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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 关 节 感 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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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 和 不 的 差 别 仍 旧 表 现 不 出 来, 事 实 上 也 不 可 能 通 过 例 (3 犪 ) 和 例 (3 犫 ) 表 现 出 来, 因 为 两 者 的 差 别 绝 不 只 是 时 制 问 题 词 汇 语 义 学 中 研 究 同 义 反 义 上 下 义 等 语 义 关 系 的 结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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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背 景 與 動 機... 2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2 第 三 節 研 究 方 法... 2 第 二 章 溫 泉 的 歷 史... 3 第 三 章 溫 泉 法 律 與 分 布 第 一 節 溫 泉 的 法 律 / 定 義... 5 第 二 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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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糖尿病之醫療照顧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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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 誰 該 做 佛 事? 50 ( 七 ) 誦 經 做 什 么? 53 ( 八 ) 拜 懺 做 什 么? 56 ( 九 ) 放 焰 口 做 什 么? 58 ( 十 ) 人 鬼 之 間 的 佛 事 60 兩 類 超 度 亡 與 存 ( 一 ) 前 言 64 ( 二 ) 超 度 亡 靈 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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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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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部 分 投 标 邀 请 一. 项 目 名 称 : 北 京 大 学 附 属 中 学 副 食 品 商 店 协 议 供 货 商 招 标 项 目 二. 项 目 内 容 : 北 京 大 学 附 属 中 学 采 购 中 心 现 就 学 校 副 食 品 商 店 的 供 货 协 议 商 进 行 招 标, 中

我 可 以 向 你 们 保 证 以 下 的 内 容 100% 真 实, 请 您 一 定 耐 心 看 完 从 医 15 年 来, 我 也 反 复 告 诉 病 人 这 些 事 实 但 是 没 有 人 愿 意 去 听, 更 没 有 人 愿 意 去 相 信 或 许, 我 们 的 同 胞 们 真 的 需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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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展作品說明書--情定水果 香邀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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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10: 全 国 伤 寒 副 伤 寒 监 测 方 案 ( 试 行 ) 一 概 述 伤 寒 副 伤 寒 是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规 定 的 乙 类 传 染 病, 其 传 染 性 强 病 程 长 易 复 发 并 发 症 多 疾 病 负 担 较 重 1990 年 以 后, 我 国 的 伤 寒 副 伤 寒 的 发 病 得 到 一 定 控 制, 平 均 发 病 率 在 4.08-10.45/10 万 之 间, 每 年 报 告 病 例 5.1-12 万 例 但 部 分 省 份 ( 如 贵 州 云 南 广 西 浙 江 新 疆 等 ) 的 发 病 仍 高 居 不 下, 远 远 高 于 全 国 平 均 发 病 水 平, 暴 发 时 有 发 生 ; 近 五 年 一 些 地 区 副 伤 寒 流 行 加 重, 病 原 流 行 谱 发 生 变 化, 出 现 耐 药 菌 株, 流 行 因 素 尚 不 完 全 明 确, 防 治 工 作 面 临 困 难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我 国 伤 寒 副 伤 寒 的 监 测 工 作, 为 制 定 防 治 策 略 和 措 施 提 供 科 学 依 据, 特 制 订 本 方 案 二 监 测 目 的 1 及 时 掌 握 伤 寒 副 伤 寒 在 我 国 的 发 病 情 况, 查 明 高 发 地 区 暴 发 流 行 的 主 要 原 因 ; 2 明 确 高 发 地 区 伤 寒 副 伤 寒 的 病 原 变 异 菌 株 耐 药 性 的 变 迁 情 况 ; 3 在 重 点 地 区 追 踪 监 测 带 菌 者 ; 三 监 测 定 义 ( 一 ) 病 例 定 义 1 疑 似 病 例 在 伤 寒 副 伤 寒 流 行 地 区, 不 明 原 因 持 续 发 热 或 反 复 发 热 3 天 或 以 上, 体 温 38, 伴 头 痛 乏 力 腹 部 不 适 等 症 状, 但 实 验 室 检 验 结 果 尚 未 明 确 的 病 例 2 临 床 诊 断 病 例 符 合 以 下 临 床 症 状 和 实 验 室 检 查 的 病 例 作 为 临 床 诊 断 病 例 : 不 明 原 因 持 续 发 热 或 反 复 发 热 5 天 或 以 上, 体 温 39, 头 痛 全 身 乏 力 表 情 淡 漠 相 对 缓 脉 伴 消 化 道 症 状 或 皮 肤 充 血 或 多 系 统 受 累 表 现, 白 细 胞 总 数 低 或 正 常 3 确 诊 病 例 临 床 诊 断 病 例 如 有 以 下 项 目 之 一 者 即 为 确 诊 病 例 : (1) 从 血 骨 髓 粪 便 尿 等 任 一 种 标 本 分 离 到 伤 寒 或 副 伤 寒 沙 门 菌 ; 217

(2) 血 清 特 异 性 抗 体 阳 性 : 肥 达 氏 反 应 O 抗 体 凝 集 效 价 1:80, 伤 寒 或 副 伤 寒 鞭 毛 抗 体 凝 集 效 价 1:160, 恢 复 期 血 清 效 价 4 倍 以 上 增 高 ( 二 ) 暴 发 疫 情 定 义 在 局 部 地 区 或 单 位 ( 比 如 在 一 个 自 然 村 或 一 个 居 委 会 或 一 个 单 位 团 体 ), 两 周 内 出 现 5 例 或 以 上 伤 寒 副 伤 寒 病 例 四 监 测 内 容 和 方 法 ( 一 ) 全 国 常 规 监 测 1 常 规 疫 情 监 测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和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与 传 染 病 疫 情 监 测 信 息 报 告 管 理 办 法, 各 级 各 类 医 疗 机 构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卫 生 检 验 机 构 执 行 职 务 的 医 务 人 员 发 现 疑 似 临 床 诊 断 或 实 验 室 确 诊 病 例 后, 城 镇 应 于 6 小 时, 农 村 应 于 12 小 时 内 填 写 报 告 卡, 通 过 传 染 病 疫 情 监 测 信 息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直 报 不 具 备 网 络 直 报 条 件 的 应 在 诊 断 后 24 小 时 内 向 相 应 单 位 送 ( 寄 ) 出 传 染 病 报 告 卡, 县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和 具 备 条 件 的 乡 镇 卫 生 院 收 到 传 染 病 报 告 卡 后 应 立 即 进 行 网 络 直 报, 并 及 时 开 展 现 场 调 查 与 处 理 工 作 2 暴 发 疫 情 监 测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各 级 各 类 医 疗 机 构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卫 生 检 验 机 构 执 行 职 务 的 医 务 人 员 发 现 伤 寒 暴 发 流 行 疫 情 时, 按 照 国 家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规 定 级 别 的 要 求 进 行 报 告 在 暴 发 疫 情 调 查 处 理 过 程 中 要 加 强 主 动 搜 索, 及 时 发 现 带 菌 者, 对 所 有 病 例 和 带 菌 者 进 行 个 案 调 查 ( 见 附 表 1), 并 将 个 案 调 查 表 录 入 数 据 库, 在 上 报 疫 情 总 结 报 告 时, 一 并 上 报 数 据 库 伤 寒 副 伤 寒 暴 发 疫 情 调 查 和 处 理 步 骤 见 附 件 1 暴 发 疫 情 发 生 时, 要 对 所 有 病 例 进 行 个 案 调 查, 并 将 个 案 调 查 表 录 入 数 据 库, 在 上 报 疫 情 总 结 报 告 时, 一 并 上 报 数 据 库 个 案 调 查 表 见 附 表 1 暴 发 疫 情 处 理 结 束 后, 要 及 时 收 集 整 理 统 计 分 析 调 查 资 料, 写 出 详 细 的 报 告, 报 告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疫 情 概 况 首 发 病 例 或 指 示 病 例 的 描 述 流 行 基 本 特 征 暴 发 原 因 实 验 室 检 测 结 果 和 病 原 分 型 控 制 措 施 和 效 果 评 估 等 在 疫 情 控 制 工 作 结 束 后 7 天 内 完 成 结 案 报 告 3 实 验 室 监 测 (1) 病 原 分 离 与 鉴 定 218

在 流 行 季 节, 由 各 省 组 织 收 集 临 床 诊 断 病 例 的 不 同 病 程 的 相 应 标 本 进 行 病 原 的 分 离 和 鉴 定 结 果 录 入 伤 寒 副 伤 寒 采 样 登 记 表 ( 见 附 表 2) 各 地 病 原 分 离 和 鉴 定 结 果 每 年 逐 级 上 报 ( 见 附 表 3) 发 生 暴 发 疫 情 时, 对 新 发 病 例 和 疑 似 病 例, 应 在 抗 生 素 应 用 前, 尽 早 采 集 血 标 本, 进 行 病 原 分 离 和 鉴 定 在 暴 发 疫 情 控 制 结 束 7 日 内, 相 关 实 验 室 采 样 检 测 和 分 离 结 果, 随 疫 情 控 制 总 结 报 告 一 并 报 告 标 本 采 集, 分 离 培 养 和 鉴 定 见 附 件 2 (2) 耐 药 性 分 析 各 省 应 加 强 分 离 菌 株 的 耐 药 性 分 析, 每 季 度 均 要 完 成 一 定 数 量 菌 株 ( 散 发 菌 株 占 90%, 暴 发 菌 株 占 10%) 的 药 敏 试 验 检 测 药 物 种 类 包 括 青 霉 素 类, 头 孢 类, 氨 基 糖 甙 类, 喹 诺 酮 类 抗 生 素 和 其 它 抗 生 素, 除 指 定 必 做 的 抗 生 素 外, 各 地 可 根 据 当 地 实 际 情 况 增 加 药 物 种 类, 检 测 方 法 和 结 果 判 定 详 见 附 件 3, 药 敏 结 果 按 季 汇 总 逐 级 上 报 ( 见 附 表 4) (3) 菌 株 的 管 理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中 国 医 学 微 生 物 菌 种 保 藏 管 理 办 法 及 病 原 微 生 物 实 验 室 生 物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的 规 定 与 要 求 对 分 离 到 的 伤 寒 副 伤 寒 菌 株 进 行 保 存 运 送 与 管 理 各 级 医 疗 机 构 实 验 室 分 离 的 伤 寒 副 伤 寒 菌 株, 应 送 交 当 地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进 行 复 核, 复 核 菌 株 送 省 市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保 存 ; 各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实 验 室 必 须 设 立 伤 寒 副 伤 寒 菌 株 登 记 本, 基 本 内 容 参 见 附 表 5 各 省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每 年 按 国 家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传 染 病 预 防 控 制 所 的 工 作 要 求 收 集 上 送 菌 株, 并 提 供 菌 株 来 源 信 息 ( 详 见 附 表 5) ( 二 ) 监 测 点 监 测 1 国 家 监 测 点 选 择 (1) 选 择 近 5 年 伤 寒 副 伤 寒 发 病 率 较 高 的 贵 州 云 南 广 西 浙 江 江 苏 新 疆 为 国 家 监 测 省 份 各 省 以 县 ( 区 ) 为 单 位, 根 据 既 往 发 病 水 平 和 工 作 条 件, 设 置 两 个 疫 情 高 发 监 测 点 ( 近 5 年 来 每 年 发 病 率 均 高 于 本 省 平 均 水 平 ) (2) 监 测 点 具 有 一 定 的 工 作 基 础, 能 够 承 担 并 完 成 监 测 任 务 (3) 根 据 疫 情 变 化 情 况, 可 适 时 调 整 监 测 点 2 国 家 监 测 点 工 作 内 容 各 监 测 点 除 完 成 全 国 常 规 监 测 工 作 内 容 外, 需 完 成 以 下 工 作 : (1) 病 例 监 测 各 监 测 省 份 每 年 至 少 采 集 600 例 疑 似 和 临 床 诊 断 病 例 的 标 本 ( 其 中 疑 似 病 219

例 200 例 ), 要 求 第 三 季 度 至 少 检 测 300 例, 其 余 季 度 各 至 少 检 测 100 例 每 个 病 例 根 据 病 程, 应 采 集 病 例 早 期 发 热 时 的 血 样 和 病 程 后 期 的 粪 便 标 本 对 标 本 进 行 伤 寒 副 伤 寒 沙 门 菌 分 离 和 鉴 定 ( 副 伤 寒 要 明 确 区 分 甲 乙 丙 型 ), 并 填 报 伤 寒 副 伤 寒 病 例 采 样 登 记 表 ( 见 附 表 2) 病 原 分 离 和 鉴 定 结 果 按 月 逐 级 上 报 ( 见 附 表 3) (2) 重 点 人 群 监 测 重 点 人 群 包 括 监 测 点 内 的 饮 食 从 业 人 员 自 来 水 管 理 人 员 和 伤 寒 副 伤 寒 的 出 院 患 者 各 监 测 点 在 本 地 选 择 5-6 所 厂 矿 学 校 等 集 体 单 位 共 75 例 饮 食 从 业 人 员 等 重 点 人 群 为 监 测 对 象, 在 7-10 月 每 月 采 集 一 次 粪 便 标 本 进 行 病 原 检 测, 监 测 其 带 菌 情 况, 发 现 阳 性 带 菌 者 要 及 时 调 离 治 疗 各 监 测 点 选 择 50 例 伤 寒 副 伤 寒 确 诊 病 例, 在 临 床 治 愈 或 出 院 1 个 月 后, 间 隔 2-3 天, 粪 检 两 次, 了 解 其 排 菌 情 况 发 现 带 菌 者, 督 促 其 继 续 治 疗, 并 对 其 带 菌 情 况 追 踪 观 察, 直 至 连 续 两 次 粪 检 阴 性 为 止 各 监 测 省 份 每 年 至 少 追 踪 观 察 200 例 重 点 人 群, 其 中 伤 寒 副 伤 寒 的 出 院 患 者 50 例, 饮 食 从 业 人 员 和 自 来 水 管 理 人 员 等 重 点 人 群 共 150 例 以 上 监 测 结 果 填 报 伤 寒 副 伤 寒 采 样 登 记 表 ( 见 附 表 2) 按 季 度 逐 级 上 报 (3) 菌 株 耐 药 性 监 测 监 测 点 从 病 例 重 点 人 群 中 分 离 到 的 菌 株 要 进 行 药 敏 实 验, 动 态 观 察 菌 株 耐 药 性 变 迁 药 物 种 类 除 指 定 必 做 的 抗 生 素 外, 各 地 可 根 据 当 地 实 际 情 况 增 加 药 物 种 类 ; 检 测 方 法 及 结 果 判 定 详 见 附 件 3, 药 敏 结 果 按 季 度 汇 总 逐 级 上 报 ( 见 附 表 6 附 表 7) (4) 菌 株 分 子 生 物 学 检 测 分 析 每 年 国 家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传 染 病 预 防 控 制 所 腹 泻 病 室 组 织 各 监 测 省, 选 择 上 年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菌 株 按 照 PulseNet China 中 有 关 伤 寒 沙 门 氏 菌 的 脉 冲 场 凝 胶 电 泳 (PFGE) 方 法 的 标 准 进 行 分 析, 并 将 结 果 反 馈 给 各 省 五 监 测 系 统 组 成 和 职 责 监 测 系 统 由 卫 生 部 各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及 各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和 相 关 医 疗 机 构 组 成 卫 生 部 负 责 全 国 的 监 测 工 作, 各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负 责 组 织 开 展 本 辖 区 内 监 测 工 作, 并 提 供 所 需 监 测 经 费, 保 证 监 测 工 作 顺 利 开 展 220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负 责 监 测 方 案 制 订 组 织 考 察 确 定 全 国 监 测 点 布 局 人 员 培 训 技 术 指 导 和 系 统 评 价, 并 加 强 监 测 工 作 实 施 的 检 查 和 质 量 控 制 各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负 责 具 体 实 施 国 家 对 选 择 的 监 测 点 提 供 部 分 经 费 补 助, 监 测 点 所 在 省 应 给 予 配 套 经 费 支 持 各 有 关 医 疗 机 构 在 当 地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的 统 一 领 导 下, 配 合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的 各 项 监 测 工 作, 协 助 完 成 就 诊 病 例 的 标 本 采 集 和 个 案 调 查 工 作 六 数 据 收 集 分 析 和 反 馈 ( 一 ) 数 据 收 集 内 容 : 1 伤 寒 副 伤 寒 流 行 病 学 个 案 调 查 表 和 个 案 数 据 库 2 伤 寒 副 伤 寒 病 例 采 样 登 记 表 3 伤 寒 副 伤 寒 病 原 分 离 鉴 定 月 报 表 4 伤 寒 副 伤 寒 菌 株 药 敏 结 果 汇 总 季 报 表 5 伤 寒 副 伤 寒 菌 株 登 记 表 6 伤 寒 副 伤 寒 菌 株 药 敏 结 果 记 录 表 7 暴 发 疫 情 调 查 报 告 ( 二 ) 数 据 收 集 流 程 监 测 点 实 施 监 测 内 容, 各 种 数 据 收 集 分 析 以 及 各 种 标 本 的 采 集 县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市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省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 三 ) 统 计 分 析 内 容 和 指 标 1 发 病 情 况 : 发 病 数 死 亡 数 发 病 率 病 死 率 和 死 亡 率 2 病 例 分 布 情 况 : 病 人 年 龄 性 别 职 业 和 时 间 地 理 分 布 等 3 重 点 人 群 带 菌 和 慢 性 带 菌 者 追 索 情 况 4 实 验 室 监 测 结 果 (1) 菌 株 型 别 构 成 和 变 迁 (2) 菌 株 敏 感 药 物 和 耐 药 情 况 (3) 分 子 生 物 学 特 征 221

5 暴 发 疫 情 数 量 分 布 和 特 征 ( 四 ) 数 据 的 报 告 和 反 馈 监 测 工 作 中 规 定 的 各 类 报 表 均 以 电 子 文 件 形 式 上 报, 月 报 每 月 10 日 前, 季 报 在 下 季 度 首 月 10 日 前, 年 报 于 下 年 度 3 月 10 日 前 上 报 至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传 染 病 预 防 控 制 所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每 季 度 以 简 报 形 式 向 各 地 反 馈 监 测 结 果, 并 负 责 完 成 年 度 全 国 监 测 总 结 报 告 电 子 信 箱 地 址 :fuxiejiance@icdc.cn 传 真 :010-61739156 七 监 测 质 量 控 制 ( 一 ) 方 案 的 起 草 和 论 证 卫 生 部 组 织 全 国 相 关 专 家 起 草 监 测 方 案, 并 广 泛 论 证 ( 二 ) 培 训 在 监 测 工 作 开 始 前, 由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组 织 统 一 培 训 ( 三 ) 病 原 核 实 各 省 对 上 送 菌 株 进 行 复 核 鉴 定, 鉴 定 符 合 率 不 低 于 95%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传 染 病 预 防 控 制 所 应 对 省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送 交 的 分 离 菌 株 抽 样 30% 进 行 菌 型 鉴 定 鉴 定 符 合 率 不 低 于 95% ( 四 ) 技 术 资 料 档 案 管 理, 原 始 记 录, 总 结 等 八 附 件 附 表 1 年 伤 寒 副 伤 寒 暴 发 疫 情 流 行 病 学 个 案 调 查 表 附 表 2 年 伤 寒 副 伤 寒 病 例 采 样 登 记 表 附 表 3 年 伤 寒 副 伤 寒 病 原 分 离 鉴 定 报 表 附 表 4 年 季 伤 寒 副 伤 寒 菌 株 药 敏 结 果 汇 总 报 表 附 表 5 年 伤 寒 副 伤 寒 菌 株 登 记 表 附 表 6 年 伤 寒 副 伤 寒 菌 株 药 敏 结 果 记 录 表 附 件 1 伤 寒 副 伤 寒 暴 发 疫 情 调 查 步 骤 附 件 2 标 本 采 集 分 离 培 养 和 鉴 定 附 件 3 药 敏 试 验 附 件 4 菌 种 管 理 222

附 表 1 年 伤 寒 副 伤 寒 爆 发 疫 情 流 行 病 学 个 案 调 查 表 地 区 国 标 编 码 病 例 编 码 - 1. 一 般 情 况 1.1 姓 名, 若 为 14 岁 以 下 儿 童, 家 长 姓 名 1.2 性 别 ⑴ 男 ⑵ 女 1.3 年 龄 ( 岁 月 ) 1.4 职 业 ⑴ 幼 托 儿 童 ⑵ 散 居 儿 童 ⑶ 学 生 ⑷ 教 师 ⑸ 保 育 员 ⑹ 餐 饮 食 品 人 员 ⑺ 公 共 场 所 服 务 员 ⑻ 商 务 人 员 ⑼ 医 务 人 员 ⑽ 工 人 ⑾ 民 工 ⑿ 农 民 ⒀ 牧 民 ⒁ 渔 ( 船 ) 民 (15) 海 员 及 长 途 驾 驶 员 (16) 公 务 人 员 及 职 员 ⒄ 离 退 人 员 (18) 家 政 家 务 及 待 业 (19) 不 详 (20) 其 他 1.5 文 化 程 度 ⑴ 学 龄 前 儿 童 ⑵ 文 盲 ⑶ 小 学 ⑷ 初 中 ⑸ 高 中 ⑹ 大 学 及 以 上 ⑺ 不 详 1.6 现 住 址 户 口 地 1.7 工 作 ( 学 习 ) 单 位 1.8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 办 ) ( 宅 ) ( 手 机 ) 2. 发 病 情 况 2.1 发 病 日 期 年 月 日 时 2.2 发 病 地 点 2.3 首 诊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2.4 首 诊 单 位 2.5 诊 断 医 院 2.6 报 告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2.7 是 否 住 院 1 是 2 否 2.7.1 住 院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2.7.2 出 院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3. 临 床 资 料 3.1 临 床 表 现 3.1.1 发 热 ⑴ 有 ⑵ 无 3.1.1.1 发 热 持 续 天 3.1.1.2 最 高 体 温. 3.1.1.3 热 型 ⑴ 稽 留 热 ⑵ 驰 张 热 ⑶ 不 规 则 3.1.2 畏 寒 ⑴ 有 ⑵ 无 3.1.3 头 痛 ⑴ 有 ⑵ 无 3.1.4 头 晕 ⑴ 有 ⑵ 无 3.1.5 腹 痛 ⑴ 有 ⑵ 无 3.1.6 腹 胀 ⑴ 有 ⑵ 无 3.1.7 便 秘 ⑴ 有 ⑵ 无 3.1.8 腹 泻 ⑴ 有 ⑵ 无 3.1.9 便 血 ⑴ 有 ⑵ 无 3.1.10 恶 心 ⑴ 有 ⑵ 无 3.1.11 呕 吐 ⑴ 有 ⑵ 无 3.1.12 表 清 淡 漠 ⑴ 有 ⑵ 无 3.1.13 谵 妄 ⑴ 有 ⑵ 无 3.1.14 昏 迷 ⑴ 有 ⑵ 无 223

3.1.15 相 对 缓 脉 ⑴ 有 ⑵ 无 3.1.16 玫 瑰 疹 ⑴ 有 ⑵ 无 3.1.17 脾 大 ⑴ 有 ⑵ 无 3.1.18 肝 大 ⑴ 有 ⑵ 无 3.2 有 无 下 列 并 发 症? 3.2.1 肠 出 血 ⑴ 有 ⑵ 无 3.2.2 肠 穿 孔 ⑴ 有 ⑵ 无 3.2.3 其 它 ( 注 明 ) 3.3 病 人 转 归 ⑴ 痊 愈 ⑵ 带 菌 ⑶ 死 亡 3.4 诊 断 依 据 3.4.1 确 诊 依 据 ⑴ 临 床 ⑵ 病 原 学 ⑶ 血 清 学 3.4.2 检 验 结 果 (1) 培 养 ( 细 菌 型 别 ) 日 期 血 粪 尿 其 它 (2) 肥 达 氏 反 应 日 期 O H A B C (3) 白 细 胞 计 数 分 类 日 期 总 数 中 性 淋 巴 嗜 酸 性 其 它 4.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4.1 传 染 源 和 传 播 途 径 的 追 溯 ( 病 前 1 个 月 ): 4.1.1 外 出 史 ⑴ 有 ⑵ 无 4.1.1.1 去 过 何 地 4.1.1.2 在 该 地 有 无 下 列 活 动 (1) 住 宿 ⑴ 有 ⑵ 无 (2) 用 餐 ⑴ 有 ⑵ 无 (3) 带 回 食 品 ⑴ 有 ⑵ 无 食 品 名 称 : 4.1.1.2.4 该 地 同 样 疾 病 ⑴ 有 ⑵ 无 4.1.2 外 人 来 家 ⑴ 有 ⑵ 无 4.1.2.1 来 自 何 地 4.1.2.2 该 地 同 样 疾 病 ⑴ 有 ⑵ 无 4.1.2.3 来 后 有 无 下 列 活 动 (1) 在 家 住 宿 ⑴ 有 ⑵ 无 (2) 在 家 用 餐 ⑴ 有 ⑵ 无 (3) 带 来 食 品 ⑴ 有 ⑵ 无 食 品 名 称 : 4.1.3 接 触 过 同 样 病 人 ⑴ 有 ⑵ 无 4.1.3.1 接 触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4.1.3.2 接 触 地 点 4.1.3.3 接 触 方 式 (1) 同 吃 ⑴ 有 ⑵ 无 (2) 同 住 ⑴ 有 ⑵ 无 224

(3) 护 理 ⑴ 有 ⑵ 无 (4) 其 他 ⑴ 有 ⑵ 无 4.2 饮 食 情 况 ( 病 前 1 个 月 ) 4.2.1 饮 生 水 ⑴ 有 ⑵ 无 4.2.1.1 水 源 类 型 ⑴ 井 水 ⑵ 河 水 ⑶ 塘 水 ⑷ 自 来 水 ⑸ 其 他 4.2.2 吃 生 冷 食 品 ⑴ 有 ⑵ 无 4.2.2.1 生 冷 食 品 名 称 购 买 地 点 4.2.3 熟 食 冷 吃 ⑴ 有 ⑵ 无 4.2.3.1 熟 食 品 名 称 购 买 地 点 4.2.4 其 他 可 疑 食 品 名 称 购 买 地 点 4.2.5 在 外 就 餐 史 ⑴ 有 ⑵ 无 4.2.5.1 就 餐 地 点 ⑴ 排 档 ⑵ 个 体 餐 馆 ⑶ 宾 馆 餐 厅 ⑷ 其 他 4.2.5.2 就 餐 地 点 名 称 4.2.6 同 餐 者 ⑴ 有 ⑵ 无 4.2.6.1 同 餐 人 数 4.2.6.2 同 餐 日 期 年 月 日 时 4.3 预 防 接 种 ⑴ 有 ⑵ 无 4.3.1 最 近 一 次 接 种 时 间 年 月 日 4.3.2 接 种 次 5. 疫 点 疫 区 处 理 5.1 县 级 疾 控 中 心 接 到 报 告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5.2 县 级 疾 控 中 心 到 达 现 场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5.3 疫 点 个 5.4 范 围 户 个 5.5 解 除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5.6 终 末 消 毒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6. 小 结 调 查 者 单 位 : 调 查 者 : 审 核 者 : 调 查 日 期 : 填 表 说 明 : 病 例 编 码 第 1 2 位 填 年 份, 如 2005 年 则 填 写 05, 后 四 位 填 病 例 的 流 水 号 225

附 表 2 年 伤 寒 副 伤 寒 病 例 采 样 登 记 表 监 测 地 区 :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市 ( 区 县 ) 乡 ( 镇 ) 国 家 监 测 点 : 是, 否 病 例 监 测 : 是, 否 重 点 人 群 监 测 : 是, 否 标 本 编 号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家 庭 住 址 联 系 电 话 发 病 日 期 就 诊 日 期 采 样 日 期 标 本 名 称 ( 血 尿 便 等 ) 采 样 单 位 伤 寒 实 验 室 检 查 结 果 病 原 分 离 血 清 肥 达 氏 ( 效 价 ) 副 伤 寒 A B C TO TH A B C 填 表 说 明 : 1. 实 验 室 结 果, 病 原 分 离 阳 性 用 + 表 示, 阴 性 用 - 表 示 监 测 时 间 : 年 月 填 表 单 位 : 填 表 日 期 : 226

附 表 3 年 伤 寒 副 伤 寒 病 原 分 离 鉴 定 报 表 监 测 地 区 :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市 ( 区 县 ) 乡 ( 镇 ) 国 家 监 测 点 : 是, 否 地 区 采 样 数 合 计 疑 似 病 人 阳 性 数 伤 甲 副 乙 副 丙 副 寒 采 样 数 合 计 临 床 诊 断 病 例 阳 性 数 伤 甲 乙 副 寒 副 丙 副 监 测 时 间 : 年 月 填 表 日 期 : 填 表 单 位 : 227

附 表 4 年 季 伤 寒 副 伤 寒 菌 株 药 敏 结 果 汇 总 报 表 监 测 地 区 :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市 ( 区 县 ) 乡 ( 镇 ) 国 家 监 测 点 : 是, 否 抗 菌 素 名 称 检 测 菌 株 数 耐 药 菌 株 数 耐 药 率 (%) 敏 感 菌 株 数 敏 感 率 (%) 备 注 氨 苄 西 林 (AMP) 阿 莫 西 林 / 棒 酸 (AMC) 头 孢 噻 吩 (CFT) 头 孢 噻 肟 (CTX) 庆 大 霉 素 (GEN) 萘 啶 酸 (NAL) 环 丙 沙 星 (CIP) 四 环 素 (TBT) 利 福 平 (RFA) 复 方 新 诺 明 (SMZ) 监 测 时 间 : 年 月 至 月 检 测 单 位 : 检 测 者 : 填 表 单 位 : 填 表 日 期 : 228

附 表 5 年 伤 寒 副 伤 寒 菌 株 登 记 表 监 测 地 区 :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市 ( 区 县 ) 乡 ( 镇 ) 序 号 菌 种 号 菌 株 型 别 菌 株 来 源 病 人 水 食 品 病 人 家 庭 住 址 发 病 病 人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 或 水 食 品 采 样 日 期 地 点 ) 采 样 日 期 分 离 日 期 保 存 玻 片 凝 集 日 期 伤 寒 甲 副 乙 副 丙 副 保 存 基 质 和 温 度 监 测 时 间 : 年 月 至 月 检 测 单 位 : 检 测 者 : 填 表 单 位 : 填 表 日 期 : 229

附 表 6 年 伤 寒 副 伤 寒 菌 株 药 敏 结 果 记 录 表 监 测 地 区 :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市 ( 区 县 ) 乡 ( 镇 ) 菌 株 号 样 品 名 称 血 清 型 菌 株 分 离 日 期 药 敏 试 验 日 期 抑 菌 环 药 敏 结 果 AMP AMC CFT CTX GEN NAL CIP TBT RFA SMZ 结 抑 结 抑 结 抑 结 抑 结 抑 结 抑 结 抑 耐 抑 耐 抑 菌 菌 菌 菌 菌 菌 菌 药 菌 药 菌 果 环 果 环 果 环 果 环 果 环 果 环 果 环 性 环 性 环 耐 药 性 耐 药 数 中 介 数 敏 感 数 说 明 : 1. 每 批 药 敏 试 验 必 须 同 时 做 参 比 菌 株 大 肠 埃 希 菌 ATCC 25922, 并 将 结 果 记 录 在 本 表 格 内 2. 样 品 名 称 尽 量 详 细, 如 腹 泻 者 粪 便, 病 人 血 液, 生 牡 蛎, 熟 猪 肉 等 3. 药 敏 结 果 判 定 标 准 :NCCLs 手 册 2005 版 抑 菌 环 记 录 单 位 mm, 药 敏 结 果 记 录 S( 敏 感 ) R( 耐 药 ) I( 中 介 ) 4. 抗 生 素 需 给 出 中 英 文 全 名 及 英 文 缩 写, 表 格 中 使 用 英 文 缩 写 氨 苄 西 林 (AMP) 阿 莫 西 林 / 棒 酸 (AMC) 头 孢 噻 吩 (CFT) 头 孢 噻 肟 (CTX) 庆 大 霉 素 (GEN) 萘 啶 酸 (NAL) 环 丙 沙 星 (CIP) 四 环 素 (TBT) 利 福 平 (RFA) 复 方 新 诺 明 (SMZ) 检 测 单 位 : 检 测 者 : 填 表 单 位 : 填 表 日 期 : 230

附 件 1 伤 寒 副 伤 寒 暴 发 疫 情 调 查 步 骤 一 调 查 目 的 迅 速 查 明 暴 发 的 原 因, 采 取 紧 急 措 施, 控 制 暴 发, 防 止 疫 情 蔓 延 二 调 查 的 步 骤 及 内 容 1 调 查 准 备 通 过 上 报 信 息 电 话 交 流 对 此 次 暴 发 的 基 本 情 况 和 分 布 特 征 做 一 般 性 了 解, 确 定 调 查 组 人 员, 明 确 调 查 任 务 内 容 与 方 法, 准 备 使 用 的 调 查 表 格, 相 应 的 检 验 试 剂 和 仪 器 个 人 防 护 与 消 杀 设 备 赶 赴 现 场 2 核 实 诊 断 根 据 病 人 临 床 症 状 实 验 室 检 查 结 果 及 流 行 病 学 特 征, 判 定 是 否 符 合 伤 寒 副 伤 寒 初 步 诊 断 及 流 行 规 律 3 调 查 伤 寒 副 伤 寒 暴 发 的 基 本 情 况 (1) 暴 发 开 始 的 时 间, 首 发 病 例 起 始 及 发 展 过 程 (2) 波 及 范 围, 病 例 数 及 三 间 分 布 (3) 发 病 地 近 期 人 群 的 生 活 和 活 动 等 情 况 ( 饮 食 水 源, 集 会 外 出 交 往 活 动 等 ), 有 无 与 本 次 暴 发 发 生 的 因 素 4 确 定 暴 发, 形 成 发 病 原 因 假 设 经 初 步 调 查 分 析 明 确 诊 断, 掌 握 病 例 的 数 量 和 分 布 及 可 能 的 原 因 判 定 是 否 为 暴 发 及 严 重 程 度, 形 成 暴 发 原 因 假 设 5 确 定 暴 发 病 例 (1) 确 定 病 例 与 密 切 接 触 者 定 义 : 根 据 已 知 暴 发 病 例 的 主 要 症 状 有 无 接 触 史 体 征 和 实 验 室 检 测, 结 合 本 次 暴 发 的 时 间 地 点, 参 考 伤 寒 副 伤 寒 的 诊 断 标 准 确 定 诊 断 疑 似 病 例 密 切 接 触 者 的 定 义 (2) 所 发 现 的 病 例 进 行 甄 别, 确 定 是 否 为 伤 寒 副 伤 寒 病 例 (3) 确 定 病 例 是 否 是 该 次 暴 发 的 病 例 6 初 步 分 析 (1) 流 行 特 征 分 析 三 间 分 布 分 析 (2) 传 播 方 式 分 析 找 出 共 同 的 暴 露 因 素 及 其 他 传 播 方 式 (3) 暴 发 原 因 分 析 围 绕 病 人 感 染 时 间 前 后, 追 查 并 对 比 感 染 和 未 感 染 人 群 的 生 活 生 产 及 活 动 情 况, 找 出 与 感 染 有 关 的 因 素, 推 断 出 主 要 的 传 播 因 素 及 231

传 染 源 7 采 取 防 治 措 施 针 对 传 染 源 与 传 播 途 径, 隔 离 治 疗 病 人, 追 踪 留 观 密 切 接 触 者, 对 疫 点 疫 区 进 行 消 毒, 对 健 康 人 群 开 展 针 对 性 的 健 康 教 育 8 深 入 调 查 与 验 证 假 设 拟 订 调 查 提 纲, 通 过 访 问 现 场 观 察 实 验 室 检 验 等 方 式 开 展 深 入 调 查 收 集 伤 寒 副 伤 寒 既 往 流 行 病 学 资 料 及 相 关 背 景 资 料 : 人 口 地 理 生 态 气 象 社 会 民 族 等 资 料, 同 时 开 展 必 要 的 实 验 室 检 查 通 过 资 料 的 对 比 分 析, 确 定 暴 发 的 来 源 传 播 因 素 及 促 成 暴 发 的 因 素, 以 及 采 取 措 施 后 的 发 病 特 点, 验 证 有 关 暴 发 原 因 假 设 9 调 查 报 告 报 告 内 容 包 括 : 疫 情 概 况 首 发 病 例 或 指 示 病 例 的 描 述 流 行 基 本 特 征 临 床 特 征 传 播 因 素 传 播 链 和 流 行 趋 势 分 析 菌 株 的 实 验 室 检 测 项 目 和 结 果 感 染 谱 的 分 析 控 制 措 施 和 效 果 评 估 等 232

附 件 2 标 本 采 集 分 离 培 养 和 鉴 定 1. 标 本 采 集 标 本 采 集 应 在 2 小 时 内 用 无 菌 方 法 采 集 新 鲜 标 本, 置 于 灭 菌 容 器 中 或 直 接 接 种 于 增 菌 培 养 基 中, 登 记 好 标 本 编 号 和 来 源 送 检, 如 不 能 及 时 送 检, 标 本 要 存 放 在 专 用 的 标 本 运 送 箱 内, 包 扎 好 以 免 容 器 破 损 1. 1 血 液 应 根 据 病 程 的 不 同 阶 段 采 集 不 同 标 本 进 行 检 测, 宜 在 发 病 早 期 和 抗 生 素 使 用 前 采 集 抽 取 病 人 3~5ml 血 液, 立 即 接 种 已 在 室 温 (>20 ) 平 衡 的 血 培 养 瓶 中 推 荐 采 血 量 为 10ml 所 有 情 况 下, 接 种 的 标 本 量 必 须 做 好 记 录 血 培 养 瓶 在 室 温 条 件 下 运 送 至 实 验 室 1. 2 血 清 余 下 的 2ml 病 人 血 液 ( 作 为 上 述 采 集 血 液 程 序 的 一 部 分 ) 及 病 后 2-3 周 采 集 恢 复 期 血 液 2ml, 分 离 血 清 做 血 清 学 检 测 ( 肥 达 氏 试 验 等 ) 1. 3 粪 便 用 无 菌 采 便 器 采 集 新 排 出 的 粪 便 约 1g 直 接 放 入 增 菌 培 养 管 (8-10ml 沙 门 菌 增 菌 液 ) 内, 尽 快 送 检 1. 4 水 样 标 本 按 伤 寒 副 伤 寒 防 治 手 册 中 所 述 的 方 法 进 行 水 源 标 本 的 采 集 和 分 离 培 养 1. 5 食 品 标 本 固 体 食 品 需 剪 碎 和 研 磨, 奶 和 奶 制 品 可 直 接 取 样 增 菌, 具 体 操 作 见 伤 寒 副 伤 寒 防 治 手 册, 所 用 的 培 养 基 及 鉴 定 方 法 参 考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 食 品 卫 生 检 验 方 法 微 生 物 学 部 分 ) 注 意 事 项 采 集 标 本 及 标 本 接 收 时 应 认 真 核 对 名 单 及 标 本 号, 并 作 好 收 样 记 录 ( 附 表 2) 2. 分 离 培 养 2. 1 血 培 养 血 培 养 瓶 放 在 37 培 养 箱 里 培 养 10 天, 每 天 观 察 生 长 情 况, 如 出 现 混 浊 现 象, 应 马 上 转 种 麦 康 凯 / 血 平 板, 即 使 没 有 肉 眼 可 见 的 生 长, 也 必 须 在 1 2 7 天 转 种 麦 康 凯 / 血 平 板 2. 2 粪 便 培 养 增 菌 管 37 培 养 18~24 小 时, 挑 取 培 养 物 转 种 到 SS 平 板,37 培 养 18~24 小 时, 如 果 没 有 观 察 到 有 可 疑 菌 落 生 长, 再 继 续 培 养 24 小 时, 观 察 结 果, 挑 取 可 疑 菌 落 2. 3 水 样 标 本 按 伤 寒 副 伤 寒 防 治 手 册 中 所 述 的 方 法 进 行 水 源 标 本 的 采 233

集 和 分 离 培 养 2. 4 食 品 标 本 固 体 食 品 需 剪 碎 和 研 磨, 奶 和 奶 制 品 可 直 接 取 样 增 菌, 具 体 操 作 见 伤 寒 副 伤 寒 防 治 手 册, 所 用 的 培 养 基 及 鉴 定 方 法 参 考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 食 品 卫 生 检 验 方 法 微 生 物 学 部 分 ) 2. 5 菌 落 形 态 见 表 1 表 1 沙 门 菌 属 菌 落 形 态 沙 门 菌 属 大 肠 杆 菌 麦 康 凯 平 板 不 发 酵 乳 糖 ( 无 色 ) 的 光 滑 型 菌 落 发 酵 乳 糖 ( 粉 色 ) 的 光 滑 型 菌 落 SS 平 板 不 发 酵 乳 糖 产 H 2 S( 中 心 黑 色 的 无 色 菌 落 ) 或 不 产 H 2 S 发 酵 乳 糖 ( 粉 色 ) 菌 落 3. 生 化 鉴 定 从 每 个 标 本 的 血 培 养 瓶 转 种 的 麦 康 凯 平 板 挑 取 3 个 可 疑 菌 落, 粪 便 培 养 转 种 的 麦 康 凯 /SS 平 板 挑 取 3-5 个 可 疑 菌 落 分 别 转 种 到 以 下 培 养 基 : 3. 1 KIA: 穿 刺 2/3 中 段, 在 斜 面 上 划 线 37 培 养 18~24h, 观 察 生 化 试 验 结 果, 挑 取 KIA 生 化 管 上 菌 苔 做 革 兰 氏 染 色, 并 做 好 记 录 3. 2 符 合 沙 门 菌 KIA 反 应 的, 取 该 管 斜 面 菌 苔 转 种 MIU: 穿 刺 接 种 培 养 基, 并 沿 穿 刺 线 拔 出 接 种 针 西 檬 氏 枸 橼 酸 盐 琼 脂 : 在 斜 面 上 划 线 * 生 化 结 果 及 血 清 凝 集 试 验 符 合 菌 株 转 种 一 个 营 养 琼 脂 平 板 ( 药 敏 实 验 用 ) 伤 寒 副 伤 寒 沙 门 菌 生 化 特 性 如 表 2, 表 3 234

表 2 伤 寒 副 伤 寒 沙 门 菌 生 化 特 性 KIA MIU 菌 乳 葡 萄 斜 面 颜 中 段 尿 动 靛 基 H 2 S 糖 糖 色 颜 色 素 力 质 颜 色 变 化 大 肠 杆 菌 + + u 黄 底 层 不 变 色 加 黄 - ± + 试 剂 后 表 层 呈 ( 有 气 泡 ) 吲 哚 红 志 贺 菌 - + - 红 黄 - - ± 底 层 不 变 色 伤 寒 菌 - + ± 红 黄 底 层 不 变 色 细 - + - ( 无 气 泡 ) 菌 扩 散 生 长 甲 型 副 伤 黄 - + - 红 寒 菌 ( 有 气 泡 ) - + - 同 上 乙 型 副 伤 黄 - + + 红 寒 菌 ( 有 气 泡 ) - + - 同 上 丙 型 副 伤 黄 - + + 红 寒 菌 ( 有 气 泡 ) - + - 同 上 + 产 酸 产 气 ;± 多 数 阳 性, 少 数 阴 性 ;u 多 数 阴 性 ; 少 数 阳 性 ;+ 产 酸 不 产 气 ; 碱 性 反 应 为 红 色 ; 产 酸 为 黄 色 4. 血 清 学 鉴 定 取 符 合 伤 寒 副 伤 寒 菌 生 化 反 应 的 KIA 斜 面 上 菌 苔 用 沙 门 菌 属 诊 断 血 清 做 玻 片 凝 集 试 验, 并 设 盐 水 对 照, 见 表 4 方 法 : 挑 取 KIA 斜 面 上 菌 苔, 先 用 O 多 价 血 清 凝 集, 如 发 生 凝 集, 再 选 用 单 价 O 因 子 血 清 凝 集 ( 不 需 煮 沸 ), 并 用 盐 水 做 对 照 如 果 O 多 价 血 清 不 凝 集, 则 用 Vi 血 清 鉴 定 Vi 抗 原 将 细 菌 制 成 悬 液, 经 100 水 浴 30 分 钟, 破 坏 其 Vi 抗 原, 然 后 再 与 O 多 价 和 单 价 血 清 凝 集 ( 先 做 盐 水 O 多 价 Vi, 再 做 O2 O4 O6.7 O9 因 子 血 清 ) O 抗 原 确 定 后, 再 用 H 因 子 血 清 凝 集 不 同 沙 门 菌 血 清 型, 对 O H 及 Vi 因 子 血 清 反 应 情 况 如 下 : 235

动 力 葡 萄 糖 乳 糖 表 3 伤 寒 副 伤 寒 沙 门 菌 主 要 生 化 特 性 麦 芽 糖 甘 露 醇 蔗 糖 硫 化 氢 靛 基 质 伤 寒 杆 菌 + + - + + - ± - - + - - + + + + - 甲 型 副 伤 寒 菌 乙 型 副 伤 寒 菌 丙 型 副 伤 寒 菌 尿 素 + + - + + - 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 :- 阴 性 ( 不 产 酸 );+ 阳 性 ( 产 酸 ); + 产 酸 产 气 ;± 多 数 阳 性, 少 数 阴 性 ; µ 多 数 阴 性, 少 数 阳 性 甲 基 红 V P 枸 橼 酸 盐 卫 茅 醇 木 胶 糖 阿 拉 伯 糖 赖 氨 酸 脱 羧 酶 鸟 氨 酸 脱 羧 酶 表 4 伤 寒 副 伤 寒 等 沙 门 菌 血 清 凝 集 反 应 菌 型 O 抗 原 H 抗 原 Ⅰ 相 Ⅱ 相 Vi 菌 种 来 源 伤 寒 沙 门 菌 9.12 d - + 人 粪 血 脊 液 胆 汁 肾 穿 刺 液 ; 猪 蝇 土 壤 污 水 甲 副 1.2.12 a - - 人 粪 血 骨 髓 胆 汁 ; 猪 污 水 乙 副 1.4.5.12 b 1,2 - 人 粪 血 尿 骨 髓 胆 汁 ; 猪 牛 驴 禽 类 蝇 食 品 污 水 丙 副 6.7 c 1,5 + 人 粪 血 胆 汁 ; 猪 牛 豆 制 品 食 物 污 水 注 : 肠 杆 菌 科 细 菌 各 属 之 间, 在 生 化 方 面 有 类 似 之 处, 抗 原 方 面 也 可 有 交 叉 反 应, 加 之 有 时 可 出 现 不 典 型 的 菌 株, 因 此, 仅 做 一 般 生 化 反 应 和 血 清 学 鉴 定, 还 不 能 有 做 出 正 确 的 结 论, 需 要 进 一 步 做 系 统 的 生 化 反 应 的 血 清 学 分 型 236

5. 检 验 程 序 伤 寒 副 伤 寒 沙 门 菌 检 验 程 序 血 液 标 本 粪 便 分 离 血 清 肥 达 反 应 血 液 增 液 菌 1-7 天 改 良 亚 硒 酸 氢 钠 甘 露 醇 (SFM) 增 菌 液 SS.MaC 外 环 境 标 本 按 伤 寒 副 伤 寒 防 治 手 册 方 法 采 集 培 养 SS.MaC 报 1 2 告 1.2.7 天 转 种 挑 取 可 疑 菌 落 接 种 双 糖 (37 24 小 时 ) 血 平 板 37 18-24 小 时 SFM SC -/ + H 2 S+ -/ + H 2 S- -/+H 2 S- -/+H 2 S+ +/+ 非 伤 寒 副 伤 寒 沙 门 菌 (+) 用 单 价 O 因 子 血 清 分 群 再 做 H 因 子 血 清 定 型 做 玻 片 凝 集 ( 诊 断 血 清 或 A-F 多 价 血 清 ) 生 化 反 应 (KIA MIU H 2 S 动 力 枸 椽 酸 盐 靛 基 质 赖 氨 酸 ) (-) 有 意 义 的 标 本 做 全 套 生 化 反 应 (-) Vi(+), 刮 菌 苔 入 2ml 生 理 盐 水,100 15~20 分 钟, 离 心, 取 沉 淀 物 重 做 237

附 件 3 药 敏 试 验 药 敏 试 验 根 据 美 国 临 床 标 准 委 员 会 (NCCLS) 推 荐 的 K-B 琼 脂 法 进 行, 药 敏 纸 片 选 择 中 国 生 物 制 品 鉴 定 所 药 敏 纸 片, 试 验 所 选 择 药 物 必 须 包 括 下 列 抗 生 素 : 氨 苄 西 林 (AMP), 阿 莫 西 林 / 克 拉 维 酸 (AMC), 头 孢 噻 吩 (CFT), 头 孢 噻 肟 (CTX), 庆 大 霉 素 (GEN), 萘 啶 酸 (NAL), 环 丙 沙 星 (CIP), 四 环 素 (TBT), 利 福 平 (RFA), 复 方 新 诺 明 (SMZ) 药 敏 结 果 判 定 标 准 按 照 NCCLs 手 册 2005 版 1. 操 作 方 法 : (1) 将 待 检 菌 接 种 于 普 通 营 养 琼 脂 平 板,37 培 养 16~18 小 时, 然 后 挑 取 普 通 营 养 琼 脂 平 板 上 的 纯 培 养 菌 落, 悬 于 3ml 生 理 盐 水 中, 混 匀 后 与 菌 液 比 浊 管 比 浊 以 有 黑 字 的 白 纸 为 背 景, 调 整 浊 度 与 比 浊 管 (0.5 麦 氏 单 位 ) 相 同 (2) 用 无 菌 棉 拭 子 蘸 取 菌 液, 在 管 壁 上 挤 压 去 掉 多 余 菌 液 用 棉 拭 子 涂 布 整 个 M-H 培 养 基 表 面, 反 复 几 次, 每 次 将 平 板 旋 转 60 度, 最 后 沿 周 边 绕 两 圈, 保 证 涂 均 匀 (3) 待 平 板 上 的 水 分 被 琼 脂 完 全 吸 收 后 再 贴 纸 片 用 无 菌 镊 子 取 药 敏 纸 片 贴 在 平 板 表 面, 纸 片 一 贴 就 不 可 再 拿 起 每 个 平 板 贴 5 张 纸 片, 每 张 纸 片 间 距 不 少 于 24mm, 纸 片 中 心 距 平 皿 边 缘 不 少 于 15mm 在 菌 接 种 后 15 分 钟 内 贴 完 纸 片 (4) 将 平 板 反 转, 孵 育 18~24 小 时 后 取 出, 用 游 标 卡 尺 测 量 抑 菌 圈 直 径, 从 平 板 背 面 测 量 最 接 近 的 整 数 毫 米 数 并 记 录 ( 附 表 6) 抑 菌 环 的 边 缘 以 肉 眼 见 不 到 细 菌 明 显 生 长 为 限 有 的 菌 株 可 出 现 蔓 延 生 长, 进 入 抑 菌 环, 磺 胺 药 在 抑 菌 环 内 出 现 轻 微 生 长, 这 些 都 不 作 为 抑 菌 环 的 边 缘 结 果 判 断 依 据 鉴 定 所 药 敏 纸 片 判 定 标 准 (5) 每 次 药 敏 试 验 必 须 用 ATCC 25922 大 肠 杆 菌 做 质 控 只 有 当 质 控 菌 株 的 抑 菌 圈 直 径 在 允 许 范 围 内 测 试 菌 株 的 结 果 才 可 以 报 告 ATCC 25922 的 结 果 必 须 与 测 试 菌 株 同 时 记 录 和 报 告 在 附 表 6 中 0.5 麦 氏 比 浊 管 配 制 方 法 : 0.048M BaCL 2 (1.17% W/V BaCL 2. 2H 2 O) 0.5ml 0.36N H 2 SO4 (1%, V/V) 99.5ml 将 二 液 混 合, 置 螺 口 试 管 中, 放 室 温 暗 处 保 存 用 前 混 匀 有 效 期 为 6 个 月 238

2. 注 意 事 项 : (1) 制 备 MH 琼 脂 平 板 应 用 直 径 90mm 平 皿, 在 水 平 的 实 验 台 上 倾 注 琼 脂 厚 为 4±0.5mm( 约 25-30ml 培 养 基 ), 琼 脂 凝 固 后 塑 料 包 装 放 4 保 存, 在 5 日 内 用 完, 使 用 前 应 在 37 培 养 箱 烤 干 平 皿 表 面 水 滴 倾 注 平 皿 前 应 用 ph 计 测 ph 值 是 否 正 确 (ph 应 为 7.3) ph 过 低 会 导 致 氨 基 糖 苷 类, 大 环 内 酯 类 失 效, 而 青 霉 素 活 力 增 强 (2) 药 敏 纸 片 长 期 储 存 应 于 -20, 日 常 使 用 的 小 量 纸 片 可 放 在 4, 但 应 至 于 含 干 燥 剂 的 密 封 容 器 内 使 用 时 从 低 温 取 出 后, 放 置 平 衡 到 室 温 后 才 可 打 开, 用 完 后 应 立 即 将 纸 片 放 回 冰 箱 内 的 密 封 容 器 内 过 期 纸 片 不 能 使 用, 应 弃 去 (3) 不 稳 定 药 物 如 亚 胺 培 南, 头 孢 克 洛, 克 拉 维 酸 复 合 药 等, 应 冷 冻 保 存, 最 好 在 -40 以 下 (4) 保 证 质 控 菌 株 不 变 异 的 简 便 方 法, 将 新 得 到 的 冻 干 菌 株 接 种 含 血 的 M-H 平 板 复 活 然 后 每 株 细 菌 接 种 10 支 高 层 琼 脂 管, 放 置 冰 箱 保 存 每 月 取 出 一 支, 传 出 细 菌 供 常 规 用 待 用 剩 至 最 后 一 支, 可 传 种 在 M-H 平 板 上, 再 接 种 一 批 高 层 琼 脂 管 备 用 如 此 可 保 证 原 始 菌 种 永 不 接 触 抗 菌 素 3. 质 量 控 制 质 量 控 制 方 法 是 用 与 常 规 实 验 相 同 的 操 作 方 法, 测 定 质 控 菌 株 的 抑 菌 环 应 使 用 新 鲜 传 代 的 菌 种 接 种 菌 液 的 涂 布 方 法 等 均 同 常 规 操 作, 测 定 的 抗 菌 素 种 类 也 应 与 常 规 测 定 的 种 类 相 同 239

附 件 4 菌 种 管 理 1. 菌 株 保 存 与 移 交 每 分 离 出 一 株 细 菌, 即 建 立 菌 株 保 存 档 案 ( 附 表 5), 详 细 记 录 菌 株 的 来 源 分 离 的 时 间 和 地 点 及 取 材 病 人 的 基 本 信 息 和 流 行 病 学 基 本 特 征 ; 同 时 准 备 2 支 半 固 体, 每 管 加 3.5ml 半 固 体, 用 接 种 针 挑 取 菌 落 接 种 半 固 体,37 培 养 18 小 时 管 内 加 入 石 蜡 使 隔 绝 空 气, 室 温 或 4 避 光 保 存 一 管 保 存 在 当 地 实 验 室, 另 一 管 附 菌 株 档 案 送 到 省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省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经 过 复 核 鉴 定 后 按 国 家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的 工 作 要 求 上 送 菌 株, 每 次 移 交 均 填 写 交 接 记 录 2. 菌 种 复 核 监 测 点 所 有 的 菌 种 逐 级 送 至 辖 区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复 核 3. 室 内 质 量 控 制 实 验 室 应 定 期 进 行 室 内 质 控 省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实 验 室 督 导 员 每 年 3 月 份 发 放 一 组 考 核 菌 株, 检 查 检 验 人 员 的 水 平 考 核 菌 株 可 随 机 从 下 列 标 准 菌 种 中 挑 选 : 伤 寒 副 伤 寒 菌 其 它 沙 门 菌 和 肠 杆 菌 科 其 它 菌 属 考 核 结 果 记 录 保 存 如 果 出 现 问 题, 课 题 督 导 员 组 织 检 验 人 员 有 针 对 性 地 进 行 讨 论 分 析, 查 找 其 错 误 结 果 的 原 因, 并 提 出 改 进 意 见 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