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12 页 CNAS 技 术 报 告 现 场 审 核 记 录 指 南 ( 征 求 意 见 稿 ) 中 国 合 格 评 定 国 家 认 可 委 员 会
第 2 页 共 12 页 序 认 证 及 其 认 可 作 为 一 种 国 际 通 行 的 技 术 性 方 法, 因 其 对 质 量 环 境 安 全 及 能 力 等 方 面 控 制 措 施 的 评 价 作 用, 及 其 在 贸 易 消 费 健 康 信 息 和 社 会 责 任 等 领 域 的 广 泛 运 用, 已 使 之 成 为 了 服 务 于 国 家 经 济 发 展 贸 易 政 策 的 重 要 技 术 手 段 和 公 共 行 政 管 理 的 重 要 依 托 我 国 政 府 行 业 和 社 会 对 合 格 评 定 活 动 及 其 结 果 的 高 度 重 视 和 逐 步 认 同, 提 升 了 认 证 认 可 工 作 的 技 术 权 威 性 和 社 会 价 值, 同 时 也 给 认 证 认 可 工 作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发 展 要 求, 即 提 高 认 证 认 可 工 作 质 量 增 强 认 证 认 可 工 作 的 科 学 性 和 有 效 性, 并 以 此 确 保 认 证 认 可 结 果 的 公 信 力 中 国 合 格 评 定 国 家 认 可 委 员 会 (CNAS) 一 贯 重 视 认 证 认 可 基 础 理 论 和 应 用 技 术 的 研 究, 并 将 其 作 为 实 现 认 证 认 可 工 作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一 项 重 要 措 施 本 着 发 挥 行 业 优 势 共 同 开 发 和 资 讯 共 享 的 原 则, 围 绕 规 范 认 证 工 作 质 量, 提 高 认 证 有 效 性 这 一 主 旨,CNAS 组 织 开 发 了 旨 在 为 认 证 工 作 提 供 实 用 帮 助 的 系 列 技 术 报 告 这 些 技 术 报 告 体 现 了 与 认 证 及 其 审 核 有 关 的 理 念 方 法 和 经 验, 反 映 了 认 可 机 构 和 认 证 机 构 对 有 关 认 可 规 范 和 相 关 标 准 的 一 致 理 解 和 认 识 这 些 技 术 报 告 旨 在 为 认 证 机 构 的 管 理 和 审 核 提 供 指 导 然 而, 这 些 技 术 报 告 不 拟 作 为 对 有 关 认 可 规 范 及 其 相 关 要 求 的 释 义, 它 们 仅 从 操 作 层 面 上 就 实 施 方 法 给 出 指 导 性 建 议, 所 提 供 的 示 例 并 非 唯 一 可 选 的 方 法, 仅 供 说 明 或 参 考 之 用 这 些 技 术 报 告 可 为 认 证 机 构 的 管 理 和 审 核 借 鉴 之 用, 也 可 为 认 可 机 构 的 评 审 提 供 参 考 现 场 审 核 记 录 指 南 为 认 证 机 构 各 类 管 理 体 系 现 场 审 核 信 息 的 记 录 提 供 指 南 本 技 术 报 告 由 CNAS 提 出 并 归 口 本 技 术 报 告 主 要 起 草 单 位 :CNAS 和 华 夏 认 证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本 技 术 报 告 主 要 起 草 人 :
第 3 页 共 12 页 现 场 审 核 记 录 指 南 1 引 言 现 场 审 核 记 录 作 为 审 核 证 据 的 信 息 载 体, 记 录 了 审 核 中 所 收 集 到 的 已 经 证 实 的 与 审 核 目 的 范 围 和 准 则 有 关 的 适 当 信 息, 阐 明 了 审 核 所 取 得 的 结 果, 并 提 供 了 审 核 所 完 成 活 动 的 证 据 充 分 适 宜 的 审 核 记 录 是 形 成 审 核 发 现 和 得 出 可 信 的 审 核 结 论 的 基 础, 与 审 核 实 施 的 可 信 性 和 有 效 性 密 切 相 关 为 证 实 审 核 活 动 达 到 了 预 期 的 目 标, 一 份 简 明 适 度 的 审 核 记 录 至 少 应 传 达 诸 如 以 下 方 面 的 信 息 : a. 记 录 了 有 关 对 组 织 管 理 体 系 进 行 检 查 的 情 况 ; b. 提 供 了 适 当 的 审 核 证 据 ; c. 显 示 了 审 核 覆 盖 的 区 域 ( 如 场 所 职 能 活 动 或 过 程 ) 审 核 路 线 和 获 取 审 核 证 据 的 方 式 ; d. 反 映 了 审 核 的 样 本 状 况 和 抽 样 情 况 ; e. 体 现 了 信 息 的 可 重 现 性 和 可 证 实 性 ; f. 提 供 了 依 照 审 核 策 划 的 安 排 完 成 规 定 要 求 ( 审 核 ) 的 客 观 证 据 ; g. 在 发 生 申 投 诉 或 重 大 质 量 安 全 和 环 境 等 事 故 时, 提 供 可 追 溯 的 信 息 为 此, 基 于 上 述 审 核 记 录 的 功 能 和 作 用, 本 技 术 报 告 将 就 现 场 审 核 记 录 的 形 式 内 容 和 记 录 的 详 略 程 度 等 方 面 进 行 阐 述 和 说 明, 以 期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为 认 证 机 构 现 场 审 核 记 录 的 填 写 达 成 原 则 性 的 一 致 提 供 帮 助 ( 需 要 说 明 的 是 : 审 核 记 录 的 质 量 受 诸 多 因 素 的 制 约, 如 审 核 员 时 间 审 核 员 的 能 力 经 验 和 习 惯 等 本 技 术 指 南 仅 从 审 核 记 录 的 属 性 及 其 作 用 方 面 就 其 合 理 性 进 行 探 讨, 期 望 能 够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为 各 方 达 成 对 审 核 记 录 要 求 的 一 致 理 解, 或 为 认 证 机 构 填 写 审 核 记 录 能 有 较 为 一 致 的 把 握 提 供 帮 助 但 是, 它 无 法 从 根 本 上 解 决 部 分 审 核 员 审 核 方 法 和 审 核 技 巧 的 缺 陷 与 不 足 的 问 题 ) 注 : 与 审 核 活 动 有 关 的 记 录 通 常 可 包 括 ( 但 不 限 于 ): 文 件 审 查 记 录 ; 审 核 计 划 ; 审 核 抽 样 方 案 ( 包 括 多 场 所 抽 样 计 划 ) 和 检 查 表 ; 审 核 时 间 的 合 理 性 说 明 ;
第 4 页 共 12 页 现 场 审 核 过 程 的 记 录, 包 括 审 核 证 据 审 核 发 现 会 议 记 录 和 沟 通 记 录 ; 审 核 报 告, 包 括 审 核 中 的 分 歧 和 未 解 决 的 问 题 ; 不 符 合 报 告 ; 纠 正 和 预 防 措 施 报 告 ; 适 用 时, 审 核 后 续 活 动 的 报 告 等 本 技 术 报 告 所 阐 述 的 审 核 记 录, 特 指 审 核 组 在 现 场 审 核 过 程 中 所 记 录 的 用 于 证 实 组 织 管 理 体 系 符 合 认 证 要 求 的 审 核 证 据 ( 见 GB/T19011:2003/ISO19011:2002 6.5.4), 通 常 情 况 下, 它 们 是 与 审 核 准 则 有 关 的 并 能 够 证 实 的 记 录 事 实 陈 述 或 其 他 信 息 2 范 围 本 技 术 报 告 适 用 于 认 证 机 构 各 类 型 管 理 体 系 现 场 审 核 信 息 的 记 录 3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以 下 引 用 文 件, 注 明 日 期 的, 仅 引 用 的 版 本 适 用 ; 未 注 明 日 期 的,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任 何 修 订 ) 适 用 于 本 技 术 报 告 GB/T19011:2003 质 量 和 ( 或 )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审 核 指 南 (ISO 19011:2002,IDT) CNAS-CC01:2007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机 构 要 求 (GB/T27021-2007,IDT) 4 术 语 定 义 GB/T19011-2003 中 的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技 术 报 告 5 现 场 审 核 记 录 5.1 审 核 记 录 的 作 用 审 核 记 录 的 作 用 在 于 阐 明 审 核 所 取 得 的 结 果 或 提 供 审 核 所 完 成 活 动 的 证 据, 它 客 观 地 反 映 了 审 核 员 在 审 核 的 现 场, 依 据 审 核 策 划 的 安 排 执 行 审 核 任 务, 获 取 审 核 证 据 的 全 过 程 审 核 记 录 的 作 用 和 价 值 主 要 体 现 在 : a. 证 实 审 核 过 程 或 程 序 已 得 到 有 效 实 施 ; b. 为 审 核 报 告 的 编 制 提 供 基 础 信 息 ; c. 为 认 证 决 定 提 供 支 持 性 的 客 观 证 据 ;
第 5 页 共 12 页 d. 需 要 时, 向 相 关 方 ( 如 : 认 可 机 构 或 监 管 部 门 ) 证 实 认 证 机 构 执 行 认 证 审 核 的 能 力 为 了 达 成 以 上 目 的, 认 证 机 构 在 确 定 现 场 审 核 记 录 的 内 容 和 详 略 程 度 时, 需 考 虑 : a. 记 录 的 程 度 ( 内 容 的 充 分 适 宜 性 ) 应 足 以 使 认 证 机 构 作 出 正 确 的 认 证 决 定 ; b.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 c. 认 证 机 构 自 身 对 于 认 证 风 险 的 管 理 及 其 控 制 水 平 ; d. 记 录 的 程 度 对 于 有 效 审 核 的 影 响 这 意 味 着 审 核 记 录 应 清 晰 简 明, 宜 避 免 因 不 适 当 的 记 录 要 求, 使 审 核 员 失 去 对 现 场 有 效 审 核 的 把 握 同 时, 适 度 的 审 核 记 录 要 求, 将 有 利 于 审 核 员 关 注 受 审 核 组 织 管 理 体 系 运 作 的 实 际 情 况, 并 为 所 承 担 的 审 核 工 作 恰 当 的 分 配 现 场 审 核 和 记 录 的 时 间 5.2 审 核 记 录 的 内 容 和 详 略 程 度 5.2.1 审 核 记 录 的 内 容 审 核 的 目 的 范 围 和 审 核 准 则 决 定 了 审 核 记 录 的 内 容 认 证 机 构 的 审 核 组 应 根 据 不 同 的 审 核 目 的, 在 确 定 的 审 核 范 围 内, 依 据 审 核 准 则 的 要 求, 选 择 并 确 定 适 当 的 信 息 源, 在 可 获 得 信 息 样 本 的 基 础 上, 通 过 适 当 方 式 进 行 合 理 抽 样, 收 集 并 验 证 与 审 核 目 的 范 围 和 准 则 有 关 的 信 息, 包 括 与 职 能 活 动 和 过 程 间 接 口 有 关 的 信 息 只 有 能 够 证 实 的 信 息 方 可 作 为 审 核 证 据 并 予 以 记 录 审 核 记 录 应 为 所 审 核 的 管 理 体 系 能 否 满 足 相 关 标 准 的 要 求 和 预 期 结 果, 提 供 充 分 且 适 宜 的 审 核 证 据 通 常, 审 核 记 录 宜 包 括 以 下 管 理 体 系 实 施 中 的 有 关 重 要 方 面 ( 不 限 于 ): a. 根 据 关 键 绩 效 目 标 和 指 标 对 绩 效 进 行 监 视 测 量 报 告 和 评 价 的 证 据 ; b. 受 审 核 组 织 管 理 体 系 和 绩 效 中 与 遵 守 法 律 法 规 有 关 方 面 的 证 据 ; c. 受 审 核 组 织 过 程 的 运 作 和 控 制 方 面 的 证 据 ; d. 人 员 能 力 和 设 施 资 源 提 供 方 面 的 证 据 ; e. 内 部 审 核 和 管 理 评 审 有 效 策 划 和 实 施 的 证 据 ; f. 对 于 方 针 的 管 理 职 责 的 情 况 ; g. 重 要 的 顾 客 反 馈 信 息, 包 括 顾 客 投 诉 及 采 取 纠 正 措 施 的 有 关 证 据 ; h. 受 审 核 方 在 产 品 过 程 体 系 改 进 方 面 的 主 要 证 据 ;
第 6 页 共 12 页 i. 事 故 的 处 理 及 采 取 纠 正 措 施 的 相 关 信 息 ; j. 有 关 重 大 的 风 险 信 息 及 风 险 管 理 的 信 息 等 5.2.2 审 核 记 录 的 详 略 程 度 审 核 记 录 的 详 略 程 度 应 以 满 足 审 核 组 编 制 审 核 报 告 的 需 要 和 认 证 机 构 作 出 有 依 据 的 认 证 决 定 为 前 提, 以 认 证 机 构 对 相 关 认 证 风 险 的 评 估 为 基 础, 并 基 于 下 列 因 素 的 影 响 来 确 定 : a. 每 次 审 核 的 目 的 范 围 和 审 核 时 间 ; b. 受 审 核 活 动 或 过 程 的 重 要 性 ; c. 受 审 核 组 织 业 务 活 动 的 关 键 风 险 和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 d. 审 核 抽 样 的 程 度 ( 代 表 性 和 抽 样 量 ); e. 信 息 的 可 证 实 性 和 追 溯 性 要 求 ; f. 认 证 机 构 自 身 的 管 理 经 验 要 求 和 对 认 证 风 险 的 认 识 或 可 接 受 程 度 ; g. 相 关 方 的 要 求 和 关 注 点 ; 认 证 机 构 应 当 具 有 适 合 其 管 理 要 求 的 与 其 风 险 管 理 相 一 致 的 审 核 记 录 的 管 理 方 法 该 方 法 宜 考 虑 审 核 时 间 及 所 需 信 息 量 的 需 求 记 录 宜 突 出 抽 样 样 本 中 那 些 对 于 有 助 于 判 断 受 审 核 组 织 管 理 体 系 与 审 核 准 则 符 合 程 度 ( 符 合 与 不 符 合 ) 是 至 关 重 要 的 必 不 可 少 的 关 键 信 息 一 般 而 言, 审 核 记 录 宜 适 度 强 化 对 以 下 方 面 的 记 录 : a. 法 律 法 规 符 合 性 信 息 的 记 录 这 宜 包 括 那 些 用 于 证 实 组 织 管 理 体 系 在 持 续 满 足 法 律 法 规 方 面 有 效 运 行 的 客 观 证 据, 如 : 组 织 对 适 用 的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的 识 别, 以 及 把 相 关 要 求 转 化 或 整 合 到 组 织 的 资 源 管 理 产 品 实 现 等 业 务 活 动 中 的 情 况 ; 组 织 自 我 评 估 与 所 识 别 要 求 的 符 合 程 度, 包 括 发 生 偏 离 时 采 取 纠 正 措 施 的 情 况 ; 证 实 与 法 律 法 规 符 合 性 的 相 关 信 息, 如 : ---- 组 织 从 事 相 关 活 动 的 法 律 许 可 或 准 入 要 求 ; ---- 与 质 量 环 境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和 食 品 安 全 等 任 何 有 关 的 法 定 或 法 规 有 要 求 的 验 收 评 价 和 监 测 结 果 ;
第 7 页 共 12 页 ---- 对 排 放 的 要 求 ; ---- 行 业 要 求, 等 b. 组 织 关 键 场 所 或 重 点 区 域 的 现 场 调 查 记 录, 如 : 设 计 生 产 现 场 储 存 现 场 污 水 废 气 排 放 现 场 重 点 噪 声 源 现 场 废 弃 物 的 收 集 处 置 场 所 危 险 化 学 品 仓 库 等 ; c. 组 织 现 场 运 行 控 制 的 记 录, 如 ;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 宜 突 出 对 产 品 / 服 务 实 现 过 程 如 : 产 品 设 计 关 键 的 生 产 / 服 务 检 验 等 活 动 的 审 核 信 息 的 记 录 ;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 宜 突 出 对 重 要 环 境 因 素 的 评 价 和 控 制 应 急 管 理 动 力 设 施 系 统 能 源 供 给 系 统 污 染 物 治 理 设 施 等 相 关 审 核 信 息 的 记 录 ;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 宜 突 出 对 危 险 源 的 判 定 与 风 险 管 理 应 急 管 理 高 风 险 作 业 活 动 等 相 关 审 核 信 息 的 记 录 ; 食 品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 宜 突 出 对 关 键 控 制 点 的 识 别 和 控 制 食 品 生 产 的 基 础 设 施 生 产 布 局, 环 境 卫 生 状 况 食 品 生 产 ( 加 工 ) 过 程 等 审 核 信 息 的 记 录 d. 面 谈 现 场 / 实 地 观 察 的 记 录,( 而 非 在 组 织 的 办 公 室 大 量 抄 录 组 织 的 相 关 文 件 资 料 和 以 往 形 成 的 检 验 试 验 等 记 录 ) 同 时, 审 核 记 录 还 宜 清 晰 的 载 明 : 抽 样 情 况, 如 : --- 样 本 总 量 和 抽 样 数 量 ; --- 样 本 状 况, 包 括 样 本 类 别 名 称 时 间 ( 批 次 ) 及 唯 一 性 标 识 等 使 用 的 审 核 方 法, 如 : 面 谈 对 现 场 活 动 的 观 察 对 工 作 环 境 的 调 查 对 文 件 记 录 和 其 他 报 告 的 查 阅 等 另 外, 对 于 审 核 中 收 集 到 的 有 关 正 面 和 负 面 信 息 的 记 录 程 度 可 有 一 定 的 差 异 性, 如 : 潜 在 的 或 可 能 导 致 不 符 合 的 负 面 信 息, 宜 有 足 够 详 细 的 事 实 予 以 支 持, 以 便 于 追 溯 ; 正 面 信 息 可 适 当 的 简 略 说 明 注 : 为 了 帮 助 使 用 者 有 更 为 清 晰 的 理 解, 本 技 术 报 告 附 录 提 供 了 仅 供 参 考 的 现 场
第 8 页 共 12 页 审 核 记 录 示 例, 本 示 例 不 宜 作 为 认 证 机 构 现 场 审 核 记 录 的 模 版 5.3 审 核 记 录 的 形 式 审 核 记 录 可 以 有 多 种 体 现 形 式, 包 括 书 面 记 录 电 子 数 码 图 像 录 音 照 片 复 印 件 标 识 图 形 或 它 们 的 组 合 认 证 机 构 可 灵 活 地 选 择 编 写 审 核 记 录 的 方 法, 重 要 的 是 应 确 保 审 核 记 录 清 晰 可 信 和 可 证 实 注 : 审 核 检 查 表 作 为 审 核 员 审 核 中 使 用 的 一 种 辅 助 工 具, 在 形 式 上, 无 论 是 与 审 核 记 录 表 合 二 为 一 或 是 各 自 单 独 存 在, 作 为 收 集 客 观 证 据 的 工 具, 两 者 在 运 用 上 可 具 有 一 定 的 灵 活 性 为 某 一 特 定 审 核 编 制 并 得 到 正 确 使 用 的 检 查 表, 可 以 帮 助 审 核 员 更 好 的 开 展 审 核 工 作, 并 有 助 于 审 核 以 系 统 的 全 面 的 方 式 进 行 一 定 程 度 上, 审 核 检 查 表 可 以 在 以 下 方 面 起 到 审 核 备 忘 录 和 提 示 的 作 用, 如 : 有 助 于 审 核 的 策 划 ; 确 保 一 致 的 审 核 方 式 ; 作 为 抽 样 计 划 和 控 制 时 间 的 工 具 ; 保 持 审 核 节 奏 的 连 续 性 和 审 核 内 容 的 完 整 性 ; 利 于 获 得 充 分 的 证 据 等 5.4 审 核 记 录 与 审 核 报 告 的 关 系 审 核 记 录 是 对 审 核 证 据 的 客 观 记 录, 是 形 成 审 核 发 现 的 基 础 就 第 三 方 审 核 而 言, 审 核 记 录 为 评 价 受 审 核 组 织 管 理 体 系 的 运 行 结 果 是 否 满 足 相 关 标 准 的 要 求 提 供 了 重 要 的 客 观 证 据 审 核 报 告 以 审 核 记 录 为 基 础, 是 对 审 核 活 动 中 ( 包 括 文 件 评 审 和 现 场 审 核 活 动 ) 形 成 的 所 有 审 核 发 现 的 归 纳 和 总 结, 是 基 于 审 核 目 的 并 对 所 有 审 核 发 现 进 行 分 析 评 价 的 结 果 它 陈 述 了 诸 如 有 关 管 理 体 系 与 认 证 要 求 的 符 合 程 度 ( 包 括 对 于 不 符 合 的 意 见 ) 管 理 体 系 的 有 效 实 施 保 持 和 改 进 能 力 等 方 面 的 综 合 性 评 价 意 见, 阐 明 了 审 核 组 内 部 达 成 一 致 的 结 论 性 意 见 和 审 核 结 论 5.5 审 核 记 录 的 管 理 审 核 记 录 的 管 理 应 当 遵 循 易 于 识 别 检 索 和 保 持 清 晰 的 原 则 对 于 审 核 记 录 的 标 识 存 放 保 护 和 处 置, 以 及 对 审 核 记 录 的 调 阅 应 有 与 CNAS-CC01:2007 要 求 相 一 致 的 控 制 措 施, 包 括 必 要 的 保 密 要 求
CNAS-TR-003:2008 第 9 页 共 12 页 附 录 现 场 审 核 记 录 ( 含 检 查 表 和 审 核 抽 样 计 划 ) 示 例 审 核 类 型 : 初 次 认 证 审 核 受 审 核 的 过 程 和 活 动 : 最 终 产 品 的 检 试 验 背 景 信 息 : 受 审 核 方 为 某 钢 材 产 品 生 产 企 业, 认 证 范 围 涉 及 A B C 三 种 产 品 其 中 A 产 品 有 国 家 强 制 性 标 准 和 生 产 许 可 证 要 求 检 试 验 所 涉 及 的 子 过 程 或 活 动 : 包 括 : 制 定 检 试 验 计 划 试 样 / 试 件 准 备 产 品 的 检 试 验 综 合 判 定 放 行 入 库 最 终 产 品 的 检 试 项 目 : 包 括 : 化 学 成 份 力 学 性 能 表 面 质 量 外 形 尺 寸 注 1: 示 例 中 按 照 P-D-C-A 循 环 模 式 给 出 一 份 较 为 完 整 的 检 查 和 审 核 记 录 表 现 实 操 作 中, 可 能 会 有 增 减 细 化 或 简 化, 审 核 顺 序 也 需 要 灵 活 掌 握 例 如 : 对 有 经 验 的 审 核 员, 审 核 内 容 方 法 抽 样 计 划 一 项, 可 能 仅 需 要 简 单 地 勾 勒 出 需 要 调 查 的 过 程 或 活 动 注 2: 示 例 中 黑 体 部 分 为 需 要 仔 细 核 查 并 记 录 的 内 容 ; 划 部 分 为 需 要 进 一 步 核 查 的 内 容 ; 斜 体 部 分 为 不 满 足 要 求 的 问 题 过 程 涉 及 的 标 准 要 求 产 品 的 检 试 验 涉 及 :8.2.4 4.2 5.4 6.2 6.3 7.1 7.6 审 核 内 容 方 法 抽 样 计 划 检 验 和 试 验 程 序 计 划 的 充 分 性 适 宜 性 审 核 内 容 : 过 程 的 评 价 准 则, 产 品 要 求, 检 验 和 试 验 的 项 目 频 次 审 核 记 录 地 点 : 质 检 中 心 时 间 :X 日 X 时 接 受 访 问 的 主 要 人 员 : 中 心 主 任 XXX, 力 学 室 主 任 XX, 化 学 室 主 任 XX, 检 查 室 主 任 XX 中 心 主 任 介 绍 : 主 要 控 制 指 标 : 漏 检 率 为 0, 准 确 率 100% 工 作 流 程 :
CNAS-TR-003:2008 第 10 页 共 12 页 8.2.3 8.3 8.4 8.5 方 法, 产 品 的 验 收 准 则, 用 于 产 品 检 试 验 过 程 的 程 序 作 业 指 导 文 件, 需 要 保 持 的 检 试 验 记 录, 所 需 的 检 试 验 设 备, 从 事 检 试 验 活 动 人 员 的 能 力 要 求 审 核 方 法 / 抽 样 计 划 : 询 问 责 任 人 员 ; 查 阅 相 关 文 件 记 录 取 样 送 样 过 程 的 符 合 性 审 核 内 容 : 取 样 位 置 数 量 --- 制 定 检 试 验 计 划 ( 常 规 产 品, 执 行 现 有 的 A B C 产 品 检 试 验 规 程 ; 有 特 殊 要 求 时, 以 信 息 单 的 方 式 规 定 特 殊 的 检 试 验 要 求 ); --- 按 计 划 取 样 送 样 ( 生 产 厂 负 责, 有 取 样 记 录 ) --- 制 样 ( 制 样 间 负 责, 按 XXXX 标 准 制 样, 有 试 样 检 查 记 录 ) --- 检 试 验 ( 化 学 分 析, 化 学 室 负 责, 执 行 XXX 试 验 方 法, 完 成 后 编 制 成 份 分 析 报 告 ; 力 学 ; 表 面 和 外 形 尺 寸 ) 现 有 XX 型 号 的 化 学 分 析 设 备 X 台, 仪 器 的 精 度 为 X, 可 以 满 足 常 规 产 品 的 测 量 任 务 要 求 现 生 产 的 XX 钢, 要 求 的 分 析 精 度 为 X, 现 有 的 设 备 达 不 到, 现 委 托 XX 中 心 检 测, 公 司 已 列 入 采 购 计 划, 计 划 X 月 安 装 使 用 现 有 检 试 验 人 员 X 名, 在 学 历 工 作 经 历 方 面 都 达 到 所 规 定 的 能 力 要 求 GBXXXX 规 定 : 从 事 K 项 目 试 验 的 人 员 需 持 有 X 级 以 上 资 质 证 书, 现 在 岗 人 员 都 有 证 查 阅 文 件 记 录, 核 对 上 述 信 息, 调 查 其 他 信 息 : 查 阅 :A B C 产 品 标 准 ( 编 号 XXXX-2004), 产 品 检 试 验 规 程 ( 编 号 :XXX-2005), 对 产 品 要 求, 检 验 和 试 验 的 项 目 频 次 方 法, 产 品 的 验 收 准 则 等 方 面 的 规 定, 除 B 产 品 的 X 项 目, 均 有 完 整 规 定 其 中 所 规 定 的 A 产 品 的 组 批 原 则 检 测 项 目 试 样 数 量 产 品 标 识 和 质 量 证 明 文 件 等 方 面 的 规 定 符 合 GBXXX-XXXX 的 规 定,Y 为 关 键 质 量 特 性, 每 批 产 品 做 4 个 样, 严 于 国 标 B 产 品 的 X 项 目, 检 测 费 用 较 高,GB/TXXX 规 定 每 批 检 测, 企 业 每 半 年 测 一 次, 比 较 稳 定, 客 户 对 此 项 特 性 值 也 未 提 过 异 议, 影 响 该 特 性 的 过 程 参 数 的 控 制 也 比 较 稳 定 注 : 到 技 术 部 门 核 查 该 项 质 量 特 性 及 其 影 响 过 程 的 控 制 情 况 查 阅 编 号 为 XXX XXX 批 次 有 特 殊 要 求 的 产 品 的 信 息 传 递 单, 其 中 明 确 了 需 要 追 加 的 检 测 项 目 和 频 次 要 求 查 阅 在 用 的 检 试 验 设 备 清 单 (X 版 /X 改 ) 岗 位 作 业 人 员 清 单 (X 版 /X 改 ) 检 试 验 人 员 能 力 要 求 ( 编 号 :XXX-2005,X 版 /X 改 ) 其 中 描 述 的 信 息 与 XXX 介 绍 的 一 致
CNAS-TR-003:2008 第 11 页 共 12 页 审 核 方 法 / 抽 样 计 划 : 不 低 于 5 个 样 本 ( 考 虑 在 用 的 已 用 的 不 同 班 次 ) 观 察 准 备 加 工 的 试 样, 可 行 时, 观 场 观 察 取 样 过 程 ; 查 阅 已 用 过 试 样 的 取 样 记 录 制 样 过 程 的 符 合 性 审 核 内 容 : 试 样 的 加 工 过 程 外 形 尺 寸 审 核 方 法 / 抽 样 计 划 : 不 低 于 5 个 样 本 ( 考 虑 在 用 的 已 用 的 不 同 班 次 ) 询 问 岗 位 人 员 是 否 了 解 相 关 的 要 求 ; 查 阅 试 样 检 查 记 录 ; 核 查 用 于 试 样 检 查 的 器 具 产 品 检 试 验 的 实 施 及 判 定 / 放 行 过 程 的 符 合 性 审 核 内 容 : 检 试 验 的 项 目 数 量 方 法 ; 在 用 的 检 试 验 设 备 的 管 理 ; 岗 位 人 员 的 能 力 ; 产 品 放 行 人 员 的 授 权 审 核 方 法 / 抽 样 计 划 : 每 试 样 加 工 间 : 准 备 加 工 的 试 样, 试 样 编 号 :XXX, 产 品 批 号 :XXX, 附 取 样 记 录, 符 合 要 求 XX 车 间 : 观 察 XXX 批 次 产 品 的 取 样 过 程, 取 样 位 置 数 量, 符 合 要 求 终 判 室 : 查 XXX XXX XXX 三 个 批 次 产 品 的 取 样 记 录, 其 中 注 明 的 取 样 和 送 样 时 间, 样 品 数 量,, 符 合 要 求 试 样 加 工 间 : 询 问 岗 位 操 作 人 员 XXX XXX, 两 人 清 楚 试 样 加 工 要 求 现 场 观 察 编 号 为 XXX XXX 的 两 件 加 工 好 的 试 样, 并 请 检 查 人 员 复 核 外 形 尺 寸, 符 合 要 求 看 到 两 件 用 于 试 样 检 查 的 千 分 尺, 完 好, 并 在 检 定 有 效 期 内 力 学 室 : 查 阅 XXX XXX XXX 编 号 的 试 样 的 原 始 记 录 XXX XXX 编 号 的 试 样 的 长 度 宽 度 厚 度 符 合 XXX 标 准 要 求 XXX 编 号 的 试 样 ( 已 按 合 格 试 样 使 用 ), 实 测 的 厚 值 为 3.2 mm, 标 准 要 求 为 2.8-3.0mm, 超 出 标 准 要 求 终 判 室 : 查 XXXX XXXX XXXX XXXX 四 个 批 次 A 产 品 的 化 学 力 学 表 面 和 外 形 尺 寸 检 测 报 告, 做 2 个 试 样, 结 果 以 较 低 的 为 准 ; 分 析 和 试 验 的 项 目 包 括 :E F ; 依 据 GBXX 进 行 判 定 ;XXX 批 次 产 品 的 H 特 性 值 未 达 到 标 准 要 求, 复 验 后 仍 不 合, 判 定 为 不 合 格 产 品 (XX 车 间 核 查 不 合 格 品 的 处 置 ) 其 余 批 次 产 品 的 检 试 验 结 果 在 标 准 要 求 的 范 围 内 ; 查 XXX 批 次 产 品 的 质 量 证 明 书, 项 目 齐 全 数 据 可 靠, 并 注 明 了 生 产 许 可 证 的 标 志 和 编 号, 有 检 验 和 决 定 产 品 放 行 人 员 的 印 章
CNAS-TR-003:2008 第 12 页 共 12 页 个 产 品 不 低 于 4 个 批 次 的 检 测 报 告 ( 考 虑 不 同 班 次 季 节 设 备 ); 现 场 观 察 化 学 分 析 过 程 ; 与 岗 位 人 员 座 谈 对 检 试 验 过 程 的 监 测 分 析 和 改 进 审 核 内 容 : 监 测 评 价 过 程 能 力 的 准 则 方 法, 需 要 采 集 的 信 息 和 来 源, 改 进 的 识 别, 改 进 的 实 施 审 核 方 法 / 抽 样 计 划 : 询 问, 查 阅 相 关 文 件 和 记 录 查 XXX 批 次 B 产 品 的 化 学 检 测 报 告, ; G 特 性 的 波 动 较 大, 到 技 术 部 门 核 查 是 否 进 行 了 分 析, 并 采 取 了 必 要 的 预 防 措 施 查 C 产 品 负 责 终 判 的 XXX 经 过 负 责 质 量 的 副 经 理 XX 的 授 权 力 学 室 : 正 在 进 行 XXX 批 次 C 产 品 的 试 验, 试 验 过 程 符 合 要 求 ; 在 用 XX 型 号 的 试 验 设 备 完 好, 在 检 定 有 效 期 内 ; 询 问 正 在 作 业 的 XXX 有 关 试 验 方 法 的 问 题, 回 答 与 XXX 标 准 的 要 求 一 致 另 一 操 作 室,XX 正 在 进 行 K 项 目 的 试 验, 询 问 其 是 否 有 资 格 证 书, 回 答 : 没 有,XX 有 证, 今 天 有 事 出 去 了, 我 替 他 一 天 化 学 室 : 检 查 室 : 中 心 主 任 介 绍 : 通 过 盲 样 比 对, 分 析 顾 客 投 诉, 试 验 设 备 准 确 度 的 量 化 分 析, 人 员 能 力 的 定 期 测 试 等 方 法 每 半 年 对 过 程 的 能 力 进 行 一 次 综 合 评 价 近 两 年 检 试 验 过 程 的 准 确 性 未 出 现 大 的 问 题, 基 本 做 到 了 漏 检 率 为 0 准 确 率 100% 查 阅 相 关 的 记 录 : 查 2006 年 下 半 年 及 2007 年 上 半 年 对 检 试 验 过 程 的 综 合 分 析 和 评 价 报 告, 两 次 评 价 的 结 论 均 为 : 过 程 具 有 适 当 的 能 力 查 阅 同 期 顾 客 投 诉 检 测 设 备 能 力 分 析 人 员 能 力 测 试 结 果 等 背 景 材 料, 与 综 合 评 价 的 结 果 基 本 一 致 调 阅 编 号 为 XXX 等 5 份 顾 客 投 诉 记 录, 其 中 XXX 编 号 的 投 诉 记 录 显 示 : 产 品 在 使 用 时 发 现 X 缺 陷, 中 心 主 任 解 释 : 此 缺 陷 主 要 是 由 于 Y 特 性 造 成 的, 目 前 执 行 的 产 品 标 准 中 不 要 求 做 此 项 目, 我 们 目 前 也 做 不 了, 正 在 考 虑 从 国 外 引 进 XXX 设 备 进 行 该 特 性 的 分 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