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年 4 月 20 日 分 析 师 股 票 策 略 组 重 估 的 力 量 --- 分 拆 上 市 的 投 资 机 会 报 告 主 题 : 主 题 投 资 研 究 报 告 摘 要 : 事 件 :2010 年 4 月 13 日, 创 业 板 发 行 监 管 业 务 情 况 沟 通 会 传 出 消 息, 在 满 足 6 大 条 件 的 前 提 下, 证 监 会 可 允 许 境 内 上 市 公 司 分 拆 子 公 司 到 创 业 板 上 市 分 拆 上 市 的 由 来 及 案 例 : 分 拆 上 市 是 指 一 家 公 司 ( 母 公 司 ) 以 所 控 制 权 益 的 一 部 分 注 册 成 一 个 独 立 的 子 公 司, 再 将 该 子 公 司 在 本 地 或 境 外 资 本 市 场 上 市 2000 年 以 来, 我 国 同 仁 堂 TCL 紫 江 企 业 海 王 生 物 等 尝 试 将 部 分 业 务 分 拆 到 海 外 上 市, 曾 引 发 了 一 轮 A 股 市 场 上 市 公 司 海 外 分 拆 上 市 的 小 高 潮 分 拆 上 市 需 要 满 足 的 基 本 条 件 ( 六 项 ): 还 要 满 足 创 业 板 上 市 规 则 以 及 国 家 关 于 新 兴 产 业 政 策 的 要 求 主 题 投 资 逻 辑 : 目 前 创 业 板 超 过 80 倍 PE 与 沪 深 300 平 均 23.3 倍 PE 的 估 值 水 平 形 成 强 烈 对 比, 成 长 性 溢 价 在 多 数 市 场 长 期 存 在, 一 旦 主 板 上 市 公 司 拥 有 的 大 量 优 质 企 业 股 权 实 现 分 拆 上 市, 无 论 分 拆 的 子 公 司 还 是 母 公 司 都 存 在 巨 大 的 估 值 提 升 空 间 沪 深 300 和 创 业 板 市 盈 率 的 对 比 (TTM, 整 体 法 ) 受 益 于 主 板 公 司 分 拆 子 公 司 上 市 创 业 板 的 个 股 : 这 一 主 题 将 有 继 续 深 度 挖 掘 的 机 会, 还 可 能 会 有 其 他 的 主 板 上 市 公 司 从 本 次 新 规 中 获 益 经 过 筛 选, 建 议 重 点 关 注 同 方 股 份 华 工 科 技 博 瑞 传 播 诚 志 股 份 综 艺 股 份
事 件 :2010 年 4 月 13 日, 创 业 板 发 行 监 管 业 务 情 况 沟 通 会 传 出 消 息, 在 满 足 6 大 条 件 的 前 提 下, 证 监 会 可 允 许 境 内 上 市 公 司 分 拆 子 公 司 到 创 业 板 上 市 分 拆 上 市 的 由 来 : 分 拆 上 市 是 指 一 家 公 司 ( 母 公 司 ) 以 所 控 制 权 益 的 一 部 分 注 册 成 一 个 独 立 的 子 公 司, 再 将 该 子 公 司 在 本 地 或 境 外 资 本 市 场 上 市 分 拆 上 市 基 本 上 与 国 外 资 本 市 场 的 权 益 切 离 (Equity Carve-out) 概 念 一 致 在 国 外 权 益 切 离 是 指 一 家 被 母 公 司 全 资 所 有 的 分 部 或 子 公 司 从 母 公 司 中 独 立 出 去, 且 对 子 公 司 的 部 分 普 通 股 首 次 公 开 发 售, 也 称 为 分 立 的 IPO 如 果 母 公 司 本 身 也 是 上 市 公 司, 分 拆 上 市 相 当 于 母 公 司 股 权 的 第 二 次 发 售, 并 且 分 拆 出 去 的 子 公 司 能 从 两 种 市 场 中 获 得 资 金 因 此, 分 拆 上 市 既 是 一 种 资 产 重 组 行 为, 又 是 一 种 筹 资 行 为 分 拆 上 市 的 案 例 :2000 年 以 来, 我 国 同 仁 堂 TCL 紫 江 企 业 海 王 生 物 等 尝 试 将 部 分 业 务 分 拆 到 海 外 上 市, 曾 引 发 了 一 轮 A 股 市 场 上 市 公 司 海 外 分 拆 上 市 的 小 高 潮 去 年 4 月 2 日, 国 内 门 户 网 站 搜 狐 公 司 率 先 将 旗 下 网 游 业 务 畅 游 公 司 分 拆, 并 在 美 国 纳 斯 达 克 上 市, 这 也 是 美 国 去 年 以 来 的 第 一 单 IPO 在 金 融 危 机 的 阴 霾 还 未 散 去 之 际, 畅 游 上 市 后 其 股 价 从 19 美 元 一 路 攀 升 到 48 美 元 更 让 人 始 料 未 及 的 是, 畅 游 的 IPO 在 如 此 短 的 时 间 内 激 发 了 中 国 互 联 网 企 业 极 大 的 分 拆 上 市 热 情, 短 短 半 年, 中 华 网 盛 大 新 浪 先 后 在 纳 斯 达 克 成 功 分 拆 旗 下 业 务 上 市, 并 得 到 市 场 追 捧 今 年 2 月, 在 获 得 证 监 会 核 准 后, 原 ST 东 北 高 分 立 为 龙 江 交 通 和 吉 林 高 速, 拆 分 后 原 公 司 大 股 东 独 大 和 利 益 纠 葛 问 题 得 到 解 决, 两 公 司 上 市 股 价 走 势 更 是 大 幅 走 高, 投 资 者 对 拆 分 后 企 业 运 营 信 心 明 显 提 升 分 拆 上 市 需 要 满 足 的 基 本 条 件 : 1) 上 市 公 司 公 开 募 集 资 金 未 投 向 发 行 人 业 务 ; 2) 上 市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盈 利, 业 务 经 营 正 常 ; 3) 上 市 公 司 与 发 行 人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且 出 具 未 来 不 竞 争 承 诺, 上 市 公 司 及 发 行 人 的 股 东 或 实 际 控 制 人 与 发 行 人 之 间 不 存 在 严 重 关 联 交 易 ; 4) 发 行 人 净 利 润 占 上 市 公 司 净 利 润 不 超 过 50%; 5) 发 行 人 净 资 产 占 上 市 公 司 净 资 产 不 超 过 30%; 6) 上 市 公 司 及 下 属 企 业 董 监 高 及 亲 属 持 有 发 行 人 发 行 前 股 份 不 超 过 10% 如 果 被 分 拆 子 公 司 要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还 需 要 满 足 创 业 板 发 行 的 基 本 15 条 规 定, 以 及 符 合 7 大 新 兴 产 业 发 展 政 策 主 题 投 资 逻 辑 : 传 统 上 创 投 概 念 的 投 资 机 会 存 在 于 部 分 控 股 或 参 股 创 投 公 司 上 市 公 司 如 果 创 投 公 司 投 资 的 企 业 成 功 上 市, 作 为 创 投 公 司 股 东 的 上 市 公 司 毫 无 疑 问 将 获 得 巨 大 的 回 报 但 是 这 次 新 规 的 推 出 为 我 们 寻 找 另 一 类 创 投 概 念
的 上 市 公 司 提 供 了 机 会 如 果 主 板 上 市 公 司 拥 有 可 以 独 立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的 子 公 司, 这 些 子 公 司 的 分 拆 上 市 将 直 接 为 母 公 司 带 来 资 产 的 增 值 创 投 概 念 股 将 被 重 新 定 义 目 前 创 业 板 超 过 80 倍 PE 与 沪 深 300 平 均 23.3 倍 PE 的 估 值 水 平 形 成 强 烈 对 比, 成 长 性 溢 价 在 多 数 市 场 长 期 存 在, 一 旦 主 板 上 市 公 司 拥 有 的 大 量 优 质 企 业 股 权 实 现 分 拆 上 市, 无 论 分 拆 的 子 公 司 还 是 母 公 司 都 存 在 巨 大 的 估 值 提 升 空 间 受 益 于 主 板 公 司 分 拆 子 公 司 上 市 创 业 板 的 个 股 : 我 们 认 为 如 下 公 司 可 能 会 从 创 业 板 上 市 公 司 新 规 中 获 益 当 然, 这 一 主 题 将 有 继 续 深 度 挖 掘 的 机 会, 还 可 能 会 有 其 他 的 主 板 上 市 公 司 从 本 次 新 规 中 获 益 上 市 公 司 可 能 分 拆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业 务 母 公 司 亮 点 同 方 股 份 同 方 威 视 同 方 微 电 子, 同 方 知 网 同 方 凌 汛 碳 素 科 技 清 芯 光 电 光 电 科 技 40 余 家 子 公 司 业 务 繁 多, 获 得 分 拆 上 市 的 可 能 性 最 大 公 司 主 要 三 块 物 联 网 三 网 融 合 和 LED, 都 处 于 景 气 周 期 最 新 研 究 报 告 给 予 30.5 德 美 化 工 辽 宁 奥 克 湖 南 尤 特 尔 天 原 集 团 参 股 辽 宁 奥 克 湖 南 尤 特 尔 都 是 各 自 行 业 内 的 翘 楚 宜 宾 天 原 具 备 主 板 上 市 能 力 纺 织 行 业 下 游 需 求 旺 盛, 景 气 度 高 最 新 报 告 给 予 28 元 目 标 位 综 艺 股 份 综 艺 超 导 连 邦 软 件 综 艺 光 伏 天 辰 文 化 天 一 集 成 科 技 毅 能 达 智 能 卡 综 艺 超 导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是 继 美 国 STI 公 司 之 后 第 二 家 能 够 进 行 高 温 超 导 滤 波 技 术 研 究 开 发 以 及 工 程 化 实 施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是 清 华 大 学 与 综 艺 股 份 等 多 家 股 东 共 同 投 资 创 立 的 超 导 技 术 产 业 化 平 台 江 苏 高 科 技 产 业 投 资 公 司 具 有 良 好 的 政 府 资 源 诚 志 股 份 永 生 华 清 公 司 公 司 全 资 控 股 的 石 家 庄 永 生 华 清 液 晶 有 限 公 司 是 国 内 显 示 用 液 晶 材 料 行 业 的 龙 头 企 业 和 最 大 的 混 晶 材 料 供 应 商, 销 量 位 居 世 界 第 三 2008 年 实 现 利 润 2824 万 元 公 司 目 前 在 生 命 科 学 领 域 的 主 要 产 品 如 氨 基 酸 及 D- 核 糖, 都 属 于 消 费 升 级 产 品, 市 场 需 求 极 为 广 阔 最 新 研 究 报 告 给 予 22 华 工 科 技 华 工 创 投 华 工 创 投 参 股 的 两 家 公 司 : 华 工 数 控 天 喻 信 息 都 即 将 上 市 华 工 创 投 另 外 还 参 股 新 型 电 机 和 生 物 医 药 类 的 优 质 公 司, 未 来 上 市 几 率 也 很 大 最 新 研 究 报 告 给 予 30
海 虹 控 股 联 众 科 技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海 虹 控 股 持 有 北 京 联 众 母 公 司 Ourgame Assets Limited 公 司 35.28% 股 权 根 据 海 虹 控 股 公 告 的 信 息, 联 众 电 脑 总 公 司 OAL 公 司 2007 年 盈 利 为 1296 万,2008 年 盈 利 1384 万, 2009 年 上 半 年 盈 利 为 739 万 公 司 是 唯 一 一 家 获 得 医 药 电 子 商 务 牌 照 的 公 司, 也 是 国 内 政 府 采 购 唯 一 指 定 的 电 子 商 务 公 司 医 药 电 子 商 务 成 交 金 额 达 到 数 百 亿, 是 我 国 医 药 电 子 商 务 绝 对 龙 头 企 业 博 瑞 传 播 梦 工 厂 游 戏 业 务 户 外 广 告 业 务 在 今 年 有 望 实 现 跨 区 域 发 展 3 5 年 积 极 转 型 传 媒 娱 乐 综 合 集 团 最 新 研 究 报 告 给 予 40 泰 豪 科 技 卓 克 公 司, 衡 阳 泰 豪, 泰 豪 联 星 受 益 于 合 同 能 源 管 理 卫 星 导 航 太 阳 能 光 伏 建 筑 一 体 化 方 面 的 发 展 空 间 以 及 国 家 政 策 支 持 预 计 公 司 10 11 12 年 EPS 分 别 为 0.43 0.61 和 0.85 元, 对 应 当 前 股 价 市 盈 率 39 27 和 20 倍, 给 予 增 持 评 级 最 新 研 究 报 告 给 予 18 元 目 标 价 泰 达 股 份 紫 光 股 份 中 关 村 张 江 高 科 天 津 滨 海 新 区 主 要 投 资 公 司, 旗 下 子 公 司 较 多 紫 光 科 技 创 投 紫 光 图 文 北 京 华 素 制 药 中 芯 国 际 控 股 子 公 司 10 家, 参 股 子 公 司 10 余 家 紫 光 股 份 是 清 华 大 学 的 校 办 信 息 科 技 企 业, 业 务 领 域 广 泛 覆 盖 IT 和 通 讯 的 主 流 方 向 可 能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的 子 公 司 有 清 华 紫 光 科 技 创 新 投 资 公 司 ;08 年 投 资 设 立 了 紫 光 图 文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重 组 而 来 的 公 司, 目 前 仍 持 有 较 多 科 技 公 司 股 权 持 有 中 芯 国 际 6.1 亿 股 股 权, 成 本 仅 为 6200 万 美 元 最 新 研 究 报 告 给 予 14 建 议 重 点 关 注 同 方 股 份 华 工 科 技 博 瑞 传 播 诚 志 股 份 综 艺 股 份!
重 要 声 明 : 本 报 告 中 的 信 息 均 来 源 于 公 开 资 料, 我 公 司 对 这 些 信 息 的 准 确 性 及 完 整 性 不 作 任 何 保 证, 不 保 证 报 告 信 息 已 做 最 新 变 更, 也 不 保 证 分 析 师 作 出 的 任 何 建 议 不 会 发 生 任 何 变 更 在 任 何 情 况 下, 报 告 中 的 信 息 或 所 表 达 的 意 见 并 不 构 成 所 述 证 券 买 卖 的 出 价 或 询 价 在 任 何 情 况 下, 我 公 司 不 就 本 报 告 中 的 任 何 内 容 对 任 何 投 资 作 出 任 何 形 式 的 担 保, 投 资 者 据 此 投 资, 投 资 风 险 自 我 承 担 我 公 司 可 能 发 出 与 本 报 告 意 见 不 一 致 的 其 它 报 告, 本 报 告 反 映 公 司 分 析 师 本 人 的 意 见 与 结 论, 并 不 代 表 我 公 司 的 立 场 我 公 司 或 关 联 机 构 可 能 会 持 有 本 报 告 中 涉 及 的 公 司 所 发 行 的 证 券 并 进 行 交 易, 还 可 能 为 这 些 公 司 提 供 或 争 取 提 供 承 销 等 服 务 未 经 我 公 司 同 意, 任 何 人 不 得 对 本 报 告 进 行 任 何 形 式 的 发 布 复 制 或 对 本 报 告 进 行 有 悖 原 意 的 删 节 和 修 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