 所 得 税 52.08 -- 第 96 页, 共 112 页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递 延 所 得 税 -337,795.01-58,538.57 合 计 -337,742.93-58,538.57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进 一 步 鼓 励 软 件 产 业 和 集 成 电 路 发 展 企 业 所 得 税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2]27 号 ) 规 定 :(1) 我 国 境 内 新 办 的 符 合 条 件 的 软 件 企 业, 经 认 定 后, 在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前 自 获 利 年 度 起 计 算 优 惠 期, 第 一 年 至 第 二 年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第 三 年 至 第 五 年 按 照 25% 的 法 定 税 率 减 半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并 享 受 至 期 满 为 止 公 司 从 2014 年 度 开 始 享 受 该 优 惠 政 策 本 公 司 于 2014 年 10 月 31 日 取 得 软 件 企 业 认 证 证 书, 证 书 编 号 : 京 R-2014-1082 当 期 的 所 得 税 为 北 京 创 丰 分 豆 不 等 天 使 投 资 管 理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的 利 息 收 入 208.33 元 所 形 成 的 所 得 税 (2) 会 计 利 润 与 所 得 税 费 用 调 整 过 程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利 润 总 额 62,512,588.39 1,577,727.83 按 法 定 / 适 用 税 率 计 算 的 所 得 税 费 用 15,628,147.10 394,431.96 子 公 司 适 用 不 同 税 率 的 影 响 -- -- 调 整 以 前 期 间 所 得 税 的 影 响 -- -- 减 免 所 得 税 的 影 响 -16,455,465.16-486,273.63 不 可 抵 扣 的 成 本 费 用 和 损 失 的 影 响 104,230.58 33,303.10 使 用 前 期 未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可 抵 扣 亏 损 的 影 响 本 期 未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或 可 抵 扣 亏 损 的 影 响 -- -- 385,344.55 -- 税 率 调 整 导 致 期 初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负 债 余 额 的 变 化 -- -- 所 得 税 费 用 -337,742.93-58,538.57 29 现 金 流 量 表 项 目 注 释 (1)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利 息 收 入 1,267,867.75 69,348.59 补 贴 收 入 4,200,000.00 -- 押 金 -- 240,347.71 往 来 款 1,102,421.66 3,482,565.04 合 计 6,570,289.41 3,792,261.34 (2)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第 97 页, 共 112 页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往 来 款 617,529.43 8,478,540.27 付 现 费 用 25,178,187.78 12,126,093.25 手 续 费 10,427.83 5,033.33 押 金 -- 1,016,451.56 滞 纳 金 -- 567.14 合 计 25,806,145.04 21,626,685.55 30 现 金 流 量 表 补 充 资 料 (1) 现 金 流 量 表 补 充 资 料 补 充 资 料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1 将 净 利 润 调 节 为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 -- 净 利 润 62,850,331.32 1,636,266.40 加 :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1,357,484.70 234,154.29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645,590.06 325,213.02 油 气 资 产 折 耗 -- --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折 旧 -- --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114,776.28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2,734,608.97 1,029,897.19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损 失 -- -- 固 定 资 产 报 废 损 失 --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失 -- -- 财 务 费 用 -- -- 投 资 损 失 --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减 少 -337,795.01-58,538.57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增 加 -- -- 存 货 的 减 少 141,784.06-273,880.06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的 减 少 -23,903,803.53-8,820,371.84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的 增 加 8,013,250.58-2,613,863.03 其 他 -- -- 第 98 页, 共 112 页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51,616,227.43-8,541,122.60 2 不 涉 及 现 金 收 支 的 重 大 投 资 和 筹 资 活 动 : -- -- 债 务 转 为 资 本 -- --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 -- 融 资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 -- 3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变 动 情 况 : -- -- 现 金 的 年 末 余 额 160,415,957.74 20,196,807.33 减 : 现 金 的 年 初 余 额 20,196,807.33 1,340,954.75 加 :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年 末 余 额 -- -- 减 :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年 初 余 额 --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140,219,150.41 18,855,852.58 (2) 现 金 和 现 金 等 价 物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一 现 金 160,415,957.74 20,196,807.33 其 中 : 库 存 现 金 252,547.89 41,196.45 可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银 行 存 款 160,163,409.85 20,155,610.88 可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 -- 可 用 于 支 付 的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 --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 -- 拆 放 同 业 款 项 -- -- 二 现 金 等 价 物 -- -- 其 中 : 三 个 月 内 到 期 的 债 券 投 资 -- -- 年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160,415,957.74 20,196,807.33 六 合 并 范 围 的 变 更 1 合 并 范 围 变 动 2015 年 4 月 14 日 公 司 投 资 设 立 了 子 公 司 - 北 京 分 豆 云 科 技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8,0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8,000 万 元, 全 部 由 分 豆 教 育 出 资 ; 主 第 99 页, 共 112 页

营 业 务 为 创 业 投 资 业 务 ; 代 理 其 它 创 业 投 资 企 业 等 机 构 或 个 人 的 创 业 投 资 业 务 ; 创 业 投 资 咨 询 业 务 ; 为 创 业 企 业 提 供 创 业 管 理 服 务 业 务 ; 企 业 管 理 ; 企 业 策 划 ; 投 资 咨 询 ; 投 资 管 理 ; 资 产 管 理 ; 数 据 处 理 ( 数 据 处 理 中 的 银 行 卡 中 心 PUE 值 在 1.5 以 上 的 云 计 算 数 据 中 心 除 外 );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转 让 技 术 咨 询 ; 经 济 信 息 咨 询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依 批 准 的 内 容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2015 年 6 月 8 日, 北 京 分 豆 云 科 技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设 立 了 子 公 司 - 北 京 分 豆 不 等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1,0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0 万 元, 北 京 分 豆 云 科 技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51%; 主 营 业 务 为 投 资 管 理 资 产 管 理 项 目 投 资 投 资 咨 询 (1 不 得 以 公 开 方 式 募 集 资 金 ;2 不 得 公 开 交 易 证 券 类 产 品 和 金 融 衍 生 品 ;3 不 得 发 放 贷 款 ;4 不 得 向 所 投 资 企 业 以 外 的 其 他 企 业 提 供 担 保 ;5 不 得 向 投 资 者 承 诺 投 资 本 金 不 受 损 失 或 者 承 诺 最 低 收 益 ); 企 业 管 理 ; 软 件 开 发 ; 基 础 软 件 服 务 ; 计 算 机 系 统 集 成 ; 信 息 存 储 数 据 处 理 ( 数 据 处 理 中 的 银 行 卡 中 心 PUE 值 在 1.5 以 上 的 云 计 算 数 据 中 心 除 外 );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转 让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培 训 ; 技 术 检 测 ; 销 售 计 算 机 软 件 及 辅 助 设 备 电 子 产 品 通 讯 设 备 电 气 设 备 仪 器 仪 表 机 械 设 备 装 饰 材 料 办 公 用 品 体 育 用 品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依 批 准 的 内 容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2015 年 7 月 17 日, 北 京 分 豆 云 科 技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设 立 了 子 公 司 - 上 海 分 豆 文 化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1,0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0 万 元, 全 部 由 北 京 分 豆 云 科 技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出 资 ; 主 营 业 务 为 文 化 艺 术 交 流 策 划, 设 计 制 作 代 理 发 布 各 类 广 告, 展 览 展 示 服 务, 展 台 搭 建, 企 业 形 象 策 划, 会 务 服 务, 品 牌 管 理, 电 子 商 务 ( 不 得 从 事 增 值 电 信 金 融 业 务 ), 图 文 设 计 制 作, 利 用 自 有 媒 体 发 布 广 告, 礼 仪 服 务, 市 场 营 销 策 划, 商 务 信 息 咨 询, 市 场 信 息 咨 询 与 调 查 ( 不 得 从 事 社 会 调 查 社 会 调 研 民 意 调 查 民 意 测 验 ), 公 关 活 动 策 划, 动 漫 设 计, 玩 具 设 计, 工 艺 品 设 计, 美 术 设 计, 多 媒 体 设 计 制 作, 影 视 策 划, 系 统 内 职 ( 员 ) 工 培 训, 摄 影 服 务, 创 意 服 务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2015 年 10 月 8 日, 北 京 分 豆 云 科 技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设 立 了 子 公 司 - 北 京 创 丰 分 豆 不 等 天 使 投 资 管 理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子 公 司 注 册 1,01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1,000 万 元, 北 京 分 豆 云 科 技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出 资 500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49.50%; 北 京 分 豆 不 等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出 资 10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1.00%; 主 营 业 务 为 投 资 管 理 资 产 管 理 项 目 投 资 投 资 咨 询 ; 企 业 管 理 ; 软 件 开 发 ; 基 础 软 件 服 务 ; 计 算 机 系 统 集 成 ; 数 据 处 理 与 存 储 服 务 ( 数 据 处 理 中 的 银 行 卡 中 心 PUE 值 在 1.5 以 上 的 云 计 算 数 据 中 心 除 外 );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转 让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培 训 ; 技 术 检 测 ; 销 售 计 算 机 软 件 及 辅 助 设 备 电 子 产 品 通 讯 设 备 电 气 设 备 仪 器 仪 表 机 械 设 备 装 饰 材 料 办 公 用 品 体 育 用 品 ( 1 未 经 有 关 部 门 批 准, 不 得 以 公 开 方 式 募 集 资 金 ;2 不 得 公 开 开 展 证 券 类 产 品 和 金 融 衍 生 品 交 易 活 动 ;3 不 得 发 放 贷 款 ;4 不 得 对 所 投 资 企 业 以 外 的 其 他 企 业 提 供 担 保 ;5 不 得 向 投 资 者 承 诺 投 资 本 金 不 受 损 失 或 者 承 诺 最 低 收 益 ; 下 期 出 资 时 间 为 2035 年 08 月 31 日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依 批 准 的 内 容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第 100 页, 共 112 页

2015 年 12 月 7 日, 北 京 分 豆 云 科 技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设 立 了 子 公 司 - 北 京 分 豆 北 斗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5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0 万 元, 全 部 由 北 京 分 豆 云 科 技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出 资 ; 主 营 业 务 为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转 让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培 训 ; 维 修 仪 器 仪 表 办 公 设 备 ; 设 计 制 作 代 理 发 布 广 告 ; 组 织 文 化 艺 术 交 流 活 动 ( 不 含 演 出 ); 承 办 展 览 展 示 活 动 会 议 服 务 ; 货 物 进 出 口 代 理 进 出 口 技 术 进 出 口 ; 销 售 通 讯 设 备 电 子 产 品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依 批 准 的 内 容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七 在 其 他 主 体 中 的 权 益 1 在 子 公 司 中 的 权 益 子 公 司 名 称 主 要 经 营 地 注 册 地 业 务 性 质 占 注 册 资 本 份 额 (%) 取 得 方 式 直 接 间 接 北 京 分 豆 云 科 技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北 京 市 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软 件 和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100.00 -- 设 立 北 京 分 豆 不 等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北 京 市 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投 资 管 理 和 投 资 咨 询 -- 51.00 设 立 上 海 分 豆 文 化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市 奉 贤 区 金 齐 路 上 海 市 奉 贤 区 金 齐 路 文 化 艺 术 交 流 策 划 -- 100.00 设 立 上 海 分 豆 文 化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分 公 司 北 京 市 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北 京 市 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文 化 艺 术 交 流 策 划 -- 100.00 设 立 北 京 创 丰 分 豆 不 等 天 使 投 资 管 理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北 京 市 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科 创 五 街 38 号 B1 座 711 亦 庄 科 创 五 街 38 号 B1 座 711 投 资 管 理 资 产 管 理 项 目 投 资 投 资 咨 询 -- 北 京 分 豆 云 科 技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49.50 北 京 分 豆 不 等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1.00 设 立 第 101 页, 共 112 页

北 京 分 豆 北 斗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科 创 五 街 38 号 B2507 二 层 亦 庄 科 创 五 街 38 号 B2 办 公 楼 507 二 层 技 术 开 发 咨 询 转 让 服 务 及 培 训 - 100.00 设 立 2 重 要 的 非 全 资 子 公 司 的 主 要 财 务 信 息 子 公 司 名 称 北 京 创 丰 分 豆 不 等 天 使 投 资 管 理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期 末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资 产 合 计 流 动 负 债 非 流 动 负 债 负 债 合 计 10,000,208.33 -- 10,000,208.33 52.08 -- 52.08 ( 续 ) 子 公 司 名 称 北 京 创 丰 分 豆 不 等 天 使 投 资 管 理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期 初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资 产 合 计 流 动 负 债 非 流 动 负 债 负 债 合 计 -- -- -- -- -- -- 子 公 司 名 称 营 业 收 入 北 京 创 丰 分 豆 不 等 天 使 投 资 管 理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八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交 易 1 关 联 方 关 系 净 利 润 (1) 存 在 控 制 关 系 的 关 联 方 本 期 发 生 额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营 业 收 入 净 利 润 上 期 发 生 额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 156.25 156.25 208.33 -- -- -- -- 关 联 方 名 称 ( 姓 名 ) 持 股 比 例 (%) 与 本 公 司 的 关 系 于 鹏 20.94 尹 志 远 16.40 (2) 其 他 关 联 方 情 况 : 杨 静 0.80 股 东 董 事 长 法 定 代 表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股 东 董 事 总 经 理 实 际 控 制 人 股 东 于 鹏 妻 子, 实 际 控 制 人 第 102 页, 共 112 页

关 联 方 名 称 ( 姓 名 ) 持 股 比 例 (%)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北 京 叁 果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智 果 奋 斗 新 三 板 1 期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高 波 6.07 10.00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副 总 经 理 报 告 期 内 曾 为 公 司 董 事 刘 烨 6.40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董 事 张 莹 1.05 副 总 经 理 报 告 期 内 曾 为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姜 宏 -- 报 告 期 内 曾 为 公 司 董 事 张 燕 海 0.65 副 总 经 理 许 波 0.50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于 鹏 母 亲 陈 世 平 0.20 股 东 于 鹏 岳 母 邓 志 科 0.03 股 东 监 事 胡 晓 阳 0.02 股 东 监 事 会 主 席 冯 莹 -- 财 务 总 监 蓝 旭 俊 -- 董 事 王 士 强 --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路 阳 -- 职 工 监 事 陆 轩 宇 -- 董 事 会 秘 书 张 金 荣 -- 副 总 经 理 (3) 本 公 司 其 他 关 联 方 关 联 方 名 称 北 京 圣 殿 山 信 息 技 术 研 究 院 北 京 圣 殿 山 国 际 教 育 投 资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圣 殿 山 国 际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兴 达 兴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达 兴 世 纪 房 地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与 本 公 司 关 联 关 系 已 注 销, 曾 经 为 实 际 控 制 人 于 鹏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已 注 销, 曾 经 为 实 际 控 制 人 杨 静 控 制 的 其 他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杨 静 控 制 的 其 他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冯 莹 持 股 30% 财 务 总 监 冯 莹 持 股 20% 第 103 页, 共 112 页

哈 尔 滨 市 东 方 墙 业 装 饰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贤 归 秦 投 资 管 理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北 京 地 归 秦 投 资 管 理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董 事 刘 烨 持 股 27% 实 际 控 制 人 杨 静 控 制 的 其 他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杨 静 控 制 的 其 他 公 司 (4) 关 联 方 交 易 1 购 销 商 品 提 供 和 接 受 劳 务 的 关 联 交 易 : 无 2 关 联 受 托 管 理 / 承 包 及 委 托 管 理 / 出 包 情 况 : 无 3 关 联 租 赁 情 况 : 无 4 关 联 方 担 保 : 无 5 关 联 方 资 金 拆 借 : 无 6 关 联 方 资 产 转 让 债 务 重 组 情 况 : 无 (5)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报 酬 九 或 有 事 项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报 酬 2,167,911.60 1,204,048.00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应 披 露 的 未 决 诉 讼 对 外 担 保 等 或 有 事 项 十 承 诺 事 项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应 披 露 的 重 大 承 诺 事 项 十 一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截 至 2016 年 3 月 2 日,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应 披 露 的 重 大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十 二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在 2015 年 9 月 24 日, 经 北 京 分 豆 教 育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八 次 会 议 决 议 决 定, 声 明 了 股 权 激 励 方 案, 股 权 激 励 方 案 的 实 施 条 件 是 2015 年 销 售 额 达 到 1 亿 元, 利 润 总 额 达 到 第 104 页, 共 112 页

4,300 万 元 分 豆 教 育 在 公 告 后 确 定 是 否 达 到 股 权 激 励 条 件, 上 述 两 个 前 置 条 件 需 均 满 足 如 未 达 到 上 述 要 求, 本 股 权 激 励 方 案 自 动 终 止 十 三 母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主 要 项 目 注 释 1 应 收 账 款 (1) 应 收 账 款 按 风 险 披 露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类 别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 -- -- -- --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29,784,063.00 100.00 1,489,203.15 5.00 28,294,859.85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 -- -- -- --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合 计 29,784,063.00 100.00 1,489,203.15 5.00 28,294,859.85 续 表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类 别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 -- -- -- --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 -- -- -- --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 -- -- -- -- 合 计 -- -- -- -- -- (2)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账 龄 1 年 以 内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计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坏 账 准 备 提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准 备 (%) 坏 账 计 提 比 例 (%) 29,784,063.00 100.00 1,489,203.15 5.00 -- -- -- -- 合 计 29,784,063.00 100.00 1,489,203.15 -- -- -- -- -- (4) 坏 账 准 备 第 105 页, 共 112 页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2015 年 12 月 31 转 回 转 销 日 金 额 -- 1,489,203.15 -- -- 1,489,203.15 (5)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应 收 账 款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单 位 情 况 : 单 位 名 称 金 额 账 龄 广 东 嗨 学 云 教 育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济 南 靖 略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 林 省 慧 学 源 文 化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中 外 合 作 昆 明 罗 伯 特 外 语 学 校 重 庆 碧 橙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占 应 收 账 款 总 额 的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余 额 9,000,000.00 1 年 以 内 30.22 450,000.00 7,000,000.00 1 年 以 内 23.50 350,000.00 6,000,000.00 1 年 以 内 20.15 300,000.00 3,900,000.00 1 年 以 内 13.09 195,000.00 3,000,000.00 1 年 以 内 10.07 150,000.00 合 计 28,900,000.00 -- 97.03 1,445,000.00 (6) 截 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无 应 收 账 款 (7) 本 报 告 期 应 收 账 款 中 无 持 5%( 含 5%)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及 关 联 方 款 项 2 其 他 应 收 款 (1)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风 险 披 露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类 别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 -- -- --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1,368,033.70 100.00 100,771.19 7.37 1,267,262.51 -- -- -- -- -- 合 计 1,368,033.70 100.00 100,771.19 7.37 1,267,262.51 续 表 : 类 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第 106 页, 共 112 页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3,614,738.39 43.08 -- -- 3,614,738.39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4,775,885.79 56.92 238,794.29 5.00 4,537,091.50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 -- -- -- 合 计 8,390,624.18 100.00 238,794.29 2.85 8,151,829.89 (3) 组 合 中,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 龄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计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计 比 例 坏 账 准 备 提 比 例 比 例 坏 账 准 备 提 比 例 金 额 金 额 (%) (%) (%) (%) 1 年 以 内 720,643.70 52.68 36,032.19 5.00 4,775,885.79 100.00 238,794.29 5.00 1 至 2 年 647,390.00 47.32 64,739.00 10.00 -- -- -- -- 合 计 1,368,033.70 100.00 100,771.19 -- 4,775,885.79 100.00 238,794.29 -- (4) 坏 账 准 备 本 期 减 少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期 增 加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转 回 转 销 238,794.29 -- 138,023.10 -- 100,771.19 续 表 :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转 回 转 销 2014 年 12 月 31 日 4,640.00 234,154.29 -- -- 238,794.29 (5)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款 项 性 质 分 类 情 况 款 项 性 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借 款 -- 3,500,000.00 备 用 金 178,040.70 456,521.94 押 金 1,189,993.00 786,003.85 增 值 税 退 税 -- 3,614,738.39 公 积 金 -- 33,360.00 合 计 1,368,033.70 8,390,624.18 (6)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期 末 其 他 应 收 款 中 欠 款 金 额 前 五 名 : 第 107 页, 共 112 页

单 位 名 称 金 额 账 龄 北 京 市 京 六 源 商 务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第 一 分 公 司 第 108 页, 共 112 页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总 额 的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余 额 516,384.00 1 年 以 内 37.75 194,916.57 615,390.00 1-2 年 44.98 276,824.21 款 项 性 质 魏 庆 栋 140,000.00 1 年 以 内 10.23 7,000.00 备 用 金 借 款 大 连 香 炉 礁 物 流 运 输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押 金 30,000.00 1-2 年 2.19 3,000.00 押 金 中 央 电 化 教 育 馆 25,219.00 1 年 以 内 1.84 1,260.95 押 金 李 贝 贝 4,580.00 1 年 以 内 0.33 229.00 备 用 金 借 款 合 计 1,331,573.00 -- 97.33 483,230.73 -- (7)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期 末 其 他 应 收 款 中 欠 款 金 额 前 五 名 : 单 位 名 称 金 额 账 龄 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国 家 税 务 局 北 京 尚 雅 世 佳 建 筑 设 计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总 额 的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余 额 款 项 性 质 3,614,738.39 1 年 以 内 43.08 -- 未 退 还 增 值 税 2,000,000.00 1 年 以 内 23.84 100,000.00 借 款 长 春 市 明 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500,000.00 1 年 以 内 17.88 75,000.00 借 款 北 京 市 京 六 源 商 务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615,390.00 1 年 以 内 7.33 30,769.50 押 金 屠 林 涛 103,480.30 1 年 以 内 1.23 19,168.17 备 用 金 合 计 7,833,608.69 -- 93.36 224,937.67 -- (8) 本 报 告 期 其 他 应 收 账 款 中 无 持 5%( 含 5%)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及 关 联 方 款 项 3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分 类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80,000,000.00 -- -- -- (2) 对 子 公 司 的 投 资 被 投 资 单 位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北 京 分 豆 云 科 技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注 : 公 司 于 2015 年 4 月 14 日 设 立 全 资 子 公 司 北 京 分 豆 云 科 技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5 月 20 日 入 资 人 民 币 10,000,000 元, 并 于 2015 年 6 月 2 日 增 资 人 民 币 70,000,000 元 4 营 业 收 入 和 营 业 成 本 (1) 营 业 收 入 和 营 业 成 本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主 营 业 务 106,536,101.67 8,984,337.14 28,981,512.91 12,376,459.12 合 计 106,536,101.67 8,984,337.14 28,981,512.91 12,376,459.12 (2)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及 成 本 ( 分 产 品 ) 列 示 如 下 产 品 名 称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软 件 开 发 服 务 -- -- 2,293,667.35 1,107,007.09 软 件 销 售 106,431,155.92 8,978,048.10 26,687,845.56 11,269,452.03 服 务 收 入 104,945.75 6,289.04 -- -- 合 计 106,536,101.67 8,984,337.14 28,981,512.91 12,376,459.12 (3)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及 成 本 ( 分 地 区 ) 列 示 如 下 : 地 区 名 称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东 北 地 区 19,658,119.66 1,658,269.54 8,068,375.88 3,407,025.67 华 北 地 区 14,860,887.92 1,251,033.19 5,796,837.48 2,447,825.24 西 北 地 区 179,487.17 15,140.72 5,076,922.96 2,143,827.59 华 东 地 区 24,829,059.85 2,094,466.53 7,574,769.06 3,198,590.77 华 中 地 区 25,641,025.64 2,162,960.27 2,464,607.53 1,179,189.85 华 南 地 区 12,820,512.88 1,081,480.14 -- -- 西 南 地 区 8,547,008.55 720,986.75 -- -- 合 计 106,536,101.67 8,984,337.14 28,981,512.91 12,376,459.12 十 四 补 充 资 料 1 当 期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非 流 动 性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 -- 第 109 页, 共 112 页

越 权 审 批, 或 无 正 式 批 准 文 件, 或 偶 发 性 的 税 收 返 还 减 免 -- --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但 与 企 业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密 切 相 关, 符 合 国 家 政 策 规 定, 按 照 一 定 标 准 定 额 或 定 量 持 续 享 受 的 政 府 补 助 除 外 4,200,000.00 --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对 非 金 融 企 业 收 取 的 资 金 占 用 费 -- -- 取 得 子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成 本 小 于 取 得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产 生 的 收 益 -- --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损 益 -- -- 委 托 他 人 投 资 或 管 理 资 产 的 损 益 -- -- 因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如 遭 受 自 然 灾 害 而 计 提 的 各 项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 -- 债 务 重 组 损 益 -- -- 企 业 重 组 费 用 如 安 置 职 工 的 支 出 整 合 费 用 等 -- -- 交 易 价 格 显 失 公 允 的 交 易 产 生 的 超 过 公 允 价 值 部 分 的 损 益 -- --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产 生 的 子 公 司 期 初 至 合 并 日 的 当 期 净 损 益 -- -- 与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无 关 的 或 有 事 项 产 生 的 损 益 -- -- 除 同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有 效 套 期 保 值 业 务 外, 持 有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产 生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 -- 处 置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 --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的 应 收 款 项 减 值 准 备 转 回 -- -- 对 外 委 托 贷 款 取 得 的 损 益 -- --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模 式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产 生 的 损 益 根 据 税 收 会 计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对 当 期 损 益 进 行 一 次 性 调 整 对 当 期 损 益 的 影 响 -- -- -- -- 受 托 经 营 取 得 的 托 管 费 收 入 -- -- 第 110 页, 共 112 页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0.01-567.14 其 他 符 合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定 义 的 损 益 项 目 -- --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总 额 -- -- 减 :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所 得 税 影 响 数 -- --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净 额 -- -- 减 :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净 影 响 数 -- --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4,200,000.01-567.14 2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及 每 股 收 益 (1)2015 年 度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和 每 股 收 益 报 告 期 利 润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2)2014 年 度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和 每 股 收 益 每 股 收 益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51.21 0.73 0.73 47.79 0.68 0.68 报 告 期 利 润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每 股 收 益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6.51 0.07 0.07 6.52 0.07 0.07 北 京 分 豆 教 育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3 月 2 日 第 111 页, 共 112 页

附 :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 一 ) 载 有 公 司 负 责 人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会 计 主 管 人 员 ) 签 名 并 盖 章 的 财 务 报 表 ( 二 ) 载 有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盖 章 注 册 会 计 师 签 名 并 盖 章 的 审 计 报 告 原 件 ( 三 ) 年 度 内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上 公 开 披 露 过 的 所 有 公 司 文 件 的 正 本 及 公 告 的 原 稿 文 件 备 置 地 址 :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办 公 室 北 京 分 豆 教 育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3 月 4 日 第 112 页, 共 11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