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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母 人 員 單 一 級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術 科 測 試 應 檢 參 考 資 料 試 題 編 號 :15400-960401~8 審 定 日 期 :96 年 11 月 30 日 修 訂 日 期 :97 年 1 月 31 日 98 年 0 月 06 日

保 母 人 員 單 一 級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術 科 測 試 應 檢 參 考 資 料 第 二 部 份 壹 保 母 人 員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術 科 測 試 應 檢 人 須 知...-3 貳 保 母 人 員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術 科 測 試 場 地 機 具 設 備 表...4-9 參 保 母 人 員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術 科 測 試 自 備 工 具 表... 10 肆 保 母 人 員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術 科 測 試 材 料 表...11-1 伍 保 母 人 員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術 科 測 試 試 題...13-16 陸 保 母 人 員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術 科 測 試 評 審 表...17-51 柒 保 母 人 員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術 科 測 試 評 審 總 表... 5 捌 保 母 人 員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術 科 測 試 評 審 標 準 表...53-60 玖 保 母 人 員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術 科 測 試 時 間 配 當 表... 61 1

壹 保 母 人 員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術 科 測 試 應 檢 人 須 知 一 本 試 題 共 分 4 區 進 行, 並 應 於 同 一 場 次 內 完 成 該 4 區 之 檢 定 二 各 區 成 績 達 60 分 ( 含 ) 以 上 者, 術 科 測 試 結 果 評 定 為 及 格 ; 有 任 何 一 區 成 績 在 59 分 ( 含 ) 以 下 者, 術 科 測 試 結 果 評 定 為 不 及 格 三 應 檢 人 應 請 攜 帶 檢 定 通 知 單 術 科 測 試 准 考 證 身 份 證 入 場 四 應 檢 人 到 達 檢 定 場 地 後, 應 先 行 辦 理 報 到 手 續 五 應 檢 人 除 使 用 檢 定 場 所 提 供 之 設 備 及 材 料 外, 並 應 遵 守 檢 定 場 地 之 相 關 規 定 六 應 檢 人 應 準 時 進 入 考 場, 除 第 一 區 於 應 檢 開 始 後 15 分 鐘 內 准 予 入 場 外, 其 餘 各 區 均 應 準 時 入 場 應 檢 七 應 檢 人 入 場 後, 應 依 監 評 人 員 指 示 抽 選 該 區 試 題 乙 道, 並 請 詳 閱 題 目 後, 於 抽 題 紀 錄 表 上 簽 名 確 認 八 應 檢 人 進 場 後, 有 5 分 鐘 抽 題 確 認 題 目 熟 悉 各 項 設 備 及 材 料 之 時 間 九 應 檢 人 應 俟 監 評 人 員 宣 佈 開 始 後, 才 能 開 始 檢 定 作 業 十 各 區 檢 定 崗 位 中 所 陳 設 之 各 項 材 料 與 設 備, 請 應 檢 人 逕 依 各 該 試 題 所 需 酌 情 採 取 使 用 十 一 應 檢 人 於 檢 定 過 程 中, 除 評 審 表 所 列 應 口 頭 說 明 者 外, 其 它 倘 需 輔 以 口 頭 補 述 者, 應 請 逕 依 各 該 試 題 所 需 衡 酌 考 量 十 二 各 區 評 審 表 除 特 別 說 明 項 目 外, 應 檢 人 應 按 評 值 項 目 順 序 操 作, 否 則 該 項 評 值 標 準 不 給 分 十 三 應 檢 人 故 意 破 壞 現 場 器 具 及 材 料 者 應 負 賠 償 責 任 十 四 本 試 題 檢 定 應 在 規 定 時 間 內 完 成, 倘 未 及 完 成 者, 應 在 監 評 人 員 宣 佈 時 間 到 了 時, 立 即 停 止 操 作 十 五 應 檢 人 離 場 時, 不 得 攜 帶 場 內 任 何 東 西 出 場 十 六 本 試 題 除 應 檢 人 本 人 外, 其 他 人 概 不 得 進 場 十 七 應 檢 人 有 下 列 情 事 之 一 者, 予 以 扣 考, 並 不 得 繼 續 應 檢 ; 其 已 檢 定 之 成 績 無 效, 且 以 不 及 格 論 : ( 一 ) 缺 考 ( 二 ) 冒 名 頂 替 者 ( 三 ) 協 助 他 人 或 託 他 人 代 為 實 作 者

( 四 ) 攜 帶 未 規 定 之 器 材 配 件 成 品 或 在 自 備 工 具 中 加 註 任 何 文 字 或 記 號 等 情 形 者 ( 五 ) 故 意 損 壞 機 具 設 備 者 ( 六 ) 不 接 受 監 評 人 員 指 導, 擾 亂 試 場 內 外 秩 序 者 ( 七 ) 應 檢 過 程 中 娃 娃 掉 落 地 上 ( 八 ) 其 他 : 依 各 試 題 的 需 要 增 列 十 八 本 試 題 倘 檢 定 過 程 適 值 不 可 抗 拒 情 事 必 須 中 止 檢 定 者, 該 區 之 檢 定 當 另 行 擇 期 辦 理 十 九 應 檢 人 除 應 遵 守 本 須 知 所 載 明 之 事 項 外, 並 應 配 合 檢 定 場 地 臨 時 規 定 之 有 關 事 項 3

貳 保 母 人 員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術 科 測 試 場 地 機 具 設 備 表 ( 一 ) 試 題 編 號 :15400-960401,15400-96040 清 潔 區 每 一 工 作 崗 位 份 量 項 目 名 稱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備 註 1 沐 浴 娃 娃 一 般 個 輪 替 使 用, 一 男 一 女 冷 熱 水 龍 頭 或 蓮 篷 頭 一 般 組 1 確 實 提 供 熱 水, 並 留 意 缺 水 及 水 壓 的 問 題 3 嬰 兒 床 一 般 床 1 放 沐 浴 娃 娃 用, 大 小 不 拘 4 桌 子 桌 面 之 大 小 需 為 60 公 分 180 公 分 以 上 個 1 5 置 物 架 ( 櫃 ) 一 般 組 1 放 在 桌 子 上 6 嬰 兒 用 浴 盆 一 般 個 1 7 溫 度 計 室 溫 用 支 1 8 水 溫 計 一 般 支 1 9 防 濕 尿 墊 90 公 分 70 公 分 桌 子 與 水 槽 呈 L 型 或 一 字 型 布 置, 並 方 便 應 檢 人 接 及 倒 洗 澡 水 用 請 掛 在 明 顯 處, 並 遮 住 本 區 冷 氣 機 上 的 溫 度 顯 示 件 1 打 開 並 置 於 桌 面 上 10 有 蓋 垃 圾 桶 一 般 個 1 腳 踏 式, 置 於 桌 邊 11 紗 布 衣 二 個 月 嬰 兒 用 件 1 1 長 袍 嬰 兒 用 件 1 13 包 巾 嬰 兒 用 件 1 14 毛 巾 架 一 般 個 1 掛 紗 布 巾 用 15 開 水 瓶 一 般 市 售, 塑 膠 或 玻 璃 製 個 1 瓶 外 標 示 溫 水 瓶 16 有 背 座 椅 成 人 用 張 1 應 檢 人 用 17 乳 牙 模 型 個 1 乳 牙 模 型 應 固 定 為 開 口 狀 18 嬰 幼 兒 用 軟 毛 牙 刷 刷 毛 為 3 排 6 束, 刷 毛 面 約 0.7 公 分 1.5 公 分 枝 1 19 塑 膠 漱 口 杯 50cc 以 上 個 顏 色 不 拘 0 抹 布 一 般 家 庭 用 條 1 1 肥 皂 盒 一 般 家 庭 用 個 1 4

貳 保 母 人 員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術 科 測 試 場 地 機 具 設 備 表 ( 二 ) 試 題 編 號 :15400-960403,15400-960404 調 製 區 每 一 工 作 崗 位 份 量 項 目 名 稱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備 註 1 水 槽 ( 含 水 龍 頭 ) 一 般 家 庭 調 理 用 套 1 水 槽 大 小 須 可 清 洗 食 品 及 食 具 調 理 桌 3 冷 水 壺 桌 面 之 大 小 需 為 60 公 分 180 公 分 以 上 塑 膠 製 容 積 1.5~ 公 升 5 個 1 個 1 有 冷 熱 水 開 飲 機 亦 可, 若 有 溫 水 出 水 口 需 標 示 不 得 使 用 4 電 熱 水 瓶 一 般 家 庭 用 個 1 熱 水 溫 度 須 達 95 以 上 5 切 菜 板 中 型 個 1 白 色 塑 膠 製 6 菜 刀 中 型 把 1 不 銹 鋼 製 7 水 果 刀 中 型 把 1 不 銹 鋼 製 8 食 品 盒 9 湯 匙 中 型 ( 大 小 能 容 納 一 份 副 食 品 即 可 ) 中 型 ( 容 量 為 一 湯 匙 約 15 公 克 ) 個 3 10 小 碗 塑 膠 製 寶 寶 用 碗 個 3 11 奶 瓶 玻 璃 製 (40c.c.) 個 1 奶 瓶 刷 ( 一 大 一 小 ) 13 奶 瓶 夾 塑 膠 製 組 1 不 銹 鋼 製 或 PP 材 質 14 中 盤 塑 膠 製 個 3 有 蓋, 盛 放 胡 蘿 蔔 白 煮 蛋 及 蘋 果 等 食 物 材 料 用 支 1 不 銹 鋼 製, 調 理 用 裝 副 食 品 用 ( 碗 底 內 側 必 需 為 圓 弧 狀 ) 瓶 蓋 奶 瓶 奶 嘴 及 奶 嘴 固 定 圈 套 好 放 在 指 定 位 置 大 刷 洗 奶 瓶 小 刷 洗 奶 嘴 支 1 放 在 乾 淨 塑 膠 盤 ( 第 14 項 ) 上 一 裝 已 消 毒 的 奶 瓶 夾 用, 一 裝 果 皮, 另 一 裝 菜 刀 水 果 刀 和 削 皮 刀 15 奶 瓶 消 毒 鍋 不 銹 鋼 製 個 1 口 徑 以 可 以 橫 放 奶 瓶 為 原 則 16 嬰 兒 副 食 品 調 理 器 整 組 組 1 17 抹 布 一 般 條 1 擦 拭 調 理 檯 用 18 洋 娃 娃 一 般 個 19 餵 食 圍 兜 一 般 個 1 餵 食 寶 寶 用 0 1 腳 踩 有 蓋 垃 圾 筒 應 檢 人 餵 食 用 椅 子 內 含 研 磨 器 濾 網 研 磨 缽 餵 嬰 兒 副 食 品 用 小 湯 匙 1 支 (1)60 公 分 高, 餵 奶 用 放 於 小 床 上 ()80~100 公 分 高, 餵 副 食 品 用, 放 於 嬰 兒 用 高 腳 椅 上 一 般 個 1 塑 膠 製, 放 置 地 上, 內 放 塑 膠 袋 一 般 張 1 有 靠 背 扶 手 ( 可 自 然 支 撐 手 臂 )

項 目 名 稱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備 註 桌 子 一 般 ( 上 舖 桌 巾 ) 張 1 3 桌 巾 一 般 條 1 舖 在 桌 子 上 放 置 小 床 邊 大 小 至 少 能 能 放 圍 兜 紗 布 巾 面 紙 等 物 品 4 嬰 兒 床 一 般 張 1 大 小 能 裝 得 下 洋 娃 娃 即 可 5 削 皮 刀 一 般 家 庭 用 支 1 6 小 盤 子 一 般 家 庭 用 個 1 裝 洗 好 的 奶 嘴 奶 嘴 固 定 圈 和 奶 瓶 蓋, 以 待 消 毒 7 嬰 兒 用 高 腳 椅 一 般 家 庭 用 張 1 放 80-100 公 分 娃 娃 用 8 瀝 水 碗 架 ( 籃 ) 一 般 家 庭 用 組 1 9 廚 餘 桶 一 般 家 庭 用 ( 附 蓋 ) 個 (1) 裝 奶 水 用 () 裝 副 食 品 用 30 壓 舌 板 木 製 支 1 刮 平 奶 粉 用 請 附 在 奶 粉 罐 邊 31 紗 布 巾 一 般 家 庭 用 條 1 大 小 至 少 約 如 A4 紙 3 量 匙 一 般 家 庭 用 組 1 33 砧 板 架 一 般 家 庭 用 座 1 放 置 砧 板 用 調 理 區 域 須 與 設 備 材 料 區 域 分 開 6

貳 保 母 人 員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術 科 測 試 場 地 機 具 設 備 表 ( 三 ) 試 題 編 號 :15400-960405 遊 戲 學 習 區 試 題 編 號 :15400-960406 遊 戲 學 習 區 每 一 工 作 崗 位 份 量 項 目 名 稱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備 註 1 桌 子 幼 兒 用 張 1 遊 戲 操 作 使 用 三 層 置 物 架 立 地 式 座 1 放 置 物 品 用 ( 本 項 亦 可 以 幼 兒 用 桌 子 替 代 ) 3 椅 子 幼 兒 用 張 3 有 椅 背 4 洗 手 檯 一 般 家 庭 用 座 1 水 龍 頭 有 冷 熱 水 標 示 5 毛 巾 架 一 般 家 庭 用 個 1 固 定 於 牆 上 6 洋 娃 娃 一 般 市 售 ( 約 80 至 90 公 分 ) 個 1 能 坐 的 娃 娃, 女 童 著 洋 裝 和 可 脫 式 內 褲 7 防 滑 椅 一 般 市 售 個 1 椅 子 底 部 具 防 滑 功 能 8 家 用 馬 桶 一 般 家 庭 用 成 人 馬 桶 座 1 9 有 蓋 垃 圾 桶 一 般 家 庭 用 個 1 可 推 式 蓋 子 10 圖 畫 或 圖 片 適 合 幼 兒 圖 案 幅 1 可 貼 於 牆 上 11 幼 兒 圖 畫 書 適 合 一 歲 半 幼 兒 閱 讀 3 本, 不 適 合 本 本 5 二 本 3-6 歲 幼 兒 圖 書, 三 本 適 合 一 歲 半 幼 兒 閱 讀 圖 書 1 圖 書 櫃 或 三 層 櫃 架 1 橫 放 13 舒 柔 墊 30 公 分 30 公 分 塊 1 擺 放 時 二 塊 二 塊 疊 14 抹 布 塊 1 15 桌 墊 一 般 家 庭 用 個 1 16 玩 黏 土 工 具 一 般 家 庭 用 個 3 擀 麵 棍 一 根 透 空 印 模 個 17 工 具 盒 或 籃 個 1 裝 工 具 18 紙 盤 個 19 掛 勾 一 般 個 1 勾 抹 布 用 7

項 目 名 稱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備 註 0 洋 娃 娃 一 般 市 售 ( 約 80 至 90 公 分 ) 個 1 能 站 的 娃 娃, 男 童 裝 扮 著 可 脫 式 內 褲 和 褲 子 1 有 蓋 容 器 個 1 裝 麵 粉 用 膠 帶 台 一 般 個 1 膠 帶 隨 時 補 充, 以 備 黏 圖 畫 或 圖 片 使 用 8

貳 保 母 人 員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術 科 測 試 場 地 機 具 設 備 表 ( 四 ) 試 題 編 號 :15400-960407,15400-960408 安 全 醫 護 區 每 一 工 作 崗 位 份 量 項 目 名 稱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備 註 1 桌 子 椅 子 桌 面 之 大 小 需 為 60 公 分 180 公 分 以 上 高 度 須 為 人 坐 於 椅 子 上, 胸 部 高 於 所 配 置 桌 子 之 桌 面 張 1 3 小 椅 子 一 般 家 庭 用 個 1 4 嬰 兒 床 可 放 置 嬰 兒 安 妮 及 哽 塞 娃 娃 5 洗 手 檯 一 般 家 庭 用 個 1 個 1 不 可 有 滑 輪 張 1 備 有 軟 墊 有 椅 背 和 扶 手 ( 扶 手 以 不 碰 觸 傷 口 為 原 則 ) 6 嬰 兒 安 妮 備 有 監 測 器 個 1 以 兩 指 按 壓 乳 頭 連 線 下 的 胸 骨 處 能 亮 綠 燈, 並 著 上 衣 7 哽 塞 娃 娃 一 般 個 1 8 傷 口 處 理 娃 娃 塑 膠 製 個 1 右 手 肘 畫 直 徑 1 公 分 之 傷 口, 著 短 袖 上 衣, 置 小 椅 子 上 9 保 健 盒 一 般 家 庭 用 個 1 10 有 蓋 垃 圾 桶 一 般 家 庭 用 個 1 腳 踏 式 11 肥 皂 盒 一 般 家 庭 用 個 1 1 碼 錶 具 開 始 計 時 暫 停 計 時 恢 復 計 時 及 時 間 歸 零 等 功 能 個 1 9

參 保 母 人 員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術 科 測 試 自 備 工 具 表 一 清 潔 區 : 項 目 名 稱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備 註 1 大 浴 巾 一 般 家 庭 用 條 1 小 紗 布 巾 一 般 家 庭 用 條 一 條 清 潔 口 腔 一 條 洗 澡 3 嬰 兒 紗 布 衣 二 個 月 用 件 1 XL 型 號 4 長 袍 二 個 月 用 件 1 應 檢 人 進 入 清 潔 區 前 即 請 穿 好 圍 裙, 並 為 嬰 兒 換 好 自 己 帶 來 的 衣 物 5 圍 裙 連 上 身 件 1 應 檢 人 進 入 清 潔 區 前 即 請 穿 好 圍 裙 6 漱 口 杯 一 般 家 庭 用 個 1 示 範 漱 口 用 7 塑 膠 袋 一 般 家 庭 用 個 1 裝 濕 衣 服 用 二 調 製 區 : 項 目 名 稱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備 註 1 圍 裙 連 上 身 件 1 連 上 身 菜 刀 中 型 ( 不 銹 鋼 製 ) 把 1 本 項 屬 自 由 攜 帶 工 具, 應 請 包 覆 攜 入 試 場, 以 維 安 全 3 水 果 刀 中 型 ( 不 銹 鋼 製 ) 把 1 本 項 屬 自 由 攜 帶 工 具 4 削 皮 刀 一 般 家 庭 用 支 1 本 項 屬 自 由 攜 帶 工 具 三 遊 戲 學 習 區 : 項 目 名 稱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備 註 1 故 事 書 或 圖 畫 書 適 合 一 歲 半 幼 兒 閱 讀 毛 巾 一 般 家 庭 用 條 1 本 1 不 得 加 註 任 何 文 字 或 記 號 3 長 袖 襯 衫 一 般 家 庭 用 件 1 應 檢 人 自 行 穿 著 用 4 麵 粉 糰 自 製 約 450g 1 應 檢 人 將 做 好 的 麵 粉 糰 放 在 密 封 容 器 中 自 行 帶 來 附 件 : 麵 粉 糰 做 法 材 料 :3 杯 麵 粉 1/4 杯 沙 拉 油 水 ( 大 約 1 杯 ) 鹽 半 杯 作 法 : 將 以 上 材 料 全 部 揉 在 一 起, 最 後 的 成 品 摸 起 來 油 油 的, 非 常 平 滑, 存 放 在 密 封 的 容 器 內 四 安 全 醫 護 區 : 無 10

肆 保 母 人 員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術 科 測 試 材 料 表 ( 一 ) 試 題 編 號 :15400-960401,15400-96040 清 潔 區 每 一 工 作 崗 位 份 量 項 目 名 稱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備 註 1 肥 皂 嬰 兒 用 塊 1 尿 布 S 號 片 1 3 棉 花 棒 一 般 市 售 雙 頭 棉 花 棒 盒 1 4 擦 手 紙 一 般 家 庭 用 包 1 5 洗 手 乳 一 般 家 庭 用 瓶 1 6 牙 線 一 般 市 售 盒 盒 備 用 試 題 編 號 :15400-960403,15400-960404 調 製 區 每 一 工 作 崗 位 份 量 項 目 名 稱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備 註 1 嬰 兒 奶 粉 1 一 般 家 庭 用 罐 嬰 兒 奶 粉 一 般 家 庭 用 罐 內 附 大 量 匙, 一 罐 為 已 過 期, 另 一 罐 為 在 使 用 期 限 內 ( 可 用 即 溶 奶 粉 補 充 ) 內 附 小 量 匙, 一 罐 為 已 過 期, 另 一 罐 為 在 使 用 期 限 內 ( 可 用 即 溶 奶 粉 補 充 ) 3 白 煮 蛋 已 煮 熟 個 1 連 殼, 並 注 意 新 鮮 度 4 熟 的 胡 蘿 蔔 約 10 公 分 長 條 型 塊 1 5 蘋 果 中 等 大 小 個 1/ 6 擦 手 紙 抽 取 式 包 1 7 洗 手 乳 一 般 家 庭 用 罐 1 8 面 紙 一 般 家 庭 用 包 1 9 瓦 斯 爐 標 籤 0 公 分 10 公 分 張 1 10 以 紙 做 的 小 圓 桶 大 小 能 放 得 下 壓 舌 板 連 皮, 每 塊 重 量 約 100 公 克, 並 注 意 新 鮮 度 連 皮, 每 個 重 量 約 00~50 公 克, 並 注 意 新 鮮 度 貼 在 調 理 檯 以 方 便 應 檢 人 消 毒 奶 瓶 時 放 鍋 子 用 個 1 黏 附 在 奶 粉 罐 邊 試 題 編 號 :15400-960405,15400-960406 遊 戲 學 習 區 項 目 名 稱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備 註 1 洗 手 乳 擠 壓 式 瓶 1 衛 生 紙 抽 取 式 包 1 3 麵 粉 一 般 家 庭 用 1 斤 1 供 應 檢 人 調 整 麵 粉 糰 軟 硬 度 11

肆 保 母 人 員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術 科 測 試 材 料 表 ( 二 ) 試 題 編 號 :15400-960407,15400-960408 安 全 醫 護 區 每 一 工 作 崗 位 份 量 一 嬰 兒 呼 吸 道 阻 塞 急 救 法 : 項 目 名 稱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備 註 1 消 毒 酒 精 棉 塊 片 裝 塊 應 檢 人 每 人 塊 面 膜 片 裝 塊 應 檢 人 每 人 1 塊 二 嬰 兒 心 肺 甦 醒 術 : 項 目 名 稱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備 註 1 消 毒 酒 精 棉 塊 片 裝 塊 應 檢 人 每 人 塊 面 膜 片 裝 塊 應 檢 人 每 人 1 塊 三 幼 兒 傷 口 處 理 : 項 目 名 稱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備 註 1 擦 手 紙 抽 取 式 包 1 肥 皂 中 性 塊 1 肥 皂 放 置 於 肥 皂 盒 3 無 菌 消 毒 棉 枝 包 中 型 包 1 4 過 期 消 毒 棉 枝 包 中 型 包 1 5 消 毒 紗 布 4 4 吋 ( 可 用 一 片 裝 ) 包 1 置 於 保 健 盒 無 菌 消 毒 棉 枝 及 過 期 消 毒 棉 枝, 有 效 期 限 標 示 方 法 需 相 同 置 於 保 健 盒 無 菌 消 毒 棉 枝 及 過 期 消 毒 棉 枝, 有 效 期 限 標 示 方 法 需 相 同 應 於 有 效 期 限 內, 並 置 於 保 健 盒 6 OK 絆 一 包 10 片 包 1 置 於 保 健 盒 7 優 碘 小 瓶 瓶 1 8 紅 藥 水 小 瓶 瓶 1 9 雙 氧 水 小 瓶 瓶 1 應 於 有 效 期 限 內, 並 置 於 保 健 盒 應 於 有 效 期 限 內, 並 置 於 保 健 盒 應 於 有 效 期 限 內, 並 置 於 保 健 盒 10 剪 刀 鈍 頭 把 1 置 於 保 健 盒 1

伍 保 母 人 員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術 科 測 試 試 題 ( 一 ) 一 清 潔 區 ( 一 ) 試 題 編 號 :15400-960401 檢 定 時 間 :0 分 鐘 檢 定 內 容 :1. 為 二 個 月 大 嬰 兒 洗 澡. 為 二 歲 半 幼 兒 刷 牙 ( 二 ) 試 題 編 號 :15400-96040 檢 定 時 間 :0 分 鐘 檢 定 內 容 :1. 為 二 個 月 大 嬰 兒 洗 澡. 用 牙 線 為 幼 兒 清 潔 牙 縫 注 意 事 項 : 應 檢 人 進 場 前 請 穿 好 圍 裙, 為 沐 浴 娃 娃 換 好 自 己 帶 來 的 衣 物, 並 備 妥 自 備 工 具, 否 則 不 得 進 場 13

伍 保 母 人 員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術 科 測 試 試 題 ( 二 ) 二 調 製 區 ( 一 ) 試 題 編 號 :15400-960403 檢 定 時 間 :0 分 鐘 檢 定 內 容 :1. 為 二 個 月 大 嬰 兒 沖 泡 10c.c. 牛 奶, 並 餵 食. 為 八 個 月 大 的 嬰 兒 製 作 副 食 品 ( 蛋 黃 泥 蘋 果 汁 ), 並 餵 食 ( 蘋 果 汁 蛋 黃 泥 ) ( 二 ) 試 題 編 號 :15400-960404 檢 定 時 間 :0 分 鐘 檢 定 內 容 :1. 為 二 個 月 大 嬰 兒 沖 泡 10c.c. 牛 奶, 並 餵 食. 為 十 二 個 月 大 的 嬰 兒 製 作 副 食 品 ( 胡 蘿 蔔 丁 蘋 果 丁 ), 並 餵 食 ( 蘋 果 丁 胡 蘿 蔔 丁 ) 注 意 事 項 : 應 檢 人 進 場 前 請 穿 好 乾 淨 的 圍 裙, 否 則 不 得 進 場 14

伍 保 母 人 員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術 科 測 試 試 題 ( 三 ) 三 遊 戲 學 習 區 ( 一 ) 試 題 編 號 :15400-960405 檢 定 時 間 :0 分 鐘 檢 定 內 容 :1. 教 女 童 上 廁 所 ( 二 歲 半 ). 教 幼 兒 洗 手 3. 和 幼 兒 一 起 坐 在 舒 柔 墊 上 看 圖 畫 書 ( 一 歲 半 ) ( 二 ) 試 題 編 號 :15400-960406 檢 定 時 間 :0 分 鐘 檢 定 內 容 :1. 教 男 童 上 廁 所 ( 二 歲 半 ). 教 幼 兒 洗 手 3. 和 幼 兒 一 起 玩 麵 粉 糰 ( 二 歲 ) 注 意 事 項 : 應 檢 人 進 場 前 請 穿 好 長 袖 衣 服, 請 攜 帶 故 事 書 毛 巾 裝 於 密 封 盒 的 麵 粉 糰 不 得 以 市 售 黏 土 取 代, 否 則 不 得 進 場 15

伍 保 母 人 員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術 科 測 試 試 題 ( 四 ) 四 安 全 醫 護 區 ( 一 ) 試 題 編 號 :15400-960407 檢 定 時 間 :0 分 鐘 檢 定 內 容 :1. 嬰 兒 呼 吸 道 阻 塞 急 救 法 ( 從 有 意 識 到 無 意 識 ) 情 況 : 哥 哥 把 巧 克 力 球 塞 入 二 個 月 大 的 王 小 寶 口 中, 保 母 發 現 時, 小 寶 有 意 識 呼 吸 困 難 無 法 咳 嗽. 嬰 兒 心 肺 復 甦 術 情 況 : 保 母 進 入 房 間, 看 見 二 個 月 大 的 王 小 明 被 厚 棉 被 蓋 住 頭 部, 掀 開 棉 被 後, 發 現 小 明 無 意 識 不 會 動 ( 二 ) 試 題 編 號 :15400-960408 檢 定 時 間 :0 分 鐘 檢 定 內 容 :1. 幼 兒 傷 口 處 理 情 況 : 陳 小 妹, 在 家 中 庭 院 玩 耍 時 不 小 心 跌 倒, 右 手 肘 傷 口 ( 約 直 徑 一 公 分 ) 處 沾 有 些 許 沙 粒 且 有 輕 微 滲 血. 嬰 兒 心 肺 復 甦 術 情 況 : 保 母 進 入 房 間, 看 見 二 個 月 大 的 王 小 明 被 厚 棉 被 蓋 住 頭 部, 掀 開 棉 被 後, 發 現 小 明 無 意 識 不 會 動 16

陸 保 母 人 員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術 科 測 試 評 審 表 ( 一 ) 應 檢 人 姓 名 准 考 證 號 碼 評 審 結 果 及 格 不 及 格 檢 定 日 期 年 月 日 術 科 測 試 編 號 入 出 場 時 間 時 分 入 時 分 出 試 題 編 號 15400-960401( 清 潔 區 ) 監 評 人 員 簽 名 ( 請 勿 於 測 試 結 束 前 先 行 簽 名 ) 評 審 項 目 凡 有 下 列 試 場 違 規 事 項 之 一 者, 評 審 結 果 為 不 及 格 ( 於 該 項 內 打 ˇ) 1. 缺 考. 冒 名 頂 替 者 3. 協 助 他 人 或 委 託 他 人 代 為 實 作 者 4. 攜 帶 未 規 定 之 器 材, 或 在 自 備 工 具 中 加 註 5. 故 意 損 壞 機 具 設 備 者 6. 不 接 受 監 評 人 員 指 導, 擾 亂 試 場 內 秩 序 者 7. 應 檢 過 程 中 娃 娃 或 牙 齒 模 型 掉 落 地 上 或 澡 盆 內 者 文 字 或 記 號 者 評 值 項 目 評 值 標 準 分 數 是 否 給 分 說 明 是 否 一 為 二 個 月 大 嬰 兒 洗 澡 1. 調 整 室 溫. 準 備 用 品 3. 清 潔 口 腔 4. 清 潔 舌 面 (1) 應 檢 人 說 出 目 前 室 內 溫 度 計 上 的 刻 度 () 依 溫 度 口 述 : 室 內 溫 度 在 攝 氏 5 度 以 下, 需 關 窗 關 冷 氣 或 室 內 溫 度 在 攝 氏 5 度 以 上 ( 含 5 度 ) 適 合 幫 寶 寶 洗 澡 (1) 脫 手 錶 用 洗 手 乳 洗 淨 雙 手 並 擦 乾 () 在 防 濕 尿 墊 上 準 備 包 巾, 上 面 放 置 長 袍, 長 袍 內 套 進 紗 布 衣, 再 放 上 浴 巾 備 用 (3) 準 備 棉 花 棒 二 條 小 紗 布 巾 肥 皂 尿 布 半 杯 的 溫 開 水, 放 在 隨 手 可 得 的 地 方 (1) 食 指 包 好 紗 布 巾, 沾 杯 內 的 溫 開 水 () 應 檢 人 口 述 : 從 上 牙 床 的 右 ( 左 ) 方, 開 始 清 潔 到 左 ( 右 ) 方, 再 從 下 牙 床 的 左 ( 右 ) 方, 清 潔 到 右 ( 左 ) 方, 並 用 牙 齒 模 型 做 動 作 (1) 食 指 包 好 紗 布 巾 的 另 一 部 分, 再 沾 溫 開 水 () 應 檢 人 口 述 : 輕 輕 擦 拭 嬰 兒 的 舌 面, 每 天 清 潔 就 可 以 避 免 舌 苔, 並 做 動 作 (3) 杯 子 洗 後 歸 位, 並 將 紗 布 巾 在 水 龍 頭 下 洗 淨, 置 於 毛 巾 架 晾 乾 17

(1) 將 浴 盆 放 在 桌 上 準 備 裝 水 洗 澡 () 應 檢 人 口 述 : 先 放 冷 水 再 放 熱 水, 並 做 動 作 5. 準 備 洗 澡 水 (3) 水 量 約 為 澡 盆 的 二 分 之 一 至 三 分 之 二 深 6. 脫 衣 服 7. 抱 著 嬰 兒 準 備 洗 頭 8. 清 潔 眼 部 9. 清 潔 臉 部 (4) 用 手 腕 內 側 手 肘 或 水 溫 計 測 水 溫, 調 整 並 口 述 : 水 溫 要 調 整 到 37.8C--40.6C 之 間 (1) 在 嬰 兒 床 內 安 全 舒 適 的 為 嬰 兒 脫 去 所 有 的 衣 服 () 用 脫 下 來 的 衣 服 包 裹 嬰 兒 全 身 以 保 暖 (1) 以 抱 橄 欖 球 的 姿 勢 抱 住 嬰 兒 ---- 用 手 掌 托 住 嬰 兒 的 頭 頸 處, 並 用 手 臂 夾 住 嬰 兒 的 腰 臀 處 (1) 紗 布 巾 沾 清 水 擰 乾, 用 不 同 的 部 分 清 潔 左 右 眼, 並 避 免 紗 布 巾 掉 在 嬰 兒 臉 上 () 左 右 眼 均 由 內 眥 往 外 眥 清 潔 (1) 以 乾 淨 擰 乾 的 紗 布 巾 徹 底 清 潔 臉 部 --- 額 頭 臉 頰 鼻 子 口 下 巴 10. 清 潔 耳 部 (1) 以 乾 淨 擰 乾 的 紗 布 巾 清 潔 雙 耳 的 耳 廓 及 耳 背 11. 洗 頭 髮 1. 洗 淨 並 擦 乾 頭 髮 13. 脫 下 尿 布 14. 嬰 兒 入 浴 (1) 用 適 量 的 清 水 打 濕 頭 髮, 手 沾 抹 微 量 的 肥 皂 () 用 指 腹 輕 揉 頭 髮 及 頭 皮 部 (1) 洗 頭 的 過 程 能 用 手 指 輕 輕 的 摀 住 嬰 兒 的 耳 朵, 可 依 需 要 輪 流 摀 住 單 邊 的 耳 朵 () 用 清 水 洗 淨 頭 髮 (3) 能 留 意 不 讓 水 流 入 嬰 兒 的 眼 睛 及 臉 部 (4) 紗 布 巾 擰 乾 並 擦 乾 頭 髮 (1) 安 全 的 脫 下 尿 布, 用 避 免 排 泄 物 外 漏 的 方 式 包 好, 丟 入 垃 圾 桶 (1) 除 去 衣 物, 可 保 留 紗 布 衣 進 入 澡 盆 中, 並 能 說 些 安 撫 嬰 兒 的 話 語 () 用 手 托 住 嬰 兒 頭 頸 及 背 臀 處, 將 嬰 兒 輕 放 入 浴 盆 中, 進 入 浴 盆 前 先 在 嬰 兒 胸 腹 部 或 臀 部 拍 些 水 (3) 用 手 掌 及 手 腕 處 托 住 嬰 兒 的 肩 膀 及 腋 下, 讓 嬰 兒 頭 頸 有 適 當 的 支 撐 18

15. 清 洗 身 體 16. 清 洗 生 殖 器 17. 清 洗 背 部 及 臀 部 18. 擦 乾 全 身 19. 包 尿 布 0. 穿 衣 服 1. 清 潔 耳 朵 及 鼻 子 (1) 用 手 沾 抹 微 量 的 肥 皂, 清 洗 頸 部 胸 腹 部 腋 下 手 ( 掌 ) 腹 股 溝 腳 ( 底 ) () 以 清 水 清 洗 頸 部 胸 腹 部 腋 下 手 ( 掌 ) 腹 股 溝 腳 ( 底 ) (3) 應 檢 人 口 述 : 手 指 縫 腳 趾 縫 要 徹 底 清 潔 (1) 用 清 水 清 洗 生 殖 器 () 清 洗 男 娃 娃 時, 應 檢 人 口 述 : 包 皮 及 陰 囊 要 洗 乾 淨 ; 洗 女 娃 娃 時, 應 檢 人 口 述 : 大 陰 唇 和 小 陰 唇 要 洗 乾 淨 (1) 雙 手 虎 口 抓 住 嬰 兒 對 側 的 臂 腋 處, 讓 嬰 兒 前 傾 呈 半 趴 狀 後, 用 一 隻 手 從 嬰 兒 腹 側 扶 好 雙 腿, 讓 嬰 兒 翻 身 支 撐 在 應 檢 人 的 手 臂 上 () 用 手 沾 抹 微 量 的 嬰 兒 肥 皂, 清 洗 背 部 及 臀 部 (3) 以 清 水 清 洗 背 部 及 臀 部 (1) 雙 手 虎 口 抓 住 嬰 兒 對 側 的 臂 腋 處, 讓 嬰 兒 呈 半 躺 狀 後, 用 一 隻 手 從 嬰 兒 背 側 扶 好 雙 腿, 讓 嬰 兒 支 撐 在 應 檢 人 的 手 臂 上 () 一 手 托 住 嬰 兒 的 頭 頸 及 背 部, 一 手 從 嬰 兒 的 身 體 側 面 環 抱 臀 部, 離 開 澡 盆 到 浴 巾 上 (3) 用 大 浴 巾 輕 拭 擦 乾 身 體, 並 口 述 : 頸 部 腋 下 及 生 殖 器 要 擦 乾 (1) 將 尿 布 包 好, 以 手 指 伸 入 腰 際 及 腹 股 溝 處 做 鬆 緊 測 試, 並 調 整 尿 布 的 鬆 緊 至 約 一 指 寬 (1) 先 捲 衣 袖, 再 從 袖 口 外 輕 拉 出 嬰 兒 的 手, 並 注 意 嬰 兒 手 肘 及 關 節 處 的 安 全 () 正 確 綁 好 紗 布 衣, 扣 ( 或 綁 ) 長 袍 並 整 理 好 衣 服 (3) 用 包 巾 包 裹 嬰 兒 (1) 用 一 隻 手 輕 輕 固 定 嬰 兒 的 頭 部, 取 棉 花 棒 兩 頭 各 擦 乾 一 個 耳 孔, 一 枝 棉 花 棒 兩 頭 各 清 潔 一 鼻 孔 () 嬰 兒 放 回 小 床. 整 理 環 境 (1) 清 理 環 境 物 品 歸 位 帶 走 自 備 的 物 品 19

二 為 二 歲 半 的 幼 兒 刷 牙 1. 準 備 潔 牙 環 境 (1) 應 檢 人 把 椅 子 搬 到 桌 邊, 口 述 : 選 擇 光 線 充 足 安 全 舒 適 的 地 方 幫 孩 子 潔 牙. 準 備 物 品 (1) 用 洗 手 乳 洗 淨 雙 手, 並 擦 乾 () 準 備 幼 兒 的 軟 毛 牙 刷 三 個 半 杯 溫 開 水 ( 二 杯 刷 牙 用, 一 杯 應 檢 人 自 備 杯 子 示 範 漱 口 用 ) 3. 準 備 為 幼 兒 刷 (1) 應 檢 人 口 述 : 我 要 幫 你 刷 牙 囉, 嘴 巴 打 開, 讓 牙 我 看 清 楚 你 的 牙 齒 (1) 用 一 隻 手 輕 輕 固 定 牙 齒 模 型, 牙 刷 沾 溫 開 水 () 口 述 : 刷 毛 與 牙 面 垂 直, 向 牙 面 輕 壓, 並 做 出 動 作 4. 清 潔 上 排 牙 (3) 從 幼 兒 口 腔 上 牙 床 的 右 ( 左 ) 方, 到 左 ( 右 ) 方, 以 左 右 來 回 橫 刷 方 式 刷 牙 齒 的 頰 側 牙 (4) 輕 刷 牙 齒 與 牙 齦 交 接 處 面 及 咬 合 面 (5) 一 邊 口 述 : 依 序 每 兩 顆 牙 齒 一 起 來 回 刷 十 次, 一 邊 刷 上 排 牙 齒 的 頰 側 牙 面, 刷 牙 時 可 依 需 要 調 整 順 手 的 方 向 (6) 口 述 : 配 合 牙 面 弧 度, 可 調 整 角 度 (7) 接 著 刷 左 ( 右 ) 方 後 臼 齒 的 咬 合 面, 來 回 刷 十 次 5. 清 潔 上 排 牙 齒 的 舌 側 牙 面 及 咬 合 面 (1) 在 一 杯 溫 開 水 內 洗 淨 牙 刷, 再 沾 另 一 杯 乾 淨 的 溫 開 水 () 口 述 : 刷 毛 與 牙 面 垂 直, 向 牙 面 輕 壓, 並 做 出 動 作 (3) 從 幼 兒 口 腔 上 牙 床 的 左 ( 右 ) 方, 到 右 ( 左 ) 方, 以 左 右 來 回 橫 刷 方 式 刷 牙 (4) 輕 刷 牙 齒 與 牙 齦 交 接 處 (5) 一 邊 口 述 : 依 序 每 兩 顆 牙 齒 一 起 來 回 刷 十 次, 一 邊 刷 上 排 牙 齒 的 舌 側 牙 面, 刷 牙 時 可 依 需 要 調 整 順 手 的 方 向 (6) 接 著 刷 右 ( 左 ) 方 後 臼 齒 的 咬 合 面, 來 回 刷 十 次 6. 清 潔 下 牙 區 (1) 口 述 : 清 潔 下 牙 區 的 步 驟, 和 上 牙 區 一 樣, 要 確 實 完 成 0

() 口 述 : 每 天 幫 孩 子 潔 牙, 養 成 清 潔 口 腔 的 好 習 慣 (3) 應 檢 人 說 出 鼓 勵 幼 兒 耐 心 完 成 潔 牙 動 作 的 話 語 (1) 應 檢 人 示 範, 並 口 述 : 你 看 我 含 一 口 水, 再 吐 出 來, 用 舌 頭 舔 一 舔 牙 齒, 看 看 是 不 是 乾 淨 了 7. 漱 口 () 示 範 在 水 龍 頭 下 清 洗 牙 刷 杯 子, 並 將 牙 刷 甩 水 後, 刷 毛 朝 上 放 入 杯 內 (3) 清 理 環 境, 所 有 物 品 放 回 原 位, 帶 走 自 備 的 物 品 合 計 100 得 分 : 備 註 : 1. 洗 澡 的 過 程 中 讓 娃 娃 撞 到 或 有 不 安 全 的 狀 況, 該 項 評 值 標 準 不 給 分. 潔 牙 過 程 中 若 有 牙 齒 脫 落, 應 檢 人 可 自 行 復 原 3. 請 按 評 值 項 目 順 序 應 檢, 否 則 該 項 評 值 標 準 不 給 分 1

陸 保 母 人 員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術 科 測 試 評 審 表 ( 二 ) 應 檢 人 姓 名 准 考 證 號 碼 評 審 結 果 及 格 不 及 格 檢 定 日 期 年 月 日 術 科 測 試 編 號 入 出 場 時 間 時 分 入 時 分 出 試 題 編 號 15400-96040( 清 潔 區 ) 監 評 人 員 簽 名 ( 請 勿 於 測 試 結 束 前 先 行 簽 名 ) 評 審 項 目 凡 有 下 列 試 場 違 規 事 項 之 一 者, 評 審 結 果 為 不 及 格 ( 於 該 項 內 打 ˇ) 1. 缺 考. 冒 名 頂 替 者 3. 協 助 他 人 或 委 託 他 人 代 為 實 作 者 4. 攜 帶 未 規 定 之 器 材, 或 在 自 備 工 具 中 加 註 文 字 或 記 號 者 5. 故 意 損 壞 機 具 設 備 者 6. 不 接 受 監 評 人 員 指 導, 擾 亂 試 場 內 秩 序 者 7. 應 檢 過 程 中 娃 娃 或 牙 齒 模 型 掉 落 地 上 或 澡 盆 內 者 評 值 項 目 評 值 標 準 分 數 一 為 二 個 月 大 嬰 兒 洗 澡 是 否 給 分 是 否 說 明 1. 調 整 室 溫. 準 備 用 品 3. 清 潔 口 腔 4. 清 潔 舌 面 (1) 應 檢 人 說 出 目 前 室 內 溫 度 計 上 的 刻 度 () 依 溫 度 口 述 : 室 內 溫 度 在 攝 氏 5 度 以 下, 需 關 窗 關 冷 氣 或 室 內 溫 度 在 攝 氏 5 度 以 上 ( 含 5 度 ) 適 合 幫 寶 寶 洗 澡 (1) 脫 手 錶 用 洗 手 乳 洗 淨 雙 手 並 擦 乾 () 在 防 濕 尿 墊 上 準 備 包 巾, 上 面 放 置 長 袍, 長 袍 內 套 進 紗 布 衣, 再 放 上 浴 巾 備 用 (3) 準 備 棉 花 棒 二 條 小 紗 布 巾 肥 皂 尿 布 半 杯 的 溫 開 水, 放 在 隨 手 可 得 的 地 方 (1) 食 指 包 好 紗 布 巾, 沾 杯 內 的 溫 開 水 () 應 檢 人 口 述 : 從 上 牙 床 的 右 ( 左 ) 方, 開 始 清 潔 到 左 ( 右 ) 方, 再 從 下 牙 床 的 左 ( 右 ) 方, 清 潔 到 右 ( 左 ) 方, 並 用 牙 齒 模 型 做 動 作 (1) 食 指 包 好 紗 布 巾 的 另 一 部 分, 再 沾 溫 開 水 () 應 檢 人 口 述 : 輕 輕 擦 拭 嬰 兒 的 舌 面, 每 天 清 潔 就 可 以 避 免 舌 苔, 並 做 動 作 (3) 杯 子 洗 後 歸 位, 並 將 紗 布 巾 在 水 龍 頭 下 洗 淨, 置 於 毛 巾 架 晾 乾

5. 準 備 洗 澡 水 (1) 將 浴 盆 放 在 桌 上 準 備 裝 水 洗 澡 () 應 檢 人 口 述 : 先 放 冷 水 再 放 熱 水, 並 做 動 作 (3) 水 量 約 為 澡 盆 的 二 分 之 一 至 三 分 之 二 深 (4) 用 手 腕 內 側 手 肘 或 水 溫 計 測 水 溫, 調 整 並 口 述 : 水 溫 要 調 整 到 37.8C--40.6C 之 間 6. 脫 衣 服 (1) 在 嬰 兒 床 內 安 全 舒 適 的 為 嬰 兒 脫 去 所 有 的 衣 服 () 用 脫 下 來 的 衣 服 包 裹 嬰 兒 全 身 以 保 暖 7. 抱 著 嬰 兒 準 備 洗 頭 8. 清 潔 眼 部 9. 清 潔 臉 部 (1) 以 抱 橄 欖 球 的 姿 勢 抱 住 嬰 兒 ---- 用 手 掌 托 住 嬰 兒 的 頭 頸 處, 並 用 手 臂 夾 住 嬰 兒 的 腰 臀 處 (1) 紗 布 巾 沾 清 水 擰 乾, 用 不 同 的 部 分 清 潔 左 右 眼, 並 避 免 紗 布 巾 掉 在 嬰 兒 臉 上 () 左 右 眼 均 由 內 眥 往 外 眥 清 潔 (1) 以 乾 淨 擰 乾 的 紗 布 巾 徹 底 清 潔 臉 部 --- 額 頭 臉 頰 鼻 子 口 下 巴 10. 清 潔 耳 部 (1) 以 乾 淨 擰 乾 的 紗 布 巾 清 潔 雙 耳 的 耳 廓 及 耳 背 11. 洗 頭 髮 1. 洗 淨 並 擦 乾 頭 髮 13. 脫 下 尿 布 14. 嬰 兒 入 浴 (1) 用 適 量 的 清 水 打 濕 頭 髮, 手 沾 抹 微 量 的 肥 皂 () 用 指 腹 輕 揉 頭 髮 及 頭 皮 部 (1) 洗 頭 的 過 程 能 用 手 指 輕 輕 的 摀 住 嬰 兒 的 耳 朵, 可 依 需 要 輪 流 摀 住 單 邊 的 耳 朵 () 用 清 水 洗 淨 頭 髮 (3) 能 留 意 不 讓 水 流 入 嬰 兒 的 眼 睛 及 臉 部 (4) 紗 布 巾 擰 乾 並 擦 乾 頭 髮 (1) 安 全 的 脫 下 尿 布, 用 避 免 排 泄 物 外 漏 的 方 式 包 好, 丟 入 垃 圾 桶 (1) 除 去 衣 物, 可 保 留 紗 布 衣 進 入 澡 盆 中, 並 能 說 些 安 撫 嬰 兒 的 話 語 () 用 手 托 住 嬰 兒 頭 頸 及 背 臀 處, 將 嬰 兒 輕 放 入 浴 盆 中, 進 入 浴 盆 前 先 在 嬰 兒 胸 腹 部 或 臀 部 拍 些 水 (3) 用 手 掌 及 手 腕 處 托 住 嬰 兒 的 肩 膀 及 腋 下, 讓 嬰 兒 頭 頸 有 適 當 的 支 撐 3

15. 清 洗 身 體 16. 清 洗 生 殖 器 (1) 用 手 沾 抹 微 量 的 肥 皂, 清 洗 頸 部 胸 腹 部 腋 下 手 ( 掌 ) 腹 股 溝 腳 ( 底 ) () 以 清 水 清 洗 頸 部 胸 腹 部 腋 下 手 ( 掌 ) 腹 股 溝 腳 ( 底 ) (3) 應 檢 人 口 述 : 手 指 縫 腳 趾 縫 要 徹 底 清 潔 (1) 用 清 水 清 洗 生 殖 器 () 清 洗 男 娃 娃 時, 應 檢 人 口 述 : 包 皮 及 陰 囊 要 洗 乾 淨 ; 洗 女 娃 娃 時, 應 檢 人 口 述 : 大 陰 唇 和 小 陰 唇 要 洗 乾 淨 17. 清 洗 背 部 及 臀 部 18. 擦 乾 全 身 19. 包 尿 布 0. 穿 衣 服 (1) 雙 手 虎 口 抓 住 嬰 兒 對 側 的 臂 腋 處, 讓 嬰 兒 前 傾 呈 半 趴 狀 後, 用 一 隻 手 從 嬰 兒 腹 側 扶 好 雙 腿, 讓 嬰 兒 翻 身 支 撐 在 應 檢 人 的 手 臂 上 () 用 手 沾 抹 微 量 的 嬰 兒 肥 皂, 清 洗 背 部 及 臀 部 (3) 以 清 水 清 洗 背 部 及 臀 部 (1) 雙 手 虎 口 抓 住 嬰 兒 對 側 的 臂 腋 處, 讓 嬰 兒 呈 半 躺 狀 後, 用 一 隻 手 從 嬰 兒 背 側 扶 好 雙 腿, 讓 嬰 兒 支 撐 在 應 檢 人 的 手 臂 上 () 一 手 托 住 嬰 兒 的 頭 頸 及 背 部, 一 手 從 嬰 兒 的 身 體 側 面 環 抱 臀 部, 離 開 澡 盆 到 浴 巾 上 (3) 用 大 浴 巾 輕 拭 擦 乾 身 體, 並 口 述 : 頸 部 腋 下 及 生 殖 器 要 擦 乾 (1) 將 尿 布 包 好, 以 手 指 伸 入 腰 際 及 腹 股 溝 處 做 鬆 緊 測 試, 並 調 整 尿 布 的 鬆 緊 至 約 一 指 寬 (1) 先 捲 衣 袖, 再 從 袖 口 外 輕 拉 出 嬰 兒 的 手, 並 注 意 嬰 兒 手 肘 及 關 節 處 的 安 全 () 正 確 綁 好 紗 布 衣, 扣 ( 或 綁 ) 長 袍 並 整 理 好 衣 服 (3) 用 包 巾 包 裹 嬰 兒 1. 清 潔 耳 朵 及 鼻 子 (1) 用 一 隻 手 輕 輕 固 定 嬰 兒 的 頭 部, 取 棉 花 棒 兩 頭 各 擦 乾 一 個 耳 孔, 一 枝 棉 花 棒 兩 頭 各 清 潔 一 鼻 孔 () 嬰 兒 放 回 小 床. 整 理 環 境 (1) 清 理 環 境 物 品 歸 位 帶 走 自 備 的 物 品 4

二 用 牙 線 為 幼 兒 清 潔 牙 縫 1. 準 備 潔 牙 環 境. 準 備 物 品 3. 準 備 為 幼 兒 清 潔 牙 縫 4. 纏 牙 線 的 動 作 (1) 應 檢 人 把 椅 子 搬 到 桌 邊, 口 述 : 選 擇 光 線 充 足 安 全 舒 適 的 地 方 幫 孩 子 潔 牙 (1) 用 洗 手 乳 洗 淨 雙 手, 並 擦 乾 () 應 檢 人 自 備 漱 口 杯 準 備 半 杯 的 溫 開 水 (3) 拿 牙 線 盒 到 隨 手 可 得 的 位 置 (1) 應 檢 人 將 牙 齒 模 型 放 在 桌 上, 口 述 : 我 要 幫 你 清 潔 牙 縫 囉, 嘴 巴 打 開, 讓 我 看 清 楚 你 的 牙 齒 (1) 截 取 一 段 至 少 50 公 分 長 的 牙 線 ( 或 與 肩 膀 等 寬 或 手 臂 等 長 ) () 先 將 牙 線 一 端 纏 繞 在 右 ( 左 ) 手 中 指 的 第 二 指 節 約 兩 三 圈, 能 固 定 即 可 (3) 牙 線 另 一 端 再 依 相 同 的 方 式, 全 部 繞 在 另 一 手 中 指 的 第 二 指 節 (4) 兩 中 指 間 留 約 10-15 公 分 長 的 牙 線 並 做 出 圖 ( 一 ) 的 動 作 (1) 用 食 指 和 拇 指 ( 或 雙 手 食 指 ) 的 指 腹 撐 緊 牙 線, 手 指 朝 上 打 直, 指 甲 對 指 甲, 兩 指 間 留 約 1- 公 分 牙 線, 見 圖 ( 二 ) () 將 已 撐 緊 的 牙 線 帶 進 要 清 潔 的 牙 縫, 一 手 拇 ( 食 ) 指 在 口 腔 外, 一 手 食 ( 拇 ) 指 在 牙 齒 內 側 (3) 口 述 : 牙 線 貼 緊 牙 縫 面, 略 呈 C 字 形 5. 清 潔 上 牙 區 (4) 見 圖 ( 三 ), 將 牙 線 貼 緊 牙 縫 面, 做 出 略 呈 C 字 形 的 動 作 (5) 每 個 牙 縫 面 做 3 次 刮 牙 面 的 動 作 (6) 每 一 個 牙 縫 的 兩 側 牙 面 都 要 確 實 清 潔 (7) 每 清 潔 一 個 牙 縫 後, 均 放 一 圈 左 ( 右 ) 手 中 指 的 牙 線, 另 一 手 指 再 收 繞 一 圈 牙 線, 做 更 換 牙 線 使 用 線 段 的 動 作 (8) 從 左 ( 右 ) 到 右 ( 左 ) 確 實 清 潔 每 一 個 牙 縫 5

6. 清 潔 下 牙 區 (1) 口 述 : 清 潔 下 牙 區 的 步 驟, 和 上 牙 區 一 樣, 要 確 實 完 成 () 口 述 : 每 天 幫 孩 子 潔 牙, 養 成 清 潔 口 腔 的 好 習 慣 (3) 應 檢 人 說 出 鼓 勵 幼 兒 耐 心 完 成 潔 牙 動 作 的 話 語 7. 漱 口 (1) 應 檢 人 示 範 並 口 述 你 看 我 含 一 口 水, 再 吐 出 來, 用 舌 頭 舔 一 舔 牙 齒, 看 看 是 不 是 乾 淨 了 () 示 範 在 水 龍 頭 下 清 洗 杯 子 (3) 清 理 環 境, 所 有 的 物 品 放 回 原 位, 帶 走 自 備 物 品 合 計 100 得 分 : 備 註 : 1. 洗 澡 過 程 中 讓 娃 娃 撞 到 或 有 不 安 全 的 狀 況, 該 項 評 值 標 準 不 給 分. 潔 牙 過 程 中 若 有 牙 齒 脫 落, 應 檢 人 可 自 行 復 原 3. 清 潔 牙 縫 時, 應 檢 人 可 依 需 要 隨 時 放 鬆 調 整 手 指 上 的 牙 線 圖 ( 一 ) 圖 ( 二 ) 圖 ( 三 ) 6

陸 保 母 人 員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術 科 測 試 評 審 表 ( 三 ) 應 檢 人 姓 名 准 考 證 號 碼 評 審 結 果 及 格 不 及 格 檢 定 日 期 年 月 日 術 科 測 試 編 號 入 出 場 時 間 時 分 入 時 分 出 試 題 編 號 15400-960403( 調 製 區 ) 評 審 項 目 凡 有 下 列 試 場 違 規 事 項 之 一 者, 評 審 結 果 為 不 及 格 ( 於 該 項 內 打 ˇ) 監 評 人 員 簽 名 ( 請 勿 於 測 試 結 束 前 先 行 簽 名 ) 1. 缺 考. 冒 名 頂 替 者 3. 協 助 他 人 或 委 託 他 人 代 為 實 作 者 4. 攜 帶 未 規 定 之 器 材 或 未 帶 規 定 之 器 材 者 5. 故 意 損 壞 機 具 設 備 者 6. 不 接 受 監 評 人 員 指 導, 擾 亂 試 場 內 秩 序 7. 應 檢 過 程 中 嬰 兒 掉 落 地 上 或 將 二 個 月 大 嬰 兒 放 置 椅 子 上 或 檯 面 上, 則 為 二 個 月 大 嬰 兒 沖 泡 牛 奶 該 大 項 以 零 分 計 算 8. 直 接 以 熱 開 水 沖 泡 牛 奶, 且 將 燙 的 牛 奶 餵 娃 娃, 則 沖 泡 牛 奶 該 大 項 以 零 分 計 算 9. 所 做 副 食 品 不 符 合 題 意 ( 如 泥 做 成 丁 汁 做 成 泥 ), 則 製 作 及 餵 食 副 食 品 該 大 項 以 零 分 計 算 10. 將 副 食 品 拿 來 餵 食 二 個 月 大 的 嬰 兒, 則 製 作 及 餵 食 副 食 品 該 大 項 以 零 分 計 算 11. 若 以 不 乾 淨 的 奶 瓶 沖 泡 牛 奶 或 取 過 期 的 奶 粉 沖 泡 牛 奶 給 嬰 兒 飲 用, 則 為 二 個 月 大 嬰 兒 沖 泡 牛 奶 該 大 項 以 零 分 計 算 評 值 項 目 評 值 標 準 分 數 是 否 給 分 是 否 說 明 一 為 二 個 月 大 嬰 兒 沖 泡 10c.c. 牛 奶, 並 餵 食 1. 準 備 工 作. 取 10c.c. 開 水 3. 加 適 量 奶 粉 (1) 指 甲 不 可 擦 指 甲 油 且 需 修 短 頭 髮 需 紮 好 或 夾 好 () 脫 除 手 錶 戒 子 手 鍊 和 身 上 裝 飾 品 若 無 法 脫 除 則 以 膠 帶 固 定 (3) 用 洗 手 乳 搓 洗 雙 手 沖 洗 乾 淨, 以 1~ 張 擦 手 紙 巾 擦 乾 (1) 先 取 冷 水 再 取 熱 水, 從 冷 熱 水 瓶 共 注 入 10c.c. 的 水 於 奶 瓶 內 () 水 溫 調 至 適 合 沖 泡 牛 奶 的 溫 度, 以 手 腕 內 側 貼 近 瓶 身 測 試 水 溫 (3) 奶 瓶 拿 給 監 評 人 員 測 試 水 溫 (1) 拿 起 奶 粉 罐 正 確 看 罐 上 說 明, 並 說 出 奶 粉 的 保 存 期 限 7

() 正 確 看 罐 上 說 明, 並 說 出 每 匙 奶 粉 加 水 量 (3) 取 平 匙 奶 粉 ( 以 壓 舌 板 或 奶 粉 罐 內 部 刮 板 將 每 匙 奶 粉 刮 平 ) (4) 取 正 確 匙 數 奶 粉 放 入 奶 瓶 內 4. 沖 泡 牛 奶 (1) 確 認 奶 嘴 奶 嘴 固 定 圈 和 奶 瓶 蓋 套 在 奶 瓶 上 栓 好 ( 不 可 碰 觸 奶 嘴 表 面 及 內 側, 須 確 定 奶 水 不 外 漏 ) () 雙 手 握 瓶 身, 以 旋 轉 方 式 促 使 奶 粉 溶 於 水 中 (3) 由 奶 瓶 底 外 側 檢 視 奶 粉 確 實 沖 泡 均 勻 5. 營 造 愉 快 的 餵 奶 氣 氛 6. 餵 奶 安 全 7. 餵 奶 (1) 用 話 語 安 撫 嬰 兒 的 情 緒 () 幫 嬰 兒 圍 上 圍 兜 並 固 定 (1) 由 嬰 兒 床 上 小 心 抱 起 嬰 兒, 注 意 嬰 兒 頭 頸 部 的 安 全 () 以 搖 籃 式 手 法 抱 著 嬰 兒 坐 在 餵 食 座 椅 上 (1) 應 檢 人 以 手 托 住 瓶 身, 口 述 : 奶 嘴 充 滿 奶 水 後 再 餵 食 () 餵 奶 過 程, 應 檢 人 需 與 嬰 兒 說 話 互 動, 使 嬰 兒 有 愉 快 的 情 緒 (3) 餵 完 奶 後 以 紗 布 巾 將 嬰 兒 嘴 巴 擦 乾 淨 8. 拍 氣 (1) 採 直 立 式 抱 法 使 嬰 兒 下 巴 靠 在 應 檢 人 已 墊 著 紗 布 巾 的 肩 膀 上 () 以 一 手 掌 呈 杯 狀 由 下 往 上 慢 慢 輕 拍 嬰 兒 背 部, 使 胃 內 空 氣 排 出 (3) 應 檢 人 口 述 : 打 嗝 了! (4) 拍 氣 後 將 嬰 兒 小 心 抱 回 床 上 (5) 脫 下 圍 兜 放 回 原 位 (1) 將 奶 水 倒 入 奶 水 廚 餘 桶 內 9. 清 洗 奶 瓶 奶 嘴 () 以 清 水 沖 洗 器 具 過 程 (a.b. 可 互 調 ) a. 應 檢 人 邊 操 作 邊 口 述 : 用 大 刷 子 刷 洗 奶 瓶 內 外 側 和 奶 瓶 螺 紋, 用 清 水 沖 洗 乾 淨 b. 應 檢 人 邊 操 作 邊 口 述 : 用 小 刷 子 刷 洗 奶 瓶 蓋 奶 嘴 內 側 外 側 凹 痕 和 奶 嘴 固 定 圈 內 側 螺 紋, 清 洗 乾 淨 後, 放 置 小 盤 子 中 8

10. 消 毒 奶 瓶 11. 套 好 奶 瓶 1. 整 理 環 境 13. 衛 生 安 全 (1) 洗 淨 的 玻 璃 奶 瓶 放 入 消 毒 鍋, 加 水 蓋 過 奶 瓶 後, 應 檢 人 邊 操 作 邊 口 述 : 消 毒 鍋 放 置 爐 上 加 熱, 水 開 後 繼 續 煮 沸 10 分 鐘 () 應 檢 人 邊 操 作 邊 口 述 : 奶 嘴 奶 嘴 固 定 圈 和 奶 瓶 蓋 放 入 鍋 中, 一 起 繼 續 加 熱 煮 沸 3 分 鐘 後 熄 火, 放 置 使 冷 卻 (3) 應 檢 人 口 述 : 用 消 毒 過 的 奶 瓶 夾 夾 出 奶 瓶 奶 嘴 奶 嘴 固 定 圈 和 奶 瓶 蓋, 倒 扣 瀝 乾 (1) 用 消 毒 過 的 奶 瓶 夾 將 奶 嘴 套 在 奶 嘴 固 定 圈 () 奶 嘴 固 定 圈 套 在 奶 瓶 上 栓 緊, 奶 瓶 蓋 套 在 奶 瓶 上 (3) 取 出 過 程 不 可 以 手 觸 碰 奶 嘴 固 定 圈 內 側 奶 瓶 螺 紋 奶 瓶 內 側 奶 嘴 內 外 側 和 奶 瓶 蓋 內 側 (1) 消 毒 鍋 內 的 水 倒 掉 () 所 有 用 具 放 回 原 位 (3) 檯 面 以 抹 布 擦 拭 乾 淨 (1) 整 個 操 作 過 程 鍋 蓋 奶 粉 罐 蓋 和 奶 瓶 蓋 均 合 乎 衛 生 標 準 將 內 面 朝 上 放 置 () 奶 瓶 夾 在 不 使 用 時 均 放 置 盤 子 內 二 為 八 個 月 大 的 嬰 兒 製 作 副 食 品 ( 蛋 黃 泥 蘋 果 汁 ), 並 餵 食 ( 蘋 果 汁 蛋 黃 泥 ) 1. 製 作 副 食 品 準 備 工 作. 備 妥 並 洗 淨 用 具 3. 製 備 蛋 黃 泥 的 衛 生 安 全 ( 未 作 到 評 值 標 準, 則 第 3 4 5 (1) 指 甲 不 可 擦 指 甲 油 且 需 修 短 頭 髮 需 紮 好 或 夾 好 () 脫 除 手 錶 戒 子 手 鍊 和 身 上 裝 飾 品 若 無 法 脫 除 以 膠 帶 固 定 (3) 用 洗 手 乳 搓 洗 雙 手 沖 洗 乾 淨, 以 1~ 張 擦 手 紙 巾 擦 乾 (1) 將 製 作 副 食 品 所 需 的 用 具 用 冷 開 水 沖 洗, 倒 扣 在 已 用 冷 開 水 沖 洗 過 的 瀝 水 籃 內 () 此 時 餐 具 不 可 放 置 於 水 槽 內 (1) 製 作 過 程 中, 不 得 以 圍 裙 抹 布 擦 手 或 不 得 以 手 摸 圍 裙 和 抹 布 () 不 得 有 抓 頭 髮 或 摸 臉 等 動 作 (3) 製 備 蛋 黃 泥 所 需 用 具 均 清 洗 乾 淨 9

1 項 均 不 給 分 ) 4. 取 出 蛋 黃 (4) 製 作 過 程 不 得 以 手 觸 摸 調 成 泥 狀 的 成 品 (5) 製 作 過 程 不 得 在 垃 圾 桶 上 去 蛋 殼, 且 不 得 在 水 槽 邊 緣 水 槽 內 側 敲 蛋 殼 (6) 若 食 材 或 器 具 掉 落 檯 面 或 地 板, 有 經 處 理 後 再 繼 續 使 用 (1) 取 白 煮 蛋 一 個 在 乾 淨 的 盤 子 上 敲 殼 並 去 殼, 再 以 冷 開 水 沖 洗 () 在 砧 板 上 用 刀 子 將 蛋 切 開, 以 湯 匙 取 出 全 部 蛋 黃 (1) 蛋 黃 放 碗 中 用 湯 匙 壓 細 碎 5. 製 備 蛋 黃 泥 () 已 壓 碎 的 蛋 黃 加 適 量 冷 開 水 調 成 均 勻 的 泥 狀 (3) 蛋 黃 泥 放 碗 中, 須 有 乾 淨 清 爽 的 外 觀 (4) 用 過 的 湯 匙 砧 板 和 刀 具 以 冷 開 水 沖 洗 後 備 用 6. 製 備 蘋 果 汁 的 衛 生 安 全 ( 未 作 到 評 值 標 準, 則 第 6 7 8 11 項 均 不 給 分 ) (1) 製 作 過 程 中, 不 得 以 圍 裙 抹 布 擦 手 或 不 得 以 手 摸 圍 裙 和 抹 布 () 不 得 有 抓 頭 髮 或 摸 臉 等 動 作 (3) 製 備 蘋 果 汁 所 需 用 具 均 清 洗 乾 淨 (4) 果 汁 調 製 過 程 不 得 以 手 指 攪 拌 (5) 不 得 在 垃 圾 桶 上 去 蘋 果 皮 (6) 若 食 材 或 器 具 掉 落 檯 面 或 地 板, 有 經 處 理 後 再 繼 續 使 用 7. 製 備 蘋 果 原 汁 (1) 取 蘋 果, 將 外 皮 洗 淨, 在 盤 子 上 去 皮 去 果 核, 再 以 冷 開 水 沖 洗 () 用 研 磨 器 將 蘋 果 磨 成 泥 狀, 以 濾 網 過 濾 去 渣 8. 將 蘋 果 汁 調 至 適 當 濃 度 (1) 用 量 匙 量 取 1 大 匙 蘋 果 汁 放 入 小 碗 內 () 加 入 等 量 冷 開 水 並 調 勻 9. 洗 手 (1) 用 水 把 手 沖 洗 乾 淨, 以 1~ 張 擦 手 紙 巾 擦 乾 10. 準 備 餵 副 食 品 (1) 幫 坐 在 高 腳 椅 上 的 嬰 兒 圍 上 圍 兜 並 固 定 好 () 應 檢 人 坐 在 餵 食 座 椅 上 30

(1) 應 檢 人 口 述 : 以 小 湯 匙 舀 適 量 蘋 果 汁, 小 口 小 口 的 餵 食, 並 做 動 作 11. 餵 蘋 果 汁 () 鼓 勵 嬰 兒 進 食, 說 明 蘋 果 汁 主 要 的 養 份 和 喝 蘋 果 汁 的 好 處 (1) 應 檢 人 口 述 : 以 小 湯 匙 舀 適 量 蛋 黃 泥, 小 口 小 口 的 餵 食, 並 做 動 作 1. 餵 蛋 黃 泥 () 鼓 勵 嬰 兒 進 食, 說 明 蛋 黃 泥 主 要 的 養 份 和 吃 蛋 黃 泥 的 好 處 (1) 餵 完 後 以 面 紙 幫 嬰 兒 擦 嘴 巴 13. 清 潔 及 歸 位 () 圍 兜 取 下 放 回 原 位 (1) 食 物 及 果 皮 倒 入 蔬 果 廚 餘 桶 內, 蛋 殼 和 垃 圾 放 入 垃 圾 桶 內 14. 整 理 環 境 () 洗 淨 廚 具 餐 具, 放 回 原 位 (3) 清 理 水 槽 和 漏 水 斗 (4) 檯 面 以 抹 布 擦 拭 乾 淨 (1) 泡 奶 和 製 作 副 食 品 過 程 中 注 意 水 流 量 的 控 制 15. 省 水 動 作 () 在 不 使 用 水 時, 不 得 任 由 水 一 直 流 失 合 計 100 得 分 : 備 註 : 1. 每 位 應 檢 人 只 有 一 份 食 材, 故 在 任 何 情 況 下 均 不 得 要 求 再 給 一 份 食 材 重 作. 在 抱 寶 寶 餵 食 牛 奶 的 過 程 中, 只 要 不 小 心 讓 寶 寶 碰 撞 到, 該 項 評 值 標 準 不 給 分 3. 第 9 項 清 洗 奶 瓶 奶 嘴 之 a. 與 b. 可 互 調, 其 它 任 何 項 目 未 按 順 序 者, 該 項 評 值 標 準 不 給 分, 並 在 旁 註 名 未 按 順 序 31

陸 保 母 人 員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術 科 測 試 評 審 表 ( 四 ) 應 檢 人 姓 名 准 考 證 號 碼 評 審 結 果 及 格 不 及 格 檢 定 日 期 年 月 日 術 科 測 試 編 號 入 出 場 時 間 時 分 入 時 分 出 試 題 編 號 15400-960404( 調 製 區 ) 監 評 人 員 簽 名 ( 請 勿 於 測 試 結 束 前 先 行 簽 名 ) 評 審 項 目 凡 有 下 列 試 場 違 規 事 項 之 一 者, 評 審 結 果 為 不 及 格 ( 於 該 項 內 打 ˇ) 1. 缺 考. 冒 名 頂 替 者 3. 協 助 他 人 或 委 託 他 人 代 為 實 作 者 4. 攜 帶 未 規 定 之 器 材 或 未 帶 規 定 之 器 材 者 5. 故 意 損 壞 機 具 設 備 者 6. 不 接 受 監 評 人 員 指 導, 擾 亂 試 場 內 秩 序 者 7. 應 檢 過 程 中 嬰 兒 掉 落 地 上 或 將 二 個 月 大 嬰 兒 放 置 椅 子 上 或 檯 面 上, 則 為 二 個 月 大 嬰 兒 沖 泡 牛 奶 該 大 項 以 零 分 計 算 8. 直 接 以 熱 開 水 沖 泡 牛 奶, 且 將 燙 的 牛 奶 餵 娃 娃, 則 沖 泡 牛 奶 該 大 項 以 零 分 計 算 9. 所 做 副 食 品 不 符 合 題 意 ( 如 丁 做 成 泥 或 有 1/3 量 丁 的 大 小 超 過 0.5 公 分 ), 則 製 作 及 餵 食 副 食 品 該 大 項 以 零 分 計 算 10. 將 副 食 品 拿 來 餵 食 二 個 月 大 的 嬰 兒, 則 製 作 及 餵 食 副 食 品 該 大 項 以 零 分 計 算 11. 若 以 不 乾 淨 的 奶 瓶 沖 泡 牛 奶 或 取 過 期 的 奶 粉 沖 泡 牛 奶 給 嬰 兒 飲 用, 則 為 二 個 月 大 嬰 兒 沖 泡 牛 奶 該 大 項 以 零 分 計 算 評 值 項 目 評 值 標 準 分 數 是 否 給 分 是 否 說 明 一 為 二 個 月 大 嬰 兒 沖 泡 10c.c. 牛 奶, 並 餵 食 1. 準 備 工 作 (1) 指 甲 不 可 擦 指 甲 油 且 需 修 短 頭 髮 需 紮 好 或 夾 好 () 脫 除 手 錶 戒 子 手 鍊 和 身 上 裝 飾 品 若 無 法 脫 除 則 以 膠 帶 固 定 (3) 用 洗 手 乳 搓 洗 雙 手 沖 洗 乾 淨, 以 1~ 張 擦 手 紙 巾 擦 乾 (1) 先 取 冷 水 再 取 熱 水, 從 冷 熱 水 瓶 共 注 入 10c.c. 的 水 於 奶 瓶 內. 取 10c.c. 開 水 () 水 溫 調 至 適 合 沖 泡 牛 奶 的 溫 度, 以 手 腕 內 側 貼 近 瓶 身 測 試 水 溫 (3) 奶 瓶 拿 給 監 評 人 員 測 試 水 溫 (1) 拿 起 奶 粉 罐 正 確 看 罐 上 說 明, 並 說 出 奶 粉 的 保 存 期 3. 加 適 量 奶 粉 限 3

() 正 確 看 罐 上 說 明, 並 說 出 每 匙 奶 粉 加 水 量 4. 沖 泡 牛 奶 () 取 平 匙 奶 粉 ( 以 壓 舌 板 或 奶 粉 罐 內 部 刮 板 將 每 匙 奶 粉 刮 平 ) (3) 取 正 確 匙 數 奶 粉 放 入 奶 瓶 內 (1) 確 認 奶 嘴 奶 嘴 固 定 圈 和 奶 瓶 蓋 套 在 奶 瓶 上 栓 好 ( 不 可 碰 觸 奶 嘴 表 面 及 內 側, 須 確 定 奶 水 不 外 漏 ) () 雙 手 握 瓶 身, 以 旋 轉 方 式 促 使 奶 粉 溶 於 水 中 (3) 由 奶 瓶 底 外 側 檢 視 奶 粉 確 實 沖 泡 均 勻 5. 營 造 愉 快 的 餵 奶 氣 氛 6. 餵 奶 安 全 7. 餵 奶 (1) 用 話 語 安 撫 嬰 兒 的 情 緒 () 幫 嬰 兒 圍 上 圍 兜 並 固 定 (1) 由 嬰 兒 床 上 小 心 抱 起 嬰 兒, 注 意 嬰 兒 的 頭 頸 部 的 安 全 () 以 搖 籃 式 手 法 抱 著 嬰 兒 坐 在 餵 食 座 椅 上 (1) 應 檢 人 以 手 托 住 瓶 身, 口 述 : 奶 嘴 充 滿 奶 水 後 再 餵 食 () 餵 奶 過 程, 應 檢 人 需 與 嬰 兒 說 話 互 動, 使 嬰 兒 有 愉 快 的 情 緒 (3) 餵 完 奶 後 以 紗 布 巾 將 嬰 兒 嘴 巴 擦 乾 淨 8. 拍 氣 (1) 採 直 立 式 抱 法 使 嬰 兒 下 巴 靠 在 應 檢 人 已 墊 著 紗 布 巾 的 肩 膀 上 () 以 一 手 掌 呈 杯 狀 由 下 往 上 慢 慢 輕 拍 嬰 兒 背 部, 使 胃 內 空 氣 排 出 (3) 應 檢 人 口 述 : 打 嗝 了! (4) 拍 氣 後 再 將 嬰 兒 小 心 放 回 床 上 (5) 脫 下 圍 兜 放 回 原 位 (1) 將 奶 水 倒 入 奶 水 廚 餘 桶 內 9. 清 洗 奶 瓶 奶 嘴 () 以 清 水 沖 洗 器 具 過 程 (a.b. 可 互 調 ) a. 應 檢 人 邊 操 作 邊 口 述 : 用 大 刷 子 刷 洗 奶 瓶 內 外 側 和 奶 瓶 螺 紋, 用 清 水 沖 洗 乾 淨 b. 應 檢 人 邊 操 作 邊 口 述 : 用 小 刷 子 刷 洗 奶 瓶 蓋 奶 嘴 內 側 外 側 凹 痕 和 奶 嘴 固 定 圈 內 側 螺 紋, 清 洗 乾 淨 後, 放 置 小 盤 子 中 33

10. 消 毒 奶 瓶 (1) 洗 淨 的 玻 璃 奶 瓶 放 入 消 毒 鍋, 加 水 蓋 過 奶 瓶 後, 應 檢 人 邊 操 作 邊 口 述 : 將 消 毒 鍋 放 置 爐 上 加 熱, 水 開 後 繼 續 煮 沸 10 分 鐘 () 應 檢 人 邊 操 作 邊 口 述 : 奶 嘴 奶 嘴 固 定 圈 和 奶 瓶 蓋 放 入 鍋 中, 一 起 繼 續 加 熱 煮 沸 3 分 鐘 後 熄 火, 放 置 使 冷 卻 11. 套 好 奶 瓶 1. 整 理 環 境 13. 衛 生 安 全 (3) 應 檢 人 口 述 : 以 消 毒 過 的 奶 瓶 夾 夾 出 奶 瓶 奶 嘴 奶 嘴 固 定 圈 和 奶 瓶 蓋, 倒 扣 瀝 乾 (1) 以 消 毒 過 的 奶 瓶 夾 將 奶 嘴 套 在 奶 嘴 固 定 圈 () 奶 嘴 固 定 圈 套 在 奶 瓶 上 栓 緊, 奶 瓶 蓋 套 在 奶 瓶 上 (3) 取 出 過 程 不 可 以 手 觸 碰 奶 嘴 固 定 圈 內 側 奶 瓶 螺 紋 奶 瓶 內 側 奶 嘴 內 外 側 和 奶 瓶 蓋 內 側 (1) 消 毒 鍋 內 的 水 倒 掉 () 所 有 用 具 放 回 原 位 (3) 檯 面 以 抹 布 擦 拭 乾 淨 (1) 整 個 操 作 過 程 鍋 蓋 奶 粉 罐 蓋 和 奶 瓶 蓋 均 合 乎 衛 生 標 準 將 內 面 朝 上 放 置 () 奶 瓶 夾 在 不 使 用 時 均 放 置 盤 子 內 二 為 十 二 個 月 大 的 嬰 兒 製 作 副 食 品 ( 胡 蘿 蔔 丁 蘋 果 丁 ), 並 餵 食 ( 蘋 果 丁 胡 蘿 蔔 丁 ) 1. 製 作 副 食 品 準 備 工 作. 備 妥 並 洗 淨 用 3. 製 備 胡 蘿 蔔 丁 的 衛 生 安 全 ( 未 作 到 評 值 標 準, 則 第 3 4 5 1 項 均 不 給 分 ) (1) 指 甲 不 可 擦 指 甲 油 且 需 修 短 頭 髮 需 紮 好 或 夾 好 () 脫 除 手 錶 戒 子 手 鍊 和 身 上 裝 飾 品 若 無 法 脫 除 以 膠 帶 固 定 (3) 用 洗 手 乳 搓 洗 雙 手 沖 洗 乾 淨, 以 1~ 張 擦 手 紙 巾 擦 乾 (1) 將 製 作 副 食 品 所 需 的 用 具 用 冷 開 水 沖 洗, 倒 扣 在 已 用 冷 開 水 沖 洗 過 的 瀝 水 籃 內 () 此 時 餐 具 不 可 放 置 於 水 槽 內 (1) 製 作 過 程 中, 不 得 以 圍 裙 抹 布 擦 手 或 以 手 摸 圍 裙 和 抹 布 () 不 得 有 抓 頭 髮 或 摸 臉 等 動 作 (3) 製 備 胡 蘿 蔔 丁 所 需 用 具 均 清 洗 乾 淨 (4) 不 得 以 手 觸 摸 切 成 丁 的 成 品 (5) 不 得 在 垃 圾 桶 上 去 胡 蘿 蔔 皮 (6) 若 食 材 或 器 具 掉 落 檯 面 或 地 板, 有 經 處 理 後 再 繼 續 使 用 34

4. 製 備 胡 蘿 蔔 丁 (1) 取 熟 胡 蘿 蔔 一 段, 在 乾 淨 的 盤 子 上 去 皮, 再 以 冷 開 水 沖 洗 () 在 砧 板 上 將 胡 蘿 蔔 切 成 0.5 公 分 以 下 小 丁 5. 備 妥 適 量 胡 蘿 蔔 丁 6. 製 備 蘋 果 丁 的 衛 生 安 全 ( 未 作 到 評 值 標 準, 則 第 6 7 8 11 項 均 不 給 分 ) (1) 以 湯 匙 量 取 至 少 1 大 平 匙 胡 蘿 蔔 丁 放 置 碗 中 () 用 過 的 湯 匙 砧 板 和 刀 具 以 冷 開 水 沖 洗 後 備 用 (1) 製 作 過 程 中, 不 得 以 圍 裙 抹 布 擦 手 或 以 手 摸 圍 裙 和 抹 布 () 不 得 有 抓 頭 髮 或 摸 臉 等 動 作 (3) 製 備 蘋 果 丁 所 需 用 具 均 清 洗 乾 淨 (4) 不 得 以 手 觸 摸 切 成 丁 的 成 品 (5) 不 得 在 垃 圾 桶 上 去 蘋 果 皮 (6) 若 食 材 或 器 具 掉 落 檯 面 或 地 板, 有 經 處 理 後 再 繼 續 使 用 7. 製 備 蘋 果 丁 (1) 取 蘋 果, 將 外 皮 洗 淨, 在 盤 子 上 去 皮 去 果 核, 再 以 冷 開 水 沖 洗 () 在 砧 板 上 將 蘋 果 切 成 0.5 公 分 以 下 小 丁 8. 備 妥 適 量 蘋 果 丁 (1) 以 湯 匙 量 取 至 少 1 大 平 匙 蘋 果 丁 放 置 另 一 個 碗 中 9. 洗 手 (1) 以 水 把 手 沖 洗 乾 淨, 以 1~ 張 擦 手 紙 巾 擦 乾 10. 準 備 餵 副 食 品 (1) 幫 坐 在 高 腳 椅 上 的 嬰 兒 圍 上 並 固 定 好 圍 兜 () 應 檢 人 坐 在 餵 食 座 椅 上 11. 餵 蘋 果 丁 1. 餵 胡 蘿 蔔 丁 (1) 應 檢 人 口 述 : 以 小 湯 匙 舀 適 量 蘋 果 丁, 小 口 小 口 的 餵 食, 並 做 動 作 () 鼓 勵 嬰 兒 進 食, 說 明 蘋 果 丁 的 主 要 養 份 和 吃 蘋 果 丁 的 好 處 (3) 餵 食 過 程 需 鼓 勵 嬰 兒 咀 嚼 後 再 吞 嚥 (1) 應 檢 人 口 述 : 以 小 湯 匙 舀 適 量 胡 蘿 蔔 丁, 小 口 小 口 的 餵 食, 並 做 動 作 () 鼓 勵 嬰 兒 進 食, 說 明 胡 蘿 蔔 丁 的 主 要 養 份 和 吃 胡 蘿 蔔 丁 的 好 處 (3) 餵 食 過 程 需 鼓 勵 嬰 兒 咀 嚼 後 再 吞 嚥 35

13. 清 潔 及 歸 位 (1) 餵 完 後 以 面 紙 幫 嬰 兒 擦 嘴 巴 () 圍 兜 取 下 放 回 原 位 (1) 應 檢 人 將 剩 餘 的 食 材 放 回 食 品 盒 () 應 檢 人 將 果 皮 倒 入 蔬 果 廚 餘 桶 內, 垃 圾 放 入 垃 圾 桶 內 14. 整 理 環 境 (3) 洗 淨 廚 具 餐 具, 放 回 原 位 (4) 清 理 水 槽 及 漏 水 斗 (5) 檯 面 以 抹 布 擦 拭 乾 淨 (1) 於 泡 奶 和 製 作 副 食 品 過 程 中 注 意 水 流 量 的 控 制 15. 省 水 動 作 () 在 不 使 用 水 時, 不 得 任 由 水 一 直 流 失 合 計 100 得 分 : 備 註 : 1. 每 位 應 檢 人 只 有 一 份 食 材, 故 在 任 何 情 況 下 均 不 得 要 求 再 給 一 份 食 材 重 作. 在 抱 寶 寶 餵 食 牛 奶 的 過 程 中, 只 要 不 小 心 讓 寶 寶 碰 撞 到, 該 項 評 值 標 準 不 給 分 3. 第 9 項 清 洗 奶 瓶 奶 嘴 之 a 與 b 可 互 調, 其 它 任 何 項 目 未 按 順 序 者, 該 項 評 值 標 準 不 給 分, 並 在 旁 註 名 未 按 順 序 36

陸 保 母 人 員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術 科 測 試 評 審 表 ( 五 ) 應 檢 人 姓 名 准 考 證 號 碼 評 審 結 果 及 格 不 及 格 檢 定 日 期 年 月 日 術 科 測 試 編 號 入 出 場 時 間 時 分 入 時 分 出 試 題 編 號 15400-960405( 遊 戲 學 習 區 ) 評 審 項 目 凡 有 下 列 試 場 違 規 事 項 之 一 者, 評 審 結 果 為 不 及 格 ( 於 該 項 內 打 ˇ) 監 評 人 員 簽 名 ( 請 勿 於 測 試 結 束 前 先 行 簽 名 ) 1. 缺 考. 冒 名 頂 替 者 3. 協 助 他 人 或 委 託 他 人 代 為 實 作 者 5. 故 意 損 壞 機 具 設 備 者 6. 不 接 受 監 評 人 員 指 導, 擾 亂 試 場 內 秩 序 者 7. 應 檢 過 程 中 娃 娃 掉 落 地 上 者 4. 攜 帶 未 規 定 之 器 材, 或 在 自 備 工 具 中 加 註 文 字 或 記 號 者 評 值 標 準 是 否 給 分 評 值 項 目 分 數 說 ( 評 值 項 目 有 * 記 號 表 示 需 使 用 娃 娃 操 作 ) 是 否 明 一 教 女 童 上 廁 所 ( 二 歲 半 ) (1) 貼 畫 或 圖 片 於 廁 所 幼 兒 眼 睛 平 視 處, 讓 幼 兒 感 覺 1. 佈 置 上 廁 所 情 境 *. 放 馬 桶 坐 圈 *3. 小 心 上 防 放 鬆, 衛 生 紙 置 於 幼 兒 易 抽 取 處 () 將 垃 圾 桶 置 於 馬 桶 旁, 方 便 幼 兒 丟 衛 生 紙 處 (3) 應 檢 人 口 述 : 將 防 滑 椅 置 於 馬 桶 前, 且 調 整 好 位 置 (1) 教 導 幼 兒 正 確 使 用 馬 桶 坐 圈, 並 請 幼 兒 試 做 () 教 導 幼 兒 抽 取 衛 生 紙, 對 摺 次 擦 拭 馬 桶 坐 圈, 擦 淨 後, 再 對 摺 1 次, 將 衛 生 紙 丟 入 垃 圾 桶 內, 並 請 幼 兒 試 做 (1) 提 醒 幼 兒 手 扶 牆 或 洗 手 檯, 小 心 踏 上 防 滑 椅 滑 椅 () 應 檢 人 提 醒 幼 兒 慢 慢 轉 身 站 穩 *4. 教 導 脫 褲 子 *5. 教 導 坐 馬 桶 (1) 教 導 幼 兒 雙 手 大 拇 指 做 好 棒 狀, 拇 指 伸 入 幼 兒 的 兩 側 褲 內, 並 將 內 褲 往 下 拉 至 膝 蓋, 並 請 幼 兒 試 做 (1) 教 導 幼 兒 坐 下, 調 整 至 合 宜 的 位 置, 手 扶 馬 桶 坐 圈, 並 請 幼 兒 試 做 37

*6. 安 撫 上 廁 所 *7. 輕 輕 按 擦 外 陰 部 *8. 穿 褲 子 *9. 小 心 下 防 滑 椅 *10. 檢 視 馬 桶 坐 圈 *11. 按 拉 沖 水 閥 (1) 以 安 撫 的 話 語 和 動 作 使 幼 兒 安 心 上 廁 所, 運 用 方 法 誘 導 並 鼓 勵 幼 兒 尿 尿 ( 聽 水 聲 唱 歌 欣 賞 畫 和 聊 天 等 ) (1) 教 導 幼 兒 抽 取 衛 生 紙 後 對 摺 二 次, 並 請 幼 兒 試 做 () 教 導 幼 兒 由 外 陰 部 前 方 往 後 方 輕 輕 按 或 擦, 並 請 幼 兒 試 做 (3) 教 導 幼 兒 擦 拭 後 將 衛 生 紙 再 摺 一 次, 丟 入 垃 圾 桶 內, 並 請 幼 兒 試 做 (1) 教 導 幼 兒 站 起 來 () 教 導 幼 兒 大 拇 指 伸 入 內 褲 兩 側, 並 往 上 拉 至 腰 部, 將 內 褲 拉 平, 並 請 幼 兒 試 做 (1) 提 醒 幼 兒 手 扶 牆 或 洗 手 檯, 小 心 踏 下 防 滑 椅 (1) 教 導 幼 兒 檢 視 馬 桶 坐 圈, 有 髒 汙, 取 衛 生 紙 擦 拭, 並 丟 入 垃 圾 筒, 並 請 幼 兒 試 做 (1) 教 導 幼 兒 這 是 沖 水 閥, 尿 好 後 要 輕 輕 按 或 拉 沖 水 閥, 並 請 幼 兒 試 做 () 提 醒 幼 兒 洗 手 (3) 應 檢 人 將 圖 片 垃 圾 桶 衛 生 紙 防 滑 椅 歸 位 *1. 鼓 勵 幼 兒 (1) 於 過 程 中 鼓 勵 和 等 待 幼 兒 二 教 幼 兒 洗 手 ( 二 歲 半 ) 1. 準 備 洗 手 環 境. 教 導 幼 兒 捲 衣 袖 3. 小 心 上 防 滑 椅 4. 洗 手 步 驟 - 濕 (1) 將 洗 手 乳 置 於 洗 手 檯 適 合 幼 兒 操 作 位 置, 並 將 擦 手 毛 巾 和 抹 布 掛 好 () 將 防 滑 椅 置 於 洗 手 檯 下, 且 調 整 好 位 置 (1) 教 導 幼 兒 捲 起 雙 手 衣 袖 至 肘 關 節 處, 並 請 幼 兒 試 做 (1) 提 醒 幼 兒 手 扶 洗 手 檯, 小 心 踏 上 防 滑 椅 (1) 介 紹 冷 熱 水 龍 頭, 提 醒 幼 兒 只 開 冷 水 洗 手 () 教 導 幼 兒 開 關 水 龍 頭 的 方 法, 並 請 幼 兒 試 做 (3) 教 導 幼 兒 控 制 水 量 大 小, 並 請 幼 兒 試 做 (4) 教 導 幼 兒 用 適 量 水 將 手 淋 濕, 關 水 龍 頭, 並 請 幼 兒 試 做 38

(1) 教 導 幼 兒 按 壓 一 或 二 滴 洗 手 乳 在 手 上, 並 請 幼 兒 試 做 5. 洗 手 步 驟 - 搓 () 教 導 幼 兒 兩 手 互 相 摩 擦 搓 揉, 搓 手 心 手 背 手 指 縫 和 指 甲 縫, 並 請 幼 兒 試 做 (1) 提 醒 幼 兒 只 開 冷 水 水 龍 頭, 教 導 幼 兒 將 兩 手 置 於 水 龍 頭 下 交 互 搓 揉 沖 洗, 並 請 幼 兒 試 做 6. 洗 手 步 驟 - 沖 () 教 導 幼 兒 沖 洗 手 心 手 背 手 指 縫 指 甲 縫, 沖 洗 乾 淨, 並 請 幼 兒 試 做 (1) 教 導 幼 兒 雙 手 捧 水, 將 水 龍 頭 開 關 沖 洗 乾 淨, 並 7. 洗 手 步 驟 - 請 幼 兒 試 做 捧 () 提 醒 幼 兒 關 緊 水 龍 頭 8. 小 心 下 防 滑 (1) 提 醒 幼 兒 一 手 扶 著 洗 手 檯, 小 心 踏 下 防 滑 椅 椅 (1) 教 導 幼 兒 將 手 心 手 背 和 手 指 縫 用 毛 巾 擦 乾, 並 9. 洗 手 步 驟 - 擦 請 幼 兒 試 做 () 跟 幼 兒 分 享 手 洗 乾 淨 的 重 要 性 和 潔 淨 感 覺 10. 整 理 環 境 (1) 用 抹 布 擦 拭 洗 手 台, 將 防 滑 椅 洗 手 乳 毛 巾 抹 布 歸 位 三 和 幼 兒 一 起 坐 在 舒 柔 墊 上 看 圖 畫 書 ( 一 歲 半 幼 兒 ) 1. 佈 置 看 書 的 情 境 *. 引 起 看 書 的 興 趣 (1) 應 檢 人 口 述 : 幼 兒 看 書 的 環 境 要 光 線 充 足 安 靜 和 舒 適 () 應 檢 人 將 舒 柔 墊 舖 好, 將 考 場 準 備 的 書 和 自 備 的 書 排 在 架 上, 每 一 本 書 正 面 幼 兒 均 能 看 得 到 (3) 檢 視 應 檢 人 帶 來 的 書 是 否 適 合 一 歲 半 幼 兒 閱 讀 (1) 以 同 向 面 對 圖 書 的 方 式 抱 著 幼 兒, 或 讓 幼 兒 坐 在 身 旁, 一 起 坐 在 地 墊 上 一 起 看 書 () 簡 單 介 紹 圖 畫 書 主 題 人 物 或 封 面 (1) 配 合 圖 畫 書 內 容 做 高 低 抑 揚 頓 挫 的 語 調 變 化 () 肢 體 動 作 符 合 圖 畫 書 內 容 *3. 故 事 表 達 (3) 以 幼 兒 聽 得 懂 的 口 語 表 達 圖 畫 書 內 容 (4) 應 檢 人 對 圖 畫 書 內 容 熟 悉, 過 程 流 暢 (5) 時 間 不 超 過 5 分 鐘 39

*4. 與 幼 兒 互 動 *5. 幼 兒 對 故 事 的 回 饋 (1) 配 合 圖 畫 書 內 容 與 幼 兒 互 動 (1) 說 完 後, 請 幼 兒 重 新 翻 閱 圖 畫 書, 給 幼 兒 表 達 意 見 和 指 物 命 名 機 會 () 做 一 個 小 總 結, 並 讚 美 幼 兒 認 真 聽 *6. 收 拾 (1) 教 導 幼 兒 將 書 放 回 圖 書 架, 並 請 幼 兒 試 做 () 整 理 環 境, 將 物 品 歸 位 ( 此 小 項 不 須 帶 娃 娃 ) 合 計 100 得 分 : 備 註 : 1. 評 值 項 目 有 * 記 號, 表 示 需 使 用 娃 娃 操 作, 未 使 用 娃 娃 者, 該 項 目 以 零 分 計. 此 次 說 故 事 以 在 舒 柔 墊 上 說 故 事 為 評 分 依 據, 若 應 檢 人 在 桌 邊 說 故 事 則 以 未 看 清 楚 題 目 處 理, 說 故 事 這 大 項 以 零 分 計 3. 教 幼 兒 上 廁 所 若 使 用 錯 誤 性 別 娃 娃, 上 廁 所 這 大 項 以 零 分 計 4. 正 確 使 用 馬 桶 坐 圈 : 不 管 馬 桶 坐 圈 是 否 在 正 確 位 置, 應 檢 人 須 敘 述 馬 桶 坐 圈 立 著 和 放 著 兩 種 處 理 狀 況, 並 輕 輕 放 下 或 拿 起 5. 教 導 : 意 即 應 檢 人 一 邊 示 範 動 作, 一 邊 說 明 的 手 口 合 一 方 式 只 說 不 做 或 只 做 不 說 均 不 給 分 6. 介 紹 : 意 即 說 明 物 品 名 稱 和 使 用 方 法 7. 提 醒 : 只 是 口 述, 不 用 示 範 8. 幼 兒 試 做 : 係 請 應 檢 人 口 述 表 達 40

陸 保 母 人 員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術 科 測 試 評 審 表 ( 六 ) 應 檢 人 姓 名 准 考 證 號 碼 評 審 結 果 及 格 不 及 格 檢 定 日 期 年 月 日 術 科 測 試 編 號 入 出 場 時 間 時 分 入 時 分 出 試 題 編 號 15400-960406( 遊 戲 學 習 區 ) 評 審 項 目 凡 有 下 列 試 場 違 規 事 項 之 一 者, 評 審 結 果 為 不 及 格 ( 於 該 項 內 打 ˇ) 1. 缺 考. 冒 名 頂 替 者 3. 協 助 他 人 或 委 託 他 人 代 為 實 作 者 4. 攜 帶 未 規 定 之 器 材, 或 在 自 備 工 具 中 加 註 文 字 或 記 號 者 評 值 項 目 一 教 男 童 上 廁 所 ( 二 歲 半 ) 1. 佈 置 上 廁 所 情 境 評 值 標 準 ( 評 值 項 目 有 * 記 號 表 示 需 使 用 娃 娃 操 作 ) (1) 貼 畫 或 圖 片 於 廁 所 幼 兒 眼 睛 平 視 處, 讓 幼 兒 站 著 尿 時 感 覺 放 鬆 () 應 檢 人 口 述 : 將 防 滑 椅 置 於 馬 桶 前, 且 調 整 好 位 置 監 評 人 員 簽 名 ( 請 勿 於 測 試 結 束 前 先 行 簽 名 ) 5. 故 意 損 壞 機 具 設 備 者 6. 不 接 受 監 評 人 員 指 導, 擾 亂 試 場 內 秩 序 者 7. 應 檢 過 程 中 娃 娃 掉 落 地 上 者 *. 馬 桶 坐 圈 (1) 教 導 幼 兒 正 確 使 用 馬 桶 坐 圈, 並 請 幼 兒 試 做 *3. 小 心 上 防 滑 椅 *4. 教 導 脫 褲 子 分 數 (1) 提 醒 幼 兒 手 扶 牆 或 洗 手 檯 小 心 踏 上 防 滑 椅 (1) 教 導 幼 兒 脫 褲 子, 請 幼 兒 站 在 馬 桶 前, 雙 手 大 拇 指 做 好 棒 狀, 拇 指 伸 入 幼 兒 的 兩 側 褲 內, 並 將 褲 子 一 件 一 件 往 下 拉 至 膝 蓋, 並 請 幼 兒 試 做 *5. 調 整 身 體 (1) 教 導 幼 兒 手 扶 陰 莖, 對 準 馬 桶, 並 請 幼 兒 試 做 *6. 安 撫 上 廁 所 (1) 說 或 做 出 安 撫 幼 兒 安 心 上 廁 所 的 話 語 和 動 作, 運 用 方 法 誘 導 幼 兒 尿 尿, 並 鼓 勵 幼 兒 ( 聽 水 聲 唱 歌 欣 賞 和 聊 天 等 ) () 提 醒 幼 兒 調 整 陰 莖 角 度, 對 準 馬 桶 尿 (3) 提 醒 幼 兒 尿 好 後, 手 扶 陰 莖, 將 尿 滴 乾 是 否 給 分 說 明 是 否 41

*7. 穿 褲 子 和 衣 服 *8. 小 心 下 防 滑 椅 *9. 整 理 衣 服 *10. 按 拉 沖 水 閥 (1) 教 導 幼 兒 大 拇 指 伸 入 內 褲 兩 側, 並 往 上 拉 至 腰 部, 並 請 幼 兒 試 做 () 教 導 幼 兒 將 外 褲 拉 至 腰 部, 並 請 幼 兒 試 做 (1) 提 醒 幼 兒 手 扶 牆 或 洗 手 檯 小 心 踏 下 防 滑 椅 (1) 教 導 幼 兒 將 上 衣 塞 入 褲 子 內, 並 整 好 衣 服, 並 請 幼 兒 試 做 (1) 教 導 幼 兒 這 是 沖 水 閥, 尿 好 後 要 輕 輕 按 或 拉 沖 水 閥, 並 請 幼 兒 試 做 () 提 醒 幼 兒 洗 手 (3) 應 檢 人 將 圖 片 防 滑 椅 歸 位 *11. 鼓 勵 幼 兒 (1) 於 過 程 中 鼓 勵 和 等 待 幼 兒 二 教 幼 兒 洗 手 1. 準 備 洗 手 環 境. 指 導 幼 兒 捲 衣 袖 (1) 將 洗 手 乳 置 於 洗 手 檯 適 合 幼 兒 操 作 位 置, 並 將 擦 手 毛 巾 和 抹 布 掛 好 () 將 防 滑 椅 置 於 洗 手 檯 前, 且 調 整 好 位 置 (1) 教 導 幼 兒 捲 起 雙 手 衣 袖 至 肘 關 節 處, 並 請 幼 兒 試 做 3. 小 心 上 防 滑 椅 (1) 提 醒 幼 兒 手 扶 洗 手 檯, 小 心 踏 上 防 滑 椅 (1) 介 紹 冷 熱 水 龍 頭, 提 醒 幼 兒 只 開 冷 水 水 龍 頭 洗 手 () 教 導 幼 兒 開 關 水 龍 頭 的 方 法, 並 請 幼 兒 試 做 4. 洗 手 步 驟 - 濕 (3) 教 導 幼 兒 控 制 水 量 大 小, 並 請 幼 兒 試 做 (4) 教 導 幼 兒 用 適 量 水 將 手 淋 濕, 關 水 龍 頭, 並 請 幼 兒 試 做 (1) 教 導 幼 兒 壓 一 或 二 滴 洗 手 乳 在 手 上, 並 請 幼 兒 試 做 5. 洗 手 步 驟 - 搓 () 教 導 幼 兒 兩 手 互 相 摩 擦 搓 揉, 搓 手 心 手 背 手 指 縫 和 指 甲 縫, 並 請 幼 兒 試 做 6. 洗 手 步 驟 - 沖 (1) 提 醒 幼 兒 只 開 冷 水 水 龍 頭, 教 導 幼 兒 將 兩 手 置 於 水 龍 頭 下 交 互 搓 揉 沖 洗, 並 請 幼 兒 試 做 () 教 導 幼 兒 將 沖 洗 手 心 手 背 手 指 縫 指 甲 縫, 沖 洗 乾 淨, 並 請 幼 兒 試 做 4

7. 洗 手 步 驟 - 捧 (1) 教 導 幼 兒 雙 手 捧 水, 將 水 龍 頭 開 關 沖 洗 乾 淨, 並 請 幼 兒 試 做 () 提 醒 幼 兒 關 緊 水 龍 頭 8. 小 心 下 防 滑 椅 (1) 提 醒 幼 兒 一 手 扶 著 洗 手 檯, 小 心 踏 下 防 滑 椅 (1) 教 導 幼 兒 將 手 心 手 背 和 手 指 縫 用 毛 巾 擦 乾, 並 請 9. 洗 手 步 驟 - 擦 幼 兒 試 做 () 跟 幼 兒 分 享 手 洗 乾 淨 的 重 要 性 和 潔 淨 感 覺 10. 整 理 環 境 (1) 用 抹 布 擦 拭 洗 手 台, 將 防 滑 椅 洗 手 乳 毛 巾 抹 布 歸 位 三 和 幼 兒 一 起 玩 麵 粉 糰 ( 二 歲 ) (1) 將 桌 子 椅 子 擺 好, 兩 張 椅 子 呈 鄰 座 或 側 座 *1. 佈 置 情 境 *. 拿 取 麵 粉 糰 *3. 將 麵 粉 糰 揉 軟 *4. 搓 麵 粉 糰 *5. 擀 麵 粉 糰 () 請 幼 兒 坐 好, 教 導 幼 兒 於 椅 子 前 的 桌 上 鋪 好 桌 墊, 並 請 幼 兒 試 做 (3) 教 導 幼 兒 將 裝 麵 粉 糰 的 盒 子 和 工 具 盒 放 在 適 當 位 置, 並 請 幼 兒 試 做 (1) 教 導 幼 兒 打 開 麵 粉 糰 盒 蓋, 取 一 拳 頭 大 麵 粉 糰, 並 請 幼 兒 試 做 (1) 教 導 幼 兒 反 覆 捏 或 揉 麵 粉 糰, 將 麵 粉 糰 捏 或 揉 軟, 並 請 幼 兒 試 做 (1) 教 導 幼 兒 搓 麵 粉 糰, 將 麵 粉 糰 搓 成 條 形, 並 請 幼 兒 試 做 () 教 導 幼 兒 拍 打 或 按 壓 麵 粉 糰 成 扁 狀, 並 請 幼 兒 試 做 (1) 介 紹 擀 麵 棍 及 使 用 方 法 () 教 導 幼 兒 將 麵 粉 糰 擀 成 麵 餅 狀, 並 請 幼 兒 試 做 *6. 壓 模 型 *7. 自 由 創 作 (1) 介 紹 模 型 使 用 方 法, 將 模 型 放 在 麵 餅 上, 手 放 在 模 型 平 滑 面 向 下 按 或 壓, 並 請 幼 兒 試 做 () 教 導 幼 兒 手 握 模 型 兩 側 左 右 移 動, 拿 起 模 型, 運 用 手 指 將 麵 糰 推 出, 放 在 紙 盤 中 (1) 鼓 勵 幼 兒 自 由 的 玩 麵 粉 糰, 將 作 品 放 在 紙 盤 上, 並 協 助 幼 兒 描 述 作 品 *8. 活 動 過 程 (1) 過 程 中 持 續 和 幼 兒 互 動, 並 鼓 勵 幼 兒 43

(1) 預 告 活 動 即 將 結 束, 將 作 品 擺 在 桌 上, 讓 大 家 欣 賞 () 教 導 幼 兒 捏 一 塊 麵 粉 糰 將 工 具 上 麵 粉 渣 黏 乾 淨, 將 *9. 結 束 活 動 和 工 具 放 回 工 具 箱, 並 請 幼 兒 試 做 收 拾 (3) 教 導 幼 兒 將 麵 粉 糰 放 回 密 封 盒 中, 並 請 幼 兒 試 做 (4) 將 桌 墊 密 封 盒 工 具 盒 歸 位, 提 醒 幼 兒 洗 手 並 離 開 (1) 整 理 環 境, 將 物 品 歸 位, 並 帶 走 自 備 物 品 ( 書 毛 巾 10. 整 理 環 境 麵 粉 糰 ) 合 計 100 得 分 : 備 註 : 1 評 值 項 目 有 * 記 號, 表 示 需 使 用 娃 娃 操 作, 未 使 用 娃 娃 者, 該 項 目 以 零 分 計. 正 確 使 用 馬 桶 坐 圈 : 不 管 馬 桶 坐 圈 是 否 在 正 確 位 置, 應 檢 人 須 敘 述 馬 桶 坐 圈 立 著 和 放 著 的 兩 種 處 理 狀 況, 並 輕 輕 放 下 或 拿 起 3. 第 三 大 項 第 4 5 6 題 若 不 按 次 序 操 作 亦 給 分 4. 第 三 大 項 第 9 題 (4) 中 提 醒 幼 兒 洗 手 並 離 開, 若 應 檢 人 將 娃 娃 放 在 椅 子 上 連 娃 娃 一 起 搬 動, 則 此 題 不 計 分 5. 教 導 : 意 即 應 檢 人 一 邊 示 範 動 作, 一 邊 說 明 的 手 口 合 一 方 式 只 說 不 做 或 只 做 不 說 均 不 給 分 6. 介 紹 : 意 即 說 明 物 品 名 稱 和 使 用 方 法 7. 提 醒 : 只 是 口 述, 不 用 示 範 8. 幼 兒 試 做 : 係 請 應 檢 人 口 述 表 達 44

陸 保 母 人 員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術 科 測 試 評 審 表 ( 七 ) 應 檢 人 姓 名 准 考 證 號 碼 評 審 結 果 及 格 不 及 格 檢 定 日 期 年 月 日 術 科 測 試 編 號 入 出 場 時 間 時 分 入 時 分 出 試 題 編 號 15400-960407( 安 全 醫 護 區 ) 評 審 項 目 凡 有 下 列 試 場 違 規 事 項 之 一 者, 評 審 結 果 為 不 及 格 ( 於 該 項 內 打 ˇ) 監 評 人 員 簽 名 ( 請 勿 於 測 試 結 束 前 先 行 簽 名 ) 1. 缺 考. 冒 名 頂 替 者 6. 不 接 受 監 評 人 員 指 導, 擾 亂 試 場 內 秩 序 者 7. 應 檢 過 程 中 娃 娃 掉 落 地 上 者 3. 協 助 他 人 或 委 託 他 人 代 為 實 作 者 4. 攜 帶 未 規 定 之 器 材, 或 在 自 備 工 具 中 加 註 文 字 或 記 號 者 5. 故 意 損 壞 機 具 設 備 者 是 否 給 分 評 值 項 目 評 值 標 準 分 數 說 是 否 明 一 嬰 兒 呼 吸 道 阻 塞 急 救 法 ( 從 有 意 識 到 無 意 識 ) 1. 確 認 環 境 安 全. 確 定 意 識 3. 拍 擊 背 部 4. 胸 部 按 壓 (1) 應 檢 人 口 述 : 環 境 安 全 (1) 呼 叫 並 輕 拍 嬰 兒 肩 膀 () 應 檢 人 口 述 : 有 意 識 呼 吸 困 難 無 法 咳 嗽 (1) 安 全 的 抱 起 嬰 兒 () 一 手 抓 住 嬰 兒 下 顎 固 定 頸 胸 部, 另 一 手 抓 住 嬰 兒 枕 骨 處 並 固 定 頸 部 及 脊 椎 (3) 將 嬰 兒 翻 轉 俯 臥 在 應 檢 人 的 前 臂, 將 支 撐 頭 頸 胸 部 的 手 及 前 臂, 置 於 大 腿 加 以 支 撐, 並 維 持 頭 比 軀 幹 低 的 姿 勢 (4) 用 另 一 手 掌 根 拍 擊 嬰 兒 兩 肩 胛 骨 中 間 部 位 5 下 (1) 以 拍 擊 背 部 的 手 掌 支 撐 嬰 兒 頭 頸 部, 雙 手 夾 住 嬰 兒, 將 嬰 兒 翻 轉 成 仰 臥, 支 撐 嬰 兒 頭 頸 背 部 的 手 及 前 臂, 置 於 大 腿 加 以 支 撐, 並 維 持 頭 比 軀 幹 低 的 姿 勢 45

5. 繼 續 拍 背 壓 胸 () 以 食 指 和 中 指 ( 或 中 指 和 無 名 指 ) 併 攏, 放 置 在 嬰 兒 兩 乳 頭 連 線 下 的 胸 骨 處 ( 兩 指 連 線 與 兩 乳 頭 假 想 連 線 呈 垂 直 ) (3) 以 1 下 1 秒 鐘 的 速 度 壓 胸 5 下 (1) 一 手 抓 住 嬰 兒 下 顎 固 定 頸 胸 部, 另 一 手 抓 住 嬰 兒 枕 骨 處 並 固 定 頸 部 及 脊 椎 () 將 嬰 兒 翻 轉 俯 臥 在 應 檢 人 的 前 臂, 將 支 撐 頭 頸 胸 部 的 手 及 前 臂, 置 於 大 腿 加 以 支 撐, 並 維 持 頭 比 軀 幹 低 的 姿 勢 (3) 用 另 一 手 掌 根 拍 擊 嬰 兒 兩 肩 胛 骨 中 間 部 位 5 下 (4) 以 拍 擊 背 部 的 手 掌 支 撐 嬰 兒 頭 頸 部, 雙 手 夾 住 嬰 兒, 將 嬰 兒 翻 轉 成 仰 臥, 支 撐 嬰 兒 頭 頸 背 部 的 手 及 前 臂, 置 於 大 腿 加 以 支 撐, 並 維 持 頭 比 軀 幹 低 的 姿 勢 (5) 以 食 指 和 中 指 ( 或 中 指 和 無 名 指 ) 併 攏, 放 置 在 嬰 兒 兩 乳 頭 連 線 下 的 胸 骨 處 ( 兩 指 連 線 與 兩 乳 頭 假 想 連 線 呈 垂 直 ) (6) 以 1 下 1 秒 鐘 的 速 度 壓 胸 5 下 6. 確 定 無 意 識 (1) 應 檢 人 口 述 : 已 無 意 識 7. 呼 叫 救 援 (1) 呼 叫 其 他 人 員 (1) 支 持 嬰 兒 頭 部 頸 部, 安 全 地 抱 起 嬰 兒 8. 嬰 兒 姿 勢 () 將 嬰 兒 安 全 地 放 置 於 堅 硬 的 平 面 上 (1) 以 壓 舌 提 下 巴 法 檢 查 嬰 兒 口 中 有 無 異 物 () 應 檢 人 口 述 : 口 中 有 異 物 9. 檢 查 口 腔 並 (3) 一 手 持 續 壓 舌 提 下 巴, 將 嬰 兒 頭 側 向 應 檢 人 的 清 除 異 物 方 向 (4) 以 另 一 手 食 指 或 小 指 伸 入 嬰 兒 口 中, 呈 勾 狀 將 異 物 清 除 10. 暢 通 呼 吸 (1) 以 壓 額 抬 下 巴 法 打 開 呼 吸 道 道 () 注 意 不 要 過 度 伸 展 頸 部, 輕 度 後 仰 即 可 (1) 以 嘴 巴 適 當 地 封 住 嬰 兒 的 口 鼻 11. 執 行 人 工 呼 () 吹 第 一 口 氣, 吹 氣 時 間 1 秒 鐘, 觀 察 胸 部 有 無 吸 起 伏 (3) 應 檢 人 口 述 : 氣 吹 不 進 去 46

1. 重 新 調 整 呼 吸 道 並 吹 氣 13. 執 行 心 肺 復 甦 術 (1) 再 以 壓 額 抬 下 巴 法 打 開 呼 吸 道 () 注 意 不 要 過 度 伸 展 頸 部, 輕 度 後 仰 即 可 (3) 以 嘴 巴 適 當 地 封 住 嬰 兒 的 口 鼻 (4) 吹 第 二 口 氣, 吹 氣 時 間 1 秒 鐘, 觀 察 胸 部 有 無 起 伏 (5) 應 檢 人 口 述 : 氣 仍 吹 不 進 去 (1) 以 食 指 和 中 指 ( 或 中 指 和 無 名 指 ) 併 攏, 放 置 在 嬰 兒 兩 乳 頭 連 線 下 的 胸 骨 處 ( 兩 指 連 線 與 兩 乳 頭 假 想 連 線 呈 垂 直 ), 按 壓 30 次 並 正 確 讀 數 () 以 壓 舌 提 下 巴 法 檢 查 嬰 兒 口 中 有 無 異 物 (3) 應 檢 人 口 述 : 口 中 未 發 現 異 物 (4) 吹 口 氣 14. 電 話 求 救 及 評 估 成 效 (5) 應 檢 人 口 述 : 氣 吹 不 進 去, 以 心 肺 復 甦 術 30: 方 式 進 行 施 救, 分 鐘 共 執 行 5 個 循 環 ; 每 次 吹 口 氣 前, 須 檢 查 口 腔 (1) 應 檢 人 口 述 : 電 話 撥 打 119 求 救, 繼 續 執 行 心 肺 復 甦 術, 直 到 有 他 人 接 手 ( 或 119 人 員 到 達 或 嬰 兒 會 動 ) 二 嬰 兒 心 肺 復 甦 術 1. 確 認 環 境 安 全. 確 定 意 識 (1) 應 檢 人 口 述 : 環 境 安 全 (1) 呼 叫 並 輕 拍 嬰 兒 肩 膀 () 應 檢 人 口 述 : 無 意 識 不 會 動 3. 呼 叫 救 援 (1) 呼 叫 其 他 人 員 4. 嬰 兒 姿 勢 5. 暢 通 呼 吸 道 6. 檢 查 呼 吸 (1) 支 持 嬰 兒 頭 部 頸 部, 安 全 地 抱 起 嬰 兒 () 將 嬰 兒 安 全 地 放 置 於 堅 硬 的 平 面 上 (1) 以 壓 額 抬 下 巴 法 打 開 呼 吸 道 () 注 意 不 要 過 度 伸 展 頸 部, 輕 度 後 仰 即 可 (1) 臉 頰 靠 近 嬰 兒 口 鼻 處 () 看 胸 部 有 無 起 伏 聽 有 無 呼 吸 聲 感 覺 有 無 呼 吸 氣 息 (3) 上 述 (1)-() 步 驟 能 在 10 秒 內 完 成 7. 呼 吸 狀 況 (1) 應 檢 人 口 述 : 沒 有 呼 吸 47

8. 執 行 人 工 呼 吸 (1) 以 嘴 巴 適 當 地 封 住 嬰 兒 的 口 鼻 () 吹 第 一 口 氣, 吹 氣 時 間 1 秒 鐘, 觀 察 胸 部 有 無 起 伏 (3) 吹 第 二 口 氣, 吹 氣 時 間 1 秒 鐘, 觀 察 胸 部 有 無 起 伏 (4) 應 檢 人 口 述 : 氣 吹 得 進 去 (1) 以 食 指 和 中 指 ( 或 中 指 和 無 名 指 ) 併 攏, 放 置 在 嬰 兒 兩 乳 頭 連 線 下 的 胸 骨 處 ( 兩 指 連 線 與 兩 乳 頭 假 想 連 線 呈 垂 直 ) () 手 指 垂 直 向 下 施 壓 9. 執 行 心 肺 復 甦 術 (3) 下 壓 深 度 約 胸 廓 厚 度 1/3 至 1/ (4) 按 壓 和 吹 氣 比 例 為 30: (5) 速 率 : 每 分 鐘 按 壓 100 次 (6) 正 確 執 行 人 工 呼 吸 (7) 胸 外 按 摩 時, 正 確 讀 數 (8) 執 行 心 肺 復 甦 術 5 個 循 環 (9) 執 行 心 肺 復 甦 術 的 過 程 中, 一 手 持 續 壓 額 動 作, 注 意 不 要 過 度 伸 展 頸 部, 輕 度 後 仰 即 可 10. 電 話 求 救 (1) 應 檢 人 口 述 : 電 話 撥 打 119 求 救 11. 繼 續 執 行 心 (1) 繼 續 執 行 心 肺 復 甦 術 ( 請 應 檢 人 操 作 1 個 循 肺 復 甦 術 環 ) 1. 評 估 成 效 (1) 應 檢 人 口 述 : 繼 續 執 行 心 肺 復 甦 術, 直 到 有 他 人 接 手 ( 或 119 人 員 到 達 或 嬰 兒 會 動 ) () 動 作 順 暢 不 慌 亂 合 計 100 得 分 : 48

陸 保 母 人 員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術 科 測 試 評 審 表 ( 八 ) 應 檢 人 姓 名 准 考 證 號 碼 評 審 結 果 及 格 不 及 格 檢 定 日 期 年 月 日 術 科 測 試 編 號 入 出 場 時 間 時 分 入 時 分 出 試 題 編 號 15400-960408( 安 全 醫 護 區 ) 評 審 項 目 凡 有 下 列 試 場 違 規 事 項 之 一 者, 評 審 結 果 為 不 及 格 ( 於 該 項 內 打 ˇ) 監 評 人 員 簽 名 ( 請 勿 於 測 試 結 束 前 先 行 簽 名 ) 1. 缺 考. 冒 名 頂 替 者 6. 不 接 受 監 評 人 員 指 導, 擾 亂 試 場 內 秩 序 者 7. 應 檢 過 程 中 娃 娃 掉 落 地 上 者 3. 協 助 他 人 或 委 託 他 人 代 為 實 作 者 4. 攜 帶 未 規 定 之 器 材, 或 在 自 備 工 具 中 加 註 文 字 或 記 號 者 5. 故 意 損 壞 機 具 設 備 者 是 否 給 分 評 值 項 目 評 值 標 準 分 數 說 是 否 明 一 幼 兒 傷 口 處 理 1. 檢 視 幼 兒 傷 口. 安 撫 幼 兒 情 緒 3. 洗 淨 並 擦 乾 雙 手 4. 清 潔 幼 兒 傷 口 (1) 檢 視 幼 兒 右 手 肘 傷 口 (1) 安 慰 幼 兒, 告 訴 幼 兒 要 幫 他 擦 葯 (1) 於 雙 手 塗 抹 肥 皂 並 搓 洗 手 心 手 背 指 間 手 腕 至 起 泡 () 以 流 動 水 將 手 上 泡 沫 沖 洗 乾 淨 (3) 以 擦 手 紙 擦 乾 雙 手, 手 乾 燥 不 滴 水 (1) 以 紗 布 沾 水 後, 沾 少 量 中 性 肥 皂 搓 揉 紗 布 後, 輕 輕 的 清 洗 傷 口 及 周 圍 的 皮 膚 () 以 流 動 的 水 沖 洗 傷 口 (3) 傷 口 確 實 沖 洗 乾 淨 至 無 泡 沫 (4) 應 檢 人 口 述 : 傷 口 已 無 砂 粒 5. 擦 乾 雙 手 (1) 應 檢 人 以 擦 手 紙 擦 乾 雙 手, 手 乾 燥 不 滴 水 6. 擦 乾 傷 口 周 (1) 拿 取 另 一 張 擦 手 紙 圍 皮 膚 () 輕 輕 擦 乾 傷 口 周 圍 皮 膚 及 幼 兒 手 部 49

7. 擦 乾 傷 口 (1) 拿 取 無 菌 棉 枝 包, 應 檢 人 口 述 有 效 期 限 () 由 棉 棒 端 的 開 封 處 開 啟 未 過 期 無 菌 棉 枝 包 (3) 取 出 一 枝 棉 枝 ( 沒 有 污 染 ) (4) 持 棉 枝 由 傷 口 中 央 往 外 環 型 拭 乾 傷 口 ( 不 可 來 回 塗 擦 傷 口 ) (1) 拿 取 優 碘, 應 檢 人 口 述 有 效 期 限 () 再 取 出 一 枝 棉 枝 ( 沒 有 污 染 ) 8. 消 毒 傷 口 (3) 將 棉 枝 沾 滿 優 碘, 呈 飽 和 不 滴 落 (4) 持 優 碘 棉 枝, 由 傷 口 中 央 往 外 環 型 消 毒 ( 不 可 來 回 塗 擦 傷 口 ) (5) 優 碘 棉 枝 擦 拭 範 圍 超 過 傷 口 9. 整 理 用 物 (1) 將 用 過 棉 枝 紗 布 擦 手 紙 丟 入 垃 圾 桶 10. 洗 淨 並 擦 乾 雙 手 (1) 於 雙 手 塗 抹 肥 皂 並 搓 洗 手 心 手 背 指 間 手 腕 至 起 泡 () 以 流 動 水 將 手 上 泡 沫 沖 洗 乾 淨 (3) 以 擦 手 紙 擦 乾 雙 手, 手 乾 燥 不 滴 水 11. 補 充 保 健 箱 用 品 1. 整 體 評 估 (1) 取 出 過 期 棉 枝 及 拆 封 的 棉 枝 紗 布 () 應 檢 人 口 述 : 補 充 無 菌 棉 枝 及 紗 布 (3) 用 物 歸 位 (1) 傷 口 處 理 過 程, 均 做 到 安 撫 幼 兒 情 緒 () 傷 口 處 理 動 作 熟 練 不 慌 張 二 嬰 兒 心 肺 復 甦 術 1. 確 認 環 境 安 全 (1) 應 檢 人 口 述 環 境 安 全. 確 定 意 識 (1) 呼 叫 並 輕 拍 嬰 兒 肩 膀 () 應 檢 人 口 述 : 無 意 識 不 會 動 3. 呼 叫 救 援 (1) 呼 叫 其 他 人 員 4. 嬰 兒 姿 勢 (1) 支 持 嬰 兒 頭 部 頸 部, 安 全 地 抱 起 嬰 兒 () 將 嬰 兒 安 全 地 放 置 於 堅 硬 的 平 面 上 5. 暢 通 呼 吸 道 (1) 以 壓 額 抬 下 巴 法 打 開 呼 吸 道 () 注 意 不 要 過 度 伸 展 頸 部, 輕 度 後 仰 即 可 50

6. 檢 查 呼 吸 (1) 臉 頰 靠 近 嬰 兒 口 鼻 處 () 看 胸 部 有 無 起 伏 聽 有 無 呼 吸 聲 感 覺 有 無 呼 吸 氣 息 (3) 上 述 (1)-() 步 驟 能 在 10 秒 內 完 成 7. 呼 吸 狀 況 (1) 應 檢 人 口 述 : 沒 有 呼 吸 (1) 以 嘴 巴 適 當 地 封 住 嬰 兒 的 口 鼻 8. 執 行 人 工 呼 () 吹 第 一 口 氣, 吹 氣 時 間 1 秒 鐘, 觀 察 胸 部 有 無 起 伏 吸 (3) 吹 第 二 口 氣, 吹 氣 時 間 1 秒 鐘, 觀 察 胸 部 有 無 起 伏 (4) 應 檢 人 口 述 : 氣 吹 得 進 去 (1) 以 食 指 和 中 指 ( 或 中 指 和 無 名 指 ) 併 攏, 放 置 在 嬰 兒 兩 乳 頭 連 線 下 的 胸 骨 處 ( 兩 指 連 線 與 兩 乳 頭 假 想 連 線 呈 垂 直 ) () 手 指 垂 直 向 下 施 壓 (3) 下 壓 深 度 約 胸 廓 厚 度 1/3 至 1/ 9. 執 行 心 肺 復 (4) 按 壓 和 吹 氣 比 例 為 30: 甦 術 (5) 速 率 : 每 分 鐘 按 壓 100 次 (6) 正 確 執 行 人 工 呼 吸 (7) 胸 外 按 摩 時, 正 確 讀 數 (8) 執 行 心 肺 復 甦 術 5 個 循 環 (9) 執 行 心 肺 復 甦 術 的 過 程 中, 一 手 持 續 壓 額 動 作, 注 意 不 要 過 度 伸 展 頸 部, 輕 度 後 仰 即 可 10. 電 話 求 救 (1) 應 檢 人 口 述 : 電 話 撥 打 119 求 救 11. 繼 續 執 行 心 (1) 繼 續 執 行 心 肺 復 甦 術 ( 請 應 檢 人 操 作 1 個 循 環 ) 肺 復 甦 術 (1) 應 檢 人 口 述 : 繼 續 執 行 心 肺 復 甦 術, 直 到 有 他 人 1. 評 估 成 效 接 手 ( 或 119 人 員 到 達 或 嬰 兒 會 動 ) () 動 作 順 暢 不 慌 亂 合 計 100 得 分 : 51

柒 保 母 人 員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術 科 測 試 評 審 總 表 試 題 編 號 15400-960401-8 應 檢 日 期 : 年 月 日 應 檢 人 姓 名 : 試 場 及 場 次 : 准 考 證 號 碼 : 術 科 測 試 編 號 : 評 審 總 表 項 目 清 潔 區 調 製 區 遊 戲 學 習 區 安 全 醫 護 區 題 號 960401 960403 960405 960407 ( 請 就 應 檢 題 號 打 ) 96040 960404 960406 960408 分 數 術 科 測 試 結 果 及 格 不 及 格 監 評 人 員 簽 名 : 監 評 長 簽 名 : 備 註 : 說 明 : ( 一 ) 各 區 成 績 均 達 60 分 ( 含 ) 以 上 者, 請 在 術 科 測 試 結 果 之 及 格 欄 位 打 ( 二 ) 有 任 何 一 區 成 績 在 59 分 ( 含 ) 以 下 者, 請 在 術 科 測 試 結 果 之 不 及 格 欄 位 打 5

捌 保 母 人 員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術 科 測 試 評 審 標 準 表 ( 一 ) 使 用 說 明 : 1. 本 安 全 醫 護 區 試 題 係 採 用 衛 生 署 公 告 之 民 眾 版 (005 年 版 本 ). 保 母 人 員 丙 級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術 科 測 試, 僅 安 全 醫 護 區 有 評 審 標 準 表 3. 應 檢 人 必 須 執 行 評 值 標 準 之 每 一 步 驟, 且 均 達 到 標 準 才 給 分 4. 應 檢 人 若 執 行 不 給 分 說 明 中 之 任 一 項 即 不 給 分, 請 注 意 連 續 扣 分 的 項 目 5. 應 檢 人 應 依 考 場 提 供 之 機 具 設 備 材 料 進 行 測 試, 並 不 得 重 做 若 應 檢 人 自 行 重 做, 重 做 的 步 驟 部 分 不 予 計 分 6. 本 試 題 需 依 序 執 行 評 值 項 目, 若 順 序 顛 倒 不 予 計 分 7. 每 一 步 驟 若 嬰 兒 有 不 安 全 之 狀 況, 則 該 項 目 不 給 分 試 題 編 號 :15400-960407( 安 全 醫 護 區 ) 評 值 標 準 評 值 項 目 ( 每 一 步 驟 均 達 到 標 準 即 給 分 ) 不 給 分 說 明 ( 執 行 不 給 分 說 明 中 任 一 項 即 不 給 分 ) 一 嬰 兒 呼 吸 道 阻 塞 急 救 法 ( 從 有 意 識 到 無 意 識 ) 1. 確 認 環 境 安 全. 確 定 意 識 3. 拍 擊 背 部 (1) 應 檢 人 口 述 環 境 安 全 (1) 呼 叫 並 輕 拍 嬰 兒 肩 膀 () 應 檢 人 口 述 有 意 識 呼 吸 困 難 無 法 咳 嗽 (1) 安 全 的 抱 起 嬰 兒 () 一 手 抓 住 嬰 兒 下 顎 固 定 頸 胸 部, 另 一 手 抓 住 嬰 兒 枕 骨 處 並 固 定 頸 部 及 脊 椎 (3) 將 嬰 兒 翻 轉 俯 臥 在 應 檢 人 的 前 臂, 將 支 撐 頭 頸 胸 部 的 手 及 前 臂, 置 於 大 腿 加 以 支 撐, 並 維 持 頭 比 軀 幹 低 的 姿 勢 (4) 用 另 一 手 掌 根 拍 擊 嬰 兒 兩 肩 胛 骨 中 間 部 位 5 下 (1) 用 力 搖 動 嬰 兒 肩 膀 () 拍 打 肩 膀 以 外 部 位 (1) 未 以 一 手 支 撐 頭 頸 部 或 未 以 一 手 支 撐 臀 部 者 () 評 值 項 目 3 及 4 順 序 顛 倒, 則 二 者 均 不 給 分 (1) 不 安 全 地 翻 轉 嬰 兒 () 未 將 頭 低 於 軀 幹, 傾 斜 角 度 約 45 --60 左 右, 則 3-(4) 亦 不 給 分 (1) 拍 擊 腰 部 () 未 正 確 拍 擊 5 下 (3) 拍 擊 力 過 輕 或 過 度 用 力 (4) 未 適 當 支 撐 嬰 兒 53

評 值 項 目 4. 胸 部 按 壓 5. 繼 續 拍 背 壓 胸 評 值 標 準 不 給 分 說 明 ( 每 一 步 驟 均 達 到 標 準 即 給 分 ) ( 執 行 不 給 分 說 明 中 任 一 項 即 不 給 分 ) (1) 以 拍 擊 背 部 的 手 掌 支 撐 嬰 兒 頭 頸 部, 雙 手 夾 住 嬰 兒, 將 嬰 兒 翻 轉 成 仰 臥, 支 撐 嬰 兒 頭 頸 背 部 的 手 (1) 不 安 全 地 翻 轉 嬰 兒 () 未 將 頭 低 於 軀 幹, 傾 斜 角 度 約 45 --60 左 右, 則 4-(3) 亦 不 給 分 及 前 臂, 置 於 大 腿 加 以 支 撐, 並 維 持 頭 比 軀 幹 低 的 姿 勢 () 以 食 指 和 中 指 ( 或 中 指 和 無 名 指 ) 併 攏, 放 置 在 嬰 兒 兩 乳 頭 連 線 下 的 胸 (1) 兩 指 連 線 與 兩 乳 頭 假 想 連 線 呈 平 行 骨 處 ( 兩 指 連 線 與 兩 乳 頭 假 想 連 線 呈 垂 直 ) (3) 以 1 下 1 秒 鐘 的 速 度 壓 胸 5 下 (1) 手 指 嚴 重 彎 曲 ( 遠 端 指 關 節 彎 曲 ) 未 垂 直 按 壓 () 按 壓 過 輕 或 過 度 用 力 (3) 未 適 當 支 撐 嬰 兒 (1) 一 手 抓 住 嬰 兒 下 顎 固 定 頸 胸 部, 另 (1) ) 不 安 全 地 翻 轉 嬰 兒 一 手 抓 住 嬰 兒 枕 骨 處 並 固 定 頸 部 及 脊 椎 () 將 嬰 兒 翻 轉 俯 臥 在 應 檢 人 的 前 () 拍 背 壓 胸, 未 將 頭 低 於 軀 幹, 傾 斜 臂, 將 支 撐 頭 頸 胸 部 的 手 及 前 角 度 約 45 --60 左 右 臂, 置 於 大 腿 加 以 支 撐, 並 維 持 頭 比 軀 幹 低 的 姿 勢 (3) 用 另 一 手 掌 根 拍 擊 嬰 兒 兩 肩 胛 骨 (3) 拍 擊 腰 部 中 間 部 位 5 下 (4) 未 正 確 拍 擊 5 下 (5) 拍 擊 力 過 輕 或 過 度 用 力 (4) 以 拍 擊 背 部 的 手 掌 支 撐 嬰 兒 頭 頸 (6) 未 適 當 支 撐 嬰 兒 部, 雙 手 夾 住 嬰 兒, 將 嬰 兒 翻 轉 成 仰 臥, 支 撐 嬰 兒 頭 頸 背 部 的 手 及 前 臂, 置 於 大 腿 加 以 支 撐, 並 維 持 頭 比 軀 幹 低 的 姿 勢 (5) 以 食 指 和 中 指 ( 或 中 指 和 無 名 指 ) 併 (7) 兩 指 連 線 與 兩 乳 頭 假 想 連 線 呈 平 攏, 放 置 在 嬰 兒 兩 乳 頭 連 線 下 的 胸 行 骨 處 ( 兩 指 連 線 與 兩 乳 頭 假 想 連 線 呈 垂 直 ) 54

評 值 項 目 6. 確 定 無 意 識 7. 呼 叫 救 援 8. 嬰 兒 姿 勢 9. 檢 查 口 腔 並 清 除 異 物 10. 暢 通 呼 吸 道 11. 執 行 人 工 呼 吸 1. 重 新 調 整 呼 吸 道 並 吹 氣 評 值 標 準 不 給 分 說 明 ( 每 一 步 驟 均 達 到 標 準 即 給 分 ) ( 執 行 不 給 分 說 明 中 任 一 項 即 不 給 分 ) (6) 以 1 下 1 秒 鐘 的 速 度 壓 胸 5 下 (8) 手 指 嚴 重 彎 曲 ( 遠 端 指 關 節 彎 曲 ) 未 垂 直 按 壓 (9) 按 壓 過 輕 或 過 度 用 力 (10) 拍 背 壓 胸 順 序 顛 倒 者 (1) 應 檢 人 口 述 已 無 意 識 (1) 呼 叫 其 他 人 員 (1) 未 口 頭 向 他 人 呼 救 () 評 值 項 目 7 8 順 序 顛 倒 亦 給 分 (1) 支 持 嬰 兒 頭 部 頸 部, 安 全 地 抱 起 嬰 兒 () 將 嬰 兒 安 全 地 放 置 於 堅 硬 的 平 面 上 (1) 以 壓 舌 提 下 巴 法 檢 查 嬰 兒 口 中 有 無 異 物 (1) 未 將 嬰 兒 放 置 於 堅 硬 的 平 面 上, 則 評 值 項 目 13-(1) 亦 不 給 分 () 應 檢 人 口 述 口 中 有 異 物 () (3) 順 序 顛 倒 亦 給 分 (3) 一 手 持 續 壓 舌 提 下 巴, 將 嬰 兒 頭 側 向 應 檢 人 的 方 向 (4) 以 另 一 手 食 指 或 小 指 伸 入 嬰 兒 口 中, 呈 勾 狀 將 異 物 清 除 (1) 以 壓 額 抬 下 巴 法 打 開 呼 吸 道 () 注 意 不 要 過 度 伸 展 頸 部, 輕 度 後 仰 即 可 (1) 以 嘴 巴 適 當 地 封 住 嬰 兒 的 口 鼻 () 吹 第 一 口 氣, 吹 氣 時 間 1 秒 鐘, 觀 察 胸 部 有 無 起 伏 (3) 應 檢 人 口 述 氣 吹 不 進 去 (1) 再 以 壓 額 抬 下 巴 法 打 開 呼 吸 道 () 注 意 不 要 過 度 伸 展 頸 部, 輕 度 後 仰 即 可 (3) 以 嘴 巴 適 當 地 封 住 嬰 兒 的 口 鼻 (4) 吹 第 二 口 氣, 吹 氣 時 間 1 秒 鐘, 觀 察 胸 部 有 無 起 伏 (1) 以 大 拇 指 勾 除 異 物 () 勾 除 異 物 時 未 將 嬰 兒 頭 側 向 應 檢 人 方 向 (3) 懸 空 勾 除 (4) 未 勾 除 口 腔 異 物, 則 評 值 項 目 10 11 1 項 均 不 給 分 (1) 下 巴 緊 貼 頸 部, 或 過 度 伸 展 頸 部 (1) 捏 住 嬰 兒 鼻 子 吹 氣 () 吹 氣 過 輕 或 過 度 用 力 (1) 下 巴 緊 貼 頸 部, 或 過 度 伸 展 頸 部 (1) 捏 住 嬰 兒 鼻 子 吹 氣 () 吹 氣 過 輕 或 過 度 用 力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