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 津 大 学 2014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办 法 根 据 教 育 部 有 关 文 件 精 神, 结 合 我 校 今 年 研 究 生 招 生 工 作 的 实 际 情 况, 现 将 我 校 2014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复 试 录 取 和 调 剂 工 作 安 排 如 下 一 组 织 领 导 1 学 校 成 立 研 究 生 招 生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领 导 小 组 由 学 校 领 导 和 纪 检 委 研 究 生 院 等 部 门 负 责 人 及 相 关 人 员 组 成, 负 责 全 校 研 究 生 招 生 工 作 2 各 学 院 应 组 成 院 级 研 究 生 招 生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领 导 小 组 应 由 学 院 党 委 书 记 院 长 主 管 研 究 生 工 作 的 副 院 长 纪 检 工 作 负 责 人 分 管 学 生 工 作 的 党 委 副 书 记 及 相 关 人 员 组 成, 负 责 制 定 复 试 工 作 具 体 方 案 并 组 织 实 施, 指 导 复 试 小 组 进 行 具 体 考 核 工 作, 同 时 负 责 处 理 招 生 过 程 中 考 生 提 出 的 质 疑 和 申 诉 3 复 试 小 组 的 组 成 及 要 求 各 学 院 根 据 本 院 各 学 科 专 业 的 实 际 情 况, 成 立 若 干 复 试 小 组, 每 个 小 组 由 5~7 名 研 究 生 指 导 教 师 组 成, 负 责 实 施 对 考 生 的 实 验 ( 实 践 ) 能 力 测 试 和 面 试 考 核 复 试 小 组 设 组 长 1 名, 组 长 一 般 应 由 教 授 担 任, 负 责 本 小 组 的 复 试 工 作 复 试 小 组 的 组 成 应 由 学 院 研 究 生 招 生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审 定, 报 学 校 研 究 生 招 生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备 案 各 学 院 除 成 立 复 试 小 组 外, 对 于 采 用 面 试 方 式 进 行 外 语 听 说 能 力 测 试 的, 还 应 以 学 院 为 单 位, 单 独 成 立 外 语 听 说 能 力 测 试 小 组 此 外 还 应 注 意 安 排 好 外 语 小 语 种 考 生 听 说 能 力 的 测 试 4 由 学 校 纪 检 部 门 和 研 究 生 院 组 成 硕 士 生 招 生 复 试 工 作 检 查 小 组, 负 责 全 校 各 学 院 在 硕 士 生 招 生 复 试 中 各 个 环 节 的 监 督 和 检 查, 保 证 硕 士 生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的 公 平 公 正 公 开
二 工 作 原 则 1 坚 持 复 试 的 科 学 性 采 用 综 合 性 多 元 化 的 考 察 方 式 和 方 法, 积 极 探 索 高 层 次 专 业 人 才 选 拔 规 律, 使 拔 尖 创 新 人 才 能 够 脱 颖 而 出 2 全 面 考 查, 有 所 侧 重 在 德 智 体 能 等 各 方 面 全 面 衡 量 的 基 础 上, 注 重 对 专 业 能 力 和 综 合 素 质 的 考 核, 注 重 对 思 想 政 治 素 质 和 身 心 健 康 状 况 的 考 核 3 成 绩 量 化 专 业 能 力 和 综 合 素 质 考 核 都 要 有 量 化 结 果 4 复 试 工 作 要 坚 持 公 开 公 正 公 平 原 则 复 试 过 程 做 到 政 策 透 明 程 序 公 正 操 作 公 开 监 督 机 制 健 全 5 以 人 为 本 服 务 考 生 提 高 服 务 意 识, 维 护 考 生 的 合 法 权 益 三 复 试 工 作 ( 一 ) 招 生 规 模 各 学 院 ( 部 ) 应 严 格 按 照 学 校 下 达 给 各 学 院 ( 部 ) 的 2014 年 硕 士 生 招 生 规 模 进 行 录 取 未 经 研 究 生 院 同 意, 各 学 院 ( 部 ) 的 招 生 规 模 不 得 随 意 变 动 学 院 ( 部 ) 可 在 该 招 生 规 模 范 围 内, 根 据 本 学 院 ( 部 ) 具 体 情 况 安 排 调 节 各 学 科 专 业 的 招 生 数 量, 并 在 复 试 前 公 布 ( 二 ) 资 格 审 查 所 有 通 过 学 科 专 业 复 试 名 单 的 考 生, 均 须 通 过 网 上 交 费 平 台 及 时 缴 费 ( 支 付 宝 账 号 ), 复 试 费 标 准 为 90 元 完 成 缴 费 后, 考 生 可 适 时 在 网 上 下 载 打 印 复 试 资 格 审 查 合 格 单, 并 持 复 试 资 格 审 查 合 格 单 及 准 考 证 身 份 证 原 件 毕 业 证 原 件 ( 应 届 本 科 生 持 学 生 证 ) 进 行 资 格 审 查 审 验 合 格 后, 考 生 将 加 盖 好 印 戳 的 复 试 资 格 审 查 合 格 单 交 学 院 研 究 生 教 务 老 师 或 复 试 小 组 秘 书 审 验, 本 人 留 存 本 单 至 2014 年 9 月 学 院 审 验 复 试 资 格 审 查 合 格 单 及 考 生 身 份 信 息, 收 取 或 审 验 成 绩 单 ( 往 届 生 加 盖 档 案 所 在 单 位 人 事 部 门 公 章, 应 届 生 加 盖 所 在 学 校 教 务 部 门 公 章 )
特 别 提 示 : 1 若 丢 失 身 份 证, 需 由 户 口 所 在 地 户 籍 部 门 出 具 证 明, 并 贴 本 人 照 片 并 骑 缝 加 盖 公 章 ; 2 若 丢 失 学 生 证, 需 所 在 学 校 学 籍 部 门 出 具 证 明, 并 贴 本 人 照 片 并 骑 缝 加 盖 公 章 ; 3 缴 费 后 因 各 种 原 因 不 能 参 加 复 试 者, 已 支 付 的 复 试 费 不 退 ; 已 经 缴 纳 复 试 费 的 考 生, 参 加 校 内 调 剂 复 试 不 再 重 复 收 费 4 研 究 生 院 仅 对 上 线 考 生 进 行 资 格 审 查, 是 否 可 参 加 复 试 详 见 各 报 考 学 院 网 上 通 知 ( 三 ) 复 试 内 容 复 试 内 容 包 括 专 业 能 力 考 核 综 合 素 质 考 核 两 部 分 专 业 能 力 考 核 包 括 外 语 听 说 能 力 测 试 和 专 业 课 笔 试 ; 综 合 素 质 考 核 包 括 实 验 ( 实 践 ) 能 力 测 试 和 综 合 面 试 1 专 业 能 力 考 核 : (1) 外 语 听 说 能 力 测 试 由 各 学 院 自 行 组 织, 可 采 用 笔 试 或 面 试 方 式 进 行 若 采 用 面 试 方 式, 要 求 对 每 位 考 生 的 面 试 时 间 一 般 不 少 于 10 分 钟 听 说 能 力 测 试 内 容 一 般 应 包 括 公 共 外 语 和 专 业 外 语 (2) 专 业 课 笔 试 主 要 测 试 学 生 专 业 素 质 和 专 业 能 力, 考 试 时 间 一 般 不 少 于 90 分 钟, 笔 试 科 目 必 须 按 照 考 生 报 考 专 业 所 规 定 的 科 目 进 行 调 剂 考 生 的 专 业 课 笔 试 科 目 由 调 入 学 院 和 专 业 确 定 2 综 合 素 质 考 核 : (1) 实 验 ( 实 践 ) 能 力 测 试 对 于 理 工 科 类 考 生 主 要 测 试 其 实 验 和 动 手 操 作 技 能, 对 于 文 科 类 考 生 主 要 测 试 其 理 论 联 系 社 会 实 际 和 解 决 问 题 的 能 力 ; 可 采 用 笔 试 操 作 或 面 试 方 式 进 行 (2) 综 合 面 试 由 参 加 复 试 的 老 师 直 接 提 问 或 由 考 生 当 场 抽 题 作 答 考 核 内 容 应 涉 及 考 生 思 想 政 治 素 质 和 道 德 品 质 考 核, 考 生 的 创 新 精 神 和 创 新 能 力 考 核, 考 生 理 论 知 识 和 应 用 技 能 掌 握 程 度 利 用 所 学 理 论 发 现 分 析 和 解 决 问 题 的 能 力 考 核, 考 生 对 报 考 专 业 发 展 动 态 了 解 以 及 在 本 专 业 发 展 潜 力 考 核 ; 考 生 的 科 研 和
社 会 工 作 能 力 实 践 经 历 考 核, 考 生 的 事 业 心 责 任 感 协 作 性 和 心 理 素 质 以 及 举 止 礼 仪 和 表 达 能 力 考 核 等 对 于 综 合 面 试, 各 专 业 复 试 小 组 可 根 据 学 科 自 身 特 色 制 定 更 加 详 细 的 面 试 方 案 每 位 考 生 的 面 试 时 间 一 般 不 少 于 20 分 钟 综 合 面 试 由 各 专 业 复 试 小 组 负 责 考 核, 面 试 成 绩 由 每 位 复 试 小 组 成 员 独 立 给 出 分 数, 然 后 取 算 术 平 均 值 得 出 ( 四 ) 复 试 规 则 1 复 试 比 例 及 名 单 由 学 校 按 学 科 门 类 ( 领 域 专 业 ) 确 定 复 试 分 数 线 考 生 初 试 成 绩 不 低 于 学 校 门 类 ( 领 域 专 业 ) 复 试 分 数 线 即 为 合 格 生 源, 只 有 合 格 生 源 才 能 进 入 复 试 考 生 名 单 复 试 工 作 由 各 学 院 ( 部 ) 自 行 组 织, 并 由 学 院 ( 部 ) 负 责 通 知 考 生 参 加 复 试 各 学 院 在 学 校 复 试 分 数 线 基 础 上, 严 格 实 行 差 额 复 试, 将 考 生 按 照 初 试 成 绩 总 分 由 高 到 低 进 行 排 名, 确 定 本 学 院 各 学 科 专 业 复 试 考 生 名 单, 复 试 考 生 人 数 一 般 为 招 生 规 模 ( 招 生 计 划 数 减 去 推 荐 免 试 生 数 ) 的 120% 左 右 对 合 格 生 源 不 足 120% 的 学 科 专 业 按 实 际 合 格 考 生 名 单 组 织 复 试 2 复 试 评 分 及 成 绩 复 试 成 绩 总 分 200, 其 中 专 业 能 力 考 核 80 分, 综 合 素 质 考 核 120 分 专 业 能 力 考 核 成 绩 包 括 外 语 听 说 能 力 测 试 15 分 专 业 课 笔 试 65 分 ; 综 合 素 质 考 核 成 绩 包 括 实 验 ( 实 践 ) 能 力 测 试 30 分 综 合 面 试 90 分 考 生 复 试 成 绩 应 包 括 专 业 能 力 考 核 综 合 素 质 考 核 两 部 分 成 绩 之 和, 其 复 试 成 绩 低 于 120 分 视 为 复 试 成 绩 不 合 格 ( 五 ) 复 试 纪 律 1 复 试 小 组 成 员 和 工 作 人 员 应 选 择 能 正 确 执 行 招 生 政 策 不 徇 私 情 责 任 心 强 的 教 师 担 任 本 年 度 有 直 系 亲 属 报 考 或 有 其 他 原 因 可 能 影 响 公 正 的 相 关 人 员 必 须 回 避 复 试 及 录 取 的 相 关 工 作
2 各 学 院 要 充 分 重 视 对 复 试 小 组 人 员 的 管 理 和 培 训, 自 觉 接 受 社 会 监 督, 提 高 自 我 约 束 的 自 觉 性 ; 加 大 招 生 工 作 的 透 明 度, 抵 制 不 正 之 风 的 干 扰, 营 造 招 生 工 作 的 公 正 公 平 公 开 的 环 境 对 违 反 招 生 政 策, 造 成 不 良 影 响 的 招 生 人 员 将 按 有 关 规 定 严 肃 处 理 3 各 招 生 学 院 务 必 严 格 按 照 学 校 规 定 的 复 试 录 取 程 序 要 求 和 时 间 表 进 行 操 作, 不 得 擅 自 变 更 4 研 究 生 招 生 工 作 涉 及 面 广, 政 策 性 强, 各 学 院 应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政 策 与 学 校 规 定, 不 得 超 越 招 生 政 策 的 规 定 和 权 限 自 定 招 生 办 法 四 录 取 与 调 剂 ( 一 ) 录 取 规 则 1 贯 彻 对 考 生 进 行 德 智 体 能 全 面 衡 量 的 精 神, 坚 持 择 优 录 取, 保 证 质 量, 宁 缺 毋 滥 的 原 则 各 学 院 ( 部 ) 对 参 加 复 试 合 格 的 考 生 先 录 取 报 考 第 一 志 愿 考 生, 再 录 取 调 剂 考 生 2 录 取 时 按 照 考 生 总 成 绩 从 高 到 低 进 行 名 次 排 序, 若 总 成 绩 相 同, 按 照 复 试 成 绩 从 高 到 低 排 序 考 生 总 成 绩 计 算 公 式 为 : 考 生 总 成 绩 =( 初 试 总 成 绩 2.5) 60% + 复 试 总 成 绩 40% 管 理 类 联 考 总 分 为 300 的 专 业, 考 生 总 成 绩 计 算 公 式 为 : 考 生 总 成 绩 =( 初 试 总 成 绩 1.5) 60% + 复 试 总 成 绩 40% 3 凡 未 进 行 资 格 审 查 或 资 格 审 查 未 通 过 的 考 生 一 律 不 予 录 取 4 没 有 参 加 复 试 或 者 复 试 总 成 绩 不 合 格 的 考 生 将 不 予 录 取 5 对 同 等 学 力 考 生, 加 试 科 目 不 及 格 者 不 能 录 取
6 对 复 试 后 未 被 录 取 的 考 生, 学 院 应 及 时 通 知 考 生 本 人 ( 二 ) 调 剂 办 法 1 调 剂 要 求 基 本 要 求 : (1) 考 生 初 试 成 绩 应 符 合 其 第 一 志 愿 报 考 专 业 我 校 进 入 复 试 基 本 分 数 要 求 ; (2) 考 生 可 申 请 调 入 与 本 人 第 一 志 愿 报 考 专 业 相 近 或 相 关 的 专 业 学 位 专 业 ( 领 域 ), 并 符 合 调 入 专 业 ( 领 域 ) 的 报 考 条 件 ; (3) 工 程 硕 士 只 能 从 初 试 科 目 中 设 有 数 学 考 试 科 目 ( 包 括 数 学 一 数 学 二 数 学 三 和 自 命 题 数 学 ) 的 考 生 中 调 剂 ; (4) 第 一 志 愿 报 考 少 数 民 族 高 层 次 骨 干 人 才 计 划 且 符 合 基 本 分 数 要 求 的 考 生 可 调 剂 到 与 报 考 专 业 相 近 的 专 业 学 位 专 业 ( 领 域 ), 考 生 被 录 取 后 仍 按 少 数 民 族 高 层 次 骨 干 人 才 计 划 的 相 关 要 求 管 理 ; (5) 参 加 单 独 考 试 ( 含 援 藏 计 划 ) 的 考 生 不 得 调 剂 到 各 专 业 学 位 2 以 下 两 类 考 生 有 资 格 参 加 校 内 调 剂 : 第 一 类 是 已 经 参 加 报 考 专 业 复 试 而 未 被 录 取 的 考 生, 第 二 类 是 已 经 达 到 学 校 复 试 分 数 线 而 未 参 加 报 考 专 业 复 试 的 考 生 这 两 类 考 生 享 有 同 等 的 调 剂 资 格 3 对 合 格 生 源 不 足 的 学 科 专 业, 可 从 其 他 学 科 专 业 合 格 生 源 中 调 剂 录 取 按 照 第 一 志 愿 优 先 原 则, 学 院 内 部 调 剂 优 先 原 则 进 行 4 对 于 跨 学 院 ( 部 ) 参 加 校 内 调 剂 的 考 生, 由 本 人 向 调 入 学 院 ( 部 ) 提 出 调 剂 申 请, 经 调 入 学 院 ( 部 ) 同 意 ( 由 考 生 持 报 考 天 津 大 学 硕 士 生 校 内 调 剂 申 请 表 签 署 意 见 ) 后, 并 报 请 学 校 进 行 跨 学 院 操 作 后, 方 可 组 织 复 试 调 剂 考 生 不 允 许 和 第 一 志 愿 考 生 一 同 复 试, 但 要 求 与 第 一 志 愿 考 生 复 试 要 求 相 同, 并 根 总 成 绩 从 高 到 低 录 取
5 我 校 一 般 不 接 收 校 外 调 剂 考 生 对 于 生 源 短 缺 且 无 法 通 过 校 内 调 剂 解 决 的 学 科 专 业, 经 研 究 生 院 同 意 后, 可 从 校 外 调 剂 生 源, 且 初 试 成 绩 必 须 达 到 我 校 要 求, 调 剂 程 序 必 须 严 格 遵 守 教 育 部 的 规 定, 参 加 调 剂 专 业 组 织 的 复 试 6 对 未 被 我 校 录 取 但 符 合 教 育 部 复 试 分 数 线 的 考 生, 研 究 生 院 会 同 有 关 院 系 将 积 极 帮 助 考 生 办 理 向 外 校 调 剂 手 续 五 其 他 要 求 1 依 照 天 津 大 学 2014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夏 令 营 通 知 的 有 关 招 生 优 惠 政 策 : 参 加 夏 令 营 并 考 核 合 格 者, 报 考 天 津 大 学 2014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考 试 成 绩 达 到 我 校 的 相 应 学 科 门 类 复 试 基 本 分 数 线 ( 含 总 分 单 科 分 数 ) 标 准 后, 可 直 接 参 加 复 试, 表 现 优 异 者 可 优 先 拟 录 取 2 MBA MPA MEM 考 生 的 复 试 工 作 由 管 理 学 部 负 责, 并 参 照 本 复 试 办 法 自 行 制 定, 并 报 研 究 生 院 备 案 单 独 考 试 援 藏 计 划 少 数 民 族 高 层 次 骨 干 人 才 计 划 考 生 的 复 试 工 作 由 研 究 生 院 会 同 相 关 学 院 ( 部 ) 负 责 3 对 进 入 复 试 名 单 的 同 等 学 力 考 生 ( 包 括 大 专 毕 业 生 国 家 承 认 学 历 本 科 结 业 生 和 成 人 高 校 应 届 本 科 生, 不 含 MBA MPA MEM 的 考 生 ), 复 试 时 由 学 院 负 责 加 试 两 门 报 考 专 业 本 科 阶 段 的 主 干 课 程, 加 试 采 用 笔 试 形 式, 加 试 科 目 不 得 与 初 试 科 目 相 同, 考 试 时 间 为 每 门 3 小 时, 试 卷 满 分 为 100 分 加 试 科 目 不 及 格 者 不 能 录 取 4 对 有 特 殊 学 术 专 长 或 具 有 突 出 培 养 潜 质 者, 以 及 在 教 学 科 研 或 与 社 会 实 践 领 域 中 表 现 卓 越 或 做 出 突 出 贡 献 者, 在 复 试 中 可 适 当 加 分 5 为 鼓 励 各 学 院 根 据 学 科 自 身 特 色 制 定 适 合 本 学 科 的 复 试 内 容 及 成 绩 核 算 办 法, 各 学 院 在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予 以 公 示 说 明, 并 报 请 研 究 生 院 审 批 后 可 以 执 行 6 强 化 对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公 开 : 学 院 ( 部 ) 要 积 极 将 复 试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复 试 名 单 复 试 成 绩 拟 录 取 名 单 等 重 要 信 息 是 否 及 时 充 分 规 范 地 进 行 公 开, 公 示 内 容 至 少 含 考 生 编 号 报 考 ( 录 取 ) 专 业 和 总 分 等 内 容
六 时 间 安 排 项 目 参 加 范 围 时 间 地 点 工 作 要 求 资 格 审 查 各 学 院 ( 部 ) 参 加 复 试 的 本 校 考 生 机 械 自 动 化 建 工 建 筑 化 工 文 法 马 克 思 环 境 软 件 学 院 复 试 的 非 本 校 考 生 精 仪 电 信 材 料 管 理 理 计 算 机 教 育 药 生 命 学 院 参 加 复 试 的 非 本 校 考 生 3 月 20 日 下 午 1:30~5:30 3 月 21 日 上 午 8:00~12:00 3 月 21 日 下 午 1:30~5:30 25 教 学 楼 A 区 一 层 大 厅 1 3 月 15 日 起 至 复 试 工 作 结 束 前, 登 陆 研 招 网 交 费 平 台 缴 纳 复 试 费 2 下 载 资 格 审 查 合 格 单 补 漏 3 月 24 日 下 午 2:30~5:30 第 9 教 学 楼 104 室 3 如 需 领 取 复 试 费 发 票, 请 于 4 月 10 日 17 日, 到 第 9 教 学 楼 104 室 领 取 各 学 院 ( 部 ) 参 加 复 试 的 本 校 考 生 ( 含 本 校 保 研 生 ) 已 到 校 准 备 复 试 的 非 本 校 考 生 ( 不 区 分 学 院 ) 3 月 19 日 上 午 7:30 开 始 3 月 19 日 下 午 1:00 开 始 3 月 20 日 上 午 7:30 开 始 3 月 20 日 下 午 1:00 开 始 3 月 21 日 上 午 7:30 开 始 1 持 身 份 证 准 考 证 ( 或 学 生 证 ) 一 寸 照 片 ( 体 检 表 张 贴 ) 笔 ( 填 表 用 ) 参 加 体 检 ; 体 检 机 械 精 仪 自 动 化 电 信 文 法 生 命 学 院 参 加 复 试 的 非 本 校 考 生 建 工 建 筑 化 工 马 克 思 环 境 软 件 学 院 参 加 复 试 的 非 本 校 考 生 材 料 管 理 理 教 育 药 计 算 机 学 院 参 加 复 试 的 非 本 校 考 生 天 津 大 学 校 医 院 2 缴 纳 体 检 费 60 元 ( 若 其 余 时 间 体 检, 费 用 由 校 医 院 依 照 另 外 标 准 收 取 ) 3 体 检 完 毕 后, 需 将 体 检 未 参 加 体 检 的 考 生 3 月 21 日 下 午 1:00 开 始 收 费 单 据 红 联, 加 盖 体 检 表 已 交 印 章 后 交 回 学 院 ( 交 回 方 式 参 看 学 院 安 排 ) 专 业 知 识 测 试 外 语 能 力 实 验 测 试 及 面 试 同 等 学 力 考 生 加 试 资 格 审 查 合 格 考 生 ( 凭 身 份 证 准 考 证 资 格 审 查 合 格 单 参 加 考 试 ) 资 格 审 查 合 格 的 考 生 ( 凭 身 份 证 准 考 证 资 格 审 查 合 格 证 明 参 加 面 试 ) 资 格 审 查 合 格 的 同 等 学 力 考 生 ( 凭 身 份 证 准 考 证 资 格 审 查 合 格 证 明 参 加 考 试 ) 3 月 22 日 下 午 2:30~4:00 3 月 22 日 ~3 月 25 日 复 试 期 间 由 报 考 学 院 ( 部 ) 安 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