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 南 莲 花 健 康 产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资 料 二 〇 一 六 年 九 月 七 日
2016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材 料 河 南 莲 花 健 康 产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议 程 会 议 时 间 :2016 年 9 月 7 日 下 午 15:00 时 会 议 地 点 : 河 南 省 项 城 市 莲 花 大 道 18 号 公 司 会 议 室 一 宣 布 到 会 人 数 宣 布 会 议 开 幕 二 宣 布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讨 论 表 决 的 议 题 1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方 案 的 议 案 2 关 于 < 河 南 莲 花 健 康 产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预 案 ( 修 订 稿 )> 的 议 案 3 关 于 <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的 可 行 性 报 告 ( 修 订 稿 )> 的 议 案 4 关 于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涉 及 关 联 交 易 的 议 案 5 关 于 公 司 与 浙 江 睿 康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签 署 <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认 购 协 议 的 补 充 协 议 ( 三 )> 的 议 案 6 关 于 浙 江 睿 康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免 于 以 要 约 收 购 方 式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议 案 7 关 于 公 司 <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摊 薄 即 期 收 益 的 风 险 提 示 性 公 告 > 的 议 案 8 关 于 变 更 公 司 名 称 的 议 案 9 关 于 变 更 公 司 经 营 范 围 的 议 案 10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章 程 的 议 案 三 各 位 股 东 及 相 关 人 士 发 言 2
四 投 票 表 决 1 宣 布 唱 票 人 计 票 人 监 票 人 名 单 2 投 票 唱 票 计 票 监 票 五 宣 读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六 宣 读 法 律 意 见 书 七 出 席 会 议 的 董 事 签 字 八 宣 布 会 议 闭 幕 3
2016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材 料 议 案 一 :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方 案 的 议 案 各 位 股 东 : 根 据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及 上 市 公 司 证 券 发 行 管 理 办 法 上 市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实 施 细 则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经 公 司 于 2016 年 8 月 22 日 召 开 的 第 六 届 四 十 次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对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方 案 进 行 了 调 整 调 整 后 的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方 案 如 下 : 1 发 行 价 格 和 定 价 原 则 本 次 发 行 价 格 为 4.74 元 / 股, 发 行 定 价 基 准 日 为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第 三 十 三 次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日, 即 2016 年 3 月 22 日 发 行 价 格 不 低 于 定 价 基 准 日 前 20 个 交 易 日 公 司 股 票 交 易 均 价 的 90%, 即 不 低 于 4.74 元 / 股 ( 定 价 基 准 日 前 20 个 交 易 日 股 票 交 易 均 价 = 定 价 基 准 日 前 20 个 交 易 日 股 票 交 易 总 额 定 价 基 准 日 前 20 个 交 易 日 股 票 交 易 总 量 ) 若 公 司 在 定 价 基 准 日 至 发 行 日 期 间 发 生 派 息 送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等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本 次 发 行 价 格 将 进 行 相 应 调 整 若 本 次 发 行 价 格 低 于 发 行 期 首 日 前 20 个 交 易 日 公 司 股 票 交 易 均 价 的 70%, 则 发 行 价 格 调 整 为 发 行 期 首 日 前 20 个 交 易 日 股 票 交 易 均 价 的 70% 表 决 结 果 :7 票 同 意,0 票 反 对,0 票 弃 权 2 发 行 数 量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数 量 合 计 不 超 过 345,373,417 股 ( 含 ), 最 终 发 行 数 量 以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的 发 行 数 量 为 准 若 公 司 在 定 价 基 准 日 至 发 行 日 期 间 发 生 派 息 送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等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本 次 发 行 数 量 将 作 相 应 调 整 若 本 次 发 行 价 格 低 于 发 行 期 首 日 前 20 个 交 易 日 股 票 交 易 均 价 的 70%, 本 次 发 行 数 量 将 随 发 行 价 格 调 整 而 进 行 相 应 调 整 表 决 结 果 :7 票 同 意,0 票 反 对,0 票 弃 权 4
3 发 行 对 象 及 认 购 方 式 本 次 发 行 对 象 共 1 名, 具 体 认 购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发 行 对 象 认 购 数 量 ( 股 ) 认 购 金 额 ( 元 ) 认 购 方 式 1 浙 江 睿 康 投 资 有 限 现 金 345,373,417 1,637,070,000.00 公 司 合 计 345,373,417 1,637,070,000.00 表 决 结 果 :7 票 同 意,0 票 反 对,0 票 弃 权 4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拟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不 超 过 163,707 万 元, 发 行 对 象 均 以 现 金 认 购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的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拟 用 于 以 下 项 目 :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总 投 资 拟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 万 元 ) ( 万 元 ) 1 生 物 和 发 酵 高 科 技 园 区 技 改 项 目 48,258 42,000 2 年 产 30 万 吨 植 物 营 养 和 土 壤 修 复 产 品 工 程 33,152 29,952 3 第 四 代 调 味 品 和 高 端 健 康 食 品 工 程 43,640 37,955 4 偿 还 借 款 53,800 53,800 合 计 178,850 163,707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之 后, 如 果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少 于 上 述 项 目 募 集 资 金 拟 投 入 金 额, 不 足 部 分 由 公 司 以 自 有 资 金 或 通 过 其 他 融 资 方 式 解 决 在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之 前, 如 果 公 司 根 据 经 营 状 况 和 发 展 规 划, 已 经 对 部 分 项 目 以 自 筹 资 金 先 行 投 入 的, 对 先 行 投 入 部 分, 将 在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之 后 予 以 置 换 准 本 方 案 需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后 方 可 实 施, 且 最 终 以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的 方 案 为 请 各 位 股 东 审 议, 关 联 股 东 浙 江 睿 康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需 对 本 议 案 回 避 表 决 二 一 六 年 九 月 七 日 5
2016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材 料 议 案 二 关 于 河 南 莲 花 健 康 产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预 案 ( 修 订 稿 ) 的 议 案 各 位 股 东 : 详 见 公 司 2016 年 8 月 23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的 河 南 莲 花 健 康 产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预 案 ( 修 订 稿 ) 请 各 位 股 东 审 议, 关 联 股 东 浙 江 睿 康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需 对 本 议 案 回 避 表 决 二 〇 一 六 年 九 月 七 日 6
2016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材 料 议 案 三 关 于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的 可 行 性 报 告 ( 修 订 稿 ) 的 议 案 各 位 股 东 : 详 见 公 司 2016 年 8 月 23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的 河 南 莲 花 健 康 产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的 可 行 性 报 告 ( 修 订 稿 ) 请 各 位 股 东 审 议, 关 联 股 东 浙 江 睿 康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需 对 本 议 案 回 避 表 决 二 〇 一 六 年 九 月 七 日 7
2016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材 料 议 案 四 关 于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涉 及 关 联 交 易 的 议 案 各 位 股 东 : 根 据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方 案,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浙 江 睿 康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拟 认 购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因 此,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构 成 关 联 交 易 一 关 联 交 易 概 述 基 于 对 公 司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方 案 中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市 场 前 景 的 良 好 预 期, 支 持 公 司 的 长 期 发 展,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浙 江 睿 康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睿 康 投 资 ) 拟 认 购 河 南 莲 花 健 康 产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数 量 345,373,417 股, 并 于 2016 年 8 月 22 日 与 公 司 签 署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认 购 协 议 的 补 充 协 议 ( 三 )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前, 睿 康 投 资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114,917,600 股, 持 股 比 例 为 10.82%, 为 上 市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根 据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实 施 指 引 等 规 定, 睿 康 投 资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的 关 联 方, 其 认 购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构 成 关 联 交 易 二 关 联 方 介 绍 ( 一 ) 企 业 基 本 信 息 企 业 名 称 住 所 / 通 讯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注 册 资 本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企 业 类 型 经 营 范 围 成 立 日 期 浙 江 睿 康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市 滨 江 区 六 和 路 368 号 一 幢 ( 北 ) 四 楼 A4130 室 夏 建 统 50,000 万 元 91330108097048966F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实 业 投 资 ; 服 务 : 投 资 管 理 投 资 咨 询 ( 除 证 券 期 货 )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经 济 信 息 咨 询 ; 技 术 开 发 ; 计 算 机 软 硬 件 ; 技 术 及 货 物 进 出 口 2014 年 4 月 14 日 8
经 营 期 限 2014 年 4 月 14 日 至 2034 年 4 月 13 日 止 ( 二 ) 股 权 架 构 及 控 制 关 系 睿 康 投 资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夏 建 统 40,000 80 杭 州 慧 谷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10,000 20 合 计 50,000 100 杭 州 慧 谷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的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企 业 名 称 注 册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注 册 资 本 成 立 日 期 经 营 范 围 杭 州 慧 谷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市 滨 江 区 六 和 路 368 号 一 幢 ( 北 ) 一 层 A1104 室 夏 建 统 1,000 万 元 2015 年 8 月 18 日 实 业 投 资 ; 服 务 : 投 资 管 理 投 资 咨 询 ( 除 证 券 期 货 )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经 济 信 息 咨 询 ( 除 商 品 中 介 ); 技 术 开 发 : 计 算 机 软 硬 件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股 权 结 构 夏 建 统 990 99 金 启 航 10 1 合 计 1000 100 睿 康 投 资 的 股 权 架 构 及 控 制 关 系 如 下 : 金 启 航 1% 夏 建 统 99% 杭 州 慧 谷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20% 80% 浙 江 睿 康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三 ) 睿 康 投 资 及 其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处 罚 诉 讼 或 仲 裁 情 况 9
睿 康 投 资 及 其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最 近 5 年 未 受 过 行 政 处 罚 ( 与 证 券 市 场 明 显 无 关 的 除 外 ) 刑 事 处 罚 或 者 涉 及 与 经 济 纠 纷 有 关 的 重 大 民 事 诉 讼 或 者 仲 裁 ( 四 ) 最 近 三 年 的 主 营 业 务 情 况 睿 康 投 资 成 立 于 2014 年 4 月, 主 要 从 事 投 资 管 理 实 业 投 资 创 业 投 资 资 产 管 理 等 业 务 ( 五 ) 最 近 一 年 简 要 财 务 数 据 睿 康 投 资 未 经 审 计 2015 年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度 / 末 ( 万 元 ) 总 资 产 74,446.64 总 负 债 69,493.99 所 有 者 权 益 4,952.65 营 业 收 入 - 利 润 总 额 -17.27 净 利 润 -17.27 ( 六 ) 同 业 竞 争 和 关 联 交 易 情 况 截 至 本 公 告 之 日, 睿 康 投 资 未 从 事 与 上 市 公 司 相 关 的 业 务, 也 未 与 上 市 公 司 发 生 关 联 交 易 本 次 发 行 认 购 完 成 后, 睿 康 投 资 与 上 市 公 司 之 间 不 存 在 因 本 次 发 行 新 增 同 业 竞 争 及 关 联 交 易 的 情 形 三 关 联 交 易 定 价 原 则 本 次 发 行 价 格 为 4.74 元 / 股, 发 行 定 价 基 准 日 为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第 三 十 三 次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日, 即 2016 年 3 月 22 日 发 行 价 格 不 低 于 定 价 基 准 日 前 20 个 交 易 日 公 司 股 票 交 易 均 价 的 90%, 即 不 低 于 4.74 元 / 股 ( 定 价 基 准 日 前 20 个 交 易 日 股 票 交 易 均 价 = 定 价 基 准 日 前 20 个 交 易 日 股 票 交 易 总 额 定 价 基 准 日 前 20 个 交 易 日 股 票 交 易 总 量 ) 若 公 司 在 定 价 基 准 日 至 发 行 日 期 间 发 生 派 息 送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等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本 次 发 行 价 格 将 进 行 相 应 调 整 若 本 次 发 行 价 格 低 于 发 行 期 首 日 前 20 个 交 易 日 公 司 股 票 交 易 均 价 的 70%, 则 发 行 价 格 调 整 为 发 行 期 首 日 前 20 个 交 易 日 股 票 交 易 均 价 的 70% 10
四 关 联 交 易 对 上 市 公 司 的 影 响 通 过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拓 展 并 完 善 绿 色 健 康 产 业 链, 丰 富 绿 色 产 品 结 构, 构 建 多 元 发 展 的 智 慧 农 业 产 业 战 略 ; 通 过 偿 还 借 款, 优 化 资 产 负 债 结 构, 降 低 财 务 风 险 上 述 关 联 交 易 遵 循 了 公 平 公 正 公 开 的 原 则, 不 存 在 损 害 公 司 及 其 股 东 特 别 是 中 小 股 东 利 益 的 情 形 请 各 位 股 东 审 议, 关 联 股 东 浙 江 睿 康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需 对 本 议 案 回 避 表 决 二 〇 一 六 年 九 月 七 日 11
2016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材 料 议 案 五 关 于 公 司 与 浙 江 睿 康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签 署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认 购 协 议 的 补 充 协 议 ( 三 ) 的 议 案 各 位 股 东 : 基 于 对 公 司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方 案 中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市 场 前 景 的 良 好 预 期, 支 持 公 司 的 长 期 发 展,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浙 江 睿 康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拟 认 购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数 量 345,373,417 股, 并 拟 与 公 司 签 署 附 条 件 生 效 的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认 购 协 议 的 补 充 协 议 ( 三 ) 请 各 位 股 东 审 议, 关 联 股 东 浙 江 睿 康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需 对 本 议 案 回 避 表 决 二 〇 一 六 年 九 月 七 日 12
2016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材 料 议 案 六 关 于 浙 江 睿 康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免 于 以 要 约 收 购 方 式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议 案 各 位 股 东 : 本 次 认 购 对 象 浙 江 睿 康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睿 康 投 资 ) 为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后, 睿 康 投 资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合 计 将 达 到 460,291,017 股, 占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32.71%, 触 发 了 上 市 公 司 收 购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的 要 约 收 购 义 务 鉴 于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完 成 后, 睿 康 投 资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超 过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总 数 的 30%, 且 睿 康 投 资 已 作 出 承 诺, 承 诺 其 本 次 认 购 的 公 司 股 份 自 本 次 发 行 结 束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现 根 据 上 市 公 司 收 购 管 理 办 法 第 六 十 三 条 第 二 款 第 ( 一 ) 项 规 定, 董 事 会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睿 康 投 资 免 于 以 要 约 收 购 的 方 式 认 购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的 股 份 请 各 位 股 东 审 议, 关 联 股 东 浙 江 睿 康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需 对 本 议 案 回 避 表 决 二 〇 一 六 年 九 月 七 日 13
2016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材 料 议 案 七 关 于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摊 薄 即 期 收 益 的 风 险 提 示 性 公 告 的 议 案 各 位 股 东 : 为 进 一 步 落 实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资 本 市 场 中 小 投 资 者 合 法 权 益 保 护 工 作 的 意 见 ( 国 办 发 [2013]110 号 ) 和 关 于 首 发 及 再 融 资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有 关 事 项 的 指 导 意 见 ( 证 监 会 公 告 [2015]31 号 ) 等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要 求, 保 障 中 小 投 资 者 知 情 权, 维 护 中 小 投 资 者 利 益, 公 司 就 调 整 后 的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事 项 ( 以 下 简 称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 对 即 期 回 报 摊 薄 的 影 响 进 行 了 认 真 分 析 和 计 算,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对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的 影 响 及 本 公 司 采 取 的 相 关 措 施 如 下 : 一 本 公 司 发 行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对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的 影 响 ( 一 ) 财 务 指 标 计 算 的 主 要 假 设 和 前 提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完 成 后, 公 司 总 资 产 净 资 产 规 模 将 大 幅 增 加, 股 本 总 额 等 其 他 财 务 指 标 也 有 一 定 幅 度 增 加, 整 体 资 本 实 力 得 以 提 升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对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的 影 响 的 主 要 假 设 前 提 : 1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方 案 于 2016 年 11 月 前 实 施 完 毕 ; 2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数 量 为 345,373,417 股,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票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不 超 过 163,707.00 万 元, 不 考 虑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的 影 响 ; 3 本 次 发 行 的 股 份 数 量 和 发 行 完 成 时 间 仅 为 估 计, 最 终 以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发 行 的 股 份 数 量 和 实 际 发 行 完 成 时 间 为 准 ; 4 未 考 虑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到 账 后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财 务 状 况 等 的 其 他 影 响 ; 14
5 根 据 河 南 莲 花 健 康 产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2015 年 实 现 的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508,487,024.61 元 ; 假 设 2016 年 实 现 的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与 2015 年 持 平 ; 6 根 据 河 南 莲 花 健 康 产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2015 年 实 现 的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净 利 润 为 -502,273,951.17 元 ; 假 设 2016 年 实 现 的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净 利 润 与 2015 年 持 平 ; 7 假 设 2016 年 不 存 在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等 其 他 对 股 份 数 有 影 响 的 事 项 ; 8 公 司 对 2016 年 度 净 利 润 的 假 设 并 不 代 表 公 司 对 2016 年 的 盈 利 预 测, 存 在 不 确 定 性, 投 资 者 不 应 据 此 进 行 投 资 决 策, 敬 请 投 资 者 特 别 注 意 ( 二 ) 对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的 影 响 基 于 上 述 假 设 前 提, 测 算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对 公 司 每 股 收 益 的 影 响,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5.12.31 2016 年 度 /2016.12.31 本 次 发 行 前 本 次 发 行 前 本 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 股 ) 1,062,024,311.00 1,062,024,311.00 1,407,397,728.00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 元 ) 1,637,070,000.00 预 计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月 份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元 ) 扣 除 非 经 常 损 益 前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扣 除 非 经 常 损 益 前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2016 年 11 月 -508,487,024.61-508,487,024.61-508,487,024.61-0.48-0.48-0.47-0.48-0.48-0.47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502,273,951.17-502,273,951.17-502,273,951.17 15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元 ) 扣 除 非 经 常 损 益 后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扣 除 非 经 常 损 益 后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0.47-0.47-0.46-0.47-0.47-0.46 注 :1 本 次 发 行 前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当 期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或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 2 本 次 发 行 后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当 期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或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 新 增 净 资 产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12* 本 次 新 增 发 行 股 份 数 ); 3 本 次 发 行 前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当 期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或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 股 份 期 权 增 加 的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 4 本 次 发 行 后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当 期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或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 新 增 净 资 产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12* 本 次 新 增 发 行 股 份 数 + 股 份 期 权 增 加 的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 ( 三 ) 关 于 测 算 的 说 明 1 公 司 对 2016 年 度 净 利 润 的 假 设 分 析 并 不 构 成 公 司 的 盈 利 预 测, 投 资 者 不 应 据 此 进 行 投 资 决 策, 投 资 者 据 此 进 行 投 资 决 策 造 成 损 失 的, 公 司 不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 2 上 述 测 算 未 考 虑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到 账 后,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财 务 状 况 等 的 影 响 ; 3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的 股 份 数 量 发 行 完 成 时 间 及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仅 为 估 计 值, 最 终 以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发 行 的 股 份 数 量 实 际 发 行 完 成 时 间 及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准 ; 二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特 别 风 险 提 示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有 所 增 加, 同 时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实 施 需 16
要 一 定 时 间, 在 项 目 全 部 建 成 后 才 能 逐 步 达 到 预 期 的 收 益 水 平 根 据 上 述 假 设, 发 行 完 成 后, 总 股 本 的 扩 大 将 带 来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和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等 财 务 指 标 被 摊 薄 的 风 险 此 外, 受 宏 观 经 济 政 策 等 方 面 因 素 的 影 响, 公 司 经 营 过 程 中 存 在 的 经 营 风 险 市 场 风 险 等 风 险 仍 可 能 对 生 产 经 营 成 果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因 此 不 排 除 公 司 实 际 取 得 的 经 营 成 果 低 于 财 务 预 算 目 标 的 可 能 性, 并 导 致 本 次 发 行 对 即 期 回 报 摊 薄 的 情 形 三 公 司 为 填 补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被 所 采 取 的 相 关 措 施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后, 公 司 净 资 产 规 模 将 大 幅 增 加, 总 股 本 亦 有 所 增 加 公 司 拟 通 过 如 下 措 施 防 范 本 次 发 行 对 公 司 即 期 回 报 摊 薄 的 风 险 : ( 一 ) 公 司 现 有 业 务 板 块 运 营 状 况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一 直 致 力 于 食 用 调 味 品 的 研 发 生 产 与 销 售, 已 形 成 以 味 精 鸡 精 为 主 导, 以 调 味 品 系 列 植 物 蛋 白 系 列 和 小 麦 面 粉 系 列 产 品 组 合 的 绿 色 产 品 结 构 公 司 作 为 中 国 最 早 上 市 的 味 精 在 产 企 业, 曾 长 期 占 据 中 国 味 精 市 场 的 主 导 地 位 公 司 是 国 务 院 确 定 的 520 家 重 点 企 业 之 一, 被 农 业 部 等 8 部 委 审 定 为 全 国 第 一 批 151 家 " 农 业 产 业 化 重 点 龙 头 企 业 " 2010 年 6 月, 公 司 被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确 定 为 国 家 商 标 战 略 实 施 示 范 企 业, 是 首 批 全 国 41 家 国 家 商 标 战 略 实 施 示 范 企 业 之 一, 是 味 精 行 业 唯 一 入 选 企 业, 也 是 河 南 省 唯 一 一 家 商 标 战 略 实 施 示 范 企 业 2006 年, 公 司 莲 花 品 牌 被 商 务 部 评 为 味 精 行 业 最 具 市 场 竞 争 力 的 品 牌, 是 最 受 消 费 者 欢 迎 的 品 牌 之 一, 公 司 多 项 味 精 产 品 连 续 多 年 被 中 国 绿 色 食 品 发 展 中 心 认 定 为 绿 色 食 品 公 司 莲 花 品 牌 先 后 被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和 河 南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认 定 为 驰 名 商 标 和 河 南 省 著 名 商 标, 公 司 是 味 精 行 业 相 关 产 品 与 技 术 标 准 的 起 草 单 位 之 一 ( 二 ) 公 司 现 有 业 务 发 展 态 势 20 世 纪 80 年 代, 伴 随 着 中 国 经 济 的 高 速 发 展, 味 精 调 味 品 行 业 也 开 始 进 入 高 速 发 展 的 阶 段 自 1992 年 至 今, 中 国 已 发 展 成 为 世 界 味 精 第 一 大 生 产 国, 味 精 的 产 量 和 消 费 量 一 直 稳 居 世 界 第 一 位 中 国 味 精 产 业 格 局 和 消 费 状 况 对 全 球 味 精 总 体 供 需 状 况 至 关 重 要 多 年 来, 莲 花 健 康 销 售 渠 道 覆 盖 全 国, 味 精 销 量 长 期 占 据 国 内 味 精 终 端 零 售 17
市 场 的 主 导 地 位 莲 花 品 牌 系 国 内 终 端 零 售 市 场 唯 一 一 家 全 国 性 知 名 味 精 品 牌, 品 牌 知 名 度 早 已 广 为 国 内 外 消 费 者 所 认 知 熟 悉 和 接 受 同 时, 公 司 产 品 远 销 欧 洲 东 南 亚 中 亚 非 洲 俄 罗 斯 等 世 界 70 多 个 国 家 和 地 区 ( 三 ) 公 司 面 临 的 主 要 风 险 及 改 进 措 施 1 市 场 风 险 及 改 进 措 施 目 前 市 场 上 调 味 品 及 休 闲 食 品 种 类 越 来 越 丰 富, 客 户 对 产 品 的 品 质 口 感 等 要 求 不 断 提 高, 如 果 公 司 不 能 开 发 更 多 的 适 销 对 路 的 产 品 并 不 断 提 升 产 品 品 质, 仍 将 面 临 客 户 流 失 业 绩 下 降 的 风 险 公 司 将 围 绕 调 味 品 健 康 食 品 等 产 品, 加 大 技 术 研 发 及 先 进 装 备 投 入, 进 一 步 完 善 并 延 伸 产 业 链 ; 以 市 场 为 导 向, 发 挥 产 品 质 量 稳 定 的 优 势, 不 断 推 出 适 应 市 场 需 求 的 高 附 加 值 产 品 ; 丰 富 并 开 拓 市 场 渠 道, 加 强 品 牌 文 化 宣 传, 以 品 牌 提 升 产 品 附 加 值 2 环 保 风 险 及 改 进 措 施 目 前 国 家 对 生 物 发 酵 行 业 设 置 了 较 高 的 环 保 门 槛 国 家 对 环 境 保 护 和 能 源 节 约 的 宏 观 调 控 政 策 力 度 逐 渐 加 强, 从 原 材 料 供 热 用 电 排 污 等 诸 多 方 面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要 求, 对 行 业 的 影 响 较 大 不 排 除 在 未 来 几 年 国 家 会 颁 布 更 加 严 格 的 环 保 节 能 的 法 律 法 规 公 司 历 来 重 视 环 保 投 入, 采 取 了 一 系 列 降 低 消 耗 减 少 污 染 的 措 施, 取 得 了 明 显 的 经 济 效 益 和 社 会 效 益 今 后, 公 司 在 制 定 新 产 品 开 发 和 发 展 规 划 时, 将 继 续 坚 持 把 环 境 保 护 列 入 优 先 考 虑 课 题, 大 力 开 展 清 洁 生 产, 把 实 施 循 环 经 济 作 为 企 业 降 低 污 染 提 高 经 济 效 益 的 重 要 途 径 3 人 力 资 源 的 风 险 及 改 进 措 施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销 售 人 员 及 管 理 团 队 是 维 持 和 提 高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重 要 基 础 随 着 行 业 竞 争 的 日 趋 激 烈 和 人 力 成 本 的 大 幅 提 高, 公 司 可 能 在 高 端 人 才 的 吸 引 和 保 留 方 面 面 临 压 力 和 挑 战 公 司 高 度 重 视 人 力 资 源 对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的 影 响, 通 过 创 新 激 励 机 制, 提 升 员 工 薪 酬 竞 争 力, 持 续 加 大 员 工 培 养 投 入, 为 公 司 持 续 发 展 提 供 人 才 储 备 和 保 障 18
( 四 ) 提 升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的 具 体 措 施 1 加 快 募 投 项 目 投 资 与 建 设 进 度, 尽 快 实 现 募 投 项 目 收 益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紧 紧 围 绕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和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战 略 的 需 求,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计 划 已 经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层 董 事 会 的 详 细 论 证, 符 合 行 业 发 展 趋 势 和 公 司 发 展 规 划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后 有 利 于 上 市 公 司 扩 大 整 体 资 本 实 力, 利 用 公 司 的 品 牌 优 势, 实 现 调 味 品 健 康 食 品 等 产 品 的 多 元 化 经 营, 扩 展 业 务 领 域, 增 加 利 润 来 源, 有 利 于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力 和 可 持 续 发 展 能 力 的 提 升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将 加 快 募 投 项 目 的 投 资 与 建 设 进 度, 及 时 高 效 地 完 成 募 投 项 目 建 设, 通 过 业 务 规 模 的 扩 大 及 协 同 效 应 促 进 公 司 业 绩 上 升, 争 取 尽 快 实 现 收 益, 降 低 由 于 本 次 发 行 对 投 资 者 回 报 摊 薄 的 风 险 2 加 强 对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监 管, 保 证 募 集 资 金 合 理 合 法 使 用 根 据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上 市 公 司 证 券 发 行 管 理 办 法 上 市 公 司 监 管 指 引 第 2 号 上 市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和 使 用 的 监 管 要 求 等 法 律 法 规 及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要 求, 公 司 制 定 并 持 续 完 善 了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对 募 集 资 金 的 专 户 存 储 使 用 用 途 变 更 管 理 和 监 督 进 行 了 明 确 的 规 定 为 保 障 公 司 规 范 有 效 的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董 事 会 将 持 续 监 督 公 司 对 募 集 资 金 的 专 项 存 储 和 运 用 过 程, 保 障 募 集 资 金 用 于 指 定 的 用 途, 定 期 对 募 集 资 金 进 行 内 部 审 计, 配 合 监 管 银 行 和 保 荐 机 构 对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的 检 查 和 监 督, 以 保 证 募 集 资 金 合 理 规 范 及 有 效 使 用, 合 理 防 范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风 险, 具 体 如 下 : (1)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将 审 慎 选 择 存 放 募 集 资 金 的 银 行 并 开 设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进 行 专 项 存 储 ; (2) 公 司 在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时, 严 格 履 行 申 请 和 审 批 手 续 ; (3) 公 司 在 进 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使 用 时, 资 金 支 出 按 照 公 司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履 行 资 金 使 用 审 批 手 续, 募 集 资 金 的 每 一 笔 支 出 均 需 由 有 关 部 门 提 出 资 金 使 用 计 划 ; (4) 公 司 内 部 审 计 部 门 每 季 度 对 募 集 资 金 的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进 行 检 查, 并 及 时 向 审 计 委 员 会 报 告 检 查 结 果 19
3 加 强 经 营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1) 完 善 内 控 体 系 公 司 将 根 据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和 各 业 务 环 节 管 理 的 需 求, 围 绕 公 司 相 关 管 理 制 度 及 经 营 目 标, 增 订 或 修 订 内 控 制 度, 实 施 与 公 司 相 适 应 的 经 营 目 标 细 化 与 考 核 业 务 核 算 与 监 督 成 本 核 算 与 控 制 等 管 理 制 度, 并 进 一 步 完 善 内 控 体 系, 强 化 内 部 监 督, 堵 塞 管 理 漏 洞 (2) 推 行 标 准 化 管 理 强 化 全 方 位 全 覆 盖 的 内 控 培 训 公 司 将 根 据 发 展 战 略 及 时 完 善 和 修 订 与 市 场 需 求 相 适 应 的 技 术 标 准 工 作 规 程 等, 不 断 提 高 制 度 执 行 的 有 效 性 在 贯 彻 落 实 和 推 进 内 控 建 设 过 程 中, 公 司 针 对 实 际 情 况, 分 别 对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生 产 人 员 等 全 体 员 工 实 施 全 方 位 全 覆 盖 的 内 控 规 范 培 训, 加 深 各 级 人 员 对 内 部 控 制 的 认 识, 了 解 内 部 环 境 风 险 评 估 控 制 活 动 信 息 与 沟 通 内 部 监 督 等 重 要 要 素 进 一 步 明 确 各 部 门 职 责 岗 位 责 任 履 职 标 准, 并 量 化 考 核, 完 善 各 有 侧 重 的 绩 效 考 核 和 评 价 体 系, 使 标 准 化 管 理 延 伸 到 各 个 层 次 各 个 工 序 各 个 岗 位 各 个 环 节, 为 进 一 步 开 展 好 内 控 建 设 提 供 前 提 保 障 (3) 深 化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健 全 涵 盖 财 务 投 融 资 资 产 人 事 绩 效 与 薪 酬 管 理 等 全 方 位 的 预 算 体 系, 并 实 行 与 绩 效 挂 钩 考 核, 确 保 公 司 整 体 目 标 的 实 现 重 点 加 强 成 本 费 用 预 算 的 细 化, 从 源 头 开 展 成 本 目 标 控 制, 综 合 考 量 各 部 门 的 业 务 规 模 人 数 和 资 产 等 要 素, 认 真 编 制 预 算 分 解 计 划, 着 力 从 内 部 挖 潜 增 效, 细 化 成 本 支 出 项 目, 减 少 不 必 要 的 浪 费, 提 高 盈 利 水 平 财 务 部 门 及 时 和 生 产 采 购 销 售 等 部 门 保 持 实 时 的 信 息 沟 通, 对 各 部 门 完 成 预 算 情 况 进 行 动 态 跟 踪 监 控, 不 断 调 整 偏 差, 确 保 预 算 目 标 的 实 现 (4) 加 强 资 金 管 理 加 强 对 资 本 结 构 资 产 质 量 以 及 现 金 流 量 的 合 理 调 控, 细 化 资 金 管 理 流 程, 资 金 审 批 管 理 制 度, 降 低 资 金 沉 淀, 提 高 资 金 使 用 效 率, 使 公 司 具 有 合 理 的 资 本 结 构 资 产 质 量 和 现 金 流 量 ; 加 强 与 银 行 等 金 融 机 构 的 沟 通, 加 强 融 资 能 力, 增 20
强 公 司 参 与 市 场 竞 争 的 总 体 实 力 4 优 化 公 司 资 本 结 构, 降 低 财 务 费 用, 增 强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截 至 2016 年 3 月 末, 公 司 合 并 报 表 的 资 产 负 债 率 为 99.12%, 远 高 于 行 业 平 均 水 平 通 过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降 低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减 少 公 司 财 务 负 担, 有 利 于 增 强 公 司 资 金 实 力, 优 化 公 司 资 产 结 构, 增 强 公 司 抗 风 险 能 力, 为 公 司 进 一 步 扩 大 业 务 规 模 提 高 盈 利 能 力 给 予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更 多 回 报 奠 定 坚 实 的 基 础 5 优 化 投 资 者 回 报 机 制 公 司 将 根 据 国 务 院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资 本 市 场 中 小 投 资 者 合 法 权 益 保 护 工 作 的 意 见, 中 国 证 监 会 关 于 进 一 步 落 实 上 市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上 市 公 司 监 管 指 引 第 3 号 上 市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指 引 的 相 关 要 求,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有 关 规 定, 充 分 维 护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重 视 股 东 的 合 理 回 报, 不 断 完 善 董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对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事 项 的 决 策 程 序 和 机 制, 增 加 股 利 分 配 决 策 的 透 明 度 和 可 操 作 性, 在 公 司 主 业 实 现 健 康 发 展 和 经 营 业 绩 持 续 提 振 的 过 程 中, 给 予 投 资 者 合 理 回 报 请 各 位 股 东 审 议 二 〇 一 六 年 九 月 七 日 21
2016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材 料 议 案 八 关 于 变 更 公 司 名 称 的 议 案 各 位 股 东 : 根 据 公 司 战 略 规 划 的 需 要, 为 助 力 公 司 进 入 智 慧 农 业 和 大 健 康 领 域, 进 一 步 提 升 品 牌 知 名 度, 增 强 公 司 综 合 竞 争 力 和 可 持 续 发 展 能 力, 公 司 拟 将 名 称 变 更 为 莲 花 健 康 产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英 文 名 称 Lotus Health Group Company 该 事 项 已 经 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 召 开 的 公 司 第 七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通 过, 尚 需 经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拟 变 更 公 司 名 称 已 经 国 家 工 商 总 局 ( 国 ) 名 称 变 核 内 字 [2016] 第 3021 号 文 核 准 公 司 名 称 变 更 后, 全 面 进 入 智 慧 农 业 和 大 健 康 领 域 的 发 展 战 略 不 会 产 生 重 大 调 整,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未 发 生 变 更 目 前 公 司 在 调 味 品 业 务 在 稳 步 发 展 的 同 时, 业 务 向 植 物 营 养 和 土 壤 修 复 产 品 及 健 康 食 品 领 域 拓 展, 完 善 产 品 产 业 链, 实 现 不 同 业 务 之 间 的 优 势 互 补 请 各 位 股 东 审 议 二 〇 一 六 年 九 月 七 日 22
2016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材 料 议 案 九 关 于 变 更 公 司 经 营 范 围 的 议 案 各 位 股 东 : 基 于 公 司 战 略 发 展 的 需 要, 公 司 拟 将 经 营 范 围 变 更 为 : 保 健 食 品 的 生 产 销 售 ; 谷 氨 酸 钠 谷 氨 酸 等 氨 基 酸 葡 萄 糖 方 糖 面 粉 谷 朊 粉 淀 粉 素 食 预 包 装 食 品 散 装 食 品 调 味 料 复 合 调 味 酱 食 用 油 味 精 鸡 精 酱 油 醋 其 他 粮 食 加 工 品 ( 谷 物 粉 类 制 成 品 ) 的 生 产 销 售 及 相 关 副 产 品 的 生 产 销 售 ; 检 测 技 术 服 务 ; 饲 料 肥 料 土 壤 调 理 剂 的 生 产 销 售 ; 环 保 产 品 的 生 产 销 售 ; 普 通 货 运 ( 限 分 支 机 构 经 营 ); 生 物 工 程 的 科 研 ( 国 家 专 项 规 定 的 除 外 ); 仓 储 ( 除 可 燃 物 资 ); 设 备 租 赁 ; 进 出 口 业 务 ( 国 家 限 定 公 司 经 营 或 者 禁 止 进 出 口 的 商 品 及 技 术 除 外 ); 电 子 商 务 请 各 位 股 东 审 议 二 〇 一 六 年 九 月 七 日 23
2016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材 料 议 案 十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章 程 的 议 案 各 位 股 东 : 根 据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上 市 公 司 章 程 指 引 相 关 规 定, 并 结 合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拟 对 河 南 莲 花 健 康 产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相 关 条 款 进 行 修 订, 具 体 内 容 如 下 : 1 原 第 四 条 公 司 注 册 名 称 : 河 南 莲 花 健 康 产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英 文 名 称 : Lotus Health Industry Holding Group Company 修 改 为 : 公 司 注 册 名 称 : 莲 花 健 康 产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英 文 名 称 :Lotus Health Group Company 2 原 第 十 三 条 经 公 司 登 记 机 关 核 准, 公 司 经 营 范 围 是 : 预 包 装 食 品 散 装 食 品 调 味 料 复 合 调 味 酱 食 用 油 味 精 鸡 精 酱 油 醋 谷 氨 酸 钠 谷 氨 酸 等 氨 基 酸 葡 萄 糖 方 糖 面 粉 谷 朊 粉 淀 粉 素 食 保 健 品 其 他 粮 食 加 工 品 ( 谷 物 粉 类 制 成 品 ) 的 生 产 销 售 及 相 关 副 产 品 的 生 产 销 售 ; 检 测 技 术 服 务 ; 饲 料 肥 料 土 壤 调 理 剂 的 生 产 销 售 ; 环 保 产 品 的 生 产 销 售 ; 普 通 货 运 ( 限 分 支 机 构 经 营 ); 生 物 工 程 的 科 研 ( 国 家 专 项 规 定 的 除 外 ); 仓 储 ( 除 可 燃 物 资 ); 设 备 租 赁 ; 进 出 口 业 务 ( 国 家 限 定 公 司 经 营 或 者 禁 止 进 出 口 的 商 品 及 技 术 除 外 ); 电 子 商 务 24
修 改 为 : 经 公 司 登 记 机 关 核 准, 公 司 经 营 范 围 是 : 保 健 食 品 的 生 产 销 售 ; 谷 氨 酸 钠 谷 氨 酸 等 氨 基 酸 葡 萄 糖 方 糖 面 粉 谷 朊 粉 淀 粉 素 食 预 包 装 食 品 散 装 食 品 调 味 料 复 合 调 味 酱 食 用 油 味 精 鸡 精 酱 油 醋 其 他 粮 食 加 工 品 ( 谷 物 粉 类 制 成 品 ) 的 生 产 销 售 及 相 关 副 产 品 的 生 产 销 售 ; 检 测 技 术 服 务 ; 饲 料 肥 料 土 壤 调 理 剂 的 生 产 销 售 ; 环 保 产 品 的 生 产 销 售 ; 普 通 货 运 ( 限 分 支 机 构 经 营 ); 生 物 工 程 的 科 研 ( 国 家 专 项 规 定 的 除 外 ); 仓 储 ( 除 可 燃 物 资 ); 设 备 租 赁 ; 进 出 口 业 务 ( 国 家 限 定 公 司 经 营 或 者 禁 止 进 出 口 的 商 品 及 技 术 除 外 ); 电 子 商 务 请 各 位 股 东 审 议 二 〇 一 六 年 九 月 七 日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