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 鲁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推 荐 山 东 三 维 钢 结 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票 进 入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的 推 荐 报 告 二 〇 一 五 年 四 月
齐 鲁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推 荐 山 东 三 维 钢 结 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票 进 入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的 推 荐 报 告 根 据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公 司 ) 下 发 的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业 务 规 则 ( 试 行 ) ( 以 下 简 称 业 务 规 则 ), 山 东 三 维 钢 结 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三 维 钢 构 公 司 ) 就 其 股 票 进 入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 以 下 简 称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 挂 牌 事 宜 经 过 董 事 会 决 议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并 向 齐 鲁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齐 鲁 证 券 或 我 公 司 ) 提 交 了 挂 牌 申 请 根 据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公 司 发 布 的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业 务 规 则 ( 试 行 )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主 办 券 商 尽 职 调 查 工 作 指 引 ( 试 行 ) ( 以 下 简 称 调 查 指 引 )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主 办 券 商 推 荐 业 务 规 定 ( 试 行 ) ( 以 下 简 称 业 务 规 定 ), 我 公 司 对 三 维 钢 构 的 财 务 状 况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公 司 治 理 和 合 法 合 规 事 项 等 进 行 了 尽 职 调 查, 对 三 维 钢 构 本 次 申 请 进 入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出 具 本 报 告 一 尽 职 调 查 情 况 齐 鲁 证 券 推 荐 三 维 钢 构 挂 牌 项 目 小 组 ( 以 下 简 称 项 目 小 组 ) 根 据 调 查 指 引 业 务 规 定 的 要 求, 对 三 维 钢 构 进 行 了 尽 职 调 查, 调 查 的 主 要 事 项 包 括 公 司 的 基 本 情 况 历 史 沿 革 独 立 性 关 联 交 易 同 业 竞 争 规 范 运 作 持 续 经 营 财 务 状 况 发 展 前 景 等 项 目 小 组 与 三 维 钢 构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财 务 负 责 人 员 工 等 进 行 了 交 谈, 并 同 公 司 聘 请 的 北 京 市 炜 衡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华 普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注 册 会 计 师 进 行 了 交 流 ; 查 阅 了 公 司 章 程 三 会 (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 会 议 记 录 公 司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会 计 凭 证 会 计 账 簿 审 计 报 告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登 记 资 料 纳 税 凭 证 等 ; 了 解 了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状 况 内 控 制 度 规 范 运 作 情 况 和 发 展 计 划 通 过 上 述 尽 职 调 查, 项 目 小 组 出 具 了 山 东 三 维 钢 结 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尽 职 调 查 工 作 报 告 1
二 内 核 意 见 1. 我 公 司 内 核 小 组 成 员 按 照 主 办 券 商 尽 职 调 查 工 作 指 引 的 要 求 分 别 对 项 目 小 组 制 作 的 山 东 三 维 钢 结 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尽 职 调 查 报 告 进 行 了 审 阅, 并 对 尽 职 调 查 工 作 底 稿 进 行 了 核 实 认 为 : 项 目 小 组 已 基 本 按 照 主 办 券 商 尽 职 调 查 工 作 指 引 的 要 求 进 行 了 尽 职 调 查 对 三 维 钢 构 采 用 了 实 地 勘 察 资 料 收 集 核 查 等 手 段 完 成 调 查 工 作 ; 项 目 小 组 中 的 注 册 会 计 师 律 师 行 业 分 析 师 已 就 尽 职 调 查 中 涉 及 的 财 务 会 计 事 项 法 律 事 项 业 务 和 技 术 事 项 出 具 了 调 查 报 告 2. 根 据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细 则 ( 试 行 )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申 请 文 件 内 容 与 格 式 指 引 ( 试 行 ) 及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内 容 与 格 式 指 引 ( 试 行 ) 等 规 则 的 要 求, 三 维 钢 构 制 作 了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及 整 套 申 报 材 料, 挂 牌 前 拟 披 露 的 信 息 基 本 符 合 信 息 披 露 的 要 求 3. 公 司 的 前 身 山 东 三 维 钢 结 构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07 年 7 月 17 日 2015 年 2 月, 有 限 公 司 以 经 审 计 的 原 账 面 净 资 产 折 股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公 司 公 司 前 两 年 主 营 业 务 没 有 发 生 重 大 变 更 公 司 满 足 依 法 设 立 且 存 续 满 两 年 的 要 求 公 司 主 要 业 务 为 钢 结 构 工 程 的 设 计 生 产 和 安 装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面 向 工 业 建 筑 民 用 建 筑 公 共 建 筑 等 三 类 客 户, 业 务 主 要 涉 及 建 筑 交 通 等 行 业 领 域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业 务 没 有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公 司 满 足 业 务 明 确, 具 有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的 要 求 公 司 近 两 年 股 东 人 数 没 有 变 化,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公 司 严 格 遵 照 公 司 法 的 规 定 制 定 了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建 立 了 以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为 核 心 的 现 代 企 业 管 理 制 度 公 司 还 制 定 了 一 系 列 的 规 章 制 度, 完 善 了 财 务 管 理 等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并 能 在 实 践 中 贯 彻 执 行 公 司 满 足 公 司 治 理 机 制 健 全, 合 法 规 范 经 营 的 要 求 公 司 于 2002 年 7 月 设 立, 公 司 成 立 时 注 册 资 本 500 万 元 公 司 有 限 公 司 阶 段 发 生 了 两 次 增 资, 历 次 增 资 均 有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的 验 资 报 告, 履 行 了 必 要 的 公 告 义 务, 增 资 程 序 合 法 合 规, 历 史 上 未 发 生 过 股 权 转 让 2015 年 1 月 8 日,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会 通 过 决 议, 根 据 华 普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的 会 专 字 [2015] 第 0496 号 审 计 报 告, 以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山 东 三 维 2
钢 结 构 有 限 公 司 净 资 产 52,808,763.46 元 为 基 准, 各 发 起 人 以 拥 有 山 东 三 维 钢 结 构 有 限 公 司 的 权 益 所 对 应 净 资 产 中 的 4000 万 元 折 抵 股 份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4000 万 元,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4000 万 股, 均 为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每 股 面 值 人 民 币 1 元, 各 股 东 按 照 在 原 有 限 公 司 中 的 出 资 比 例 持 有 相 应 的 股 份, 净 资 产 超 过 注 册 资 本 的 部 分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有 限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同 时 更 名 为 山 东 三 维 钢 结 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并 于 2015 年 2 月 13 日 办 理 了 工 商 变 更 手 续, 符 合 规 定 公 司 满 足 股 权 明 晰, 股 票 发 行 和 转 让 行 为 合 法 合 规 的 要 求 公 司 于 2015 年 3 月 5 日, 与 主 办 券 商 齐 鲁 证 券 签 署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推 荐 挂 牌 并 持 续 督 导 协 议, 齐 鲁 证 券 同 意 推 荐 三 维 钢 构 进 入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并 持 续 督 导 综 上 所 述, 三 维 钢 构 符 合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公 司 颁 布 的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业 务 规 则 ( 试 行 ) 的 全 部 条 件, 内 核 小 组 同 意 向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推 荐 三 维 钢 构 挂 牌 三 调 查 情 况 根 据 项 目 小 组 对 三 维 钢 构 的 尽 职 调 查 情 况, 我 公 司 认 为 三 维 钢 构 符 合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公 司 关 于 进 入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所 规 定 的 挂 牌 条 件 : ( 一 ) 依 法 设 立 且 存 续 满 两 年 山 东 三 维 钢 结 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前 身 为 山 东 三 维 钢 结 构 有 限 公 司, 系 由 自 然 人 杨 维 生 杨 维 洪 共 同 出 资, 并 经 枣 庄 市 工 商 局 批 准, 于 2002 年 7 月 17 日 依 法 设 立 2015 年 2 月 10 日, 公 司 临 时 股 东 会 通 过 决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公 司 以 经 审 计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的 净 资 产 进 行 折 股 整 体 变 更 为 山 东 三 维 钢 结 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议 案, 此 次 折 股 的 净 资 产 为 52,808,763.46 元, 折 合 股 本 4,000.00 万 元, 其 余 部 分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有 限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同 时 更 名 为 山 东 三 维 钢 结 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2 月 10 日, 股 份 公 司 召 开 创 立 大 会 暨 首 届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了 公 司 章 程, 选 举 了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成 员 和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成 员 2015 年 2 月 13 日, 公 司 在 枣 庄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办 理 了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取 得 了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3
三 维 钢 构 设 立 前 两 年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没 有 发 生 变 更,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没 有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改 制 为 股 份 公 司 过 程 中, 按 经 审 计 的 账 面 净 资 产 折 股, 没 有 改 变 历 史 成 本 计 价 原 则, 公 司 成 立 时 间 可 自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成 立 之 日 起 连 续 计 算, 公 司 设 立 已 满 两 年 因 此, 项 目 小 组 认 为 : 公 司 依 法 设 立 且 存 续 满 两 年 ( 二 ) 公 司 业 务 明 确, 具 有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公 司 主 要 业 务 为 钢 结 构 工 程 的 设 计 生 产 和 安 装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面 向 工 业 建 筑 民 用 建 筑 公 共 建 筑 等 三 类 客 户, 业 务 主 要 涉 及 建 筑 交 通 等 行 业 领 域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业 务 没 有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公 司 是 立 足 于 钢 结 构 制 造 行 业 的 空 间 钢 建 筑 重 型 钢 桥 梁 钢 等 钢 结 构 生 产 商, 拥 有 一 支 专 业 的 技 术 研 发 团 队, 在 设 计 和 生 产 过 程 中 积 累 了 丰 富 的 行 业 经 验, 目 前 公 司 拥 有 3 项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和 6 项 软 件 著 作 权 公 司 利 用 这 些 技 术 资 源 优 势 生 产 出 建 筑 轻 钢 结 构 建 筑 重 钢 结 构 桥 梁 钢 结 构 空 间 钢 结 构 等 产 品, 为 下 游 钢 结 构 承 包 商 总 包 单 位 等 提 供 优 质 的 产 品 公 司 积 极 与 客 户 建 立 长 期 稳 定 的 合 作 关 系, 不 断 提 升 自 身 研 发 设 计 能 力 与 生 产 能 力 2013 年 2014 年, 经 审 计 的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为 92,030,074.29 元 100,279,294.23 元,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重 接 近 100.00%, 主 营 业 务 突 出 公 司 自 设 立 以 来 主 营 业 务 没 有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因 此, 项 目 小 组 认 为 : 公 司 满 足 公 司 业 务 明 确, 具 有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的 要 求 ( 三 ) 公 司 治 理 机 制 健 全, 合 法 规 范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依 公 司 法 设 立, 制 定 了 公 司 章 程, 设 立 了 股 东 会 董 事 会 和 监 事 会 ( 监 事 )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制 定 了 公 司 章 程, 构 建 了 适 应 公 司 发 展 的 组 织 结 构 ;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是 公 司 最 高 权 力 机 构 ; 公 司 董 事 会 对 股 东 大 会 负 责, 公 司 实 行 董 事 会 领 导 下 的 总 经 理 负 责 制, 由 总 经 理 具 体 主 持 公 司 日 常 生 产 经 营 管 理 工 作 ; 公 司 监 事 会 是 公 司 监 督 机 构, 负 责 检 查 公 司 财 务 对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监 督 等 工 作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监 事 均 在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进 行 了 备 案 公 司 根 据 章 程, 制 定 了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总 经 理 工 作 细 则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制 度 4
等 细 则 公 司 三 会 的 构 成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产 生 公 司 章 程 及 议 事 规 则 在 内 容 上 均 符 合 公 司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在 程 序 上 经 过 了 董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的 审 议, 合 法 有 效 截 至 本 报 告 签 署 日, 公 司 不 存 在 为 股 东 及 关 联 方 进 行 违 规 担 保 的 情 形, 不 存 在 资 金 被 股 东 及 关 联 方 违 规 占 用 的 情 形 因 此, 项 目 小 组 认 为 : 公 司 治 理 机 制 健 全, 合 法 合 规 经 营 ( 四 ) 股 权 明 晰, 股 票 发 行 和 转 让 行 为 合 法 合 规 公 司 于 2002 年 7 月 17 日 设 立, 公 司 成 立 时 注 册 资 本 500 万 元 公 司 有 限 公 司 阶 段 发 生 了 两 次 增 资, 历 次 增 资 均 有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的 验 资 报 告, 履 行 了 必 要 的 公 告 义 务, 增 资 程 序 合 法 合 规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行 为 合 法 合 规,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至 今, 未 发 生 股 权 变 动 公 司 自 设 立 以 来, 历 次 股 权 转 让 和 增 资 行 为 均 在 工 商 部 门 办 理 登 记 变 更 手 续 因 此, 公 司 的 股 权 清 晰, 股 票 发 行 和 转 让 行 为 合 法 合 规 因 此, 项 目 小 组 认 为 : 公 司 股 权 明 晰, 股 票 发 行 和 转 让 行 为 合 法 合 规 ( 五 ) 主 办 券 商 推 荐 并 持 续 督 导 公 司 于 2015 年 3 月 5 日, 与 主 办 券 商 齐 鲁 证 券 签 署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推 荐 挂 牌 并 持 续 督 导 协 议, 齐 鲁 证 券 同 意 推 荐 三 维 钢 构 进 入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并 持 续 督 导 四 推 荐 意 见 我 公 司 同 意 推 荐 三 维 钢 构 挂 牌 的 理 由 包 括 : 1 产 品 优 势 随 着 国 家 对 钢 结 构 行 业 重 视 程 度 的 不 断 提 高 以 及 下 游 行 业 的 快 速 发 展, 客 户 对 钢 结 构 的 产 品 品 质 和 稳 定 等 要 求 也 逐 步 提 高 公 司 为 适 应 行 业 的 变 化, 坚 持 不 断 优 化 产 品 质 量 和 设 计 能 力, 并 注 重 产 品 研 发 和 生 产 工 艺 的 改 进 目 前, 公 司 已 经 形 成 了 完 善 的 质 量 控 制 体 系, 并 作 为 分 包 商 参 与 完 成 了 毛 里 求 斯 机 场 济 南 国 际 会 展 中 心 滕 州 体 育 场 等 大 型 钢 结 构 工 程, 公 司 所 生 产 产 品 的 安 全 性 可 靠 性 均 得 到 了 客 户 的 普 遍 认 可 2 技 术 优 势 5
公 司 是 国 内 的 钢 结 构 生 产 厂 家, 拥 有 钢 结 构 专 业 承 包 一 级 资 质 钢 结 构 设 计 甲 级 资 质, 通 过 多 年 持 续 不 断 的 研 发 投 入 与 积 累, 建 立 了 完 整 的 技 术 开 发 体 系, 在 核 心 技 术 领 域 取 得 了 实 质 性 进 展, 申 请 专 利 共 3 项 软 件 著 作 权 6 项 目 前 公 司 拥 有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40 名, 其 中 国 家 一 级 注 册 结 构 师 2 名, 一 级 建 造 师 7 名, 二 级 建 造 师 5 名 3 品 牌 及 质 量 优 势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从 事 钢 结 构 行 业, 注 重 品 牌 建 设, 通 过 优 质 的 产 品 先 进 的 技 术 周 到 的 服 务 积 累 了 良 好 的 市 场 声 誉 和 品 牌 影 响 力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标 准 进 行 生 产, 并 不 断 优 化 生 产 工 艺, 结 合 大 量 的 客 户 使 用 对 比 分 析 和 理 论 研 究, 从 而 提 高 产 品 质 量 和 设 计 能 力 公 司 先 后 通 过 ISO9001 以 及 法 国 船 级 社 BV 认 证 鉴 于 三 维 钢 构 符 合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公 司 规 定 的 挂 牌 条 件 及 上 述 理 由, 我 公 司 特 推 荐 三 维 钢 构 股 票 在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五 提 请 投 资 者 关 注 的 事 项 齐 鲁 证 券 提 醒 投 资 者 重 点 关 注 以 下 事 项 : ( 一 ) 偿 债 能 力 不 足 的 风 险 2014 年 末 2013 年 末,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率 分 别 为 49.51% 71.27%, 资 产 负 债 率 较 高, 最 近 一 期 末 短 期 借 款 余 额 为 1600 万 元, 且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持 续 为 净 流 出 状 态 虽 然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大 幅 下 降,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净 流 出 呈 现 大 幅 改 善, 但 是,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末 的 短 期 借 款 余 额 较 大, 公 司 面 临 较 大 的 偿 债 压 力, 如 果 公 司 不 能 合 理 安 排 资 金 使 用 或 者 无 法 从 外 部 持 续 获 取 经 营 资 金, 公 司 将 面 临 偿 债 能 力 不 足 的 风 险 ( 二 ) 税 收 风 险 截 至 2014 年 末, 公 司 合 并 报 表 中 应 交 税 费 余 额 为 7,363,224.13 元, 主 要 为 应 交 的 增 值 税, 金 额 为 3,459,074.65 元, 应 交 增 值 税 余 额 较 大 原 因 为 公 司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确 认 收 入, 按 照 实 际 开 票 金 额 缴 纳 增 值 税, 由 于 公 司 增 值 税 发 票 开 具 日 期 滞 后 于 收 入 确 认 日 期, 导 致 增 值 税 缴 纳 滞 后 虽 然 公 司 在 收 入 确 认 后 及 时 缴 6
纳 了 增 值 税 税 款, 但 仍 可 能 面 临 税 务 部 门 处 罚 的 风 险 ( 三 ) 应 收 账 款 回 收 风 险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净 值 为 3,661.29 万 元, 占 当 期 末 资 产 总 额 的 比 例 为 33.09%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占 资 产 总 额 的 比 例 较 大, 如 若 上 述 应 收 账 款 因 客 户 经 营 状 况 恶 化 或 其 他 原 因 导 致 无 法 按 期 收 回, 则 将 会 对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及 经 营 成 果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 四 )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股 股 东 不 当 控 制 风 险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和 控 股 股 东 为 杨 维 生, 持 有 60.85% 的 公 司 股 份 若 实 际 控 制 人 利 用 其 控 股 地 位, 通 过 行 使 表 决 权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决 策 人 事 财 务 监 督 等 进 行 不 当 控 制, 可 能 给 公 司 经 营 和 其 他 股 东 带 来 风 险 ( 五 ) 公 司 治 理 风 险 有 限 公 司 阶 段,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较 简 单, 治 理 机 制 尚 不 规 范, 曾 存 在 股 东 会 董 事 会 会 议 召 开 程 序 履 行 不 完 整 等 情 形 ; 股 份 公 司 阶 段, 公 司 完 善 了 公 司 章 程, 建 立 了 完 整 的 治 理 结 构, 形 成 了 各 项 治 理 制 度 及 内 控 体 系, 公 司 治 理 体 系 得 到 显 著 提 升, 但 由 于 股 份 公 司 三 会 一 层 架 构 建 立 时 间 较 短,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仍 需 在 公 司 运 行 中 得 到 检 验, 故 短 期 内 公 司 存 在 因 治 理 不 善 带 来 的 风 险 六 对 外 担 保 风 险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金 额 为 375.00 万 元, 该 担 保 全 部 为 对 非 关 联 方 枣 庄 春 兰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的 担 保, 担 保 期 限 为 主 合 同 项 下 债 务 期 限 届 满 之 日 起 两 年 如 果 被 担 保 人 不 能 及 时 偿 还 相 关 债 务, 其 债 权 人 可 能 要 求 公 司 承 担 担 保 责 任, 代 被 担 保 人 清 偿 债 务, 进 而 影 响 公 司 的 经 营 和 业 绩 针 对 该 担 保,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杨 维 生 承 诺 : 如 果 该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对 三 维 钢 构 造 成 损 失, 则 其 全 部 损 失 及 相 关 法 律 责 任 均 由 杨 维 生 承 担 ( 以 下 无 正 文 )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