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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风 险 第 七 条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应 认 真 履 行 下 列 信 息 系 统 管 理 职 责 : ( 一 )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有 关 信 息 系 统 管 理 的 法 律 法 规 和 技 术 标 准, 落 实 银 监 会 相 关 监 管 要 求 ; ( 二 ) 建 立 有 效 的 信 息 安 全 保 障 体 系 和 内 部 控 制 规 程, 明 确 信 息 系 统 风 险 管 理 岗 位 责 任 制 度, 并 监 督 落 实 ; ( 三 ) 负 责 组 织 对 本 机 构 信 息 系 统 风 险 进 行 检 查 评 估 分 析, 及 时 向 本 机 构 专 门 委 员 会 和 银 监 会 及 其 派 出 机 构 报 送 相 关 的 管 理 信 息 ; ( 四 ) 及 时 向 银 监 会 及 其 派 出 机 构 报 告 本 机 构 发 生 的 重 大 信 息 系 统 事 故 或 突 发 事 件, 并 按 有 关 预 案 快 速 响 应 ; ( 五 ) 每 年 经 董 事 会 或 其 他 决 策 机 构 审 查 后 向 银 监 会 及 其 派 出 机 构 报 送 信 息 系 统 风 险 管 理 的 年 度 报 告 ; ( 六 ) 做 好 本 机 构 信 息 系 统 审 计 工 作 ; ( 七 ) 配 合 银 监 会 及 其 派 出 机 构 做 好 信 息 系 统 风 险 监 督 检 查 工 作, 并 按 照 监 管 意 见 进 行 整 改 ; ( 八 ) 组 织 本 机 构 信 息 系 统 从 业 人 员 进 行 信 息 系 统 有 关 的 业 务 技 术 和 安 全 培 训 ; ( 九 ) 开 展 与 信 息 系 统 风 险 管 理 相 关 的 其 他 工 作 第 八 条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的 董 事 会 或 其 他 决 策 机 构 负 责 信 息 系 统 的 战 略 规 划 重 大 项 目 和 风 险 监 督 管 理 ; 信 息 科 技

管 理 委 员 会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或 其 他 负 责 风 险 监 督 的 专 业 委 员 会 应 制 定 信 息 系 统 总 体 策 略, 统 筹 信 息 系 统 项 目 建 设, 定 期 评 估 报 告 本 机 构 信 息 系 统 风 险 状 况, 为 决 策 层 提 供 建 议, 采 取 相 应 的 风 险 控 制 措 施 第 九 条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主 要 负 责 人 是 本 机 构 信 息 系 统 风 险 管 理 责 任 人 第 十 条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应 设 立 信 息 科 技 部 门, 统 一 负 责 本 机 构 信 息 系 统 的 规 划 研 发 建 设 运 行 维 护 和 监 控, 提 供 日 常 科 技 服 务 和 运 行 技 术 支 持 ; 建 立 或 明 确 专 门 信 息 系 统 风 险 管 理 部 门, 建 立 健 全 信 息 系 统 风 险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并 协 助 业 务 部 门 及 信 息 科 技 部 门 严 格 执 行, 提 供 相 关 的 监 管 信 息 ; 设 立 审 计 部 门 或 专 门 审 计 岗 位, 建 立 健 全 信 息 系 统 风 险 审 计 制 度, 配 备 适 量 的 合 格 人 员 进 行 信 息 系 统 风 险 审 计 第 十 一 条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从 事 与 信 息 系 统 相 关 工 作 的 人 员 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 : ( 一 ) 具 备 良 好 的 职 业 道 德, 掌 握 履 行 信 息 系 统 相 关 岗 位 职 责 所 需 的 专 业 知 识 和 技 能 ; ( 二 ) 未 经 岗 前 培 训 或 培 训 不 合 格 者 不 得 上 岗 ; 经 考 核 不 适 宜 的 工 作 人 员, 应 及 时 进 行 调 整 第 十 二 条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应 加 强 信 息 系 统 风 险 管 理 的 专 业 队 伍 建 设, 建 立 人 才 激 励 机 制, 适 应 信 息 技 术 的 发 展 第 十 三 条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应 依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时 和

规 范 地 披 露 信 息 系 统 风 险 状 况 第 三 章 总 体 风 险 控 制 第 十 四 条 总 体 风 险 是 指 信 息 系 统 在 策 略 制 度 机 房 软 件 硬 件 网 络 数 据 文 档 等 方 面 影 响 全 局 或 共 有 的 风 险 第 十 五 条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应 根 据 信 息 系 统 总 体 规 划, 制 定 明 确 持 续 的 风 险 管 理 策 略, 按 照 信 息 系 统 的 敏 感 程 度 对 各 个 集 成 要 素 进 行 分 析 和 评 估, 并 实 施 有 效 控 制 第 十 六 条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应 采 取 措 施 防 范 自 然 灾 害 运 行 环 境 变 化 等 产 生 的 安 全 威 胁, 防 止 各 类 突 发 事 故 和 恶 意 攻 击 第 十 七 条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应 建 立 健 全 信 息 系 统 相 关 的 规 章 制 度 技 术 规 范 操 作 规 程 等 ; 明 确 与 信 息 系 统 相 关 人 员 的 职 责 权 限, 建 立 制 约 机 制, 实 行 最 小 授 权 第 十 八 条 在 境 外 设 立 的 我 国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或 在 境 内 设 立 的 境 外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应 防 范 由 于 境 内 外 信 息 系 统 监 管 制 度 差 异 等 造 成 的 跨 境 风 险 第 十 九 条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应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信 息 安 全 相 关 标 准, 参 照 有 关 国 际 准 则, 积 极 推 进 信 息 安 全 标 准 化, 实 行 信 息 安 全 等 级 保 护 第 二 十 条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应 加 强 对 信 息 系 统 的 评 估 和 测 试, 及 时 进 行 修 补 和 更 新, 以 保 证 信 息 系 统 的 安 全 性 完

整 性 第 二 十 一 条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信 息 系 统 数 据 中 心 机 房 应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计 算 机 场 地 环 境 供 配 电 等 技 术 标 准 全 国 性 数 据 中 心 至 少 应 达 到 国 家 A 类 机 房 标 准, 省 域 数 据 中 心 至 少 应 达 到 国 家 B 类 机 房 标 准, 省 域 以 下 数 据 中 心 至 少 应 达 到 C 类 机 房 标 准 数 据 中 心 机 房 应 实 行 严 格 的 门 禁 管 理 措 施, 未 经 授 权 不 得 进 入 第 二 十 二 条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应 重 视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使 用 正 版 软 件, 加 强 软 件 版 本 管 理, 优 先 使 用 具 有 中 国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软 硬 件 产 品 ; 积 极 研 发 具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信 息 系 统 和 相 关 金 融 产 品, 并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保 护 本 机 构 信 息 化 成 果 第 二 十 三 条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与 信 息 系 统 相 关 的 电 子 设 备 的 选 型 购 置 登 记 保 养 维 修 报 废 等 应 严 格 执 行 相 关 规 程, 选 用 的 设 备 应 经 过 技 术 论 证, 测 试 性 能 应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标 准 信 息 系 统 所 用 的 服 务 器 等 关 键 设 备 应 具 有 较 高 的 可 靠 性 充 足 的 容 量 和 一 定 的 容 错 特 性, 并 配 置 适 当 的 备 品 备 件 第 二 十 四 条 信 息 系 统 的 网 络 应 参 照 相 关 的 标 准 和 规 范 设 计 建 设 ; 网 络 设 备 应 兼 备 技 术 先 进 性 和 产 品 成 熟 性 ; 网 络 设 备 和 线 路 应 有 冗 余 备 份 ; 严 格 线 路 租 用 合 同 管 理, 按 照 业 务 和 交 易 流 量 要 求 保 证 传 输 带 宽 ; 建 立 完 善 的 网 管 中 心,

监 测 和 管 理 通 信 线 路 及 网 络 设 备, 保 障 网 络 安 全 稳 定 运 行 第 二 十 五 条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应 加 强 网 络 安 全 管 理 生 产 网 络 与 开 发 测 试 网 络 业 务 网 络 与 办 公 网 络 内 部 网 络 与 外 部 网 络 应 实 施 隔 离 ; 加 强 无 线 网 互 联 网 接 入 边 界 控 制 ; 使 用 内 容 过 滤 身 份 认 证 防 火 墙 病 毒 防 范 入 侵 检 测 漏 洞 扫 描 数 据 加 密 等 技 术 手 段, 有 效 降 低 外 部 攻 击 信 息 泄 漏 等 风 险 第 二 十 六 条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应 加 强 信 息 系 统 加 密 机 密 钥 密 码 加 解 密 程 序 等 安 全 要 素 的 管 理, 使 用 符 合 国 家 安 全 标 准 的 密 码 设 备, 完 善 安 全 要 素 生 成 领 取 使 用 修 改 保 管 和 销 毁 等 环 节 管 理 制 度 密 钥 密 码 应 定 期 更 改 第 二 十 七 条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应 加 强 数 据 采 集 存 贮 传 输 使 用 备 份 恢 复 抽 检 清 理 销 毁 等 环 节 的 有 效 管 理, 不 得 脱 离 系 统 采 集 加 工 传 输 存 取 数 据 ; 优 化 系 统 和 数 据 库 安 全 设 置, 严 格 按 授 权 使 用 系 统 和 数 据 库, 采 用 适 当 的 数 据 加 密 技 术 以 保 护 敏 感 数 据 的 传 输 和 存 取, 保 证 数 据 的 完 整 性 保 密 性 第 二 十 八 条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应 对 信 息 系 统 配 置 参 数 实 施 严 格 的 安 全 与 保 密 管 理, 防 止 非 法 生 成 变 更 泄 漏 丢 失 与 破 坏 根 据 敏 感 程 度 和 用 途, 确 定 存 取 权 限 方 式 和 授 权 使 用 范 围, 严 格 审 批 和 登 记 手 续 第 二 十 九 条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应 制 定 信 息 系 统 应 急 预

案, 并 定 期 演 练 评 审 和 修 订 省 域 以 下 数 据 中 心 至 少 实 现 数 据 备 份 异 地 保 存, 省 域 数 据 中 心 至 少 实 现 异 地 数 据 实 时 备 份, 全 国 性 数 据 中 心 实 现 异 地 灾 备 第 三 十 条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应 加 强 对 技 术 文 档 资 料 和 重 要 数 据 的 备 份 管 理 ; 技 术 文 档 资 料 和 重 要 数 据 应 保 留 副 本 并 异 地 存 放, 按 规 定 年 限 保 存, 调 用 时 应 严 格 授 权 信 息 系 统 的 技 术 文 档 资 料 包 括 : 系 统 环 境 说 明 文 件 源 程 序 以 及 系 统 研 发 运 行 维 护 过 程 中 形 成 的 各 类 技 术 资 料 重 要 数 据 包 括 : 交 易 数 据 账 务 数 据 客 户 数 据, 以 及 产 生 的 报 表 数 据 等 第 三 十 一 条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在 信 息 系 统 可 能 影 响 客 户 服 务 时, 应 以 适 当 方 式 告 知 客 户 第 四 章 研 发 风 险 控 制 第 三 十 二 条 研 发 风 险 是 指 信 息 系 统 在 研 发 过 程 中 组 织 规 划 需 求 分 析 设 计 编 程 测 试 和 投 产 等 环 节 产 生 的 风 险 第 三 十 三 条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信 息 系 统 研 发 前 应 成 立 项 目 工 作 小 组, 重 大 项 目 还 应 成 立 项 目 领 导 小 组, 并 指 定 负 责 人 项 目 领 导 小 组 负 责 项 目 的 组 织 协 调 检 查 监 督 工 作 项 目 工 作 小 组 由 业 务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和 管 理 人 员 组 成, 具 体 负 责 整 个 项 目 的 开 发 工 作 第 三 十 四 条 项 目 工 作 小 组 人 员 应 具 备 与 项 目 要 求 相 适

应 的 业 务 经 验 与 专 业 技 术 知 识, 小 组 负 责 人 需 具 备 组 织 领 导 能 力, 保 证 信 息 系 统 研 发 质 量 和 进 度 第 三 十 五 条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业 务 部 门 根 据 本 机 构 业 务 发 展 战 略, 在 充 分 进 行 市 场 调 查 产 品 效 益 分 析 的 基 础 上 制 定 信 息 系 统 研 发 项 目 可 行 性 报 告 第 三 十 六 条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业 务 部 门 编 写 项 目 需 求 说 明 书, 提 出 风 险 控 制 要 求, 信 息 科 技 部 门 根 据 项 目 需 求 编 制 项 目 功 能 说 明 书 第 三 十 七 条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信 息 科 技 部 门 依 据 项 目 功 能 说 明 书 分 别 编 写 项 目 总 体 技 术 框 架 项 目 设 计 说 明 书, 设 计 和 编 码 应 符 合 项 目 功 能 说 明 书 的 要 求 第 三 十 八 条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应 建 立 独 立 的 测 试 环 境, 以 保 证 测 试 的 完 整 性 和 准 确 性 测 试 至 少 应 包 括 功 能 测 试 安 全 性 测 试 压 力 测 试 验 收 测 试 适 应 性 测 试 测 试 不 得 直 接 使 用 生 产 数 据 第 三 十 九 条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信 息 科 技 部 门 应 根 据 测 试 结 果 修 补 系 统 的 功 能 和 缺 陷, 提 高 系 统 的 整 体 质 量 第 四 十 条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业 务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应 根 据 职 责 范 围 分 别 编 写 操 作 说 明 书 技 术 应 急 方 案 业 务 连 续 性 计 划 投 产 计 划 应 急 回 退 计 划, 并 进 行 演 练 第 四 十 一 条 开 发 过 程 中 所 涉 及 的 各 种 文 档 资 料 应 经 相 关 部 门 人 员 的 签 字 确 认 并 归 档 保 存

第 四 十 二 条 项 目 验 收 应 出 具 由 相 关 负 责 人 签 字 的 项 目 验 收 报 告, 验 收 不 合 格 不 得 投 产 使 用 第 五 章 运 行 维 护 风 险 控 制 第 四 十 三 条 运 行 维 护 风 险 是 指 信 息 系 统 在 运 行 与 维 护 过 程 中 操 作 管 理 变 更 管 理 机 房 管 理 和 事 件 管 理 等 环 节 产 生 的 风 险 第 四 十 四 条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信 息 系 统 运 行 与 维 护 应 实 行 职 责 分 离, 运 行 人 员 应 实 行 专 职, 不 得 由 其 他 人 员 兼 任 运 行 人 员 应 按 操 作 规 程 巡 检 和 操 作 维 护 人 员 应 按 授 权 和 维 护 规 程 要 求 对 生 产 状 态 的 软 硬 件 数 据 进 行 维 护, 除 应 急 外, 其 他 维 护 应 在 非 工 作 时 间 进 行 第 四 十 五 条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信 息 系 统 的 运 行 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 : ( 一 ) 制 定 详 细 的 运 行 值 班 操 作 表, 包 括 规 定 巡 检 时 间, 操 作 范 围 内 容 办 法 命 令 以 及 负 责 人 员 等 信 息 ; ( 二 ) 提 供 常 见 和 简 便 的 操 作 菜 单 或 命 令, 如 信 息 系 统 的 启 动 或 停 止 运 行 日 志 的 查 询 等 ; ( 三 ) 提 供 机 房 环 境 设 备 使 用 网 络 运 行 系 统 运 行 等 监 控 信 息 ; ( 四 ) 记 录 运 行 值 班 过 程 中 所 有 现 象 操 作 过 程 等 信 息 第 四 十 六 条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信 息 系 统 的 维 护 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 :

( 一 ) 除 对 信 息 系 统 设 备 和 系 统 环 境 的 维 护 外, 对 软 件 或 数 据 的 维 护 必 须 通 过 特 定 的 应 用 程 序 进 行, 添 加 删 除 和 修 改 数 据 应 通 过 柜 员 终 端, 不 得 对 数 据 库 进 行 直 接 操 作 ; ( 二 ) 具 备 各 种 详 细 的 日 志 信 息, 包 括 交 易 日 志 和 审 计 日 志 等, 以 便 维 护 和 审 计 ; ( 三 ) 提 供 维 护 的 统 计 和 报 表 打 印 功 能 第 四 十 七 条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信 息 系 统 的 变 更 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 : ( 一 ) 制 订 严 密 的 变 更 处 理 流 程, 明 确 变 更 控 制 中 各 岗 位 的 职 责, 并 遵 循 流 程 实 施 控 制 和 管 理 ; 变 更 前 应 明 确 应 急 和 回 退 方 案, 无 授 权 不 得 进 行 变 更 操 作 ; ( 二 ) 根 据 变 更 需 求 变 更 方 案 变 更 内 容 核 实 清 单 等 相 关 文 档 审 核 变 更 的 正 确 性 安 全 性 和 合 法 性 ; ( 三 ) 应 采 用 软 件 工 具 精 确 判 断 变 更 的 真 实 位 置 和 内 容, 形 成 变 更 内 容 核 实 清 单, 实 现 真 实 有 效 全 面 的 检 验 ; ( 四 ) 软 件 版 本 变 更 后 应 保 留 初 始 版 本 和 所 有 历 史 版 本, 保 留 所 有 历 史 的 变 更 内 容 核 实 清 单 第 四 十 八 条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在 信 息 系 统 投 产 后 一 定 时 期 内, 应 组 织 对 系 统 的 后 评 价, 并 根 据 评 价 及 时 对 系 统 功 能 进 行 调 整 和 优 化 第 四 十 九 条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应 对 机 房 环 境 设 施 实 行 日 常 巡 检, 明 确 信 息 系 统 及 机 房 环 境 设 施 出 现 故 障 时 的 应 急 处

理 流 程 和 预 案, 有 实 时 交 易 服 务 的 数 据 中 心 应 实 行 24 小 时 值 班 第 五 十 条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应 实 行 事 件 报 告 制 度, 发 生 信 息 系 统 造 成 重 大 经 济 声 誉 损 失 和 重 大 影 响 事 件, 应 即 时 上 报 并 处 理, 必 要 时 启 动 应 急 处 理 预 案 第 六 章 外 包 风 险 控 制 第 五 十 一 条 外 包 风 险 是 指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将 信 息 系 统 的 规 划 研 发 建 设 运 行 维 护 监 控 等 委 托 给 业 务 合 作 伙 伴 或 外 部 技 术 供 应 商 时 形 成 的 风 险 第 五 十 二 条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在 进 行 信 息 系 统 外 包 时, 应 根 据 风 险 控 制 和 实 际 需 要, 合 理 确 定 外 包 的 原 则 和 范 围, 认 真 分 析 和 评 估 外 包 存 在 的 潜 在 风 险, 建 立 健 全 有 关 规 章 制 度, 制 定 相 应 的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第 五 十 三 条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应 建 立 健 全 外 包 承 包 方 评 估 机 制, 充 分 审 查 评 估 承 包 方 的 经 营 状 况 财 务 实 力 诚 信 历 史 安 全 资 质 技 术 服 务 能 力 和 实 际 风 险 控 制 与 责 任 承 担 水 平, 并 进 行 必 要 的 尽 职 调 查 评 估 工 作 可 委 托 经 国 家 相 应 监 管 部 门 认 定 资 质, 具 有 相 关 专 业 经 验 的 独 立 机 构 完 成 第 五 十 四 条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应 当 与 承 包 方 签 订 书 面 合 同, 明 确 双 方 的 权 利 义 务, 并 规 定 承 包 方 在 安 全 保 密 知 识 产 权 方 面 的 义 务 和 责 任 第 五 十 五 条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应 充 分 认 识 外 包 服 务 对 信

息 系 统 风 险 控 制 的 直 接 和 间 接 影 响, 并 将 其 纳 入 总 体 安 全 策 略 和 风 险 控 制 之 中 第 五 十 六 条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应 建 立 完 整 的 信 息 系 统 外 包 风 险 评 估 与 监 测 程 序, 审 慎 管 理 外 包 产 生 的 风 险, 提 高 本 机 构 对 外 包 管 理 的 能 力 第 五 十 七 条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的 信 息 系 统 外 包 风 险 管 理 应 当 符 合 风 险 管 理 标 准 和 策 略, 并 应 建 立 针 对 外 包 风 险 的 应 急 计 划 第 五 十 八 条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应 与 外 包 承 包 方 建 立 有 效 的 联 络 沟 通 和 信 息 交 流 机 制, 并 制 定 在 意 外 情 况 下 能 够 实 现 承 包 方 的 顺 利 变 更, 保 证 外 包 服 务 不 间 断 的 应 急 预 案 第 五 十 九 条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将 敏 感 的 信 息 系 统, 以 及 其 他 涉 及 国 家 秘 密 商 业 秘 密 和 客 户 隐 私 数 据 的 管 理 与 传 递 等 内 容 进 行 外 包 时, 应 遵 守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符 合 银 监 会 的 有 关 规 定, 经 过 董 事 会 或 其 他 决 策 机 构 批 准, 并 在 实 施 外 包 前 报 银 监 会 及 其 派 出 机 构 和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需 要 报 告 的 机 构 备 案 第 七 章 审 计 第 六 十 条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内 设 审 计 部 门 负 责 本 机 构 信 息 系 统 审 计, 也 可 聘 请 经 国 家 相 应 监 管 部 门 认 定 资 质 的 中 介 机 构 进 行 信 息 系 统 外 部 审 计 第 六 十 一 条 信 息 系 统 风 险 审 计 应 包 括 : 总 体 风 险 审 计

系 统 审 阅 和 专 项 风 险 审 计 第 六 十 二 条 总 体 风 险 审 计 是 指 对 本 机 构 所 有 信 息 系 统 共 有 的 公 共 部 分 进 行 审 计, 实 施 总 体 风 险 控 制 根 据 信 息 系 统 的 总 体 风 险 状 况 确 定 审 计 频 率, 但 至 少 每 3 年 审 计 一 次 第 六 十 三 条 信 息 系 统 的 系 统 审 阅 是 指 对 研 发 运 行 及 退 出 的 全 过 程 进 行 审 计, 分 投 产 前 与 投 产 后 的 审 阅 第 六 十 四 条 投 产 前 的 系 统 审 阅 是 指 审 计 人 员 采 用 非 现 场 形 式, 对 信 息 项 目 开 发 过 程 中 所 提 交 的 有 关 文 档 资 料 进 行 审 阅, 指 出 其 中 存 在 的 风 险, 了 解 是 否 具 有 相 应 的 控 制 措 施, 并 提 出 评 价 和 建 议 的 过 程 信 息 系 统 投 产 前 的 系 统 审 阅 应 关 注 信 息 系 统 的 安 全 控 制 权 限 设 置 正 确 性 连 贯 性 完 整 性 可 审 计 性 和 及 时 性 等 内 容 投 产 前 的 系 统 审 阅 重 点 : ( 一 ) 被 外 界 成 功 攻 破 的 可 能 性 ; ( 二 ) 在 内 部 安 全 控 制 方 面 的 设 计 漏 洞 与 缺 陷 ; ( 三 ) 项 目 开 发 管 理 方 面 的 问 题 ; ( 四 ) 效 率 与 效 能 ; ( 五 ) 功 能 设 计 和 工 作 流 程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和 内 部 控 制 方 面 的 规 定 并 有 连 续 兼 容 性 ; ( 六 ) 其 他 需 重 点 审 阅 的 内 容 第 六 十 五 条 投 产 前 的 系 统 审 阅 文 档 资 料 包 括 : ( 一 ) 项 目 可 行 性 报 告 ;

( 二 ) 项 目 需 求 说 明 书 ; ( 三 ) 项 目 功 能 说 明 书 ( 包 括 业 务 与 技 术 方 面 存 在 的 风 险 及 控 制 办 法 ); ( 四 ) 项 目 总 体 技 术 框 架 ; ( 五 ) 项 目 设 计 说 明 书 ; ( 六 ) 项 目 实 施 计 划 ; ( 七 ) 与 第 三 方 签 订 的 外 包 协 议 ; ( 八 ) 测 试 计 划 及 验 收 报 告 ; ( 九 ) 投 产 计 划 ; ( 十 ) 项 目 开 发 例 会 的 会 议 记 录 ; ( 十 一 ) 操 作 手 册 ; ( 十 二 ) 其 他 需 审 阅 的 文 档 资 料 对 于 所 含 内 容 较 多 的 文 档 资 料, 应 对 关 键 交 易 的 数 据 处 理 流 程 交 易 接 口 和 其 他 重 要 的 安 全 事 项 进 行 审 阅 第 六 十 六 条 投 产 后 的 系 统 审 阅 是 指 在 信 息 系 统 投 入 生 产 一 段 时 间 后 进 行 的 审 计, 旨 在 评 估 对 信 息 系 统 各 项 风 险 的 控 制 是 否 恰 当, 能 否 实 现 预 定 的 设 计 目 标 投 产 后 的 系 统 审 阅 应 在 信 息 系 统 投 入 生 产 半 年 后 进 行, 审 计 报 告 应 对 被 审 计 的 信 息 系 统 提 出 改 进 或 增 加 风 险 控 制 能 否 继 续 生 产 等 内 容 的 审 计 建 议 第 六 十 七 条 信 息 系 统 专 项 风 险 审 计 是 指 对 被 审 计 单 位 发 生 信 息 安 全 事 故 进 行 的 调 查 分 析 和 评 估, 或 原 有 信 息 系

统 进 行 重 大 结 构 调 整 的 审 计, 或 审 计 部 门 认 为 需 要 对 信 息 系 统 某 项 专 题 进 行 审 计 第 六 十 八 条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信 息 系 统 风 险 审 计 也 可 以 由 银 监 会 及 其 派 出 机 构 依 据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章, 委 托 并 授 权 有 法 定 资 质 的 中 介 评 估 机 构 进 行 第 六 十 九 条 中 介 机 构 根 据 银 监 会 或 其 派 出 机 构 委 托 或 授 权 对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进 行 审 计 时, 应 出 示 委 托 授 权 书, 并 依 照 委 托 授 权 书 上 规 定 的 委 托 和 授 权 范 围 进 行 审 计 第 七 十 条 中 介 机 构 根 据 授 权 出 具 的 审 计 报 告 经 银 监 会 及 其 派 出 机 构 审 阅 确 定 后 具 有 法 律 效 力, 被 审 计 金 融 机 构 应 对 该 审 计 报 告 在 法 定 时 间 内 提 出 整 改 意 见, 并 按 审 计 报 告 中 提 出 的 建 议 进 行 及 时 整 改 第 七 十 一 条 中 介 机 构 应 严 格 执 行 法 律 法 规, 保 守 被 审 计 单 位 的 商 业 秘 密 和 风 险 信 息 审 计 过 程 中 所 有 涉 及 资 料 的 调 阅 应 有 交 接 手 续, 并 不 得 带 离 现 场 或 进 行 修 改 复 制 第 八 章 附 则 第 七 十 二 条 本 指 引 由 中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负 责 解 释 修 订 第 七 十 三 条 本 指 引 自 颁 布 之 日 起 施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