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CONTENTS ACADEMIC GUIDEBOOK FOR 1. 前 言 02 2. 才 培 养 路 线 图 03 3. 生 培 养 方 案 06 4. 新 生 导 师 制 与 新 生 研 讨 课 08 5. 课 程 10 5.1 选 课 10 5.2 课 堂 考 勤 与 课 堂 纪 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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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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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稿

Contents 目 录 1. Summary Page3 投 资 要 点 2. Research Report.Page4 报 告 正 文 3. Analyst Resume.Page24 作 者 简 历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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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 的 表 现 可 圈 可 点 中 国 共 产 党 章 程 党 的 十 八 大 报 告 及 辅 导 材 料 热 爱 伟 大 祖 国, 建 设 美 好 家 园 系 列 连 环 画 等 51 种 书 籍 的 单 品 种 当 年 累 计 印 数 超 过 100 万 册, 较 2011 年 增 加 3 种,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家 知 识 产 公 报 整 合 优 势 培 训 资 源 搭 建 人 才 培 养 平 台 全 国 知 识 产 权 培 训 基 地 工 作 迈 上 新 台 阶 (35 ) 甘 绍 宁 副 局 长 在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培 训 基 地 研 讨 班 上 的 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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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7 四 附 录 / 25

北京农学院2014年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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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第 期!! %! # # &! #! ( % & 余 牧 人 # 抗 战 八 年 来 的 中 国 教 会 # 基 督 教 丛 刊 第 期 年 月 第 页 参 见 刘 吉 西 等 编 # 四 川 基 督 教 巴 蜀 书 社 年 版 秦 和 平 # 基 督 宗 教 在 西 南 民 族 地 区 的 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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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文 化 的 封 闭 隔 绝 政 治 的 对 立 与 社 会 制 度 的 差 异 迫 使 这 些 大 陆 迁 台 的 外 省 人 # 变 成 了 有 家 归 不 得 的 流 亡 者 与 故 乡 的 一 切 从 此 天 各 一 方 摆 荡 在 新 旧 环 境 的 焦 躁 中 这 些 跋 涉 过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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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前 言 一. 研 究 動 機 學 者 指 出 轉 換 時 期 是 孩 子 飲 食 習 慣 建 立 的 關 鍵 時 期, 若 孩 子 累 積 不 好 得 經 驗, 到 兩 歲 時 可 能 會 出 現 偏 食 情 況 ( 張 雪 惠, ) 嬰 兒 的 副 食 品 是 邁 入 寶 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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沦 陷 时 期 北 平 日 伪 的 金 融 体 系 及 掠 夺 手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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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 略 性 是 我 们 称 之 为 自 恋 的 认 同 模 式 的 相 关 倾 向 而 这 种 认 同 模 式 决 定 了 人 的 自 我 以 及 人 的 世 界 特 有 的 实 体 域 的 形 式 结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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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会 学 研 究., ( 二 ) 社 会 的 生 产 作 为 独 特 的 转 型 问 题,, :,,,, :,, :,?,?,,, ( ),, (. ) (- ) ( ), (. ) ( )(, ), : +,? 1 ( 三 ) 转 型 社 会 与 转 型 社 会 学 的 使 命,,,,,,,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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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課:出埃及記第三十二章

袁 华 第 四 军 医 大 学 西 京 医 院 琚 芬 第 四 军 医 大 学 西 京 医 院 段 强 第 四 军 医 大 学 西 京 医 院 张 盘 德 佛 山 市 第 一 人 民 医 院 潘 燕 霞 福 建 医 科 大 学 刘

( 六 ) 誰 該 做 佛 事? 50 ( 七 ) 誦 經 做 什 么? 53 ( 八 ) 拜 懺 做 什 么? 56 ( 九 ) 放 焰 口 做 什 么? 58 ( 十 ) 人 鬼 之 間 的 佛 事 60 兩 類 超 度 亡 與 存 ( 一 ) 前 言 64 ( 二 ) 超 度 亡 靈 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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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件 一 ) 中 華 民 國 兒 童 教 保 聯 合 總 會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第 十 八 條 修 正 草 案 建 議 對 照 教 育 部 版 條 文 教 保 服 務 人 員 條 例 第 19 條 草 案 本 法 施 行 前 已 於 私 立 托 兒 所 任 職, 於 本 法 施

李 自 然 % 试 论 乾 隆 对 回 民 的 政 策 兼 评 李 普 曼 论 大 清 律 例 当 中 的 伊 斯 兰 教 和 穆 斯 林! # # # # #! # # & # # ( # # ) # # # # # & 清 高 宗 实 录 卷 清 高 宗 实 录 卷 ( 清 高 宗 实 录 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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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这 些 问 题, 从 而 承 担 起 社 会 责 任 由 此 可 见, 培 养 学 生 的 CT 能 力 是 国 际 教 育 界 业 已 达 成 的 共 识, 也 是 国 际 高 等 教 育 改 革 的 共 同 目 标, 批 判 性 思 维 运 动 必 将 在 世 界 范 围 内 普 及 并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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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59 Academic Affairs Office,RUC No.59 Zhongguancun Street, Beijing 100872, China Tel: 0086-10-62515217 Fax: 0086-10-62511276 Http://jiaowu.ruc.edu.cn 北 京 海 淀 区 教 务 关 处 村 街 2015 ACADEMIC GUIDEBOOK FOR UNDERGRADUATES 教 务 处 编 2015 年 9 月

目 录 CONTENTS ACADEMIC GUIDEBOOK FOR 1. 前 言 02 2. 才 培 养 路 线 图 03 3. 生 培 养 方 案 06 4. 新 生 导 师 制 与 新 生 研 讨 课 08 5. 课 程 10 5.1 选 课 10 5.2 课 堂 考 勤 与 课 堂 纪 律 11 5.3 课 程 作 业 12 5.4 课 程 考 核 与 考 试 纪 律 13 5.5 成 绩 评 定 与 成 绩 管 理 15 5.6 重 修 16 5.7 英 语 教 课 程 分 级 与 口 语 标 准 18 5.8 语 文 教 及 课 程 安 排 22 5.9 数 公 共 课 教 及 课 程 分 类 23 5.10 计 算 机 公 共 课 教 及 课 程 分 类 24 5.11 体 育 教 及 课 程 分 类 25 5.12 跨 专 业 28 5.13 名 师 沙 龙 28 6. 课 外 30 6.1 社 会 研 究 与 创 新 训 练 30 6.2 社 会 实 践 与 志 愿 服 务 39 6.3 专 业 实 44 6.4 毕 业 论 文 45 6.5 竞 赛 48 6.6 读 史 读 经 典 50 7. 际 化 52 7.1 境 外 交 换 52 7.2 际 小 期 54 8. 副 修 55 9. 转 专 业 制 度 57 10. 推 荐 免 试 攻 读 硕 士 位 研 究 生 59 11. 课 堂 教 质 量 评 估 64 12. 相 关 籍 管 理 制 度 65 13. 附 录 67

ACADEMIC GUIDEBOOK FOR 01 前 言 ACADEMIC GUIDEBOOK FOR 生 以 为, 是 生 在 期 间 的 首 要 任 务 为 方 便 同 们 尽 快 适 应 生 活, 了 解 校 关 于 方 面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教 务 处 联 合 生 处 团 委 编 写 了 这, 希 望 同 们 认 真 阅 读, 遵 守 校 的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刻 苦, 以 优 异 的 成 绩 顺 利 完 成 业 在 使 用 过 程, 需 要 说 明 的 是 : 的 内 容 仅 限 于 体 现 在 培 养 方 案 计 入 分 和 毕 业 要 求 的 课 内 外 内 容 我 校 才 培 养 体 系 的 其 他 内 容, 如 招 生 就 业 奖 助 贷 班 级 与 党 团 组 织 建 设 社 团 活 动 医 疗 与 后 勤 保 障 等, 则 由 相 关 部 门 另 行 指 导, 不 在 收 录 范 围 之 内, 同 们 可 以 向 校 相 关 部 门 或 院 咨 询 为 方 便 同 们 了 解 教 管 理 各 个 方 面 的 主 要 信 息, 以 校 正 式 公 布 的 教 管 理 文 件 为 依 据, 对 有 关 问 题 进 行 了 分 类 梳 理 限 于 篇 幅, 相 关 教 管 理 文 件 的 全 文 需 由 同 们 参 考 提 供 的 网 址 自 行 下 载 浏 览 收 录 的 教 管 理 文 件 的 截 止 日 期 为 2015 年 7 月 生 在 校 期 间, 有 些 管 理 文 件 可 能 会 重 新 修 订, 校 也 可 能 会 出 台 新 的 教 管 理 规 定, 我 们 会 适 时 发 布 相 关 消 息, 请 同 们 留 意 校 及 教 务 处 网 站 上 的 通 知 文 艺 特 长 生 体 育 特 长 生 防 生 留 生 港 澳 台 生 等 特 殊 招 生 类 别 的 生, 在 参 考 的 同 时, 还 应 同 时 参 阅 校 制 定 的 面 向 各 特 殊 类 别 生 的 专 门 管 理 文 件 在 使 用 的 过 程, 同 们 若 有 任 何 问 题, 请 及 时 向 院 教 务 或 校 教 务 处 咨 询 02

才 培 养 路 线 图 02 ACADEMIC GUIDEBOOK FOR RESEARCH & LEAD 表 率 社 会 栋 梁 2.1 路 线 图 概 述 2013 年 4 月 22 日, 作 为 我 校 教 改 革 的 重 要 举 措, 校 正 式 发 布 实 施 才 培 养 路 线 图 路 线 图 坚 持 立 德 树 的 才 培 养 理 念, 强 调 以 德 为 先, 促 进 生 德 智 体 美 全 面 发 展, 突 出 承 担 使 命 探 究 知 识 增 强 能 力 奉 献 社 会 的 培 养 要 求 路 线 图 以 全 面 建 设 研 究 型 制 度 体 系 为 核 心, 通 过 精 实 课 程 际 研 名 师 沙 龙 拓 展 支 持 全 员 导 师 研 究 实 践 双 选 认 证 公 益 服 务 等 八 项 制 度, 完 善 才 培 养 方 式, 致 力 于 培 养 具 有 厚 重 品 质, 始 终 奋 进 在 时 代 前 列, 能 在 各 行 各 业 发 挥 引 领 作 用 的 表 率 社 会 栋 梁 2.2 八 项 制 度 简 介 (1) 精 实 课 程 制 度 倡 导 深 度 教, 强 化 生 知 识 基 础, 促 进 生 参 与 和 能 力 培 养, 扩 生 课 外 研 究 的 空 间 修 订 培 养 方 案, 减 少 课 程 总 分 要 求 ; 加 强 通 识 教 育 和 基 础 课 程 建 设, 改 进 专 业 课 程 设 置 ; 强 化 课 程 教 规 范, 完 善 课 程 纲 制 度 过 程 考 核 制 度 作 业 制 度 和 助 教 制 度 ; 建 设 教 师 教 发 展 心, 促 进 教 师 教 能 力 (2) 际 研 制 度 扩 展 生 际 视 野, 促 进 生 把 握 前 沿 的 能 力 和 跨 文 化 沟 通 能 力 不 断 扩 生 际 交 流 的 规 模, 提 高 际 交 流 合 作 校 的 档 次 ; 继 续 办 好 际 小 期, 加 强 在 地 际 化 氛 围 建 设 ; 完 善 际 内 相 结 合 的 相 关 制 度 安 排 (3) 名 师 沙 龙 制 度 促 进 杰 出 教 师 与 生 面 对 面 的 交 流, 激 发 生 的 研 究 兴 趣 和 术 灵 感 继 续 组 织 开 设 新 生 研 讨 课 ; 组 织 著 名 教 师 定 期 开 设 术 沙 龙, 控 制 每 个 沙 龙 生 规 模, 保 证 实 现 深 度 交 流 生 根 据 兴 趣 自 主 注 沙 龙 承 担 使 命 Leadership 立 德 树 LEAD 探 究 知 识 Exploration 增 强 能 力 Ability 奉 献 社 会 Devotion 精 实 课 程 制 度 Rigorous courses 际 研 制 度 Exchanges abroad 名 师 沙 龙 制 度 Salons with distinguished professors 拓 展 支 持 制 度 Expanding student support 研 究 型 制 度 RESEARCH 全 员 导 师 制 度 All-round academic advising 研 究 实 践 制 度 Research practice 双 选 认 证 制 度 Certified interdisciplinary training 志 愿 服 务 制 度 Honoring public service 04 (4) 拓 展 支 持 制 度 倡 导 生 互 助, 加 强 校 支 持, 促 进 生 全 面 发 展, 打 好 研 究 性 的 身 体 心 理 和 意 志 等 方 面 的 基 础 组 织 实 施 生 先 进 性 和 领 导 力 训 练 外 语 ( 英 语 ) 口 语 能 力 提 升 体 育 教 改 革 与 体 育 精 神 培 育 心 理 健 康 关 怀 困 难 指 导 校 园 文 化 与 公 共 艺 术 教 育 生 发 展 分 类 指 导 等 项 目

03 生 培 养 方 案 ACADEMIC GUIDEBOOK FOR (5) 全 员 导 师 制 度 密 切 师 生 关 系, 培 育 生 术 兴 趣, 促 进 研 究 性 互 动 面 向 全 体 生, 实 行 术 导 师 制 度 ; 加 强 对 生 课 程 读 史 读 经 典 课 外 研 究 实 践 专 业 实 毕 业 研 究 等 方 面 的 有 效 指 导 ; 制 定 生 读 史 读 经 典 计 划 细 则 ; 制 定 生 导 师 工 作 办 法 (6) 研 究 实 践 制 度 培 育 生 的 问 题 意 识 和 创 新 意 识, 训 练 生 发 现 问 题 研 究 问 题 和 解 决 问 题 的 能 力 组 织 实 施 千 百 村 社 会 调 查 和 生 创 新 创 业 训 练 计 划 ; 鼓 励 生 参 与 教 师 研 项 目 ; 加 强 实 践 实 验 教 ; 设 置 分 要 求 (7) 双 选 认 证 制 度 促 进 生 跨 专 业, 强 化 研 究 性 和 未 来 发 展 的 知 识 基 础 各 专 业 课 程 按 照 定 比 例 和 程 序 面 向 全 校 生 开 放, 供 有 需 求 的 生 自 主 选 课 ; 生 所 选 课 程 既 可 计 入 生 所 在 专 业 的 选 修 课 程 分, 也 可 在 满 足 条 件 的 情 况 下 折 抵 生 副 修 第 专 业 或 第 位 的 分 要 求 ; 在 此 基 础 上, 生 继 续 完 成 相 关 课 程, 达 到 相 关 专 业 的 副 修 要 求, 毕 业 前 可 申 请 认 证 并 获 得 副 修 专 业 或 副 修 位 证 书 ; 加 强 网 络 课 程 资 源 和 信 息 化 平 台 建 设, 促 进 生 利 用 网 络 自 主 相 关 课 程 ; 充 分 利 用 际 小 期, 面 向 全 校 组 织 开 设 副 修 课 程, 安 排 海 归 教 师 开 设 全 外 语 副 修 课 程, 各 院 ( 系 ) 也 可 外 聘 教 师 讲 授 (8) 公 益 服 务 制 度 树 立 正 确 的 研 究 性 价 值 导 向, 增 进 生 的 文 关 怀 和 社 会 责 任 感 组 织 实 施 社 区 服 务 扶 贫 支 教 法 律 援 助 文 化 助 残 环 境 保 护 道 救 助 劳 动 实 践 及 各 项 专 业 志 愿 服 务 ; 设 置 分 要 求 3.1 概 述 生 培 养 方 案 是 校 实 施 才 培 养 工 作 的 根 性 指 导 文 件, 是 教 育 教 活 动 组 织 的 主 要 依 据 生 培 养 方 案 主 要 对 各 专 业 的 培 养 目 标 培 养 要 求 总 分 与 制 课 程 设 置 与 培 养 环 节 安 排 及 程 规 划 等 作 了 详 细 的 规 定 与 说 明 我 校 专 业 的 制 般 为 四 年, 生 在 制 年 限 内, 没 有 达 到 毕 业 要 求 者, 可 以 申 请 延 长 年 限 内 至 六 年 生 在 年 限 内 完 成 其 所 在 专 业 生 培 养 方 案 规 定 的 全 部 模 块 的 并 获 得 分, 方 可 毕 业 并 取 得 士 位 在 完 成 主 修 专 业 的 基 础 上, 有 余 力 的 同 可 自 主 选 择 副 修 第 专 业 或 第 士 位, 具 体 要 求 则 需 另 行 参 考 副 修 院 列 出 的 相 关 副 修 教 方 案 3.2 指 导 思 想 坚 持 以 德 为 先 系 统 育 的 指 导 思 想, 尊 重 教 育 教 规 律 和 才 成 长 规 律, 统 筹 课 堂 内 外 培 养 环 节, 促 进 生 研 究 型, 着 眼 于 生 德 智 体 美 全 面 发 展 坚 持 类 培 养 理 念, 完 善 宽 口 径 厚 基 础 多 选 择 重 创 新 际 性 的 才 培 养 模 式, 强 化 基 础 知 识 基 理 论 和 基 技 能 教 育, 推 动 专 业 教 育 与 通 识 教 育 相 结 合 课 堂 与 课 外 相 结 合 知 识 与 能 力 培 养 相 结 合 内 和 外 相 结 合, 努 力 提 升 生 厚 重 素 养 3.3 模 块 构 成 2015 级 生 培 养 方 案 由 六 模 块 组 成 : (1) 基 础 技 能 模 块 必 修, 包 括 英 语 (12-16 分 ) 公 共 数 (4-24 分 ) 计 算 机 教 (4 分 ); (2) 通 识 教 育 模 块 包 括 课 程 环 节 和 课 程 外 环 节 两 部 分, 分 为 必 修 和 选 修 其, 必 修 17 分, 包 括 思 想 政 治 理 论 课 程 群 (14 分 ) 新 生 研 讨 课 (1 分 ) 和 经 典 历 史 著 作 阅 读 (2 分 ) 选 修 8 分, 包 括 文 与 方 法 ( 通 识 教 育 讲 堂 课 程 4 分 ) 原 著 原 典 选 读 (2 分 ) 际 小 期 全 英 文 课 程 群 (2 分 ) 通 识 教 育 讲 堂 等 系 列 公 开 讲 座 ( 不 计 分, 生 可 自 由 选 听 ); 06 (3) 素 质 拓 展 模 块 必 修, 包 括 体 育 (4 分 ) 心 理 健 康 教 育 (1 分 ) 公 共 艺 术 教 育 (2 分 ) 职 业 生 涯 规 划 (1 分 ) 和 防 教 育 (2 分 ); (4) 专 业 教 育 模 块 分 为 必 修 和 选 修 其 必 修 课 程 50 分, 包 括 基 础 课 程 (30 分 ) 和 专 业 必

修 课 程 (20 分 ) 选 修 课 程 20 分, 包 括 专 业 方 向 选 修 课 程 (10-12 分 ) 和 跨 专 业 选 修 课 程 (8-10 分, 由 生 在 专 业 之 外 的 所 有 其 他 专 业 课 程 自 主 选 修, 院 可 提 供 定 指 导 ); (5) 实 践 教 育 模 块 为 课 程 外 环 节, 必 修, 包 括 社 会 研 究 与 创 新 训 练 (2 分 ) 社 会 实 践 与 志 愿 服 务 (2 分 ) 专 业 实 (4 分 )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4 分 ); (6) 发 展 指 导 模 块 选 修, 既 有 课 程 教 也 有 课 程 外 环 节, 主 要 在 四 年 级 由 各 院 及 相 关 部 门 组 织 课 程 包 括 基 础 技 能 强 化 专 业 技 能 强 化 就 业 创 业 指 导 研 究 生 预 修 课 程 心 理 健 康 教 育 其 他 兴 趣 课 程 等 类 别 课 程 外 环 节 包 括 各 类 讲 座 助 教 实 践 就 业 实 创 业 训 练 际 交 流 等, 不 计 分 以 上 模 块, 必 修 是 指 生 必 须 完 成 方 案 指 定 课 程 的 ; 选 修 是 指 生 可 从 该 模 块 提 供 的 各 类 课 程 根 据 自 己 的 兴 趣 自 主 选 择 相 应 的 课 程, 但 必 须 完 成 该 模 块 规 定 的 选 修 分 总 数 各 专 业 生 培 养 方 案 还 为 同 们 制 定 了 程 规 划, 对 生 每 个 期 需 要 完 成 的 必 修 分 作 了 的 建 议 需 要 指 出 的 是, 根 据 各 专 业 的 特 点, 各 模 块 的 具 体 分 要 求 和 课 程 类 别 会 有 所 区 别, 请 同 们 以 自 己 所 在 专 业 的 具 体 培 养 方 案 为 准 小 提 示 :(1)2015 级 各 专 业 生 培 养 方 案 ( 包 括 第 专 业 和 第 位 培 养 方 案 ) 可 在 微 下 载 (2) 自 2015 年 级 起, 校 实 施 宽 口 径 招 生 改 革, 在 此 基 础 上 进 行 类 培 养, 多 数 生 在 至 两 年 后 通 过 分 流 进 入 相 关 专 业 具 体 参 见 各 院 ( 系 ) 制 定 的 专 业 分 流 方 案 和 实 施 细 则 04 新 生 导 师 制 与 新 生 研 讨 课 ACADEMIC GUIDEBOOK FOR 为 引 导 生 适 应 生 活, 培 养 术 兴 趣, 增 进 专 业 认 同 和 校 认 同, 明 确 目 标 和 未 来 发 展 路 径, 校 设 立 专 项 资 金, 聘 任 政 治 立 场 坚 定 师 德 师 风 良 好 术 修 养 深 厚 教 经 验 丰 富 善 于 与 生 沟 通 的 教 师 为 新 生 导 师, 并 在 此 基 础 上 面 向 全 体 新 生 组 织 开 设 研 讨 课 新 生 研 讨 课 是 由 我 校 各 领 域 的 杰 出 教 师 面 对 年 级 新 生 开 设 的 小 班 研 讨 课 程, 是 校 启 动 以 厚 重 为 灵 魂 的 才 培 养 路 线 图 的 重 要 举 措, 是 回 归 位, 以 生 为 原 点 术 为 原 点 的 全 员 育 全 程 育 教 育 理 念 的 具 体 体 现 新 生 研 讨 课 旨 在 帮 助 新 生 适 应 生 活, 帮 助 生 塑 造 专 业 素 养 课 程 倡 导 以 生 为 心, 以 问 题 为 心, 以 适 当 的 阅 读 或 实 践 ( 实 验 ) 为 辅 助 段, 强 调 师 生 的 直 接 互 动 和 生 的 小 组 合 作, 使 生 在 研 究 问 题 的 过 程, 通 过 交 流 互 动 合 作 展 示 等 环 节, 增 进 兴 趣, 强 化 动 机, 实 现 课 程 目 标 新 生 研 讨 课 教 内 容 涵 盖 专 业 素 养 教 育 心 理 教 育 沟 通 教 育 与 方 法 教 育 等 多 方 面 内 容, 采 用 研 讨 型 教 方 式, 涵 盖 主 题 发 言 课 堂 讨 论 课 堂 辩 论 名 家 讲 座 心 得 交 流 实 地 参 观 模 拟 实 验 个 案 分 析 等 多 元 化 教 方 式 新 生 研 讨 课 实 行 小 班 教, 般 按 照 15 编 成 个 教 班, 最 多 不 超 过 20 新 生 研 讨 课 课 堂 8 次, 每 次 2 ~ 3 时, 可 根 据 教 需 要 适 当 安 排 课 外 教 活 动 新 生 研 讨 课 为 必 修 课, 共 计 1 分 新 生 研 讨 课 般 安 排 在 年 级 第 期 08

05 课 程 ACADEMIC GUIDEBOOK FOR ACADEMIC GUIDEBOOK FOR 5.1 选 课 与 高 阶 段 的 课 程 安 排 相 区 别, 期 间 同 们 所 修 读 的 所 有 课 程 均 需 由 通 过 数 字 系 统 自 主 注 和 选 择, 这 些 步 骤 包 括 : (1) 准 备 工 作 详 细 阅 读 专 业 教 方 案, 了 解 期 间 各 类 课 程 的 分 要 求 及 时 间 安 排 每 期 选 课 前 教 务 处 会 在 网 站 首 页 发 布 的 选 课 通 知, 详 细 介 绍 各 项 流 程 和 注 意 事 项, 请 同 们 定 关 注 (2) 开 始 选 课 选 课 分 为 三 个 阶 段, 第 和 第 阶 段 在 每 期 末 进 行, 分 别 为 注 选 课 阶 段 和 调 整 选 课 阶 段, 第 三 阶 段 为 试 听 阶 段, 在 新 期 初 进 行, 全 部 三 个 阶 段 均 在 选 课 系 统 完 成 选 课 形 式 分 为 随 机 筛 选 和 时 间 优 先 两 种 方 式, 随 机 筛 选 采 用 志 愿 年 级 和 已 修 分 为 优 先 级, 时 间 优 先 则 着 先 选 先 得 的 原 则 不 同 阶 段 采 用 不 同 的 选 课 形 式, 意 在 提 高 选 课 效 率 的 同 时 实 现 最 程 度 的 公 平 选 课 所 有 选 课 和 退 课 操 作 都 应 该 由 生 在 选 课 系 统 进 行 (3) 完 成 选 课 通 常 情 况 下 生 在 前 两 个 选 课 阶 段 即 可 完 成 选 课, 第 三 阶 段 生 可 对 所 选 课 程 进 行 试 听, 可 依 据 试 听 结 果 对 选 课 重 新 做 出 调 整 最 终 确 定 选 课 后 有 件 非 常 重 要 的 事 情 需 要 同 们 去 做, 那 就 是 查 看 最 终 选 课 结 果, 并 按 照 所 选 课 程 进 行 课 程 的, 未 在 选 课 系 统 选 修 的 课 程 无 法 参 加 期 末 考 试 和 获 得 成 绩 此 外, 需 要 特 别 注 意 的 是, 选 课 工 作 全 部 结 束 后, 生 不 得 退 课, 已 选 的 课 如 果 不 去 上, 则 按 选 课 未 修 处 理, 该 门 课 的 成 绩 以 0 分 计 入 成 绩 单 特 别 提 示 : 新 生 第 期 选 课 仅 分 个 阶 段, 详 见 教 务 处 网 页 发 布 的 新 生 选 课 通 知 10

5.2 课 堂 考 勤 与 课 堂 纪 律 (1) 请 假 制 度 生 必 须 自 觉 遵 守 纪 律, 按 时 参 加 各 项 教 活 动 如 有 病 或 有 事, 不 能 及 时 到 课, 需 要 提 前 请 假, 并 办 理 请 假 续, 否 则 按 旷 课 处 理 生 请 病 假 应 当 持 有 医 院 诊 断 证 明 请 假 周 以 内 的, 由 所 在 院 ( 系 ) 办 公 室 审 批 ; 请 假 超 过 周 的, 须 经 院 ( 系 ) 主 管 领 导 审 批 如 遇 突 发 急 病 等 特 殊 情 况, 不 能 事 前 请 假 者, 应 当 及 时 持 有 关 证 明 补 假 生 般 不 得 请 事 假 如 确 有 特 殊 情 况, 要 从 严 掌 握 请 假 天 以 内 的, 由 所 在 院 ( 系 ) 办 公 室 审 批 ; 请 假 天 以 上 周 以 内 的, 由 院 ( 系 ) 主 管 领 导 审 批 ; 请 假 周 以 上 的, 由 教 务 处 审 批 生 请 病 假 事 假, 期 满 后 应 当 向 批 准 或 者 单 位 销 假 (2) 课 堂 考 勤 课 堂 考 勤 由 任 课 教 师 负 责, 在 助 教 课 代 表 或 者 班 干 部 的 协 助 下 进 行 期 门 课 程 累 计 缺 课 时 数 达 到 该 课 程 时 数 的 1/3 者 或 者 有 1/3 作 业 未 完 成 者, 取 消 其 该 门 课 程 的 考 试 资 格 (3) 课 堂 纪 律 生 必 须 遵 守 课 堂 纪 律, 不 得 旷 课 迟 到 和 早 退 ; 上 课 时 不 得 有 任 何 影 响 课 堂 秩 序 的 行 为 违 反 课 堂 纪 律 者, 任 课 教 师 和 所 在 院 ( 系 ) 应 当 给 予 批 评 教 育 ; 经 批 评 教 育 仍 无 改 进 或 者 情 节 严 重 者, 应 当 由 生 所 在 院 ( 系 ) 向 生 处 教 务 处 报 告, 按 有 关 规 定 给 予 通 报 批 评 或 者 其 他 纪 律 处 分 小 提 示 : 详 细 规 定 参 见 教 务 处 网 页 (http://jiaowu.ruc.edu.cn) 规 章 制 度 栏 目 生 纪 律 及 考 勤 管 理 办 法 5.3 课 程 作 业 课 程 作 业 是 强 化 课 堂 教 效 果 培 养 生 自 主 能 力 的 重 要 环 节, 是 生 平 时 成 绩 评 定 的 重 要 依 据 课 程 作 业 的 形 式 与 内 容 因 课 程 类 型 不 同 而 异, 般 包 括 课 前 预 课 后 题 课 程 论 文 文 献 综 述 延 伸 阅 读 课 后 实 验 课 外 调 查 课 堂 讨 论 ( 演 示 ) 的 准 备 等 课 程 作 业 的 布 置 频 次 由 课 程 主 讲 教 师 根 据 教 进 度 适 时 安 排 以 完 成 课 程 作 业 般 所 需 时 间 计 算, 每 期 每 门 课 程 的 作 业 量 不 低 于 该 门 课 程 课 堂 教 时 间 的 1.2-1.5 倍, 具 体 因 课 程 性 质 而 异 课 程 作 业 成 绩 是 计 算 生 平 时 成 绩 的 重 要 依 据, 其 占 平 时 考 核 成 绩 的 比 重 不 低 于 70% 课 程 作 业 如 发 现 抄 袭 代 做 等 情 形, 教 师 可 给 予 生 次 课 程 作 业 成 绩 以 零 分 计 取 消 考 试 资 格 等 处 理 情 节 严 重 者, 依 据 生 违 纪 处 理 办 法 的 相 关 规 定, 给 予 其 相 应 的 行 政 处 分 12 小 提 示 : 详 细 规 定 参 见 教 务 处 网 页 (http://jiaowu. ruc.edu.cn) 规 章 制 度 栏 目 关 于 加 强 生 课 程 作 业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5.4 课 程 考 核 与 考 试 纪 律 (1) 课 程 考 核 概 述 课 程 考 核 与 成 绩 管 理 是 教 运 行 管 理 和 教 质 量 监 控 的 重 要 环 节, 是 促 进 生 检 查 教 效 果 和 保 证 教 质 量 的 重 要 段 生 应 当 参 加 所 修 课 程 的 考 核, 考 核 合 格 者 可 获 得 相 应 的 分, 生 的 课 程 考 核 成 绩 和 分 获 得 情 况 并 计 入 生 成 绩 单, 作 为 其 毕 业 取 得 位 参 评 奖 助 金 出 交 流 等 事 项 的 依 据 未 在 指 定 时 间 内 经 数 字 教 管 理 系 统 选 课 的 生 或 课 程 累 计 缺 课 时 数 达 到 该 门 课 程 总 时 数 的 1/3 以 上 的 生 不 得 参 加 该 门 课 程 的 课 程 考 核 (2) 考 核 的 构 成 及 形 式 课 程 考 核 由 平 时 考 核 和 期 末 考 核 两 部 分 组 成 其, 平 时 考 核 成 绩 占 课 程 考 核 总 成 绩 的 比 例 为 40%-70%, 期 末 考 核 成 绩 占 课 程 考 核 总 成 绩 的 比 例 为 30%-60% 如 下 表 : 平 时 考 核 期 末 考 核 课 程 作 业 课 堂 表 现 期 考 试 期 末 考 试 平 时 考 核 包 括 课 程 作 业 课 堂 表 现 和 期 考 试 三 个 环 节 其, 课 程 作 业 的 考 核 参 见 上 述 5.3 条, 课 堂 表 现 则 由 任 课 教 师 根 据 生 出 勤 率 课 堂 讨 论 和 课 堂 演 示 的 综 合 表 现 给 出 成 绩 期 考 试 可 采 取 闭 卷 考 试 开 卷 考 试 口 试 课 程 论 文 等 方 式 进 行 期 考 试 如 以 课 程 论 文 的 形 式 考 核, 亦 则 可 视 为 课 程 作 业 的 部 分 (3) 考 试 纪 律 生 考 前 应 仔 细 阅 读 校 关 于 考 试 及 方 面 的 有 关 文 件, 熟 悉 考 场 规 则, 严 格 遵 守 考 试 纪 律, 旦 有 违 纪 作 弊 行 为 发 生, 监 考 教 师 或 巡 视 员 应 将 其 试 卷 没 收 终 止 其 考 试 凡 被 认 定 为 违 纪 或 作 弊 情 形 的, 该 门 课 程 的 课 程 考 核 成 绩 以 0 分 计, 同 时, 依 照 生 违 纪 处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规 定 给 予 相 应 的 行 政 处 分 小 提 示 : 考 试 纪 律 及 违 纪 作 弊 行 为 认 定 细 则 参 见 教 务 处 网 页 (http:// jiaowu.ruc.edu.cn) 规 章 制 度 栏 目 考 场 规 则 监 考 守 则 考 场 巡 视 员 职 责 生 违 纪 处 理 办 法 ( 试 行 ) 等 相 关 文 件 14 期 末 考 核 以 期 末 考 试 的 形 式 进 行, 般 采 取 闭 卷 考 试 开 卷 考 试 口 试 等 方 式, 或 上 述 方 式 相 结 合 其, 基 础 技 能 必 修 课 基 础 课 专 业 必 修 课 的 期 末 考 试 原 则 上 采 取 闭 卷 考 试 的 方 式 根 据 校 的 校 历 ( 可 从 教 务 处 网 站 首 页 下 载 ) 安 排, 秋 季 期 和 春 季 期 的 最 后 两 周 为 考 试 周, 所 有 课 堂 均 停 课 考 试 考 试 周 期 间 的 具 体 日 程 由 校 教 务 处 根 据 院 ( 系 ) 提 交 的 考 试 日 程 安 排 表 统 排 定, 并 于 考 试 周 开 始 前 两 周 公 布 (4) 缓 考 生 如 因 病 或 其 他 特 殊 原 因 不 能 正 常 参 加 考 试 者, 可 提 出 缓 考 申 请 填 写 生 缓 考 申 请 表, 并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其 事 假 须 有 相 关 事 项 的 公 文 证 明 ; 病 假 需 提 供 医 院 的 病 例 收 费 单 据 诊 断 书 休 假 证 明 等 缓 考 的 时 间 地 点 及 方 式 最 终 由 开 课 院 通 知 生 小 提 示 : 缓 考 办 理 续 详 细 参 见 教 务 处 网 页 (http://jiaowu.ruc.edu.cn) 办 事 指 南 栏 目 缓 考 办 理

5.5 成 绩 评 定 与 成 绩 管 理 (1) 成 绩 评 定 除 新 生 研 讨 课 防 教 育 经 典 历 史 著 作 阅 读 实 践 教 育 类 教 环 节 等 课 程 考 核 成 绩 以 合 格 制 (P/F) 或 等 级 制 计, 其 它 各 类 课 程 的 考 核 成 绩 ( 包 括 课 程 作 业 课 堂 表 现 期 考 试 和 期 末 考 试 四 个 部 分 ) 原 则 上 均 以 百 分 制 计 全 部 课 程 考 核 环 节 结 束 后 周 以 内, 由 任 课 教 师 负 责 登 录 数 字 教 管 理 系 统 录 入 课 程 考 核 的 各 项 成 绩 各 项 成 绩 录 入 后, 数 字 教 管 理 系 统 将 根 据 教 师 设 定 的 比 例 自 动 生 成 该 门 课 程 的 最 终 考 核 成 绩, 并 自 动 计 算 绩 点 和 平 均 分 绩 点, 其 对 应 关 系 如 下 : 百 分 制 等 级 制 绩 点 90-100 A 4.0 86-89 A - 3.7 83-85 B + 3.3 80-82 B 3.0 76-79 B - 2.7 73-75 C + 2.3 70-72 C 2.0 66-69 C - 1.7 出 成 绩 复 核 申 请, 经 开 课 院 ( 系 ) 主 管 副 院 长 同 意 后, 由 开 课 院 ( 系 ) 教 务 和 任 课 教 师 共 同 查 阅 试 卷, 并 将 最 终 结 果 和 处 理 意 见 告 知 生 确 属 阅 卷 错 误 或 登 分 错 误 的, 由 任 课 教 师 按 程 序 申 请 办 理 成 绩 更 改 (3) 成 绩 查 询 表 与 成 绩 单 生 在 校 期 间 全 部 课 程 成 绩 将 在 成 绩 查 询 表 显 示, 考 核 未 通 过 课 程 及 超 出 教 方 案 规 定 分 要 求 的 课 程 无 法 在 成 绩 记 录 消 除 成 绩 查 询 表 可 供 生 在 校 内 使 用 ( 如 奖 金 申 请 和 各 类 评 优 等 活 动 ), 使 用 时 需 经 生 所 在 院 ( 系 ) 教 务 秘 书 审 核 并 盖 章 生 因 申 请 出 求 职 校 外 保 研 等 活 动 需 要 出 具 成 绩 证 明 时 应 办 理 正 式 成 绩 单 ( 可 提 供 英 文 两 个 版 ), 正 式 成 绩 单 通 过 成 绩 单 自 助 打 印 机 ( 位 于 校 档 案 馆 层 厅 ) 打 印, 生 需 通 过 卡 通 缴 纳 相 应 的 成 费 用 5.6 重 修 必 修 类 课 程 如 考 核 成 绩 不 及 格 或 因 违 纪 作 弊 出 勤 率 不 足 被 取 消 考 试 资 格, 生 需 重 修 该 门 课 程, 参 加 下 期 ( 或 者 下 年 ) 该 门 课 程 的 并 通 过 考 试 后 方 可 获 得 分 同 门 课 程 最 多 重 修 两 次 生 需 于 课 程 开 设 期 前 两 周 内 在 数 字 教 管 理 系 统 完 成 重 修 课 程 的 选 课, 未 经 选 课 者 不 得 参 与 重 修 课 程 的 和 考 核 63-65 D + 1.3 60-62 D 1.0 考 查 课 合 格 P 1.0 60 分 以 下 或 者 考 查 课 不 合 格 F 0 分 绩 点 = 分 数 绩 点 ; 平 均 分 绩 点 = 各 门 课 程 分 绩 点 相 加 之 和 各 门 课 程 的 分 数 之 和, 以 合 格 制 (P/ F) 为 计 分 方 式 的 课 程, 不 参 与 平 均 分 绩 点 的 计 算 平 均 分 绩 点 (GPA) 是 衡 量 生 质 量 的 标 准 在 校 期 间 各 类 奖 金 评 定 推 荐 免 试 研 究 生 申 请 境 外 交 换 项 目 等 均 以 平 均 分 绩 点 作 为 重 要 参 照 因 素 重 修 课 程 应 当 尽 量 避 免 与 期 其 它 应 修 课 程 相 冲 突, 如 无 法 避 开, 可 申 请 办 理 自 修, 填 写 生 自 修 课 程 申 请 表 ( 从 教 务 处 网 站 下 载 区 下 载 ), 经 生 所 在 院 ( 系 ) 课 程 任 课 教 师 及 开 课 院 ( 系 ) 的 同 意 后 执 行, 否 则 应 顺 延 至 再 下 期 ( 或 再 下 年 ) 重 修 生 自 修 期 间 需 完 成 该 门 课 程 的 课 程 作 业, 并 参 加 期 考 试 和 期 末 考 试 重 修 课 程 成 绩 在 修 课 期 按 实 际 得 分 记 载, 不 覆 盖 原 期 不 及 格 成 绩 重 修 后 获 得 成 绩 及 原 成 绩 均 记 入 生 在 校 期 间 平 均 分 绩 点 16 (2) 成 绩 管 理 生 在 校 期 间 各 期 成 绩 由 任 课 教 师 统 录 入 数 字 成 绩 管 理 系 统, 般 情 况 下 生 可 在 考 试 结 束 周 之 后 登 录 系 统 查 看 成 绩 生 如 对 课 程 考 核 成 绩 有 异 议, 可 于 第 期 前 两 周 内 向 开 课 院 ( 系 ) 教 务 提 小 提 示 : 课 程 考 核 和 成 绩 评 定 的 详 细 规 定 参 见 教 务 处 网 页 (http://jiaowu.ruc.edu.cn) 规 章 制 度 栏 目 生 课 程 考 核 与 成 绩 管 理 实 施 办 法

ACADEMIC GUIDEBOOK FOR 5.7 英 语 教 课 程 分 级 与 口 语 标 准 英 语 课 程 是 我 校 非 英 语 专 业 生 的 门 公 共 必 修 基 础 课, 是 以 外 语 教 理 论 为 指 导, 以 英 语 语 言 知 识 与 应 用 技 能 跨 文 化 交 际 和 策 略 为 主 要 内 容, 并 集 多 种 教 模 式 和 教 段 为 体 的 教 体 系, 目 的 是 培 养 生 的 英 语 综 合 应 用 能 力, 特 别 是 听 说 能 力, 使 其 在 今 后 工 作 和 社 会 交 往 能 用 英 语 有 效 地 进 行 交 际, 同 时 增 强 其 自 主 能 力, 提 高 综 合 文 化 素 养, 以 适 应 我 社 会 发 展 和 际 交 流 的 需 要 按 照 校 才 培 养 路 线 图 的 部 署, 根 据 校 提 升 际 性 强 调 生 外 语 ( 英 语 ) 口 语 表 达 能 力 培 养 的 总 体 要 求, 我 校 从 2013 级 开 始, 全 面 实 施 英 语 口 语 能 力 标 准 ( 试 行 )( 以 下 简 称 口 语 标 准 ), 实 行 英 语 口 语 水 平 测 试 ( 以 下 简 称 口 语 测 试 ), 制 定 了 完 善 的 三 期 制 分 级 教 课 程 体 系 (1) 时 分 英 语 实 行 分 级 教, 生 入 后 参 加 英 语 分 级 考 试, 分 为 英 语 2 级 英 语 3 级 英 语 4 级 三 个 级 别,2 级 是 起 始 级,4 级 为 最 高 级 各 级 除 需 获 得 相 应 的 授 课 分 外, 均 需 获 得 口 语 标 准 达 标 2 分 具 体 见 下 表 : 级 别 总 分 口 语 标 准 达 标 各 期 分 安 排 第 期 第 期 第 三 期 2 级 起 点 16 2 4 6 4 3 级 起 点 14 2 4 4 4 4 级 起 点 12 2 4 4 2 18 (2) 课 程 设 置 根 据 教 育 部 公 布 的 英 语 课 程 教 要 求, 参 照 英 语 课 程 教 纲 ( 修 订 ) 及 口 语 标 准 的 要 求, 结 合 分 级 教 的 原 则, 英 语 各 级 教 的 课 程 设 置 见 下 表 : 级 别 2 级 起 点 3 级 起 点 4 级 起 点 各 期 课 程 设 置 第 期 第 期 第 三 期 英 语 三 级 听 说 英 语 级 听 说 高 级 英 语 演 讲 英 语 三 级 读 写 英 语 级 读 写 英 语 四 级 读 写 外 教 口 语 英 语 三 级 听 说 英 语 四 级 听 说 高 级 英 语 演 讲 英 语 三 级 读 写 英 语 四 级 读 写 英 语 高 级 课 英 语 四 级 听 说 英 语 四 级 读 写 英 语 高 级 视 听 说 高 级 英 语 演 讲 英 语 高 级 课

(3) 口 语 标 准 口 语 标 准 是 参 照 欧 洲 语 言 共 同 参 考 框 架 : 教 评 估 ( 以 下 简 称 欧 框 ) 的 标 准 而 制 定, 总 体 目 标 是 为 我 校 生 制 定 套 在 校 期 间 应 达 到 的 英 语 口 语 能 力 标 准, 以 促 进 生 的 口 语, 提 高 其 表 达 能 力, 使 其 在 今 后 实 际 工 作 生 活 熟 练 运 用 英 语 口 语 进 行 交 际, 参 与 际 交 流 口 语 标 准 由 三 部 分 构 成 : 朗 读 与 复 述 陈 述 与 讨 论 演 讲 与 问 答, 每 部 分 都 有 其 分 项 目 标 及 能 力 等 级 描 述 口 语 标 准 分 为 三 个 水 平 等 级 和 六 个 能 力 级 别 根 据 我 校 生 入 的 实 际 英 语 水 平 及 英 语 培 养 目 标, 将 达 标 定 为 独 立 使 用 者 及 以 上 等 级, 即 生 参 加 口 语 测 试 应 达 到 3 级 及 以 上 级 别 水 平 等 级 能 力 级 别 对 应 ( 欧 框 ) 级 别 Proficient User Independent User Basic User 6 C2 5 C1 4 B2 3 B1 2 A2 1 A1 (4) 口 语 测 试 内 容 及 形 式 口 语 测 试 旨 在 检 查 生 的 英 语 水 平 是 否 达 到 口 语 标 准 所 规 定 的 能 力 要 求 和 达 标 要 求 测 试 内 容 分 为 三 个 部 分 :a. 朗 读 与 复 述,b. 陈 述 与 讨 论,c. 演 讲 与 问 答 根 据 测 试 目 标 的 不 同, 测 试 形 式 包 括 个 面 试 和 小 组 面 试 两 种 类 型, 具 体 内 容 及 形 式 见 下 表 : 测 试 目 标 测 试 形 式 权 重 项 目 内 容 / 主 题 时 间 朗 读 短 文 或 篇 章 节 选 2 朗 读 与 复 述 面 试 ( 单 ) 20% 故 事 传 记 新 闻 报 道 事 件 报 道 等 复 述 ( 音 频 或 视 频 材 料, 只 播 次 ) 3 自 我 个 的 生 活 兴 趣 爱 好 惯 介 绍 家 庭 等 情 况 4 陈 述 与 讨 论 面 试 ( 小 组 ) 45% 陈 述 描 述 图 表 图 片 解 读 含 义 ( 根 据 文 字 提 示 表 达 观 点 ) 8 讨 论 话 题 深 入 探 讨, 发 表 个 观 点 ( 赞 同 或 反 驳 他 观 点 ) 8 演 讲 与 问 答 面 试 ( 单 ) 35% 即 兴 演 讲 文 社 会 西 文 化 等 主 题 ( 抽 题 ) 3 回 答 提 问 根 据 演 讲 内 容 即 时 回 答 (2-3 个 问 题 ) 2 总 计 100% 总 时 间 30 (5) 口 语 测 试 时 间 安 排 根 据 生 入 分 级 起 点 不 同 及 课 程 设 置 的 差 异, 各 级 生 参 加 口 语 测 试 各 部 分 的 时 间 也 有 所 不 同, 具 体 安 排 见 下 表 : 级 别 口 语 测 试 时 间 安 排 第 期 第 期 第 三 期 2 级 起 点 朗 读 与 复 述 陈 述 与 讨 论 演 讲 与 问 答 3 级 起 点 朗 读 与 复 述 陈 述 与 讨 论 演 讲 与 问 答 4 级 起 点 朗 读 与 复 述 陈 述 与 讨 论 演 讲 与 问 答 生 通 过 口 语 测 试 后 获 得 口 语 标 准 达 标 2 分 以 及 口 语 能 力 达 标 证 书 小 提 示 : 关 于 英 语 分 级 及 选 课 的 信 息, 请 关 注 每 期 选 课 前 教 务 处 网 站 的 选 课 通 知, 同 时 可 参 见 教 务 处 网 站 (http://jiaowu.ruc.edu.cn) 规 章 制 度 栏 目 英 语 课 程 分 级 教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关 于 口 语 标 准 与 水 平 测 试 的 其 它 情 况, 可 以 访 问 英 语 口 语 能 力 标 准 官 网 :http://sope.ruc.edu.cn/, 或 参 见 印 发 的 口 语 标 准 及 测 试 纲 两 书, 了 解 口 语 标 准 相 关 信 息 20

ACADEMIC GUIDEBOOK FOR 5.8 语 文 教 及 课 程 安 排 为 增 进 生 的 厚 重 素 养, 促 进 并 强 化 母 语 教 育, 校 按 照 课 程 与 讲 座 相 结 合 必 修 与 选 修 相 结 合 专 业 与 通 识 相 结 合 的 思 路 和 原 则, 统 筹 课 堂 内 外 培 养 环 节, 不 断 改 进 汉 语 课 程 教 组 织 和 方 式 方 法 生 可 以 通 过 以 下 途 径 进 行 汉 语 课 程, 以 提 高 自 己 的 母 语 水 平 写 作 能 力 以 及 文 修 养 课 堂 教 方 面, 是 通 识 教 育 讲 堂 课 程 群, 其 有 古 典 诗 文 与 吟 诵 等 汉 语 素 养 类 课 程, 供 全 校 生 选 修 ; 是 原 著 原 典 选 读 课 程 群, 包 括 论 语 导 读 资 治 通 鉴 选 讲 诗 经 导 读 老 子 解 读 等 课 程, 全 校 生 可 以 选 修 ; 三 是 开 放 全 校 课 程, 包 括 文 历 史 等 课 程 群, 供 全 校 生 自 由 选 修 ; 四 是 发 展 指 导 基 础 技 能 强 化 类 课 程, 包 括 创 造 性 写 作 与 翻 译 说 文 解 字 汉 语 文 创 作 等 汉 语 阅 读 与 写 作 技 能 强 化 课 程, 供 生 自 主 选 修 是 各 院 开 设 相 关 专 业 写 作 课 程 公 共 管 理 院 文 院 马 克 思 主 义 院 农 业 与 农 村 发 展 院 社 会 与 口 院 艺 术 院 院 新 闻 院 外 语 院 信 息 资 源 管 理 院 等 院 均 设 有 与 专 业 写 作 和 论 文 写 作 等 相 关 的 课 程, 专 业 生 必 修, 分 要 求 不 同 课 外 教 方 面, 设 有 读 史 读 经 典 环 节, 要 求 生 必 修, 计 2 分 ; 作 家 谈 写 作 系 列 公 开 讲 座, 生 可 自 主 听 讲, 不 计 分 ; 此 外, 校 要 求 各 个 院 安 排 专 业 写 作 指 导 环 节, 加 强 生 研 训 练, 提 升 生 专 业 写 作 水 平 22

5.9 数 公 共 课 教 及 课 程 分 类 数 公 共 课 教 旨 在 培 养 生 的 数 思 维 和 抽 象 思 维, 使 其 具 备 定 的 数 建 模 和 数 理 数 量 分 析 能 力, 为 生 进 步 专 业 课 程 打 下 必 要 的 数 基 础 (1) 课 程 设 置 及 课 程 分 类 为 促 进 文 理 渗 透 交 叉, 提 高 生 数 理 与 数 量 分 析 能 力, 同 时 满 足 生 自 身 兴 趣 和 发 展 方 向 的 个 性 化 需 求, 我 校 非 数 专 业 数 课 程 实 行 分 类 分 层 次 教 全 部 数 课 程 分 为 数 素 质 课 数 基 础 课 和 数 应 用 课 三 类 其 数 素 质 课 专 为 部 分 文 类 专 业 生 开 设 数 基 础 课 则 为 全 校 多 数 理 工 类 社 会 类 专 业 所 必 修, 包 括 分 析 部 分 代 数 部 分 和 随 机 部 分, 每 部 分 分 为 不 同 层 次 数 应 用 课 程 般 以 数 基 础 课 为 先 修 课, 在 完 数 基 础 课 后 开 设, 课 程 性 质 为 全 校 任 选, 不 作 统 要 求 课 程 分 类 及 分 层 次 情 况 具 体 如 下 : 数 素 质 课 该 类 课 程 设 门 课 程 : 文 数, 共 4 分, 第 1 期 数 基 础 课 该 类 课 程 由 三 部 分 组 成, 每 部 分 课 程 分 四 个 层 次 设 置 分 析 部 分 : 按 要 求 由 高 到 低 分 四 个 层 次 设 置 为 数 分 析 A: 共 12 分, 第 1 3 期, 分 分 别 为 4,4,4 高 等 数 B( 物 理 系 ): 共 14 分, 第 1 3 期, 分 分 别 为 5,5,4 高 等 数 B( 化 系 心 理 系 ): 共 10 分, 第 1 2 期, 分 分 别 为 5,5 高 等 数 B( 环 境 院 ): 共 10 分, 第 1 2 期, 分 分 别 为 5,5 微 积 分 C: 共 8 分, 第 1-2 期, 分 分 别 为 4,4 微 积 分 D: 共 4 分, 第 1 期 代 数 部 分 : 按 要 求 由 高 到 低 分 四 个 层 次 设 置 为 高 等 代 数 A: 共 6 分, 第 1-2 期 分 分 别 为 4,2 线 性 代 数 B: 共 4 分, 第 1 期 线 性 代 数 C: 共 4 分, 第 4 期 线 性 代 数 与 概 率 统 计 D: 共 4 分, 第 2 期 随 机 部 分 : 按 要 求 由 高 到 低 分 三 个 层 次 设 置 为 概 率 论 与 数 理 统 计 A: 共 6 分, 第 3 4 期 分 分 别 为 4 2 概 率 论 与 数 理 统 计 C: 共 4 分, 第 3 期 数 应 用 课 运 筹 : 共 3 分, 第 5 期 数 建 模 : 共 3 分, 第 6 期 经 济 数 专 题 :2 分, 第 6 期 其 它 相 关 课 程 该 部 分 课 程 为 全 校 任 选, 不 作 统 要 求 (2) 课 程 选 择 说 明 各 院 根 据 各 专 业 自 身 对 数 的 基 要 求 和 才 培 养 目 标 确 定 各 专 业 生 修 数 课 程 的 最 低 要 求, 并 在 培 养 方 案 做 出 明 确 规 定 生 根 据 自 身 的 条 件 兴 趣, 结 合 未 来 出 深 造 及 副 修 专 业 的 需 求 可 以 选 择 更 高 层 次 的 数 基 础 课 程 生 应 作 慎 重 合 理 的 选 择, 避 免 盲 目 修 过 高 要 求 的 数 课 程 高 层 次 的 数 公 共 课 分 可 以 冲 抵 教 方 案 较 低 层 次 的 数 公 共 课 分, 但 低 层 次 数 公 共 课 分 不 可 冲 抵 高 层 次 的 数 公 共 课 分 小 提 示 : 数 公 共 课 相 关 情 况 可 参 见 教 务 处 网 站 (http://jiaowu.ruc.edu.cn) 规 章 制 度 栏 目 数 ( 非 数 专 业 ) 教 指 导 纲 要 5.10 计 算 机 公 共 课 教 及 课 程 分 类 计 算 机 公 共 课 教 旨 在 使 生 掌 握 计 算 机 应 用 基 础 知 识 和 基 技 能, 熟 练 使 用 计 算 机 处 理 日 常 工 作, 并 初 步 具 备 计 算 思 维 能 力 同 时, 根 据 各 专 业 特 点 和 生 自 身 情 况 为 生 提 供 更 深 入 的 和 训 练 平 台, 以 满 足 其 专 业 上 对 计 算 机 技 术 的 更 高 要 求 鉴 于 各 性 质 特 点 对 于 计 算 机 技 术 要 求 存 在 的 差 异, 考 虑 到 生 的 不 同 基 础 以 及 生 未 来 发 展 的 个 性 化 需 求, 我 校 非 计 算 机 信 息 类 专 业 的 计 算 机 公 共 课 实 行 分 层 分 类 教,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全 部 计 算 机 课 程 分 三 个 层 次 设 置 第 层 次 : 计 算 机 应 用 基 础, 必 修,2 分 第 层 次 : 计 算 机 应 用 类 课 程, 必 修,2 分 该 层 次 课 程 般 在 完 成 第 层 次 课 程 的 后 进 行, 目 前 开 设 下 列 课 程 ( 今 后 根 据 需 要 可 以 增 开 新 课 程 ), 生 根 据 自 身 专 业 特 点 和 要 求 以 及 个 兴 趣 选 择 其 任 意 门 数 据 库 技 术 与 应 用 Internet 应 用 多 媒 体 技 术 与 应 用 C 程 序 设 计 基 础 SPSS 基 础 与 应 用 第 三 层 次 : 与 专 业 结 合 的 计 算 机 专 门 课 程 该 层 次 课 程 为 各 院 系 根 据 专 业 需 要 开 设 相 关 的 计 算 机 专 门 课 程, 课 程 由 各 院 根 据 各 专 业 需 要 自 主 开 设, 课 程 性 质 根 据 需 要 设 置 为 基 础 课 专 业 必 修 课 或 专 业 选 修 课 小 提 示 : 计 算 机 公 共 课 相 关 情 况 可 参 见 教 务 处 网 站 (http://jiaowu.ruc.edu.cn) 规 章 制 度 栏 目 生 ( 非 计 算 机 信 息 类 专 业 ) 计 算 机 教 指 导 纲 要 24

5.11 体 育 教 及 课 程 分 类 体 育 的 课 程 教 以 拳 泳 为 核 心 必 修 课 程, 共 包 括 体 育 必 修 课 程 体 育 专 选 类 课 程 发 展 指 导 类 课 程 等 三 类 课 程 同 时, 校 从 运 动 参 与 身 体 健 康 心 理 健 康 运 动 技 能 社 会 适 应 文 化 熏 陶 等 6 个 方 面 定 位 体 育 教 目 标, 搭 建 起 了 套 层 次 清 晰, 结 构 互 补, 运 动 与 文 化 相 融 合 的, 具 有 特 色 的 体 育 教 体 系 生 需 完 成 4 分 的 体 育 课 程, 其, 体 育 必 修 课 程 2 分, 包 括 太 极 拳 (1 分 ) 游 泳 (1 分 ), 分 别 于 第 期 第 期 开 设 ; 体 育 专 选 类 课 程 2 分 ( 每 门 课 1 分 ), 包 括 篮 球 羽 毛 球 乒 乓 球 网 球 足 球 健 美 操 体 育 舞 蹈 等, 通 常 情 况 下 在 第 3 期 和 第 4 期 由 生 根 据 自 己 的 兴 趣 选 修 ; 在 完 成 以 上 4 分 体 育 课 程 的 基 础 上, 生 还 可 以 根 据 自 己 的 兴 趣 继 续 选 修 发 展 指 导 类 课 程 的 体 育 类 课 程, 如 瑜 伽 散 打 悦 体 健 身 等 全 日 制 生 在 毕 业 时 需 要 达 到 教 育 部 家 生 体 质 健 康 标 准 的 相 关 要 求 测 试 的 具 体 要 求 和 规 范 详 见 下 发 的 全 日 制 生 体 质 健 康 水 平 测 试 工 作 26 体 育 课 程 的 安 排 考 核 和 分 认 定 办 法 由 校 体 育 部 组 织 制 定

ACADEMIC GUIDEBOOK FOR 5.12 跨 专 业 跨 专 业 选 修 课 程 群 是 指 专 业 之 外 的 全 校 所 有 专 业 课 程, 校 鼓 励 和 要 求 生 跨 跨 专 业 选 修 课 程 各 院 按 照 复 合 知 识 结 构 培 育 创 新 潜 质 强 化 就 业 优 势 的 原 则, 制 定 具 体 办 法 指 导 生 选 修 相 关 课 程 生 也 可 根 据 个 副 修 计 划 系 统 性 地 选 修 相 关 专 业 所 要 求 的 课 程 跨 专 业 具 体 要 求 请 参 见 各 专 业 生 培 养 方 案 为 保 障 生 顺 利 跨 专 业 修 课, 校 要 求 各 专 业 所 有 课 程 ( 包 括 基 础 课 专 业 必 修 课 和 选 修 课 ) 都 应 按 照 定 比 例 ( 各 专 业 所 开 课 程 般 应 预 留 不 低 于 专 业 必 修 生 数 15% 的 课 量 ) 和 程 序, 面 向 全 校 生 开 放, 供 有 需 求 的 生 自 主 选 修, 以 实 质 性 促 进 跨 专 业 和 复 合 型 才 培 养 同 时 积 极 出 台 其 他 保 障 措 施, 通 过 开 设 跨 专 业 选 修 专 门 课 堂 建 设 视 频 课 程 等 方 式, 增 加 课 程 供 给 量 此 外, 为 满 足 生 多 样 化 要 求, 从 2014-2015 年 秋 季 期 开 始, 针 对 没 有 副 修 第 专 业 ( 位 ) 意 愿 的 生, 若 选 修 多 门 发 展 指 导 类 课 程, 其 门 课 程 (2 分 ) 作 为 选 修 要 求 计 入 发 展 指 导 分, 其 余 多 修 的 非 专 业 课 程 ( 指 非 专 业 教 师 开 设 课 程 ) 分 可 计 入 生 的 跨 专 业 选 修 分 要 求 5.13 名 师 沙 龙 名 师 沙 龙 是 我 校 才 培 养 路 线 图 的 重 点 建 设 内 容, 是 新 生 研 讨 课 的 延 伸, 是 生 课 程 的 重 要 形 式 和 重 要 补 充 名 师 沙 龙 的 开 设, 是 我 校 探 索 培 养 以 厚 重 为 核 心 能 够 自 由 往 来 于 东 西 方 文 明, 具 有 全 球 竞 争 力, 能 够 引 领 世 界 和 谐 治 理 的 卓 越 才 的 重 要 举 措 沙 龙 目 标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促 进 杰 出 教 师 与 生 面 对 面 地 交 流, 通 过 激 发 生 的 研 究 兴 趣 和 术 灵 感, 加 强 术 引 导, 培 养 生 问 题 意 识 和 创 新 能 力 ; 进 步 展 现 我 校 名 师 风 采, 提 升 研 究 型 课 堂 驾 驭 能 力, 加 强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培 育 具 有 特 色 的 教 文 化 氛 围 名 师 沙 龙 由 长 期 从 事 教 研 工 作 的 优 秀 教 师 担 任 主 讲, 选 择 的 主 题 般 具 有 前 沿 引 导 和 跨 建 设 意 义, 具 备 开 放 性 延 伸 性 和 综 合 性 的 特 点 沙 龙 采 取 以 问 题 为 心 的 小 班 教 和 研 究 型 教 法, 以 教 师 启 发 分 析 引 导 和 生 研 讨 为 形 式 沙 龙 课 上 表 现 优 异 的 生, 经 主 讲 教 师 推 荐, 可 在 申 请 出 深 造 应 聘 跨 公 司 或 直 机 关 以 及 评 奖 评 优 时 获 得 校 长 的 优 先 推 荐 每 个 名 师 沙 龙 系 列 开 设 8 次, 每 次 2 时 每 个 沙 龙 生 数 控 制 在 20 左 右, 由 生 选 修 申 请, 报 主 讲 教 师 审 核 确 定 小 提 示 : 名 师 沙 龙 开 设 的 相 关 情 况 可 参 见 教 务 处 教 师 教 发 展 心 网 站 (http://ctd.ruc.edu.cn/index.php) 相 关 内 容 28

06 课 外 ACADEMIC GUIDEBOOK FOR ACADEMIC GUIDEBOOK FOR 6.1 社 会 研 究 与 创 新 训 练 社 会 研 究 与 创 新 训 练 共 计 2 个 分 ( 必 修 ), 旨 在 通 过 鼓 励 生 在 阶 段 开 展 研 究 和 社 会 调 查 活 动, 培 育 生 的 问 题 意 识 和 创 新 意 识, 训 练 生 发 现 问 题 研 究 问 题 和 解 决 问 题 的 能 力 目 前, 校 实 施 社 会 研 究 与 创 新 训 练 的 平 台 包 括 千 百 村 社 会 调 研 生 创 新 实 验 计 划 生 创 业 训 练 计 划 创 新 杯 课 外 术 技 作 品 竞 赛 等 (1) 千 百 村 社 会 调 研 千 百 村 社 会 调 研 是 在 我 校 才 培 养 路 线 图 框 架 下 启 动 并 得 到 校 重 点 支 持 的 生 社 会 实 践 专 项 行 动, 由 校 团 委 联 合 相 关 研 机 构 部 处 和 院 共 同 组 织 实 施, 旨 在 为 生 树 立 以 为 核 心 的 价 值 追 求 和 精 神 信 仰, 形 成 以 厚 重 为 核 心 的 意 志 品 质 和 创 新 能 力, 掌 握 以 理 论 联 系 实 际 为 核 心 的 方 法 论 搭 建 坚 实 平 台 活 动 受 到 了 日 报 光 明 日 报 央 电 视 台 新 华 网 新 闻 网 教 育 报 青 年 报 等 媒 体 的 持 续 关 注, 已 经 成 为 实 践 育 与 社 会 服 务 领 域 的 品 牌 项 目 千 百 村 社 会 调 研 活 动 主 要 依 托 社 会 理 论 与 方 法 研 究 心 调 查 与 数 据 心 等 研 机 构 实 施, 围 绕 当 前 农 村 经 济 社 会 与 文 化 发 展 的 重 现 实 问 题, 每 年 组 织 1000 余 名 生 利 用 暑 假 时 间, 深 入 全 范 围 内 经 抽 样 产 生 的 160 余 个 行 政 村 开 展 规 范 深 入 持 续 的 问 卷 调 查 和 田 野 观 察, 了 解 农 业 生 产 农 物 质 与 文 化 生 活 农 村 社 会 管 理 等 方 面 的 基 情 况, 并 围 绕 农 村 发 展 实 践, 将 政 策 宣 讲 法 律 普 及 文 艺 下 乡 生 殖 健 康 同 伴 教 育 等 社 会 服 务 活 动 融 入 其 在 编 教 师 博 士 后 行 政 教 辅 员, 以 及 具 有 籍 并 按 期 注 的 在 读 生 硕 士 研 究 生 或 博 士 研 究 生 均 可 报 名 参 加 千 百 村 社 会 调 研 活 动 校 团 委 每 年 4 月 发 布 千 百 村 社 会 调 研 活 动 招 募 通 知, 公 布 当 年 的 详 细 实 施 流 程, 并 全 程 发 布 相 关 信 息 校 通 过 组 织 千 百 村 社 会 调 研 成 果 分 享 会 报 告 会 研 讨 会, 建 设 农 村 抽 样 调 查 数 据 库, 出 版 调 研 报 告 调 查 记, 向 政 府 部 门 提 交 咨 询 报 告 等 方 式, 持 续 推 进 千 百 村 社 会 调 研 成 果 转 化 校 团 委 校 生 社 会 实 践 服 务 心 专 门 在 生 活 动 心 105 室 建 设 千 百 村 社 会 调 研 工 作 坊, 为 广 同 了 解 千 百 村 社 会 调 研 活 动 查 阅 历 年 成 果 开 展 研 讨 交 流 提 供 空 间 小 提 示 : 千 百 村 社 会 调 研 的 相 关 情 况 可 参 见 生 社 会 实 践 网 (http://sp.ruc.edu.cn) 相 关 栏 目 30

ACADEMIC GUIDEBOOK FOR (2) 生 创 新 实 验 计 划 生 创 新 实 验 计 划 是 我 校 生 课 外 自 主 研 项 目 的 主 要 平 台, 是 指 生 团 队 在 教 师 指 导 下, 自 主 完 成 创 新 性 研 究 项 目 设 计 研 究 条 件 准 备 和 项 目 实 施 研 究 报 告 撰 写 成 果 交 流 等 相 关 工 作 的 教 实 践 项 目, 旨 在 培 养 生 提 出 问 题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问 题 的 能 力, 激 发 生 的 创 新 意 识 生 创 新 实 验 计 划 项 目 体 系 包 括 下 达 至 我 校 的 家 级 北 京 市 级 项 目 及 由 我 校 自 主 设 立 的 校 级 项 目 每 年 3 月 份, 校 面 向 年 级 年 级 生 启 动 项 目 申 报 工 作 根 据 教 育 部 和 北 京 市 教 委 下 达 的 经 费 支 持 额 度, 每 年 立 项 数 为 200 左 右 ( 含 家 级 北 京 市 级 和 校 级 三 个 级 别, 具 体 数 目 以 当 年 申 报 通 知 为 准 ) 申 报 程 序 包 括 生 组 队 填 写 申 报 书 院 评 审 校 评 审 等 环 节 依 照 教 育 部 北 京 市 教 委 和 校 的 相 关 文 件, 我 校 生 创 新 实 验 计 划 家 级 北 京 市 级 和 校 级 的 项 目 经 费 额 度 分 别 为 20000 元 10000 元 和 10000 元 项 目 团 队 必 须 按 照 项 目 管 理 办 法 的 相 关 要 求 和 校 财 务 报 销 的 相 关 要 求 使 用 项 目 研 究 经 费 生 创 新 实 验 计 划 的 项 目 运 行 时 间 般 为 年 半, 项 目 结 项 时 需 提 交 项 目 结 项 主 报 告 (20000 字 ) 项 目 实 施 心 得 相 关 研 究 成 果 项 目 实 施 的 相 关 照 片 等 材 料, 并 参 与 项 目 现 场 答 辩 校 鼓 励 项 目 组 将 其 相 关 研 究 成 果 反 馈 给 项 目 研 究 对 象 ( 如 政 府 机 关 企 事 业 单 位 社 区 等 ), 积 极 推 进 项 目 研 究 成 果 转 化 应 用 获 批 予 以 立 项 且 通 过 期 评 审 的 项 目, 其 成 员 可 获 得 免 试 推 荐 硕 士 研 究 生 的 研 加 分, 此 外, 项 目 组 成 员 还 可 凭 项 目 研 究 报 告 申 请 认 定 培 养 方 案 实 践 教 育 环 节 的 社 会 研 究 与 创 新 训 练 分 (2 分 ) 小 提 示 : 生 创 新 实 验 计 划 的 相 关 情 况 可 参 见 教 务 处 网 站 (http://jiaowu.ruc.edu.cn) 规 章 制 度 栏 目 生 创 新 实 验 计 划 项 目 管 理 办 法 (2014 修 订 ), 也 可 访 问 生 创 新 实 验 计 划 网 (http://jiaowu. ruc.edu.cn/cxsy/index.asp) 了 解 项 目 实 施 的 具 体 情 况 32

(3) 生 创 业 训 练 计 划 生 创 业 训 练 计 划 是 为 生 提 供 创 业 训 练 和 创 业 实 践 的 教 实 践 项 目, 包 括 创 业 训 练 项 目 和 创 业 实 践 项 目, 目 的 在 于 推 进 生 创 新 创 业 教 育, 强 化 生 创 新 创 业 能 力 训 练 该 项 目 由 校 教 务 处 和 文 化 技 园 负 责 具 体 实 施 其, 创 业 训 练 项 目 是 生 创 业 团 队 在 创 业 导 师 指 导 下, 通 过 编 制 商 业 计 划 书 参 与 创 业 课 程 训 练 和 企 业 实 训 等, 了 解 创 业 知 识 熟 悉 创 业 流 程 培 养 创 业 能 力 创 业 实 践 项 目 是 生 创 业 团 队 在 创 业 导 师 的 指 导 下, 采 用 前 期 创 业 训 练 项 目 的 成 果, 以 某 项 具 有 市 场 前 景 的 创 新 性 产 品 或 服 务 为 基 础 开 展 的 创 业 实 践 活 动, 是 创 业 训 练 计 划 的 企 业 试 运 行 阶 段 每 年 3 月 份, 校 面 向 年 级 年 级 生 启 动 项 目 申 报 工 作 根 据 教 育 部 和 北 京 市 教 委 下 达 的 经 费 支 持 额 度, 每 年 立 项 数 为 创 业 训 练 项 目 20 项 左 右, 创 业 实 践 项 目 不 超 过 5 项 其, 创 业 实 践 项 目 仅 面 向 已 经 实 施 创 业 训 练 项 目 的 项 目 团 队 申 报 申 报 程 序 包 括 生 组 队 填 写 申 报 书 校 评 审 等 环 节 根 据 教 育 部 和 的 相 关 政 策 要 求, 每 个 创 业 训 练 项 目 经 费 支 持 额 度 为 2 万 元 创 业 实 践 项 目 则 以 直 接 资 助 或 股 权 投 资 的 方 式 予 以 支 持, 额 度 为 每 个 项 目 团 队 10 万 元 创 业 训 练 项 目 的 运 行 时 间 为 年, 期 间 校 将 为 参 与 训 练 的 生 提 供 创 业 课 程 辅 导 创 业 沙 龙 企 业 实 践 等 训 练 内 容, 生 结 项 时 需 提 交 完 整 的 商 业 策 划 书, 并 参 与 现 场 答 辩 获 得 优 秀 的 创 业 训 练 项 目 团 队 可 视 情 况 继 续 申 请 创 业 实 践 项 目 创 业 实 践 项 目 的 运 行 时 间 为 年, 期 间 项 目 团 队 将 在 文 化 技 园 的 辅 导 下 进 入 企 业 入 园 孵 化, 开 展 企 业 注 公 司 运 营 等 相 关 活 动 校 为 创 业 实 践 项 目 提 供 入 园 孵 化 服 务, 包 括 办 公 场 地 桌 椅 等 硬 件 支 持 和 工 商 注 企 业 办 公 等 相 关 基 础 服 务 凡 通 过 验 收 的 创 业 训 练 项 目 团 队 成 员, 可 直 接 申 请 认 定 培 养 方 案 实 践 教 育 环 节 的 社 会 研 究 与 创 新 训 练 分 (2 分 ) 小 提 示 : 生 创 新 实 验 计 划 的 相 关 情 况 可 参 见 教 务 处 网 站 (http://jiaowu.ruc.edu.cn) 管 理 制 度 栏 目 生 创 业 训 练 计 划 项 目 管 理 办 法 (2014 修 订 ) (4) 创 新 杯 课 外 术 技 作 品 竞 赛 创 新 杯 生 课 外 术 技 作 品 竞 赛 是 由 校 团 委 主 办 的 生 课 外 术 创 新 品 牌 活 动, 自 1998 年 起 每 年 举 办 届, 迄 今 已 成 功 举 办 十 七 届 比 赛 重 视 导 向 性 示 范 性 和 群 众 性, 面 向 全 校 硕 博 生 开 展, 每 年 参 赛 数 达 1500 余 次, 是 我 校 实 施 才 培 养 路 线 图 的 重 要 举 措, 是 培 养 生 创 新 精 神 的 重 要 平 台, 也 是 我 校 选 拔 输 送 生 优 秀 课 外 术 成 果 的 重 要 渠 道 比 赛 每 年 举 办 次, 鼓 励 生 以 个 ( 小 组 ) 为 单 位 参 赛, 通 过 院 推 荐 个 ( 小 组 ) 自 荐 等 方 式 申 报 每 年 申 报 作 品 约 450 余 件, 分 为 文 史 哲 法 经 济 管 理 教 育 社 会 创 业 计 划 设 计 应 用 艺 术 和 其 它 等 9 个 类 别 参 赛 作 品 经 过 校 内 外 专 家 综 合 评 定, 按 照 20% 的 淘 汰 率 进 行 初 选, 剩 余 作 品 按 照 5% 10% 20% 65% 的 比 例 分 别 评 出 特 等 奖 等 奖 等 奖 三 等 奖 其, 特 等 奖 须 参 加 专 场 答 辩 会 比 赛 选 拔 出 来 的 优 秀 作 品 将 被 推 荐 参 加 全 及 首 都 挑 战 杯 课 外 术 技 作 品 竞 赛 和 创 业 计 划 竞 赛 创 新 杯 课 外 术 技 作 品 竞 赛 鼓 励 生 在 立 足 专 业 知 识 的 基 础 上 关 注 计 生, 以 多 元 化 视 角 对 社 会 现 象 时 事 热 点 进 行 分 析, 要 求 参 赛 者 广 泛 进 行 实 地 调 研 和 取 证, 严 格 按 照 术 规 范 和 论 文 要 求 撰 写 参 赛 作 品 创 新 杯 竞 赛 成 绩 是 生 推 荐 免 试 攻 读 硕 士 研 究 生 研 能 力 评 定 的 重 要 参 考 指 标 小 提 示 : 创 新 杯 课 外 术 技 作 品 竞 赛 的 相 关 情 况 可 参 见 校 团 委 网 站 (http://youth.ruc.edu.cn/) 术 实 践 栏 目 34

(5) 研 究 基 金 ( 生 ) 研 究 基 金 ( 生 ) 是 研 究 基 金 项 目 的 分 支 项 目, 面 向 在 校 全 日 制 生 设 立, 旨 在 培 养 生 的 术 兴 趣, 提 升 生 的 研 能 力, 激 发 生 的 创 新 精 神, 倡 导 生 在 阶 段 参 与 研 究 与 生 创 新 实 验 计 划 相 比, 研 究 基 金 ( 生 ) 重 点 支 持 基 础 理 论 研 究 交 叉 研 究 项 目, 重 点 考 察 项 目 团 队 日 常 研 活 动 的 开 展 情 况 申 请 研 究 基 金 ( 生 ) 的 项 目 团 队 可 以 是 以 某 具 体 问 题 为 研 究 内 容 的 项 目 研 究 团 队, 也 可 以 是 对 某 领 域 或 具 体 术 问 题 有 兴 趣 的 术 兴 趣 沙 龙 ACADEMIC GUIDEBOOK FOR 每 年 3 月 份, 校 面 向 年 级 年 级 生 启 动 项 目 申 报 工 作 院 根 据 校 下 达 至 院 的 经 费 总 额 及 项 目 团 队 提 交 申 请 的 情 况, 自 主 确 定 予 以 立 项 的 项 目 数 量 项 目 团 队 名 单 及 每 个 团 队 的 资 助 金 额 为 保 证 项 目 实 施 质 量, 每 个 项 目 团 队 获 得 的 校 资 助 经 费 不 低 于 5000 元 校 鼓 励 有 条 件 的 院 ( 系 ) 为 项 目 团 队 提 供 配 套 资 金, 提 升 项 目 资 助 力 度 项 目 运 行 时 间 为 年 半 项 目 结 项 时 需 提 交 的 材 料 包 括 : 项 目 研 究 成 果, 形 式 为 术 论 文 或 调 研 报 告 ; 项 目 运 行 总 结 及 运 行 期 间 开 展 相 关 活 动 的 证 明 材 料 如 照 片 活 动 报 导 ; 项 目 成 员 参 与 相 关 术 会 议 竞 赛 成 绩 证 明 等 通 过 项 目 结 项, 结 项 成 绩 为 优 秀 和 良 好 的 项 目 团 队, 项 目 团 队 成 员 可 获 得 免 试 推 荐 硕 士 研 究 生 的 研 加 分, 此 外, 项 目 组 成 员 还 可 凭 项 目 研 究 报 告 申 请 认 定 培 养 方 案 实 践 教 育 环 节 的 社 会 研 究 与 创 新 训 练 分 (2 分 ) 小 提 示 : 研 究 基 金 ( 生 ) 的 相 关 情 况 可 参 见 教 务 处 网 站 (http:// jiaowu.ruc.edu.cn) 规 章 制 度 栏 目 研 究 基 金 项 目 ( 生 )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6) 生 术 论 坛 生 术 论 坛 以 激 发 生 研 热 情 鼓 励 研 究 实 践 营 造 术 氛 围 促 进 术 交 流 提 升 生 研 创 新 能 力 为 目 标, 通 过 论 文 提 交 及 术 报 告 会 的 组 织, 集 展 示 我 校 基 于 现 有 生 实 践 教 平 台 ( 如 生 创 新 实 验 计 划 千 百 村 社 会 调 研 生 研 基 金 项 目 寒 暑 假 社 会 实 践 项 目 竞 赛 等 ) 产 生 的 代 表 我 校 生 最 高 水 平 的 术 技 作 品, 搭 建 生 术 交 流 与 合 作 平 台 36 论 坛 以 研 究 实 践 创 新 为 主 题, 每 年 11 月 份 举 办 次 由 校 领 导 担 任 论 坛 主 席 副 主 席 组 委 会 成 员 单 位 包 括 教 务 处 研 处 生 处 实 验 室 建 设 与 设 备 管 理 处 校 团 委 等, 秘 书 处 设 在 教 务 处 和 校 团 委 论 坛 邀 请 校 内 外 教 师 组 成 专 家 委 员 会, 负 责 论 坛 的 各 类 评 审 评 优 工 作 生 术 论 坛 的 组 织 环 节 包 括 : 论 文 征 集 入 选 论 坛 论 文 评 审 专 家 辅 导 分 论 坛 论 文 宣 读 主 论 坛 论 文 宣 读 优 秀 论 文 评 选 及 表 彰 等, 每 年 论 坛 举 办 期 间 同 步 组 织 生 术 实 践 活 动 成 果 展, 召 开 生 课 外 术 工 作 研 讨 会 论 文 入 选 情 况 纳 入 生 推 荐 免 试 攻 读 硕 士 位 研 究 研 能 力 测 评, 生 可 获 得 相 应 的 研 能 力 测 评 加 分 此 外, 主 论 坛 宣 读 论 文 第 作 者 可 直 接 获 评 研 创 新 奖 金 小 提 示 : 生 术 论 坛 的 相 关 情 况 请 关 注 每 年 6-7 月 由 教 务 处 团 委 网 站 公 布 的 论 坛 通 告

ACADEMIC GUIDEBOOK FOR (7) 社 会 研 究 与 创 新 训 练 的 分 认 定 校 将 社 会 研 究 和 创 新 训 练 环 节 纳 入 分 制 管 理, 计 2 分 ( 必 修 ), 具 体 要 求 参 见 各 专 业 培 养 方 案 生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之, 可 以 获 得 社 会 研 究 和 创 新 训 练 分 : 参 与 校 组 织 实 施 的 千 百 村 社 会 调 研 活 动, 并 获 批 结 项 ; 参 与 教 育 部 北 京 市 教 委 及 校 组 织, 教 务 处 具 体 实 施 的 家 级 北 京 市 级 校 级 生 创 新 实 验 计 划 项 目 并 结 项 ; 参 与 教 育 部 北 京 市 教 委 及 校 组 织, 教 务 处 文 化 技 园 具 体 实 施 的 家 级 北 京 市 级 校 级 生 创 业 训 练 和 创 业 实 践 项 目 并 结 项 ; 参 加 教 育 部 共 青 团 央 北 京 团 市 委 北 京 市 委 教 育 工 委 及 校 组 织, 校 团 委 具 体 实 施 的 各 类 家 级 北 京 市 级 校 级 课 外 术 技 作 品 竞 赛 或 创 业 设 计 竞 赛, 且 获 奖 ; 参 与 校 团 委 设 立 的 生 社 会 实 践 项 目 ( 仅 限 社 会 调 研 类, 不 含 社 会 服 务 类 和 社 会 考 察 类 ), 且 该 项 目 获 批 结 项 ; 以 上 5 类 项 目 的 研 究 报 告 允 许 项 目 团 队 成 员 共 享, 但 每 个 团 队 原 则 上 不 超 过 6 ; 参 加 院 组 织 实 施 的 课 外 术 技 作 品 竞 赛 及 创 新 训 练 项 目 等, 并 独 立 完 成 篇 不 少 于 5000 字 的 调 研 报 告 ; 在 教 师 指 导 下 自 主 开 展 项 社 会 调 查, 并 独 立 完 成 篇 不 少 于 5000 字 的 调 研 报 告 综 合 考 虑 各 项 目 结 项 评 奖 进 度 安 排, 社 会 研 究 与 创 新 训 练 的 分 认 定 工 作 般 安 排 在 第 八 期 第 三 周 开 始, 至 第 八 周 前 结 束 院 在 分 认 定 工 作 开 始 之 前 会 通 知 生 提 交 调 研 报 告 及 相 关 获 奖 证 明 材 料 生 的 社 会 研 究 与 创 新 训 练 成 绩 由 院 分 认 定 小 组 安 排 相 关 指 导 教 师 录 入 成 绩 管 理 系 统 在 各 类 社 会 研 究 与 创 新 训 练 活 动 成 绩 优 秀 表 现 突 出 的 生 可 直 接 获 得 A 的 成 绩 生 提 交 的 调 研 报 告, 如 出 现 捏 造 数 据 篡 改 数 据 剽 窃 等 术 不 端 行 为, 经 院 术 委 员 会 确 认, 社 会 研 究 和 创 新 训 练 成 绩 直 接 评 定 为 不 及 格, 并 依 据 生 违 纪 处 理 办 法 的 相 关 规 定, 视 情 节 严 重 情 况, 给 予 相 应 处 分 小 提 示 : 社 会 研 究 与 创 新 训 练 的 分 认 定 的 相 关 情 况 可 参 见 教 务 处 网 站 (http://jiaowu.ruc.edu.cn) 规 章 制 度 栏 目 生 社 会 研 究 和 创 新 训 练 分 认 定 办 法 ( 修 订 ) 38

ACADEMIC GUIDEBOOK FOR 6.2 社 会 实 践 与 志 愿 服 务 社 会 实 践 与 志 愿 服 务 共 计 2 个 分 ( 必 修 ), 旨 在 通 过 组 织 生 参 与 各 项 社 会 实 践 及 志 愿 服 务, 树 立 正 确 的 价 值 导 向, 增 进 生 的 文 关 怀 和 社 会 责 任 感 社 会 实 践 与 志 愿 服 务 项 目 主 要 由 各 级 团 组 织 负 责 实 施 (1) 社 会 实 践 项 目 近 年 来, 我 校 逐 步 建 立 起 了 全 方 位 广 覆 盖 有 特 色 的 生 社 会 实 践 项 目 体 系, 受 到 了 共 青 团 央 教 育 部 等 上 级 部 门 的 高 度 认 可, 并 曾 被 光 明 日 报 总 结 为 生 社 会 实 践 的 模 式 我 校 的 生 社 会 实 践 项 目 包 括 两 个 系 列 七 类 别 第 个 系 列 是 生 社 会 实 践 团 队 项 目, 主 要 包 括 自 由 组 队 项 目 基 层 建 设 项 目 际 交 流 项 目 集 组 队 项 目, 参 与 师 生 自 主 组 建 社 会 实 践 团 队, 选 择 实 践 地 点, 拟 定 实 践 方 案, 获 批 立 项 后 自 主 开 展 实 践 活 动 第 个 系 列 是 生 社 会 实 践 个 报 名 参 与 项 目, 主 要 包 括 委 托 调 研 项 目 基 地 合 作 项 目 和 纵 向 规 划 项 目, 由 校 围 绕 重 点 工 作 与 研 究 机 构 社 会 实 践 基 地 或 相 关 党 政 部 门 合 作 设 立 并 拟 定 实 践 活 动 详 细 方 案, 面 向 全 校 招 募 实 践 团 队 成 员, 符 合 条 件 的 师 生 以 个 名 义 报 名 申 请 参 与 从 活 动 内 容 分, 目 前 生 社 会 实 践 项 目 主 要 包 括 社 会 考 察 社 会 服 务 和 社 会 调 研 三 类 社 会 考 察 主 要 是 指 赴 爱 主 义 教 育 基 地 社 会 教 育 基 地 ( 例 如 普 环 保 法 制 道 德 禁 毒 等 教 育 基 地 ) 进 行 参 观, 旨 在 开 阔 视 野 了 解 情 提 升 认 识 ; 社 会 服 务 主 要 指 利 用 自 身 的 智 力 和 专 业 优 势 开 展 旨 在 改 善 和 发 展 社 会 成 员 生 活 福 利 的 公 益 性 实 践 活 动 ; 社 会 调 研 主 要 指 应 用 方 法, 对 特 定 的 社 会 现 象 或 问 题 进 行 调 查 研 究, 探 求 其 发 生 的 原 因 和 相 关 联 系, 从 而 为 解 决 理 论 性 或 政 策 性 的 问 题 贡 献 力 量 的 实 践 活 动 小 提 示 : 生 社 会 实 践 网 (http://sp.ruc.edu.cn) 提 供 对 各 类 项 目 的 具 体 介 绍, 并 全 程 发 布 生 社 会 实 践 项 目 申 报 立 项 过 程 管 理 结 项 评 优 等 相 关 信 息 (2) 志 愿 服 务 项 目 校 依 托 各 级 团 组 织 常 态 化 组 织 社 区 服 务 扶 贫 支 教 法 律 援 助 文 化 助 残 环 境 保 护 道 救 助 劳 动 实 践 等 各 类 志 愿 服 务 活 动, 鼓 励 生 积 极 参 与, 培 养 生 的 奉 献 精 神 校 团 委 志 愿 者 工 作 部 负 责 管 理 生 的 志 愿 服 务 项 目, 下 设 校 级 和 院 级 志 愿 服 务 类 生 组 织 其, 校 级 志 愿 服 务 类 生 组 织 为 青 年 志 愿 者 协 会, 院 级 志 愿 服 务 类 组 织 为 各 院 青 年 志 愿 者 协 会 及 其 他 志 愿 服 务 性 质 的 团 组 织 这 些 志 愿 服 务 类 组 织 承 担 组 织 开 展 各 类 志 愿 服 务 活 动 的 职 责 小 提 示 : 志 愿 服 务 项 目 的 相 关 情 况 可 参 见 校 团 委 网 站 (http://youth.ruc.edu.cn/) 志 愿 服 务 栏 目 40

(3) 社 会 实 践 与 志 愿 服 务 分 认 定 校 将 社 会 实 践 与 志 愿 服 务 环 节 纳 入 分 制 管 理, 计 2 分 ( 必 修 ), 具 体 要 求 参 见 各 专 业 培 养 方 案 校 认 可 的 社 会 实 践 和 志 愿 服 务 活 动 主 要 包 括 : 校 团 委 设 立 的 生 社 会 实 践 项 目 ( 仅 限 社 会 考 察 社 会 服 务 类, 不 含 社 会 调 研 类 ) 实 施 过 程 的 社 会 实 践 和 志 愿 服 务 活 动 ; 校 机 关 部 处 院 组 织 开 展 的 社 会 实 践 和 志 愿 服 务 活 动 ; 各 级 党 团 组 织 生 组 织 生 社 团 班 级 组 织 开 展 的 社 会 实 践 和 志 愿 服 务 活 动 ; 其 他 经 院 认 定 的 社 会 实 践 和 志 愿 服 务 活 动 生 在 校 期 间 参 与 8 项 及 以 上 校 认 可 的 社 会 实 践 和 志 愿 服 务 活 动, 成 绩 为 合 格, 可 以 获 得 社 会 实 践 和 志 愿 服 务 分 校 认 可 的 社 会 实 践 和 志 愿 服 务 活 动, 每 项 活 动 时 长 原 则 上 应 不 少 于 4 小 时 生 参 与 社 区 服 务 扶 贫 支 教 法 律 援 助 文 化 助 残 环 境 保 护 道 救 助 等 专 业 性 较 强 的 志 愿 服 务 活 动, 每 项 活 动 时 长 不 少 于 2 小 时 42 教 务 处 制 作 并 发 放 生 社 会 实 践 和 志 愿 服 务 登 记 卡, 用 于 记 录 生 参 与 社 会 实 践 和 志 愿 服 务 相 关 信 息, 并 作 为 社 会 实 践 和 志 愿 服 务 成 绩 评 定 的 重 要 依 据 社 会 实 践 和 志 愿 服 务 成 绩 按 照 生 课 程 考 核 管 理 办 法 相 关 规 定, 以 合 格 不 合 格 (P/F) 记 社 会 实 践 与 志 愿 服 务 的 分 认 定 工 作 般 安 排 在 第 八 期 第 三 周 开 始, 至 第 八 周 前 结 束 院 应 在 分 认 定 工 作 开 始 之 前 通 知 生 提 交 生 社 会 实 践 和 志 愿 服 务 登 记 卡 及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生 的 社 会 实 践 与 志 愿 服 务 成 绩 由 各 院 分 团 委 书 记 或 院 选 派 的 专 任 教 师 录 入 成 绩 管 理 系 统 小 提 示 : 社 会 研 究 与 创 新 训 练 的 分 认 定 的 相 关 情 况 可 参 见 教 务 处 网 站 (http://jiaowu.ruc.edu.cn) 规 章 制 度 栏 目 生 社 会 实 践 与 志 愿 服 务 分 认 定 办 法 ( 修 订 )

ACADEMIC GUIDEBOOK FOR 6.3 专 业 实 (1) 概 述 专 业 实 是 传 统 的 教 实 践 内 容, 旨 在 培 养 生 理 论 联 系 实 际 的 能 力, 帮 助 生 获 得 或 专 业 初 步 的 生 产 技 术 和 管 理 知 识, 是 使 生 了 解 社 会 接 触 生 产 实 际, 增 强 团 队 精 神 和 创 业 意 识 的 重 要 段 专 业 实 计 4 分 ( 必 修 ), 通 常 在 第 6 第 7 期 实 施 (2) 实 的 组 织 院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专 业 实 工 作, 包 括 制 定 实 计 划 确 定 实 指 导 教 师 建 设 院 级 实 基 地 监 督 实 运 行 解 决 实 存 在 的 问 题 考 核 实 成 绩 总 结 实 工 作 等 (3) 实 施 方 式 及 要 求 院 ( 系 ) 根 据 实 计 划, 可 采 取 集 实 分 散 实 或 集 实 与 分 散 实 相 结 合 等 方 式 进 行 提 倡 和 鼓 励 由 院 ( 系 ) 统 安 排, 专 业 教 师 带 队 的 集 专 业 实 组 织 集 实 时, 各 院 ( 系 ) 根 据 专 业 实 数 选 派 教 师 负 责 随 行 指 导 生 实, 般 30 以 下 配 备 名 指 导 教 师,30 以 上 则 适 当 增 加 实 指 导 教 师 数 分 散 实 期 间 实 行 生 自 我 管 理, 必 要 时 院 ( 系 ) 派 遣 指 导 教 师 前 往 实 生 较 集 的 地 区 进 行 巡 回 检 查 指 导 生 实 期 间 需 严 格 遵 守 家 的 政 策 法 规 及 实 单 位 的 安 全 保 密 操 作 规 程 劳 动 纪 律 等 有 关 制 度 服 从 实 团 队 的 统 安 排 和 指 挥, 遵 守 实 的 有 关 规 章 制 度 按 时 完 成 实 纲 规 定 的 实 项 目, 并 按 要 求 完 成 实 作 业 实 报 告 等 (4) 校 外 专 业 实 基 地 校 外 专 业 实 基 地 是 生 开 展 专 业 实 和 社 会 实 践 活 动 实 现 才 培 养 目 标 的 重 要 场 所, 是 建 设 稳 定 的 专 业 实 基 地 是 提 高 专 业 实 质 量 的 重 要 保 障 截 至 2013 年 底, 校 已 建 成 各 级 校 外 专 业 实 基 地 98 个 ( 包 括 家 级 生 校 外 实 践 教 育 基 地 2 个 北 京 市 级 校 外 才 培 养 基 地 2 个 ) (5) 成 绩 评 定 指 导 教 师 按 照 生 课 程 考 核 管 理 办 法 的 相 关 规 定, 根 据 生 提 交 的 实 日 记 实 作 业 实 报 告 实 鉴 定 及 生 在 实 期 间 纪 律 表 现 等 情 况 综 合 评 定 实 成 绩 凡 有 以 下 情 况 之, 生 的 专 业 实 成 绩 以 不 及 格 论 并 视 具 体 情 况, 给 予 相 应 的 行 政 处 分 : 未 达 到 实 纲 规 定 的 基 要 求 ; 实 报 告 系 抄 袭 ; 实 时 数 达 不 到 规 定 时 数 要 求 ; 实 严 重 违 反 实 纪 律, 造 成 严 重 安 全 事 故 严 重 技 术 事 故 或 造 成 恶 劣 影 响 44 小 提 示 : 专 业 实 的 相 关 要 求 可 参 见 教 务 处 网 站 (http://jiaowu.ruc.edu.cn) 规 章 制 度 栏 目 生 专 业 实 管 理 办 法 及 校 外 专 业 实 基 地 建 设 与 管 理 办 法

6.4 毕 业 论 文 (1) 概 述 生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是 培 养 方 案 要 求 的 重 要 内 容, 也 是 生 毕 业 即 士 位 资 格 认 证 的 重 要 依 据, 计 4 分 生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的 教 目 的 包 括 : 培 养 生 综 合 运 用 所 基 础 理 论 基 知 识 基 技 能 独 立 开 展 研 究 和 创 作 的 能 力 ; 培 养 生 提 出 问 题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问 题 的 能 力, 激 发 生 的 创 新 意 识 ; 培 养 生 理 论 联 系 实 际 和 实 事 求 是 的 态 度 (2) 选 题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的 选 题 应 符 合 专 业 培 养 目 标 和 教 要 求, 注 重 训 练 生 运 用 所 知 识 分 析 和 解 决 实 际 问 题 的 能 力, 其 涉 及 的 知 识 范 围 和 理 论 深 度 要 符 合 生 的 实 际 水 平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的 题 目 可 由 院 ( 系 ) 各 专 业 或 教 研 室 提 出, 经 指 导 教 师 与 生 交 流 沟 通 后 双 向 选 择 确 定 ; 也 可 在 指 导 教 师 的 指 导 下 由 生 自 拟, 报 所 在 专 业 或 教 研 室 负 责 批 准 后 确 定 允 许 生 基 于 其 所 参 加 的 生 创 新 实 验 计 划 社 会 实 践 调 研 类 项 目 等 实 践 教 活 动 拟 定 毕 业 论 文 的 题 目, 但 其 必 须 与 所 专 业 的 教 内 容 致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的 选 题 工 作 应 在 第 七 期 的 第 四 周 以 前 完 成 (3) 写 作 要 求 生 撰 写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必 须 熟 悉 和 掌 握 写 作 毕 业 论 文 所 必 需 的 资 料, 合 理 设 计 研 究 方 案, 对 所 研 究 的 课 题 进 行 比 较 全 面 深 入 系 统 的 分 析 和 阐 述, 并 提 出 定 的 独 立 见 解, 做 到 论 点 明 确, 论 据 充 分, 逻 辑 清 楚, 文 字 通 顺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的 行 文 格 式 和 引 文 规 范 根 据 生 毕 业 论 文 指 导 的 相 关 要 求 执 行 除 外 语 类 专 业 以 外,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原 则 上 以 文 撰 写, 字 数 为 8000 左 右 设 计 创 作 类 作 品 不 做 字 数 限 制 (4) 成 绩 评 定 指 导 教 师 给 出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的 初 步 成 绩, 并 将 所 指 导 生 的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原 稿 及 生 毕 业 论 文 指 导 统 提 交 给 所 在 专 业 或 教 研 室 的 毕 业 论 文 评 审 小 组 毕 业 论 文 评 审 小 组 负 责 再 次 审 定, 经 主 程 序 以 标 准 讨 论 协 商 后, 给 定 评 审 小 组 成 绩 (5) 答 辩 生 如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之 者, 需 参 加 答 辩 :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评 审 小 组 成 绩 评 定 为 A 或 90 分 以 上 的 ; 生 对 评 审 小 组 给 定 成 绩 持 有 异 议 的 ; 被 院 ( 系 ) 随 机 抽 取 的 ; 答 辩 环 节 包 括 生 陈 述 和 回 答 问 题 两 个 环 节, 答 辩 小 组 根 据 生 的 综 合 表 现 进 行 评 分 和 答 辩 投 票 答 辩 委 员 会 有 权 根 据 答 辩 结 果 修 改 由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评 审 小 组 给 出 的 成 绩 经 答 辩, 各 专 业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的 优 秀 率 原 则 上 不 得 超 过 30% (6) 质 量 监 控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成 绩 不 及 格 者, 不 能 获 得 该 环 节 相 应 分, 不 得 于 当 期 申 请 毕 业 和 取 得 位 生 可 根 据 自 身 情 况 决 定 是 否 申 请 结 业 或 延 期 毕 业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成 绩 录 入 后, 教 务 处 负 责 对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进 行 随 机 抽 查, 对 于 初 步 判 定 可 能 存 在 术 不 规 范 或 术 不 端 行 为 的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由 教 务 处 将 其 送 交 至 所 在 院 ( 系 ) 术 委 员 会 进 行 次 判 定 经 判 定 为 术 不 规 范 行 为 的, 视 情 况 给 予 其 责 令 限 期 修 改 下 调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成 绩 的 处 理 ; 经 判 定 为 术 不 端 行 为 的,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成 绩 以 0 分 计, 生 需 延 期 毕 业 完 成 毕 业 论 文, 并 依 据 生 违 纪 处 理 办 法 的 相 关 规 定, 视 情 节 给 予 警 告 严 重 警 告 记 过 和 开 除 籍 的 处 分 小 提 示 :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的 相 关 要 求 可 参 见 教 务 处 网 站 (http://jiaowu.ruc.edu.cn) 规 章 制 度 栏 目 生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管 理 办 法 ( 修 订 ) 46

ACADEMIC GUIDEBOOK FOR 6.5 竞 赛 (1) 概 述 为 激 发 生 的 兴 趣 和 潜 能, 增 强 生 的 知 识 应 用 能 力, 培 养 生 的 团 队 协 作 意 识 和 创 新 精 神, 推 动 高 等 教 育 才 培 养 模 式 和 实 践 教 改 革, 校 鼓 励 生 参 加 各 级 各 类 生 竞 赛 (2) 主 要 竞 赛 项 目 际 性 竞 赛 : 由 联 合 教 文 组 织 及 其 他 际 术 团 体 组 织 的 在 某 具 有 重 要 际 影 响 力 的 竞 赛, 我 校 生 参 加 的 主 要 有 际 生 数 建 模 竞 赛 ((MCM&ICM) 际 生 程 序 设 计 竞 赛 (ACM-ICPC); 家 级 竞 赛 : 由 教 育 部 及 其 委 托 的 相 关 专 业 教 指 导 委 员 会 组 织 的 竞 赛 以 及 由 社 会 机 构 组 织 的, 已 在 全 范 围 内 产 生 重 影 响 力 的 比 赛 主 要 有 挑 战 杯 全 生 课 外 术 技 作 品 竞 赛 及 创 业 计 划 赛 全 生 数 建 模 竞 赛 全 生 数 竞 赛 全 生 信 息 安 全 竞 赛 生 计 算 机 设 计 赛 全 生 广 告 艺 术 赛, 外 研 社 杯 全 英 语 辩 论 赛 等 ; 48 市 级 竞 赛 : 由 北 京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组 织 的 竞 赛, 我 校 生 参 加 的 主 要 有 北 京 市 生 数 建 模 与 计 算 机 应 用 竞 赛 北 京 市 生 文 知 识 竞 赛 北 京 市 生 物 理 实 验 竞 赛 北 京 市 生 化 实 验 竞 赛 北 京 市 生 物 流 设 计 赛 北 京 市 生 英 语 演 讲 比 赛, 北 京 市 创 业 设 计 竞 赛 北 京 市 模 拟 法 庭 竞 赛 等 ; 校 级 竞 赛 : 为 参 加 以 上 各 项 竞 赛 而 进 行 的 全 校 范 围 内 的 选 拔 赛 (3) 激 励 政 策 校 设 立 生 竞 赛 专 项 经 费, 并 纳 入 年 度 预 算, 支 持 各 院 ( 系 ) 组 织 和 参 与 的 各 类 竞 赛 活 动, 为 生 提 供 参 赛 经 费 后 勤 服 务 和 教 资 源 保 障 在 各 类 竞 赛 取 得 优 秀 成 绩 的 生, 根 据 各 院 的 具 体 规 定, 可 获 得 相 应 的 免 试 推 荐 硕 士 研 究 生 研 加 分 小 提 示 : 竞 赛 的 相 关 情 况 可 参 见 教 务 处 网 站 (http://jiaowu.ruc.edu.cn) 管 理 文 件 栏 目 竞 赛 管 理 办 法

ACADEMIC GUIDEBOOK FOR 6.6 读 史 读 经 典 读 史 读 经 典 项 目 为 我 校 才 培 养 路 线 图 重 点 项 目 之, 纳 入 生 培 养 方 案, 由 生 处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计 2 分 该 项 目 通 过 开 展 贴 合 项 目 设 计 思 路 课 内 课 外 有 效 衔 接 的 系 列 教 育 活 动, 引 导 生 回 归 经 典 接 近 名 著, 着 力 培 养 生 良 好 的 阅 读 惯 及 阅 读 兴 趣, 有 效 提 升 我 校 生 的 自 主 合 作 与 探 究 式 能 力, 为 生 的 未 来 业 发 展 与 事 业 进 步 打 下 坚 实 的 知 识 基 础 和 文 化 基 础 读 史 读 经 典 项 目 分 为 通 史 断 代 史 阅 读 ( 下 期,1 分 ) 专 门 史 阅 读 ( 上 期,1 分 ) 两 部 分, 包 括 史 阅 读 和 读 史 实 践 两 个 环 节 史 阅 读 环 节 满 分 50 分, 要 求 生 利 用 寒 暑 假 时 间 分 别 阅 读 5 部 史 名 著 (2 部 精 读,3 部 泛 读 ), 提 交 读 书 汇 报, 并 在 研 读 导 师 和 辅 导 员 的 指 导 下, 于 每 期 末 提 交 2 篇 以 规 范 论 文 格 式 撰 写 的 精 读 著 作 读 书 报 告 ( 每 篇 12.5 分 ) 读 史 实 践 环 节 满 分 50 分, 生 参 加 读 史 实 践 活 动 每 次 5 分 校 采 取 招 标 认 证 两 种 途 径, 开 展 多 种 形 式 的 兴 趣 导 向 的 讨 论 类 竞 技 类 体 验 类 读 史 实 践 活 动 供 生 选 择 项 目 由 班 主 任 担 任 研 读 导 师, 并 在 历 史 院 际 关 系 院 院 马 克 思 主 义 院 等 院 选 拔 高 年 级 生 和 研 究 生 担 任 读 史 辅 导 员, 为 同 们 提 供 阅 读 指 导 小 提 示 : 读 史 读 经 典 项 目 详 情 参 见 微 读 史 读 经 典 公 共 主 页 (http://ruc.tiup.cn/publichome/index/ index/pid/43) 50

07 际 化 ACADEMIC GUIDEBOOK FOR ACADEMIC GUIDEBOOK FOR 7.1 境 外 交 换 (1) 概 述 随 着 校 才 培 养 际 化 水 平 的 不 断 提 高, 校 努 力 拓 展 生 境 外 交 流 交 换 渠 道, 为 在 校 生 提 供 不 同 类 型 的 海 外 项 目, 构 建 海 外 交 流 平 台, 增 进 生 对 不 同 家 不 同 文 化 的 认 识 和 理 解 海 外 项 目 主 要 包 括 家 公 派 项 目 校 生 际 交 流 校 长 奖 金 项 目 校 际 交 换 项 目 院 级 交 换 项 目 寒 暑 期 项 目 等 以 2014 年 为 例, 全 校 共 有 728 名 生 赴 境 外 ( 在 境 外 参 加 个 月 以 上 课 程, 含 校 级 和 院 级 项 目 ) 2014 年 春 季 和 秋 季, 校 共 有 96 个 校 际 生 境 外 项 目 随 着 校 际 化 水 平 的 提 升, 境 外 项 目 及 派 出 生 数 量 还 将 逐 年 提 升 (2) 选 派 要 求 依 照 个 申 请, 院 推 荐, 专 家 评 审, 择 优 选 拔 的 原 则, 校 于 每 年 3 月 份 以 及 9 月 份 集 开 展 项 目 选 拔 工 作 选 派 生 要 求 热 爱 祖, 具 有 良 好 的 政 治 思 想 素 质, 在 校 期 间 无 违 法 违 纪 记 录 ; 身 心 健 康 ; 成 绩 优 异, 综 合 素 质 好 ; 派 出 时 可 为 年 级 到 四 年 级 具 体 项 目 要 求 每 期 初 教 务 处 将 在 校 校 园 网 上 发 布 除 台 湾 校 的 交 换 项 目 外, 其 它 项 目 均 有 外 语 语 言 要 求, 请 在 校 期 间 有 计 划 参 加 境 外 项 目 的 同, 参 照 历 年 的 项 目 语 言 要 求 ( 般 要 求 申 请 时 即 提 交 托 福 或 雅 思 成 绩 ), 及 早 做 好 相 关 准 备 工 作 (3) 成 绩 转 换 与 分 认 定 除 我 校 教 方 案 规 定 应 修 的 两 课 基 础 技 能 课 原 典 课 及 其 他 通 识 教 育 课 程 分 必 须 在 我 校 获 得 外, 生 在 境 外 交 换 成 绩 单 上 列 出 的 全 部 课 程 均 可 认 定 为 培 养 方 案 相 应 的 课 程 门 类 校 根 据 内 外 分 计 算 和 成 绩 评 定 的 通 行 做 法, 制 定 境 外 分 及 成 绩 转 换 的 参 考 标 准 小 提 示 : 有 关 境 外 交 换 的 选 拔 情 况 可 参 见 教 务 处 网 站 (http://jiaowu.ruc. edu.cn) 境 外 交 流 栏 目 及 际 交 流 处 ( 港 澳 台 办 公 室 ) 网 站 (http://io.ruc. edu.cn) 生 交 流 栏 目 有 关 境 外 交 流 课 程 分 认 定 的 情 况 参 见 教 务 处 网 站 (http://jiaowu.ruc. edu.cn) 规 章 制 度 栏 目 生 赴 境 外 及 课 程 分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 修 订 ) 52

International Summer School of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7.2 际 小 期 校 自 2009 年 起 创 办 际 小 期, 力 推 进 才 培 养 的 在 地 际 化 双 向 际 化 际 小 期 于 每 年 7 月 份 开 设, 为 期 4 周, 校 邀 请 际 师 资, 面 向 全 校 生 和 际 生 组 织 全 英 文 教 实 践 活 动 际 小 期 开 设 研 究 系 列 通 识 及 前 沿 系 列 及 文 化 普 及 系 列 和 语 言 强 化 培 训 系 列 等 四 系 列 课 程, 每 年 开 设 课 程 门 数 约 为 130 门 际 小 期 校 级 核 心 课 程 由 我 校 部 分 优 秀 教 师 和 来 自 美 哈 佛 美 斯 坦 福 美 耶 鲁 英 剑 桥 日 早 稻 田 等 来 自 各 海 外 流 和 研 究 机 构 的 教 师 共 同 承 担, 际 师 资 占 70% 以 上 小 期 期 间, 各 院 和 有 关 部 门 还 举 办 各 种 特 色 教 和 培 训 项 目 际 术 会 议, 组 织 生 参 加 社 会 实 践 实 实 训 和 际 交 流 际 小 期 面 向 校 各 个 层 次 生 免 费 开 放, 按 教 方 案 要 求 生 必 修 2 分 同 时 接 收 境 外 生 交 换, 与 生 同 堂 上 课 每 年 3000 多 校 生 参 加, 另 外 还 有 来 自 全 球 40 多 个 家 和 地 区 的 近 500 名 际 生, 选 修 际 小 期 校 级 核 心 课 程 Creating the Brand of Chinese Studies Developing Quality Courses Promoting General Education 际 小 期 为 广 教 师 及 生 搭 建 了 广 泛 的 交 流 平 台 来 自 世 界 各 地 的 教 师 之 间 深 入 开 展 术 教 交 流, 为 进 步 开 展 合 作 研 究 和 建 立 良 好 术 关 系 奠 定 基 础 同 时, 际 小 期 吸 引 来 自 不 同 校 不 同 文 化 背 景 的 数 千 名 同 齐 集, 在 这 里 经 历 各 自 的 体 验 和 收 获, 共 同 生 活, 增 进 了 生 对 多 元 文 化 的 包 容 和 理 解, 在 开 阔 生 际 视 野 同 时, 也 让 世 界 更 加 了 解 认 识 54 小 提 示 : 有 关 际 小 期 的 相 关 情 况 可 参 见 教 务 处 网 站 (http://jiaowu.ruc.edu.cn) 及 际 小 期 网 站 (http://iss.ruc. edu.cn)

08 副 修 ACADEMIC GUIDEBOOK FOR 8.1 概 述 为 适 应 家 经 济 建 设 和 社 会 发 展 对 跨 复 合 型 才 的 需 求, 调 动 生 的 积 极 性, 促 进 生 跨 专 业, 拓 宽 生 知 识 面, 强 化 研 究 性 和 未 来 发 展 的 知 识 基 础, 校 实 行 副 修 制 度, 鼓 励 有 余 力 的 生 在 校 期 间 在 修 读 主 修 专 业 课 程 的 同 时, 选 择 修 读 副 修 专 业 课 程 生 副 修 制 度 包 括 副 修 第 士 位 和 副 修 第 专 业 两 种 形 式 ) 副 修 第 士 位 般 是 指 在 主 修 专 业 位 的 同 时, 以 副 修 方 式 攻 读 并 获 得 主 修 专 业 以 外 其 它 类 的 士 位 副 修 第 专 业 般 是 指 在 主 修 专 业 的 同 时, 以 副 修 方 式 完 成 主 修 专 业 以 外 其 它 专 业 的 8.2 要 求 各 院 ( 系 ) 在 制 定 教 计 划 时, 应 同 时 制 定 副 修 第 士 位 和 副 修 第 专 业 的 教 计 划 和 具 体 要 求, 并 在 网 上 公 布 副 修 第 士 位 的 课 程 般 应 包 括 第 位 专 业 的 基 础 课 和 专 业 必 修 课 等, 总 分 般 为 50 分 左 右, 其 包 括 第 士 位 论 文 4 分 副 修 第 专 业 的 课 程 般 应 包 括 第 专 业 的 专 业 必 经 认 证 获 得 副 修 第 士 位 资 格 的 生, 在 制 年 限 内 ( 般 为 四 年 ) 完 成 主 修 位 教 计 划 但 未 能 完 成 副 修 位 教 计 划 的, 可 申 请 副 修 延 期 1 年 生 在 毕 业 后 1 年 内, 以 旁 听 课 程 的 方 式, 继 续 完 成 副 修 课 程 分, 经 审 核 合 格 后 颁 发 副 修 位 证 书 经 认 证 获 得 副 修 第 专 业 资 格 的 生 原 则 上 不 得 申 请 延 期 所 有 副 修 延 期 生 的 位 审 核 时 间 及 程 序 与 在 校 生 相 同 经 认 证 获 得 副 修 资 格 的 生, 在 制 年 限 期 ( 般 为 四 年 ) 满 时 仍 未 能 完 成 副 修 方 案, 且 未 申 请 副 修 延 期 的, 或 按 规 定 申 请 副 修 延 期 1 年, 但 仍 未 完 成 副 修 方 案 要 求 的, 校 将 终 止 其 副 修 资 格, 按 生 放 弃 副 修 处 理 8.3 副 修 程 序 生 入 后 在 完 成 主 修 专 业 课 程 的 同 时, 可 先 行 按 副 修 位 或 专 业 的 培 养 方 案 要 求, 通 过 跨 专 业 选 修 课 程 群 的 选 课 渠 道, 自 主 修 读 相 关 课 程, 三 年 级 下 期 按 校 规 定 的 时 间 和 程 序 向 副 修 院 ( 系 ) 提 出 副 修 认 证 申 请, 经 院 ( 系 ) 审 核 合 格 后, 生 于 规 定 年 限 内 可 获 得 副 修 位 或 专 业 证 书 修 课 和 部 分 选 修 课, 总 分 般 为 25 分 左 右 非 院 生 如 计 划 副 修 外 语 院 小 语 种 专 业 及 艺 术 院 相 关 专 业 的 第 士 位 或 第 专 业, 需 提 前 向 副 修 接 收 院 提 出 申 请, 经 副 修 院 考 核 同 意 后 方 可 选 课 8.4 成 绩 管 理 及 毕 业 审 核 在 生 申 请 副 修 位 / 专 业 认 证 之 前, 所 有 课 程 均 计 入 生 主 修 课 程 成 绩 单 生 副 修 位 / 专 业 审 批 后, 经 认 证 的 副 修 课 程 与 主 修 专 业 教 计 划 要 求 重 复 的, 同 时 计 入 主 副 修 成 绩 单, 其 余 课 程 只 计 入 副 修 成 绩 单 经 认 证 获 得 副 修 第 士 位 资 格 的 生, 在 完 成 主 修 位 教 计 划 的 同 时, 按 照 副 修 位 教 计 划 的 要 求 修 满 规 定 的 课 程 分 并 完 成 位 论 文, 符 合 位 授 予 条 件 者, 可 获 得 副 修 士 位 完 成 主 修 位 教 计 划, 而 未 达 到 副 修 位 要 求, 或 修 满 副 修 位 分, 但 未 获 得 主 修 位 证 书 者, 均 不 授 予 副 修 士 位 副 修 第 专 业 的 生 在 完 成 主 修 专 业 教 计 划 的 同 时, 按 照 副 修 专 业 教 计 划 的 要 求 修 满 规 定 的 课 程 分 者, 可 取 得 副 修 第 专 业 证 书 完 成 主 修 专 业 教 计 划, 而 副 修 第 专 业 未 达 到 合 格 要 求 者, 或 修 满 副 修 第 专 业 分, 但 未 获 得 主 修 专 业 毕 业 证 书 者, 均 不 发 给 副 修 第 专 业 证 书 8.5 副 修 费 用 凡 最 终 获 得 副 修 第 士 位 或 第 专 业 的 生, 需 在 毕 业 前 缴 纳 相 应 的 课 程 修 读 费 用, 具 体 标 准 为 每 分 100 元, 收 费 分 数 = 副 修 方 案 规 定 总 分 数 - 主 修 方 案 同 时 被 认 定 为 副 修 方 案 课 程 的 分 总 数 小 提 示 : 副 修 的 相 关 情 况 可 参 见 教 务 处 网 站 (http://jiaowu.ruc.edu. cn) 规 章 制 度 栏 目 生 副 修 制 度 实 施 办 法 ( 修 订 ) 56

09 转 专 业 制 度 ACADEMIC GUIDEBOOK FOR 9.1 概 述 为 营 造 有 利 于 才 成 长 的 环 境, 考 虑 到 部 分 生 对 于 调 整 主 修 专 业 合 理 规 划 程 安 排 更 好 发 挥 潜 力 的 客 观 需 求, 根 据 普 通 高 等 校 生 管 理 规 定 ( 教 育 部 第 21 号 令 ), 校 允 许 生 在 符 合 条 件 的 情 况 下 转 专 业 9.2 条 件 要 求 (1) 生 申 请 转 专 业 需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在 校 全 日 制 年 级 生 ; 在 校 期 间 未 受 到 任 何 纪 律 处 分 ; 原 专 业 已 修 课 程 全 部 合 格 且 全 校 共 同 课 成 绩 在 B 以 上 ; 符 合 转 入 院 公 布 的 各 项 条 件 (2) 具 备 以 下 情 形 之 者, 不 得 申 请 转 专 业 自 主 招 生 B 类 ( 特 色 专 业 类 别 ) 生 ; 防 生 ; 其 它 与 校 招 生 部 门 签 订 协 议 并 录 取 在 指 定 专 业 的 生 ; 因 参 军 休 出 等 原 因 保 留 籍 的 生 (3) 具 备 以 下 情 形 之 者, 仅 能 申 请 院 ( 系 ) 内 转 专 业 艺 术 院 生 ; 法 院 生 ; 外 语 类 保 送 生 (4) 因 身 体 原 因 或 其 他 特 殊 情 况 不 适 应 在 原 专 业 继 续 而 申 请 转 专 业 的 生, 需 向 教 务 处 提 交 个 书 面 申 请 及 校 指 定 医 院 出 具 的 诊 断 证 明 或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获 批 后 可 适 当 放 宽 成 绩 要 求 此 类 情 况 下, 生 原 则 上 只 能 申 请 转 入 到 与 原 专 业 高 考 招 生 分 数 相 当 或 较 低 的 专 业 (5) 如 生 在 某 方 面 确 有 专 长, 对 所 申 请 转 入 专 业 具 有 浓 厚 的 兴 趣 并 具 备 定 的 基 础, 经 转 入 院 ( 系 ) 考 核 由 转 入 院 ( 系 ) 向 教 务 处 提 出 报 告 并 提 供 详 细 证 明 材 料, 可 适 当 放 宽 成 绩 要 求 (6) 申 请 在 同 院 内 转 专 业 的, 可 适 当 放 宽 成 绩 要 求 9.3 办 理 程 序 (1) 各 院 ( 系 ) 于 每 年 第 期 初 在 数 字 教 管 理 系 统 公 布 院 ( 系 ) 各 专 业 接 收 生 转 专 业 的 数 条 件 考 试 方 式 及 录 取 标 准 各 专 业 接 收 比 例 般 不 得 超 过 该 专 业 年 级 生 总 数 的 10% (2) 生 于 通 过 数 字 教 管 理 系 统 向 所 在 院 ( 系 ) 提 出 转 专 业 申 请 (3) 生 所 在 院 ( 系 ) 应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决 定 是 否 同 意 推 荐 并 签 署 相 应 意 见, 并 在 公 示 后 将 将 同 意 推 荐 转 出 生 申 请 表 报 送 至 生 申 请 转 入 的 院 ( 系 ) 同 意 转 出 的 数 般 不 得 超 过 院 ( 系 ) 年 级 生 总 数 的 10% (4) 转 入 院 ( 系 ) 根 据 此 前 公 布 的 接 收 条 件 审 定 申 请 转 入 生 的 资 格, 确 定 进 入 考 试 的 初 选 名 单 并 通 知 生 转 专 业 考 试 采 取 笔 试 或 面 试 或 者 相 结 合 的 形 式 (5) 根 据 考 试 结 果 和 录 取 标 准, 转 入 院 ( 系 ) 依 据 总 成 绩 排 名 和 拟 接 收 的 总 数, 依 序 确 定 拟 接 收 转 入 的 生 名 单 并 公 示 (6) 教 务 处 对 各 院 ( 系 ) 报 送 的 拟 接 收 转 入 名 单 进 行 审 核 并 公 示, 公 示 期 结 束 后 最 终 确 定 生 转 专 业 名 单 (7) 转 专 业 名 单 确 定 后, 由 生 处 籍 负 责 统 办 理 籍 变 更 续, 生 以 新 专 业 身 份 选 修 下 期 课 程 9.4 分 转 换 生 转 专 业 后, 原 则 上 执 行 新 转 入 专 业 同 年 级 的 培 养 方 案, 修 满 该 方 案 所 有 应 修 课 程 分 后 准 予 毕 业 转 专 业 生 的 年 限 要 求 与 普 通 生 致 生 在 原 专 业 已 修 的 课 程, 如 符 合 转 入 专 业 培 养 方 案 所 要 求 的 课 程 类 别, 经 转 入 专 业 所 在 院 ( 系 ) 认 定 教 务 处 审 批, 可 转 换 为 转 入 专 业 相 应 的 课 程 分 凡 被 批 准 转 专 业 的 生 均 应 参 加 该 期 修 读 的 所 有 课 程 的 期 末 考 试, 成 绩 如 实 记 入 生 的 成 绩 单 并 计 入 平 均 分 绩 点 小 提 示 : 转 专 业 的 相 关 情 况 可 参 见 教 务 处 网 站 (http://jiaowu.ruc.edu.cn) 管 理 文 件 栏 目 生 转 专 业 实 施 办 法 58

10 推 荐 免 试 攻 读 硕 士 位 研 究 生 ACADEMIC GUIDEBOOK FOR 10.1 概 述 我 校 推 荐 免 试 攻 读 硕 士 位 研 究 生 工 作 以 提 高 推 免 生 整 体 质 量 为 目 标, 坚 持 德 智 体 全 面 衡 量, 通 过 对 生 思 想 政 治 道 德 品 质 成 绩 研 能 力 和 素 质 拓 展 情 况 的 全 面 考 察, 择 优 推 荐 校 积 极 创 造 条 件 鼓 励 我 校 优 秀 毕 业 生 在 校 攻 读 硕 士 位, 同 时 也 推 荐 符 合 接 收 条 件 的 生 至 其 他 高 校 研 单 位 攻 读 硕 士 研 究 生 坚 持 公 正 公 平 公 开 的 原 则, 接 受 广 师 生 的 监 督 10.2 申 请 推 免 条 件 (1) 申 请 推 免 的 生 应 为 我 校 全 日 制 应 届 毕 业 生 ; 具 备 良 好 的 思 想 政 治 素 质, 热 爱 祖, 拥 护 党 的 路 线 方 针 政 策 ; 具 有 社 会 责 任 感 和 历 史 使 命 感, 品 行 端 正, 在 校 期 间 无 任 何 处 分 记 录 ; 具 备 健 康 的 身 体 素 质, 能 够 胜 任 业 (2) 以 在 校 1-6 期 的 全 校 共 同 课 基 础 课 和 专 业 必 修 课 的 平 均 分 绩 点 为 标 准, 申 请 推 免 的 生 成 绩 要 求 为 : 般 类 别 生 的 平 均 分 绩 点 不 低 于 3.4; 属 于 教 育 部 规 定 的 部 分 家 扶 持 专 业 教 育 部 才 培 养 基 地 班 校 批 准 设 立 的 教 改 革 实 验 班 以 及 向 校 外 推 荐 等 可 适 当 放 宽 成 绩 要 求 ; 在 某 方 面 有 突 出 表 现 或 取 得 重 成 绩 者, 由 专 业 3 名 教 授 特 别 推 荐, 经 院 ( 系 ) 推 免 工 作 小 组 同 意, 可 以 适 当 放 宽 成 绩 要 求 ; 艺 术 特 长 生 的 平 均 分 绩 点 不 低 于 3.2; 体 育 特 长 生 的 平 均 分 绩 点 不 低 于 2.5; 获 得 个 单 项 全 冠 军 的 生 可 适 当 放 宽 ; 在 校 应 征 入 伍 退 役 复 的 生 ( 以 下 简 称 退 役 生 ) 的 平 均 分 绩 点 不 低 于 2.8; 服 役 期 间 荣 立 三 等 功 及 以 上 或 连 续 两 年 被 评 为 优 秀 士 兵 的 生, 可 适 当 放 宽 至 2.5; 申 请 团 央 教 育 部 研 究 生 支 教 团 计 划 的 生 ( 以 下 简 称 支 教 生 ) 的 平 均 分 绩 点 不 低 于 2.8; 自 愿 赴 西 藏 新 疆 支 教 的 生, 可 适 当 放 宽 (3) 般 类 别 生 英 语 成 绩 应 符 合 以 下 标 准 之 : 达 到 我 校 英 语 四 级 考 试 B 以 上 且 达 到 英 语 口 语 能 力 标 准 四 等 以 上 ; 家 英 语 六 级 考 试 426 分 以 上 且 达 到 英 语 口 语 能 力 标 准 四 等 以 上 ; (4) 除 上 述 要 求 外, 申 请 跨 院 ( 系 ) 推 免 的 生 如 其 所 在 专 业 与 接 收 专 业 不 属 同 级, 则 需 已 选 修 定 数 量 的 与 接 收 专 业 基 础 课 专 业 必 修 课 内 容 相 关 或 致 的 课 程, 且 修 读 课 程 的 总 分 数 不 少 于 接 收 专 业 第 专 业 教 方 案 所 规 定 总 分 数 的 50% 10.3 名 额 分 配 推 荐 名 额 由 教 育 部 下 达 至 我 校, 根 据 教 育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进 步 完 善 推 荐 优 秀 应 届 毕 业 生 免 试 攻 读 研 究 生 工 作 办 法 的 通 知 ( 教 厅 [2014]5 号 ), 自 2014 年 起, 推 免 名 额 不 再 区 分 术 位 和 专 业 位, 不 再 设 置 留 校 限 额 ( 即 不 区 分 校 内 校 外 ) 校 负 责 将 名 额 下 达 至 各 院 ( 系 ), 以 各 院 ( 系 ) 应 届 毕 业 生 数 为 主 要 测 算 依 据, 综 合 考 虑 教 情 况 研 究 生 录 取 的 动 态 情 况 及 推 免 生 类 别 情 况, 向 重 点 优 势 基 础 及 在 才 培 养 工 作 成 绩 突 出 积 极 推 进 教 改 革 的 院 ( 系 ) 专 业 适 当 倾 斜 各 院 ( 系 ) 原 则 上 根 据 院 ( 系 ) 内 各 专 业 ( 方 向 ) 的 建 设 情 况 及 才 培 养 情 况, 按 专 业 ( 方 向 ) 再 次 分 配 相 应 名 额 具 体 名 额 数 以 教 育 部 当 年 下 达 的 文 件 为 准 以 2013 年 的 名 额 数 为 例, 所 有 类 别 推 免 名 额 不 超 过 应 届 生 总 数 的 25%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