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芙 蓉 创 赢 理 财 " 1614 期 92 天 人 民 币 理 财 产 品 说 明 书 重 要 须 知 : 本 产 品 说 明 书 为 理 财 产 品 销 售 协 议 书 客 户 权 益 须 知 风 险 揭 示 书 不 可 分 割 之 组 成 部 分 本 理 财 产 品 不 等 同 于 银 行 存 款 本 理 财 产 品 仅 向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本 产 品 说 明 书 规 定 可 以 购 买 本 理 财 产 品 的 合 格 投 资 者 发 售 在 购 买 本 理 财 产 品 前, 请 投 资 者 确 保 完 全 明 白 本 理 财 产 品 的 性 质 其 中 涉 及 的 风 险 以 及 投 资 者 的 自 身 情 况 投 资 者 若 对 本 产 品 说 明 书 的 内 容 有 任 何 疑 问, 请 向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各 营 业 网 点 咨 询 除 本 产 品 说 明 书 中 明 确 规 定 的 收 益 及 收 益 分 配 方 式 外, 任 何 预 期 收 益 预 计 收 益 测 算 收 益 或 类 似 表 述 均 属 不 具 有 法 律 约 束 力 的 用 语, 不 代 表 投 资 者 可 能 获 得 的 实 际 收 益, 亦 不 构 成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对 本 理 财 产 品 的 任 何 收 益 承 诺 本 理 财 产 品 只 根 据 本 产 品 说 明 书 所 载 的 资 料 操 作 在 本 产 品 存 续 期 内, 如 因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监 管 规 定 发 生 变 化, 或 是 出 于 维 持 本 产 品 正 常 运 营 的 需 要, 在 不 损 害 投 资 者 利 益 的 前 提 下,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有 权 单 方 对 本 产 品 说 明 书 进 行 修 订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对 本 产 品 说 明 书 有 权 依 法 进 行 解 释 风 险 揭 示 : 理 财 非 存 款 产 品 有 风 险 投 资 须 谨 慎, 投 资 者 应 充 分 认 识 以 下 风 险 : 1. 本 金 及 理 财 收 益 风 险 : 本 理 财 产 品 有 投 资 风 险, 不 保 障 理 财 资 金 本 金, 不 保 证 理 财 收 益, 您 应 充 分 认 识 投 资 风 险, 谨 慎 投 资 本 理 财 产 品 的 最 高 理 财 收 益 为 投 资 者 购 买 时 公 布 的 预 期 年 化 收 益 率, 不 随 市 场 利 率 波 动 而 变 化 2. 理 财 产 品 认 购 风 险 : 如 出 现 市 场 剧 烈 波 动 相 关 法 规 政 策 变 化 或 其 他 可 能 影 响 本 理 财 产 品 正 常 运 作 的 情 况,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有 权 停 止 报 价, 投 资 者 将 无 法 在 约 定 的 认 购 时 间 内 购 买 本 理 财 产 品, 因 此 造 成 的 任 何 损 失, 由 投 资 者 自 行 承 担,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对 此 不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3. 政 策 风 险 : 本 理 财 产 品 是 针 对 当 前 的 相 关 法 规 和 政 策 设 计 的 如 国 家 宏 观 政 策 以 及 市 场 相 关 法 规 政 策 发 生 变 化, 可 能 影 响 理 财 产 品 的 受 理 投 资 偿 还 等 的 正 常 进 行, 甚 至 导 致 本 理 财 产 品 收 益 降 低 甚 至 本 金 损 失 4. 市 场 风 险 : 本 理 财 产 品 的 预 期 最 高 年 化 收 益 率 根 据 投 资 者 认 购 时 公 布 的 收 益 率 确 定, 在 已 成 立 理 财 产 品 的 理 财 期 内, 市 场 利 率 调 整, 该 理 财 产 品 的 收 益 率 不 随 市 场 利 率 的 调 整 而 调 整, 由 此 产 生 的 利 率 风 险 由 投 资 者 自 行 承 担 5. 流 动 性 风 险 : 本 理 财 产 品 存 续 期 间, 投 资 者 只 能 在 本 产 品 说 明 书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办 理 认 购, 理 财 产 品 成 立 后 投 资 者 不 享 有 提 前 赎 回 权 利 6. 信 息 传 递 风 险 : 本 理 财 产 品 存 续 期 内 不 提 供 估 值, 不 提 供 账 单, 投 资 者 应 根 据 本 理 财 产 品 说 明 书 所 载 明 的 公 告 方 式 及 时 查 询 本 理 财 产 品 的 相 关 信 息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按 照 本 产 品 说 明 书 有 关 信 息 公 告 的 约 定, 发 布 理 财 产 品 的 信 息 公 告 投 资 者 应 根 据 信 息 公 告 的 约 定 及 时 登 录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官 方 网 站 或 致 电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全 国 统 一 客 户 服 务 热 线 (0510-96078) 或 到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营 业 网 点 查 询 如 果 投 资 者 未 及 时 查 询, 或 由 于 通 讯 故 障 系 统 故 障 以 及 其 他 不 可 抗 力 等 因 素 的 影 响 使 得 投 资 者 无 法 及 时 了 解 理 财 产 品 信 息, 并 由 此 影 响 投 资 者 的 投 资 决 策, 因 此 而 产 生 的 责 任 和 风 险 由 投 资
者 自 行 承 担 另 外, 投 资 者 预 留 在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的 有 效 联 系 方 式 变 更 的, 应 及 时 通 知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如 投 资 者 未 及 时 告 知 联 系 方 式 变 更 或 因 投 资 者 其 他 原 因 导 致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在 需 要 联 系 投 资 者 时 无 法 及 时 联 系 上, 则 可 能 会 影 响 投 资 者 的 投 资 决 策, 由 此 而 产 生 的 责 任 和 风 险 由 投 资 者 自 行 承 担 7. 理 财 产 品 不 成 立 风 险 : 如 自 本 理 财 产 品 开 始 认 购 至 理 财 产 品 原 定 成 立 日 之 前, 理 财 产 品 认 购 总 金 额 未 达 到 规 模 下 限 ( 如 有 约 定 ), 或 国 家 宏 观 政 策 以 及 市 场 相 关 法 规 政 策 发 生 变 化, 或 市 场 发 生 剧 烈 波 动, 经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合 理 判 断 难 以 按 照 本 产 品 说 明 书 规 定 向 客 户 提 供 本 理 财 产 品 时,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有 权 宣 布 该 理 财 产 品 不 成 立 8. 再 投 资 风 险 :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有 权 但 无 义 务 提 前 终 止 本 理 财 计 如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提 前 终 止 本 理 财 产 品, 则 该 理 财 产 品 的 实 际 理 财 期 可 能 小 于 预 定 期 限 如 果 理 财 产 品 提 前 终 止, 则 投 资 者 将 无 法 实 现 期 初 预 期 的 全 部 收 益 9. 不 可 抗 力 风 险 : 自 然 灾 害 战 争 等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的 出 现, 将 严 重 影 响 金 融 市 场 的 正 常 运 行, 可 能 影 响 理 财 产 品 的 受 理 投 资 偿 还 等 的 正 常 进 行, 甚 至 导 致 本 理 财 产 品 收 益 降 低 甚 至 本 金 损 失 对 于 由 不 可 抗 力 风 险 所 导 致 的 任 何 损 失, 由 投 资 者 自 行 承 担,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对 此 不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风 险 评 级 产 品 风 险 星 级 产 品 风 险 程 度 适 合 的 投 资 人 评 级 说 明 低 谨 慎 型 总 体 风 险 程 度 低, 收 益 波 动 小, 产 品 本 金 安 全 性 高, 收 益 不 能 实 现 的 可 能 性 很 小 较 低 稳 健 型 总 体 风 险 程 度 较 低, 收 益 波 动 较 小, 虽 然 存 在 一 些 可 能 对 产 品 本 金 和 收 益 安 全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的 因 素, 但 产 品 本 金 出 现 损 失 的 可 能 性 很 小 中 平 衡 型 总 体 风 险 程 度 适 中, 收 益 存 在 一 定 的 波 动, 产 品 本 金 出 现 损 失 的 可 能 性 不 容 忽 视 较 高 进 取 型 总 体 风 险 程 度 较 高, 收 益 波 动 较 明 显, 产 品 本 金 出 现 损 失 的 可 能 性 高 高 激 进 型 总 体 风 险 程 度 高, 收 益 波 动 明 显, 产 品 本 金 出 现 损 失 的 可 能 性 很 高, 产 品 本 金 出 现 全 部 损 失 的 可 能 性 不 容 忽 视 ( 本 风 险 评 级 为 我 行 内 部 评 级 结 果, 仅 供 参 考, 我 行 不 对 该 风 险 评 级 结 果 的 准 确 性 做 出 任 何 形 式 的 保 证, 也 不 承 担 任 何 法 律 责 任 ) 投 资 方 向 和 范 围 本 理 财 产 品 募 集 资 金 将 投 资 于 债 券 货 币 市 场 金 融 工 具 等 高 流 动 资 产, 以 及 符 合 监 管 要 求 的 标 准 化 债 权 类 资 产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有 权 根 据 市 场 情 况, 在 不 损 害 投 资 者 利 益 的 前 提 下 且 根 据 约 定 提 前 公 告 的 情 况 下, 对 本 理 财 产 品 的 投 资 范 围 投 资 品 种 和 投 资 比 例 进 行 调 整 投 资 者 对 此 无
异 议 且 同 意 在 上 述 情 况 下 继 续 持 有 本 理 财 产 品 基 本 规 定 名 称 理 财 币 种 产 品 登 记 编 码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芙 蓉 创 赢 理 财 1614 期 人 民 币 理 财 产 品 人 民 币 C1114716000065 行 内 销 售 代 码 Z161403 投 资 期 限 92 天 详 细 内 容 见 以 下 投 资 期 限 本 金 及 理 财 收 益 本 金 及 收 益 支 付 本 理 财 产 品 不 保 障 理 财 本 金, 不 保 障 理 财 收 益 在 扣 除 相 关 费 用 后, 预 期 持 有 到 期 的 年 化 收 益 率 为 4.10%, 详 细 内 容 见 以 下 本 金 及 理 财 收 益 到 期 一 次 性 支 付 本 金 及 收 益, 并 于 到 期 日 当 日 划 转 至 投 资 者 指 定 账 户 认 购 起 点 1 元 人 民 币 为 一 份, 认 购 起 点 份 额 为 5 万 份, 超 过 认 购 起 点 份 额 部 分, 应 为 1 万 份 的 整 数 倍 提 前 终 止 本 理 财 产 品 存 续 期 内,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有 权 但 无 义 务 提 前 终 止 该 计 划 详 细 内 容 见 以 下 提 前 终 止 赎 回 投 资 者 认 购 本 理 财 产 品, 在 产 品 存 续 期 内 不 能 提 前 赎 回 认 购 开 放 时 间 2016 年 4 月 13 日 -2016 年 4 月 19 日, 每 个 认 购 期 内 的 每 日 8:30 到 17:00 为 认 购 开 放 时 间, 其 他 时 间 不 开 放 认 购 详 细 内 容 见 以 下 理 财 产 品 认 购 登 记 日 认 购 期 结 束 次 日 即 为 本 理 财 产 品 登 记 日 成 立 日 登 记 日 为 成 立 日, 理 财 产 品 自 成 立 日 起 计 算 收 益 计 息 基 础 实 际 理 财 天 数 /365 购 买 方 式 在 理 财 产 品 认 购 期 内, 请 携 带 本 人 身 份 证 件 和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暨 阳 卡 或 市 民 卡 到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各 营 业 网 点 办 理 认 购 节 假 日 中 国 法 定 公 众 假 日 对 账 单 本 理 财 产 品 不 提 供 对 账 单 税 款 理 财 收 益 的 应 纳 税 款 由 投 资 者 自 行 申 报 及 缴 纳 投 资 期 限 1. 本 理 财 产 品 的 投 资 期 限 为 计 划 成 立 日 后 92 天, 到 期 日 遇 节 假 日 则 顺 延 至 下 一 个 工 作 日 2. 风 险 示 例 : 到 期 日 遇 节 假 日 则 顺 延 至 下 一 工 作 日, 实 际 理 财 天 数 大 于 92 天 本 理 财 产 品 于 认 购 期 结 束 后 的 下 一 工 作 日 起 计 算 收 益, 认 购 期 间 理 财 资 金 以 活 期 利 率 计 算, 理 财 产 品 于 成 立 日 后 的 第 93 天 到 期, 若 到 期 日 为 节 假 日 则 顺 延 至 下 一 个 工 作 日 由 于 节 假 日 的 影 响, 该 理 财 产 品 的 实 际 理 财 天 数 将 大 于 92 天, 但 预 期 最 高 年 化 收 益 率 不 随 理 财 天 数 的 增 加 而 提 高, 同 时 实 际 理 财 天 数 的 增 加 可 能 会 影 响 投 资 者 其 他 的 投 资 安 排 ( 测 算 收 益 不 等 于 实 际 收 益, 投 资 须 谨 慎 ) 本 金 及 理 财 收 益 1. 理 财 产 品 到 期 年 化 收 益 率 (1) 本 理 财 产 品 产 品 类 型 为 非 保 本 浮 动 收 益 类 投 资 者 购 买 本 理 财 产 品 后 若 持 有 到 期 或 持
有 至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确 定 的 提 前 终 止 日 的 情 况 下, 在 扣 除 销 售 费 等 相 关 费 用 后, 投 资 者 可 获 得 认 购 该 计 划 时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公 布 的 预 期 最 高 年 化 收 益 率, 超 出 最 高 年 化 收 益 率 部 分 的 收 益 作 为 银 行 的 投 资 管 理 费 (2) 测 算 方 法 及 测 算 依 据 : 理 财 产 品 预 期 最 高 到 期 年 化 收 益 率 = 理 财 产 品 资 产 组 合 收 益 率 - 销 售 费 率 - 投 资 管 理 费 2. 相 关 费 用 (1) 本 理 财 产 品 不 收 取 销 售 费 银 行 有 权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和 国 家 政 策 的 规 定, 对 本 理 财 产 品 的 收 费 项 目 条 件 标 准 和 方 式 进 行 调 整 投 资 者 对 此 无 异 议 且 同 意 在 上 述 情 况 下 继 续 持 有 本 理 财 产 品 3. 投 资 者 所 得 收 益 (1) 计 算 公 式 每 收 益 计 算 单 位 理 财 收 益 =10000 投 资 者 认 购 该 理 财 产 品 时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公 布 的 预 期 最 高 年 化 收 益 率 实 际 理 财 天 数 365 投 资 者 理 财 收 益 = 认 购 金 额 10000 每 收 益 计 算 单 位 理 财 收 益 每 收 益 计 算 单 位 理 财 收 益 及 投 资 者 获 得 的 人 民 币 理 财 收 益 金 额 精 确 到 小 数 点 后 2 位 如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未 提 前 终 止 本 理 财 产 品, 则 实 际 理 财 天 数 为 自 本 理 财 产 品 成 立 日 ( 含 ) 至 到 期 日 ( 不 含 ) 期 间 的 天 数 如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提 前 终 止 本 理 财 产 品, 则 实 际 理 财 天 数 为 自 本 理 财 产 品 成 立 日 ( 含 ) 至 实 际 终 止 日 ( 不 含 ) 期 间 的 天 数 (2) 计 算 示 例 假 设 理 财 本 金 为 50000 元, 投 资 者 认 购 该 理 财 产 品 时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公 布 的 预 期 最 高 年 化 收 益 率 为 4.10%, 每 收 益 计 算 单 位 理 财 收 益 为 : 10000 4.10% 92 365=103.34 元 投 资 者 理 财 收 益 =50000 10000 103.34=516.70 元 ( 测 算 收 益 不 等 于 实 际 收 益, 投 资 须 谨 慎 ) 4. 本 金 及 理 财 收 益 风 险 本 理 财 产 品 产 品 类 型 为 非 保 本 浮 动 收 益 类, 有 投 资 风 险, 不 保 障 理 财 资 金 本 金, 不 保 证 理 财 收 益, 您 应 充 分 认 识 投 资 风 险, 谨 慎 投 资 在 理 财 产 品 存 续 期 间, 本 理 财 产 品 的 本 金 损 失 风 险 由 投 资 者 自 行 承 担 在 最 不 利 投 资 情 形 即 投 资 者 违 约 赎 回 的 情 况 下, 可 能 会 损 失 部 分 本 金 本 金 及 理 财 收 益 支 付 1. 到 期 本 金 支 付 : 投 资 者 持 有 该 理 财 产 品 至 到 期 日 或 提 前 终 止 日,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保 障 理 财 本 金, 并 在 到 期 日 当 日 或 提 前 终 止 日 后 3 个 工 作 日 内 将 理 财 本 金 转 至 投 资 者 指 定 账 户 2. 收 益 支 付 : 投 资 者 持 有 该 理 财 产 品 至 到 期 日 或 提 前 终 止 日,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在 该 理 财 产 品 到 期 日 当 日 或 提 前 终 止 日 后 3 个 工 作 日 内 将 理 财 收 益 划 转 至 投 资 者 指 定 账 户 理 财 产 品 认 购 1. 认 购 开 放 时 间 :2016 年 4 月 13 日 -2016 年 4 月 19 日, 每 个 认 购 期 内 的 每 日 8:30 到 17: 00 为 认 购 开 放 时 间, 其 他 时 间 不 开 放 认 购 2. 如 出 现 市 场 剧 烈 波 动 相 关 法 规 政 策 变 化 或 其 他 可 能 影 响 本 理 财 产 品 正 常 运 作 的 情 况,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有 权 停 止 报 价, 投 资 者 将 无 法 在 上 述 约 定 的 认 购 时 间 内 认 购 本 理 财 产 品 如 果 本 理 财 产 品 停 止 认 购, 投 资 者 除 无 法 获 得 本 理 财 产 品 约 定 的 投 资 收 益 外, 还 可 能 影 响 其 投 资 安 排
3. 自 开 始 认 购 至 认 购 结 束 的 期 间, 如 市 场 发 生 剧 烈 波 动 且 经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合 理 判 断 难 以 按 照 本 产 品 说 明 书 规 定 向 客 户 提 供 该 理 财 产 品, 则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有 权 宣 布 不 成 立, 如 该 理 财 产 品 不 成 立,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将 于 原 定 成 立 日 后 2 个 工 作 日 内 将 已 认 购 资 金 退 回 投 资 者 指 定 账 户, 认 购 登 记 日 至 退 回 资 金 到 账 日 期 间 不 计 付 利 息 因 此, 如 果 理 财 产 品 不 成 立, 投 资 者 除 无 法 获 得 本 理 财 产 品 约 定 的 投 资 收 益 外, 还 将 影 响 其 投 资 安 排 4. 发 售 对 象 : 本 理 财 产 品 仅 向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其 他 有 关 规 定 可 以 认 购 本 理 财 产 品 的 合 格 投 资 者 发 售 5. 认 购 手 续 : 在 理 财 产 品 认 购 开 放 时 间 内, 请 携 带 本 人 身 份 证 件 和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暨 阳 卡 或 市 民 卡 到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当 地 营 业 网 点 办 理 6. 认 购 撤 单 : 已 认 购 的 理 财 产 品 在 该 理 财 产 品 认 购 开 放 时 间 内 允 许 撤 单 ( 募 集 期 最 后 一 天 不 允 许 撤 单 ) 提 前 终 止 1. 本 理 财 产 品 成 立 3 个 工 作 日 后, 如 出 现 但 不 限 于 如 下 情 形,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有 权 但 无 义 务 提 前 终 止 该 理 财 产 品, 且 提 前 终 止 时 的 最 高 预 计 理 财 收 益 率 为 投 资 者 购 买 该 计 划 时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公 布 的 到 期 或 提 前 终 止 的 预 期 年 化 收 益 率 : (1) 如 遇 国 家 金 融 政 策 出 现 重 大 调 整 并 影 响 到 本 理 财 产 品 的 正 常 运 作 时,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有 权 提 前 终 止 本 理 财 产 品 ; (2) 因 市 场 利 率 大 幅 下 滑,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合 理 判 断 难 以 按 照 认 购 时 预 期 年 化 收 益 率 向 客 户 提 供 本 理 财 产 品 时,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亦 有 权 提 前 终 止 该 计 划 如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决 定 提 前 终 止 某 理 财 产 品, 须 在 提 前 终 止 日 前 2 个 工 作 日, 在 官 方 网 站 (www.jybank.com) 和 各 营 业 网 点 发 布 相 关 信 息 公 告 并 在 提 前 终 止 日 后 3 个 工 作 日 内 将 投 资 者 理 财 本 金 和 理 财 收 益 划 转 至 投 资 者 指 定 账 户 因 此, 如 果 某 理 财 产 品 提 前 终 止, 则 该 理 财 产 品 的 实 际 理 财 期 将 小 于 92 天, 投 资 者 将 无 法 实 现 期 初 预 期 的 全 部 收 益, 同 时 实 际 理 财 天 数 的 减 少 还 将 影 响 其 投 资 安 排 适 合 客 户 类 别 适 合 风 险 属 性 为 稳 健 型 ( 较 低 级 ) 及 以 上 的 有 投 资 经 验 的 客 户 购 买 信 息 公 告 1.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银 行 于 每 个 理 财 产 品 认 购 期 前 公 布 本 理 财 产 品 的 预 期 最 高 年 化 收 益 率, 并 在 官 方 网 站 (www.jybank.com) 和 各 营 业 网 点 发 布 相 关 信 息 公 告 2. 如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决 定 本 理 财 产 品 不 成 立, 将 在 决 定 该 计 划 不 成 立 后 的 1 个 工 作 日, 在 官 方 网 站 (www.jybank.com) 和 各 营 业 网 点 发 布 相 关 信 息 公 告 3. 如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决 定 提 前 终 止 本 理 财 产 品, 将 在 提 前 终 止 日 前 2 个 工 作 日, 在 官 方 网 站 (www.jybank.com) 和 各 营 业 网 点 发 布 相 关 信 息 公 告 4. 如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决 定 延 长 本 理 财 产 品 的 理 财 期 限, 将 在 原 到 期 日 前 2 个 工 作 日, 在 官 方 网 站 (www.jybank.com) 和 各 营 业 网 点 发 布 相 关 信 息 公 告 5. 若 发 生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获 知 并 经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合 理 判 断 认 为 对 理 财 产 品 本 金 及 收 益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事 件,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将 在 官 方 网 站 (www.jybank.com) 和 各 营 业 网 点 发 布 相 关 信 息 公 告 6. 在 产 品 存 续 期 内,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对 收 费 项 目 收 费 条 件 收 费 标 准 和 收 费 方 式 进 行 调 整 的, 将 提 前 2 个 工 作 日 以 在 官 方 网 站 (www.jybank.com) 上 公 告 的 方 式 通 知 投 资 者 7. 在 本 产 品 存 续 期 内, 如 因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监 管 规 定 发 生 变 化, 或 是 出 于 维 持 本 产 品 正 常 运
营 的 需 要, 在 不 损 害 投 资 者 利 益 的 前 提 下,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有 权 单 方 对 本 产 品 说 明 书 进 行 修 订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决 定 对 产 品 说 明 书 进 行 修 订 的, 将 提 前 2 个 工 作 日 以 在 官 方 网 站 (www.jybank.com) 上 公 告 的 方 式 通 知 投 资 者 相 关 事 项 说 明 1. 本 理 财 产 品 中 示 例 均 采 用 假 设 数 据, 并 不 代 表 客 户 实 际 可 获 得 的 收 益 2. 如 投 资 者 对 本 理 财 产 品 有 任 何 异 议 或 意 见, 请 联 系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的 客 户 经 理 或 反 馈 至 各 营 业 网 点, 也 可 致 电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全 国 统 一 客 户 服 务 热 线 (0510-96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