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IDA SANITARY WARE CO., LTD ( 河 北 省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黄 各 庄 镇 惠 达 路 7 号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 申 报 稿 )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 深 圳 市 福 田 中 心 区 金 田 路 4036 号 荣 超 大 厦 16-20 层 )
惠 达 卫 浴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声 明 : 本 公 司 的 发 行 申 请 尚 未 得 到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本 ( 申 报 稿 ) 不 具 有 据 以 发 行 股 票 的 法 律 效 力, 仅 供 预 先 披 露 之 用 投 资 者 应 当 以 正 式 公 告 的 全 文 作 为 作 出 投 资 决 定 的 依 据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股 票 包 括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和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 即 老 股 转 让 ),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所 得 资 金 不 归 公 司 所 有, 请 投 资 者 在 报 价 申 购 过 程 中 考 虑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因 素 发 行 股 票 类 型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发 行 股 数 每 股 面 值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预 计 发 行 日 期 拟 上 市 的 证 券 交 易 所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签 署 日 期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与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合 计 不 超 过 7,104 万 股 其 中 :(1)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的 数 量 不 超 过 7,104 万 股 ;(2)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不 超 过 3,552 万 股, 且 不 得 超 过 自 愿 设 定 12 个 月 及 以 上 限 售 期 的 投 资 者 获 得 配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1.00 元 元 年 月 日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不 超 过 28,415 万 股 平 安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15 年 4 月 20 日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限 售 安 排 股 东 对 所 持 股 份 自 愿 锁 定 的 承 诺 :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王 惠 文 王 彦 庆 董 化 忠 和 王 彦 伟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上 市 前 已 发 行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等 股 份 公 司 股 东 黄 各 庄 经 管 站 鼎 立 投 资 庆 伟 投 资 助 达 投 资 伟 业 投 资 九 鼎 1-1-1
投 资 十 一 家 合 伙 企 业 杨 春 杜 国 锋 肖 铁 山 和 王 涛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上 市 前 已 发 行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等 股 份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王 惠 文 王 彦 庆 董 化 忠 和 王 彦 伟,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杜 国 锋 肖 铁 山 承 诺 : 若 其 所 持 公 司 股 票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的, 减 持 价 格 应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 公 司 上 市 后 6 个 月 内 如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6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限 自 动 延 长 6 个 月 若 惠 达 股 份 股 票 在 此 期 间 发 生 派 息 送 股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等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的, 发 行 价 应 相 应 调 整 其 不 因 在 公 司 职 务 的 变 更 离 职 等 原 因 而 放 弃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王 惠 文 王 彦 庆 董 化 忠 王 彦 伟 杜 国 锋 董 敬 安 王 凤 山 李 洪 武 肖 铁 山 李 开 元 邢 锦 荣 宋 子 春 吴 萍 萍 承 诺 : 在 其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 在 其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1-1-2
发 行 人 声 明 发 行 人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及 其 摘 要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保 证 及 其 摘 要 中 财 务 会 计 资 料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中 国 证 监 会 其 他 政 府 部 门 对 本 次 发 行 所 做 的 任 何 决 定 或 意 见, 均 不 表 明 其 对 发 行 人 股 票 的 价 值 或 投 资 者 的 收 益 作 出 实 质 性 判 断 或 者 保 证 任 何 与 之 相 反 的 声 明 均 属 虚 假 不 实 陈 述 根 据 证 券 法 的 规 定, 股 票 依 法 发 行 后, 发 行 人 经 营 与 收 益 的 变 化, 由 发 行 人 自 行 负 责, 由 此 变 化 引 致 的 投 资 风 险, 由 投 资 者 自 行 负 责 投 资 者 若 对 本 及 其 摘 要 存 在 任 何 疑 问, 应 咨 询 自 己 的 股 票 经 纪 人 律 师 会 计 师 或 其 他 专 业 顾 问 1-1-3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本 公 司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注 意, 在 作 出 投 资 决 策 之 前, 务 必 仔 细 阅 读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风 险 因 素 章 节 的 全 部 内 容, 并 应 特 别 注 意 下 列 重 大 事 项 : 一 本 次 新 股 公 开 发 行 和 老 股 公 开 发 售 方 案 2014 年 11 月 15 日, 公 司 召 开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股 票 并 上 市 方 案 的 议 案, 根 据 询 价 结 果, 若 预 计 新 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数 额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 超 过 本 次 募 投 项 目 所 需 资 金 的, 本 公 司 股 东 将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具 体 安 排 如 下 : 1 公 司 发 行 新 股 和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合 计 不 超 过 7,104 万 股 ; 2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的 数 量 不 超 过 7,104 万 股, 本 次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的 最 终 数 量 将 在 综 合 考 虑 本 次 发 行 的 定 价 结 果 及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资 金 需 求 的 基 础 上 合 理 确 定, 且 应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 3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不 超 过 3,552 万 股, 且 不 超 过 自 愿 设 定 12 个 月 以 上 限 售 期 的 投 资 者 获 得 配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 4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后,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不 应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实 际 控 制 人 不 应 发 生 变 更 ; 5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时, 公 司 股 东 王 惠 文 王 彦 庆 董 化 忠 王 彦 伟 和 黄 各 庄 经 管 站 将 遵 循 平 等 自 愿 的 原 则 协 商 确 定 各 自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协 调 无 法 达 成 一 致 意 见 时, 将 按 照 发 行 前 各 自 的 持 股 数 量 占 比 确 定 各 自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 上 述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数 量 不 超 过 其 所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25% 二 发 行 前 滚 存 未 分 配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根 据 本 公 司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若 公 司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成 功, 则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滚 存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由 发 行 后 新 老 股 东 依 其 所 持 股 份 比 例 共 同 享 有 1-1-4
三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后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和 分 红 规 划 公 司 2014 年 11 月 15 日 召 开 的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上 市 后 适 用 的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有 关 股 利 分 配 的 政 策 为 :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应 保 持 连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重 视 对 投 资 者 的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兼 顾 公 司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并 遵 守 以 下 规 定 : ( 一 ) 利 润 分 配 的 原 则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应 重 视 对 投 资 者 的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和 有 利 于 公 司 长 远 发 展,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应 保 持 连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公 司 积 极 履 行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并 坚 持 如 下 原 则 : 1 按 法 定 顺 序 分 配 的 原 则 ; 2 存 在 未 弥 补 亏 损, 不 得 向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的 原 则 ; 3 同 股 同 权 同 股 同 利 的 原 则 ( 二 ) 利 润 分 配 形 式 和 间 隔 期 间 公 司 可 以 采 取 现 金 股 票 或 者 现 金 与 股 票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 具 备 现 金 分 红 条 件 的, 应 当 优 先 采 用 现 金 分 红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 利 润 分 配 不 得 超 过 累 计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范 围, 不 得 损 害 公 司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在 当 年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为 正 的 前 提 下, 公 司 原 则 上 每 年 进 行 一 次 利 润 分 配, 董 事 会 可 以 根 据 盈 利 和 资 金 需 求 情 况 提 议 公 司 进 行 中 期 利 润 分 配 ( 三 ) 现 金 分 红 的 条 件 和 最 低 比 例 当 公 司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 正 数 且 审 计 机 构 对 公 司 该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出 具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且 在 公 司 外 部 经 营 环 境 和 自 身 经 营 状 况 未 发 生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无 重 大 投 资 计 划 或 重 大 现 金 支 出 发 生 满 足 公 司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的 资 金 需 求 的 情 况 下, 公 司 应 当 首 先 采 取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利 润, 以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不 少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的 15%; 重 大 投 资 计 划 或 者 重 大 现 金 支 出 指 以 下 情 形 之 一 : 1 公 司 未 来 12 个 月 内 拟 对 外 投 资 收 购 资 产 或 者 购 买 设 备 累 计 支 出 达 到 或 1-1-5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50%; 2 公 司 未 来 12 个 月 内 拟 对 外 投 资 收 购 资 产 或 者 购 买 设 备 累 计 支 出 达 到 或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的 30% 上 述 重 大 投 资 计 划 或 重 大 现 金 支 出 须 经 董 事 会 批 准, 报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方 可 实 施 ( 四 ) 发 放 股 票 股 利 的 具 体 条 件 在 公 司 面 临 现 金 流 不 足 时 可 以 考 虑 采 用 发 放 股 票 股 利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式 ; 公 司 经 营 状 况 良 好, 公 司 可 以 在 满 足 上 述 现 金 分 红 后, 综 合 考 虑 公 司 成 长 性 每 股 净 资 产 和 每 股 收 益 的 摊 薄 等 因 素, 采 用 股 票 股 利 方 式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 如 公 司 同 时 采 取 现 金 及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利 润 的, 在 满 足 公 司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的 资 金 需 求 情 况 下, 公 司 实 施 差 异 化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 1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无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80%; 2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40%; 3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长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20%;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不 易 区 分 但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可 以 按 照 前 项 规 定 处 理 董 事 会 每 年 在 综 合 考 虑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特 点 发 展 阶 段 自 身 经 营 模 式 盈 利 水 平 以 及 是 否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等 因 素 的 基 础 上, 根 据 上 述 原 则 提 出 当 年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 五 ) 利 润 分 配 应 履 行 的 审 议 程 序 1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应 经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董 事 会 在 审 议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时, 须 经 全 体 董 事 过 半 数 表 决 同 意, 独 立 董 事 对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监 事 会 应 对 董 事 会 制 定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的 决 策 和 程 序 进 行 监 督 2 股 东 大 会 在 审 议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时, 须 经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1-1-6
的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表 决 同 意 在 特 殊 情 况 下 公 司 无 法 按 照 既 定 的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或 最 低 现 金 分 红 比 例 确 定 当 年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的, 应 当 在 年 度 报 告 中 披 露 具 体 原 因 以 及 独 立 董 事 的 明 确 意 见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当 年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时 应 当 提 供 网 络 投 票 表 决 方 式, 且 该 方 案 需 经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2/3 以 上 审 议 通 过 ( 六 )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的 研 究 论 证 程 序 1 董 事 会 在 制 定 现 金 分 红 具 体 方 案 时, 应 当 认 真 研 究 和 论 证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的 时 机 条 件 和 最 低 比 例 调 整 的 条 件 及 其 决 策 程 序 要 求 等 事 宜,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发 表 明 确 意 见 独 立 董 事 可 以 征 集 中 小 股 东 的 意 见, 提 出 分 红 提 案, 并 直 接 提 交 董 事 会 审 议 2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和 股 东 大 会 在 有 关 决 策 和 论 证 过 程 中 应 当 充 分 考 虑 独 立 董 事 和 公 众 投 资 者 的 意 见 股 东 大 会 对 现 金 分 红 具 体 方 案 进 行 审 议 前, 公 司 应 当 通 过 接 听 投 资 者 电 话 公 司 公 共 邮 箱 网 络 平 台 召 开 投 资 者 见 面 会 等 多 种 渠 道 主 动 与 股 东 特 别 是 中 小 股 东 进 行 沟 通 和 交 流, 充 分 听 取 中 小 股 东 的 意 见 和 诉 求, 及 时 答 复 中 小 股 东 关 心 的 问 题 ( 七 )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具 体 条 件 决 策 机 制 与 程 序 1 公 司 因 生 产 经 营 投 资 规 划 和 长 期 发 展 的 需 要, 或 者 因 外 部 经 营 环 境 或 者 自 身 经 营 状 况 发 生 较 大 变 化 而 需 要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调 整 后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不 得 违 反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外 部 经 营 环 境 或 者 自 身 经 营 状 况 的 较 大 变 化 是 指 以 下 情 形 之 一 : (1) 国 家 制 定 的 法 律 法 规 及 行 业 政 策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导 致 公 司 经 营 亏 损 ; (2) 出 现 地 震 台 风 水 灾 战 争 等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造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导 致 公 司 经 营 亏 损 ; (3)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证 券 交 易 所 规 定 的 其 他 事 项 2 董 事 会 制 定 有 关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议 案 时 应 当 充 分 听 取 独 立 董 事 的 意 见 ;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调 整 应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董 事 会 在 审 议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时, 须 经 全 体 董 事 过 半 数 表 决 同 意,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的 有 关 调 1-1-7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议 案,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发 表 明 确 意 见 如 该 议 案 包 含 对 公 司 章 程 确 定 的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进 行 调 整 或 者 变 更 的 内 容,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该 议 案 时 应 当 提 供 网 络 投 票 表 决 方 式, 且 该 议 案 需 经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2/3 以 上 审 议 通 过 监 事 会 对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调 整 进 行 监 督 ( 八 ) 其 他 事 项 存 在 股 东 违 规 占 用 公 司 资 金 情 况 的, 公 司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应 当 扣 减 该 股 东 所 分 配 的 现 金 红 利, 以 偿 还 其 占 用 的 资 金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对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作 出 决 议 后, 公 司 董 事 会 须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后 2 个 月 内 完 成 股 利 ( 或 股 份 ) 的 派 发 事 项 除 上 述 规 定 外, 为 了 明 确 本 次 发 行 后 对 新 老 股 东 权 益 分 红 的 回 报, 进 一 步 细 化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中 关 于 股 利 分 配 原 则 的 条 款, 增 加 股 利 分 配 决 策 的 透 明 度 和 可 操 作 性, 便 于 股 东 对 公 司 经 营 和 分 配 进 行 监 督, 公 司 制 定 了 公 司 发 行 上 市 后 股 利 分 配 规 划 和 计 划 的 议 案, 对 公 司 上 市 后 的 利 润 分 配 作 出 了 进 一 步 安 排 关 于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及 股 东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的 具 体 内 容, 请 详 细 参 见 本 之 第 十 四 节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中 的 相 关 内 容 四 公 司 股 东 股 份 锁 定 及 减 持 承 诺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王 惠 文 王 彦 庆 董 化 忠 和 王 彦 伟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上 市 前 已 发 行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等 股 份 公 司 股 东 黄 各 庄 经 管 站 鼎 立 投 资 庆 伟 投 资 助 达 投 资 伟 业 投 资 九 鼎 投 资 十 一 家 合 伙 企 业 杨 春 杜 国 锋 肖 铁 山 和 王 涛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上 市 前 已 发 行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等 股 份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王 惠 文 王 彦 庆 董 化 忠 和 王 彦 伟,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杜 国 锋 肖 铁 山 承 诺 : 若 其 所 持 公 司 股 票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的, 减 持 价 格 应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 公 司 上 市 后 6 个 月 内 如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6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1-1-8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限 自 动 延 长 6 个 月 若 公 司 股 票 在 此 期 间 发 生 派 息 送 股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等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的, 发 行 价 应 相 应 调 整 其 不 因 在 公 司 职 务 的 变 更 离 职 等 原 因 而 放 弃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王 惠 文 王 彦 庆 董 化 忠 王 彦 伟 杜 国 锋 董 敬 安 王 凤 山 李 洪 武 肖 铁 山 李 开 元 邢 锦 荣 宋 子 春 吴 萍 萍 承 诺 : 在 其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 在 其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五 公 开 发 行 前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的 持 股 意 向 及 减 持 意 向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持 股 5% 以 上 的 股 东 王 惠 文 王 彦 庆 黄 各 庄 经 管 站 鼎 立 投 资 庆 伟 投 资 和 助 达 投 资 承 诺 : 其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锁 定 期 届 满 后, 在 不 违 反 其 为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已 作 出 的 相 关 承 诺 的 前 提 下, 其 可 视 自 身 情 况 进 行 股 份 减 持 其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每 年 减 持 数 量 不 超 过 上 一 年 末 其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数 量 的 10% 其 所 持 公 司 股 票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的, 减 持 价 格 应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如 公 司 上 市 后 有 利 润 分 配 或 送 配 股 份 等 除 权 除 息 行 为, 上 述 价 格 根 据 除 权 除 息 情 况 相 应 调 整 上 述 减 持 行 为 将 通 过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系 统 大 宗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其 每 次 减 持 时, 将 提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通 知 公 司 并 予 以 公 告, 并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中 国 证 监 会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相 关 规 定 办 理 如 其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减 持 公 司 股 票 的, 所 得 收 益 归 公 司 所 有 六 稳 定 股 价 预 案 2014 年 11 月 15 日, 公 司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预 案 的 议 案, 对 公 司 上 市 三 年 内 稳 定 股 价 的 措 施 作 出 如 下 承 诺 : ( 一 )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预 警 条 件 和 具 体 条 件 1 预 警 条 件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1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每 股 净 资 产 的 120% 时, 公 司 将 在 10 个 工 作 日 内 召 开 投 资 者 见 面 会 或 通 过 电 子 信 息 交 流 平 台 等 方 式, 与 投 资 者 就 上 市 公 司 经 营 状 况 财 务 指 标 发 展 战 略 进 行 深 入 沟 通 1-1-9
2 具 体 条 件 公 司 稳 定 股 价 的 具 体 措 施 包 括 回 购 公 司 股 票 ;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 公 司 董 事 ( 独 立 董 事 除 外, 以 下 同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启 动 上 述 措 施 的 具 体 条 件 分 别 为 : (1) 回 购 公 司 股 票 的 具 体 条 件 : 公 司 股 票 在 每 个 自 然 年 度 中 首 次 出 现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最 近 一 期 每 股 净 资 产 ; 公 司 上 市 后 满 一 年 ; 公 司 最 近 一 年 无 重 大 违 法 行 为 ; 上 市 公 司 不 处 于 亏 损 状 态 ; 回 购 股 份 后, 上 市 公 司 具 备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 回 购 股 份 后, 上 市 公 司 的 股 权 分 布 原 则 上 应 当 符 合 上 市 条 件 (2)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的 具 体 条 件 : 公 司 股 票 在 每 个 自 然 年 度 中 首 次 出 现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最 近 一 期 每 股 净 资 产 ; 增 持 完 成 后 不 会 影 响 公 司 的 上 市 地 位 (3)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的 具 体 条 件 : 公 司 股 票 在 每 个 自 然 年 度 中 首 次 出 现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最 近 一 期 每 股 净 资 产 ; 增 持 完 成 后 不 会 影 响 公 司 的 上 市 地 位 如 果 上 述 三 种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具 体 条 件 皆 满 足,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和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将 协 商 选 择 其 中 一 种 或 几 种 方 式, 制 订 具 体 方 案 并 予 以 实 施 如 协 商 不 成, 公 司 将 按 照 回 购 公 司 股 票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公 司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的 顺 序 依 次 实 施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审 计 基 准 日 后, 因 利 润 分 配 增 发 配 股 等 情 况 导 致 公 司 每 股 净 资 产 出 现 变 化 的, 则 每 股 净 资 产 进 行 相 应 调 整 ( 二 )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程 序 1 回 购 公 司 股 票 在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前 提 条 件 满 足 时, 若 公 司 决 定 采 取 公 司 回 购 股 票 方 式 稳 定 股 价,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在 15 日 内 制 定 回 购 股 票 的 具 体 方 案, 回 购 价 格 不 超 过 最 近 一 期 每 股 净 资 产 的 120%, 用 于 回 购 股 份 的 资 金 金 额 为 1,000 万 元, 且 回 购 后 公 司 的 股 权 分 布 应 符 合 上 市 条 件 具 体 方 案 需 经 全 体 董 事 的 过 半 数 表 决 通 过,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对 具 体 方 案 进 行 审 1-1-10
核 并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对 具 体 方 案 作 出 决 议, 必 须 经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2/3 以 上 通 过 回 购 股 票 的 期 限 为 自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本 回 购 股 份 具 体 方 案 之 日 起 六 个 月 内 在 实 施 上 述 回 购 计 划 过 程 中, 如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高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的 120%, 则 公 司 可 终 止 实 施 股 份 回 购 计 划 如 果 在 此 期 限 内 回 购 资 金 使 用 金 额 已 达 到 1,000 万 元, 则 回 购 方 案 即 实 施 完 毕, 回 购 期 限 自 该 日 起 提 前 届 满 2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在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前 提 条 件 满 足 时, 若 控 股 股 东 决 定 采 取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的 方 式 稳 定 股 价, 其 应 在 30 日 内 就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的 具 体 计 划 书 面 通 知 公 司, 并 由 公 司 进 行 公 告 控 股 股 东 用 于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的 资 金 金 额 不 少 于 其 上 年 度 自 公 司 获 取 薪 酬 税 后 金 额 的 30% 及 上 年 度 自 公 司 获 取 现 金 分 红 税 后 金 额 的 50% 的 孰 高 者 ;12 个 月 内 用 于 增 持 股 份 的 资 金 不 超 过 上 年 度 自 公 司 获 取 薪 酬 ( 税 后 ) 总 额 的 60% 及 上 年 度 自 公 司 获 取 现 金 分 红 ( 税 后 ) 总 额 的 孰 高 者 ; 单 次 增 持 股 份 的 数 量 不 超 过 公 司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1%,12 个 月 内 累 计 增 持 股 份 的 数 量 不 超 过 公 司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2%; 增 持 计 划 完 成 后 的 六 个 月 内 将 不 出 售 所 增 持 的 股 份, 增 持 后 公 司 的 股 权 分 布 应 当 符 合 上 市 条 件 在 实 施 上 述 增 持 计 划 过 程 中, 如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高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则 可 终 止 实 施 股 份 增 持 计 划 3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在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前 提 条 件 满 足 时, 若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决 定 采 取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的 方 式 稳 定 股 价, 其 应 在 30 日 内 就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的 具 体 计 划 书 面 通 知 公 司, 并 由 公 司 进 行 公 告 上 述 人 员 用 于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的 资 金 金 额 不 少 于 其 上 年 度 自 公 司 领 取 薪 酬 的 税 后 金 额 的 30%, 增 持 计 划 完 成 后 的 六 个 月 内 将 不 出 售 所 增 持 的 股 份, 增 持 后 公 司 的 股 权 分 布 应 当 符 合 上 市 条 件 在 实 施 上 述 增 持 计 划 过 程 中, 如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高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则 可 终 止 实 施 股 份 增 持 计 划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不 得 因 职 务 变 更 离 职 等 情 形 而 拒 绝 实 施 上 述 稳 定 1-1-11
股 价 的 措 施 若 公 司 新 聘 任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公 司 将 要 求 新 聘 任 的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原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采 取 相 同 的 稳 定 股 价 具 体 措 施 ( 三 ) 相 关 责 任 主 体 未 履 行 本 预 案 要 求 的 约 束 措 施 如 公 司 未 能 按 照 本 预 案 的 要 求 制 定 和 实 施 稳 定 股 价 的 具 体 方 案, 则 :1 公 司 将 立 即 停 止 制 定 或 实 施 现 金 分 红 计 划 停 止 发 放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薪 酬 津 贴, 直 至 公 司 履 行 相 关 承 诺 后 方 可 制 定 或 实 施 现 金 分 红 计 划 将 上 述 人 员 薪 酬 与 津 贴 返 还 其 本 人 ;2 公 司 将 立 即 停 止 制 定 或 实 施 重 大 资 产 购 买 出 售 等 行 为, 以 及 增 发 股 份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以 及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等 资 本 运 作 行 为, 直 至 公 司 履 行 相 关 承 诺 如 控 股 股 东 未 能 按 照 本 预 案 要 求 制 定 和 实 施 稳 定 股 价 的 具 体 方 案, 须 将 所 持 流 通 股 自 未 能 履 行 本 预 案 约 定 义 务 之 日 起 增 加 六 个 月 锁 定 期, 并 将 控 股 股 东 自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后 累 计 从 公 司 所 获 得 税 后 现 金 分 红 金 额 20% 返 还 公 司, 直 至 控 股 股 东 履 行 承 诺 后 公 司 再 将 上 述 金 额 返 还 控 股 股 东 如 未 按 期 返 还, 公 司 应 从 之 后 发 放 的 现 金 分 红 中 扣 发, 直 至 扣 减 金 额 累 计 达 到 前 述 金 额 如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未 能 按 照 本 预 案 的 要 求 制 定 和 实 施 稳 定 股 价 的 具 体 方 案, 须 将 其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从 公 司 处 领 取 的 税 后 累 计 薪 酬 金 额 的 20% 或 者 直 接 或 间 接 自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后 累 计 从 公 司 所 获 得 税 后 现 金 分 红 金 额 的 20% 返 还 公 司 ( 二 者 以 高 者 计 ), 直 至 其 履 行 承 诺 后 公 司 再 将 上 述 金 额 返 还 本 人 如 未 按 期 返 还, 公 司 应 从 之 后 发 放 的 薪 酬 及 现 金 分 红 中 扣 发, 直 至 扣 减 金 额 累 计 达 到 前 述 金 额 七 公 司 及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关 于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的 承 诺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王 惠 文 王 彦 庆 董 化 忠 王 彦 伟 杜 国 锋 张 波 彭 雪 峰 缪 斌 张 双 才 董 敬 安 王 凤 山 李 洪 武 李 开 元 邢 锦 荣 宋 子 春 吴 萍 萍 肖 铁 山 承 诺 :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并 上 市 的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1-1-12
管 理 人 员 不 因 在 公 司 职 务 的 变 更 离 职 等 原 因 而 放 弃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公 司 承 诺 : 如 本 次 发 行 的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对 判 断 公 司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的, 公 司 将 依 法 回 购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全 部 新 股 在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或 司 法 机 关 认 定 有 关 违 法 事 实 后 的 30 个 交 易 日 内, 公 司 将 依 法 启 动 回 购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全 部 新 股 的 程 序, 回 购 价 格 将 按 照 本 次 发 行 价 格 并 加 算 本 次 发 行 后 至 回 购 时 银 行 同 期 存 款 利 息 确 定 在 此 期 间 公 司 如 发 生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的, 上 述 回 购 价 格 及 回 购 股 份 数 量 相 应 进 行 调 整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王 惠 文 王 彦 庆 董 化 忠 王 彦 伟 承 诺 : 如 本 次 发 行 的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对 判 断 公 司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的,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将 依 法 购 回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时 已 公 开 发 售 的 股 份 ; 在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或 司 法 机 关 认 定 有 关 违 法 事 实 后 的 30 个 交 易 日 内, 将 依 法 启 动 购 回 已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程 序, 购 回 价 格 将 按 照 本 次 发 行 价 格 并 加 算 本 次 发 行 后 至 购 回 时 银 行 同 期 存 款 利 息 确 定 ; 在 此 期 间 公 司 股 票 如 发 生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的, 上 述 购 回 价 格 及 购 回 股 份 数 量 相 应 调 整 ; 同 时, 王 惠 文 王 彦 庆 董 化 忠 和 王 彦 伟 作 为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将 督 促 公 司 依 法 回 购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全 部 新 股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王 惠 文 王 彦 庆 董 化 忠 王 彦 伟 杜 国 锋 张 波 彭 雪 峰 缪 斌 张 双 才 董 敬 安 王 凤 山 李 洪 武 李 开 元 邢 锦 荣 宋 子 春 吴 萍 萍 肖 铁 山 承 诺 : 如 本 次 发 行 的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 在 有 关 违 法 事 实 被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或 司 法 机 关 认 定 后, 将 本 着 简 化 程 序 积 极 协 商 先 行 赔 付 切 实 保 障 投 资 者 特 别 是 中 小 投 资 者 利 益 的 原 则, 按 照 投 资 者 直 接 遭 受 的 可 测 算 的 经 济 损 失 选 择 与 投 资 者 和 解 通 过 第 三 方 与 投 资 者 调 解 及 设 立 投 资 者 赔 偿 基 金 等 方 式 积 极 赔 偿 投 资 者 由 此 遭 受 的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若 公 司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则 将 在 股 东 大 会 及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指 定 报 刊 上 公 开 就 未 履 行 上 述 赔 偿 措 施 向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并 按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及 司 法 机 关 认 定 的 实 际 损 失 向 投 资 者 进 行 赔 偿 若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王 惠 文 王 彦 庆 董 化 忠 王 彦 伟 违 反 上 述 承 1-1-13
诺, 则 将 在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及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指 定 报 刊 上 公 开 就 未 履 行 上 述 赔 偿 措 施 向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并 在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之 日 起, 停 止 自 公 司 获 得 股 东 分 红 ( 如 有 ) 及 领 取 薪 酬 ( 如 有 ), 同 时 其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将 不 得 转 让, 直 至 其 按 上 述 承 诺 采 取 相 应 的 购 回 或 赔 偿 措 施 并 实 施 完 毕 时 为 止 若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王 惠 文 王 彦 庆 董 化 忠 王 彦 伟 杜 国 锋 张 波 彭 雪 峰 缪 斌 张 双 才 董 敬 安 王 凤 山 李 洪 武 李 开 元 邢 锦 荣 宋 子 春 吴 萍 萍 肖 铁 山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则 将 在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及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指 定 报 刊 上 公 开 就 未 履 行 上 述 赔 偿 措 施 向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并 在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之 日 起, 停 止 自 公 司 获 得 股 东 分 红 ( 如 有 ) 及 领 取 薪 酬 ( 如 有 ), 同 时 其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 如 有 ) 将 不 得 转 让, 直 至 本 人 按 上 述 承 诺 采 取 相 应 的 赔 偿 措 施 并 实 施 完 毕 时 为 止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王 惠 文 王 彦 庆 董 化 忠 王 彦 伟 同 时 承 诺 : 在 有 关 违 法 事 实 被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或 司 法 机 关 认 定 后, 自 愿 将 公 司 上 市 当 年 其 自 公 司 领 取 的 全 部 薪 酬 对 投 资 者 先 行 进 行 赔 偿 八 中 介 机 构 关 于 为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无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的 承 诺 平 安 证 券 承 诺 : 本 保 荐 机 构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的 情 形 ; 若 因 本 保 荐 机 构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天 职 国 际 承 诺 : 本 所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的 情 形 ; 若 因 本 所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德 恒 律 所 承 诺 : 本 所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的 情 形 ; 若 因 本 所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1-1-14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九 特 别 风 险 提 示 ( 一 ) 受 房 地 产 等 相 关 行 业 影 响 的 风 险 卫 浴 产 品 广 泛 应 用 于 工 程 渠 道 的 商 业 及 住 宅 等 房 地 产 项 目, 因 此 卫 浴 行 业 的 发 展 与 房 地 产 行 业 的 发 展 具 有 一 定 相 关 性 近 年 来 我 国 房 地 产 市 场 发 展 迅 猛, 各 地 房 价 均 有 较 大 涨 幅 为 遏 制 房 价 过 快 上 涨, 抑 制 投 机 性 房 地 产 需 求, 国 家 陆 续 出 台 了 一 系 列 房 地 产 市 场 调 控 政 策, 以 促 进 该 行 业 的 平 稳 健 康 发 展, 致 使 我 国 房 地 产 行 业 发 展 速 度 放 缓 如 果 国 家 宏 观 调 控 政 策 导 致 房 产 地 市 场 长 期 低 迷, 消 费 者 的 购 房 及 装 修 需 求 增 长 趋 缓, 将 会 给 卫 浴 产 品 销 售 卫 浴 企 业 经 营 以 及 卫 浴 行 业 的 发 展 带 来 不 利 影 响 虽 然 公 司 具 备 良 好 的 品 牌 效 应 健 全 的 营 销 渠 道 和 高 效 的 管 理 模 式, 并 通 过 海 外 市 场 销 售 分 散 部 分 风 险, 但 在 国 内 房 地 产 市 场 整 体 低 迷 的 大 环 境 下, 公 司 未 来 销 售 情 况 仍 然 存 在 一 定 的 不 确 定 性 ( 二 ) 销 售 渠 道 风 险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采 用 直 销 和 经 销 相 结 合 的 销 售 模 式 2012 年 2013 年 和 2014 年, 公 司 经 销 渠 道 销 售 收 入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69.25% 78.35% 和 80.45%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拥 有 358 家 国 内 经 销 商, 遍 及 31 个 省 自 治 区 和 直 辖 市, 国 外 销 售 遍 布 80 多 个 国 家 和 地 区, 形 成 了 覆 盖 全 球 主 要 市 场 的 销 售 网 络, 为 公 司 进 一 步 扩 大 经 营 规 模 和 加 快 新 产 品 市 场 投 放 速 度 提 供 了 有 力 的 渠 道 保 障 但 同 时 由 于 公 司 的 经 销 商 数 量 较 多, 地 域 分 布 较 为 分 散, 也 增 加 了 公 司 对 经 销 商 管 理 的 难 度 如 果 个 别 经 销 商 在 销 售 公 司 产 品 过 程 中 违 反 了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或 在 销 售 价 格 及 售 后 服 务 等 方 面 未 按 公 司 规 定 执 行, 可 能 会 给 公 司 的 品 牌 及 声 誉 带 来 负 面 影 响 1-1-15
目 录 发 行 人 声 明...3 重 大 事 项 提 示...4 一 本 次 新 股 公 开 发 行 和 老 股 公 开 发 售 方 案...4 二 发 行 前 滚 存 未 分 配 利 润 分 配 方 案...4 三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后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和 分 红 规 划...5 四 公 司 股 东 股 份 锁 定 及 减 持 承 诺...8 五 公 开 发 行 前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的 持 股 意 向 及 减 持 意 向...9 六 稳 定 股 价 预 案...9 七 公 司 及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关 于 招 股 说 明 书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的 承 诺... 12 八 中 介 机 构 关 于 为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无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的 承 诺... 14 九 特 别 风 险 提 示...15 第 一 节 释 义...21 一 基 本 术 语...21 二 专 业 术 语...24 第 二 节 概 览...26 一 发 行 人 简 介...26 二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简 介...27 三 本 公 司 主 要 会 计 数 据...27 四 本 次 发 行 概 况...28 五 募 集 资 金 用 途...29 第 三 节 本 次 发 行 概 况...30 一 本 次 发 行 的 基 本 情 况...30 二 本 次 发 行 的 有 关 当 事 人...31 三 发 行 人 与 本 次 发 行 相 关 当 事 人 之 间 的 关 系...33 三 发 行 上 市 重 要 日 期...33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34 1-1-16
一 市 场 风 险...34 二 销 售 渠 道 风 险...35 三 政 策 风 险...36 四 财 务 风 险...36 五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风 险...37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38 一 发 行 人 基 本 信 息...38 二 发 行 人 改 制 重 组 情 况...38 三 发 行 人 股 本 形 成 变 化 和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41 四 发 行 人 历 次 验 资 情 况...54 五 发 行 人 股 权 结 构 与 组 织 结 构 图...55 六 发 行 人 控 股 或 参 股 公 司 情 况...59 七 发 起 人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69 八 发 行 人 股 本 情 况...75 九 发 行 人 内 部 职 工 股 工 会 持 股 职 工 持 股 会 持 股 信 托 持 股 委 托 持 股 及 股 东 数 量 超 过 二 百 人 的 情 况... 77 十 员 工 及 其 社 会 保 障 情 况...97 十 一 持 股 5% 以 上 的 主 要 股 东 以 及 作 为 股 东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重 要 承 诺 及 其 履 行 情 况... 99 十 二 中 介 机 构 的 重 要 承 诺...101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102 一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及 变 化 情 况...102 二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基 本 情 况...104 三 发 行 人 在 行 业 中 的 竞 争 地 位 及 主 要 竞 争 对 手...129 四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情 况...138 五 发 行 人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及 无 形 资 产...165 六 发 行 人 特 许 经 营 权 情 况...183 七 发 行 人 主 要 技 术 及 研 发 情 况...183 八 发 行 人 境 外 生 产 经 营 情 况...195 1-1-17
九 发 行 人 主 要 产 品 的 质 量 控 制 情 况...195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198 一 同 业 竞 争...198 二 关 联 方 与 关 联 关 系...199 三 关 联 交 易...201 四 发 行 人 对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权 利 与 程 序 的 规 定...211 五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关 联 交 易 执 行 情 况 及 独 立 董 事 的 意 见...212 六 发 行 人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的 措 施...213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214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简 介...214 二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情 况...217 三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情 况...218 四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薪 酬 情 况...219 五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兼 职 情 况...219 六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间 存 在 的 亲 属 关 系 情 况... 221 七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与 公 司 签 署 的 协 议 及 做 出 的 重 要 承 诺... 221 八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任 职 资 格...222 九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近 三 年 的 变 动 情 况 及 原 因...222 第 九 节 公 司 治 理...224 一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制 度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224 二 报 告 期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情 况...227 三 规 范 运 行 情 况...227 四 管 理 层 对 本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说 明 以 及 会 计 师 对 本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鉴 证 报 告... 227 第 十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228 一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审 计 意 见 及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基 础...228 二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及 变 化 情 况...228 1-1-18
三 近 三 年 财 务 报 表...230 四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237 五 公 司 的 主 要 税 项 及 相 关 税 收 优 惠...258 六 非 经 常 性 损 益...260 七 最 近 一 年 末 主 要 资 产 情 况...261 八 最 近 一 年 末 主 要 债 项...262 九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情 况...263 十 现 金 流 量 情 况...263 十 一 期 后 事 项 或 有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264 十 二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主 要 财 务 指 标...264 十 三 历 次 资 产 评 估 情 况...266 十 四 历 次 验 资 情 况...267 第 十 一 节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268 一 报 告 期 财 务 状 况 分 析...268 二 盈 利 能 力 分 析...287 三 现 金 流 量 分 析...309 四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310 五 重 大 担 保 诉 讼 其 他 或 有 事 项 和 重 大 期 后 事 项 分 析...311 六 财 务 状 况 和 盈 利 能 力 的 未 来 趋 势 分 析...311 七 公 司 发 行 上 市 后 股 利 分 配 规 划 和 计 划...312 第 十 二 节 业 务 发 展 目 标...315 一 公 司 发 展 规 划 及 发 展 目 标...315 二 公 司 拟 采 取 的 主 要 措 施...316 三 公 司 制 定 上 述 发 展 规 划 和 目 标 所 依 据 的 假 设 条 件...318 四 实 施 公 司 发 展 规 划 及 目 标 可 能 面 临 的 困 难 及 公 司 拟 采 取 的 措 施...319 五 公 司 发 展 规 划 和 目 标 与 现 有 业 务 的 关 系...320 六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对 实 现 发 展 规 划 和 目 标 的 作 用...320 第 十 三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321 一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计 划...321 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介 绍...322 1-1-19
三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和 无 形 资 产 折 旧 摊 销 对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358 第 十 四 节 股 利 分 配 政 策...360 一 股 利 分 配 政 策...360 二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前 滚 存 利 润 分 配 安 排...360 三 上 市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361 第 十 五 节 其 他 重 要 事 项...365 一 信 息 披 露 管 理...365 二 重 要 合 同...365 三 对 外 担 保 情 况...367 四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368 五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股 子 公 司 以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作 为 一 方 当 事 人 的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372 六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涉 及 刑 事 诉 讼 的 情 况... 372 第 十 六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373 一 发 行 人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声 明...373 二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声 明...374 三 发 行 人 律 师 声 明...375 四 审 计 机 构 声 明...376 五 资 产 评 估 复 核 机 构 声 明...377 六 验 资 机 构 声 明...379 七 验 资 复 核 机 构 声 明...380 第 十 七 节 备 查 文 件...381 一 备 查 文 件...381 二 查 阅 时 间 和 地 点...381 1-1-20
第 一 节 释 义 一 基 本 术 语 惠 达 股 份 / 发 行 人 / 公 司 / 本 公 司 指 惠 达 卫 浴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黄 各 庄 镇 政 府 指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黄 各 庄 镇 人 民 政 府 黄 各 庄 经 联 社 指 丰 南 市 ( 县 ) 黄 各 庄 镇 经 济 联 合 社, 惠 达 股 份 发 起 人 之 一 黄 各 庄 管 理 区 经 联 社 黄 各 庄 镇 黄 各 庄 经 联 社 黄 各 庄 经 服 中 心 黄 各 庄 经 管 站 指 指 指 指 丰 南 市 黄 各 庄 镇 黄 各 庄 经 济 管 理 区 经 联 社,2000 年 12 月 承 继 黄 各 庄 经 联 社 继 续 持 有 公 司 股 权 丰 南 市 黄 各 庄 镇 黄 各 庄 经 联 社,2002 年 5 月 承 继 黄 各 庄 管 理 区 经 联 社 继 续 持 有 公 司 股 权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黄 各 庄 镇 经 济 发 展 服 务 中 心,2004 年 1 月 承 继 黄 各 庄 镇 黄 各 庄 经 联 社 和 黄 各 庄 镇 宣 庄 经 联 社 持 有 公 司 股 权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黄 各 庄 镇 农 村 经 济 经 营 管 理 站,2008 年 1 月 承 继 黄 各 庄 经 服 中 心 继 续 持 有 公 司 股 权 宣 庄 管 理 区 经 联 社 指 丰 南 市 黄 各 庄 镇 宣 庄 管 理 区 经 济 联 合 社, 惠 达 股 份 发 起 人 之 一 黄 各 庄 镇 宣 庄 经 联 社 指 丰 南 市 黄 各 庄 镇 宣 庄 经 联 社,2002 年 5 月 承 继 宣 庄 管 理 区 经 联 社 继 续 持 有 公 司 股 权 工 会 委 员 会 指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 集 团 ) 厂 工 会 委 员 会, 惠 达 股 份 的 发 起 人 之 一 职 工 持 股 会 指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集 团 职 工 持 股 基 金 会 鼎 立 投 资 指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鼎 立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的 股 东 之 一 庆 伟 投 资 指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庆 伟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的 股 东 之 一 助 达 投 资 指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助 达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的 股 东 之 一 伟 业 投 资 指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伟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的 股 东 之 一 无 锡 恒 泰 九 鼎 指 无 锡 恒 泰 九 鼎 资 产 管 理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嘉 兴 嘉 泽 九 鼎 指 嘉 兴 嘉 泽 九 鼎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天 津 古 九 鼎 指 天 津 古 九 鼎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苏 州 民 乐 九 鼎 指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昆 吾 民 乐 九 鼎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烟 台 祥 睿 九 鼎 指 烟 台 昆 吾 祥 睿 九 鼎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1-1-21
苏 州 民 安 九 鼎 指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昆 吾 民 安 九 鼎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嘉 兴 嘉 盛 九 鼎 指 嘉 兴 嘉 盛 九 鼎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嘉 兴 晋 文 九 鼎 指 嘉 兴 春 秋 晋 文 九 鼎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嘉 兴 齐 桓 九 鼎 指 嘉 兴 春 秋 齐 恒 九 鼎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苏 州 民 和 九 鼎 指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昆 吾 民 和 九 鼎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嘉 兴 楚 庄 九 鼎 指 嘉 兴 春 秋 楚 庄 九 鼎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九 鼎 投 资 十 一 家 合 伙 企 业 黄 各 庄 陶 瓷 厂 集 团 厂 等 四 家 企 业 集 团 厂 投 资 设 立 的 七 家 企 业 指 指 指 指 嘉 兴 春 秋 齐 桓 九 鼎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嘉 兴 春 秋 晋 文 九 鼎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嘉 兴 春 秋 楚 庄 九 鼎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昆 吾 民 乐 九 鼎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昆 吾 民 安 九 鼎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天 津 古 九 鼎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嘉 兴 嘉 盛 九 鼎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嘉 兴 嘉 盛 九 鼎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嘉 兴 嘉 泽 九 鼎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无 锡 恒 泰 九 鼎 资 产 管 理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烟 台 昆 吾 祥 睿 九 鼎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丰 南 县 黄 各 庄 公 社 陶 瓷 厂 丰 南 县 黄 各 庄 乡 陶 瓷 厂 河 北 省 丰 南 市 黄 各 庄 镇 陶 瓷 厂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 集 团 ) 厂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 集 团 ) 厂 分 厂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集 团 橡 胶 厂 唐 山 惠 达 福 利 塑 料 厂 唐 山 惠 利 建 筑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唐 山 惠 联 建 筑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唐 山 惠 宝 陶 瓷 建 筑 有 限 公 司 唐 山 中 粮 惠 达 建 筑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唐 山 惠 益 浴 缸 配 套 有 限 公 司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服 务 公 司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 集 团 ) 厂 汽 车 队 集 团 厂 指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 集 团 ) 厂, 惠 达 股 份 发 起 人 之 一, 已 注 销 集 团 厂 分 厂 指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 集 团 ) 厂 分 厂, 惠 达 股 份 发 起 人 之 一, 已 注 销 中 粮 惠 达 指 唐 山 中 粮 惠 达 建 筑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已 注 销 惠 联 陶 瓷 指 唐 山 惠 联 建 筑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惠 达 油 品 指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惠 达 油 品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持 股 90%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时 尚 家 具 指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集 团 时 尚 家 具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持 股 60%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艾 尔 斯 指 唐 山 艾 尔 斯 卫 浴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持 股 75%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惠 达 世 研 指 北 京 惠 达 世 研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本 公 司 持 股 55%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1-1-22
惠 达 洁 具 指 唐 山 惠 达 ( 集 团 ) 洁 具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持 股 60%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惠 美 陶 瓷 指 唐 山 惠 美 建 筑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持 股 75%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Ayers Bath 指 Ayers Bath (U.S.A.) Corporation, 艾 尔 斯 全 资 子 公 司 惠 达 建 筑 指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惠 达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惠 达 宾 馆 指 唐 山 惠 达 宾 馆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达 丰 焦 化 指 唐 山 达 丰 焦 化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持 股 40% 冀 东 天 然 气 指 唐 山 市 冀 东 天 然 气 集 输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持 股 30% 中 陶 投 资 指 中 陶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持 股 2.1277% HUIDA Malaysia 指 HUIDA SANITARY WARE (M) SDN, BHD., 本 公 司 持 股 29% 永 乐 惠 达 指 永 乐 惠 达 卫 浴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宏 图 投 资 惠 达 包 装 惠 凯 陶 瓷 惠 群 有 限 指 指 指 指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宏 图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已 注 销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惠 达 纸 业 包 装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本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已 注 销 唐 山 惠 凯 建 筑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持 股 75%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已 注 销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 集 团 ) 惠 群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已 注 销 惠 达 配 套 指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 集 团 ) 配 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已 注 销 京 冀 惠 达 指 北 京 京 冀 惠 达 洁 具 销 售 中 心, 本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已 注 销 乐 雅 窑 业 指 唐 山 惠 达 乐 雅 窑 业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已 注 销 惠 达 塑 料 进 出 口 公 司 贺 祥 机 电 指 指 指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惠 达 塑 料 制 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本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已 注 销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 集 团 )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已 注 销 原 为 唐 山 贺 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后 更 名 为 唐 山 贺 祥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本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惠 达 洁 具 40% 的 股 份 贺 祥 锆 业 指 唐 山 贺 祥 硅 酸 锆 厂, 唐 山 贺 祥 锆 业 有 限 公 司 富 凯 唐 山 投 资 指 Foremost Tangshan Investment Limited, 持 有 本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唐 山 惠 美 建 筑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25% 的 股 份 1-1-23
宜 家 木 业 指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宜 家 木 业 有 限 公 司 唐 恩 设 计 指 唐 恩 ( 北 京 ) 产 品 设 计 研 发 有 限 公 司 黄 各 庄 信 用 社 指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农 村 信 用 社 黄 各 庄 信 用 社 碧 桂 园 指 碧 桂 园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美 商 富 凯 指 Foremost Worldwide Co.,Ltd.,Foremost Groups.Inc. 恒 大 集 团 指 广 东 恒 大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万 达 集 团 指 大 连 万 达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公 司 章 程 指 惠 达 卫 浴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监 会 指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保 荐 机 构 主 承 销 商 平 安 证 券 发 行 人 律 师 律 师 德 恒 律 所 指 指 平 安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发 行 人 会 计 师 天 职 国 际 指 天 职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沃 克 森 指 沃 克 森 ( 北 京 ) 国 际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指 本 次 向 社 会 公 众 公 开 发 行 不 超 过 7,104 万 股 A 股 的 行 为 报 告 期 最 近 三 年 指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及 2014 度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指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及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二 专 业 术 语 卫 生 陶 瓷 卫 生 瓷 指 由 粘 土 长 石 和 石 英 为 主 要 原 料, 经 混 炼 成 型 施 釉 高 温 烧 制 而 成, 用 作 卫 生 设 施 的 陶 瓷 制 品 连 体 式 座 便 器 指 与 水 箱 为 一 体 的 座 便 器 分 体 式 座 便 器 指 冲 水 装 置 与 座 便 分 离 的 座 便 器 节 水 型 便 器 指 一 次 冲 水 量 不 大 于 6 升 的 座 便 器 及 一 次 冲 水 量 不 大 于 3 升 的 小 便 器 1-1-24
陶 瓷 砖 瓷 砖 指 由 粘 土 长 石 和 石 英 为 主 要 原 料, 经 成 型 烧 成 等 工 艺 处 理, 用 于 装 饰 构 建 与 保 护 建 筑 物 的 板 状 或 块 状 陶 瓷 制 品 内 墙 砖 指 用 于 装 饰 和 保 护 建 筑 物 内 墙 的 陶 瓷 砖 外 墙 砖 指 用 于 装 饰 和 保 护 建 筑 物 外 墙 的 陶 瓷 砖 抛 光 砖 指 经 过 机 械 研 磨 抛 光, 表 面 呈 镜 面 光 泽 的 陶 瓷 砖 泥 原 料 釉 原 料 指 指 卫 生 陶 瓷 和 陶 瓷 砖 等 产 品 坯 体 原 料 的 总 称, 包 括 粘 土 长 石 石 英 等 原 料 卫 生 陶 瓷 和 陶 瓷 砖 等 产 品 坯 体 原 料 的 总 称, 包 括 锆 英 石 熔 块 等 原 料 高 压 注 浆 指 一 种 采 用 高 压 模 型 及 配 套 设 备, 达 到 快 速 成 型 目 的 注 浆 工 艺 喷 墨 印 花 重 力 铸 造 UV 漆 OEM 指 指 指 指 一 种 直 接 在 陶 瓷 砖 上 喷 印 的 印 花 方 式, 印 花 的 精 度 高, 可 以 实 现 小 批 量 多 品 种 多 花 色 印 花 一 种 利 用 重 力 作 用 将 熔 融 金 属 或 合 金 烧 入 金 属 模 具 内 获 得 铸 件 的 工 艺 方 法 一 种 在 紫 外 光 的 照 射 下 能 瞬 间 固 化 成 膜 不 含 挥 发 物 质 绿 色 环 保 的 涂 料 企 业 向 外 包 商 提 供 制 造 或 加 工 服 务, 赚 取 相 应 的 服 务 费, 而 产 品 的 设 计 由 外 包 商 负 责, 并 最 终 以 外 包 商 品 牌 进 行 销 售 1-1-25
第 二 节 概 览 本 概 览 仅 对 全 文 做 扼 要 提 示, 投 资 者 做 出 投 资 决 策 前, 应 认 真 阅 读 全 文 一 发 行 人 简 介 ( 一 ) 基 本 情 况 发 行 人 名 称 : 惠 达 卫 浴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住 所 : 河 北 省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黄 各 庄 镇 惠 达 路 7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惠 文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21,311.1111 万 元 经 营 范 围 : 生 产 和 销 售 卫 生 陶 瓷 制 品 建 筑 陶 瓷 制 品 卫 生 陶 瓷 洁 具 配 件 整 体 浴 室 整 体 橱 柜 建 筑 装 饰 建 筑 材 料 高 中 档 系 列 抛 光 砖 墙 地 砖 ; 座 便 盖 水 箱 配 件 塑 料 制 品 卫 生 瓷 配 套 产 品 ; 文 化 用 纸 胶 印 纸 的 加 工 ; 原 纸 销 售 ; 纸 板 纸 箱 加 工 ; 本 企 业 生 产 科 研 所 需 的 原 辅 材 料 机 械 设 备 仪 器 仪 表 及 零 配 件 的 进 口 业 务 木 制 门 窗 批 发 零 售 ; 普 通 货 运 ( 经 营 至 2016 年 3 月 12 日 ); 网 上 销 售 本 公 司 自 产 的 产 品 ; 自 营 代 理 各 种 商 品 和 技 术 的 进 出 口 业 务 ( 国 家 限 制 和 禁 止 的 除 外 ) 经 营 期 限 :1997 年 12 月 11 日 至 2147 年 12 月 11 日 ( 二 ) 业 务 概 况 公 司 是 一 家 以 满 足 消 费 者 对 高 品 质 卫 浴 家 居 产 品 的 需 求 为 主 要 目 标, 通 过 相 关 卫 浴 产 品 的 设 计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为 消 费 者 提 供 一 站 式 卫 浴 产 品 综 合 解 决 方 案 的 大 型 卫 浴 企 业 公 司 产 品 涵 盖 了 卫 生 陶 瓷 五 金 洁 具 浴 缸 浴 房 浴 室 柜 和 陶 瓷 砖 五 大 类 上 千 个 品 种 自 设 立 以 来, 公 司 品 牌 定 位 于 中 高 端 消 费 市 场, 营 销 网 络 辐 射 全 国 大 部 分 区 域 和 城 市, 并 覆 盖 全 球 80 多 个 国 家 和 地 区 公 司 以 自 主 生 产 模 式 为 主, 同 时 辅 以 少 部 分 外 协 加 工 销 售 模 式 主 要 分 为 经 销 和 直 销 两 种 1-1-26
二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简 介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王 惠 文 王 彦 庆 董 化 忠 和 王 彦 伟 先 生, 合 计 持 有 本 公 司 38.63% 的 股 份 王 惠 文 等 四 人 的 基 本 介 绍 如 下 : 王 惠 文,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住 权, 身 份 证 号 13022219430922XXXX 王 惠 文 简 历 参 见 本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简 介 部 分 相 关 内 容 王 彦 庆,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住 权, 身 份 证 号 13022219630814XXXX 王 彦 庆 简 历 参 见 本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简 介 部 分 相 关 内 容 董 化 忠,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住 权, 身 份 证 号 13022219540129XXXX 董 化 忠 简 历 参 见 本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简 介 部 分 相 关 内 容 王 彦 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住 权, 身 份 证 号 13022219730918XXXX 王 彦 伟 简 历 参 见 本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简 介 部 分 相 关 内 容 三 本 公 司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 一 )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数 据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 动 资 产 146,411.41 146,048.15 133,102.15 非 流 动 资 产 177,195.79 163,304.09 156,855.27 资 产 总 额 323,607.20 309,352.24 289,957.43 流 动 负 债 106,169.82 102,324.29 93,431.74 非 流 动 负 债 16,319.20 14,685.48 13,029.00 负 债 总 额 122,489.02 117,009.77 106,460.74 股 东 权 益 201,118.18 192,342.47 183,496.69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187,169.05 180,646.65 167,973.82 ( 二 ) 合 并 利 润 表 数 据 1-1-27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209,323.69 185,618.73 177,336.60 营 业 利 润 18,166.96 14,069.28 14,791.50 利 润 总 额 19,627.66 14,517.73 15,508.25 净 利 润 16,383.81 11,384.13 11,580.65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3,990.51 9,710.63 11,426.30 12,869.08 9,499.74 10,291.34 ( 三 )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1,343.85 18,164.37 19,624.17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9,265.64-11,960.24-21,869.49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0,346.99 5,289.05 2,396.59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1,840.78 11,254.29 96.09 ( 四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财 务 指 标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 动 比 率 ( 倍 ) 1.38 1.43 1.42 速 动 比 率 ( 倍 ) 0.75 0.79 0.79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47.04 43.73 50.30 财 务 指 标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 元 ) 1.00 0.86 0.96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元 ) 0.09 0.54 0.01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0.66 0.46 0.56 四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股 票 种 类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股 票 面 值 发 行 股 数 发 行 价 格 人 民 币 1.00 元 不 超 过 7,104 万 元, 包 括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和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且 占 发 行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25% 通 过 向 询 价 对 象 初 步 询 价 确 定 发 行 价 格 1-1-28
发 行 方 式 发 行 对 象 承 销 方 式 采 用 网 下 向 询 价 对 象 配 售 与 网 上 向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定 价 发 行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符 合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和 监 管 机 构 规 定 的 询 价 对 象 和 已 开 立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账 户 的 境 内 自 然 人 法 人 等 投 资 者 余 额 包 销 五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经 公 司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本 次 发 行 所 募 集 的 资 金 总 量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拟 投 入 以 下 用 途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备 案 文 号 项 目 总 投 资 额 环 保 批 复 1 年 产 280 万 件 卫 生 陶 瓷 生 产 线 丰 发 改 投 资 备 字 [2012]47 号 30,683.00 丰 环 发 [2012]44 号 2 年 产 300 万 平 方 米 全 抛 釉 砖 生 产 线 丰 发 改 投 资 备 字 [2014]18 号 11,810.00 丰 环 发 [2014]18 号 3 研 发 设 计 中 心 建 设 丰 发 改 投 资 备 字 [2012]46 号 5,000.29 丰 环 表 [2012]069 号 4 营 销 网 络 扩 建 及 品 牌 建 设 项 目 10,049.00 5 信 息 化 建 设 丰 发 改 投 资 备 字 [2014]85 号 5,000.00 6 偿 还 银 行 借 款 20,000.00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若 募 集 资 金 数 额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 不 足 以 满 足 以 上 项 目 的 投 资 需 要, 不 足 部 分 本 公 司 将 通 过 银 行 贷 款 或 自 有 资 金 等 方 式 解 决 如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时 间 与 项 目 进 度 要 求 不 一 致, 本 公 司 将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以 其 他 资 金 先 行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予 以 置 换 1-1-29
第 三 节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一 本 次 发 行 的 基 本 情 况 ( 一 ) 股 票 种 类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 二 ) 每 股 面 值 : 人 民 币 1.00 元 ( 三 ) 发 行 股 数 : 不 超 过 7,104 万 元, 包 括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和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且 占 发 行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25%( 最 终 发 行 数 量 以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数 量 为 准 ) ( 四 ) 发 行 人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相 关 安 排 : 1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不 超 过 3,552 万 股, 且 不 超 过 自 愿 设 定 12 个 月 以 上 限 售 期 的 投 资 者 获 得 配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 2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后,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不 应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实 际 控 制 人 不 应 发 生 变 更 ; 3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时, 公 司 股 东 王 惠 文 王 彦 庆 董 化 忠 王 彦 伟 和 黄 各 庄 经 管 站 将 遵 循 平 等 自 愿 的 原 则 协 商 确 定 各 自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协 调 无 法 达 成 一 致 意 见 时, 将 按 照 发 行 前 各 自 的 持 股 数 量 占 比 确 定 各 自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 上 述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数 量 不 超 过 其 所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25% ( 五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 通 过 向 询 价 对 象 询 价 确 定 ( 六 ) 发 行 市 盈 率 : 倍 ( 每 股 收 益 按 照 年 经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前 后 孰 低 的 净 利 润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计 算 ) ( 七 ) 发 行 前 每 股 净 资 产 :8.78 元 / 股 ( 按 照 本 公 司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和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计 算 ); 发 行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股 ( 八 ) 发 行 市 净 率 : 倍 ( 按 照 发 行 价 格 除 以 发 行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计 算 ) ( 九 ) 发 行 方 式 : 采 用 网 下 向 询 价 对 象 配 售 与 网 上 向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定 价 发 行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要 求 或 认 可 的 其 他 方 式 1-1-30
( 十 ) 发 行 对 象 : 符 合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和 监 管 机 构 规 定 条 件 的 询 价 对 象 和 已 开 立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交 易 账 户 的 境 内 自 然 人 法 人 等 投 资 机 构 (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禁 止 购 买 者 除 外 ) ( 十 一 ) 承 销 方 式 : 余 额 包 销 ( 十 二 ) 预 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 ( 十 三 ) 预 计 发 行 费 用 : 保 荐 和 承 销 费 用 万 元 审 计 费 用 万 元 律 师 费 用 万 元 发 行 手 续 费 万 元 信 息 披 露 费 用 万 元 ; 本 次 发 行 的 承 销 费 由 公 司 及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股 东 按 照 发 行 发 售 的 股 份 数 量 占 本 次 发 行 股 份 总 量 的 比 例 分 摊,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由 本 公 司 承 担 二 本 次 发 行 的 有 关 当 事 人 ( 一 ) 发 行 人 名 称 : 惠 达 卫 浴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惠 文 住 所 :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黄 各 庄 镇 惠 达 路 7 号 联 系 电 话 :0315-8328818 传 真 :0315-8526088 联 系 人 : 肖 铁 山 ( 二 )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名 称 : 平 安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谢 永 林 地 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中 心 区 金 田 路 4036 号 荣 超 大 厦 16-20 层 电 话 :010-56800150 传 真 :010-66024011 保 荐 代 表 人 : 姜 济 卿 盛 金 龙 项 目 协 办 人 : 赵 巍 1-1-31
其 他 成 员 : 盛 海 涛 刘 从 商 孙 洪 臣 杨 超 韩 鹏 李 小 见 ( 三 ) 律 师 事 务 所 名 称 :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王 丽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街 19 号 富 凯 大 厦 B 座 12 层 电 话 :010-52682888 传 真 :010-65232181 经 办 律 师 : 李 广 新 张 彦 博 ( 四 )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名 称 : 天 职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负 责 人 : 陈 永 宏 地 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车 公 庄 西 路 19 号 68 号 楼 A-1 和 A-5 区 域 电 话 :0551-66100696 传 真 :0551-66100667 经 办 注 册 会 计 师 : 周 学 民 王 军 ( 五 ) 评 估 机 构 名 称 : 沃 克 森 ( 北 京 ) 国 际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负 责 人 : 徐 伟 建 地 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车 公 庄 西 路 19 号 68 号 楼 A-6 电 话 :010-66100676 传 真 :010-66100636 经 办 资 产 评 估 师 : 张 基 昌 张 宏 刚 ( 六 ) 股 票 登 记 机 构 名 称 :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地 址 : 上 海 市 陆 家 嘴 东 路 166 号 中 国 保 险 大 厦 36 楼 1-1-32
电 话 :021-58708888 传 真 :021-58899400 ( 七 ) 上 市 交 易 所 名 称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联 系 地 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南 路 528 号 证 券 大 厦 联 系 电 话 :021-68808888 传 真 :021-68804868 三 发 行 人 与 本 次 发 行 相 关 当 事 人 之 间 的 关 系 本 公 司 与 本 次 发 行 的 中 介 机 构 之 间 不 存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的 股 权 关 系 和 其 他 权 益 关 系, 各 中 介 机 构 负 责 人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经 办 人 员 未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与 本 公 司 也 不 存 在 其 他 权 益 关 系 四 发 行 上 市 重 要 日 期 初 步 询 价 : 年 月 日 定 价 公 告 刊 登 日 期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网 下 申 购 和 缴 款 日 期 : 年 月 日 网 上 申 购 和 缴 款 日 期 : 年 月 日 预 计 股 票 上 市 日 期 : 年 月 日 1-1-33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投 资 者 在 评 价 本 次 发 行 的 股 票 时, 除 本 提 供 的 其 他 资 料 外, 应 特 别 考 虑 下 述 各 项 风 险 因 素 下 述 风 险 因 素 根 据 重 要 性 原 则 或 可 能 影 响 投 资 者 决 策 的 程 度 大 小 排 序, 该 排 序 并 不 表 示 风 险 因 素 依 次 发 生 发 行 人 提 请 投 资 者 仔 细 阅 读 本 节 全 文 一 市 场 风 险 ( 一 ) 受 房 地 产 等 相 关 行 业 影 响 的 风 险 卫 浴 产 品 广 泛 应 用 于 工 程 渠 道 的 商 业 及 住 宅 等 房 地 产 项 目, 因 此 卫 浴 行 业 的 发 展 与 房 地 产 行 业 的 发 展 具 有 一 定 相 关 性 近 年 来 我 国 房 地 产 市 场 发 展 迅 猛, 各 地 房 价 均 有 较 大 涨 幅 为 遏 制 房 价 过 快 上 涨, 抑 制 投 机 性 房 地 产 需 求, 国 家 陆 续 出 台 了 一 系 列 房 地 产 市 场 调 控 政 策, 以 促 进 该 行 业 的 平 稳 健 康 发 展, 导 致 我 国 房 地 产 行 业 发 展 速 度 放 缓 如 果 国 家 宏 观 调 控 政 策 导 致 房 产 地 市 场 长 期 低 迷, 消 费 者 的 购 房 及 装 修 需 求 增 长 趋 缓, 将 会 给 卫 浴 产 品 销 售 卫 浴 企 业 经 营 以 及 卫 浴 行 业 的 发 展 带 来 不 利 影 响 虽 然 公 司 具 备 良 好 的 品 牌 效 应 健 全 的 营 销 渠 道 和 高 效 的 管 理 模 式, 并 通 过 海 外 市 场 销 售 分 散 部 分 风 险, 但 在 国 内 房 地 产 市 场 整 体 低 迷 的 大 环 境 下, 公 司 未 来 销 售 情 况 仍 然 存 在 一 定 的 不 确 定 性 ( 二 ) 市 场 竞 争 风 险 近 年 来, 我 国 卫 浴 行 业 发 展 迅 速, 生 产 企 业 数 量 不 断 增 加, 并 涌 现 出 一 批 生 产 规 模 大 设 计 能 力 强 管 理 水 平 高 的 卫 浴 企 业 行 业 竞 争 水 平 也 从 初 期 的 简 单 价 格 竞 争 模 式 升 级 到 以 品 牌 渠 道 服 务 及 规 模 等 因 素 为 核 心 的 综 合 竞 争 模 式 随 着 行 业 竞 争 的 加 剧, 行 业 平 均 利 润 率 可 能 出 现 下 滑 因 此 本 公 司 未 来 可 能 面 临 行 业 竞 争 加 剧 的 情 况, 从 而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导 致 利 润 下 滑 另 一 方 面, 我 国 卫 浴 行 业 生 产 企 业 众 多, 虽 然 近 几 年 出 现 了 市 场 份 额 逐 渐 向 优 势 品 牌 集 中 的 趋 势, 但 整 体 市 场 集 中 度 仍 然 处 于 较 低 水 平, 中 小 型 企 业 在 全 行 1-1-34
业 中 所 占 比 例 较 高 为 了 维 持 生 存 和 发 展, 不 排 除 部 分 竞 争 力 较 弱 的 企 业 通 过 以 次 充 好, 甚 至 冒 充 名 牌 产 品 等 恶 性 竞 争 手 段 来 销 售 产 品, 获 取 市 场 份 额, 这 将 对 整 个 卫 浴 行 业 和 公 司 发 展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 三 )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风 险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所 需 的 主 要 原 材 料 为 原 纸 材 料 泥 原 料 釉 原 料 石 膏 粉 和 铜 材 等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度, 直 接 材 料 占 生 产 成 本 的 比 例 较 高, 分 别 为 46.24% 46.89% 和 47.92% 虽 然 公 司 凭 借 较 强 的 品 牌 影 响 力 和 规 模 优 势, 在 与 原 材 料 供 应 商 的 谈 判 中 拥 有 较 强 的 议 价 能 力, 能 够 有 效 化 解 上 游 原 材 料 价 格 上 涨 带 来 的 部 分 压 力, 但 若 未 来 某 一 时 期, 上 述 原 材 料 价 格 处 于 上 涨 周 期, 而 公 司 产 品 价 格 不 能 随 之 上 调, 则 公 司 仍 然 可 能 面 临 利 润 空 间 受 到 挤 压 的 风 险 ( 四 ) 汇 率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远 销 世 界 80 多 个 国 家 和 地 区, 在 出 口 贸 易 中 公 司 采 取 的 主 要 结 算 货 币 为 美 元 和 欧 元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度, 公 司 出 口 销 售 收 入 分 别 为 66,703.25 万 元 63,693.13 万 元 66,438.88 万 元, 分 别 占 当 期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37.98% 34.69% 和 31.99% 公 司 采 取 远 期 结 汇 等 方 式 以 降 低 汇 率 风 险, 但 并 未 进 行 套 期 保 值 操 作, 存 在 风 险 敞 口 未 来 公 司 出 口 业 务 仍 有 较 大 的 增 长 空 间, 人 民 币 对 国 际 主 要 货 币 汇 率 的 波 动 将 影 响 公 司 的 盈 利 水 平, 公 司 存 在 一 定 的 汇 率 波 动 风 险 二 销 售 渠 道 风 险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采 用 直 销 和 经 销 相 结 合 的 销 售 模 式 2012 年 2013 年 和 2014 年, 公 司 经 销 渠 道 销 售 收 入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69.25% 78.35% 和 80.45%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拥 有 358 家 国 内 经 销 商, 遍 及 31 个 省 自 治 区 和 直 辖 市, 国 外 销 售 遍 布 80 多 个 国 家 和 地 区, 形 成 了 覆 盖 全 球 主 要 市 场 的 销 售 网 络, 为 公 司 进 一 步 扩 大 经 营 规 模 和 加 快 新 产 品 市 场 投 放 速 度 提 供 了 有 力 的 渠 道 保 障 但 同 时 由 于 公 司 的 经 销 商 数 量 较 多, 地 域 分 布 较 为 分 散, 也 增 加 了 公 司 对 经 销 商 管 理 的 难 度 如 果 个 别 经 销 商 在 销 售 公 司 产 品 过 程 中 违 反 了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或 在 销 售 价 格 及 售 后 服 务 等 方 面 未 按 公 司 规 定 执 行, 可 能 会 给 公 司 的 品 1-1-35
牌 及 声 誉 带 来 负 面 影 响 三 政 策 风 险 ( 一 ) 环 保 政 策 变 化 的 风 险 公 司 先 后 取 得 了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证 书 和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证 书, 并 制 定 了 完 善 的 环 境 保 护 相 关 制 度 对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气 废 水 和 噪 声 等 污 染 源 和 污 染 物, 公 司 采 取 了 严 格 的 控 制 和 治 理 措 施, 各 项 措 施 均 符 合 国 家 和 地 方 的 环 境 保 护 标 准 但 随 着 我 国 经 济 增 长 模 式 的 转 变 和 可 持 续 发 展 战 略 的 全 面 实 施, 国 家 对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的 日 益 重 视, 国 家 和 地 方 各 级 政 府 部 门 可 能 制 定 更 为 严 格 的 环 保 标 准, 公 司 将 因 此 面 临 环 保 标 准 提 高 环 保 投 入 增 加 的 风 险 ( 二 ) 反 倾 销 风 险 随 着 我 国 卫 浴 行 业 的 迅 猛 发 展, 中 国 卫 浴 产 品 的 国 际 竞 争 力 和 影 响 力 与 日 俱 增 中 国 卫 浴 产 品 出 口 竞 争 力 强, 同 等 品 质 条 件 下 往 往 价 格 较 低, 面 对 中 国 产 品 的 压 力 和 挑 战, 国 际 贸 易 保 护 主 义 抬 头, 欧 盟 巴 西 泰 国 等 国 家 和 地 区 对 中 国 出 口 的 卫 浴 产 品 进 行 反 倾 销 调 查 和 诉 讼 日 趋 常 态 化 因 此, 公 司 面 临 因 国 外 反 倾 销 政 策 变 化 导 致 外 销 受 阻 从 而 影 响 公 司 业 绩 的 风 险 四 财 务 风 险 ( 一 ) 短 期 偿 债 风 险 截 至 2014 年 末, 公 司 负 债 总 额 为 122,489.02 万 元, 其 中 流 动 负 债 106,169.82 万 元, 流 动 负 债 占 公 司 负 债 总 额 的 86.68%; 流 动 比 率 为 1.38, 速 动 比 率 为 0.75 流 动 负 债 占 比 较 高, 流 动 比 率 和 速 动 比 率 偏 低, 公 司 具 有 一 定 的 短 期 偿 债 风 险 ( 二 )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下 降 的 风 险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完 成 后, 公 司 净 资 产 规 模 将 大 幅 增 加 由 于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从 建 设 投 产 达 到 设 计 产 能 需 要 一 定 的 实 施 周 期, 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实 施 将 使 得 公 司 的 折 旧 摊 销 费 用 有 较 大 幅 度 增 加, 因 此 本 公 司 存 在 因 净 资 产 增 长 较 快 而 导 致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短 期 下 降 的 风 险 ( 三 ) 对 外 投 资 风 险 1-1-36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持 有 达 丰 焦 化 40% 的 股 权, 该 项 投 资 账 面 价 值 为 37,560.90 万 元 近 年 来, 受 下 游 钢 铁 行 业 不 景 气 的 影 响, 达 丰 焦 化 所 处 的 煤 化 工 行 业 进 入 行 业 调 整 周 期, 出 现 煤 焦 化 产 品 需 求 放 缓 行 业 竞 争 加 剧 的 现 象 若 未 来 煤 化 工 市 场 环 境 不 出 现 改 观 甚 至 继 续 恶 化, 达 丰 焦 化 可 能 面 临 盈 利 能 力 下 滑 的 风 险, 从 而 影 响 本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 四 ) 存 货 余 额 较 大 的 风 险 2012 年 末 2013 年 末 和 2014 年 末, 公 司 的 存 货 余 额 分 别 为 55,429.77 万 元 62,066.73 万 元 和 64,166.05 万 元, 占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41.61% 42.50% 和 43.83%, 存 货 余 额 较 大, 占 资 产 比 例 较 高 公 司 存 货 余 额 占 资 产 比 例 较 高 主 要 与 卫 浴 行 业 的 销 售 模 式 以 及 生 产 特 点 有 关 近 年 随 着 公 司 销 售 规 模 的 持 续 稳 定 增 长, 为 保 证 及 时 向 客 户 供 货, 公 司 需 保 持 一 定 规 模 的 库 存 商 品 另 外, 原 材 料 在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卫 浴 产 品 的 成 本 构 成 中 所 占 比 重 较 大, 大 部 分 原 材 料 均 从 异 地 采 购, 需 要 保 持 一 定 量 的 原 材 料 储 备 出 于 战 略 考 虑, 公 司 还 对 部 分 稀 缺 易 于 存 储 的 泥 料 及 釉 料 等 原 材 料 进 行 了 战 略 储 备 虽 然 公 司 的 存 货 是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形 成 的, 但 如 果 原 材 料 市 场 或 者 下 游 行 业 市 场 发 生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公 司 存 货 余 额 将 进 一 步 增 大, 大 量 占 用 公 司 营 运 资 金, 降 低 公 司 营 运 效 率, 进 而 影 响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五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风 险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拟 用 于 年 产 280 万 件 卫 生 陶 瓷 生 产 线 年 产 300 万 平 米 全 抛 釉 砖 生 产 线 研 发 设 计 中 心 建 设 营 销 网 络 扩 建 及 品 牌 建 设 项 目 信 息 化 建 设 以 及 偿 还 银 行 借 款 在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可 能 存 在 因 行 业 政 策 国 内 市 场 需 求 变 化 行 业 技 术 进 步 行 业 竞 争 等 因 素 的 影 响, 导 致 项 目 不 能 实 现 预 期 收 益 或 者 未 达 到 预 定 目 标 的 风 险 另 外, 若 遇 到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不 能 如 期 完 成 或 不 能 正 常 运 行, 也 将 直 接 影 响 本 公 司 的 盈 利 水 平 此 外,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建 成 后, 本 公 司 将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47,980.39 万 元, 年 折 旧 额 增 加 3,195.95 万 元 ; 新 增 无 形 资 产 1,144.90 万 元, 年 摊 销 额 增 加 228.98 万 元 如 果 未 来 市 场 环 境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预 期 收 益 不 能 实 现, 则 公 司 存 在 因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和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的 增 加 而 导 致 利 润 下 滑 的 风 险 1-1-37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一 发 行 人 基 本 信 息 公 司 名 称 : 惠 达 卫 浴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英 文 名 称 :HUIDA SANITARY WARE CO.,LTD. 注 册 资 本 :21,311.1111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惠 文 设 立 日 期 :1997 年 12 月 11 日 公 司 住 所 : 河 北 省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黄 各 庄 镇 惠 达 路 7 号 邮 政 编 码 :063307 联 系 电 话 :0315-8522541 传 真 :0315-8522827 网 址 :www.huidagroup.com 邮 箱 :info@huidagroups.com 二 发 行 人 改 制 重 组 情 况 ( 一 ) 设 立 方 式 公 司 是 经 河 北 省 人 民 政 府 股 份 制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以 冀 股 办 [1997]38 号 文 批 准, 由 黄 各 庄 经 联 社 宣 庄 管 理 区 经 联 社 集 团 厂 集 团 厂 分 厂 和 工 会 委 员 会 等 五 名 发 起 人 共 同 发 起 设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于 1997 年 12 月 11 日 在 河 北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办 理 工 商 登 记, 取 得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注 册 号 10436712-2-1), 成 立 时 注 册 资 本 为 8,943.60 万 元 ( 二 ) 发 起 人 本 公 司 设 立 时 的 发 起 人 为 集 团 厂 黄 各 庄 经 联 社 宣 庄 管 理 区 经 联 社 集 团 厂 分 厂 和 工 会 委 员 会, 各 发 起 人 基 本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节 七 发 起 人 持 有 发 行 人 1-1-38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 三 ) 发 行 人 设 立 前 后, 主 要 发 起 人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和 实 际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本 公 司 的 主 要 发 起 人 为 工 会 委 员 会 和 黄 各 庄 经 联 社 本 公 司 设 立 前, 工 会 委 员 会 为 集 团 厂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的 执 行 机 构, 主 要 职 责 是 组 织 召 开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维 护 职 工 的 合 法 权 益 本 公 司 设 立 后, 工 会 委 员 会 代 表 职 工 持 股 会 持 有 本 公 司 58.56% 的 股 权, 其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没 有 发 生 变 化 在 本 公 司 设 立 前, 黄 各 庄 经 联 社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为 集 团 厂 等 四 家 企 业 的 产 权 黄 各 庄 经 联 社 为 镇 办 企 业 的 主 管 部 门,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为 统 筹 核 算 和 领 导 全 镇 的 经 济 工 作 本 公 司 设 立 后, 黄 各 庄 经 联 社 持 有 本 公 司 21.24% 的 股 权, 其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没 有 发 生 变 化 ( 四 ) 发 行 人 设 立 时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和 实 际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公 司 设 立 时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为 生 产 经 营 所 需 的 房 屋 生 产 设 备 运 输 设 备 存 货 货 币 资 金 等 资 产 公 司 成 立 时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为 建 筑 卫 生 陶 瓷 产 品 卫 生 陶 瓷 洁 具 配 件 浴 缸 耐 酸 砖 建 筑 装 饰 和 装 饰 材 料 的 生 产 和 销 售 ( 五 ) 设 立 前 原 企 业 的 业 务 流 程 设 立 后 发 行 人 的 业 务 流 程, 以 及 原 企 业 与 发 行 人 之 间 业 务 流 程 的 关 系 公 司 系 采 用 发 起 方 式 设 立 的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前 集 团 厂 等 四 家 企 业 的 业 务 流 程 与 设 立 后 发 行 人 的 业 务 流 程 未 发 生 变 化 ( 六 ) 发 行 人 成 立 以 来, 在 生 产 经 营 方 面 与 主 要 发 起 人 的 关 联 关 系 及 演 变 情 况 发 行 人 成 立 以 来, 在 生 产 经 营 方 面 与 主 要 发 起 人 完 全 分 开, 不 存 在 依 赖 主 要 发 起 人 的 情 形, 在 生 产 经 营 方 面 与 主 要 发 起 人 亦 无 其 他 关 联 关 系 ( 七 ) 发 起 人 出 资 资 产 的 股 权 变 更 手 续 办 理 情 况 本 公 司 是 由 黄 各 庄 经 联 社 宣 庄 管 理 区 经 联 社 集 团 厂 集 团 厂 分 厂 和 工 会 1-1-39
委 员 会 以 资 产 出 资 发 起 设 立 的 股 份 公 司, 其 承 继 了 集 团 厂 等 四 家 企 业 的 全 部 资 产 负 债 和 业 务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已 办 理 完 毕 相 关 资 产 权 属 的 变 更 和 转 移 手 续 ( 八 ) 发 行 人 独 立 性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要 求 规 范 运 作, 在 业 务 资 产 人 员 财 务 机 构 等 方 面 均 独 立 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具 有 完 整 的 业 务 体 系 和 独 立 面 向 市 场 自 主 经 营 的 能 力 1 业 务 独 立 情 况 公 司 具 有 独 立 完 整 的 产 供 销 系 统, 具 有 面 向 市 场 自 主 经 营 业 务 的 能 力 公 司 在 业 务 上 独 立 于 股 东 和 其 他 关 联 方, 按 照 生 产 经 营 计 划 自 主 组 织 生 产 经 营, 独 立 开 展 业 务 本 公 司 的 采 购 生 产 销 售 等 重 要 职 能 完 全 自 行 承 担, 不 存 在 营 业 收 入 和 净 利 润 依 赖 关 联 方 的 情 形, 也 不 存 在 公 司 业 务 受 制 于 股 东 和 其 他 关 联 方 的 情 形 2 资 产 独 立 情 况 发 行 人 拥 有 与 生 产 经 营 有 关 的 生 产 系 统 辅 助 生 产 系 统 和 配 套 设 施, 合 法 拥 有 与 生 产 经 营 有 关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厂 房 机 器 设 备 以 及 商 标 专 利 权 发 行 人 资 产 与 股 东 资 产 严 格 分 开, 不 存 在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侵 占 发 行 人 资 产 的 情 况 3 人 员 独 立 情 况 (1) 本 公 司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负 责 人 和 董 事 会 秘 书 等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在 本 公 司 专 职 工 作 并 领 取 报 酬, 不 存 在 与 本 公 司 ( 包 括 本 公 司 的 子 公 司 ) 业 务 相 同 或 相 近 的 其 他 企 业 任 职 的 情 形 (2)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依 合 法 程 序 选 举 或 聘 任, 不 存 在 股 东 干 预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和 股 东 大 会 做 出 人 事 任 免 决 定 的 情 形 (3) 本 公 司 的 财 务 人 员 没 有 在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中 兼 职 (4) 公 司 已 经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规 定 建 立 起 独 立 的 劳 动 人 事 和 分 配 管 理 制 度,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合 同 法 和 公 司 劳 动 管 理 制 度 等 有 关 规 定 与 公 1-1-40
司 员 工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由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部 负 责 公 司 员 工 的 聘 任 考 核 和 奖 惩 4 财 务 独 立 情 况 公 司 独 立 核 算 自 负 盈 亏, 设 立 了 独 立 的 财 务 部 门, 配 备 了 专 门 的 财 务 人 员, 建 立 独 立 的 会 计 核 算 体 系, 制 定 了 规 范 独 立 的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并 实 施 严 格 的 财 务 监 督 管 理 制 度 和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公 司 在 银 行 单 独 开 立 账 户, 与 控 股 股 东 账 户 严 格 分 立, 不 存 在 控 股 股 东 任 意 干 预 公 司 资 金 运 用 的 情 况 公 司 依 法 进 行 税 务 登 记, 并 依 法 独 立 纳 税 公 司 不 存 在 货 币 资 金 或 其 他 资 产 被 股 东 单 位 或 其 他 关 联 方 占 用 的 情 况, 也 不 存 在 为 股 东 及 其 下 属 单 位 其 他 关 联 企 业 提 供 担 保 的 情 况 5 机 构 独 立 情 况 公 司 根 据 公 司 法 与 公 司 章 程 的 要 求 建 立 了 完 善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规 范 运 作 公 司 已 建 立 了 适 应 自 身 发 展 需 要 和 市 场 竞 争 需 要 的 职 能 机 构, 各 职 能 机 构 在 人 员 办 公 场 所 和 管 理 制 度 等 各 方 面 均 完 全 独 立, 不 存 在 受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任 何 单 位 或 个 人 干 预 公 司 机 构 设 置 的 情 形, 也 不 存 在 混 合 经 营 合 署 办 公 的 情 况 三 发 行 人 股 本 形 成 变 化 和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 一 ) 发 行 人 的 前 身 发 行 人 前 身 可 追 溯 至 1982 年 至 1995 年 黄 各 庄 经 联 社 创 建 或 收 购 的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 集 团 ) 厂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 集 团 ) 厂 分 厂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集 团 橡 胶 厂 和 唐 山 惠 达 福 利 塑 料 厂 四 家 集 体 企 业 1 集 团 厂 1982 年 5 月 黄 各 庄 经 联 社 做 出 办 厂 决 议, 决 定 出 资 30 万 元 开 办 黄 各 庄 陶 瓷 厂 1983 年 11 月 24 日, 黄 各 庄 陶 瓷 厂 领 取 了 丰 南 县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颁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王 惠 文, 注 册 资 金 为 30 万 元, 企 业 类 型 为 集 体 所 有 制 企 业 1990 年 4 月, 黄 各 庄 陶 瓷 厂 注 册 资 金 由 30 万 元 增 加 至 78 万 元 1990 年 4 月 19 日, 丰 南 县 审 计 事 务 所 出 具 验 资 报 告 书, 对 投 入 的 资 金 进 行 验 证 1990 年 4 月 28 日, 黄 各 庄 陶 瓷 厂 领 取 了 变 更 后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1-1-41
1995 年 5 月 1 日, 黄 各 庄 陶 瓷 厂 更 名 为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 集 团 ) 厂, 同 时 注 册 资 金 由 78 万 元 增 加 至 2,848 万 元 1995 年 5 月 9 日, 丰 南 市 审 计 事 务 所 出 具 新 开 办 企 业 验 资 报 告 书, 验 证 集 团 厂 实 收 资 本 总 额 为 2,848 万 元 1995 年 5 月 11 日, 集 团 厂 领 取 了 变 更 后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截 至 惠 达 股 份 设 立 前, 集 团 厂 共 投 资 设 立 了 五 家 中 外 合 资 企 业 一 家 集 体 企 业 和 一 家 分 支 机 构, 各 企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企 业 名 称 唐 山 惠 利 建 筑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唐 山 惠 联 建 筑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唐 山 惠 宝 陶 瓷 建 筑 有 限 公 司 唐 山 中 粮 惠 达 建 筑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唐 山 惠 益 浴 缸 配 套 有 限 公 司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服 务 公 司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 集 团 ) 厂 汽 车 队 成 立 日 期 法 定 代 表 人 / 负 责 人 注 册 资 本 / 注 册 资 金 持 股 比 例 企 业 性 质 1993.01.09 王 惠 文 133.00 万 美 元 73.68% 中 外 合 资 1994.10.18 王 惠 文 150.00 万 美 元 70.00% 中 外 合 资 1994.12.26 王 惠 文 120.00 万 美 元 75.00% 中 外 合 资 1996.03.26 王 惠 文 190.90 万 美 元 58.00% 中 外 合 资 1996.08.01 王 惠 文 12.25 万 美 元 51.00% 中 外 合 资 1994.06.16 王 惠 文 50.00 万 元 集 体 所 有 制 1995.06.20 王 惠 文 95.00 万 元 分 支 机 构 2 集 团 厂 分 厂 1992 年 7 月 黄 各 庄 镇 政 府 出 具 证 明, 同 意 黄 各 庄 经 联 社 出 资 115 万 元 成 立 丰 南 县 黄 各 庄 陶 瓷 厂 第 一 分 厂 1992 年 8 月 29 日, 丰 南 县 审 计 事 务 所 出 具 验 资 报 告 书, 对 上 述 出 资 进 行 验 证 1992 年 8 月 31 日, 丰 南 县 黄 各 庄 陶 瓷 厂 第 一 分 厂 领 取 了 丰 南 县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颁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王 惠 文, 注 册 资 金 为 115 万 元, 企 业 类 型 为 集 体 所 有 制 企 业 1994 年 4 月 26 日, 丰 南 县 黄 各 庄 陶 瓷 厂 第 一 分 厂 更 名 为 丰 南 市 黄 各 庄 陶 瓷 厂 第 一 分 厂 1994 年 6 月 8 日, 丰 南 市 黄 各 庄 陶 瓷 厂 第 一 分 厂 领 取 了 变 更 后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1995 年 5 月, 丰 南 市 黄 各 庄 陶 瓷 厂 第 一 分 厂 更 名 为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 集 团 ) 厂 分 厂 1995 年 5 月 11 日, 集 团 厂 分 厂 领 取 了 变 更 后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3 惠 达 塑 料 1-1-42
1990 年 3 月, 经 黄 各 庄 乡 人 民 政 府 决 议, 由 黄 各 庄 经 联 社 出 资 8 万 元 成 立 黄 各 庄 社 会 福 利 塑 料 厂 1990 年 3 月 3 日, 丰 南 县 审 计 事 务 所 出 具 验 资 报 告 书, 对 上 述 出 资 进 行 验 证 1990 年 3 月 10 日, 黄 各 庄 社 会 福 利 塑 料 厂 领 取 了 丰 南 县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颁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裴 天 时, 注 册 资 金 为 8 万 元, 企 业 类 型 为 集 体 所 有 制 企 业 1991 年 10 月, 黄 各 庄 社 会 福 利 塑 料 厂 更 名 为 丰 南 县 黄 各 庄 乡 福 利 塑 料 厂, 同 时 注 册 资 金 由 8 万 元 增 加 至 12 万 元 1991 年 10 月 4 日, 丰 南 县 黄 各 庄 社 会 福 利 塑 料 厂 领 取 了 变 更 后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1995 年 5 月, 丰 南 县 黄 各 庄 乡 福 利 塑 料 厂 更 名 为 唐 山 惠 达 福 利 塑 料 厂, 法 定 代 表 人 由 裴 天 时 变 更 为 王 惠 文 1995 年 5 月 11 日, 惠 达 塑 料 领 取 了 变 更 后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4 惠 达 橡 胶 1991 年 10 月, 黄 各 庄 二 村 村 委 会 出 资 80 万 元 成 立 唐 山 市 唐 丰 电 工 器 材 厂 1991 年 11 月 2 日, 丰 南 县 审 计 事 务 所 出 具 验 资 报 告, 对 上 述 出 资 进 行 验 证 1995 年 11 月, 唐 山 市 唐 丰 电 工 器 材 厂 与 黄 各 庄 镇 政 府 签 订 黄 各 庄 镇 政 府 接 管 唐 丰 电 工 器 材 厂 协 议, 双 方 约 定 黄 各 庄 镇 政 府 接 管 唐 山 市 唐 丰 电 工 器 材 厂 925.52 万 元 资 产, 承 担 其 925.52 万 元 债 务 1996 年 1 月, 唐 山 市 唐 丰 电 工 器 材 厂 更 名 为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集 团 橡 胶 厂 1996 年 1 月 18 日, 惠 达 橡 胶 领 取 了 变 更 后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周 步 祥, 注 册 资 金 为 80 万 元, 企 业 类 型 为 集 体 所 有 制 企 业 至 1997 年 惠 达 股 份 设 立 前, 上 述 集 团 厂 集 团 厂 分 厂 惠 达 塑 料 惠 达 橡 胶 四 家 集 体 企 业 的 注 册 资 本 ( 注 册 资 金 ) 股 权 结 构 和 企 业 类 型 均 未 发 生 变 化 ( 二 ) 发 行 人 的 设 立 1 评 估 程 序 1997 年 10 月 24 日, 唐 山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了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 唐 会 评 (1997)102 号 ), 对 集 团 厂 等 四 家 企 业 及 集 团 厂 投 资 设 立 的 七 家 企 业 的 整 体 资 产 进 行 了 评 估, 评 估 基 准 日 为 1997 年 8 月 31 日, 净 资 产 评 估 值 为 10,964.33 万 元 1-1-43
扣 除 少 数 股 东 享 有 的 惠 联 陶 瓷 等 五 家 中 外 合 资 企 业 的 权 益 后, 归 属 于 黄 各 庄 经 联 社 的 净 资 产 评 估 值 为 8,943.60 万 元 2 净 资 产 的 分 割 与 转 让 1997 年 12 月 3 日, 黄 各 庄 经 联 社 集 团 厂 宣 庄 管 理 区 经 联 社 集 团 厂 分 厂 工 会 委 员 会 共 同 签 署 了 股 权 转 让 及 买 断 协 议, 黄 各 庄 经 联 社 将 上 述 经 评 估 的 净 资 产 分 别 转 让 给 集 团 厂 1,456.12 万 元 集 团 厂 分 厂 200 万 元 宣 庄 管 理 区 经 联 社 150 万 元 和 工 会 委 员 会 5,137.48 万 元, 用 于 发 起 设 立 股 份 公 司 同 日, 集 团 厂 与 黄 各 庄 经 联 社 签 署 了 股 权 代 持 协 议, 约 定 由 集 团 厂 作 为 黄 各 庄 镇 经 联 社 对 股 份 公 司 1,456.12 万 元 出 资 的 名 义 持 有 人 ; 集 团 厂 分 厂 与 黄 各 庄 镇 经 联 社 签 署 了 股 权 代 持 协 议, 约 定 由 集 团 厂 分 厂 作 为 黄 各 庄 镇 经 联 社 对 股 份 公 司 200 万 元 出 资 的 名 义 持 有 人 3 设 立 审 批 情 况 1997 年 9 月 1 日, 黄 各 庄 镇 党 委 黄 各 庄 镇 政 府 审 核 通 过 了 惠 达 集 团 递 交 的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集 团 关 于 组 建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实 施 方 案, 并 将 其 上 报 给 丰 南 市 企 业 改 革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1997 年 9 月 9 日, 丰 南 市 企 业 改 革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作 出 了 关 于 < 组 建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实 施 方 案 > 的 批 复 ( 丰 乡 企 批 字 [1997]18 号 ), 将 实 施 方 案 向 本 辖 区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通 报, 并 请 市 直 各 有 关 部 门 在 方 案 实 施 过 程 中 给 予 大 力 支 持 1997 年 10 月 12 日, 唐 山 市 经 济 体 制 改 革 委 员 会 向 河 北 省 股 份 制 领 导 小 组 上 报 了 唐 山 市 经 济 体 制 改 革 委 员 会 关 于 组 建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审 查 报 告 ( 唐 体 改 股 字 (1997)070 号 ), 认 为 惠 达 股 份 设 立 的 筹 备 工 作 符 合 公 司 法 及 有 关 公 司 设 立 规 定 的 要 求 1997 年 12 月 10 日, 河 北 省 人 民 政 府 股 份 制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作 出 了 关 于 同 意 改 制 设 立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批 复 ( 冀 股 办 [1997]38 号 ), 同 意 发 起 设 立 惠 达 股 份 ;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人 民 币 8,943.60 万 元 4 发 行 人 设 立 情 况 1-1-44
1997 年 12 月 3 日, 黄 各 庄 经 联 社 宣 庄 管 理 区 经 联 社 集 团 厂 集 团 厂 分 厂 和 工 会 委 员 会 签 署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起 人 协 议 书, 约 定 发 起 人 以 集 团 厂 等 企 业 经 评 估 的 净 资 产 投 资 入 股, 共 同 组 建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各 发 起 人 的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股 份 数 ( 万 股 ) 出 资 比 例 (%) 1 黄 各 庄 经 联 社 2,000.00 22.36 2 宣 庄 管 理 区 经 联 社 150.00 1.68 3 集 团 厂 1,456.12 16.28 4 集 团 厂 分 厂 200.00 2.24 5 工 会 委 员 会 5,137.48 57.44 合 计 8,943.60 100.00 1997 年 12 月 5 日, 经 唐 山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的 验 资 报 告 ( 唐 会 验 字 97 218 号 ) 验 证, 截 至 1997 年 12 月 4 日, 惠 达 股 份 已 收 到 各 股 东 投 入 的 资 本 人 民 币 8,943.60 万 元 惠 达 股 份 设 立 前, 由 于 工 会 委 员 会 ( 职 工 持 股 会 ) 会 员 认 股 踊 跃, 经 黄 各 庄 经 联 社 与 工 会 委 员 会 协 商, 黄 各 庄 经 联 社 将 其 持 有 的 100.12 万 出 资 转 让 予 工 会 委 员 会 ( 职 工 持 股 会 ), 调 整 后 各 发 起 人 的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股 份 数 ( 万 股 ) 出 资 比 例 (%) 1 黄 各 庄 经 联 社 1,899.88 21.24 2 宣 庄 管 理 区 经 联 社 150.00 1.68 3 集 团 厂 1,456.12 16.28 4 集 团 厂 分 厂 200.00 2.24 5 工 会 委 员 会 5,237.60 58.56 合 计 8,943.60 100.00 1997 年 12 月 11 日, 惠 达 股 份 取 得 了 河 北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签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成 立 时 注 册 资 本 为 8,943.60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王 惠 文 2015 年 2 月 6 日, 唐 山 市 人 民 政 府 出 具 唐 山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确 认 惠 达 卫 浴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历 史 沿 革 相 关 事 项 的 请 示 ( 唐 政 呈 [2015]8 号 ), 认 为 惠 达 股 份 设 立 行 为 合 法 合 规, 设 立 结 果 真 实 有 效, 不 存 在 侵 害 国 有 及 集 体 资 产 的 行 为, 不 存 在 侵 害 职 工 权 益 的 行 为, 不 存 在 争 议 和 纠 纷 设 立 时 各 发 起 人 用 于 出 资 的 资 产 权 属 清 晰 且 均 已 交 割 完 毕 1-1-45
2015 年 2 月 15 日, 河 北 省 人 民 政 府 出 具 河 北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对 唐 山 卫 浴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历 史 沿 革 相 关 事 项 进 行 确 认 的 函 ( 冀 政 函 [2015]13 号 ), 同 意 唐 山 市 人 民 政 府 对 惠 达 股 份 的 上 述 确 认 意 见 ( 三 ) 发 行 人 的 股 本 变 化 情 况 1 2000 年 股 权 划 转 2000 年, 因 黄 各 庄 镇 政 府 下 属 机 构 职 能 调 整, 黄 各 庄 经 联 社 所 持 惠 达 股 份 1,899.88 万 股 划 转 至 黄 各 庄 管 理 区 经 联 社 名 下 2011 年 10 月 18 日,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人 民 政 府 出 具 关 于 变 更 在 惠 达 陶 瓷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所 持 集 体 股 份 股 东 的 说 明, 对 上 述 事 项 进 行 说 明 确 认 本 次 变 更 后,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所 持 股 份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1 黄 各 庄 管 理 区 经 联 社 1,899.88 21.24 2 宣 庄 管 理 区 经 联 社 150.00 1.68 3 集 团 厂 1,456.12 16.28 4 集 团 厂 分 厂 200.00 2.24 5 工 会 委 员 会 5,237.60 58.56 合 计 8,943.60 100.00 2 2001 年 第 一 次 股 权 转 让 2001 年 3 月 1 日, 集 团 厂 与 黄 各 庄 管 理 区 经 联 社 集 团 分 厂 与 宣 庄 管 理 区 经 联 社 分 别 签 署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约 定 集 团 厂 集 团 分 厂 分 别 将 其 所 持 1,456.12 万 和 200 万 股 股 份 无 偿 转 让 给 黄 各 庄 管 理 区 经 联 社 宣 庄 管 理 区 经 联 社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后,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所 持 股 份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1 黄 各 庄 管 理 区 经 联 社 3,356.00 37.52 2 宣 庄 管 理 区 经 联 社 350.00 3.92 3 工 会 委 员 会 5,237.60 58.56 合 计 8,943.60 100.00 3 2001 年 第 二 次 股 权 转 让 2001 年, 黄 各 庄 经 联 社 将 其 所 持 有 的 惠 达 股 份 1,856 万 股 股 份 转 让 给 工 会 委 1-1-46
员 会, 本 次 股 份 转 让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 黄 各 庄 管 理 区 的 内 部 决 策 程 序 2001 年 5 月 30 日, 黄 各 庄 管 理 区 黄 各 庄 经 联 社 董 事 会 共 同 签 署 了 会 议 决 议, 同 意 黄 各 庄 经 联 社 将 其 所 持 有 的 惠 达 股 份 1,856 万 股 股 份 转 让 予 工 会 委 员 会, 转 让 价 格 定 为 1,856 万 元 2001 年 5 月 30 日, 黄 各 庄 管 理 区 就 该 股 份 转 让 事 项 召 开 了 村 民 代 表 大 会, 征 求 村 民 代 表 的 意 见 根 据 该 次 会 议 的 会 议 纪 要, 参 加 本 次 会 议 的 村 民 代 表 一 致 同 意 黄 各 庄 经 联 社 将 其 所 持 有 的 惠 达 股 份 1,856 万 股 股 份 转 让 予 工 会 委 员 会, 转 让 价 格 定 为 1,856 万 元 (2) 惠 达 股 份 的 内 部 决 策 程 序 2001 年 6 月 6 日, 惠 达 股 份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同 意 黄 各 庄 经 联 社 将 其 所 持 有 的 惠 达 股 份 1,856 万 股 股 份 转 让 予 工 会 委 员 会, 转 让 价 格 定 为 1,856 万 元 (3) 本 次 股 份 转 让 的 审 批 情 况 2001 年 6 月 4 日, 惠 达 股 份 向 丰 南 市 体 制 改 革 领 导 小 组 上 报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进 一 步 明 晰 产 权 深 化 改 革 的 申 请 报 告, 申 请 黄 各 庄 经 联 社 将 其 持 有 的 惠 达 股 份 1,856 万 股 股 份 转 让 予 工 会 委 员 会, 转 让 价 格 定 为 1,856 万 元 2001 年 6 月 8 日, 黄 各 庄 镇 政 府 同 意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进 一 步 明 晰 产 权, 深 化 改 革 的 实 施 方 案 的 申 请 报 告, 并 向 丰 南 市 体 制 改 革 领 导 小 组 发 出 公 函, 申 请 丰 南 市 企 业 改 革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予 以 审 核 批 准 2001 年 7 月 22 日, 丰 南 市 企 业 改 革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签 发 关 于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进 一 步 明 晰 产 权, 深 化 改 革 的 实 施 方 案 的 批 复 ( 丰 乡 企 批 字 [2001]6 号 总 字 265 号 ), 同 意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进 一 步 明 晰 产 权, 深 化 改 革 的 实 施 方 案 (4) 股 份 转 让 协 议 的 签 订 2001 年 7 月 25 日, 黄 各 庄 经 联 社 与 工 会 委 员 会 签 订 了 股 份 转 让 协 议, 约 定 黄 各 庄 经 联 社 向 工 会 委 员 会 转 让 其 所 持 有 的 惠 达 股 份 1,856 万 股 股 份, 转 让 1-1-47
价 格 为 1,856 万 元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后,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所 持 股 份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1 黄 各 庄 管 理 区 经 联 社 1,500.00 16.77 2 宣 庄 管 理 区 经 联 社 350.00 3.92 3 工 会 委 员 会 7,093.60 79.31 合 计 8,943.60 100.00 4 2002 年 股 东 名 称 变 更 根 据 2002 年 丰 南 市 委 印 发 的 中 共 丰 南 市 委 关 于 完 善 和 加 强 乡 镇 经 联 社 建 设 的 实 施 意 见 ( 丰 南 发 2002 6 号 ), 黄 各 庄 管 理 区 经 联 社 更 名 为 黄 各 庄 镇 黄 各 庄 经 联 社, 黄 各 庄 镇 宣 庄 管 理 区 经 联 社 更 名 为 黄 各 庄 镇 宣 庄 经 联 社 因 此 惠 达 股 份 的 股 东 名 称 亦 作 出 相 应 变 更 本 次 股 东 名 称 变 更 后,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所 持 股 份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1 黄 各 庄 镇 黄 各 庄 经 联 社 1,500.00 16.77 2 黄 各 庄 镇 宣 庄 经 联 社 350.00 3.92 3 工 会 委 员 会 7,093.60 79.31 合 计 8,943.60 100.00 5 2004 年 股 权 划 转 2004 年, 黄 各 庄 镇 黄 各 庄 经 联 社 黄 各 庄 镇 宣 庄 经 联 社 撤 销, 其 权 利 义 务 均 由 同 年 设 立 的 黄 各 庄 经 服 中 心 承 继 2011 年 10 月 18 日,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人 民 政 府 出 具 关 于 变 更 在 惠 达 陶 瓷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所 持 集 体 股 份 股 东 的 说 明, 对 上 述 事 项 进 行 说 明 确 认 本 次 股 东 变 更 后,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所 持 股 份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1 黄 各 庄 经 服 中 心 1,850.00 20.69 2 工 会 委 员 会 7,093.60 79.31 合 计 8,943.60 100.00 6 2008 年 股 权 划 转 2008 年 1 月 21 日,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下 发 了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机 1-1-48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 黄 各 庄 镇 机 构 改 革 方 案 > 的 通 知, 根 据 此 方 案, 黄 各 庄 镇 政 府 设 立 黄 各 庄 经 管 站, 负 责 集 体 资 产 管 理 鉴 于 此, 黄 各 庄 经 服 中 心 持 有 的 惠 达 股 份 1,850 万 股 划 转 至 黄 各 庄 经 管 站 持 有 并 管 理 2011 年 10 月 18 日,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人 民 政 府 出 具 关 于 变 更 在 惠 达 陶 瓷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所 持 集 体 股 份 股 东 的 说 明, 对 上 述 事 项 进 行 说 明 确 认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后,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所 持 股 份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1 黄 各 庄 经 管 站 1,850.00 20.69 2 工 会 委 员 会 7,093.60 79.31 合 计 8,943.60 100.00 7 2012 年 股 权 转 让 2011 年 12 月 28 日, 工 会 委 员 会 召 开 第 二 次 大 会,170 名 会 员 代 表 出 席 了 会 议, 同 意 职 工 持 股 会 将 持 有 的 公 司 7,093.60 万 股 股 份 转 让 给 王 惠 文 等 四 名 自 然 人 和 鼎 立 投 资 等 四 家 持 股 公 司 同 日, 惠 达 股 份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全 体 股 东 一 致 同 意 工 会 委 员 会 的 上 述 股 权 转 让 行 为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工 会 委 员 会 分 别 与 王 惠 文 王 彦 庆 董 化 忠 王 彦 伟 鼎 立 投 资 庆 伟 投 资 伟 业 投 资 和 助 达 投 资 签 署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约 定 将 其 持 有 的 惠 达 股 份 的 2,300 万 股 800 万 股 462.60 万 股 350 万 股 1,449 万 股 705 万 股 378 万 股 和 649 万 股 股 份 分 别 转 让 给 王 惠 文 王 彦 庆 董 化 忠 王 彦 伟 鼎 立 投 资 庆 伟 投 资 伟 业 投 资 和 助 达 投 资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后,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所 持 股 份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1 王 惠 文 2,300.00 25.72 2 黄 各 庄 经 管 站 1,850.00 20.69 3 鼎 立 投 资 1,449.00 16.20 4 王 彦 庆 800.00 8.95 5 庆 伟 投 资 705.00 7.88 6 助 达 投 资 649.00 7.26 7 董 化 忠 462.60 5.17 8 伟 业 投 资 378.00 4.23 9 王 彦 伟 350.00 3.91 合 计 8,943.60 100.00 1-1-49
8 公 司 名 称 变 更 为 惠 达 卫 浴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2 月 13 日, 惠 达 股 份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将 公 司 的 名 称 更 改 为 惠 达 卫 浴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并 经 工 商 管 理 部 门 核 准 9 2012 年 6 月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增 加 至 9,937.3333 万 元 2012 年 5 月 24 日, 惠 达 股 份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九 鼎 投 资 十 一 家 合 伙 企 业 对 公 司 进 行 增 资 的 决 议, 本 次 增 资 价 格 为 每 股 22.14 元, 不 低 于 截 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的 公 司 每 股 净 资 产 本 次 增 资 后,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或 名 称 持 股 数 额 ( 万 股 ) 股 权 比 例 (%) 1 王 惠 文 2,300.0000 23.15 2 黄 各 庄 经 管 站 1,850.0000 18.62 3 鼎 立 投 资 1,449.0000 14.58 4 王 彦 庆 800.0000 8.05 5 庆 伟 投 资 705.0000 7.09 6 助 达 投 资 649.0000 6.53 7 董 化 忠 462.6000 4.66 8 伟 业 投 资 378.0000 3.80 9 王 彦 伟 350.0000 3.52 10 无 锡 恒 泰 九 鼎 225.5775 2.27 11 嘉 兴 嘉 泽 九 鼎 103.3483 1.04 12 天 津 古 九 鼎 94.4047 0.95 13 苏 州 民 乐 九 鼎 89.4360 0.90 14 烟 台 祥 睿 九 鼎 87.4485 0.88 15 苏 州 民 安 九 鼎 81.4861 0.82 16 嘉 兴 嘉 盛 九 鼎 78.5049 0.79 17 嘉 兴 晋 文 九 鼎 71.5488 0.72 18 嘉 兴 齐 桓 九 鼎 59.6240 0.60 19 苏 州 民 和 九 鼎 53.6616 0.54 20 嘉 兴 楚 庄 九 鼎 48.6929 0.49 合 计 9,937.3333 100.00 2012 年 6 月 18 日, 唐 山 丰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对 本 次 增 资 情 况 进 行 验 资, 并 出 具 验 资 报 告 ( 丰 信 验 字 (12) 第 148 号 ), 验 证 截 至 2012 年 6 月 13 日, 公 司 已 收 到 九 鼎 投 资 缴 纳 的 出 资 款 22,000 万 元, 其 中 993.7333 万 元 计 入 注 册 资 本, 余 额 21,006.2667 万 元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1-1-50
10 2012 年 11 月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增 加 至 21,000 万 元 2012 年 10 月 30 日, 公 司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全 体 股 东 一 致 同 意 以 11,062.6667 万 元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增 加 至 21,000 万 元 天 职 国 际 出 具 了 天 职 皖 QJ 2012 T28 号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截 至 2012 年 10 月 30 日 止, 公 司 已 将 资 本 公 积 11,062.6667 万 元 转 增 股 本, 公 司 的 注 册 资 本 增 加 至 21,000 万 元 本 次 增 资 后,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所 示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或 名 称 持 股 数 额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1 王 惠 文 4,860.45 23.15 2 黄 各 庄 经 管 站 3,909.50 18.62 3 鼎 立 投 资 3,062.09 14.58 4 王 彦 庆 1,690.59 8.05 5 庆 伟 投 资 1,489.84 7.09 6 助 达 投 资 1,371.49 6.53 7 董 化 忠 977.59 4.66 8 王 彦 伟 739.64 3.52 9 伟 业 投 资 798.80 3.80 10 无 锡 恒 泰 九 鼎 476.70 2.27 11 嘉 兴 嘉 泽 九 鼎 218.40 1.04 12 天 津 古 九 鼎 199.50 0.95 13 苏 州 民 乐 九 鼎 189.00 0.90 14 烟 台 祥 睿 九 鼎 184.80 0.88 15 苏 州 民 安 九 鼎 172.20 0.82 16 嘉 兴 嘉 盛 九 鼎 165.90 0.79 17 嘉 兴 晋 文 九 鼎 151.20 0.72 18 嘉 兴 齐 桓 九 鼎 126.00 0.60 19 苏 州 民 和 九 鼎 113.40 0.54 20 嘉 兴 楚 庄 九 鼎 102.90 0.49 合 计 21,000.00 100.00 11 2013 年 12 月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增 加 至 21,311.1111 万 元 2013 年 12 月 23 日, 惠 达 股 份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全 体 股 东 一 致 同 意 九 鼎 投 资 十 一 家 合 伙 企 业 以 每 股 1.8 元 的 价 格 认 购 公 司 31.1111 万 股 股 份, 新 增 股 东 杨 春 杜 国 锋 肖 铁 山 和 王 涛 以 每 股 1.8 元 的 价 格 认 购 公 司 280.00 万 股 股 份, 均 以 现 金 1-1-51
方 式 出 资, 变 更 后 注 册 资 本 增 加 至 21,311.1111 万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唐 山 正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唐 正 会 验 变 字 [2013]027 号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0 日, 公 司 已 收 到 股 东 所 缴 纳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311.1111 万 元, 变 更 后 的 累 计 注 册 资 本 为 21,311.1111 万 元 2015 年 4 月 2 日, 天 职 国 际 出 具 对 其 他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的 验 资 报 告 专 项 复 核 报 告 ( 天 职 业 字 [2015]7260-5 号 ), 对 上 述 出 资 情 况 进 行 复 核, 验 证 本 次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311.1111 万 元, 各 股 东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分 别 实 际 出 资 到 位 本 次 增 资 后,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所 示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或 名 称 持 股 数 额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1 王 惠 文 4,860.4541 22.81 2 黄 各 庄 经 管 站 3,909.5035 18.34 3 鼎 立 投 资 3,062.0917 14.37 4 王 彦 庆 1,690.5889 7.93 5 庆 伟 投 资 1,489.8409 6.99 6 助 达 投 资 1,371.4917 6.44 7 董 化 忠 977.5893 4.59 8 王 彦 伟 739.6382 3.47 9 伟 业 投 资 798.8017 3.75 10 无 锡 恒 泰 九 鼎 483.7622 2.27 11 嘉 兴 嘉 泽 九 鼎 221.6355 1.04 12 天 津 古 九 鼎 股 权 202.4556 0.95 13 苏 州 民 乐 九 鼎 191.8000 0.90 14 烟 台 祥 睿 九 鼎 187.5378 0.88 15 苏 州 民 安 九 鼎 174.7511 0.82 16 嘉 兴 嘉 盛 九 鼎 168.3578 0.79 17 嘉 兴 晋 文 九 鼎 153.4400 0.72 18 嘉 兴 齐 桓 九 鼎 127.8667 0.60 19 苏 州 民 和 九 鼎 115.0800 0.54 20 嘉 兴 楚 庄 九 鼎 104.4244 0.49 21 杨 春 100.0000 0.47 22 杜 国 锋 60.0000 0.28 23 肖 铁 山 60.0000 0.28 24 王 涛 60.0000 0.28 合 计 21,311.1111 100.00 1-1-52
12 2014 年 股 权 转 让 2012 年 5 月 26 日, 为 引 入 九 鼎 投 资 作 为 惠 达 股 份 的 投 资 机 构, 王 惠 文 王 彦 庆 董 化 忠 王 彦 伟 黄 各 庄 经 管 站 鼎 立 投 资 庆 伟 投 资 助 达 投 资 和 伟 业 投 资 与 九 鼎 投 资 十 一 家 合 伙 企 业 签 订 增 资 扩 股 协 议 及 其 补 充 协 议, 约 定 上 述 股 东 针 对 惠 达 股 份 2012 年 2013 年 和 2014 年 的 经 营 业 绩 对 九 鼎 投 资 11 家 合 伙 企 业 做 出 业 绩 承 诺, 并 承 担 相 应 业 绩 补 偿 义 务 2014 年 6 月 2 日, 上 述 股 东 与 九 鼎 投 资 十 一 家 合 伙 企 业 签 订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约 定, 上 述 股 东 无 偿 向 九 鼎 投 资 十 一 家 合 伙 企 业 合 计 转 让 319.6667 万 股 股 份, 作 为 对 价, 九 鼎 投 资 十 一 家 合 伙 企 业 与 上 述 股 东 解 除 补 充 协 议 中 的 业 绩 承 诺 和 补 偿 条 款 约 定, 上 述 股 东 不 再 负 有 相 关 业 绩 补 偿 义 务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后,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所 示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或 名 称 持 股 数 额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1 王 惠 文 4,778.2464 22.42 2 黄 各 庄 经 管 站 3,843.3798 18.03 3 鼎 立 投 资 3,010.3008 14.13 4 王 彦 庆 1,661.9950 7.80 5 庆 伟 投 资 1,464.6423 6.87 6 助 达 投 资 1,348.2949 6.33 7 董 化 忠 961.0547 4.51 8 王 彦 伟 727.1283 3.41 9 伟 业 投 资 785.2911 3.68 10 无 锡 恒 泰 九 556.3265 2.61 11 嘉 兴 嘉 泽 九 鼎 254.8808 1.20 12 天 津 古 九 鼎 股 232.8239 1.09 13 苏 州 民 乐 九 鼎 220.5700 1.04 14 烟 台 祥 睿 九 鼎 215.6685 1.01 15 苏 州 民 安 九 鼎 200.9638 0.94 16 嘉 兴 嘉 盛 九 鼎 193.6115 0.91 17 嘉 兴 晋 文 九 鼎 176.4560 0.83 18 嘉 兴 齐 桓 九 鼎 147.0467 0.69 19 苏 州 民 和 九 鼎 132.3420 0.62 20 嘉 兴 楚 庄 九 鼎 120.0881 0.56 21 杨 春 100.0000 0.47 1-1-53
22 杜 国 锋 60.0000 0.28 23 肖 铁 山 60.0000 0.28 24 王 涛 60.0000 0.28 合 计 21,311.1111 100.00 2015 年 2 月 6 日, 唐 山 市 人 民 政 府 出 具 唐 山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确 认 惠 达 卫 浴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历 史 沿 革 相 关 事 项 的 请 示 ( 唐 政 呈 [2015]8 号 ), 认 为 惠 达 股 份 历 次 股 权 变 动 ( 包 括 股 份 划 转 股 份 转 让 增 资 等 行 为 ) 均 合 法 合 规 真 实 有 效, 不 存 在 争 议 和 纠 纷, 不 存 在 集 体 资 产 流 失 的 情 形, 不 存 在 损 害 职 工 及 村 民 权 益 的 情 形 惠 达 股 份 目 前 股 权 结 构 清 晰, 不 存 在 争 议 和 纠 纷 2015 年 2 月 15 日, 河 北 省 人 民 政 府 出 具 了 河 北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对 惠 达 卫 浴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历 史 沿 革 相 关 事 项 进 行 确 认 的 函 ( 冀 政 函 [2015]13 号 ), 同 意 唐 山 市 政 府 对 惠 达 股 份 的 上 述 确 认 意 见 ( 四 ) 发 行 人 设 立 以 来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发 行 人 设 立 以 来 未 发 生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四 发 行 人 历 次 验 资 情 况 ( 一 ) 公 司 设 立 时 验 资 情 况 1997 年 12 月 5 日, 经 唐 山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的 验 资 报 告 ( 唐 会 验 字 97 218 号 ) 验 证, 截 至 1997 年 12 月 4 日, 惠 达 股 份 已 收 到 各 股 东 投 入 的 资 本 人 民 币 8,943.60 万 元 ( 二 )2012 年 6 月 增 资 验 资 情 况 2012 年 6 月 18 日, 经 唐 山 丰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的 验 资 报 告 ( 丰 信 验 字 (12) 第 148 号 ) 验 证, 截 至 2012 年 6 月 13 日, 公 司 收 到 九 鼎 投 资 十 一 家 合 伙 企 业 出 资 22,000 万 元, 其 中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993.7333 万 元, 余 额 21,006.2667 万 元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2015 年 4 月 2 日, 天 职 国 际 出 具 对 其 他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的 验 资 报 告 专 项 复 核 报 告 ( 天 职 业 字 [2015]7260-5 号 ), 对 上 述 出 资 情 况 进 行 了 复 核, 复 核 结 果 表 明, 公 司 本 次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993.7333 万 元, 已 由 各 股 东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1-1-54
定 分 别 实 际 出 资 到 位 ( 三 )2012 年 9 月 补 足 出 资 验 资 情 况 2012 年 3 月 10 日, 沃 克 森 对 公 司 设 立 时 的 评 估 报 告 进 行 复 核, 出 具 了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集 团 组 建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复 核 报 告 书 ( 沃 克 森 评 报 字 [2012] 第 0041 号 ), 确 认 集 团 厂 等 四 家 企 业 及 集 团 厂 投 资 设 立 的 七 家 企 业 在 评 估 基 准 日 1997 年 8 月 31 日 净 资 产 整 体 评 估 值 为 8,987.92 万 元, 较 原 评 估 机 构 评 估 后 净 资 产 评 估 值 10,964.34 万 元 减 少 1,976.42 万 元 2012 年 9 月 7 日, 公 司 股 东 黄 各 庄 经 管 站 对 上 述 不 足 出 资 部 分 进 行 了 补 缴 2015 年 4 月 2 日, 天 职 国 际 出 具 了 对 其 他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的 验 资 报 告 专 项 复 核 报 告 ( 天 职 业 字 [2015]7260-5 号 ), 对 上 述 出 资 不 足 部 分 的 补 缴 进 行 了 审 验, 验 证 截 至 2012 年 9 月 7 日, 公 司 已 收 到 黄 各 庄 经 管 站 补 缴 出 资 额 1,976.42 万 元 ( 四 )2012 年 11 月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验 资 情 况 2012 年 11 月, 经 天 职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的 验 资 报 告 ( 天 职 皖 QJ[2012]T28 号 ) 验 证, 截 至 2012 年 10 月 30 日, 公 司 已 将 资 本 公 积 11,062.6667 万 元 转 增 股 本 ( 五 )2013 年 12 月 增 资 验 资 情 况 2013 年 12 月, 经 唐 山 正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的 验 资 报 告 ( 唐 正 会 验 变 字 2013 027 号 ) 验 证,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0 日, 公 司 收 到 股 东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311.1111 万 元, 变 更 后 累 计 注 册 资 本 为 21,311.1111 万 元 2015 年 4 月 2 日, 天 职 国 际 出 具 对 其 他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的 验 资 报 告 专 项 复 核 报 告 ( 天 职 业 字 [2015]7260-5 号 ), 对 上 述 出 资 情 况 进 行 了 复 核, 复 核 结 果 表 明, 公 司 本 次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311.1111 万 元, 已 由 各 股 东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分 别 实 际 出 资 到 位 五 发 行 人 股 权 结 构 与 组 织 结 构 图 ( 一 ) 股 权 结 构 图 1-1-55
( 二 ) 内 部 组 织 架 构 图 ( 三 ) 发 行 人 内 部 主 要 职 能 部 门 情 况 本 公 司 实 行 董 事 会 领 导 下 的 总 经 理 负 责 制 在 董 事 会 的 领 导 下, 由 总 经 理 负 责 公 司 日 常 经 营 与 管 理 各 部 门 的 主 要 职 能 是 : 1-1-56
1 审 计 部 负 责 检 查 和 评 估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完 整 性 合 理 性 和 实 施 的 有 效 性 ; 负 责 审 计 公 司 会 计 资 料 及 其 他 有 关 经 济 资 料, 以 及 所 反 映 的 财 务 收 支 及 有 关 的 经 济 活 动 的 合 法 性 合 规 性 真 实 性 和 完 整 性 2 国 内 营 销 中 心 负 责 公 司 产 品 的 国 内 市 场 销 售 工 作 具 体 包 括 : 品 牌 形 象 宣 传 经 销 商 管 理 新 产 品 市 场 推 广 等 制 定 经 销 商 售 前 售 中 和 售 后 管 理 制 度 ; 负 责 市 场 动 态 的 分 析 和 市 场 信 息 的 收 集, 为 产 品 开 发 提 供 研 究 依 据 ; 制 定 公 司 产 品 销 售 策 略, 组 织 经 销 商 培 训 ; 负 责 营 销 网 络 的 规 划 建 设 和 管 理 3 国 际 营 销 中 心 负 责 公 司 产 品 的 国 际 销 售 工 作 根 据 公 司 整 体 发 展 战 略, 制 定 海 外 销 售 计 划, 开 发 海 外 销 售 市 场 ; 负 责 海 外 客 户 日 常 需 求 的 处 理 及 关 系 维 护 售 后 服 务 事 宜 的 处 理 应 收 账 款 的 及 时 催 收 ; 负 责 国 外 大 型 卫 浴 行 业 展 会 的 筹 备 及 公 司 的 海 外 品 牌 宣 传 工 作 等 4 生 产 部 负 责 生 产 计 划 的 制 定 和 落 实, 合 理 调 配 生 产 资 源 在 确 保 生 产 能 够 持 续 稳 步 进 行 的 基 础 上, 完 成 公 司 产 量 和 质 量 等 相 关 指 标 5 工 艺 部 负 责 制 定 公 司 产 品 生 产 的 工 艺 流 程 及 相 关 标 准, 并 通 过 不 定 期 对 各 生 产 部 门 的 工 艺 流 程 进 行 抽 检, 以 保 证 其 贯 彻 执 行 目 标 是 提 高 公 司 生 产 系 统 的 的 整 体 生 产 效 率, 同 时 提 升 产 品 质 量 6 技 术 部 负 责 公 司 产 品 材 料 的 研 发 工 作 在 保 证 产 品 质 量 并 综 合 考 虑 产 品 的 外 观 设 计 及 市 场 需 求 等 因 素 的 前 提 下, 进 行 新 型 产 品 材 料 的 研 发 7 开 发 部 通 过 对 新 产 品 的 设 计 研 发 及 常 规 产 品 的 优 化 改 进, 不 断 完 善 公 司 的 产 品 结 1-1-57
构, 形 成 科 学 合 理 的 产 品 序 列 8 品 管 中 心 负 责 公 司 产 品 质 量 的 综 合 管 控 ; 制 订 并 实 施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 负 责 产 品 质 量 问 题 管 理, 调 查 分 析 质 量 问 题 原 因, 提 出 处 理 意 见 和 整 改 措 施 ; 负 责 质 量 文 件 的 制 定 与 监 督 执 行 ; 负 责 质 量 数 据 的 收 集 与 存 档 9 供 应 链 部 负 责 公 司 采 购 生 产 销 售 等 供 应 链 体 系 的 综 合 监 控 和 分 析, 提 供 相 应 分 析 数 据 和 报 告, 督 促 相 关 部 门 及 时 处 理 以 优 化 公 司 供 应 链 体 系 的 运 转 效 率 ; 对 公 司 库 存 情 况 进 行 监 控 和 分 析, 保 证 公 司 库 存 量 及 库 存 结 构 的 科 学 合 理 10 供 应 部 负 责 公 司 原 材 料 的 采 购, 组 织 原 材 料 供 应 工 作, 包 括 制 定 与 执 行 采 购 计 划, 监 督 管 理 采 购 合 同 的 履 约 情 况, 选 择 和 评 估 供 应 商 确 定 采 购 价 格 和 数 量, 处 理 采 购 过 程 中 出 现 的 质 量 价 格 和 合 同 违 约 等 纠 纷 11 设 备 部 负 责 公 司 生 产 设 备 及 动 力 设 备 的 维 护 管 理 工 作, 不 断 提 升 公 司 生 产 系 统 的 机 械 化 和 自 动 化 水 平 12 人 力 资 源 部 负 责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的 整 体 规 划 员 工 的 招 聘 及 培 训 公 司 人 事 档 案 管 理 劳 动 合 同 及 社 会 保 险 管 理 绩 效 考 核 薪 酬 管 理 等 方 面 的 工 作 13 企 管 部 负 责 改 善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管 理 水 平 提 升 生 产 工 作 效 率 具 体 包 括 现 场 5S 管 理 劳 动 纪 律 管 理 和 干 群 关 系 的 管 理 等 14 安 环 部 制 定 公 司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和 安 全 生 产 改 进 措 施 计 划 ; 负 责 公 司 安 全 产 生 管 理 和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工 作 15 财 务 部 1-1-58
负 责 建 立 健 全 公 司 的 财 务 会 计 管 理 体 系, 组 织 开 展 公 司 的 日 常 财 务 核 算 财 务 分 析 财 务 人 员 管 理 财 务 工 作 检 查 等 工 作 ; 负 责 建 立 健 全 公 司 的 资 金 管 理 体 系, 组 织 开 展 公 司 的 资 金 使 用 审 批 资 金 结 算 费 用 报 销 等 工 作 16 法 律 部 审 核 各 类 法 律 文 书 及 合 同, 监 督 对 公 司 合 同 档 案 的 管 理 ; 代 表 公 司 处 理 各 类 仲 裁 诉 讼 或 非 诉 讼 法 律 事 务 ; 为 公 司 重 大 决 策 性 事 务 提 供 咨 询 和 法 律 意 见 ; 对 公 司 员 工 进 行 法 律 培 训 17 总 经 理 办 公 室 负 责 董 事 长 及 总 经 理 工 作 日 程 安 排 及 办 公 事 务 管 理 工 作, 进 行 企 业 形 象 对 外 宣 传 并 组 织 相 关 推 广 活 动, 负 责 公 司 车 辆 统 筹 管 理 和 食 堂 运 营 管 理 等 工 作 18 证 券 事 务 部 负 责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的 组 织 和 筹 备 工 作 ; 在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领 导 下, 组 织 协 调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及 股 权 管 理 等 证 券 事 务 工 作 ; 与 证 券 监 管 机 构 沟 通 联 络 六 发 行 人 控 股 或 参 股 公 司 情 况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拥 有 四 家 全 资 子 公 司, 七 家 控 股 子 公 司 和 四 家 参 股 公 司 ( 一 ) 发 行 人 全 资 子 公 司 情 况 1 唐 山 惠 联 建 筑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日 期 :1994 年 10 月 18 日 注 册 资 本 :8,743.59 万 元 住 所 : 河 北 省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黄 各 庄 镇 政 府 南 经 营 范 围 : 生 产 高 档 建 筑 卫 生 陶 瓷 产 品, 卫 生 陶 瓷 洁 具 配 件 浴 缸 淋 浴 房, 销 售 本 公 司 产 品, 进 出 口 业 务 ( 不 含 进 口 商 品 分 销 业 务 ) 最 近 一 年 该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1-1-59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 年 末 总 资 产 35,197.30 净 资 产 31,229.09 净 利 润 2,097.75 注 以 上 财 务 数 据 经 天 职 国 际 审 计 2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惠 达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日 期 :2002 年 4 月 22 日 注 册 资 本 :2,009.10 万 元 住 所 :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 集 团 ) 院 内 经 营 范 围 : 承 担 单 项 建 安 合 同 额 不 超 过 注 册 资 本 5 倍 的 下 列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的 施 工 :(1)28 层 及 以 下 单 跨 跨 度 36 米 及 以 下 的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2) 高 度 120 米 及 以 下 的 构 筑 物 ;(3) 建 筑 面 积 12 万 平 方 米 及 以 下 的 住 宅 小 区 或 建 筑 群 体 最 近 一 年 该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项 目 2014 年 度 / 年 末 单 位 : 万 元 总 资 产 11,675.11 净 资 产 9,816.66 净 利 润 194.79 注 以 上 财 务 数 据 经 天 职 国 际 审 计 3 唐 山 惠 达 宾 馆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日 期 :2008 年 10 月 7 日 注 册 资 本 :1,000 万 元 住 所 :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黄 各 庄 镇 惠 联 大 街 经 营 范 围 : 正 餐 ( 含 凉 拼 ) 定 型 包 装 酒 水 饮 料 零 售 ; 住 宿 ; 会 议 接 待 出 于 经 营 发 展 考 虑, 惠 达 股 份 将 惠 达 宾 馆 完 全 承 包 给 他 人 经 营, 惠 达 宾 馆 在 报 告 期 内 未 纳 入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之 内 4 永 乐 惠 达 卫 浴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1-1-60
成 立 日 期 :2013 年 4 月 2 日 注 册 资 本 :500 万 元 住 所 : 北 京 市 大 兴 区 西 红 门 路 28 号 4 层 经 营 范 围 : 普 通 货 运 ( 有 效 期 至 2017 年 5 月 20 日 );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销 售 卫 生 间 用 具 厨 房 用 具 建 筑 材 料 装 饰 材 料 五 金 产 品 ( 不 含 三 轮 摩 托 车 及 残 疾 人 机 动 轮 椅 车 ) 塑 料 制 品 家 庭 用 品 ; 技 术 开 发 转 让 咨 询 服 务 ; 货 物 进 出 口 ; 技 术 进 出 口 ; 代 理 进 出 口 ; 网 上 销 售 厨 房 用 具 卫 生 间 用 具 最 近 一 年 该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 年 末 总 资 产 6,554.48 净 资 产 792.91 净 利 润 102.69 注 以 上 财 务 数 据 经 天 职 国 际 审 计 ( 二 ) 发 行 人 控 股 子 公 司 情 况 1 北 京 惠 达 世 研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成 立 日 期 :2010 年 9 月 1 日 注 册 资 本 :500 万 元 住 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建 国 路 93 号 院 10 号 楼 1202 号 经 营 范 围 : 无 许 可 经 营 范 围, 一 般 经 营 范 围 为 技 术 推 广 服 务 ; 家 居 装 饰 及 设 计 ; 计 算 机 系 统 服 务 ; 设 计 制 作 代 理 发 布 广 告 ; 公 共 系 服 务 ; 企 业 策 划 ;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 会 议 服 务 ; 销 售 日 用 品 五 金 交 电 建 材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该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惠 达 股 份 275.00 55.00 北 京 世 研 传 媒 广 告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25.00 45.00 合 计 500.00 100.00 最 近 一 年 该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1-1-61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 年 末 总 资 产 363.07 净 资 产 276.72 净 利 润 2.63 注 以 上 财 务 数 据 经 天 职 国 际 审 计 2 唐 山 惠 达 ( 集 团 ) 洁 具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日 期 :2004 年 4 月 14 日 注 册 资 本 :8,999.23 万 元 住 所 : 丰 南 沿 海 工 业 区 经 营 范 围 : 生 产 和 销 售 五 金 配 件 五 金 洁 具 各 种 铜 材 卫 生 陶 瓷 浴 缸 耐 酸 砖 建 筑 装 饰 材 料 ( 不 含 木 材 和 石 灰 ) 陶 瓷 机 械 加 工 制 造 ; 自 营 代 理 各 类 商 品 和 技 术 的 进 出 口 业 务 ( 但 国 家 限 定 公 司 经 营 或 禁 止 进 出 口 的 除 外 )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该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贺 祥 机 电 3,599.69 40.00 惠 达 股 份 5,399.54 60.00 合 计 8,999.23 100.00 最 近 一 年 该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 年 末 总 资 产 27,160.36 净 资 产 11,228.66 净 利 润 1,841.11 注 以 上 财 务 数 据 经 天 职 国 际 审 计 3 唐 山 惠 美 建 筑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日 期 :2005 年 1 月 17 日 注 册 资 本 :400 万 美 元 住 所 : 河 北 省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黄 各 庄 经 营 范 围 : 生 产 高 档 卫 生 陶 瓷 系 列 产 品, 销 售 本 公 司 产 品 1-1-62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该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美 元 ) 出 资 比 例 (%) 惠 达 股 份 300.00 75.00 Foremost Tangshan Investment Limited 100.00 25.00 合 计 400.00 100.00 最 近 一 年 该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项 目 2014 年 度 / 年 末 单 位 : 万 元 总 资 产 6,106.19 净 资 产 5,194.97 净 利 润 1,166.12 注 以 上 财 务 数 据 经 天 职 国 际 审 计 4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惠 达 油 品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日 期 :2007 年 5 月 11 日 注 册 资 本 :300 万 元 住 所 :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黄 各 庄 三 村 西 丰 碱 路 口 经 营 范 围 : 零 售 汽 油 柴 油 煤 油 润 滑 油 ( 以 上 项 目 限 分 支 机 构 经 营 )( 危 化 证 有 效 期 至 2016 年 1 月 16 日 )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该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惠 达 股 份 270.00 90.00 李 秀 娟 30.00 10.00 合 计 300.00 100.00 最 近 一 年 该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项 目 2014 年 度 / 年 末 单 位 : 万 元 总 资 产 970.36 净 资 产 943.72 净 利 润 133.52 注 以 上 财 务 数 据 经 天 职 国 际 审 计 1-1-63
5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集 团 时 尚 家 具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日 期 :2008 年 7 月 25 日 注 册 资 本 :12,653.85 万 元 住 所 : 丰 南 区 沿 海 工 业 区 经 营 范 围 : 各 种 家 具 木 器 品 制 造 木 箱 加 工 ( 木 材 经 营 加 工 许 可 证 有 效 期 至 2016 年 9 月 6 日 ); 普 通 货 运 ( 有 效 期 至 2016 年 5 月 9 日 ); 本 企 业 生 产 及 配 套 产 品 的 进 出 口 业 务 ( 国 家 限 定 公 司 经 营 或 禁 止 进 出 口 的 商 品 及 技 术 除 外 ); 销 售 陶 瓷 制 品 建 筑 装 饰 装 修 材 料 整 体 橱 柜 整 体 浴 室 五 金 洁 具 配 件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该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惠 达 股 份 7,592.31 60.00 王 贵 志 5,061.54 40.00 合 计 12,653.85 100.00 最 近 一 年 该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项 目 2014 年 度 / 年 末 单 位 : 万 元 总 资 产 23,410.37 净 资 产 17,050.71 净 利 润 2,805.97 注 以 上 财 务 数 据 经 天 职 国 际 审 计 6 Ayers Bath (U.S.A.) Corporation 成 立 日 期 :2010 年 3 月 15 日 已 发 行 股 份 :20,000 股, 每 股 10 美 元 注 册 地 和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地 :10713 Norwalk Avenue, Santa Fe Springs, CA 股 东 构 成 :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艾 尔 斯 持 有 其 100% 股 权 主 营 业 务 : 批 发 销 售 卫 浴 产 品 最 近 一 年 该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1-1-64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 年 末 总 资 产 21.15 净 资 产 -394.75 净 利 润 -6.03 注 以 上 财 务 数 据 经 天 职 国 际 审 计 7 唐 山 艾 尔 斯 卫 浴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日 期 :2005 年 1 月 17 日 注 册 资 本 :400 万 美 元 住 所 :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黄 各 庄 镇 政 府 南 经 营 范 围 : 生 产 高 档 卫 生 陶 瓷 系 列 产 品, 销 售 本 公 司 产 品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该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美 元 ) 出 资 比 例 (%) 惠 达 股 份 300.00 75.00 宝 达 陶 瓷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80.00 20.00 林 蔚 典 20.00 5.00 合 计 400.00 100.00 最 近 一 年 该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 年 末 总 资 产 11,186.84 净 资 产 5,077.25 净 利 润 919.65 注 以 上 财 务 数 据 经 天 职 国 际 审 计 ( 三 ) 发 行 人 参 股 公 司 情 况 1 唐 山 达 丰 焦 化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日 期 :2004 年 2 月 27 日 注 册 资 本 :10,000 万 元 住 所 :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黄 各 庄 镇 二 村 南 丰 碱 路 高 速 路 西 侧 1-1-65
经 营 范 围 : 生 产 焦 炭 焦 油 硫 磺 硫 铵 粗 苯, 销 售 本 公 司 产 品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该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惠 达 股 份 4,000.00 40.00 中 国 国 丰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6,000.00 60.00 合 计 10,000.00 100.00 最 近 一 年 该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 年 末 总 资 产 158,276.06 净 资 产 93,902.24 净 利 润 3,782.57 注 以 上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2 唐 山 市 冀 东 天 然 气 集 输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日 期 :1999 年 7 月 19 日 注 册 资 本 :600 万 元 住 所 : 唐 山 开 平 区 普 光 路 25 号 经 营 范 围 : 天 然 气 输 配 销 售 ( 仅 限 城 市 天 然 气 )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该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唐 山 北 田 油 气 开 发 公 司 240.00 40.00 惠 达 股 份 180.00 30.00 唐 山 市 开 平 区 热 力 公 司 180.00 30.00 合 计 600.00 100.00 最 近 一 年 该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 年 末 总 资 产 2,384.37 净 资 产 1,746.52 净 利 润 387.49 注 以 上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1-1-66
3 中 陶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日 期 :2013 年 11 月 8 日 注 册 资 本 :5875 万 元 住 所 : 佛 山 市 禅 城 区 城 门 头 西 路 1 号 2006 之 一 房 B 室 经 营 范 围 : 对 家 居 家 居 建 材 市 场 仓 储 物 流 业 房 地 产 行 业 进 行 投 资 及 管 理, 项 目 投 资 及 管 理 企 业 投 资 咨 询 投 资 管 理 咨 询 房 地 产 信 息 咨 询 房 屋 经 纪 房 地 产 营 销 策 划 物 业 管 理 咨 询 中 介 服 务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该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广 东 新 明 珠 陶 瓷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500.00 8.51 广 东 马 可 波 罗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500.00 8.51 佛 山 市 顺 德 区 乐 华 陶 瓷 洁 具 有 限 公 司 250.00 4.26 佛 山 市 高 明 安 华 陶 瓷 洁 具 有 限 公 司 125.00 2.13 佛 山 市 法 恩 洁 具 有 限 公 司 125.00 2.13 佛 山 市 州 池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500.00 8.51 佛 山 市 元 亨 投 资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500.00 8.51 广 东 家 世 界 家 居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500.00 8.51 万 利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500.00 8.51 广 东 蒙 娜 丽 莎 新 型 材 料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500.00 8.51 佛 山 欧 神 诺 陶 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50.00 4.26 漳 州 万 晖 洁 具 有 限 公 司 250.00 4.26 广 东 金 意 陶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125.00 2.13 佛 山 市 三 水 凯 乐 德 卫 浴 有 限 公 司 125.00 2.13 惠 达 卫 浴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25.00 2.13 佛 山 市 华 尔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125.00 2.13 淄 博 金 狮 王 科 技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125.00 2.13 广 东 华 艺 卫 浴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125.00 2.13 南 安 协 进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125.00 2.13 辉 煌 水 暖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125.00 2.13 申 鹭 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125.00 2.13 中 宇 建 材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125.00 2.13 九 牧 厨 卫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25.00 2.13 合 计 5,875.00 100.00 1-1-67
最 近 一 年 该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 年 末 总 资 产 14,745.27 净 资 产 5,857.63 净 利 润 79.41 注 以 上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4 HUIDA SANITARY WARE (M) SDN. BHD. 成 立 日 期 :2014 年 9 月 2 日 已 发 行 股 份 :80 万 股, 每 股 1 林 吉 特 注 册 地 :Suite 1212, 12 Floor Plaza Permata, No.6 Jalan Kampar, 50400 Kuala Lumpur. 经 营 范 围 : 批 发 销 售 卫 浴 家 具 建 材 等 产 品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该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林 吉 特 ) 出 资 比 例 (%) NG BOON CHUAN 24.80 31.00 LONG TIEN CHUNG 16.00 20.00 NG SIEW LIM 16.00 20.00 惠 达 股 份 23.20 29.00 合 计 80.00 100.00 最 近 一 年 该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 年 末 总 资 产 93.20 净 资 产 74.90 净 利 润 -67.71 注 以 上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 四 )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注 销 的 子 公 司 情 况 公 司 为 减 少 管 理 层 级 简 化 内 部 核 算 降 低 管 理 成 本 提 高 运 营 效 率, 报 告 期 内 注 销 或 吸 收 合 并 了 惠 达 包 装 等 10 家 子 公 司,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1-1-68
子 公 司 简 称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 类 型 工 商 注 销 日 期 宏 图 投 资 3,000 100.00 法 人 注 销 2012.01.19 惠 达 配 套 200 100.00 法 人 注 销 2012.02.02 中 粮 惠 达 190.90( 美 元 ) 73.80 法 人 注 销 2012.07.20 进 出 口 公 司 800 100.00 吸 收 合 并 2013.06.25 惠 群 有 限 625 100.00 吸 收 合 并 2013.06.25 乐 雅 窑 业 2,600.00 100.00 吸 收 合 并 2013.06.25 惠 达 包 装 100 100.00 吸 收 合 并 2013.06.25 惠 达 塑 料 136 100.00 吸 收 合 并 2013.06.25 京 冀 惠 达 100 100.00 法 人 注 销 2013.08.09 惠 凯 陶 瓷 387.41( 美 元 ) 75.00 法 人 注 销 2013.12.31 七 发 起 人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 一 ) 发 起 人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第 一 大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发 起 人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工 会 委 员 会 黄 各 庄 经 联 社 宣 庄 管 理 区 经 联 社 集 团 厂 分 厂 集 团 厂 王 惠 文 王 彦 庆 黄 各 庄 经 管 站 鼎 立 投 资 庆 伟 投 资 和 助 达 投 资 王 惠 文 王 彦 庆 董 化 忠 和 王 彦 伟 1 发 起 人 基 本 情 况 (1) 工 会 委 员 会 1997 年 12 月, 丰 南 市 总 工 会 出 具 证 明, 证 明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 集 团 ) 厂 工 会 委 员 会 已 在 丰 南 市 总 工 会 登 记 注 册, 是 具 有 法 人 资 格 的 社 会 团 体 工 会 委 员 会 后 于 2011 年 9 月 15 日 取 得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总 工 会 颁 发 的 工 会 资 格 法 人 证 书 ( 冀 ( 唐 ) 工 法 证 字 031007129 号 ) 根 据 该 证 书, 工 会 名 称 为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 集 团 ) 厂 工 会 委 员 会,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董 化 忠 (2) 黄 各 庄 镇 经 联 社 1-1-69
1997 年 10 月, 丰 南 市 黄 各 庄 镇 政 府 出 具 证 明, 证 明 黄 各 庄 镇 经 联 社 是 黄 各 庄 镇 的 经 济 实 体, 是 镇 办 企 业 的 主 管 部 门, 具 有 法 人 资 格 (3) 宣 庄 管 理 区 经 联 社 1997 年 10 月, 丰 南 市 黄 各 庄 镇 政 府 出 具 证 明, 证 明 宣 庄 管 理 区 经 联 社 是 宣 庄 区 的 经 济 实 体, 是 宣 庄 地 区 所 属 企 业 的 主 管 部 门, 具 有 法 人 资 格 (4) 集 团 厂 和 集 团 厂 分 厂 集 团 厂 和 集 团 厂 分 厂 的 基 本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三 发 行 人 股 本 形 成 变 化 和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部 分 相 关 内 容 2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为 王 惠 文 王 彦 庆 黄 各 庄 经 管 站 鼎 立 投 资 庆 伟 投 资 和 助 达 投 资 : (1) 王 惠 文 王 惠 文,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住 权, 王 惠 文 简 历 请 参 见 本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简 介 部 分 相 关 内 容 (2) 王 彦 庆 王 彦 庆,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住 权, 王 彦 庆 简 历 请 参 见 本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简 介 部 分 相 关 内 容 (3) 黄 各 庄 经 管 站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张 立 明 ; 住 所 为 黄 各 庄 镇 政 府 院 内 ; 经 费 来 源 为 财 政 拨 款 ; 宗 旨 和 业 务 范 围 : 负 责 编 制 乡 镇 财 政 预 算 决 算 ; 负 责 财 政 结 算, 管 理 乡 镇 预 算 内 预 算 外 等 财 政 性 资 金, 负 责 乡 镇 财 政 集 中 支 付 管 理, 组 织 乡 镇 政 府 采 购 等 (4) 鼎 立 投 资 成 立 日 期 :2011 年 11 月 28 日 注 册 资 本 :144.90 万 元 1-1-70
序 号 公 司 住 所 :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黄 各 庄 镇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惠 文 经 营 范 围 : 对 惠 达 卫 浴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投 资 咨 询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鼎 立 投 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1-1-71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1 李 开 元 7.50 5.18 26 蔺 志 杰 3.10 2.14 2 董 敬 安 5.00 3.45 27 胡 得 春 3.00 2.07 3 董 子 信 3.00 2.07 28 李 天 昌 3.30 2.28 4 杜 林 宗 2.00 1.38 29 张 永 国 5.00 3.45 5 郭 立 贵 3.00 2.07 30 付 立 荣 6.00 4.14 6 李 开 立 3.00 2.07 31 冯 涛 3.00 2.07 7 谢 永 龙 1.00 0.69 32 张 金 柱 2.00 1.38 8 李 文 喜 2.00 1.38 33 侯 建 勇 1.50 1.04 9 刘 秋 顺 2.50 1.73 34 李 文 胜 1.00 0.69 10 么 德 振 2.00 1.38 35 毕 首 杰 2.50 1.73 11 苗 建 玲 2.00 1.38 36 杨 晖 3.00 2.07 12 宋 子 春 9.50 6.56 37 王 涛 2.50 1.73 13 苏 印 成 2.50 1.73 38 马 永 平 2.00 1.38 14 谭 凤 利 1.50 1.04 39 董 振 堂 2.00 1.38 15 王 凤 山 1.00 0.69 40 杜 伟 建 3.00 2.07 16 王 辉 3.00 2.07 41 董 淑 娟 2.00 1.38 17 王 学 军 2.50 1.73 42 董 惠 生 1.00 0.69 18 王 彦 东 3.00 2.07 43 王 会 2.00 1.38 19 王 彦 庄 1.50 1.04 44 孟 艳 红 2.00 1.38 20 吴 萍 萍 7.50 5.18 45 赵 志 永 2.00 1.38 21 邢 锦 荣 6.50 4.49 46 李 宏 武 2.00 1.38 22 翟 双 武 3.00 2.07 47 李 振 国 2.00 1.38 23 张 玉 才 2.00 1.38 48 李 世 东 2.00 1.38 24 赵 国 琪 3.50 2.42 49 李 文 成 1.00 0.69 25 王 彦 庆 5.00 3.45 50 王 靖 越 1.00 0.69 最 近 一 年 该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项 目 2014 年 度 / 年 末 单 位 : 万 元 总 资 产 2,015.66
净 资 产 2,015.66 净 利 润 1,132.80 序 号 注 以 上 财 务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5) 庆 伟 投 资 成 立 日 期 :2011 年 12 月 1 日 注 册 资 本 :70.50 万 元 公 司 住 所 :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黄 各 庄 镇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惠 文 经 营 范 围 : 对 惠 达 卫 浴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投 资 咨 询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庆 伟 投 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1 董 宝 红 1.50 2.13 25 赵 子 君 1.50 2.13 2 董 会 东 1.50 2.13 26 周 国 英 1.50 2.13 3 董 宽 增 1.50 2.13 27 青 建 强 1.80 2.55 4 董 品 利 1.50 2.13 28 孙 海 昌 1.80 2.55 5 董 学 光 1.80 2.55 29 冯 秀 春 1.60 2.27 6 董 雅 臣 1.00 1.42 30 谷 芳 振 1.50 2.13 7 杜 岩 宗 1.50 2.13 31 吴 井 乐 1.50 2.13 8 樊 立 永 1.80 2.55 32 张 继 文 1.50 2.13 9 郭 立 富 1.60 2.27 33 肖 鹏 1.50 2.13 10 李 向 东 1.50 2.13 34 董 博 岩 1.50 2.13 11 李 学 芹 1.50 2.13 35 董 国 福 1.50 2.13 12 刘 小 立 1.60 2.27 36 张 宏 兴 1.50 2.13 13 刘 中 军 1.50 2.13 37 胡 银 波 1.50 2.13 14 卢 成 岗 1.50 2.13 38 梁 平 1.50 2.13 15 么 久 玉 1.80 2.55 39 李 久 江 1.50 2.13 16 王 继 才 1.60 2.27 40 王 立 志 1.50 2.13 17 王 瑞 生 1.50 2.13 41 田 继 来 1.50 2.13 18 王 世 永 1.00 1.42 42 赵 东 维 1.50 2.13 19 王 淑 凤 1.50 2.13 43 刚 百 利 1.50 2.13 20 王 振 春 1.50 2.13 44 李 鹏 1.50 2.13 1-1-72
21 项 东 海 1.50 2.13 45 齐 冠 博 1.50 2.13 22 张 春 旺 1.50 2.13 46 李 东 生 1.00 1.42 23 张 春 元 1.50 2.13 47 王 贵 全 1.00 1.42 24 张 树 利 1.60 2.27 最 近 一 年 该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项 目 1-1-73 2014 年 度 / 年 末 单 位 : 万 元 总 资 产 979.95 净 资 产 979.95 净 利 润 550.64 序 号 注 以 上 财 务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6) 助 达 投 资 成 立 日 期 :2011 年 11 月 28 日 注 册 资 本 :64.90 万 元 公 司 住 所 :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黄 各 庄 镇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惠 文 经 营 范 围 : 对 惠 达 卫 浴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投 资 咨 询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助 达 投 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1 董 春 安 1.50 2.31 20 周 建 立 1.50 2.31 2 董 春 明 1.50 2.31 21 许 文 安 1.50 2.31 3 李 桂 新 1.50 2.31 22 李 燕 刚 1.00 1.54 4 李 开 周 1.50 2.31 23 董 德 强 1.50 2.31 5 李 玉 梅 1.50 2.31 24 唐 文 友 1.00 1.54 6 田 振 旺 2.50 3.85 25 虞 蕊 1.00 1.54 7 王 凤 敏 0.80 1.23 26 陈 国 胜 1.00 1.54 8 王 玉 良 3.50 5.39 27 于 翠 翠 1.50 2.31 9 张 印 海 3.50 5.39 28 严 仕 杰 1.50 2.31 10 甄 文 艳 3.00 4.62 29 王 孟 良 1.50 2.31 11 孙 素 兰 1.50 2.31 30 张 宏 坤 2.50 3.85 12 董 志 军 1.50 2.31 31 陈 举 洋 2.50 3.85 13 董 春 松 1.50 2.31 32 李 敬 涛 3.50 5.39
14 董 树 芳 1.50 2.31 33 张 印 宽 3.00 4.62 15 刘 宝 华 1.50 2.31 34 张 金 秀 1.00 1.54 16 韩 洪 武 1.50 2.31 35 唐 素 梅 2.00 3.08 17 谢 小 勇 1.50 2.31 36 裴 秀 玉 1.00 1.54 18 姚 俊 宽 2.00 3.08 37 董 会 亮 0.80 1.23 19 夏 俊 海 1.50 2.31 38 裴 玉 明 0.80 1.23 最 近 一 年 该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 年 末 总 资 产 901.98 净 资 产 901.98 净 利 润 506.80 注 以 上 财 务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 二 ) 实 际 控 制 人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王 惠 文 王 彦 庆 董 化 忠 和 王 彦 伟, 上 述 四 人 分 别 直 接 持 有 本 公 司 22.42% 7.80% 4.51% 和 3.41% 的 股 份, 王 彦 庆 通 过 鼎 立 投 资 间 接 控 制 本 公 司 0.49% 的 股 份, 四 人 合 计 持 有 本 公 司 38.63% 的 股 份 四 人 于 2014 年 2 月 签 署 了 一 致 行 动 人 协 议, 约 定 四 人 以 一 致 行 动 人 的 身 份 参 与 惠 达 股 份 决 策 和 管 理 相 关 事 项, 形 成 对 发 行 人 共 同 控 制 王 惠 文,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住 权, 王 惠 文 简 历 请 参 见 本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简 介 部 分 相 关 内 容 王 彦 庆,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住 权, 王 彦 庆 简 历 请 参 见 本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简 介 部 分 相 关 内 容 董 化 忠,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住 权, 董 化 忠 简 历 请 参 见 本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简 介 部 分 相 关 内 容 王 彦 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住 权, 王 彦 伟 简 历 请 参 见 本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一 董 事 监 事 1-1-74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简 介 部 分 相 关 内 容 ( 三 )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股 股 东 所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除 本 公 司 外,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不 存 在 控 制 其 他 企 业 的 情 况 八 发 行 人 股 本 情 况 ( 一 ) 本 次 发 行 前 后 的 股 本 情 况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21,311.1111 万 股, 本 次 拟 发 行 不 超 过 7,104 万 股, 在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7,104 万 股 的 情 况 下, 本 次 发 行 前 后 本 公 司 的 股 本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或 姓 名 持 股 数 额 ( 万 股 ) 发 行 前 持 股 比 例 (%) 持 股 数 额 ( 万 股 ) 发 行 后 持 股 比 例 (%) 1 王 惠 文 4,778.2464 22.42 4,778.2464 16.82 2 黄 各 庄 经 管 站 3,843.3798 18.03 3,843.3798 13.53 3 鼎 立 投 资 3,010.3008 14.13 3,010.3008 10.59 4 王 彦 庆 1,661.9950 7.80 1,661.9950 5.85 5 庆 伟 投 资 1,464.6423 6.87 1,464.6423 5.15 6 助 达 投 资 1,348.2949 6.33 1,348.2949 4.74 7 董 化 忠 961.0547 4.51 961.0547 3.38 8 王 彦 伟 727.1283 3.41 727.1283 2.56 9 伟 业 投 资 785.2911 3.68 785.2911 2.76 10 无 锡 恒 泰 九 鼎 556.3265 2.61 556.3265 1.96 11 嘉 兴 嘉 泽 九 鼎 254.8808 1.20 254.8808 0.90 12 天 津 古 九 鼎 232.8239 1.09 232.8239 0.82 13 苏 州 民 乐 九 鼎 220.5700 1.04 220.5700 0.78 14 烟 台 祥 睿 九 鼎 215.6685 1.01 215.6685 0.76 15 苏 州 民 安 九 鼎 200.9638 0.94 200.9638 0.71 16 嘉 兴 嘉 盛 九 鼎 193.6115 0.91 193.6115 0.68 17 嘉 兴 晋 文 九 鼎 176.4560 0.83 176.4560 0.62 18 嘉 兴 齐 桓 九 鼎 147.0467 0.69 147.0467 0.52 19 苏 州 民 和 九 鼎 132.3420 0.62 132.3420 0.47 20 嘉 兴 楚 庄 九 鼎 120.0881 0.56 120.0881 0.42 21 杨 春 100.0000 0.47 100.0000 0.35 1-1-75
22 杜 国 锋 60.0000 0.28 60.0000 0.21 23 肖 铁 山 60.0000 0.28 60.0000 0.21 24 王 涛 60.0000 0.28 60.0000 0.21 25 社 会 公 众 股 (A 股 ) 7,104.0000 25.00 合 计 21,311.1111 100.00 28,415.1111 100.00 ( 二 ) 公 司 前 十 名 股 东 情 况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本 公 司 前 十 名 股 东 持 股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节 八 ( 一 ) 本 次 发 行 前 后 的 股 本 情 况 ( 三 ) 公 司 前 十 名 自 然 人 股 东 及 其 担 任 的 职 务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量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担 任 本 公 司 职 务 1 王 惠 文 4,778.25 22.42 董 事 长 2 王 彦 庆 1,662.00 8.29 董 事 总 经 理 3 董 化 忠 961.05 4.51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总 监 4 王 彦 伟 727.13 3.41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5 杨 春 100.00 0.47 陶 瓷 砖 事 业 部 总 经 理 6 杜 国 锋 60.00 0.28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7 肖 铁 山 60.00 0.28 董 事 会 秘 书 8 王 涛 60.00 0.28 市 场 总 监 合 计 8,408.43 39.94 - 注 王 彦 庆 持 有 鼎 立 投 资 50,000 股, 间 接 持 有 惠 达 股 份 0.49% 的 股 权 ( 四 ) 股 东 中 战 略 投 资 者 持 股 情 况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本 公 司 股 东 中 无 战 略 投 资 者 ( 五 ) 本 次 发 行 前 各 股 东 间 的 关 联 关 系 及 关 联 股 东 的 持 股 比 例 王 惠 文 与 王 彦 庆 王 彦 伟 为 父 子 关 系, 王 彦 庆 王 彦 伟 为 兄 弟 关 系 王 惠 文 先 生 直 接 持 股 比 例 为 22.42%; 王 彦 庆 先 生 直 接 持 股 比 例 为 7.80%, 间 接 持 股 比 例 0.49%; 王 彦 伟 先 生 直 接 持 股 比 例 为 3.41%, 三 人 合 计 持 股 比 例 为 34.12% 九 鼎 投 资 十 一 家 合 伙 企 业 皆 为 昆 吾 九 鼎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管 理 的 有 限 合 伙 企 业, 合 计 持 股 比 例 为 11.50% 除 此 之 外, 发 行 人 其 他 股 东 之 间 不 存 在 股 权 或 亲 属 性 质 的 关 联 关 系 1-1-76
( 六 )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流 通 限 制 和 自 愿 锁 定 股 份 承 诺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流 通 限 制 和 自 愿 锁 定 股 份 承 诺,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之 四 公 司 股 东 股 份 锁 定 及 减 持 承 诺 相 关 内 容 九 发 行 人 内 部 职 工 股 工 会 持 股 职 工 持 股 会 持 股 信 托 持 股 委 托 持 股 及 股 东 数 量 超 过 二 百 人 的 情 况 发 行 人 不 存 在 内 部 职 工 股 信 托 持 股 及 股 东 数 量 超 过 二 百 人 的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存 在 委 托 持 股 工 会 代 持 职 工 持 股 会 持 股 情 况 ( 一 ) 委 托 持 股 情 况 1 发 起 设 立 时 股 权 代 持 的 情 况 惠 达 股 份 设 立 时 仅 有 黄 各 庄 经 联 社 宣 庄 经 管 理 区 经 联 社 和 工 会 委 员 会 三 名 发 起 人, 为 满 足 1993 年 公 司 法 第 75 条 发 起 设 立 股 份 公 司 需 五 名 以 上 发 起 人 之 规 定, 集 团 厂 与 集 团 厂 分 厂 分 别 代 持 黄 各 庄 经 联 社 1,456.12 万 股 和 200 万 股 股 份 公 司 发 起 设 立 时 具 体 代 持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名 义 股 东 持 有 股 数 ( 万 股 ) 实 际 股 东 实 际 持 股 ( 万 股 ) 集 团 厂 1,456.12 集 团 厂 分 厂 200.00 黄 各 庄 经 联 社 3,556.00 黄 各 庄 经 联 社 1,899.88 宣 庄 管 理 区 经 联 社 150.00 宣 庄 管 理 区 经 联 社 150.00 工 会 委 员 会 5,237.60 工 会 委 员 会 5,237.60 合 计 8,943.60 8,943.60 2 股 权 代 持 的 演 变 情 况 2000 年, 因 镇 集 体 资 产 管 理 体 制 调 整, 黄 各 庄 经 联 社 所 持 惠 达 股 份 1,899.88 万 股 划 转 黄 各 庄 管 理 区 经 联 社 本 次 划 转 后, 公 司 的 具 体 代 持 情 况 如 下 : 名 义 股 东 持 有 股 数 ( 万 股 ) 实 际 股 东 实 际 持 股 ( 万 股 ) 集 团 厂 1,456.12 集 团 厂 分 厂 200.00 黄 各 庄 管 理 区 经 联 社 3,556.00 黄 各 庄 管 理 区 经 联 社 1,899.88 宣 庄 管 理 区 经 联 社 150.00 宣 庄 管 理 区 经 联 社 150.00 工 会 委 员 会 5,237.60 工 会 委 员 会 5,237.60 合 计 8,943.60 8,943.60 1-1-77
2008 年 1 月 24 日, 黄 各 庄 镇 政 府 出 具 了 关 于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变 更 情 况 的 说 明, 对 上 述 事 项 进 行 了 确 认 2011 年 10 月 18 日,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人 民 政 府 出 具 关 于 变 更 在 惠 达 陶 瓷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所 持 集 体 股 份 股 东 的 说 明, 对 上 述 事 项 进 行 了 说 明 确 认 3 股 权 代 持 的 还 原 情 况 2001 年 3 月 1 日, 集 团 厂 与 黄 各 庄 经 联 社 集 团 分 厂 与 宣 庄 管 理 区 经 联 社 分 别 签 署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约 定 集 团 厂 集 团 厂 分 厂 分 别 将 其 持 有 的 惠 达 股 份 的 1,456.12 万 股 200 万 股 股 权 无 偿 转 让 给 黄 各 庄 管 理 区 经 联 社 宣 庄 管 理 区 经 联 社 由 于 黄 各 庄 管 理 区 经 联 社 和 宣 庄 管 理 区 经 联 社 同 为 黄 各 庄 镇 政 府 下 属 的 集 体 资 产 管 理 机 构, 均 由 黄 各 庄 镇 政 府 所 控 制, 因 此 集 团 厂 分 厂 将 代 持 的 黄 各 庄 管 理 区 经 联 社 股 权 无 偿 转 让 予 宣 庄 管 理 区 经 联 社 本 次 转 让 完 成 后, 公 司 股 权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名 义 股 东 持 有 股 数 ( 万 股 ) 实 际 股 东 实 际 持 股 ( 万 股 ) 黄 各 庄 管 理 区 经 联 社 3,356.00 黄 各 庄 管 理 区 经 联 社 3,356.00 宣 庄 管 理 区 经 联 社 350.00 宣 庄 管 理 区 经 联 社 350.00 工 会 委 员 会 5,237.60 工 会 委 员 会 5,237.60 合 计 8,943.60 8,943.60 ( 二 ) 工 会 代 持 及 职 工 持 股 会 情 况 1 工 会 委 员 会 代 持 股 权 的 形 成 1997 年 9 月 1 日, 丰 南 市 黄 各 庄 镇 政 府 向 丰 南 市 企 业 改 革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报 送 了 组 建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实 施 方 案,1997 年 12 月 10 日 经 河 北 省 人 民 政 府 股 份 制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出 具 关 于 同 意 改 制 设 立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批 复, 同 意 组 建 股 份 公 司 并 以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 集 团 ) 厂 工 会 委 员 会 吸 收 职 工 入 股 1997 年 12 月 2 日, 经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 集 团 ) 厂 职 工 合 股 基 金 会 ( 职 工 持 股 会 ) 成 立 大 会 决 议, 通 过 了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 集 团 ) 厂 工 会 委 员 会 ( 职 工 持 股 会 ) 章 程, 职 工 持 股 会 正 式 成 立 2 职 工 持 股 会 及 其 运 行 情 况 1-1-78
(1) 职 工 持 股 会 概 况 职 工 持 股 会 由 公 司 内 部 委 托 工 会 委 员 会 出 资 的 职 工 组 成, 凡 以 工 会 委 员 会 作 为 出 资 平 台 入 股 的 内 部 职 工 均 成 为 职 工 持 股 会 会 员 ; 职 工 持 股 会 系 维 护 全 体 会 员 权 益 从 事 职 工 股 权 管 理 的 内 部 组 织, 其 运 作 无 需 资 金 来 源, 职 工 持 股 会 会 员 入 股 及 分 红 相 关 资 金 皆 通 过 工 会 委 员 会 账 务 记 录 (2) 职 工 持 股 会 的 组 织 机 构 及 运 行 机 制 1997 年 12 月 2 日, 集 团 厂 工 会 委 员 会 成 立 大 会 选 举 王 惠 文 担 任 职 工 持 股 会 会 长, 并 通 过 了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 集 团 ) 厂 工 会 委 员 会 ( 职 工 持 股 会 ) 章 程, 议 事 规 则 规 定 如 下 : 在 公 司 召 开 股 东 会 和 董 事 会 前, 会 长 应 主 持 召 开 会 员 代 表 会, 对 股 东 会 和 董 事 会 的 会 议 内 容 进 行 表 决, 表 决 结 果 经 三 分 之 二 会 员 代 表 出 席, 并 经 出 席 会 议 的 半 数 以 上 会 员 代 表 同 意 方 可 生 效 2011 年 12 月 28 日, 职 工 持 股 会 召 开 全 体 会 员 大 会, 通 过 新 的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 集 团 ) 厂 工 会 委 员 会 ( 职 工 持 股 会 ) 章 程, 明 确 职 工 持 股 会 大 会 是 持 股 会 的 最 高 权 力 机 构, 成 立 管 理 会 为 持 股 会 的 日 常 管 理 机 构, 并 选 举 王 惠 文 为 职 工 持 股 会 管 理 会 会 长 王 彦 庆 为 副 会 长 董 化 忠 为 秘 书 长 ; 同 时 议 事 规 则 修 改 为 持 股 大 会 应 由 持 有 全 体 会 员 所 持 股 份 总 数 的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的 会 员 代 表 出 席 方 为 有 效, 除 本 章 程 另 有 规 定 外, 所 作 决 议 由 经 持 有 与 会 会 员 股 份 总 数 的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的 会 员 同 意 方 可 通 过 生 效 (3) 职 工 持 股 会 设 立 时 持 股 情 况 1997 年 9 月 25 日, 公 司 制 定 了 关 于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实 施 方 案 的 补 充 规 定, 按 照 职 工 进 入 公 司 年 限 职 务 级 别 等 指 标 制 定 不 同 的 入 股 限 额 标 准 由 于 公 司 职 工 看 好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前 景, 认 购 公 司 股 份 较 为 踊 跃, 截 至 1997 年 末, 共 有 958 名 员 工 认 购 公 司 股 份 合 计 5,237.60 万 股, 认 购 价 格 1 元 / 股 根 据 上 述 事 实 及 各 方 签 署 的 确 认 文 件, 公 司 设 立 时 职 工 持 股 会 实 际 持 有 公 司 5,237.60 万 股, 具 体 明 细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姓 名 持 股 数 量 序 号 姓 名 持 股 数 量 序 号 姓 名 持 股 数 量 1 王 惠 文 2,760,000 321 田 振 旺 21,000 641 孟 良 10,000 2 樊 汉 卿 1,280,000 322 李 士 珍 20,500 642 裴 天 锋 10,000 1-1-79
3 李 文 芳 804,000 323 毕 民 锁 20,000 643 裴 天 胜 10,000 4 李 开 元 750,000 324 曹 克 谦 20,000 644 裴 振 田 10,000 5 董 炳 千 700,000 325 陈 立 珍 20,000 645 裴 振 云 10,000 6 董 化 忠 700,000 326 董 爱 彬 20,000 646 齐 桂 莲 10,000 7 董 敬 安 700,000 327 董 宝 新 20,000 647 齐 智 标 10,000 8 李 子 兴 700,000 328 董 春 禄 20,000 648 乔 立 军 10,000 9 刘 和 平 700,000 329 董 国 忠 20,000 649 秦 旭 芳 10,000 10 王 彦 庆 700,000 330 董 贺 军 20,000 650 任 惠 香 10,000 11 张 玉 台 700,000 331 董 建 成 20,000 651 施 春 雨 10,000 12 刘 东 坡 600,000 332 董 胜 军 20,000 652 石 守 庆 10,000 13 殷 树 起 600,000 333 董 艳 喜 20,000 653 史 建 瑞 10,000 14 董 宽 增 580,000 334 董 志 成 20,000 654 史 立 海 10,000 15 宋 子 春 580,000 335 董 志 花 20,000 655 宋 林 志 10,000 16 谭 凤 利 580,000 336 樊 金 永 20,000 656 宋 勇 10,000 17 王 乃 荣 580,000 337 高 百 林 20,000 657 孙 福 常 10,000 18 王 瑞 生 580,000 338 高 宝 兰 20,000 658 孙 学 英 10,000 19 项 陆 臣 580,000 339 高 蕾 20,000 659 汤 淑 兰 10,000 20 翟 双 武 580,000 340 侯 延 义 20,000 660 唐 宝 莲 10,000 21 王 继 才 560,500 341 康 磊 鑫 20,000 661 唐 富 10,000 22 张 秀 兰 510,000 342 李 江 涛 20,000 662 田 磊 10,000 23 陈 木 兴 500,000 343 李 久 兰 20,000 663 田 庆 欢 10,000 24 韩 作 宏 487,000 344 李 开 国 20,000 664 王 爱 茹 10,000 25 杜 岩 宗 482,000 345 李 明 宏 20,000 665 王 春 林 10,000 26 董 子 信 460,000 346 李 秀 娟 20,000 666 王 春 玲 10,000 27 冯 云 义 460,000 347 李 学 成 20,000 667 王 贵 军 10,000 28 郭 立 贵 460,000 348 李 雪 君 20,000 668 王 国 富 10,000 29 韩 殿 顺 460,000 349 李 永 利 20,000 669 王 洪 勇 10,000 30 刘 宝 成 460,000 350 李 玉 东 20,000 670 王 惠 芬 10,000 31 王 贺 洪 460,000 351 李 占 才 20,000 671 王 甲 武 10,000 32 朱 裕 国 450,000 352 刘 福 林 20,000 672 王 晶 10,000 33 王 彦 庄 440,000 353 刘 玉 祥 20,000 673 王 久 义 10,000 34 刘 炳 忠 433,000 354 卢 绍 俊 20,000 674 王 俊 年 10,000 35 李 殿 兴 380,000 355 卢 志 成 20,000 675 王 可 为 10,000 36 麻 万 品 300,000 356 吕 振 20,000 676 王 巧 云 10,000 37 王 世 才 300,000 357 裴 淑 芝 20,000 677 王 瑞 勤 10,000 38 王 修 松 300,000 358 裴 永 栓 20,000 678 王 绍 成 10,000 1-1-80
39 董 树 武 297,000 359 钱 宝 琦 20,000 679 王 绍 平 10,000 40 王 世 永 296,000 360 荣 秀 玲 20,000 680 王 淑 玲 10,000 41 李 开 立 280,000 361 宋 贺 贵 20,000 681 王 淑 娜 10,000 42 董 秀 全 266,000 362 孙 靖 20,000 682 王 素 芬 10,000 43 刘 玉 全 266,000 363 田 桂 兰 20,000 683 王 素 荣 10,000 44 傅 为 民 250,000 364 佟 赞 利 20,000 684 王 新 英 10,000 45 肖 良 秀 244,500 365 王 辉 20,000 685 王 鑫 10,000 46 董 宝 红 240,000 366 王 继 立 20,000 686 王 秀 荣 10,000 47 董 凤 兰 240,000 367 王 建 瑞 20,000 687 王 秀 云 10,000 48 董 品 庆 240,000 368 王 金 龙 20,000 688 王 学 海 10,000 49 董 学 娟 240,000 369 王 敬 仁 20,000 689 王 雅 彬 10,000 50 杜 林 宗 240,000 370 王 俊 兰 20,000 690 王 正 福 10,000 51 韩 绍 彬 240,000 371 王 克 兰 20,000 691 王 自 强 10,000 52 李 开 军 240,000 372 王 文 泉 20,000 692 王 作 团 10,000 53 裴 天 时 240,000 373 王 艳 荣 20,000 693 夏 玉 芹 10,000 54 谭 凤 喜 240,000 374 王 义 娟 20,000 694 项 瑞 10,000 55 唐 凤 玉 240,000 375 王 颖 20,000 695 肖 桂 敏 10,000 56 王 贵 全 240,000 376 王 玉 仓 20,000 696 肖 双 玲 10,000 57 王 守 民 240,000 377 王 跃 东 20,000 697 肖 天 斋 10,000 58 王 彦 伟 240,000 378 王 长 辉 20,000 698 肖 向 英 10,000 59 王 玉 良 240,000 379 王 志 宏 20,000 699 信 坤 先 10,000 60 王 泽 民 240,000 380 夏 玉 平 20,000 700 徐 晓 微 10,000 61 谢 宝 良 240,000 381 肖 敬 20,000 701 许 滨 10,000 62 许 贺 虎 240,000 382 谢 述 生 20,000 702 许 超 华 10,000 63 张 春 元 240,000 383 尹 小 珍 20,000 703 闫 会 玲 10,000 64 张 印 海 240,000 384 张 久 荣 20,000 704 杨 双 凤 10,000 65 张 玉 才 240,000 385 张 叶 华 20,000 705 杨 秀 晨 10,000 66 赵 国 琪 240,000 386 甄 文 艳 20,000 706 杨 印 生 10,000 67 苏 印 成 230,000 387 郑 立 敏 20,000 707 杨 云 海 10,000 68 董 春 生 220,000 388 郑 秀 丽 20,000 708 幺 翠 芬 10,000 69 王 世 杰 220,000 389 郑 友 东 20,000 709 幺 淑 菊 10,000 70 李 朝 利 214,000 390 郑 云 鹏 20,000 710 殷 志 辉 10,000 71 张 凤 宝 210,000 391 左 春 杰 20,000 711 于 亚 力 10,000 72 董 品 利 200,000 392 肖 洪 娟 19,500 712 张 春 峰 10,000 73 樊 立 永 200,000 393 董 会 东 18,500 713 张 方 10,000 74 李 世 平 200,000 394 冯 立 良 18,500 714 张 海 宁 10,000 1-1-81
75 卢 成 岗 200,000 395 孙 丽 花 18,500 715 张 京 海 10,000 76 王 步 阁 200,000 396 董 春 江 18,000 716 张 立 海 10,000 77 王 飞 飞 200,000 397 董 广 新 18,000 717 张 立 军 10,000 78 王 贵 金 200,000 398 董 金 鹏 18,000 718 张 立 友 10,000 79 王 贵 庆 200,000 399 董 立 军 18,000 719 张 艳 玲 10,000 80 王 敬 山 200,000 400 董 启 志 18,000 720 张 玉 敏 10,000 81 吴 炳 生 200,000 401 董 雅 华 18,000 721 张 云 霞 10,000 82 翟 贺 喜 200,000 402 董 友 熙 18,000 722 赵 爱 兰 10,000 83 张 玉 宽 200,000 403 董 玉 环 18,000 723 赵 贵 义 10,000 84 李 敬 涛 193,000 404 冯 玉 荣 18,000 724 赵 兰 荣 10,000 85 王 海 江 193,000 405 高 建 永 18,000 725 赵 云 周 10,000 86 董 阁 建 180,000 406 李 春 旺 18,000 726 赵 志 远 10,000 87 王 荣 莲 145,000 407 李 树 才 18,000 727 郑 宝 宁 10,000 88 王 秀 娟 142,000 408 李 遂 进 18,000 728 郑 东 10,000 89 肖 洪 臣 142,000 409 李 向 忠 18,000 729 郑 宁 10,000 90 刘 贵 臣 130,000 410 李 宗 江 18,000 730 郑 善 富 10,000 91 裴 秀 丽 129,000 411 刘 宝 德 18,000 731 郑 伟 亮 10,000 92 王 春 金 126,000 412 刘 瑞 柱 18,000 732 周 滨 东 10,000 93 高 雪 勇 120,200 413 刘 淑 云 18,000 733 周 永 贵 10,000 94 孙 素 兰 112,000 414 马 国 利 18,000 734 周 永 利 10,000 95 张 淑 英 110,000 415 宋 风 花 18,000 735 董 宝 红 10,000 96 王 艳 霞 105,000 416 王 建 成 18,000 736 郑 爱 东 9,000 97 董 延 川 100,000 417 王 绍 兰 18,000 737 毕 跃 宗 8,000 98 高 振 凯 100,000 418 韦 芳 18,000 738 董 成 贵 8,000 99 李 怀 德 100,000 419 肖 维 伯 18,000 739 董 金 芝 8,000 100 梁 玉 柱 100,000 420 谢 小 亮 18,000 740 李 昌 儒 8,000 101 刘 五 星 100,000 421 翟 贺 先 18,000 741 王 鸿 程 8,000 102 王 金 声 100,000 422 张 际 艳 18,000 742 王 墨 书 8,000 103 王 隽 100,000 423 张 玉 萍 18,000 743 王 淑 英 8,000 104 许 桂 永 100,000 424 赵 秋 艳 18,000 744 王 志 新 8,000 105 杨 培 祥 100,000 425 么 占 常 17,500 745 肖 泽 新 8,000 106 袁 占 和 100,000 426 董 久 生 16,000 746 谢 永 平 8,000 107 张 玉 文 96,500 427 韩 立 国 16,000 747 熊 宝 臣 8,000 108 王 汝 成 90,000 428 李 东 苍 16,000 748 杨 艳 云 8,000 109 谢 宝 存 88,500 429 李 永 旺 16,000 749 张 晓 峰 8,000 110 闫 绍 翠 88,000 430 刘 秋 月 16,000 750 赵 树 存 8,000 1-1-82
111 王 淑 凤 87,500 431 宋 胜 全 16,000 751 董 淑 敏 7,000 112 杨 文 伯 84,000 432 项 东 海 16,000 752 董 树 存 7,000 113 李 树 元 82,500 433 安 占 武 15,000 753 李 志 臣 7,000 114 孙 成 国 80,000 434 冯 贺 生 15,000 754 王 克 章 7,000 115 孙 日 华 80,000 435 李 锋 15,000 755 王 绍 俊 7,000 116 王 梅 兰 80,000 436 李 开 周 15,000 756 丁 培 民 6,000 117 姚 前 80,000 437 李 秀 凤 15,000 757 董 立 山 6,000 118 郑 宝 芳 80,000 438 李 玉 双 15,000 758 董 树 胜 6,000 119 刘 贺 芹 78,500 439 刘 天 禄 15,000 759 董 双 敏 6,000 120 张 淑 梅 72,500 440 么 远 15,000 760 董 泽 辉 6,000 121 李 桂 新 72,000 441 秦 护 安 15,000 761 董 志 长 6,000 122 肖 兰 会 72,000 442 施 自 光 15,000 762 冯 德 芳 6,000 123 王 贵 相 71,500 443 王 继 普 15,000 763 韩 立 凤 6,000 124 李 振 海 70,000 444 王 甲 春 15,000 764 韩 卫 国 6,000 125 卢 树 山 70,000 445 夏 凤 生 15,000 765 韩 亚 江 6,000 126 冯 翠 芹 69,500 446 杨 秀 芝 15,000 766 胡 振 兵 6,000 127 李 桂 玲 69,500 447 詹 翠 莲 15,000 767 李 保 义 6,000 128 刘 怀 信 69,000 448 张 臣 15,000 768 李 国 洪 6,000 129 王 玉 柱 68,500 449 赵 焕 15,000 769 李 俊 先 6,000 130 么 占 贵 68,000 450 董 柏 胜 14,000 770 李 荣 合 6,000 131 刘 中 军 65,500 451 董 宽 艳 14,000 771 梁 志 元 6,000 132 王 秀 梅 65,000 452 董 守 更 14,000 772 刘 义 荣 6,000 133 王 永 来 64,500 453 董 卫 荣 14,000 773 刘 玉 平 6,000 134 董 大 伦 62,000 454 杜 立 娜 14,000 774 么 春 梅 6,000 135 付 长 存 60,000 455 樊 纪 敏 14,000 775 佟 春 成 6,000 136 王 海 兰 60,000 456 郭 成 祥 14,000 776 王 建 国 6,000 137 颜 淑 梅 60,000 457 郭 立 林 14,000 777 王 利 志 6,000 138 冯 阁 仲 59,000 458 郭 树 先 14,000 778 王 全 成 6,000 139 王 印 平 58,500 459 侯 桂 凤 14,000 779 王 小 成 6,000 140 王 春 玉 58,000 460 贾 凤 兰 14,000 780 王 学 刚 6,000 141 李 秀 平 57,000 461 贾 国 花 14,000 781 王 学 全 6,000 142 李 德 利 56,500 462 姜 静 会 14,000 782 杨 家 喜 6,000 143 王 学 军 56,500 463 李 爱 华 14,000 783 毕 绍 谦 5,000 144 夏 玉 顺 56,500 464 李 爱 平 14,000 784 董 福 英 5,000 145 么 占 惠 55,500 465 李 武 成 14,000 785 富 井 新 5,000 146 王 胜 敏 55,500 466 李 新 建 14,000 786 耿 双 成 5,000 1-1-83
147 王 林 雪 54,500 467 李 秀 梅 14,000 787 韩 淑 华 5,000 148 董 会 忠 54,000 468 李 玉 福 14,000 788 李 广 祥 5,000 149 郑 胜 新 53,500 469 李 玉 国 14,000 789 李 继 业 5,000 150 董 正 喜 53,000 470 李 玉 梅 14,000 790 李 静 媛 5,000 151 董 学 军 51,500 471 李 玉 新 14,000 791 李 龙 彦 5,000 152 刘 秋 兴 51,500 472 李 玉 珍 14,000 792 李 茂 利 5,000 153 张 春 旺 51,500 473 李 子 州 14,000 793 李 彤 顺 5,000 154 李 钢 成 51,000 474 林 凤 14,000 794 李 小 合 5,000 155 肖 天 海 50,500 475 刘 少 川 14,000 795 李 晓 涛 5,000 156 安 春 玲 50,000 476 刘 胜 利 14,000 796 李 英 华 5,000 157 安 子 山 50,000 477 刘 玉 芹 14,000 797 刘 立 峰 5,000 158 毕 绍 利 50,000 478 刘 志 国 14,000 798 刘 昕 锐 5,000 159 董 惠 民 50,000 479 吕 跃 增 14,000 799 刘 志 银 5,000 160 董 立 清 50,000 480 么 春 菊 14,000 800 吕 绍 兰 5,000 161 董 盘 齐 50,000 481 孟 令 花 14,000 801 孟 令 君 5,000 162 贾 琳 50,000 482 孙 建 14,000 802 裴 秀 凤 5,000 163 金 永 存 50,000 483 谭 凤 俊 14,000 803 施 春 景 5,000 164 李 桂 芝 50,000 484 王 翠 茹 14,000 804 苏 东 红 5,000 165 刘 继 华 50,000 485 王 凤 敏 14,000 805 孙 加 增 5,000 166 刘 文 玉 50,000 486 王 继 玲 14,000 806 孙 秀 舫 5,000 167 刘 艳 凤 50,000 487 王 荣 凤 14,000 807 佟 继 贵 5,000 168 马 爱 50,000 488 王 世 武 14,000 808 佟 秀 媛 5,000 169 宋 建 敏 50,000 489 王 硕 勤 14,000 809 王 爱 军 5,000 170 唐 玉 荣 50,000 490 王 小 民 14,000 810 王 宏 永 5,000 171 王 立 宏 50,000 491 王 信 东 14,000 811 王 俊 萍 5,000 172 王 素 琴 50,000 492 王 秀 君 14,000 812 王 绍 贤 5,000 173 袁 宜 珍 50,000 493 王 学 芹 14,000 813 王 秀 春 5,000 174 周 玉 民 50,000 494 王 雅 兰 14,000 814 王 英 武 5,000 175 董 春 富 49,500 495 王 艳 秋 14,000 815 王 颖 辉 5,000 176 吕 跃 军 49,500 496 王 跃 宗 14,000 816 闫 淑 平 5,000 177 董 启 顺 49,000 497 韦 正 刚 14,000 817 闫 顺 会 5,000 178 王 忠 全 49,000 498 武 宇 敬 14,000 818 张 立 英 5,000 179 张 勇 48,000 499 肖 爱 凯 14,000 819 张 文 利 5,000 180 董 连 敏 47,000 500 肖 春 花 14,000 820 张 新 华 5,000 181 李 文 喜 47,000 501 肖 维 英 14,000 821 张 艳 艳 5,000 182 郑 胜 永 47,000 502 许 建 奎 14,000 822 张 英 杰 5,000 1-1-84
183 董 振 海 46,500 503 杨 艳 芝 14,000 823 郑 翠 青 5,000 184 李 开 旺 46,500 504 于 俊 江 14,000 824 郑 明 荣 5,000 185 冯 亚 军 46,000 505 翟 凤 龙 14,000 825 郑 素 兰 5,000 186 王 立 忠 46,000 506 张 丽 芝 14,000 826 周 志 坤 5,000 187 王 绍 芝 46,000 507 张 少 来 14,000 827 庄 运 涛 5,000 188 么 得 生 45,500 508 张 树 利 14,000 828 幺 佐 胜 4,500 189 董 树 明 44,000 509 张 硕 凤 14,000 829 董 焕 德 4,000 190 李 文 成 44,000 510 周 桂 芬 14,000 830 李 山 华 4,000 191 刘 奎 祥 44,000 511 左 春 惠 14,000 831 刘 爱 群 4,000 192 刘 柱 国 44,000 512 韩 殿 进 13,000 832 田 殿 江 4,000 193 裴 清 和 44,000 513 刘 玉 章 13,000 833 岳 金 芝 4,000 194 王 贵 群 44,000 514 么 久 玲 13,000 834 张 宇 宏 4,000 195 董 久 齐 42,000 515 王 贵 信 13,000 835 郑 连 玉 4,000 196 樊 树 东 42,000 516 王 秋 生 13,000 836 毕 东 生 3,000 197 郭 立 富 42,000 517 武 学 东 13,000 837 毕 为 民 3,000 198 李 红 梅 42,000 518 董 建 永 12,500 838 毕 卫 华 3,000 199 李 开 玉 42,000 519 安 胜 利 12,000 839 毕 晓 琴 3,000 200 裴 秀 惠 42,000 520 董 学 光 12,000 840 陈 岭 3,000 201 齐 凤 艳 42,000 521 付 彩 文 12,000 841 陈 希 武 3,000 202 谢 宝 芝 42,000 522 高 纯 艾 12,000 842 董 丽 砚 3,000 203 董 满 柱 41,800 523 韩 树 成 12,000 843 董 树 满 3,000 204 董 小 祥 41,500 524 黄 永 禄 12,000 844 董 树 勋 3,000 205 李 开 禄 41,000 525 李 桂 萍 12,000 845 董 秀 芝 3,000 206 刘 庆 存 41,000 526 王 世 文 12,000 846 董 振 生 3,000 207 乔 国 良 41,000 527 王 艳 娜 12,000 847 董 志 锁 3,000 208 武 宇 军 41,000 528 许 玉 军 12,000 848 冯 瑞 成 3,000 209 蔡 义 珍 40,000 529 左 春 利 12,000 849 冯 小 军 3,000 210 戴 永 香 40,000 530 董 树 兴 11,000 850 冯 作 顺 3,000 211 贾 国 庆 40,000 531 宋 建 英 11,000 851 付 俊 全 3,000 212 李 焕 峰 40,000 532 王 淑 丽 11,000 852 付 勇 3,000 213 李 秀 英 40,000 533 王 学 勤 11,000 853 高 博 3,000 214 刘 忠 生 40,000 534 王 玉 才 11,000 854 高 俊 学 3,000 215 裴 天 然 40,000 535 肖 东 福 10,500 855 韩 金 书 3,000 216 王 春 兴 40,000 536 艾 军 10,000 856 何 文 忠 3,000 217 谢 永 龙 40,000 537 安 荣 庆 10,000 857 胡 秋 玲 3,000 218 邢 锦 荣 40,000 538 白 继 明 10,000 858 胡 雪 松 3,000 1-1-85
219 郑 连 选 40,000 539 毕 洪 荣 10,000 859 胡 志 中 3,000 220 刘 秋 顺 39,500 540 陈 宝 秋 10,000 860 李 凤 庆 3,000 221 董 平 39,000 541 陈 建 仲 10,000 861 李 凤 旭 3,000 222 董 权 兴 39,000 542 陈 莉 10,000 862 李 海 江 3,000 223 王 连 红 39,000 543 陈 乃 玲 10,000 863 李 建 会 3,000 224 张 志 民 39,000 544 陈 颖 10,000 864 李 胜 增 3,000 225 赵 得 芹 38,000 545 陈 志 才 10,000 865 李 锡 久 3,000 226 周 国 英 38,000 546 崔 春 民 10,000 866 李 晓 光 3,000 227 董 品 成 37,000 547 丁 宁 10,000 867 李 艳 平 3,000 228 刘 宝 新 37,000 548 董 爱 军 10,000 868 李 志 方 3,000 229 董 春 安 36,000 549 董 丙 艳 10,000 869 刘 存 福 3,000 230 董 桂 山 36,000 550 董 秉 臻 10,000 870 刘 连 全 3,000 231 董 金 兰 36,000 551 董 成 金 10,000 871 刘 艳 玲 3,000 232 冯 顺 彪 36,000 552 董 春 青 10,000 872 刘 倬 锋 3,000 233 李 开 全 36,000 553 董 洪 元 10,000 873 卢 晓 梅 3,000 234 董 立 新 35,000 554 董 建 锁 10,000 874 卢 玉 荣 3,000 235 王 彦 东 35,000 555 董 建 业 10,000 875 吕 明 翠 3,000 236 王 秀 玲 34,500 556 董 立 冬 10,000 876 吕 铁 凤 3,000 237 陈 佩 兰 34,000 557 董 丽 惠 10,000 877 马 红 帜 3,000 238 王 学 辉 34,000 558 董 树 林 10,000 878 么 久 玉 3,000 239 董 亚 夫 33,000 559 董 树 强 10,000 879 么 志 永 3,000 240 史 微 微 33,000 560 董 双 齐 10,000 880 孟 凡 海 3,000 241 韩 俊 书 32,500 561 董 顺 英 10,000 881 孟 令 宏 3,000 242 毕 金 凤 32,000 562 董 文 香 10,000 882 孟 维 宝 3,000 243 王 淑 香 32,000 563 董 轩 10,000 883 裴 天 禄 3,000 244 王 秀 敏 32,000 564 董 学 海 10,000 884 苏 婉 华 3,000 245 肖 玉 君 32,000 565 董 学 群 10,000 885 孙 宝 顺 3,000 246 朱 亚 萍 32,000 566 董 亚 静 10,000 886 孙 忱 3,000 247 高 学 伯 31,500 567 董 永 民 10,000 887 孙 丽 珍 3,000 248 董 友 权 31,000 568 董 泽 成 10,000 888 孙 善 臣 3,000 249 崔 晓 红 30,000 569 董 长 海 10,000 889 孙 胜 珍 3,000 250 董 宝 才 30,000 570 董 振 全 10,000 890 孙 振 兴 3,000 251 高 秀 珍 30,000 571 董 志 臣 10,000 891 田 景 梅 3,000 252 刘 宝 民 30,000 572 董 志 莲 10,000 892 佟 宝 合 3,000 253 裴 宝 安 30,000 573 段 长 群 10,000 893 佟 瑞 平 3,000 254 王 贵 亮 30,000 574 樊 淑 玲 10,000 894 佟 艳 军 3,000 1-1-86
255 王 武 刚 30,000 575 冯 军 10,000 895 佟 有 顺 3,000 256 王 有 为 30,000 576 付 朝 庆 10,000 896 王 宝 3,000 257 尹 文 学 30,000 577 付 东 辉 10,000 897 王 会 生 3,000 258 朱 爱 萍 30,000 578 甘 云 生 10,000 898 王 瑞 好 3,000 259 董 树 新 29,500 579 刚 百 利 10,000 899 王 顺 宝 3,000 260 李 建 生 29,500 580 高 秀 芹 10,000 900 王 顺 国 3,000 261 董 学 茹 29,000 581 高 永 远 10,000 901 王 新 民 3,000 262 刘 正 德 28,500 582 耿 成 瑞 10,000 902 王 亦 国 3,000 263 董 静 28,000 583 谷 卫 杰 10,000 903 王 云 秋 3,000 264 董 立 臣 28,000 584 韩 恩 瑞 10,000 904 吴 铁 君 3,000 265 韩 文 勇 28,000 585 韩 丽 娜 10,000 905 相 华 3,000 266 李 东 生 28,000 586 韩 淑 文 10,000 906 肖 克 诚 3,000 267 李 开 来 28,000 587 韩 亚 忠 10,000 907 许 秀 兰 3,000 268 李 铁 成 28,000 588 何 士 杰 10,000 908 杨 翠 萍 3,000 269 王 全 福 28,000 589 侯 艳 菊 10,000 909 杨 国 柱 3,000 270 岳 维 军 28,000 590 槐 伍 一 10,000 910 杨 秀 红 3,000 271 张 志 芹 27,000 591 解 荣 珍 10,000 911 杨 志 泉 3,000 272 刘 炳 富 26,500 592 康 连 英 10,000 912 翟 静 娴 3,000 273 刘 纪 国 26,000 593 李 爱 国 10,000 913 张 桂 芝 3,000 274 董 春 明 25,000 594 李 德 娟 10,000 914 张 海 英 3,000 275 董 宝 亮 24,000 595 李 丁 香 10,000 915 张 会 臣 3,000 276 董 红 莲 24,000 596 李 凤 华 10,000 916 张 静 敏 3,000 277 董 会 玲 24,000 597 李 桂 金 10,000 917 张 宗 亮 3,000 278 董 敬 丽 24,000 598 李 贺 立 10,000 918 张 宗 申 3,000 279 董 宽 江 24,000 599 李 贺 明 10,000 919 赵 翠 云 3,000 280 董 友 善 24,000 600 李 金 梅 10,000 920 郑 国 丰 3,000 281 杜 岩 录 24,000 601 李 敬 元 10,000 921 郑 晖 3,000 282 樊 晓 玉 24,000 602 李 静 10,000 922 郑 兰 田 3,000 283 冯 华 24,000 603 李 丽 10,000 923 周 凤 祥 3,000 284 高 向 军 24,000 604 李 淼 云 10,000 924 周 凤 柱 3,000 285 李 凤 国 24,000 605 李 顺 启 10,000 925 毕 国 英 2,000 286 李 玉 全 24,000 606 李 舜 宏 10,000 926 迟 伟 光 2,000 287 卢 学 民 24,000 607 李 文 全 10,000 927 董 波 2,000 288 宋 双 来 24,000 608 李 晓 波 10,000 928 董 文 生 2,000 289 王 满 儒 24,000 609 李 晓 菊 10,000 929 董 秀 国 2,000 290 王 振 春 24,000 610 李 雅 君 10,000 930 郭 敏 2,000 1-1-87
291 项 晓 红 24,000 611 李 永 涛 10,000 931 李 红 军 2,000 292 李 向 东 23,500 612 李 勇 10,000 932 李 宏 杰 2,000 293 冯 翠 平 23,000 613 梁 国 存 10,000 933 李 秀 荣 2,000 294 刘 长 学 23,000 614 梁 建 君 10,000 934 刘 育 文 2,000 295 王 晓 霞 23,000 615 梁 建 芝 10,000 935 苏 健 2,000 296 董 双 久 22,000 616 刘 恩 大 10,000 936 孙 凤 丽 2,000 297 董 小 霞 22,000 617 刘 海 笑 10,000 937 田 树 秋 2,000 298 董 子 儒 22,000 618 刘 虹 10,000 938 王 军 奎 2,000 299 杜 秀 玲 22,000 619 刘 奎 永 10,000 939 王 璐 2,000 300 樊 丽 萍 22,000 620 刘 强 10,000 940 徐 敬 成 2,000 301 冯 云 胜 22,000 621 刘 铁 娟 10,000 941 徐 学 全 2,000 302 郭 立 强 22,000 622 刘 伟 10,000 942 殷 书 建 2,000 303 郭 秀 珍 22,000 623 刘 西 凤 10,000 943 岳 洪 固 2,000 304 侯 瑞 芳 22,000 624 刘 秀 芹 10,000 944 张 汝 川 2,000 305 李 春 生 22,000 625 刘 义 山 10,000 945 甘 秀 芹 1,500 306 李 洁 云 22,000 626 刘 悦 杰 10,000 946 刘 国 禄 1,500 307 李 英 杰 22,000 627 刘 震 10,000 947 薄 占 凯 1,000 308 刘 玉 宽 22,000 628 刘 正 章 10,000 948 陈 久 松 1,000 309 乔 秀 敏 22,000 629 刘 志 英 10,000 949 董 罡 1,000 310 王 少 明 22,000 630 刘 中 江 10,000 950 董 兰 珂 1,000 311 王 艳 华 22,000 631 卢 静 10,000 951 冯 秀 杰 1,000 312 王 正 录 22,000 632 卢 志 鹏 10,000 952 李 东 友 1,000 313 项 伍 臣 22,000 633 卢 仲 永 10,000 953 李 志 强 1,000 314 项 泽 财 22,000 634 芦 春 梅 10,000 954 孙 伟 1,000 315 肖 文 艳 22,000 635 吕 小 纲 10,000 955 孙 长 辉 1,000 316 翟 贺 菊 22,000 636 马 国 艳 10,000 956 王 春 艳 1,000 317 翟 贺 玉 22,000 637 么 春 杰 10,000 957 王 兴 武 1,000 318 张 凤 勤 22,000 638 么 德 民 10,000 958 周 岳 宏 1,000 319 张 秋 荣 22,000 639 么 淑 兰 10,000 320 李 怀 连 21,000 640 么 占 好 10,000 (4) 职 工 认 股 的 资 金 来 源 公 司 设 立 时 职 工 出 资 的 资 金 来 源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 现 金 出 资 职 工 以 自 有 资 金 2,278.4550 万 元 入 股, 该 部 分 出 资 来 源 于 职 工 个 人 积 累 所 得 1-1-88
2 储 备 工 资 出 资 根 据 关 于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实 施 方 案 的 补 充 规 定 中 规 定 : 储 备 工 资 系 公 司 为 使 职 工 在 公 司 盈 利 或 亏 损 的 情 况 下 都 能 拿 到 稳 定 工 资 而 逐 年 提 取 的 盈 余 基 金 公 司 设 立 时, 职 工 共 使 用 1,337.16 万 元 储 备 工 资 出 资 入 股 3 职 工 向 公 司 借 款 出 资 据 认 股 方 案 规 定, 满 足 条 件 的 员 工 可 以 向 公 司 借 款 用 于 认 购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时, 职 工 合 计 向 惠 达 股 份 借 款 1,621.985 万 元 用 于 购 买 净 资 产 出 资, 截 至 2006 年 底, 上 述 借 款 本 息 已 全 部 偿 还 完 毕 3 工 会 委 员 会 代 持 职 工 持 股 会 股 权 的 演 变 (1)1998 年 至 2000 年 持 股 变 动 情 况 1998 年 共 有 2 名 会 员 退 出 2 名 会 员 新 进 ;1999 年 2 名 会 员 退 出, 原 2 名 会 员 增 持 ;2000 年 12 名 会 员 新 进,14 名 会 员 退 出 原 2 名 原 有 会 员 增 持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持 股 变 化 情 况 持 股 人 数 会 员 持 股 变 动 ( 万 股 )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数 ( 万 股 ) 1998 年 1999 年 期 初 958-5,237.60 原 有 股 东 退 出 2-20.00 - 新 增 股 东 进 入 2 20.00 - 年 底 持 股 情 况 958-5,237.60 原 有 股 东 退 出 2-27.50 - 原 有 股 东 增 持 2 27.50 - 年 底 持 股 情 况 956-5,237.60 原 有 股 东 退 出 14-9.90-2000 年 原 有 股 东 增 持 2 0.60 新 增 股 东 进 入 12 9.30 - 年 底 持 股 情 况 954-5,237.60 (2)2001 年 持 股 变 动 情 况 2001 年 5 月 20 日, 为 了 奖 励 公 司 管 理 层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对 惠 达 股 份 和 当 地 经 济 发 展 的 所 做 出 的 贡 献, 经 黄 各 庄 经 联 社 审 议 通 过, 黄 各 庄 经 联 社 将 持 有 惠 达 股 份 1,856 万 股 以 1 元 / 股 的 价 格 转 让 给 工 会 委 员 会 ( 职 工 持 股 会 ) 2001 年 7 月 25 日, 黄 各 庄 经 联 社 与 工 会 委 员 会 ( 职 工 持 股 会 ) 签 订 了 股 份 转 让 协 议, 1-1-89
职 工 持 股 会 取 得 股 份 后 按 照 股 权 调 整 分 配 方 案 明 细 表 由 职 工 按 每 股 1 元 以 现 金 认 购 2001 年 职 工 持 股 会 持 股 变 化 情 况 如 下 : 原 有 股 数 变 动 新 增 1,856 万 股 持 股 变 化 情 况 持 股 会 人 数 会 员 持 股 数 ( 万 股 )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数 ( 万 股 ) 期 初 持 股 情 况 954 5,237.60 5,237.60 原 有 股 东 退 出 9-104.90 - 原 有 股 东 增 持 3 21.00 - 新 增 股 东 进 入 3 75.70 - 原 有 股 东 认 购 股 份 32 1,639.00 - 新 增 股 东 认 购 股 份 22 217.00 - 期 末 持 股 情 况 970 7,085.40 7,093.60 截 至 2001 年 12 月 31 日, 职 工 持 股 会 持 股 人 数 为 970 人, 持 有 7,085.40 万 股 股 份, 工 会 委 员 会 代 职 工 持 股 会 持 有 公 司 7,093.60 万 股 股 份, 因 原 会 员 退 出 后 其 持 有 股 份 数 额 未 有 会 员 予 以 认 购, 出 现 8.2 万 股 未 认 购 股 份 1 (3)2002 年 至 2006 年 持 股 变 动 情 况 2002 年 至 2006 年 职 工 持 股 会 持 股 变 动 较 小,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持 股 变 化 情 况 持 股 人 数 会 员 持 股 数 ( 万 股 )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数 ( 万 股 ) 2002 年 2003 年 2004 年 2005 年 期 初 970 7,085.40 7,093.60 原 有 股 东 退 出 4-5.00 - 原 有 股 东 减 持 3-36.00 - 新 增 股 东 进 入 1 30.00 - 年 底 持 股 情 况 967 7,074.40 7,093.60 原 有 股 东 退 出 1-15.00 - 年 底 持 股 情 况 966 7,059.40 7,093.60 原 有 股 东 退 出 3-71.70 - 原 有 股 东 增 持 1 10.00 - 年 底 持 股 情 况 963 6,997.70 7,093.60 原 有 股 东 退 出 1-10.00 - 年 底 持 股 情 况 962 6,987.70 7,093.60 1 未 认 购 股 份 是 指 由 于 原 会 员 退 出 后 其 持 有 的 股 份 数 额 未 有 会 员 予 以 认 购, 形 成 的 会 员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与 职 工 持 股 会 直 接 持 有 股 份 数 之 间 的 差 额 1-1-90
2006 年 原 有 股 东 减 持 2-35.00 - 新 增 股 东 进 入 2 35.00 - 年 底 持 股 情 况 964 6,987.70 7,093.60 截 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 职 工 持 股 会 持 股 人 数 为 964 人, 持 有 6,987.70 万 股 股 份, 工 会 委 员 会 代 职 工 持 股 会 持 有 公 司 7,093.60 万 股 股 份, 出 现 105.9 万 股 未 认 购 股 份 (4)2007 年 至 2010 年 持 股 变 动 情 况 惠 达 股 份 自 2007 年 开 始 逐 步 规 范 职 工 持 股 会 的 持 股,2007 年 至 2010 年, 职 工 持 股 会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虽 未 发 生 变 化, 但 随 着 职 工 持 股 会 内 部 职 工 退 股, 内 部 持 股 比 例 因 退 股 股 份 发 生 较 大 变 化, 未 认 购 股 份 逐 年 增 加 其 中 退 出 股 数 方 面 :2007 年 退 股 较 为 集 中,2008 年 2009 年 仅 有 少 量 退 股,2010 年 没 有 变 动 ; 退 股 价 格 方 面 :2007 年 绝 大 部 分 退 股 价 格 为 2.2 元 / 股,2008 年 多 为 2.1 元 / 股, 2009 年 为 2 元 / 股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持 股 变 化 情 况 持 股 人 数 会 员 持 股 数 ( 万 股 )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数 ( 万 股 ) 期 初 964 6,987.70 7,093.60 原 有 股 东 退 出 558-1,665.85-2007 年 原 有 股 东 减 持 42-166.50 - 年 底 持 股 情 况 406 5,155.35 7,093.60 原 有 股 东 退 出 36-185.30-2008 年 原 有 股 东 减 持 10-304.00 - 年 底 持 股 情 况 370 4,666.05 7,093.60 2009 年 2010 年 原 有 股 东 退 出 3-3.60 - 年 底 持 股 情 况 367 4,662.45 7,093.60 变 动 情 况 - 4,662.45 - 年 底 持 股 情 况 367 4,662.45 7,093.60 截 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职 工 持 股 会 持 股 人 数 为 367 人, 持 有 4,662.45 万 股 股 份, 工 会 委 员 会 代 职 工 持 股 会 持 有 公 司 7,093.60 万 股 股 份, 出 现 2,431.15 万 股 未 认 购 股 份 (5)2011 年 持 股 变 动 情 况 1 职 工 持 股 会 会 员 减 至 69 人 1-1-91
2011 年, 公 司 继 续 规 范 职 工 持 股 会 持 股 情 况, 会 员 退 股 较 为 集 中, 退 股 价 格 为 2.8 元 / 股 截 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 公 司 共 有 69 名 职 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合 计 2,738.70 万 股, 职 工 持 股 会 持 有 未 认 购 股 份 合 计 4,354.90 万 股 2011 年 退 股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持 股 变 化 情 况 持 股 人 数 会 员 持 股 变 动 ( 万 股 )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数 ( 万 股 ) 期 初 持 股 情 况 367 4,662.45 7,093.60 原 有 股 东 退 出 298-1,483.20 - 原 有 股 东 减 持 21-440.55 - 期 末 持 股 情 况 69 2,738.70 7,093.60 2011 年 职 工 退 股 后 的 69 名 会 员 股 东 名 单 如 下 : 序 号 姓 名 持 股 股 数 序 号 姓 名 持 股 股 数 序 号 姓 名 持 股 股 数 1 王 惠 文 15,880,000 24 杜 岩 宗 150,000 47 李 学 芹 50,000 2 王 彦 庆 1,680,000 25 刘 中 军 150,000 48 刘 小 立 50,000 3 董 化 忠 1,140,000 26 卢 成 岗 150,000 49 么 德 振 50,000 4 宋 子 春 630,000 27 谭 凤 利 150,000 50 苗 建 玲 50,000 5 董 敬 安 500,000 28 王 瑞 生 150,000 51 赵 子 君 50,000 6 李 开 元 460,000 29 王 彦 庄 150,000 52 王 春 金 44,000 7 王 彦 伟 400,000 30 吴 萍 萍 150,000 53 郭 立 富 42,000 8 董 子 信 300,000 31 邢 锦 荣 150,000 54 董 春 明 25,000 9 郭 立 贵 300,000 32 张 春 元 150,000 55 王 振 春 24,000 10 翟 双 武 300,000 33 李 文 喜 127,000 56 田 振 旺 21,000 11 赵 国 琪 300,000 34 王 淑 凤 123,500 57 王 辉 20,000 12 李 开 立 270,000 35 董 雅 臣 100,000 58 董 会 东 18,500 13 王 玉 良 240,000 36 刘 宝 成 100,000 59 项 东 海 16,000 14 张 印 海 240,000 37 王 世 永 100,000 60 安 占 武 15,000 15 苏 印 成 230,000 38 刘 秋 顺 89,500 61 李 开 周 15,000 16 杜 林 宗 200,000 39 周 国 英 88,000 62 李 玉 福 14,000 17 张 玉 才 200,000 40 董 春 安 86,000 63 李 玉 梅 14,000 18 樊 立 永 180,000 41 王 彦 东 85,000 64 王 凤 敏 14,000 19 王 继 才 160,000 42 王 凤 山 80,000 65 张 树 利 14,000 20 王 学 军 156,500 43 李 向 东 73,500 66 董 学 茹 13,000 21 董 宝 红 150,000 44 李 桂 新 72,000 67 董 学 光 12,000 1-1-92
22 董 宽 增 150,000 45 么 久 玉 53,000 68 张 玉 文 10,000 23 董 品 利 150,000 46 张 春 旺 51,500 69 甄 文 艳 10,000 2 职 工 持 股 会 会 员 增 加 至 174 人 为 规 范 公 司 持 股 情 况, 促 进 公 司 发 展, 增 强 公 司 凝 聚 力, 并 考 虑 到 管 理 层 及 技 术 人 员 对 公 司 作 出 的 贡 献,2011 年 12 月 28 日, 经 职 工 持 股 会 第 一 次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将 工 会 委 员 会 代 职 工 持 股 会 持 有 的 4,354.90 万 股 未 认 购 股 份 以 每 股 2.8 元 的 价 格 转 让 给 包 括 原 有 48 名 会 员 与 新 增 105 名 会 员 在 内 的 153 名 自 然 人, 上 述 人 员 均 为 公 司 管 理 层 人 员 及 技 术 人 员 截 至 2011 年 11 月 28 日, 共 有 174 名 职 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合 计 7,093.60 万 股 2011 年 末 认 购 股 份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持 股 变 化 情 况 持 股 人 数 会 员 持 股 变 动 ( 万 股 )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数 ( 万 股 ) 期 初 持 股 情 况 69 2,738.70 7,093.60 原 有 股 东 增 持 48 2,652.90 - 新 增 股 东 进 入 105 1,702.00 - 期 末 持 股 情 况 174 7,093.60 7,093.60 2011 年 末 认 购 股 份 转 让 给 个 人 后, 持 股 的 174 名 会 员 股 东 的 名 单 如 下 : 序 号 姓 名 持 股 数 量 序 号 姓 名 持 股 数 量 序 号 姓 名 持 股 数 量 1 王 惠 文 23,000,000 59 樊 立 永 180,000 117 周 建 立 150,000 2 王 彦 庆 8,000,000 60 么 久 玉 180,000 118 许 文 安 150,000 3 董 化 忠 4,626,000 61 青 建 强 180,000 119 董 德 强 150,000 4 王 彦 伟 3,500,000 62 孙 海 昌 180,000 120 于 翠 翠 150,000 5 宋 子 春 950,000 63 刘 小 立 160,000 121 严 仕 杰 150,000 6 李 开 元 750,000 64 郭 立 富 160,000 122 王 孟 良 150,000 7 吴 萍 萍 750,000 65 王 继 才 160,000 123 安 占 武 100,000 8 邢 锦 荣 650,000 66 张 树 利 160,000 124 谢 永 龙 100,000 9 付 立 荣 600,000 67 冯 秀 春 160,000 125 董 雅 臣 100,000 10 董 敬 安 500,000 68 董 宝 红 150,000 126 刘 宝 成 100,000 11 王 彦 庆 500,000 69 董 春 安 150,000 127 王 春 金 100,000 12 张 永 国 500,000 70 董 春 明 150,000 128 王 凤 山 100,000 13 王 玉 良 350,000 71 董 会 东 150,000 129 王 世 永 100,000 14 张 印 海 350,000 72 董 宽 增 150,000 130 张 玉 文 100,000 1-1-93
15 赵 国 琪 350,000 73 董 品 利 150,000 131 李 文 胜 100,000 16 李 敬 涛 350,000 74 杜 岩 宗 150,000 132 董 惠 生 100,000 17 李 天 昌 330,000 75 李 桂 新 150,000 133 李 东 生 100,000 18 蔺 志 杰 310,000 76 李 向 东 150,000 134 王 贵 全 100,000 19 李 开 立 300,000 77 李 学 芹 150,000 135 李 燕 刚 100,000 20 董 子 信 300,000 78 李 玉 梅 150,000 136 唐 文 友 100,000 21 郭 立 贵 300,000 79 刘 中 军 150,000 137 虞 蕊 100,000 22 王 辉 300,000 80 卢 成 岗 150,000 138 陈 国 胜 100,000 23 王 彦 东 300,000 81 谭 凤 利 150,000 139 张 金 秀 100,000 24 翟 双 武 300,000 82 王 瑞 生 150,000 140 裴 秀 玉 100,000 25 甄 文 艳 300,000 83 王 淑 凤 150,000 141 郑 建 宇 100,000 26 胡 得 春 300,000 84 赵 子 君 150,000 142 王 玉 宝 100,000 27 冯 涛 300,000 85 王 彦 庄 150,000 143 陈 红 柱 100,000 28 杨 晖 300,000 86 王 振 春 150,000 144 赵 凤 春 100,000 29 杜 伟 建 300,000 87 项 东 海 150,000 145 陈 会 忠 100,000 30 张 印 宽 300,000 88 张 春 旺 150,000 146 张 娟 100,000 31 董 学 茹 280,000 89 李 开 周 150,000 147 王 云 鹏 100,000 32 刘 秋 顺 250,000 90 张 春 元 150,000 148 王 翠 杰 100,000 33 苏 印 成 250,000 91 周 国 英 150,000 149 卢 春 利 100,000 34 田 振 旺 250,000 92 侯 建 勇 150,000 150 刘 志 国 100,000 35 王 学 军 250,000 93 谷 芳 振 150,000 151 杨 家 喜 100,000 36 毕 首 杰 250,000 94 吴 井 乐 150,000 152 董 永 民 100,000 37 王 涛 250,000 95 张 继 文 150,000 153 郑 宝 宁 100,000 38 张 宏 坤 250,000 96 肖 鹏 150,000 154 柳 海 峰 100,000 39 陈 举 洋 250,000 97 董 博 岩 150,000 155 李 艳 敏 100,000 40 苗 建 玲 200,000 98 董 国 福 150,000 156 金 贵 花 100,000 41 杜 林 宗 200,000 99 张 宏 兴 150,000 157 李 娜 100,000 42 李 文 喜 200,000 100 胡 银 波 150,000 158 李 玉 娇 100,000 43 李 玉 福 200,000 101 梁 平 150,000 159 高 海 霞 100,000 44 么 德 振 200,000 102 李 久 江 150,000 160 孙 会 玲 100,000 45 张 玉 才 200,000 103 王 立 志 150,000 161 马 得 有 100,000 46 张 金 柱 200,000 104 田 继 来 150,000 162 张 毅 100,000 47 马 永 平 200,000 105 赵 东 维 150,000 163 杨 华 100,000 1-1-94
48 董 振 堂 200,000 106 刚 百 利 150,000 164 董 洪 喜 100,000 49 董 淑 娟 200,000 107 李 鹏 150,000 165 王 小 明 100,000 50 王 会 200,000 108 齐 冠 博 150,000 166 崔 长 青 100,000 51 孟 艳 红 200,000 109 孙 素 兰 150,000 167 任 志 欣 100,000 52 赵 志 永 200,000 110 董 志 军 150,000 168 李 增 辉 100,000 53 李 宏 武 200,000 111 董 春 松 150,000 169 李 开 军 100,000 54 李 振 国 200,000 112 董 树 芳 150,000 170 王 靖 越 100,000 55 李 世 东 200,000 113 刘 宝 华 150,000 171 李 文 成 100,000 56 姚 俊 宽 200,000 114 韩 洪 武 150,000 172 王 凤 敏 80,000 57 唐 素 梅 200,000 115 谢 小 勇 150,000 173 董 会 亮 80,000 58 董 学 光 180,000 116 夏 俊 海 150,000 174 裴 玉 明 80,000 3 职 工 持 股 会 转 让 股 权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明 晰 公 司 股 权 结 构,2011 年 12 月 28 日, 经 职 工 持 股 会 第 二 次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工 会 委 员 会 分 别 与 王 惠 文 王 彦 庆 董 化 忠 王 彦 伟 鼎 立 投 资 庆 伟 投 资 伟 业 投 资 和 助 达 投 资 分 别 签 署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约 定 将 其 持 有 公 司 的 2,300 万 股 800 万 股 462.6 万 股 350 万 股 1,449 万 股 705 万 股 378 万 股 和 649 万 股 股 份 分 别 转 让 给 王 惠 文 王 彦 庆 董 化 忠 王 彦 伟 鼎 立 投 资 庆 伟 投 资 伟 业 投 资 和 助 达 投 资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后, 职 工 持 股 会 不 再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4 工 会 委 员 会 及 职 工 持 股 会 的 解 散 和 清 算 2011 年 12 月 28 日, 职 工 持 股 会 召 开 会 员 大 会, 确 认 职 工 持 股 会 持 有 公 司 的 股 份 数 全 体 会 员 名 单 及 持 股 明 细, 根 据 职 工 持 股 会 章 程, 决 定 对 职 工 持 股 会 进 行 清 算, 成 立 职 工 持 股 会 清 算 组, 办 理 职 工 持 股 会 清 算 事 宜, 清 算 组 成 员 由 王 惠 文 王 彦 庆 董 化 忠 组 成, 按 照 大 会 通 过 的 清 算 方 案 进 行 清 算, 清 算 后 职 工 持 股 会 剩 余 资 产 按 截 至 2011 年 10 月 1 日 会 员 所 持 股 份 比 例 进 行 分 配 2012 年 2 月 9 日, 燕 赵 都 市 报 刊 登 了 职 工 持 股 会 的 清 算 公 告 根 据 职 工 持 股 会 章 程, 职 工 持 股 会 清 算 组 对 持 股 会 财 产 进 行 清 算, 职 工 持 股 会 剩 余 资 产 为 21,274,942.00 元, 系 历 年 职 工 持 股 会 分 红 所 得 与 未 认 购 股 份 转 让 给 个 人 收 到 的 认 购 款 之 和, 将 历 年 持 股 会 员 退 股 时 支 付 的 退 股 款 代 扣 代 缴 分 红 个 人 所 得 税 及 清 算 费 用 减 除 后 的 余 额 1-1-95
2013 年 4 月 7 日, 职 工 持 股 会 召 开 会 员 大 会, 对 职 工 持 股 会 会 员 及 持 股 比 例 进 行 了 确 认, 并 审 议 通 过 了 职 工 持 股 会 剩 余 资 产 的 分 配 方 式 : 职 工 持 股 会 剩 余 资 产 减 去 代 扣 代 缴 的 个 人 所 得 税 后, 实 际 分 配 金 额 为 1,701.9954 万 元, 分 配 给 经 确 认 的 职 工 持 股 会 会 员, 并 按 职 工 持 股 会 会 员 间 接 持 有 惠 达 股 份 的 股 份 数 量 进 行 分 配 截 至 2013 年 4 月, 职 工 持 股 会 剩 余 资 产 已 全 部 分 配 完 毕 2013 年 8 月 5 日, 丰 南 区 总 工 会 下 发 了 关 于 撤 销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 集 团 ) 厂 工 会 委 员 会 的 意 见, 认 定 工 会 委 员 会 已 完 成 清 算 等 事 项 的 办 理, 不 存 在 任 何 纠 纷 潜 在 纠 纷 和 诉 讼, 现 决 定 撤 销 工 会 委 员 会 5 职 工 对 持 股 会 持 股 演 变 过 程 的 确 认 及 公 证 情 况 2011 年 开 始, 公 司 对 职 工 持 股 会 持 股 演 变 过 程 进 行 了 梳 理, 职 工 持 股 会 会 员 对 涉 及 本 人 的 股 份 认 购 股 份 转 让 退 股 等 情 况 进 行 了 确 认 公 司 聘 请 了 河 北 省 唐 山 市 康 华 公 证 处 对 确 认 函 进 行 了 公 证 退 股 职 工 均 确 认 通 过 职 工 持 股 会 持 有 公 司 的 股 份 已 经 办 妥 相 关 退 股 手 续, 并 已 收 到 职 工 持 股 会 支 付 的 退 股 款, 公 证 书 确 认 内 容 如 下 :(1) 本 人 不 再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再 享 有 该 公 司 的 任 何 股 东 权 利 / 权 益 ;(2) 本 人 与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无 任 何 股 权 纠 纷 及 其 他 未 决 事 项 ;(3) 本 人 自 愿 办 理 前 述 退 股, 对 前 述 退 股 事 项 无 任 何 异 议 截 至 职 工 持 股 会 清 算 之 日, 已 有 1,052 名 职 工 对 当 年 认 股 转 让 及 退 股 行 为 进 行 确 认 并 进 行 了 公 证, 但 仍 有 35 名 职 工 未 对 职 工 持 股 会 相 关 事 项 进 行 确 认, 其 中 21 名 职 工 已 去 世 或 因 健 康 状 况 无 法 对 相 关 事 项 进 行 确 认, 另 14 名 职 工 均 无 法 取 得 联 系 2012 年 1 月 9 日, 工 会 委 员 会 于 中 华 工 商 时 报 刊 登 公 告, 声 明 职 工 持 股 会 拟 进 行 清 算 和 注 销, 需 要 上 述 14 人 对 当 年 的 转 让 或 退 股 行 为 进 行 确 认, 公 告 刊 登 至 今 未 有 持 股 会 员 与 公 司 联 系 或 对 转 让 退 股 事 项 提 出 异 议 鉴 于 职 工 持 股 会 已 对 清 理 股 份 过 程 中 人 数 占 96% 以 上 的 转 让 或 退 股 的 职 工 会 员 进 行 了 现 场 访 谈 确 认 及 公 证, 对 未 确 认 的 职 工 会 员 已 登 报 公 告, 且 未 确 认 的 14 名 职 工 会 员 清 退 股 份 共 计 67.00 万 股, 金 额 较 小, 故 职 工 持 股 会 的 清 理 过 程 合 法 合 规, 不 存 在 潜 在 法 律 纠 纷 发 行 人 四 名 实 际 控 制 人 王 惠 文 王 彦 庆 董 化 忠 和 王 彦 伟 承 诺 承 担 如 因 职 工 持 股 会 历 次 出 资 额 转 让 或 在 清 理 过 程 中 产 生 1-1-96
的 纠 纷 导 致 发 行 人 受 到 的 经 济 损 失 2015 年 2 月 6 日, 唐 山 市 人 民 政 府 出 具 唐 山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确 认 惠 达 卫 浴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历 史 沿 革 相 关 事 项 的 请 示, 认 为 职 工 持 股 会 的 设 立, 会 员 认 购 转 让 及 退 出 行 为, 职 工 持 股 会 的 清 理 及 注 销 均 履 行 了 相 关 法 律 程 序, 合 法 合 规 真 实 有 效, 不 存 在 损 害 集 体 及 个 人 利 益 的 情 形, 不 存 在 争 议 和 纠 纷 其 中, 职 工 持 股 会 设 立 时 会 员 的 出 资 行 为 及 资 金 来 源 合 法 有 效 ; 会 员 退 股 及 转 让 定 价 公 允, 不 存 在 侵 害 职 工 权 益 的 情 形 2015 年 2 月 15 日, 河 北 省 人 民 政 府 出 具 了 河 北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对 惠 达 卫 浴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历 史 沿 革 相 关 事 项 进 行 确 认 的 函, 同 意 唐 山 市 政 府 对 惠 达 股 份 的 上 述 确 认 意 见 十 员 工 及 其 社 会 保 障 情 况 ( 一 ) 员 工 人 数 及 变 化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员 工 人 数 及 其 变 化 情 况 如 下 : 年 份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人 数 9,014 8,427 8,568 ( 二 ) 专 业 结 构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员 工 专 业 结 构 如 下 表 所 示 : 专 业 结 构 员 工 人 数 ( 人 ) 占 总 人 数 的 比 例 (%) 管 理 人 员 924 10.25 销 售 人 员 359 3.98 技 术 研 发 人 员 598 6.63 生 产 人 员 7,133 79.13 合 计 9,014 100.00 ( 三 ) 受 教 育 程 度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员 工 受 教 育 程 度 如 下 表 所 示 : 受 教 育 程 度 员 工 人 数 ( 人 ) 占 总 人 数 的 比 例 (%) 硕 士 5 0.06 本 科 223 2.47 1-1-97
大 专 928 10.30 大 专 以 下 7,858 87.18 合 计 9,014 100.00 ( 四 ) 年 龄 分 布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员 工 年 龄 分 布 如 下 表 所 示 : 年 龄 区 间 员 工 人 数 ( 人 ) 占 总 人 数 的 比 例 (%) 50 岁 及 以 上 801 8.89 40-49 岁 ( 含 ) 2,619 29.05 30-39 岁 ( 含 ) 2,974 32.99 29 岁 及 以 下 2,620 29.07 合 计 9,014 100.00 ( 五 ) 发 行 人 执 行 社 会 保 障 制 度 住 房 公 积 金 缴 纳 医 疗 保 险 制 度 等 情 况 公 司 实 行 劳 动 合 同 制, 与 所 有 员 工 签 订 了 劳 动 合 同, 所 有 员 工 的 聘 任 与 解 聘 均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合 同 法 的 规 定 执 行, 员 工 依 照 劳 动 合 同 享 有 权 利 承 担 义 务 公 司 根 据 国 家 和 地 方 有 关 社 会 保 险 的 法 律 法 规 及 具 体 执 行 规 定, 执 行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医 疗 保 险 失 业 保 险 工 伤 保 险 生 育 保 险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制 度 根 据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取 得 的 当 地 社 保 局 出 具 的 证 明, 本 公 司 能 够 按 照 核 定 的 社 保 基 数 为 员 工 缴 纳 社 保, 不 存 在 欠 缴 缓 缴 社 保 金 及 其 他 违 反 国 家 和 地 方 法 律 法 规 的 行 为, 当 地 社 保 局 未 对 公 司 进 行 过 行 政 处 罚 根 据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取 得 的 当 地 住 房 管 理 中 心 出 具 的 证 明, 本 公 司 能 够 按 照 国 家 和 地 方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方 面 的 法 律 法 规 为 员 工 办 理 住 房 公 积 金 缴 存 手 续, 并 如 期 足 额 缴 纳 住 房 公 积 金, 不 存 在 违 反 国 家 和 地 方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方 面 的 法 律 法 规 之 行 为, 不 存 在 因 违 反 该 等 法 律 法 规 而 遭 受 行 政 处 罚 的 情 形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王 惠 文 王 彦 庆 董 化 忠 和 王 彦 伟 承 诺 : 若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因 社 会 保 险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欠 缴 或 缴 纳 不 实 等 问 题 受 到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的 处 罚 或 被 要 求 补 缴, 其 将 全 额 补 偿 因 此 需 要 支 付 或 补 缴 的 全 部 相 关 款 项 1-1-98
十 一 持 股 5% 以 上 的 主 要 股 东 以 及 作 为 股 东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重 要 承 诺 及 其 履 行 情 况 ( 一 ) 主 要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流 通 限 制 和 自 愿 锁 定 股 份 的 承 诺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前 的 所 有 股 东 已 分 别 就 各 自 所 持 股 份 做 出 锁 定 承 诺, 具 体 内 容 请 参 见 本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之 四 公 司 股 东 股 份 锁 定 及 减 持 承 诺 部 分 相 关 内 容 ( 二 )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关 于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为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维 护 公 司 及 其 中 小 股 东 的 利 益,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王 惠 文 王 彦 庆 董 化 忠 和 王 彦 伟 承 诺 目 前 未 与 发 行 人 发 生 同 业 竞 争, 将 来 也 不 与 发 行 人 发 生 同 业 竞 争, 具 体 内 容 请 参 见 本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之 一 同 业 竞 争 部 分 相 关 内 容 ( 三 ) 关 于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的 承 诺 关 于 稳 定 公 司 股 份 的 承 诺, 请 参 见 本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之 六 稳 定 股 价 预 案 部 分 相 关 内 容 ( 四 )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关 于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的 承 诺 关 于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关 于 招 股 说 明 书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的 承 诺, 请 参 见 本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之 七 公 司 及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关 于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的 承 诺 部 分 相 关 内 容 ( 五 ) 公 司 股 东 关 于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承 诺 公 司 股 东 王 惠 文 王 彦 庆 董 化 忠 王 彦 伟 和 黄 各 庄 经 管 站 承 诺 : 将 按 公 司 董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确 定 的 发 行 方 案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并 保 证 本 次 发 行 后 公 司 股 权 分 布 符 合 证 券 法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且 不 因 此 导 致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发 生 变 更 1-1-99
( 六 )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的 持 股 意 向 及 减 持 意 向 的 承 诺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的 持 股 意 向 及 减 持 意 向 的 承 诺, 请 参 见 本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之 五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的 持 股 意 向 及 减 持 意 向 的 承 诺 ( 七 ) 关 于 社 会 保 险 与 住 房 公 积 金 缴 纳 情 况 的 承 诺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王 惠 文 王 彦 庆 董 化 忠 王 彦 伟 已 就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员 工 社 会 保 障 金 缴 纳 情 况 出 具 承 诺, 具 体 内 容 请 参 见 本 节 之 十 员 工 及 社 会 保 障 情 况 的 相 关 内 容 ( 八 ) 履 行 承 诺 约 束 措 施 的 承 诺 本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已 就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事 宜 通 过 公 开 募 集 及 上 市 文 件 作 出 相 关 公 开 承 诺, 现 就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的 约 束 措 施 做 出 如 下 补 充 承 诺 : 本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将 严 格 履 行 就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所 作 出 的 所 有 公 开 承 诺 事 项, 积 极 接 受 社 会 监 督 1 如 其 非 因 不 可 抗 力 原 因 导 致 未 能 履 行 公 开 承 诺 事 项 的 : (1) 应 在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披 露 媒 体 上 公 开 说 明 未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 (2) 向 公 司 投 资 者 提 出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以 尽 可 能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权 益 ; (3) 如 因 其 未 实 际 履 行 相 关 承 诺 事 项 给 公 司 或 者 其 他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向 公 司 或 者 其 他 投 资 者 依 法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赔 偿 金 额 通 过 与 公 司 或 者 与 其 他 投 资 者 协 商 确 定 或 由 有 关 机 关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进 行 认 定 2 如 其 因 不 可 抗 力 原 因 导 致 未 能 履 行 公 开 承 诺 事 项 的 : (1) 在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披 露 媒 体 上 公 开 说 明 未 履 行 的 原 因 ; (2) 向 公 司 投 资 者 提 出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以 尽 可 能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权 益 ( 九 ) 承 诺 的 履 行 情 况 1-1-100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及 公 司 股 东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严 格 履 行 其 所 作 出 的 上 述 重 要 承 诺 十 二 中 介 机 构 的 重 要 承 诺 中 介 机 构 的 重 要 承 诺 请 参 见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之 八 中 介 机 构 关 于 为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无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的 承 诺 部 分 相 关 内 容 1-1-101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一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及 变 化 情 况 ( 一 )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及 主 要 产 品 情 况 公 司 是 一 家 以 满 足 消 费 者 对 高 品 质 卫 浴 家 居 产 品 的 需 求 为 目 标, 通 过 卫 浴 产 品 的 设 计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为 消 费 者 提 供 一 站 式 卫 浴 产 品 综 合 解 决 方 案 的 企 业 公 司 产 品 主 要 包 括 卫 生 洁 具 和 陶 瓷 砖, 其 中 卫 生 洁 具 包 括 卫 生 陶 瓷 五 金 洁 具 浴 缸 浴 房 和 浴 室 柜, 陶 瓷 砖 包 括 内 墙 砖 和 地 砖 ( 二 )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发 展 及 变 化 情 况 公 司 的 业 务 发 展 历 程 主 要 经 历 了 四 个 阶 段 : 初 始 创 立 阶 段 快 速 发 展 阶 段 加 速 发 展 阶 段 和 全 面 发 展 阶 段 1 初 始 创 立 阶 段 (1982 年 -1986 年 ) 公 司 前 身 可 追 溯 至 1982 年 成 立 的 黄 各 庄 陶 瓷 厂 黄 各 庄 陶 瓷 厂 创 立 时, 面 临 诸 多 困 难, 因 原 始 投 入 较 少 生 产 规 模 很 小 技 术 装 备 落 后, 主 要 以 作 坊 式 生 产 为 主, 生 产 效 率 较 低, 经 济 效 益 有 限 这 一 阶 段 惠 达 先 行 者 们 团 结 一 致 坚 持 不 懈 地 艰 苦 奋 斗, 企 业 才 得 以 生 存 和 发 展 2 快 速 发 展 阶 段 (1987 年 -1996 年 ) 这 一 阶 段,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 集 团 ) 厂 通 过 与 外 商 合 资 等 方 式, 投 入 了 3,300 1-1-102
多 万 元 资 金 进 行 技 术 改 造, 先 后 建 起 了 5 条 燃 煤 隧 道 窑 和 3 条 燃 油 隧 道 窑, 并 从 广 州 引 进 了 21 条 立 式 浇 注 半 成 品 生 产 线 经 上 述 一 系 列 技 术 改 造 及 新 生 产 线 的 建 立, 公 司 实 现 了 由 作 坊 式 生 产 向 机 械 化 生 产 的 蜕 变 1996 年, 公 司 的 卫 生 陶 瓷 生 产 能 力 已 超 过 100 万 件, 居 当 时 全 国 同 行 业 前 列 3 业 务 整 合 阶 段 (1997 年 -2007 年 ) 自 1997 年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公 司 陆 续 引 进 行 业 内 尖 端 人 才 及 各 类 高 新 技 术, 显 著 提 高 了 公 司 的 研 发 能 力, 进 一 步 优 化 了 产 品 结 构, 并 先 后 获 得 了 中 国 驰 名 商 标 和 中 国 名 牌 产 品 等 荣 誉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时, 主 要 从 事 卫 生 陶 瓷 浴 缸 浴 房 及 相 关 的 塑 料 配 套 制 品 纸 业 包 装 制 品 的 生 产 和 销 售 2002 年 以 来, 公 司 开 始 从 事 陶 瓷 砖 的 研 发 制 造 与 销 售, 进 一 步 丰 富 了 公 司 产 品 线 自 2004 年 起, 公 司 通 过 引 进 先 进 技 术 购 置 生 产 线, 开 始 涉 足 研 发 制 造 及 销 售 五 金 洁 具 和 浴 室 柜, 并 初 具 规 模 4 全 面 发 展 阶 段 (2008 年 至 今 ) 这 一 阶 段, 公 司 在 生 产 技 术 销 售 渠 道 及 品 牌 建 设 等 方 面 均 取 得 了 长 足 的 进 步 由 此, 公 司 逐 渐 发 展 成 为 生 产 效 率 高 生 产 工 艺 先 进 并 以 节 能 环 保 为 理 念 的 综 合 性 卫 浴 产 品 供 应 商 生 产 技 术 方 面, 公 司 积 极 推 动 原 有 生 产 线 的 升 级 改 造, 投 资 兴 建 多 条 自 动 化 生 产 线 并 采 用 了 高 压 注 浆 机 械 手 施 釉 和 纳 米 自 洁 釉 等 先 进 生 产 技 术, 全 面 提 升 了 公 司 的 生 产 效 率 产 品 品 质 销 售 渠 道 建 设 方 面, 公 司 已 建 立 起 覆 盖 广 泛 的 营 销 网 络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国 内 经 销 商 数 量 为 358 家, 门 店 数 量 为 2,789 家, 省 级 地 级 和 县 级 市 场 的 覆 盖 率 分 别 达 到 100% 90.20% 和 67.45% 除 在 境 内 市 场 建 立 起 广 泛 的 销 售 网 络 外, 公 司 还 不 断 地 开 拓 海 外 市 场, 建 立 起 了 覆 盖 美 国 加 拿 大 韩 国 和 澳 大 利 亚 等 80 多 个 国 家 和 地 区 的 国 际 营 销 网 络 品 牌 建 设 方 面, 经 过 多 年 的 积 累 和 沉 淀, 惠 达 品 牌 已 经 成 为 国 内 卫 浴 行 业 知 名 品 牌, 在 消 费 者 心 中 形 成 了 良 好 的 口 碑 和 知 名 度 公 司 及 公 司 生 产 的 惠 达 系 列 产 品 先 后 荣 获 国 家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商 标 局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河 北 省 政 府 中 国 陶 瓷 工 业 协 会 中 国 建 筑 卫 生 陶 1-1-103
瓷 协 会 中 国 建 筑 装 饰 协 会 及 各 类 机 构 颁 发 的 众 多 荣 誉 公 司 坚 持 以 人 为 本 的 经 营 发 展 理 念, 秉 持 恩 泽 一 地 惠 达 八 方 的 社 会 责 任 感, 以 振 兴 民 族 工 业 带 动 区 域 发 展 为 己 任, 实 现 了 快 速 跨 越 式 的 大 发 展, 从 设 备 技 术 落 后 的 小 作 坊 企 业 跻 身 成 为 行 业 的 领 军 企 业 总 之, 公 司 自 设 立 以 来, 主 营 业 务 和 主 要 产 品 保 持 稳 定,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业 务 规 模 和 水 平 持 续 提 升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发 展 历 程 如 下 图 所 示 : 二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基 本 情 况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2012 年 修 订 的 上 市 公 司 行 业 分 类 指 引, 公 司 产 品 卫 生 陶 瓷 浴 缸 浴 房 和 陶 瓷 砖 属 于 C30 非 金 属 矿 物 制 品 业, 五 金 洁 具 属 于 C33 金 属 制 品 业, 浴 室 柜 属 于 C25 家 具 制 造 业, 具 体 分 类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公 司 行 业 公 司 产 品 行 业 大 类 卫 生 洁 具 卫 生 陶 瓷 五 金 洁 具 浴 缸 浴 房 浴 室 柜 C30 非 金 属 矿 物 制 品 业 C33 金 属 制 品 业 C30 非 金 属 矿 物 制 品 业 C25 家 具 制 造 业 陶 瓷 砖 陶 瓷 砖 C30 非 金 属 矿 物 制 品 业 1-1-104
( 一 ) 行 业 管 理 体 制 法 律 法 规 及 产 业 政 策 1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及 监 管 体 制 本 公 司 所 属 行 业 的 规 划 管 理 部 门 为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主 要 负 责 产 业 政 策 的 制 定, 行 业 标 准 的 制 定, 并 监 督 检 查 其 执 行 情 况 ; 提 出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发 展 和 产 业 技 术 进 步 的 战 略 规 划 政 策 重 点 领 域 和 相 关 建 设 项 目 ; 指 导 行 业 结 构 调 整 行 业 体 制 改 革 技 术 进 步 和 技 术 改 造 等 工 作 公 司 所 属 行 业 协 会 包 括 中 国 建 筑 卫 生 陶 瓷 协 会 和 中 国 建 材 联 合 会 等, 行 业 协 会 是 自 律 性 组 织, 主 要 负 责 行 业 内 自 律 协 调 监 督 以 及 企 业 合 法 权 益 的 保 护, 同 时 也 协 助 政 府 部 门 行 使 部 分 行 业 管 理 职 责 2 行 业 主 要 法 律 法 规 及 产 业 政 策 近 年, 我 国 为 推 进 卫 浴 行 业 的 产 业 升 级, 提 高 资 源 利 用, 促 进 节 能 减 排, 制 定 了 一 系 列 的 产 业 政 策, 卫 浴 行 业 的 主 要 产 业 政 策 如 下 表 所 示 颁 布 时 间 产 业 政 策 主 要 相 关 内 容 2013 年 11 月 2013 年 2 月 2011 年 2 月 2010 年 4 月 建 筑 卫 生 陶 瓷 行 业 准 入 标 准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2013 年 修 正 ) 建 筑 卫 生 陶 瓷 工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建 材 工 业 十 二 五 规 划 标 准 分 建 设 布 局, 规 模 工 艺 和 装 备, 质 量 管 理, 节 能 降 耗, 清 洁 生 产, 安 全 生 产 和 社 会 责 任, 监 督 管 理, 附 则 8 部 分, 自 2014 年 4 月 1 日 起 实 施 鼓 励 一 次 冲 洗 用 水 量 6 升 及 以 下 的 座 便 器 蹲 便 器 节 水 型 小 便 器 及 节 水 控 制 设 备 开 发 与 生 产 ; 陶 瓷 清 洁 生 产 及 综 合 利 用 技 术 开 发 ; 节 能 节 水 节 材 环 保 及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等 技 术 开 发 应 用 及 设 备 制 造 推 进 陶 瓷 砖 产 品 薄 型 化, 开 发 创 意 设 计 新 品 种 以 及 耐 磨 耐 污 防 滑 保 温 等 多 功 能 型 产 品 ; 积 极 发 展 节 水 型 洁 具 ; 推 广 先 进 高 效 的 除 尘 脱 硫 脱 硝 等 环 保 技 术 与 装 备 ; 科 学 开 发 陶 瓷 原 料 资 源, 实 现 规 模 开 采 和 综 合 利 用 重 点 发 展 薄 型 建 筑 陶 瓷 砖 轻 型 节 水 洁 具 等 产 品 ; 重 点 推 广 建 筑 陶 瓷 干 法 制 粉, 一 次 烧 成 等 工 艺 技 术, 以 及 球 磨 机 干 燥 塔 和 窑 炉 等 装 备 实 施 节 能 减 排 改 造, 卫 生 陶 瓷 高 压 注 浆 技 术 卫 浴 行 业 的 主 要 国 家 标 准 和 行 业 标 准 如 下 表 所 示 : 1-1-105
实 施 日 期 标 准 号 标 准 名 称 2012 年 5 月 1 日 GB 26730-2011 卫 生 洁 具 便 器 用 重 力 式 冲 水 装 置 及 洁 具 机 架 2012 年 4 月 1 日 G26539-2011 防 静 电 陶 瓷 砖 2012 年 3 月 1 日 GB/T 26750-2011 卫 生 洁 具 便 器 用 压 力 冲 水 装 置 2012 年 3 月 1 日 GB/T 26742-2011 建 筑 卫 生 陶 瓷 用 原 料 粘 土 2012 年 3 月 1 日 GB/T 9195-2011 建 筑 卫 生 陶 瓷 分 类 及 术 语 2012 年 1 月 1 日 JG/T 183-2011 住 宅 整 体 卫 浴 间 2011 年 6 月 1 日 GB 24977-2010 卫 浴 家 具 2011 年 3 月 1 日 JC/T 779-2010 玻 璃 纤 维 增 强 塑 料 浴 缸 2010 年 6 月 1 日 JC/T 1095-2009 轻 质 陶 瓷 砖 2010 年 1 月 1 日 GB/T 23448-2009 卫 生 洁 具 软 管 2010 年 1 月 1 日 GB/T 23447-2009 卫 生 洁 具 淋 浴 用 花 洒 2009 年 4 月 1 日 GB/T 12956-2008 卫 生 间 配 套 设 备 2008 年 12 月 1 日 JC/T 764-2008 座 便 器 坐 圈 和 盖 2008 年 12 月 1 日 JC/T 760-2008 浴 盆 及 淋 浴 水 嘴 2008 年 12 月 1 日 JC/T 758-2008 面 盆 水 嘴 2008 年 6 月 1 日 GB21252-2007 建 筑 卫 生 陶 瓷 单 位 产 品 能 源 消 耗 限 额 标 准 2007 年 12 月 1 日 QB 2585-2007 喷 水 按 摩 浴 缸 2007 年 12 月 1 日 QB 2584-2007 淋 浴 房 2006 年 12 月 1 日 QB/T 1560-2006 卫 生 间 附 属 配 件 2006 年 9 月 1 日 GB/T 4100-2006 陶 瓷 砖 2006 年 5 月 1 日 GB 6952-2005 卫 生 陶 瓷 ( 二 ) 行 业 发 展 概 况 1 卫 浴 行 业 概 况 公 司 所 属 行 业 为 卫 浴 行 业, 鉴 于 卫 浴 行 业 包 含 的 子 行 业 众 多,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主 要 介 绍 与 公 司 产 品 相 关 的 卫 生 洁 具 和 陶 瓷 砖 两 个 子 行 业 (1) 卫 生 洁 具 行 业 1 世 界 卫 生 洁 具 行 业 发 展 状 况 现 代 卫 生 洁 具 制 造 业 起 源 于 19 世 纪 中 期 的 美 国 和 德 国 等 国 家 经 过 了 一 百 多 年 的 发 展, 欧 美 等 地 逐 渐 成 为 世 界 卫 生 洁 具 行 业 发 展 成 熟 管 理 和 技 术 水 平 先 进 的 地 区 21 世 纪 以 来, 中 国 卫 生 洁 具 行 业 发 展 迅 猛, 产 品 产 量 及 质 量 设 1-1-106
计 水 平 及 工 艺 水 平 均 得 到 快 速 提 升, 越 来 越 多 地 受 到 国 内 外 消 费 者 的 青 睐 目 前, 全 球 已 经 形 成 了 三 大 知 名 卫 生 洁 具 品 牌 群 : 以 科 勒 (Kohler) 和 摩 恩 (Moen) 为 代 表 的 美 国 品 牌 ; 以 高 仪 (Grohe) 乐 家 (Roca) 和 汉 斯 格 雅 (Hansgrohe) 为 代 表 的 欧 洲 品 牌 ; 以 东 陶 (TOTO) 惠 达 和 箭 牌 等 为 代 表 的 亚 洲 品 牌 随 着 卫 生 洁 具 行 业 的 技 术 进 步 和 产 业 分 工 的 全 球 化, 全 球 卫 生 洁 具 行 业 表 现 出 以 下 特 点 : A 整 体 配 套 化 日 益 成 为 主 流 成 系 列 的 卫 生 洁 具 产 品 不 仅 能 够 在 功 能 上 做 到 协 调 一 致, 使 消 费 者 在 使 用 方 面 更 加 得 心 应 手, 享 受 更 加 舒 适 便 利 的 卫 浴 环 境, 而 且 其 在 风 格 设 计 方 面 具 有 整 体 性, 消 费 者 能 够 根 据 自 身 喜 好 和 居 所 环 境 的 不 同 选 择 与 之 相 适 应 的 主 体 系 列 产 品, 因 此 更 能 够 体 现 消 费 者 的 个 性 化 生 活 理 念, 满 足 其 个 性 发 展 的 需 求 在 物 质 日 益 丰 富 的 今 天, 人 们 对 产 品 的 选 择 不 仅 着 眼 于 用 的 功 能, 更 在 于 追 求 更 多 的 附 加 值, 特 别 是 其 中 艺 术 化 和 美 的 享 受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正 是 基 于 此, 成 系 列 的 整 体 配 套 化 卫 浴 产 品 不 仅 使 消 费 者 在 产 品 中 得 到 用 的 满 足, 更 得 到 美 的 享 受, 必 将 成 为 卫 生 洁 具 行 业 未 来 发 展 的 趋 势 所 在 B 更 加 注 重 卫 浴 产 品 设 计 随 着 全 球 一 体 化 的 不 断 深 入, 各 种 文 化 元 素 的 深 入 融 合, 消 费 者 对 卫 生 洁 具 产 品 的 外 形 和 质 地 要 求 日 渐 提 高, 具 有 现 代 感 时 尚 感, 能 够 引 领 生 活 方 式 潮 流 的 卫 生 洁 具 产 品 受 到 市 场 的 普 遍 欢 迎 为 了 扩 大 市 场 份 额, 卫 生 洁 具 生 产 企 业 纷 纷 加 大 对 卫 生 洁 具 产 品 设 计 的 投 入, 纷 纷 与 知 名 设 计 师 开 展 广 泛 合 作, 不 断 推 陈 出 新, 引 导 全 球 卫 生 洁 具 产 品 向 更 加 注 重 产 品 设 计 的 方 向 发 展 C 生 产 技 术 和 工 艺 水 平 不 断 提 高 卫 生 洁 具 行 业 的 生 产 技 术 和 工 艺 水 平 经 过 数 百 年 的 发 展, 日 趋 成 熟 和 完 善, 从 产 品 质 量 到 生 产 效 率, 以 及 外 观 工 艺 设 计 等 方 面 都 有 了 长 足 的 进 步 近 年 来, 世 界 各 知 名 卫 生 洁 具 企 业 纷 纷 加 大 在 生 产 技 术 改 进 和 工 艺 提 升 方 面 的 投 入, 如 研 发 应 用 新 型 材 料 制 备 泥 釉 原 浆, 使 各 种 新 颖 釉 色 与 器 型 不 断 涌 现 ; 配 备 高 效 新 型 机 械 设 备 和 自 动 化 流 水 生 产 线, 提 升 生 产 效 率 ; 加 大 研 发 力 度, 创 1-1-107
新 地 将 电 控 数 码 和 自 动 化 等 现 代 科 技 运 用 到 卫 生 洁 具 产 品 中, 实 现 产 品 功 能 更 加 强 大 高 效 的 同 时, 提 升 卫 生 洁 具 体 验 的 舒 适 性 和 便 利 性 D 产 品 呈 现 节 能 化 和 环 保 化 发 展 趋 势 近 年 来, 各 国 政 府 越 来 越 多 地 意 识 到 能 源 短 缺 和 环 境 污 染 严 重 影 响 和 制 约 着 社 会 经 济 的 发 展 ; 提 倡 节 能 环 保, 优 化 资 源 配 置, 实 现 经 济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理 念 也 被 世 界 各 国 普 遍 采 纳 和 接 受 与 此 同 时, 随 着 生 活 水 平 的 提 高, 消 费 者 更 加 注 重 健 康 舒 适, 强 调 绿 色 环 保, 除 了 对 产 品 质 量 功 能 方 面 的 需 求 之 外, 绿 色 节 能 环 保 的 产 品 更 加 受 到 消 费 者 的 青 睐 因 此, 作 为 卫 生 洁 具 产 品 的 供 给 方, 为 适 应 趋 势 发 展, 改 进 生 产 方 式, 利 用 新 材 料 新 技 术 新 工 艺 改 善 产 品 成 为 必 然 选 择 E 产 业 制 造 基 地 向 发 展 中 国 家 转 移 欧 美 等 国 曾 为 全 球 卫 生 洁 具 的 重 要 制 造 基 地, 但 随 着 其 人 力 成 本 的 不 断 提 高, 并 受 到 产 业 政 策 与 市 场 环 境 等 多 方 面 因 素 的 影 响, 国 际 知 名 卫 生 洁 具 品 牌 厂 商 将 其 比 较 优 势 集 中 于 产 品 设 计 市 场 开 拓 与 品 牌 营 销 等 环 节, 努 力 强 化 自 身 对 高 端 产 品 核 心 技 术 的 研 发 与 控 制, 而 逐 渐 将 卫 生 洁 具 的 制 造 环 节 向 人 力 价 格 较 低 配 套 基 础 设 施 完 善 市 场 需 求 持 续 增 长 的 中 国 和 印 度 等 亚 洲 国 家 转 移, 使 这 些 国 家 逐 渐 成 为 了 全 球 专 业 化 的 卫 生 洁 具 产 品 制 造 基 地 2 我 国 卫 生 洁 具 行 业 发 展 状 况 我 国 卫 生 洁 具 行 业 始 于 上 世 纪 70 年 代, 主 要 经 历 了 起 步 快 速 发 展 和 稳 步 发 展 三 个 阶 段 起 步 阶 段 为 上 世 纪 70 年 代 至 90 年 代 中 期 这 一 阶 段, 我 国 卫 生 洁 具 行 业 刚 起 步, 本 土 卫 浴 企 业 主 要 依 靠 手 工 作 坊 方 式 生 产, 产 品 种 类 单 一 生 产 效 率 低 下, 主 要 服 务 中 低 端 市 场 科 勒 和 TOTO 等 外 资 品 牌, 依 托 自 身 的 品 牌 和 技 术 优 势, 向 高 档 宾 馆 写 字 楼 及 住 宅 供 货, 迅 速 占 领 了 高 端 市 场 快 速 发 展 阶 段 为 上 世 纪 90 年 代 中 期 至 21 世 纪 初 期 这 一 阶 段, 中 国 卫 生 洁 具 的 产 销 量 增 长 迅 速, 同 时 人 们 对 卫 浴 间 整 洁 舒 适 体 验 感 的 要 求 也 进 一 步 提 高, 卫 浴 产 品 呈 现 多 样 化 和 个 性 化 特 征, 整 体 市 场 呈 高 速 增 长 的 态 势 在 我 国 卫 浴 行 业 快 速 发 展 的 同 时, 众 多 的 本 土 卫 浴 企 业 也 发 展 迅 速, 但 尚 未 出 现 全 国 1-1-108
性 的 本 土 品 牌, 主 要 服 务 对 象 还 是 中 低 端 市 场 这 一 阶 段, 外 资 品 牌 在 占 领 高 端 市 场 的 同 时, 开 始 逐 渐 向 中 端 市 场 渗 透 稳 步 发 展 阶 段 为 21 世 纪 初 期 至 今 这 一 时 期, 国 内 本 土 卫 浴 品 牌 继 续 呈 高 速 发 展 势 头, 涌 现 了 以 惠 达 和 箭 牌 等 为 代 表 的 一 批 全 国 性 的 本 土 卫 浴 品 牌 这 些 本 土 卫 浴 品 牌 在 与 外 资 品 牌 的 竞 争 中 逐 渐 取 得 了 部 分 高 端 市 场 份 额 同 时, 外 资 品 牌 也 逐 渐 加 大 向 中 端 甚 至 低 端 市 场 的 渗 透 力 度, 市 场 竞 争 日 趋 激 烈 经 过 40 余 年 的 发 展, 我 国 已 成 为 世 界 最 主 要 的 卫 生 洁 具 生 产 和 消 费 国 之 一, 我 国 卫 生 洁 具 行 业 表 现 出 以 下 特 点 : A 渠 道 建 设 成 为 市 场 竞 争 的 重 要 因 素 未 来 卫 生 洁 具 企 业 间 的 竞 争 很 大 程 度 上 取 决 于 渠 道 建 设 能 力 的 竞 争, 拥 有 高 效 优 质 的 销 售 渠 道 是 企 业 获 得 行 业 领 先 地 位 的 重 要 前 提 营 销 渠 道 的 建 设 不 仅 在 于 营 销 网 络 的 扩 张, 更 在 于 营 销 网 络 的 管 理 和 维 护, 即 通 过 各 种 措 施 充 分 调 动 各 相 关 方 的 积 极 性, 保 证 经 营 效 率, 增 强 经 销 商 的 执 行 力 目 前 市 场 上 只 有 惠 达 和 箭 牌 等 少 数 企 业 的 销 售 渠 道 能 够 遍 布 全 国, 其 余 大 部 分 企 业 仅 在 部 分 区 域 有 竞 争 优 势 因 此 利 用 当 前 卫 浴 行 业 快 速 发 展 的 机 遇, 快 速 布 局 拓 展 营 销 网 络 将 有 利 于 优 势 企 业 市 场 份 额 的 提 升 B 本 土 企 业 的 品 牌 意 识 逐 渐 觉 醒 近 年 来, 随 着 越 来 越 多 的 国 际 知 名 卫 生 洁 具 品 牌 积 极 拓 展 产 品 业 务 线, 在 给 我 国 消 费 者 带 来 更 多 产 品 选 择 的 同 时, 也 给 本 已 竞 争 激 烈 的 国 内 市 场 带 来 了 新 的 压 力 和 冲 击 面 对 竞 争 格 局 的 变 化, 推 动 我 国 卫 生 洁 具 行 业 由 制 造 优 势 向 品 牌 优 势 转 化, 提 升 产 品 附 加 值, 已 成 为 保 持 行 业 可 持 续 发 展 提 高 国 际 市 场 竞 争 能 力 的 一 个 重 要 手 段 中 国 是 全 球 卫 生 洁 具 产 业 的 制 造 大 国, 年 产 量 及 出 口 量 均 位 居 世 界 前 列, 但 到 目 前 为 止, 具 有 国 际 品 牌 影 响 力 的 卫 生 洁 具 企 业 仍 然 较 少, 在 品 牌 形 象 及 创 新 能 力 两 项 关 键 指 标 上, 与 欧 洲 日 本 美 国 和 德 国 等 国 家 的 企 业 差 距 仍 然 明 显 众 多 的 本 土 企 业 逐 渐 意 识 到 自 主 品 牌 的 开 创 和 产 品 附 加 值 的 提 高 将 成 为 企 业 在 未 来 激 烈 的 市 场 竞 争 中 占 有 一 席 之 地 的 关 键 C 市 场 需 求 持 续 增 长 且 日 趋 呈 现 多 元 化 1-1-109
近 年 来, 我 国 经 济 的 快 速 发 展,GDP 规 模 及 增 速 的 不 断 攀 升, 人 民 生 活 水 平 的 显 著 提 高 都 给 卫 生 洁 具 行 业 带 来 了 新 的 发 展 机 遇, 无 论 是 新 市 场 的 崛 起 还 是 原 有 市 场 的 二 次 需 求 都 为 卫 生 洁 具 生 产 企 业 提 供 了 持 续 的 市 场 需 求 另 外, 由 于 消 费 者 在 生 活 水 平 文 化 背 景 艺 术 修 养 等 方 面 存 在 差 异, 市 场 需 求 呈 现 多 元 化 特 点, 主 要 表 现 在 对 产 品 质 量 功 能 花 色 造 型 安 全 智 能 技 术 等 方 面 为 了 迎 合 市 场 需 求 的 多 元 化 趋 势, 各 大 生 产 厂 商 的 产 品 也 逐 渐 由 大 众 化 普 遍 化 向 风 格 化 个 性 化 方 向 发 展 D 本 土 企 业 生 产 水 平 和 市 场 竞 争 能 力 不 断 提 高 我 国 卫 生 洁 具 行 业 相 对 于 欧 美 起 步 较 晚, 但 是 近 二 十 年 以 来, 在 国 际 卫 生 洁 具 生 产 能 力 逐 渐 向 发 展 中 国 家 转 移 的 大 背 景 下, 我 国 卫 生 洁 具 行 业 发 展 迅 速 随 着 国 际 知 名 企 业 纷 纷 在 我 国 投 资 建 厂, 一 系 列 先 进 的 研 发 设 计 生 产 技 术 和 管 理 理 念 也 随 之 进 入 中 国, 促 进 了 本 行 业 生 产 水 平 的 提 高 目 前 国 内 市 场 上, 外 资 品 牌 主 要 有 东 陶 (TOTO) 科 勒 (Kohler) 乐 家 (Roca) 和 杜 拉 维 特 (Duravit) 等 本 土 企 业 在 消 化 吸 收 国 外 技 术 基 础 上, 通 过 持 续 的 自 主 创 新 经 营 品 牌, 生 产 制 造 能 力 及 品 牌 影 响 力 日 渐 增 强, 出 口 量 逐 年 增 长 国 内 市 场 涌 现 出 了 以 惠 达 箭 牌 等 为 代 表 的 全 国 性 本 土 洁 具 品 牌, 市 场 范 围 也 由 大 众 消 费 市 场 逐 渐 向 外 资 品 牌 主 导 的 高 端 酒 店 高 档 办 公 场 所 和 高 档 娱 乐 场 所 等 领 域 进 行 拓 展 E 行 业 集 中 趋 势 愈 发 明 显 伴 随 着 我 国 经 济 增 速 放 缓 的 预 期 以 及 房 地 产 市 场 形 势 的 变 化, 当 前 卫 浴 行 业 中 实 力 不 强 的 中 小 企 业 由 于 在 品 牌 渠 道 制 造 和 研 发 方 面 的 劣 势 将 面 临 销 售 困 难 减 产 甚 至 破 产 或 被 整 合 的 风 险 卫 浴 行 业 将 会 通 过 行 业 洗 牌 进 行 产 业 结 构 的 进 一 步 升 级 和 改 善, 劣 质 产 品 同 质 化 产 品 不 符 合 市 场 需 求 的 产 品 和 企 业 将 会 被 市 场 逐 渐 淘 汰, 行 业 集 中 度 将 因 此 得 以 提 升, 具 有 品 牌 和 研 发 优 势 的 大 型 卫 浴 企 业 市 场 竞 争 力 将 会 进 一 步 增 强, 卫 浴 行 业 将 迎 来 更 为 健 康 和 有 序 的 发 展 环 境 2014 年 3 月 10 日, 中 国 建 筑 材 料 联 合 会 与 中 国 建 筑 卫 生 陶 瓷 协 会 联 合 发 布 建 筑 卫 生 陶 瓷 行 业 兼 并 重 组 的 指 导 意 见 文 件 指 出, 通 过 兼 并 重 组, 到 2015 1-1-110
年 建 筑 卫 生 陶 瓷 前 10 家 企 业 产 业 集 中 度 达 到 20%; 到 2020 年 达 到 40%, 形 成 3-5 家 产 业 链 完 整 的 具 有 核 心 竞 争 力 和 国 际 影 响 力 的 建 筑 卫 生 陶 瓷 大 企 业 集 团, 带 动 全 行 业 转 型 升 级 (2) 陶 瓷 砖 行 业 1 世 界 陶 瓷 砖 行 业 A 世 界 陶 瓷 砖 行 业 发 展 状 况 在 世 界 陶 瓷 砖 行 业 中, 意 大 利 和 西 班 牙 是 传 统 陶 瓷 砖 强 国, 他 们 凭 借 精 湛 的 技 术 和 领 先 的 设 计, 引 领 世 界 潮 流 ; 中 国 和 印 度 等 亚 洲 国 家 的 陶 瓷 砖 工 业 近 年 来 发 展 迅 速, 已 成 为 世 界 主 要 陶 瓷 砖 生 产 基 地 其 中, 中 国 的 陶 瓷 砖 产 销 量 远 大 于 亚 洲 其 他 国 家, 为 世 界 上 最 大 的 陶 瓷 砖 生 产 地 及 主 要 的 陶 瓷 砖 出 口 国 B 世 界 陶 瓷 砖 行 业 市 场 需 求 状 况 世 界 陶 瓷 砖 市 场 需 求 稳 步 增 长, 自 2009 年 的 85.25 亿 平 方 米 增 长 到 2013 年 的 115.74 亿 平 方 米,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6.31% 从 消 费 区 域 分 布 来 看,2013 年 欧 洲 市 场 占 世 界 消 费 总 量 的 12.30%, 亚 洲 市 场 占 世 界 消 费 总 量 的 66.50%, 其 中, 中 国 为 世 界 上 最 大 的 陶 瓷 砖 消 费 国, 占 世 界 消 费 总 量 的 38.90% 数 据 来 源 :2013 年 中 国 建 筑 卫 生 陶 瓷 年 鉴 C 世 界 陶 瓷 砖 行 业 生 产 状 况 近 年 来, 世 界 陶 瓷 砖 产 量 稳 步 增 长, 从 2009 年 的 85.81 亿 平 方 米 增 长 至 2013 年 的 119.13 亿 平 方 米,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6.78% 从 生 产 区 域 分 布 来 看, 以 意 大 利 西 班 牙 为 代 表 的 欧 洲 地 区 为 传 统 的 陶 瓷 砖 生 产 区 域, 凭 借 其 先 进 的 生 产 1-1-111
工 艺 科 学 的 管 理 理 念 和 创 新 的 设 计 风 格 引 领 世 界 潮 流 亚 洲 作 为 新 兴 生 产 区 域 发 展 迅 速, 已 成 为 世 界 陶 瓷 砖 的 主 要 产 地, 其 中, 中 国 是 世 界 陶 瓷 砖 最 大 的 生 产 国, 占 世 界 生 产 总 量 的 47.80% 数 据 来 源 :2013 年 中 国 建 筑 卫 生 陶 瓷 年 鉴 2 我 国 陶 瓷 砖 行 业 A 我 国 陶 瓷 砖 行 业 的 发 展 历 程 我 国 陶 瓷 砖 行 业 的 发 展 大 致 经 历 了 萌 芽 快 速 发 展 产 品 竞 争 及 品 牌 竞 争 共 四 个 阶 段 萌 芽 阶 段 为 上 世 纪 40 年 代 至 上 世 纪 80 年 代 这 一 阶 段, 由 于 受 社 会 经 济 及 政 治 发 展 状 况 的 影 响, 我 国 陶 瓷 砖 行 业 发 展 缓 慢, 以 手 工 作 坊 为 主 要 的 生 产 方 式, 生 产 企 业 少 且 产 量 低 快 速 发 展 阶 段 为 上 世 纪 80 年 代 初 期 至 90 年 代 中 期 这 一 阶 段, 由 于 我 国 开 始 实 行 改 革 开 放 政 策, 国 内 陶 瓷 砖 生 产 企 业 开 始 引 进 国 外 先 进 生 产 设 备 和 科 学 管 理 理 念, 陶 瓷 砖 的 产 量 及 生 产 工 艺 均 得 到 了 较 大 幅 度 的 提 升, 整 个 行 业 进 入 了 快 速 发 展 阶 段 产 品 竞 争 阶 段 为 上 世 纪 90 年 代 中 期 至 21 世 纪 初 这 一 阶 段, 在 消 费 需 求 的 引 领 下, 陶 瓷 砖 产 品 更 新 换 代 加 快, 先 后 出 现 了 渗 花 砖 颗 粒 抛 光 砖 超 亮 白 微 粉 砖 及 仿 古 砖 等 新 型 产 品, 产 品 需 求 呈 现 多 样 化 和 个 性 化 与 此 同 时, 中 小 企 业 厂 商 之 间 相 互 模 仿, 产 品 同 质 化 严 重, 竞 争 日 益 激 烈 品 牌 竞 争 阶 段 为 21 世 纪 初 至 今 这 一 阶 段, 一 些 实 力 较 强 的 厂 商 开 始 注 重 1-1-112
品 牌 宣 传 服 务 提 升 和 产 品 创 新 及 渠 道 终 端 建 设, 消 费 者 对 品 牌 的 认 知 度 逐 渐 提 高, 我 国 陶 瓷 砖 产 业 进 入 了 以 品 牌 竞 争 为 主 的 新 阶 段 B 我 国 陶 瓷 砖 行 业 的 生 产 规 模 近 年 来, 我 国 陶 瓷 砖 产 量 保 持 快 速 增 长 据 中 国 建 筑 卫 生 陶 瓷 协 会 统 计, 2009 年 至 2013 年, 我 国 陶 瓷 砖 产 量 由 64.27 亿 平 方 米 增 长 至 96.90 亿 平 方 米 2 数 据 来 源 :2013 年 中 国 建 筑 卫 生 陶 瓷 年 鉴 C 我 国 陶 瓷 砖 行 业 主 要 产 区 及 发 展 趋 势 2 我 国 陶 瓷 砖 产 量 与 世 界 陶 瓷 砖 产 量 较 为 接 近, 卫 生 陶 瓷 年 鉴 对 此 解 释 : 世 界 卫 生 陶 瓷 产 量 的 统 计 来 自 Paola Giacomini,World Production and Consumption of Ceramic Tiles,Geramic World Review, 其 对 中 国 陶 瓷 砖 产 量 的 数 据 统 计 与 中 国 实 际 情 况 差 异 较 大, 此 处 采 用 中 国 建 筑 卫 生 陶 瓷 协 会 的 统 计 数 据 1-1-113
我 国 陶 瓷 砖 的 原 有 产 区 主 要 集 中 在 唐 山 佛 山 博 山 上 海 及 江 浙 地 区 四 川 夹 江 和 福 建 晋 江 地 区 随 着 我 国 陶 瓷 砖 行 业 的 不 断 发 展, 陶 瓷 砖 的 主 要 产 区 逐 渐 向 江 西 湖 南 湖 北 辽 宁 等 新 产 区 转 移, 产 区 由 过 去 的 块 状 向 碎 片 点 状 发 展 目 前, 除 了 西 藏 外, 几 乎 所 有 的 省 份 都 新 建 了 陶 瓷 砖 生 产 线, 尤 其 是 江 西 高 安 和 辽 宁 法 库, 成 为 传 统 六 大 产 区 之 外 最 大 的 新 产 区 2 卫 浴 行 业 市 场 需 求 分 析 卫 浴 行 业 市 场 需 求 主 要 受 国 民 经 济 发 展 状 况 居 民 收 入 水 平 城 镇 化 进 程 房 地 产 市 场 发 展 状 况 以 及 更 新 换 代 需 求 等 因 素 的 影 响 (1) 经 济 快 速 增 长 居 民 可 支 配 收 入 不 断 提 高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我 国 经 济 持 续 保 持 高 速 增 长, 经 济 总 量 不 断 提 高, 人 民 生 活 日 益 改 善 根 据 国 家 统 计 局 的 数 据, 我 国 从 2004 年 至 2010 年 的 GDP 以 每 年 8% 以 上 的 速 度 增 长 2011 年 以 来,GDP 的 增 速 虽 然 放 缓, 但 也 保 持 了 7% 以 上 的 增 长 速 度, 国 民 生 产 总 值 的 变 化 如 下 图 所 示 : 数 据 来 源 : 国 家 统 计 局 网 站 随 着 我 国 经 济 的 快 速 发 展, 城 镇 居 民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持 续 增 长, 居 民 的 消 费 能 力 也 得 到 了 提 升, 这 为 卫 浴 行 业 的 快 速 发 展 奠 定 了 良 好 的 市 场 基 础 由 于 我 国 人 口 基 数 大,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的 提 高 将 催 生 一 个 规 模 庞 大 的 卫 浴 市 场 我 国 城 镇 居 民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的 变 化 如 下 图 所 示 : 1-1-114
数 据 来 源 : 国 家 统 计 局 官 方 网 站 (2) 城 镇 化 进 程 的 加 快 根 据 国 家 新 型 城 镇 化 规 划 (2014-2020 年 ) 的 数 据 统 计, 目 前 我 国 常 住 人 口 城 镇 化 率 为 53.7%, 户 籍 人 口 城 镇 化 率 只 有 36% 左 右, 不 仅 远 低 于 发 达 国 家 80% 的 平 均 水 平, 也 低 于 人 均 收 入 与 我 国 相 近 的 菲 律 宾 马 来 西 亚 等 发 展 中 国 家 60% 的 平 均 水 平 正 因 如 此, 我 国 城 市 化 发 展 水 平 还 有 较 大 的 发 展 空 间 城 镇 化 水 平 持 续 提 高, 会 使 更 多 农 民 通 过 转 移 就 业 提 高 收 入, 通 过 转 为 市 民 享 受 更 好 的 公 共 服 务, 从 而 使 城 镇 消 费 群 体 不 断 扩 大 消 费 结 构 不 断 升 级 消 费 潜 力 不 断 释 放, 也 会 带 来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公 共 服 务 设 施 和 住 宅 建 设 等 巨 大 投 资 需 求, 为 我 国 卫 浴 行 业 的 发 展 提 供 持 续 的 推 动 力 数 据 来 源 : 国 家 统 计 局 官 方 网 站 1-1-115
(3) 房 地 产 市 场 的 快 速 发 展 国 内 卫 浴 行 业 的 发 展 与 房 地 产 业 的 发 展 密 切 相 关, 我 国 政 府 于 1999 年 起 在 全 国 范 围 内 逐 步 推 进 城 镇 居 民 住 房 制 度 改 革, 这 一 政 策 极 大 地 促 进 了 国 内 房 地 产 和 建 筑 行 业 的 快 速 发 展 近 十 年 来, 商 品 房 和 保 障 性 住 房 的 建 设 和 销 售 面 积 均 有 大 幅 度 增 长, 这 就 直 接 形 成 了 对 卫 浴 产 品 的 巨 大 需 求 1 商 品 房 我 国 商 品 房 主 要 分 为 住 宅 商 品 房 商 业 营 业 用 房 办 公 楼 商 品 房 三 种 类 型, 其 中 住 宅 商 品 房 在 我 国 商 品 房 中 占 有 主 要 地 位 A 住 宅 商 品 房 2004 年 我 国 住 宅 商 品 房 年 销 售 面 积 为 33,819.89 万 平 方 米,2010 年 增 长 至 93,376.60 万 平 方 米,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18.44% 2010 年 以 来, 受 房 地 产 调 控 政 策 的 影 响,2011 年 和 2012 年 住 宅 商 品 房 销 售 面 积 增 速 放 缓 2013 年, 我 国 商 品 房 住 宅 销 售 面 积 较 2012 年 增 长 了 17.52%, 增 长 速 度 快 速 回 升 从 长 期 来 看, 随 着 我 国 城 市 化 进 程 的 持 续 推 进, 住 宅 商 品 房 销 售 规 模 还 将 保 持 一 定 的 增 长 数 据 来 源 : 国 家 统 计 局 官 方 网 站 由 于 住 宅 商 品 房 销 售 面 积 约 占 商 品 房 总 销 售 面 积 的 90% 左 右, 因 此 住 宅 商 品 房 的 销 售 对 卫 浴 行 业 有 较 大 的 影 响 最 近 五 年, 我 国 住 宅 商 品 房 销 售 面 积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6.07%, 出 于 谨 慎 方 面 考 虑, 我 们 以 近 五 年 最 低 增 长 率 2% 来 保 守 估 计, 预 计 2015 年 至 2018 年, 我 国 住 宅 商 品 房 的 销 售 面 积 将 分 别 达 到 12.04 亿 平 1-1-116
方 米 12.28 亿 平 方 米 12.53 亿 平 方 米 及 12.78 亿 平 方 米 按 照 每 套 住 房 平 均 90 平 方 米 测 算,2015 年 -2018 年 我 国 住 宅 商 品 房 的 销 售 套 数 将 分 别 达 到 1,338 万 套 1,364 万 套 1,392 万 套 及 1,420 万 套 每 套 住 房 至 少 需 要 座 便 器 或 蹲 便 器 浴 室 柜 台 盆 淋 浴 设 备 等 4 件 主 要 卫 生 洁 具 产 品, 据 此 推 算,2015 至 2018 年 卫 生 洁 具 的 需 求 量 分 别 为 5,352 万 件 5,456 万 件 5,568 万 件 及 5,680 万 件 假 如 每 套 住 宅 商 品 房 至 少 50% 的 面 积 需 要 陶 瓷 砖, 根 据 上 述 住 宅 商 品 房 销 售 面 积 数 据 测 算,2015 年 -2018 年 我 国 陶 瓷 砖 的 需 求 量 将 分 别 达 到 6.02 亿 平 方 米 6.14 亿 平 方 米 6.27 亿 平 方 米 和 6.39 亿 平 方 米 B 商 业 营 业 用 房 在 我 国 城 镇 化 进 程 中, 新 型 城 市 发 展 规 划 及 商 业 环 境 不 断 升 级, 需 要 大 量 开 发 购 物 餐 饮 娱 乐 休 闲 等 商 业 营 业 用 房 同 时, 商 业 营 业 用 房 受 国 家 房 地 产 调 控 政 策 的 影 响 较 小, 形 成 了 对 卫 浴 产 品 持 续 稳 定 的 市 场 需 求 2004 年 至 2013 年 间, 我 国 商 业 营 业 用 房 年 销 售 面 积 从 2004 年 的 3,100.29 万 平 方 米 增 长 到 2013 年 的 8,469.22 万 平 方 米,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10.57% 近 十 年 来, 我 国 商 业 营 业 用 房 销 售 面 积 及 增 长 率 的 变 化 图 如 下 所 示 : 我 国 商 业 营 业 用 房 销 售 面 积 及 增 长 率 变 化 图 9,000.00 8,000.00 7,000.00 6,000.00 5,000.00 4,000.00 3,000.00 2,000.00 1,000.00 0.00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35.00% 30.00% 25.00% 20.00% 15.00% 10.00% 5.00% 0.00% 5.00% 10.00% 15.00% 商 业 营 业 用 房 销 售 面 积 ( 万 平 方 米 ) 商 业 营 业 用 房 销 售 面 积 增 长 率 数 据 来 源 : 国 家 统 计 局 官 方 网 站 C 办 公 楼 商 品 房 随 着 我 国 经 济 的 增 长 及 城 市 化 建 设 的 加 速, 办 公 楼 房 地 产 业 也 随 之 迅 速 发 1-1-117
展 2004 年 至 2013 年 间, 办 公 楼 年 销 售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15.33% 2008 年 由 于 受 经 济 危 机 影 响, 办 公 楼 销 售 面 积 下 降 幅 度 较 大, 但 2009 年 国 家 相 关 经 济 刺 激 政 策 的 出 台, 办 公 楼 销 售 面 积 有 了 较 大 幅 度 的 回 升 2010 年 以 来, 我 国 办 公 楼 商 品 房 的 销 量 面 积 增 速 逐 步 提 升 随 着 高 科 技 产 业 和 现 代 服 务 业 的 快 速 发 展, 以 及 由 此 形 成 的 城 市 商 务 区 聚 集, 我 国 办 公 楼 商 品 房 的 市 场 需 求 将 进 一 步 加 大 2004 年 至 2013 年, 我 国 办 公 楼 的 销 售 面 积 及 增 长 率 的 变 化 图 如 下 所 示 : 数 据 来 源 : 国 家 统 计 局 官 方 网 站 2 保 障 性 住 房 根 据 国 家 规 划, 十 二 五 期 间 我 国 要 建 设 3,600 万 套 保 障 性 住 房 2011 年 为 十 二 五 的 开 局 之 年, 国 家 制 定 了 1,000 万 套 保 障 房 的 开 工 计 划 据 财 政 部 的 统 计 数 据 显 示,2012 年 及 2013 年 全 国 保 障 性 安 居 工 程 财 政 支 出 分 别 为 3,800.43 亿 元 和 3816.72 亿 元, 分 别 较 上 年 增 加 457.52 亿 元 和 16.29 亿 元, 增 长 13.7% 和 0.43%, 全 国 共 开 工 建 设 城 镇 保 障 性 住 房 和 棚 户 区 改 造 住 房 分 别 为 781 万 套 和 666 万 套, 基 本 建 成 601 万 套 和 544 万 套 据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统 计 数 据 显 示,2011 年 至 2013 年 底, 全 国 城 镇 保 障 性 安 居 工 程 累 计 开 工 建 设 2,490 万 套, 占 我 国 十 二 五 期 间 计 划 要 建 设 保 障 房 的 69.17% 国 家 对 保 障 房 建 设 的 大 力 投 入 和 不 断 推 进, 为 国 内 卫 浴 行 业 的 发 展 提 供 了 新 的 历 史 机 遇 1-1-118
(4) 卫 浴 产 品 的 更 新 换 代 需 求 卫 浴 产 品 需 求 除 与 新 建 住 宅 紧 密 相 关 外, 家 庭 二 次 装 修 带 来 的 卫 浴 产 品 更 换 需 求 也 是 影 响 卫 浴 产 品 需 求 量 的 重 要 因 素 正 常 情 况 下, 由 于 住 宅 功 能 及 感 官 需 求, 家 庭 住 房 的 翻 新 周 期 约 为 5 年 -10 年 ; 另 外, 随 着 房 地 产 市 场 调 控 力 度 加 大, 短 期 内 无 力 购 房 和 受 政 策 限 制 无 法 再 次 购 房 的 家 庭, 会 通 过 老 房 翻 新 和 更 换 卫 浴 产 品 来 改 善 居 住 环 境, 使 得 二 次 装 修 的 需 求 递 增 因 此, 家 庭 住 房 的 二 次 装 修 对 卫 浴 产 品 的 需 求 量 巨 大 根 据 2010 年 第 六 次 全 国 人 口 普 查, 我 国 大 陆 31 个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共 有 城 镇 人 口 66,557.53 万 人, 按 照 平 均 每 个 家 庭 户 人 口 为 3.1 人 计 算, 我 国 共 有 城 镇 家 庭 21,470.17 万 户, 假 如 每 10 年 更 换 一 次 卫 浴 产 品, 相 当 于 每 年 有 2,147 万 户 更 新 卫 浴 产 品 每 户 家 庭 二 次 装 修 时 至 少 需 要 座 便 器 或 蹲 便 器 浴 室 柜 台 盆 和 淋 浴 设 备 等 4 件 卫 生 洁 具 产 品, 以 此 推 算, 我 国 每 年 家 庭 二 次 装 修 对 卫 生 洁 具 的 需 求 量 约 为 8,588 万 件 ; 假 设 每 户 家 庭 的 平 均 住 房 面 积 为 90 平 方 米, 按 照 每 户 家 庭 二 次 装 修 时 至 少 50% 的 面 积 使 用 陶 瓷 砖 进 行 测 算, 每 户 家 庭 二 次 装 修 对 陶 瓷 砖 的 需 求 量 约 为 96,615 万 平 方 米 上 述 需 求 测 算 未 考 虑 商 业 营 业 用 房 和 办 公 楼 商 品 房 的 需 求, 只 根 据 住 宅 商 品 房 的 翻 新 周 期 推 算 的 卫 浴 产 品 需 求 量, 如 果 考 虑 到 营 业 用 房 和 办 公 楼 商 品 房 等 因 素, 每 年 由 二 次 装 修 所 带 来 的 卫 浴 产 品 市 场 需 求 将 进 一 步 加 大 ( 三 ) 行 业 竞 争 状 况 1 行 业 竞 争 概 况 目 前, 按 照 消 费 者 的 购 买 偏 好 可 将 卫 浴 市 场 划 分 为 高 端 市 场 中 端 市 场 和 低 端 市 场 在 中 高 端 市 场 领 域, 由 于 消 费 者 属 于 中 高 收 入 阶 层, 注 重 品 牌 附 加 值 和 产 品 设 计, 对 价 格 敏 感 度 不 强, 且 受 品 牌 壁 垒 技 术 壁 垒 以 及 资 金 壁 垒 的 影 响, 竞 争 对 手 相 对 较 少, 竞 争 环 境 相 对 宽 松, 企 业 之 间 的 竞 争 主 要 是 品 牌 和 销 售 渠 道 的 竞 争 在 低 档 市 场 领 域, 生 产 企 业 众 多, 且 大 部 分 属 于 中 小 企 业, 行 业 集 中 度 不 高, 产 品 同 质 化 严 重, 竞 争 主 要 集 中 在 产 品 的 价 格 和 质 量 方 面 以 东 陶 和 科 勒 等 为 代 表 的 世 界 卫 浴 行 业 的 龙 头 企 业 通 过 在 中 国 成 立 生 产 工 1-1-119
厂 办 事 处 等 方 式, 凭 借 成 熟 的 商 业 模 式 和 本 土 化 的 发 展 策 略, 依 靠 先 发 优 势, 在 中 国 卫 浴 产 品 的 高 端 市 场 占 有 较 大 份 额 以 惠 达 箭 牌 等 为 代 表 的 全 国 性 本 土 卫 浴 品 牌 通 过 持 续 的 研 究 开 发 自 主 创 新 和 品 牌 经 营, 市 场 竞 争 能 力 逐 渐 提 高, 在 稳 固 大 众 消 费 市 场 的 同 时, 产 品 线 逐 渐 向 星 级 酒 店 商 务 会 所 高 档 住 宅 等 高 端 市 场 扩 张 同 时, 以 惠 达 为 代 表 的 少 数 本 土 企 业 通 过 海 外 销 售 渠 道 积 极 拓 展 自 有 品 牌, 开 始 了 本 土 卫 浴 品 牌 国 际 化 发 展 的 征 程 除 上 述 少 数 本 土 代 表 性 的 企 业 外, 国 内 大 部 分 卫 浴 生 产 企 业 为 实 力 较 弱 的 中 小 型 企 业 这 些 企 业 普 遍 缺 少 明 确 的 市 场 定 位 和 战 略 方 向, 不 愿 意 对 设 计 研 发 进 行 投 入, 大 多 数 企 业 甚 至 没 有 自 己 的 设 计 研 发 团 队, 而 是 在 原 材 料 工 艺 技 术 设 计 包 装, 甚 至 在 终 端 陈 列 导 购 推 广 等 方 面 模 仿 他 人, 导 致 了 行 业 同 质 化 严 重, 产 品 的 附 加 值 和 品 牌 价 值 不 高, 这 些 中 小 型 卫 浴 企 业 在 低 端 市 场 上 竞 争 激 烈, 利 润 水 平 较 低 2 行 业 竞 争 格 局 (1) 市 场 集 中 度 整 体 仍 处 于 较 低 水 平 伴 随 着 中 国 卫 浴 行 业 几 十 年 的 快 速 发 展, 我 国 已 发 展 成 为 卫 浴 产 品 的 制 造 大 国, 但 由 于 行 业 进 入 门 槛 不 高 初 期 投 资 少, 业 内 企 业 大 部 分 是 中 小 型 企 业, 规 模 普 遍 较 小, 致 使 整 个 卫 浴 行 业 市 场 集 中 度 处 于 较 低 水 平 (2) 卫 浴 产 品 同 质 化 严 重 缺 乏 创 新 由 于 国 内 大 部 分 卫 浴 企 业 为 实 力 较 为 薄 弱 的 中 小 型 企 业, 企 业 缺 少 明 确 的 市 场 定 位 和 战 略 方 向, 更 不 愿 意 对 设 计 研 发 进 行 投 入, 大 多 数 企 业 甚 至 没 有 自 己 的 设 计 团 队, 而 是 在 原 材 料 工 艺 技 术 设 计 和 包 装, 甚 至 在 终 端 陈 列 导 购 推 广 等 方 面 模 仿 他 人, 导 致 了 行 业 同 质 化 严 重, 产 品 的 附 加 值 和 品 牌 价 值 不 高, 影 响 了 企 业 进 一 步 可 持 续 发 展 (3) 行 业 竞 争 加 剧 品 牌 企 业 优 势 显 现 较 低 的 市 场 集 中 度 意 味 着 较 高 的 市 场 竞 争 程 度, 虽 然 卫 浴 行 业 进 入 门 槛 低, 但 从 国 内 卫 浴 行 业 的 实 际 经 营 情 况 来 看, 由 于 卫 浴 行 业 中 小 企 业 众 多, 他 们 既 面 临 着 相 同 业 态 对 手 的 激 烈 竞 争, 又 因 在 资 金 实 力 和 品 牌 影 响 力 方 面 欠 缺 1-1-120
而 无 法 短 期 内 进 入 中 高 端 产 品 市 场, 在 低 端 市 场 上 竞 争 激 烈, 利 润 水 平 较 低 目 前, 具 有 品 牌 渠 道 和 规 模 优 势 的 卫 浴 企 业 主 要 竞 争 于 中 高 端 市 场, 这 些 企 业 能 够 更 为 准 确 的 进 行 市 场 定 位, 更 好 地 满 足 消 费 者 多 样 化 和 个 性 化 的 需 求, 因 此 成 长 迅 速, 市 场 发 展 空 间 巨 大 随 着 生 活 水 平 的 提 高, 人 们 对 卫 浴 品 质 的 要 求 也 逐 渐 提 高 未 来, 品 牌 质 量 营 销 和 服 务 等 非 价 格 竞 争 因 素 在 中 高 档 产 品 竞 争 中 的 重 要 性 将 逐 渐 显 现, 且 部 分 优 势 企 业 也 在 拓 展 中 低 端 市 场 的 产 品 线, 双 重 打 压 的 竞 争 态 势 将 迫 使 部 分 没 有 竞 争 优 势 的 企 业 退 出 卫 生 洁 具 行 业 强 强 联 合 强 弱 整 合 将 会 成 为 未 来 行 业 重 组 的 必 然 之 路 ( 四 ) 行 业 利 润 水 平 2000 年 以 来, 我 国 卫 浴 行 业 发 展 迅 速, 大 量 中 小 企 业 的 低 水 平 重 复 建 设 和 严 重 的 同 质 化 竞 争, 导 致 了 卫 浴 行 业 集 中 度 较 低, 整 体 利 润 水 平 不 高 但 在 全 球 金 融 危 机 的 影 响 下, 部 分 中 小 企 业 退 出 了 市 场, 行 业 集 中 度 得 到 一 定 的 提 升 在 市 场 集 中 度 提 高 的 过 程 中, 少 数 具 备 较 好 的 产 品 设 计 开 发 能 力 较 强 的 销 售 渠 道 推 广 能 力 的 企 业 获 得 了 更 大 的 发 展 空 间 和 新 的 利 润 增 长 点 行 业 集 中 趋 势 使 领 先 企 业 的 竞 争 力 持 续 提 高, 行 业 利 润 也 逐 渐 向 这 些 企 业 集 中, 领 先 企 业 市 场 地 位 的 强 化 对 行 业 利 润 率 的 稳 定 起 到 了 积 极 作 用 2010 年 以 来, 全 国 卫 浴 行 业 的 利 润 水 平 趋 于 稳 定 ( 五 ) 行 业 主 要 壁 垒 1 渠 道 壁 垒 国 内 卫 浴 企 业 主 要 通 过 经 销 和 直 销 两 种 模 式 进 行 销 售 经 销 模 式 主 要 通 过 经 销 商 销 售 建 立 有 效 的 经 销 商 渠 道 主 要 有 以 下 壁 垒 : 企 业 需 要 有 经 销 商 拓 展 及 管 理 经 验 的 人 才 ; 新 的 卫 浴 品 牌 要 取 得 经 销 商 的 认 可 需 要 的 周 期 长 且 难 度 较 大 ; 要 建 设 覆 盖 范 围 较 广 的 经 销 商 渠 道, 需 要 企 业 具 备 强 大 的 支 持 体 系, 对 企 业 的 订 单 管 理 产 品 配 送 经 销 商 管 理 及 售 后 服 务 等 诸 多 方 面 均 有 较 高 的 要 求 直 销 模 式 主 要 是 通 过 工 程 渠 道 销 售, 工 程 渠 道 销 售 方 式 是 指 企 业 直 接 向 工 程 客 户 销 售 产 品 工 程 客 户 一 般 通 过 招 投 标 的 方 式 选 择 供 应 商 在 招 投 标 的 过 1-1-121
程 中, 工 程 客 户 对 供 应 商 的 生 产 及 销 售 规 模 资 金 实 力 产 品 质 量 品 牌 影 响 力 产 品 报 价 供 货 时 间 和 供 货 能 力 等 方 面 有 着 严 格 的 要 求, 新 进 企 业 很 难 满 足 上 述 要 求 成 为 合 格 供 应 商 综 上, 新 进 企 业 很 难 在 短 期 内 建 设 起 具 备 一 定 规 模 和 质 量 的 经 销 商 渠 道, 也 很 难 通 过 招 投 标 取 得 工 程 客 户 订 单, 这 成 为 新 进 企 业 的 主 要 障 碍 之 一 2 品 牌 壁 垒 随 着 我 国 居 民 消 费 水 平 的 持 续 提 高, 人 们 的 消 费 观 念 也 在 发 生 转 变 在 卫 浴 产 品 的 选 择 上, 由 过 去 的 只 注 重 产 品 价 格 因 素, 转 变 为 更 注 重 产 品 的 品 牌 知 名 度 品 牌 知 名 度 已 成 为 消 费 者 衡 量 卫 浴 产 品 质 量 环 保 信 誉 和 售 后 服 务 的 重 要 因 素, 消 费 者 对 知 名 品 牌 具 有 较 高 的 忠 诚 度 而 品 牌 知 名 度 是 企 业 在 品 牌 建 设 产 品 设 计 产 品 质 量 营 销 服 务 等 方 面 长 期 投 入 和 积 累 的 结 果, 行 业 新 进 入 者 通 常 很 难 在 较 短 时 间 内 建 立 起 品 牌 优 势 3 研 发 及 设 计 壁 垒 随 着 人 们 生 活 水 平 的 提 高 和 卫 浴 产 品 的 普 及, 消 费 者 对 卫 浴 产 品 的 外 观 及 功 能 等 方 面 提 出 了 更 多 更 高 的 需 求, 例 如, 对 产 品 的 色 彩 造 型 的 需 求, 对 防 臭 抑 菌 和 节 水 节 能 的 需 求 为 满 足 消 费 者 不 断 增 加 的 需 求, 企 业 必 须 具 备 强 大 的 研 发 与 设 计 能 力, 这 种 能 力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强 大 的 研 发 团 队 及 先 进 的 研 发 设 备 丰 富 的 产 品 设 计 及 研 发 经 验 成 熟 稳 定 的 制 造 工 艺 对 产 品 风 格 及 样 式 变 化 的 应 变 能 力 和 对 卫 浴 产 品 未 来 变 化 趋 势 的 把 握 能 力 等 综 上, 强 大 的 研 发 及 设 计 能 力 是 卫 浴 产 品 制 造 企 业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之 一, 而 新 进 入 的 企 业 很 难 在 短 时 间 内 具 备 这 种 能 力 4 规 模 和 资 金 壁 垒 卫 浴 企 业 只 有 达 到 一 定 生 产 规 模 才 能 发 挥 规 模 效 应, 保 持 一 定 的 利 润 水 平 规 模 效 应 能 够 有 效 地 降 低 单 个 产 品 成 本 中 所 含 有 的 固 定 成 本, 例 如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等 成 本 ; 能 够 统 一 采 购 及 配 送, 降 低 采 购 及 运 输 成 本 但 规 模 化 的 生 产 意 味 着 需 要 大 量 的 资 金 投 入 厂 房 设 备 研 发 以 及 销 售 体 系, 这 些 投 入 对 新 进 入 的 企 业 初 期 运 营 形 成 了 巨 大 的 资 金 压 力 新 进 入 的 企 业 如 果 不 能 达 到 一 定 的 产 销 规 模, 将 会 出 现 亏 损 因 此, 卫 浴 行 业 存 在 较 为 明 显 的 规 模 和 资 金 壁 垒 1-1-122
( 六 ) 影 响 行 业 发 展 的 有 利 因 素 及 不 利 因 素 1 有 利 因 素 (1) 产 业 政 策 支 持 为 改 善 我 国 居 民 的 居 住 条 件, 实 现 行 业 节 能 减 排, 国 务 院 及 相 关 部 门 出 台 了 一 系 列 指 导 卫 浴 行 业 发 展 的 法 律 法 规 及 规 章 等, 具 体 内 容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本 节 之 二 行 业 发 展 概 况 之 ( 一 ) 行 业 监 管 体 制 主 要 法 律 法 规 及 产 业 政 策 此 外, 为 规 范 卫 浴 行 业 的 发 展, 行 业 协 会 协 助 相 关 部 门 编 制 了 大 量 卫 生 洁 具 的 国 家 标 准 行 业 标 准 等 ; 同 时, 我 国 建 筑 卫 生 陶 瓷 工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也 对 卫 浴 行 业 未 来 发 展 指 明 了 方 向 : 未 来 我 国 将 重 点 推 广 卫 生 陶 瓷 节 水 与 减 量 化 陶 瓷 砖 产 品 薄 型 化 等 新 型 技 术 这 些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国 家 标 准 行 业 标 准 及 相 关 规 划 的 实 施, 引 导 了 卫 浴 行 业 的 发 展 方 向, 有 利 于 业 内 企 业 健 康 发 展 (2) 市 场 需 求 不 断 增 长 1 居 民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持 续 提 高 根 据 我 国 十 二 五 规 划, 居 民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年 均 增 长 7%, 到 十 二 五 末, 城 镇 居 民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达 到 2.6 万 元 2013 年, 我 国 城 镇 居 民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已 达 2.70 万 元 城 镇 居 民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的 持 续 增 加, 有 效 地 提 高 了 对 卫 浴 产 品 的 消 费 需 求 同 时, 随 着 居 民 消 费 观 念 的 变 化, 人 们 对 具 有 多 功 能 时 尚 节 能 环 保 和 智 能 化 等 特 性 的 卫 浴 产 品 的 需 求 不 断 加 大 2 城 镇 化 进 程 加 快 我 国 城 镇 化 率 与 发 达 国 家 还 有 一 定 的 差 距, 截 至 到 2013 年 底, 我 国 城 镇 化 率 约 为 54%, 显 著 低 于 发 达 国 家 80% 的 城 镇 化 率 2014 年 3 月 16 日, 我 国 发 布 了 国 家 新 型 城 镇 化 规 划 (2014-2020 年 ), 未 来 城 镇 化 建 设 将 全 面 提 速, 预 计 我 国 2020 年 城 镇 化 率 将 达 到 60%, 实 现 1 亿 左 右 农 业 转 移 人 口 在 城 镇 落 户 随 着 城 镇 化 进 程 的 加 快, 中 小 城 镇 将 会 产 生 对 卫 浴 产 品 的 巨 大 需 求 3 房 地 产 投 资 持 续 增 长 2012 年 下 半 年 以 来, 我 国 房 地 产 市 场 保 持 增 长 态 势 根 据 国 家 统 计 局 公 布 1-1-123
的 资 料,2013 年 我 国 房 地 产 投 资 86,013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19.8%; 房 地 产 项 目 新 开 工 面 积 9.59 亿 平 方 米, 同 比 增 长 3.8%; 商 品 房 销 售 面 积 5.14 亿 平 方 米, 同 比 上 升 28.70% 卫 浴 产 品 作 为 住 房 装 修 中 必 不 可 少 的 消 费 品, 新 增 住 房 将 有 效 增 加 对 其 的 需 求 量 (3) 新 技 术 及 新 工 艺 的 应 用 推 动 了 行 业 进 步 近 年 来, 世 界 各 国 出 台 的 一 系 列 环 保 节 能 政 策 引 导 卫 浴 行 业 不 断 改 进 生 产 工 艺, 而 各 种 新 技 术 及 新 工 艺 的 出 现 也 推 动 了 该 行 业 持 续 进 步 新 的 原 材 料 加 工 技 术 和 窑 炉 技 术 的 应 用 提 高 了 卫 浴 产 品 的 生 产 效 率, 降 低 了 单 位 产 品 能 耗 ; 现 代 智 能 控 制 技 术 在 该 行 业 的 应 用 提 高 了 产 品 质 量, 例 如 采 用 机 械 手 施 釉, 能 有 效 的 提 高 产 品 喷 釉 质 量, 操 作 环 境 也 得 到 了 很 大 的 改 善 2 不 利 因 素 (1) 行 业 集 中 度 低 近 年 来, 虽 然 我 国 卫 浴 行 业 的 集 中 度 有 所 提 高, 但 卫 浴 企 业 仍 然 很 多, 除 国 际 知 名 品 牌 在 国 内 设 立 的 企 业 及 少 部 分 本 土 知 名 品 牌 企 业 外, 其 他 企 业 普 遍 存 在 资 产 规 模 小 缺 乏 自 主 创 新 的 情 况 这 些 企 业 主 要 依 靠 模 仿 知 名 品 牌 的 产 品 进 行 生 产, 产 品 的 设 计 和 功 能 同 质 化 严 重, 企 业 之 间 主 要 以 价 格 竞 争 获 取 一 定 的 市 场 份 额 行 业 集 中 度 低 及 无 序 化 的 竞 争 对 卫 浴 行 业 的 健 康 发 展 形 成 了 一 定 制 约 (2) 贸 易 壁 垒 增 加 我 国 是 最 大 的 卫 浴 产 品 生 产 及 出 口 国, 产 品 质 量 好 价 格 低, 对 国 外 卫 浴 市 场 造 成 了 一 定 的 冲 击 2011 年, 欧 盟 对 中 国 瓷 砖 产 品 实 施 了 反 倾 销 税 率, 巴 西 也 提 高 了 对 中 国 瓷 砖 产 品 的 进 口 关 税, 对 我 国 瓷 砖 行 业 产 生 了 一 定 的 影 响 预 计 未 来 随 着 卫 浴 产 品 的 出 口 量 逐 年 上 升, 其 他 国 家 将 有 可 能 通 过 提 高 关 税 或 者 进 口 标 准 来 进 一 步 限 制 我 国 商 品 的 出 口 ( 七 ) 行 业 技 术 水 平 卫 浴 行 业 的 主 要 技 术 包 括 卫 生 陶 瓷 生 产 技 术 五 金 洁 具 生 产 技 术 和 浴 室 柜 生 产 技 术 1-1-124
1 卫 生 陶 瓷 生 产 技 术 水 平 及 特 点 卫 生 陶 瓷 生 产 流 程 一 般 包 括 原 料 检 测 及 处 理 泥 浆 及 釉 浆 等 的 制 备 产 品 成 型 坯 体 干 燥 施 釉 烧 成 和 包 装 等 工 序, 主 要 涉 及 原 料 检 测 技 术 成 型 技 术 施 釉 技 术 和 烧 制 技 术 等 关 键 核 心 技 术 目 前, 除 少 数 优 秀 本 土 企 业 外, 我 国 卫 生 陶 瓷 从 研 发 设 计 到 生 产 等 环 节 所 采 用 的 技 术 与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存 在 一 定 差 距, 机 械 化 程 度 也 较 低, 大 部 分 环 节 还 主 要 采 用 手 工 生 产 技 术 上 的 差 异 主 要 表 现 在 原 料 的 检 测 陶 瓷 成 型 和 施 釉 三 个 方 面 (1) 原 料 检 测 技 术 卫 生 陶 瓷 所 需 的 原 料 种 类 多, 不 同 的 原 料 按 照 一 定 的 比 例 混 合 制 成 浆 体 但 由 于 不 同 地 区 生 产 的 原 料, 甚 至 同 一 地 区 生 产 的 不 同 批 次 的 原 料 在 微 量 元 素 的 构 成 物 理 属 性 等 方 面 存 在 一 定 的 差 异, 这 种 差 异 对 后 续 的 烧 制 过 程 及 成 品 质 量 都 会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为 保 证 浆 体 中 各 种 元 素 含 量 的 稳 定, 需 要 在 浆 体 制 备 前 对 原 材 料 进 行 一 系 列 检 测, 主 要 包 括 物 理 性 能 及 化 学 元 素 构 成 的 检 测 目 前, 除 少 数 领 先 的 本 土 企 业 外, 一 般 的 卫 浴 产 品 生 产 企 业 由 于 资 金 实 力 及 生 产 成 本 的 限 制, 对 原 料 的 检 测 种 类 较 少 检 测 的 频 率 较 低, 与 国 外 知 名 企 业 的 检 测 技 术 差 异 较 大 (2) 陶 瓷 成 型 技 术 目 前, 国 内 企 业 在 陶 瓷 成 型 技 术 方 面, 主 要 采 用 石 膏 模 型, 利 用 微 压 成 型 技 术 将 浆 体 制 成 坯 体 但 少 数 先 进 企 业 在 产 品 的 成 型 环 节, 采 用 了 树 脂 模 型, 利 用 高 压 成 型 技 术 成 型 与 低 压 成 型 技 术 相 比, 高 压 成 型 技 术 在 模 型 的 使 用 次 数 成 型 周 期 和 持 续 生 产 时 间 等 方 面 都 具 有 巨 大 优 势, 有 效 提 高 了 生 产 效 率 (3) 施 釉 技 术 施 釉 环 节 是 卫 生 陶 瓷 生 产 过 程 中 比 较 重 要 的 一 环, 施 釉 的 均 匀 程 度 直 接 影 响 了 产 成 品 的 质 量, 如 果 施 釉 不 均 匀, 会 造 成 产 成 品 的 表 面 存 在 瑕 疵 目 前, 除 国 内 少 数 先 进 企 业 采 用 机 械 手 施 釉 外, 大 部 分 企 业 主 要 采 用 人 工 施 釉 采 用 机 械 手 施 釉, 操 作 人 员 可 以 远 离 喷 釉 柜, 减 少 粉 尘 的 危 害, 使 操 作 环 境 大 大 改 善 ; 每 件 产 品 间 喷 釉 质 量 的 差 别 很 小, 施 釉 更 加 均 匀, 有 利 于 产 品 质 量 的 稳 定, 同 时 降 低 了 工 作 强 度 ; 除 配 备 专 门 的 程 序 示 教 人 员 外, 对 操 作 工 人 的 技 术 1-1-125
水 平 要 求 不 高, 易 于 实 现 流 水 作 业, 提 高 了 工 作 效 率 2 五 金 洁 具 的 生 产 技 术 水 平 及 特 点 五 金 洁 具 主 要 包 括 水 龙 头 五 金 挂 件 水 槽 和 花 洒 等 产 品, 由 于 水 龙 头 在 五 金 洁 具 行 业 中 占 的 比 重 较 大 且 其 生 产 工 艺 具 有 代 表 性, 以 下 主 要 以 水 龙 头 的 生 产 工 艺 为 例 对 五 金 洁 具 的 生 产 技 术 水 平 及 特 点 进 行 说 明 水 龙 头 的 生 产 环 节 主 要 包 括 模 具 设 计 铸 造 及 电 镀 等 在 模 具 设 计 方 面, 五 金 洁 具 行 业 主 要 采 用 三 维 计 算 机 辅 助 设 计 及 计 算 机 辅 助 工 程, 取 代 传 统 的 二 维 设 计 和 手 工 模 具 制 造 的 开 发 流 程, 使 得 新 产 品 设 计 更 为 精 确, 开 发 周 期 更 短 ; 铸 造 技 术 方 面, 大 部 分 五 金 洁 具 生 产 企 业 主 要 采 用 重 力 铸 造 技 术 和 低 压 铸 造 技 术, 这 两 种 技 术 均 可 以 有 效 地 提 高 生 产 效 率 降 低 劳 动 强 度, 并 可 以 完 成 结 构 复 杂 的 产 品 ; 电 镀 技 术 方 面, 目 前 规 模 较 大 的 五 金 洁 具 生 产 企 业 在 电 镀 环 节 均 采 用 了 自 动 化 电 镀 生 产 线, 在 电 镀 的 除 腊 除 油 活 化 镀 镍 和 镀 铬 等 环 节 均 实 现 了 自 动 化 生 产, 电 镀 层 更 精 致 更 耐 用 更 美 观 3 浴 室 柜 的 生 产 技 术 水 平 及 特 点 浴 室 柜 的 生 产 环 节 较 多, 主 要 包 括 备 料 烘 干 冷 拼 砂 光 定 厚 冷 压 封 边 打 孔 立 铣 及 楼 铣 加 工 部 件 组 装 油 漆 和 成 品 组 装 等 环 节 目 前, 随 着 国 外 先 进 设 备 的 引 进 国 内 设 备 性 能 的 提 升, 国 内 较 大 的 浴 室 柜 生 产 企 业 在 上 述 砂 光 定 厚 冷 压 封 边 打 孔 立 铣 及 楼 铣 加 工 等 多 个 加 工 环 节 引 进 了 自 动 化 设 备 或 大 型 机 械 设 备, 实 现 了 在 加 工 环 节 的 自 动 化 及 机 械 化, 这 些 企 业 已 从 传 统 的 作 坊 式 加 工 简 单 加 工 向 大 型 机 械 化 自 动 化 方 向 发 展 ( 八 ) 行 业 经 营 模 式 1 行 业 销 售 模 式 (1) 经 销 模 式 经 销 模 式 主 要 是 卫 浴 企 业 与 经 销 商 签 订 合 同, 给 予 经 销 商 在 特 定 区 域 销 售 其 产 品 的 权 利, 由 企 业 向 其 供 货, 并 允 许 其 使 用 统 一 的 商 标 品 牌 等, 经 销 商 通 过 销 售 门 店 展 示 卫 浴 产 品 并 销 售 给 最 终 消 费 者 该 种 销 售 模 式 有 利 于 发 挥 经 销 商 的 积 极 性, 迅 速 扩 大 企 业 的 市 场 份 额, 提 升 品 牌 形 象, 是 卫 浴 企 业 的 主 流 1-1-126
销 售 模 式 (2) 直 销 模 式 直 销 模 式 是 以 卫 浴 企 业 为 主 体 进 行 销 售, 主 要 模 式 有 :1 直 接 向 房 地 产 开 发 商 等 工 程 客 户 销 售 产 品 这 种 模 式 主 要 是 卫 浴 企 业 通 过 参 与 工 程 客 户 的 公 开 招 标, 然 后 经 投 标 评 标 及 定 标 等 一 系 列 的 程 序 获 取 订 单 这 种 销 售 模 式 下, 对 参 与 竞 标 企 业 的 生 产 销 售 规 模 资 本 实 力 品 牌 影 响 力 产 品 质 量 及 价 格 等 方 面 均 有 严 格 的 要 求 ;2 通 过 自 建 或 租 用 商 业 场 所 设 立 自 营 专 卖 店 进 行 产 品 销 售, 该 销 售 模 式 的 最 大 优 点 是 企 业 可 以 更 加 有 效 的 控 制 渠 道, 执 行 公 司 的 发 展 战 略 ; 但 由 于 自 营 店 投 入 大 见 效 慢 后 续 管 理 成 本 较 高, 采 用 该 模 式 的 卫 浴 企 业 较 少 ;3 通 过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设 立 网 店 进 行 产 品 销 售 ;4 通 过 展 会 展 厅 展 示 并 销 售 产 品 2 行 业 生 产 模 式 国 内 卫 浴 企 业 主 要 的 生 产 模 式 有 备 货 式 生 产 模 式 订 单 式 生 产 模 式 或 者 备 货 型 生 产 模 式 和 订 单 式 生 产 模 式 相 结 合 (1) 备 货 式 生 产 模 式 备 货 式 生 产 是 卫 浴 企 业 在 对 市 场 需 求 量 进 行 预 测 的 基 础 上 有 计 划 的 安 排 生 产, 保 持 一 定 量 的 库 存 产 品 这 种 生 产 模 式 通 常 用 于 大 批 量 标 准 化 产 品 的 生 产, 该 模 式 能 有 效 地 提 高 生 产 效 率, 具 有 明 显 的 规 模 效 益 (2) 订 单 式 生 产 模 式 订 单 式 生 产 模 式 是 在 收 到 顾 客 的 订 单 后, 按 顾 客 的 具 体 要 求 组 织 生 产 由 于 是 按 订 单 的 交 货 日 期 生 产, 产 品 生 产 出 来 以 后 按 照 客 户 要 求 交 货, 所 以 成 品 库 存 量 很 少 生 产 管 理 的 重 点 是 确 保 产 品 的 质 量 及 交 货 期, 按 交 货 日 期 要 求 组 织 生 产 过 程 中 各 环 节 的 衔 接 平 衡 ( 九 ) 行 业 的 周 期 性 区 域 性 及 季 节 性 1 周 期 性 卫 浴 产 品 的 生 产 和 销 售 受 国 民 经 济 发 展 居 民 收 入 水 平 和 房 地 产 行 业 景 气 程 度 等 因 素 的 影 响, 具 有 一 定 的 周 期 性 总 体 来 说 卫 浴 行 业 的 周 期 与 房 地 产 行 1-1-127
业 的 发 展 周 期 呈 现 出 一 定 的 相 关 性, 但 同 时 由 于 二 次 更 新 需 求 的 大 量 存 在, 在 较 大 程 度 上 也 降 低 了 房 地 产 市 场 波 动 对 该 行 业 的 影 响 2 区 域 性 卫 浴 产 品 是 大 众 耐 用 消 费 品, 不 具 备 明 显 的 区 域 性 但 由 于 我 国 各 区 域 经 济 发 展 水 平 不 同, 房 地 产 酒 店 餐 饮 等 行 业 的 发 达 程 度 不 同, 我 国 卫 浴 产 品 市 场 需 求 总 体 呈 现 城 市 大 于 农 村 一 二 线 城 市 大 于 三 四 线 城 市 东 部 地 区 大 于 中 西 部 地 区 的 区 域 特 征 但 随 着 城 镇 化 的 推 进, 以 及 农 村 及 中 西 部 地 区 居 民 收 入 水 平 的 提 高, 消 费 的 区 域 差 异 已 经 逐 渐 缩 小 3 季 节 性 卫 浴 行 业 具 有 明 显 的 季 节 性 上 半 年 为 卫 浴 行 业 的 消 费 淡 季, 主 要 受 我 国 春 节 因 素 的 影 响, 消 费 者 较 少 在 春 节 期 间 进 行 装 修 施 工, 卫 浴 产 品 销 售 相 对 清 淡 ; 下 半 年 为 卫 浴 行 业 的 销 售 旺 季, 主 要 原 因 是 装 修 施 工 正 常, 且 下 半 年 一 般 是 房 地 产 销 售 的 旺 季, 对 卫 浴 产 品 的 需 求 量 较 大 ( 十 ) 行 业 上 下 游 及 其 关 联 性 1 卫 浴 行 业 上 下 游 行 业 卫 浴 行 业 的 上 游 行 业 主 要 为 原 材 料 开 采 及 加 工 行 业, 包 括 泥 原 料 釉 原 料 聚 丙 烯 铜 材 原 纸 和 木 材 等 行 业 卫 浴 行 业 下 游 行 业 主 要 有 房 地 产 行 业 装 修 装 饰 行 业 以 及 终 端 消 费 者 1-1-128
2 上 游 行 业 对 本 行 业 的 影 响 由 于 泥 原 料 釉 原 料 石 膏 粉 铜 材 玻 璃 和 木 材 等 原 材 料 供 应 充 足, 开 采 及 加 工 企 业 众 多, 行 业 竞 争 充 分, 采 购 价 格 根 据 市 场 定 价 但 基 于 不 同 地 域 的 原 材 料 特 性 有 所 不 同, 为 保 证 卫 浴 产 品 品 质 及 原 材 料 供 应, 卫 浴 生 产 企 业 通 常 会 与 原 材 料 供 应 商 签 订 长 期 合 作 协 议, 并 储 备 一 定 数 量 的 原 材 料, 保 证 生 产 供 应 综 合 来 看, 原 材 料 开 采 及 其 加 工 行 业 对 本 行 业 影 响 不 大 3 下 游 行 业 对 本 行 业 的 影 响 卫 浴 产 品 生 产 企 业 最 终 所 面 对 的 是 家 庭 居 民 等 终 端 消 费 者, 而 拉 动 最 终 消 费 者 需 求 的 主 要 是 房 地 产 业 关 于 房 地 产 行 业 发 展 对 卫 浴 行 业 发 展 的 影 响, 具 体 内 容 请 参 见 本 节 二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三 发 行 人 在 行 业 中 的 竞 争 地 位 及 主 要 竞 争 对 手 公 司 是 我 国 最 早 从 事 卫 浴 产 品 生 产 经 营 的 企 业 之 一, 较 早 通 过 了 ISO9001 ISO9002 国 际 质 量 体 系 认 证, 参 与 起 草 并 修 订 了 多 项 卫 浴 行 业 的 国 家 和 行 业 标 准 2002 年 惠 达 被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商 标 局 认 定 为 中 国 驰 名 商 标 ;2006 年 惠 达 牌 建 筑 卫 生 陶 瓷 产 品 被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评 为 中 国 名 牌 产 品 惠 达 品 牌 自 2004 年 起, 连 续 10 年 被 世 界 品 牌 实 验 室 评 为 中 国 500 最 具 价 值 品 牌 2012 年 1 月, 公 司 被 国 家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评 为 国 家 住 宅 产 业 化 基 地 企 业 之 一, 是 国 内 卫 浴 行 业 最 早 入 围 的 企 业 建 立 国 家 住 宅 产 业 化 基 地 是 国 家 推 进 住 宅 产 业 现 代 化 的 重 要 措 施, 其 目 的 就 是 通 过 产 业 化 基 地 的 建 立, 培 育 和 发 展 一 批 符 合 住 宅 产 业 现 代 化 要 求 的 产 业 关 联 度 大 带 动 能 力 强 的 龙 头 企 业 目 前, 青 岛 海 尔 万 科 北 京 金 隅 等 企 业 均 为 国 家 住 宅 产 业 化 基 地 企 业 近 年 来, 公 司 产 品 相 继 进 入 了 全 国 政 协 礼 堂 国 务 院 外 交 部 大 楼 北 京 西 客 站 世 博 会 场 馆 和 国 家 体 育 馆 等 多 个 国 家 重 点 工 程 此 外, 公 司 卫 浴 产 品 还 获 得 了 中 国 创 新 设 计 红 星 奖 世 界 卫 浴 设 计 优 秀 奖 世 界 卫 浴 设 计 空 间 银 奖 和 中 国 优 秀 工 业 设 计 奖 等 多 个 奖 项, 其 中 部 分 获 奖 产 品 图 片 如 下 所 示 : 1-1-129
蝶 恋 获 W3 世 界 卫 浴 设 计 空 间 银 奖 圆 融 获 中 国 创 新 设 计 红 星 奖 冰 山 雪 情 获 中 国 优 秀 工 业 设 计 奖 祥 瑞 获 W3 世 界 卫 浴 设 计 优 秀 奖 ( 一 ) 行 业 竞 争 地 位 公 司 为 我 国 卫 浴 行 业 的 领 先 企 业 之 一, 尤 其 在 卫 生 陶 瓷 细 分 行 业, 具 有 明 显 的 竞 争 优 势 根 据 中 国 建 筑 卫 生 陶 瓷 协 会 出 具 的 证 明,2012 年 至 2014 年, 公 司 卫 生 陶 瓷 产 量 占 全 国 卫 生 陶 瓷 总 产 量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3.60% 3.60% 和 3.40%, 按 照 产 品 产 量 排 序, 处 于 我 国 卫 生 陶 瓷 制 造 业 前 列 ( 二 ) 发 行 人 竞 争 对 手 情 况 公 司 产 品 线 丰 富, 涵 盖 了 卫 浴 行 业 的 主 要 产 品 系 列 在 国 际 品 牌 中, 公 司 的 主 要 竞 争 对 手 有 东 陶 科 勒 ; 在 国 内 品 牌 中, 公 司 的 主 要 竞 争 对 手 包 括 乐 华 陶 瓷 中 宇 卫 浴 东 鹏 控 股 斯 米 克 和 海 鸥 卫 浴 1 东 陶 机 器 株 式 会 社 (TOTO) 1-1-130
TOTO 为 日 本 历 史 最 悠 久 的 卫 生 洁 具 厂 家, 成 立 于 1917 年,1994 年 TOTO 将 其 业 务 拓 展 到 中 国 内 地, 其 产 品 种 类 包 括 座 便 器 浴 缸 面 盆 龙 头 洗 脸 化 妆 台 和 陶 瓷 砖 等 公 司 网 址 :http://www.toto.com.cn 2 美 国 科 勒 公 司 (KOHLER) KOHLER 成 立 于 1873 年, 是 迄 今 美 国 最 庞 大 的 家 族 企 业 之 一,20 世 纪 20 年 代 初 KOHLER 将 其 产 品 推 广 到 中 国 市 场, 其 主 要 产 品 包 括 浴 室 龙 头 脸 盆 座 便 器 淋 浴 房 浴 缸 和 智 能 坐 便 器 盖 等 公 司 网 址 :http://www.kohler.com.cn 3 佛 山 市 顺 德 区 乐 华 陶 瓷 洁 具 有 限 公 司 佛 山 市 顺 德 区 乐 华 陶 瓷 洁 具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1997 年, 旗 下 有 箭 牌 法 恩 莎 安 华 和 美 加 华 四 个 品 牌, 其 主 要 产 品 包 括 座 便 器 面 盆 浴 缸 淋 浴 房 浴 室 柜 五 金 洁 具 陶 瓷 砖 和 橱 柜 等 系 列 产 品 4 东 鹏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东 鹏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1972 年,2013 年 12 月 9 日 在 香 港 联 交 所 主 板 挂 牌 上 市, 其 主 要 产 品 包 括 仿 古 砖 抛 釉 砖 和 抛 晶 砖 等 瓷 砖 产 品 公 司 网 址 : http://www.dongpeng.net 5 中 宇 建 材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中 宇 建 材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1979 年, 主 营 五 金 洁 具 卫 生 陶 瓷 浴 室 家 具 等 卫 浴 产 品 中 宇 集 团 是 我 国 规 模 较 大 的 卫 浴 水 暖 产 品 及 配 件 制 造 商, 拥 有 一 家 在 德 国 上 市 的 子 公 司 中 宇 卫 浴 ( 德 国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网 址 : http://www.joyou.com.cn 6 上 海 斯 米 克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斯 米 克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1993 年 6 月, 其 主 要 经 营 玻 化 砖 釉 面 砖 等 陶 瓷 砖 产 品 公 司 网 址 :http://www.cimic.com 7 广 州 海 鸥 卫 浴 用 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海 鸥 卫 浴 用 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1998 年,2006 年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上 市, 其 主 要 经 营 水 龙 头 排 水 器 和 温 控 阀 等 五 金 洁 具 产 品 公 司 网 址 : http://cn.seagullgroup.cn 1-1-131
( 三 ) 发 行 人 竞 争 优 势 公 司 经 过 多 年 的 积 累 与 发 展, 逐 步 形 成 了 公 司 特 有 的 竞 争 优 势, 主 要 包 括 技 术 优 势 营 销 优 势 品 牌 优 势 和 产 品 优 势 1 技 术 优 势 (1) 先 进 的 研 发 设 备 公 司 研 发 中 心 的 设 施 配 备 处 于 国 内 领 先 水 平 公 司 模 具 研 发 室 配 备 了 三 坐 标 测 量 手 臂, 能 够 生 产 高 精 度 模 具, 保 证 了 公 司 产 品 的 外 形 和 结 构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 公 司 材 料 研 发 室 配 备 了 等 离 子 发 射 光 谱 仪 差 热 - 热 重 分 析 仪 和 激 光 衍 射 粒 度 仪 等 先 进 仪 器, 用 于 材 料 检 验 及 研 发, 保 证 了 原 材 料 检 测 的 准 确 性 ; 公 司 检 测 中 心 配 置 了 耐 荷 重 试 验 机 和 卫 生 陶 瓷 功 能 试 验 机 等 检 测 设 备, 保 证 公 司 产 品 符 合 国 标 和 欧 标 等 重 要 标 准 的 要 求 (2) 专 业 的 研 发 团 队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拥 有 研 发 人 员 598 人 公 司 技 术 中 心 负 责 人 宋 子 春 担 任 全 国 建 筑 卫 生 陶 瓷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副 主 任 委 员, 技 术 部 部 长 杨 晖 担 任 中 国 硅 酸 盐 学 会 陶 瓷 分 会 建 筑 卫 生 陶 瓷 专 业 委 员 公 司 科 研 人 员 的 专 业 领 域 覆 盖 了 无 机 非 金 属 陶 瓷 艺 术 设 计 热 能 与 动 力 工 程 材 料 学 机 械 设 计 制 造 和 计 算 机 信 息 等 专 业, 形 成 了 专 业 门 类 齐 全 的 高 素 质 专 业 技 术 队 伍 (3) 先 进 的 生 产 技 术 1 原 料 检 测 技 术 公 司 通 过 先 进 的 检 测 仪 器, 对 原 材 料 的 物 理 属 性 及 化 学 属 性 两 方 面 进 行 检 测, 其 中 物 理 属 性 主 要 检 测 材 料 的 粘 度 流 动 性 屈 服 值 吸 浆 速 度 烧 成 强 度 和 干 燥 强 度 等 指 标, 化 学 属 性 主 要 检 测 化 学 成 分 构 成 微 量 元 素 含 量 和 矿 物 构 成 等 方 面 此 外, 公 司 还 对 每 批 次 的 原 材 料 进 行 检 测, 保 证 浆 体 中 各 种 元 素 含 量 的 稳 定, 为 生 产 高 品 质 的 产 品 打 下 了 良 好 的 基 础 目 前, 只 有 少 数 领 先 的 卫 浴 企 业 才 能 做 到 多 项 目 和 每 批 次 的 材 料 检 测 2 陶 瓷 成 型 技 术 目 前, 国 内 企 业 在 陶 瓷 成 型 技 术 方 面, 主 要 采 用 采 用 石 膏 模 型, 利 用 微 压 1-1-132
成 型 技 术 将 浆 体 制 成 胚 体 公 司 在 采 用 石 膏 模 型 的 同 时, 从 2003 年 开 始 就 尝 试 采 用 效 率 更 高 的 树 脂 模 型 及 高 压 成 型 技 术 经 过 近 十 几 年 的 摸 索, 公 司 成 为 行 业 内 少 数 掌 握 了 树 脂 模 型 及 高 压 成 型 技 术 的 企 业 之 一, 与 石 膏 模 型 及 微 压 成 型 技 术 相 比, 树 脂 模 型 及 高 压 成 型 技 术 具 有 下 述 优 势 3 施 釉 技 术 施 釉 是 卫 生 陶 瓷 生 产 过 程 中 比 较 重 要 的 环 节, 施 釉 的 均 匀 程 度 直 接 影 响 了 产 成 品 的 质 量 人 工 施 釉 在 施 釉 均 匀 度 工 作 效 率 工 作 强 度 及 环 境 等 方 面 与 机 械 手 施 釉 均 有 较 大 的 差 距 目 前, 除 国 内 少 数 领 先 企 业 采 用 机 械 手 施 釉 外, 大 部 分 企 业 主 要 采 用 人 工 施 釉 公 司 从 2006 年 开 始 引 进 机 械 手 施 釉, 截 至 目 前, 公 司 现 有 生 产 线 共 采 用 了 二 十 多 台 机 械 手 进 行 施 釉 4 湿 法 修 坯 技 术 修 坯 是 卫 生 陶 瓷 生 产 工 艺 中 不 可 缺 少 的 环 节, 在 坯 体 成 型 后, 需 对 坯 体 表 面 的 毛 刺 等 进 行 打 磨 大 部 分 卫 生 陶 瓷 生 产 企 业 为 避 免 伤 害 坯 体, 一 般 选 择 在 坯 体 干 燥 后 对 坯 体 进 行 打 磨 及 修 整 坯 体 干 燥 后 进 行 打 磨, 会 产 生 大 量 的 粉 尘, 工 作 环 境 恶 劣, 粉 尘 污 染 严 重 公 司 通 过 一 系 列 实 验 及 摸 索, 成 功 掌 握 了 湿 法 修 坯 技 术, 在 坯 体 成 型 后 即 可 进 行 修 坯 作 业 而 不 影 响 坯 体 质 量 湿 法 修 坯 技 术 有 效 的 改 善 了 员 工 的 工 作 环 境, 降 低 了 粉 尘 污 染 5 纳 米 自 洁 釉 技 术 公 司 自 行 研 制 的 纳 米 自 洁 釉 技 术 处 于 国 内 领 先 水 平 纳 米 自 洁 釉 技 术 通 过 控 制 合 理 的 粒 度 分 布 和 优 化 配 方, 降 低 底 釉 粗 糙 度, 使 底 釉 获 得 高 平 滑 度 ; 采 1-1-133
用 透 明 熔 块 釉 配 方 体 系 和 控 制 石 英 颗 粒 粒 径 分 布, 降 低 表 面 粗 糙 度, 使 面 釉 获 得 超 平 滑 表 面 ; 使 用 纳 米 Ag/Zn 复 合 型 抗 菌 剂, 实 现 高 效 抗 菌 效 果 ; 采 用 双 层 釉 设 计 方 法, 使 低 含 量 抗 菌 剂 高 浓 度 富 集 于 表 面, 实 现 持 久 有 效 的 抗 菌 效 果 由 于 纳 米 自 洁 釉 技 术 具 有 上 述 诸 多 优 势, 具 有 纳 米 自 洁 釉 的 卫 生 洁 具 可 以 实 现 卫 生 陶 瓷 产 品 表 面 长 期 稳 定 的 易 清 洁 抗 菌 保 健 的 功 能 作 用, 提 高 清 洁 效 率, 减 少 疾 病 传 播 途 径, 保 障 身 体 健 康 (4) 丰 硕 的 科 研 成 果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公 司 共 拥 有 专 利 162 项, 其 中 发 明 专 利 15 项, 实 用 新 型 12 项, 外 观 设 计 135 项 近 年 来, 公 司 主 要 科 技 项 目 获 奖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获 奖 专 案 获 奖 ( 证 书 ) 名 称 获 奖 时 间 发 证 机 关 薄 壁 轻 量 化 卫 生 陶 瓷 1 产 品 的 开 发 精 陶 质 卫 生 陶 瓷 坯 体 2 配 方 开 发 及 其 制 品 的 研 制 高 硬 度 自 洁 釉 卫 生 洁 3 具 项 目 的 开 发 精 陶 质 卫 生 陶 瓷 坯 体 4 配 方 开 发 及 其 制 品 的 制 造 超 疏 水 自 清 洁 陶 瓷 釉 5 的 制 备 及 其 荷 花 效 应 机 理 研 究 6 卫 生 陶 瓷 施 釉 机 器 人 喷 射 虹 吸 式 4.8 升 水 7 座 便 器 卫 生 洁 具 高 压 注 浆 成 8 型 技 术 及 装 备 开 发 河 北 省 科 学 技 术 成 果 证 书 ( 国 内 领 先 ) 2014 年 5 月 河 北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河 北 省 科 学 技 术 成 果 证 书 ( 国 际 先 进 ) 2014 年 1 月 河 北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北 新 建 材 杯 全 国 建 中 国 建 筑 材 料 联 合 会 中 国 2013 年 1 月 材 行 业 革 新 二 等 奖 机 冶 建 材 工 会 全 国 委 员 会 华 新 杯 全 国 建 材 行 2011 年 12 中 国 建 筑 材 料 联 合 会 中 国 业 技 术 革 新 一 等 奖 月 机 冶 建 材 工 会 全 国 委 员 会 河 北 省 科 技 成 果 证 书 2011 年 8 月 河 北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 国 内 领 先 ) 河 北 省 科 学 技 术 三 等 2010 年 12 河 北 省 人 民 政 府 奖 月 河 北 省 科 技 成 果 证 书 2008 年 2 月 河 北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 国 内 领 先 ) 中 材 杯 全 国 建 材 行 2009 年 12 中 国 建 筑 材 料 联 合 会 中 国 业 技 术 革 新 二 等 奖 月 机 冶 建 材 工 会 全 国 委 员 会 河 北 省 科 技 成 果 证 书 2008 年 2 月 河 北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 国 内 领 先 ) 金 隅 杯 全 国 建 材 行 2008 年 12 中 国 建 筑 材 料 联 合 会 中 国 业 技 术 革 新 一 等 奖 月 机 冶 建 材 工 会 全 国 委 员 会 9 纳 米 自 洁 釉 卫 生 洁 具 河 北 省 科 技 成 果 奖 2006 年 5 月 河 北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1-1-134
2 营 销 优 势 (1) 稳 定 的 经 销 商 队 伍 卫 浴 企 业 主 要 通 过 经 销 商 模 式 进 行 销 售, 稳 定 的 经 销 商 队 伍 是 公 司 销 售 规 模 持 续 增 长 的 基 本 保 障 公 司 通 过 行 业 经 验 资 金 实 力 业 务 管 理 能 力 和 对 公 司 品 牌 的 认 同 度 等 一 系 列 标 准 来 严 格 的 选 择 经 销 商, 保 证 了 公 司 经 销 商 队 伍 的 质 量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国 内 经 销 商 数 量 稳 步 增 加,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经 销 商 数 量 达 到 358 家 (2) 覆 盖 广 泛 的 营 销 网 络 公 司 已 建 立 起 覆 盖 广 泛 的 营 销 网 络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经 销 商 数 量 为 358 家, 门 店 总 数 2,789 家, 其 中 专 卖 店 2,295 家, 省 级 地 级 和 县 级 市 场 的 覆 盖 率 分 别 达 到 100% 90.20% 和 67.45%, 门 店 的 具 体 分 布 情 况 如 下 : 除 在 国 内 市 场 建 立 广 泛 的 销 售 网 络 外, 公 司 还 不 断 的 开 拓 海 外 市 场, 建 立 起 覆 盖 了 美 国 英 国 澳 大 利 亚 等 80 多 个 国 家 和 地 区 的 营 销 网 络 (3) 丰 富 的 大 型 工 程 项 目 供 货 经 验 工 程 客 户 的 主 要 特 点 是 对 供 应 商 的 品 牌 知 名 度 产 品 质 量 及 价 格 生 产 及 销 售 规 模 工 程 项 目 经 验 和 资 金 实 力 等 方 面 均 有 严 格 的 要 求 因 此, 一 般 的 卫 1-1-135
浴 产 品 生 产 企 业 很 难 成 为 工 程 客 户 的 合 格 供 应 商 公 司 十 分 重 视 工 程 客 户 的 开 发, 设 立 了 大 客 户 部, 专 门 负 责 工 程 客 户 的 开 发 与 维 护 公 司 与 碧 桂 园 中 信 建 设 等 知 名 企 业 签 署 了 战 略 合 作 协 议, 形 成 了 良 好 的 合 作 关 系 公 司 曾 经 供 货 的 重 点 工 程 项 目 包 括 奥 运 场 馆 全 国 政 协 礼 堂 和 世 博 会 场 馆 等 项 目 3 品 牌 优 势 经 过 三 十 多 年 的 积 累 和 沉 淀, 惠 达 品 牌 已 经 成 为 国 内 卫 浴 行 业 的 知 名 品 牌 之 一, 在 消 费 者 心 中 形 成 了 良 好 的 口 碑 和 品 牌 知 名 度 公 司 通 过 不 断 的 提 高 研 发 能 力 完 善 产 品 功 能 提 高 产 品 性 能 及 改 进 产 品 质 量, 已 在 卫 浴 行 业 市 场 上 取 得 了 较 为 明 显 的 领 先 优 势 公 司 及 公 司 生 产 的 惠 达 系 列 产 品 先 后 荣 获 国 家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商 标 局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河 北 省 政 府 中 国 陶 瓷 工 业 协 会 中 国 建 筑 卫 生 陶 瓷 协 会 及 各 类 机 构 颁 发 的 众 多 荣 誉 序 号 荣 誉 名 称 颁 发 单 位 获 得 时 间 / 有 效 期 政 府 及 相 关 部 门 颁 发 的 荣 誉 1 2013 年 度 质 量 突 出 贡 献 奖 工 信 部 建 筑 卫 生 陶 瓷 及 卫 浴 产 品 质 量 控 制 技 术 评 价 实 验 室 2014 年 2 2010-2011 年 守 合 同 重 信 用 企 业 河 北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2013 年 3 国 家 住 宅 产 业 化 基 地 企 业 国 家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2012 年 4 河 北 省 信 息 化 与 工 业 化 融 合 示 范 企 业 河 北 省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厅 2012 年 5 2009 年 唐 山 市 技 术 创 新 优 秀 项 目 二 等 奖 唐 山 市 人 民 政 府 2010 年 6 河 北 省 卫 生 陶 瓷 工 程 技 术 研 河 北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河 北 省 财 政 究 中 心 厅 河 北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2010 年 7 中 国 驰 名 商 标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商 标 局 2002 年 协 会 或 其 他 社 团 授 予 的 荣 誉 或 称 号 8 中 国 厨 卫 百 强 中 国 建 筑 装 饰 协 会 2014 年 9 2013 年 中 国 建 材 企 业 500 强 中 国 建 筑 材 料 企 业 管 理 协 会 2013 年 10 中 国 十 大 卫 浴 品 牌 中 国 陶 瓷 工 业 协 会 2012 年 11 中 国 卫 生 洁 具 知 名 品 牌 中 国 建 筑 卫 生 陶 瓷 协 会 2012 年 -2014 年 12 华 新 杯 全 国 建 材 行 业 技 术 中 国 建 筑 材 料 联 合 会 中 国 机 革 新 奖 一 等 奖 冶 建 材 工 会 全 国 委 员 会 2011 年 1-1-136
13 全 国 建 材 工 业 质 量 认 证 活 动 优 秀 企 业 中 国 建 筑 材 料 联 合 会 2010 年 14 整 体 卫 浴 领 军 企 业 10 强 中 国 建 筑 装 饰 协 会 厨 卫 工 程 委 员 会 2010 年 -2013 年 15 中 国 500 最 具 价 值 品 牌 世 界 品 牌 实 验 室 2004 年 -2013 年 4 产 品 优 势 (1) 产 品 种 类 众 多 本 公 司 拥 有 卫 生 陶 瓷 五 金 洁 具 浴 缸 浴 房 浴 室 柜 和 陶 瓷 砖 等 多 条 生 产 线, 可 生 产 超 过 2,000 种 卫 浴 产 品, 产 品 种 类 涵 盖 了 卫 浴 全 系 列 产 品, 满 足 了 客 户 的 不 同 需 求, 为 其 提 供 了 一 站 式 购 买 各 种 卫 浴 产 品 的 消 费 体 验 (2) 产 品 质 量 稳 定 可 靠 公 司 自 成 立 之 时 就 把 产 品 质 量 作 为 企 业 的 生 命 线, 提 出 了 宁 砸 千 万 件, 不 售 一 次 残 的 质 量 控 制 目 标, 制 定 了 精 工 细 做 优 化 功 能 追 求 最 佳 顾 客 满 意 的 质 量 方 针,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和 行 业 有 关 规 定 对 产 品 进 行 质 量 控 制 严 格 的 质 量 控 制 体 系 使 得 公 司 出 厂 的 产 品 均 达 到 了 优 等, 也 使 公 司 先 后 通 过 了 多 项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主 要 包 括 ISO9001 ISO9002 品 质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ISO14001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同 时 公 司 还 取 得 了 美 国 UPC 和 韩 国 KS 等 多 个 国 家 产 品 认 证 ( 四 ) 发 行 人 竞 争 劣 势 1 高 素 质 人 才 短 缺 随 着 公 司 生 产 及 销 售 规 模 的 扩 大, 公 司 现 有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在 数 量 及 专 业 素 质 等 方 面 还 需 要 进 一 步 的 提 升, 以 满 足 公 司 长 期 快 速 发 展 的 要 求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加 大 人 力 资 源 方 面 的 投 入, 吸 引 和 留 住 优 秀 人 才 2 融 资 渠 道 单 一 近 几 年 来 公 司 成 长 迅 速, 不 断 对 现 有 生 产 线 进 行 改 造 升 级 增 加 新 的 检 测 设 备 加 大 新 产 品 的 研 发 投 入 和 完 善 营 销 渠 道 建 设, 这 些 举 措 都 依 赖 于 大 量 资 金 投 入 的 支 持 但 是, 公 司 依 靠 目 前 单 一 的 间 接 融 资 渠 道 和 企 业 自 有 资 金 投 入, 已 经 难 以 满 足 公 司 日 益 扩 大 的 业 务 发 展 需 要 1-1-137
四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情 况 ( 一 ) 发 行 人 主 要 产 品 1 卫 生 陶 瓷 公 司 的 卫 生 陶 瓷 产 品 主 要 包 括 智 能 卫 浴 座 便 器 小 便 器 和 洗 盆 等 智 能 卫 浴 产 品 列 示 座 便 器 产 品 列 示 小 便 器 产 品 列 示 1-1-138
洗 盆 产 品 列 示 2 五 金 洁 具 公 司 五 金 洁 具 产 品 主 要 包 括 水 龙 头 淋 浴 器 和 花 洒 等 水 龙 头 产 品 列 示 淋 浴 器 花 洒 产 品 列 示 1-1-139
3 浴 缸 浴 房 公 司 浴 缸 浴 房 产 品 主 要 包 括 浴 缸 淋 浴 房 浴 缸 产 品 列 示 淋 浴 房 产 品 列 示 4 浴 室 柜 浴 室 柜 产 品 列 示 1-1-140
5 陶 瓷 砖 陶 瓷 砖 产 品 列 示 ( 二 ) 发 行 人 主 要 产 品 工 艺 流 程 1 卫 生 陶 瓷 公 司 卫 生 陶 瓷 产 品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如 下 : (1) 原 材 料 检 测 卫 生 陶 瓷 的 原 材 料 主 要 是 泥 原 料 和 釉 原 料, 原 材 料 的 化 学 组 成 对 生 产 工 艺 和 产 品 质 量 有 重 要 的 影 响 为 保 证 泥 浆 釉 浆 中 各 种 元 素 含 量 的 稳 定, 需 要 在 浆 体 制 备 前 对 原 材 料 进 行 一 系 列 检 测, 包 括 物 理 性 能 及 化 学 元 素 构 成 的 检 测 (2) 泥 浆 釉 浆 及 模 具 制 备 1-1-141
泥 浆 制 备 是 将 检 验 合 格 的 泥 用 原 料 根 据 技 术 要 求 按 照 一 定 的 比 例 配 制, 然 后 将 配 制 好 的 原 料 和 水 装 入 球 磨 机 进 行 研 磨 搅 拌 使 其 混 合 均 匀, 达 到 规 定 细 度 之 后 通 过 不 锈 钢 筛 网 除 去 杂 质, 并 用 高 强 度 磁 铁 除 铁, 然 后 输 送 到 泥 浆 存 储 池 中, 经 过 五 天 左 右 的 陈 腐, 调 整 泥 浆 的 细 度 流 动 性 屈 服 值 和 吸 浆 速 度 等 各 项 性 能, 待 泥 浆 各 项 性 能 达 标 后 送 至 供 浆 罐 备 用 釉 浆 制 备 的 过 程 与 泥 浆 制 备 相 似, 是 将 检 验 合 格 的 釉 用 原 料 根 据 技 术 要 求 按 照 一 定 的 比 例 配 制, 然 后 将 配 制 的 原 料 和 水 装 入 球 磨 机 进 行 研 磨, 使 釉 浆 的 细 度 比 重 达 到 要 求, 再 经 过 除 铁 装 置 去 除 铁 物 质, 然 后 输 送 到 釉 浆 存 储 池 中, 经 检 验 合 格 后 倒 入 专 用 的 釉 浆 桶 中 送 至 喷 釉 车 间 备 用 公 司 的 模 具 分 为 石 膏 模 具 和 树 脂 模 具 石 膏 模 具 制 备 是 将 石 膏 粉 按 一 定 比 例 加 入 水 中 进 行 浸 泡 和 搅 拌, 然 后 将 搅 拌 均 匀 的 石 膏 浆 注 入 各 组 件 模 具 的 母 模 中, 待 石 膏 浆 凝 固 后 将 各 组 件 模 具 取 出 并 组 装, 成 型 的 模 具 烘 干 后 送 至 成 型 车 间 备 用 ; 树 脂 模 具 的 制 备 是 将 树 脂 与 石 英 按 一 定 比 例 混 合 并 搅 拌 均 匀, 然 后 将 形 成 的 混 合 浆 注 入 母 模 内, 经 干 燥 固 化 并 安 装 底 座 后 送 至 成 型 车 间 备 用 (3) 成 型 及 干 燥 制 备 好 的 泥 浆 经 密 封 的 管 道 输 送 至 成 型 车 间, 再 通 过 管 道 注 入 石 膏 模 具 或 树 脂 模 具, 待 模 具 内 表 层 吸 附 的 泥 坯 厚 度 达 到 工 艺 要 求 后, 将 多 余 的 泥 浆 排 出, 然 后 打 开 模 具 即 可 取 出 成 型 后 的 湿 坯, 再 进 一 步 修 整 湿 坯 表 面 使 其 达 到 工 艺 要 求 合 格 的 湿 坯 需 要 进 一 步 干 燥, 干 燥 过 程 是 根 据 湿 坯 的 大 小 和 结 构, 控 制 室 内 温 度 湿 度, 将 湿 坯 内 所 含 的 水 份 蒸 发 出 去, 形 成 干 坯 后 送 至 施 釉 车 间 施 釉 (4) 施 釉 施 釉 工 序 是 将 合 格 的 干 坯 进 行 检 查 和 擦 拭, 除 去 表 面 泥 点 尘 土, 经 擦 拭 合 格 的 青 坯 送 入 釉 橱 内 进 行 喷 釉 喷 釉 工 或 者 机 械 手 按 照 事 先 设 定 好 的 程 序, 使 用 喷 枪 将 合 格 的 釉 浆 在 产 品 的 相 应 部 位 进 行 喷 涂, 达 到 规 定 的 厚 度 要 求 喷 涂 完 成 后 将 釉 坯 从 釉 橱 内 移 出 并 检 查 釉 坯 表 面, 不 得 有 明 显 缺 陷, 釉 坯 进 一 步 干 燥 形 成 白 坯 后 送 至 烧 成 车 间 准 备 装 窑 (5) 烧 成 烧 成 工 序 是 将 坯 体 转 换 为 陶 瓷 产 品 的 关 键 工 序 烧 成 工 序 是 先 将 合 格 的 白 坯 1-1-142
装 载 到 专 用 的 窑 车 上, 再 将 装 有 白 坯 的 窑 车 通 过 轨 道 送 入 窑 炉 中 根 据 不 同 的 产 品 结 构 和 窑 炉 构 造, 设 定 合 理 的 升 温 曲 线, 按 照 曲 线 利 用 燃 气 对 产 品 进 行 一 定 时 间 的 烧 制, 即 可 完 成 卫 生 陶 瓷 产 品 的 烧 成 (6) 检 包 入 库 公 司 产 品 按 照 高 于 国 家 标 准 的 企 业 标 准 进 行 检 测, 产 品 的 外 观 不 得 有 缺 釉 开 裂 斑 点 等 明 显 的 缺 陷, 同 时 对 产 品 进 行 严 格 的 试 水 测 试 和 抽 真 空 检 验, 保 证 每 件 出 厂 产 品 的 功 能 和 水 道 密 封 良 好 经 检 验 合 格 的 成 品 装 入 包 装 箱 中, 并 配 以 附 件, 经 质 检 人 员 现 场 抽 检 合 格 后 入 库 2 五 金 洁 具 公 司 五 金 洁 具 产 品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如 下 : (1) 模 具 制 备 混 砂 制 芯 模 具 制 备 是 将 外 购 模 具 钢 按 设 计 要 求 经 过 卧 式 锯 床 修 整 磨 床 研 磨 后, 由 加 工 中 心 铣 床 钻 床 加 工 成 所 需 形 状, 最 后 经 人 工 装 配 成 模 具 ; 混 砂 制 芯 是 将 铸 造 砂 和 树 脂 按 比 例 放 入 混 砂 机 内 搅 拌 均 匀, 再 放 入 制 芯 机 中, 经 高 温 烘 烤 制 成 砂 1-1-143
芯 砂 芯 主 要 用 来 形 成 铸 件 的 内 腔 孔 洞 和 凹 坑 部 分, 与 模 具 配 合 使 用 (2) 熔 化 熔 化 是 将 外 部 采 购 的 铜 锭 放 入 电 炉 中, 通 过 电 炉 加 热 的 方 式 将 铜 锭 从 固 态 变 为 液 态, 形 成 铜 水 备 用 (3) 浇 注 成 型 浇 注 成 型 是 将 铜 水 借 助 重 力 作 用 注 入 模 具 内, 待 液 态 金 属 固 化 后, 打 开 模 具, 取 出 铸 件 并 冷 却 制 成 铸 造 毛 坯 然 后 对 铸 造 毛 坯 表 面 粘 砂 和 粗 糙 不 平 处 进 行 处 理, 并 经 外 观 检 验 合 格 后 备 用 (4) 机 械 加 工 机 械 加 工 工 序 是 采 用 车 床 铣 床 钻 床 等 全 自 动 数 控 机 床, 对 铸 件 毛 坯 进 行 切 削 打 孔 等 工 序, 达 到 设 计 要 求 加 工 后 的 铸 件 经 尺 寸 检 验 合 格 后 进 行 试 气 检 验, 试 气 检 验 合 格 的 铸 件 再 进 行 超 声 波 清 洗, 经 超 声 波 清 洗 完 成 后 的 铸 件 备 用 (5) 抛 光 抛 光 工 序 是 通 过 抛 光 机 械 带 动 各 种 砂 带 高 速 旋 转, 对 铸 件 表 面 进 行 研 磨 处 理 首 先 利 用 粗 砂 带 进 行 粗 磨, 去 除 表 面 的 粗 糙 面 和 坑 洼 ; 再 用 细 砂 带 研 磨, 磨 细 表 面 并 修 正 轮 廓 ; 通 过 超 细 砂 带 打 磨 使 线 条 清 晰, 最 后 用 布 轮 研 磨, 使 产 品 表 面 光 滑 明 亮 并 达 到 镜 面 的 表 面 粗 糙 度, 经 外 观 检 验 合 格 后 送 入 电 镀 车 间 (6) 电 镀 电 镀 工 序 首 先 将 抛 光 后 的 部 件 在 超 声 波 水 槽 中 清 洗 除 蜡, 再 通 过 阴 极 电 解 脱 脂 ; 脱 脂 后 的 部 件 进 入 镀 镍 槽 内 镀 镍 以 提 高 产 品 表 面 防 腐 蚀 性 ; 再 进 入 镀 铬 槽 内 镀 铬 以 增 加 表 面 的 光 洁 度 增 强 表 面 的 耐 磨 性 和 防 腐 蚀 性 能 ; 最 后 进 入 除 铅 槽 内 除 铅, 再 进 行 清 洗 烘 干 后 下 线, 下 线 部 件 经 外 观 检 验 合 格 后 入 库 (7) 装 配 装 配 工 序 是 将 检 验 合 格 的 部 件 通 过 安 装 上 接 管 装 入 阀 芯 装 入 压 紧 盖 安 装 起 泡 器 后 进 行 试 水 检 测 ; 试 水 检 测 合 格 后 安 装 把 手 装 饰 盖 等 其 它 配 件, 擦 拭 干 净 后, 经 外 观 检 验 合 格 制 成 产 成 品 1-1-144
(8) 检 包 入 库 公 司 产 品 按 照 高 于 国 家 标 准 的 企 业 标 准 进 行 检 测, 检 测 项 目 包 括 产 品 的 各 项 功 能 正 常 表 面 无 缺 陷 耐 压 测 试 合 格, 经 检 验 合 格 的 成 品 包 装 后 入 库 3 浴 室 柜 公 司 浴 室 柜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如 下 : (1) 材 料 制 备 材 料 制 备 工 序 分 为 板 式 材 料 制 备 与 实 木 材 料 制 备 板 式 材 料 制 备 首 先 是 根 据 产 品 外 观 需 要 对 材 料 进 行 贴 皮, 保 证 产 品 板 面 平 整 无 连 接 缝 隙 ; 再 使 用 电 子 开 料 锯 进 行 裁 板 ; 使 用 封 边 机 进 行 封 边 ; 最 后 形 成 半 成 品 材 料 实 木 材 料 制 备 首 先 将 木 料 送 入 烘 干 室 进 行 烘 干, 再 采 用 开 料 锯 对 烘 干 后 的 木 料 进 行 精 截, 进 一 步 刨 光 修 边 拼 接 形 成 半 成 品 材 料 (2) 拼 装 拼 装 工 序 是 将 板 式 材 料 和 实 木 材 料 根 据 设 计 要 求 采 用 榫 孔 对 接 钢 钉 加 固 和 胶 黏 剂 粘 连 相 结 合 的 方 法, 对 部 件 进 行 组 装 形 成 半 成 品 拼 装 时 要 求 对 榫 孔 结 合 的 部 位 涂 胶 到 位, 做 到 连 接 部 件 不 缺 胶 连 接 压 紧 牢 固, 表 面 无 胶 痕, 使 得 对 角 线 误 差 符 合 标 准 (3) 修 磨 涂 装 1-1-145
半 成 品 修 磨 是 通 过 砂 纸 打 磨 半 成 品, 消 除 半 成 品 表 面 毛 茬 砂 痕 胶 痕 涂 装 是 对 半 成 品 表 面 喷 涂 底 漆, 打 磨 后 再 喷 涂 面 漆, 使 产 品 具 备 防 腐 蚀 防 潮 绝 缘 耐 高 温 等 性 能 修 模 涂 装 后 的 半 成 品 进 入 组 装 工 序 (4) 组 装 组 装 工 序 是 将 浴 室 柜 各 组 件 包 括 抽 屉 柜 门 柜 体 五 金 配 件 玻 璃 镜 子 等 按 照 要 求 进 行 整 体 组 装, 使 各 种 配 件 安 装 牢 固, 开 关 稳 定 (5) 检 验 包 装 入 库 公 司 产 品 按 照 高 于 国 家 标 准 的 企 业 标 准 进 行 检 测, 包 括 产 品 的 外 观 尺 寸 柜 体 对 角 线 抽 屉 的 间 隙 等, 各 项 指 标 检 验 合 格 后 装 入 包 装 箱 中, 经 质 检 人 员 现 场 抽 检 合 格 后 入 库 4 陶 瓷 砖 公 司 陶 瓷 砖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如 下 : (1) 原 材 料 检 测 1-1-146
陶 瓷 砖 的 原 材 料 主 要 是 泥 原 料 釉 原 料, 原 材 料 的 化 学 组 成 对 生 产 工 艺 和 产 品 质 量 有 重 要 的 影 响 为 保 证 泥 浆 釉 浆 中 各 种 元 素 含 量 的 稳 定, 需 要 在 浆 体 制 备 前 对 原 材 料 进 行 一 系 列 检 测, 主 要 包 括 物 理 性 能 及 化 学 元 素 构 成 的 检 测 (2) 泥 浆 釉 浆 制 备 泥 浆 制 备 工 序 是 按 照 配 方 要 求 将 坯 用 原 料 投 放 到 喂 料 机, 然 后 由 皮 带 输 入 球 磨 机, 加 入 水 解 胶 剂 增 强 剂 等 附 加 材 料 并 设 定 球 磨 时 间 ; 待 球 磨 完 成 后 取 样 检 测 泥 浆 的 比 重 流 速 和 残 渣 等 工 艺 参 数, 检 验 合 格 后 的 泥 浆 通 过 振 筛 放 入 地 下 泥 浆 池 搅 拌 陈 腐, 然 后 通 过 泥 浆 泵 倒 入 中 转 池 备 用 釉 浆 制 备 工 序 分 为 底 釉 制 备 和 花 釉 制 备 底 釉 制 备 是 按 照 配 方 要 求 将 配 料 投 入 球 磨 机, 设 定 球 磨 时 间 进 行 研 磨, 磨 成 后 检 验 釉 浆 的 细 度 比 重 和 流 速, 经 检 验 合 格 后 供 联 合 车 间 淋 釉 工 序 备 用 花 釉 制 备 是 按 照 配 方 要 求 将 配 料 投 入 高 速 分 散 机, 搅 拌 均 匀 并 检 验 合 格 后 供 联 合 车 间 印 花 备 用 (3) 制 粉 制 粉 过 程 是 把 泥 浆 经 管 道 送 入 喷 枪, 喷 枪 将 泥 浆 喷 出 形 成 雾 化 状, 雾 化 后 的 泥 浆 在 喷 雾 塔 内 由 热 空 气 烘 干, 最 后 借 助 自 身 重 力 沉 到 塔 底, 制 成 粉 料 经 检 验 合 格 后 的 粉 料 送 入 粉 仓, 陈 腐 一 天 以 上 供 成 型 工 序 备 用 (4) 成 型 及 干 燥 成 型 过 程 是 将 经 强 磁 铁 板 除 铁 后 的 粉 料 填 充 到 瓷 砖 模 具 内, 通 过 对 模 具 施 加 压 力 将 粉 料 压 制 成 瓷 砖 坯 体 坯 体 经 压 机 平 台 涮 尘 刮 边, 扫 尘 后, 由 输 送 皮 带 送 入 辊 道 窑, 利 用 热 能 对 坯 体 进 行 干 燥, 使 原 来 强 度 低 含 水 率 高 的 湿 坯, 变 成 强 度 高 含 水 率 低 的 干 坯 备 用 (5) 施 釉 施 釉 过 程 是 将 干 坯 经 吹 尘 喷 水 对 表 面 进 行 处 理, 再 根 据 各 种 产 品 的 施 釉 标 准 给 坯 体 淋 上 底 釉 和 面 釉, 并 检 查 釉 层 是 否 均 匀, 保 证 没 有 针 孔 凹 秞 落 脏 等 缺 陷, 待 釉 层 干 燥 后 洗 干 结 釉 制 成 釉 坯 备 用 (6) 印 花 印 花 过 程 是 使 用 丝 网 印 花 机, 按 预 先 确 定 的 网 版 和 图 案, 利 用 网 版 刮 刀 压 力 1-1-147
将 图 案 印 到 陶 瓷 砖 表 面, 然 后 将 原 料 制 备 中 合 格 的 花 釉 加 入 网 版 面 上 进 行 印 刷, 形 成 砖 面 图 案 花 色, 再 经 过 沾 浆 制 成 釉 坯 备 用 (7) 烧 成 烧 成 过 程 是 将 印 花 完 成 的 釉 坯 送 入 烧 成 窑, 根 据 釉 坯 的 烧 成 要 求, 设 定 合 理 的 窑 炉 温 度, 釉 坯 在 窑 炉 内 经 过 干 燥 预 热 烧 成 冷 却 后 制 成 陶 瓷 砖 产 成 品 (8) 检 包 入 库 检 包 入 库 程 序 是 对 陶 瓷 砖 的 平 整 度 尺 寸 厚 度 大 小 颜 色 等 项 目 进 行 检 测, 并 根 据 公 司 标 准 对 瓷 砖 进 行 外 观 品 质 判 定 并 分 级, 根 据 瓷 砖 的 分 级 进 行 包 装, 并 对 包 装 的 产 品 进 行 抽 查 经 各 工 序 检 验 合 格 后 的 成 品 搬 运 入 库 5 浴 缸 浴 房 公 司 浴 缸 淋 浴 房 产 品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如 下 : (1) 成 型 将 热 塑 性 材 料 或 ABS 复 合 材 料 加 工 形 成 的 板 材 放 在 烤 板 炉 内 加 热 ; 再 将 软 化 后 的 板 材 覆 盖 在 模 具 上 面, 利 用 液 压 机 将 板 材 压 紧 后, 打 开 真 空 阀 通 过 真 空 作 1-1-148
用 将 板 材 吸 附 于 模 具 表 面 ; 待 板 材 吸 附 到 位 后 通 过 排 风 扇 进 行 冷 却 定 型, 关 闭 真 空 阀 后 脱 出 浴 缸 壳 体 或 淋 浴 房 底 盆 壳 体 (2) 喷 涂 积 层 喷 涂 积 层 是 将 检 验 合 格 的 壳 体 放 置 于 喷 涂 转 台 上, 利 用 玻 璃 钢 喷 枪, 将 树 脂 涂 料 喷 射 纱 固 化 剂 同 时 混 合 喷 涂 在 浴 缸 壳 体 的 背 部 ; 然 后 通 过 滚 轮 碾 压 喷 涂 出 来 的 混 合 物 料, 使 涂 层 达 到 结 实 平 整 最 后 用 毛 刷 等 工 具 对 边 角 进 行 处 理, 待 喷 涂 层 晾 干 后 将 其 送 入 烘 房 进 行 加 热 固 化, 检 验 合 格 后 备 用 (3) 割 边 开 孔 割 边 开 孔 是 将 喷 涂 积 层 后 的 壳 体 放 置 于 旋 转 锯 台 上, 对 富 余 边 角 进 行 切 割 砂 磨 以 达 到 设 计 要 求 ; 对 需 要 安 装 配 件 的 位 置 进 行 定 点 开 孔, 包 括 排 污 孔 溢 水 孔 喷 嘴 孔 控 制 器 面 板 孔 等 (4) 积 钢 架 积 钢 架 工 序 是 将 不 锈 钢 方 管 焊 接 成 不 锈 钢 支 架, 对 于 需 要 钢 架 支 撑 的 产 品, 利 用 不 饱 和 聚 酯 树 脂 和 玻 璃 纤 维 将 不 锈 钢 钢 架 与 浴 缸 或 淋 浴 房 底 盆 固 定 为 一 体, 增 加 强 度, 同 时 加 上 可 调 地 垫 以 达 到 可 调 节 作 用 (5) 装 配 浴 缸 装 配 工 序 是 将 浴 缸 半 成 品 龙 头 喷 嘴 及 电 器 配 件 进 行 一 体 化 装 配, 形 成 浴 缸 产 品 淋 浴 房 装 配 工 序 是 将 淋 浴 屏 和 淋 浴 房 底 盆 顶 盖 和 背 板 等 部 件 进 行 定 位 连 接, 再 安 装 龙 头 喷 嘴 及 电 器 配 件 组 装 成 整 套 产 品 (6) 检 包 入 库 公 司 产 品 按 照 高 于 国 家 标 准 的 企 业 标 准 进 行 检 测, 包 括 产 品 的 外 观 尺 寸 装 备 功 能 电 器 安 全 噪 音 等, 各 项 指 标 检 验 合 格 后 装 入 包 装 箱 中, 经 质 检 人 员 现 场 抽 检 合 格 后 入 库 ( 三 ) 发 行 人 经 营 模 式 1 采 购 模 式 公 司 采 用 长 期 采 购 与 临 时 采 购 两 种 方 式 对 于 用 量 大 的 原 材 料, 与 主 要 供 应 1-1-149
商 建 立 了 长 期 合 作 关 系, 议 定 长 期 价 格 ; 对 于 用 量 较 小 的 辅 料 包 装 材 料, 根 据 具 体 需 求 综 合 考 虑 价 格 质 量 等 因 素 实 时 采 购 同 时, 公 司 建 立 了 合 格 供 应 商 名 册, 防 止 由 于 单 个 供 应 商 出 现 突 发 事 件 影 响 公 司 正 常 生 产 从 采 购 流 程 看, 公 司 原 材 料 采 购 需 求 由 生 产 部 提 出, 设 备 采 购 需 求 由 设 备 部 提 出, 供 应 部 根 据 选 定 的 供 应 商 结 合 库 存 及 市 场 供 需 情 况 制 定 月 采 购 计 划 和 临 时 采 购 计 划, 报 主 管 生 产 副 总 经 理 批 准 并 经 财 务 部 审 核 后 实 施 2 生 产 模 式 公 司 生 产 模 式 以 自 主 生 产 为 主, 生 产 部 根 据 销 售 部 提 供 的 订 单 或 市 场 需 求 预 测, 结 合 公 司 的 生 产 能 力 及 员 工 情 况 制 定 年 度 生 产 计 划 和 月 度 生 产 计 划 生 产 部 根 据 经 审 批 的 生 产 计 划 结 合 订 单 和 库 存 情 况 制 定 具 体 生 产 任 务 并 实 施 此 外, 公 司 还 存 在 外 协 加 工 生 产 方 式, 外 协 厂 商 根 据 公 司 的 设 计 要 求 进 行 生 产, 产 品 验 收 合 格 后 通 过 公 司 销 售 部 对 外 销 售 公 司 通 常 选 取 加 工 能 力 排 在 市 场 前 列 信 誉 较 好 的 企 业 作 为 外 协 厂 商, 对 外 协 厂 商 的 生 产 设 备 质 量 标 准 产 品 认 证 等 多 方 面 进 行 检 查, 以 保 证 外 协 加 工 的 产 品 质 量 3 销 售 模 式 公 司 的 销 售 模 式 采 用 经 销 + 直 销 的 模 式 经 销 模 式 主 要 是 通 过 经 销 商 进 行 销 售, 直 销 模 式 主 要 是 通 过 零 售 工 程 和 网 络 等 方 式 进 行 销 售 (1) 经 销 模 式 经 销 模 式 下, 公 司 与 经 销 商 签 订 销 售 合 同, 经 销 商 向 公 司 买 断 产 品 后 对 外 销 售 公 司 经 销 商 分 为 国 内 经 销 商 和 国 外 经 销 商, 公 司 建 立 了 完 善 经 销 商 管 理 体 系 ; 对 于 国 内 经 销 商, 主 要 包 括 经 销 商 选 择 业 务 流 程 经 销 商 日 常 管 理 和 营 销 政 策 支 持 等 ; 对 于 国 外 经 销 商, 主 要 包 括 经 销 商 选 择 及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两 个 方 面 1 国 内 经 销 商 A 经 销 商 选 择 优 质 经 销 商 是 公 司 市 场 拓 展 的 重 要 保 障 公 司 在 选 择 经 销 商 时, 将 对 经 销 商 进 行 全 面 评 估, 主 要 评 估 指 标 包 括 对 惠 达 品 牌 认 同 度 门 店 位 置 资 金 实 力 行 业 经 验 和 业 务 管 理 能 务 等 1-1-150
B 业 务 流 程 公 司 对 国 内 经 销 商 的 业 务 管 理 流 程 如 下 图 所 示 : C 经 销 商 日 常 管 理 a 区 域 管 理 公 司 在 全 国 主 要 区 域 设 立 了 经 销 商, 公 司 授 权 经 销 商 在 所 经 营 区 域 内 从 事 惠 达 产 品 的 销 售 市 场 开 拓 和 终 端 网 络 管 理, 并 负 责 该 区 域 内 所 经 销 产 品 的 售 后 服 务 为 保 护 经 销 商 的 专 营 权, 通 常 公 司 在 该 区 域 不 再 设 立 第 二 家 经 销 商, 同 时 对 经 销 商 销 售 情 况 进 行 持 续 跟 踪, 并 根 据 变 化 情 况 对 经 销 商 授 权 进 行 调 整 公 司 将 国 内 市 场 划 分 为 7 个 销 售 区 域, 在 每 个 销 售 区 域 设 立 了 大 区 经 理, 主 要 职 责 为 : 开 发 并 维 护 新 老 经 销 商 指 导 门 店 的 选 址 与 装 修 核 实 与 流 转 经 销 商 的 订 货 和 退 货 信 息 指 导 促 销 和 培 训 等 b 经 销 商 及 门 店 类 型 划 分 经 销 商 销 售 门 店 按 档 次 分 为 旗 舰 店 形 象 店 专 卖 店 和 专 卖 区 四 大 类, 各 门 店 类 型 的 划 分 标 准 如 下 : 门 店 类 型 旗 舰 店 形 象 店 专 卖 店 专 卖 区 划 分 标 准 临 街 独 立 店 面, 设 计 面 积 400 平 方 米 以 上, 全 品 类 展 示 惠 达 产 品, 含 产 品 集 中 展 示 样 间 展 示 等 区 域, 装 修 符 合 公 司 规 范 要 求, 具 有 一 定 的 地 区 影 响 力 独 立 店 面, 设 计 面 积 300 平 方 米 以 上, 全 品 类 展 示 公 司 产 品, 含 产 品 集 中 展 示 样 间 展 示 工 程 产 品 展 示 等 区 域, 装 修 符 合 公 司 规 范 要 求 建 材 市 场 内 独 立 店 面, 设 计 面 积 小 于 300 平 方 米, 装 修 符 合 公 司 规 范 要 求 无 独 立 店 面, 集 中 展 示 公 司 产 品, 并 有 一 定 的 合 围 空 间 c 经 销 商 数 量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共 有 经 销 商 358 家, 经 销 商 拥 有 门 店 2,789 家, 其 中 专 卖 店 2,295 家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销 商 区 域 布 局 情 况 如 下 : 1-1-151
华 东 区 华 西 区 东 北 区 华 北 区 华 中 区 华 南 区 区 域 单 位 : 家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经 销 门 店 门 店 门 店 经 销 商 经 销 商 商 门 店 专 卖 店 门 店 专 卖 店 门 店 专 卖 店 上 海 3 38 26 3 56 31 3 51 28 江 苏 26 172 153 22 200 176 18 158 134 安 徽 10 112 82 8 97 77 10 87 72 浙 江 13 84 68 12 82 62 12 83 63 新 疆 5 37 26 5 35 20 4 24 13 青 海 4 9 8 2 5 4 3 4 3 西 藏 1 1 1 1 2 2 1 1 1 陕 西 8 128 94 4 122 88 3 103 67 甘 肃 7 41 32 3 33 31 3 24 23 宁 夏 4 33 29 4 40 31 2 26 20 内 蒙 古 9 84 48 9 73 44 8 61 32 山 西 18 139 101 14 125 98 10 101 73 吉 林 6 40 33 4 36 32 3 29 26 黑 龙 江 11 110 83 8 94 66 7 86 55 辽 宁 28 93 76 22 87 70 18 71 56 北 京 3 89 71 3 66 48 3 49 35 河 北 32 335 286 29 280 251 25 231 202 河 南 35 202 185 31 188 170 25 162 143 山 东 27 256 234 16 229 194 17 165 145 天 津 3 33 29 4 28 25 4 26 24 湖 北 10 90 84 39 89 78 7 74 65 江 西 8 73 65 5 89 66 3 82 61 湖 南 18 96 91 9 86 79 9 77 74 福 建 17 95 66 13 90 61 12 75 45 广 东 17 112 67 13 89 66 10 75 57 广 西 4 18 14 4 12 9 4 10 7 云 南 10 57 54 4 44 40 3 37 37 贵 州 5 45 42 2 37 34 1 21 19 海 南 3 9 6 2 5 5 2 4 4 川 渝 四 川 9 118 108 7 100 96 6 89 85 区 重 庆 4 40 33 1 34 31 1 27 25 合 计 358 2,789 2,295 303 2,553 2,085 237 2,113 1,694 报 告 期 内, 国 内 经 销 商 家 数 增 长 较 快, 主 要 原 因 为 : 一 是 为 适 应 城 镇 化 的 发 展 需 要, 公 司 加 大 了 对 国 内 二 三 线 城 市 的 市 场 开 拓 力 度, 致 使 二 三 线 城 市 经 1-1-152
销 商 数 量 快 速 增 长 ; 二 是 为 增 强 对 终 端 市 场 的 控 制 力, 减 少 中 间 经 销 环 节, 公 司 在 很 多 地 级 城 市 设 立 经 销 商, 使 得 经 销 商 向 扁 平 化 方 向 发 展 d 产 品 定 价 体 系 公 司 产 品 定 位 于 中 高 端 市 场, 在 综 合 考 虑 产 品 成 本 消 费 者 需 求 和 地 区 差 异 等 因 素 的 前 提 下, 每 年 制 定 惠 达 卫 浴 价 格 体 系 表, 合 理 确 定 各 类 产 品 的 经 销 商 店 面 建 议 标 识 价 工 程 报 价 和 批 发 价 每 季 度 对 经 销 商 销 售 业 绩 进 行 考 核, 公 司 根 据 业 绩 考 核 结 果, 并 结 合 经 销 商 所 在 区 域 的 GDP, 评 定 经 销 商 等 级, 个 别 等 级 的 经 销 商 可 享 受 一 定 比 例 的 价 格 折 扣 e 销 售 任 务 考 核 及 奖 励 政 策 公 司 为 调 动 经 销 商 的 销 售 积 极 性, 制 定 了 对 经 销 商 的 考 核 及 奖 励 政 策 公 司 每 月 对 各 经 销 商 的 发 货 完 成 情 况 进 行 统 计, 对 各 经 销 商 销 售 业 绩 以 季 度 为 单 位 进 行 考 核, 对 于 完 成 销 售 任 务 的 经 销 商, 公 司 会 给 予 一 定 的 奖 励 ; 当 经 销 商 完 成 的 销 售 任 务 不 足 全 年 任 务 一 定 比 例 时, 公 司 有 权 对 其 实 施 降 级 处 理 价 格 惩 罚 缩 小 代 理 区 域 或 终 止 合 同 公 司 会 在 与 经 销 商 签 订 的 经 销 合 同 书 中, 对 具 体 的 销 售 奖 励 政 策 予 以 明 确 f 市 场 支 持 政 策 为 有 效 激 励 经 销 商, 公 司 还 为 经 销 商 提 供 了 全 面 的 市 场 支 持 政 策 具 体 包 括 : 公 司 对 各 经 销 商 在 销 售 区 域 内 设 立 的 专 卖 店, 根 据 不 同 的 市 场 级 别 和 店 面 类 型, 给 予 一 定 专 卖 店 装 修 费 用 补 贴 ; 经 公 司 审 批 同 意 投 放 的 广 告, 公 司 将 负 担 经 销 商 一 定 比 例 的 广 告 费 同 时, 公 司 市 场 部 根 据 各 经 销 商 申 请 情 况 广 宣 物 料 制 作 情 况, 向 其 免 费 配 发 广 宣 物 料 2 国 外 经 销 商 对 于 国 外 经 销, 公 司 主 要 通 过 与 对 方 签 订 供 货 协 议, 根 据 其 提 供 的 技 术 规 格 和 要 求, 在 公 司 产 品 的 标 准 工 艺 基 础 上, 进 行 局 部 特 别 设 计 和 制 造, 向 对 方 供 货 A 对 国 外 经 销 商 的 选 择 公 司 主 要 通 过 市 场 调 查 等 途 径 获 取 潜 在 的 国 外 经 销 商 信 息, 对 国 外 经 销 商 的 市 场 排 名 对 公 司 品 牌 和 文 化 的 认 可 度 区 域 辐 射 能 力 和 经 营 能 力 等 情 况 进 行 全 1-1-153
面 考 察, 将 符 合 公 司 标 准 的 经 销 商 纳 入 储 备 名 录 B 业 务 流 程 公 司 国 外 经 销 的 主 要 业 务 流 程 如 下 图 所 示 : 报 价 签 订 合 同 预 付 款 及 生 产 发 货 收 款 售 后 服 务 报 出 报 价 需 求, 公 司 销 售 部 门 核 价 并 确 定 基 础 价 格 订 单 经 公 司 审 核 后, 与 经 销 商 签 订 合 同 或 出 具 售 货 确 认 单 公 司 收 到 部 分 预 付 款 后 安 排 生 产 公 司 协 助 租 船 订 舱 等 事 项, 并 将 货 物 运 至 港 口 完 成 报 关 按 照 约 定 时 间 收 款 由 经 销 商 提 供 后 续 服 务 (2) 直 销 模 式 公 司 直 销 模 式 主 要 是 直 接 与 客 户 签 订 销 售 合 同 并 向 其 销 售 产 品 公 司 直 销 模 式 的 主 要 渠 道 有 工 程 客 户 网 络 销 售 和 展 厅 零 售 等 1 工 程 客 户 公 司 主 要 通 过 招 投 标 方 式 成 为 工 程 客 户 的 供 应 商 工 程 客 户 一 般 在 供 货 时 间 品 牌 知 名 度 产 品 质 量 及 价 格 生 产 及 销 售 规 模 工 程 项 目 经 验 和 资 金 实 力 等 方 面 对 供 应 商 均 有 严 格 的 要 求 公 司 十 分 重 视 工 程 客 户 的 开 发, 设 立 了 大 客 户 部, 专 门 负 责 工 程 客 户 的 开 发 与 维 护 公 司 与 工 程 客 户 的 交 易 流 程 如 下 图 所 示 : 客 户 招 标 公 司 投 标 评 标 确 定 中 标 签 订 合 同 售 后 服 务 收 余 款 发 货 生 产 收 预 付 款 2 网 络 销 售 公 司 目 前 的 网 络 销 售 主 要 通 过 第 三 方 平 台 进 行 截 至 2014 年 末, 公 司 已 经 与 多 家 网 络 销 售 平 台 合 作, 主 要 包 括 淘 宝 网 京 东 网 络 商 城 和 1 号 店 等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网 络 销 售 收 入 分 别 为 1,094.63 万 元 2,660.66 万 元 及 3,181.62 万 元 公 司 网 络 销 售 的 业 务 流 程 如 下 图 所 示 : 1-1-154
接 受 订 单 支 付 货 款 发 货 售 后 服 务 客 户 通 过 网 络 销 售 平 台 咨 询 并 根 据 情 况 下 订 单 通 过 淘 宝 平 台 或 其 他 平 台 支 付 通 过 公 司 或 者 经 销 商 发 货 由 客 户 所 在 区 域 的 经 销 商 负 责 产 品 售 后 服 务 3 展 厅 零 售 公 司 在 总 部 建 立 了 两 个 展 厅, 通 过 展 厅 向 客 户 展 示 产 品, 并 与 客 户 达 成 销 售 交 易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展 厅 实 现 的 销 售 收 入 分 别 为 1,666.05 万 元 2,376.52 万 元 和 2,630.20 万 元 ( 四 ) 发 行 人 销 售 情 况 1 发 行 人 产 品 的 产 能 产 量 及 销 量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类 别 的 产 能 产 量 及 销 量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年 度 产 能 ( 万 件 ) 产 量 ( 万 件 ) 卫 生 陶 瓷 外 部 采 购 ( 万 件 ) 销 量 ( 万 件 ) 产 能 利 用 率 注 1 产 销 率 2014 年 750 737.52-741.59 98.34% 100.55% 2013 年 740 731.53-725.61 98.86% 99.19% 2012 年 725 708.93-714.32 97.78% 100.76% 年 度 产 能 ( 万 件 ) 产 量 ( 万 件 ) 五 金 洁 具 外 部 采 购 ( 万 件 ) 销 量 ( 万 件 ) 产 能 利 用 率 产 销 率 2014 年 165 83.97 126.38 203.86 50.89% 96.91% 2013 年 165 69.07 111.62 183.01 41.86% 101.28% 2012 年 165 37.12 110.56 147.61 22.50% 99.95% 年 度 产 能 ( 万 套 ) 产 量 ( 万 套 ) 浴 缸 浴 房 外 部 采 购 ( 万 套 ) 销 量 ( 万 套 ) 产 能 利 用 率 产 销 率 2014 年 7 6.94 1.99 8.81 99.17% 98.66% 2013 年 7 6.65 1.24 8.44 94.98% 106.99% 2012 年 7 5.38 0.34 5.80 76.86% 101.40% 年 度 产 能 ( 万 套 ) 产 量 ( 万 套 ) 浴 室 柜 外 部 采 购 ( 万 套 ) 销 量 ( 万 套 ) 产 能 利 用 率 产 销 率 2014 年 60 57.75 1.18 61.25 96.24% 103.95% 2013 年 60 57.14 2.57 54.18 95.23% 90.74% 1-1-155
2012 年 60 40.19 3.30 41.50 66.98% 95.42% 年 度 产 能 ( 万 平 米 ) 产 量 ( 万 平 米 ) 陶 瓷 砖 外 部 采 购 ( 万 平 米 ) 1-1-156 销 量 ( 万 平 米 ) 产 能 利 用 率 产 销 率 2014 年 250 239.64 245.83 550.67 95.86% 113.43% 2013 年 95 注 2 95.49 458.34 399.24 100.51% 72.09% 2012 年 165 168.39 413.32 542.32 102.05% 93.23% 注 1 公 司 产 销 率 计 算 采 用 的 公 式 为 : 产 销 率 = 销 量 /( 产 量 + 外 部 采 购 ); 注 2 2013 年 8 月 起, 公 司 陶 瓷 砖 生 产 线 停 产 并 进 行 升 级 改 造, 所 以 2013 年 产 能 较 2012 年 有 所 下 降 2 发 行 人 主 要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情 况 (1)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产 品 分 类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及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重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金 额 ( 万 元 )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卫 生 陶 瓷 113,690.84 54.74 105,051.25 57.22 103,478.49 58.92 五 金 洁 具 31,419.98 15.13 25,079.43 13.66 20,195.52 11.50 浴 室 柜 21,387.04 10.30 17,653.86 9.62 12,757.40 7.26 陶 瓷 砖 19,547.24 9.41 14,856.86 8.09 19,618.63 11.17 浴 缸 浴 房 8,248.96 3.97 7,547.89 4.11 6,262.88 3.57 其 他 13,401.65 6.46 13,411.89 7.30 13,327.20 7.59 合 计 207,695.70 100.00 183,601.16 100.00 175,640.12 100.00 区 域 (2)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区 域 分 布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区 域 销 售 收 入 及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重 情 况 如 下 : 金 额 ( 万 元 )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华 北 51,577.31 24.83 49,331.38 26.87 51,492.85 29.32 华 东 33,719.84 16.24 26,964.05 14.69 21,737.59 12.38 华 中 14,221.32 6.85 11,703.33 6.37 8,933.21 5.09 华 南 12,503.19 6.02 7,402.98 4.03 5,365.74 3.05 东 北 10,468.32 5.04 10,359.66 5.64 9,005.18 5.13 西 北 10,369.35 4.99 8,699.55 4.74 6,154.38 3.50
西 南 8,397.50 4.04 5,447.08 2.97 6,247.92 3.56 海 外 66,438.88 31.99 63,693.13 34.69 66,703.25 37.98 合 计 207,695.70 100.00 183,601.16 100.00 175,640.12 100.00 3 发 行 人 主 要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变 动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主 要 产 品 平 均 单 价 变 化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产 品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联 体 座 便 ( 元 / 件 ) 435.87 419.93 416.70 分 体 座 便 ( 元 / 件 ) 169.66 170.20 176.74 卫 生 陶 瓷 浴 缸 浴 房 陶 瓷 砖 五 金 洁 具 浴 室 柜 蹲 便 器 ( 元 / 件 ) 75.29 72.73 72.67 小 便 器 ( 元 / 件 ) 269.31 243.88 254.89 洗 盆 ( 元 / 件 ) 103.42 97.12 96.25 智 能 座 便 ( 元 / 件 ) 1,750.81 1,563.34 1,887.52 浴 缸 ( 元 / 件 ) 980.58 905.25 1,095.99 淋 浴 房 ( 元 / 件 ) 835.80 845.17 936.34 墙 地 砖 ( 元 / 平 米 ) 30.85 25.64 27.35 抛 光 砖 ( 元 / 平 米 ) 42.86 40.45 43.10 水 龙 头 ( 元 / 件 ) 89.20 77.21 79.70 水 槽 ( 元 / 件 ) 272.31 272.27 301.13 直 管 淋 浴 器 ( 元 / 件 ) 442.73 423.76 461.58 冲 洗 阀 ( 元 / 件 ) 128.96 120.48 132.79 柜 子 ( 元 / 套 ) 531.34 500.41 495.87 镜 子 ( 元 / 套 ) 183.15 175.86 158.10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价 格 波 动 不 大, 但 部 分 产 品 如 浴 缸 水 龙 头 水 槽 柜 子 等 产 品 品 种 繁 多, 且 规 格 差 异 较 大, 各 品 种 规 格 之 间 销 售 价 格 差 异 较 大 由 于 不 同 年 份 销 售 结 构 的 不 同 导 致 平 均 售 价 呈 现 较 大 的 差 异, 因 此 各 年 度 之 间 平 均 销 售 价 格 不 具 有 可 比 性 4 发 行 人 前 五 名 客 户 销 售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前 五 名 客 户 销 售 收 入 及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年 度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2014 年 金 额 ( 万 元 ) 营 业 收 入 占 比 (%) 1 美 商 富 凯 31,543.96 15.07 2 碧 桂 园 11,873.60 5.67 3 ROYAL &CO., LTD 6,884.33 3.29 1-1-157
2013 年 2012 年 4 WAHEED SONS 5,595.77 2.67 5 李 敬 涛 5,576.34 2.66 合 计 61,474.00 29.36 1 美 商 富 凯 24,051.47 12.96 2 ROYAL &CO., LTD 6,771.61 3.65 3 李 敬 涛 4,928.94 2.66 4 WAHEED SONS 4,374.80 2.36 5 DELTA FAUCET COMPANY 4,199.00 2.26 合 计 44,325.82 23.88 1 美 商 富 凯 28,238.58 15.92 2 ROYAL &CO., LTD 5,736.40 3.23 3 DELTA FAUCET COMPANY 5,675.35 3.20 4 唐 山 荣 盛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4,607.84 2.60 5 河 北 省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黄 各 庄 镇 三 村 村 民 委 员 会 4,420.38 2.49 合 计 48,678.55 27.45 公 司 不 存 在 向 单 个 客 户 的 销 售 比 例 超 过 销 售 收 入 总 额 的 50% 或 严 重 依 赖 于 少 数 客 户 的 情 况 ( 五 ) 发 行 人 采 购 情 况 1 公 司 主 要 原 材 料 及 其 供 应 情 况 (1) 公 司 主 要 原 材 料 基 本 情 况 卫 生 陶 瓷 产 品 主 要 原 材 料 分 为 泥 原 料 釉 原 料 模 具 原 料 和 包 装 材 料, 其 中 泥 原 料 主 要 包 括 长 石 高 岭 土 瓷 石 和 粘 土 等 ; 釉 原 料 主 要 包 括 硅 酸 锆 粉 石 英 粉 色 料 和 陶 瓷 熔 块 等 ; 模 具 原 料 主 要 是 石 膏 粉 五 金 洁 具 产 品 主 要 原 材 料 包 括 铜 锭 铜 棒 和 铜 管 等 铜 材 浴 缸 淋 浴 房 产 品 主 要 原 材 料 包 括 复 合 板 树 脂 亚 克 力 板 和 钢 化 玻 璃 等 浴 室 柜 产 品 主 要 原 材 料 包 括 木 料 多 层 板 油 漆 和 银 镜 等 陶 瓷 砖 产 品 主 要 原 材 料 分 为 泥 原 料 釉 原 料 模 具 原 料 和 包 检 材 料, 其 中 泥 原 料 主 要 包 括 叶 蜡 石 地 石 硅 灰 石 和 净 化 泥 等 ; 釉 原 料 主 要 包 括 熔 块 等 ; 模 具 原 料 主 要 包 括 石 膏 粉 等 ; 包 检 材 料 主 要 包 括 纸 箱 等 (2) 公 司 主 要 原 材 料 采 购 情 况 1-1-158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原 材 料 采 购 金 额 及 占 原 材 料 采 购 总 额 比 例 的 情 况 如 下 :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占 比 (%) 金 额 ( 万 元 ) 占 比 (%) 金 额 ( 万 元 ) 占 比 (%) 原 纸 材 料 9,535.69 14.32 6,720.71 10.89 5,974.81 9.95 泥 原 料 5,730.91 8.61 6,204.70 10.05 6,127.33 10.20 釉 原 料 3,670.06 5.51 4,875.18 7.90 5,525.24 9.20 铜 锭 2,537.47 3.81 2,523.17 4.09 1,108.42 1.85 智 能 座 便 盖 2,705.21 4.06 1,757.63 2.85 1,266.78 2.11 油 漆 1,781.08 2.67 2,063.15 3.34 1,293.47 2.15 水 件 1,813.53 2.72 910.84 1.48 1,095.03 1.82 石 膏 粉 1,361.02 2.04 1,349.06 2.19 1,449.98 2.41 聚 丙 烯 2,494.24 3.75 2,573.50 4.17 2,229.89 3.71 按 钮 746.19 1.12 602.31 0.98 694.30 1.16 花 洒 734.03 1.10 674.30 1.09 566.86 0.94 楸 木 规 格 料 707.45 1.06 652.62 1.06 739.35 1.23 亚 克 力 板 524.72 0.79 309.11 0.50 135.57 0.23 包 装 材 料 1,133.71 1.70 1,210.30 1.96 949.58 1.58 铜 棒 113.97 0.17 563.48 0.91 628.01 1.05 把 手 600.91 0.90 474.35 0.77 659.46 1.10 树 脂 714.97 1.07 569.61 0.92 355.56 0.59 复 合 板 730.43 1.10 719.02 1.17 651.74 1.08 建 筑 混 凝 土 519.22 0.78 386.57 0.63 834.29 1.39 铝 合 金 392.53 0.59 454.70 0.74 487.31 0.81 建 筑 钢 材 322.26 0.48 470.14 0.76 913.52 1.52 阀 芯 538.91 0.81 370.38 0.60 520.33 0.87 钢 化 玻 璃 267.46 0.40 553.85 0.90 570.47 0.95 聚 甲 醛 442.46 0.66 489.74 0.79 622.20 1.04 玻 璃 门 137.55 0.21 1,220.34 1.98 1,230.34 2.05 合 计 40,252.02 60.45 38,698.73 62.71 36,629.83 60.98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原 材 料 采 购 单 价 情 况 如 下 : 主 要 原 材 料 名 称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原 纸 材 料 ( 元 / 吨 ) 2,169.90 2,237.75 2,478.13 泥 原 料 ( 元 / 吨 ) 288.04 274.64 258.62 釉 原 料 ( 元 / 吨 ) 2,036.05 1,718.39 2,032.51 1-1-159
铜 锭 ( 元 / 千 克 ) 32.80 35.33 36.95 智 能 座 便 器 便 盖 ( 元 / 个 ) 967.22 1,060.47 1,105.39 油 漆 类 ( 元 / 公 斤 ) 18.37 18.90 18.98 水 件 ( 元 / 个 ) 37.09 33.43 29.62 石 膏 粉 ( 元 / 吨 ) 502.39 493.38 495.63 聚 丙 烯 ( 元 / 吨 ) 9,907.01 9,871.77 9,516.43 按 钮 ( 元 / 个 ) 2.20 1.36 1.68 花 洒 ( 元 / 个 ) 21.04 20.39 19.67 楸 木 规 格 料 ( 元 / 立 方 米 ) 6,502.13 5,452.57 5,445.56 压 克 力 板 ( 元 / 公 斤 ) 22.62 22.81 23.43 包 装 材 料 ( 元 / 件 ) 1.01 1.20 0.97 铜 棒 ( 元 / 千 克 ) 31.83 35.20 36.43 把 手 ( 元 / 个 ) 6.36 5.46 4.18 树 脂 ( 元 / 公 斤 ) 12.18 12.57 11.53 复 合 板 ( 元 / 公 斤 ) 20.00 16.87 17.48 建 筑 混 凝 土 ( 元 / 立 方 米 ) 276.13 139.08 128.87 铝 合 金 ( 元 / 公 斤 ) 18.78 18.66 18.37 建 筑 钢 材 ( 元 / 吨 ) 3,414.09 3,659.15 4,386.29 阀 芯 ( 元 / 个 ) 6.15 4.33 3.63 钢 化 玻 璃 ( 元 / 平 方 米 ) 57.21 55.47 55.67 聚 甲 醛 ( 元 / 吨 ) 9,832.50 12,033.01 13,857.39 玻 璃 门 ( 元 / 个 ) 408.28 402.25 410.26 上 表 中 采 购 价 格 为 当 期 该 类 原 材 料 采 购 金 额 除 以 采 购 数 量, 每 类 原 材 料 明 细 品 种 较 多, 平 均 单 价 变 动 是 材 料 数 量 结 构 及 单 价 波 动 共 同 影 响 所 致, 不 完 全 代 表 每 一 具 体 原 材 料 单 价 的 实 际 变 动 2 公 司 主 要 能 源 及 其 供 应 情 况 (1) 公 司 主 要 能 源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使 用 的 主 要 能 源 为 焦 炉 煤 气 天 然 气 原 煤 电 和 水 等, 主 要 能 源 均 从 唐 山 本 地 及 周 边 采 购, 供 应 充 足 且 价 格 稳 定 公 司 焦 炉 煤 气 主 要 从 达 丰 焦 化 采 购 ; 天 然 气 主 要 从 冀 东 天 然 气 采 购 ; 原 煤 主 要 从 唐 山 兆 璐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采 购 ; 电 主 要 从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电 力 管 理 局 采 购 ; 水 主 要 从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水 务 局 采 购 除 主 要 能 源 外, 公 司 还 采 购 少 量 焦 炭 氧 气 乙 炔 气 压 缩 天 然 气 等 其 他 能 源 1-1-160
(2) 公 司 主 要 能 源 采 购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能 源 采 购 金 额 及 占 比 情 况 如 下 : 主 要 能 源 金 额 ( 万 元 )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焦 炉 煤 气 4,114.06 34.64 3,463.24 34.53 2,741.81 29.14 天 然 气 1,148.61 9.67 918.83 9.16 1,495.91 15.90 原 煤 695.42 5.86 385.59 3.84 601.38 6.39 电 5,832.10 49.11 5,199.34 51.84 4,547.80 48.34 水 68.90 0.58 50.40 0.50 19.2 0.20 注 其 他 16.32 0.14 13.15 0.13 1.61 0.02 合 计 11,875.41 100.00 10,030.55 100.00 9,407.71 100.00 注 其 他 能 源 包 括 焦 炭 氧 气 和 乙 炔 气 等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能 源 采 购 单 价 稳 定, 平 均 单 价 如 下 表 所 示 : 主 要 能 源 单 位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焦 炉 煤 气 元 / 立 方 米 0.35 0.31 0.22 天 然 气 元 / 立 方 米 2.99 2.50 2.60 原 煤 元 / 吨 478.58 509.94 409.94 电 元 / 度 0.55 0.55 0.55 水 元 / 吨 1.17 0.70 0.70 3 公 司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的 采 购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前 五 名 原 材 料 和 能 源 供 应 商 的 采 购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年 度 供 应 商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占 比 (%) 采 购 内 容 2014 年 2013 年 国 网 冀 北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供 电 公 司 5,824.52 7.56 电 达 丰 焦 化 4,140.06 5.38 煤 气 厦 门 瑞 尔 特 卫 浴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718.76 3.53 五 金 洁 具 赵 立 新 2,567.67 3.33 紫 木 节 等 材 料 中 国 石 化 化 工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经 营 部 2,176.06 2.82 聚 丙 烯 合 计 17,516.84 22.74 国 网 冀 北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供 电 公 司 5,193.35 7.37 电 达 丰 焦 化 3,463.24 4.92 煤 气 贺 祥 锆 业 2,453.67 3.48 锆 英 石 1-1-161
2012 年 中 国 石 化 化 工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经 营 部 2,158.95 3.07 聚 丙 烯 赵 立 新 1,928.00 2.68 紫 木 节 等 材 料 合 计 15,008.70 21.31 唐 国 网 冀 北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供 电 公 司 4,545.30 6.54 电 达 丰 焦 化 2,741.81 3.95 煤 气 贺 祥 锆 业 2,049.78 2.95 锆 英 石 赵 立 新 2,031.30 2.92 紫 木 节 等 材 料 中 国 石 化 化 工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经 营 部 1,520.86 2.19 聚 丙 烯 合 计 12,889.05 18.55 公 司 不 存 在 向 单 个 供 应 商 的 采 购 比 例 超 过 采 购 总 额 的 50% 或 严 重 依 赖 少 数 供 应 商 的 情 况 4 公 司 外 协 加 工 情 况 随 着 公 司 品 牌 影 响 力 的 提 升 及 渠 道 的 拓 展, 公 司 瓷 砖 五 金 洁 具 浴 室 柜 等 产 品 的 销 售 量 增 长 迅 速 为 满 足 市 场 需 求, 优 化 产 能 结 构, 公 司 部 分 产 品 通 过 外 协 加 工 方 式 生 产, 具 体 包 括 抛 光 砖 五 金 挂 件 和 浴 室 柜 等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外 协 加 工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的 采 购 明 细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期 间 序 号 供 货 商 名 称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金 额 ( 万 元 ) 占 比 (%) 1 高 要 市 将 军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2,262.38 10.18 陶 瓷 砖 2 3 4 佛 山 市 高 明 区 新 粤 丰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佛 山 市 合 新 创 展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安 新 县 金 丰 有 色 金 属 熔 炼 有 限 公 司 1,968.91 8.86 陶 瓷 砖 1,705.74 7.67 陶 瓷 砖 采 购 内 容 1,836.25 8.26 五 金 洁 具 5 宜 家 木 业 1,809.64 8.14 浴 室 柜 合 计 9,582.92 43.11 1 高 要 市 将 军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5,272.76 18.87 陶 瓷 砖 2 佛 山 市 合 新 创 展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1,833.85 6.56 陶 瓷 砖 3 淄 博 碧 玉 建 筑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1,840.47 6.59 陶 瓷 砖 4 佛 山 市 豪 帮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1,804.09 6.46 陶 瓷 砖 5 宜 家 木 业 1,791.57 6.41 浴 室 柜 合 计 12,542.74 44.89 1-1-162
1 高 要 市 将 军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2,866.94 12.07 陶 瓷 砖 2012 年 度 2 宜 家 木 业 1,851.50 7.80 浴 室 柜 3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广 维 创 展 装 饰 砖 有 限 公 司 995.84 4.19 陶 瓷 砖 4 淄 博 佳 汇 建 陶 有 限 公 司 1,264.03 5.32 陶 瓷 砖 5 佛 山 市 合 新 创 展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774.18 3.26 陶 瓷 砖 合 计 7,752.49 32.64 ( 六 )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主 要 关 联 方 及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在 前 五 大 客 户 和 供 应 商 中 所 占 权 益 的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主 要 关 联 方 及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在 供 应 商 中 所 占 权 益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关 联 方 公 司 名 称 注 册 资 本 持 有 权 益 情 况 董 化 忠 之 子 董 子 军 董 化 忠 之 女 董 悦 王 彦 庆 之 妻 孙 丽 萍 王 彦 庆 之 女 王 佳 王 彦 庆 之 妻 弟 孙 成 国 王 彦 庆 之 连 襟 赵 祥 启 王 彦 伟 董 化 忠 之 子 董 子 军 持 0.29%; 董 化 忠 之 女 董 悦 持 0.29%; 王 彦 庆 之 妻 孙 丽 萍 持 0.34%; 王 彦 庆 之 女 王 佳 持 0.34%; 王 彦 庆 之 妻 弟 孙 成 国 持 0.31%; 王 彦 庆 之 连 襟 赵 祥 启 持 64.46%; 王 彦 伟 持 0.34% 贺 祥 机 电 3,500 万 元 除 上 述 情 况 外,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主 要 关 联 方 及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未 在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的 其 他 前 五 大 供 应 商 和 客 户 中 持 有 权 益 ( 七 ) 发 行 人 环 境 保 护 和 安 全 生 产 情 况 1 环 境 保 护 情 况 (1) 主 要 污 染 物 及 治 理 公 司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主 要 污 染 源 和 污 染 物 包 括 废 气 废 水 噪 音 及 固 体 废 弃 物, 公 司 对 于 主 要 污 染 源 和 污 染 物 采 取 了 有 效 的 控 制 和 治 理 措 施, 具 体 如 下 : 1 废 气 公 司 主 要 大 气 污 染 物 为 料 场 扬 尘 破 碎 工 序 产 生 的 粉 尘 热 风 炉 废 气 施 釉 废 气 隧 道 窑 废 气 及 锅 炉 烟 气 公 司 对 于 料 场 粉 尘 的 防 治 措 施 为 针 对 不 同 物 料 通 过 洒 水 加 盖 防 尘 罩 及 罩 棚 堆 放 等 方 式 进 行 防 风 抑 尘 ; 对 于 破 碎 工 序 产 1-1-163
生 的 粉 尘 通 过 加 装 布 袋 式 除 尘 器 抑 尘 ; 热 风 炉 及 隧 道 窑 均 采 用 焦 炉 煤 气, 燃 料 中 H 2 S 和 烟 尘 浓 度 较 低, 达 标 排 放 ; 施 釉 工 序 中 产 生 的 废 气 经 水 浴 除 尘 器 进 行 处 理,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放 2 废 水 公 司 主 要 废 水 污 染 源 包 括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废 水, 其 中 生 产 废 水 包 括 生 产 工 序 废 水 冲 洗 地 坪 水 锅 炉 排 水 水 浴 除 尘 器 排 水 等 公 司 对 于 生 产 废 水 与 初 级 处 理 后 的 生 活 污 水 经 厂 内 废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部 分 回 用, 其 余 排 入 污 水 处 理 站, 达 标 后 排 放 3 噪 音 公 司 主 要 噪 声 源 包 括 破 碎 机 球 磨 机 除 尘 风 机 鼓 风 机 等 设 备 公 司 主 要 噪 声 源 设 备 均 放 置 于 室 内, 同 时 公 司 从 设 备 选 型 上 尽 量 选 择 噪 声 低 振 动 小 的 设 备 ; 并 通 过 在 风 机 的 进 出 风 口 加 装 消 声 器 降 噪 4 固 体 废 弃 物 公 司 固 体 废 弃 物 主 要 包 括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瓷 品 沉 淀 釉 料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废 石 膏 模 型 等 公 司 对 于 废 瓷 品 回 收 后 碾 碎 作 为 原 材 料 使 用 ; 对 于 沉 淀 釉 料 回 收 后 重 新 配 比 用 作 釉 料 生 产 ; 对 于 污 水 处 理 站 回 收 的 污 泥 作 为 墙 地 砖 原 材 料 使 用 ; 对 于 废 石 膏 模 型 销 售 给 水 泥 厂 作 为 原 材 料 (2) 公 司 环 保 投 入 公 司 历 来 重 视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近 年 更 是 加 大 了 对 环 境 保 护 的 投 入 公 司 环 保 设 施 主 要 包 括 污 水 处 理 站 除 尘 设 备 设 施 环 保 数 据 采 集 及 监 测 设 备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生 产 线 都 配 置 了 污 水 处 理 站, 包 括 卫 生 陶 瓷 瓷 砖 浴 缸 浴 房 五 金 洁 具 橱 柜 木 门 及 纸 箱 生 产 线 共 计 6 座 污 水 处 理 站,2013 年 公 司 对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了 升 级 改 造, 大 大 增 强 了 污 水 处 理 能 力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环 保 投 入 主 要 包 括 环 保 排 污 费 环 保 工 程 设 施 折 旧 环 保 辅 助 材 料,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环 保 排 污 费 88.17 80.53 117.12 环 保 设 施 折 旧 209.06 106.85 103.34 辅 助 材 料 86.73 59.86 60.01 合 计 383.96 247.24 280.47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比 例 0.18% 0.13% 0.16% 1-1-164
随 着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政 策 趋 严 及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规 模 的 持 续 扩 大, 公 司 环 保 投 入 持 续 增 加, 未 来, 公 司 将 继 续 加 大 环 保 投 入,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3) 环 境 保 护 认 证 公 司 先 后 取 得 了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证 书 和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证 书, 遵 循 相 关 管 理 体 系 要 求 公 司 制 定 了 质 量 环 境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手 册, 并 在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中 严 格 执 行 (4) 环 保 部 门 证 明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未 发 生 任 何 环 保 事 故, 也 未 因 环 保 问 题 受 到 有 关 环 保 部 门 的 处 罚 当 地 环 境 保 护 部 门 出 具 了 证 明 文 件, 证 明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内 均 能 够 遵 守 国 家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的 法 律 法 规, 生 产 经 营 符 合 环 境 保 护 要 求, 不 存 在 因 违 反 环 境 保 护 法 律 法 规 而 遭 受 行 政 处 罚 的 情 形 2 安 全 生 产 公 司 子 公 司 惠 达 建 筑 和 惠 达 油 品 属 于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费 用 提 取 和 使 用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的 高 危 行 业 企 业, 其 中 惠 达 建 筑 属 于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企 业, 惠 达 油 品 属 于 危 险 品 生 产 与 存 储 企 业 除 此 之 外, 公 司 及 其 他 子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不 属 于 高 危 行 业 公 司 根 据 我 国 安 全 生 产 的 有 关 要 求, 建 立 了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实 行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公 司 总 经 理 是 安 全 生 产 第 一 责 任 人, 各 部 门 负 责 人 担 负 各 自 的 安 全 生 产 职 责, 职 工 积 极 参 加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未 发 生 重 大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也 未 因 安 全 生 产 问 题 受 到 有 关 部 门 的 处 罚 当 地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出 具 了 证 明 文 件, 证 明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已 经 依 法 取 得 安 全 生 产 所 需 的 全 部 批 准 和 许 可, 符 合 国 家 及 地 方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的 规 定, 在 报 告 期 内 未 发 生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亦 不 存 在 因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受 到 行 政 处 罚 的 情 形 五 发 行 人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及 无 形 资 产 ( 一 )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主 要 包 括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运 输 工 具 等 截 至 2014 1-1-16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价 值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类 别 原 值 折 旧 年 限 累 计 折 旧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82,309.32 10-35 年 20,162.53 36.87 62,109.92 机 器 设 备 56,942.15 5-30 年 25,385.18 138.81 31,418.17 运 输 工 具 2,045.64 4-6 年 1,604.67-440.97 电 子 及 办 公 设 备 1,977.80 3-10 年 1,457.40 0.03 520.37 其 他 设 备 2,207.24 4-11 年 1,621.08 1.07 585.1 合 计 145,482.15 50,230.85 176.78 95,074.52 1 公 司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1) 公 司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情 况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惠 达 股 份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固 定 资 产 数 量 单 位 成 新 率 1 窑 炉 14 条 54.57% 2 高 压 成 型 机 9 台 76.78% 3 输 送 线 22 条 78.38% 4 球 磨 机 138 台 49.66% 5 施 釉 机 械 手 14 台 71.34% 6 注 塑 机 37 台 21.49% 7 起 吊 线 109 条 81.40% 8 瓦 楞 纸 板 生 产 线 2 条 60.79% 9 热 风 炉 25 台 70.32% 10 锅 炉 17 台 46.83% 11 煤 气 管 道 1 条 30.43% 12 搅 拌 机 320 台 53.10% 13 印 花 机 12 台 66.96% 14 半 成 品 周 转 车 1,200 辆 80.69% 15 高 压 注 浆 液 压 装 置 36 台 80.79% 16 油 压 机 15 台 35.76% 17 吊 链 提 升 线 42 条 75.61% 18 全 自 动 液 压 机 1 台 94.47% 19 机 器 人 10 台 82.39% 20 开 槽 机 4 台 14.86% 21 取 坯 机 械 手 1 台 77.09% 1-1-166
(2) 惠 联 陶 瓷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情 况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惠 联 陶 瓷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固 定 资 产 数 量 单 位 成 新 率 1 窑 炉 7 条 23.48% 2 施 釉 机 械 手 12 台 44.37% 3 热 风 炉 12 台 50.28% 4 球 磨 机 68 台 18.74% 5 吊 链 提 升 线 42 条 78.59% 6 高 压 成 型 机 1 台 90.52% 7 污 水 处 理 设 备 1 台 46.00% 8 施 釉 移 裁 机 1 台 90.52% 9 空 气 压 缩 系 统 1 套 34.00% 10 模 型 成 型 系 统 1 套 90.52% (3) 艾 尔 斯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情 况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艾 尔 斯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固 定 资 产 数 量 单 位 成 新 率 1 球 磨 机 14 台 13.24% 2 高 压 成 型 机 11 台 18.79% 3 窑 炉 2 条 15.05% 4 热 风 炉 6 台 46.00% 5 机 械 手 8 台 70.00% (4) 惠 美 陶 瓷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情 况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惠 美 陶 瓷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固 定 资 产 数 量 单 位 成 新 率 1 窑 炉 1 条 13.15% 2 吊 链 提 升 线 25 条 80.74% 3 锅 炉 2 台 14.21% 4 球 磨 机 9 台 13.00% (5) 惠 达 洁 具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情 况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惠 达 洁 具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固 定 资 产 数 量 单 位 成 新 率 1 电 镀 生 产 线 2 条 73.28% 1-1-167
序 号 固 定 资 产 数 量 单 位 成 新 率 2 液 压 拉 伸 机 5 台 75.47% 3 CNC 立 式 加 工 设 备 8 台 66.62% 4 地 源 热 泵 机 组 1 组 80.21% 5 水 龙 头 组 装 线 9 条 66.99% 6 低 压 铸 造 设 备 1 台 63.62% 7 高 精 度 强 力 架 冲 床 9 台 71.52% 8 数 控 车 床 19 台 53.29% 9 数 显 龙 门 铣 床 1 台 77.05% 10 重 力 铸 造 机 4 台 46.29% 11 龙 门 式 滚 镀 锌 自 动 线 1 台 96.04% (6) 时 尚 家 具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情 况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时 尚 家 具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固 定 资 产 数 量 单 位 成 新 率 1 封 边 机 11 台 66.89% 2 砂 光 机 12 台 64.15% 3 地 源 热 泵 机 组 1 组 80.00% 4 数 控 加 工 设 备 3 台 55.99% 5 UV 辊 涂 线 1 条 62.83% 6 面 漆 房 26 间 71.52% 7 排 钻 11 台 66.70% 2 公 司 房 屋 建 筑 物 情 况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的 房 产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产 权 证 号 建 筑 面 积 ( 平 方 米 ) 座 落 位 置 用 途 登 记 时 间 所 有 权 1 丰 南 区 房 权 证 黄 各 庄 镇 字 第 201201142 号 6,422.78 丰 南 区 黄 各 庄 镇 黄 各 庄 三 村 工 业 2012.7.31 惠 达 股 份 2 丰 南 区 房 权 证 黄 各 庄 镇 字 第 201201148 号 267,584.40 丰 南 区 黄 各 庄 镇 河 涧 路 西 工 业 2012.7.31 惠 达 股 份 3 房 权 证 兴 庆 区 字 第 2014001636 号 113.86 兴 庆 区 新 华 东 街 南 侧 友 爱 中 心 路 西 侧 隆 鑫 综 合 市 场 5 号 楼 12 号 商 业 房 商 业 2014.1.15 惠 达 股 份 1-1-168
序 号 产 权 证 号 建 筑 面 积 ( 平 方 米 ) 座 落 位 置 用 途 登 记 时 间 所 有 权 4 房 权 证 兴 庆 区 字 第 2014001637 号 113.86 兴 庆 区 新 华 东 街 南 侧 友 爱 中 心 路 西 侧 隆 鑫 综 合 市 场 5 号 楼 11 号 商 业 房 商 业 2014.1.15 惠 达 股 份 5 房 权 证 兴 庆 区 字 第 2014001638 号 113.86 兴 庆 区 新 华 东 街 南 侧 友 爱 中 心 路 西 侧 隆 鑫 综 合 市 场 5 号 楼 3 号 商 业 房 商 业 2014.1.15 惠 达 股 份 6 房 权 证 兴 庆 区 字 第 2014001639 号 113.86 兴 庆 区 新 华 东 街 南 侧 友 爱 中 心 路 西 侧 隆 鑫 综 合 市 场 5 号 楼 4 号 商 业 房 商 业 2014.1.15 惠 达 股 份 7 秦 皇 岛 市 房 权 证 秦 房 字 第 000050270 号 240.36 海 港 区 和 平 大 街 158-1 号 商 业 2012.8.16 惠 达 股 份 8 京 房 权 证 兴 字 第 096847 号 2,882.00 大 兴 区 西 红 门 路 28 号 1 至 4 层 全 部 商 业 2012.10.19 惠 达 股 份 9 唐 山 房 权 证 路 北 ( 里 ) 字 第 505001265 号 276.47 路 北 区 大 里 路 103 号 商 业 2012.11.5 惠 达 股 份 10 唐 山 房 权 证 路 北 ( 里 ) 字 第 505001266 号 269.79 路 北 区 大 里 路 105 号 商 业 2012.11.5 惠 达 股 份 11 丰 南 区 房 权 证 黄 各 庄 镇 字 第 201301166 号 7,379.37 丰 南 区 黄 各 庄 镇 米 厂 村 北 河 涧 路 东 工 业 2013.4.1 惠 达 股 份 12 丰 南 区 房 权 证 黄 各 庄 镇 字 第 201301167 号 30,779.5 丰 南 区 黄 各 庄 镇 米 厂 村 北 河 涧 路 东 工 业 2013.4.1 惠 美 陶 瓷 13 丰 南 区 房 权 证 黄 各 庄 镇 字 第 201403162 号 19,910.02 丰 南 区 黄 各 庄 镇 米 厂 村 北 河 涧 路 东 工 业 2014.9.23 惠 达 股 份 14 丰 南 区 房 权 证 黄 各 庄 镇 字 第 201301169 号 12,933.27 丰 南 区 黄 各 庄 镇 米 厂 村 北 河 涧 路 东 工 业 2013.4.1 惠 达 股 份 15 丰 南 区 房 权 证 西 葛 镇 字 第 201301170 号 43,740.19 丰 南 区 黄 各 庄 镇 米 厂 村 北 河 涧 路 东 工 业 2013.4.1 艾 尔 斯 1-1-169
序 号 产 权 证 号 建 筑 面 积 ( 平 方 米 ) 座 落 位 置 用 途 登 记 时 间 所 有 权 16 丰 南 区 房 权 证 黄 各 庄 镇 字 第 201301174 号 71,003.52 丰 南 区 黄 各 庄 镇 李 家 庄 村 西 工 业 2013.4.1 惠 联 陶 瓷 17 丰 南 区 房 权 证 柳 树 0 镇 字 第 201301175 号 60,543.26 丰 南 区 沿 海 工 业 区 工 业 2013.4.1 惠 达 洁 具 18 丰 南 区 房 权 证 柳 树 0 镇 字 第 201301176 号 89,031.54 丰 南 区 沿 海 工 业 区 工 业 2013.4.1 时 尚 家 具 19 丰 南 区 房 权 证 黄 各 庄 镇 字 第 201305625 号 29,466.90 丰 南 区 黄 各 庄 镇 宋 家 坨 村 工 业 2013.11.27 惠 达 股 份 ( 二 ) 主 要 无 形 资 产 情 况 公 司 主 要 无 形 资 产 包 括 商 标 专 利 土 地 使 用 权 和 软 件,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主 要 无 形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类 别 取 得 方 式 原 值 摊 销 年 限 累 计 摊 销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土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20,314.47 50 年 2338.07-17,976.40 软 件 购 买 348.95 5 年 142.72-206.23 合 计 20,663.42 2480.79-18,182.63 1 商 标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共 拥 有 商 标 114 项, 其 中 与 业 务 紧 密 相 关 的 境 内 主 要 商 标 26 项, 境 外 商 标 88 项 (1) 境 内 主 要 商 标 序 号 商 标 注 册 号 类 别 有 效 期 限 权 利 人 1 8185194 11 2011.5.7 至 2021.5.6 惠 达 股 份 2 8186120 19 2011.5.21 至 2021.5.20 惠 达 股 份 3 8185206 11 2011.5.7 至 2021.5.6 惠 达 股 份 4 8188236 19 2012.3.14 至 2022.3.13 惠 达 股 份 5 1366844 11 2000.2.21 至 2020.2.20 惠 达 股 份 6 1928864 19 2002.11.21 至 2022.11.20 惠 达 股 份 7 1763078 11 2012.5.7 至 2022.5.6 惠 达 股 份 8 1743027 11 2002.4.7 至 2022.4.6 惠 达 股 份 9 4803717 11 2008.6.7 至 2018.6.6 惠 达 股 份 10 3600705 11 2005.9.14 至 2015.9.13 惠 达 股 份 1-1-170
11 4803716 11 2008.6.7 至 2018.6.6 惠 达 股 份 12 4803718 11 2008.6.7 至 2018.6.6 惠 达 股 份 13 6354960 11 2010.4.21 至 2020.4.20 惠 达 股 份 14 6040889 11 2010.1.21 至 2020.1.20 惠 达 股 份 15 6040890 11 2010.1.21 至 2020.1.20 惠 达 股 份 16 1265305 19 2009.4.21 至 2019.4.20 惠 达 股 份 17 9795031 11 2012.10.28 至 2022.10.27 惠 达 股 份 18 6548299 19 2011.4.14 至 2021.4.13 惠 达 股 份 19 3051144 11 2003.6.7 至 2023.6.6 惠 达 股 份 20 4803715 11 2008.6.7 至 2018.6.6 惠 达 股 份 21 3430297 11 2004.8.21 至 2024.8.20 惠 达 股 份 22 3051145 11 2004.1.28 至 2024.1.27 惠 达 股 份 23 6409337 11 2010.4.28 至 2020.4.27 艾 尔 斯 24 6409335 19 2010.3.28 至 2020.3.27 艾 尔 斯 25 6409338 11 2010.3.28 至 2020.3.27 艾 尔 斯 26 6409336 19 2010.3.28 至 2020.3.27 艾 尔 斯 (2) 境 外 主 要 商 标 序 号 权 利 人 国 家 / 地 区 商 标 类 别 注 册 号 1 惠 达 股 份 阿 尔 巴 尼 亚 11 9166 2 惠 达 股 份 巴 基 斯 坦 11 177107 3 惠 达 股 份 巴 林 11 31341 4 惠 达 股 份 德 国 11 30200418.1/11 5 惠 达 股 份 法 国 11 023140991 6 惠 达 股 份 拉 脱 维 亚 11 M50516 7 惠 达 股 份 黎 巴 嫩 11 90761 8 惠 达 股 份 毛 里 求 斯 11 A/52 No.65 有 效 期 2002.1.4 至 2022.1.4 2002.4.9 至 2019.4.8 2002.5.9 至 2022.5.9 2002.1.31 至 2022.1.31 2002.1.9 至 2022.1.9 2002.1.10 至 2022.1.10 2002.6.3 至 2017.6.3 2002.1.29 至 2019.1.29 1-1-171
9 惠 达 股 份 塔 吉 克 斯 坦 11 TJ5680 10 惠 达 股 份 文 莱 11 34685 11 惠 达 股 份 希 腊 11 147375 12 惠 达 股 份 伊 拉 克 11 41030 13 惠 达 股 份 以 色 列 11 155137 14 惠 达 股 份 俄 罗 斯 11 214665 15 惠 达 股 份 哈 萨 克 斯 坦 11 10643 16 惠 达 股 份 澳 大 利 亚 11 845624 17 惠 达 股 份 丹 吉 尔 11 18011 18 惠 达 股 份 菲 律 宾 11 4-2000-006737 19 惠 达 股 份 加 拿 大 11 TMA594988 20 惠 达 股 份 柬 埔 寨 11 KH014619/01 21 惠 达 股 份 马 来 西 亚 11 01000837 22 惠 达 股 份 美 国 11 2668305 23 惠 达 股 份 摩 洛 哥 11 74473 24 惠 达 股 份 香 港 11 07016/2000 25 惠 达 股 份 俄 罗 斯 11 270580 26 惠 达 股 份 马 来 西 亚 11 06005290 27 惠 达 股 份 哈 萨 克 斯 坦 11 23720 28 惠 达 股 份 约 旦 11 86669 29 惠 达 股 份 香 港 11 300017135 30 惠 达 股 份 爱 沙 尼 亚 11 34555 2002.1.21 至 2022.1.21 2002.4.25 至 2022.4.24 2002.1.11 至 2022.1.11 2002.6.3 至 2017.6.3 2002.5.5 至 2023.2.4 2000.8.9 至 2020.8.9 1999.3.24 至 2018.3.24 2000.8.9 至 2020.8.9 2000.8.10 至 2020.8.10 2005.7.1 至 2015.7.1 2003.11.18 至 2018.11.18 2001.1.24 至 2021.1.24 2001.1.19 至 2021.1.19 2002.12.31 至 2022.12.31 2000.8.10 至 2020.8.10 1999.3.22 至 2016.3.21 2003.6.3 至 2023.6.3 2006.4.3 至 2016.4.3 2006.4.12 至 2016.4.12 2006.5.1 至 2016.5.1 2003.5.12 至 2023.5.11 2001.8.24 至 2021.8.24 1-1-172
31 惠 达 股 份 巴 基 斯 坦 11 186801 32 惠 达 股 份 拉 脱 维 亚 11 M53 610 33 惠 达 股 份 立 陶 宛 11 49124 34 惠 达 股 份 乌 克 兰 11 49049 35 惠 达 股 份 香 港 11 08113/2001 36 惠 达 股 份 香 港 11 300473418 37 惠 达 股 份 日 本 11 5033592 38 惠 达 股 份 日 本 11 5033591 39 惠 达 股 份 黎 巴 嫩 11 112929 40 惠 达 股 份 乌 兹 别 克 斯 坦 11 MGU 15347 41 惠 达 股 份 摩 洛 哥 11 112874 42 惠 达 股 份 德 国 11 307 66 253 43 惠 达 股 份 澳 大 利 亚 11 1200432 44 惠 达 股 份 台 湾 11 01307777 45 惠 达 股 份 台 湾 11 01307778 46 惠 达 股 份 大 不 列 颠 及 北 爱 尔 兰 11 2467614 47 惠 达 股 份 日 本 11 5152833 48 惠 达 股 份 吉 尔 吉 斯 斯 坦 11 8432 49 惠 达 股 份 卡 塔 尔 11 46706 50 惠 达 股 份 香 港 11 300959635 51 艾 尔 斯 美 国 11 3667422 52 艾 尔 斯 美 国 11 3566804 53 惠 达 股 份 突 尼 斯 11 EE07.2195 54 惠 达 股 份 柬 埔 寨 11 KH/30553/09 55 惠 达 股 份 海 地 11 230 Reg-162 56 惠 达 股 份 也 门 11 33632 2010.7.4 至 2020.7.4 2003.5.9 至 2023.5.9 2003.5.8 至 2023.5.8 2003.6.19 至 2023.6.19 2000.8.9 至 2017.8.9 2005.8.9 至 2015.8.9 2007.3.16 至 2017.3.16 2007.3.16 至 2017.3.16 2007.9.24 至 2022.9.24 2006.8.17 至 2016.8.17 2008.1.21 至 2018.1.21 2007.12.10 至 2017.12.10 2007.9.24 至 2017.9.24 2008.4.16 至 2018.4.15 2008.4.16 至 2018.4.15 2007.9.24 至 2017.9.24 2008.7.18 至 2018.7.18 2006.8.30 至 2016.8.30 2007.9.25 至 2017.9.25 2007.9.21 至 2017.9.21 2008.2.27 至 2018.2.27 2008.2.27 至 2018.2.27 2007.8.31 至 2017.8.31 2007.9.28 至 2017.9.28 2008.5.23 至 2018.5.23 2007.10.31 至 2017.10.31 1-1-173
57 惠 达 股 份 韩 国 11 40-0778562 58 惠 达 股 份 科 威 特 11 77670 59 惠 达 股 份 俄 罗 斯 11 363901 60 惠 达 股 份 约 旦 11 97523 61 惠 达 股 份 哈 萨 克 斯 坦 11 25387 62 惠 达 股 份 西 班 牙 11 2.902.063 63 惠 达 股 份 匈 牙 利 11 200 206 64 惠 达 股 份 蒙 古 11 7935 65 惠 达 股 份 加 拿 大 11 TMA731,669 66 惠 达 股 份 沙 特 11 1017/70 67 惠 达 股 份 南 非 11 2006/18903 68 惠 达 股 份 南 非 11 2006/18904 69 惠 达 股 份 芬 兰 11 248119 70 惠 达 股 份 文 莱 11 40592 71 惠 达 股 份 希 腊 11 152 762 72 惠 达 股 份 塔 吉 克 斯 坦 11 TJ7538 73 惠 达 股 份 阿 尔 及 利 亚 11 74500 74 惠 达 股 份 菲 律 宾 11 4-2009-011009 75 惠 达 股 份 巴 拿 马 11 186179 76 惠 达 股 份 希 腊 11 154935 77 惠 达 股 份 印 度 尼 西 亚 11 IDM000298272 78 惠 达 股 份 科 威 特 11 97812 2009.2.6 至 2019.2.6 2007.9.3 至 2017.9.3 2007.9.26 至 2017.9.26 2007.9.5 至 2017.9.5 2006.9.15 至 2016.9.15 2010.2.25 至 2020.2.25 2010.4.29 至 2020.4.29 2009.9.15 至 2019.9.15 2009.1.1.5 至 2024.1.5 2007.11.25 至 2017.8.6 2006.8.14 至 2016.8.14 2006.8.14 至 2016.8.14 2010.1.29 至 2020.1.29 2009.9.16 至 2019.9.16 2007.10.1 至 2017.10.1 2006.8.14 至 2016.8.14 2007.11.13 至 2017.11.13 2010.03.04 至 2020.03.04 2009.12.3 至 2019.12.3 2013.3.19 至 2021.3.15 2011.3.15 至 2019.10.2 2011.03.06 至 2021.03.06 1-1-174
79 惠 达 股 份 巴 布 亚 新 几 内 亚 11 69680 80 惠 达 股 份 菲 律 宾 11 4-2011-002464 81 惠 达 股 份 玻 利 维 亚 11 133152-C 82 惠 达 股 份 塞 浦 路 斯 11 77499 83 惠 达 股 份 巴 基 斯 坦 11 241901 84 惠 达 股 份 阿 联 酋 11 43460 85 惠 达 股 份 巴 基 斯 坦 19 302532 86 惠 达 股 份 塞 拉 利 昂 11 18546 87 惠 达 股 份 塞 拉 利 昂 11 18539 88 惠 达 股 份 印 度 11 1860129 2 专 利 2011.4.28 至 2021.4.28 2011.08.25 至 2021.08.25 2012.12.20 至 2022.12.20 2009.10.5 至 2016.10.5 2007.9.26 至 2017.9.26 2013.6.15 至 2023.6.15 2011.6.2 至 2021.6.2 2007.11.30 至 2021.11.30 2007.11.30 至 2021.11.16 2009.09.08 至 2019.09.08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共 拥 有 专 利 162 项, 其 中 发 明 专 利 15 项,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12 项, 外 观 设 计 专 利 135 项,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序 号 申 请 类 别 名 称 专 利 号 申 请 日 有 效 期 1 外 观 设 计 挂 盆 (WL005) ZL200730157150.4 2007.5.29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2 外 观 设 计 柜 盆 (FL027) ZL200730157151.9 2007.5.29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3 外 观 设 计 联 体 座 便 器 (C161) ZL200730157161.2 2007.5.29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4 外 观 设 计 柱 盆 (LP167) ZL200730157157.6 2007.5.29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5 外 观 设 计 柱 盆 (LP300) ZL200730157154.2 2007.5.29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6 外 观 设 计 柱 盆 (LP301) ZL200730157153.8 2007.5.29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7 外 观 设 计 分 体 座 便 器 (C301P) ZL200730107012.5 2007.6.19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8 外 观 设 计 分 体 座 便 器 (C269) ZL200730107007.4 2007.6.19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9 外 观 设 计 分 体 座 便 器 (C300P) ZL200730107011.0 2007.6.19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0 实 用 新 型 节 水 且 不 易 堵 塞 的 座 便 器 ZL200820106407.2 2008.10.31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1 外 观 设 计 柜 盆 (FL185) ZL200830084194.3 2008.11.21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2 外 观 设 计 座 便 器 (C313) ZL200830084191.X 2008.11.21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3 外 观 设 计 联 体 座 便 器 (C185) ZL200830084189.2 2008.11.21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4 外 观 设 计 柜 盆 (FL309A) ZL200830084347.4 2008.12.1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5 外 观 设 计 水 箱 (C309) ZL200830084351.0 2008.12.2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1-175
序 号 申 请 类 别 名 称 专 利 号 申 请 日 有 效 期 16 外 观 设 计 联 体 座 便 器 (C8801) ZL200830084352.5 2008.12.2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7 外 观 设 计 柜 盆 (FL6109) ZL200930125278.1 2009.7.13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8 外 观 设 计 连 体 座 便 器 (C191) ZL200930125284.7 2009.7.13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9 外 观 设 计 净 身 器 (c6106) ZL200930125277.7 2009.7.13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20 外 观 设 计 柜 盆 (FL073) ZL200930125282.8 2009.7.13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21 外 观 设 计 连 体 座 便 器 (C6109) ZL200930125283.2 2009.7.13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22 外 观 设 计 连 体 座 便 器 (C190) ZL200930125285.1 2009.7.13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23 外 观 设 计 连 体 座 便 器 (C8183) ZL200930125276.2 2009.7.13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24 外 观 设 计 连 体 座 便 器 (C6106) ZL200930125280.9 2009.7.13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25 外 观 设 计 连 体 座 便 器 (C189) ZL200930125286.6 2009.7.13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26 外 观 设 计 柜 盆 (FL056) ZL200930125418.5 2009.7.13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27 外 观 设 计 妇 洗 器 ( 春 天 的 故 事 ) ZL200930688548.X 2009.12.30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28 外 观 设 计 洗 脸 盆 ( 春 天 的 故 事 ) ZL200930688549.4 2009.12.30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29 外 观 设 计 座 便 器 ( 印 象 青 花 ) ZL200930688550.7 2009.12.30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30 外 观 设 计 妇 洗 器 ( 印 象 青 花 ) ZL200930688551.1 2009.12.30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31 外 观 设 计 洗 脸 盆 ( 印 象 青 花 ) ZL200930688552.6 2009.12.30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32 外 观 设 计 洗 脸 盆 ( 印 象 青 花 ) ZL200930688553.0 2009.12.30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33 外 观 设 计 座 便 器 ( 怡 然 ) ZL200930688554.5 2009.12.30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34 外 观 设 计 洗 脸 盆 ( 怡 然 ) ZL200930688555.X 2009.12.30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35 外 观 设 计 座 便 器 ( 国 色 天 香 ) ZL200930688556.4 2009.12.30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36 外 观 设 计 洗 脸 盆 ( 国 色 天 香 ) ZL200930688557.9 2009.12.30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37 外 观 设 计 妇 洗 器 ( 国 色 天 香 ) ZL200930688558.3 2009.12.30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38 外 观 设 计 座 便 器 ( 荷 韵 ) ZL200930688559.8 2009.12.30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39 外 观 设 计 洗 脸 盆 ( 荷 韵 ) ZL200930688560.0 2009.12.30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40 外 观 设 计 妇 洗 器 ( 荷 韵 ) ZL200930688561.5 2009.12.30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41 外 观 设 计 座 便 器 ( 爱 的 港 湾 ) ZL200930688562.X 2009.12.30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42 外 观 设 计 双 人 洗 脸 盆 ( 爱 的 港 湾 ) ZL200930688563.4 2009.12.30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43 外 观 设 计 单 人 洗 脸 盆 ( 爱 的 港 湾 ) ZL200930688564.9 2009.12.30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44 外 观 设 计 座 便 器 ( 春 天 的 故 事 ) ZL200930688546.0 2009.12.30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45 外 观 设 计 挂 便 器 ( 凌 波 ) ZL200930688541.8 2009.12.30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46 外 观 设 计 立 便 器 ( 凌 波 ) ZL200930688542.2 2009.12.30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47 外 观 设 计 座 便 器 ( 凌 波 ) ZL200930688543.7 2009.12.30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1-176
序 号 申 请 类 别 名 称 专 利 号 申 请 日 有 效 期 48 外 观 设 计 妇 洗 器 ( 爱 的 港 湾 ) ZL200930688532.9 2009.12.30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49 外 观 设 计 蹲 便 器 ( 凌 波 Ⅰ) ZL200930688544.1 2009.12.30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50 外 观 设 计 蹲 便 器 ( 凌 波 Ⅱ) ZL200930688545.6 2009.12.30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51 外 观 设 计 挂 便 器 ( 春 天 的 故 事 ) ZL200930688547.5 2009.12.30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52 外 观 设 计 台 上 盆 ( 凌 波 ) ZL200930688539.0 2009.12.30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53 外 观 设 计 台 下 盆 ( 凌 波 ) ZL200930688540.3 2009.12.30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54 外 观 设 计 压 差 式 进 水 阀 (A2002) ZL201030037366.9 2010.1.18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55 外 观 设 计 双 档 排 水 阀 (P2802-1) ZL201030037363.5 2010.1.18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56 外 观 设 计 压 差 式 进 水 阀 (G2002-1) ZL201030037365.4 2010.1.18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57 外 观 设 计 双 档 排 水 阀 (P2212) ZL201030037364.X 2010.1.18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58 外 观 设 计 压 差 式 进 水 阀 (GR2004) ZL201030037367.3 2010.1.18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59 外 观 设 计 压 差 式 进 水 阀 (A2003) ZL201030103452.5 2010.2.2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60 发 明 一 种 精 陶 质 卫 生 陶 瓷 坯 体 及 其 制 造 方 法 ZL201010120606.0 2010.3.10 自 申 请 日 起 二 十 年 61 外 观 设 计 单 档 排 水 阀 (P2812) ZL201030128722.8 2010.3.31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62 发 明 63 实 用 新 型 一 种 利 用 废 石 膏 模 型 制 作 再 生 石 膏 粉 的 方 法 一 种 改 进 的 陶 瓷 微 压 成 型 机 ZL201010162061.X 2010.4.30 自 申 请 日 起 二 十 年 ZL201020177173.8 2010.5.4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64 实 用 新 型 一 种 节 水 型 座 便 器 ZL201020186306.8 2010.5.12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65 实 用 新 型 66 实 用 新 型 67 发 明 一 种 台 板 盆 类 卫 生 陶 瓷 脱 模 设 备 一 种 陶 瓷 高 压 注 浆 成 型 机 的 产 品 输 送 装 置 一 种 薄 壁 轻 量 化 卫 生 陶 瓷 坯 体 及 其 制 造 方 法 ZL201020186324.6 2010.5.12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ZL201020191732.0 2010.5.14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ZL201010173611.8 2010.5.17 自 申 请 日 起 二 十 年 68 发 明 一 种 立 便 器 成 型 机 ZL201010187730.9 2010.6.1 自 申 请 日 起 二 十 年 69 发 明 一 种 高 效 率 的 座 便 器 高 压 成 型 机 ZL201010202170.X 2010.6.18 自 申 请 日 起 二 十 年 70 外 观 设 计 座 便 器 (HDE1101) ZL201030279704.X 2010.8.19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71 发 明 一 种 高 硬 度 自 洁 釉 及 制 备 方 法 ZL201010230337.3 2010.7.20 自 申 请 日 起 二 十 年 72 实 用 新 型 一 种 改 进 的 节 水 型 座 便 器 ZL201120016825.4 2011.1.20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73 外 观 设 计 联 体 座 便 器 (C6131) ZL201130383650.6 2011.10.26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74 外 观 设 计 联 体 座 便 器 (C6151) ZL201130383652.5 2011.10.26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75 外 观 设 计 座 便 器 ( 智 能 C6158) ZL201130383655.9 2011.10.26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76 外 观 设 计 联 体 座 便 器 (C6155) ZL201130390454.1 2011.10.28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77 外 观 设 计 座 便 器 ( 智 能 C6156) ZL201130390453.7 2011.10.28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78 外 观 设 计 柜 盆 (FL079A) ZL201130390441.4 2011.10.28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1-177
序 号 申 请 类 别 名 称 专 利 号 申 请 日 有 效 期 79 外 观 设 计 联 体 座 便 器 (HDC6108) ZL201130390451.8 2011.10.28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80 外 观 设 计 柜 盆 (FL6131A) ZL201130390452.2 2011.10.28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81 外 观 设 计 立 便 器 (HDU011) ZL201130390455.6 2011.10.28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82 发 明 一 种 高 压 连 体 座 便 器 生 产 线 ZL201110387209.4 2011.11.29 自 申 请 日 起 二 十 年 83 发 明 一 种 陶 瓷 湿 坯 连 续 烘 干 室 ZL201110389948.7 2011.11.30 自 申 请 日 起 二 十 年 84 发 明 一 种 微 压 陶 瓷 成 型 机 ZL201110400755.7 2011.12.6 自 申 请 日 起 二 十 年 85 发 明 一 种 改 进 的 陶 瓷 微 压 成 型 立 浇 线 ZL201110400750.4 2011.12.6 自 申 请 日 起 二 十 年 86 外 观 设 计 净 身 器 (B339) ZL201230045781.8 2012.3.2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87 外 观 设 计 座 便 器 (C370P) ZL201230126952.X 2012.4.24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88 外 观 设 计 座 便 器 (C405G) ZL201230126951.5 2012.4.24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89 外 观 设 计 座 便 器 (C400PZ) ZL201230126949.8 2012.4.24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90 外 观 设 计 水 箱 (S405) ZL201230127984.1 2012.4.24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91 外 观 设 计 水 箱 (S400) ZL201230127429.9 2012.4.24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92 外 观 设 计 水 箱 (S370C) ZL201230127490.3 2012.4.24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93 外 观 设 计 座 便 器 (C405PZ) ZL201230126953.4 2012.4.24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94 发 明 95 发 明 一 种 卫 生 瓷 立 体 存 储 输 送 线 一 种 石 膏 模 型 上 线 助 力 设 备 ZL201210340330.6 2012.9.14 自 申 请 日 起 二 十 年 ZL201210348526.X 2012.9.19 自 申 请 日 起 二 十 年 96 实 用 新 型 一 种 蒸 汽 换 热 器 ZL201220478867.4 2012.9.19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97 发 明 98 发 明 一 种 圈 体 同 机 生 产 的 高 压 座 便 成 型 机 一 种 卫 生 陶 瓷 泥 坯 周 转 烘 干 修 整 生 产 线 ZL201210348847.X 2012.9.19 自 申 请 日 起 二 十 年 ZL201210357251.6 2012.9.24 自 申 请 日 起 二 十 年 99 外 观 设 计 妇 洗 器 (BI424BTW) ZL201230541185.9 2012.11.8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00 外 观 设 计 妇 洗 器 (BI425BTW) ZL201230540811.2 2012.11.8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01 外 观 设 计 柜 盆 (FL319 ) ZL201230541257.X 2012.11.8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02 外 观 设 计 座 便 器 (CI424BTW) ZL201230540937.X 2012.11.8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03 外 观 设 计 连 体 盆 (WL414) ZL201230541191.4 2012.11.8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04 外 观 设 计 妇 洗 器 (B427BTW) ZL201230541875.4 2012.11.9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05 外 观 设 计 妇 洗 器 (B427WH) ZL201230541903.2 2012.11.9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06 外 观 设 计 座 便 器 (C427BTW) ZL201230541947.5 2012.11.9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07 外 观 设 计 座 便 器 (C427WH) ZL201230543598.0 2012.11.9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08 外 观 设 计 座 便 器 (CI423BTW) ZL201230543481.2 2012.11.9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09 外 观 设 计 座 便 器 (CI424WH) ZL201230541974.2 2012.11.9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1-178
序 号 申 请 类 别 名 称 专 利 号 申 请 日 有 效 期 110 外 观 设 计 座 便 器 (CI425BTW) ZL201230543449.4 2012.11.9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11 外 观 设 计 妇 洗 器 (BI424WH ) ZL201230546698.9 2012.11.12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12 外 观 设 计 柱 盆 (LPI425+P425) ZL201230547750.2 2012.11.13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13 外 观 设 计 柜 盆 (FL427) ZL201230550928.9 2012.11.14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14 外 观 设 计 座 便 器 (C427+S427) ZL201230552234.9 2012.11.14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15 实 用 新 型 一 种 高 效 节 水 型 座 便 器 ZL201220656116.7 2012.12.4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16 外 观 设 计 浴 缸 (HD6128) ZL201330074906.4 2013.3.21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17 外 观 设 计 联 体 座 便 器 ( HDC6128 ) ZL201330074812.7 2013.3.21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18 外 观 设 计 洗 手 盆 (A6128) ZL201330075371.2 2013.3.22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19 外 观 设 计 半 柱 盆 (LP427+P427H) ZL201330109037.4 2013.4.11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20 外 观 设 计 半 柱 盆 (LP423+P423H) ZL201330108893.8 2013.4.11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21 外 观 设 计 连 体 半 柱 盆 (WL425) ZL201330109126.9 2013.4.11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22 外 观 设 计 挂 式 盆 (WL453A) ZL201330109101.9 2013.4.11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23 外 观 设 计 洗 盆 ( 艺 术 盆 A453A) ZL201330111013.2 2013.4.12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24 外 观 设 计 洗 盆 ( 艺 术 盆 A453B) ZL201330111026.X 2013.4.12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25 外 观 设 计 净 身 器 (B423BTW ) ZL201330109709.1 2013.4.12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26 外 观 设 计 净 身 器 (B453BTW/WH) ZL201330111349.9 2013.4.12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27 外 观 设 计 座 便 器 (C453BTW/WH) ZL201330111324.9 2013.4.12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28 外 观 设 计 挂 式 净 身 器 (B423WH) ZL201330479349.4 2013.10.11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29 外 观 设 计 净 身 器 (B425) ZL201330479339.0 2013.10.11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30 外 观 设 计 净 身 器 (B457BTW) ZL201330479338.6 2013.10.11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31 外 观 设 计 挂 式 净 身 器 (B457WH) ZL201330479357.9 2013.10.11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32 外 观 设 计 分 体 座 便 器 (C423P(C) +S423) ZL201330480292.X 2013.10.11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33 外 观 设 计 挂 式 座 便 器 (C423WH) ZL201330479358.3 2013.10.11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34 外 观 设 计 135 外 观 设 计 分 体 座 便 器 (C425C\P+S425) 分 体 座 便 器 (C451PZ+S396B) ZL201330479369.1 2013.10.11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ZL201330480056.8 2013.10.11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36 外 观 设 计 分 体 座 便 器 (C452PZ+S452) ZL201330479377.6 2013.10.11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37 外 观 设 计 座 便 器 (C457BTW) ZL201330479370.4 2013.10.11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38 外 观 设 计 分 体 座 便 器 (C457PC+S396B) ZL201330479378.0 2013.10.11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39 外 观 设 计 挂 式 座 便 器 (C457WH) ZL201330479840.7 2013.10.11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40 外 观 设 计 立 柱 盆 (LP457+P457) ZL201330479386.5 2013.10.11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41 外 观 设 计 半 柱 盆 (LP457+P457H) ZL201330479380.8 2013.10.11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1-179
序 号 申 请 类 别 名 称 专 利 号 申 请 日 有 效 期 142 外 观 设 计 挂 盆 (WL453B) ZL201330479396.9 2013.10.11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43 外 观 设 计 连 体 半 柱 盆 (WL457) ZL201330479394.X 2013.10.11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44 外 观 设 计 分 体 座 便 器 (C453+S453A ) ZL201330480010.6 2013.10.11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45 外 观 设 计 分 体 座 便 器 (C453+S453B) ZL201330480293.4 2013.10.11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46 发 明 红 铜 色 的 金 属 光 泽 釉 及 其 制 备 方 法 ZL201410001295.4 2014.1.2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47 实 用 新 型 陶 瓷 产 品 自 动 施 釉 装 置 ZL201420028275.1 2014.1.17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48 实 用 新 型 高 压 座 便 器 自 动 成 型 系 统 ZL201420033198.9 2014.1.20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49 实 用 新 型 一 种 冲 落 座 便 器 ZL201420036291.5 2014.1.21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50 实 用 新 型 一 种 马 桶 盖 板 铰 链 快 速 拆 装 结 构 ZL201420039377.3 2014.1.22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51 外 观 设 计 净 身 器 (HDB391WH) ZL201430081974.8 2014.4.9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52 外 观 设 计 净 身 器 (HDB425WH) ZL201430082161.0 2014.4.9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53 外 观 设 计 面 盆 (HDFL6193) ZL201430082169.7 2014.4.9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54 外 观 设 计 面 盆 (HDL505) ZL201430082711.9 2014.4.9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55 外 观 设 计 面 盆 (HDL506) ZL201430082125.4 2014.4.9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56 外 观 设 计 陶 瓷 盆 (HDFI6192) ZL201430085150.8 2014.4.11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57 外 观 设 计 柱 盆 (HDLP427+P427) ZL201430085147.6 2014.4.11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58 外 观 设 计 座 便 器 (HDC391WH) ZL201430085212.5 2014.4.11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59 外 观 设 计 座 便 器 (HDC425WH) ZL201430085251.5 2014.4.11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60 外 观 设 计 座 便 器 (HDC6192) ZL201430085136.8 2014.4.11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61 外 观 设 计 座 便 器 (HDC6193) ZL201430085135.3 2014.4.11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162 外 观 设 计 浴 缸 (HD6192) ZL201430094821.7 2014.4.18 自 申 请 日 起 十 年 序 号 1 2 3 4 3 土 地 使 用 权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拥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情 况 如 下 表 : 使 用 权 人 惠 达 股 份 惠 达 股 份 惠 达 股 份 惠 达 股 份 土 地 证 号 坐 落 用 途 丰 南 国 用 (2012) 第 78 号 丰 南 国 用 (2012) 第 118 号 丰 南 国 用 (2012) 第 119 号 丰 南 国 用 (2012) 第 120 号 黄 各 庄 镇 米 厂 村 北 河 涧 公 路 西 侧 黄 各 庄 镇 黄 各 庄 三 村 黄 各 庄 镇 黄 各 庄 二 村 黄 各 庄 镇 河 涧 路 西 侧 取 得 方 式 面 积 (m2) 终 止 日 期 工 业 出 让 12,354.80 2062.3.13 工 业 出 让 10,368.00 2062.4.12 工 业 出 让 17,903.00 2062.4.12 工 业 出 让 87,573.00 2062.4.12 5 惠 达 丰 南 国 用 (2012) 黄 各 庄 镇 惠 达 股 工 业 出 让 63,000.00 2062.4.12 1-1-180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股 份 第 121 号 份 老 厂 区 内 惠 达 股 份 惠 达 股 份 惠 达 股 份 惠 达 股 份 惠 达 股 份 惠 达 股 份 惠 达 股 份 惠 达 股 份 惠 达 股 份 惠 达 股 份 惠 达 股 份 惠 达 股 份 惠 达 股 份 惠 联 陶 瓷 惠 联 陶 瓷 时 尚 家 具 惠 达 股 份 惠 达 洁 具 惠 达 股 份 惠 达 股 份 惠 达 股 份 丰 南 国 用 (2012) 第 122 号 丰 南 国 用 (2012) 第 123 号 丰 南 国 用 (2012) 第 124 号 丰 南 国 用 (2012) 第 125 号 丰 南 国 用 (2012) 第 127 号 丰 南 国 用 (2012) 第 128 号 丰 南 国 用 (2012) 第 129 号 丰 南 国 用 (2012) 第 131 号 丰 南 国 用 (2012) 第 132 号 丰 南 国 用 (2012) 第 133 号 丰 南 国 用 (2012) 第 134 号 丰 南 国 用 (2012) 第 137 号 丰 南 国 用 (2012) 第 138 号 丰 南 国 用 (2013) 第 1132 号 丰 南 国 用 (2013) 第 1133 号 丰 南 国 用 (2013) 第 1134 号 丰 南 国 用 (2013) 第 1135 号 丰 南 国 用 (2013) 第 1136 号 冀 南 国 用 (2012) 第 7876 号 冀 南 国 用 (2012) 第 7877 号 秦 籍 国 用 (2012) 第 商 1736 号 黄 各 庄 镇 黄 各 庄 二 村 黄 各 庄 镇 河 涧 路 西 工 业 出 让 41,107.00 2062.4.12 工 业 出 让 36,638.00 2062.4.12 西 葛 镇 越 友 五 村 工 业 出 让 65,575.00 2062.4.12 黄 各 庄 镇 宋 家 坨 村 黄 各 庄 镇 人 民 政 府 南 侧 惠 达 股 份 四 分 厂 厂 区 内 惠 达 股 份 老 厂 区 内 黄 各 庄 镇 信 用 合 作 社 西 惠 联 大 街 南 黄 各 庄 镇 信 用 社 南 河 涧 公 路 西 侧 工 业 出 让 41,660.00 2062.4.12 住 宅 出 让 2,233.33 2068.2.5 工 业 出 让 60.00 2037.4.7 工 业 出 让 107,453.33 2043.5.15 工 业 出 让 66,600.00 2051.5.14 工 业 出 让 3,474.00 2049.6.15 惠 达 股 份 厂 区 内 工 业 出 让 76,697.70 2054.2.19 惠 达 股 份 老 厂 区 内 ( 成 品 库 区 ) 工 业 出 让 40,000.30 2052.11.12 惠 达 股 份 厂 区 内 工 业 出 让 3,333.20 2037.2.28 惠 达 股 份 厂 区 内 商 业 出 让 796.00 2038.5.7 丰 南 区 黄 各 庄 镇 李 家 庄 村 西 丰 南 区 黄 各 庄 镇 李 家 庄 村 西 丰 南 区 沿 海 工 业 区 丰 南 区 沿 海 工 业 区 丰 南 区 沿 海 工 业 区 路 北 区 大 里 路 103 号 路 北 区 大 里 路 105 号 海 港 区 和 平 大 街 158-1 号 工 业 出 让 33,333.40 2056.12.28 工 业 出 让 49,542.00 2062.4.12 工 业 出 让 114,326.00 2060.5.21 工 业 出 让 147,691.50 2060.5.21 工 业 出 让 110,070.50 2060.5.21 商 业 出 让 152.96 2041.2.6 商 业 出 让 161.75 2041.2.6 商 业 出 让 58.34 2043.9.10 27 惠 达 京 兴 国 用 (2012 大 兴 区 西 红 门 镇 工 业 出 让 1,102.20 2049.6.3 1-1-181
28 股 份 出 ) 第 00188 号 第 肆 村 惠 达 股 份 哈 国 用 (2013) 第 04005390 号 道 外 区 太 古 街 677 号 -1-4 层 ( 三 ) 资 产 许 可 和 被 许 可 使 用 情 况 1 土 地 租 赁 情 况 商 业 出 让 268.00 2037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土 地 租 赁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1 2 3 4 座 落 地 址 租 赁 面 积 起 止 日 期 丰 碱 公 路 东 侧, 丰 碱 线 惠 达 路 入 口 处 北 丰 碱 连 接 线 黄 各 庄 支 线 南 侧, 黄 各 庄 变 电 站 西 侧 墙 地 砖 厂 生 产 车 间 南 成 品 库 房 西 侧 料 场 黄 各 庄 镇 河 西 村 南 丰 碱 公 路 东 侧 6.6 亩 46.12 亩 33 亩 19.34 亩 2005 年 4 月 -2025 年 4 月 2008 年 1 月 -2028 年 1 月 2003 年 1 月 -2023 年 1 月 2006 年 1 月 -2026 年 1 月 承 租 人 惠 达 股 份 惠 达 股 份 惠 达 股 份 惠 达 股 份 出 租 人 黄 各 庄 镇 黄 三 村 村 委 会 黄 各 庄 镇 红 花 园 村 村 委 会 黄 各 庄 镇 东 黄 各 庄 村 委 会 黄 各 庄 镇 河 西 村 委 会 年 租 金 7,920 元 / 年 36,896 元 / 年 66,000 元 / 年 13,155 元 / 年 2 房 屋 出 租 情 况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公 司 房 屋 出 租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1 2 3 4 5 座 落 地 址 房 产 证 号 建 筑 面 积 起 止 日 期 承 租 人 海 港 区 和 平 大 街 158-1 号 路 北 区 大 里 路 103 号 路 北 区 大 里 路 105 号 金 茂 家 居 生 活 港 B 区 5 号 楼 3 号 营 业 房 金 茂 家 居 生 活 港 B 区 5 号 楼 4 号 营 业 房 秦 皇 岛 市 房 权 证 秦 房 字 第 000050270 号 唐 山 房 权 证 路 北 ( 里 ) 字 第 505001265 号 唐 山 房 权 证 路 北 ( 里 ) 字 第 505001266 号 房 权 证 兴 庆 区 字 第 2014001636 号 房 权 证 兴 庆 区 字 第 2014001637 号 240.36 平 方 米 276.47 平 方 米 269.79 平 方 米 113.86 平 方 米 113.86 平 方 米 2015.1.1-2015.12.31 2015.1.1-2015.12.31 2015.1.1-2015.12.31 秦 皇 岛 惠 久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唐 山 市 唐 宗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银 川 惠 达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出 租 人 惠 达 股 份 惠 达 股 份 惠 达 股 份 租 金 10 万 元 / 年 14.8 万 元 / 年 10 万 元 / 年 6 金 茂 家 居 生 活 房 权 证 兴 庆 区 113.86 1-1-182
序 号 座 落 地 址 房 产 证 号 建 筑 面 积 起 止 日 期 承 租 人 出 租 人 租 金 港 B 区 5 号 楼 11 号 营 业 房 字 第 2014001638 号 平 方 米 7 金 茂 家 居 生 活 港 B 区 5 号 楼 12 号 营 业 房 房 权 证 兴 庆 区 字 第 2014001639 号 113.86 平 方 米 8 惠 达 卫 浴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老 厂 区 内 丰 南 区 房 权 证 黄 各 庄 镇 字 第 201201146 号 30 平 方 米 2011.11.15-2031.11.15 鼎 立 投 资 惠 达 股 份 3,000 元 / 年 9 惠 达 卫 浴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老 厂 区 内 丰 南 区 房 权 证 黄 各 庄 镇 字 第 201201146 号 30 平 方 米 2011.11.15-2031.11.15 伟 业 投 资 惠 达 股 份 3,000 元 / 年 10 惠 达 卫 浴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老 厂 区 内 丰 南 区 房 权 证 黄 各 庄 镇 字 第 201201146 号 30 平 方 米 2011.11.15-2031.11.15 助 达 投 资 惠 达 股 份 3,000 元 / 年 11 惠 达 卫 浴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老 厂 区 内 丰 南 区 房 权 证 黄 各 庄 镇 字 第 201201146 号 30 平 方 米 2011.11.15-2031.11.15 庆 伟 投 资 惠 达 股 份 3,000 元 / 年 除 上 述 情 况 外, 公 司 不 存 在 其 他 资 产 许 可 和 被 许 可 情 况 六 发 行 人 特 许 经 营 权 情 况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公 司 无 特 许 经 营 权 情 况 七 发 行 人 主 要 技 术 及 研 发 情 况 ( 一 ) 研 发 体 系 1 研 发 机 构 公 司 技 术 中 心 下 设 技 术 委 员 会 产 品 结 构 研 发 实 验 室 材 料 研 发 实 验 室 设 备 研 发 实 验 室 配 套 装 置 研 发 实 验 室 检 测 室 综 合 管 理 室 2013 年 12 月, 公 司 技 术 中 心 通 过 了 国 家 发 改 委 科 学 技 术 部 财 政 部 海 关 总 署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5 部 委 关 于 国 家 认 定 企 业 技 术 中 心 的 联 合 认 定, 成 为 国 内 卫 浴 行 业 少 数 几 家 国 家 认 定 的 企 业 技 术 中 心 之 一 公 司 研 发 机 构 的 设 置 情 况 如 下 图 所 示 : 1-1-183
公 司 设 有 一 名 技 术 中 心 主 任, 主 要 负 责 组 织 对 技 术 中 心 发 展 战 略 企 业 技 术 进 步 及 技 术 创 新 重 大 政 策 和 规 划 编 制 等 进 行 评 审 ; 负 责 组 织 技 术 委 员 会 成 员 单 位 主 要 负 责 人 与 技 术 带 头 人 共 同 对 课 题 立 项 进 行 全 方 位 评 价 审 核 ; 负 责 中 心 科 研 成 果 的 产 业 化 推 广 技 术 交 流 等 工 作 公 司 技 术 委 员 会 对 公 司 研 究 发 展 方 向 经 费 预 算 和 重 大 技 术 问 题 提 出 决 策 性 意 见 ; 负 责 对 技 术 中 心 的 工 作 绩 效 进 行 整 体 评 估, 提 出 意 见 公 司 各 研 发 实 验 室 根 据 技 术 中 心 研 发 计 划, 按 照 各 自 职 责 开 展 分 工 协 作 产 品 结 构 研 发 实 验 室 具 体 负 责 产 品 各 项 功 能 性 指 标 的 提 升, 深 入 开 展 节 水 型 及 结 构 创 新 型 产 品 的 研 发 工 作 ; 材 料 研 发 实 验 室 具 体 负 责 泥 釉 浆 性 能 优 化, 降 低 原 料 配 方 生 产 成 本, 通 过 开 发 新 型 釉 面 来 不 断 提 升 产 品 的 实 用 性 ; 设 备 研 发 实 验 室 具 体 负 责 公 司 生 产 机 械 化 及 节 能 减 排 改 造, 对 窑 炉 进 行 改 造 并 对 生 产 线 进 行 工 艺 优 化 ; 配 套 装 置 研 发 实 验 室 具 体 负 责 通 过 研 发 艺 术 化 品 味 化 科 技 化 的 陶 瓷 配 套 装 置 及 产 品, 满 足 产 品 多 样 化 需 求, 提 高 产 品 附 加 值 ; 检 测 室 具 体 负 责 卫 浴 产 品 的 检 测 ; 综 合 管 理 室 具 体 负 责 技 术 中 心 科 研 项 目 进 展 情 况 的 信 息 收 集, 技 术 材 料 的 统 一 管 理 2 研 发 设 备 公 司 研 发 设 备 主 要 用 于 模 具 制 造 材 料 研 发 设 备 研 发 和 成 品 检 测 公 司 共 计 拥 有 研 发 设 备 300 多 台, 其 中 包 括 30 多 台 进 口 精 密 仪 器, 为 公 司 技 术 研 发 提 供 了 良 好 的 支 持 (1) 模 具 制 造 设 备 公 司 建 立 了 高 精 密 数 字 化 的 模 具 加 工 中 心, 配 置 了 先 进 的 三 坐 标 测 量 手 臂 1-1-184
和 配 套 的 软 件 开 发 系 统 公 司 利 用 三 坐 标 测 量 手 臂 采 集 到 的 数 字 信 息, 通 过 软 件 处 理 后 输 入 到 加 工 中 心 进 行 加 工 制 作, 可 得 到 高 精 度 模 型 胎 具 (2) 材 料 研 发 设 备 公 司 建 立 了 功 能 完 备 性 能 优 越 的 材 料 研 发 平 台 材 料 研 发 实 验 室 配 置 了 多 台 进 口 先 进 仪 器 设 备, 包 括 等 离 子 体 发 射 光 谱 仪 差 热 热 重 分 析 仪 激 光 衍 射 粒 度 仪 和 显 微 硬 度 计 等 公 司 通 过 对 陶 瓷 原 料 化 学 属 性 和 物 理 属 性 进 行 精 密 分 析, 可 使 制 备 的 泥 釉 浆 与 原 配 方 精 确 一 致 同 时 公 司 建 立 起 了 对 铅 镉 溶 出 量 和 放 射 性 元 素 的 动 态 监 测 管 理 体 系, 更 好 地 保 护 了 环 境 (3) 机 械 研 发 设 备 公 司 建 立 了 高 效 的 设 备 研 发 平 台, 配 备 了 液 压 带 锯 床 液 压 折 弯 机 以 及 二 氧 化 碳 保 护 焊 氩 弧 焊 技 术 设 备 等 多 台 加 工 用 仪 器 设 备, 可 满 足 卫 浴 行 业 机 械 设 备 的 研 发 需 求 (4) 成 品 检 测 设 备 公 司 成 品 检 测 室 拥 有 卫 生 陶 瓷 检 测 系 统 耐 荷 重 试 验 机 等 专 门 的 质 量 检 测 仪 器 设 备, 专 业 检 测 工 具 齐 全, 可 满 足 国 标 欧 标 等 多 个 国 家 地 区 的 产 品 标 准 检 测 要 求 3 研 发 人 员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拥 有 研 发 人 员 598 人 科 研 人 员 专 业 领 域 覆 盖 了 无 机 非 金 属 陶 瓷 艺 术 设 计 热 能 与 动 力 工 程 材 料 学 机 械 设 计 制 造 和 计 算 机 信 息 等 专 业, 形 成 了 专 业 门 类 齐 全 的 专 业 技 术 队 伍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宋 子 春, 副 总 经 理, 高 级 工 程 师, 公 司 技 术 中 心 总 工 程 师, 技 术 中 心 主 任 兼 产 品 结 构 研 发 负 责 人, 现 任 全 国 建 筑 卫 生 陶 瓷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副 主 任 委 员 先 后 主 持 和 参 与 开 发 了 低 压 快 排 水 成 型 项 目 卫 生 洁 具 高 压 注 浆 成 型 技 术 及 装 备 开 发 项 目 一 种 具 有 自 洁 釉 面 的 卫 生 洁 具 项 目 和 内 墙 砖 防 渗 透 底 釉 等 多 个 科 研 项 目, 其 中 卫 生 洁 具 高 压 注 浆 成 型 技 术 及 装 备 开 发 项 目 通 过 了 河 北 省 科 学 技 术 成 果 鉴 定, 并 获 全 国 建 材 行 业 技 术 革 新 技 术 开 发 类 一 等 奖 1-1-185
吴 萍 萍, 副 总 经 理, 高 级 工 程 师, 技 术 中 心 自 动 化 设 备 研 发 负 责 人 主 持 完 成 的 卫 生 陶 瓷 施 釉 机 器 人 开 发 及 应 用 项 目, 通 过 河 北 省 科 学 技 术 成 果 鉴 定, 居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 主 持 完 成 的 卫 生 洁 具 高 压 注 浆 成 型 技 术 及 装 备 开 发 项 目, 通 过 河 北 省 科 学 技 术 成 果 鉴 定, 居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获 全 国 建 材 行 业 技 术 革 新 技 术 开 发 类 一 等 奖 ; 主 持 完 成 的 利 用 热 风 炉 替 代 低 效 燃 煤 锅 炉 项 目, 获 全 国 建 材 行 业 技 术 革 新 技 术 改 造 类 一 等 奖 ( 二 ) 创 新 机 制 公 司 始 终 将 设 计 与 创 新 作 为 产 品 的 灵 魂, 坚 持 以 市 场 需 求 为 导 向, 通 过 人 才 引 进 与 培 养 员 工 激 励 合 作 研 发, 不 断 提 高 公 司 的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建 立 了 科 学 有 效 的 创 新 机 制 1 市 场 导 向 机 制 公 司 通 过 市 场 调 研, 充 分 了 解 客 户 需 求, 并 建 立 新 产 品 市 场 数 据 库, 对 同 类 产 品 的 竞 争 状 况 进 行 分 析 等 手 段 来 确 定 产 品 的 市 场 定 位 和 消 费 群 体 以 市 场 需 求 为 导 向 的 产 品 开 发 机 制 有 利 于 准 确 把 握 市 场 脉 搏, 以 保 证 公 司 新 产 品 上 市 后 符 合 消 费 者 要 求 2 人 才 引 进 与 培 养 机 制 公 司 重 视 人 才 引 进 工 作, 每 年 以 优 厚 的 待 遇 和 舒 适 的 工 作 环 境 吸 引 创 新 人 才 到 公 司 工 作, 进 行 梯 队 培 养, 提 升 研 发 团 队 的 创 新 能 力 同 时 公 司 注 重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定 期 组 织 研 发 人 员 参 加 培 训, 提 高 研 发 人 员 的 综 合 素 质 ; 对 表 现 优 异 的 员 工 给 予 外 出 培 训 在 职 学 习 的 优 先 权, 并 提 供 一 定 资 助 3 员 工 激 励 机 制 公 司 建 立 了 员 工 考 核 机 制, 对 各 环 节 研 发 人 员 的 工 作 质 量 进 行 考 核, 并 根 据 研 发 人 员 的 绩 效 考 核 情 况 决 定 发 放 奖 金 的 额 度, 奖 惩 分 明, 充 分 调 动 了 员 工 的 积 极 性 公 司 鼓 励 研 发 人 员 开 展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技 术 研 发, 对 成 绩 突 出 取 得 国 家 专 利 和 科 技 成 果 的 研 发 人 员, 经 技 术 中 心 评 定 后 给 予 奖 励 4 合 作 研 发 机 制 公 司 与 国 内 外 设 计 师 建 立 了 良 好 的 合 作 关 系, 通 过 举 办 设 计 论 坛, 成 立 设 计 1-1-186
师 俱 乐 部, 获 得 最 新 的 设 计 资 讯, 引 领 卫 浴 产 品 的 设 计 潮 流 公 司 与 国 内 外 科 研 院 校 展 开 技 术 交 流 与 合 作, 充 分 发 挥 各 自 的 技 术 优 势 和 资 源 优 势, 为 公 司 创 新 提 供 了 良 好 的 科 研 环 境, 提 升 了 公 司 竞 争 优 势, 使 公 司 研 发 水 平 始 终 处 于 行 业 发 展 的 前 沿 ( 三 ) 主 要 产 品 生 产 技 术 及 所 处 阶 段 公 司 在 卫 浴 行 业 有 30 多 年 的 技 术 沉 淀, 主 要 生 产 技 术 处 于 国 内 领 先 水 平, 部 分 生 产 技 术 处 于 国 际 领 先 水 平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生 产 技 术 情 况 如 下 : 1 卫 生 陶 瓷 主 要 生 产 技 术 (1) 卫 生 陶 瓷 高 压 注 浆 成 型 技 术 该 技 术 是 以 高 压 成 型 机 设 备 为 主 体, 高 压 树 脂 模 具 为 辅 助, 采 用 全 自 动 注 浆 工 艺 生 产 卫 生 陶 瓷 半 成 品 的 技 术 该 技 术 通 过 自 动 化 生 产 方 式, 减 少 了 人 为 缺 陷 的 发 生 ; 通 过 高 压 强 制 脱 水, 坯 体 成 型 快, 强 度 高, 不 易 破 损, 提 高 了 半 成 品 成 活 率 ; 半 成 品 外 形 规 整 线 条 流 畅, 保 证 了 产 品 设 计 理 念 的 实 现 ; 最 终 产 品 表 面 光 滑, 尺 寸 精 度 较 高, 成 品 缺 陷 率 低 公 司 通 过 自 主 研 发 掌 握 了 高 压 注 浆 生 产 线 的 设 计 组 装 专 用 模 具 的 开 发 运 行 程 序 的 设 计 泥 浆 配 方 的 研 发 等 技 术 难 点, 率 先 在 国 内 同 行 业 实 现 了 卫 生 陶 瓷 半 成 品 的 自 动 化 生 产, 技 术 水 平 居 国 内 领 先 公 司 产 品 采 用 该 技 术 的 覆 盖 率 已 经 达 到 30%, 处 于 大 规 模 生 产 阶 段, 获 得 河 北 省 科 技 成 果 证 书 唐 山 市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 金 隅 杯 全 国 建 材 行 业 革 新 一 等 奖, 取 得 发 明 专 利 一 种 高 效 率 的 座 便 器 高 压 成 型 机 (2) 机 械 手 施 釉 技 术 该 技 术 采 用 全 自 动 电 脑 静 电 喷 釉 机 械 手, 通 过 机 械 手 模 仿 人 手 的 施 釉 动 作, 实 现 产 品 的 自 动 施 釉 该 技 术 采 用 机 械 手 施 釉, 操 作 人 员 可 以 远 离 喷 釉 柜, 操 作 环 境 大 大 改 善, 同 时 大 大 降 低 了 工 人 的 体 力 劳 动 强 度 ; 每 件 产 品 间 喷 釉 质 量 的 差 别 很 小, 有 利 于 产 品 质 量 的 稳 定 ; 除 配 备 专 门 的 程 序 示 教 人 员 外, 对 操 作 工 人 的 技 术 水 平 要 求 很 低, 1-1-187
易 于 实 现 流 水 作 业, 提 高 了 生 产 效 率 该 技 术 是 在 2005 年 公 司 与 河 北 理 工 大 学 合 作 研 发 并 掌 握 的 自 动 化 施 釉 技 术 设 备 基 础 上, 引 进 北 京 莫 托 曼 机 器 人 有 限 公 司 的 成 熟 技 术 公 司 施 釉 机 械 手 能 完 成 六 轴 运 动, 重 现 误 差 可 小 于 0.1mm, 技 术 水 平 居 国 内 领 先 该 技 术 目 前 处 于 小 批 量 生 产 阶 段, 获 得 河 北 省 科 学 技 术 三 等 奖 (3) 具 有 纳 米 自 洁 釉 面 的 卫 生 洁 具 制 造 技 术 该 技 术 将 纳 米 材 料 和 银 系 材 料 引 入 卫 生 陶 瓷 的 釉 面 中, 通 过 合 理 控 制 釉 原 料 的 粒 度 分 布 和 优 化 配 方, 提 高 底 釉 面 釉 平 滑 度 ; 使 用 纳 米 抗 菌 剂 实 现 高 效 抗 菌 效 果 ; 采 用 双 层 釉 设 计, 使 低 含 量 抗 菌 剂 高 浓 度 富 集 于 表 面, 可 以 实 现 卫 生 陶 瓷 产 品 表 面 长 期 稳 定 的 易 清 洁 抗 菌 保 健 的 功 能 作 用 该 项 技 术 为 公 司 自 行 研 制, 处 于 大 规 模 生 产 阶 段, 取 得 发 明 专 利 一 种 具 有 自 洁 釉 面 的 卫 生 洁 具, 处 于 国 内 领 先 水 平 (4) 利 用 热 风 炉 替 代 燃 煤 低 效 锅 炉 技 术 该 技 术 是 利 用 燃 气 热 风 炉 设 备 和 主 换 热 器 对 空 气 进 行 加 热, 通 过 热 风 管 路 把 空 气 送 至 生 产 车 间, 对 车 间 的 环 境 温 度 直 接 进 行 升 温 的 技 术 该 项 技 术 的 燃 料 为 焦 炉 煤 气, 且 以 空 气 为 加 热 介 质, 工 艺 简 单, 节 能 高 效 与 以 燃 煤 锅 炉 加 热 方 法 比 较, 该 项 技 术 无 燃 煤 和 水 的 消 耗, 在 生 产 车 间 面 积 相 同 的 情 况 下, 燃 料 费 用 降 低 70% 以 上 该 项 技 术 为 公 司 自 行 研 制, 为 国 内 少 数 几 家 采 用 该 项 技 术 的 卫 浴 生 产 企 业 之 一 (5) 精 陶 质 卫 生 陶 瓷 坯 体 配 方 开 发 及 其 制 品 的 制 造 技 术 该 技 术 通 过 改 变 配 方, 利 用 成 本 较 低 的 国 产 原 料, 生 产 出 具 备 低 变 形 和 抗 龟 裂 特 性 的 精 陶 质 卫 生 陶 瓷 制 品 该 项 技 术 主 要 应 用 于 超 大 尺 寸 高 规 整 度 结 构 复 杂 的 高 端 产 品, 提 升 产 品 艺 术 效 果 该 技 术 仅 国 内 少 数 几 家 卫 浴 企 业 掌 握, 打 破 了 国 外 的 技 术 垄 断 与 原 料 垄 断, 于 2011 年 获 得 华 新 杯 全 国 建 材 行 业 革 新 一 等 奖, 获 得 河 北 省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二 等 奖, 取 得 发 明 专 利 一 种 精 陶 质 卫 生 陶 瓷 坯 体 及 其 制 造 方 法, 处 于 国 内 领 先 水 平 (6) 圈 体 同 机 高 压 注 浆 成 型 技 术 圈 体 同 机 高 压 注 浆 成 型 技 术 是 在 座 便 圈 座 便 体 分 机 生 产 单 独 控 制 的 基 础 1-1-188
上, 通 过 立 体 式 工 艺 布 局, 以 及 圈 体 模 型 的 运 动, 实 现 圈 体 同 机 生 产 和 同 一 控 制 该 项 技 术 与 座 便 圈 座 便 体 单 机 生 产 相 比, 减 少 了 人 工 降 低 了 设 备 成 本 解 决 以 往 设 备 座 圈 因 集 中 生 产, 变 产 时 需 整 线 停 机 的 问 题, 提 高 了 设 备 利 用 率 该 项 技 术 为 公 司 自 行 研 制, 已 取 得 了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一 种 圈 体 同 机 生 产 的 高 压 座 便 成 型 机, 处 于 国 内 领 先 水 平 (7) 宽 断 面 隧 道 窑 烧 成 技 术 该 技 术 采 用 3.8 米 宽 断 面 隧 道 窑 装 备, 通 过 全 自 动 程 序 控 制 实 现 卫 生 陶 瓷 产 品 的 快 速 烧 成 隧 道 窑 采 用 低 导 热 率 低 蓄 热 的 轻 质 耐 火 隔 热 材 料 制 成, 配 备 了 高 速 调 温 烧 嘴 和 分 组 控 制 燃 烧 系 统 窑 炉 控 制 系 统 通 过 计 算 机 模 糊 控 制 器 可 编 程 序 控 制 器 (PLC) 和 智 能 仪 表, 实 现 高 精 度 的 双 回 路 串 级 自 动 调 节 控 制 和 管 理 该 技 术 具 有 自 动 调 节 温 度 生 产 效 率 高 产 品 质 量 好 产 量 大 节 能 降 耗 等 显 著 特 点 该 技 术 为 公 司 自 主 研 发, 已 经 在 公 司 成 熟 运 用, 处 于 大 规 模 生 产 阶 段, 技 术 水 平 居 国 内 领 先 (8) 高 硬 度 自 洁 釉 技 术 该 技 术 是 在 自 洁 釉 的 基 础 上 引 入 熔 块 等 原 材 料, 改 变 材 料 构 成, 形 成 釉 面 材 料 硬 度 高 易 清 洁 的 釉 面 产 品, 增 强 产 品 耐 用 性 该 项 技 术 已 大 规 模 应 用, 荣 获 全 国 建 材 行 业 技 术 革 新 二 等 奖, 取 得 发 明 专 利 一 种 高 硬 度 自 洁 釉 及 制 备 方 法, 处 于 国 内 领 先 水 平 (9) 卫 生 陶 瓷 低 压 快 排 水 连 续 注 浆 工 艺 通 常 石 膏 模 型 注 浆 完 成 后, 需 将 其 烘 干 才 可 继 续 注 浆, 该 工 艺 可 以 利 用 压 缩 空 气 将 石 膏 模 型 内 吸 收 的 水 分 强 制 排 出, 达 到 不 烘 干 连 续 注 浆 的 目 的, 提 高 了 生 产 效 率 该 技 术 为 公 司 自 行 研 制, 目 前 处 于 大 规 模 生 产 阶 段, 获 得 了 唐 山 市 科 技 局 科 研 项 目 奖 励 (10) 节 水 且 不 易 堵 塞 的 座 便 器 技 术 该 技 术 通 过 产 品 结 构 设 计, 将 座 便 器 的 水 道 内 径 扩 大 至 50mm, 达 到 不 易 堵 塞 的 目 的, 进 一 步 优 化 现 有 产 品 的 冲 洗 功 能 和 用 水 量 该 技 术 目 前 处 于 大 规 模 生 产 阶 段, 获 得 唐 山 市 技 术 创 新 优 秀 项 目 二 等 奖, 取 得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节 水 且 不 易 堵 塞 的 座 便 器 1-1-189
(11) 智 能 座 便 总 装 测 试 线 技 术 该 技 术 是 智 能 座 便 生 产 的 重 要 环 节 之 一, 包 括 智 能 卫 浴 产 品 的 在 线 总 装 功 能 测 试 和 产 品 包 装 该 技 术 已 经 开 始 大 批 量 应 用, 主 体 为 可 积 放 的 倍 速 链 输 送 线, 辅 助 设 备 包 括 供 水 回 水 系 统 自 动 打 包 机 等 (12) 热 塑 性 塑 料 注 塑 成 型 工 艺 该 工 艺 使 用 热 塑 性 塑 料 生 产 便 器 盖 和 水 件, 通 过 在 材 料 内 加 入 内 脱 模 剂 提 高 产 品 的 生 产 效 率 和 合 格 率 ; 成 型 前 对 材 料 进 行 冷 冻 干 燥, 成 型 过 程 中 使 用 冰 水 机 对 模 具 温 度 进 行 控 制, 提 高 材 料 表 面 光 洁 度 和 零 件 强 度 ; 成 型 后 对 产 品 使 用 定 型 工 装 进 行 定 型, 提 高 了 产 品 的 一 致 性 该 工 艺 处 于 大 批 量 生 产 阶 段 (13) 热 固 性 塑 料 压 注 成 型 工 艺 该 工 艺 使 用 热 固 性 塑 料 生 产 便 器 盖, 通 过 对 材 料 性 能 的 长 期 测 试, 对 材 料 的 含 湿 率 进 行 测 定 和 控 制, 并 对 模 具 温 度 进 行 监 测, 确 定 优 化 的 产 品 工 艺, 提 高 产 品 强 度 和 生 产 效 率, 延 长 生 产 产 品 的 使 用 寿 命 该 工 艺 处 于 大 批 量 生 产 阶 段 2 五 金 洁 具 主 要 生 产 技 术 (1) 重 力 铸 造 技 术 该 技 术 是 将 熔 化 的 金 属 液 注 入 用 耐 高 温 材 料 制 作 的 中 空 铸 型 内, 冷 凝 后 得 到 预 期 形 状 的 铸 件 目 前 国 内 企 业 通 常 采 用 普 通 的 砂 模 制 造 技 术, 公 司 引 进 了 自 动 控 制 的 重 力 铸 造 机, 可 以 完 成 高 难 度 结 构 复 杂 的 产 品, 与 普 通 的 砂 铸 件 相 比 具 有 金 属 结 构 佳 表 面 质 量 好 等 特 点 该 技 术 处 于 大 规 模 生 产 阶 段 (2)CNC 柔 性 加 工 技 术 该 技 术 主 要 采 用 先 进 的 CNC 加 工 中 心 数 控 机 床 为 主 要 设 备, 并 备 有 刀 库, 能 自 动 更 换 刀 具, 可 以 适 应 少 量 多 样 的 弹 性 生 产 该 技 术 目 前 处 于 大 规 模 生 产 阶 段, 技 术 国 内 领 先 (3) 无 铅 绿 色 水 龙 头 技 术 该 技 术 通 常 在 常 温 下 操 作, 应 用 独 特 工 艺 实 现 了 电 镀 后 除 铅, 确 保 了 铅 金 属 不 溶 出 镀 层, 该 技 术 易 掌 握, 除 铅 时 间 短, 除 铅 成 本 低 该 技 术 获 得 唐 山 市 技 术 创 新 优 秀 项 目 二 等 奖, 目 前 处 于 大 规 模 应 用 阶 段 1-1-190
(4) 五 金 洁 具 电 镀 废 水 回 收 技 术 该 技 术 对 五 金 洁 具 生 产 线 自 动 控 制 全 程 实 时 监 控 并 进 行 实 时 参 数 调 整 ; 通 过 单 独 收 集 7 种 电 镀 废 水 的 先 进 工 艺, 把 铬 镍 分 开 处 理, 浓 水 单 独 处 理, 中 水 回 收 率 70% 以 上 该 项 技 术 目 前 处 于 大 规 模 生 产 阶 段 3 浴 缸 浴 房 主 要 生 产 技 术 (1) 聚 氨 酯 材 料 配 方 及 喷 涂 工 艺 该 技 术 采 用 聚 氨 酯 材 料 生 产 浴 缸, 并 通 过 改 进 喷 涂 积 层 工 艺, 实 现 产 品 的 一 次 性 作 业, 耗 时 减 少, 变 形 减 小, 提 升 耐 热 水 防 潮 性 能 该 工 艺 目 前 处 于 大 批 量 生 产 阶 段 (2) 压 克 力 材 料 与 不 饱 和 树 脂 的 防 腐 处 理 技 术 该 技 术 利 用 单 独 涂 层 处 理 生 产 玻 璃 纤 维 增 强 浴 缸, 避 免 坯 体 材 料 和 粘 结 材 料 间 的 融 胀 破 坏 情 况, 达 到 粘 结 加 固 目 的 (3) 亚 克 力 浴 缸 一 体 成 型 技 术 该 技 术 采 用 组 合 模 具 模 式 生 产 亚 克 力 浴 缸, 充 分 利 用 热 塑 性 材 料 的 延 伸 性 能, 实 现 浴 缸 产 品 的 一 体 化 缸 裙 无 缝 化 该 技 术 目 前 处 于 大 规 模 生 产 阶 段 (4) 亚 克 力 层 修 复 技 术 该 技 术 主 要 用 于 修 复 亚 克 力 材 质 浴 缸, 利 用 相 似 相 容 原 理, 将 亚 克 力 材 料 与 修 复 材 料 作 同 色 粘 结 修 复, 达 到 外 观 性 能 恢 复 目 的, 减 少 破 损 报 废 该 技 术 目 前 处 于 大 规 模 生 产 阶 段 (5) 玻 璃 钢 固 化 环 境 恒 温 技 术 该 技 术 主 要 是 在 生 产 环 境 中 建 立 温 度 调 节 系 统, 使 整 个 作 业 环 境 和 材 料 固 化 条 件 处 于 常 温 状 态, 达 到 充 分 保 证 产 品 使 用 性 能 的 目 的 该 技 术 目 前 处 于 大 规 模 生 产 阶 段 4 浴 室 柜 主 要 生 产 技 术 (1)UV 涂 辊 技 术 该 技 术 采 用 先 进 的 UV 涂 辊 机 为 主 要 设 备, 通 过 自 动 辊 涂 将 UV 漆 涂 到 浴 室 1-1-191
柜 面 板 上 与 传 统 喷 涂 技 术 比 较, 该 技 术 漆 面 固 化 时 间 短, 表 面 平 整 均 匀, 生 产 效 率 高, 油 漆 损 耗 低 该 技 术 目 前 处 于 大 规 模 生 产 阶 段, 技 术 水 平 国 内 领 先 (2)CNC 加 工 技 术 该 技 术 主 要 采 用 先 进 的 CNC 加 工 中 心 数 控 机 床 为 主 要 设 备, 部 件 经 一 次 夹 装 后, 数 控 系 统 自 动 选 择 和 更 换 刀 具, 自 动 改 变 机 床 主 轴 旋 转 进 给 量 和 刀 具 轨 迹, 依 次 完 成 工 件 多 种 工 序 的 加 工, 可 以 适 应 少 量 多 样 的 弹 性 加 工 该 技 术 目 前 处 于 大 规 模 生 产 阶 段, 技 术 水 平 国 内 领 先 5 陶 瓷 砖 主 要 生 产 技 术 (1) 一 次 烧 成 技 术 传 统 的 陶 瓷 砖 生 产 工 艺 是 先 烧 坯 后 烧 釉 一 次 烧 成 技 术 是 在 坯 上 涂 上 釉 层 送 入 窑 炉, 坯 釉 同 时 烧 制 成 型 该 生 产 工 艺 的 优 点 是 节 省 能 源, 可 以 使 坯 釉 结 合 度 更 好 该 技 术 目 前 处 于 大 规 模 生 产 阶 段, 技 术 水 平 国 内 领 先 (2) 利 用 废 泥 生 产 陶 瓷 砖 技 术 废 泥 是 生 产 卫 生 陶 瓷 过 程 中, 在 泥 沟 回 收 的 含 有 一 定 杂 质 的 再 生 泥 料, 其 化 学 成 分 与 陶 瓷 原 料 类 似 公 司 通 过 多 次 试 验, 掌 握 了 利 用 废 泥 生 产 陶 瓷 砖 技 术, 通 过 在 陶 瓷 砖 坯 体 配 方 中 加 入 约 23% 的 废 泥, 可 以 烧 制 符 合 国 家 标 准 的 陶 瓷 砖 该 项 技 术 可 以 充 分 利 用 废 泥, 产 生 循 环 经 济, 并 且 可 以 降 低 陶 瓷 砖 生 产 成 本 该 技 术 为 公 司 自 行 研 制, 生 产 技 术 处 于 国 内 领 先 水 平 (3) 利 用 废 瓷 生 产 陶 瓷 砖 技 术 废 瓷 是 生 产 卫 生 陶 瓷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陶 瓷 废 品 公 司 通 过 多 次 试 验, 在 陶 瓷 砖 坯 体 中 加 入 约 4% 的 废 瓷, 可 以 烧 制 各 项 指 标 符 合 国 家 标 准 的 陶 瓷 砖 该 项 技 术 可 以 增 加 废 瓷 的 利 用 率, 产 生 循 环 经 济, 并 且 可 以 降 低 陶 瓷 砖 成 本 该 项 技 术 为 公 司 自 行 研 制, 生 产 技 术 处 于 国 内 领 先 水 平 ( 四 ) 在 研 项 目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本 公 司 主 要 在 研 项 目 情 况 如 下 : 1-1-192
序 号 名 称 主 要 内 容 研 发 方 式 项 目 进 展 1 2 3 4 石 膏 模 具 机 械 上 模 设 备 卫 生 陶 瓷 坯 体 轻 量 化 低 密 度 卫 生 陶 瓷 坯 体 3.8 升 座 便 器 功 能 优 化 在 电 动 叉 车 上 安 装 通 过 液 压 系 统 驱 动 的 夹 具, 实 现 石 膏 模 型 的 夹 持 及 翻 转, 代 替 传 统 的 人 工 搬 运, 实 现 节 省 人 力 降 低 劳 动 强 度 通 过 增 加 卫 生 陶 瓷 坯 体 中 晶 相 含 量, 提 高 坯 体 断 裂 强 度, 降 低 坯 体 变 形 度, 实 现 产 品 单 重 减 轻 10% 以 上, 实 现 节 约 原 材 料 的 目 标 在 保 证 坯 体 强 度 的 前 提 下, 通 过 发 泡 等 方 法, 降 低 卫 生 陶 瓷 坯 体 体 积 密 度, 实 现 产 品 节 能 降 耗 的 目 标 通 过 对 水 道 设 计 创 新, 使 现 有 产 品 冲 洗 功 能 和 用 水 量 进 一 步 优 化, 实 现 产 品 MAP 测 试 结 果 由 600 克 提 升 至 800 克 以 上 的 目 标 自 主 研 发 自 主 研 发 自 主 研 发 自 主 研 发 实 验 室 研 究 实 验 室 研 究 实 验 室 研 究 实 验 室 研 究 5 卫 生 陶 瓷 高 压 模 型 新 工 艺 综 合 现 有 生 产 工 艺 与 欧 洲 全 树 脂 工 艺 的 特 点, 研 究 新 型 高 压 模 具, 实 现 提 升 注 浆 压 力 提 高 模 型 强 度 降 低 模 具 成 本 的 目 标 自 主 研 发 实 验 室 研 究 6 卫 生 陶 瓷 产 品 减 重 在 满 足 标 准 要 求 的 基 础 上, 通 过 对 产 品 外 形 及 内 部 水 道 结 构 的 优 化 设 计, 研 制 质 量 更 轻 的 陶 瓷 洁 具 产 品, 实 现 减 轻 产 品 厚 度 的 目 标 自 主 研 发 实 验 室 研 究 7 发 泡 聚 氨 酯 材 料 在 浴 缸 产 品 的 运 用 利 用 聚 氨 酯 发 泡 材 料 取 替 聚 酯 树 脂 生 产 浴 缸, 增 强 保 温 效 果, 降 低 产 品 重 量, 实 现 清 洁 生 产 和 提 升 生 产 效 率 和 产 品 档 次 的 目 标 合 作 研 发 实 验 室 研 究 8 聚 脲 弹 性 体 材 料 在 浴 缸 产 品 上 运 用 采 用 聚 脲 弹 性 体 材 料 生 产 浴 缸, 利 用 其 弹 性 材 料 特 性, 使 浴 缸 产 品 表 面 舒 适 度 增 加, 性 能 达 到 硬 质 材 料 效 果 合 作 研 发 实 验 室 研 究 9 浴 缸 全 自 动 成 型 系 统 设 计 浴 缸 全 自 动 成 型 系 统, 从 进 板 烤 板 成 型 脱 模 均 采 用 自 动 化 生 产, 实 现 提 高 生 产 效 率, 人 工 数 量 减 少 90% 的 目 标 自 主 研 发 模 具 制 备 10 精 密 阀 片 表 面 处 理 技 术 使 用 特 种 材 料 生 产 五 金 洁 具, 通 过 表 面 处 理 技 术 的 运 用, 实 现 产 品 表 面 平 整 光 洁 密 封 无 水 渗 漏 的 目 标 自 主 研 发 模 具 制 备 11 电 子 座 便 器 喷 枪 系 统 通 过 结 构 设 计 程 序 控 制, 实 现 单 管 清 洁 臀 部 妇 洗 清 洗 三 种 功 能, 实 现 用 水 少 寿 命 长 洁 净 效 果 好 使 用 体 验 好 的 目 标 自 行 设 计 模 具 外 包 小 批 量 试 产 12 电 子 座 便 器 即 热 系 统 通 过 结 构 设 计, 程 序 控 制, 实 现 加 热 效 率 高 安 全 可 靠 加 热 管 寿 命 长 适 应 高 低 水 压 不 堵 塞 喷 枪 的 目 标 自 行 设 计 模 具 外 包 小 批 量 试 产 13 电 子 座 便 器 冲 水 系 统 通 过 结 构 设 计, 实 现 在 低 压 0.1MPa 下 正 常 冲 水, 高 压 下 冲 水 不 溅 水 自 行 设 计 模 具 外 包 设 计 测 试 14 纸 质 托 盘 设 计 利 用 纸 板 设 计 出 标 准 1200*1000MM 瓦 楞 纸 板 托 盘, 实 现 减 轻 托 盘 重 量, 降 低 纸 板 运 输 破 损 率 的 目 标, 为 高 架 库 的 建 设 提 供 托 盘 支 持 自 主 研 发 样 品 制 作 阶 段 1-1-193
序 号 名 称 主 要 内 容 研 发 方 式 项 目 进 展 15 异 型 箱 的 改 良 设 计 通 过 对 异 型 纸 箱 的 改 良 设 计, 使 其 可 以 折 叠, 实 现 减 小 存 放 空 间, 便 于 物 流 运 输, 便 于 库 房 管 理 的 目 标 自 主 研 发 研 发 阶 段 16 电 子 座 便 器 自 动 翻 盖 系 统 利 用 光 学 原 理, 设 计 特 殊 的 感 光 透 镜 结 构 自 动 感 知 使 用 者 靠 近 座 便 器 时, 打 开 便 器 盖 能 够 避 免 其 他 光 源 和 热 源 的 影 响 而 产 生 的 误 动 作 翻 盖 的 减 速 器 结 构 寿 命 长, 可 靠 性 高 自 主 研 发 样 品 制 作 阶 段 ( 五 ) 研 发 投 入 本 公 司 研 发 投 入 主 要 包 括 与 研 发 设 备 折 旧 工 资 模 具 费 能 源 材 料 费 及 其 他 支 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研 发 投 入 保 持 了 持 续 稳 定 的 增 长,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研 发 投 入 6,705.81 5,914.31 5,055.00 营 业 收 入 209,323.69 185,618.73 177,336.60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3.20% 3.19% 2.85% ( 六 ) 合 作 研 发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在 自 主 创 新 的 同 时, 与 科 研 院 校 合 作 研 发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1 2 合 作 研 发 单 位 北 京 格 创 科 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燕 山 大 学 合 作 协 议 主 要 内 容 甲 方 : 惠 达 股 份 乙 方 : 北 京 格 创 科 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项 目 名 称 : 卫 生 陶 瓷 隧 道 窑 成 品 智 能 搬 运 系 统 项 目 有 效 期 限 :2013 年 1 月 1 日 至 2013 年 6 月 31 日 技 术 目 标 : 提 供 智 能 搬 运 机 器 人 样 机 2 台 研 发 经 费 :97.50 万 元 成 果 分 配 : 研 究 开 发 成 果 及 相 关 知 识 产 权 归 乙 方 所 有, 乙 方 享 有 专 利 的 申 请 权 及 专 利 申 请 后 的 专 利 权, 在 专 利 有 效 保 护 期 内 甲 方 在 本 企 业 范 围 内 享 有 专 利 无 偿 使 用 权 此 知 识 产 权 如 转 让, 乙 方 应 确 认 受 让 方 也 受 本 条 款 限 制 甲 方 : 惠 达 股 份 乙 方 : 燕 山 大 学 丙 方 : 博 士 后 研 究 人 员 项 目 名 称 : 半 成 品 库 物 流 传 输 系 统 开 发 有 效 期 限 :2013 年 1 月 至 2014 年 12 月 技 术 目 标 : 根 据 惠 达 生 产 需 要, 开 发 一 套 半 成 品 库 物 流 传 输 系 统 研 发 经 费 : 每 年 向 燕 山 大 学 提 供 管 理 费 共 1 万 元, 每 月 向 博 士 后 研 究 人 员 提 供 1-1-194
3 河 北 联 合 大 学 不 低 于 5000 元 的 基 本 工 资 和 生 活 补 贴 成 果 分 配 : 研 发 成 果 归 三 方 共 同 享 有 甲 方 : 惠 达 股 份 乙 方 : 河 北 联 合 大 学 项 目 名 称 : 卫 生 陶 瓷 风 惊 开 裂 的 机 理 研 究 和 解 决 方 案 有 效 期 限 :2014 年 6 月 至 2015 年 12 月 技 术 目 标 : 利 用 各 种 先 进 的 测 试 和 分 析 手 段, 找 出 风 惊 产 生 的 机 理 并 提 出 解 决 方 案 研 发 经 费 : 由 甲 方 一 次 性 支 付 乙 方 10 万 元 整 成 果 分 配 : 研 发 成 果 归 甲 乙 方 共 同 享 有, 申 请 专 利 的 权 利 归 甲 方 享 有 八 发 行 人 境 外 生 产 经 营 情 况 本 公 司 在 马 来 西 亚 参 股 HUIDA Malaysia, 子 公 司 艾 尔 斯 在 美 国 拥 有 一 家 全 资 子 公 司 Ayers Bath, 具 体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六 发 行 人 控 股 或 参 股 情 况 除 上 述 情 况 外, 公 司 无 其 他 境 外 生 产 经 营 情 况 九 发 行 人 主 要 产 品 的 质 量 控 制 情 况 产 品 质 量 是 公 司 生 存 和 发 展 的 基 础, 是 公 司 品 牌 建 设 的 保 障 公 司 十 分 重 视 产 品 质 量, 严 格 遵 守 质 量 控 制 标 准, 执 行 严 格 的 产 品 质 量 控 制 措 施, 质 量 控 制 效 果 良 好 ( 一 ) 质 量 控 制 标 准 公 司 先 后 通 过 了 多 项 质 量 体 系 认 证, 主 要 包 括 ISO9001 品 质 管 制 体 系 认 证 ISO9002 品 质 管 制 体 系 认 证 ISO14001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OHSAS18001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并 在 质 量 体 系 认 证 的 基 础 上 建 立 了 完 善 的 质 量 控 制 制 度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和 行 业 有 关 规 定 对 产 品 进 行 质 量 控 制, 主 要 产 品 执 行 标 准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产 品 名 称 执 行 标 准 名 称 1 卫 生 陶 瓷 卫 生 陶 瓷 GB 6952-2005 建 筑 卫 生 陶 瓷 单 位 产 品 能 源 消 耗 限 额 标 准 GB21252-2007 卫 生 洁 具 便 器 用 重 力 式 冲 洗 装 置 及 洁 具 机 架 GB 26730-2011 1-1-195
序 号 产 品 名 称 执 行 标 准 名 称 卫 生 洁 具 便 器 用 压 力 冲 水 装 置 GB/T 26750-2011 2 五 金 洁 具 陶 瓷 片 密 封 水 嘴 GB 18145-2003 卫 生 间 附 属 配 件 QB/T 1560-2006 卫 生 洁 具 淋 浴 用 花 洒 GB/T 23447-2009 卫 生 洁 具 软 管 GB/T 23448-2009 3 浴 缸 浴 房 淋 浴 房 QB 2584-2007 喷 水 按 摩 浴 缸 QB 2585-2007 玻 璃 纤 维 增 强 塑 料 浴 缸 JC/T 779-2010 4 浴 室 柜 卫 浴 家 具 GB 24977-2010 5 陶 瓷 砖 陶 瓷 砖 GB/T 4100-2006 ( 二 ) 质 量 控 制 措 施 1 组 织 机 构 建 设 公 司 建 立 了 质 量 管 理 组 织 架 构, 制 定 了 完 善 的 质 量 管 理 制 度, 实 施 全 过 程 质 量 控 制 公 司 各 生 产 单 位 职 能 部 门 各 尽 其 职, 对 质 量 目 标 进 行 量 化 和 分 解, 不 断 优 化 质 量 控 制 执 行 程 序 公 司 品 质 管 理 中 心 对 实 施 情 况 进 行 督 导 检 查, 保 证 公 司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有 效 良 好 的 运 行 公 司 制 定 了 品 质 例 会 制 度, 由 品 质 管 理 中 心 每 月 召 开 品 质 例 会, 将 客 户 反 馈 意 见 及 时 传 达 到 责 任 部 门, 限 期 整 改 ; 公 司 还 制 定 了 质 量 事 故 责 任 追 究 制 度, 按 事 故 性 质 事 故 范 围 及 损 失 情 况 对 责 任 人 进 行 追 究 2 采 购 过 程 质 量 管 理 公 司 建 立 了 采 购 控 制 程 序 合 格 供 方 确 认 ( 评 价 ) 办 法 原 料 供 应 商 环 境 行 为 控 制 办 法 等 管 理 程 序, 制 定 了 详 细 的 采 购 工 作 程 序 流 程, 明 确 了 职 责, 对 公 司 采 购 原 材 料 以 及 供 应 商 实 施 了 科 学 全 面 的 管 理 公 司 供 应 部 负 责 对 供 应 商 进 行 实 地 考 察, 对 其 经 营 情 况 质 量 体 系 工 艺 水 平 等 信 息 进 行 综 合 评 比, 经 公 司 取 样 检 验 合 格 后 将 其 列 入 供 应 商 名 录, 并 对 合 格 供 应 商 进 行 定 期 评 价 和 动 态 管 理, 为 稳 定 获 得 保 质 保 量 的 原 材 料 打 下 基 础 3 生 产 过 程 的 质 量 控 制 公 司 制 定 了 作 业 指 导 文 件 和 质 量 控 制 参 数, 生 产 员 工 都 能 在 第 一 时 间 准 确 1-1-196
及 时 的 了 解 作 业 指 导 文 件 要 求, 有 效 识 别 缺 陷 产 品, 杜 绝 缺 陷 产 品 流 入 下 一 工 序 公 司 每 条 生 产 线 都 配 有 专 业 的 工 艺 管 理 人 员, 负 责 核 实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和 客 户 特 殊 要 求 等 信 息, 并 对 生 产 加 工 制 具 的 使 用 情 况 进 行 管 理 公 司 工 艺 部 负 责 对 生 产 单 位 的 技 术 工 艺 要 求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督 导 检 查, 对 发 现 的 违 规 操 作 进 行 及 时 指 导 和 纠 正, 组 织 协 调 各 单 位 产 品 品 质 改 进 工 作 4 成 品 入 库 及 出 库 的 质 量 控 制 公 司 根 据 国 家 及 行 业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制 定 了 公 司 质 量 检 测 标 准 公 司 为 每 条 生 产 线 配 置 了 数 量 相 当 的 产 品 质 量 检 验 人 员, 产 品 下 线 后 必 须 全 部 经 过 检 验, 合 格 后 方 可 入 库 产 品 入 库 后, 按 照 客 户 信 息 分 类 合 理 存 放, 并 由 专 业 物 流 团 队 负 责 产 品 的 防 潮 防 火 防 磕 碰 等 管 理, 妥 善 维 护 库 存 产 品 的 质 量 产 品 发 货 前, 公 司 质 量 抽 检 组 负 责 对 发 货 产 品 进 行 抽 检, 确 保 产 品 质 量 合 格 5 售 后 服 务 的 质 量 控 制 公 司 建 立 了 完 善 的 国 内 国 外 售 后 服 务 体 系, 制 定 了 顾 客 满 意 度 调 查 实 施 办 法 惠 达 阳 光 服 务 管 理 制 度 等 制 度, 对 通 过 顾 客 回 访 等 形 式 获 取 的 顾 客 反 馈 信 息 进 行 定 期 的 分 析 总 结, 并 制 定 针 对 性 的 质 量 改 进 措 施, 以 优 质 的 售 后 服 务 使 顾 客 满 意 ( 三 ) 质 量 控 制 效 果 1 质 量 合 法 合 规 情 况 公 司 严 格 执 行 我 国 法 律 法 规 和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的 规 定 当 地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部 门 出 具 了 相 应 的 证 明, 证 明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内 遵 守 国 家 及 地 方 有 关 产 品 技 术 质 量 方 面 的 法 律 法 规, 不 存 在 因 其 产 品 质 量 技 术 标 准 等 违 反 国 家 及 地 方 有 关 产 品 技 术 质 量 方 面 的 法 律 法 规 而 遭 受 行 政 处 罚 的 情 形 2 质 量 纠 纷 情 况 公 司 设 立 了 国 内 国 外 客 户 服 务 部, 建 立 了 完 善 的 客 户 管 理 和 质 量 纠 纷 处 理 机 制, 制 定 了 严 格 的 投 诉 控 制 流 程 以 及 退 换 货 投 诉 制 度, 能 够 及 时 妥 善 的 处 理 消 费 者 退 换 货 和 投 诉 等 事 宜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未 发 生 重 大 质 量 纠 纷 情 况 1-1-197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一 同 业 竞 争 ( 一 ) 发 行 人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的 情 况 公 司 是 一 家 以 满 足 消 费 者 对 高 品 质 卫 浴 家 居 产 品 的 需 求 为 目 标, 通 过 卫 浴 产 品 的 设 计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为 消 费 者 提 供 一 站 式 卫 浴 产 品 综 合 解 决 方 案 的 企 业 公 司 产 品 涵 盖 了 卫 生 陶 瓷 五 金 洁 具 浴 缸 浴 房 浴 室 柜 和 陶 瓷 砖 五 大 类 上 千 个 品 种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王 惠 文 王 彦 庆 董 化 忠 和 王 彦 伟 除 控 制 本 公 司 外, 不 存 在 对 其 他 企 业 实 施 控 制 或 具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情 形 因 此, 亦 不 存 在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从 事 与 公 司 相 同 或 相 似 业 务 与 公 司 形 成 同 业 竞 争 的 情 形 ( 二 ) 有 关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为 避 免 未 来 发 生 同 业 竞 争,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王 惠 文 王 彦 庆 董 化 忠 和 王 彦 伟 向 公 司 出 具 了 关 于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函, 承 诺 如 下 : 1 于 本 承 诺 函 签 署 之 日, 本 人 及 本 人 拥 有 权 益 的 除 发 行 人 外 的 其 他 企 业 均 未 生 产 开 发 任 何 与 发 行 人 生 产 的 产 品 构 成 竞 争 或 可 能 竞 争 的 产 品, 未 直 接 或 间 接 经 营 任 何 与 发 行 人 经 营 的 业 务 构 成 竞 争 或 可 能 竞 争 的 业 务 ; 2 自 本 承 诺 函 签 署 之 日 起, 本 人 及 本 人 拥 有 权 益 的 除 发 行 人 外 的 其 他 企 业 将 不 生 产 开 发 任 何 与 发 行 人 生 产 的 产 品 构 成 竞 争 或 可 能 构 成 竞 争 的 产 品, 不 直 接 或 间 接 经 营 任 何 与 发 行 人 经 营 的 业 务 构 成 竞 争 或 可 能 构 成 竞 争 的 业 务 ; 3 自 本 承 诺 函 签 署 之 日 起, 如 发 行 人 进 一 步 拓 展 其 产 品 和 业 务 范 围, 本 人 及 本 人 拥 有 权 益 的 除 发 行 人 外 的 其 他 企 业 将 不 与 发 行 人 拓 展 后 的 产 品 或 业 务 相 竞 争 ; 若 与 发 行 人 拓 展 后 的 产 品 或 业 务 产 生 竞 争, 本 人 及 本 人 拥 有 权 益 的 除 发 行 人 外 的 其 他 企 业 将 以 停 止 生 产 或 经 营 相 竞 争 的 业 务 或 产 品 的 方 式 或 者 将 相 竞 争 的 业 务 纳 入 到 发 行 人 经 营 的 方 式 或 者 将 相 竞 争 的 业 务 转 让 给 无 关 联 关 系 第 三 方 1-1-198
的 方 式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 4 如 本 承 诺 函 被 证 明 是 不 真 实 或 未 被 遵 守, 本 人 将 向 发 行 人 赔 偿 一 切 直 接 和 间 接 损 失 二 关 联 方 与 关 联 关 系 根 据 公 司 法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6 号 - 关 联 方 披 露 等 相 关 规 定, 本 公 司 的 关 联 方 和 关 联 关 系 如 下 : ( 一 )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惠 达 股 份 的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王 惠 文 王 彦 庆 董 化 忠 和 王 彦 伟, 其 中 王 惠 文 与 王 彦 庆 王 彦 伟 为 父 子 关 系, 王 彦 庆 王 彦 伟 为 兄 弟 关 系 ( 二 ) 其 他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序 号 关 联 方 名 称 关 联 关 系 1 黄 各 庄 经 管 站 直 接 持 有 发 行 人 18.03% 的 股 份 2 鼎 立 投 资 直 接 持 有 发 行 人 14.13% 的 股 份 3 庆 伟 投 资 直 接 持 有 发 行 人 6.87% 的 股 份 4 助 达 投 资 直 接 持 有 发 行 人 6.33% 的 股 份 上 述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东 的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七 发 起 人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部 分 相 关 内 容 ( 三 ) 本 公 司 控 股 参 股 公 司 公 司 类 型 公 司 名 称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持 股 比 例 (%) 惠 联 陶 瓷 8,743.59 100.00 全 资 子 公 司 惠 达 建 筑 2,009.10 100.00 惠 达 宾 馆 1,000.00 100.00 永 乐 惠 达 500.00 100.00 惠 达 世 研 500.00 55.00 惠 达 洁 具 8,999.23 60.00 控 股 子 公 司 惠 美 陶 瓷 400.00( 美 元 ) 75.00 惠 达 油 品 300.00 90.00 时 尚 家 具 12,653.85 60.00 1-1-199
参 股 公 司 艾 尔 斯 400.00( 美 元 ) 75.00 Ayers Bath 20.00( 美 元 ) 75.00 达 丰 焦 化 10,000.00 40.00 冀 东 天 然 气 600.00 30.00 HUIDA Malaysia 80.00( 林 吉 特 ) 29.00 中 陶 投 资 5,875.00 2.13 注 注 本 公 司 通 过 子 公 司 艾 尔 斯 间 接 持 有 Ayers Bath 75% 的 股 权 控 股 参 股 公 司 的 具 体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六 发 行 人 控 股 或 参 股 公 司 情 况 部 分 相 关 内 容 ( 四 ) 关 联 自 然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重 大 影 响 的 其 他 企 业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本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自 然 人 以 及 发 行 人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均 为 发 行 人 的 关 联 自 然 人 其 中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是 指 配 偶 子 女 及 其 配 偶 父 母 及 配 偶 的 父 母 兄 弟 姐 妹 及 其 配 偶 配 偶 的 兄 弟 姐 妹 子 女 配 偶 的 父 母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与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基 本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与 公 司 存 在 关 联 交 易 的 关 联 自 然 人 及 其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不 存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其 他 企 业 的 情 况 ( 五 ) 与 公 司 有 其 他 关 联 关 系 的 企 业 或 个 人 序 号 关 联 方 名 称 关 联 关 系 1 贺 祥 机 电 持 有 惠 达 洁 具 40% 的 股 份 2 赵 祥 启 总 经 理 王 彦 庆 配 偶 的 妹 妹 的 配 偶 3 贺 祥 锆 业 为 赵 祥 启 控 制 4 赵 立 新 董 事 长 王 惠 文 妹 妹 的 儿 子 5 王 贵 志 持 有 时 尚 家 具 40% 的 股 份 6 宜 家 木 业 为 王 贵 志 所 控 制 的 公 司 ( 六 ) 报 告 期 内 曾 经 存 在 的 关 联 方 1 唐 恩 设 计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一 董 化 忠 曾 持 有 唐 恩 设 计 20% 的 股 份, 并 担 1-1-200
任 该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兼 总 经 理 唐 恩 设 计 成 立 于 2010 年 11 月 15 日, 注 册 资 本 50 万 元 经 营 范 围 为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转 让 产 品 设 计 工 艺 美 术 设 计 包 装 装 潢 设 计 ; 设 计 制 作 广 告 ; 企 业 策 划 设 计 ; 销 售 家 具 等 2013 年 7 月 董 化 忠 将 20% 股 权 转 让 给 李 久 太, 并 辞 去 执 行 董 事 兼 总 经 理 职 务, 唐 恩 设 计 与 本 公 司 已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2 已 注 销 子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惠 达 股 份 出 于 经 营 发 展 需 要, 作 出 战 略 调 整, 注 销 或 吸 收 合 并 了 惠 达 包 装 等 10 家 子 公 司, 详 细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六 发 行 人 控 股 或 参 股 公 司 情 况 部 分 相 关 内 容 三 关 联 交 易 ( 一 ) 经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1 采 购 商 品 及 接 受 劳 务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向 关 联 方 采 购 商 品 及 接 受 劳 务 的 情 况 如 下 : 关 联 方 关 联 交 易 金 额 ( 万 元 ) 达 丰 焦 化 采 购 焦 炉 煤 气 焦 炭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占 同 类 交 易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占 同 类 交 易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占 同 类 交 易 比 例 (%) 4,114.06 5.32 3,463.24 4.82 2,741.81 3.95 冀 东 天 然 气 贺 祥 机 电 贺 祥 锆 业 宜 家 木 业 赵 立 新 唐 恩 设 计 采 购 天 然 气 采 购 机 器 设 备 采 购 硅 酸 锆 粉 采 购 木 箱 浴 室 柜 等 采 购 紫 木 节 等 委 托 其 设 计 咨 询 1,012.38 1.31 823.96 1.15 1,047.49 1.51 1,756.52 10.06 1,026.47 11.73 2,729.83 14.35 837.78 1.09 2,453.67 3.41 2,049.78 2.95 1,809.64 8.15 1,791.57 6.41 1,851.50 8.35 2,567.67 3.33 1,928.00 2.68 2,031.30 2.92 - - - - 72.72 4.39 (1) 向 达 丰 焦 化 关 联 采 购 1-1-201
1 采 购 内 容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达 丰 焦 化 签 订 了 产 品 供 货 合 同, 约 定 公 司 向 达 丰 焦 化 采 购 焦 炉 煤 气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度, 采 购 金 额 分 别 为 2,741.81 万 元 3,463.24 万 元 和 4,114.06 万 元 2 采 购 原 因 焦 炉 煤 气 是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所 需 的 主 要 能 源 之 一 由 于 焦 炉 煤 气 主 要 采 用 管 道 方 式 运 输, 其 输 气 管 道 的 修 建 和 维 护 成 本 比 较 高, 所 以 焦 炉 煤 气 的 运 输 半 径 受 到 限 制, 近 距 离 运 输 能 够 有 效 降 低 采 购 成 本 达 丰 焦 化 厂 区 与 公 司 地 缘 接 近, 管 道 运 输 便 利, 其 提 供 的 煤 气 质 量 符 合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要 求, 销 售 价 格 合 理, 货 源 供 应 充 足 稳 定, 所 以 公 司 选 择 从 达 丰 焦 化 采 购 焦 炉 煤 气 3 采 购 价 格 报 告 期 内, 达 丰 焦 化 向 公 司 及 其 他 客 户 销 售 焦 炉 煤 气 价 格 的 对 比 如 下 : 单 位 : 元 / 立 方 米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销 售 给 惠 达 股 份 价 格 0.35 0.31 0.22 销 售 给 其 他 客 户 价 格 0.36 0.33 0.22 如 上 可 知, 本 公 司 采 购 焦 炉 煤 气, 按 照 市 场 化 原 则 确 定 采 购 价 格, 达 丰 焦 化 向 公 司 及 其 他 客 户 销 售 焦 炉 煤 气 的 价 格 差 异 较 小, 该 项 关 联 交 易 价 格 公 允 合 理 (2) 向 冀 东 天 然 气 关 联 采 购 1 采 购 内 容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冀 东 天 然 气 签 署 天 然 气 购 销 合 同, 约 定 公 司 向 冀 东 天 然 气 采 购 天 然 气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度, 采 购 金 额 分 别 为 1,047.49 万 元 823.96 万 元 和 1,012.38 万 元 2 采 购 原 因 天 然 气 是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所 需 的 主 要 能 源 之 一 与 焦 炉 煤 气 一 样, 天 然 气 也 是 采 用 管 道 方 式 运 输, 近 距 离 运 输 能 够 降 低 采 购 成 本 公 司 在 充 分 考 虑 天 然 气 的 质 量 和 货 源 充 足 性 等 因 素 后, 选 择 地 缘 接 近 的 冀 东 天 然 气 作 为 主 要 天 然 气 供 1-1-202
应 商 除 冀 东 天 然 气 外, 公 司 还 向 唐 山 市 丰 南 燃 气 有 限 公 司 采 购 天 然 气 3 采 购 价 格 报 告 期 内, 冀 东 天 然 气 向 公 司 及 其 他 客 户 销 售 天 然 气 的 价 格 对 比 如 下 : 单 位 : 元 / 立 方 米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销 售 给 惠 达 股 份 价 格 2.96 2.48 2.49 销 售 给 其 他 客 户 价 格 2.94 2.68 2.59 由 上 表 可 见, 冀 东 天 然 气 向 公 司 及 其 他 客 户 销 售 天 然 气 的 价 格 差 异 较 小, 该 项 关 联 交 易 价 格 公 允 合 理 (3) 向 贺 祥 机 电 关 联 采 购 1 采 购 内 容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向 贺 祥 机 电 采 购 的 产 品 为 定 制 的 卫 生 陶 瓷 专 用 设 备 和 配 件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度, 采 购 金 额 分 别 为 2,729.83 万 元 1,026.47 万 元 和 1,756.52 万 元 2 采 购 原 因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从 贺 祥 机 电 采 购 卫 生 陶 瓷 设 备 具 体 原 因 的 如 下 : A 贺 祥 机 电 为 专 业 的 卫 生 陶 瓷 设 备 提 供 商, 具 有 10 余 年 的 卫 生 陶 瓷 设 备 设 计 和 制 造 经 验, 已 多 次 向 TOTO 科 勒 等 知 名 卫 浴 企 业 供 货, 其 产 品 在 性 能 和 质 量 上 能 够 满 足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的 要 求 B 陶 瓷 设 备 多 为 大 宗 笨 重 商 品, 运 输 成 本 较 高, 公 司 与 贺 祥 机 电 距 离 近, 运 输 半 径 小, 能 够 有 效 降 低 运 输 成 本 另 外, 机 器 设 备 需 定 期 检 查 维 修, 较 短 的 运 输 距 离 方 便 及 时 与 贺 祥 机 电 保 持 沟 通, 保 证 机 器 设 备 的 性 能 维 护 和 正 常 运 转 3 采 购 价 格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贺 祥 机 电 在 交 易 中 以 各 自 利 益 最 大 化 为 目 的 进 行 商 务 谈 判, 交 易 价 格 遵 循 自 愿 公 正 协 商 一 致 的 原 则, 双 方 按 照 成 本 和 合 理 利 润 的 方 式 确 定 交 易 价 格, 交 易 价 格 公 允 合 理 报 告 期 内, 贺 祥 机 电 向 本 公 司 及 其 他 客 户 销 售 陶 瓷 设 备 及 配 件 的 毛 利 率 对 比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1-1-203
毛 利 率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向 本 公 司 销 售 26.03% 21.68% 21.63% 向 其 他 客 户 销 售 29.47% 23.65% 23.72% 报 告 期 内, 贺 祥 机 电 向 本 公 司 销 售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略 低 于 向 其 他 客 户 销 售 的 毛 利 率, 造 成 该 种 差 异 的 原 因 体 现 为 产 品 采 购 条 件 采 购 规 模 和 商 业 信 誉 等 因 素, 具 体 原 因 分 析 如 下 : A 采 购 条 件 差 异 贺 祥 机 电 在 产 品 销 售 交 易 中, 需 要 负 责 产 品 运 输 至 客 户 并 承 担 相 应 运 费 公 司 与 贺 祥 机 电 均 处 于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贺 祥 机 电 销 售 给 公 司 机 电 设 备 运 输 成 本 较 低, 而 其 他 省 外 或 境 外 客 户 由 于 运 输 距 离 远, 运 输 成 本 相 对 较 高 B 采 购 产 品 规 模 差 异 机 电 设 备 具 备 较 高 的 规 模 效 应, 较 大 规 模 的 采 购 可 以 显 著 降 低 供 应 商 的 生 产 和 销 售 成 本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一 直 为 贺 祥 机 电 最 大 的 客 户, 采 购 金 额 占 其 销 售 额 的 比 重 平 均 为 15% 以 上 因 此, 对 采 购 量 较 大 的 客 户, 供 应 商 可 以 在 相 同 的 产 品 种 类 质 量 等 条 件 下 给 以 更 加 优 惠 的 价 格 水 平 C 公 司 在 与 贺 祥 机 电 合 作 中, 保 持 了 良 好 的 商 业 信 誉, 每 次 采 购 均 能 按 约 定 时 间 付 款, 因 此 贺 祥 机 电 给 予 公 司 一 定 的 价 格 优 惠 (4) 向 贺 祥 锆 业 关 联 采 购 1 采 购 内 容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向 贺 祥 锆 业 采 购 的 产 品 为 卫 生 陶 瓷 生 产 所 需 的 原 材 料 硅 酸 锆 粉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度, 采 购 金 额 分 别 为 2,049.78 万 元 2,453.67 万 元 和 837.78 万 元 2 采 购 原 因 自 2004 年 起, 本 公 司 与 贺 祥 锆 业 建 立 了 合 作 关 系,10 余 年 来 贺 祥 锆 业 一 直 向 本 公 司 提 供 的 硅 酸 锆 粉, 其 产 品 能 够 满 足 公 司 的 产 品 生 产 的 质 量 和 技 术 要 求 3 采 购 价 格 报 告 期 内, 贺 祥 锆 业 向 公 司 及 其 他 客 户 销 售 的 硅 酸 锆 粉 价 格 的 对 比 如 下 : 1-1-204
单 位 : 元 / 吨 采 购 内 容 及 价 格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向 本 公 司 销 售 价 格 12,229.68 9,572.65 16,974.42 向 其 他 客 户 销 售 价 格 12,771.91 10,470.21 18,321.51 本 公 司 向 贺 祥 锆 采 购 硅 酸 锆 粉, 按 照 市 场 化 原 则 商 定 采 购 价 格, 与 贺 祥 锆 业 向 其 他 客 户 销 售 价 格 差 异 较 小 另 外, 本 公 司 向 贺 祥 锆 业 采 购 原 材 料 金 额 占 当 期 营 业 成 本 的 比 例 不 足 2% 因 此, 上 述 关 联 采 购 对 公 司 业 绩 影 响 较 小 (5) 向 宜 家 木 业 采 购 浴 室 柜 1 采 购 内 容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宜 家 木 业 签 订 了 贴 牌 生 产 暨 采 购 合 同 框 架 协 议, 约 定 公 司 向 宜 家 木 业 采 购 浴 室 柜 等 家 具 类 产 品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度, 采 购 金 额 分 别 1,851.50 万 元 1,791.57 万 元 和 1,809.64 万 元 2 采 购 原 因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向 宜 家 木 业 采 购 浴 室 柜 的 具 体 原 因 如 下 : A 定 制 化 产 品 宜 家 木 业 提 供 的 仿 古 浴 室 柜 系 定 制 化 产 品, 客 户 根 据 居 所 环 境 和 自 身 喜 好 对 仿 古 浴 室 柜 的 材 料 质 地 规 格 及 外 观 样 式 等 都 提 出 不 同 的 需 求 和 标 准, 宜 家 木 业 根 据 客 户 的 订 单 要 求 设 计 产 品 图 纸, 针 对 不 同 的 产 品 及 原 料 采 用 相 应 的 生 产 工 艺 进 行 加 工 制 造, 对 于 个 别 产 品 需 人 工 加 工 ( 如 雕 饰 磨 花 等 工 艺 ) 方 能 达 到 预 期 效 果, 以 满 足 客 户 需 求 本 公 司 生 产 的 浴 室 柜 主 要 为 大 规 模 的 标 准 化 产 品, 通 过 标 准 化 无 差 别 的 流 水 线 生 产 统 一 规 格 样 式 的 浴 室 柜 产 品, 满 足 大 众 客 户 的 需 求 同 时, 为 满 足 市 场 日 益 多 样 化 个 性 化 的 购 买 需 求, 公 司 选 择 从 宜 家 木 业 采 购 定 制 化 产 品 以 丰 富 公 司 产 品 线, 开 发 小 众 市 场 为 客 户 提 供 全 方 位 多 样 化 的 产 品 选 择 B 机 器 设 备 具 有 专 用 性 宜 家 木 业 生 产 的 仿 古 浴 室 柜 所 使 用 的 机 器 设 备 具 有 专 用 性 且 购 置 成 本 高, 与 时 尚 家 具 所 配 备 的 机 器 设 备 显 著 不 同, 出 于 成 本 管 理 及 生 产 工 艺 等 方 面 因 素 的 考 虑, 本 公 司 选 择 采 用 OEM 加 工 方 式 生 产 仿 古 浴 室 柜 1-1-205
C 原 材 料 及 员 工 配 置 的 特 殊 性 宜 家 木 业 使 用 实 木 作 为 材 料 生 产 仿 古 浴 室 柜, 与 时 尚 家 具 采 用 复 合 板 材 为 主 要 原 料 进 行 加 工 生 产 截 然 不 同 在 人 员 配 置 方 面, 由 于 生 产 过 程 中 对 工 艺 手 法 等 方 面 均 有 特 殊 要 求, 宜 家 木 业 招 聘 了 大 量 具 有 娴 熟 工 艺 经 验 丰 富 的 技 术 工 人 为 其 生 产 加 工 提 供 支 持 和 保 障 3 采 购 价 格 本 公 司 与 宜 家 木 业 关 联 交 易 的 价 格 按 照 成 本 加 成 方 法, 最 终 由 交 易 双 方 协 商 确 定 由 于 宜 家 木 业 生 产 的 家 具 为 根 据 本 公 司 的 要 求 定 制, 无 市 场 相 同 产 品 的 售 价 数 据 比 较, 且 宜 家 木 业 90% 以 上 的 产 品 均 销 售 给 本 公 司, 因 此 宜 家 木 业 的 利 润 率 基 本 可 以 代 表 销 售 给 本 公 司 产 品 的 利 润 水 平 宜 家 木 业 营 业 利 润 率 与 行 业 平 均 营 业 利 润 率 对 比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宜 家 木 业 营 业 利 润 率 14.77% 12.43% 9.89% 行 业 平 均 营 业 利 润 率 - 15.33% 13.25% 注 行 业 平 均 营 业 利 润 率 为 索 菲 亚 喜 临 门 美 克 股 份 宜 华 木 业 顾 家 家 具 亚 振 家 具 好 莱 克 和 曲 美 家 具 等 上 市 公 司 或 拟 上 市 公 司 营 业 利 润 率 算 术 平 均 值 报 告 期 内, 宜 家 木 业 营 业 利 润 率 略 低 于 行 业 平 均 水 平, 主 要 原 因 为 :(1) 宜 家 木 业 的 客 户 相 对 单 一, 主 要 为 惠 达 股 份, 宜 家 木 业 的 议 价 能 力 有 限 ;(2) 宜 家 木 业 规 模 较 小, 与 其 他 上 市 公 司 相 比, 尚 未 形 成 规 模 效 应, 因 此 营 业 利 润 率 略 低 综 上, 公 司 与 宜 家 木 业 签 订 了 产 品 购 销 合 同, 交 易 定 价 采 用 成 本 加 成 的 方 式 确 定, 宜 家 木 业 营 业 利 润 率 略 低 但 属 合 理 范 围, 不 存 在 向 发 行 人 输 送 利 益 的 情 形 (6) 向 赵 立 新 关 联 采 购 1 采 购 内 容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赵 立 新 签 署 采 购 合 同 框 架 协 议, 约 定 公 司 向 赵 立 新 采 购 卫 生 陶 瓷 产 品 生 产 所 需 要 的 瓷 石 紫 木 节 和 原 煤 等 原 材 料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度 采 购 金 额 分 别 为 2,031.30 万 元 1,928.00 万 元 和 2,567.67 万 元 2 采 购 原 因 赵 立 新 长 期 从 事 与 陶 瓷 生 产 相 关 的 矿 物 材 料 贸 易 业 务, 积 累 了 大 量 上 游 供 应 1-1-206
商 资 源, 其 对 陶 瓷 原 材 料 市 场 及 品 质 有 较 好 的 判 断 能 力, 其 提 供 的 原 材 料 质 量 稳 定, 能 够 满 足 公 司 生 产 技 术 的 需 要, 所 以 公 司 选 择 从 赵 立 新 采 购 瓷 石 紫 木 节 等 原 材 料 3 采 购 价 格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赵 立 新 在 平 等 协 商 互 惠 互 利 的 基 础 上 参 考 市 场 公 允 价 格 协 商 定 价 在 具 体 定 价 过 程 中, 双 方 以 公 司 供 应 部 门 市 场 询 价 结 果 从 其 他 供 应 商 采 购 同 类 材 料 价 格 作 为 定 价 的 参 考 依 据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从 赵 立 新 采 购 原 材 料 价 格 与 第 三 方 价 格 对 比 情 况 如 下 : 年 份 原 材 料 名 称 采 购 价 格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1-1-207 第 三 方 价 格 第 三 方 企 业 名 称 瓷 石 181.94 179.49 宣 化 县 赵 川 燕 山 瓷 土 矿 钾 长 石 417.48 598.29 河 北 恒 岳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石 英 435.99 519.53 凤 阳 杜 氏 矿 业 有 限 公 司 单 位 : 元 / 吨 紫 木 节 249.51 229.06 山 阴 县 金 运 昌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原 煤 (4000 大 卡 ) 382.78 402.55 原 煤 (5000 大 卡 ) 548.78 568.13 兴 和 县 洪 广 源 煤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瓷 石 177.67 183.76 天 津 市 帅 洪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球 土 306.24 347.09 江 门 市 盛 强 精 细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钾 长 石 417.48 598.29 河 北 恒 岳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石 粉 1,166.77 1,264.96 山 阴 县 金 运 昌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石 英 431.56 509.03 凤 阳 杜 氏 矿 业 有 限 公 司 石 灰 石 92.23 90.00 唐 山 开 平 区 双 桥 乡 王 国 民 采 石 厂 紫 木 节 248.68 229.06 山 阴 县 金 运 昌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原 煤 (4000 大 卡 ) 403.37 423.35 原 煤 (5000 大 卡 ) 589.86 609.68 兴 和 县 洪 广 源 煤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瓷 石 177.67 179.49 天 津 五 矿 三 合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球 土 321.43 347.10 江 门 市 盛 强 精 细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钾 长 石 417.48 598.29 河 北 恒 岳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石 粉 1,153.74 1,264.96 山 阴 县 金 运 昌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石 英 432.40 499.15 凤 阳 杜 氏 矿 业 有 限 公 司 石 灰 石 92.41 90.00 唐 山 开 平 区 双 桥 乡 王 国 民 采 石 厂 紫 木 节 249.51 229.06 山 阴 县 金 运 昌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原 煤 (4000 大 卡 ) 340.04 360.87 原 煤 (5000 大 卡 ) 544.31 564.50 兴 和 县 洪 广 源 煤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注 第 三 方 价 格 是 指 公 司 从 其 他 供 应 商 采 购 价 格 及 公 司 向 其 他 供 应 商 询 价 价 格
由 上 表 可 知, 除 钾 长 石 外, 公 司 从 赵 立 新 采 购 的 其 他 原 材 料 价 格 与 第 三 方 价 格 差 异 较 小 钾 长 石 采 购 价 格 与 第 三 方 价 格 差 异 较 大 的 原 因 为 河 北 恒 岳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的 是 高 品 位 的 钾 长 石, 其 主 要 元 素 中 钾 钠 含 量 占 比 超 过 18%, 使 用 时 不 需 要 添 加 辅 助 材 料 ; 公 司 从 赵 立 新 采 购 的 钾 长 石 中 钾 钠 含 量 占 比 低 于 14%, 生 产 时 需 要 添 加 多 种 辅 助 材 料, 因 此 采 购 成 本 低 于 第 三 方 销 售 价 格 综 上,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向 赵 立 新 采 购 原 材 料 的 关 联 交 易 行 为 符 合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需 要, 定 价 合 理, 交 易 过 程 公 平 公 正, 不 存 在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的 情 形 2 销 售 商 品 及 提 供 劳 务 关 联 方 达 丰 焦 化 达 丰 焦 化 宜 家 木 业 宜 家 木 业 宜 家 木 业 宜 家 木 业 贺 祥 机 电 贺 祥 锆 业 关 联 交 易 建 筑 施 工 建 设 销 售 成 品 油 销 售 成 品 油 销 售 焦 炉 煤 气 木 箱 纸 箱 等 销 售 瓷 砖 销 售 卫 浴 产 品 销 售 卫 浴 产 品 金 额 ( 万 元 )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占 同 类 交 易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占 同 类 交 易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占 同 类 交 易 比 例 (%) - - 22.17 0.56 65.00 1.11 22.78 1.06 47.72 1.88 28.66 1.08 1.70 0.08 3.09 0.12 - - 6.77 1.39 16.99 3.43 - - - - 22.18 0.96 - - - - 2.82 0.00 4.12-202.55 0.12 - - 4.91-10.09 0.01 - - 3 租 赁 房 产 2011 年 11 月 15 日, 惠 达 股 份 与 鼎 立 投 资 签 订 了 房 屋 租 赁 协 议 书, 后 于 2012 年 4 月 1 日, 发 行 人 与 鼎 立 投 资 签 订 了 < 房 屋 租 赁 协 议 书 > 补 充 协 议, 约 定 将 发 行 人 的 房 屋 30 平 方 米 出 租 给 鼎 立 投 资 使 用, 租 赁 期 限 为 签 订 协 议 之 日 起 至 2031 年 11 月 15 日, 租 金 为 每 年 每 平 方 米 100 元, 即 每 年 租 金 为 3,000 元 2011 年 11 月 15 日, 惠 达 股 份 与 庆 伟 投 资 签 订 了 房 屋 租 赁 协 议 书, 后 于 2012 年 4 月 1 日, 发 行 人 与 庆 伟 投 资 签 订 了 < 房 屋 租 赁 协 议 书 > 补 充 协 议, 约 定 将 发 行 人 的 房 屋 30 平 方 米 出 租 给 庆 伟 投 资 使 用, 租 赁 期 限 为 签 订 协 议 之 日 起 1-1-208
至 2031 年 11 月 15 日, 租 金 为 每 年 每 平 方 米 100 元, 即 每 年 租 金 为 3,000 元 2011 年 11 月 15 日, 惠 达 股 份 与 助 达 投 资 签 订 了 房 屋 租 赁 协 议 书, 后 于 2012 年 4 月 1 日, 发 行 人 与 助 达 投 资 签 订 了 < 房 屋 租 赁 协 议 书 > 补 充 协 议, 约 定 将 发 行 人 的 房 屋 30 平 方 米 出 租 给 助 达 投 资 使 用, 租 赁 期 限 为 签 订 协 议 之 日 起 至 2031 年 11 月 15 日, 租 金 为 每 年 每 平 方 米 100 元, 即 每 年 租 金 为 3,000 元 2011 年 11 月 15 日, 惠 达 股 份 与 伟 业 投 资 签 订 了 房 屋 租 赁 协 议 书, 后 于 2012 年 4 月 1 日, 发 行 人 与 伟 业 投 资 签 订 了 < 房 屋 租 赁 协 议 书 > 补 充 协 议, 约 定 将 发 行 人 的 房 屋 30 平 方 米 出 租 给 伟 业 投 资 使 用, 租 赁 期 限 为 签 订 协 议 之 日 起 至 2031 年 11 月 15 日, 租 金 为 每 年 每 平 方 米 100 元, 即 每 年 租 金 为 3,000 元 ( 二 ) 偶 发 性 关 联 交 易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偶 发 性 关 联 交 易 包 括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的 资 金 往 来 及 销 售 固 定 资 产,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的 资 金 往 来 (1) 公 司 与 达 丰 焦 化 资 金 往 来 达 丰 焦 化 成 立 于 2004 年 2 月, 本 公 司 持 有 其 40% 的 股 份 2004 年 到 2008 年, 我 国 煤 化 工 行 业 正 处 于 快 速 发 展 期, 达 丰 焦 化 抓 住 这 一 市 场 机 遇, 引 进 先 进 生 产 设 备, 迅 速 扩 大 产 能, 流 动 资 金 需 求 不 断 增 加 为 缓 解 达 丰 焦 化 的 资 金 瓶 颈, 公 司 向 达 丰 焦 化 提 供 了 资 金 支 持, 且 未 收 取 资 金 占 用 费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达 丰 焦 化 之 间 资 金 往 来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期 间 期 初 债 权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收 回 期 末 债 权 2012 年 8,266.67-8,266.67 - 截 至 2012 年 3 月, 本 公 司 已 全 部 收 回 了 对 达 丰 焦 化 的 借 款 2012 年 以 来, 公 司 建 立 了 完 善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和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在 制 度 安 排 上 形 成 了 防 范 向 关 联 方 出 借 周 转 资 金 的 监 督 约 束 机 制, 未 再 发 生 关 联 方 占 用 资 金 的 行 为, 该 事 项 不 会 对 公 司 目 前 的 独 立 性 和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有 效 执 行 造 成 影 响 (2) 公 司 与 王 贵 志 资 金 往 来 1-1-209
王 贵 志 系 公 司 子 公 司 时 尚 家 具 的 少 数 股 东, 持 有 时 尚 家 具 40% 的 股 权 2011 年 时 尚 家 具 新 生 产 线 投 产 后, 产 销 规 模 迅 速 扩 大, 但 由 于 资 本 规 模 有 限, 一 定 时 期 资 金 周 转 出 现 困 难, 王 贵 志 向 其 提 供 了 流 动 资 金 支 持, 且 未 收 取 资 金 占 用 费 2013 年 以 来, 时 尚 家 具 进 行 了 两 次 增 资, 充 实 了 公 司 的 资 本 金 实 力, 截 至 2013 年 末, 时 尚 家 具 已 全 部 退 还 从 王 贵 志 的 借 款 报 告 期 内, 时 尚 家 具 与 王 贵 志 之 间 资 金 往 来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期 间 期 初 债 务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偿 还 期 末 债 务 2012 年 1,341.52 62.17-1,403.69 2013 年 1,403.69-1,403.69-2014 年 - - - - (3) 公 司 与 惠 达 宾 馆 的 资 金 往 来 出 于 公 司 经 营 发 展 的 需 要, 本 公 司 将 惠 达 宾 馆 委 托 给 第 三 方 承 包 经 营, 因 惠 达 宾 馆 不 作 自 主 经 营, 其 所 留 存 的 资 本 金 已 无 明 确 用 途 为 提 高 公 司 资 金 的 使 用 效 率,2009 年 1 月 1 日, 惠 达 宾 馆 与 本 公 司 签 订 借 款 协 议, 约 定 将 1,000 万 元 闲 置 资 金 借 给 本 公 司 使 用, 借 款 期 限 为 10 年, 不 收 取 资 金 占 用 费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与 惠 达 宾 馆 之 间 资 金 往 来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期 间 期 初 债 务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偿 还 期 末 债 务 2012 年 1,000.00 - - 1,000.00 2013 年 1,000.00 - - 1,000.00 2014 年 1,000.00 - - 1,000.00 2 公 司 向 达 丰 焦 化 销 售 固 定 资 产 2007 年, 公 司 根 据 生 产 需 要, 在 达 丰 焦 化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范 围 内 建 立 了 一 座 储 气 罐, 截 至 2012 年 10 月 末, 该 储 气 罐 的 账 面 净 值 为 471.37 万 元 为 解 决 地 上 建 筑 物 与 土 地 使 用 权 归 属 不 一 致 的 问 题,2012 年 12 月 5 日, 公 司 与 达 丰 焦 化 签 订 了 转 让 协 议, 约 定 公 司 将 该 储 气 罐 销 售 给 达 丰 焦 化, 转 让 价 格 为 490 万 元 ( 三 ) 关 联 方 应 收 应 付 款 项 余 额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应 收 应 付 款 项 余 额 如 下 : 1-1-210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关 联 方 2014 年 末 2013 年 末 2012 年 末 应 收 账 款 宜 家 木 业 0.21 138.08 584.36 应 收 账 款 达 丰 焦 化 5.43 10.47 62.92 应 收 账 款 贺 祥 锆 业 - 1.52 - 应 付 账 款 贺 祥 机 电 308.51-416.09 应 付 账 款 宜 家 木 业 324.48 - 应 付 账 款 达 丰 焦 化 - 86.89 - 应 付 账 款 贺 祥 锆 业 120.82-446.93 应 付 账 款 冀 东 天 然 气 61.44 20.12 - 预 付 账 款 唐 恩 设 计 4.35 - - 预 付 账 款 贺 祥 机 电 - 12.98 - 预 付 账 款 宜 家 木 业 - 43.36 398.26 预 付 账 款 达 丰 焦 化 16.18-874.41 预 付 账 款 贺 祥 锆 业 - 59.38 - 四 发 行 人 对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权 利 与 程 序 的 规 定 为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行 为, 公 司 根 据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制 订 公 司 章 程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对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权 利 与 程 序 作 出 了 一 系 列 规 定 ( 一 )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公 司 章 程 第 六 十 九 条 规 定 :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有 关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时, 关 联 股 东 不 应 当 参 与 投 票 表 决, 其 所 代 表 的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不 计 入 有 效 表 决 总 数 ;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的 公 告 应 当 充 分 披 露 非 关 联 股 东 的 表 决 情 况 在 对 有 关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进 行 表 决 前, 会 议 主 持 人 应 向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说 明 本 章 程 规 定 的 关 联 股 东 回 避 制 度 并 宣 布 需 回 避 表 决 的 关 联 股 东 的 名 称 需 回 避 表 决 的 关 联 股 东 不 应 参 与 投 票 表 决, 如 该 关 联 股 东 参 与 投 票 表 决 的, 该 表 决 票 作 为 无 效 票 处 理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应 对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的 程 序 及 公 允 性 明 确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 二 )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的 规 定 公 司 依 照 公 司 章 程, 制 定 了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对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进 一 步 作 出 了 规 定 1-1-211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第 二 十 条 规 定 除 应 当 及 时 披 露 外, 还 应 当 提 交 董 事 会 审 议 的 关 联 交 易 :(1) 公 司 与 关 联 自 然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金 额 在 30 万 元 以 上 但 未 达 3,000 万 元, 或 在 30 万 元 以 上 但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未 达 5% 的 关 联 交 易 (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受 赠 现 金 资 产 单 纯 减 免 公 司 义 务 的 债 务 除 外 ),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批 准 后 方 可 实 施 ;(2) 公 司 与 关 联 法 人 发 生 的 单 笔 交 易 金 额 在 300 万 元 人 民 币 至 3,000 万 元 人 民 币 之 间, 或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的 比 例 在 0.5% 至 5% 的 关 联 交 易 (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受 赠 现 金 资 产 单 纯 减 免 公 司 义 务 的 债 务 除 外 ),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批 准 后 方 可 实 施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第 二 十 一 条 规 定 除 应 当 及 时 披 露 外, 还 应 当 提 交 董 事 会 和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的 关 联 交 易 :(1) 交 易 (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受 赠 现 金 资 产 单 纯 减 免 公 司 义 务 的 债 务 除 外 ) 金 额 在 3,000 万 元 以 上, 且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5% 以 上 的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2) 公 司 为 关 联 人 提 供 担 保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第 二 十 八 条 规 定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时, 关 联 董 事 应 当 回 避 表 决, 也 不 得 代 理 其 他 董 事 行 使 表 决 权 该 董 事 会 会 议 由 过 半 数 的 非 关 联 董 事 出 席 即 可 举 行, 董 事 会 会 议 所 作 决 议 须 经 非 关 联 董 事 过 半 数 通 过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的 非 关 联 董 事 人 数 不 足 三 人 的, 公 司 应 当 将 交 易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第 十 六 条 规 定 :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有 关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时, 关 联 股 东 应 当 回 避 表 决 五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关 联 交 易 执 行 情 况 及 独 立 董 事 的 意 见 ( 一 )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关 联 交 易 的 执 行 情 况 发 行 人 具 有 独 立 的 采 购 生 产 和 销 售 系 统, 报 告 期 内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均 为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所 需, 履 行 了 必 要 的 决 策 程 序, 定 价 公 允, 不 存 在 损 害 公 司 及 其 他 非 关 联 股 东 利 益 的 情 况 公 司 建 立 了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的 关 联 交 易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等 相 关 规 定 履 行 程 序 并 按 有 关 协 议 约 定 进 行 ( 二 ) 独 立 董 事 关 于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的 意 见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针 对 报 告 期 内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进 行 了 核 查, 并 出 具 了 相 关 意 1-1-212
见, 独 立 董 事 认 为 :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价 格 公 允, 不 存 在 损 害 公 司 及 其 他 股 东 利 益 的 情 况 ;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履 行 的 审 议 程 序 合 法 六 发 行 人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的 措 施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履 行 了 公 司 章 程 等 规 定 的 程 序 公 司 将 尽 量 减 少 未 来 关 联 交 易 的 发 生 对 于 不 可 避 免 的 关 联 交 易, 公 司 将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和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的 规 定, 履 行 相 应 的 审 批 程 序 2014 年 11 月 12 日,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王 惠 文 王 彦 庆 董 化 忠 和 王 彦 伟 已 就 减 少 和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作 出 如 下 承 诺 : 1 不 利 用 控 股 股 东 地 位 及 与 公 司 之 间 的 关 联 关 系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和 其 他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2 本 承 诺 函 出 具 日, 本 人 未 以 任 何 理 由 和 方 式 占 用 过 公 司 的 资 金 或 其 他 资 产, 且 今 后 本 人 及 本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亦 将 不 会 以 任 何 理 由 和 方 式 占 用 公 司 的 资 金 或 其 他 资 产 3 尽 量 减 少 与 公 司 发 生 关 联 交 易, 如 关 联 交 易 无 法 避 免, 将 按 照 公 平 合 理 和 正 常 的 商 业 交 易 条 件 进 行, 将 不 会 要 求 或 接 受 公 司 给 予 比 在 任 何 一 项 市 场 公 平 交 易 中 第 三 者 更 优 惠 的 条 件 4 将 严 格 和 善 意 地 履 行 与 公 司 签 订 的 各 种 关 联 交 易 协 议, 不 会 向 公 司 谋 求 任 何 超 出 上 述 规 定 以 外 的 利 益 或 收 益 5 本 人 将 通 过 对 所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的 控 制 权, 促 使 该 等 企 业 按 照 同 样 的 标 准 遵 守 上 述 承 诺 6 若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本 人 将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由 此 给 公 司 及 其 他 股 东 造 成 的 全 部 损 失 1-1-213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简 介 ( 一 ) 董 事 会 成 员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本 公 司 共 有 董 事 9 名, 其 中 独 立 董 事 3 名 全 体 董 事 均 由 董 事 会 提 名,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每 届 任 期 三 年, 独 立 董 事 连 任 不 得 超 过 两 届, 其 他 董 事 任 期 届 满 可 连 选 连 任 各 位 董 事 均 为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公 司 董 事 简 历 如 下 : 王 惠 文 先 生, 董 事 长, 公 司 创 始 人,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住 权,1943 年 生, 高 级 经 济 师 自 公 司 成 立 至 今 历 任 公 司 董 事 长 兼 总 经 理 董 事 长 王 惠 文 先 生 多 次 受 到 国 家 河 北 省 的 表 彰 和 奖 励, 曾 任 第 十 一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代 表, 先 后 获 得 全 国 优 秀 企 业 家 全 国 五 一 劳 动 奖 章 河 北 省 杰 出 企 业 家 全 国 劳 动 模 范 全 国 陶 瓷 行 业 十 大 影 响 力 领 军 人 物 中 国 建 筑 卫 生 陶 瓷 行 业 终 身 成 就 奖 等 荣 誉 称 号 王 彦 庆 先 生, 董 事,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住 权,1963 年 生, 上 海 交 通 大 学 EMBA 自 公 司 成 立 至 今 历 任 公 司 销 售 处 长 总 经 理 王 彦 庆 先 生 多 次 受 到 国 家 河 北 省 的 表 彰 和 奖 励, 现 任 第 十 二 届 河 北 省 人 大 代 表, 先 后 获 得 全 国 五 一 劳 动 奖 章 全 国 建 材 行 业 劳 动 模 范 河 北 省 十 大 风 云 人 物 河 北 省 优 秀 企 业 家 河 北 省 劳 动 模 范 河 北 省 杰 出 企 业 家 等 荣 誉 称 号 董 化 忠 先 生, 董 事,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住 权,1954 年 生 自 公 司 成 立 至 今 历 任 公 司 财 务 处 长 财 务 总 监 副 总 经 理 兼 财 务 总 监, 其 中 2012 年 11 月 至 2013 年 4 月 兼 任 董 事 会 秘 书 董 化 忠 先 后 获 得 唐 山 市 劳 动 模 范 唐 山 市 优 秀 工 会 工 作 者 和 河 北 省 职 工 劳 动 模 范 等 荣 誉 称 号 王 彦 伟 先 生, 董 事,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住 权,1973 年 生 自 公 司 成 立 至 今 历 任 公 司 供 应 处 处 长 副 总 经 理 杜 国 锋 先 生, 董 事,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住 权,1976 年 生, 大 学 本 科 1998 年 9 至 1999 年 8 月 任 广 东 惠 州 晚 报 任 编 辑 记 者 ;1999 年 10 月 至 2000 1-1-214
年 12 月 任 共 青 团 惠 州 市 委 惠 州 青 年 杂 志 副 总 编 ;2001 年 3 月 至 2007 年 12 月 任 广 东 惠 州 德 赛 集 团 营 销 中 心 公 关 传 媒 主 任 助 理 新 闻 发 言 人 ;2007 年 12 月 至 2012 年 1 月 历 任 雷 士 照 明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媒 体 策 划 部 部 长 市 场 中 心 经 理 市 场 中 心 总 监 ;2012 年 2 月 至 今,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负 责 国 内 销 售 工 作 张 波 先 生, 董 事,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住 权,1973 年 生, 法 律 硕 士 张 波 先 生 1996 年 8 月 至 2010 年 2 月 历 任 河 北 石 家 庄 拖 拉 机 厂 技 术 员 北 京 市 京 大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2010 年 3 月 至 今 任 昆 吾 九 鼎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总 监 2014 年 1 月 至 今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缪 斌 先 生, 独 立 董 事,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住 权,1959 年 生, 大 学 本 科,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缪 斌 先 生 1982 至 1996 年 曾 担 任 中 国 建 筑 材 料 科 学 研 究 院 陶 瓷 研 究 所 课 题 组 长 研 究 室 主 任 ;1997 年 至 今 历 任 中 国 建 筑 卫 生 陶 瓷 协 会 副 秘 书 长 秘 书 长 副 会 长 兼 秘 书 长 ;2003 年 至 今, 任 全 国 建 筑 卫 生 陶 瓷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副 主 任 委 员 缪 斌 先 生 自 2014 年 11 月 至 今 担 任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彭 雪 峰 先 生, 独 立 董 事,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住 权,1962 年 生, 北 京 大 学 法 学 博 士 彭 雪 峰 先 生 自 1992 年 至 今 历 任 北 京 市 大 成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主 任 高 级 合 伙 人 ; 彭 雪 峰 先 生 同 时 担 任 河 南 中 孚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国 寿 安 保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海 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中 国 建 筑 材 料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外 部 董 事 彭 雪 峰 先 生 2012 年 12 月 至 今 担 任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张 双 才 先 生, 独 立 董 事,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住 权,1961 年 生, 南 开 大 学 管 理 学 博 士 2004 年 至 今 任 河 北 大 学 管 理 学 院 教 授 博 士 生 导 师, 担 任 乐 凯 胶 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博 深 工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和 东 旭 光 电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2012 年 12 月 至 今 担 任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 二 ) 监 事 会 成 员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共 有 3 名 监 事, 其 中 2 名 监 事 由 监 事 会 提 名,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产 生,1 名 职 工 监 事 由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任 期 3 年, 任 期 届 满 可 连 选 连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董 敬 安 先 生, 监 事 会 主 席,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住 权,1963 年 生 1997 年 至 今 任 公 司 办 公 室 主 任 1-1-215
李 洪 武 先 生, 监 事,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住 权,1973 年 生, 本 科 学 历 2004 年 11 月 至 2009 年 1 月 任 西 葛 镇 财 政 所 所 长 ;2009 年 1 月 至 今 任 黄 各 庄 镇 财 政 所 所 长 王 凤 山 先 生, 职 工 监 事,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住 权,1942 年 生, 经 济 师 职 称 1989 年 10 月 至 1996 年 12 月 任 农 业 银 行 丰 南 支 行 行 长 ;1997 年 1 月 至 1998 年 8 月 任 农 业 银 行 唐 山 分 行 所 属 典 当 行 行 长 ;1998 年 至 2011 年 11 月 任 公 司 审 计 部 负 责 人,2011 年 11 月 至 今 任 公 司 证 券 事 务 部 副 部 长 ( 三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共 9 人, 分 别 为 王 彦 庆 先 生 董 化 忠 先 生 王 彦 伟 先 生 李 开 元 先 生 杜 国 锋 先 生 肖 铁 山 先 生 宋 子 春 先 生 吴 萍 萍 女 士 和 邢 锦 荣 女 士, 其 中 王 彦 庆 先 生 董 化 忠 先 生 王 彦 伟 先 生 和 杜 国 锋 先 生 的 简 历 请 参 见 本 节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简 介 之 ( 一 ) 董 事 会 成 员 李 开 元 先 生, 副 总 经 理,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住 权,1962 年 生 自 公 司 成 立 至 今 历 任 公 司 销 售 部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负 责 子 公 司 时 尚 家 具 和 惠 达 洁 具 的 经 营 管 理 工 作 肖 铁 山 先 生, 董 事 会 秘 书,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住 权,1981 年 生, 上 海 交 通 大 学 管 理 学 硕 士 2004 年 至 2005 年 任 天 津 通 广 三 星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助 理 工 程 师 ;2009 年 至 2013 年 4 月 历 任 上 海 上 创 信 德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经 理 昆 吾 九 鼎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副 总 监 ;2013 年 4 月 至 今 任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宋 子 春 先 生, 副 总 经 理,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住 权,1970 年 生, 北 京 大 学 EMBA, 高 级 工 程 师 自 公 司 成 立 至 今 历 任 公 司 研 发 中 心 主 任 副 总 经 理, 负 责 公 司 技 术 的 研 发 革 新 先 后 主 持 开 发 了 低 压 快 排 水 成 型 项 目 卫 生 洁 具 高 压 注 浆 成 型 技 术 及 装 备 开 发 项 目 一 种 具 有 自 洁 釉 面 的 卫 生 洁 具 项 目 和 内 墙 砖 防 渗 透 底 釉 等 多 个 科 研 项 目, 其 中 卫 生 洁 具 高 压 注 浆 成 型 技 术 及 装 备 开 发 项 目 通 过 了 河 北 省 科 学 技 术 成 果 鉴 定, 并 获 全 国 建 材 行 业 技 术 革 新 技 术 开 发 类 一 等 奖 吴 萍 萍 女 士, 副 总 经 理,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住 权,1968 年 生, 北 京 大 学 EMBA 1990 年 7 月 至 1997 年 7 月 任 职 于 丰 南 化 肥 厂 ; 自 公 司 成 立 至 今 历 任 1-1-216
公 司 设 备 部 处 长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主 管 生 产 设 备 采 购 及 维 护 主 持 完 成 的 卫 生 陶 瓷 施 釉 机 器 人 开 发 及 应 用 项 目, 通 过 河 北 省 科 学 技 术 成 果 鉴 定, 居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 主 持 完 成 的 卫 生 洁 具 高 压 注 浆 成 型 技 术 及 装 备 开 发 项 目, 通 过 河 北 省 科 学 技 术 成 果 鉴 定, 获 全 国 建 材 行 业 技 术 革 新 技 术 开 发 类 一 等 奖 邢 锦 荣 女 士, 副 总 经 理,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住 权,1971 年 生, 北 京 大 学 EMBA 1991 年 至 1992 年 任 职 于 唐 山 市 土 畜 产 出 口 公 司 ;1992 年 至 1996 年 任 职 于 唐 山 市 轻 工 工 艺 品 进 出 口 公 司 ; 自 公 司 成 立 至 今 历 任 公 司 外 销 部 部 长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主 管 海 外 市 场 开 发 和 维 护 ( 四 )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宋 子 春 简 历 请 参 见 本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简 介 之 ( 三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吴 萍 萍 简 历 请 参 见 本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简 介 之 ( 三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二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情 况 ( 一 ) 直 接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的 情 况 姓 名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持 股 数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王 惠 文 董 事 长 47,782,464 22.42 王 彦 庆 董 事 总 经 理 16,619,950 7.90 董 化 忠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总 监 9,610,547 4.51 王 彦 伟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7,271,283 3.41 肖 铁 山 董 事 会 秘 书 60.00 0.28 杜 国 锋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60.00 0.28 ( 二 ) 间 接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的 情 况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间 接 持 有 本 公 1-1-217
司 股 份 的 情 况 如 下 表 : 姓 名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间 接 持 股 主 体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比 例 (%) 王 彦 庆 董 事 总 经 理 鼎 立 投 资 0.49 董 敬 安 监 事 鼎 立 投 资 0.49 王 凤 山 监 事 鼎 立 投 资 0.10 李 开 元 副 总 经 理 鼎 立 投 资 0.73 宋 子 春 副 总 经 理 鼎 立 投 资 0.93 吴 萍 萍 副 总 经 理 鼎 立 投 资 0.73 邢 锦 荣 副 总 经 理 鼎 立 投 资 0.63 除 上 述 情 形 外, 本 公 司 其 他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不 存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的 情 况 本 公 司 上 述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不 存 在 质 押 或 冻 结 情 况, 亦 不 存 在 其 他 有 争 议 的 情 况 三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姓 名 投 资 公 司 名 称 出 资 金 额 ( 万 元 ) 持 有 权 益 比 例 (%) 1 王 惠 文 56.07 1.40 2 王 彦 庆 24.17 0.60 3 王 彦 伟 14.50 0.36 4 董 化 忠 9.67 0.24 5 董 敬 安 唐 山 万 丰 兴 化 工 4.83 0.12 6 吴 萍 萍 产 品 有 限 公 司 4.83 0.12 7 邢 锦 荣 4.83 0.12 8 宋 子 春 3.87 0.10 9 李 开 元 2.90 0.07 10 王 凤 山 1.93 0.05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除 上 述 对 外 投 资 外,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不 存 在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亦 无 与 公 司 存 在 利 益 冲 突 的 投 资 1-1-218
四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薪 酬 情 况 ( 一 ) 上 述 人 员 ( 不 含 独 立 董 事 )2014 年 度 从 公 司 领 取 薪 酬 情 况 姓 名 职 务 2014 年 薪 ( 万 元 ) 王 惠 文 董 事 长 71.08 王 彦 庆 董 事 总 经 理 70.95 王 彦 伟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57.20 董 化 忠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总 监 64.55 杜 国 锋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66.81 肖 铁 山 董 事 会 秘 书 39.71 李 开 元 副 总 经 理 37.17 宋 子 春 副 总 经 理 38.25 吴 萍 萍 副 总 经 理 37.86 邢 锦 荣 副 总 经 理 43.44 董 敬 安 监 事 会 主 席 26.93 王 凤 山 职 工 监 事 10.64 张 波 为 九 鼎 十 家 合 伙 企 业 派 驻 公 司 的 董 事, 李 洪 武 为 公 司 股 东 黄 各 庄 经 管 站 派 驻 公 司 的 监 事, 上 述 二 人 均 未 在 公 司 领 取 薪 酬 ( 二 ) 独 立 董 事 津 贴 公 司 自 2012 年 起 开 始 聘 请 独 立 董 事, 每 年 向 独 立 董 事 支 付 津 贴 6 万 元 五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兼 职 情 况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在 其 他 单 位 兼 职 情 况 如 下 : 姓 名 职 务 兼 职 单 位 兼 职 单 位 职 务 王 惠 文 董 事 长 惠 联 陶 瓷 惠 美 陶 瓷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兼 职 单 位 与 公 司 的 关 系 控 股 子 公 司 达 丰 焦 化 冀 东 天 然 气 副 董 事 长 参 股 公 司 艾 尔 斯 董 事 控 股 子 公 司 惠 达 宾 馆 执 行 董 事 经 理 控 股 子 公 司 惠 达 洁 具 惠 达 油 品 监 事 控 股 子 公 司 1-1-219
王 彦 庆 董 化 忠 董 事 总 经 理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鼎 立 投 资 助 达 投 资 伟 业 投 资 庆 伟 投 资 执 行 董 事 总 经 理 发 行 人 股 东 惠 达 洁 具 时 尚 家 具 艾 尔 斯 董 事 长 控 股 子 公 司 惠 联 陶 瓷 惠 美 陶 瓷 董 事 控 股 子 公 司 惠 达 世 研 时 尚 家 具 惠 达 洁 具 惠 联 陶 瓷 艾 尔 斯 惠 美 陶 瓷 执 行 董 事 经 理 董 事 控 股 子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惠 达 宾 馆 监 事 控 股 子 公 司 达 丰 焦 化 冀 东 天 然 气 董 事 参 股 公 司 王 彦 伟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时 尚 家 具 惠 达 洁 具 董 事 控 股 子 公 司 张 波 彭 雪 峰 张 双 才 缪 斌 董 敬 安 董 事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董 事 监 事 会 主 席 康 乃 尔 化 学 工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无 丹 东 医 创 药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董 事 无 山 东 汇 锋 传 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无 徐 州 世 通 重 工 机 械 制 造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江 苏 剑 牌 农 化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无 河 北 冀 衡 化 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无 辽 宁 唐 人 神 曙 光 农 牧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曲 靖 众 一 精 细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董 事 江 苏 飞 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无 石 家 庄 科 林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无 北 京 大 成 律 师 事 务 所 主 任 无 中 国 建 筑 材 料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外 部 董 事 无 国 寿 安 保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无 河 南 中 孚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无 山 东 海 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无 河 北 大 学 管 理 学 院 教 授 无 乐 凯 胶 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无 博 深 工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无 东 旭 光 电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无 中 国 建 筑 卫 生 陶 瓷 协 会 全 国 建 筑 卫 生 陶 瓷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鼎 立 投 资 助 达 投 资 伟 业 投 资 庆 伟 投 资 副 会 长 兼 秘 书 长 副 主 任 委 员 监 事 无 无 无 无 无 发 行 人 股 东 惠 联 陶 瓷 监 事 控 股 子 公 司 达 丰 焦 化 监 事 参 股 公 司 1-1-220
李 洪 武 监 事 黄 各 庄 镇 财 政 所 所 长 无 王 凤 山 监 事 惠 达 建 筑 监 事 控 股 子 公 司 鼎 立 投 资 监 事 发 行 人 股 东 吴 萍 萍 副 总 经 理 唐 山 市 节 能 协 会 副 会 长 无 冀 东 天 然 气 监 事 参 股 公 司 六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间 存 在 的 亲 属 关 系 情 况 上 述 人 员 中, 除 王 惠 文 与 王 彦 庆 王 彦 伟 为 父 子 关 系, 王 彦 庆 与 王 彦 伟 为 兄 弟 关 系 外,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相 互 之 间 不 存 在 配 偶 关 系 三 代 以 内 直 系 或 旁 系 亲 属 关 系 七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与 公 司 签 署 的 协 议 及 做 出 的 重 要 承 诺 ( 一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与 公 司 签 署 的 协 议 本 公 司 按 照 国 家 相 关 规 定 与 所 有 内 部 董 事 内 部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均 签 订 了 劳 动 合 同, 就 劳 动 期 限 劳 动 报 酬 及 福 利 待 遇 劳 动 纪 律 劳 动 合 同 的 变 更 及 解 除 违 约 责 任 等 内 容 进 行 了 约 定 另 外, 本 公 司 与 内 部 董 事 内 部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签 订 了 保 密 协 议 除 此 之 外, 本 公 司 与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其 他 协 议 安 排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作 出 的 重 要 承 诺 详 见 第 五 章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十 二 持 有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以 及 作 为 股 东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作 出 的 重 要 承 诺 及 履 行 情 况 上 述 协 议 和 承 诺 在 报 告 期 内 均 得 到 良 好 履 行 ( 二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做 出 的 重 要 承 诺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作 出 的 重 要 承 诺 主 要 包 括 : 1 关 于 持 股 锁 定 期 的 承 诺, 具 体 请 参 见 本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之 1-1-221
四 公 司 股 东 股 份 锁 定 及 减 持 承 诺 2 关 于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的 承 诺, 具 体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七 公 司 及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关 于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的 承 诺 八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任 职 资 格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符 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及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任 职 资 格 九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近 三 年 的 变 动 情 况 及 原 因 ( 一 ) 董 事 变 动 情 况 2011 年 11 月 17 日, 公 司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会 成 员 为 王 惠 文 王 彦 庆 董 化 忠 王 彦 伟 林 蔚 典 2012 年 6 月 18 日, 公 司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会 成 员 为 王 惠 文 王 彦 庆 董 化 忠 王 彦 伟 林 蔚 典 肖 铁 山 2012 年 10 月 30 日, 公 司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杜 国 锋 为 公 司 董 事 公 司 董 事 会 成 员 为 王 惠 文 王 彦 庆 董 化 忠 王 彦 伟 杜 国 锋 肖 铁 山 2012 年 12 月 8 日, 公 司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彭 雪 峰 孙 铁 石 张 双 才 为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公 司 董 事 会 成 员 为 王 惠 文 王 彦 庆 董 化 忠 王 彦 伟 杜 国 锋 肖 铁 山 彭 雪 峰 孙 铁 石 张 双 才 2014 年 1 月 26 日, 发 行 人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肖 铁 山 先 生 辞 去 公 司 董 事 的 议 案, 选 举 张 波 先 生 为 公 司 董 事 公 司 董 事 会 成 员 为 王 惠 文 王 彦 庆 董 化 忠 王 彦 伟 杜 国 锋 张 波 彭 雪 峰 孙 铁 石 张 双 才 2014 年 11 月 15 日, 发 行 人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孙 铁 石 先 生 辞 去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的 议 案, 选 举 缪 斌 先 生 为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公 司 董 事 会 成 员 为 王 惠 文 王 彦 庆 董 化 忠 王 彦 伟 杜 国 锋 张 波 彭 雪 峰 缪 斌 张 双 才 ( 二 ) 监 事 变 动 情 况 2011 年 11 月 15 日, 公 司 召 开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王 凤 山 为 职 工 监 事 ;2011 1-1-222
年 11 月 17 日, 公 司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监 事 会 成 员 为 董 敬 安 李 洪 武 王 凤 山 2012 年 6 月 15 日, 公 司 召 开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王 凤 山 为 职 工 监 事 ;2012 年 6 月 18 日, 公 司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监 事 会 成 员 为 董 敬 安 李 洪 武 王 凤 山 ( 三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变 动 情 况 2011 年 11 月 17 日, 公 司 召 开 董 事 会, 同 意 王 惠 文 辞 去 公 司 总 经 理 职 务, 同 时 聘 任 王 彦 庆 为 公 司 总 经 理 2012 年 6 月 18 日, 公 司 召 开 董 事 会, 聘 任 王 彦 庆 为 公 司 总 经 理 ; 聘 任 董 化 忠 王 彦 伟 杜 国 锋 李 开 元 宋 子 春 吴 萍 萍 邢 锦 荣 为 副 总 经 理 2012 年 11 月 19 日, 公 司 召 开 董 事 会, 聘 任 董 化 忠 为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2013 年 4 月 22 日, 公 司 召 开 董 事 会, 同 意 董 化 忠 辞 去 董 事 会 秘 书 职 务, 同 时 聘 任 肖 铁 山 为 董 事 会 秘 书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最 近 三 年 内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公 司 上 述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变 动 符 合 公 司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并 履 行 了 必 要 的 法 律 程 序 1-1-223
第 九 节 公 司 治 理 本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和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逐 步 建 立 健 全 公 司 已 建 立 了 科 学 和 规 范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并 能 依 法 规 范 运 作 及 履 行 职 责,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的 功 能 已 不 断 完 善 一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制 度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 一 ) 股 东 大 会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股 东 大 会 是 本 公 司 最 高 权 力 机 构 1997 年 12 月 3 日, 本 公 司 召 开 创 立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了 股 份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和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公 司 章 程 2012 年 12 月 8 日, 本 公 司 2012 年 度 第 六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和 公 司 章 程 对 相 关 事 项 进 行 了 详 细 规 定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共 召 开 了 16 次 股 东 大 会 本 公 司 历 次 股 东 大 会 均 按 照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及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规 定 的 程 序 召 开, 对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选 举 财 务 预 决 算 利 润 分 配 重 大 投 资 重 要 规 章 制 度 的 制 订 和 修 改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决 策 和 募 集 资 金 投 向 等 重 大 事 宜 作 出 了 有 效 决 议 股 东 大 会 制 度 的 建 立 及 有 效 执 行 对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发 挥 了 积 极 的 作 用 ( 二 ) 董 事 会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由 9 名 董 事 组 成, 其 中 独 立 董 事 3 名 目 前 公 司 董 事 会 成 员 为 王 惠 文 王 彦 庆 董 化 忠 王 彦 伟 杜 国 锋 张 波 彭 雪 峰 缪 斌 张 双 才, 其 中 独 立 董 事 为 彭 雪 峰 缪 斌 张 双 才 2012 年 12 月 8 日, 本 公 司 召 开 的 2012 年 第 六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对 董 事 会 的 召 集 出 席 议 事 表 决 决 议 及 会 议 记 录 等 进 行 了 详 细 规 定 公 司 在 董 事 会 下 设 立 了 审 计 提 名 战 略 薪 酬 与 考 核 四 个 专 门 委 员 会 其 中, 审 计 委 员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中 独 立 董 事 占 多 数, 并 由 独 立 董 事 担 任 主 任 委 员 审 计 委 员 会 中 张 双 才 担 任 主 任 委 员, 为 会 计 专 业 人 士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共 召 开 18 次 董 事 会 本 公 司 历 次 董 事 会 均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程 序 召 开 公 司 董 事 会 除 审 议 日 常 事 项 外, 在 高 管 人 员 任 免 重 大 投 1-1-224
资 基 本 规 章 制 度 的 制 订 等 方 面 切 实 发 挥 了 作 用, 依 法 履 行 了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赋 予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 三 ) 监 事 会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监 事 会 由 3 名 监 事 组 成, 其 中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1 名 目 前 公 司 监 事 会 成 员 为 董 敬 安 李 洪 武 与 王 凤 山, 其 中 董 敬 安 为 监 事 会 主 席, 王 凤 山 为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2012 年 12 月 8 日, 本 公 司 2012 年 第 六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在 公 司 章 程 的 基 础 上 对 监 事 会 的 职 权 召 集 决 议 会 议 记 录 等 进 行 了 详 细 规 定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监 事 由 股 东 代 表 和 公 司 职 工 代 表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经 理 和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不 得 兼 任 监 事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共 召 开 了 9 次 监 事 会 本 公 司 历 次 监 事 会 均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程 序 召 开, 对 公 司 董 事 会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工 作 的 监 督 公 司 重 大 生 产 经 营 决 策 重 大 项 目 的 投 向 等 重 大 事 宜 实 施 了 有 效 监 督 ( 四 )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公 司 在 董 事 会 中 设 立 3 名 独 立 董 事 2012 年 12 月 8 日, 本 公 司 2012 年 第 六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对 独 立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选 聘 任 期 职 权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等 作 了 详 细 的 规 定, 独 立 董 事 负 有 诚 信 与 勤 勉 义 务, 独 立 履 行 职 责, 维 护 公 司 整 体 利 益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进 一 步 完 善 了 公 司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使 公 司 在 保 护 中 小 股 东 利 益 不 受 侵 害, 科 学 决 策 等 方 面 有 了 制 度 保 障 独 立 董 事 在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发 展 方 向 及 发 展 战 略 的 选 择 上 均 起 到 了 相 应 的 作 用 ( 五 ) 董 事 会 秘 书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设 董 事 会 秘 书, 董 事 会 秘 书 由 董 事 长 提 名, 经 董 事 会 聘 任 或 者 解 聘 2012 年 12 月 19 日, 本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聘 任 董 化 忠 为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并 审 议 通 过 了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对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任 职 资 格 职 责 进 行 了 详 细 规 定, 建 立 了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目 前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为 肖 铁 山 1-1-225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负 责 本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和 董 事 会 会 议 的 筹 备 文 件 保 管 以 及 本 公 司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信 息 披 露 等 事 宜 ( 六 )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董 事 会 下 设 战 略 委 员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制 定 了 惠 达 卫 浴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战 略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惠 达 卫 浴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提 名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惠 达 卫 浴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薪 酬 和 考 核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和 惠 达 卫 浴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各 专 业 委 员 会 由 不 少 于 三 名 董 事 组 成,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各 设 一 名 召 集 人, 负 责 召 集 和 主 持 委 员 会 工 作 1 战 略 委 员 会 战 略 委 员 会 由 王 惠 文 王 彦 庆 缪 斌 三 名 董 事 组 成, 其 中 王 惠 文 担 任 召 集 人 战 略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为 : 负 责 对 公 司 长 期 发 展 战 略 规 划 重 大 投 融 资 方 案 重 大 资 本 运 作 资 产 经 营 项 目 及 其 他 影 响 公 司 发 展 的 重 大 事 项 进 行 研 究 并 提 出 建 议 ; 对 以 上 事 项 的 实 施 进 行 检 查 评 估, 并 对 检 查 评 估 结 果 提 出 书 面 意 见 等 2 提 名 委 员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由 王 彦 庆 缪 斌 彭 雪 峰 三 位 董 事 组 成, 其 中 独 立 董 事 彭 雪 峰 担 任 召 集 人 提 名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为 : 根 据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资 产 规 模 和 股 权 结 构 对 董 事 会 的 规 模 和 构 成 提 出 建 议 ; 研 究 董 事 与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选 择 标 准 和 程 序 并 向 董 事 会 提 出 建 议 ; 广 泛 搜 寻 合 格 的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人 选 ; 对 董 事 候 选 人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人 选 进 行 审 查 并 提 出 建 议 3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由 董 化 忠 缪 斌 张 双 才 三 位 董 事 组 成, 其 中 独 立 董 事 缪 斌 担 任 召 集 人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为 : 根 据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管 理 岗 位 的 主 要 范 围 职 责 重 要 性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企 业 相 关 岗 位 的 薪 酬 水 平 制 定 薪 酬 计 划 或 方 案 ; 审 查 公 司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履 行 职 责 情 况 并 对 其 进 行 年 度 绩 效 考 评 ; 负 责 对 公 司 薪 酬 制 度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 董 事 会 授 权 的 其 他 事 宜 4 审 计 委 员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由 张 双 才 彭 雪 峰 王 彦 伟 三 名 董 事 组 成, 其 中 独 立 董 事 张 双 才 1-1-226
为 会 计 专 业 人 员 并 担 任 召 集 人 审 计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为 : 提 议 聘 请 或 者 更 换 外 部 审 计 机 构 ; 监 督 公 司 的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及 其 实 施 ; 有 权 要 求 公 司 管 理 层 对 相 关 管 理 建 议 书 给 以 回 复, 并 对 落 实 情 况 予 以 监 督 ; 负 责 内 部 审 计 与 外 部 审 计 之 间 的 沟 通, 有 权 单 独 召 集 审 计 师 会 议 ; 审 核 公 司 的 财 务 信 息 及 其 披 露 等 二 报 告 期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情 况 发 行 人 已 依 法 建 立 健 全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自 成 立 至 今, 发 行 人 及 其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开 展 经 营, 报 告 期 内 不 存 在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三 规 范 运 行 情 况 公 司 有 严 格 的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报 告 期 内 不 存 在 资 金 被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以 借 款 代 偿 债 务 代 垫 款 项 或 其 他 方 式 占 用 的 情 形 公 司 已 制 订 并 执 行 对 外 担 保 的 审 批 权 限 和 审 议 程 序, 报 告 期 内 不 存 在 为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进 行 违 规 担 保 的 情 形 四 管 理 层 对 本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说 明 以 及 会 计 师 对 本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鉴 证 报 告 ( 一 ) 发 行 人 管 理 层 对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自 我 评 价 根 据 公 司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的 认 定 情 况, 于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基 准 日, 不 存 在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的 情 况, 董 事 会 认 为, 公 司 已 按 照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和 相 关 规 定 的 要 求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保 持 了 有 效 的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 二 ) 会 计 师 对 发 行 人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评 价 根 据 天 职 国 际 出 具 的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本 公 司 按 照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及 相 关 规 定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保 持 了 有 效 的 与 财 务 报 告 相 关 内 部 控 制 1-1-227
第 十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本 节 的 财 务 会 计 数 据 及 有 关 的 分 析 反 映 了 公 司 近 三 年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状 况, 引 用 的 财 务 会 计 数 据, 非 经 特 别 说 明, 均 引 自 经 天 职 国 际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表 投 资 者 欲 对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和 会 计 政 策 进 行 详 细 的 了 解, 应 当 认 真 阅 读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表 及 附 注 一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审 计 意 见 及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基 础 ( 一 )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审 计 意 见 天 职 国 际 接 受 本 公 司 的 委 托, 审 计 了 公 司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和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以 及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度 的 利 润 表 和 合 并 利 润 表 现 金 流 量 表 和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和 合 并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并 出 具 了 编 号 为 天 职 业 字 [2015]7260 号 的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审 计 报 告 ( 二 )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基 础 公 司 以 持 续 经 营 为 基 础, 根 据 实 际 发 生 的 交 易 和 事 项, 按 照 财 政 部 颁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基 本 准 则 和 各 项 具 体 会 计 准 则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应 用 指 南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及 其 他 相 关 规 定 ( 以 下 合 称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以 及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编 报 规 则 第 15 号 财 务 报 告 的 一 般 规 定 的 披 露 规 定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二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及 变 化 情 况 ( 一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方 法 母 公 司 将 其 控 制 的 所 有 子 公 司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合 并 范 围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以 母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的 财 务 报 表 为 基 础, 根 据 其 他 有 关 资 料, 由 母 公 司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3 号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 二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及 变 化 情 况 1 报 告 期 末 纳 入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的 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1-1-228
(1) 通 过 设 立 或 投 资 控 股 的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名 称 注 册 地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持 股 比 例 (%) 惠 联 陶 瓷 唐 山 8,743.59 100.00 惠 达 油 品 唐 山 300.00 90.00 惠 达 建 筑 唐 山 2,009.10 100.00 惠 达 世 研 北 京 500.00 55.00 时 尚 家 具 唐 山 12,653.85 60.00 永 乐 惠 达 北 京 500.00 100.00 子 公 司 名 称 注 册 地 注 册 资 本 ( 万 美 元 ) 持 股 比 例 (%) 艾 尔 斯 唐 山 400.00 75.00 惠 美 陶 瓷 唐 山 400.00 75.00 Ayers Bath 10713 Norwalk Avenue, Santa Fe Springs, CA (2)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20.00 75.00 子 公 司 名 称 注 册 地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持 股 比 例 (%) 乐 雅 窑 业 唐 山 2,600.00 100.00 (3)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名 称 注 册 地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持 股 比 例 (%) 惠 达 洁 具 唐 山 8,999.23 60.00 2 关 于 发 行 人 子 公 司 惠 达 宾 馆 不 纳 入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的 说 明 根 据 惠 达 宾 馆 对 外 签 订 承 包 协 议 中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对 惠 达 宾 馆 不 具 有 控 制 权 经 营 管 理 权, 对 惠 达 宾 馆 每 年 的 利 润 不 享 有 分 红 权, 每 年 仅 收 取 固 定 的 租 金 收 入, 故 惠 达 宾 馆 不 纳 入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3 报 告 期 内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的 变 化 情 况 (1) 报 告 期 内 新 纳 入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的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简 称 注 册 地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持 股 比 例 (%) 纳 入 合 并 报 表 的 原 因 纳 入 合 并 报 表 时 间 永 乐 惠 达 北 京 500.00 100.00 新 设 2013.4 (2) 报 告 期 内 不 再 纳 入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的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简 称 注 册 地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持 股 比 例 (%) 不 再 纳 入 合 并 报 表 的 原 因 不 再 纳 入 合 并 报 表 时 间 中 粮 惠 达 唐 山 1,588.00 73.80 法 人 注 销 2012.09 1-1-229
惠 群 有 限 唐 山 625.00 100.00 吸 收 合 并 2013.06 惠 达 塑 料 唐 山 136.00 100.00 吸 收 合 并 2013.06 惠 达 包 装 唐 山 100.00 100.00 吸 收 合 并 2013.06 进 出 口 公 司 唐 山 800.00 100.00 吸 收 合 并 2013.06 乐 雅 窑 业 唐 山 2,600.00 100.00 吸 收 合 并 2013.06 京 冀 惠 达 北 京 100.00 100.00 法 人 注 销 2013.08 惠 达 配 套 唐 山 200.00 100.00 法 人 注 销 2012.02 惠 凯 陶 瓷 唐 山 3,200.00 75.00 法 人 注 销 2013.12 宏 图 投 资 唐 山 3,000.00 100.00 法 人 注 销 2012.01 三 近 三 年 财 务 报 表 ( 一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1 资 产 负 债 表 流 动 资 产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货 币 资 金 329,136,633.33 305,464,990.13 217,168,769.36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 5,475,271.00 - 应 收 票 据 25,753,925.00 54,624,372.08 39,593,736.17 应 收 账 款 350,617,596.20 333,724,446.29 396,053,012.51 预 付 款 项 73,479,542.99 99,619,444.30 56,217,831.85 其 他 应 收 款 12,859,511.98 8,515,341.36 28,135,233.50 存 货 641,660,482.70 620,667,286.28 554,297,734.64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30,606,446.08 32,390,395.30 39,555,204.91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464,114,138.28 1,460,481,546.74 1,331,021,522.94 非 流 动 资 产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11,25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381,097,768.45 368,098,508.43 350,728,582.67 固 定 资 产 950,745,199.21 996,170,334.15 771,908,580.60 在 建 工 程 193,982,246.12 39,513,842.30 209,243,384.71 无 形 资 产 181,826,329.11 185,135,521.25 195,413,016.88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16,993,343.81 2,852,232.02 2,667,561.25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36,063,019.52 31,270,434.79 28,591,621.87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771,957,906.22 1,633,040,872.94 1,568,552,747.98 1-1-230
资 产 总 计 3,236,072,044.50 3,093,522,419.68 2,899,574,270.92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670,000,000.00 669,198,645.00 510,000,000.00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713,700.00 - - 应 付 票 据 5,000,000.00 1,148,845.68 4,779,127.10 应 付 账 款 141,146,071.15 140,813,944.94 97,552,593.43 预 收 款 项 43,379,479.58 41,899,092.24 48,031,070.71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114,953,627.59 93,957,164.60 112,194,209.90 应 交 税 费 28,755,968.12 25,419,942.04 66,220,027.84 应 付 利 息 902,500.00-2,147,125.39 应 付 股 利 2,816,572.44 6,489,004.52 38,361,769.53 其 他 应 付 款 54,030,293.21 44,316,262.16 55,031,432.52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1,061,698,212.09 1,023,242,901.18 934,317,356.42 非 流 动 负 债 : 预 计 负 债 2,444,003.33 2,444,003.33 2,444,003.33 递 延 收 益 160,748,028.39 143,589,494.49 127,846,027.02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 821,290.65 -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163,192,031.72 146,854,788.47 130,290,030.35 负 债 合 计 1,224,890,243.81 1,170,097,689.65 1,064,607,386.77 所 有 者 权 益 : 实 收 资 本 ( 股 本 ) 213,111,111.00 213,111,111.00 210,000,000.00 资 本 公 积 239,208,437.63 239,208,437.63 139,937,781.26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31,769.38-6,234.08-73,229.01 专 项 储 备 10,540,333.77 10,670,483.77 9,997,259.67 盈 余 公 积 88,021,164.11 78,567,168.88 48,275,089.79 未 分 配 利 润 1,320,777,724.28 1,264,915,507.04 1,271,601,263.69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1,871,690,540.17 1,806,466,474.24 1,679,738,165.40 *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139,491,260.52 116,958,255.79 155,228,718.75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2,011,181,800.69 1,923,424,730.03 1,834,966,884.15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计 3,236,072,044.50 3,093,522,419.68 2,899,574,270.92 2 利 润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一 营 业 总 收 入 2,093,236,936.19 1,856,187,270.50 1,773,365,974.77 其 中 : 营 业 收 入 2,093,236,936.19 1,856,187,270.50 1,773,365,974.77 1-1-231
二 营 业 总 成 本 1,918,682,069.19 1,738,939,711.81 1,628,310,148.33 其 中 : 营 业 成 本 1,535,513,146.17 1,393,407,387.61 1,320,334,447.73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19,442,569.36 18,481,114.28 20,467,014.21 销 售 费 用 135,740,703.35 96,698,095.12 81,967,889.09 管 理 费 用 195,408,978.63 194,358,477.80 177,999,460.86 财 务 费 用 23,791,024.54 25,549,481.68 25,230,616.68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8,785,647.14 10,445,155.32 2,310,719.76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6,188,971.00 5,475,271.00 投 资 收 益 13,303,667.77 17,969,925.76 2,859,150.80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13,303,667.77 17,969,925.76 2,544,482.31 三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181,669,563.77 140,692,755.45 147,914,977.24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14,948,195.77 9,514,562.50 14,461,560.81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57,868.92 505,315.45 386,838.61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341,111.47 5,029,987.83 7,294,079.40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28,767.81 4,429,987.85 7,065,901.95 四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号 填 列 ) 196,276,648.07 145,177,330.12 155,082,458.65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32,438,542.02 31,336,065.57 39,275,941.85 五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163,838,106.05 113,841,264.55 115,806,516.80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139,905,101.32 97,106,322.44 114,262,992.35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23,933,004.73 16,734,942.11 1,543,524.45 六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38,003.46 66,994.93 3,288.97 七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163,876,109.51 113,908,259.48 115,809,805.77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六 每 股 收 益 139,943,104.78 97,173,317.37 114,266,281.32 23,933,004.73 16,734,942.11 1,543,524.45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0.66 0.46 0.56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0.66 0.46 0.56 3 现 金 流 量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1,863,806,155.39 1,899,204,655.00 1,695,509,571.69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13,720,079.06 40,856,598.11 22,459,748.29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53,533,872.39 42,356,932.27 188,661,692.14 1-1-232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931,060,106.84 1,982,418,185.38 1,906,631,012.12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832,177,286.56 978,804,190.46 887,737,980.48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547,935,336.89 506,396,720.36 477,607,268.70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173,229,125.39 194,088,545.89 196,108,642.03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64,279,881.18 121,485,039.02 148,935,437.50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717,621,630.02 1,800,774,495.73 1,710,389,328.71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13,438,476.82 181,643,689.65 196,241,683.41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20,000,000.00 -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750,000.00 600,000.00 759,000.00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额 1,146,628.53 5,492,772.03 7,918,012.13 - - -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5,917,683.50 3,000,004.41 1,951,205.20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27,814,312.03 9,092,776.44 10,628,217.33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93,775,086.21 93,986,751.11 229,323,117.97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26,695,592.25 34,708,437.50 - 取 得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额 - - -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20,470,678.46 128,695,188.61 229,323,117.97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92,656,366.43-119,602,412.17-218,694,900.64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14,000,000.00 38,212,300.00 239,764,154.00 其 中 : 子 公 司 吸 收 少 数 股 东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14,000,000.00 32,612,300.00 -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835,079,601.00 925,620,467.87 670,000,000.00 发 行 债 券 收 到 的 现 金 - - -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 -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849,079,601.00 963,832,767.87 909,764,154.00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834,278,246.00 780,458,767.59 820,000,000.00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现 金 其 中 : 子 公 司 支 付 给 少 数 股 东 的 股 利 利 润 118,271,206.26 120,984,329.45 65,798,274.87 18,594,161.08 9,541,866.48 8,921,276.50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9,499,200.53 -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952,549,452.26 910,942,297.57 885,798,274.87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03,469,851.26 52,890,470.30 23,965,879.13 1-1-233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的 影 响 1,095,528.30-2,388,858.13-551,763.82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18,407,787.43 112,542,889.65 960,898.08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余 额 303,523,527.39 190,980,637.74 190,019,739.66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321,931,314.82 303,523,527.39 190,980,637.74 ( 二 ) 母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1 资 产 负 债 表 流 动 资 产 : 单 位 : 元 资 产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货 币 资 金 248,317,899.25 251,231,280.66 135,895,031.40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1-1-234-5,475,271.00 - 应 收 票 据 20,980,100.00 33,898,372.08 35,491,182.85 应 收 账 款 340,393,891.12 293,322,540.72 425,208,926.84 预 付 款 项 138,432,871.99 115,712,346.93 73,948,504.68 应 收 股 利 - - - 其 他 应 收 款 89,505,256.89 111,757,268.65 238,093,276.57 存 货 456,430,600.62 444,451,926.24 280,936,860.16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10,045,170.37 30,750,015.16 18,492,519.10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304,105,790.24 1,286,599,021.44 1,208,066,301.60 非 流 动 资 产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11,25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678,300,759.32 644,301,499.30 615,277,780.13 固 定 资 产 587,843,573.77 599,690,537.58 293,247,241.95 在 建 工 程 195,182,795.28 39,367,595.29 180,743,012.73 无 形 资 产 116,641,881.73 118,114,761.32 193,588,475.62 开 发 支 出 - - - 商 誉 - -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10,091,225.03 2,852,232.02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26,831,441.48 21,781,679.44 19,772,478.79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 - -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626,141,676.61 1,436,108,304.95 1,312,628,989.22 资 产 总 计 2,930,247,466.85 2,722,707,326.39 2,520,695,290.82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670,000,000.00 619,498,645.00 510,000,000.00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713,700.00 - -
应 付 票 据 - 1,148,845.68 4,779,127.10 应 付 账 款 143,270,980.80 93,492,488.72 58,237,908.62 预 收 款 项 287,802,872.36 233,285,910.93 469,674,446.29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50,153,685.59 44,113,527.21 29,756,584.88 应 交 税 费 12,773,362.96 9,911,373.24 27,401,886.18 应 付 利 息 902,500.00-2,147,125.39 应 付 股 利 - 478,271.00 - 其 他 应 付 款 49,552,714.58 41,988,920.78 35,597,958.20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 - -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1,215,169,816.29 1,043,917,982.56 1,137,595,036.66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 - - 应 付 债 券 - - - 长 期 应 付 款 - - - 专 项 应 付 款 - - - 预 计 负 债 2,444,003.33 2,444,003.33 2,444,003.33 递 延 收 益 160,748,028.39 143,589,494.49 127,846,027.02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 821,290.65 -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 - -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163,192,031.72 146,854,788.47 130,290,030.35 负 债 合 计 1,378,361,848.01 1,190,772,771.03 1,267,885,067.01 所 有 者 权 益 ( 或 股 东 权 益 ): 实 收 资 本 ( 股 本 ) 213,111,111.00 213,111,111.00 210,000,000.00 资 本 公 积 174,823,830.44 174,823,830.44 128,231,400.77 盈 余 公 积 97,731,639.18 88,277,643.95 57,985,564.86 未 分 配 利 润 1,066,219,038.22 1,055,721,969.97 856,593,258.18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1,551,885,618.84 1,531,934,555.36 1,252,810,223.81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计 2,930,247,466.85 2,722,707,326.39 2,520,695,290.82 2 利 润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一 营 业 总 收 入 2,167,490,096.63 1,908,663,041.82 1,716,875,210.31 其 中 : 营 业 收 入 2,167,490,096.63 1,908,663,041.82 1,716,875,210.31 二 营 业 总 成 本 2,110,295,476.44 1,867,498,372.50 1,647,015,690.48 其 中 : 营 业 成 本 1,834,855,850.60 1,636,928,486.27 1,499,259,859.90 1-1-235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7,525,715.07 6,256,120.38 3,708,708.23 销 售 费 用 105,571,619.44 67,883,814.46 37,132,601.47 管 理 费 用 140,009,410.79 139,382,729.92 91,353,845.82 财 务 费 用 17,413,067.54 14,938,696.09 12,724,236.01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4,919,813.00 2,108,525.38 2,836,439.05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6,188,971.00 5,475,271.00 - 投 资 收 益 36,403,667.77 258,963,131.39 65,228,732.60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汇 兑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13,303,667.77 17,969,925.76 2,544,482.31 - - - 三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87,409,316.96 305,603,071.71 135,088,252.43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14,387,252.71 7,105,579.57 8,725,902.98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理 利 得 34,886.61 490,816.24 92,056.62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257,516.12 337,279.68 205,400.36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22,954.37 89,178.23 205,400.36 四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号 填 列 ) 101,539,053.55 312,371,371.60 143,608,755.05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6,999,101.22 9,450,580.72 11,035,006.09 五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94,539,952.33 302,920,790.88 132,573,748.96 六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 - 七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94,539,952.33 302,920,790.88 132,573,748.96 3 现 金 流 量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2,069,279,601.75 1,873,584,870.99 1,816,717,760.63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13,233,937.06 32,228,159.55 5,720,894.54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41,703,974.73 225,081,714.15 271,401,621.92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2,224,217,513.54 2,130,894,744.69 2,093,840,277.09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1,598,460,584.77 1,552,408,073.32 1,619,325,771.39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251,356,966.67 169,200,427.56 108,351,386.58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44,854,709.06 55,290,982.14 40,391,595.86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28,006,355.97 154,596,077.53 149,944,544.39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122,678,616.47 1,931,495,560.55 1,918,013,298.22 1-1-236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01,538,897.07 199,399,184.14 175,826,978.87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20,000,000.00 - -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23,850,000.00 600,000.00 866,074.08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额 871,859.56 2,329,301.60 6,042,062.99 - - -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5,917,683.50 3,000,004.41 1,951,205.20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50,639,543.06 5,929,306.01 8,859,342.27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81,419,557.98 43,038,095.19 190,832,206.67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27,695,592.25 39,708,437.50 -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09,115,150.23 82,746,532.69 190,832,206.67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58,475,607.17-76,817,226.68-181,972,864.40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 5,600,000.00 239,764,154.00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813,069,601.00 865,620,467.87 670,000,000.00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813,069,601.00 871,220,467.87 909,764,154.00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762,568,246.00 756,121,822.87 820,000,000.00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现 金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97,840,615.16 110,507,194.82 56,701,513.60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860,408,861.16 866,629,017.69 876,701,513.60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47,339,260.16 4,591,450.18 33,062,640.40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的 影 响 1,098,733.08-2,029,377.71-584,061.23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3,177,237.18 125,144,029.93 26,332,693.64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余 额 249,289,817.92 124,145,787.99 97,813,094.35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246,112,580.74 249,289,817.92 124,145,787.99 四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 一 ) 会 计 期 间 和 记 账 本 位 币 本 公 司 会 计 年 度 自 公 历 1 月 1 日 起 至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 采 用 人 民 币 为 记 账 本 位 币 1-1-237
( 二 ) 收 入 1 销 售 商 品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在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予 以 确 认 :(1) 将 商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购 货 方 ;(2) 公 司 不 再 保 留 通 常 与 所 有 权 相 联 系 的 继 续 管 理 权, 也 不 再 对 已 售 出 的 商 品 实 施 有 效 控 制 ;(3)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4)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5) 相 关 的 已 发 生 或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本 公 司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确 认 方 法 具 体 如 下 : (1) 国 内 经 销 模 式 收 入 确 认 方 法 : 由 于 在 国 内 经 销 模 式 下, 销 售 的 商 品 交 货 地 点 为 公 司 的 仓 库, 商 品 在 出 库 后 相 关 的 风 险 和 收 益 已 转 移 给 了 经 销 商, 因 此 公 司 在 库 存 商 品 发 出 后 确 认 销 售 收 入 (2) 国 内 直 销 模 式 收 入 确 认 方 法 如 下 : 1 工 程 客 户 销 售 的 商 品 在 客 户 的 指 定 地 点 交 货, 因 公 司 不 负 责 商 品 安 装, 商 品 在 运 输 到 客 户 指 定 的 地 点 且 由 客 户 验 收 后 相 关 风 险 和 收 益 已 转 移 给 了 客 户, 因 此 公 司 在 商 品 经 客 户 验 收 后 确 认 销 售 收 入 2 零 售 公 司 的 零 售 业 务 主 要 发 生 在 公 司 总 部 及 子 公 司 惠 达 洁 具 的 展 厅, 公 司 与 客 户 在 展 厅 交 货 并 由 客 户 提 货, 公 司 不 负 责 商 品 安 装, 因 此 公 司 在 客 户 交 完 货 款 并 提 货 后 确 认 销 售 收 入 3 网 络 销 售 公 司 通 过 淘 宝 京 东 等 电 商 平 台 进 行 网 络 销 售, 公 司 不 负 责 商 品 的 安 装, 公 司 在 客 户 在 网 络 平 台 点 击 确 认 收 到 货 物 后 确 认 销 售 收 入 (3) 国 外 收 入 确 认 方 法 : 在 国 外 销 售 的 商 品 在 检 验 合 格 后 运 抵 指 定 港 口, 办 理 报 关 手 续, 在 报 关 手 续 批 准 后, 由 港 口 直 接 将 产 品 装 船 发 运, 此 时 公 司 已 将 商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买 方, 公 司 不 再 对 该 商 品 实 施 继 续 管 理 权 和 实 际 控 制 权, 与 交 易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能 够 流 入 公 司, 因 此 公 司 在 办 理 完 报 关 手 续 时 确 认 销 售 收 入 2 提 供 劳 务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结 果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 同 时 满 足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相 关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交 易 的 完 工 进 度 能 够 可 靠 地 确 定 交 1-1-238
易 中 已 发 生 和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 采 用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的 收 入, 并 按 已 经 提 供 劳 务 占 应 提 供 劳 务 总 量 的 比 例 / 已 经 发 生 的 成 本 占 估 计 总 成 本 的 比 例 确 定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完 工 进 度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不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若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预 计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按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金 额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并 按 相 同 金 额 结 转 劳 务 成 本 ; 若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预 计 不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将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不 确 认 劳 务 收 入 3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在 同 时 满 足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收 入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时, 确 认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的 收 入 利 息 收 入 按 照 他 人 使 用 本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的 时 间 和 实 际 利 率 计 算 确 定 ; 使 用 费 收 入 按 有 关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收 费 时 间 和 方 法 计 算 确 定 4 建 造 合 同 (1) 建 造 合 同 的 结 果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根 据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认 合 同 收 入 和 合 同 费 用 建 造 合 同 的 结 果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不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若 合 同 成 本 能 够 收 回 的, 合 同 收 入 根 据 能 够 收 回 的 实 际 合 同 成 本 予 以 确 认, 合 同 成 本 在 其 发 生 的 当 期 确 认 为 合 同 费 用 ; 若 合 同 成 本 不 可 能 收 回 的, 在 发 生 时 立 即 确 认 为 合 同 费 用, 不 确 认 合 同 收 入 (2) 固 定 造 价 合 同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表 明 其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 合 同 总 收 入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与 合 同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实 际 发 生 的 合 同 成 本 能 够 清 楚 地 区 分 和 可 靠 地 计 量 合 同 完 工 进 度 和 为 完 成 合 同 尚 需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成 本 加 成 合 同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表 明 其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 与 合 同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实 际 发 生 的 合 同 成 本 能 够 清 楚 地 区 分 和 可 靠 地 计 量 (3) 确 定 合 同 完 工 进 度 的 方 法 为 累 计 实 际 发 生 的 合 同 成 本 占 合 同 预 计 总 成 本 的 比 例 / 已 经 完 成 的 合 同 工 作 量 占 合 同 预 计 总 工 作 量 的 比 例 (4)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合 同 预 计 总 成 本 超 过 合 同 总 收 入 的, 将 预 计 损 失 确 认 为 当 期 费 用 执 行 中 的 建 造 合 同, 按 其 差 额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 待 执 行 的 亏 损 合 同, 按 其 差 额 确 认 预 计 负 债 ( 三 ) 同 一 控 制 下 和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1-1-239
1 同 一 控 制 下 和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1)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本 公 司 在 一 次 交 易 取 得 或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实 现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企 业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按 照 合 并 日 在 被 合 并 方 在 最 终 控 制 方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的 账 面 价 值 计 量 本 公 司 取 得 的 净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与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账 面 价 值 ( 或 发 行 股 份 面 值 总 额 )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2)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公 司 在 购 买 日 对 合 并 成 本 大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商 誉 ; 如 果 合 并 成 本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首 先 对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负 债 及 或 有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以 及 合 并 成 本 的 计 量 进 行 复 核, 经 复 核 后 合 并 成 本 仍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其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实 现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应 按 以 下 顺 序 处 理 : 1 对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余 额 进 行 调 整 购 买 方 应 当 以 购 买 日 之 前 所 持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购 买 日 新 增 投 资 成 本 之 和, 作 为 该 项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涉 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应 当 在 处 置 该 项 投 资 时 将 与 其 相 关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转 入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达 到 企 业 合 并 前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其 账 面 余 额 一 般 无 需 调 整 ; 达 到 企 业 合 并 前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应 进 行 调 整, 将 其 账 面 价 值 调 整 至 取 得 投 资 时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相 应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等 2 比 较 达 到 企 业 合 并 时 每 一 单 项 交 易 的 成 本 与 交 易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的 份 额, 确 定 每 一 单 项 交 易 应 予 确 认 的 商 誉 或 是 应 计 入 发 生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额 购 买 方 在 购 买 日 确 认 的 商 誉 ( 或 计 入 损 益 的 金 额 ) 应 为 每 一 单 项 交 易 产 生 的 商 誉 ( 或 应 予 确 认 损 益 的 金 额 ) 之 和 3 对 于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应 当 按 照 该 股 权 在 购 买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重 新 计 量, 确 认 有 关 投 资 收 益, 同 时 将 与 其 相 关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转 为 投 资 收 益 1-1-240
2 分 步 处 置 股 权 至 丧 失 对 子 公 司 控 制 权 的 情 形 (1) 判 断 分 步 处 置 股 权 至 丧 失 对 子 公 司 控 制 权 过 程 中 的 各 项 交 易 是 否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原 则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的 各 项 交 易 的 条 款 条 件 以 及 经 济 影 响 符 合 以 下 一 种 或 多 种 情 况, 通 常 表 明 应 将 多 次 交 易 事 项 作 为 一 揽 子 交 易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1 这 些 交 易 是 同 时 或 者 在 考 虑 了 彼 此 影 响 的 情 况 下 订 立 的 ; 2 这 些 交 易 整 体 才 能 达 成 一 项 完 整 的 商 业 结 果 ; 3 一 项 交 易 的 发 生 取 决 于 其 他 至 少 一 项 交 易 的 发 生 ; 4 一 项 交 易 单 独 看 是 不 经 济 的, 但 是 和 其 他 交 易 一 并 考 虑 时 是 经 济 的 (2) 分 步 处 置 股 权 至 丧 失 对 子 公 司 控 制 权 过 程 中 的 各 项 交 易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直 至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各 项 交 易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应 当 将 各 项 交 易 作 为 一 项 处 置 子 公 司 并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交 易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但 是,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之 前 每 一 次 处 置 价 款 与 处 置 投 资 对 应 的 享 有 该 子 公 司 净 资 产 份 额 的 差 额,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应 当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时 一 并 转 入 丧 失 控 制 权 当 期 的 损 益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对 于 剩 余 股 权, 应 当 按 照 其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重 新 计 量 处 置 股 权 取 得 的 对 价 与 剩 余 股 权 公 允 价 值 之 和, 减 去 按 原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应 享 有 原 子 公 司 自 购 买 日 开 始 持 续 计 算 的 净 资 产 的 份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丧 失 控 制 权 当 期 的 投 资 收 益 与 原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相 关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应 当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时 转 为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3) 分 步 处 置 股 权 至 丧 失 对 子 公 司 控 制 权 过 程 中 的 各 项 交 易 不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的 投 资 未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处 置 价 款 与 处 置 投 资 对 应 的 享 有 该 子 公 司 净 资 产 份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溢 价 ), 资 本 溢 价 不 足 冲 减 的, 应 当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的 投 资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对 于 剩 余 股 权, 应 1-1-241
当 按 照 其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重 新 计 量 处 置 股 权 取 得 的 对 价 与 剩 余 股 权 公 允 价 值 之 和, 减 去 按 原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应 享 有 原 有 子 公 司 自 购 买 日 开 始 持 续 计 算 的 净 资 产 的 份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丧 失 控 制 权 当 期 的 投 资 收 益 与 原 有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相 关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应 当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时 转 为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 四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母 公 司 将 其 控 制 的 所 有 子 公 司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合 并 范 围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以 母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的 财 务 报 表 为 基 础, 根 据 其 他 有 关 资 料, 按 照 权 益 法 调 整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后, 由 母 公 司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3 号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 五 ) 合 营 安 排 1 合 营 安 排 的 认 定 和 分 类 合 营 安 排, 是 指 一 项 由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的 参 与 方 共 同 控 制 的 安 排 合 营 安 排 具 有 下 列 特 征 :(1) 各 参 与 方 均 受 到 该 安 排 的 约 束 ;(2)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的 参 与 方 对 该 安 排 实 施 共 同 控 制 任 何 一 个 参 与 方 都 不 能 够 单 独 控 制 该 安 排, 对 该 安 排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的 任 何 一 个 参 与 方 均 能 购 阻 止 其 他 参 与 方 或 参 与 方 组 合 单 独 控 制 该 安 排 共 同 控 制, 是 指 按 照 相 关 约 定 对 某 项 安 排 所 共 有 的 控 制, 并 且 该 安 排 的 相 关 活 动 必 须 经 过 分 享 控 制 权 的 参 与 方 一 致 同 意 后 才 能 决 策 合 营 安 排 分 为 共 同 经 营 和 合 营 企 业 共 同 经 营, 是 指 合 营 方 享 有 该 安 排 相 关 资 产 且 承 担 该 安 排 相 关 负 债 的 合 营 安 排 合 营 企 业, 是 指 合 营 方 仅 对 该 安 排 的 净 资 产 享 有 权 利 的 合 营 安 排 2 合 营 安 排 的 会 计 处 理 共 同 经 营 参 与 方 应 当 确 认 其 与 共 同 经 营 中 利 益 份 额 相 关 的 下 列 项 目, 并 按 照 相 关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1) 确 认 单 独 所 持 有 的 资 产, 以 及 按 其 份 额 确 认 共 同 持 有 的 资 产 ;(2) 确 认 单 独 所 承 担 的 负 债, 以 及 按 其 份 额 确 认 确 认 共 同 承 担 的 负 债 ;(3) 确 认 出 售 其 享 有 的 共 同 经 营 产 出 份 额 所 产 生 的 收 入 ;(4) 按 其 份 额 确 认 共 同 经 营 因 出 售 产 出 所 产 生 的 收 入 ;(5) 确 认 单 独 所 发 生 的 费 用, 1-1-242
以 及 按 其 份 额 确 认 共 同 经 营 发 生 的 费 用 合 营 企 业 参 与 方 应 当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 号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规 定 对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六 ) 现 金 流 量 表 之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现 金 流 量 表 的 现 金 指 企 业 库 存 现 金 及 可 以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存 款 现 金 等 价 物 指 持 有 的 期 限 短 ( 一 般 是 指 从 购 买 日 起 三 个 月 内 到 期 ) 流 动 性 强 易 于 转 换 为 已 知 金 额 现 金 价 值 变 动 风 险 很 小 的 投 资 ( 七 ) 外 币 业 务 和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外 币 交 易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月 初 汇 率 折 算 为 人 民 币 金 额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因 汇 率 不 同 而 产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除 与 购 建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资 产 有 关 的 外 币 专 门 借 款 本 金 及 利 息 的 汇 兑 差 额 外,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以 历 史 成 本 计 量 的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仍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不 改 变 其 人 民 币 金 额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项 目,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 所 有 者 权 益 项 目 除 未 分 配 利 润 项 目 外, 其 他 项 目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 利 润 表 中 的 收 入 和 费 用 项 目,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按 照 上 述 折 算 产 生 的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八 )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1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分 类 金 融 资 产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划 分 为 以 下 四 类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 包 括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和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金 融 负 债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划 分 为 以 下 两 类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 包 括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1-1-243
2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确 认 依 据 计 量 方 法 和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本 公 司 成 为 金 融 工 具 合 同 的 一 方 时, 确 认 一 项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初 始 确 认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时,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 对 于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对 于 其 他 类 别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本 公 司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对 金 融 资 产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且 不 扣 除 将 来 处 置 该 金 融 资 产 时 可 能 发 生 的 交 易 费 用, 但 下 列 情 况 除 外 :(1)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以 及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2)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以 及 与 该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按 照 成 本 计 量 公 司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 本 对 金 融 负 债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但 下 列 情 况 除 外 :(1)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不 扣 除 将 来 结 清 金 融 负 债 时 可 能 发 生 的 交 易 费 用 ;(2) 与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按 照 成 本 计 量 ;(3) 不 属 于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的 财 务 担 保 合 同, 或 没 有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并 将 以 低 于 市 场 利 率 贷 款 的 贷 款 承 诺, 在 初 始 确 认 后 按 照 下 列 两 项 金 额 之 中 的 较 高 者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1)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3 号 或 有 事 项 确 定 的 金 额 ;2)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扣 除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4 号 收 入 的 原 则 确 定 的 累 积 摊 销 额 后 的 余 额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除 与 套 期 保 值 有 关 外, 按 照 如 下 方 法 处 理 :(1)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计 入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 在 资 产 持 有 期 间 所 取 得 的 利 息 或 现 金 股 利, 确 认 为 投 资 收 益 ; 处 置 时, 将 实 际 收 到 的 金 额 与 初 始 入 账 金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投 资 收 益, 同 时 调 整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2)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持 有 期 间 按 实 际 利 率 法 计 算 的 利 息, 计 入 投 资 收 益 ;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的 现 金 股 利, 于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发 放 股 利 时 计 入 投 资 收 益 ; 处 置 时, 将 实 际 收 到 的 金 额 与 账 面 价 值 扣 除 原 直 接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之 后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投 资 收 益 1-1-244
当 收 取 某 项 金 融 资 产 现 金 流 量 的 合 同 权 利 已 终 止 或 该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已 转 移 时,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 当 金 融 负 债 的 现 时 义 务 全 部 或 部 分 解 除 时, 相 应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负 债 或 其 一 部 分 3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的 确 认 依 据 和 计 量 方 法 公 司 已 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了 转 入 方 的,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 保 留 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继 续 确 认 所 转 移 的 金 融 资 产, 并 将 收 到 的 对 价 确 认 为 一 项 金 融 负 债 公 司 既 没 有 转 移 也 没 有 保 留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分 别 下 列 情 况 处 理 :(1) 放 弃 了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控 制 的,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2) 未 放 弃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控 制 的, 按 照 继 续 涉 入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程 度 确 认 有 关 金 融 资 产, 并 相 应 确 认 有 关 负 债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下 列 两 项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2) 因 转 移 而 收 到 的 对 价, 与 原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之 和 金 融 资 产 部 分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和 未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之 间, 按 照 各 自 的 相 对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分 摊, 并 将 下 列 两 项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账 面 价 值 ;(2)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对 价, 与 原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中 对 应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金 额 之 和 4 主 要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方 法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以 活 跃 市 场 的 报 价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 不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采 用 估 值 技 术 ( 包 括 参 考 熟 悉 情 况 并 自 愿 交 易 的 各 方 最 近 进 行 的 市 场 交 易 中 使 用 的 价 格 参 照 实 质 上 相 同 的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的 当 前 公 允 价 值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法 和 期 权 定 价 模 型 等 )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 初 始 取 得 或 源 生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承 担 的 金 融 负 债, 以 市 场 交 易 价 格 作 为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的 基 础 5 金 融 资 产 的 减 值 测 试 和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以 外 的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检 查, 如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该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的,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1-1-245
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 对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可 以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或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 单 独 测 试 未 发 生 减 值 的 金 融 资 产 ( 包 括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和 不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再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按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期 末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其 发 生 了 减 值 的, 根 据 其 账 面 价 值 与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或 与 该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时, 将 该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或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按 照 类 似 金 融 资 产 当 时 市 场 收 益 率 对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确 定 的 现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减 值 损 失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发 生 较 大 幅 度 下 降, 或 在 综 合 考 虑 各 种 相 关 因 素 后, 预 期 这 种 下 降 趋 势 属 于 非 暂 时 性 的, 确 认 其 减 值 损 失, 并 将 原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累 计 损 失 一 并 转 出 计 入 减 值 损 失 ( 九 )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如 果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应 收 款 项 发 生 减 值, 则 将 其 账 面 价 值 减 计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减 计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判 断 依 据 或 金 额 标 准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应 收 款 项 余 额 在 500 万 元 以 上 ( 含 500 万 元 ),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在 100 万 元 以 上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按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单 独 测 试 未 发 生 减 值 的 应 收 款 项,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中 再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2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名 称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确 定 组 合 的 依 据 账 龄 分 析 法 组 合 账 龄 分 析 法 组 合 中, 采 用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 相 同 账 龄 的 应 收 账 款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账 龄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比 例 (%) 其 他 应 收 款 计 提 比 例 (%)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3.00 3.00 1-1-246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30.00 30.00 3-4 年 50.00 50.00 4-5 年 80.00 80.00 5 年 以 上 100.00 100.00 3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对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个 别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明 显 不 同, 已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其 发 生 了 减 值 的 应 收 款 项,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的 坏 账 准 备 不 能 反 映 实 际 情 况, 公 司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并 据 此 计 提 相 应 的 坏 账 准 备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理 由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年 末 账 龄 超 过 信 用 期 限 的 应 收 款 项 年 末 账 龄 在 信 用 期 限 以 内 且 有 迹 象 表 明 该 应 收 款 项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按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单 独 测 试 未 发 生 减 值 的 应 收 款 项,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中 再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单 独 测 试 未 发 生 减 值 的 应 收 账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中 再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合 并 范 围 内 子 公 司 往 来 款,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并 据 此 计 提 相 应 的 坏 账 准 备 对 应 收 票 据 预 付 款 项 应 收 利 息 长 期 应 收 款 等 其 他 应 收 款 项,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十 ) 存 货 1 存 货 的 分 类 存 货 分 类 为 : 原 材 料 自 制 半 成 品 和 库 存 商 品 等 2 发 出 存 货 的 计 价 方 法 存 货 发 出 时 按 加 权 平 均 法 计 价 低 值 易 耗 品 包 装 物 领 用 时 采 用 一 次 转 销 法 核 算 3 存 货 的 盘 存 制 度 1-1-247
采 用 永 续 盘 存 制 4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年 末 对 存 货 进 行 全 面 清 查 后, 按 存 货 的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提 取 或 调 整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库 存 商 品 和 用 于 出 售 的 材 料 等 直 接 用 于 出 售 的 商 品 存 货, 在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以 该 存 货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 需 要 经 过 加 工 的 材 料 存 货, 在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以 所 生 产 的 产 成 品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至 完 工 时 估 计 将 要 发 生 的 成 本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 为 执 行 销 售 合 同 或 者 劳 务 合 同 而 持 有 的 存 货,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以 合 同 价 格 为 基 础 计 算, 若 持 有 存 货 的 数 量 多 于 销 售 合 同 订 购 数 量 的, 超 出 部 分 的 存 货 的 可 变 现 净 值 以 一 般 销 售 价 格 为 基 础 计 算 年 末 按 照 单 个 存 货 项 目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 但 对 于 数 量 繁 多 单 价 较 低 的 存 货, 按 照 存 货 类 别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 与 在 同 一 地 区 生 产 和 销 售 的 产 品 系 列 相 关 具 有 相 同 或 类 似 最 终 用 途 或 目 的, 且 难 以 与 其 他 项 目 分 开 计 量 的 存 货, 则 合 并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以 前 减 计 存 货 价 值 的 影 响 因 素 已 经 消 失 的, 减 记 的 金 额 予 以 恢 复, 并 在 原 已 计 提 的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金 额 内 转 回, 转 回 的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十 一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 投 资 成 本 的 确 定 (1)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合 并 方 以 支 付 现 金 转 让 非 现 金 资 产 承 担 债 务 或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作 为 合 并 对 价 的, 在 合 并 日 按 照 被 合 并 方 所 有 者 权 益 在 最 终 控 制 方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作 为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与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的 账 面 价 值 或 发 行 股 份 的 面 值 总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溢 价 或 股 本 溢 价 );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分 步 实 现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应 当 以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的 合 并 日 应 享 有 被 合 并 方 账 面 所 有 者 权 益 份 额 作 为 该 项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与 其 原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账 面 价 值 加 上 合 并 日 取 得 进 一 步 股 份 新 支 付 对 价 的 公 允 价 值 之 和 的 1-1-248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溢 价 或 股 本 溢 价 ),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冲 减 留 存 收 益 (2)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在 购 买 日 按 照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3) 除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以 外 的 : 以 支 付 现 金 取 得 的, 按 照 实 际 支 付 的 购 买 价 款 作 为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以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取 得 的, 按 照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投 资 者 投 入 的, 按 照 投 资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价 值 作 为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价 值 不 公 允 的 除 外 ) 2 后 续 计 量 及 损 益 确 认 方 法 本 公 司 能 够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控 制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在 本 公 司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中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 对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采 用 成 本 法 时,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计 价, 除 取 得 投 资 时 实 际 支 付 的 价 款 或 对 价 中 包 含 的 已 宣 告 但 尚 未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外, 按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分 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确 认 为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并 同 时 根 据 有 关 资 产 减 值 政 策 考 虑 长 期 投 资 是 否 减 值 采 用 权 益 法 时,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大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归 入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小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其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成 本 采 用 权 益 法 时, 取 得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后, 按 照 应 享 有 或 应 分 担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现 的 净 损 益 的 份 额, 确 认 投 资 损 益 并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确 认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损 益 的 份 额 时, 以 取 得 投 资 时 被 投 资 单 位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等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按 照 本 公 司 的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期 间, 并 抵 消 与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之 间 发 生 的 内 部 交 易 损 益 按 照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归 属 于 投 资 企 业 的 部 分 ( 但 内 部 交 易 损 失 属 于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的, 应 全 额 确 认 ),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净 利 润 进 行 调 整 后 确 认 按 照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分 派 的 利 润 或 现 金 股 利 计 算 应 分 得 的 部 分, 相 应 减 少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本 公 司 确 认 被 投 资 单 位 发 生 的 净 亏 损, 以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1-1-249
面 价 值 以 及 其 他 实 质 上 构 成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投 资 的 长 期 权 益 减 记 至 零 为 限, 本 公 司 负 有 承 担 额 外 损 失 义 务 的 除 外 对 于 被 投 资 单 位 除 净 损 益 以 外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其 他 变 动,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并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3 确 定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控 制 重 大 影 响 的 依 据 控 制, 是 指 拥 有 对 被 投 资 方 的 权 力, 通 过 参 与 被 投 资 方 的 相 关 活 动 而 享 有 可 变 回 报, 并 且 有 能 力 运 用 对 被 投 资 方 的 权 力 影 响 回 报 金 额 ; 重 大 影 响, 是 指 投 资 方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财 务 和 经 营 政 策 有 参 与 决 策 的 权 力, 但 并 不 能 够 控 制 或 者 与 其 他 方 一 起 共 同 控 制 这 些 政 策 的 制 定 4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处 置 (1) 部 分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但 不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情 形 部 分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但 不 丧 失 控 制 权 时, 应 当 将 处 置 价 款 与 处 置 投 资 对 应 的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2) 部 分 处 置 股 权 投 资 或 其 他 原 因 丧 失 了 对 子 公 司 控 制 权 的 情 形 部 分 处 置 股 权 投 资 或 其 他 原 因 丧 失 了 对 子 公 司 控 制 权 的, 对 于 处 置 的 股 权, 应 结 转 与 所 售 股 权 相 对 应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出 售 所 得 价 款 与 处 置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差 额, 确 认 为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 同 时, 对 于 剩 余 股 权, 应 当 按 其 账 面 价 值 确 认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或 其 它 相 关 金 融 资 产 处 置 后 的 剩 余 股 权 能 够 对 子 公 司 实 施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应 按 有 关 成 本 法 转 为 权 益 法 的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5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及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对 子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其 发 生 减 值 的, 按 照 账 面 价 值 与 可 收 回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提 相 应 的 减 值 准 备 ( 十 二 ) 固 定 资 产 1 固 定 资 产 确 认 条 件 计 价 和 折 旧 方 法 固 定 资 产 是 指 为 生 产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出 租 或 经 营 管 理 而 持 有 的, 使 用 年 限 超 过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的 有 形 资 产 1-1-250
固 定 资 产 以 取 得 时 的 实 际 成 本 入 账, 并 从 其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的 次 月 起 采 用 年 限 平 均 法 计 提 折 旧 2 各 类 固 定 资 产 的 折 旧 方 法 类 别 预 计 净 残 值 率 (%) 预 计 可 使 用 年 限 ( 年 ) 年 折 旧 率 (%) 房 屋 建 筑 物 3.00-10.00 10-35 2.57-9.70 机 器 设 备 3.00-10.00 5-30 3.00-19.40 运 输 工 具 4.00-10.00 4-6 15.00-24.00 电 子 及 办 公 设 备 3.00-10.00 3-10 9.00-32.33 其 他 设 备 3.00-10.00 4-11 8.18-24.25 3 固 定 资 产 的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有 迹 象 表 明 固 定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的, 按 照 账 面 价 值 与 可 收 回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提 相 应 的 减 值 准 备 4 融 资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的 认 定 依 据 计 价 方 法 符 合 下 列 一 项 或 数 项 标 准 的, 认 定 为 融 资 租 赁 :(1) 在 租 赁 期 届 满 时, 租 赁 资 产 的 所 有 权 转 移 给 承 租 人 ;(2) 承 租 人 有 购 买 租 赁 资 产 的 选 择 权, 所 订 立 的 购 买 价 款 预 计 将 远 低 于 行 使 选 择 权 时 租 赁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因 而 在 租 赁 开 始 日 就 可 以 合 理 确 定 承 租 人 将 会 行 使 这 种 选 择 权 ;(3) 即 使 资 产 的 所 有 权 不 转 移, 但 租 赁 期 占 租 赁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的 大 部 分 通 常 占 租 赁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的 75% 以 上 ( 含 75%) ;(4) 承 租 人 在 租 赁 开 始 日 的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现 值, 几 乎 相 当 于 租 赁 开 始 日 租 赁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90% 以 上 ( 含 90%) ; 出 租 人 在 租 赁 开 始 日 的 最 低 租 赁 收 款 额 现 值, 几 乎 相 当 于 租 赁 开 始 日 租 赁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90% 以 上 ( 含 90%) ;(5) 租 赁 资 产 性 质 特 殊, 如 果 不 作 较 大 改 造, 只 有 承 租 人 才 能 使 用 融 资 租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按 租 赁 开 始 日 租 赁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与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的 现 值 中 较 低 者 入 账, 按 自 有 固 定 资 产 的 折 旧 政 策 计 提 折 旧 ( 十 三 ) 在 建 工 程 1 在 建 工 程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时, 按 工 程 实 际 成 本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已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但 尚 未 办 理 竣 工 决 算 的, 先 按 估 计 价 值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待 办 理 竣 工 决 算 后 再 按 实 际 成 本 调 整 原 暂 估 价 值, 但 不 再 调 整 原 已 计 提 的 折 旧 1-1-251
2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有 迹 象 表 明 在 建 工 程 发 生 减 值 的, 按 照 账 面 价 值 与 可 收 回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提 相 应 的 减 值 准 备 ( 十 四 ) 借 款 费 用 1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的 确 认 原 则 公 司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可 直 接 归 属 于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予 以 资 本 化,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 其 他 借 款 费 用, 在 发 生 时 确 认 为 费 用 2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期 间 (1) 当 借 款 费 用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开 始 资 本 化 :1 资 产 支 出 已 经 发 生 ; 2 借 款 费 用 已 经 发 生 ;3 为 使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可 销 售 状 态 所 必 要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已 经 开 始 (2) 若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在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过 程 中 发 生 非 正 常 中 断, 并 且 中 断 时 间 连 续 超 过 3 个 月, 暂 停 借 款 费 用 的 资 本 化 ; 中 断 期 间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确 认 为 当 期 费 用, 直 至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重 新 开 始 (3) 当 所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可 销 售 状 态 时, 借 款 费 用 停 止 资 本 化 3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金 额 为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而 借 入 专 门 借 款 的, 以 专 门 借 款 当 期 实 际 发 生 的 利 息 费 用 ( 包 括 按 照 实 际 利 率 法 确 定 的 折 价 或 溢 价 的 摊 销 ), 减 去 将 尚 未 动 用 的 借 款 资 金 存 入 银 行 取 得 的 利 息 收 入 或 进 行 暂 时 性 投 资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应 予 资 本 化 的 利 息 金 额 ; 为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占 用 了 一 般 借 款 的, 根 据 累 计 资 产 支 出 超 过 专 门 借 款 的 资 产 支 出 加 权 平 均 数 乘 以 占 用 一 般 借 款 的 资 本 化 率, 计 算 确 定 一 般 借 款 应 予 资 本 化 利 息 金 额 ( 十 五 ) 无 形 资 产 1 无 形 资 产 包 括 土 地 使 用 权 计 算 机 软 件 等, 按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2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在 使 用 寿 命 内 按 照 与 该 项 无 形 资 产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的 预 期 实 现 方 式 系 统 合 理 地 摊 销, 无 法 可 靠 确 定 预 期 实 现 方 式 的, 采 用 直 线 法 摊 销 具 体 年 限 如 下 : 1-1-252
项 目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依 据 土 地 使 用 权 50 年 法 定 使 用 权 计 算 机 软 件 5 年 预 计 收 益 期 限 3 使 用 寿 命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有 迹 象 表 明 发 生 减 值 的, 按 照 账 面 价 值 与 可 收 回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提 相 应 的 减 值 准 备 ;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和 尚 未 达 到 可 使 用 状 态 的 无 形 资 产, 无 论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每 年 均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4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研 究 阶 段 的 支 出,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1)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以 使 其 能 够 使 用 或 出 售 在 技 术 上 具 有 可 行 性 ;(2) 具 有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并 使 用 或 出 售 的 意 图 ;(3) 无 形 资 产 产 生 经 济 利 益 的 方 式, 包 括 能 够 证 明 运 用 该 无 形 资 产 生 产 的 产 品 存 在 市 场 或 无 形 资 产 自 身 存 在 市 场, 无 形 资 产 将 在 内 部 使 用 的, 能 证 明 其 有 用 性 ;(4) 有 足 够 的 技 术 财 务 资 源 和 其 他 资 源 支 持, 以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的 开 发, 并 有 能 力 使 用 或 出 售 该 无 形 资 产 ;(5) 归 属 于 该 无 形 资 产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5 划 分 公 司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的 研 究 阶 段 和 开 发 阶 段 具 体 标 准 研 究 阶 段 : 为 获 取 新 的 技 术 和 知 识 等 而 进 行 的 独 创 性 的 有 计 划 调 查 研 究 活 动 的 阶 段 开 发 阶 段 : 在 进 行 商 业 性 生 产 或 使 用 前, 将 研 究 成 果 或 其 他 知 识 应 用 于 某 项 计 划 或 设 计, 以 生 产 出 新 的 或 具 有 实 质 性 改 进 的 材 料 装 置 产 品 等 活 动 的 阶 段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研 究 阶 段 的 支 出, 在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十 六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按 实 际 发 生 额 入 账, 在 受 益 期 或 规 定 的 期 限 内 分 期 平 均 摊 销 如 果 长 期 待 摊 的 费 用 项 目 不 能 使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受 益 则 将 尚 未 摊 销 的 该 项 目 的 摊 余 价 值 全 部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 十 七 )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职 工 薪 酬, 是 指 本 公 司 为 获 得 职 工 提 供 的 服 务 或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而 给 予 的 除 股 1-1-253
份 支 付 以 外 各 种 形 式 的 报 酬 或 补 偿 职 工 薪 酬 包 括 短 期 薪 酬 离 职 后 福 利 辞 退 福 利 和 其 他 长 期 职 工 福 利 本 公 司 提 供 给 职 工 配 偶 子 女 受 赡 养 人 已 故 员 工 遗 属 及 其 他 受 益 人 等 的 福 利, 也 属 于 职 工 薪 酬 1 短 期 薪 酬 本 公 司 在 职 工 提 供 服 务 的 会 计 期 间, 将 实 际 发 生 的 短 期 薪 酬 确 认 为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其 中, 非 货 币 性 福 利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2 辞 退 福 利 本 公 司 在 职 工 劳 动 合 同 到 期 之 前 解 除 与 职 工 的 劳 动 关 系 或 者 为 鼓 励 职 工 自 愿 接 受 裁 减 而 提 出 给 予 补 偿, 在 本 公 司 不 能 单 方 面 撤 回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计 划 或 裁 减 建 议 时 和 确 认 与 涉 及 支 付 辞 退 福 利 的 重 组 相 关 的 成 本 费 用 时 两 者 孰 早 日, 确 认 因 解 除 与 职 工 的 劳 动 关 系 给 予 补 偿 而 产 生 的 负 债, 同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3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本 公 司 职 工 参 加 了 由 当 地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组 织 实 施 的 社 会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本 公 司 以 当 地 规 定 的 社 会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缴 纳 基 数 和 比 例, 按 月 向 当 地 社 会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经 办 机 构 缴 纳 养 老 保 险 费 职 工 退 休 后, 当 地 劳 动 及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有 责 任 向 已 退 休 员 工 支 付 社 会 基 本 养 老 金 本 公 司 在 职 工 提 供 服 务 的 会 计 期 间, 将 根 据 上 述 社 保 规 定 计 算 应 缴 纳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 十 八 ) 预 计 负 债 1 因 对 外 提 供 担 保 诉 讼 事 项 产 品 质 量 保 证 亏 损 合 同 等 或 有 事 项 形 成 的 义 务 成 为 公 司 承 担 的 现 时 义 务, 履 行 该 义 务 很 可 能 导 致 经 济 利 益 流 出 公 司, 且 该 义 务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的 计 量 时, 公 司 将 该 项 义 务 确 认 为 预 计 负 债 2 公 司 按 照 履 行 相 关 现 时 义 务 所 需 支 出 的 最 佳 估 计 数 对 预 计 负 债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并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预 计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复 核 ( 十 九 ) 股 份 支 付 及 权 益 工 具 1 股 份 支 付 的 种 类 1-1-254
包 括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和 以 现 金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2 权 益 工 具 公 允 价 值 的 确 定 方 法 (1)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按 照 活 跃 市 场 中 的 报 价 确 定 (2) 不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采 用 估 值 技 术 确 定, 包 括 参 考 熟 悉 情 况 并 自 愿 交 易 的 各 方 最 近 进 行 的 市 场 交 易 中 使 用 的 价 格 参 照 实 质 上 相 同 的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的 当 前 公 允 价 值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法 和 期 权 定 价 模 型 等 3 确 认 可 行 权 权 益 工 具 最 佳 估 计 的 依 据 根 据 最 新 取 得 的 可 行 权 职 工 数 变 动 等 后 续 信 息 进 行 估 计 4 实 施 修 改 终 止 股 份 支 付 计 划 的 相 关 会 计 处 理 (1)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授 予 后 立 即 可 行 权 的 换 取 职 工 服 务 的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在 授 予 日 按 照 权 益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入 相 关 成 本 或 费 用, 相 应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完 成 等 待 期 内 的 服 务 或 达 到 规 定 业 绩 条 件 才 可 行 权 的 换 取 职 工 服 务 的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在 等 待 期 内 的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以 对 可 行 权 权 益 工 具 数 量 的 最 佳 估 计 为 基 础, 按 权 益 工 具 授 予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将 当 期 取 得 的 服 务 计 入 相 关 成 本 或 费 用, 相 应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换 取 其 他 方 服 务 的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如 果 其 他 方 服 务 的 公 允 价 值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的, 按 照 其 他 方 服 务 在 取 得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 如 果 其 他 方 服 务 的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但 权 益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的, 按 照 权 益 工 具 在 服 务 取 得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计 入 相 关 成 本 或 费 用, 相 应 增 加 所 有 者 权 益 (2) 以 现 金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授 予 后 立 即 可 行 权 的 换 取 职 工 服 务 的 以 现 金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在 授 予 日 按 公 司 承 担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入 相 关 成 本 或 费 用, 相 应 增 加 负 债 完 成 等 待 期 内 的 服 务 或 达 到 规 定 业 绩 条 件 才 可 行 权 的 换 取 职 工 服 务 的 以 现 金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在 等 待 期 内 的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以 对 可 行 权 情 况 的 最 佳 估 计 为 基 础, 按 公 司 承 担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将 当 期 取 得 的 服 务 计 入 相 关 成 本 或 费 用 和 相 应 的 负 债 (3) 修 改 终 止 股 份 支 付 计 划 1-1-255
如 果 修 改 增 加 了 所 授 予 的 权 益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公 司 按 照 权 益 工 具 公 允 价 值 的 增 加 相 应 地 确 认 取 得 服 务 的 增 加 ; 如 果 修 改 增 加 了 所 授 予 的 权 益 工 具 的 数 量, 公 司 将 增 加 的 权 益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相 应 地 确 认 为 取 得 服 务 的 增 加 ; 如 果 公 司 按 照 有 利 于 职 工 的 方 式 修 改 可 行 权 条 件, 公 司 在 处 理 可 行 权 条 件 时, 考 虑 修 改 后 的 可 行 权 条 件 如 果 修 改 减 少 了 授 予 的 权 益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公 司 继 续 以 权 益 工 具 在 授 予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确 认 取 得 服 务 的 金 额, 而 不 考 虑 权 益 工 具 公 允 价 值 的 减 少 ; 如 果 修 改 减 少 了 授 予 的 权 益 工 具 的 数 量, 公 司 将 减 少 部 分 作 为 已 授 予 的 权 益 工 具 的 取 消 来 进 行 处 理 ; 如 果 以 不 利 于 职 工 的 方 式 修 改 了 可 行 权 条 件, 在 处 理 可 行 权 条 件 时, 不 考 虑 修 改 后 的 可 行 权 条 件 如 果 公 司 在 等 待 期 内 取 消 了 所 授 予 的 权 益 工 具 或 结 算 了 所 授 予 的 权 益 工 具 ( 因 未 满 足 可 行 权 条 件 而 被 取 消 的 除 外 ), 则 将 取 消 或 结 算 作 为 加 速 可 行 权 处 理, 立 即 确 认 原 本 在 剩 余 等 待 期 内 确 认 的 金 额 ( 二 十 ) 政 府 补 助 1 政 府 补 助 包 括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和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2 政 府 补 助 为 货 币 性 资 产 的, 按 收 到 或 应 收 的 金 额 计 量 ; 为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的,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取 得 的, 按 照 名 义 金 额 计 量 3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在 相 关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内 平 均 分 配,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用 于 补 偿 以 后 期 间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在 确 认 相 关 费 用 的 期 间,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用 于 补 偿 以 前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二 十 一 ) 经 营 租 赁 融 资 租 赁 1 经 营 租 赁 本 公 司 为 承 租 人 时, 在 租 赁 期 内 各 个 期 间 按 照 直 线 法 将 租 金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或 确 认 为 当 期 损 益, 发 生 的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有 租 金 在 实 际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本 公 司 为 出 租 人 时, 在 租 赁 期 内 各 个 期 间 按 照 直 线 法 将 租 金 确 认 为 当 期 损 1-1-256
益, 发 生 的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除 金 额 较 大 的 予 以 资 本 化 并 分 期 计 入 损 益 外, 均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有 租 金 在 实 际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融 资 租 赁 本 公 司 为 承 租 人 时, 在 租 赁 期 开 始 日, 公 司 以 租 赁 开 始 日 租 赁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与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现 值 中 较 低 者 作 为 租 入 资 产 的 入 账 价 值, 将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作 为 长 期 应 付 款 的 入 账 价 值, 其 差 额 为 未 确 认 融 资 费 用, 发 生 的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计 入 租 赁 资 产 价 值 在 租 赁 期 各 个 期 间,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计 算 确 认 当 期 的 融 资 费 用 本 公 司 为 出 租 人 时, 在 租 赁 期 开 始 日, 公 司 以 租 赁 开 始 日 最 低 租 赁 收 款 额 与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之 和 作 为 应 收 融 资 租 赁 款 的 入 账 价 值, 同 时 记 录 未 担 保 余 值 ; 将 最 低 租 赁 收 款 额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及 未 担 保 余 值 之 和 与 其 现 值 之 和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未 实 现 融 资 收 益 在 租 赁 期 各 个 期 间,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计 算 确 认 当 期 的 融 资 收 入 ( 二 十 二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 根 据 资 产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其 计 税 基 础 之 间 的 差 额 ( 未 作 为 资 产 和 负 债 确 认 的 项 目 按 照 税 法 规 定 可 以 确 定 其 计 税 基 础 的, 该 计 税 基 础 与 其 账 面 数 之 间 的 差 额 ), 按 照 预 期 收 回 该 资 产 或 清 偿 该 负 债 期 间 的 适 用 税 率 计 算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或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2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以 很 可 能 取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未 来 期 间 很 可 能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确 认 以 前 会 计 期 间 未 确 认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3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复 核, 如 果 未 来 期 间 很 可 能 无 法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以 抵 扣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相 关 利 益, 则 减 记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很 可 能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转 回 减 记 的 金 额 4 公 司 当 期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作 为 所 得 税 费 用 或 收 益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但 不 包 括 下 列 情 况 产 生 的 所 得 税 :(1) 企 业 合 并 ;(2) 直 接 在 所 有 者 权 益 中 确 认 的 交 易 或 者 事 项 1-1-257
( 二 十 三 )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的 变 更 1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财 政 部 于 2014 年 陆 续 发 布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 号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9 号 职 工 薪 酬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0 号 财 务 报 表 列 报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3 号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7 号 金 融 工 具 列 报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9 号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40 号 合 营 安 排 及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41 号 在 其 他 主 体 中 权 益 的 披 露, 要 求 除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7 号 金 融 工 具 列 报 自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起 施 行 外, 其 他 准 则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 起 施 行 公 司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 号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2014 修 订 ) 将 本 公 司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并 且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投 资 从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中 分 类 至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核 算 ; 公 司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0 号 -- 财 务 报 表 列 报 (2014 年 修 订 ) 列 报 要 求 将 递 延 收 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单 独 列 报 2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无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事 项 五 公 司 的 主 要 税 项 及 相 关 税 收 优 惠 ( 一 ) 公 司 的 主 要 税 项 1 企 业 所 得 税 (1) 本 公 司 2012 年 2013 年 和 2014 年 适 用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为 15% (2)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惠 达 建 筑 2012 年 和 2013 年 采 取 核 定 方 式 计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即 按 照 当 期 销 售 收 入 的 10% 计 算 确 认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按 照 25% 所 得 税 税 率 确 认 应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自 2014 年 起 惠 达 建 筑 改 以 查 账 征 收 方 式 计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适 用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为 25% (3) 本 公 司 其 他 子 公 司 适 用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为 25% 2 增 值 税 1-1-258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增 值 税 率 为 17%, 出 口 销 售 的 产 品 享 受 出 口 退 税 政 策, 出 口 退 税 按 免 抵 退 办 法 执 行 公 司 陶 瓷 类 产 品 出 口 退 税 率 为 9%, 五 金 洁 具 类 产 品 出 口 退 税 率 为 15% 3 营 业 税 惠 达 建 筑 的 建 筑 劳 务 收 入 按 营 业 额 的 3% 计 缴, 其 他 子 公 司 按 营 业 收 入 的 5% 计 缴 4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按 应 缴 流 转 税 税 额 的 7% 计 缴 5 教 育 费 附 加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按 应 缴 流 转 税 税 额 的 5% 计 缴 ( 含 2% 的 地 方 教 育 费 附 加 ) 6 其 他 税 项 按 国 家 和 地 方 有 关 规 定 计 缴 ( 二 ) 公 司 享 受 的 税 收 政 策 1 企 业 所 得 税 政 策 本 公 司 于 2008 年 12 月 通 过 了 河 北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并 获 得 了 GR200813000130 号 认 定 证 书, 有 效 期 三 年,2008 年 至 2010 年 享 受 减 按 15% 的 税 率 征 收 所 得 税 的 优 惠 政 策 2011 年 8 月, 本 公 司 通 过 河 北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的 复 审, 获 得 了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证 书, 编 号 为 GF201113000010, 有 效 期 三 年,2011 年 至 2013 年 享 受 减 按 15% 的 税 率 征 收 所 得 税 的 优 惠 政 策 2014 年 9 月, 本 公 司 通 过 河 北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的 复 审, 取 得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证 书 编 号 为 GR201413000057, 有 效 期 三 年,2014 年 至 2016 年 享 受 减 按 15% 的 税 率 征 收 所 得 税 的 优 惠 政 策 2 子 公 司 惠 达 塑 料 所 得 税 增 值 税 优 惠 2010 年 1 月 1 日, 河 北 省 民 政 厅 向 唐 山 惠 达 塑 料 福 利 厂 ( 惠 达 塑 料 制 品 的 前 身 ) 颁 发 了 福 企 证 字 第 13000206011 号 社 会 福 利 企 业 证 书, 有 效 期 限 为 2010 年 1 月 至 2012 年 12 月 ;2012 年 唐 山 惠 达 塑 料 福 利 厂 改 制 为 公 司 制 后,2012 年 3 1-1-259
月 27 日 河 北 省 民 政 厅 向 惠 达 塑 料 制 品 颁 发 了 福 企 证 字 第 13000206011 号 社 会 福 利 企 业 证 书, 有 效 期 限 为 2012 年 至 2014 年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促 进 残 疾 人 就 业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07]92 号 ) 相 关 规 定 :(1) 在 增 值 税 方 面 对 安 置 残 疾 人 的 单 位, 实 行 由 税 务 机 关 按 单 位 实 际 安 置 残 疾 人 的 人 数, 限 额 即 征 即 退 增 值 税 或 减 征 营 业 税 的 办 法 实 际 安 置 的 每 位 残 疾 人 每 年 可 退 还 的 增 值 税 或 减 征 的 营 业 税 的 具 体 限 额, 由 县 级 以 上 税 务 机 关 根 据 单 位 所 在 区 县 适 用 的 经 省 级 人 民 政 府 批 准 的 最 低 工 资 标 准 的 6 倍 确 定, 但 最 高 不 得 超 过 每 人 每 年 3.5 万 元 ;(2) 在 企 业 所 得 税 方 面 单 位 支 付 给 残 疾 人 的 实 际 工 资 可 在 企 业 所 得 税 前 据 实 扣 除, 并 可 按 支 付 给 残 疾 人 实 际 工 资 的 100% 加 计 扣 除 ; 对 单 位 按 照 规 定 取 得 的 增 值 税 退 税 或 营 业 税 减 税 收 入,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惠 达 塑 料 于 2013 年 6 月 注 销, 不 再 享 受 上 述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六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解 释 性 公 告 第 1 号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2008) 的 规 定, 公 司 报 告 期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情 况 列 示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 一 ) 非 流 动 性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包 括 已 计 提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冲 销 部 分 ( 二 ) 越 权 审 批, 或 无 正 式 批 准 文 件, 或 偶 发 性 的 税 收 返 还 减 免 ( 三 )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但 与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密 切 相 关, 符 合 国 家 政 策 规 定 按 照 一 定 标 准 定 额 或 定 量 持 续 享 受 的 政 府 补 助 除 外 2.91-392.47-636.44 - - - 1,459.62 894.25 1,342.60 ( 四 )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对 非 金 融 企 业 收 取 的 资 金 占 用 费 - - 8.74 ( 五 ) 企 业 取 得 子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成 本 小 于 取 得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产 生 的 收 益 - - - ( 六 )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损 益 - - - ( 七 ) 委 托 他 人 投 资 或 管 理 资 产 的 损 益 181.76 15.71 18.19 ( 八 ) 因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如 遭 受 自 然 灾 害 而 计 提 的 各 项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 - - ( 九 ) 债 务 重 组 损 益 - - - ( 十 ) 企 业 重 组 费 用, 如 安 置 职 工 的 支 出 整 合 费 用 等 - - - ( 十 一 ) 交 易 价 格 显 失 公 允 的 交 易 产 生 的 超 过 公 允 价 值 部 分 - - - 1-1-260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的 损 益 ( 十 二 )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产 生 的 子 公 司 期 初 至 合 并 日 的 当 期 净 损 益 - - - ( 十 三 ) 与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无 关 的 或 有 事 项 产 生 的 损 益 - - - ( 十 四 ) 除 同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有 效 套 期 保 值 业 务 外, 持 有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产 生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以 及 处 置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311.45 1,163.66 279.64 ( 十 五 )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的 应 收 款 项 减 值 准 备 转 回 - - - ( 十 六 ) 对 外 委 托 贷 款 取 得 的 损 益 - - - ( 十 七 )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模 式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产 生 的 损 益 ( 十 八 ) 根 据 税 收 会 计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对 当 期 损 益 进 行 一 次 性 调 整 对 当 期 损 益 的 影 响 - - - - - - ( 十 九 ) 受 托 经 营 取 得 的 托 管 费 收 入 - - - ( 二 十 )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1.83-53.32 42.05 ( 二 十 一 ) 其 他 符 合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定 义 的 损 益 项 目 - -1,543.80 -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合 计 1,331.01 84.03 1,054.78 减 : 所 得 税 影 响 金 额 196.59-61.99 34.27 扣 除 所 得 税 影 响 后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1,134.42 146.01 1,020.51 其 中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1,121.43 210.89 1,134.96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12.99-64.88-114.45 其 他 符 合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定 义 的 损 益 项 目 系 2013 年 发 生 的 股 份 支 付 费 用 七 最 近 一 年 末 主 要 资 产 情 况 ( 一 ) 存 货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存 货 构 成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跌 价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原 材 料 27,549.75-27,549.75 自 制 半 成 品 5,486.74-5,486.74 库 存 商 品 30,223.00 365.40 29,857.60 发 出 商 品 1,271.95-1,271.95 合 计 64,531.45 365.40 64,166.05 ( 二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1-261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构 成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被 投 资 单 位 核 算 方 法 持 股 比 例 (%) 初 始 投 资 额 账 面 价 值 达 丰 焦 化 权 益 法 40.00 4,000.00 37,560.90 冀 东 天 然 气 权 益 法 30.00 180.00 523.96 HUIDA Malaysia 权 益 法 29.00 44.56 24.92 合 计 38,109.78 公 司 对 惠 达 宾 馆 中 陶 投 资 的 股 权 投 资 按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确 认 并 核 算 ( 三 ) 固 定 资 产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构 成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类 别 原 值 折 旧 年 限 累 计 折 旧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82,309.32 10-35 年 20,162.53 36.87 62,109.92 机 器 设 备 56,942.15 5-30 年 25,385.18 138.81 31,418.17 运 输 工 具 2,045.64 4-6 年 1,604.67-440.97 电 子 及 办 公 设 备 1,977.80 3-10 年 1,457.40 0.03 520.37 其 他 设 备 2,207.24 4-11 年 1,621.08 1.07 585.10 合 计 145,482.15 50,230.85 176.78 95,074.52 八 最 近 一 年 末 主 要 债 项 ( 一 ) 银 行 借 款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无 长 期 借 款, 短 期 借 款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借 款 性 质 借 款 金 额 单 位 : 万 元 1 信 用 借 款 67,000.00 2 抵 押 借 款 - 3 保 证 借 款 - 合 计 67,000.00 ( 二 )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情 况 如 下 : 1-1-262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金 额 占 比 (%)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和 补 贴 7,266.99 63.22 社 会 保 险 费 536.42 4.67 住 房 公 积 金 71.36 0.62 工 会 经 费 及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3,620.60 31.50 合 计 11,495.36 100.00 九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股 本 21,311.11 21,311.11 21,000.00 资 本 公 积 23,920.84 23,920.84 13,993.78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3.18-0.62-7.32 专 项 储 备 1,054.03 1,067.05 999.73 盈 余 公 积 8,802.12 7,856.72 4,827.51 未 分 配 利 润 132,077.77 126,491.55 127,160.13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187,169.05 180,646.65 167,973.82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13,949.13 11,695.83 15,522.87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201,118.18 192,342.47 183,496.69 十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1,343.85 18,164.37 19,624.17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9,265.64-11,960.24-21,869.49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0,346.99 5,289.05 2,396.59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的 影 响 109.55-238.89-55.18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1,840.78 11,254.29 96.09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32,193.13 30,352.35 19,098.06 1-1-263
十 一 期 后 事 项 或 有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 一 ) 期 后 事 项 2015 年 1 月 2 日, 公 司 位 于 哈 尔 滨 道 市 外 区 太 古 街 677 号 的 办 公 楼 发 生 火 灾, 导 致 整 栋 大 楼 完 全 烧 毁, 该 事 项 已 报 当 地 消 防 局 备 案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该 房 产 的 账 面 原 值 为 1,360.89 万 元, 账 面 净 值 为 583.25 万 元 目 前, 保 险 公 司 已 介 入, 理 赔 工 作 在 进 行 中 除 上 述 事 项 外,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公 司 不 存 在 需 要 披 露 的 其 他 重 大 期 后 事 项 ( 二 ) 或 有 事 项 1 未 决 诉 讼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发 行 人 存 在 的 重 大 诉 讼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十 五 节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之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2 其 他 或 有 事 项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公 司 不 存 在 其 他 或 有 事 项 ( 三 ) 承 诺 事 项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公 司 不 存 在 需 要 披 露 的 重 大 承 诺 事 项 十 二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一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财 务 指 标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 动 比 率 ( 倍 ) 1.38 1.43 1.42 速 动 比 率 ( 倍 ) 0.75 0.79 0.79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 47.04 43.73 50.30 无 形 资 产 ( 扣 除 土 地 使 用 权 后 ) 占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 0.10 0.02 0.03 财 务 指 标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5.44 4.47 4.08 1-1-264
财 务 指 标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2.42 2.35 2.44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万 元 ) 31,756.59 26,029.42 25,467.34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倍 ) 5.85 5.43 4.51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元 / 股 ) 1.00 0.86 0.96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元 / 股 ) 0.09 0.54 0.01 注 上 述 财 务 指 标 的 计 算 方 法 : 1 流 动 比 率 = 流 动 资 产 流 动 负 债 2 速 动 比 率 =( 流 动 资 产 - 存 货 -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 流 动 负 债 3 资 产 负 债 率 =( 负 债 总 额 资 产 总 额 ) 100% 4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营 业 收 入 应 收 账 款 平 均 余 额 5 存 货 周 转 率 = 营 业 成 本 存 货 平 均 余 额 6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利 润 总 额 + 利 息 支 出 + 折 旧 费 用 + 摊 销 费 用 7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利 润 总 额 + 利 息 支 出 ) 利 息 支 出 8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期 末 普 通 股 股 份 总 数 9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期 末 普 通 股 股 份 总 数 ( 二 )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和 每 股 收 益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公 司 信 息 编 报 规 则 第 9 号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和 每 股 收 益 的 计 算 及 披 露 (2010 修 订 )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加 权 平 均 计 算 的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及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和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如 下 表 所 示 : 报 告 期 利 润 报 告 期 间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收 益 率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扣 除 非 经 常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014 年 度 7.76 0.66 0.66 2013 年 度 5.84 0.46 0.46 2012 年 度 8.27 0.56 0.56 2014 年 度 7.14 0.60 0.60 2013 年 度 5.71 0.45 0.45 2012 年 度 7.45 0.50 0.50 注 上 述 财 务 指 标 的 计 算 方 法 : 1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P S S= S0 + S1 + Si Mi M0 - Sj Mj M0-Sk 1-1-265
其 中 :P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S 为 发 行 在 外 的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S0 为 期 初 股 份 总 数 ;S1 为 报 告 期 因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或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等 增 加 股 份 数 ;Si 为 报 告 期 因 发 行 新 股 或 债 转 股 等 增 加 股 份 数 ;Sj 为 报 告 期 因 回 购 等 减 少 股 份 数 ;Sk 为 报 告 期 缩 股 数 ;M0 报 告 期 月 份 数 ;Mi 为 增 加 股 份 下 一 月 份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月 份 数 ;Mj 为 减 少 股 份 下 一 月 份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月 份 数 2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P+( 已 确 认 为 费 用 的 稀 释 性 潜 在 普 通 股 利 息 - 转 换 费 用 ) (1- 所 得 税 率 )]/(S0 + S1 + Si Mi M0 - Sj Mj M0 Sk+ 认 股 权 证 股 份 期 权 可 转 换 债 券 等 增 加 的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 其 中,P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公 司 在 计 算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时, 应 考 虑 所 有 稀 释 性 潜 在 普 通 股 的 影 响, 直 至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达 到 最 小 十 三 历 次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 一 ) 设 立 评 估 1997 年 10 月 24 日, 唐 山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了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 唐 会 评 (1997)102 号 ), 以 1997 年 8 月 31 日 为 评 估 基 准 日, 对 集 团 厂 等 四 家 企 业 及 集 团 厂 投 资 设 立 的 七 家 企 业 进 行 整 体 评 估, 评 估 确 认 上 述 企 业 实 体 的 净 资 产 为 10,964.34 万 元 扣 除 少 数 股 东 享 有 的 惠 联 陶 瓷 等 五 家 中 外 合 资 企 业 的 权 益 后, 归 属 于 黄 各 庄 经 联 社 的 净 资 产 评 估 值 为 8,943.60 万 元 单 位 : 万 元 资 产 项 目 账 面 原 值 账 面 净 值 清 查 调 整 后 数 原 值 净 值 重 置 价 值 评 估 值 净 值 增 加 值 增 值 率 (%) 流 动 资 产 10,139.92 10,139.92 10,488.91 10,488.91 11,000.18 11,000.18 511.27 4.87 长 期 投 资 3,252.86 3,252.86 3,252.86 3,252.86 3,252.86 3,252.86 - - 在 建 工 程 1,063.45 1,063.45 1,063.45 1,063.45 1,063.45 1,063.45 - - 建 筑 物 5,181.96 4,263.45 5,005.35 4,175.11 5,194.85 4,238.89 63.78 1.53 机 器 设 备 及 车 辆 4,295.96 3,282.85 4,253.21 3,252.58 4,555.60 3,284.19 31.61 1.00 其 他 资 产 240.66 240.66 240.66 240.66 - - -240.66-100.00 资 产 总 计 24,174.81 22,243.20 24,304.44 22,473.57 25,066.94 22,839.57 366.00 1.63 流 动 负 债 - 6,524.04-6,864.40-7,013.62 149.22 2.17 长 期 负 债 - 4,861.61-4,861.61-4,861.61 0.00 - 负 债 总 计 - 11,385.65-11,726.01-11,875.23 149.22 1.27 净 资 产 - 10,857.55-10,747.56-10,964.34 216.78 2.02 ( 二 ) 设 立 评 估 复 核 2012 年 3 月 10 日, 沃 克 森 对 公 司 设 立 时 的 评 估 报 告 进 行 复 核, 并 出 具 了 唐 1-1-266
山 惠 达 陶 瓷 集 团 组 建 唐 山 惠 达 陶 瓷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复 核 报 告 书 ( 沃 克 森 评 报 字 [2012] 第 0041 号 ), 复 核 确 认 集 团 厂 等 四 家 企 业 及 集 团 厂 投 资 设 立 的 七 家 企 业 在 评 估 基 准 日 1997 年 8 月 31 日 净 资 产 评 估 值 为 8,987.92 万 元, 较 原 评 估 机 构 评 估 后 净 资 产 评 估 值 10,964.34 万 元 减 少 1,976.42 万 元,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资 产 项 目 账 面 原 值 账 面 净 值 清 查 调 整 后 数 原 值 净 值 重 置 价 值 评 估 值 长 投 单 位 调 整 数 评 估 调 整 数 调 整 后 评 估 值 流 动 资 产 10,139.92 10,139.92 10,488.91 10,488.91 11,000.18 11,000.18-1,996.23-21.01 8,982.93 长 期 投 资 3,252.86 3,252.86 3,252.86 3,252.86 3,252.86 3,252.86 - -1,343.13 1,909.73 在 建 工 程 1,063.45 1,063.45 1,063.45 1,063.45 1,063.45 1,063.45 - - 1,063.45 建 筑 物 5,181.96 4,263.45 5,005.35 4,175.11 5,194.85 4,238.89-2,838.81 118.49 1,518.57 机 器 设 备 及 车 辆 4,295.96 3,282.85 4,253.21 3,252.58 4,555.60 3,284.19-2,180.23 5.00 1,108.96 其 他 资 产 240.66 240.66 240.66 240.66 - - - - - 资 产 总 计 24,174.81 22,243.20 24,304.44 22,473.57 25,066.94 22,839.57-7,015.27-1,240.65 14,583.65 流 动 负 债 - 6,524.04-6,864.40-7,013.62-770.16-994.93 5,248.54 长 期 负 债 - 4,861.61-4,861.61-4,861.61-3,437.60 0.00 1,424.01 负 债 总 计 - 11,385.65-11,726.01-11,875.23-4,207.76-994.93 6,672.55 净 资 产 - 10,857.55-10,747.56-10,964.34-2,807.51-245.72 7,911.11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 - - - - - - 1,076.82 1,076.82 合 计 - - - - - - - - 8,987.92 十 四 历 次 验 资 情 况 公 司 设 立 时 及 以 后 历 次 验 资 情 况 请 参 见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四 发 行 人 历 次 验 资 情 况 部 分 相 关 内 容 1-1-267
第 十 一 节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本 节 的 财 务 数 据 及 有 关 的 分 析 说 明 反 映 了 公 司 及 下 属 子 公 司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表 及 有 关 附 注 的 主 要 内 容, 所 引 用 的 财 务 数 据, 非 经 特 别 说 明, 均 引 自 经 天 职 国 际 审 计 的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本 公 司 提 醒 投 资 者, 若 欲 对 本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现 金 流 量 及 会 计 政 策 进 行 更 详 细 的 了 解, 应 当 认 真 阅 读 相 关 的 审 计 报 告 一 报 告 期 财 务 状 况 分 析 ( 一 ) 资 产 构 成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资 产 总 额 稳 步 增 长, 经 营 稳 健, 整 体 实 力 逐 步 增 强, 公 司 资 产 结 构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金 额 ( 万 元 )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流 动 资 产 146,411.41 45.24 146,048.15 47.21 133,102.15 45.90 非 流 动 资 产 177,195.79 54.76 163,304.09 52.79 156,855.27 54.10 总 计 323,607.20 100.00 309,352.24 100.00 289,957.42 100.00 报 告 期 内, 随 着 业 务 规 模 的 发 展, 公 司 的 资 产 规 模 持 续 增 长, 总 资 产 由 2012 年 末 的 289,957.42 万 元 增 加 至 2014 年 末 的 323,607.20 万 元, 其 中 非 流 动 资 产 增 长 速 度 较 快, 主 要 原 因 为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为 扩 大 经 营 规 模 提 高 生 产 能 力, 实 现 盈 利 能 力 的 持 续 增 长, 购 置 了 土 地 使 用 权, 新 建 了 卫 生 陶 瓷 新 2 号 生 产 线 惠 达 公 寓 和 年 产 280 万 件 卫 生 陶 瓷 生 产 线 等 工 程 项 目 总 体 来 看,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资 产 构 成 情 况 与 所 从 事 的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特 点 相 适 应, 资 产 结 构 合 理 1 流 动 资 产 构 成 与 分 析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主 要 由 货 币 资 金 应 收 账 款 和 存 货 等 构 成, 为 公 司 日 常 运 营 所 必 需 的 经 营 性 资 产,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1-1-268
项 目 金 额 ( 万 元 )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货 币 资 金 32,913.66 22.48 30,546.50 20.92 21,716.88 16.32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 - 547.53 0.37 - - 应 收 票 据 2,575.39 1.76 5,462.44 3.74 3,959.37 2.97 应 收 账 款 35,061.76 23.95 33,372.44 22.85 39,605.30 29.76 预 付 款 项 7,347.95 5.02 9,961.94 6.82 5,621.78 4.22 其 他 应 收 款 1,285.95 0.88 851.53 0.58 2,813.52 2.11 存 货 64,166.05 43.83 62,066.73 42.50 55,429.77 41.64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3,060.64 2.09 3,239.04 2.22 3,955.52 2.97 合 计 146,411.41 100.00 146,048.15 100.00 133,102.14 100.00 (1) 货 币 资 金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现 金 31.84 198.41 242.85 银 行 存 款 32,161.29 30,153.94 18,945.05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720.53 194.15 2,528.98 合 计 32,913.66 30,546.50 21,716.88 2013 年 末,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较 2012 年 末 增 加 了 8,829.62 万 元, 增 幅 为 40.66%, 主 要 原 因 为 :1 为 加 快 资 金 周 转 速 度 提 高 收 益 质 量, 公 司 加 大 了 应 收 账 款 回 收 力 度, 使 得 2013 年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较 2012 年 末 减 少 了 6,334.63 万 元 ;2 公 司 的 卫 生 陶 瓷 新 2 号 生 产 线 惠 达 公 寓 等 重 点 项 目 建 成 完 工,2013 年 固 定 资 产 支 出 较 2012 年 大 幅 降 低 (2) 应 收 票 据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收 票 据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票 据 种 类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2,575.39 5,462.44 3,959.37 商 业 承 兑 汇 票 - - - 合 计 2,575.39 5,462.44 3,959.37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根 据 客 户 的 需 求, 对 部 分 销 售 业 务 接 受 票 据 承 兑 方 式 结 算 1-1-269
公 司 的 应 收 票 据 均 为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信 用 风 险 较 小 在 当 前 公 司 现 金 较 为 宽 裕 的 前 提 下, 应 收 票 据 的 增 加 不 会 增 加 公 司 的 经 营 风 险 如 现 金 出 现 短 时 紧 缺, 公 司 仍 可 以 通 过 贴 现 方 式 迅 速 将 应 收 票 据 兑 换 成 现 金, 以 确 保 公 司 资 产 的 流 动 性 (3) 应 收 账 款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总 体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按 账 龄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金 额 ( 万 元 )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1-1-270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 - 1,747.60 4.56 1,747.60 3.91 38,596.06 100 36,614.91 95.44 42,949.54 96.09 合 计 38,596.06 100 38,362.51 100.00 44,697.14 100.00 1 应 收 账 款 变 动 分 析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38,596.06 38,362.51 44,697.14 营 业 收 入 209,323.69 185,618.73 177,336.60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 营 业 收 入 18.44% 20.67% 25.20%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在 营 业 收 入 快 速 增 长 的 同 时, 严 格 控 制 了 应 收 账 款 规 模, 特 别 是 中 小 客 户 的 信 用 额 度, 提 升 了 公 司 的 收 益 质 量 2013 年 度,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同 比 增 长 4.67%, 同 期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降 低 14.17%;2014 年 度,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同 比 增 长 12.77%, 同 期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增 长 0.61%, 远 低 于 营 业 收 入 的 增 长 速 度 2 应 收 账 款 质 量 分 析 A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应 收 账 款 按 账 龄 分 布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账 龄 余 额 ( 万 元 )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比 例 (%) 余 额 ( 万 元 ) 比 例 (%) 余 额 ( 万 元 ) 比 例 (%) 1 年 以 内 30,573.22 79.20 26,841.00 73.31 32,438.71 75.53 1-2 年 3,568.77 9.25 3,742.02 10.22 7,529.86 17.53 2-3 年 597.12 1.55 4,997.93 13.65 1,622.35 3.78
3-4 年 3,403.97 8.82 889.32 2.43 702.71 1.64 4-5 年 376.53 0.98 40.35 0.11 318.00 0.74 5 年 以 上 76.45 0.20 104.29 0.28 337.91 0.79 合 计 38,596.06 100.00 36,614.91 100.00 42,949.54 100.00 注 上 表 不 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不 断 加 强 对 应 收 账 款 的 管 理, 各 期 末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的 账 龄 主 要 集 中 在 一 年 以 内 一 年 以 上 应 收 账 款 主 要 系 子 公 司 惠 达 建 筑 应 收 房 地 产 企 业 的 工 程 款 项, 由 于 房 地 产 企 业 商 品 房 的 销 售 周 期 较 长, 其 向 惠 达 建 筑 偿 付 工 程 款 的 时 间 与 商 品 房 销 售 周 期 密 切 相 关, 致 使 惠 达 建 筑 的 应 收 账 款 回 收 速 度 较 慢 B 主 要 欠 款 客 户 情 况 分 析 截 至 2014 年 末,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欠 款 金 额 前 五 名 客 户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客 户 名 称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余 额 ( 万 元 ) 占 比 (%) 碧 桂 园 非 关 联 方 6,838.11 17.72 美 商 富 凯 非 关 联 方 6,742.51 17.47 黄 各 庄 镇 政 府 非 关 联 方 3,129.57 8.11 唐 山 新 天 地 美 域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天 保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非 关 联 方 1,924.72 4.99 非 关 联 方 1,469.65 3.81 合 计 20,104.56 52.09 C 应 收 账 款 的 核 销 a 原 直 销 处 坏 账 核 销 2009 年 以 前 公 司 国 内 销 售 以 直 销 为 主, 即 通 过 在 全 国 各 地 设 置 直 销 处 销 售 产 品, 自 2009 年 起 公 司 陆 续 取 消 和 处 置 了 原 来 设 置 的 直 销 处, 改 为 以 经 销 商 为 主 的 国 内 销 售 模 式 截 至 2009 年 末, 公 司 已 全 部 处 置 了 原 有 直 销 处, 但 原 直 销 处 在 历 史 经 营 过 程 中 形 成 的 部 分 零 星 应 收 账 款 经 多 次 催 收 后 无 果 根 据 上 述 客 观 实 际 情 况 并 基 于 谨 慎 性 原 则,2013 年 4 月, 公 司 对 通 过 核 查 确 认 难 以 收 回 的 应 收 账 款 进 行 了 核 销, 共 核 销 应 收 账 款 868.21 万 元 b 境 外 坏 账 核 销 2008 年 至 2009 年, 艾 尔 斯 原 子 公 司 AYERS BATH CORPORATION 业 务 负 责 人 Kwan Hee Yo 非 法 侵 占 公 司 资 产 1,747.60 万 元 后 潜 逃, 至 今 尚 未 归 案, 以 致 1-1-271
公 司 无 法 追 回 被 其 侵 占 的 资 产 公 司 出 于 谨 慎 性 原 则 考 虑, 对 该 笔 应 收 款 项 全 额 计 提 了 坏 账 准 备,2014 年 经 公 司 总 经 理 办 公 会 决 议, 对 该 笔 应 收 款 项 予 以 核 销 (4) 预 付 款 项 报 告 期 内, 预 付 款 项 为 公 司 向 原 材 料 供 应 商 和 设 备 供 应 商 预 先 支 付 的 部 分 货 款 报 告 期 内, 按 账 龄 列 示 的 预 付 账 款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金 额 ( 万 元 )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单 位 : 万 元 比 例 (%) 1 年 以 内 6,409.48 87.23 9,565.91 96.02 4,902.54 87.21 1-2 年 603.07 8.21 93.24 0.94 410.75 7.31 2-3 年 32.61 0.44 2.79 0.03 8.50 0.15 3 年 以 上 302.79 4.12 300.00 3.01 300.00 5.34 合 计 7,347.95 100.00 9,961.94 100.00 5,621.78 100.00 2013 年 末, 公 司 预 付 账 款 余 额 较 2012 年 末 增 加 了 4,340.16 万 元, 增 幅 为 77.20%, 主 要 原 因 为 : 年 产 280 万 件 卫 生 陶 瓷 生 产 线 卫 浴 浴 缸 厂 等 工 程 项 目 陆 续 开 工 建 设, 公 司 预 付 了 华 诚 博 远 建 筑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市 中 巨 源 彩 钢 钢 构 有 限 公 司 和 佛 山 市 景 鑫 达 陶 瓷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等 公 司 的 工 程 款 及 设 备 款 项 2014 年 末, 公 司 预 付 款 项 较 2013 年 末 减 少 了 2,613.99 万 元, 降 幅 为 26.24%, 主 要 原 因 为 : 公 司 预 付 的 上 述 工 程 和 设 备 款 项, 随 着 工 程 进 度 和 设 备 交 付 情 况 逐 步 转 入 在 建 工 程 科 目 核 算 截 至 2014 年 末, 公 司 预 付 款 项 金 额 前 五 名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名 称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余 额 ( 万 元 ) 占 比 (%) 佛 山 市 高 明 区 新 粤 丰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非 关 联 方 1,264.17 17.20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广 维 创 展 装 饰 砖 有 限 公 司 非 关 联 方 500.00 6.80 佛 山 市 雄 创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非 关 联 方 317.45 4.32 河 北 省 文 化 创 意 园 总 部 非 关 联 方 300.00 4.08 高 要 市 将 军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非 关 联 方 292.42 3.98 (5) 其 他 应 收 款 合 计 2,674.04 36.39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账 龄 分 布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1-272
项 目 金 额 ( 万 元 ) 单 位 : 万 元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1 年 以 内 762.14 47.24 559.34 51.94 2,570.03 83.86 1-2 年 390.52 24.21 257.29 23.89 257.77 8.41 2-3 年 257.01 15.93 79.71 7.40 38.28 1.25 3-4 年 44.98 2.79 3.48 0.32 112.87 3.68 4-5 年 2.20 0.14 97.05 9.01 20.00 0.65 5 年 以 上 156.37 9.69 80.01 7.44 65.56 2.15 合 计 1,613.21 100.00 1,076.87 100.00 3,064.51 100.00 2013 年 末,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较 2012 年 末 减 少 了 64.86%, 主 要 系 收 回 当 年 注 销 或 吸 收 合 并 的 惠 达 包 装 等 七 家 子 公 司 的 相 关 客 户 保 证 金 及 代 垫 费 用 2014 年 末,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较 2013 年 末 增 加 了 49.81%, 主 要 原 因 是 本 期 新 增 支 付 辽 宁 云 基 地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等 公 司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6) 存 货 1 存 货 结 构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存 货 余 额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余 额 ( 万 元 )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比 例 (%) 余 额 ( 万 元 ) 比 例 (%) 余 额 ( 万 元 ) 比 例 (%) 原 材 料 27,549.75 42.69 26,788.34 42.92 26,310.95 47.00 自 制 半 成 品 5,486.74 8.50 4,074.50 6.53 3,069.58 5.48 库 存 商 品 30,223.00 46.83 30,508.08 48.88 26,426.07 47.21 发 出 商 品 1,271.95 1.97 1,038.94 1.66 174.7 0.31 合 计 64,531.45 100.00 62,409.86 100.00 55,981.30 100.00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存 货 主 要 为 原 材 料 和 库 存 商 品, 合 计 占 报 告 期 内 存 货 余 额 平 均 比 例 超 过 90% 以 上, 具 体 原 因 分 析 如 下 : A 原 材 料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原 材 料 在 存 货 中 所 占 比 重 较 大, 其 主 要 原 因 是 :a 原 材 料 在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的 成 本 构 成 中 所 占 比 重 较 大, 报 告 期 内 平 均 占 比 为 50% 左 右 ;b 公 司 产 品 线 覆 盖 较 广, 产 品 种 类 较 多, 每 个 产 品 线 都 需 要 保 持 一 定 量 的 原 材 料 库 1-1-273
存 储 备, 而 大 部 分 原 材 料 均 从 异 地 采 购, 公 司 需 要 保 持 一 定 的 原 材 料 安 全 库 存 ; c 公 司 出 于 战 略 考 虑, 对 于 部 分 稀 缺 易 于 存 储 的 泥 料 及 釉 料 等 原 材 料 进 行 了 战 略 储 备 B 库 存 商 品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库 存 商 品 在 存 货 中 所 占 比 例 较 高, 主 要 原 因 是 随 着 公 司 销 售 规 模 的 快 速 增 长, 为 保 证 及 时 向 客 户 供 货, 公 司 需 保 持 一 定 规 模 的 库 存 商 品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库 存 商 品 余 额 较 为 稳 定, 一 般 储 备 2-3 个 月 的 销 售 库 存 量 2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计 提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期 间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计 提 转 回 本 期 减 少 额 转 销 期 末 余 额 2014 年 度 343.13 308.04-285.77 365.40 2013 年 度 551.52 282.08-490.48 343.13 2012 年 度 154.72 515.03-118.23 551.52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公 司 存 货 采 用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计 量, 按 照 单 个 存 货 成 本 高 于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公 司 存 货 减 值 计 提 政 策 符 合 谨 慎 性 原 则, 计 提 依 据 充 分 合 理,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已 足 额 计 提 存 货 减 值 准 备 3 存 货 变 动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存 货 规 模 基 本 保 持 稳 定, 存 货 余 额 与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的 增 长 速 度 基 本 保 持 一 致, 公 司 的 存 货 管 理 水 平 良 好,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4 年 末 / 2014 年 度 2013 年 末 / 2013 年 度 单 位 : 万 元 2012 年 末 / 2012 年 末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152,700.38 138,075.68 131,011.47 存 货 余 额 64,531.45 62,409.86 55,981.30 存 货 余 额 /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42.26% 45.20% 42.73% (7)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公 司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主 要 为 待 认 证 尚 未 抵 扣 的 增 值 税 进 项 税 额 及 购 买 的 银 行 理 财 产 品 2012 年 末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公 司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余 额 分 别 为 1-1-274
3,955.52 万 元 3,239.04 万 元 和 3,060.64 万 元, 占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2.97% 2.22% 和 2.09% 为 提 高 日 常 营 运 资 金 的 收 益, 公 司 2013 年 开 始 投 资 部 分 安 全 性 高 且 变 现 性 好 的 银 行 理 财 产 品, 具 体 明 细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截 止 日 期 出 资 单 位 投 资 金 额 投 资 产 品 到 期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惠 达 股 份 2,000.00 农 行 汇 利 丰 ( 保 本 ) 2014 年 1 月 3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惠 达 股 份 500.00 交 行 蕴 通 财 富 ( 保 本 ) 2015 年 1 月 27 日 2 非 流 动 资 产 的 构 成 和 分 析 艾 尔 斯 2,000.00 交 行 蕴 通 财 富 ( 保 本 ) 2015 年 1 月 27 日 报 告 期 内, 非 流 动 资 产 主 要 由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及 无 形 资 产 组 成,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1,125.00 0.63 1,000.00 0.61 1,000.00 0.64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38,109.78 21.51 36,809.85 22.54 35,072.86 22.36 固 定 资 产 95,074.52 53.66 99,617.03 61.00 77,190.86 49.21 在 建 工 程 19,398.22 10.95 3,951.38 2.42 20,924.34 13.34 无 形 资 产 18,182.63 10.26 18,513.55 11.34 19,541.30 12.46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1,699.33 0.96 285.22 0.17 266.76 0.17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3,606.30 2.03 3,127.04 1.91 2,859.16 1.82 合 计 177,195.79 100.00 163,304.09 100.00 156,855.27 100.00 (1)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截 至 2014 年 末, 公 司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持 股 比 例 (%) 期 末 余 额 ( 万 元 ) 惠 达 宾 馆 100.00 1,000.00 中 陶 投 资 2.13 125.00 合 计 1,125.00 出 于 经 营 发 展 需 要, 本 公 司 对 惠 达 宾 馆 采 取 经 营 租 赁 方 式, 根 据 承 包 协 议 规 定, 本 公 司 对 惠 达 宾 馆 不 具 有 控 制 权 经 营 管 理 权, 对 惠 达 宾 馆 每 年 的 利 润 不 享 有 分 红 权, 每 年 仅 收 取 固 定 的 租 金 收 入 因 此, 惠 达 宾 馆 不 纳 入 公 司 合 并 报 表 范 1-1-275
围, 对 其 投 资 按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核 算 本 公 司 持 有 中 陶 投 资 2.13% 的 股 权, 本 公 司 对 其 不 具 有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和 重 大 影 响 因 此, 本 公 司 对 其 投 资 按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核 算 (2)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截 至 2014 年 末, 公 司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被 投 资 单 位 核 算 方 法 持 股 比 例 (%) 1-1-276 初 始 投 资 额 ( 万 元 ) 账 面 价 值 ( 万 元 ) 达 丰 焦 化 权 益 法 40.00 4,000.00 37,560.90 冀 东 天 然 气 权 益 法 30.00 180.00 523.96 Huida(Mas) 权 益 法 29.00 44.56 24.92 合 计 38,109.78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收 到 被 投 资 单 位 现 金 分 红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被 投 资 单 位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达 丰 焦 化 - - - 冀 东 天 然 气 75.00 60.00 75.90 Huida(Mas) - - - 合 计 75.00 60.00 75.90 (3) 固 定 资 产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一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145,482.15 141,735.12 113,466.02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82,309.32 80,819.07 62,686.12 机 器 设 备 56,942.15 54,641.38 44,485.57 运 输 工 具 2,045.64 2,345.53 2,702.20 电 子 及 办 公 设 备 1,977.80 1,772.25 1,554.51 其 他 设 备 2,207.24 2,156.89 2,037.62 二 累 计 折 旧 50,230.85 42,118.09 36,275.16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20,162.53 16,532.21 13,694.51 机 器 设 备 25,385.18 21,377.72 18,689.07 运 输 工 具 1,604.67 1,552.32 1,653.18 电 子 及 办 公 设 备 1,457.40 1,288.17 1,073.75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其 他 设 备 1,621.08 1,367.67 1,164.65 三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176.78 - -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36.87 - - 机 器 设 备 138.81 - - 运 输 工 具 - - - 电 子 及 办 公 设 备 0.03 - - 其 他 设 备 1.07 - - 四 固 定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95,074.52 99,617.03 77,190.86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62,109.92 64,286.86 48,991.61 机 器 设 备 31,418.17 33,263.66 25,796.50 运 输 工 具 440.97 793.21 1,049.02 电 子 及 办 公 设 备 520.37 484.08 480.76 其 他 设 备 585.10 789.22 872.97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规 模 逐 渐 增 加, 主 要 系 生 产 所 需 的 车 间 及 机 器 设 备 等, 这 些 固 定 资 产 为 公 司 产 能 的 进 一 步 扩 张 提 供 了 基 础 条 件, 随 着 现 有 产 品 产 能 的 扩 大 和 未 来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建 成 投 产,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将 进 一 步 提 升 2013 年 末,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较 2012 年 末 增 加 了 28,269.10 万 元, 增 长 了 24.91%, 主 要 原 因 是 卫 生 陶 瓷 新 2 号 生 产 线 惠 达 公 寓 等 工 程 项 目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科 目 核 算 2014 年 末, 公 司 计 提 了 176.78 万 元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主 要 系 公 司 在 技 术 改 造 中, 淘 汰 部 分 陈 旧 的 卫 生 陶 瓷 生 产 线, 由 于 这 些 固 定 资 产 已 经 不 能 再 给 公 司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公 司 按 照 其 账 面 净 值 与 可 收 回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提 相 应 的 减 值 准 备 (4) 在 建 工 程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在 建 工 程 余 额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名 称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包 装 车 间 技 术 改 造 - 234.05 2,912.87 年 产 280 万 件 卫 生 陶 瓷 生 产 线 13,725.61 2,134.60 - 窑 炉 节 能 技 改 项 目 - 603.11 - 污 水 改 造 项 目 - 385.81 - 卫 浴 浴 缸 生 产 线 5,246.03 110.71-1-1-277
项 目 名 称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分 厂 生 产 线 改 造 190.19 - - 高 压 成 型 车 间 连 续 烘 干 室 110.86 - - 卫 生 陶 瓷 新 2 号 生 产 线 - - 13,190.46 惠 达 职 工 公 寓 - - 3,820.53 16# 17# 窑 维 修 - - 766.98 其 他 125.52 483.10 233.50 合 计 19,398.22 3,951.38 20,924.34 2013 年 末, 公 司 在 建 工 程 余 额 较 上 年 末 减 少 了 16,972.96 万 元, 主 要 原 因 为 公 司 卫 生 陶 瓷 新 2 号 生 产 线 惠 达 公 寓 等 工 程 项 目 达 到 了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科 目 核 算 公 司 对 在 建 工 程 按 照 账 面 余 额 与 可 收 回 金 额 孰 低 计 量,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不 存 在 在 建 工 程 发 生 减 值 的 情 况, 因 此 无 需 计 提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准 备 (5) 无 形 资 产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无 形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如 下 : 项 目 金 额 ( 万 元 )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单 位 : 万 元 比 例 (%) 土 地 使 用 权 17,976.40 98.87 18,467.87 99.75 19,487.16 99.72 软 件 206.23 1.13 45.68 0.25 54.14 0.28 合 计 18,182.63 100.00 18,513.55 100.00 19,541.30 100.00 公 司 对 无 形 资 产 按 照 账 面 净 值 与 可 收 回 金 额 孰 低 计 量,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不 存 在 无 形 资 产 预 计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净 值 的 情 况, 因 此 无 需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6)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模 具 费 243.23 231.18 266.76 装 修 费 1,408.80 54.04 - 佛 山 运 营 中 心 租 赁 费 47.31 - - 合 计 1,699.33 285.22 266.76 1-1-278
2014 年 末, 公 司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余 额 较 2013 年 末 增 幅 较 大, 主 要 系 2014 年 公 司 支 付 了 北 京 永 乐 惠 达 大 厦 和 佛 山 运 营 中 心 的 装 修 费 用 (7)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1 已 确 认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报 告 期 内, 确 认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61.02 69.57 100.03 存 货 ( 未 实 现 内 部 销 售 利 润 ) 120.79 134.33 105.67 固 定 资 产 ( 未 实 现 内 部 销 售 利 润 ) 786.83 769.30 735.77 政 府 补 助 2,626.95 2,153.84 1,917.69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变 动 计 入 损 益 的 资 产 负 债 10.71 - - 合 计 3,606.30 3,127.04 2,859.16 2 未 确 认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出 于 谨 慎 性 原 则, 本 公 司 未 确 认 应 收 账 款 和 其 他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所 形 成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以 及 未 弥 补 亏 损 所 形 成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相 关 明 细 如 下 :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3,534.30 4,990.06 5,091.84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327.26 225.34 250.99 小 计 3,861.56 5,215.40 5,342.83 未 弥 补 亏 损 466.18 1,666.54 1,872.08 合 计 4,327.74 6,881.94 7,214.91 3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情 况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各 项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余 额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坏 账 准 备 3,861.56 5,215.40 5,342.81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365.40 343.13 551.52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176.78 - - 合 计 4,403.73 5,558.53 5,894.34 公 司 在 目 前 的 生 产 经 营 模 式 下, 资 产 流 动 性 较 强, 资 产 结 构 较 为 合 理, 能 够 1-1-279
较 好 的 满 足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的 迅 速 增 长, 整 体 资 产 优 良 公 司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了 稳 健 的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提 取 政 策, 主 要 资 产 的 减 值 准 备 提 取 情 况 与 资 产 质 量 实 际 状 况 相 符,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足 额 合 理 ( 二 ) 负 债 结 构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负 债 主 要 为 流 动 负 债, 各 期 末 公 司 负 债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金 额 ( 万 元 )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流 动 负 债 106,169.82 86.68 102,324.29 87.45 93,431.74 87.76 非 流 动 负 债 16,319.20 13.32 14,685.48 12.55 13,029.00 12.24 负 债 合 计 122,489.02 100.00 117,009.77 100.00 106,460.74 100.00 1 流 动 负 债 项 目 金 额 ( 万 元 )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短 期 借 款 67,000.00 63.11 66,919.86 65.40 51,000.00 54.59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71.37 0.07 - - - - 应 付 票 据 500.00 0.47 114.88 0.11 477.91 0.51 应 付 账 款 14,114.61 13.29 14,081.39 13.76 9,755.26 10.44 预 收 款 项 4,337.95 4.09 4,189.91 4.09 4,803.11 5.14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11,495.36 10.83 9,395.72 9.18 11,219.42 12.01 应 交 税 费 2,875.60 2.71 2,541.99 2.48 6,622.00 7.09 应 付 利 息 90.25 0.09 - - 214.71 0.23 应 付 股 利 281.66 0.27 648.90 0.63 3,836.18 4.11 其 他 应 付 款 5,403.03 5.09 4,431.63 4.33 5,503.14 5.89 合 计 106,169.82 100.00 102,324.29 100.00 93,431.74 100.00 (1) 短 期 借 款 2012 年 末 2013 年 末 和 2014 年 末, 公 司 短 期 借 款 分 别 为 51,000.00 万 元 66,919.86 万 元 和 67,000.00 万 元, 占 流 动 负 债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54.59% 65.40% 和 63.11% 短 期 借 款 占 比 较 高 的 原 因 是 :1 随 着 销 售 收 入 增 长, 资 金 需 求 量 不 断 增 加, 根 据 资 金 周 转 需 要, 使 用 短 期 银 行 借 款 补 充 公 司 营 运 资 金 ;2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先 后 推 进 了 卫 生 陶 瓷 新 2 号 生 产 线 年 产 280 万 件 卫 生 陶 瓷 生 产 线 包 装 车 间 技 1-1-280
术 改 造 等 项 目 的 建 设 而 相 应 增 加 银 行 借 款 截 至 2014 年 末, 公 司 的 银 行 借 款 明 细 如 下 表 所 示 : 借 款 银 行 借 款 金 额 ( 万 元 ) 借 款 期 限 利 率 (%) 类 别 4,300.00 2014-01-30 至 2015-01-24 6.00 信 用 3,700.00 2014-02-02 至 2015-01-24 6.00 信 用 5,000.00 2014-03-13 至 2015-03-05 6.00 信 用 农 行 丰 南 支 行 6,000.00 2014-03-20 至 2015-03-12 6.00 信 用 2,000.00 2014-06-30 至 2015-06-23 6.00 信 用 2,000.00 2014-07-01 至 2015-06-23 6.00 信 用 5,000.00 2014-09-19 至 2015-09-02 6.00 信 用 7,000.00 2014-12-24 至 2015-12-15 5.60 信 用 工 行 丰 南 支 行 5,000.00 2014-07-29 至 2015-01-27 5.88 信 用 交 行 卫 国 路 支 行 7,000.00 2014-09-19 至 2015-03-18 5.992 信 用 5,000.00 2014-12-24 至 2015-06-20 5.60 信 用 中 行 丰 南 支 行 10,000.00 2014-12-11 至 2015-12-11 5.60 信 用 汇 丰 唐 山 分 行 5,000.00 2014-08-29 至 2015-02-13 5.70 信 用 合 计 67,000.00 - - - 截 至 2014 年 末, 公 司 无 已 到 期 未 偿 还 的 短 期 借 款 (2) 应 付 账 款 本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主 要 为 应 支 付 给 原 辅 材 料 及 工 程 设 备 供 应 商 的 采 购 款 2012 年 末 2013 年 末 和 2014 年 末,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9,755.26 万 元 14,081.39 万 元 和 14,114.61 万 元, 占 流 动 负 债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10.44% 13.76% 和 13.29% 2013 年 末,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较 2012 年 末 增 加 了 4,326.13 万 元, 主 要 原 因 是 公 司 年 产 280 万 件 卫 生 陶 瓷 生 产 线 包 装 车 间 技 术 改 造 等 项 目 投 入 较 大, 期 末 未 结 清 的 工 程 及 设 备 款 项 较 2012 年 末 有 所 增 加 (3)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和 补 贴 余 额 ( 万 元 )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比 例 (%) 余 额 比 例 (%) 余 额 比 例 (%) 7,266.99 63.22 5,023.43 53.47 7,236.72 64.50 1-1-281
社 会 保 险 费 536.42 4.67 1,122.74 11.95 671.48 5.98 住 房 公 积 金 71.36 0.62 145.66 1.55 137.88 1.23 工 会 经 费 及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3,620.60 31.50 3,103.89 33.04 3,173.34 28.28 合 计 11,495.36 100.00 9,395.72 100.00 11,219.42 100.00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余 额 变 化 较 大, 主 要 原 因 为 :12012 年 末, 公 司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中 包 含 当 年 计 提 的 全 体 职 工 年 度 绩 效 奖 金 ;22013 年 起, 公 司 改 变 了 绩 效 奖 金 的 发 放 方 式, 除 高 管 之 外 的 员 工 改 为 按 季 度 发 放 绩 效 奖 金, 使 得 2013 年 末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余 额 较 上 年 末 大 幅 降 低 ;32014 年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增 长 显 著, 公 司 计 提 与 发 放 的 工 资 和 绩 效 奖 金 数 额 相 应 增 加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分 别 按 职 工 工 资 薪 金 总 额 的 2% 和 1.5% 计 提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不 存 在 拖 欠 职 工 薪 酬 福 利 的 情 况 (4) 应 交 税 费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应 交 税 费 明 细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增 值 税 595.56 505.19 1,655.00 营 业 税 61.98 213.05 420.69 企 业 所 得 税 1,400.95 651.39 3,039.68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73.53 168.08 167.56 房 产 税 182.15 64.85 80.01 土 地 使 用 税 455.48 466.78 338.01 个 人 所 得 税 52.37 352.59 801 教 育 费 附 加 53.58 120.06 119.29 其 他 税 费 - - 0.76 合 计 2,875.60 2,541.99 6,622.00 1 应 交 增 值 税 2012 年 末 公 司 应 交 增 值 税 余 额 变 化 较 大, 主 要 原 因 为 :2012 年 末, 本 公 司 对 成 品 库 进 行 调 整, 惠 联 陶 瓷 惠 美 陶 瓷 和 艾 尔 斯 等 子 公 司 将 其 全 部 库 存 商 品 一 次 性 销 售 给 惠 达 股 份, 使 得 该 等 子 公 司 2012 年 末 应 交 增 值 税 销 项 税 额 大 幅 增 加 ;B 1-1-282
自 2013 年 起, 惠 联 陶 瓷 等 公 司 未 发 生 上 述 一 次 性 大 量 销 售 的 情 况, 因 此 该 等 子 公 司 2013 年 末 和 2014 年 末 应 交 增 值 税 余 额 相 对 较 小 2 应 交 所 得 税 2013 年 末, 公 司 应 交 所 得 税 余 额 较 2012 年 末 减 少 了 2,388.29 万 元, 主 要 原 因 是 注 销 及 吸 收 合 并 了 惠 达 包 装 等 七 家 子 公 司, 缴 清 了 以 前 年 度 所 得 税 款 2014 年 末, 公 司 应 交 所 得 税 余 额 较 2013 年 末 增 加 了 749.56 万 元, 主 要 原 因 是 2014 年 公 司 业 绩 良 好, 利 润 总 额 及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增 长 较 快, 致 使 应 交 所 得 税 余 额 较 2013 年 末 大 幅 增 加 (5) 其 他 应 付 款 2012 年 末 2013 年 末 和 2014 年 末, 公 司 其 他 应 付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5,503.14 万 元 4,431.63 万 元 和 5,403.03 万 元, 占 流 动 负 债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5.89% 4.33% 和 5.09%, 主 要 为 经 销 商 保 证 金 物 料 押 金 及 与 其 他 企 业 往 来 款 截 至 2014 年 末, 公 司 前 五 名 其 他 应 付 款 明 细 如 下 : 性 质 或 内 容 金 额 单 位 : 万 元 援 企 稳 岗 资 金 1,438.17 向 惠 达 宾 馆 借 款 1,000.00 代 扣 代 交 医 疗 保 险 463.19 惠 达 小 区 物 业 维 修 基 金 236.01 代 扣 代 交 养 老 保 险 207.69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收 到 当 地 社 保 部 门 拨 付 援 企 稳 岗 资 金 1,438.17 万 元, 用 于 本 公 司 为 职 工 缴 纳 2015 年 社 会 保 险 费 用 2 非 流 动 负 债 项 目 金 额 ( 万 元 )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预 计 负 债 244.40 1.50 244.40 1.66 244.40 1.88 递 延 收 益 16,074.80 98.50 14,358.95 97.78 12,784.60 98.12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 82.13 0.56 - - 合 计 16,319.20 100.00 14,685.48 100.00 13,029.00 100.00 1-1-283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非 流 动 负 债 主 要 为 递 延 收 益, 具 体 明 细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土 地 平 整 及 基 础 设 施 补 偿 款 2,893.95 2,957.67 3,021.39 热 风 炉 改 造 项 目 861.00 1,033.20 1,205.40 高 压 注 浆 工 程 1,017.00 1,054.67 1,092.33 废 水 处 理 工 程 551.20 585.65 620.10 能 量 系 统 优 化 项 目 奖 励 资 金 900.00 933.33 966.67 一 分 厂 卫 生 陶 瓷 生 产 线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81.00 84.00 87.00 职 工 公 寓 建 设 项 目 4,648.45 4,811.55 4,893.10 卫 生 陶 瓷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754.33 781.75 538.05 薄 壁 轻 量 化 卫 生 陶 瓷 产 品 开 发 项 目 180.00 186.67 193.33 一 分 厂 窑 炉 改 造 及 余 热 利 用 项 目 155.70 161.47 167.23 公 司 改 扩 建 项 目 1,281.60 1,424.00 - 墙 地 砖 厂 窑 炉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113.00 120.00 锅 炉 改 造 项 目 63.00 70.00 卫 生 陶 瓷 数 字 化 开 发 与 智 能 化 成 型 工 艺 研 究 项 目 1-1-284 100.00 100.00 惠 群 窑 炉 节 能 技 改 项 目 51.79 55.00 公 司 改 扩 建 项 目 1,266.54 年 产 280 万 件 卫 生 陶 瓷 生 产 线 项 目 500.00 窑 炉 节 能 改 造 项 目 84.75 3000t/d 陶 瓷 废 水 处 理 项 目 155.38 卫 浴 浴 缸 生 产 线 416.12 合 计 16,074.80 14,358.95 12,784.60 ( 三 ) 偿 债 能 力 分 析 1 公 司 偿 债 能 力 指 标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偿 债 能 力 指 标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指 标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 动 比 率 1.38 1.43 1.42 速 动 比 率 0.75 0.79 0.79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47.04% 43.73% 50.30% 指 标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万 元 ) 31,756.59 26,029.42 25,467.34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5.85 5.43 4.51 (1) 流 动 比 率 和 速 动 比 率
2012 年 末 2013 年 末 和 2014 年 末, 公 司 的 流 动 比 率 分 别 为 1.42 1.43 和 1.38, 速 动 比 率 分 别 为 0.79 0.79 和 0.75, 报 告 期 内 保 持 相 对 稳 定 公 司 流 动 比 率 和 速 动 比 率 相 对 较 低, 这 是 公 司 快 速 发 展 期 的 阶 段 性 现 象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业 绩 保 持 较 快 增 长, 产 销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使 得 公 司 对 流 动 资 金 的 需 求 逐 年 增 加 ; 另 外,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先 后 推 进 了 卫 生 陶 瓷 新 2 号 生 产 线 年 产 280 万 件 卫 生 陶 瓷 生 产 线 等 工 程 建 设,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的 资 金 需 求 较 大 为 解 决 上 述 资 金 需 求, 公 司 选 择 成 本 较 低 的 短 期 银 行 借 款, 使 得 公 司 负 债 呈 现 短 期 化 趋 势, 从 而 拉 低 了 公 司 的 流 动 比 率 和 速 动 比 率 (2) 资 产 负 债 率 2012 年 末 2013 年 末 和 2014 年 末, 母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率 分 别 为 50.30% 43.73% 47.04%, 其 中 2013 年 末 较 2012 年 末 下 降 6.57 个 百 分 点, 主 要 原 因 是 2013 年 注 销 及 吸 收 合 并 了 惠 达 包 装 等 七 家 子 公 司, 母 公 司 的 投 资 收 益 较 上 年 大 幅 增 加, 净 资 产 和 资 产 总 额 出 现 不 同 程 度 的 增 长, 同 时 负 债 总 额 呈 下 降 趋 势, 从 而 降 低 了 母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率 由 于 公 司 生 产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的 资 金 需 求 逐 渐 增 加 资 金 紧 张 已 经 成 为 影 响 公 司 发 展 的 重 要 瓶 颈 之 一, 现 阶 段 银 行 借 款 是 公 司 的 资 金 的 主 要 来 源, 给 公 司 经 营 带 来 一 定 的 偿 债 风 险, 并 制 约 了 公 司 进 一 步 扩 张 的 能 力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将 在 大 幅 降 低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的 同 时 提 高 公 司 的 持 续 融 资 能 力, 并 增 强 公 司 的 偿 债 能 力, 改 善 公 司 的 财 务 结 构 (3)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和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随 着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的 不 断 增 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和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逐 步 提 高, 资 金 周 转 顺 畅, 未 发 生 过 拖 欠 银 行 借 款 本 息 的 情 况 此 外, 公 司 不 存 在 对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需 特 别 披 露 的 或 有 负 债, 亦 不 存 在 表 外 融 资 的 情 况 2 可 比 公 司 相 关 财 务 指 标 对 比 分 析 目 前, 在 国 内 境 外 上 市 及 拟 上 市 的 卫 浴 企 业 ( 以 下 简 称 可 比 公 司 ) 主 要 有 海 鸥 卫 浴 斯 米 克 中 宇 卫 浴 东 鹏 控 股 以 及 帝 王 洁 具 可 比 公 司 的 财 务 指 标 如 下 表 所 示 : 1-1-285
项 目 公 司 简 称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中 宇 卫 浴 5.27 4.03 3.38 东 鹏 控 股 1.52 1.32 0.72 斯 米 克 0.67 0.50 0.55 流 动 比 率 ( 倍 ) 帝 王 洁 具 - 2.98 3.19 海 鸥 卫 浴 - 1.29 1.2 算 术 平 均 值 2.49 2.02 1.81 惠 达 股 份 1.38 1.43 1.42 中 宇 卫 浴 4.28 3.12 2.38 东 鹏 控 股 0.9 0.82 0.31 斯 米 克 0.34 0.23 0.38 速 动 比 率 ( 倍 ) 帝 王 洁 具 - 2.01 2.19 海 鸥 卫 浴 - 0.81 0.79 算 术 平 均 值 1.84 1.40 1.21 惠 达 股 份 0.75 0.79 0.79 中 宇 卫 浴 37.33% 31.81% 24.31% 东 鹏 控 股 59.23% 48.94% 91.03% 斯 米 克 44.06% 55.79% 61.48% 资 产 负 债 率 帝 王 洁 具 - 21.92% 19.38% 海 鸥 卫 浴 - 52.07% 51.58% 算 术 平 均 值 46.87% 42.11% 49.56% 惠 达 股 份 47.04% 43.73% 50.30% 注 中 宇 卫 浴 东 鹏 控 股 分 别 在 德 国 和 香 港 上 市, 由 于 其 只 披 露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无 法 得 知 其 母 公 司 报 表 资 产 负 债 率, 故 采 用 其 合 并 报 表 资 产 负 债 率 代 替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流 动 比 率 速 动 比 率 略 低 于 行 业 平 均 水 平, 主 要 是 由 于 公 司 较 多 利 用 短 期 借 款 解 决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所 需 资 金, 致 使 公 司 短 期 偿 债 能 力 指 标 偏 低 公 司 上 市 后, 随 着 融 资 渠 道 的 拓 宽, 短 期 借 款 等 流 动 负 债 占 比 将 进 一 步 降 低, 短 期 偿 债 能 力 相 应 增 强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率 与 可 比 公 司 相 当 总 体 来 说, 公 司 负 债 水 平 合 理, 资 产 流 动 性 较 高, 具 有 较 强 的 偿 债 能 力 ( 四 ) 资 产 周 转 能 力 分 析 1 公 司 资 产 周 转 率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资 产 周 转 能 力 指 标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1-1-286
指 标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5.44 4.47 4.08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2.42 2.35 2.44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逐 年 上 升, 主 要 是 由 于 公 司 在 不 断 加 大 对 国 内 外 市 场 开 拓 的 同 时, 也 加 大 了 对 相 关 客 户 的 收 款 力 度, 提 高 了 公 司 的 盈 利 质 量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存 货 规 模 与 销 售 规 模 的 扩 大 同 步 变 动, 存 货 周 转 率 保 持 相 对 稳 定 2 可 比 公 司 相 关 财 务 指 标 对 比 分 析 项 目 公 司 简 称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中 宇 卫 浴 3.99 4.24 4.09 东 鹏 控 股 11.82 12.13 14.37 斯 米 克 4.72 5.52 5.93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帝 王 洁 具 - 7.77 9.02 海 鸥 卫 浴 - 3.72 4.25 行 业 平 均 值 6.84 6.68 7.53 惠 达 股 份 5.44 4.47 4.08 中 宇 卫 浴 3.77 3.35 2.87 东 鹏 控 股 2.34 2.05 1.57 斯 米 克 1.50 1.63 1.47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帝 王 洁 具 - 3.00 3.07 海 鸥 卫 浴 - 3.51 3.62 行 业 平 均 值 2.54 2.71 2.52 惠 达 股 份 2.42 2.35 2.44 注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部 分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尚 未 披 露 2014 年 度 报 告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存 货 周 转 率 与 行 业 平 均 值 较 为 接 近 ;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低 于 行 业 平 均 水 平, 主 要 是 因 为 可 比 公 司 东 鹏 控 股 的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偏 高, 剔 除 该 因 素 的 影 响,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与 行 业 平 均 水 平 基 本 相 当 总 体 来 看,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资 产 周 转 能 力 保 持 相 对 稳 定, 与 可 比 公 司 基 本 相 当 公 司 对 营 运 资 金 运 用 货 款 回 收 存 货 周 转 等 方 面 的 控 制 和 管 理, 反 映 出 公 司 良 好 的 生 产 经 营 管 理 能 力 和 风 险 控 制 能 力 二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 一 ) 营 业 收 入 分 析 1-1-287
1 营 业 收 入 构 成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项 目 金 额 ( 万 元 )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207,695.70 99.22 183,601.16 98.91 175,640.12 99.04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1,627.99 0.78 2,017.57 1.09 1,696.48 0.96 合 计 209,323.69 100.00 185,618.73 100.00 177,336.60 100.00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主 要 来 源 于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突 出 2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构 成 分 析 (1)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产 品 构 成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按 照 产 品 系 列 划 分 的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及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金 额 ( 万 元 )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卫 生 陶 瓷 113,690.84 54.74 105,051.25 57.22 103,478.49 58.92 五 金 洁 具 31,419.98 15.13 25,079.43 13.66 20,195.52 11.50 浴 室 柜 21,387.04 10.30 17,653.86 9.62 12,757.40 7.26 陶 瓷 砖 19,547.24 9.41 14,856.86 8.09 19,618.63 11.17 浴 缸 浴 房 8,248.96 3.97 7,547.89 4.11 6,262.88 3.57 其 他 13,401.65 6.46 13,411.89 7.30 13,327.20 7.59 合 计 207,695.70 100.00 183,601.16 100.00 175,640.12 100.00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构 成 基 本 保 持 稳 定, 卫 生 陶 瓷 五 金 洁 具 浴 室 柜 陶 瓷 砖 和 浴 缸 浴 房 等 五 大 类 产 品 的 销 售 收 入 占 公 司 主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在 90% 以 上 (2)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营 销 模 式 构 成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按 照 营 销 模 式 划 分 的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及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金 额 ( 万 元 )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经 销 境 内 100,651.52 48.46 80,151.81 43.66 54,927.10 31.27 1-1-288
直 销 境 外 66,438.88 31.99 63,693.13 34.69 66,703.25 37.98 经 销 小 计 167,090.40 80.45 143,844.94 78.35 121,630.35 69.25 工 程 24,948.81 12.01 25,166.63 13.71 41,011.25 23.35 其 他 15,656.49 7.54 14,589.59 7.95 12,998.52 7.40 直 销 小 计 40,605.30 19.55 39,756.22 21.65 54,009.77 30.75 合 计 207,695.70 100.00 183,601.16 100.00 175,640.12 100.00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不 断 加 大 国 内 市 场 的 投 入, 逐 步 对 经 销 商 实 施 扁 平 化 管 理, 经 销 商 数 量 及 营 业 网 点 不 断 增 加, 从 而 带 动 了 公 司 经 销 收 入 的 增 长 2014 年 度, 公 司 经 销 模 式 的 销 售 收 入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例 为 80.45%, 较 2012 年 度 增 长 了 11.20 个 百 分 点 区 域 (3)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地 域 结 构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按 照 地 域 划 分 的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及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金 额 ( 万 元 )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华 北 51,577.31 24.83 49,331.38 26.87 51,492.85 29.32 华 东 33,719.84 16.24 26,964.05 14.69 21,737.59 12.38 华 中 14,221.32 6.85 11,703.33 6.37 8,933.21 5.09 华 南 12,503.19 6.02 7,402.98 4.03 5,365.74 3.05 东 北 10,468.32 5.04 10,359.66 5.64 9,005.18 5.13 西 北 10,369.35 4.99 8,699.55 4.74 6,154.38 3.50 西 南 8,397.50 4.04 5,447.08 2.97 6,247.92 3.56 海 外 66,438.88 31.99 63,693.13 34.69 66,703.25 37.98 合 计 207,695.70 100.00 183,601.16 100.00 175,640.12 100.00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立 足 于 自 身 产 品 的 品 质 优 势 和 服 务 优 势, 依 靠 不 断 完 善 的 营 销 体 系 和 日 益 提 升 的 品 牌 知 名 度, 实 现 了 国 内 各 区 域 市 场 的 快 速 发 展 在 公 司 大 力 发 展 国 内 市 场 同 时, 公 司 境 外 市 场 销 售 额 总 体 保 持 稳 定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深 化 与 碧 桂 园 的 合 作, 对 碧 桂 园 的 销 售 收 入 从 2012 年 的 2,466.07 万 元, 增 长 到 2014 年 的 11,873.60 万 元, 由 于 碧 桂 园 的 房 地 产 项 目 主 要 集 中 在 广 东 和 江 苏 省, 所 以 报 告 期 内 华 南 和 华 东 地 区 的 销 售 收 入 增 长 较 快 (4)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季 节 性 分 析 1-1-289
期 间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各 季 度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情 况 如 下 : 金 额 ( 万 元 )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1-1-290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一 季 度 39,019.18 18.79 35,117.91 19.13 32,762.03 18.65 二 季 度 52,361.95 25.21 45,531.70 24.80 46,585.37 26.52 三 季 度 61,592.50 29.66 55,237.81 30.09 54,134.73 30.82 四 季 度 54,722.07 26.35 47,713.76 25.99 42,158.00 24.00 合 计 207,695.70 100.00 183,601.16 100.00 175,640.12 100.00 公 司 产 品 销 售 存 在 一 定 的 季 节 性 特 征, 第 一 季 度 通 常 是 全 年 的 销 售 淡 季, 主 要 是 由 于 第 一 季 度 受 到 天 气 寒 冷 春 节 假 期 等 因 素 的 影 响, 工 程 施 工 量 及 房 屋 装 修 量 较 小 受 上 述 因 素 影 响, 公 司 的 销 售 收 入 呈 现 季 节 性 波 动, 下 半 年 销 售 收 入 高 于 上 半 年, 第 一 季 度 占 全 年 销 售 收 入 的 比 重 最 低 3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变 动 分 析 2012 年 2013 年 和 2014 年,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为 175,640.12 万 元 183,601.16 万 元 和 207,695.70 万 元, 整 体 呈 上 升 趋 势, 增 长 的 主 要 原 因 如 下 : (1) 市 场 需 求 规 模 的 稳 步 扩 大 近 年 来, 随 着 我 国 国 民 经 济 的 快 速 发 展, 居 民 生 活 水 平 的 不 断 提 高, 居 民 可 支 配 收 入 的 不 断 提 高 带 动 了 卫 浴 行 业 需 求 的 稳 步 增 加 ; 城 镇 化 程 度 的 不 断 提 高 及 新 型 城 镇 化 战 略 的 提 出, 房 地 产 的 快 速 发 展 和 国 家 对 保 障 房 的 大 力 投 入 也 带 来 了 卫 浴 行 业 市 场 规 模 的 扩 大 ; 此 外, 家 庭 二 次 装 修 带 来 的 卫 浴 产 品 更 换 需 求 也 是 影 响 卫 浴 产 品 需 求 量 的 重 要 因 素 具 体 分 析 请 参 见 本 第 六 节 业 务 与 技 术 之 二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基 本 情 况 (2) 不 断 推 出 技 术 含 量 高 迎 合 市 场 潮 流 的 新 产 品 近 年 来, 随 着 各 国 政 府 节 能 减 排 绿 色 环 保 的 产 业 政 策 逐 步 推 行, 节 能 减 排 绿 色 环 保 消 费 理 念 已 在 消 费 者 中 不 断 形 成 鉴 于 此, 公 司 投 入 巨 额 的 研 发 资 金, 先 后 研 发 出 节 能 减 排, 绿 色 环 保 的 新 技 术 新 工 艺,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利 用 热 风 炉 替 代 燃 煤 低 效 锅 炉 技 术 薄 壁 轻 量 化 卫 生 陶 瓷 产 品 技 术 卫 生 洁 具 高 压 注 浆 成 型 技 术 节 水 且 不 易 堵 塞 的 座 便 器 技 术 喷 射 虹 吸 式 4.8 升 水 座 便 器 技 术 具 有 纳 米 自 洁 釉 面 的 卫 生 洁 具 制 造 技 术 高 硬 度 自 洁 釉 技 术 等, 从 产 品 生 产 环
节 开 始 至 产 品 最 终 使 用 环 节, 始 终 贯 穿 节 能 减 排 绿 色 环 保 的 理 念 公 司 利 用 研 发 出 的 新 技 术 新 工 艺 不 断 推 出 迎 合 市 场 潮 流 的 新 产 品, 为 公 司 持 续 发 展 以 及 不 断 抢 占 市 场 份 额 提 供 了 重 要 保 障 (3) 公 司 国 内 营 销 网 络 的 不 断 完 善 A 经 销 商 覆 盖 范 围 不 断 扩 大 营 业 网 点 数 量 不 断 增 加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的 经 销 商 已 经 覆 盖 全 国 所 有 省 份, 在 国 内 拥 有 358 家 经 销 商, 门 店 达 2,789 家, 其 中 专 卖 店 达 到 2,295 家, 省 会 级 市 场 覆 盖 率 100%, 地 市 级 市 场 覆 盖 率 90.20%, 县 级 市 场 覆 盖 率 67.45%, 并 不 断 向 乡 镇 市 场 发 展 同 时, 跟 随 我 国 城 镇 化 步 伐, 公 司 围 绕 品 牌 上 行 渠 道 下 沉 的 战 略, 不 断 向 空 白 市 场 和 三 四 线 城 市 进 行 渠 道 下 沉, 占 领 先 机, 强 化 公 司 的 竞 争 优 势 公 司 门 店 数 量 的 快 速 增 加 以 及 覆 盖 范 围 的 不 断 扩 大 为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不 断 增 长 奠 定 了 坚 实 的 基 础 B 不 断 加 强 与 工 程 客 户 合 作 近 年 来, 随 着 精 装 房 保 障 房 的 大 力 推 广 和 海 外 房 建 工 程 的 增 加, 房 地 产 开 发 商 工 程 客 户 的 消 费 需 求 快 速 增 长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先 后 与 碧 桂 园 恒 大 集 团 和 万 达 集 团 等 国 内 知 名 房 地 产 开 发 商 签 署 了 战 略 合 作, 成 为 大 型 房 地 产 公 司 的 合 作 供 应 商 ; 公 司 与 海 外 工 程 承 包 商 中 信 建 设 合 作, 为 其 在 安 哥 拉 委 内 瑞 拉 等 地 区 海 外 房 建 工 程 提 供 卫 浴 产 品 ; 与 此 同 时, 公 司 不 断 加 大 与 星 级 酒 店 和 连 锁 酒 店 的 合 作 力 度, 目 前 公 司 已 与 佛 山 希 尔 顿 酒 店 上 海 和 平 饭 店 及 上 海 香 格 里 拉 大 酒 店 等 高 端 酒 店 均 建 立 了 合 作 关 系 (4) 过 硬 的 产 品 质 量 及 显 著 的 品 牌 优 势 公 司 制 定 并 一 直 执 行 着 精 工 细 做 优 化 功 能 追 求 最 佳 顾 客 满 意 的 质 量 方 针,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和 行 业 有 关 规 定 对 产 品 进 行 质 量 控 制 公 司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覆 盖 了 供 应 商 管 理 产 品 开 发 管 理 原 材 料 生 产 过 程 检 验 与 出 厂 等 全 过 程 公 司 通 过 建 立 科 学 完 善 的 组 织 架 构 和 制 定 完 善 的 生 产 工 艺 操 作 规 程 与 质 量 控 制 监 督 反 馈 的 制 度 规 范, 从 组 织 架 构 与 制 度 规 范 上 确 保 产 品 质 量 公 司 先 后 先 后 通 过 了 多 项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同 时 公 司 还 取 得 了 美 国 澳 大 利 亚 和 韩 国 等 多 个 国 家 的 产 品 认 证 公 司 及 公 司 生 产 的 惠 达 系 列 产 品 先 后 荣 获 国 家 住 房 1-1-291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商 标 局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河 北 省 人 民 政 府 中 国 陶 瓷 工 业 协 会 及 各 类 机 构 颁 发 的 众 多 荣 誉 称 号 ( 二 ) 营 业 成 本 分 析 1 营 业 成 本 构 成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成 本 的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金 额 ( 万 元 )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152,700.38 99.45 138,075.68 99.10 131,011.47 99.23 其 他 业 务 成 本 850.93 0.55 1,265.06 0.90 1,021.97 0.77 合 计 153,551.31 100.00 139,340.74 100.00 132,033.44 100.00 报 告 期 内,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占 营 业 成 本 的 比 重 超 过 了 90% 2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产 品 构 成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按 产 品 构 成 分 类 如 下 : 项 目 金 额 ( 万 元 )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卫 生 陶 瓷 82,209.53 53.84 76,934.01 55.72 75,579.38 57.69 五 金 洁 具 23,574.75 15.44 20,470.64 14.83 16,498.23 12.59 浴 室 柜 14,402.23 9.43 11,674.34 8.46 8,894.92 6.79 陶 瓷 砖 15,809.70 10.35 11,635.51 8.43 13,702.95 10.46 浴 缸 浴 房 6,430.60 4.21 6,320.12 4.58 5,202.95 3.97 其 他 10,273.56 6.73 11,041.06 7.99 11,133.04 8.50 合 计 152,700.38 100.00 138,075.68 100.00 131,011.47 100.00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构 成 保 持 稳 定, 其 中 卫 生 陶 瓷 等 五 大 类 产 品 占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的 比 例 超 过 了 90%, 为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的 主 要 组 成 部 分 ( 三 ) 毛 利 及 毛 利 率 变 动 分 析 1 公 司 毛 利 构 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毛 利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1-1-292
项 目 金 额 ( 万 元 )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1-1-293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54,995.32 98.61 45,525.48 98.37 44,628.65 98.51 其 他 业 务 毛 利 777.06 1.39 752.50 1.63 674.51 1.49 合 计 55,772.38 100.00 46,277.99 100.00 45,303.15 100.00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占 毛 利 总 金 额 的 比 例 均 超 过 了 98%, 是 公 司 毛 利 额 的 主 要 来 源 2 主 营 业 务 产 品 毛 利 构 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的 毛 利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金 额 ( 万 元 )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卫 生 陶 瓷 31,481.30 57.24 28,117.24 61.76 27,899.11 62.52 五 金 洁 具 7,845.22 14.27 4,608.78 10.12 3,697.29 8.28 浴 室 柜 6,984.81 12.70 5,979.52 13.13 3,862.48 8.65 陶 瓷 砖 3,737.54 6.80 3,221.35 7.08 5,915.68 13.26 浴 缸 浴 房 1,818.36 3.31 1,227.77 2.70 1,059.93 2.37 其 他 3,128.08 5.68 2,370.82 5.20 2,194.15 4.92 合 计 54,995.31 100.00 45,525.48 99.99 44,628.64 100.00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毛 利 构 成 保 持 稳 定, 其 中 卫 生 陶 瓷 等 五 大 类 产 品 的 毛 利 额 占 公 司 毛 利 总 额 的 比 例 超 过 了 90%, 为 公 司 利 润 的 主 要 来 源 3 主 营 业 务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产 品 综 合 毛 利 率 及 其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卫 生 陶 瓷 27.69% 26.77% 26.96% 五 金 洁 具 24.97% 18.38% 18.31% 浴 室 柜 32.66% 33.87% 30.28% 陶 瓷 砖 19.12% 21.68% 30.15% 浴 缸 浴 房 22.04% 16.27% 16.92% 其 他 23.34% 17.68% 16.46% 合 计 26.48% 24.80% 25.41% 如 上 表 所 示, 随 着 公 司 销 售 规 模 的 不 断 扩 大 和 品 牌 影 响 力 的 提 高,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总 体 保 持 平 稳 并 略 有 上 升,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度,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25.41% 24.80% 和 26.48% 4 分 产 品 毛 利 率 变 动 分 析 (1) 卫 生 陶 瓷 产 品 毛 利 率 变 动 原 因 分 析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度, 公 司 卫 生 陶 瓷 产 品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26.96% 26.77% 和 27.69%, 总 体 保 持 平 稳 上 升 趋 势 1 各 子 类 产 品 收 入 占 比 与 毛 利 率 变 动 情 况 类 别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收 入 占 比 毛 利 率 收 入 占 比 毛 利 率 收 入 占 比 毛 利 率 联 体 类 31.51% 25.53% 29.57% 21.16% 26.93% 20.11% 坐 箱 合 包 类 15.35% 22.16% 15.86% 22.85% 24.64% 26.31% 分 体 类 12.83% 22.26% 14.15% 23.58% 12.38% 25.13% 水 箱 类 6.13% 18.68% 6.46% 18.27% 5.35% 15.83% 柱 盆 类 5.63% 28.27% 5.67% 31.22% 8.01% 36.84% 柜 盆 类 4.87% 47.65% 4.67% 41.84% 4.14% 45.75% 智 能 座 便 器 类 3.52% 19.91% 2.90% 19.86% 2.39% 41.52% 台 下 盆 类 3.31% 50.98% 2.71% 44.45% 1.48% 40.12% 蹲 便 类 2.98% 7.27% 2.71% 12.21% 2.67% 7.44% 台 上 盆 类 2.81% 29.85% 3.74% 30.87% 3.15% 30.48% 其 他 类 11.06% 44.19% 11.56% 46.56% 8.86% 39.66% 合 计 100.00% 27.69% 100.00% 26.77% 100.00% 26.96% 2 各 子 类 产 品 对 卫 生 陶 瓷 毛 利 率 贡 献 变 动 的 因 素 分 析 类 别 2014 年 度 和 2013 年 度 比 较 2013 年 度 和 2012 年 度 比 较 毛 利 率 变 动 影 响 收 入 变 动 影 响 毛 利 率 贡 献 变 动 毛 利 率 变 动 影 响 收 入 变 动 影 响 毛 利 率 贡 献 变 动 联 体 类 1.38% 0.41% 1.79% 0.31% 0.53% 0.84% 坐 箱 合 包 类 -0.11% -0.12% -0.22% -0.55% -2.31% -2.86% 分 体 类 -0.17% -0.31% -0.48% -0.22% 0.44% 0.22% 水 箱 类 0.03% -0.06% -0.03% 0.16% 0.18% 0.33% 柱 盆 类 -0.17% -0.01% -0.18% -0.32% -0.86% -1.18% 柜 盆 类 0.28% 0.08% 0.36% -0.18% 0.24% 0.06% 智 能 座 便 器 类 0.00% 0.12% 0.12% -0.63% 0.21% -0.42% 台 下 盆 类 0.22% 0.26% 0.48% 0.12% 0.49% 0.61% 蹲 便 类 -0.15% 0.03% -0.11% 0.13% 0.00% 0.13% 1-1-294
台 上 盆 类 -0.03% -0.29% -0.32% 0.01% 0.18% 0.19% 其 他 类 -0.26% -0.23% -0.50% 0.80% 1.07% 1.87% 合 计 1.02% -0.10% 0.92% -0.37% 0.18% -0.19% 注 毛 利 率 变 动 影 响 =( 各 产 品 本 年 毛 利 率 - 各 产 品 上 年 毛 利 率 )* 各 产 品 本 年 收 入 占 比 收 入 变 动 影 响 =( 各 产 品 本 年 收 入 占 比 - 各 产 品 上 年 收 入 占 比 )* 各 产 品 上 年 毛 利 率 毛 利 率 贡 献 变 动 = 毛 利 率 变 动 影 响 + 收 入 变 动 影 响 2013 年 度, 公 司 卫 生 陶 瓷 产 品 毛 利 率 较 2012 年 度 下 降 0.19 个 百 分 点, 各 子 类 产 品 毛 利 率 变 动 影 响 -0.37%, 各 子 类 产 品 收 入 占 比 变 动 影 响 0.18%, 毛 利 率 变 动 的 主 要 原 因 为 :A 坐 箱 合 包 类 和 柱 盆 类 产 品 主 要 销 往 北 美 国 家,2013 年 北 美 市 场 及 竞 争 环 境 发 生 变 化, 该 两 类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分 别 较 上 年 下 降 了 34.62% 和 28.06%, 销 售 收 入 占 比 下 降, 对 卫 生 陶 瓷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变 动 影 响 合 计 为 -3.17% 同 时, 该 两 类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分 别 较 上 年 下 降 了 3.46 和 5.62 个 百 分 点, 对 卫 生 陶 瓷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变 动 影 响 合 计 为 -0.87%;B 联 体 类 台 下 盆 类 和 其 他 类 产 品 以 国 内 销 售 为 主,2013 年 受 益 于 国 内 需 求 拉 动, 其 销 售 收 入 增 长 较 快, 销 售 收 入 占 比 提 高, 对 卫 生 陶 瓷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变 动 影 响 合 计 为 2.09% 同 时, 该 三 类 产 品 毛 利 率 也 分 别 较 上 年 有 所 提 升, 对 卫 生 陶 瓷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变 动 影 响 合 计 为 1.23% 2014 年 度, 公 司 卫 生 陶 瓷 产 品 毛 利 率 较 2013 年 度 提 高 0.92 个 百 分 点, 各 子 类 产 品 毛 利 率 变 动 影 响 1.02%, 各 子 类 产 品 收 入 占 比 变 动 影 响 -0.10%, 毛 利 率 变 动 的 主 要 原 因 为 :A 为 迎 合 国 内 卫 浴 市 场 转 型 升 级, 公 司 推 出 HDC6171 HDC6192 等 高 附 加 值 联 体 类 产 品, 并 将 系 列 产 品 成 功 推 向 了 碧 桂 园 等 工 程 客 户, 使 得 联 体 产 品 毛 利 率 较 上 年 有 所 提 高, 对 卫 生 陶 瓷 产 品 毛 利 率 影 响 为 1.38% 同 时,2014 年 联 体 类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较 2013 年 增 长 了 15.38%, 销 售 收 入 占 比 提 高, 对 卫 生 陶 瓷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影 响 为 0.41%;B 分 体 类 和 台 上 盆 类 产 品 主 要 出 口 北 美 韩 国 和 巴 基 斯 坦 等 国 家 和 地 区, 因 原 材 料 价 格 和 人 工 成 本 上 涨, 该 等 产 品 的 生 产 成 本 有 所 提 高, 但 考 虑 海 外 市 场 竞 争 状 况,2014 年 公 司 未 对 该 等 产 品 的 售 价 进 行 调 整, 造 成 毛 利 率 的 一 定 幅 度 下 降, 对 卫 生 陶 瓷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影 响 合 计 为 -0.48% 另 外, 2014 年 分 体 类 和 台 上 盆 类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分 别 较 2013 年 下 降 了 1.83% 和 18.59%, 对 卫 生 陶 瓷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影 响 合 计 为 -0.32% (2) 五 金 洁 具 产 品 毛 利 率 变 动 原 因 分 析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度, 公 司 五 金 洁 具 产 品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18.31% 1-1-295
18.38% 和 24.97%, 其 中 2014 年 较 2013 年 变 化 幅 度 较 大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类 别 收 入 占 比 毛 利 率 收 入 占 比 毛 利 率 收 入 占 比 毛 利 率 水 龙 头 类 40.34% 20.76% 42.49% 13.40% 42.82% 10.21% 直 管 淋 浴 器 31.79% 23.58% 30.28% 19.65% 28.39% 24.61% 洁 具 小 件 12.97% 34.68% 10.23% 21.91% 10.90% 16.96% 其 他 收 入 14.90% 30.88% 17.01% 26.42% 17.90% 28.49% 合 计 100.00% 24.97% 100.00% 18.38% 100.00% 18.31%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度, 公 司 水 龙 头 类 产 品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10.21% 13.40% 和 20.76%, 毛 利 率 的 增 长 速 度 较 快, 主 要 原 因 为 :A 公 司 五 金 洁 具 生 产 线 于 2011 年 建 成 投 产, 公 司 采 取 了 适 当 低 价 推 广 策 略, 随 着 市 场 接 受 程 度 逐 步 提 高, 公 司 逐 渐 调 高 了 该 产 品 销 售 价 格,2013 年 和 2014 年 水 龙 头 类 产 品 的 销 售 价 格 分 别 较 上 年 提 高 了 4.59% 和 7.04%;B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五 金 洁 具 生 产 线 处 于 产 能 逐 步 释 放 期, 随 着 水 龙 头 产 品 生 产 的 数 量 的 逐 步 提 高, 分 摊 到 单 位 产 品 中 的 折 旧 及 摊 销 等 固 定 成 本 也 随 之 相 应 降 低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度, 公 司 直 管 淋 浴 器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24.61% 19.65% 和 23.58%, 该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变 化 较 大, 主 要 原 因 为 : 直 管 淋 浴 器 作 为 普 通 淋 浴 喷 头 的 升 级 替 代 产 品, 受 到 消 费 者 的 日 益 青 睐, 市 场 规 模 扩 大 的 同 时, 市 场 竞 争 也 日 趋 激 烈 公 司 为 抓 住 这 一 市 场 机 遇,2013 年 对 直 管 淋 浴 器 降 价 促 销, 该 产 品 平 均 售 价 较 上 年 降 低 了 8.18%, 而 同 期 单 位 成 品 因 工 艺 改 进 等 原 因 仅 较 上 年 降 低 了 2.14%, 导 致 该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较 上 年 下 降 了 4.96 个 百 分 点 2014 年, 公 司 在 巩 固 市 场 地 位 后, 提 高 了 直 管 淋 浴 器 产 品 的 销 售 价 格, 使 得 该 产 品 毛 利 率 有 所 回 升 (3) 浴 室 柜 产 品 毛 利 率 变 动 原 因 分 析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度, 公 司 浴 室 柜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30.28% 33.87% 和 32.66%, 报 告 期 内 总 体 保 持 平 稳 2013 年 度, 公 司 浴 室 柜 产 品 毛 利 率 较 2012 年 增 加 了 3.59 个 百 分 点, 主 要 原 因 为 :2013 年 浴 室 柜 浴 室 镜 生 产 线 的 产 能 得 到 释 放, 规 模 效 益 体 现, 摊 薄 了 固 定 成 本 2013 年 与 2012 年 相 比, 浴 室 柜 的 销 售 数 量 达 到 25.36 万 件, 增 长 36.24%, 浴 室 镜 的 销 售 数 量 达 到 20.27 万 件, 增 长 32.87% 1-1-296
2014 年 度, 公 司 浴 室 柜 类 产 品 毛 利 率 较 2013 年 下 降 了 1.21 个 百 分 点, 主 要 原 因 为 :2014 年 公 司 浴 室 柜 生 产 人 员 工 资 原 材 料 采 购 成 本 和 外 协 加 工 成 本 均 较 上 年 有 所 提 高, 造 成 该 产 品 毛 利 率 小 幅 下 降 (4) 陶 瓷 砖 产 品 毛 利 率 变 动 原 因 分 析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度, 公 司 陶 瓷 砖 产 品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30.15% 21.68% 和 19.12%, 报 告 期 内 呈 逐 年 下 降 趋 势 类 别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收 入 占 比 毛 利 率 收 入 占 比 毛 利 率 收 入 占 比 毛 利 率 工 程 客 户 13.78% 37.55% 24.16% 41.75% 60.81% 39.09% 经 销 商 83.50% 15.56% 70.68% 14.30% 37.44% 15.51% 展 厅 零 售 2.72% 35.02% 5.16% 28.76% 1.75% 32.95% 合 计 100.00% 19.12% 100.00% 21.68% 100.00% 30.15% 由 上 表 可 知,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陶 瓷 砖 产 品 毛 利 率 下 降 主 要 原 因 是 销 售 结 构 发 生 了 变 化, 具 体 原 因 分 析 如 下 :12012 年 度, 公 司 承 接 了 唐 山 市 平 房 改 造 项 目 石 家 庄 万 达 广 场 等 国 内 大 型 工 程 项 目, 工 程 类 陶 瓷 砖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及 其 在 收 入 中 的 占 比 均 较 高, 提 升 了 陶 瓷 砖 产 品 的 整 体 毛 利 率 水 平 ;22013 年 起, 公 司 的 上 述 工 程 项 目 陆 续 完 工,2013 年 和 2014 年 工 程 类 陶 瓷 砖 产 品 的 销 售 占 比 分 别 降 至 24.16% 和 13.78%, 公 司 主 要 通 过 经 销 商 渠 道 来 销 售 陶 瓷 砖 产 品, 增 加 了 中 间 流 通 环 节, 导 致 公 司 陶 瓷 砖 产 品 毛 利 率 逐 年 降 低 (5) 浴 缸 浴 房 产 品 毛 利 率 变 动 原 因 分 析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度, 公 司 浴 缸 浴 房 产 品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16.92% 16.27% 和 22.04%, 总 体 保 持 增 长 趋 势 1 各 子 类 产 品 收 入 占 比 与 毛 利 率 变 动 情 况 类 别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收 入 占 比 毛 利 率 收 入 占 比 毛 利 率 收 入 占 比 毛 利 率 按 摩 浴 缸 8.34% 31.40% 9.35% 30.52% 10.82% 31.78% 船 型 浴 缸 8.03% 35.00% 1.97% 21.74% 3.94% 23.23% 简 易 淋 浴 房 21.72% 16.81% 26.52% 12.72% 25.13% 18.08% 龙 头 浴 缸 29.99% 26.31% 29.48% 22.57% 25.78% 18.58% 普 通 浴 缸 9.93% 9.99% 6.94% 7.68% 3.80% 14.60% 1-1-297
裙 边 浴 缸 7.00% 25.59% 7.91% 14.40% 5.03% 29.84% 其 他 14.98% 15.27% 17.83% 7.21% 25.50% 4.63% 合 计 100.00% 22.04% 100.00% 16.27% 100.00% 16.92% 2 各 子 类 产 品 对 浴 缸 浴 房 毛 利 率 贡 献 变 动 的 因 素 分 析 类 别 2014 年 度 和 2013 年 度 比 较 2013 年 度 和 2012 年 度 比 较 毛 利 率 变 动 影 响 收 入 变 动 影 响 毛 利 率 贡 献 变 动 1-1-298 毛 利 率 变 动 影 响 收 入 变 动 影 响 毛 利 率 贡 献 变 动 按 摩 浴 缸 0.07% -0.31% -0.24% -0.12% -0.47% -0.59% 船 型 浴 缸 1.06% 1.32% 2.38% -0.03% -0.46% -0.49% 简 易 淋 浴 房 0.89% -0.61% 0.28% -1.42% 0.25% -1.17% 龙 头 浴 缸 1.12% 0.12% 1.24% 1.18% 0.69% 1.87% 普 通 浴 缸 0.23% 0.23% 0.46% -0.48% 0.46% -0.02% 裙 边 浴 缸 0.78% -0.13% 0.65% -1.22% 0.86% -0.36% 其 他 1.21% -0.21% 1.00% 0.46% -0.35% 0.11% 合 计 5.36% 0.41% 5.77% -1.63% 0.98% -0.65% 2013 年 度, 公 司 浴 缸 浴 房 产 品 毛 利 率 较 2012 年 度 下 降 了 0.65 个 百 分 点, 各 子 类 产 品 毛 利 率 变 动 影 响 -1.63%, 各 子 类 产 品 收 入 占 比 变 动 影 响 0.98%, 该 产 品 毛 利 率 变 动 的 主 要 原 因 为 :A 2013 年 国 内 经 销 商 王 立 广 从 公 司 采 购 简 易 淋 浴 房, 用 于 南 苏 丹 房 屋 建 设 工 程, 公 司 给 予 了 一 定 的 价 格 优 惠, 使 得 该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较 上 年 有 所 下 降, 对 浴 缸 浴 房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影 响 为 -1.42%;B 受 国 内 市 场 变 化 的 影 响, 按 摩 浴 缸 船 型 浴 缸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水 平 及 其 在 收 入 中 的 占 比 均 有 所 降 低, 对 浴 缸 浴 房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变 动 影 响 合 计 为 -1.08%%;C 龙 头 浴 缸 是 公 司 主 导 的 浴 缸 浴 房 产 品, 消 费 者 认 可 程 度 高, 市 场 前 景 广 阔 2013 年 起, 公 司 陆 续 推 出 HD101 HD102 等 多 种 高 附 加 值 的 龙 头 浴 缸 产 品, 使 得 该 产 品 毛 利 率 水 平 及 销 售 收 入 均 大 幅 提 高, 对 浴 缸 浴 房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影 响 合 计 为 1.87% 2014 年 度, 公 司 浴 缸 浴 房 产 品 毛 利 率 较 2012 年 度 提 高 了 5.77 个 百 分 点, 各 子 类 产 品 毛 利 率 变 动 影 响 5.36%, 各 子 类 产 品 收 入 占 比 变 动 影 响 0.41%, 该 产 品 毛 利 率 变 动 主 要 原 因 为 :A 船 型 浴 缸 是 较 为 高 档 的 浴 缸 产 品, 主 要 面 向 工 程 和 零 售 客 户 销 售 2014 年 公 司 针 对 国 内 工 程 及 零 售 客 户 开 发 了 的 HD1506/07 HD1512/13 等 多 款 新 型 产 品 船 型 浴 缸, 市 场 销 售 情 况 较 好, 带 动 了 船 型 浴 缸 销 售 收 入 和 毛 利 率 的 显 著 提 升, 对 浴 缸 浴 房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影 响 合 计 为 2.38%;B 公 司 继 续 加 大 龙 头 浴 缸 产 品 的 市 场 推 广 及 新 产 品 研 发 力 度,2014 年 公 司 将 多 款 新 型 龙 头 浴 缸 产 品
成 功 推 向 市 场, 使 得 该 产 品 的 收 入 规 模 和 毛 利 率 水 平 进 一 步 提 升, 对 浴 缸 浴 房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影 响 合 计 为 1.24% 5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与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比 较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与 可 比 公 司 对 比 如 下 : 公 司 名 称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海 鸥 卫 浴 22.70% 21.91% 斯 米 克 28.06% 26.99% 27.87% 中 宇 卫 浴 27.58% 27.67% 28.44% 东 鹏 控 股 38.47% 37.07% 35.56% 帝 王 洁 具 31.60% 30.85% 行 业 平 均 值 37.31% 29.21% 28.93% 惠 达 股 份 26.48% 24.80% 25.41% 注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部 分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尚 未 披 露 2014 年 度 报 告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低 于 同 行 业 平 均 水 平, 主 要 系 不 同 公 司 的 产 品 结 构 存 在 差 异 : 本 公 司 主 要 生 产 和 销 售 卫 生 陶 瓷 产 品, 海 鸥 卫 浴 中 宇 卫 浴 的 主 要 产 品 为 五 金 洁 具, 斯 米 克 和 东 鹏 控 股 的 主 要 产 品 为 陶 瓷 砖, 帝 王 洁 具 主 要 生 产 和 销 售 压 克 力 洁 具 产 品 总 体 来 说,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水 平 基 本 合 理, 未 偏 离 同 行 业 平 均 水 平 ( 四 ) 期 间 费 用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期 间 费 用 金 额 及 其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的 情 况 如 下 所 示 : 项 目 金 额 ( 万 元 )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销 售 费 用 13,574.07 6.48 9,669.81 5.21 8,196.79 4.62 管 理 费 用 19,540.90 9.34 19,435.85 10.47 17,799.95 10.04 财 务 费 用 2,379.10 1.14 2,554.95 1.38 2,523.06 1.42 合 计 35,494.07 16.96 31,660.61 17.06 28,519.80 16.08 由 上 表 可 知, 在 营 业 收 入 持 续 增 长 的 同 时, 公 司 对 各 项 费 用 的 支 出 进 行 了 有 效 管 控, 期 间 费 用 总 额 呈 现 增 长 趋 势,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基 本 稳 定 1 销 售 费 用 1-1-299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明 细 如 下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广 告 费 4,707.67 2,243.16 1,655.03 展 览 费 405.09 623.06 677.69 保 险 费 225.37 227.28 201.53 差 旅 费 528.75 469.03 399.06 职 工 薪 酬 2,404.32 2,064.35 1,523.73 运 杂 费 4,142.05 3,268.72 3,197.37 商 检 认 证 费 78.10 77.59 149.82 办 公 费 296.14 215.14 249.81 装 修 费 223.20 102.23 12.90 安 装 费 34.22 86.37 租 赁 费 194.94 26.19 电 商 服 务 费 226.23 231.46 其 他 费 107.98 35.24 129.84 合 计 13,574.07 9,669.81 8,196.79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主 要 包 括 广 告 费 展 览 费 销 售 人 员 工 资 薪 酬 差 旅 费 和 运 杂 费 等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度,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4.62% 5.21% 和 6.48% 随 着 报 告 期 内 销 售 额 的 逐 步 扩 大 以 及 市 场 竞 争 的 加 剧, 公 司 为 抢 占 市 场 提 升 品 牌 影 响 力, 逐 年 加 大 了 广 告 的 投 入 力 度 ; 同 时 引 入 高 端 销 售 人 才, 使 得 广 告 支 出 和 销 售 人 员 的 薪 酬 支 出 出 现 一 定 增 长 ; 另 外,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广 东 等 远 距 离 区 域 销 售 增 长 较 快, 因 此 运 费 相 应 出 现 较 大 增 长 2 管 理 费 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明 细 如 下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职 工 薪 酬 4,741.75 4,705.17 4,876.99 折 旧 费 1,342.44 1,384.07 1,171.37 办 公 费 513.31 525.25 571.22 差 旅 费 116.84 92.03 177.15 交 际 应 酬 费 269.51 310.99 443.00 税 金 1,836.33 1,670.12 1,314.10 1-1-300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保 险 费 950.79 799.91 764.40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519.41 525.38 439.41 检 测 费 53.73 66.71 61.67 咨 询 费 98.92 177.46 646.62 环 保 排 污 费 88.17 80.53 117.12 商 标 专 利 费 46.77 57.26 91.73 技 术 开 发 费 6,705.81 5,914.31 5,055.00 认 证 费 27.81 28.14 51.28 仓 储 费 1,414.71 1,118.41 1,137.38 股 份 支 付 - 1,543.80 - 租 赁 费 138.86 54.34 131.72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24.94 20.79 79.33 装 修 费 195.65 - - 其 他 费 用 455.15 361.20 670.45 合 计 19,540.90 19,435.85 17,799.95 公 司 的 管 理 费 用 主 要 是 人 员 工 资 折 旧 费 办 公 费 税 金 技 术 开 发 费 社 保 及 住 房 公 积 金 仓 储 费 和 股 份 支 付 费 用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度,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10.04% 10.47% 和 9.34%, 总 体 保 持 平 稳 总 体 来 说,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的 增 长 与 其 业 务 规 模 的 发 展 相 匹 配 在 公 司 业 务 收 入 持 续 增 长 的 过 程 中,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的 增 长 得 到 了 有 效 控 制, 且 研 发 费 用 的 持 续 投 入 有 效 地 保 证 了 公 司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增 强 了 公 司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3 财 务 费 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财 务 费 用 明 细 如 下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利 息 支 出 3,194.31 3,061.45 2,838.37 减 : 利 息 收 入 287.86 136.56 309.90 汇 兑 损 益 -713.57-526.44-107.26 银 行 手 续 费 186.22 156.50 101.85 合 计 2,379.10 2,554.95 2,523.06 公 司 的 财 务 费 用 主 要 是 利 息 支 出, 利 息 收 入 和 汇 兑 损 益 一 定 程 度 上 冲 减 了 财 1-1-301
务 费 用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度, 公 司 财 务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1.42% 1.38% 和 1.14%, 总 体 保 持 稳 定 ( 五 )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资 产 减 值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坏 账 损 失 393.75 762.43-283.96 存 货 跌 价 损 失 308.04 282.08 515.03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176.78 - - 合 计 878.56 1,044.52 231.07 ( 六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在 出 口 贸 易 中 公 司 采 取 的 主 要 结 算 货 币 为 美 元 和 欧 元 为 了 减 少 汇 率 波 动 的 影 响, 进 行 了 外 汇 衍 生 产 品 的 交 易,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减 少 了 汇 率 波 动 给 公 司 带 来 的 不 利 影 响 2012 年 末 2013 年 末 和 2014 年 末, 公 司 未 到 期 的 远 期 汇 率 协 议 产 生 了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分 别 为 0 万 元 547.53 万 元 和 -618.90 万 元 ( 七 ) 投 资 收 益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投 资 收 益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收 益 1,330.37 1,796.99 254.45 处 置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产 生 投 资 收 益 - 31.47 合 计 1,330.37 1,796.99 285.92 报 告 期 内, 权 益 法 核 算 下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收 益 明 细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达 丰 焦 化 1,247.05 1,751.35 163.52 冀 东 天 然 气 102.95 45.65 90.93 HUIDA Malaysia -19.64 - - 合 计 1,330.37 1,796.99 254.45 ( 八 ) 营 业 外 收 入 与 支 出 1-1-302
1 营 业 外 收 入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5.79 50.53 38.68 政 府 补 助 1,459.62 894.25 1,342.60 其 他 29.41 6.68 64.87 合 计 1,494.82 951.46 1,446.15 报 告 期 内, 营 业 外 收 入 主 要 为 政 府 补 助 收 入, 具 体 明 细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批 文 / 依 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唐 山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省 引 智 项 目 唐 山 市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局 对 标 优 秀 成 果 奖 励 资 金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财 政 局 科 技 创 新 奖 励 经 费 河 北 省 财 政 厅 发 明 专 利 申 请 资 助 金 唐 山 市 商 务 局 出 口 信 用 保 险 扶 持 发 展 资 金 唐 山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2012 年 国 家 引 智 经 费 2011 年 出 口 信 用 保 险 扶 持 资 金 2011 年 度 信 保 扶 持 资 金 ( 河 北 省 商 务 厅 ) 河 北 省 商 务 厅 2012 年 1-5 月 出 口 信 用 保 险 扶 持 发 展 资 金 唐 山 市 商 务 局 2011 年 度 中 小 企 业 国 际 市 场 开 拓 资 金 河 北 省 商 务 厅 2012 年 6-9 月 出 口 信 用 保 险 扶 持 资 金 唐 山 市 财 政 局 集 中 付 中 心 2012 年 环 保 专 项 资 金 唐 山 市 财 政 局 2012 年 度 外 贸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建 设 资 金 14 热 风 炉 改 造 项 目 河 北 省 外 国 专 家 局 引 智 项 目 经 费 - 7.00 唐 对 标 字 2012 1 号 - 8.00 唐 字 2012 12 号 - 10.00 唐 科 知 字 2012 7 号 - 0.30 出 口 信 用 保 险 扶 持 发 展 资 金 河 北 省 外 国 专 家 局 引 智 项 目 经 费 出 口 信 用 保 险 扶 持 发 展 资 金 出 口 信 用 保 险 扶 持 发 展 资 金 出 口 信 用 保 险 扶 持 发 展 资 金 - 2.53-7.00-7.00-12.57-15.68 唐 商 字 2012 158 号 - 16.00 出 口 信 用 保 险 扶 持 发 展 资 金 - 16.33 唐 环 办 发 2012 12 号 - 57.38 唐 财 企 复 2012 46 号 - 60.00 唐 财 建 2007 194 号 冀 财 建 2008 323 号 唐 财 建 2008 216 号 唐 财 建 2009 183 号 172.20 172.20 172.20 15 废 水 处 理 工 程 冀 财 建 2009 477 号 等 34.45 34.45 34.45 16 土 地 平 整 费 基 础 设 施 补 偿 17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财 政 局 2011 年 市 工 业 企 业 技 改 专 项 资 金 用 地 协 议 及 补 充 协 议 63.72 63.72 42.48 唐 财 企 2011 43 号 - 60.00 1-1-303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批 文 / 依 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18 19 20 21 唐 山 市 财 政 局 集 中 付 中 心 引 进 国 外 技 术 管 理 人 才 经 费 国 家 金 库 丰 南 支 库 新 建 节 能 隧 道 生 产 线 专 项 资 金 丰 南 区 财 政 局 卫 生 陶 瓷 生 产 线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资 金 薄 壁 轻 量 化 卫 生 陶 瓷 产 品 开 发 项 目 唐 山 市 外 国 专 家 局 关 于 下 达 市 级 2012 年 度 引 进 国 外 技 术 管 理 人 才 项 目 计 划 和 经 费 预 算 的 通 知 关 于 拨 付 2012 年 区 应 用 技 术 研 究 与 开 发 资 金 请 示 - 10.00-70.00 丰 财 预 复 2012 560 号 - 25.00 唐 科 技 字 2012 48 号 - 45.00 22 专 利 补 贴 资 金 专 利 补 贴 资 金 - 0.30 23 丰 南 国 库 污 水 处 理 改 造 项 目 丰 财 预 复 2012 1129 号 - 18.00 24 专 利 补 贴 资 金 唐 科 知 字 2012 13 号 - 2.55 25 高 压 注 浆 工 程 26 27 28 29 30 31 能 量 系 统 优 化 项 目 奖 励 资 金 第 一 分 厂 卫 生 陶 瓷 生 产 线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 能 量 优 化 系 统 ) 卫 生 陶 瓷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 能 量 优 化 系 统 ) 薄 壁 轻 量 化 卫 生 陶 瓷 产 品 开 发 项 目 ( 能 量 优 化 系 统 ) 一 分 厂 窑 炉 改 造 及 余 热 利 用 项 目 ( 能 量 优 化 系 统 ) 出 口 信 用 保 险 发 展 扶 持 资 金 32 对 外 贸 易 扶 持 资 金 唐 财 建 2011 90 号 发 改 投 资 2009 999 号 37.67 37.67 37.67 唐 财 建 2011 128 号 33.33 33.33 33.33 冀 财 建 2011 455 号 3.00 3.00 3.00 丰 财 预 2012 4 号 丰 财 预 复 2013 692 号 薄 壁 轻 量 化 卫 生 陶 瓷 产 品 开 发 的 相 关 补 助 27.42 22.25 18.55 6.67 6.67 6.67 丰 财 预 复 2012 292 号 5.77 5.77 5.77 出 口 信 用 保 险 发 展 扶 持 资 金 唐 山 市 商 务 局 2010 323 号 - 28.91-2.20 33 增 值 税 退 税 政 府 补 贴 财 税 2007 92 号 207.08 448.58 34 节 能 奖 励 补 贴 资 金 丰 发 改 字 2012 100 号 - 25.00 35 唐 山 市 科 技 情 报 学 会 专 利 补 贴 款 唐 科 知 字 2011 8 号 - 0.50 36 河 北 发 明 专 利 申 请 资 助 金 冀 知 办 2012 42 号 - 0.15 37 对 外 贸 易 服 务 平 台 补 贴 款 冀 财 企 2011 32 号 - 15.00 38 唐 山 市 财 政 局 对 外 贸 易 服 务 平 台 支 持 资 金 唐 财 企 复 2012 46 号 - 10.00 39 丰 南 财 政 局 国 际 认 证 补 助 唐 商 字 2011 075 号 - 7.50 40 丰 南 科 技 局 专 利 补 贴 款 2.95-41 42 丰 南 区 财 政 局 纳 税 大 户 奖 励 资 金 丰 南 区 财 政 局 投 资 大 户 奖 金 丰 南 字 2013 9 号 50.00 - 丰 南 字 2013 9 号 10.00-1-1-304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批 文 / 依 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43 唐 山 市 商 务 局 中 小 企 业 开 拓 资 金 唐 商 字 (2013)117 号 14.00-44 出 口 信 用 补 贴 80.68 45 职 工 公 寓 建 设 项 目 丰 黄 政 字 2012 4 号 163.10 81.55-46 河 北 省 财 政 厅 专 利 申 请 资 助 金 47 丰 南 科 技 局 专 利 补 贴 款 48 丰 南 科 技 局 专 利 补 贴 款 49 50 51 52 唐 山 财 政 局 集 中 收 付 中 心 2012 年 引 进 国 外 智 力 项 目 经 费 唐 山 财 政 局 集 中 收 付 中 心 博 士 后 科 学 基 金 资 助 唐 山 市 财 政 局 集 中 收 付 中 心 在 线 监 测 补 助 资 金 丰 南 区 财 政 局 就 业 见 习 生 补 贴 款 53 再 生 资 源 补 贴 54 55 56 丰 南 集 中 支 付 中 废 水 回 收 补 贴 唐 山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在 线 监 测 补 助 资 金 唐 山 市 商 务 局 信 用 保 证 保 险 扶 持 资 金 河 北 省 知 识 产 权 局 关 于 印 发 2012 年 度 专 利 申 请 资 助 办 法 的 通 知 唐 山 市 科 学 技 术 局 下 发 关 于 印 发 唐 山 市 2012 年 度 专 利 奖 评 选 办 法 的 通 知 唐 山 市 科 学 技 术 局 下 发 关 于 印 发 唐 山 市 2012 年 度 专 利 奖 评 选 办 法 的 通 知 唐 山 市 外 国 专 家 局 下 发 关 于 下 拨 2012 年 度 国 家 省 级 引 进 国 外 技 术 管 理 人 才 项 目 ( 示 范 项 目 ) 配 套 经 费 的 通 知 中 国 博 士 后 科 学 基 金 面 上 资 助 实 施 办 法 唐 山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下 发 关 于 下 发 2013 年 度 在 线 监 测 补 助 资 金 使 用 的 通 知 就 业 见 习 补 贴 审 核 认 定 表 关 于 拨 付 可 再 生 能 源 建 筑 应 用 城 市 示 范 推 广 示 范 项 目 补 助 资 金 的 说 明 0.68-2.50-0.59-7.00-5.00-3.69-23.65-6.49 9.73 - 唐 水 政 资 2013 35 号 10.00 - 环 发 2008 6 号 5.54-0.55-57 企 业 技 术 改 造 贴 息 唐 财 预 2012 120 号 220.86 58 墙 地 砖 厂 窑 炉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59 锅 炉 改 造 项 目 60 窑 炉 节 能 技 改 项 目 61 窑 炉 节 能 改 造 项 目 62 3000t/d 陶 瓷 废 水 处 理 项 目 ( 以 奖 代 补 专 项 资 金 ) 丰 财 预 复 2013 189 号 7.00 关 于 2013 年 区 级 节 能 专 项 资 金 分 配 请 示 唐 发 改 环 资 2013 686 号 冀 财 建 2013 451 号 唐 财 建 2013 254 号 7.00 3.21 5.25 唐 财 建 2013 232 号 9.63 1-1-305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批 文 / 依 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63 技 术 创 新 奖 励 资 金 唐 财 企 2013 81 号 100.00 64 河 北 省 卫 生 陶 瓷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中 心 仪 器 设 备 更 新 改 造 补 助 资 金 唐 科 计 2014 3 号 30.00 65 智 能 马 桶 技 术 研 发 平 台 唐 财 企 2013 60 号 30.00 66 技 术 创 新 奖 励 资 金 唐 财 企 2014 11 号 20.00 67 68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建 设 财 政 扶 持 资 金 惠 达 卫 浴 产 品 设 计 研 发 资 金 唐 财 外 2013 21 号 15.00 关 于 下 达 2013 年 度 国 家 引 进 国 外 技 术 管 理 人 才 项 目 经 费 的 通 知 5.00 69 国 家 技 术 创 新 示 范 企 业 唐 财 企 2014 56 号 100.00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模 型 制 作 工 序 废 水 回 收 利 用 项 目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建 设 财 政 扶 持 资 金 惠 达 卫 浴 产 品 设 计 研 发 ( 技 术 管 理 人 才 ) 惠 达 卫 浴 产 品 设 计 ( 引 智 项 目 计 划 ) 河 北 省 卫 生 陶 瓷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中 心 利 用 废 泥 生 产 陶 瓷 砖 技 术 研 究 与 开 发 2013 年 德 国 法 兰 克 福 展 会 项 目 ( 省 级 外 贸 基 地 建 设 ) 新 型 墙 体 材 料 专 项 基 金 建 筑 节 能 示 范 项 目 丰 水 2014 10 号 10.00 唐 财 外 2014 8 号 70.00 唐 山 市 外 国 专 家 局 下 发 关 于 下 达 配 套 2013 年 度 国 家 引 进 国 外 技 术 管 理 人 才 项 目 经 费 的 通 知 5.00 唐 外 专 发 2014 9 号 5.00 唐 科 技 2014 16 号 20.00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与 发 展 计 划 项 目 任 务 书 40.00 唐 财 企 复 2014 17 号 27.00 唐 财 建 2013 220 号 50.00 78 在 线 监 测 设 备 第 三 方 运 营 6.00 79 专 利 补 贴 8.24 80 出 口 信 用 保 险 专 项 补 贴 31.17 81 开 拓 资 金 12.36 82 83 外 经 贸 发 展 提 升 国 际 经 营 能 力 项 目 资 金 丰 南 区 环 保 局 在 线 检 测 设 备 第 三 方 运 营 补 助 资 金 冀 财 企 2014 110 号 2.25 9.00 84 丰 南 科 技 局 专 利 补 贴 款 0.85 85 86 卫 生 陶 瓷 机 器 人 施 釉 替 代 人 工 施 釉 项 目 技 术 改 造 精 陶 质 卫 生 陶 瓷 坯 体 配 方 开 发 及 其 制 品 的 研 制 丰 财 预 复 2014 62 号 55.00 唐 科 成 函 2014 1 号 1.00 合 计 1,459.62 894.25 1,342.60 1-1-306
2 营 业 外 支 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营 业 外 支 出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2.88 443.00 706.59 捐 赠 支 出 17.76 - - 其 他 13.47 60.00 22.81 合 计 34.11 503.00 729.40 报 告 期 内, 营 业 外 支 出 主 要 为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和 捐 赠 支 出 等 公 司 为 响 应 国 家 的 产 业 政 策, 淘 汰 落 后 产 能, 对 原 有 的 落 后 生 产 线 进 行 技 术 升 级 改 造, 从 而 产 生 相 关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 九 )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所 得 税 费 用 1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计 缴 标 准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营 业 税 3% 5% 172.98 264.84 473.50 城 建 税 7% 1,031.27 922.59 916.30 教 育 费 附 加 5% 740.01 660.68 656.90 合 计 1,944.26 1,848.11 2,046.70 随 着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的 逐 年 扩 大, 实 际 缴 纳 增 值 税 税 额 逐 年 增 加, 城 建 税 教 育 费 附 加 等 相 应 增 加 ; 惠 达 建 筑 主 要 在 黄 各 庄 镇 及 周 边 地 区 提 供 建 筑 施 工 服 务, 报 告 期 内 业 务 量 逐 年 下 降, 其 缴 纳 的 营 业 税 相 应 减 少 2 所 得 税 费 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所 得 税 费 用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所 得 税 费 用 3,243.85 3,133.61 3,927.59 其 中 : 当 期 所 得 税 3,805.24 3,319.36 5,170.88 递 延 所 得 税 -561.39-185.75-1,243.29 报 告 期 内, 子 公 司 惠 达 建 筑 2012 年 2013 年 采 取 核 定 方 式 计 征 所 得 税, 即 按 1-1-307
照 当 期 销 售 收 入 的 10% 计 算 确 认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按 照 25% 所 得 税 税 率 确 认 应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 起,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国 税 局 开 始 对 其 按 照 25% 的 所 得 税 率 实 行 查 账 征 收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所 得 税 费 用 与 会 计 利 润 的 关 系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一 所 得 税 费 用 3,243.85 3,133.61 3,927.59 二 利 润 总 额 19,627.67 14,517.73 15,508.25 三 所 得 税 费 用 / 利 润 总 额 16.53% 21.58% 25.33% 2013 年 度, 公 司 所 得 税 费 用 占 利 润 总 额 比 例 较 2012 年 度 下 降 3.74 个 百 分 点, 主 要 原 因 系 本 公 司 吸 收 合 并 了 惠 达 包 装 等 子 公 司, 其 合 并 后 产 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适 用 15% 所 得 税 率 2014 年 度, 公 司 所 得 税 费 用 占 利 润 总 额 比 例 较 2013 年 度 下 降 5.06 个 百 分 点, 主 要 原 因 是 经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批 准, 公 司 将 以 前 年 度 产 生 的 坏 账 损 失 1,747.60 万 元 在 所 得 税 前 列 支 ( 十 ) 净 利 润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主 要 利 润 数 据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营 业 利 润 18,166.96 14,069.28 14,791.50 利 润 总 额 19,627.66 14,517.73 15,508.25 净 利 润 16,383.81 11,384.13 11,580.65 2013 年 度, 公 司 净 利 润 较 上 年 降 低 了 196.53 万 元, 降 幅 为 1.70%, 主 要 原 因 为 :(1)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较 上 年 增 加 了 8,282.13 万 元, 但 受 市 场 竞 争 环 境 的 影 响, 综 合 毛 利 率 较 上 年 降 低 0.61 个 百 分 点, 使 得 公 司 毛 利 额 仅 较 上 年 增 加 974.84 万 元 ;(2) 为 充 分 调 动 公 司 管 理 人 员 的 积 极 性, 提 升 管 理 层 凝 聚 力, 推 动 公 司 长 远 发 展, 公 司 对 部 分 管 理 人 员 进 行 股 权 激 励, 由 此 产 生 股 份 支 付 费 用 1,543.80 万 元 ;(3) 为 进 一 步 提 升 公 司 品 牌 的 影 响 力 和 知 名 度, 公 司 加 大 了 广 告 投 入, 广 告 费 用 较 上 年 增 加 了 588.13 万 元 ; 1-1-308
2014 年 度, 公 司 净 利 润 较 上 年 增 加 了 4,999.68 万 元, 增 幅 为 43.92%, 主 要 原 因 为 :(1)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较 上 年 增 加 了 23,704.97 万 元, 同 时 公 司 积 极 调 整 产 品 结 构, 开 发 了 多 种 适 合 工 程 客 户 的 高 附 加 值 卫 浴 产 品, 综 合 毛 利 率 较 上 年 提 高 了 1.68 个 百 分 点, 使 得 公 司 毛 利 额 较 上 年 增 加 了 9,469.83 万 元 ;(2) 在 营 业 收 入 快 速 增 长 的 同 时, 公 司 对 各 项 费 用 进 行 了 有 效 控 制, 期 间 费 用 总 额 较 上 年 增 加 了 3,833.46 万 元, 低 于 公 司 毛 利 额 的 增 长 速 度 三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1,343.85 18,164.37 19,624.17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9,265.64-11,960.24-21,869.49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0,346.99 5,289.05 2,396.59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的 影 响 109.55-238.89-55.18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1,840.78 11,254.29 96.09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现 金 回 收 能 力 较 强,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随 着 业 务 规 模 的 扩 大 而 稳 步 提 高 同 时, 为 了 扩 大 生 产 能 力 提 高 生 产 效 率, 公 司 购 置 土 地 使 用 权, 并 新 建 了 多 条 生 产 线, 导 致 报 告 期 内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均 为 负 数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现 金 流 状 况 良 好, 公 司 通 过 自 有 资 金 积 累 银 行 借 款 和 股 东 增 资 等 来 满 足 业 务 规 模 扩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增 加 等 资 金 需 求 ( 一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及 营 业 收 入 成 本 的 对 比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209,323.69 185,618.73 177,336.60 营 业 成 本 153,551.31 139,340.74 132,033.44 净 利 润 15,483.81 11,384.13 11,580.65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186,380.62 189,920.47 169,550.96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83,217.73 97,880.42 88,773.80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1,343.85 18,164.37 19,624.17 1-1-309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保 持 正 数 且 持 续 增 长 公 司 累 计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59,132.38 万 元, 累 计 净 利 润 为 39,348.59 万 元, 累 计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大 于 累 计 净 利 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的 变 动 趋 势 显 示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获 取 现 金 的 能 力 持 续 增 强 ( 二 )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度, 公 司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21,869.49 万 元 -11,960.24 万 元 和 -9,265.64 万 元 公 司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均 为 负 数, 主 要 是 公 司 为 扩 大 经 营 规 模 提 高 生 产 能 力, 实 现 盈 利 能 力 的 持 续 增 长, 购 置 了 土 地 使 用 权, 新 建 了 卫 生 陶 瓷 2 号 生 产 线 惠 达 公 寓 和 年 产 280 万 件 卫 生 陶 瓷 生 产 线 等 项 目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度, 公 司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等 长 期 资 产 现 金 支 出 分 别 为 22,932.31 万 元 9,398.68 万 元 和 9,377.51 万 元,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与 在 建 工 程 和 固 定 资 产 的 增 长 趋 势 相 当 ( 三 )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合 计 为 -20,424.40 万 元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通 过 吸 收 投 资 和 利 用 银 行 借 款, 补 充 生 产 项 目 建 设 资 金 和 营 运 资 金 需 求, 保 证 了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建 设 以 及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的 顺 利 开 展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每 年 向 股 东 分 配 股 利, 满 足 股 东 对 投 资 回 报 的 要 求 四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 一 ) 报 告 期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度, 公 司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分 别 为 22,932.31 万 元 9,398.68 万 元 和 9,377.51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建 造 厂 房 购 买 机 器 设 备 和 土 地 使 用 权 随 着 在 建 项 目 的 建 成, 公 司 的 产 能 持 续 扩 大, 生 产 效 率 得 以 提 高, 经 营 办 公 场 所 软 硬 件 设 施 得 以 改 善, 为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的 进 一 步 扩 大 及 提 升 奠 定 了 基 础 ( 二 ) 未 来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计 划 公 司 未 来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计 划 主 要 为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包 括 年 产 280 万 件 卫 生 陶 瓷 生 产 线 项 目 年 产 300 万 平 米 全 抛 釉 砖 生 产 线 项 目 研 发 设 计 中 心 1-1-310
建 设 项 目 营 销 网 络 扩 建 项 目 品 牌 建 设 项 目 以 及 信 息 化 建 设 项 目, 具 体 情 况 请 见 第 十 三 节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运 用 五 重 大 担 保 诉 讼 其 他 或 有 事 项 和 重 大 期 后 事 项 分 析 ( 一 ) 重 大 担 保 事 项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 二 ) 重 大 诉 讼 事 项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发 行 人 存 在 的 重 大 诉 讼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十 五 节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之 四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 三 ) 期 后 事 项 或 有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发 行 人 存 在 的 期 后 事 项 或 有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请 参 见 本 第 十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之 十 一 期 后 事 项 或 有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六 财 务 状 况 和 盈 利 能 力 的 未 来 趋 势 分 析 ( 一 ) 行 业 快 速 发 展 带 来 的 良 好 的 机 遇 随 着 国 民 经 济 的 快 速 发 展, 城 镇 化 进 程 的 加 快 以 及 新 农 村 建 设 的 推 进, 卫 浴 产 品 的 需 求 量 仍 将 不 断 增 大 ; 同 时 随 着 人 民 生 活 水 平 的 提 高, 房 屋 维 修 和 重 新 装 修 的 频 率 在 加 快, 装 修 的 标 准 也 将 逐 步 升 级 ; 卫 浴 产 品 市 场 将 在 中 长 期 内 持 续 保 持 快 速 增 长 的 良 好 势 头 公 司 将 依 托 行 业 快 速 发 展 的 机 遇, 进 一 步 加 强 产 品 研 发 和 技 术 创 新, 提 升 产 品 质 量 和 设 计 水 平, 加 大 市 场 开 拓 的 力 度, 以 在 中 长 期 内 不 断 提 高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 二 )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实 施 将 增 强 公 司 未 来 的 盈 利 能 力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年 产 280 万 件 卫 生 陶 瓷 生 产 线 年 产 300 万 平 米 全 抛 釉 砖 生 产 线 建 成 投 产 后 将 进 一 步 扩 大 公 司 生 产 规 模, 提 高 公 司 卫 生 瓷 产 品 以 及 陶 瓷 砖 产 品 的 供 应 能 力, 提 高 公 司 生 产 的 自 动 化 水 平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研 发 设 计 中 心 建 设 将 进 一 步 提 高 产 品 的 工 艺 设 计 水 平, 推 出 节 能 环 保 适 应 1-1-311
消 费 时 代 潮 流 的 新 产 品, 综 合 提 高 公 司 产 品 的 市 场 竞 争 力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营 销 网 络 扩 建 及 品 牌 建 设 项 目 及 信 息 化 建 设 将 依 托 公 司 现 有 成 熟 稳 定 的 营 销 服 务 网 络, 提 升 公 司 营 销 服 务 水 平 以 及 品 牌 知 名 度, 进 一 步 提 高 主 导 产 品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和 盈 利 能 力 预 计 未 来 几 年, 本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盈 利 能 力 将 随 着 募 投 项 目 的 陆 续 实 施 而 持 续 改 善, 公 司 整 体 竞 争 能 力 将 得 以 提 高, 行 业 地 位 将 得 以 进 一 步 巩 固 和 提 升 ( 三 ) 营 销 网 络 的 扩 大 和 品 牌 知 名 度 的 提 高 将 推 动 公 司 业 务 进 一 步 的 扩 张 目 前, 公 司 已 经 建 立 了 覆 盖 全 国 的 营 销 网 络, 形 成 了 一 支 成 熟 专 业 创 新 且 具 有 极 强 学 习 能 力 的 营 销 队 伍, 同 时 公 司 拥 有 的 惠 达 杜 菲 尼 差 异 化 定 位 的 核 心 品 牌, 已 经 具 备 了 较 高 的 市 场 知 名 度, 为 公 司 进 一 步 开 拓 市 场 奠 定 了 良 好 的 基 础 未 来 公 司 将 依 靠 产 品 的 品 牌 优 势 和 渠 道 优 势, 加 强 营 销 网 络 的 下 沉 力 度 并 推 动 营 销 体 系 的 扁 平 化, 发 挥 营 销 队 伍 的 积 极 性 和 创 造 能 力, 提 高 公 司 营 销 活 动 的 创 新 性 科 学 性 及 规 范 性, 实 现 公 司 业 务 的 持 续 快 速 增 长 七 公 司 发 行 上 市 后 股 利 分 配 规 划 和 计 划 为 规 范 公 司 在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后 建 立 科 学 持 续 稳 定 的 股 东 回 报 机 制, 增 加 利 润 分 配 决 策 透 明 度 和 可 操 作 性, 切 实 保 护 公 众 投 资 者 合 法 权 益, 根 据 公 司 法 中 国 证 监 会 关 于 进 一 步 落 实 上 市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上 市 公 司 监 管 指 引 第 3 号 上 市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指 引 等 有 关 规 定, 本 公 司 制 定 了 公 司 发 行 上 市 后 股 利 分 配 规 划 和 计 划 ( 以 下 简 称 本 规 划 ), 并 经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内 容 如 下 : ( 一 ) 制 定 本 规 划 考 虑 的 因 素 公 司 着 眼 于 长 远 和 可 持 续 发 展, 在 综 合 分 析 企 业 实 际 经 营 发 展 情 况 社 会 资 金 成 本 外 部 融 资 环 境 等 因 素 的 基 础 上, 充 分 考 虑 公 司 目 前 及 未 来 的 盈 利 规 模 现 金 流 量 状 况 发 展 所 处 阶 段 项 目 投 资 资 金 需 求 及 债 权 融 资 环 境 等 因 素, 建 立 对 投 资 者 持 续 稳 定 科 学 的 回 报 规 划 与 机 制, 从 而 对 利 润 分 配 作 出 制 度 性 安 排, 以 保 证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连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1-1-312
( 二 ) 本 规 划 的 制 定 原 则 1 合 理 回 报 投 资 者, 保 证 公 司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 2 进 一 步 增 强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特 别 是 现 金 分 红 的 透 明 度, 以 便 投 资 者 形 成 稳 定 的 回 报 预 期 ; 3 保 持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连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 4 严 格 遵 循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后 实 施 的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章 程 ) 对 利 润 分 配 的 有 关 规 定 ( 三 ) 本 规 划 的 具 体 内 容 1 公 司 实 施 连 续 稳 定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重 视 对 投 资 者 的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并 兼 顾 公 司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公 司 采 取 现 金 股 票 或 者 现 金 与 股 票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 具 备 现 金 分 红 条 件 的, 应 当 优 先 采 用 现 金 分 红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 在 公 司 面 临 现 金 流 不 足 时 可 以 考 虑 采 用 发 放 股 票 股 利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式 ; 在 公 司 经 营 状 况 良 好, 确 保 足 额 现 金 股 利 分 配 的 前 提 下, 综 合 考 虑 公 司 成 长 性 每 股 净 资 产 和 每 股 收 益 的 摊 薄 等 因 素, 可 以 采 用 股 票 股 利 方 式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2 在 当 年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净 利 润 为 正 的 前 提 下, 公 司 原 则 上 每 年 进 行 一 次 利 润 分 配, 董 事 会 可 以 根 据 盈 利 和 资 金 需 求 情 况 提 议 公 司 进 行 中 期 利 润 分 配 3 满 足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现 金 分 红 条 件 时, 公 司 应 当 采 取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以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不 少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的 15% ( 四 ) 本 规 划 的 执 行 和 调 整 的 决 策 及 监 督 机 制 1 公 司 董 事 会 将 充 分 发 挥 决 策 和 战 略 管 理 作 用, 推 进 和 监 督 本 规 划 的 贯 彻 执 行, 并 在 定 期 报 告 或 其 他 报 告 中 详 细 披 露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的 制 定 及 执 行 情 况 2 公 司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及 本 规 划 制 定 现 金 分 红 具 体 方 案 时, 董 事 会 应 当 认 真 研 究 和 论 证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的 时 机 条 件 和 最 低 比 例 调 整 的 条 件 及 其 决 策 程 序 要 求 等 事 宜,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发 表 明 确 意 见 ; 独 立 董 事 可 以 征 集 中 小 股 东 的 意 见, 提 出 分 红 提 案, 并 直 接 提 交 董 事 会 审 议 ; 股 东 大 会 对 现 金 分 红 具 体 方 案 进 行 审 议 前, 公 司 将 通 过 多 种 渠 道 主 动 与 股 东 特 别 是 中 小 股 东 进 行 沟 通 和 交 流, 充 分 听 取 1-1-313
中 小 股 东 的 意 见 和 诉 求, 及 时 答 复 中 小 股 东 关 心 的 问 题 3 公 司 未 按 本 规 划 制 定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应 在 年 度 报 告 中 详 细 披 露 具 体 原 因 留 存 收 益 的 资 金 用 途, 独 立 董 事 应 对 此 发 表 明 确 意 见 4 公 司 以 三 年 为 一 个 周 期 制 定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如 因 法 律 法 规 外 部 监 管 环 境 变 化 以 及 公 司 战 略 规 划 经 营 情 况 和 长 期 发 展 需 要, 确 需 调 整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的, 调 整 后 的 规 划 不 得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监 管 要 求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有 关 调 整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的 议 案 应 充 分 考 虑 中 小 股 东 的 意 见,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的 有 关 调 整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的 议 案,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发 表 明 确 意 见, 且 该 议 案 应 当 先 经 监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再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进 行 审 议, 并 须 经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2/3 以 上 通 过 ( 五 ) 附 则 本 规 划 未 尽 事 宜 须 按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监 管 要 求 及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执 行 本 规 划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负 责 解 释, 自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之 日 起 实 施, 如 之 前 制 定 的 回 报 规 划 与 本 规 则 不 一 致 的, 以 本 规 则 为 准 1-1-314
第 十 二 节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一 公 司 发 展 规 划 及 发 展 目 标 ( 一 ) 发 展 愿 景 追 求 卓 越, 打 造 具 有 国 际 竞 争 力 的 一 流 卫 浴 产 品 生 产 经 营 企 业 在 为 股 东 创 造 财 富 的 同 时, 致 力 于 为 人 类 提 供 更 舒 适 更 健 康 更 时 尚 的 家 居 卫 浴 环 境 ( 二 ) 经 营 宗 旨 公 司 秉 承 以 人 为 本 品 质 至 上 追 求 创 新 的 经 营 理 念, 努 力 为 广 大 消 费 者 持 续 提 供 高 品 质 的 卫 浴 产 品 和 服 务 注 重 客 户 员 工 和 股 东 价 值 的 共 同 实 现 ( 三 ) 发 展 战 略 公 司 致 力 于 高 品 质 综 合 家 居 卫 浴 产 品 的 设 计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依 托 公 司 过 往 30 余 年 经 营 过 程 中 所 积 累 的 品 牌 知 名 度 市 场 占 有 率 行 业 地 位 管 理 经 验 以 及 制 造 能 力 等 方 面 的 综 合 优 势, 通 过 营 销 创 新 管 理 创 新 研 发 创 新 制 造 升 级, 不 断 提 升 品 牌 形 象 开 拓 营 销 渠 道 优 化 产 品 结 构 提 高 制 造 水 平 和 培 养 引 进 优 秀 人 才 在 保 持 公 司 卫 浴 行 业 领 军 企 业 市 场 地 位 的 同 时, 进 一 步 巩 固 和 强 化 公 司 在 品 牌 产 品 制 造 和 研 发 等 领 域 的 核 心 竞 争 优 势 ( 四 ) 未 来 三 年 的 发 展 规 划 未 来 三 年, 公 司 将 通 过 上 市 融 资 等 方 式, 继 续 巩 固 和 加 强 在 产 品 研 发 管 理 信 息 化 营 销 网 络 制 造 规 模 等 方 面 的 竞 争 实 力 通 过 募 投 项 目 的 实 施, 公 司 品 牌 的 市 场 知 名 度 将 进 一 步 提 升, 渠 道 网 络 将 得 以 大 幅 度 深 化 和 拓 展, 公 司 的 产 品 设 计 和 研 发 能 力 将 实 现 更 高 水 平 的 突 破, 管 理 信 息 化 水 平 的 提 高 也 将 进 一 步 提 升 公 司 的 运 营 效 率, 公 司 产 能 规 模 进 一 步 扩 大 的 同 时 制 造 能 力 也 将 随 着 生 产 自 动 化 水 平 的 大 幅 提 高 而 显 著 加 强 公 司 将 立 足 优 势 产 品, 在 巩 固 和 发 展 卫 生 陶 瓷 产 品 业 务 的 同 时, 实 施 集 中 多 元 化 发 展 策 略, 进 一 步 加 大 对 陶 瓷 砖 浴 室 柜 和 五 金 洁 具 的 市 场 开 拓 力 度 和 运 营 支 持 ; 公 司 在 大 力 开 拓 国 内 中 高 端 卫 浴 产 品 市 场 的 同 时, 将 谋 求 对 海 外 市 场 的 进 1-1-315
一 步 开 发 和 拓 展 二 公 司 拟 采 取 的 主 要 措 施 ( 一 ) 继 续 加 大 设 计 研 发 投 入 在 产 品 设 计 研 发 方 面, 本 公 司 将 以 市 场 需 求 为 导 向, 对 消 费 市 场 进 行 长 期 跟 踪 调 研, 在 深 入 研 究 各 类 人 群 的 消 费 特 点 和 产 品 偏 好 的 基 础 上, 适 时 推 出 符 合 市 场 消 费 潮 流 的 创 新 产 品 本 公 司 将 加 大 设 计 研 发 所 需 的 基 础 性 投 资 和 设 计 研 发 费 用 支 出, 升 级 公 司 现 有 设 计 研 发 体 系, 其 职 能 主 要 包 括 : 前 期 市 场 调 研 及 分 析 制 定 符 合 公 司 品 牌 定 位 及 产 品 战 略 的 设 计 路 线 设 计 研 发 符 合 消 费 潮 流 且 具 有 科 技 领 先 性 的 新 产 品 维 护 和 改 进 公 司 原 有 的 代 表 性 产 品 研 发 适 合 公 司 生 产 的 新 型 制 造 工 艺 和 制 造 技 术 与 国 内 外 优 秀 设 计 师 和 知 名 院 校 开 展 相 关 合 作 等 公 司 计 划 通 过 引 进 人 才 并 激 励 现 有 研 发 团 队 加 大 设 计 研 发 资 金 投 入 等 手 段, 实 现 公 司 设 计 研 发 体 系 在 更 高 水 平 上 的 新 突 破, 打 造 一 支 具 有 国 际 一 流 产 品 设 计 研 发 实 力 的 人 才 队 伍, 进 一 步 提 高 产 品 附 加 值 的 同 时 强 化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力 ( 二 ) 加 强 市 场 渠 道 建 设 本 公 司 将 加 大 投 入 进 一 步 巩 固 和 拓 展 市 场 销 售 渠 道 优 化 以 经 销 商 为 核 心 的 线 下 销 售 渠 道, 同 时 加 大 网 络 营 销 等 新 兴 渠 道 的 开 拓 力 度 ; 深 入 开 发 现 有 市 场 潜 力 并 积 极 开 拓 新 兴 市 场, 进 一 步 提 升 公 司 营 销 网 络 的 渗 透 力 度 和 市 场 覆 盖 率 公 司 将 致 力 于 打 造 覆 盖 全 国 深 度 与 广 度 并 重 经 销 商 网 络 体 系 另 外, 本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经 销 商 体 系 的 管 理 和 支 持 力 度 一 方 面, 通 过 统 一 策 划 统 一 管 理 统 一 形 象, 增 强 经 销 商 销 售 活 动 的 整 体 性 和 一 致 性, 发 挥 联 合 营 销 的 优 势, 提 高 销 售 业 绩 ; 另 一 方 面, 通 过 公 司 指 导 和 组 织 学 习, 不 断 提 升 经 销 商 的 经 营 管 理 水 平, 在 业 务 运 营 服 务 水 平 提 升 等 方 面 实 现 经 销 商 与 公 司 的 共 同 进 步, 促 进 经 销 商 体 系 的 良 性 发 展 未 来 三 年, 本 公 司 将 投 入 人 才 和 资 金 进 一 步 加 大 市 场 渠 道 的 建 设 力 度, 经 销 商 和 经 销 商 专 卖 店 数 量 将 保 持 合 理 的 增 长 速 度, 持 续 开 拓 国 内 新 兴 渠 道, 加 强 与 海 外 核 心 市 场 经 销 商 的 合 作 力 度, 以 实 现 公 司 总 体 业 务 收 入 的 快 速 增 长 ( 三 ) 注 重 品 牌 建 设 1-1-316
公 司 实 施 双 品 牌 战 略, 已 成 功 运 营 了 惠 达 和 杜 菲 尼 两 大 品 牌, 经 过 多 年 发 展, 已 赢 得 了 较 高 的 市 场 知 名 度 和 美 誉 度 公 司 为 进 一 步 提 升 品 牌 形 象, 未 来 将 加 大 品 牌 建 设 投 入 力 度 : 计 划 继 续 在 销 售 潜 力 大 市 场 空 间 广 阔 的 区 域 增 加 广 告 投 放 ; 在 机 场 高 铁 等 辐 射 力 强 客 流 量 大 的 场 所 投 放 户 外 广 告 ; 提 高 对 经 销 商 在 店 面 设 计 装 修 广 告 投 放 以 及 品 牌 营 销 活 动 等 方 面 的 支 持 和 补 贴 标 准 ; 在 核 心 销 售 区 域 建 立 高 标 准 的 卫 浴 家 居 产 品 体 验 馆, 为 消 费 大 众 及 重 要 客 户 提 供 一 个 充 分 体 验 惠 达 产 品 的 平 台, 在 为 其 提 供 全 方 位 产 品 体 验 的 同 时, 宣 传 惠 达 产 品 理 念, 全 面 提 升 品 牌 影 响 力 ( 四 ) 产 能 扩 充 计 划 本 公 司 计 划 加 大 生 产 设 施 设 备 的 研 发 和 投 入 力 度, 拟 投 资 建 设 年 产 280 万 件 卫 生 陶 瓷 生 产 线 以 及 年 产 300 万 平 方 米 全 抛 釉 砖 生 产 线, 并 对 现 有 浴 缸 浴 房 生 产 线 进 行 优 化 升 级 改 造 在 提 高 卫 浴 产 品 生 产 的 自 动 化 水 平 保 障 产 品 质 量 的 同 时, 通 过 规 模 效 应 的 提 升, 进 一 步 降 低 生 产 成 本 提 高 生 产 效 率 ; 另 外, 根 据 未 来 市 场 需 求 情 况 及 公 司 产 能 利 用 状 况, 公 司 将 适 度 选 择 质 量 稳 定 可 靠 市 场 信 用 状 况 良 好 的 优 质 OEM 厂 商 生 产 部 分 技 术 含 量 相 对 较 低 的 卫 浴 配 套 产 品, 从 而 优 化 公 司 的 产 能 结 构, 提 高 公 司 整 体 经 营 效 率, 实 现 生 产 规 模 的 不 断 扩 大 ( 五 ) 人 才 培 养 计 划 根 据 公 司 总 体 发 展 战 略, 本 公 司 不 断 完 善 用 人 制 度, 遵 循 优 化 结 构 与 提 高 效 率 相 结 合 的 原 则, 持 续 提 高 公 司 用 人 制 度 的 开 放 性 与 科 学 性 公 司 将 持 续 加 强 对 管 理 人 员 和 员 工 的 培 训, 积 极 招 聘 高 素 质 人 才, 为 公 司 的 规 模 发 展 高 效 运 营 提 供 充 足 的 人 力 资 源 保 障 1 引 进 高 素 质 人 才 随 着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的 扩 大 和 经 营 水 平 的 提 升, 公 司 计 划 持 续 引 进 优 秀 的 研 发 营 销 及 管 理 人 才, 进 一 步 提 升 公 司 研 发 营 销 及 管 理 水 平, 优 化 人 员 结 构, 满 足 公 司 可 持 续 发 展 需 求 2 公 司 将 致 力 于 加 强 企 业 文 化 建 设, 引 进 先 进 的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方 法 对 企 业 经 营 发 展 需 求 人 才 招 聘 趋 势 企 业 人 才 状 况 进 行 科 学 预 测 评 估, 制 定 企 业 总 体 及 中 高 层 人 力 资 源 规 划, 指 导 人 力 资 源 配 置 建 立 用 人 制 度 科 学 化 用 人 机 制 市 场 化 用 人 形 式 多 样 化 用 人 管 理 规 范 化 的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体 系 1-1-317
3 建 立 完 善 的 全 员 绩 效 考 核 体 系 公 司 推 行 任 务 目 标 制 的 绩 效 考 核 体 系, 对 不 同 岗 位 不 同 部 门, 根 据 工 作 性 质 设 定 不 同 的 考 核 标 准, 并 建 立 与 绩 效 挂 钩 的 薪 酬 体 系, 奖 罚 并 举, 建 立 有 序 的 竞 争 激 励 和 淘 汰 机 制 ( 六 ) 积 极 参 与 行 业 标 准 国 家 标 准 的 制 定 或 修 改 公 司 作 为 卫 浴 行 业 的 领 先 企 业, 先 后 参 与 了 国 家 发 改 委 发 布 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材 行 业 标 准 面 盆 水 嘴 (JC/T 758-2008) 座 便 器 坐 圈 和 盖 (JC/T 764-2008) 卫 生 陶 瓷 包 装 (JC/T694-2008) 淋 盆 及 淋 浴 水 嘴 (JC/T 760-2008) 的 制 定 ; 参 与 了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联 合 发 布 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卫 生 陶 瓷 (GB6952-2005) 卫 生 洁 具 便 器 用 重 力 式 冲 水 装 置 及 洁 具 机 架 (GB26730-2011) 建 筑 卫 生 陶 瓷 分 类 及 术 语 (GB/T 9195-2011) 卫 生 间 配 套 设 备 (GB/T 12956-2008) 卫 生 洁 具 便 器 用 压 力 冲 水 装 置 ( GB/T 26750-2011 ) 水 嘴 用 水 效 率 限 定 值 及 用 水 效 率 等 级 (GB25501-2010) 座 便 器 用 水 效 率 限 定 值 及 用 水 效 率 等 级 (GB25502-2010) 的 制 定 ; 参 与 了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发 布 的 建 筑 卫 生 陶 瓷 单 位 产 品 能 源 消 耗 限 额 (GB21252-2007) 的 制 定 未 来, 公 司 还 将 继 续 积 极 参 与 行 业 标 准 国 家 标 准 的 制 定 或 修 改, 从 而 提 升 公 司 的 技 术 影 响 力 和 核 心 竞 争 力 ( 七 ) 收 购 兼 并 及 对 外 扩 张 计 划 公 司 目 前 暂 无 具 体 的 收 购 兼 并 计 划, 但 随 着 公 司 经 营 能 力 的 提 高, 资 本 实 力 的 增 强 和 营 销 区 域 的 拓 展, 公 司 将 根 据 发 展 战 略 和 经 营 规 划, 本 着 对 股 东 负 责 及 对 公 司 发 展 有 利 的 原 则, 选 择 恰 当 的 时 机 收 购 国 内 同 行 业 企 业 或 跨 区 域 建 设 生 产 线, 进 一 步 降 低 运 输 成 本, 扩 大 市 场 份 额, 提 升 公 司 竞 争 力 三 公 司 制 定 上 述 发 展 规 划 和 目 标 所 依 据 的 假 设 条 件 1 公 司 所 处 的 宏 观 经 济 政 治 和 社 会 环 境 处 于 正 常 发 展 状 态, 没 有 对 本 公 司 发 展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发 生 ; 2 本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不 出 现 重 大 的 产 业 政 策 调 整 或 其 它 重 大 不 利 情 况 ; 3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不 发 生 重 大 流 失 ; 4 资 金 来 源 可 保 证 投 资 项 目 计 划 如 期 完 成, 并 投 入 运 行 ; 1-1-318
5 现 行 外 汇 汇 率 处 于 正 常 波 动 范 围 内 ; 6 无 其 它 不 可 抗 拒 或 不 可 预 见 的 因 素 对 公 司 造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等 四 实 施 公 司 发 展 规 划 及 目 标 可 能 面 临 的 困 难 及 公 司 拟 采 取 的 措 施 ( 一 ) 实 施 公 司 发 展 规 划 及 目 标 可 能 面 临 的 主 要 困 难 1 资 金 瓶 颈 顺 利 实 施 上 述 发 展 规 划 及 目 标, 均 需 要 具 备 充 足 的 资 金 支 持 公 司 通 过 自 身 积 累 及 债 务 融 资 可 满 足 目 前 经 营 活 动 的 资 金 需 求, 但 若 要 达 到 未 来 规 划 中 的 预 期 目 标, 必 须 要 采 用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等 其 他 融 资 手 段, 为 公 司 业 务 进 一 步 发 展 筹 措 充 足 资 金 2 管 理 瓶 颈 随 着 公 司 募 投 项 目 的 实 施, 公 司 产 能 人 员 业 务 规 模 较 目 前 都 将 会 有 显 著 增 加, 与 之 相 对 应 的 生 产 组 织 管 理 资 金 管 理 研 发 管 理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以 及 内 部 控 制 等 配 套 管 理 水 平 均 需 要 大 幅 度 提 升, 及 时 提 升 管 理 水 平 合 理 配 置 各 种 资 源 是 公 司 即 将 面 临 的 巨 大 挑 战 3 人 才 瓶 颈 随 着 产 能 规 模 销 售 规 模 的 扩 大, 公 司 需 要 招 聘 大 量 人 才, 其 中 包 括 高 素 质 的 管 理 人 才 研 发 技 术 人 才 销 售 人 才 以 及 大 量 娴 熟 的 技 术 工 人, 由 于 人 员 扩 张 规 模 较 大, 对 公 司 的 人 才 招 聘 工 作 造 成 一 定 困 难, 若 不 能 及 时 招 聘 或 引 进 专 业 人 员, 公 司 业 务 的 进 一 步 发 展 将 会 受 到 阻 碍 ( 二 ) 确 保 实 现 规 划 和 目 标 采 用 的 方 法 或 途 径 1 拓 宽 融 资 渠 道 通 过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取 得 募 集 资 金, 并 配 合 一 定 的 债 务 融 资 工 具, 可 以 为 实 现 上 述 规 划 和 目 标 提 供 资 金 支 持 2 进 一 步 提 升 管 理 水 平 通 过 不 断 完 善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加 强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建 设, 不 断 优 化 组 1-1-319
织 架 构, 提 升 管 理 水 平, 将 为 实 现 上 述 规 划 和 目 标 提 供 制 度 保 障 3 加 大 人 才 引 进 力 度 通 过 完 善 公 司 的 薪 酬 激 励 制 度 人 才 培 养 制 度 技 术 创 新 制 度, 增 加 对 人 才 的 吸 引 力, 以 不 断 充 实 和 完 善 公 司 的 管 理 团 队 研 发 团 队 生 产 团 队 和 营 销 团 队, 从 而 为 实 现 上 述 规 划 和 目 标 提 供 人 才 保 障 五 公 司 发 展 规 划 和 目 标 与 现 有 业 务 的 关 系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一 直 致 力 于 整 体 家 居 卫 浴 产 品 的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上 述 发 展 规 划 和 目 标 与 现 有 业 务 紧 密 相 连 互 为 依 托 现 有 业 务 是 公 司 制 定 上 述 规 划 和 目 标 的 基 石, 公 司 上 述 发 展 规 划 和 目 标 是 在 充 分 考 虑 了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和 行 业 发 展 趋 势 对 公 司 业 务 的 影 响, 结 合 公 司 现 有 业 务 所 涉 及 到 的 资 产 状 况 技 术 储 备 人 员 规 模 管 理 经 验 和 客 户 资 源 等 诸 多 因 素 的 基 础 上 制 定 的 公 司 的 上 述 规 划 和 目 标 又 是 对 现 有 业 务 的 深 化 和 发 展, 发 展 规 划 和 目 标 的 实 施 有 利 于 扩 大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规 模, 提 高 技 术 水 平 和 盈 利 能 力, 强 化 公 司 在 行 业 的 竞 争 优 势 以 及 市 场 地 位, 从 而 提 升 公 司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六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对 实 现 发 展 规 划 和 目 标 的 作 用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对 于 实 现 前 述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意 义 重 大, 主 要 体 现 在 : 1 拓 展 公 司 融 资 渠 道, 为 公 司 实 现 上 述 业 务 目 标 提 供 了 稳 定 可 靠 的 资 金 来 源, 保 证 公 司 可 以 持 续 快 速 健 康 发 展 ; 2 有 利 于 提 升 公 司 的 研 发 能 力 和 持 续 创 新 的 能 力 ; 3 有 利 于 巩 固 和 提 升 公 司 的 行 业 竞 争 优 势, 增 强 公 司 中 长 期 发 展 后 劲 ; 4 有 助 于 公 司 完 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提 升 管 理 水 平, 稳 步 实 施 发 展 战 略 和 实 现 发 展 目 标 ; 5 有 利 于 提 升 公 司 的 知 名 度 和 商 业 信 誉, 强 化 公 司 的 品 牌 影 响 力 ; 6 有 利 于 公 司 更 好 地 吸 引 和 留 住 人 才, 增 强 公 司 的 人 力 资 源 优 势 1-1-320
第 十 三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一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计 划 ( 一 )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规 模 及 专 户 安 排 公 司 本 次 拟 向 社 会 公 开 发 行 不 超 过 7,104 万 股 的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为 万 元, 全 部 用 于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相 关 项 目 及 主 营 业 务 发 展 所 需 的 营 运 资 金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于 董 事 会 决 定 的 专 户 集 中 管 理, 做 到 专 款 专 用 开 户 银 行 为, 账 号 为 序 号 1 2 ( 二 )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经 公 司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如 下 : 项 目 名 称 年 产 280 万 件 卫 生 陶 瓷 生 产 线 年 产 300 万 平 米 全 抛 釉 砖 生 产 线 投 资 总 额 单 位 : 万 元 拟 投 入 募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进 度 集 资 金 第 一 年 第 二 年 第 三 年 30,683.00 30,683.00 14,270.00 16,413.00-11,810.00 11,810.00 11,810.00 - - 3 研 发 设 计 中 心 建 设 5,000.29 5,000.29 2,000.12 1,500.09 1,500.08 4 营 销 网 络 扩 建 及 品 牌 建 设 项 目 10,049.00 10,049.00 4,200.00 3,200.00 2,649.00 5 信 息 化 建 设 项 目 5,000.00 5,000.00 1,000.00 2,000.00 2,000.00 6 偿 还 银 行 借 款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合 计 82,542.29 82,542.29 53,280.12 23,113.09 6,149.08 公 司 将 严 格 按 照 有 关 的 管 理 制 度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如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不 足 以 按 上 述 计 划 投 资 以 上 项 目, 公 司 将 通 过 银 行 借 款 等 途 径 自 筹 资 金 来 解 决 资 金 缺 口, 从 而 保 证 项 目 的 实 施 公 司 年 产 280 万 件 卫 生 陶 瓷 生 产 线 项 目 已 经 开 始 建 设, 截 至 2014 年 末, 公 司 实 际 投 入 建 设 资 金 13,725.61 万 元 本 公 司 还 将 持 续 进 行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待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根 据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的 有 关 规 定 用 募 集 资 金 予 以 置 换 1-1-321
( 三 )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履 行 的 核 准 情 况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拟 投 资 项 目 已 在 河 北 省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发 展 改 革 局 备 案, 项 目 履 行 的 备 案 程 序 如 下 表 所 示 :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备 案 文 号 1 年 产 280 万 件 卫 生 陶 瓷 生 产 线 2 年 产 300 万 平 米 全 抛 釉 砖 生 产 线 3 研 发 设 计 中 心 建 设 丰 发 改 投 资 备 字 [2012]47 号 丰 发 改 投 资 备 字 [2014]18 号 丰 发 改 投 资 备 字 [2012]46 号 项 目 总 投 资 额 单 位 : 万 元 环 保 批 复 30,683.00 丰 环 发 [2012]44 号 11,810.00 丰 环 发 [2014]18 号 5,000.29 丰 环 表 [2012]069 号 4 营 销 网 络 扩 建 及 品 牌 建 设 项 目 - 10,049.00-5 信 息 化 建 设 丰 发 改 投 资 备 字 [2014]85 号 6 偿 还 银 行 借 款 20,000.00 ( 四 )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的 内 部 控 制 措 施 5,000.00-2012 年 第 六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并 于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对 该 办 法 进 行 了 修 订 规 定 了 公 司 实 行 募 集 资 金 的 专 户 存 储 制 度, 并 明 确 了 募 集 资 金 的 储 存 使 用 实 施 管 理 报 告 和 披 露, 以 及 监 督 和 责 任 追 究 等 管 理 措 施 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介 绍 ( 一 ) 年 产 280 万 件 卫 生 陶 瓷 生 产 线 项 目 1 项 目 概 述 公 司 拟 投 资 30,683 万 元 在 原 厂 区 ( 河 北 省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黄 各 庄 镇 惠 达 路 7 号 ) 建 设 两 条 以 宽 断 面 节 能 隧 道 窑 为 主 的 卫 生 陶 瓷 产 品 生 产 线, 建 设 周 期 2 年 项 目 建 成 后, 主 要 生 产 连 体 座 便 器 分 体 座 便 器 智 能 座 便 器 蹲 便 器 配 套 水 箱 和 盆 类 等 卫 生 陶 瓷 产 品, 预 计 新 增 产 能 共 280 万 件 / 年, 能 有 效 地 满 足 市 场 对 公 司 卫 生 陶 瓷 类 产 品 的 需 求, 提 高 公 司 的 生 产 效 率 及 技 术 装 备 水 平, 增 强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和 整 体 竞 争 力 2 项 目 建 设 的 必 要 性 1-1-322
(1) 扩 大 产 能 是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的 必 要 途 径 目 前, 公 司 卫 生 陶 瓷 产 品 的 产 能 利 用 率 较 高, 产 能 瓶 颈 一 定 程 度 上 制 约 了 公 司 的 发 展 速 度, 尤 其 是 随 着 国 外 经 济 复 苏 和 国 内 经 济 企 稳, 公 司 卫 生 陶 瓷 产 品 的 出 口 和 内 销 需 求 均 较 为 旺 盛 为 满 足 市 场 需 求, 公 司 有 必 要 新 建 生 产 线, 积 极 谋 求 扩 大 再 生 产, 不 断 丰 富 产 品 类 型, 把 握 市 场 机 遇, 积 极 扩 大 市 场 份 额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对 公 司 现 有 生 产 线 产 能 的 有 效 扩 充 本 次 扩 建 项 目 产 品 大 部 分 为 公 司 核 心 产 品, 拥 有 自 己 的 核 心 技 术 及 完 整 的 生 产 工 艺, 产 品 产 销 两 旺 随 着 人 们 收 入 水 平 持 续 提 高, 对 居 住 环 境 和 生 活 质 量 不 断 提 出 新 的 要 求, 卫 生 陶 瓷 产 品 的 实 际 市 场 容 量 将 会 不 断 增 加 该 项 目 的 投 产 能 够 有 效 缓 解 公 司 的 产 能 瓶 颈, 为 公 司 的 持 续 发 展 奠 定 基 础 (2) 项 目 产 品 为 改 善 人 民 居 住 环 境 的 必 需 产 品 随 着 国 民 经 济 的 快 速 发 展 及 人 民 收 入 水 平 的 持 续 增 长, 人 们 对 生 活 品 质 的 要 求 不 断 提 高, 同 时 也 对 居 住 环 境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要 求, 而 卫 生 陶 瓷 由 于 其 在 改 善 美 化 人 们 居 住 环 境 及 卫 生 条 件 的 巨 大 作 用, 就 成 了 改 善 人 民 居 住 环 境 的 必 需 产 品 目 前, 国 内 对 卫 生 陶 瓷 产 品 的 需 求 主 要 集 中 在 座 便 器 及 盆 类 产 品, 这 些 产 品 符 合 现 阶 段 我 国 人 民 生 活 水 平 及 卫 生 习 惯, 属 于 新 建 住 宅 及 装 修 翻 新 房 屋 的 必 需 品 为 满 足 人 们 对 这 些 卫 生 陶 瓷 产 品 的 需 求, 公 司 有 必 要 对 现 有 产 品 产 能 进 行 扩 充, 以 满 足 城 乡 居 民 装 修 新 居 或 产 品 更 新 换 代 的 需 求 (3) 新 型 卫 生 陶 瓷 生 产 工 艺 是 国 家 节 能 降 耗 政 策 的 必 然 要 求 卫 生 陶 瓷 行 业 是 传 统 耗 能 产 业, 从 原 料 加 工 成 型 干 燥 到 烧 瓷 成 型, 每 一 个 环 节 都 消 耗 着 大 量 的 能 源, 节 能 降 耗 是 今 后 一 个 时 期 卫 生 陶 瓷 行 业 技 术 改 造 的 重 点 建 筑 卫 生 陶 瓷 工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中 提 出 : 建 筑 卫 生 陶 瓷 工 业 增 加 值 年 均 增 长 10% 以 上, 全 行 业 单 位 工 业 增 加 值 能 耗 降 低 20% 的 节 能 目 标 根 据 卫 生 陶 瓷 行 业 节 能 降 耗 的 目 标, 生 产 规 模 化 节 能 设 备 普 及 化 及 材 料 减 量 化 将 是 行 业 发 展 的 必 经 之 路, 本 项 目 主 要 采 用 宽 断 面 节 能 隧 道 窑, 使 用 卫 生 陶 瓷 生 产 的 先 进 技 术 与 节 能 工 艺, 实 现 关 键 设 备 运 行 的 自 动 化 连 续 化 本 项 目 的 产 品 主 要 为 节 水 型 轻 量 薄 壁 型 产 品, 能 在 提 高 生 产 效 率 的 同 时, 降 低 能 源 的 消 耗, 提 升 产 品 质 量, 具 有 显 著 的 经 济 效 益 和 社 会 效 益 1-1-323
3 项 目 建 设 的 可 行 性 (1) 建 设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的 支 持 方 向 为 保 障 国 民 经 济 可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国 家 明 确 支 持 节 能 节 材 环 保 等 技 术 的 开 发 应 用 及 生 产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的 大 力 支 持 将 是 本 项 目 顺 利 开 展 实 施 并 取 得 经 济 效 益 的 重 要 支 撑 相 关 行 业 政 策 请 参 见 本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之 二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基 本 情 况 之 ( 一 ) 行 业 管 理 体 制 法 律 法 规 及 产 业 政 策 中 的 具 体 内 容 (2) 巨 大 的 市 场 空 间 是 本 项 目 顺 利 实 施 的 重 要 前 提 作 为 家 居 生 活 的 重 要 消 费 品, 卫 浴 产 品 在 世 界 各 地 应 用 广 泛, 新 建 工 程 翻 新 工 程 及 商 业 或 公 共 场 所 均 对 卫 浴 产 品 产 生 持 续 增 长 的 需 求, 具 体 需 求 分 析 见 本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之 二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基 本 情 况 (3) 项 目 技 术 水 平 处 于 行 业 领 先 地 位 本 项 目 拟 投 产 的 产 品 包 括 连 体 座 便 器 分 体 座 便 器 智 能 座 便 器 蹲 便 器 和 盆 类 等 产 品, 这 些 产 品 的 生 产 工 艺 通 过 自 主 研 发 合 作 研 发 及 引 进 吸 收 再 创 新 等 方 式 获 得, 主 要 核 心 技 术 形 成 了 自 主 发 明 专 利 或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目 前, 公 司 已 熟 练 掌 握 该 类 产 品 的 生 产 工 艺 技 术, 具 备 批 量 生 产 的 技 术 水 平 与 经 验 本 项 目 相 关 产 品 所 使 用 的 主 要 核 心 技 术 或 工 艺 处 于 行 业 领 先, 如 已 取 得 发 明 专 利 的 半 成 品 高 压 注 浆 成 型 工 艺 机 械 手 施 釉 工 艺 及 纳 米 自 洁 釉 技 术 等, 公 司 已 有 行 业 领 先 的 技 术 优 势 为 公 司 产 品 顺 利 实 现 经 济 效 益 提 供 了 充 分 保 障 (4) 公 司 现 有 的 品 牌 优 势 和 营 销 能 力 可 保 证 本 项 目 的 经 济 效 益 公 司 通 过 几 十 年 的 行 业 积 累 以 及 过 硬 的 产 品 质 量, 使 惠 达 和 杜 菲 尼 成 为 国 内 卫 浴 行 业 知 名 品 牌, 在 消 费 者 心 中 形 成 了 良 好 的 口 碑 和 知 名 度 依 托 于 公 司 强 大 的 品 牌 实 力, 本 项 目 拟 生 产 的 卫 生 陶 瓷 产 品 是 公 司 业 务 系 列 中 历 史 最 悠 久 品 牌 效 应 最 明 显 的 产 品, 投 产 之 后 将 顺 利 实 现 预 期 的 经 济 效 益 公 司 产 品 在 国 内 外 均 建 立 了 有 效 的 销 售 渠 道 对 于 国 外 市 场, 公 司 主 要 通 过 与 有 实 力 的 经 销 商 超 市 合 作, 采 取 联 合 品 牌 贴 牌 代 工 生 产 等 方 式, 利 用 国 外 合 作 伙 伴 的 已 有 品 牌 及 渠 道 开 拓 海 外 客 户, 有 效 降 低 了 占 领 海 外 市 场 的 难 度, 同 1-1-324
时 保 证 了 出 口 业 务 的 持 续 稳 定 增 长 ; 对 于 国 内 市 场, 公 司 主 要 通 过 政 府 采 购 及 工 程 大 客 户 直 销 分 级 经 销 商 销 售 等 方 式 建 立 了 覆 盖 全 国 的 营 销 网 络, 在 抓 住 政 府 工 程 及 大 型 工 程 直 销 机 会 塑 造 品 牌 形 象 同 时, 通 过 经 销 商 向 空 白 市 场 和 三 四 线 城 市 的 渠 道 下 沉, 占 领 城 镇 化 进 程 中 的 新 兴 市 场 直 销 与 经 销 商 销 售 相 互 补 充, 保 证 了 内 销 业 务 的 快 速 发 展 此 外, 在 成 熟 的 营 销 渠 道 外, 公 司 积 极 发 掘 创 新 销 售 方 式, 将 卫 生 陶 瓷 产 品 与 互 联 网 营 销 相 结 合, 建 立 了 网 上 商 城 总 之, 公 司 的 品 牌 优 势 和 营 销 网 络 将 保 证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产 品 取 得 良 好 的 市 场 销 售 业 绩 和 经 济 效 益 (5) 规 模 优 势 及 丰 富 的 管 理 经 验 为 项 目 顺 利 实 施 提 供 保 障 公 司 是 国 内 规 模 较 大 的 建 筑 卫 生 陶 瓷 生 产 企 业, 拥 有 13 条 卫 生 陶 瓷 生 产 线, 卫 生 陶 瓷 产 品 的 产 能 为 750 万 件 / 年, 具 有 明 显 的 规 模 优 势, 能 够 有 效 降 低 公 司 生 产 成 本 缩 短 供 货 周 期 提 高 产 品 质 量 稳 定 性 同 时, 公 司 在 几 十 年 的 发 展 历 程 中, 积 累 了 丰 富 的 生 产 线 管 理 经 验, 具 有 较 强 的 多 产 品 线 管 理 能 力, 通 过 产 品 部 统 筹 规 划, 根 据 市 场 趋 势 变 动 合 理 安 排 产 能, 使 公 司 产 品 结 构 实 现 最 佳 组 合 因 此, 本 公 司 的 规 模 优 势 及 多 年 生 产 经 验 有 能 力 保 证 相 关 生 产 线 的 顺 利 建 成, 并 生 产 出 高 质 量 的 卫 生 陶 瓷 产 品 4 建 设 项 目 投 资 规 模 本 项 目 预 计 投 入 30,683 万 元 人 民 币, 其 中 建 设 投 资 28,550 万 元,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2,133 万 元, 具 体 投 资 构 成 如 下 表 所 示 序 号 投 资 项 目 金 额 ( 万 元 ) 所 占 比 例 (%) 1 工 程 费 用 26,692.00 86.99 1.1 建 筑 工 程 费 10,629.00 34.64 1.2 设 备 购 置 费 12,850.00 41.88 1.3 安 装 工 程 费 3,213.00 10.47 2 其 它 工 程 费 233.00 0.76 3 预 备 费 1,625.00 5.30 4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2,133.00 6.95 合 计 30,683.00 100.00 5 项 目 建 设 具 体 内 容 与 产 品 方 案 1-1-325
(1) 项 目 建 设 的 具 体 内 容 本 项 目 主 要 投 入 建 设 2 条 以 宽 断 面 节 能 隧 道 窑 为 主 的 卫 生 陶 瓷 产 品 生 产 线, 每 条 生 产 线 分 别 有 各 自 的 成 型 车 间 施 釉 车 间 烧 成 车 间 检 验 包 装 车 间 配 电 供 水 供 气 等 设 施, 以 及 配 套 的 模 型 车 间 机 修 车 间 光 瓷 库 房 成 品 库 房 等 辅 助 生 产 工 程 根 据 项 目 的 需 要, 拟 购 买 的 设 备 及 建 筑 工 程 投 资 情 况 如 下 : 1 设 备 序 号 名 称 型 号 规 格 成 型 设 备 数 量 ( 台 ) 单 价 ( 万 元 / 台 ) 总 价 ( 万 元 ) 1 立 浇 微 压 成 型 机 20 米 360 3.40 1,224.00 2 立 浇 起 吊 设 备 20 米 300 2.80 840.00 3 水 箱 高 压 成 型 机 GY-SX12 4 140.00 560.00 4 座 便 器 高 压 成 型 机 GY-ZB8 4 420.00 1,680.00 5 面 具 高 压 成 型 机 GY-MJJ8 4 120.00 480.00 6 热 风 炉 及 配 套 管 路 100Kcal 16 54.00 864.00 7 悬 挂 输 送 机 GY-SX12 (2000 米 ) 2,000 0.075 150.00 8 气 动 隔 膜 泵 S15B 180 0.38 68.40 9 半 成 品 干 燥 室 - 2 120.00 240.00 10 半 成 品 周 转 车 2 米 *1.2 米 三 层 1,400 0.12 168.00 11 螺 旋 桨 搅 拌 机 750300 转 / 分 12 0.80 9.60 12 液 压 升 降 机 13 液 压 升 降 机 3t/2.5*3*2 四 层 四 站 5t/3.5 3 2.5 三 层 三 站 4 13.50 54.00 2 16.50 33.00 小 计 6,371.00 施 釉 设 备 14 施 釉 机 器 人 YR-HP20-A20 20 28.50 570.00 15 施 釉 机 器 人 配 套 系 统 - 20 20.00 400.00 16 施 釉 釉 橱 双 工 位 50 5.50 275.00 17 人 工 施 釉 除 尘 系 统 - 50 4.80 240.00 18 液 压 升 降 机 - 8 3.75 30.00 19 窑 炉 ( 含 窑 具 ) 小 计 1,515.00 3.96 米 128 米 烧 成 设 备 2 900.00 1,800.00 1-1-326
20 顶 车 机 拖 车 步 进 机 YZDC 2 17.00 34.00 21 梭 式 窑 100m 3 2 350.00 700.00 小 计 2,534.00 检 包 设 备 22 检 验 包 装 流 水 线 设 备 - 2 120.00 240.00 23 座 便 器 漏 气 试 水 检 验 机 ZLSJ 16 2.39 38.20 24 平 面 研 磨 机 PY400/1200 6 3.80 22.80 小 计 301.00 制 模 设 备 25 石 膏 自 动 给 料 系 统 SG-ZG 1 38.00 38.00 26 真 空 石 膏 搅 拌 机 ZKJ-1 20 2.60 52.00 27 电 动 葫 芦 20 米 10 0.70 7.00 28 模 型 烘 干 室 - 3 120.00 360.00 小 计 457.00 辅 助 设 备 29 变 压 器 2000KVA 2 16.00 32.00 30 空 气 压 缩 机 LU90-890Kw 10 20.00 200.00 31 配 电 及 动 力 线 路 照 明 系 统 32 蒸 汽 锅 炉 - 3 180.00 540.00 SZL15-1.25-A Ⅱ 3 80 240.00 33 锅 炉 除 尘 系 统 - 3 50 150.00 34 烟 气 余 热 系 统 - 3 10 30.00 35 管 路 系 统 - 3 160.00 480.00 2 建 筑 工 程 小 计 1,672.00 合 计 12,850.00 序 号 投 资 项 目 金 额 ( 万 元 ) 所 占 比 例 (%) 1 主 要 生 产 工 程 9,280.0 90.84 1.1 三 号 生 产 线 4,887.00 45.98 1.2 四 号 生 产 线 4,393.00 41.33 1.3 模 型 车 间 1,349.00 12.69 合 计 10,629.00 100.00 (2) 项 目 建 设 的 产 品 方 案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拟 用 于 12 类 卫 生 陶 瓷 产 品 的 生 产, 具 体 内 容 如 下 : 1-1-327
生 产 线 三 号 生 产 线 四 号 生 产 线 产 品 名 称 连 体 座 便 器 智 能 座 便 器 核 心 技 术 及 工 艺 薄 壁 轻 量 化 坯 体 技 术 节 水 且 不 易 堵 塞 的 座 便 器 技 术 半 成 品 高 压 注 浆 成 型 工 艺 机 械 手 施 釉 工 艺 低 温 快 速 烧 成 工 艺 自 洁 釉 面 卫 生 洁 具 技 术 等 半 成 品 高 压 注 浆 成 型 工 艺 机 械 手 施 釉 工 艺 低 温 快 速 烧 成 工 艺 自 洁 釉 面 卫 生 洁 具 技 术 智 能 座 便 器 总 装 测 试 线 技 术 等 主 要 竞 争 对 手 TOTO 科 勒 箭 牌 安 华 新 增 产 能 ( 万 件 ) 20 TOTO 箭 牌 2 大 中 洗 盆 15 柜 盆 薄 壁 轻 量 化 坯 体 技 术 卫 生 陶 瓷 低 压 快 排 水 TOTO 科 15 连 续 注 浆 工 艺 机 械 手 施 釉 工 艺 低 温 快 速 勒 箭 牌 台 盆 烧 成 工 艺 台 板 盆 类 卫 生 陶 瓷 脱 模 技 术 等 安 华 20 艺 术 碗 3 蹲 便 器 立 柱 连 体 座 便 器 分 体 座 便 器 配 套 水 箱 柜 盆 立 柱 盆 配 套 柱 薄 壁 轻 量 化 坯 体 技 术 半 成 品 高 压 注 浆 成 型 TOTO 科 工 艺 机 械 手 施 釉 工 艺 低 温 快 速 烧 成 工 艺 勒 箭 牌 自 洁 釉 面 卫 生 洁 具 技 术 等 安 华 薄 壁 轻 量 化 坯 体 技 术 卫 生 陶 瓷 低 压 快 排 水 连 续 注 浆 工 艺 低 温 快 速 烧 成 工 艺 反 膨 胀 法 制 备 低 变 形 陶 瓷 技 术 等 薄 壁 轻 量 化 坯 体 技 术 节 水 且 不 易 堵 塞 的 座 便 器 技 术 半 成 品 高 压 注 浆 成 型 工 艺 机 械 手 施 釉 工 艺 低 温 快 速 烧 成 工 艺 自 洁 釉 面 卫 生 洁 具 技 术 等 薄 壁 轻 量 化 坯 体 技 术 节 水 且 不 易 堵 塞 的 座 便 器 技 术 半 成 品 高 压 注 浆 成 型 工 艺 机 械 手 施 釉 工 艺 低 温 快 速 烧 成 工 艺 自 洁 釉 面 卫 生 洁 具 技 术 等 薄 壁 轻 量 化 坯 体 技 术 半 成 品 高 压 注 浆 成 型 工 艺 低 温 快 速 烧 成 工 艺 反 膨 胀 法 制 备 低 变 形 陶 瓷 技 术 等 薄 壁 轻 量 化 坯 体 技 术 卫 生 陶 瓷 低 压 快 排 水 连 续 注 浆 工 艺 机 械 手 施 釉 工 艺 低 温 快 速 烧 成 工 艺 台 板 盆 类 卫 生 陶 瓷 脱 模 技 术 等 薄 壁 轻 量 化 坯 体 技 术 卫 生 陶 瓷 低 压 快 排 水 连 续 注 浆 工 艺 低 温 快 速 烧 成 工 艺 反 膨 胀 法 制 备 低 变 形 陶 瓷 技 术 等 TOTO 科 勒 箭 牌 安 华 TOTO 科 勒 箭 牌 安 华 TOTO 科 勒 箭 牌 安 华 箭 牌 法 恩 莎 安 华 TOTO 科 勒 箭 牌 TOTO 科 勒 箭 牌 箭 牌 法 恩 莎 安 华 合 计 280 30 35 20 40 40 10 15 15 本 项 目 两 条 生 产 线 投 产 后 预 计 总 产 能 280 万 件 / 年, 其 中, 三 号 生 产 线 主 要 生 产 连 体 座 便 器 智 能 座 便 器 大 中 洗 盆 柜 盆 台 盆 艺 术 碗 蹲 便 器 立 柱 8 种 产 品, 总 产 能 140 万 件 / 年 ; 四 号 生 产 线 主 要 生 产 连 体 座 便 器 分 体 座 便 器 配 套 水 箱 柜 盆 立 柱 盆 配 套 柱 6 种 产 品, 总 产 能 140 万 件 / 年 6 项 目 选 址 1-1-328
本 项 目 拟 在 公 司 原 有 土 地 上 实 施, 项 目 用 地 系 2012 年 通 过 出 让 方 式 取 得 的 工 业 用 地 ( 丰 南 国 用 (2012) 第 121 号 ) 该 项 目 所 在 地 基 础 设 施 完 善, 已 具 备 项 目 建 设 基 础 7 产 品 工 艺 流 程 本 项 目 的 卫 生 陶 瓷 产 品 工 艺 流 程 请 参 见 本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之 四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情 况 8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及 能 源 供 应 本 项 目 主 要 产 品 为 卫 生 陶 瓷 产 品, 所 需 原 辅 材 料 品 种 与 公 司 目 前 生 产 经 营 所 需 一 致, 原 有 原 材 料 供 应 商 体 系 均 能 提 供 相 应 物 料 需 求, 相 关 原 材 料 及 能 源 供 应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之 四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情 况 中 的 相 关 内 容, 本 项 目 所 需 的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如 下 表 所 示 类 别 物 料 名 称 执 行 标 准 原 材 料 年 耗 量 ( 吨 ) 主 要 供 应 商 长 石 硅 含 量 69%-75%, 主 要 产 地 卢 龙 52,693 卢 龙 县 竟 辉 石 料 场 沁 阳 土 铝 含 量 34%-40%, 主 要 产 地 河 南 29,274 博 爱 柏 山 鑫 地 原 料 厂 盛 超 粘 土 铝 含 量 26%-30%, 主 要 产 地 江 门 35,129 江 门 盛 强 精 细 材 料 公 司 紫 木 节 铝 含 量 36%-41%, 主 要 产 地 山 西 14,637 万 载 县 翔 宇 陶 瓷 原 料 经 营 部 方 解 石 钙 含 量 53%-57%, 主 要 产 地 丹 东 40,984 丹 东 市 药 用 滑 石 粉 厂 钾 长 石 钾 大 于 10%, 主 要 产 地 唐 山 52,693 江 门 石 英 硅 大 于 98%, 主 要 产 地 江 门 90,749 万 载 县 翔 宇 陶 瓷 原 料 经 营 部 江 门 市 盛 强 精 细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飞 天 燕 土 铝 含 量 20%-25%, 主 要 产 地 潮 州 11,710 潮 州 桥 东 荣 民 瓷 泥 厂 合 计 327,869 本 项 目 所 需 主 要 能 源 为 水 电 焦 炉 煤 气, 厂 区 内 现 有 能 源 供 应 条 件, 可 以 充 分 保 证 项 目 的 能 源 供 应 需 求, 项 目 所 需 能 源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序 号 名 称 单 位 年 用 量 数 量 1 水 万 m 3 71.31 2 电 万 kwh 1,404.00 3 焦 炉 煤 气 万 m 3 2,336.40 9 项 目 的 组 织 实 施 及 进 度 计 划 1-1-329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期 为 24 个 月, 项 目 的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前 期 调 研 施 工 设 计 土 建 施 工 设 备 采 购 及 安 装 调 试 人 员 培 训 等 方 面, 具 体 进 度 如 下 所 示 : 阶 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17 18 19 20 21 22 23 24 项 目 前 期 工 作 施 工 设 计 施 工 准 备 及 土 建 设 备 招 标 及 采 购 设 备 安 装 和 调 试 人 员 培 训 试 生 产 验 收 投 产 10 环 保 情 况 本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气 废 水 废 物 和 扬 尘 噪 声 均 经 过 相 应 的 环 保 设 施 处 理, 对 周 围 环 境 不 会 造 成 污 染, 符 合 我 国 环 保 法 规 所 规 定 的 污 染 物 经 处 理 后 排 放 的 标 准 2012 年 7 月 4 日,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作 出 关 于 惠 达 卫 浴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280 万 件 卫 生 陶 瓷 生 产 线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批 复 ( 丰 环 发 [2012]44 号 ), 同 意 该 募 投 项 目 的 建 设 11 新 增 产 能 的 市 场 前 景 分 析 本 项 目 新 增 产 能 的 市 场 前 景 分 析 请 参 见 本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之 二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基 本 情 况 12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本 项 目 建 设 期 为 2 年, 项 目 建 设 达 产 销 售 收 入 为 46,581.20 万 元, 年 平 均 利 润 总 额 为 5,411.00 万 元, 内 部 收 益 率 为 17.22%( 所 得 税 后 ),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项 目 指 标 备 注 1 营 业 收 入 ( 万 元 ) 46,581.20 达 产 后 年 均 值 2 利 润 总 额 ( 万 元 ) 5,411 达 产 后 年 均 值 3 税 后 利 润 ( 万 元 ) 4,599 达 产 后 年 均 值 4 内 部 收 益 率 (%) 17.22% 所 得 税 后 5 投 资 回 收 期 ( 年 ) 6.91 所 得 税 后 1-1-330
( 二 ) 年 产 300 万 平 方 米 全 抛 釉 砖 生 产 线 1 项 目 概 述 公 司 拟 投 资 11,810 万 元 在 原 厂 区 ( 河 北 省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黄 各 庄 镇 惠 达 路 7 号 ) 建 设 一 条 全 抛 釉 砖 生 产 线, 建 设 周 期 1 年 项 目 建 成 后, 主 要 生 产 800mm*800mm 全 抛 釉 砖, 预 计 生 产 能 力 为 300 万 平 米 / 年 本 项 目 的 投 产 将 有 助 于 进 一 步 提 高 公 司 建 筑 陶 瓷 的 生 产 能 力, 减 少 公 司 对 外 协 采 购 的 依 赖 2 项 目 建 设 的 必 要 性 (1) 本 项 目 建 设 是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的 必 然 需 求 目 前, 公 司 陶 瓷 砖 产 品 产 能 有 限, 不 能 有 效 的 满 足 市 场 需 求, 因 此 公 司 每 年 均 要 从 外 协 厂 商 处 采 购 大 量 的 陶 瓷 砖 来 补 充 现 有 产 能 的 不 足 陶 瓷 砖 的 产 能 瓶 颈 一 方 面 影 响 了 公 司 作 为 卫 浴 产 品 综 合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商 的 战 略 定 位, 另 一 方 面 也 影 响 了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本 项 目 建 设 后, 将 进 一 步 完 善 公 司 现 有 的 产 品 线, 缓 解 陶 瓷 砖 的 产 能 瓶 颈, 能 更 好 的 为 客 户 提 供 一 站 式 服 务 因 此, 建 设 新 的 陶 瓷 砖 生 产 线 是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的 必 然 需 求 (2) 本 项 目 建 设 是 改 善 人 民 居 住 条 件 的 必 然 需 求 随 着 国 民 经 济 的 高 速 发 展 人 民 收 入 水 平 的 不 断 提 高, 人 们 对 居 住 环 境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要 求, 对 瓷 砖 产 品 的 需 求 也 相 应 增 长 与 此 同 时, 随 着 我 国 国 际 影 响 力 的 逐 步 增 强, 越 来 越 多 的 展 会 及 体 育 赛 事 等 大 型 活 动 在 我 国 举 办, 对 室 内 配 套 陶 瓷 砖 产 品 的 需 求 也 越 来 越 大 为 满 足 上 述 需 求, 公 司 有 必 要 新 建 陶 瓷 砖 生 产 线 (3) 新 型 陶 瓷 砖 生 产 工 艺 是 节 能 降 耗 政 策 的 必 然 要 求 建 筑 陶 瓷 行 业 是 传 统 的 耗 能 产 业, 从 制 粉 压 坯 素 坯 成 型 到 施 釉 烧 制, 每 一 个 环 节 都 消 耗 着 大 量 的 能 源 为 降 低 能 耗, 建 筑 卫 生 陶 瓷 工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中 提 出 : 建 筑 卫 生 陶 瓷 工 业 增 加 值 年 均 增 长 10% 以 上, 全 行 业 单 位 工 业 增 加 值 能 耗 降 低 20% 的 节 能 目 标 根 据 建 筑 陶 瓷 行 业 节 能 降 耗 目 标, 生 产 规 模 化 节 能 设 备 普 及 化 及 材 料 减 量 化 将 是 行 业 发 展 的 必 经 之 路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全 抛 釉 砖 生 产 线 主 要 采 用 一 次 烧 成 工 艺 釉 下 彩 全 抛 釉 生 产 工 艺 及 喷 墨 印 花 上 色 技 术, 能 有 效 的 降 低 能 耗 提 高 生 产 效 率 及 产 品 1-1-331
质 量, 具 有 显 著 的 经 济 效 益 和 社 会 效 益 3 项 目 建 设 的 可 行 性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可 行 性 分 析 与 年 产 280 万 件 卫 生 陶 瓷 生 产 线 项 目 类 似, 请 参 见 本 节 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介 绍 之 ( 一 ) 年 产 280 万 件 卫 生 陶 瓷 生 产 线 项 目 之 3 项 目 建 设 的 可 行 性 4 建 设 项 目 的 投 资 规 模 本 项 目 预 计 投 入 11,810 万 元 人 民 币, 其 中 建 设 投 资 ( 包 括 各 车 间 的 建 筑 工 程 费 及 设 备 购 置 安 装 费 )11,316 万 元,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494 万 元, 具 体 构 成 如 下 序 号 投 资 项 目 金 额 ( 万 元 ) 所 占 比 例 (%) 1 工 程 费 用 10,268.00 86.94 1.1 建 筑 工 程 费 4,552.00 38.54 1.2 设 备 购 置 费 5,364.00 45.42 1.2.1 生 产 用 设 备 购 置 费 4,703.48 39.83 1.2.3 非 生 产 设 备 购 置 费 660.52 5.59 1.3 安 装 工 程 费 352.00 2.98 2 其 它 工 程 费 509.00 4.31 3 预 备 费 539.00 4.56 4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494.00 4.18 5 项 目 建 设 具 体 内 容 合 计 11,810.00 100.00 本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1 条 全 抛 釉 砖 生 产 线, 包 括 生 产 线 联 合 车 间 原 料 车 间 制 粉 车 间 抛 光 车 间 成 品 库 房 料 棚 和 配 套 设 施, 计 划 购 置 的 生 产 用 设 备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 设 备 序 数 量 单 价 名 称 型 号 规 格 号 ( 台 ) ( 万 元 / 台 ) 总 价 ( 万 元 ) 原 料 输 送 设 备 1 入 料 机 60T 2 20.00 40.00 2 球 磨 机 QMP-60T 6 40.00 240.00 3 振 动 筛 XMZ-1200 16 1.50 24.00 4 柱 塞 泥 浆 泵 NB200-10 8 3.50 28.00 5 电 动 隔 膜 泵 DBY-65 10 1.17 11.7 6 平 桨 搅 拌 机 PJB-4500 8 3.90 31.2 7 电 动 葫 芦 CD1-5T 2 0.51 1.02 1-1-332
8 料 仓 70 立 方 米 30 15.00 450.00 9 喷 雾 干 燥 塔 TCIP-5000 1 150.00 150.00 10 磁 力 槽 式 除 铁 器 8 5.40 43.20 11 球 磨 机 QMP-5T 8 8.00 64.00 12 球 磨 机 QMP-1.0T 4 3.00 12.00 13 球 磨 机 QMP-0.2T 2 1.40 2.80 14 双 头 超 细 磨 SKC-J 2 12.00 24.00 15 伺 服 罐 / 平 浆 搅 拌 机 HX1800 1 7.00 7.00 16 高 速 分 散 机 YZ-7.5 1 1.50 1.50 17 螺 旋 搅 拌 机 Φ750 8 1.17 9.36 18 原 料 输 送 系 统 DK800 150 0.10 15.00 19 喷 雾 塔 粉 料 入 仓 输 送 DK600 90 0.08 7.20 20 粉 料 压 机 输 送 系 统 DK600 120 0.08 9.60 小 计 477-1,171.58 成 型 工 序 设 备 1 国 产 柯 达 压 机 KD4800 3 150.00 450.00 2 布 料 系 统 KD836A 4 95.00 380.00 3 翻 坯 机 KD813A 4 7.00 28.00 4 压 机 承 接 辊 台 1 W1600/L2180 2 1.60 3.20 5 压 机 承 接 辊 台 2 W1600/L4260 2 3.10 6.20 6 压 机 横 线 1 W1000/L3570 2 1.60 3.20 7 压 机 横 线 2 W1000/L4570 2 2.10 4.20 8 摆 臂 升 降 W1000/L6000 2 2.00 4.00 小 计 19-878.80 干 燥 工 序 设 备 1 干 燥 器 双 层 入 坯 辊 台 W3200/ L( 上 3310+ 下 5390) 1 17.00 17.00 2 与 干 燥 器 同 速 辊 台 1 2W3200/L1140 1 1.80 1.80 3 双 层 干 燥 器 2W3200/L107800 1 476.00 476.00 4 与 干 燥 器 同 速 辊 台 2 2W3460/L4400 1 1.90 1.90 5 干 燥 器 双 层 出 坯 辊 台 2W3450/ L( 上 2320+ 下 6880) 1 18.00 18.00 6 干 燥 器 单 层 出 坯 辊 台 W3450/L2130 2 1.20 2.40 7 干 燥 后 翻 坯 机 W3450/L1280 2 2.00 4.00 小 计 9 521.1 釉 线 工 艺 设 备 1 出 干 燥 器 下 层 输 送 线 W1000/L24360 1 9.70 9.70 2 出 干 燥 器 上 层 输 送 线 W1000/L127850 1 51.10 51.10 3 过 渡 辊 台 W3000/L3300 1 2.60 2.60 4 摆 臂 升 降 W1000/L6000 1 2.00 2.00 5 圆 带 转 弯 机 W1000/R1400 2 1.50 3.00 6 扫 尘 机 吹 尘 机 W1000 1 1.80 1.80 7 釉 线 辅 助 设 备 - 3 150.00 450.00 8 喷 墨 印 花 机 KDP8800 2 400.00 800.00 小 计 12 1,320.20 烧 成 工 序 设 备 1-1-333
1 窑 炉 入 坯 辊 台 W2500/L4490 1 11.00 11.00 2 与 窑 炉 同 速 辊 台 W3100/L1140 1 0.90 0.90 3 窑 头 储 坯 器 W2500/130M2 1 15.00 15.00 4 国 产 辊 道 窑 KD300 1 360.00 360.00 5 窑 炉 出 砖 辊 台 W2800/L17930 1 12.50 12.50 6 干 燥 器 单 层 出 坯 辊 台 W3450/L2130 2 1.20 2.40 7 干 燥 后 翻 坯 机 W3450/L1280 2 2.00 4.00 小 计 9 405.80 抛 光 工 序 设 备 1 圆 带 转 弯 机 W1000/R1400 1 1.50 1.50 2 输 送 线 W1000/L33873 1 13.50 13.50 3 抛 光 线 KPX800/28B+16C+48A+32B +KGG0.8/15.4-1(F)+ 1 295.00 295.00 FW800/2+6 4 超 洁 亮 抛 光 线 LUXCO800/16+2 1 72.00 72.00 5 抛 光 连 接 线 及 拣 选 线 W1m/L60M 1 24.00 24.00 小 计 5 406.00 2 建 筑 工 程 序 号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所 占 比 例 (%) 1 主 要 生 产 工 程 相 关 车 间 1.1 联 合 车 间 1,646.008 36.16 1.2 原 料 车 间 349.272 7.67 1.3 制 粉 车 间 310.464 6.82 1.4 抛 光 车 间 646.408 14.20 2 辅 助 生 产 工 程 相 关 车 间 2.1 成 品 库 房 862.40 18.95 2.2 原 料 棚 220.32 4.84 2.3 实 验 室 网 版 室 47.808 1.05 3 公 用 工 程 3.1 配 电 变 电 站 53.28 1.17 3.2 煤 气 站 209.412 4.60 3.3 循 环 水 池 206.628 4.54 6 项 目 选 址 合 计 4,552.00 100.00 项 目 拟 在 公 司 原 有 土 地 上 实 施, 项 目 用 地 系 2001 年 通 过 出 让 方 式 取 得 的 工 业 用 地 ( 丰 南 国 用 (2012) 第 131 号 ) 该 项 目 所 在 地 基 础 设 施 完 善, 已 具 备 项 目 建 设 基 础 7 产 品 主 要 工 艺 及 生 产 流 程 1-1-334
本 项 目 的 陶 瓷 砖 产 品 工 艺 流 程 见 本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之 四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情 况 之 ( 二 ) 发 行 人 主 要 产 品 工 艺 流 程 图 相 关 内 容 8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及 能 源 供 应 本 项 目 所 需 要 的 原 辅 材 料 品 种, 与 公 司 目 前 瓷 砖 等 产 品 生 产 所 需 要 的 原 材 料 品 种 基 本 相 同 主 要 原 辅 料 属 于 已 经 大 面 积 开 采 的 矿 物 质, 市 场 供 应 充 足, 可 以 通 过 市 场 直 接 采 购 公 司 通 过 长 期 的 遴 选 和 合 作, 已 经 形 成 了 一 批 实 力 雄 厚 信 誉 良 好 的 固 定 供 应 商, 双 方 形 成 了 良 好 的 合 作 关 系, 在 未 来 较 长 时 期 内 能 够 保 证 公 司 原 有 产 能 及 新 增 产 能 的 原 辅 料 供 应 因 此, 本 项 目 投 产 所 需 要 的 原 辅 料 供 应 稳 定,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1) 坯 体 原 辅 材 料 序 号 名 称 年 用 量 ( 吨 ) 主 要 供 应 商 1 长 石 20,526.00 滦 县 雨 源 硅 砂 厂 2 黄 砂 岩 10,263.00 丰 润 黄 家 屯 永 兴 瓷 石 矿 3 四 节 粘 土 3,080.00 万 载 县 弥 之 新 采 矿 场 4 洁 具 废 泥 22,000.00-5 洁 具 废 瓷 6,600.00-6 黑 泥 12,315.60 江 门 市 盛 强 精 细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7 瓷 石 4,070.00 万 载 县 翔 宇 陶 瓷 原 料 经 营 部 8 玻 璃 水 451.00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永 利 化 工 厂 9 纯 碱 84.00 唐 山 融 祥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10 增 强 剂 227.00 上 海 延 恩 化 工 产 品 有 限 公 司 合 计 79,616.60 (2) 釉 料 材 料 序 号 名 称 单 位 年 用 量 年 用 量 主 要 供 应 商 1 面 釉 吨 2,035.00 上 海 大 鸿 制 釉 有 限 公 司 2 抛 釉 料 吨 1,518.00 河 南 科 海 陶 瓷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 喷 墨 耗 材 万 平 米 330.00 淄 博 东 科 司 马 化 工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3) 能 源 动 力 本 项 目 所 需 主 要 能 源 为 水 电 焦 炉 煤 气, 厂 区 内 现 有 能 源 供 应 条 件 可 以 充 分 保 证 项 目 的 能 源 供 应 需 求 项 目 所 需 能 源 情 况 如 下 所 示 : 1-1-335
序 号 名 称 年 用 量 单 位 数 量 1 水 万 m 3 8.13 2 电 万 kwh 1,677.70 3 焦 炉 煤 气 万 m 3 1,900.00 9 项 目 的 组 织 实 施 及 进 度 计 划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期 为 12 个 月, 项 目 的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前 期 调 研 施 工 设 计 土 建 施 工 设 备 采 购 及 安 装 调 试 人 员 培 训 等 方 面, 具 体 进 度 如 下 所 示 : 阶 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项 目 前 期 工 作 施 工 设 计 施 工 准 备 及 土 建 施 工 设 备 采 购 设 备 安 装 和 调 试 人 员 培 训 验 收 投 产 10 环 保 情 况 本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气 废 水 废 物 和 扬 尘 噪 声 均 经 过 相 应 的 环 保 设 施 处 理, 对 周 围 环 境 不 会 造 成 污 染, 符 合 我 国 环 保 法 规 所 规 定 的 污 染 物 经 处 理 后 的 排 放 标 准 2014 年 3 月 24 日,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作 出 关 于 惠 达 卫 浴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一 条 年 产 300 万 m 2 全 抛 釉 砖 生 产 线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批 复 ( 丰 环 发 [2014]18 号 ), 同 意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11 新 增 产 能 的 市 场 前 景 分 析 本 项 目 新 增 产 能 的 市 场 前 景 分 析 请 参 见 本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之 二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基 本 情 况 12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本 项 目 建 设 期 为 1 年, 项 目 建 设 完 成 后 设 计 产 能 达 产 销 售 收 入 为 12,564.10 万 元, 年 平 均 利 润 总 额 为 2,424 万 元, 内 部 收 益 率 为 17.69%( 所 得 税 后 ),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1-1-336
序 号 项 目 指 标 备 注 1 营 业 收 入 ( 万 元 ) 12,564.10 达 产 后 年 均 值 2 利 润 总 额 ( 万 元 ) 2,424.00 达 产 后 年 均 值 3 税 后 利 润 ( 万 元 ) 2,050.00 达 产 后 年 均 值 4 内 部 收 益 率 (%) 17.69 所 得 税 后 5 投 资 回 收 期 ( 年 ) 5.42 所 得 税 后 ( 三 ) 研 发 设 计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1 项 目 概 述 公 司 拟 投 资 5,000.29 万 元 在 原 厂 区 新 建 研 发 楼 和 设 备 开 发 车 间 各 一 座, 共 占 地 5,408.70m 2 该 项 目 拟 建 设 产 品 结 构 优 化 与 节 水 技 术 中 心 功 能 化 新 材 料 技 术 中 心 自 动 化 装 备 与 技 术 中 心 配 套 产 品 科 技 化 技 术 中 心 共 四 个 子 中 心, 项 目 建 设 周 期 为 32 个 月 项 目 建 成 后, 将 进 一 步 增 强 公 司 的 研 发 能 力 及 科 技 成 果 转 化 的 能 力, 推 动 公 司 进 一 步 向 科 技 创 新 型 企 业 转 变, 为 公 司 可 持 续 发 展 奠 定 基 础, 促 进 公 司 业 务 健 康 快 速 发 展 2 项 目 建 设 的 必 要 性 (1) 技 术 研 发 是 满 足 消 费 者 需 求 多 样 化 的 必 然 要 求 近 年 来, 我 国 卫 浴 行 业 发 展 迅 速, 已 经 成 为 全 球 最 大 的 卫 浴 产 品 生 产 与 销 售 基 地 随 着 我 国 居 民 人 均 收 入 水 平 的 提 高 和 消 费 观 念 的 转 变, 人 们 越 来 越 重 视 住 宅 装 修 的 质 量 和 品 位, 消 费 者 已 经 不 仅 仅 满 足 于 卫 浴 产 品 的 实 用 性, 对 产 品 的 安 全 性 舒 适 性 环 保 性 节 能 节 水 时 尚 美 观 等 要 求 更 高, 这 使 得 卫 浴 市 场 有 巨 大 的 发 展 潜 力 总 之, 我 国 城 乡 居 民 购 买 力 的 增 强 以 及 传 统 消 费 观 念 的 转 变, 都 要 求 卫 浴 行 业 的 产 品 从 设 计 材 料 生 产 工 艺 成 品 外 观 等 方 面 不 断 更 新 换 代, 只 有 不 断 推 出 新 的 符 合 时 代 要 求 的 产 品, 公 司 才 能 在 激 烈 的 市 场 竞 争 中 取 得 优 势 (2) 技 术 研 发 是 提 高 公 司 竞 争 力 的 必 然 要 求 目 前, 我 国 大 部 分 本 土 品 牌 卫 浴 企 业 普 遍 存 在 研 发 投 入 不 足 产 品 开 发 能 力 较 差 的 情 况 作 为 我 国 本 土 卫 浴 品 牌 的 领 军 企 业 之 一, 公 司 虽 然 每 年 在 技 术 研 发 方 面 投 入 较 大, 但 在 产 品 科 技 含 量 及 核 心 竞 争 力 方 面, 与 国 际 知 名 的 卫 浴 企 业 相 1-1-337
比 仍 然 有 一 定 差 距 因 此, 为 提 高 公 司 竞 争 力, 达 到 国 际 知 名 卫 浴 企 业 的 设 计 研 发 水 平, 进 一 步 加 大 研 发 投 入 提 高 公 司 产 品 的 技 术 含 量 是 公 司 的 必 然 选 择 3 项 目 建 设 的 可 行 性 (1)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的 支 持 方 向 为 保 障 国 民 经 济 可 持 续 发 展, 国 家 明 确 支 持 节 能 节 水 节 材 环 保 等 技 术 的 开 发 应 用 及 生 产, 国 家 中 长 期 科 学 和 技 术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中 明 确 了 节 水 节 能 的 工 业 发 展 思 路 其 他 相 关 行 业 政 策 请 参 见 本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之 二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基 本 情 况 之 ( 一 ) 行 业 管 理 体 制 法 律 法 规 及 产 业 政 策 中 的 具 体 内 容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四 个 研 发 子 中 心, 将 进 一 步 增 强 公 司 的 自 主 研 发 能 力, 加 快 研 发 更 节 水 更 节 材 和 更 具 技 术 含 量 的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的 高 端 卫 浴 产 品 (2) 强 大 的 研 发 队 伍 公 司 是 国 家 级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省 级 企 业 技 术 中 心 单 位 河 北 省 卫 生 陶 瓷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中 心 企 业, 是 卫 浴 类 产 品 的 住 宅 产 业 化 基 地 企 业 经 过 多 年 的 建 设 和 发 展, 公 司 已 经 具 备 了 较 为 完 善 的 研 发 体 系, 拥 有 先 进 的 工 艺 装 备 领 先 的 技 术 水 平 及 强 大 的 研 发 队 伍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拥 有 研 发 人 员 598 人 科 研 人 员 专 业 领 域 覆 盖 了 无 机 非 金 属 陶 瓷 艺 术 设 计 热 能 与 动 力 工 程 材 料 学 机 械 设 计 制 造 和 计 算 机 信 息 等 专 业, 形 成 了 专 业 门 类 齐 全 的 专 业 技 术 队 伍, 为 本 项 目 的 顺 利 实 施 提 供 了 重 要 保 障 (3) 丰 富 的 研 发 经 验 近 年 来, 公 司 承 担 多 项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取 得 了 多 项 专 利, 具 有 丰 富 的 研 发 经 验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共 拥 有 专 利 162 项, 其 中 发 明 专 利 15 项,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12 项, 外 观 设 计 专 利 135 项 此 外, 公 司 研 发 的 多 项 技 术 分 别 获 得 了 金 隅 杯 全 国 建 材 行 业 技 术 革 新 一 等 奖 华 新 杯 全 国 建 材 行 业 技 术 革 新 一 等 奖 和 河 北 省 科 技 成 果 奖 等 多 个 奖 项 综 上, 丰 富 的 研 发 经 验 及 丰 硕 的 研 发 成 果 为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提 供 了 基 本 保 障 4 建 设 项 目 的 投 资 规 模 1-1-338
本 项 目 预 计 投 入 5,000.29 万 元 人 民 币, 全 部 为 建 设 投 资 ( 包 括 建 筑 工 程 费 及 设 备 购 置 安 装 费 等 ), 具 体 构 成 如 下 序 号 投 资 项 目 金 额 ( 万 元 ) 所 占 比 例 (%) 1 工 程 费 用 4,246.92 84.93 1.1 建 筑 工 程 费 2,279.76 45.59 1.2 设 备 购 置 费 1,725.72 34.51 1.3 安 装 工 程 费 241.44 4.83 2 其 他 工 程 费 382.98 7.66 3 预 备 费 370.39 7.41 5 项 目 建 设 具 体 内 容 合 计 5,000.29 100.00 该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包 括 公 司 研 发 设 计 中 心 主 楼 和 设 备 开 发 车 间 建 设, 其 中 研 发 设 计 中 心 包 括 综 合 管 理 室 产 品 结 构 研 发 实 验 室 材 料 研 发 实 验 室 设 备 研 发 实 验 室 配 套 装 置 研 发 实 验 室 和 检 测 室 此 外, 除 上 述 工 程 建 设 外, 本 项 目 还 需 要 为 研 发 室 及 实 验 室 采 购 相 应 的 设 备 设 备 采 购 及 工 程 建 设 的 具 体 明 细 如 下 (1) 设 备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产 品 结 构 研 发 室 数 量 台 ( 套 ) 单 价 ( 万 元 ) 总 价 ( 万 元 ) 1 三 坐 标 扫 描 仪 JD-SCAN-400 三 维 扫 描 仪 1 50.00 50.00 2 数 据 库 服 务 器 3 高 配 图 形 工 作 站 惠 普 PowerEdge T320 戴 尔 DELL PRECISION T5400 1 5.00 5.00 2 3.00 6.00 4 空 压 机 LIUTECH LU5-8 1 10.00 10.00 5 龙 门 吊 5 吨 电 动 单 梁 桥 式 起 重 机 1 10.00 10.00 6 除 尘 设 备 布 袋 除 尘 器 HMC-32 1 10.00 10.00 7 大 型 平 台 及 配 套 模 框 QT400-600 1 1.00 1.00 8 石 膏 搅 拌 设 备 H-90 真 空 石 膏 搅 拌 机 1 1.00 1.00 9 电 子 叉 车 卓 沃 ZW10003 踏 板 式 全 电 动 搬 运 车 1 1.00 1.00 10 小 型 热 风 炉 RS70 1 5.00 5.00 11 普 通 计 算 机 DELL PRESION 490 5 2.00 10.00 12 高 精 度 水 平 仪 DLM800 1 0.50 0.50 13 数 控 刀 具 Φ80 盘 铣 刀 /Φ40 端 铣 刀 /Φ25 端 铣 刀 /Φ25 球 刀 /Φ25 立 铣 刀 1 10.00 10.00 1-1-339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数 量 台 ( 套 ) 单 价 ( 万 元 ) 总 价 ( 万 元 ) 14 万 能 磨 刀 机 台 湾 元 禄 亦 YN-3 1 2.00 2.00 15 UG 正 版 软 件 UG 8.0 1 10.00 10.00 16 geomagic studio/geomagic qualify geomagic qualify 9.0 1 20.00 20.00 17 ANSYS ANSYS 12.0 1 50.00 50.00 18 POWERMILL POWERMILL 10.0 1 10.00 10.00 小 计 23 211.50 材 料 研 发 室 1 X 射 线 荧 光 光 谱 仪 日 本 理 学 :ZSX PrimusⅡ 1 250.00 250.00 2 高 温 激 光 共 聚 焦 显 微 镜 3 高 温 热 膨 胀 仪 日 本 Lasertec 公 司 : VL2000DX-SVF15FB 日 本 岛 津 公 司 :TMA-60H 或 德 国 耐 驰 公 司 :TMA 402 C 1 250.00 250.00 1 50.00 50.00 4 材 料 试 验 机 日 本 岛 津 公 司 :AG-IS 1 50.00 50.00 5 激 光 粒 度 仪 英 国 马 尔 文 公 司 : Mastersizer3000 1 55.00 55.00 6 旋 转 流 变 仪 英 国 马 尔 文 公 司 :Kinexus 1 55.00 55.00 7 zeta 电 位 仪 8 全 自 动 压 汞 仪 9 全 自 动 真 密 度 / 开 闭 孔 率 分 析 仪 英 国 马 尔 文 公 司 :Zetasizer Nano ZS 美 国 麦 克 公 司 :AutoPoreⅣ 9510 型 美 国 麦 克 公 司 :AccuPyc II 1340 1 50.00 50.00 1 30.00 30.00 1 50.00 50.00 小 计 9 840.00 设 备 研 发 室 1 车 床 CA6140A 2 6.25 12.50 2 车 床 CW6180B 1 15.50 15.50 3 摇 臂 钻 Z3050 16/1 2 7.85 15.70 4 立 式 升 降 台 铣 床 B1-400K 1 18.75 18.75 5 端 面 铣 床 DX30-15 1 27.00 27.00 6 液 压 牛 头 刨 床 BY60100B 1 8.50 8.50 7 喷 砂 机 CJ-1515A 1 3.30 3.30 8 加 工 中 心 CV-2000 1 108.00 108.00 9 剪 板 机 QC12Y 1 19.00 19.00 10 折 弯 机 ( 数 显 ) WC6Y-100/2500 1 6.50 6.50 11 液 压 卷 板 机 W11S-17 2500 1 19.00 19.00 12 螺 旋 管 卷 管 机 SBJX-1500D 1 8.90 8.90 13 数 控 等 离 子 切 割 机 ArtMasterⅡ 1 28.00 28.00 1-1-340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数 量 台 ( 套 ) 单 价 ( 万 元 ) 总 价 ( 万 元 ) 14 双 立 柱 带 锯 床 G4250/70 1 4.10 4.10 15 攻 钻 两 用 机 ZS4032 1 1.20 1.20 16 台 钻 Z516 2 0.30 0.60 17 综 合 型 磨 刀 机 MG6065C 1 1.68 1.68 18 天 车 10t 1 15.00 15.00 19 天 车 5t 2 12.50 25.00 20 叉 车 3t 1 6.15 6.15 21 喷 漆 房 6m 6m 1 10.00 10.00 22 划 线 平 台 2.5m 1.5m 2 2.30 4.60 23 戴 尔 图 形 工 作 站 T5610 5 2.50 12.5 24 爱 普 生 激 光 绘 图 仪 SureColorT3080 1 10.00 10.00 25 1 2 3 佳 能 彩 色 激 光 打 印 机 7010C 1 0.50 0.50 小 计 34 381.98 卫 生 陶 瓷 后 续 水 检 测 系 统 卫 生 陶 瓷 冲 水 试 验 机 ( 符 合 美 标 ) 卫 生 陶 瓷 抗 龟 裂 试 验 设 备 4 吸 水 率 测 试 系 统 检 测 室 TW-C1 1 20.00 20.00 BCH-J 1 20.00 20.00 PCL 1 10.00 10.00 2KW 电 炉, 千 分 之 一 天 平 1 10.00 10.00 5 螺 纹 检 测 仪 全 套 1 5.00 5.00 6 防 凝 结 ( 隔 热 ) 水 箱 测 试 系 统 SYS-FNJ-01 1 12.00 12.00 7 扭 矩 仪 DB100N-S 1 10.00 10.00 8 9 噪 音 检 测 室 ( 含 噪 音 检 测 仪 ) 18m 输 送 管 道 (1 倾 斜 ) MA-28 1 60.00 60.00 L-18 1 5.00 5.00 10 角 度 仪 0-220 5 0.40 2.00 11 穿 孔 萃 取 仪 TH01 1 1.50 1.50 12 检 测 工 作 平 台 1.2m 1.2m 1m 3 1.00 3.00 13 水 封 尺 100mm 5 0.10 0.50 14 电 子 称 200kg 2 0.25 0.50 15 电 子 称 5kg 1 0.50 0.50 16 空 气 压 缩 泵 40502 1 2.50 2.50 17 储 气 罐 R04-111 1 2.50 2.50 1-1-341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1-1-342 数 量 台 ( 套 ) 单 价 ( 万 元 ) 总 价 ( 万 元 ) 18 自 来 水 过 滤 器 KL-2500C 1 0.50 0.50 19 储 物 架 SYS-ZWJ-(01-10) 10 0.05 0.50 20 置 物 柜 SYS-CCG-(01-10) 10 0.05 0.50 21 档 案 柜 SYS-DAG-(01-10) 10 0.05 0.50 22 数 显 游 标 卡 尺 150mm 10 0.10 1.00 23 24 25 面 盆 冷 热 冲 击 实 验 装 置 软 管 拉 伸 寿 命 试 验 装 置 便 器 坐 圈 和 盖 摇 摆 试 验 机 TS-80(-70-150 ) 1 25.00 25.00 HDPS-14 1 5.00 5.00 YBJ-20A 1 14.00 14.00 26 401AB 老 化 试 验 箱 A0001 1 2.50 2.50 27 测 厚 仪 DJH-E 1 1.00 1.00 28 盐 雾 腐 蚀 试 验 箱 YWX/Q-750 1 2.50 2.50 29 快 速 分 析 仪 DFH82 1 1.50 1.50 30 数 显 水 份 测 定 仪 PT-90E 1 2.00 2.00 31 理 化 干 燥 箱 LG050B 1 1.00 1.00 32 33 软 管 脉 冲 及 热 老 化 试 验 装 置 卫 生 洁 具 淋 浴 用 花 洒 检 测 设 备 YBT-3023 1 24.00 24.00 HDPS-7 1 25.00 25.00 34 带 尺 锥 台 500mm 2 0.15 0.30 35 欧 洲 标 准 水 箱 SYS-SX-01 122mm 400mm 300mm 1 2.00 2.00 36 分 光 光 度 仪 CM-2600d/2500d 2 7.50 15.00 37 其 他 辅 助 工 具 购 置 费 (2) 建 筑 工 程 - 1 3.44 3.44 小 计 85 292.24 序 号 投 资 项 目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1 主 要 生 产 性 工 程 2,249.76 98.68 1.1 研 发 中 心 1,253.55 54.99 1.2 设 备 开 发 车 间 996.21 43.70 2 辅 助 工 程 30.00 1.32 6 主 要 研 究 内 容 合 计 2,279.76 100.00 该 项 目 拟 建 设 产 品 结 构 优 化 与 节 水 技 术 中 心 功 能 化 新 材 料 技 术 中 心 自 动
化 装 备 与 技 术 中 心 配 套 产 品 科 技 化 技 术 中 心 四 个 子 中 心, 主 要 用 于 4 大 研 究 方 向 共 12 类 专 项 的 技 术 研 发, 相 关 内 容 的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研 究 方 向 研 究 专 项 主 要 研 究 内 容 产 品 结 构 优 化 与 节 水 技 术 功 能 化 新 材 料 技 术 自 动 化 装 备 与 技 术 节 水 卫 浴 技 术 信 息 化 原 胎 设 计 加 工 技 术 产 品 结 构 与 力 学 关 系 模 型 的 计 算 机 模 拟 技 术 废 石 膏 回 收 再 利 用 技 术 薄 壁 轻 量 化 卫 生 瓷 坯 体 配 方 及 制 品 制 造 技 术 特 殊 釉 面 装 饰 技 术 高 压 注 浆 技 术 及 装 备 工 程 化 开 发 机 器 人 施 釉 技 术 全 动 态 热 风 干 燥 系 统 技 术 以 节 水 为 主 线, 深 入 探 索 流 体 力 学 的 物 理 学 原 理, 通 过 对 座 便 器 内 部 水 道 进 行 科 学 设 计, 反 复 试 验, 开 展 在 无 附 加 动 力 的 条 件 下 超 节 水 双 档 式 座 便 器 的 研 制 通 过 对 产 品 与 市 场 信 息 的 采 集 分 析 三 维 设 计 加 工 制 造 样 品 展 示 的 网 络 化 信 息 化 等 内 容 进 行 重 点 研 究, 力 求 缩 短 新 产 品 开 发 周 期, 提 高 设 计 精 度 通 过 建 立 卫 生 瓷 产 品 结 构 与 流 体 力 学 烧 结 动 力 学 关 系 模 型, 计 算 机 模 拟 卫 生 瓷 产 品 冲 水 过 程 中 流 体 力 学 性 能 变 化 及 烧 结 过 程 材 料 力 学 性 能 变 化, 预 测 评 价 产 品 冲 洗 过 程 用 水 量 与 冲 洗 效 果, 预 测 产 品 各 部 位 烧 结 后 的 应 力 大 小 及 分 布, 预 测 各 部 位 烧 结 收 缩 与 变 形 的 大 小 与 分 布, 从 而 优 化 产 品 冲 洗 效 果 减 少 制 品 烧 结 开 裂, 缩 短 产 品 设 计 周 期, 提 高 产 品 设 计 水 平 重 点 对 废 石 膏 回 收 再 利 用 的 可 行 性 进 行 研 究, 解 决 废 石 膏 作 为 原 料 再 次 使 用 时 投 放 比 例 难 以 控 制, 容 易 造 成 成 品 发 泡 变 形 等 缺 陷, 影 响 使 用 的 问 题 通 过 减 少 熔 剂 含 量 及 优 化 泥 浆 粒 度 分 布 等 手 段, 获 得 变 形 度 小 抗 折 强 度 高 的 瓷 质 卫 生 陶 瓷 坯 体 配 方, 可 以 显 著 减 薄 坯 体 厚 度 和 减 轻 制 品 单 重, 从 而 减 轻 劳 动 强 度, 降 低 生 产 成 本, 节 约 有 限 的 矿 产 资 源 燃 料 能 源, 提 高 资 源 和 能 源 利 用 率 通 过 工 艺 美 术 瓷 的 装 饰 方 法, 研 究 卫 生 瓷 个 性 化 艺 术 化 的 釉 面 装 饰 工 艺 与 技 术, 提 高 卫 生 陶 瓷 的 艺 术 品 位 与 审 美 价 值 通 过 对 新 型 高 低 压 液 压 工 艺 气 动 - 电 动 联 合 驱 动 技 术 可 编 程 控 制 系 统 以 及 石 英 与 环 氧 树 脂 混 合 模 型 等 工 艺 进 行 系 统 集 成, 开 发 复 杂 立 便 器 挂 便 器 连 体 座 便 器 大 规 格 洗 面 器 的 高 压 注 浆 自 动 成 型 机, 并 开 发 耐 高 压 微 孔 树 脂 模 型 调 优 泥 浆 工 艺 性 能 参 数 与 高 压 注 浆 机 配 套 集 成 将 PIC 单 片 机 与 并 联 机 械 手 控 制 系 统 伺 服 系 统 输 供 釉 系 统 以 及 工 件 转 台 与 工 件 输 送 系 统 等 有 机 集 成, 开 发 应 用 于 卫 生 陶 瓷 全 能 喷 釉 的 仿 真 机 器 人 根 据 陶 瓷 坯 体 与 模 具 干 燥 过 程 需 要 大 量 蒸 汽 锅 炉 供 热 的 现 状, 利 用 回 焰 燃 烧 技 术, 开 展 以 自 然 空 气 为 导 热 介 质, 以 焦 炉 煤 气 为 热 能 的 全 动 态 热 风 干 燥 系 统 研 究 ; 配 合 低 温 快 烧 工 艺, 进 行 窑 炉 余 热 回 用 研 究 1-1-343
配 套 产 品 科 技 化 技 术 其 他 自 动 化 生 产 装 备 或 助 力 机 械 装 置 研 发 电 子 卫 浴 系 列 产 品 研 发 高 效 能 塑 料 配 件 研 发 根 据 现 有 卫 浴 产 品 生 产 工 艺, 逐 步 研 制 和 推 广 能 够 减 轻 劳 动 强 度 提 高 产 品 生 产 效 率 的 助 力 或 全 自 动 设 备 装 置, 例 如 根 据 预 设 定 程 序 按 照 规 定 路 线 行 驶 的 半 成 品 自 动 输 送 车 自 动 坯 体 输 送 线 和 装 卸 载 机 械 手 等 通 过 研 究 红 外 线 感 应 技 术 在 卫 生 洁 具 中 的 应 用, 以 及 研 究 卫 生 洁 具 的 免 接 触 技 术 智 能 节 水 技 术 智 能 节 电 技 术 等, 把 传 统 的 小 便 器 蹲 便 器 水 龙 头 等 升 级 为 具 备 节 水 节 电 免 接 触 技 术 功 能 的 现 代 化 智 能 卫 浴 洁 具 提 升 卫 浴 产 品 的 配 套 性 和 享 用 性, 提 高 卫 浴 配 套 产 品 如 内 部 水 件 五 金 配 件 等 的 使 用 性 能 节 水 效 果 7 项 目 选 址 项 目 拟 在 公 司 原 有 土 地 上 实 施, 项 目 用 地 系 2000 年 通 过 出 让 方 式 取 得 的 工 业 用 地 ( 丰 南 国 用 (2012) 第 129 号 ), 拟 占 用 面 积 为 5,408.70m 2 该 项 目 所 在 地 基 础 设 施 完 善, 已 具 备 项 目 建 设 基 础 8 项 目 的 组 织 实 施 及 进 度 计 划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期 为 32 个 月,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前 期 调 研 施 工 设 计 土 建 施 工 设 备 采 购 及 安 装 调 试 人 员 培 训 等 方 面, 具 体 进 度 如 下 所 示 阶 段 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26 28 30 32 项 目 前 期 工 作 初 步 设 计 施 工 设 计 设 备 考 察 及 订 购 土 建 施 工 设 备 安 装 和 调 试 人 员 培 训 试 运 营 9 项 目 的 环 保 情 况 项 目 以 技 术 研 发 为 主, 所 产 生 的 环 境 污 染 主 要 集 中 在 实 验 试 制 过 程 中, 公 司 将 按 照 生 产 标 准 控 制 环 境 污 染 项 目 建 成 后 有 关 实 验 及 试 制 废 物 排 放 及 废 品 处 理 均 符 合 国 家 和 地 方 环 保 规 定, 不 存 在 环 境 污 染 问 题, 符 合 环 保 政 策 的 要 求 10 项 目 效 益 分 析 本 项 目 为 非 生 产 项 目, 虽 然 不 直 接 产 生 经 济 效 益, 但 通 过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可 1-1-344
以 增 强 公 司 的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不 断 提 高 产 品 的 技 术 含 量 和 竞 争 力, 为 公 司 的 长 远 发 展 提 供 了 强 有 力 的 技 术 保 障 ( 四 ) 营 销 网 络 扩 建 及 品 牌 建 设 项 目 本 项 目 共 包 括 营 销 网 络 扩 建 和 品 牌 建 设 两 个 子 项 目, 投 资 额 分 别 为 6,049.00 万 元 和 4,000.00 万 元, 相 关 项 目 建 设 具 体 内 容 如 下 文 所 述 : 1 营 销 网 络 扩 建 项 目 (1) 项 目 概 述 本 项 目 总 投 资 6,049.00 万 元, 建 设 期 为 3 年, 具 体 建 设 内 容 如 下 : 以 通 过 补 贴 经 销 商 的 方 式 建 设 销 售 网 点 1,059 家, 其 中 省 会 城 市 及 直 辖 市 专 卖 店 30 家 地 级 市 专 卖 店 62 家 县 镇 级 专 卖 店 967 家 (2) 项 目 建 设 的 必 要 性 1 本 项 目 建 设 是 完 善 公 司 营 销 网 络 的 必 然 选 择 近 年 来, 卫 浴 行 业 持 续 发 展, 市 场 竞 争 日 益 激 烈 知 名 卫 浴 企 业 不 仅 在 一 线 城 市 扩 建 营 销 网 络, 并 逐 步 将 销 售 渠 道 重 心 转 向 二 三 线 城 市 作 为 国 内 知 名 的 卫 生 陶 瓷 生 产 企 业, 公 司 在 卫 生 陶 瓷 行 业 已 基 本 建 立 了 体 系 完 整 的 营 销 网 络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在 地 级 市 市 场 覆 盖 率 为 90.20%, 县 级 市 场 覆 盖 率 为 67.45%, 共 有 店 面 2,789 家, 其 中 专 卖 店 2,295 家 与 地 级 市 市 场 相 比, 公 司 在 县 级 市 场 的 覆 盖 率 偏 低, 在 未 来 几 年, 公 司 有 必 要 增 加 县 级 市 场 的 覆 盖 率 2 本 项 目 建 设 是 提 升 公 司 品 牌 竞 争 力 的 需 要 卫 浴 行 业 竞 争 的 多 元 化, 使 得 各 大 卫 浴 生 产 企 业 对 市 场 渠 道 中 的 专 卖 店 体 系 更 加 的 重 视 面 对 竞 争 日 趋 激 烈 的 卫 浴 市 场, 公 司 及 时 调 整 营 销 战 略, 拟 在 精 心 维 护 现 有 的 大 中 城 市 市 场 销 售 网 点 建 设 的 同 时, 大 力 开 发 三 四 线 城 镇 市 场 渠 道, 从 2015 年 开 始 到 2017 年, 利 用 三 年 的 时 间, 在 全 国 新 建 卫 浴 专 卖 店 1,059 家 通 过 有 效 的 扩 大 公 司 营 销 网 络 系 统, 将 有 利 于 惠 达 品 牌 向 县 级 及 镇 级 市 场 的 渗 透, 增 加 惠 达 品 牌 的 影 响 力 及 竞 争 力 3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提 升 公 司 服 务 能 力 的 必 然 要 求 专 卖 店 是 公 司 品 牌 形 象 企 业 文 化 的 宣 传 窗 口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有 助 于 形 成 一 1-1-345
大 批 忠 诚 度 高 的 核 心 经 销 商 和 稳 定 的 客 户 消 费 群 体, 增 强 公 司 对 终 端 渠 道 的 影 响 力 及 控 制 力 同 时,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将 使 公 司 更 加 及 时 的 向 经 销 商 和 消 费 者 提 供 公 司 的 新 产 品 信 息, 并 及 时 收 集 市 场 和 渠 道 信 息, 在 这 些 信 息 的 基 础 上, 公 司 的 研 发 部 门 能 及 时 有 效 的 推 出 新 产 品 或 对 现 有 产 品 做 出 改 进, 能 够 给 经 销 商 及 最 终 消 费 者 提 供 更 好 的 产 品 及 服 务 (3) 项 目 建 设 的 可 行 性 1 巨 大 的 品 牌 影 响 力 卫 浴 行 业 品 牌 的 形 成 主 要 源 于 长 期 以 来 客 户 对 产 品 质 量 的 认 可 及 消 费 体 验 通 过 数 十 年 的 行 业 积 累 和 过 硬 的 产 品 质 量, 惠 达 已 成 为 国 内 卫 浴 行 业 最 知 名 的 品 牌 之 一, 在 消 费 者 心 中 形 成 了 良 好 的 口 碑 和 知 名 度 依 托 于 公 司 强 大 品 牌 实 力, 新 建 的 专 卖 店 容 易 得 到 最 终 客 户 的 认 可, 为 本 项 目 的 顺 利 实 施 提 供 了 保 障 2 丰 富 的 渠 道 建 设 经 验 公 司 从 成 立 至 今, 已 在 卫 浴 行 业 基 本 建 立 了 体 系 完 整 的 营 销 网 络, 在 订 单 管 理 产 品 配 送 经 销 商 管 理 及 售 后 服 务 等 诸 多 方 面 具 有 丰 富 的 经 验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的 营 销 网 点 在 地 级 市 市 场 覆 盖 率 为 90.20%, 县 级 市 场 覆 盖 率 为 67.45%, 共 有 店 面 2,789 家, 其 中 专 卖 店 2,295 家 完 整 的 销 售 网 络 体 系 及 丰 富 的 渠 道 建 设 经 验 为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提 供 了 有 效 的 保 障 3 广 阔 的 市 场 空 间 本 项 目 主 要 针 对 目 前 公 司 销 售 网 点 布 局 的 不 足, 对 现 有 的 销 售 网 络 进 行 完 善 及 扩 充, 主 要 是 对 县 镇 乡 级 销 售 网 点 进 行 新 建 扩 充 随 着 城 镇 化 进 程 的 加 快 及 三 四 线 城 市 市 场 经 济 的 发 展, 人 们 的 生 活 水 平 不 断 提 高, 消 费 能 力 也 在 快 速 提 升 因 此, 县 ( 区 ) 镇 乡 是 今 后 一 段 时 间 内, 包 括 卫 浴 产 品 在 内 的 建 材 产 品 非 常 有 前 景 的 一 个 大 市 场 巨 大 的 市 场 空 间 对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起 到 了 巨 大 的 推 动 作 用, 也 为 项 目 的 成 功 实 施 提 供 了 有 力 的 保 障 (4) 项 目 建 设 具 体 内 容 1 本 项 目 拟 设 立 的 专 卖 店 类 型 及 特 征 本 项 目 拟 设 立 省 会 及 直 辖 市 专 卖 店 地 级 市 专 卖 店 县 镇 级 专 卖 店 三 种 类 型, 1-1-346
具 体 内 容 见 下 表 所 示 : 专 卖 店 类 型 单 店 平 均 面 积 特 点 及 所 起 作 用 选 址 要 求 用 于 公 司 产 品 的 全 品 类 展 示, 省 会 及 直 辖 市 专 500-2,000m 2 为 大 客 户 提 供 产 品 选 型 服 务, 选 择 在 客 流 量 密 集 卖 店 产 品 发 布 及 推 广 招 商 等 路 段 的 两 侧 商 业 用 于 卫 浴 产 品 的 展 示 及 销 售, 核 心 地 带 当 地 具 地 级 市 专 卖 店 120-500 m 2 服 务 家 庭 零 售 客 户 装 饰 公 司 有 较 大 影 响 力 的 建 等 ; 并 作 为 电 子 商 务 的 线 下 配 材 市 场 送 服 务 网 点 县 镇 级 专 卖 店 30-100 m 2 用 于 卫 浴 产 品 展 示 及 销 售, 服 主 要 分 布 在 建 材 务 城 市 社 区 乡 镇 客 户 ; 并 作 街 社 区 城 郊 及 为 电 子 商 务 商 模 式 下 的 线 下 服 镇 级 市 场 务 网 点 2 本 项 目 拟 设 立 的 专 卖 店 网 点 布 局 情 况 未 来 三 年 拟 在 全 国 范 围 内 共 设 立 专 卖 店 1,059 家, 具 体 分 布 情 况 如 下 : 东 北 西 南 西 北 华 北 华 中 地 区 省 会 及 直 辖 市 专 卖 店 地 级 市 专 卖 店 县 镇 级 专 卖 店 合 计 辽 宁 1 3 31 35 吉 林 1 2 21 24 黑 龙 江 1 3 27 31 四 川 1 4 45 50 重 庆 1 20 21 宁 夏 1 2 8 11 新 疆 1 1 20 22 青 海 1 3 10 14 陕 西 1 2 43 46 甘 肃 1 1 23 25 内 蒙 1 1 37 39 山 西 1 1 50 52 西 藏 1 1 14 16 北 京 1 24 25 天 津 1 22 23 河 北 0 2 64 66 河 南 1 2 55 58 山 东 1 3 52 56 湖 北 1 3 37 41 湖 南 1 2 40 43 江 西 1 2 40 43 1-1-347
华 南 华 东 广 东 1 3 36 40 广 西 1 7 15 23 海 南 1 6 7 云 南 1 3 32 36 贵 州 1 1 26 28 福 建 1 1 35 37 江 苏 1 2 31 34 安 徽 1 3 42 46 浙 江 1 4 39 44 上 海 1 22 23 合 计 30 62 967 1,059 在 上 述 计 划 新 建 的 专 卖 店 中, 以 县 镇 级 专 卖 店 为 主 ; 在 行 政 区 域 方 面, 主 要 集 中 在 西 北 和 华 北 地 区 上 述 布 局 完 成 后, 公 司 能 有 效 的 提 高 在 三 四 线 城 镇 的 市 场 覆 盖 率, 进 一 步 完 善 公 司 的 销 售 布 局 下 图 为 上 述 店 面 建 成 后, 公 司 在 全 国 各 地 区 的 网 点 分 布 示 意 图, 其 中 红 色 圆 点 表 示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已 有 的 专 卖 店, 蓝 色 的 五 角 星 表 示 新 增 的 专 卖 店 3 本 项 目 销 售 网 点 的 建 设 方 式 本 项 目 建 设 中, 通 过 一 次 性 给 予 经 销 商 新 建 专 卖 店 装 修 费 用 补 贴 的 方 式, 帮 助 企 业 建 设 门 店 (5) 项 目 组 织 实 施 及 进 度 控 制 本 项 目 建 设 中, 计 划 在 未 来 三 年 新 建 专 卖 店 1,059 家, 计 划 总 投 资 6,049 万 1-1-348
元 该 项 目 的 资 金 具 体 使 用 计 划 及 进 度 安 排 如 下 : 序 号 1 2 3 名 称 省 会 及 直 辖 市 专 卖 店 地 级 市 专 卖 店 县 镇 级 专 卖 店 总 面 积 ( 平 米 ) 数 量 ( 家 ) 第 1 年 第 2 年 第 3 年 补 贴 标 准 ( 元 / 平 方 米 ) 数 量 ( 家 ) 补 贴 标 准 ( 元 / 平 方 米 ) 数 量 ( 家 ) 补 贴 标 准 ( 元 / 平 方 米 ) 45,000.00 10 600.00 10 600.00 10 600.00 18,600.00 25 400.00 25 400.00 12 400.00 96,760.00 400 250.00 400 250.00 167 250.00 小 计 167,800.00 435 435 189 合 计 ( 万 元 ) 2,275.62 2,275.62 1,497.76 (6) 环 保 情 况 本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主 要 为 以 补 贴 的 方 式 帮 助 经 销 商 建 设 门 店, 项 目 不 涉 及 环 保 问 题 (7)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本 项 目 为 非 生 产 项 目, 虽 然 不 直 接 产 生 经 济 效 益, 但 通 过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可 以 明 显 提 高 公 司 的 销 售 能 力, 完 善 公 司 的 销 售 网 络, 为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稳 步 增 长 提 供 了 基 本 保 障 2 品 牌 建 设 项 目 (1) 项 目 概 述 本 项 目 总 投 资 4,000.00 万 元, 建 设 期 为 18 个 月, 全 部 使 用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的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不 单 独 计 算 经 济 效 益 公 司 计 划 通 过 户 外 广 告 视 频 广 告 及 品 牌 系 统 建 设 三 种 方 式 进 行 品 牌 建 设, 具 体 的 投 入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拟 投 资 额 ( 万 元 ) 1 户 外 广 告 2,000.00 2 视 频 广 告 1,050.00 3 品 牌 系 统 建 设 950.00 合 计 4,000.00 (2) 项 目 建 设 的 必 要 性 1-1-349
1 品 牌 建 设 是 品 牌 营 销 时 代 的 必 然 选 择 随 着 我 国 卫 浴 行 业 逐 渐 进 入 品 牌 营 销 时 代, 越 来 越 多 的 卫 浴 企 业 逐 渐 意 识 到 强 大 的 品 牌 效 应 是 在 市 场 竞 争 中 生 存 和 发 展 的 关 键 因 素 知 名 品 牌 卫 浴 企 业 受 宏 观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而 一 些 没 有 品 牌 或 知 名 度 不 高 的 企 业 则 受 影 响 较 大, 容 易 在 行 业 洗 牌 中 被 淘 汰 ; 同 时, 越 来 越 多 的 消 费 者 在 购 买 卫 浴 产 品 时 不 仅 关 注 产 品 价 格 质 量 售 后 服 务, 更 关 注 品 牌 的 知 名 度 和 商 家 的 美 誉 度, 很 多 情 况 下, 甚 至 仅 仅 是 品 牌 就 决 定 了 消 费 者 的 购 买 决 策 因 此, 在 品 牌 营 销 时 代, 品 牌 建 设 是 企 业 的 必 然 选 择 2 品 牌 建 设 是 提 升 高 端 市 场 占 有 率 的 保 障 我 国 已 成 为 全 球 最 大 的 卫 浴 产 品 消 费 市 场, 少 部 分 国 内 卫 浴 品 牌 的 性 能 和 质 量 达 到 甚 至 超 越 了 国 外 品 牌, 然 而 TOTO 等 国 外 卫 浴 品 牌 利 用 强 大 的 资 金 实 力 和 较 高 的 品 牌 知 名 度, 在 中 国 高 端 卫 浴 市 场 具 有 较 高 的 占 有 率 除 历 史 原 因 外, 国 内 企 业 品 牌 意 识 不 强 及 品 牌 影 响 力 较 弱 是 导 致 这 种 局 面 的 重 要 原 因 因 此, 为 提 高 公 司 产 品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公 司 有 必 要 加 大 品 牌 建 设 的 力 度 3 品 牌 建 设 是 公 司 发 展 历 程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惠 达 品 牌 在 几 十 年 的 发 展 过 程 中, 以 其 过 硬 的 产 品 质 量 及 良 好 的 售 后 服 务, 已 成 为 国 内 卫 浴 行 业 最 知 名 的 品 牌 之 一, 在 消 费 者 心 中 形 成 了 良 好 的 口 碑 和 知 名 度 良 好 的 品 牌 效 应 促 进 了 公 司 销 售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而 销 售 规 模 的 扩 大 又 进 一 步 提 升 了 公 司 的 品 牌 影 响 力 及 知 名 度, 二 者 相 辅 相 成 在 公 司 扩 大 生 产 规 模 的 同 时, 品 牌 影 响 力 的 提 升 对 消 化 相 应 产 能 有 着 重 要 的 作 用 因 此, 强 化 品 牌 建 设 是 公 司 持 续 发 展 的 必 然 选 择 (3) 项 目 建 设 的 可 行 性 1 品 牌 建 设 符 合 国 家 对 卫 浴 行 业 民 族 品 牌 的 支 持 政 策 为 实 施 品 牌 战 略, 促 进 中 国 建 筑 陶 瓷 卫 生 洁 具 行 业 的 快 速 发 展, 中 国 建 筑 卫 生 陶 瓷 协 会 从 2002 年 起 就 开 展 了 中 国 建 筑 陶 瓷 知 名 品 牌 和 中 国 卫 生 洁 具 知 名 品 牌 的 评 选 活 动 该 项 活 动 的 开 展, 有 效 促 进 了 本 土 卫 浴 品 牌 知 名 度 的 提 升 公 司 的 惠 达 品 牌 连 续 多 年 被 评 为 中 国 卫 生 洁 具 知 名 品 牌, 以 此 为 基 础, 1-1-350
公 司 如 果 进 一 步 加 大 广 告 投 入, 将 有 效 的 提 升 公 司 的 品 牌 影 响 力 2 公 司 具 有 品 牌 建 设 及 推 广 的 经 验 在 几 十 年 的 发 展 历 程 中, 公 司 以 过 硬 的 产 品 质 量 为 基 础, 在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的 同 时, 逐 渐 形 成 了 良 好 的 口 碑 和 知 名 度, 创 立 了 惠 达 这 一 卫 浴 行 业 的 知 名 品 牌 为 稳 固 及 提 升 公 司 的 品 牌 影 响 力, 公 司 每 年 投 入 约 2,000 万 元 进 行 品 牌 宣 传 及 推 广, 在 塑 造 卫 浴 行 业 品 牌 方 面 有 着 丰 富 的 经 验 (4) 项 目 建 设 具 体 内 容 与 产 品 方 案 1 户 外 广 告 A 重 点 城 市 户 外 广 告 随 着 人 们 生 活 节 奏 的 加 快, 传 统 的 报 纸 杂 志 广 告 和 电 波 广 告 都 逐 渐 在 走 向 衰 落 目 前 在 城 市 中, 最 有 效 的 广 告 形 式 为 户 外 路 牌 广 告 墙 体 广 告 和 城 市 中 心 区 户 外 LED 大 屏 幕 广 告 等 针 对 这 种 情 况, 公 司 计 划 以 建 材 市 场 或 者 城 市 中 心 区 作 为 广 告 投 放 的 主 要 区 域 公 司 结 合 自 身 情 况, 计 划 在 以 下 43 个 城 市 共 投 放 广 告 1,505 万 元, 平 均 每 个 城 市 投 入 35 万 元, 具 体 投 放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行 政 区 域 省 及 直 辖 市 具 体 投 放 城 市 名 称 华 北 华 东 北 京 天 津 河 北 山 西 内 蒙 古 上 海 山 东 江 苏 安 徽 江 西 浙 江 福 建 台 湾 皇 岛 承 德 保 定 石 家 庄 邢 台 邯 郸 沧 州 呼 和 浩 特 济 南 烟 台 青 岛 南 京 苏 州 徐 州 金 华 宁 波 上 海 合 肥 芜 湖 福 州 泉 州 厦 门 华 中 湖 北 湖 南 河 南 郑 州 新 乡 南 阳 洛 阳 武 汉 长 沙 华 南 广 东 广 西 海 南 香 港 澳 门 广 州 深 圳 南 宁 三 亚 西 南 重 庆 四 川 贵 州 云 南 西 藏 贵 阳 昆 明 大 理 成 都 绵 阳 西 北 陕 西 甘 肃 宁 夏 新 疆 青 海 乌 鲁 木 齐 银 川 兰 州 东 北 黑 龙 江 吉 林 辽 宁 哈 尔 滨 长 春 沈 阳 B 重 要 战 略 节 点 户 外 广 告 重 要 的 战 略 节 点 主 要 指 著 名 的 旅 游 景 点 重 要 高 速 公 路 沿 线 和 高 铁 枢 纽 站 点 等, 这 些 地 点 都 具 有 辐 射 大 片 区 域 甚 至 全 国 的 能 力 在 这 些 战 略 节 点 投 放 广 告 具 有 投 资 少 影 响 面 广 的 特 点 公 司 结 合 自 身 情 况, 计 划 投 入 情 况 如 下 图 所 示 : 1-1-351
2 视 频 广 告 目 前, 人 们 观 看 视 频 的 方 式 逐 渐 从 电 视 转 换 为 互 联 网 因 此, 公 司 选 择 在 一 些 大 的 视 频 平 台 的 热 播 电 视 剧 娱 乐 节 目 等 受 消 费 者 欢 迎 的 节 目 中 投 放 视 频 贴 片 广 告, 以 达 到 以 下 效 果 : 一 是 精 确 地 锁 定 目 标 客 户 ; 二 是 互 联 网 贴 片 广 告 具 有 强 制 性, 可 以 保 证 广 告 的 到 达 率 对 于 视 频 平 台 广 告 投 放, 公 司 拟 投 入 120 万 元 制 作 视 频 广 告, 投 入 930 万 元 进 行 广 告 投 放 3 品 牌 系 统 建 设 品 牌 建 设 是 一 个 缓 慢 复 杂 的 系 统 工 程, 除 上 述 广 告 投 入 外, 公 司 还 计 划 投 资 以 下 五 个 项 目 : 一 是 品 牌 和 企 业 文 化 梳 理, 主 要 涉 及 品 牌 理 念 品 牌 定 位 和 品 牌 传 播 以 及 企 业 文 化 系 统 诊 断 咨 询 等 项 目 ; 二 是 智 能 卫 浴 等 新 产 品 的 系 统 策 划 及 推 广 ; 三 是 大 型 论 坛 的 推 广 ; 四 是 重 点 工 程 项 目 画 册 企 业 分 类 产 品 画 册 企 业 综 合 画 册 的 企 划 和 制 作 ; 五 是 公 司 宣 传 片 的 制 作 上 述 五 项 预 算 投 入 共 计 950 万 元, 具 体 投 入 预 算 情 况 如 下 图 所 示 : 1-1-352
(5) 项 目 的 组 织 方 式 项 目 周 期 及 实 施 进 展 情 况 本 项 目 计 划 投 放 周 期 为 18 个 月, 具 体 进 度 如 下 表 所 示 阶 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户 外 广 告 视 频 广 告 品 牌 系 统 建 设 (6) 环 保 情 况 本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主 要 为 广 告 投 放, 不 涉 及 到 环 境 污 染 问 题 (7)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本 项 目 为 非 生 产 项 目, 虽 然 不 直 接 产 生 经 济 效 益, 但 通 过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可 以 明 显 提 高 公 司 的 品 牌 影 响 力, 同 时 提 升 公 司 的 销 售 业 绩, 为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稳 步 增 长 提 供 了 基 本 保 障 ( 五 ) 信 息 化 建 设 项 目 1 项 目 概 述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通 过 对 公 司 现 有 的 信 息 化 办 公 环 境 进 行 改 造, 提 升 和 完 善 信 息 系 统 功 能, 使 公 司 各 个 部 门 之 间 能 够 实 现 资 源 的 全 面 共 享 本 项 目 总 投 资 估 算 为 5,000 万 元,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是 软 件 建 设 信 息 化 平 台 建 设 人 才 引 进 及 培 训 其 中 软 件 建 设 主 要 包 括 购 买 用 友 的 NCv6.3 产 品 及 购 买 数 据 库 软 件 等 ; 信 息 化 平 台 建 设 主 要 包 括 数 据 中 心 服 务 器 建 设 网 络 优 化 网 络 全 建 设 OA 系 统 建 设 等 方 面 ; 人 才 引 进 及 培 训 主 要 包 括 聘 请 专 业 人 才 参 与 项 目 建 设 及 对 项 目 人 员 进 行 系 统 的 管 理 培 训 2 项 目 建 设 的 必 要 性 (1) 有 利 于 公 司 提 高 生 产 制 造 水 平 公 司 现 有 5 大 产 品 系 列,2,000 多 种 细 分 产 品, 生 产 工 艺 复 杂, 公 司 生 产 计 划 的 下 达 工 艺 要 求 的 传 递 生 产 调 度 等 方 面 均 未 完 全 实 现 信 息 化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将 实 现 公 司 对 产 品 生 产 的 全 过 程 进 行 控 制 与 追 踪, 进 而 提 高 公 司 产 品 生 产 制 造 水 平 1-1-353
(2) 有 利 于 提 高 公 司 营 销 管 理 效 率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已 经 在 国 内 建 立 了 2,789 家 销 售 网 点 支 撑 的 营 销 渠 道, 包 括 经 销 工 程 零 售 电 子 商 务 等 多 种 营 销 渠 道 同 时 公 司 还 建 立 了 覆 盖 80 多 个 国 家 地 区 的 海 外 营 销 系 统 未 来 三 年, 公 司 还 将 加 大 开 拓 三 四 线 城 镇 市 场 的 力 度, 每 年 将 新 增 约 350 家 专 卖 店 随 着 公 司 的 营 销 网 络 逐 步 扩 大, 公 司 需 要 尽 快 提 升 营 销 管 理 工 作 效 率 公 司 目 前 搭 建 的 信 息 化 平 台 仅 限 于 业 务 层 面, 对 市 场 数 据 的 重 新 提 取 与 深 度 挖 掘 工 作 尚 不 能 开 展 公 司 在 客 户 管 理 售 后 服 务 管 理 分 销 管 理 等 方 面 的 信 息 化 建 设 也 有 待 进 一 步 加 强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将 有 助 于 公 司 及 时 掌 握 各 项 市 场 信 息, 进 一 步 做 好 各 个 销 售 渠 道 的 维 护 拓 展 工 作, 提 升 营 销 管 理 水 平, 为 销 售 决 策 提 供 有 力 支 持 (3) 有 利 于 提 高 公 司 研 发 效 率 公 司 是 国 家 级 企 业 技 术 中 心 河 北 省 卫 生 陶 瓷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中 心, 具 有 较 强 的 研 发 能 力, 但 是 公 司 的 研 发 管 理 信 息 化 水 平 相 对 较 低, 影 响 了 研 发 效 率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可 以 有 效 地 整 合 公 司 现 有 的 研 发 资 源, 规 范 产 品 研 发 过 程, 提 高 产 品 的 研 发 速 度 及 研 发 质 量, 节 约 研 发 资 金, 提 高 研 发 效 率 (4) 有 助 于 提 高 公 司 的 科 学 决 策 能 力 公 司 现 有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相 对 孤 立, 系 统 之 间 不 能 有 效 的 传 递 信 息, 降 低 了 工 作 效 率 随 着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规 模 的 日 益 扩 大, 公 司 需 要 逐 步 实 现 信 息 流 物 流 资 金 流 的 同 步 匹 配 运 行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将 实 现 公 司 对 市 场 的 快 速 反 应, 有 助 于 提 高 公 司 的 科 学 决 策 能 力 3 项 目 建 设 的 可 行 性 分 析 (1) 丰 富 的 ERP 系 统 建 设 维 护 及 使 用 经 验 公 司 早 在 1995 年 就 开 始 采 用 用 友 U8ERP 系 统, 并 且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的 不 断 扩 大, 公 司 对 U8 系 统 不 断 升 级, 从 最 初 的 U8v1.0 版 本 升 级 到 目 前 的 U8v11.0 版 本 在 用 友 U8ERP 系 统 升 级 的 过 程 中, 公 司 信 息 技 术 部 积 累 了 丰 富 的 ERP 建 设 及 维 护 经 验 ; 同 时, 公 司 财 务 采 购 销 售 及 人 力 资 源 等 各 部 门 也 不 断 加 深 了 对 ERP 系 统 的 认 识 目 前, 公 司 各 部 门 均 能 熟 练 的 使 用 用 友 U8ERP 系 统, 这 就 1-1-354
为 本 项 目 的 成 功 实 施 奠 定 了 坚 实 的 基 础 (2) 充 足 的 信 息 化 人 才 目 前, 公 司 信 息 技 术 部 有 员 工 32 人, 其 中 具 有 5 年 以 上 软 件 开 发 及 大 型 网 络 建 设 维 护 工 作 经 验 的 12 人, 其 余 20 人 均 具 有 2 年 以 上 软 件 开 发 或 网 络 维 护 经 验 同 时, 上 述 人 员 均 参 与 了 用 友 U8ERP 系 统 的 实 施 及 维 护, 积 累 了 较 为 丰 富 的 经 验, 为 项 目 将 要 建 设 的 用 友 NCV6.3 平 台 提 供 了 充 足 的 人 才 保 障 (3) 具 有 较 好 的 信 息 化 硬 件 基 础 目 前, 公 司 在 实 施 信 息 化 的 过 程 中, 已 经 拥 有 如 下 关 键 设 备 : 核 心 服 务 器 15 台 华 为 防 火 墙 设 备 1 台 深 信 服 上 网 行 为 管 理 设 备 1 台 ; 华 为 3 层 核 心 交 换 机 1 台 4 级 防 雷 设 施 1 套 终 端 PC1,100 台 除 此 之 外, 为 保 证 信 息 化 的 正 常 运 行, 公 司 已 建 成 长 度 6,000 米 的 内 部 光 纤 局 域 网, 各 种 交 换 设 备 210 部, 并 有 1 套 额 定 功 率 12,000 瓦 的 不 间 断 电 源 设 备 上 述 设 备 为 本 项 目 搭 建 新 的 用 友 NC 平 台 提 供 了 良 好 的 硬 件 基 础 4 项 目 投 资 规 模 及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本 项 目 计 划 投 资 5,000 万 元, 全 部 为 建 设 投 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序 号 投 资 类 别 合 计 ( 万 元 ) 比 例 (%) 1 工 程 费 用 4,667.00 93.34 1.1 主 要 建 筑 工 程 700.00 14.00 1.2 应 用 软 件 建 设 1,144.90 22.90 1.3 信 息 基 础 平 台 建 设 2,822.10 56.44 2 工 程 建 设 其 他 费 用 115.00 2.30 3 预 备 费 用 218.00 4.36 合 计 5,000.00 100.00 (1) 主 要 建 筑 工 程 序 号 项 目 工 程 费 ( 万 元 ) 1 信 息 中 心 的 改 造 400.00 2 网 络 布 线 施 工 100.00 3 核 心 机 房 建 设 200.00 合 计 700.00 (2) 应 用 软 件 建 设 1-1-355
序 号 名 称 拟 选 品 牌 型 号 数 量 单 位 单 价 ( 万 元 / 套 ) 总 价 ( 万 元 ) 1 ERP 软 件 用 友 NC 1 套 860.00 860.00 2 数 据 库 ORACLE 1 套 210.00 210.00 3 安 装 费 用 - - - 74.90 合 计 1,144.90 (3) 信 息 基 础 平 台 建 设 序 号 名 称 拟 选 品 牌 及 型 号 数 量 1 数 据 中 心 单 价 ( 万 元 ) 总 价 ( 万 元 ) 1.1 HDS VM 高 端 存 储 日 立 HDS VM 2 500.00 1,000.00 1.2 安 装 费 - - - 70.00 2 网 络 优 化 2.1 上 网 行 为 深 信 服 深 信 服 VC6000 1 20.00 20.00 2.2 VPN 深 信 服 N-3020 5 20.00 100.00 2.3 负 载 均 衡 器 深 信 服 T-4215 2 15.00 30.00 2.4 内 网 管 理 系 统 联 软 IT 安 全 运 维 管 理 软 件 V3.5 500 0.10 50.00 2.5 网 络 运 维 管 理 系 统 联 软 IT 安 全 运 维 管 理 软 件 V3.5 1 50.00 50.00 2.6 核 心 交 换 设 备 华 为 S7706 系 列 智 能 路 由 交 换 机 2 25.00 50.00 2.7 安 装 费 - - - 21.00 3 IT 基 础 服 务 系 统 3.1 归 档 系 统 赛 门 铁 克 ENTERPRISE VAULT 1 25.00 25.00 3.2 文 档 管 理 系 统 赛 门 铁 克 500 0.10 50.00 3.3 统 一 应 用 发 布 网 关 深 信 服 EC-4000 1 50.00 50.00 3.4 OA 管 理 系 统 用 友 V3 500 0.05 25.00 3.5 即 时 通 讯 管 理 系 统 腾 讯 通 RTX2013 通 讯 系 统 1 50.00 50.00 3.6 视 频 会 议 管 理 系 统 保 利 通 视 频 会 议 系 统 1 80.00 80.00 3.7 桌 面 虚 拟 化 VMware View5.0 500 0.10 50.00 3.8 安 装 费 - - - 23.20 4 主 机 存 储 与 灾 备 系 统 4.1 刀 片 服 务 器 Dell(TM)PowerEdge(TM) M1000e 10 38.00 380.00 4.2 数 据 存 储 VNX5600 DS300B 2 82.00 164.00 4.3 数 据 备 份 一 体 机 赛 门 铁 克 s5000 1 22.00 22.00 4.4 服 务 器 虚 拟 化 软 件 VMware vcenter Server Standard 5.0 10 9.00 90.00 4.5 磁 带 库 备 份 EMC vc-1200 2 9.00 18.00 4.6 安 装 费 - - - 47.10 1-1-356
5 信 息 安 全 5.1 服 务 器 版 杀 毒 软 件 趋 势 网 络 版 杀 毒 软 件 1,000 0.05 50.00 5.2 防 火 墙 深 信 服 防 火 墙 2 36.00 72.00 5.3 入 侵 检 测 系 统 深 信 服 入 侵 检 测 系 统 1 100.00 100.00 5.4 安 装 费 - - - 15.50 6 系 统 正 版 化 6.1 办 公 软 件 office 2013 标 准 版 100 0.30 30.00 6.2 系 统 软 件 windows 8 专 业 版 50 0.20 10.00 6.3 系 统 软 件 windows server 2012 企 业 版 5 5.60 28.00 6.4 客 户 端 软 件 windows server cal 客 户 端 50 0.03 1.50 6.5 数 据 中 心 软 件 SQL server 2012 数 据 中 心 2 21.00 42.00 6.6 安 装 费 - - - 7.80 (4) 工 程 建 设 其 他 费 用 合 计 2,822.10 序 号 费 用 名 称 费 率 或 标 准 费 用 ( 万 元 ) 1 建 设 单 位 管 理 费 - 115.00 合 计 115.00 5 项 目 的 组 织 实 施 及 进 度 计 划 本 项 目 的 计 划 建 设 期 为 3 年,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前 期 调 研 管 理 咨 询 硬 件 购 买 软 件 调 试 及 人 员 培 训 等 方 面, 具 体 进 度 如 下 所 示 : 项 目 备 案 阶 段 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26 28 30 32 34 36 项 目 建 设 方 案 设 计 现 有 服 务 器 改 进 信 息 中 心 装 修 软 硬 件 购 买 调 试 人 员 培 训 系 统 运 行 调 试 竣 工 验 收 6 环 保 情 况 本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为 信 息 系 统 升 级, 非 生 产 型 项 目, 无 污 染 源 1-1-357
7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本 项 目 为 非 生 产 项 目, 虽 然 不 直 接 产 生 经 济 效 益, 但 通 过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可 以 提 升 公 司 的 信 息 化 水 平, 提 高 公 司 的 管 理 效 率 ( 六 ) 偿 还 银 行 借 款 的 必 要 性 和 合 理 性 公 司 拟 使 用 20,000 万 元 募 集 资 金 偿 还 银 行 借 款, 以 便 降 低 公 司 借 款 规 模, 缓 解 公 司 短 期 偿 债 压 力, 节 省 财 务 费 用 支 出, 提 高 公 司 盈 利 水 平 1 缓 解 短 期 偿 债 压 力 2012 年 末 2013 年 末 和 2014 年 末, 公 司 流 动 比 率 分 别 为 1.42 1.43 和 1.38, 速 动 比 率 分 别 为 0.79 0.79 和 0.75, 均 低 于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的 平 均 水 平 ( 具 体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第 十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之 十 二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主 要 是 由 于 公 司 融 资 渠 道 单 一, 依 靠 银 行 短 期 借 款 解 决 公 司 日 常 生 产 经 营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所 需 资 金 2012 年 末 2013 年 末 和 2014 年 末, 短 期 借 款 占 流 动 负 债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54.59% 65.40% 和 63.11%, 占 流 动 负 债 比 例 较 高, 公 司 存 在 一 定 的 短 期 偿 债 压 力 通 过 偿 还 银 行 借 款 将 提 高 流 动 比 率 和 速 动 比 率, 缓 解 短 期 偿 债 压 力, 优 化 融 资 结 构, 降 低 公 司 财 务 风 险 2 节 省 财 务 费 用, 提 高 盈 水 平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银 行 借 款 全 部 为 短 期 借 款, 无 长 期 借 款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短 期 借 款 和 利 息 支 出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平 均 值 短 期 借 款 ( 万 元 ) 67,000.00 66,919.86 51,000.00 61,639.95 利 息 支 出 ( 万 元 ) 3,194.31 3,061.45 2,838.37 3,031.38 利 润 总 额 ( 万 元 ) 19,627.66 14,517.73 15,508.25 16,551.21 利 息 支 出 / 利 润 总 额 16.27% 21.09% 18.30% 18.32%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短 期 借 款 和 利 息 支 出 均 维 持 在 较 高 水 平, 利 息 支 出 对 公 司 盈 利 状 况 具 有 一 定 程 影 响, 公 司 通 过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偿 还 银 行 借 款 将 有 效 降 低 银 行 借 款 规 模, 减 少 利 息 支 出, 提 高 公 司 盈 利 水 平 三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和 无 形 资 产 折 旧 摊 销 对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项 目 对 固 定 资 产 和 无 形 资 产 的 投 入 较 大, 将 产 生 较 大 的 新 1-1-358
增 固 定 资 产 和 无 形 资 产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的 三 个 项 目 建 成 后, 本 公 司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47,980.39 万 元, 年 折 旧 额 3,195.95 万 元 ; 新 增 无 形 资 产 1,144.90 万 元, 年 摊 销 额 228.98 万 元,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和 无 形 资 产 折 旧 摊 销 合 计 占 公 司 2014 年 利 润 总 额 的 17.01%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和 无 形 资 产 折 旧 摊 销 在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建 成 初 期 将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构 成 一 定 影 响, 但 随 着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的 效 益 逐 步 产 生 以 及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的 持 续 稳 定 提 升,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的 影 响 将 显 著 下 降 四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对 公 司 未 来 财 务 状 况 及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入 后, 将 对 本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和 财 务 状 况 等 多 方 面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具 体 表 现 如 下 : 1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净 资 产 及 每 股 净 资 产 均 将 大 幅 提 高, 这 将 进 一 步 壮 大 公 司 整 体 实 力, 提 高 竞 争 力, 增 强 抗 风 险 能 力 2 由 于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需 要 一 定 的 建 设 期, 在 项 目 未 达 产 的 短 期 内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会 因 为 财 务 摊 薄 而 有 一 定 程 度 的 降 低 从 中 长 期 来 看,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具 有 较 高 的 投 资 回 报 率 且 能 够 显 著 的 提 高 公 司 的 经 营 管 理 效 率, 随 着 投 资 项 目 陆 续 产 生 效 益, 公 司 销 售 收 入 和 利 润 水 平 将 有 大 幅 提 高,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和 盈 利 的 稳 定 性 将 不 断 增 强 3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率 水 平 将 大 幅 降 低, 有 利 于 提 高 公 司 的 间 接 融 资 能 力, 降 低 财 务 风 险 4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投 资 项 目 所 需 资 金 基 本 得 到 解 决, 负 债 规 模 在 一 定 时 期 内 不 会 有 大 幅 增 长, 公 司 的 资 本 结 构 在 一 定 时 期 内 将 以 自 有 资 金 为 主, 借 贷 资 金 为 辅 1-1-359
第 十 四 节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一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 一 ) 股 利 分 配 的 一 般 政 策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后, 本 公 司 实 行 持 续 稳 定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公 司 可 以 采 取 现 金 红 股 及 法 律 法 规 允 许 的 其 他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可 以 进 行 中 期 现 金 分 红 本 公 司 缴 纳 所 得 税 后 的 利 润, 按 下 列 顺 序 分 配 : 公 司 分 配 当 年 税 后 利 润 时, 应 当 提 取 利 润 的 10% 列 入 公 司 法 定 公 积 金 公 司 法 定 公 积 金 累 计 额 为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50% 以 上 的, 可 以 不 再 提 取 公 司 的 法 定 公 积 金 不 足 以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的, 在 依 照 前 款 规 定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之 前, 应 当 先 用 当 年 利 润 弥 补 亏 损 公 司 从 税 后 利 润 中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后, 经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还 可 以 从 税 后 利 润 中 提 取 任 意 公 积 金 公 司 弥 补 亏 损 和 提 取 公 积 金 后 所 余 税 后 利 润, 按 照 股 东 持 有 的 股 份 比 例 分 配, 但 本 章 程 规 定 不 按 持 股 比 例 分 配 的 除 外 股 东 大 会 违 反 前 款 规 定, 在 公 司 弥 补 亏 损 和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之 前 向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的, 股 东 必 须 将 违 反 规 定 分 配 的 利 润 退 还 公 司 公 司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不 参 与 分 配 利 润 公 司 的 公 积 金 用 于 弥 补 公 司 的 亏 损 扩 大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或 者 转 为 增 加 公 司 资 本 但 是, 资 本 公 积 金 将 不 用 于 弥 补 公 司 的 亏 损 法 定 公 积 金 转 为 资 本 时, 所 留 存 的 该 项 公 积 金 不 得 少 于 转 增 前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25%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对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作 出 决 议 后, 公 司 董 事 会 须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后 两 个 月 内 完 成 股 利 ( 或 股 份 ) 的 派 发 事 项 ( 二 ) 报 告 期 内 股 利 分 配 情 况 2012 年 2013 年 和 2014 年, 经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本 公 司 分 别 向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2,470.52 万 元 7,350.00 万 元 和 7,458.89 万 元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上 述 利 润 分 配 已 经 全 部 实 施 完 毕 二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前 滚 存 利 润 分 配 安 排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经 会 计 师 审 计 的 母 公 司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1-1-360
106,621.90 万 元 经 本 公 司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本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前 的 滚 存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如 下 : 公 司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前 的 滚 存 未 分 配 利 润, 由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后 的 新 老 股 东 按 发 行 完 成 后 的 持 股 比 例 共 享 三 上 市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为 加 强 股 东 回 报 的 稳 定 性 和 连 续 性, 公 司 2014 年 5 月 4 日 召 开 的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上 市 后 适 用 的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有 关 股 利 分 配 的 政 策 为 :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应 保 持 连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重 视 对 投 资 者 的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兼 顾 公 司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并 遵 守 以 下 规 定 : ( 一 ) 利 润 分 配 的 原 则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应 重 视 对 投 资 者 的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和 有 利 于 公 司 长 远 发 展,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应 保 持 连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公 司 积 极 履 行 现 金 分 红 的 政 策 并 坚 持 如 下 原 则 : 1 按 法 定 顺 序 分 配 的 原 则 ; 2 存 在 未 弥 补 亏 损, 不 得 向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的 原 则 ; 3 同 股 同 权 同 股 同 利 的 原 则 ( 二 ) 利 润 分 配 形 式 和 间 隔 期 间 公 司 可 以 采 取 现 金 股 票 或 者 现 金 与 股 票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 具 备 现 金 分 红 条 件 的, 应 当 优 先 采 用 现 金 分 红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 利 润 分 配 不 得 超 过 累 计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范 围, 不 得 损 害 公 司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在 当 年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净 利 润 为 正 的 前 提 下, 公 司 原 则 上 每 年 进 行 一 次 利 润 分 配, 董 事 会 可 以 根 据 盈 利 情 况 和 资 金 需 求 情 况 提 议 公 司 进 行 中 期 利 润 分 配 ( 三 ) 现 金 分 红 的 条 件 和 最 低 比 例 当 公 司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 正 数 且 审 计 机 构 对 公 司 该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1-1-361
出 具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且 在 公 司 外 部 经 营 环 境 和 自 身 经 营 状 况 未 发 生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无 重 大 投 资 计 划 或 重 大 现 金 支 出 发 生 满 足 公 司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的 资 金 需 求 的 情 况 下, 公 司 应 当 首 先 采 取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利 润, 以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不 少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的 15%; 重 大 投 资 计 划 或 者 重 大 现 金 支 出 指 以 下 情 形 之 一 : 1 公 司 未 来 12 个 月 内 拟 对 外 投 资 收 购 资 产 或 者 购 买 设 备 累 计 支 出 达 到 或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50%; 2 公 司 未 来 12 个 月 内 拟 对 外 投 资 收 购 资 产 或 者 购 买 设 备 累 计 支 出 达 到 或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的 30% 上 述 重 大 投 资 计 划 或 重 大 现 金 支 出 须 经 董 事 会 批 准, 报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方 可 实 施 ( 四 ) 发 放 股 票 股 利 的 具 体 条 件 在 公 司 面 临 现 金 流 不 足 时 可 以 考 虑 采 用 发 放 股 票 股 利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式 ; 公 司 经 营 状 况 良 好, 公 司 可 以 在 满 足 上 述 现 金 分 红 后, 综 合 考 虑 公 司 成 长 性 每 股 净 资 产 和 每 股 收 益 的 摊 薄 等 因 素, 采 用 股 票 股 利 方 式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 如 公 司 同 时 采 取 现 金 及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利 润 的, 在 满 足 公 司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的 资 金 需 求 情 况 下, 公 司 实 施 差 异 化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 1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无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80%; 2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40%; 3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长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20%;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不 易 区 分 但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可 以 按 照 前 项 规 定 处 理 董 事 会 每 年 在 综 合 考 虑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特 点 发 展 阶 段 自 身 经 营 模 式 盈 利 水 平 以 及 是 否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等 因 素, 根 据 上 述 原 则 提 出 当 年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1-1-362
( 五 ) 利 润 分 配 应 履 行 的 审 议 程 序 1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应 经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董 事 会 在 审 议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时, 须 经 全 体 董 事 过 半 数 表 决 同 意, 独 立 董 事 对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监 事 会 应 对 董 事 会 制 定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的 决 策 和 程 序 进 行 监 督 2 股 东 大 会 在 审 议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时, 须 经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表 决 同 意 ; 在 特 殊 情 况 下 公 司 无 法 按 照 既 定 的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或 最 低 现 金 分 红 比 例 确 定 当 年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的, 应 当 在 年 度 报 告 中 披 露 具 体 原 因 以 及 独 立 董 事 的 明 确 意 见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当 年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时 应 当 提 供 网 络 投 票 表 决 方 式, 且 该 方 案 需 经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2/3 以 上 审 议 通 过 ( 六 )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的 研 究 论 证 程 序 1 董 事 会 在 制 定 现 金 分 红 具 体 方 案 时, 应 当 认 真 研 究 和 论 证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的 时 机 条 件 和 最 低 比 例 调 整 的 条 件 及 其 决 策 程 序 要 求 等 事 宜,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发 表 明 确 意 见 独 立 董 事 可 以 征 集 中 小 股 东 的 意 见, 提 出 分 红 提 案, 并 直 接 提 交 董 事 会 审 议 2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和 股 东 大 会 在 有 关 决 策 和 论 证 过 程 中 应 当 充 分 考 虑 独 立 董 事 和 公 众 投 资 者 的 意 见 股 东 大 会 对 现 金 分 红 具 体 方 案 进 行 审 议 前, 公 司 应 当 通 过 接 听 投 资 者 电 话 公 司 公 共 邮 箱 网 络 平 台 召 开 投 资 者 见 面 会 等 多 种 渠 道 主 动 与 股 东 特 别 是 中 小 股 东 进 行 沟 通 和 交 流, 充 分 听 取 中 小 股 东 的 意 见 和 诉 求, 及 时 答 复 中 小 股 东 关 心 的 问 题 ( 七 )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具 体 条 件 决 策 机 制 与 程 序 1 公 司 因 生 产 经 营 情 况 投 资 规 划 和 长 期 发 展 的 需 要, 或 者 因 外 部 经 营 环 境 或 者 自 身 经 营 状 况 发 生 较 大 变 化 而 需 要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调 整 后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不 得 违 反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外 部 经 营 环 境 或 者 自 身 经 营 状 况 的 较 大 变 化 是 指 以 下 情 形 之 一 : (1) 国 家 制 定 的 法 律 法 规 及 行 业 政 策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导 致 公 司 经 营 亏 损 ; (2) 出 现 地 震 台 风 水 灾 战 争 等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造 成 1-1-363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导 致 公 司 经 营 亏 损 ; (3)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证 券 交 易 所 规 定 的 其 他 事 项 2 董 事 会 制 定 有 关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议 案 时 应 当 充 分 听 取 独 立 董 事 的 意 见 ;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调 整 应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董 事 会 在 审 议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时, 须 经 全 体 董 事 过 半 数 表 决 同 意,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的 有 关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议 案,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发 表 明 确 意 见 如 该 议 案 包 含 对 公 司 章 程 确 定 的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进 行 调 整 或 者 变 更 的 内 容,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该 议 案 时 应 当 提 供 网 络 投 票 表 决 方 式, 且 该 议 案 需 经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2/3 以 上 审 议 通 过 监 事 会 对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调 整 进 行 监 督 ( 八 ) 其 他 事 项 存 在 股 东 违 规 占 用 公 司 资 金 情 况 的, 公 司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应 当 扣 减 该 股 东 所 分 配 的 现 金 红 利, 以 偿 还 其 占 用 的 资 金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对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作 出 决 议 后, 公 司 董 事 会 须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后 2 个 月 内 完 成 股 利 ( 或 股 份 ) 的 派 发 事 项 1-1-364
第 十 五 节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一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 一 ) 信 息 披 露 为 保 护 投 资 者 合 法 权 益, 加 强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的 管 理, 根 据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本 公 司 已 制 定 了 较 为 严 格 的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自 公 司 首 次 向 社 会 公 众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之 日 起 实 施 ( 二 ) 信 息 披 露 部 门 及 人 员 公 司 的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由 董 事 会 统 一 领 导 和 管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负 责 具 体 的 协 调 和 组 织 信 息 披 露 事 宜, 证 券 事 务 代 表 协 助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董 事 会 秘 书 : 肖 铁 山 联 系 电 话 :0315-8328818 传 真 :0315-8522827 E-mail:info@huidagroups.com 公 司 网 址 :www.huidagroup.com 二 重 要 合 同 ( 一 ) 产 品 销 售 合 同 1 国 内 经 销 商 合 作 协 议 公 司 与 国 内 不 同 区 域 的 经 销 商 签 订 的 经 销 合 同 书, 公 司 授 权 各 经 销 商 在 特 定 经 销 区 域 内 从 事 HUIDA 牌 卫 浴 类 产 品 销 售 市 场 开 拓 终 端 网 络 管 理, 并 负 责 该 区 域 惠 达 品 牌 所 有 产 品 的 售 后 服 务 经 销 合 同 书 主 要 内 容 如 下 : (1) 公 司 授 权 经 销 商 在 特 定 的 经 销 区 域 从 事 HUIDA 牌 卫 浴 类 产 品 销 售 市 场 开 拓 终 端 网 络 管 理, 并 负 责 该 区 域 惠 达 品 牌 所 有 产 品 的 售 后 服 务 ; 1-1-365
(2) 经 销 商 在 签 订 合 同 后, 要 努 力 开 发 区 域 内 市 场, 签 订 合 同 三 个 月 内 还 未 开 发 的 市 场 或 渠 道, 本 公 司 有 权 提 出 警 示, 同 时, 本 公 司 有 权 收 回 授 权, 自 行 或 委 托 第 三 方 另 行 开 发 ; (3) 为 了 保 护 经 销 商 在 授 权 区 域 内 专 营 权 利, 在 经 销 商 正 常 经 营 情 况 下, 本 公 司 在 该 区 域 不 再 设 立 第 二 家 经 销 商 ; (4) 本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的 卫 生 陶 瓷 浴 缸 浴 房 浴 室 家 具 浴 室 五 金 电 子 卫 浴 等 产 品, 经 销 商 必 须 配 套 进 货, 配 套 展 示, 配 套 备 货, 配 套 销 售 此 外, 双 方 还 对 合 作 期 限 保 证 金 产 品 推 广 价 格 体 系 结 算 方 式 交 货 运 输 展 示 要 求 进 货 备 货 市 场 支 持 政 策 工 程 业 务 支 持 政 策 双 方 的 其 他 责 任 与 义 务 等 方 面 内 容 进 行 了 详 细 约 定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共 有 经 销 商 358 家, 无 正 在 履 行 的 金 额 超 过 500 万 元 的 销 售 订 单 2 工 程 客 户 销 售 合 同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签 订 且 正 在 履 行 的 500 万 元 以 上 的 销 售 合 同 如 下 表 所 示 : 序 号 签 署 日 期 客 户 名 称 合 同 标 的 备 注 1 2014.04.25 广 州 市 花 都 第 四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厨 房 星 盆 厨 房 龙 头 以 及 洗 衣 机 龙 头 等 产 品 价 格 协 议 2 2015.01.29 碧 桂 园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按 订 单 约 定 采 购 框 架 协 议 3 2015.03.05 中 信 房 地 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洁 具 五 金 战 略 合 作 协 议 3 国 外 经 销 商 合 作 协 议 2000 年 10 月 20 日, 公 司 与 美 商 富 凯 签 订 了 框 架 性 的 合 作 协 议 书, 该 合 作 协 议 书 旨 在 利 用 双 方 各 自 的 资 源 和 优 势 生 产 并 销 售 适 合 美 国 加 拿 大 市 场 的 陶 瓷 洁 具 产 品, 以 获 取 商 业 利 益 该 协 议 约 定 美 商 富 凯 根 据 市 场 情 况 向 本 公 司 下 达 订 单, 并 由 本 公 司 进 行 确 认, 或 双 方 另 行 签 订 采 购 合 约 本 公 司 负 责 订 单 或 采 购 合 约 中 所 涉 及 产 品 的 生 产 ( 二 ) 采 购 合 同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公 司 正 在 履 行 的 500 万 元 以 上 的 采 购 合 同 如 下 : 1-1-366
序 号 签 署 日 期 供 应 商 名 称 合 同 标 的 备 注 1 2015.1.1 达 丰 焦 化 焦 炉 煤 气 框 架 协 议 2 2015.1.1 冀 东 天 然 气 天 然 气 框 架 协 议 3 2015.1.1 宜 家 木 业 浴 室 柜 浴 室 镜 等 卫 浴 产 品 框 架 协 议 4 2015.1.1 赵 立 新 陶 瓷 原 材 料 辅 助 材 料 框 架 协 议 5 2015.1.1 贺 祥 锆 业 硅 酸 锆 超 细 粉 框 架 协 议 6 2015.1.1 贺 祥 机 电 卫 生 陶 瓷 专 用 设 备 及 零 部 件 框 架 协 议 7 2015.4.13 北 京 万 顺 吉 通 国 际 钢 结 构 有 限 公 司 钢 结 构 厂 房 工 程 价 格 协 议 8 2015.4.13 华 诚 博 远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钢 结 构 厂 房 工 程 价 格 协 议 ( 三 ) 借 款 合 同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本 公 司 正 在 履 行 的 借 款 合 同 如 下 : 序 号 合 同 编 号 贷 款 银 行 借 款 期 限 余 额 ( 万 元 ) 类 别 1 13010120140001746 2 13010120140001754 3 13010120140002391 4 冀 -06-2014-143( 借 ) 5 A101T14008 6 13010120150000185 7 13010120150000538 8 13010120150000603 9 13010120140003137 10 04030131-2014 年 ( 丰 南 ) 字 --0098 号 11 A101T15001 12 CN11030000533-140 603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唐 山 丰 南 支 行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唐 山 丰 南 支 行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唐 山 丰 南 支 行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唐 山 市 丰 南 支 行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唐 山 分 行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唐 山 丰 南 支 行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唐 山 丰 南 支 行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唐 山 丰 南 支 行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唐 山 丰 南 支 行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唐 山 丰 南 支 行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唐 山 分 行 汇 丰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唐 山 分 行 2014.6.30-2015.6.23 2014.7.1-2015.6.23 2014.9.19-2015.9.2 2014.12.11-2015.12.10 2014.12.20-2015.6.20 2015.1.27-2016.1.19 2015.3.13-2016.3.4 2015.3.20-2016.3.16 2014.12.24-2015.12.15 2014.7.28-2015.7.27 2015.3.19-2015.9.18 2015.2.13-2015.8.12 2,000.00 信 用 2,000.00 信 用 5,000.00 信 用 10,000.00 信 用 5,000.00 信 用 8,000.00 信 用 5,000.00 信 用 6,000.00 信 用 7,000.00 信 用 5,000.00 信 用 7,000.00 信 用 5,000.00 信 用 1-1-367
( 四 ) 远 期 结 售 汇 合 同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由 于 国 际 业 务 发 展 需 要, 持 续 存 在 较 大 金 额 以 美 元 结 算 的 出 口 业 务, 为 有 效 降 低 出 口 业 务 所 面 临 的 汇 率 风 险, 公 司 与 有 关 银 行 签 署 了 远 期 结 售 汇 合 同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公 司 正 在 履 行 的 远 期 结 售 汇 合 同 如 下 : 序 号 合 同 编 号 结 售 汇 银 行 签 署 日 期 交 割 日 期 金 额 ( 万 美 元 ) 1 2014070901 号 汇 丰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2014.9.19 2014.10.22-2015.9.22 600.00-1,200.00 2 2014070901 号 汇 丰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2014.12.5 2015.1.26-2015.12.24 600.00-1,200.00 3 2014070901 号 汇 丰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2014.12.11 2015.4.24-2015.12.24 1,200.00-2,400.00 4 2014070901 号 汇 丰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2015.1.12 2015.7.27-2016.6.27 1,800.00-3,600.00 5 201501601 号 汇 丰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2015.1.26 2015.7.28-2016.6.28 3,600.00 6 2014 年 远 结 字 007 号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唐 山 分 行 2014.4.18 2015.4.30-2015.12.31 1,800.00 三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四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 一 )Ayers Bath 艾 尔 斯 与 美 商 富 凯 的 诉 讼 情 况 1 美 商 富 凯 的 指 控 请 求 2011 年 9 月 12 日, 美 商 富 凯 以 Ayers Bath 为 被 告 向 美 国 加 利 福 尼 亚 州 中 央 区 法 庭 提 起 诉 讼, 声 称 Ayers Bath 侵 犯 其 对 惠 达 股 份 的 产 品 在 美 国 和 加 拿 大 的 独 家 经 销 权, 妨 碍 未 来 的 经 济 利 益, 侵 犯 合 同 关 系, 不 正 当 竞 争, 不 正 当 得 利, 侵 犯 商 标 专 用 权, 要 求 法 庭 判 令 Ayers Bath 赔 偿 其 因 上 述 侵 权 行 为 给 美 商 富 凯 造 成 的 经 济 损 失 以 及 费 用 利 息 和 律 师 费 同 时, 美 商 富 凯 还 要 求 法 庭 判 令 Ayers Bath 支 付 惩 罚 性 赔 偿 金 另 外, 美 商 富 凯 向 法 庭 申 请 临 时 禁 令, 禁 止 Ayers Bath 分 销 惠 达 卫 浴 制 造 的 卫 浴 产 品 2014 年 1 月, 美 商 富 凯 进 一 步 向 美 国 加 利 福 尼 亚 州 中 央 区 法 庭 提 起 诉 讼, 说 1-1-368
明 Ayers Bath 为 艾 尔 斯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要 求 由 艾 尔 斯 赔 偿 其 所 受 到 的 损 失 2 本 案 的 进 展 情 况 2011 年 12 月 20 日, 法 庭 颁 布 临 时 禁 令, 支 持 美 商 富 凯 的 诉 讼 请 求, 禁 止 Ayers Bath 分 销 其 从 唐 山 艾 尔 斯 购 买 的 卫 浴 产 品 2012 年 5 月 7 日, 法 庭 裁 定 准 许 了 Ayers Bath 的 部 分 请 求, 驳 回 了 美 商 富 凯 有 关 侵 犯 商 标 专 用 权 的 诉 讼 请 求, 但 是 法 庭 此 前 颁 布 的 临 时 禁 令 仍 然 有 效 出 于 生 产 经 营 考 虑, 继 续 维 持 Ayers Bath 将 产 生 大 量 成 本 费 用, 而 Ayers Bath 无 法 继 续 为 艾 尔 斯 创 造 收 益, 艾 尔 斯 决 议 对 Ayers Bath 实 施 破 产 清 算 2013 年 3 月 22 日,Ayers Bath 向 破 产 法 庭 提 出 自 愿 破 产 申 请, 要 求 按 次 序 清 算 公 司 资 产 截 至 上 述 申 请 提 出 之 日,Ayers Bath 的 负 债 总 额 为 655,000 美 元, 资 产 总 额 为 52,469.43 美 元, 净 资 产 为 -602,530.57 美 元 2013 年 3 月 25 日, 法 庭 确 认 美 商 富 凯 诉 Ayers Bath 案 件 由 于 Ayers Bath 申 请 破 产 而 暂 时 中 止 审 理, 直 至 Ayers Bath 破 产 案 件 作 出 裁 决 后 继 续 审 理 美 国 SQUIRE&SANDES 律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法 律 意 见, 如 果 破 产 法 庭 不 驳 回 Ayers Bath 的 破 产 申 请, 破 产 托 管 人 将 接 受 本 案 并 开 始 按 次 序 清 算 Ayers Bath 的 资 产 出 售 Ayers Bath 资 产 后 的 净 收 入 将 在 所 有 已 提 起 诉 讼 的 基 础 上 按 比 例 清 偿 债 权 人, 该 破 产 案 件 程 序 将 在 自 破 产 申 请 提 出 之 日 起 一 至 两 年 内 完 成 并 终 结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签 署 日,Ayers Bath 的 破 产 程 序 尚 在 进 行 之 中 ; 美 商 富 凯 对 艾 尔 斯 的 诉 讼 未 开 展 进 一 步 的 诉 讼 程 序 3 本 案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可 能 产 生 的 影 响 公 司 股 东 王 惠 文 王 彦 庆 董 化 忠 王 彦 伟 杨 春 杜 国 锋 肖 铁 山 王 涛 黄 各 庄 经 管 站 鼎 立 投 资 庆 伟 投 资 助 达 投 资 伟 业 投 资 : 如 因 艾 尔 斯 美 国 艾 尔 斯 与 美 商 富 凯 的 诉 讼 致 使 公 司 权 益 受 到 损 失, 将 根 据 各 自 的 持 有 公 司 的 股 权 比 例 对 该 等 损 失 超 过 2,000 万 元 人 民 币 以 上 的 部 分 对 公 司 作 出 补 偿, 避 免 该 等 诉 讼 影 响 公 司 的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保 荐 机 构 和 发 行 人 律 师 认 为, 本 诉 讼 案 件 不 会 对 发 行 人 生 产 经 营 造 成 重 大 影 响, 因 此 不 会 对 本 次 发 行 构 成 实 质 性 障 碍 1-1-369
( 二 ) 本 公 司 作 为 保 证 人 与 债 权 人 黄 各 庄 信 用 社 的 诉 讼 情 况 1 为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合 金 钢 厂 215,000 元 借 款 提 供 担 保 的 诉 讼 情 况 2007 年 5 月 24 日, 黄 各 庄 信 用 社 与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合 金 钢 厂 ( 以 下 简 称 合 金 钢 厂 ) 及 本 公 司 共 同 签 署 保 证 担 保 借 款 合 同, 约 定 合 金 钢 厂 向 黄 各 庄 信 用 社 借 款 215,000 元, 月 利 率 10.95, 期 限 为 1 年, 本 公 司 作 为 保 证 人 提 供 连 带 保 证, 保 证 期 限 为 自 借 款 之 日 起 至 借 款 到 期 后 两 年 该 合 同 同 时 约 定, 如 合 金 钢 厂 不 按 期 归 还 贷 款 本 金 又 未 获 准 展 期, 从 逾 期 之 日 起 按 日 利 率 万 分 之 五 点 四 七 五 计 收 利 息, 不 按 期 偿 付 贷 款 利 息, 贷 款 人 对 借 款 人 未 支 付 的 利 息 计 收 复 利 因 上 述 贷 款 到 期 而 合 金 钢 厂 未 归 还, 所 以 黄 各 庄 信 用 社 将 合 金 钢 厂 及 本 公 司 作 为 被 告, 向 河 北 省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2009 年 9 月 15 日, 鉴 于 上 述 借 款 事 实 以 及 2008 年 6 月 28 日 合 金 钢 厂 偿 还 利 息 2,118.83 元, 原 告 表 示 对 不 按 期 偿 付 的 贷 款 利 息 不 再 向 二 被 告 主 张 复 利,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人 民 法 院 作 出 判 决, 被 告 人 合 金 钢 厂 和 本 公 司 自 判 决 生 效 之 日 起 三 日 内 向 原 告 偿 还 本 金 及 利 息 合 计 287,393.18 元, 诉 讼 费 用 2,804.00 元 上 述 判 决 尚 未 执 行 且 合 金 钢 厂 已 被 吊 销 营 业 执 照, 因 此, 本 公 司 出 于 谨 慎 性 会 计 原 则 考 虑, 已 计 提 预 计 负 债 290,197.18 元 保 荐 机 构 和 发 行 人 律 师 认 为, 本 诉 讼 案 件 不 会 对 发 行 人 生 产 经 营 造 成 重 大 影 响, 因 此 不 会 对 本 次 发 行 构 成 实 质 性 障 碍 2 为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合 金 钢 厂 399,000 元 借 款 提 供 担 保 的 诉 讼 情 况 2007 年 11 月 27 日, 黄 各 庄 信 用 社 与 合 金 钢 厂 及 本 公 司 共 同 签 署 保 证 担 保 借 款 合 同, 约 定 合 金 钢 厂 从 黄 各 庄 信 用 社 借 款 399,000 元, 月 利 率 12.15, 期 限 为 1 年, 本 公 司 作 为 保 证 人 提 供 连 带 保 证, 保 证 期 限 为 自 借 款 之 日 起 至 借 款 到 期 后 两 年 该 合 同 同 时 约 定, 如 合 金 钢 厂 不 按 期 归 还 贷 款 本 金 又 未 获 准 展 期, 从 逾 期 之 日 起 按 日 利 率 万 分 之 六 点 零 七 五 计 收 利 息, 不 按 期 偿 付 贷 款 利 息, 贷 款 人 对 借 款 人 未 支 付 的 利 息 计 收 复 利 因 贷 款 到 期 而 合 金 钢 厂 未 归 还, 所 以 黄 各 庄 信 用 社 将 合 金 钢 厂 及 本 公 司 作 为 被 告, 向 河 北 省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1-1-370
2009 年 9 月 15 日, 鉴 于 上 述 借 款 事 实 以 及 原 告 表 示 对 不 按 期 偿 付 的 贷 款 利 息 不 再 向 二 被 告 主 张 复 利,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人 民 法 院 作 出 如 下 判 决, 被 告 人 合 金 钢 厂 和 本 公 司 自 判 决 生 效 之 日 起 三 日 内 向 原 告 偿 还 本 金 及 利 息 合 计 507,107.06 元, 诉 讼 费 用 4,431.00 元 上 述 判 决 尚 未 执 行 且 合 金 钢 厂 已 被 吊 销 营 业 执 照, 因 此, 发 行 人 出 于 谨 慎 性 会 计 原 则 考 虑, 已 计 提 预 计 负 债 511,538.60 元 保 荐 机 构 和 发 行 人 律 师 认 为, 本 诉 讼 案 件 不 会 对 发 行 人 生 产 经 营 造 成 重 大 影 响, 因 此 不 会 对 本 次 发 行 构 成 实 质 性 障 碍 3 为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黄 各 庄 镇 振 兴 纸 厂 126.5 万 元 借 款 提 供 担 保 的 诉 讼 情 况 2009 年 3 月 27 日, 黄 各 庄 信 用 社 与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黄 各 庄 镇 振 兴 纸 厂 ( 以 下 简 称 黄 各 庄 振 兴 纸 厂 ) 及 本 公 司 共 同 签 署 保 证 担 保 借 款 合 同, 约 定 黄 各 庄 振 兴 纸 厂 从 黄 各 庄 信 用 社 借 款 126.5 万 元, 月 利 率 8.835, 期 限 为 2009 年 3 月 27 日 至 2010 年 3 月 7 日, 本 公 司 作 为 保 证 人 承 担 连 带 保 证, 保 证 期 限 为 自 借 款 之 日 起 至 借 款 到 期 后 两 年 该 合 同 同 时 约 定, 如 黄 各 庄 振 兴 纸 厂 不 按 期 归 还 贷 款 本 金 又 未 获 准 展 期, 从 逾 期 之 日 起 按 日 利 率 万 分 之 四 点 四 一 七 五 计 收 利 息, 不 按 期 偿 付 贷 款 利 息, 贷 款 人 对 借 款 人 未 支 付 的 利 息 计 收 复 利 因 贷 款 到 期 而 黄 各 庄 振 兴 纸 厂 未 归 还, 所 以 黄 各 庄 信 用 社 将 黄 各 庄 振 兴 纸 厂 及 本 公 司 作 为 被 告, 向 河 北 省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2011 年 11 月 12 日, 鉴 于 上 述 借 款 事 实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人 民 法 院 做 出 作 下 判 决, 被 告 人 黄 各 庄 振 兴 纸 厂 自 判 决 生 效 之 日 起 三 日 内 向 原 告 偿 还 借 款 1,265,000 元 并 支 付 截 止 日 期 到 起 诉 之 日 的 利 息 人 民 币 384,503.09 元, 本 公 司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另 外, 诉 讼 费 用 9,800 元 由 黄 各 庄 振 兴 纸 厂 负 担, 本 公 司 承 担 连 带 清 偿 责 任 上 述 判 决 尚 未 执 行 且 黄 各 庄 振 兴 纸 厂 已 停 止 经 营, 本 公 司 出 于 谨 慎 性 考 虑, 已 计 提 预 计 负 债 1,659,303 元 保 荐 机 构 和 发 行 人 律 师 认 为, 本 诉 讼 案 件 不 会 对 发 行 人 生 产 经 营 造 成 重 大 影 响, 因 此 不 会 对 本 次 发 行 构 成 实 质 性 障 碍 除 上 述 已 披 露 的 诉 讼 之 外,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其 他 尚 未 了 结 的 或 可 预 见 的 重 大 诉 讼 1-1-371
五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股 子 公 司 以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作 为 一 方 当 事 人 的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股 子 公 司 以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均 无 作 为 一 方 当 事 人 的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六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涉 及 刑 事 诉 讼 的 情 况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不 存 在 涉 及 刑 事 诉 讼 的 情 况 1-1-372
第 十 六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声 明 一 发 行 人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声 明 本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本 及 其 摘 要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全 体 董 事 签 名 : 王 惠 文 王 彦 庆 董 化 忠 王 彦 伟 杜 国 锋 张 波 彭 雪 峰 缪 斌 张 双 才 全 体 监 事 签 名 : 董 敬 安 王 凤 山 李 洪 武 未 担 任 董 事 的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签 名 : 李 开 元 邢 锦 荣 宋 子 春 吴 萍 萍 肖 铁 山 惠 达 卫 浴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1-1-373
二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声 明 本 公 司 已 对 及 其 摘 要 进 行 了 核 查, 确 认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项 目 协 办 人 ( 签 名 ): 赵 巍 保 荐 代 表 人 ( 签 名 ): 姜 济 卿 盛 金 龙 法 定 代 表 人 ( 签 名 ): 谢 永 林 平 安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年 月 日 1-1-374
三 发 行 人 律 师 声 明 本 所 及 经 办 律 师 已 阅 读 及 其 摘 要, 确 认 及 其 摘 要 与 本 所 出 具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和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所 及 经 办 律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及 其 摘 要 中 引 用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和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经 办 律 师 ( 签 名 ): 李 广 新 张 彦 博 律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签 名 ): 王 丽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年 月 日 1-1-375
四 审 计 机 构 声 明 本 所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已 阅 读 及 其 摘 要, 确 认 及 其 摘 要 与 本 所 出 具 的 审 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及 经 本 所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所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及 其 摘 要 中 引 用 的 审 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及 经 本 所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经 办 会 计 师 ( 签 名 ): 周 学 民 王 军 李 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签 名 ): 陈 永 宏 天 职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年 月 日 1-1-376
五 资 产 评 估 复 核 机 构 声 明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已 阅 读 及 其 摘 要, 确 认 及 其 摘 要 与 本 机 构 出 具 的 资 产 评 估 复 核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及 其 摘 要 中 引 用 的 评 估 复 核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经 办 资 产 评 估 师 ( 签 名 ): 张 基 昌 张 宏 刚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法 定 代 表 人 ( 签 名 ): 郑 文 洋 沃 克 森 ( 北 京 ) 国 际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1-1-377
1-1-378
六 验 资 机 构 声 明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已 阅 读 及 其 摘 要, 确 认 及 其 摘 要 与 本 机 构 出 具 的 验 资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及 其 摘 要 中 引 用 的 验 资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经 办 会 计 师 ( 签 名 ): 周 学 民 王 军 李 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签 名 ): 陈 永 宏 天 职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年 月 日 1-1-379
七 验 资 复 核 机 构 声 明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已 阅 读 及 其 摘 要, 确 认 及 其 摘 要 与 本 机 构 出 具 的 验 资 复 核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及 其 摘 要 中 引 用 的 验 资 复 核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经 办 会 计 师 ( 签 名 ): 周 学 民 王 军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签 名 ): 陈 永 宏 天 职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年 月 日 1-1-380
第 十 七 节 备 查 文 件 一 备 查 文 件 投 资 者 可 查 阅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的 法 律 文 件, 具 体 如 下 : ( 一 ) 发 行 保 荐 书 ; ( 二 ) 财 务 报 表 及 审 计 报 告 ; ( 三 )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 ( 四 ) 经 注 册 会 计 师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 ( 五 ) 法 律 意 见 书 及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 ( 六 )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 七 )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本 次 发 行 的 文 件 ; ( 八 ) 其 他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的 重 要 文 件 二 查 阅 时 间 和 地 点 ( 一 ) 查 阅 时 间 每 周 一 至 周 五 上 午 9:00~12:00, 下 午 1:00~5:00 ( 二 ) 查 阅 地 点 1 发 行 人 : 惠 达 卫 浴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办 公 地 点 :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黄 各 庄 镇 惠 达 路 7 号 联 系 电 话 :0315-8328818 传 真 :0315-8526088 联 系 人 : 肖 铁 山 2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平 安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办 公 地 点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9 号 金 融 街 中 心 北 楼 15 层 联 系 电 话 :010-56800150 传 真 :010-66024011 联 系 人 : 赵 巍 1-1-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