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权 县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文 件 民 政 办 2012 32号 民 权 县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印 发 民 权 县 实 施 食 品 安 全 四 大 放 心 工 程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各 乡 ( 镇 ) 人 民 政 府, 县 人 民 政 府 各 部 门 : 民 权 县 实 施 食 品 安 全 四 大 放 心 工 程 工 作 方 案 已 经 县 政 府 同 意, 现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贯 彻 实 施 二 一 二 年 八 月 十 六 日 1
民 权 县 实 施 食 品 安 全 四 大 放 心 工 程 工 作 方 案 为 保 障 人 民 群 众 饮 食 安 全 和 身 体 健 康, 全 面 提 高 我 县 食 品 安 全 水 平, 根 据 商 丘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印 发 商 丘 市 实 施 食 品 安 全 四 大 放 心 工 程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 商 政 办 2012 65 号 ) 要 求, 决 定 在 全 县 实 施 食 品 安 全 四 大 放 心 ( 放 心 奶 放 心 肉 放 心 菜 放 心 豆 制 品 ) 工 程, 特 制 定 本 工 作 方 案 一 指 导 思 想 以 让 全 县 人 民 喝 上 放 心 奶 吃 上 放 心 肉 放 心 菜 放 心 豆 制 品 为 目 标, 在 全 县 范 围 内 开 展 奶 肉 菜 豆 制 品 四 大 类 食 品 安 全 专 项 整 治 和 达 标 创 优 工 作 坚 持 集 中 整 治 与 建 立 长 效 机 制 相 结 合 分 工 负 责 与 密 切 配 合 相 结 合 专 项 治 理 与 日 常 工 作 相 结 合 打 击 伪 劣 与 服 务 创 优 相 结 合 的 工 作 原 则, 突 出 工 作 重 点, 创 新 工 作 方 法,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加 强 督 查 考 评, 标 本 兼 治 着 力 治 本, 确 保 实 现 各 项 目 标, 进 一 步 增 强 人 民 群 众 食 品 安 全 信 心, 努 力 开 创 我 县 食 品 安 全 工 作 新 局 面 二 工 作 目 标 ( 一 ) 原 料 乳 生 产 收 购 秩 序 进 一 步 规 范, 乳 品 生 产 质 量 安 全 控 制 水 平 进 一 步 提 高 奶 站 原 料 乳 合 格 率 乳 制 品 合 格 率 均 达 到 98% 以 上 ( 二 ) 私 屠 滥 宰 病 死 肉 注 水 肉 现 象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肉 类 2
产 品 中 不 得 检 出 瘦 肉 精 类 物 质, 城 镇 肉 类 产 品 全 部 来 自 定 点 屠 宰 企 业 ( 三 ) 蔬 菜 生 产 中 违 规 使 用 农 药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基 地 蔬 菜 合 格 率 达 到 98% 以 上, 城 镇 市 场 蔬 菜 合 格 率 达 到 96% 以 上 ( 四 ) 豆 制 品 生 产 秩 序 进 一 步 规 范, 豆 制 品 安 全 水 平 明 显 提 高 非 即 食 类 豆 制 品 产 品 合 格 率 达 到 95% 以 上, 腐 竹 类 产 品 合 格 率 达 到 98% 以 上 ( 五 ) 通 过 实 施 食 品 安 全 四 大 放 心 工 程, 人 民 群 众 对 奶 肉 菜 豆 制 品 四 大 类 食 品 消 费 满 意 度 明 显 提 升 ( 六 ) 围 绕 实 施 食 品 安 全 四 大 放 心 工 程, 支 持 创 建 一 批 食 品 安 全 放 心 工 程 达 标 ( 示 范 ) 单 位 ( 场 站 企 业 店 市 场 ), 打 造 一 批 食 品 安 全 示 范 产 业 集 群, 增 强 人 民 群 众 消 费 信 心, 全 面 提 高 全 县 食 品 安 全 水 平 三 工 作 重 点 ( 一 ) 实 施 放 心 奶 工 程 1. 加 强 生 鲜 乳 管 理 全 面 落 实 乳 品 质 量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536 号 ) 和 生 鲜 乳 生 产 收 购 管 理 办 法 ( 农 业 部 令 第 15 号 ), 对 全 县 所 有 奶 站 开 展 一 次 全 面 清 理 整 顿, 对 不 符 合 标 准 要 求 的 奶 站 限 期 整 改, 对 条 件 较 差 质 量 安 全 难 以 保 证 的 奶 站 坚 决 依 法 予 以 取 缔 加 强 奶 牛 饲 料 安 全 管 理, 规 范 原 料 乳 收 购 秩 序, 加 强 三 聚 氰 胺 黄 曲 霉 素 抗 生 素 皮 革 水 解 物 β- 3
内 酰 胺 酶 碱 类 物 质 硫 氰 酸 钠 监 测 ( 责 任 单 位 : 县 畜 牧 局 ) 2. 提 高 乳 制 品 质 量 安 全 水 平 严 格 食 品 添 加 剂 管 理, 强 化 乳 制 品 出 厂 检 验, 加 强 质 量 安 全 管 理, 推 进 乳 品 企 业 诚 信 体 系 建 设, 建 立 食 品 安 全 可 追 溯 体 系 严 格 落 实 乳 品 产 业 政 策, 对 不 符 合 产 业 政 策 要 求 的 项 目 不 予 审 批 不 予 办 证 ( 责 任 单 位 : 县 质 监 局 工 信 和 科 技 局 ) 3. 强 化 市 场 监 管 加 强 乳 品 经 营 资 格 审 查, 对 流 通 环 节 乳 制 品 存 放 条 件 进 行 一 次 专 项 检 查, 坚 决 纠 正 不 按 储 存 条 件 要 求 存 放 商 品 行 为 加 大 乳 品 市 场 质 量 安 全 和 抽 检 工 作 力 度, 对 批 发 市 场 农 村 和 学 校 周 边 地 区 乳 及 乳 饮 料 产 品 进 行 重 点 监 管 严 禁 散 奶 上 市 ( 责 任 单 位 : 县 工 商 局 ) ( 二 ) 实 施 放 心 肉 工 程 1. 整 治 和 规 范 生 猪 养 殖 行 为 全 面 贯 彻 落 实 饲 料 和 饲 料 添 加 剂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609 号 ), 坚 决 查 处 在 饲 料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和 养 殖 场 ( 户 ) 饲 养 环 节 添 加 瘦 肉 精 等 违 禁 物 质 行 为 建 立 养 殖 场 ( 户 ) 用 药 记 录 制 度, 落 实 养 殖 休 药 期 制 度, 督 促 养 殖 场 ( 户 )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规 范 用 药 完 善 并 落 实 养 殖 场 ( 户 ) 生 猪 免 疫 检 疫 制 度 和 病 死 病 害 生 猪 无 害 化 处 理 措 施 ( 责 任 单 位 : 县 畜 牧 局 ) 2. 整 治 和 规 范 生 猪 屠 宰 行 为 认 真 贯 彻 落 实 生 猪 屠 宰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525 号 ) 等 法 规 政 策, 全 面 整 顿 和 规 范 4
生 猪 屠 宰 行 为 严 格 落 实 屠 宰 检 验 检 疫 制 度, 严 厉 打 击 私 屠 滥 宰 和 屠 宰 注 水 病 害 生 猪 及 含 瘦 肉 精 等 违 禁 物 质 生 猪 的 违 法 行 为 建 立 完 善 畜 产 品 安 全 追 溯 制 度, 督 促 屠 宰 企 业 建 立 健 全 屠 宰 生 猪 进 ( 出 ) 场 台 账 及 档 案 ( 责 任 单 位 : 县 商 务 局 畜 牧 局 ) 3. 整 顿 和 规 范 肉 制 品 加 工 行 为 集 中 整 治 无 证 无 照 肉 制 品 加 工 点 ( 作 坊 ), 依 法 查 处 以 病 死 病 害 猪 肉 加 工 肉 制 品 行 为 加 大 监 督 抽 查 肉 制 品 和 处 理 问 题 肉 制 品 力 度, 督 促 企 业 加 强 原 料 进 货 查 验 和 产 品 出 厂 检 验 落 实 食 品 添 加 剂 报 告 制 度, 依 法 打 击 使 用 非 食 品 原 料 或 滥 用 添 加 剂 生 产 加 工 肉 制 品 行 为 开 展 肉 类 企 业 诚 信 建 设 评 价 工 作 ( 责 任 单 位 : 县 质 监 局 工 信 和 科 技 局 ) 4. 整 顿 和 规 范 肉 品 市 场 经 营 行 为 加 强 对 集 贸 市 场 超 市 等 流 通 环 节 的 监 督 检 查, 全 面 清 理 规 范 肉 类 经 营 主 体 资 格, 督 促 经 营 主 体 落 实 肉 类 食 品 进 货 台 账 和 索 证 索 票 制 度, 严 厉 查 处 非 法 经 营 肉 类 食 品 和 采 购 使 用 私 宰 肉 注 水 肉 病 害 肉 以 及 动 物 血 制 品 非 法 添 加 行 为 对 进 入 商 场 超 市 ( 连 锁 店 ) 的 生 鲜 肉 类 产 品 实 行 挂 牌 公 示 制 度, 标 明 产 地 和 检 验 机 构 等 内 容 ( 责 任 单 位 : 县 工 商 局 ) 5. 规 范 餐 饮 单 位 食 堂 肉 品 采 购 和 使 用 行 为 重 点 检 查 肉 及 肉 制 品 采 购 索 证 登 记 制 度 落 实 情 况 严 厉 查 处 餐 饮 单 位 和 集 体 食 堂 采 购 使 用 未 经 检 验 检 疫 的 猪 肉 及 病 死 病 害 猪 肉 等 违 法 行 为 ( 责 任 单 位 : 县 食 品 药 品 监 管 局 ) 5
6. 加 强 牛 羊 肉 管 理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食 品 安 全 法 河 南 省 清 真 食 品 管 理 办 法 ( 省 政 府 令 第 36 号 ) 要 求, 开 展 清 真 牛 羊 肉 集 中 屠 宰 定 点 企 业 ( 站 点 ) 认 定 工 作, 向 社 会 公 示, 并 加 强 监 督 管 理 以 查 处 注 水 肉 病 死 肉 假 冒 牛 羊 肉 为 重 点, 加 强 牛 羊 肉 质 量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严 厉 打 击 牛 羊 肉 生 产 经 营 中 的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 责 任 单 位 : 县 民 族 宗 教 局 商 务 局 ) ( 三 ) 实 施 放 心 菜 工 程 1. 加 强 源 头 治 理 对 全 县 蔬 菜 生 产 基 地 专 业 村 进 行 全 面 检 查, 主 要 检 查 产 地 环 境 农 业 投 入 品 使 用 产 品 检 测 生 产 记 录 包 装 标 识 情 况, 重 点 查 处 和 纠 正 违 规 使 用 农 药 行 为, 对 基 地 蔬 菜 全 面 实 行 检 测 合 格 上 市 制 度 加 强 农 药 市 场 监 管, 严 厉 打 击 经 营 使 用 高 毒 高 残 留 农 药 行 为 对 无 公 害 绿 色 和 有 机 蔬 菜 的 产 地 认 证 标 识 使 用 情 况 进 行 全 面 检 查, 治 理 不 按 标 准 生 产 冒 用 认 证 称 号 行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产 地 认 证 和 上 市 管 理 工 作 ( 责 任 单 位 : 县 农 业 局 ) 2. 加 大 上 市 蔬 菜 检 查 力 度 建 立 上 市 蔬 菜 质 量 安 全 例 行 监 测 制 度, 重 点 加 强 蔬 菜 批 发 市 场 城 镇 集 贸 市 场 超 市 等 经 营 场 所 蔬 菜 安 全 检 测 建 立 大 型 蔬 菜 批 发 市 场 超 市 学 校 食 堂 蔬 菜 检 测 索 票 索 证 制 度 对 进 入 商 场 超 市 ( 连 锁 店 ) 的 蔬 菜 实 行 挂 牌 公 示 制 度 ( 责 任 单 位 : 县 农 业 局 工 商 局 食 品 药 品 监 管 局 ) ( 四 ) 实 施 放 心 豆 制 品 工 程 6
1. 规 范 豆 制 品 加 工 行 为 依 法 加 大 对 无 证 无 照 加 工 作 坊 的 查 处 力 度, 坚 决 取 缔 不 符 合 要 求 的 黑 作 坊, 切 实 规 范 豆 制 品 生 产 经 营 秩 序 重 点 打 击 掺 用 霉 变 黄 豆 和 使 用 卫 生 部 门 禁 用 的 非 食 用 石 膏 皂 矾 色 素 及 吊 白 块 等 行 为 ( 责 任 单 位 : 县 质 监 局 ) 2. 加 强 豆 制 品 质 量 安 全 监 管 加 强 对 获 证 豆 制 品 加 工 企 业 的 监 管, 加 大 对 豆 制 品 产 品 质 量 的 抽 检 力 度, 提 高 抽 查 覆 盖 率 ( 责 任 单 位 : 县 质 监 局 ) 3. 规 范 豆 制 品 市 场 经 营 秩 序 大 力 落 实 农 贸 市 场 菜 市 场 超 市 餐 饮 服 务 单 位 学 校 食 堂 豆 制 品 索 证 索 票 和 进 货 台 账 制 度, 严 把 豆 制 品 销 售 的 市 场 准 入 关 对 进 入 商 场 超 市 ( 连 锁 店 ) 的 无 包 装 豆 制 品 实 行 挂 牌 公 示 制 度 ( 责 任 单 位 : 县 工 商 局 食 品 药 品 监 管 局 ) ( 五 ) 开 展 达 标 创 优 活 动 在 治 理 整 顿 的 基 础 上, 加 强 服 务 指 导, 制 定 相 关 标 准, 创 建 一 批 食 品 安 全 放 心 工 程 达 标 单 位 ( 场 站 企 业 店 市 场 ), 对 食 品 安 全 工 作 成 效 突 出 示 范 作 用 明 显 的 生 产 经 营 企 业, 授 予 食 品 安 全 放 心 工 程 示 范 称 号, 并 实 行 动 态 管 理 ( 责 任 单 位 : 县 食 品 药 品 监 管 局 农 业 局 商 务 局 工 商 局 质 监 局 畜 牧 局 ) 活 动 县 公 安 局 负 责 组 织 协 调 有 关 部 门 开 展 打 击 食 品 安 全 违 法 犯 罪 四 工 作 安 排 7
食 品 安 全 四 大 放 心 工 程 按 治 理 整 顿 和 达 标 创 优 两 大 主 题 四 个 阶 段 组 织 推 进 ( 一 ) 第 一 阶 段 : 宣 传 发 动 阶 段 (2012 年 7 月 11 日 8 月 19 日 ) 1. 举 行 食 品 安 全 四 大 放 心 工 程 启 动 仪 式 2. 在 报 纸 和 网 站 等 媒 体 上 宣 传 食 品 安 全 四 大 放 心 工 程 主 要 内 容, 动 员 人 民 群 众 关 心 和 支 持 食 品 安 全 工 作, 营 造 良 好 社 会 氛 围 3. 认 真 学 习 相 关 政 策 标 准, 分 类 制 定 达 标 创 优 标 准, 为 实 施 食 品 安 全 四 大 放 心 工 程 做 好 充 分 准 备 4. 各 有 关 部 门 按 照 工 作 职 责, 制 定 本 部 门 食 品 安 全 四 大 放 心 工 程 实 施 方 案 ( 与 上 年 度 可 比 的 要 量 化 工 作 目 标 ), 确 定 1名 工 作 联 络 员, 于 2012 年 8月 16 日 前 将 方 案 和 工 作 联 络 员 名 单 报 县 食 品 药 品 监 管 局 ( 二 ) 第 二 阶 段 : 治 理 整 顿 阶 段 (2012 年 8 月 20 日 11 月 15 日 ) 1. 各 级 各 有 关 部 门 要 按 照 方 案 确 定 的 目 标 重 点 进 度 要 求, 结 合 实 际, 明 确 工 作 责 任, 全 面 开 展 工 作 针 对 突 出 问 题 和 薄 弱 环 节, 要 增 加 抽 检 频 次, 采 取 坚 决 果 断 的 措 施, 集 中 开 展 专 项 整 治 工 作 2. 认 真 宣 传 贯 彻 食 品 安 全 四 大 放 心 工 程 达 标 创 优 标 8
准, 积 极 推 进 服 务 创 优 工 作 3. 工 作 进 展 情 况 每 月 底 前 要 向 县 食 品 药 品 监 管 局 书 面 报 送 一 次 县 食 品 药 品 监 管 局 编 发 实 施 食 品 安 全 四 大 放 心 工 程 工 作 简 报, 通 报 工 作 开 展 情 况 ; 对 有 关 部 门 食 品 安 全 四 大 放 心 工 程 实 施 工 作 进 行 督 导 检 查, 适 时 公 布 检 查 结 果 4. 县 食 品 药 品 监 管 局 组 织 人 大 代 表 政 协 委 员 和 专 家 参 与 监 督 检 查 工 作, 并 加 强 和 新 闻 媒 体 的 沟 通 联 系, 积 极 做 好 信 息 通 报 和 宣 传 工 作 ( 三 ) 第 三 阶 段 : 总 结 验 收 阶 段 (2012 年 11 月 16 日 11 月 30 日 ) 有 关 部 门 要 认 真 总 结 治 理 整 顿 阶 段 工 作, 县 食 品 药 品 监 管 局 将 通 过 组 织 综 合 抽 检 实 地 检 查 问 卷 调 查 等 方 式 进 行 综 合 考 评 ( 四 ) 第 四 阶 段 : 达 标 创 优 阶 段 (2012 年 12 月 1 日 2013 年 1 月 15 日 ) 1. 各 有 关 部 门 要 针 对 治 理 整 顿 中 发 现 的 问 题, 指 导 食 品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加 强 企 业 管 理 完 善 各 项 措 施, 帮 助 企 业 解 决 生 产 经 营 实 际 困 难 和 问 题, 提 高 食 品 安 全 水 平, 支 持 企 业 健 康 发 展, 进 一 步 开 展 达 标 创 优 活 动 2. 对 符 合 标 准 的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由 县 主 管 部 门 分 类 授 予 民 权 县 食 品 安 全 放 心 工 程 达 标 单 位 ( 场 站 企 业 店 市 场 ) 称 9
号 3. 结 合 贯 彻 落 实 河 南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加 快 农 业 产 业 化 集 群 发 展 的 指 导 意 见 ( 豫 政 2012 25 号 ), 加 强 对 主 要 农 业 产 业 化 集 聚 区 内 农 产 品 生 产 基 地 加 工 企 业 的 服 务 指 导 和 帮 助, 支 持 产 业 集 聚 区 内 的 重 要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开 展 达 标 创 优 工 作 对 食 品 安 全 成 效 显 著 食 品 产 业 健 康 发 展 的 产 业 集 聚 区, 由 县 食 品 药 品 监 管 局 会 同 县 农 业 局 和 有 关 部 门 认 可 后, 授 予 食 品 安 全 放 心 工 程 示 范 产 业 集 聚 区 称 号 4. 开 展 放 心 食 品 大 家 行 活 动, 组 织 人 大 代 表 政 协 委 员 消 费 者 代 表 和 媒 体 走 进 食 品 安 全 示 范 单 位, 了 解 食 品 质 量 安 全 管 理 的 各 项 举 措, 了 解 加 强 食 品 安 全 工 作 的 主 要 成 效, 提 高 社 会 食 品 安 全 信 任 度, 营 造 人 人 关 心 食 品 安 全 人 人 支 持 食 品 安 全 工 作 的 良 好 氛 围 5. 组 织 实 施 食 品 安 全 四 大 放 心 工 程 总 结 表 彰 活 动 五 工 作 机 构 由 县 食 品 药 品 监 管 局 牵 头, 成 立 县 实 施 食 品 安 全 四 大 放 心 工 程 领 导 小 组, 统 一 领 导 食 品 安 全 四 大 放 心 工 程 实 施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下 设 办 公 室, 办 公 室 设 在 县 食 品 药 品 监 管 局, 负 责 组 织 协 调 工 作, 开 展 综 合 抽 检 和 考 核 评 价, 推 进 联 合 执 法 和 达 标 创 优 工 作 办 公 室 下 设 放 心 奶 工 程 放 心 肉 工 程 放 心 菜 工 程 放 心 豆 制 品 工 程 和 综 合 协 调 五 个 协 调 工 作 组, 负 责 具 体 协 调 工 10
作 协 调 工 作 组 成 员 由 相 关 责 任 单 位 业 务 股 室 负 责 人 和 县 食 品 安 全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人 员 组 成 六 工 作 要 求 与 保 障 措 施 ( 一 ) 加 强 组 织 领 导 各 乡 ( 镇 ) 各 有 关 单 位 要 充 分 认 识 实 施 食 品 安 全 四 大 放 心 工 程 的 重 要 意 义, 切 实 加 强 组 织 领 导 建 立 实 施 食 品 安 全 四 大 放 心 工 程 组 织 领 导 机 构, 形 成 综 合 协 调 工 作 机 制 要 针 对 群 众 反 映 强 烈 社 会 危 害 严 重 的 突 出 问 题, 认 真 制 定 实 施 方 案,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确 保 各 项 工 作 落 到 实 处 ( 二 ) 落 实 工 作 责 任 建 立 食 品 安 全 专 项 整 治 责 任 追 究 制, 强 化 领 导 责 任 和 工 作 负 责 制, 做 到 任 务 明 确 责 任 到 人 措 施 到 位 坚 决 纠 正 重 发 证 轻 监 管 问 题, 以 及 职 责 范 围 内 不 发 证 不 监 管 的 不 作 为 行 为 对 因 工 作 不 力 出 现 较 大 工 作 失 误 给 人 民 群 众 身 体 健 康 和 生 命 安 全 造 成 较 大 损 害 的, 要 依 法 依 纪 追 究 领 导 和 当 事 人 的 责 任 ( 三 ) 抓 好 综 合 协 调 实 施 食 品 安 全 四 大 放 心 工 程 涉 及 多 个 领 域 多 个 部 门, 各 责 任 单 位 要 各 司 其 职, 齐 抓 共 管, 形 成 合 力 县 食 品 药 品 监 管 局 要 加 强 综 合 协 调, 开 展 联 合 执 法 各 协 调 工 作 组 要 建 立 定 期 会 商 制 度, 各 有 关 部 门 要 积 极 参 与 密 切 配 合 ( 四 ) 强 化 工 作 措 施 各 部 门 要 根 据 实 施 方 案, 制 定 工 作 措 11
施, 强 力 推 进 食 品 安 全 四 大 放 心 工 程 实 施 工 作 同 时, 要 公 布 实 施 食 品 安 全 四 大 放 心 工 程 举 报 电 话, 畅 通 投 诉 渠 道 工 程 实 施 期 间, 四 大 类 重 点 品 种 的 抽 查 检 查 频 次 要 有 明 显 提 高 加 强 司 法 衔 接, 严 厉 打 击 食 品 安 全 违 法 犯 罪 行 为 ( 五 ) 加 大 经 费 投 入 要 加 大 经 费 投 入, 加 大 办 案 力 度, 为 实 施 食 品 安 全 四 大 放 心 工 程 提 供 可 靠 保 障 县 财 政 保 障 工 作 经 费, 重 点 支 持 实 施 食 品 安 全 四 大 放 心 工 程 ( 六 ) 确 保 市 场 供 应 结 合 实 际, 采 取 具 体 措 施, 在 抓 好 治 理 整 顿 的 同 时 确 保 市 场 供 应 尤 其 是 对 豆 制 品 蔬 菜 类 等 与 群 众 生 活 密 切 相 关 问 题 又 较 为 突 出 的 食 品, 要 制 定 扶 持 政 策, 培 育 规 范 的 生 产 加 工 企 业, 加 强 生 产 组 织, 保 障 市 场 供 给, 确 保 人 民 群 众 吃 上 安 全 放 心 食 品 ( 七 ) 加 强 督 导 和 考 核 考 评 县 食 品 药 品 监 管 局 要 加 强 综 合 协 调, 强 化 监 督 检 查 工 作, 认 真 组 织 开 展 综 合 抽 检 和 考 核 评 价 活 动 工 作 进 展 情 况 及 考 核 评 价 结 果 要 及 时 上 报 县 政 府 食 品 安 全 委 员, 并 适 时 向 社 会 公 布 将 考 核 评 价 结 果 纳 入 年 度 考 评 体 系 对 工 作 突 出 成 效 显 著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给 予 表 彰 附 件 : 民 权 县 食 品 安 全 四 大 放 心 工 程 领 导 小 组 12
附 件 民 权 县 食 品 安 全 四 大 放 心 工 程 领 导 小 组 组 长 : 邵 忠 杰 ( 县 政 府 目 标 办 主 任 ) 副 组 长 : 王 文 杰 ( 县 公 安 局 纪 委 书 记 ) 李 灿 ( 县 农 业 局 副 局 长 ) 王 景 新 ( 县 商 务 局 副 局 长 ) 周 生 军 ( 县 工 商 局 副 局 长 ) 闫 勇 ( 县 质 监 局 副 局 长 ) 兰 文 彬 ( 县 畜 牧 局 副 局 长 ) 任 山 河 ( 县 工 信 和 科 技 局 副 局 长 ) 毛 鹏 涛 ( 县 食 品 药 品 监 管 局 副 局 长 ) 领 导 小 组 下 设 办 公 室, 办 公 室 主 任 由 毛 鹏 涛 同 志 兼 任 办 公 室 下 设 五 个 协 调 组 : 一 实 施 放 心 奶 工 程 协 调 组 召 集 人 : 兰 文 彬 ( 兼 ) 成 员 : 刘 新 伟 ( 县 质 监 局 食 品 安 全 监 管 股 股 长 ) 李 洪 波 ( 县 工 商 局 消 保 股 股 长 ) 郭 向 前 ( 县 工 信 和 科 技 局 运 行 监 测 股 股 长 ) 史 保 瑞 ( 县 公 安 局 治 安 大 队 大 队 长 ) 13
二 实 施 放 心 肉 工 程 协 调 组 召 集 人 : 王 景 新 ( 兼 ) 成 员 : 朱 伟 萍 ( 县 民 族 宗 教 局 科 员 ) 张 伟 ( 县 商 务 局 执 法 大 队 大 队 长 ) 刘 新 伟 ( 县 质 监 局 食 品 安 全 监 管 股 股 长 ) 李 洪 波 ( 县 工 商 局 消 保 股 股 长 ) 王 军 ( 县 食 品 药 品 监 管 局 食 品 稽 查 队 队 长 ) 史 保 瑞 ( 县 公 安 局 治 安 大 队 大 队 长 ) 三 实 施 放 心 菜 工 程 协 调 组 召 集 人 : 李 灿 ( 兼 ) 成 员 : 李 洪 波 ( 县 工 商 局 消 保 股 股 长 ) 王 军 ( 县 食 品 药 品 监 管 局 食 品 稽 查 队 队 长 ) 刘 新 伟 ( 县 质 监 局 食 品 安 全 监 管 股 股 长 ) 史 保 瑞 ( 县 公 安 局 治 安 大 队 大 队 长 ) 四 实 施 放 心 豆 制 品 工 程 协 调 组 召 集 人 : 闫 勇 ( 兼 ) 成 员 : 刘 新 伟 ( 县 质 监 局 食 品 安 全 监 管 股 股 长 ) 李 洪 波 ( 县 工 商 局 消 保 股 股 长 ) 王 军 ( 县 食 品 药 品 监 管 局 食 品 稽 查 队 队 长 ) 史 保 瑞 ( 县 公 安 局 治 安 大 队 大 队 长 ) 五 综 合 协 调 组 召 集 人 : 毛 鹏 涛 ( 兼 ) 14
成 员 : 王 军 ( 县 食 品 药 品 监 管 局 食 品 稽 查 队 队 长 ) 王 金 聚 ( 县 畜 牧 局 质 管 股 股 长 ) 张 伟 ( 县 商 务 局 执 法 大 队 大 队 长 ) 刘 新 伟 ( 县 质 监 局 食 品 安 全 监 管 股 股 长 ) 程 杰 ( 县 农 业 局 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股 股 长 ) 主 题 词 : 经 济 管 理 食 品 安 全 通 知 抄 送 : 县 委 各 部 门, 县 人 大 常 委 会 办 公 室, 县 政 协 办 公 室, 县 人 武 部, 县 法 院, 县 检 察 院 民 权 县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2012 年 8 月 16 日 印 发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