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milar documents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 合 计 5,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 工 资 福 利 2, 政 府 性 基 金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书面申请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一 人 员 经 费 一 般 财 力 人 员 支 出 成 品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doc

<433A5C446F63756D656E E E67735C41646D696E 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龚 亚 夫 在 重 新 思 考 基 础 教 育 英 语 教 学 的 理 念 一 文 中 援 引 的 观 点 认 为 当 跳 出 本 族 语 主 义 的 思 维 定 式 后 需 要 重 新 思 考 许 多 相 连 带 的 问 题 比 如 许 多 发 音 的 细 微 区 别 并 不 影 响 理 解 和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附件——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式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4D F736F F D20CEABB7BBB9A4B3CCD6B0D2B5D1A7D4BA C4EAB2BFC3C5D4A4CBE3B9ABBFAA2E646F6378>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名 称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环 境 科 学 1 生 物 学 仅 接 收 院 内 调 剂, 初 试 分 数 满 足 我 院 生 物 学 复 试 最 低 分 数 线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生 态 学 5 生 态 学 或 生 物 学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4D F736F F 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 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¹ º ¹ º 农 业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农 业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月 及 以 上 的 流 动 人 口 非 农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非 农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 )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教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 )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4D F736F F D C4EAB6C8B3A4B4BACAD0B2C6D5FEBED6B2BFC3C5D4A4CBE32E646F63>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目 录 -2-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新 能 力, 综 合 运 用 所 学 知 识 发 现 问 题,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决 算 表 公 开 02 表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事 业 收 入 经 营 收 入 附 属 单 位 上 缴 收 入 其 他 收 入 栏 次 合 计 1,131, ,04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车队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

一、资质申请

 编号:

2016年禹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随着执业中医师资格考试制度的不断完善,本着为我校中医学专业认证服务的目的,本文通过对我校中医类毕业生参加2012年和2013年的中医执业医师考试成绩及通过率、掌握率进行分析,并与全国的平均水平进行差异比较分析,以此了解我校执业中医师考试的现状,进而反映我校中医类课程总体教学水平,发现考核知识模块教学中存在的不足,反馈给相关学院和教学管理部门,以此提高教学和管理水平。

第 一 部 分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是 省 政 府 组 成 部 门, 主 要 职 责 是 : 拟 订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发 展 规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 负 责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的 行 业 管 理 ;

越秀区□□□(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情 况 说 明 一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预 算 情 况 的 说 明 本 部 门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预 算 万 元 收 入 方 面 :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万 元,

何 秋 琳 张 立 春 视 觉 学 习 研 究 进 展 视 觉 注 意 视 觉 感 知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433A5C C6B73625C B746F705CB9FABCCAD6D0D2BDD2A9D7A8D2B5B8DFBCB6BCBCCAF5D6B0B3C6C6C0C9F3C9EAC7EBD6B8C4CFA3A CDA8D3C3B0E6A3A92E646F63>

<4D F736F F 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2016 年 荔 湾 区 财 政 核 定 支 出 汇 总 表 表 二 单 位 名 称 : 广 州 文 化 公 园 基 本 支 出 项 目 支 出 科 目 编 码 预 算 科 目 名 称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 , , , ,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一 开 放 性 的 政 策 与 法 规 二 两 岸 共 同 的 文 化 传 承 三 两 岸 高 校 各 自 具 有 专 业 优 势 远 见 杂 志 年 月 日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21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5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江 西 化 校 工 科 22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0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吉

<4D F736F F D20D0A3B7A2A1B A1B 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31,126,938,909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6,454,698,42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

蚌埠学院2016年部门预算

I

课程类 别

中 中 中 中 部 中 岗 位 条 件 历 其 它 历 史 师 地 理 师 生 物 师 体 与 健 康 师 从 事 中 历 史 工 从 事 中 地 理 工 从 事 中 生 物 工 从 事 中 体 与 健 康 工 2. 课 程 与 论 ( 历 史 ); 2. 科 ( 历 史 )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西 南 民 族 学 院 学 报 哲 学 社 会 科 学 版 第 卷 资 料 来 源 中 国 统 计 年 鉴 年 年 新 中 国 五 十 年 统 计 资 料 汇 编 中 国 人 口 统 计 年 鉴 年 数 据 资 料 来 源 中 国 统 计 年 鉴 中 国 统 计 出 版 社 年 版 资 料 来 源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6 年 收 入 预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2015年中共山东省委老干部局部门决算

附件2

年中国煤炭行业研究分析报告

广州市□□□(部门)2015年部门预算

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2016年潍坊市体育局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Transcription:

JIU/REP/2007/2 联 合 国 系 统 工 作 人 员 医 疗 保 险 Victor Vislykh M. Deborah Wynes 编 写 联 合 检 查 组 2007 年 日 内 瓦 联 合 国

JIU/REP/2007/2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联 合 国 系 统 工 作 人 员 医 疗 保 险 Victor Vislykh M. Deborah Wynes 编 写 联 合 检 查 组 联 合 国 2007 年 日 内 瓦

iii 内 容 提 要 联 合 国 系 统 工 作 人 员 医 疗 保 险 JIU/REP/2007/2 目 的 向 成 员 国 概 要 介 绍 联 合 国 系 统 工 作 人 员 的 医 疗 保 险, 以 及 为 联 合 国 系 统 医 疗 保 险 方 案 因 医 保 费 用 猛 长, 和 需 要 在 联 合 国 系 统 内 采 取 预 算 零 增 长 做 法 的 情 况 下 为 其 工 作 人 员 退 休 人 员 及 其 依 附 亲 属 提 供 充 分 的 医 疗 保 险 而 面 临 的 新 出 现 的 问 题 提 出 应 对 办 法 主 要 调 研 结 果 和 结 论 自 从 1977 年 就 本 议 题 印 发 最 初 的 联 合 检 查 组 ( 联 检 组 ) 报 告 以 来, 向 工 作 人 员 退 休 人 员 及 其 符 合 规 定 的 依 附 亲 属 提 供 医 疗 保 险 的 费 用 已 成 倍 增 长 从 1975 年 至 2004 年, 工 作 人 员 医 疗 保 险 方 案 交 费 人 数 增 加 了 122% 同 期, 提 供 医 疗 保 险 的 费 用 增 长 了 1,387%, 从 1975 年 至 2004 年, 人 均 费 用 从 540 美 元 上 升 到 了 3,620 美 元 继 续 造 成 工 作 人 员 医 疗 保 险 方 案 费 用 上 升 的 因 素 主 要 有 几 个 : 全 世 界 范 围 医 疗 福 利 费 用 上 升, 特 别 是 住 院 费 ; 国 际 社 会 老 龄 化, 老 人 要 求 得 到 其 应 有 的 服 务 而 同 时 其 财 务 状 况 却 在 下 降 ; 就 诊 的 频 率 不 断 上 升 ; 以 及 货 币 波 动 虽 然 工 作 人 员 医 疗 保 险 是 继 工 资 和 津 贴 以 及 养 老 金 之 后 联 合 国 系 统 内 全 面 补 偿 一 揽 子 计 划 的 第 三 重 要 和 费 用 高 昂 的 项 目, 但 并 未 被 看 作 是 一 项 共 同 系 统 问 题 因 此, 联 合 国 系 统 的 各 机 构 个 别 地 或 集 体 地 设 立 了 医 疗 保 险 方 案, 在 费 用 和 保 险 范 围 资 格 条 件 缴 费 比 率 和 医 疗 福 利 等 方 面 差 别 很 大 健 康 保 险 方 案 最 初 在 工 作 地 点 一 级, 需 要 加 以 统 一 成 员 国 对 于 健 康 保 险 相 关 的 问 题 没 有 行 使 足 够 的 监 督, 并 且 在 决 定 整 个 联 合 国 系 统 健 康 保 险 相 关 的 条 件 和 福 利 方 面 也 没 有 发 挥 任 何 作 用

iv 医 疗 保 险 中 增 长 最 快 的 因 素 是 离 职 后 医 疗 保 险 (ASHI) 对 于 离 职 后 医 保 应 计 负 债 的 确 定 承 认 和 资 金 提 供 问 题 尚 有 待 解 决 同 时, 截 至 2004 年 12 月 31 日 未 来 福 利 应 计 负 债 ( 扣 除 退 休 人 员 分 摊 费 ) 的 目 前 精 算 估 计 数, 联 合 国 系 统 各 组 织 为 约 42 亿 美 元, 其 中 36 亿 以 上 没 有 资 金 联 合 国 大 会 决 议 第 60/255 号 承 认 联 合 国 对 于 服 务 期 结 束 时 的 应 计 负 债, 并 要 求 秘 书 长 在 财 务 报 表 中 公 布 联 合 国 系 统 需 要 采 取 一 种 长 期 的 筹 资 战 略, 以 应 对 这 些 长 期 的 负 债 鉴 于 联 合 国 系 统 实 行 预 算 零 增 长 做 法, 成 员 国 应 开 始 专 门 为 应 计 负 债 供 资 设 立 一 项 共 同 基 金, 将 各 机 构 已 经 ( 或 有 待 ) 设 立 的 储 备 金 汇 集 起 来 为 ASHI 长 期 负 债 提 供 资 金, 并 由 联 合 国 合 办 工 作 人 员 养 恤 基 金 ( 养 恤 基 金 ) 负 责 进 行 投 资, 这 一 备 选 方 案 有 必 要 加 以 探 讨 这 可 以 将 投 资 风 险 降 到 最 低, 为 各 机 构 带 来 管 理 和 财 务 优 势, 并 改 善 投 资 回 报 联 合 国 系 统 各 机 构 的 理 事 机 关 应 制 订 并 实 行 健 全 的 战 略, 遏 制 医 疗 保 险 方 案 的 费 用 有 许 许 多 多 的 选 择, 尤 其 是 可 以 扩 大 以 商 定 费 率 提 供 医 保 的 首 选 提 供 商 网 络 的 范 围, 加 强 并 扩 大 内 部 医 疗 设 施 为 工 作 人 员 退 休 人 员 及 其 依 附 亲 属 提 供 初 级 保 健 和 转 院 服 务, 设 立 内 部 药 房, 推 动 国 际 职 员 结 合 可 享 用 的 医 保 方 案 采 用 国 家 卫 生 服 务 下 文 所 列 建 议 供 立 法 机 关 审 议 另 一 项 建 议 ( 建 议 7) 供 执 行 首 长 审 议, 见 报 告 正 文 供 立 法 机 构 审 议 的 建 议! 联 合 国 系 统 各 机 构 的 立 法 机 关 应 正 式 确 认 工 作 人 员 健 康 保 险 是 共 同 系 统 的 一 个 重 要 的 组 成 部 分 它 们 应 要 求 国 际 公 务 员 制 度 委 员 会 ( 公 务 员 制 度 委 员 会 ) 进 行 定 期 审 查, 以 便 向 联 大 提 出 建 议! 在 这 方 面, 联 大 应 先 设 立 一 个 特 设 咨 询 机 关, 协 助 公 务 员 制 度 委 员 会 为 工 作 人 员 健 康 保 险 方 案 制 订 较 广 泛 的 原 则 政 策 和 标 准 该 咨 询 机 关 应 由 成 员 国 代 表 联 合 国 系 统 各 机 构 的 官 员 工 作 人 员 选 出 的 代 表 和 退 休 人 员 选 出 的 代 表 组 成, 并 由 来 自 私 营 部 门 的 卫 生 和 保

v 险 事 务 专 家 协 助 工 作! 联 合 国 系 统 各 机 构 的 立 法 机 关 应 要 求 各 自 的 行 政 首 长 协 调 统 一 现 有 的 健 康 保 险 方 案, 可 先 从 工 作 地 点 一 级 开 始, 更 长 远 的 可 推 广 到 整 个 共 同 系 统, 内 容 包 括 保 险 覆 盖 范 围 缴 费 和 福 利, 并 建 立 向 立 法 机 关 定 期 汇 报 健 康 保 险 相 关 信 息 的 制 度! 各 联 合 国 机 构 的 立 法 机 关 应 要 求 各 自 的 行 政 首 长 以 全 系 统 统 一 的 方 法 开 展 定 期 的 精 算 研 究, 以 确 定 离 职 后 医 保 应 计 负 债 的 程 度 并 将 负 债 在 财 务 报 表 中 公 布! 各 机 构 的 立 法 机 关 应 : (a) 要 求 各 自 的 行 政 首 长 就 如 何 为 离 职 后 健 康 保 险 应 计 负 债 提 供 资 金 提 出 建 议 ; (b) 为 应 对 负 债 提 供 充 足 的 资 金 并 为 此 目 的 设 立 储 备 金! 联 合 国 大 会 应 设 立 一 项 共 同 基 金 将 储 备 金 ( 现 有 的 和 将 设 立 的 ) 集 中 起 来, 并 以 类 似 于 联 合 国 合 办 工 作 人 员 养 恤 基 金 资 产 的 方 式 进 行 投 资

vii 目 录 页 次 内 容 提 要...... 缩 略 语...... iii viii 章 次 段 次 一 导 言... 1-8 1 二 联 合 国 系 统 的 医 疗 保 险 方 案... 9-30 3 A. 联 合 国 系 统 医 疗 保 险 费 用 增 长 情 况... 9-10 3 B. 成 员 国 监 督 不 够..... 11-14 3 C. 联 合 国 系 统 内 各 医 疗 保 险 方 案 的 比 较 分 析... 15 4 D. 保 险 覆 盖 范 围... 16-17 5 E. 缴 费... 18 6 F. 福 利... 19-24 6 G. 医 疗 保 险 方 案 的 统 一.... 25-30 7 三 联 合 国 系 统 的 离 职 后 健 康 保 险 (ASHI)... 31-44 11 A. 为 离 职 后 健 康 保 险 方 案 提 供 资 金... 35-37 12 B. 联 合 国 系 统 负 债 的 程 度... 38-39 12 C. 为 离 职 后 健 康 保 险 负 债 提 供 资 金... 40-44 13 四 费 用 遏 制 措 施..... 45-47 15 附 件 一 联 合 国 系 统 内 各 种 健 康 保 健 方 案 简 介... 17 二 1997 年 和 2004 年 缴 费 人 员 人 数 和 健 康 保 险 方 案 年 度 费 用... 21 三 保 险 费 分 摊 比 较 分 析... 22 四 保 险 覆 盖 面 比 较 分 析... 23 五 福 利 比 较 分 析... 24 六 离 职 后 健 康 保 险 (ASHI)... 26 七 联 合 国 系 统 工 作 人 员 医 保 : 为 落 实 建 议 有 待 采 取 的 行 动 概 况... 27

viii 缩 略 语 ACABQ 预 咨 委 和 预 算 问 题 咨 询 委 员 会 ACC 行 政 协 调 会 行 政 协 调 委 员 会 ASHI 离 职 后 医 疗 保 险 BMIP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计 划 ( 粮 农 组 织 和 粮 食 署 ) BOA 审 计 委 员 会 CCAQ 咨 委 会 行 政 问 题 咨 询 委 员 会 CEB 行 政 首 长 协 调 会 系 统 行 政 首 长 协 调 委 员 会 ( 原 行 政 协 调 会 ) FAO 粮 农 组 织 联 合 国 粮 食 及 农 业 组 织 FMIP 全 面 医 疗 保 险 计 划 ( 联 维 办 和 工 发 组 织 ) GMIT 临 时 工 作 人 员 团 体 医 疗 保 险 ( 原 子 能 机 构 ) HIP 纽 约 医 疗 保 险 计 划 HMO 医 疗 保 健 组 织 IAEA 原 子 能 机 构 原 子 能 机 构 ICAO 民 航 组 织 民 航 组 织 ICSC 公 务 员 制 度 委 员 会 公 务 员 制 度 委 员 会 ILO 劳 工 劳 工 IMO 海 事 组 织 海 事 组 织 IPSAS 公 共 部 门 会 计 标 准 ITU 电 联 国 际 电 信 联 盟 JIU 联 检 组 检 查 组 JMS 联 合 医 务 处 MIP 医 疗 保 险 计 划 ( 难 民 署 ) MMBP 主 要 医 疗 保 险 计 划 ( 粮 农 组 织 和 粮 食 署 ) PPO 首 先 提 供 商 备 选 方 案 SHI ( 卫 生 组 织 ) SHIF 工 作 人 员 健 康 保 险 基 金 ( 劳 工 组 织 ) SMIP 补 充 医 疗 保 健 计 划 ( 维 也 纳 ) SSA 特 别 服 务 契 约 UNDP 开 发 署 开 发 计 划 署 UNESCO 教 科 文 组 织 教 育 科 学 及 文 化 组 织 UNFPA 人 口 基 金 人 口 基 金 UNHCR 难 民 署 难 民 事 务 高 级 专 员 办 事 处 UNICEF 儿 童 基 金 儿 童 基 金 会 UNIDO 工 发 组 织 工 业 发 展 组 织 UNJSPF 养 恤 基 金 合 办 工 作 人 员 养 恤 基 金 UNOG 日 日 内 瓦 UNOV 联 维 办 维 也 纳 办 事 处 UNSMIS 联 合 国 工 作 人 员 疾 病 和 事 故 互 助 保 险 协 会 UPU 万 国 邮 联 万 国 邮 政 联 盟 WFP 粮 食 署 世 界 粮 食 计 划 署 WGKK 奥 地 利 国 家 健 康 保 险 计 划 WHO 卫 生 组 织 卫 生 组 织 WIPO 知 识 产 权 组 织 知 识 产 权 组 织 WMO 气 象 组 织 世 界 气 象 组 织

1 一 导 言 1. 联 合 检 查 组 ( 联 检 组 ) 在 其 2005 年 工 作 方 案 中 列 入 了 一 份 关 于 联 合 国 系 统 工 作 人 员 医 疗 保 险 的 报 告 1 纳 入 这 份 报 告 的 依 据 是 国 际 原 子 能 机 构 ( 原 子 能 机 构 ) 和 联 合 国 工 业 发 展 组 织 ( 工 发 组 织 ) 提 出 的 正 式 建 议 这 两 个 组 织 要 求 就 以 下 问 题 提 供 指 导 : 如 何 应 对 其 健 康 保 险 方 案 由 于 医 疗 保 险 费 用 猛 增 以 及 在 联 合 国 系 统 内 实 行 预 算 零 增 长 的 做 法 的 情 况 下 需 要 保 证 向 其 工 作 人 员 退 休 人 员 及 其 依 附 亲 属 提 供 医 疗 保 险 而 面 临 的 新 出 现 的 问 题 大 多 数 联 合 国 机 构 在 各 自 的 医 保 方 案 中 都 不 时 的 遇 到 了 类 似 的 管 理 行 政 和 财 务 问 题 2. 自 从 联 合 国 及 其 专 门 机 构 以 及 原 子 能 机 构 创 立 以 来, 为 其 工 作 人 员 及 其 依 附 家 属 提 供 医 疗 保 险 的 问 题 一 直 是 行 政 协 调 委 员 会 ( 行 政 协 调 会 )( 现 为 联 合 国 系 统 行 政 首 长 协 调 理 事 会, 简 称 行 政 协 理 会 ), 行 政 问 题 咨 询 委 员 会 ( 行 政 咨 委 会 ) 和 联 检 组 等 联 合 国 共 同 系 统 机 构 多 次 审 查 的 问 题 1977 年 6 月, 联 检 组 对 联 合 国 系 统 各 机 构 的 医 疗 保 险 方 案 进 行 了 一 次 深 入 的 审 查, 这 是 关 于 这 一 课 题 的 全 系 统 范 围 的 前 一 次 审 查 1977 年 审 查 研 究 了 不 同 的 主 要 问 题, 包 括 : 保 险 方 案 的 类 型 福 利 结 构 财 务 事 项 以 及 行 政 和 管 理 问 题 2 3. 1977 年, 行 政 咨 委 会 设 立 了 一 个 工 作 组, 以 便 就 联 检 组 报 告 中 提 出 的 建 议 拟 定 共 同 的 答 复 但 是, 关 于 这 一 工 作 组 的 成 果 没 有 任 何 资 料 联 检 组 1977 年 报 告 中 提 出 的 结 论 意 见 和 建 议 在 今 天 的 情 况 下 仍 然 具 有 实 际 意 义 因 此, 检 查 员 愿 在 本 报 告 中 作 一 些 回 顾, 以 期 引 起 成 员 国 和 联 合 国 系 统 各 机 构 对 工 作 人 员 医 疗 保 险 方 案 方 面 的 老 大 难 问 题 的 重 视 4. 本 报 告 的 目 的 是 向 成 员 国 就 联 合 国 系 统 工 作 人 员 医 疗 保 险 问 题 作 一 概 要 介 绍, 将 其 同 非 联 合 国 实 体 的 最 佳 做 法 作 一 比 较, 以 及 为 更 有 效 的 控 制 相 关 的 预 算 支 出 而 又 不 消 极 地 影 响 到 联 合 国 系 统 总 的 服 务 条 件 中 这 一 重 要 的 成 份 而 提 出 若 干 可 行 的 备 选 方 案 1 A/60/34 ( 第 39 至 40 段 ) 2 关 于 联 合 国 系 统 健 康 保 险 方 案 的 JIU/NOTE/77/2 说 明

2 5. 编 写 本 报 告 时 所 采 用 的 方 法 包 括 : 问 卷 调 查 访 谈 和 深 入 分 析 向 所 有 的 参 加 组 织 发 送 了 详 细 的 调 查 问 卷 根 据 所 收 到 的 答 复, 检 查 员 对 参 加 组 织 的 官 员 进 行 了 访 谈, 并 征 求 了 其 他 国 际 组 织 的 意 见 作 为 审 查 工 作 的 一 部 分, 检 查 员 访 问 了 设 在 纽 约 日 内 瓦 维 也 纳 罗 马 伦 敦 和 巴 黎 的 组 织 检 查 员 还 就 相 关 组 织 的 医 疗 保 险 方 案 与 世 界 银 行 国 际 货 币 基 金 欧 洲 委 员 会 经 济 合 作 和 发 展 组 织 以 及 欧 洲 空 间 署 的 官 员 进 行 了 讨 论, 以 了 解 可 能 的 基 准 线 和 最 佳 做 法 在 为 本 报 告 中 的 建 议 作 最 后 加 工 时 考 虑 到 了 这 些 讨 论 情 况 就 本 报 告 草 稿 征 求 了 各 参 加 组 织 以 及 联 合 国 合 办 工 作 人 员 养 恤 基 金 ( 养 恤 基 金 ) 和 国 际 公 务 员 制 度 委 员 会 ( 公 务 员 制 度 委 员 会 ) 的 意 见, 许 多 组 织 作 了 答 复 在 报 告 最 后 定 稿 时 考 虑 到 了 他 们 的 意 见 6. 根 据 联 检 组 章 程 第 11.2 条, 本 报 告 草 稿 是 在 所 有 检 查 员 之 间 协 商 以 后 定 稿 的, 以 便 用 小 组 的 集 体 智 慧 检 验 报 告 的 结 论 和 建 议 7. 为 方 便 对 本 报 告 的 处 理 及 其 建 议 的 落 实 和 监 督, 附 件 7 载 有 一 份 表 格, 说 明 本 报 告 是 否 提 交 给 相 关 组 织 采 取 行 动 或 供 参 考 表 格 为 每 一 个 组 织 列 出 了 与 其 相 关 的 建 议, 具 体 说 明 了 这 些 建 议 是 否 需 要 该 组 织 的 立 法 机 关 或 理 事 机 关 作 出 决 定, 或 者 行 政 首 长 就 可 采 取 行 动 8. 检 查 员 愿 向 在 本 报 告 编 写 过 程 中 所 有 提 供 协 助 的 人 们 表 示 感 谢, 特 别 要 感 谢 那 些 参 加 了 访 谈 并 以 其 知 识 和 专 长 不 吝 赐 教 的 人 们

3 二 联 合 国 系 统 的 医 疗 保 险 方 案 A. 联 合 国 系 统 医 疗 保 险 费 用 增 长 情 况 9. 自 联 合 国 及 其 专 门 机 构 以 及 原 子 能 机 构 成 立 以 来, 这 些 组 织 的 工 作 人 员 条 例 要 求 各 自 组 织 的 行 政 首 长 为 工 作 人 员 建 立 社 会 保 障 方 案, 包 括 提 供 健 康 保 护 一 名 人 员 只 要 被 任 命 担 任 联 合 国 系 统 的 一 项 职 务, 就 可 成 为 工 作 人 员 医 疗 保 险 方 案 的 成 员 这 种 方 案 向 他 们 提 供 因 疾 病 生 育 或 事 故 造 成 的 医 疗 费 用 的 保 险 在 联 合 国 的 早 期, 医 疗 保 险 只 向 在 职 工 作 人 员 提 供, 并 且 没 有 任 何 组 织 补 贴 的 福 利 大 会 于 1957 年 2 月 27 日 第 1095(XI) 决 议 中 授 权 本 组 织 在 大 约 平 等 的 基 础 上 与 参 加 工 作 人 员 分 摊 医 疗 保 险 费 用, 但 应 给 予 较 低 级 工 资 水 平 的 工 作 人 员 以 较 大 的 津 贴 10. 根 据 所 能 得 到 的 资 料, 截 至 2004 年 12 月 31 日, 全 系 统 参 加 这 些 医 保 方 案 的 投 保 人 总 数 约 为 84,000 人, 年 费 用 超 过 3.05 亿 美 元 投 保 人 数 以 及 医 保 方 案 对 于 本 组 织 年 度 费 用 的 增 加 情 况,1997 年 和 2004 年 的 百 分 比 对 照 见 附 件 二 根 据 联 检 组 1977 年 的 报 告,1975 年 投 保 人 数 约 为 38,000 人, 其 中 包 括 3,000 退 休 人 员, 年 费 用 约 为 2,050 万 美 元 自 1975 年 以 来 投 保 人 数 增 加 了 122% 左 右, 而 同 期 医 保 方 案 的 费 用 增 加 了 1,387% 根 据 这 一 分 析, 检 查 员 要 强 调 医 疗 保 险 这 一 继 工 资 与 津 贴 以 及 养 老 金 之 后 在 服 务 条 件 中 第 三 大 重 要 项 目 的 重 要 性 与 日 俱 增, 并 提 请 注 意, 必 须 采 取 措 施 扼 制 为 工 作 人 员 提 供 医 疗 保 险 费 用 预 期 中 的 巨 大 增 长 B. 成 员 国 监 督 不 够 11. 联 合 国 宪 章 第 101 条 规 定, 在 决 定 其 工 作 人 员 服 务 条 件 时, 联 合 国 各 机 构 应 以 求 达 效 率 才 干 及 忠 诚 之 最 高 标 准 为 首 要 考 虑 享 受 体 面 和 平 等 的 社 会 保 障 是 任 何 参 加 联 合 国 系 统 的 工 作 人 员 的 基 本 期 待 的 一 部 分 根 据 既 定 的 国 际 原 则, 特 别 是 在 相 关 国 际 劳 工 组 织 ( 劳 工 组 织 ) 公 约 和 建 议 以 及 在 经 济 社 会 和 文 化 权 利 国 际 公 约 中 着 重 阐 述 的, 体 面 的 社 会 保 障 方 案 应 确 保 对 老 年 残 疾 疾 病 等 风 险 或 意 外 情 况 的 保 护, 并 确 保 卫 生 和 医 疗 保 健 以 及 对 子 女 及 其 他 依 附 家 庭 成 员 的 维 护 责 任

4 12. 共 同 系 统 中 的 所 有 机 构 都 有 某 种 医 疗 保 险 方 案 或 安 排 检 查 员 注 意 到 成 员 国 对 全 联 合 国 系 统 建 立 医 疗 保 险 方 案 方 面 明 显 缺 乏 监 督 成 员 国 虽 然 在 确 定 工 资 等 级 和 包 括 养 老 金 在 内 的 其 他 福 利 方 面 发 挥 了 积 极 作 用, 但 在 确 定 工 作 人 员 和 退 休 人 员 医 保 福 利 方 面 尚 未 发 挥 任 何 直 接 的 作 用 这 一 作 用 下 放 给 了 各 个 机 构 各 自 的 秘 书 处 因 此, 在 整 个 系 统 中 存 在 很 大 差 别 现 有 的 医 疗 保 险 方 案 显 示, 即 使 在 同 一 个 工 作 地 点 ( 纽 约 日 内 瓦 和 维 也 纳 ), 在 当 地 和 非 当 地 工 作 人 员 之 间 总 部 工 作 人 员 和 实 地 工 作 人 员 之 间 存 在 着 明 显 的 差 别, 并 且 在 缴 费 和 报 销 率 的 规 定 方 面 也 各 不 相 同 13. 医 疗 保 险 从 一 开 始 就 没 有 被 认 为 是 共 同 系 统 的 事 项 在 制 定 一 项 全 面 补 偿 比 较 方 法 时, 联 合 国 系 统 各 机 构 抵 制 了 公 务 员 制 度 委 员 会 将 服 务 条 件 的 社 会 保 障 内 容 纳 入 考 虑 的 努 力 同 样, 公 务 员 制 度 委 员 会 在 1982 年 大 会 要 求 公 务 员 制 度 委 员 会 研 究 是 否 有 必 要 提 高 共 同 制 度 各 机 构 为 医 疗 保 险 方 案 的 分 摊 费 时, 也 拒 绝 采 取 立 场 在 与 检 查 员 的 一 次 会 晤 中, 公 务 员 制 度 委 员 会 前 主 席 确 认 说, 医 疗 保 险 没 有 被 看 作 是 共 同 系 统 的 一 部 分 14. 检 查 员 认 为, 合 理 的 做 法 是, 工 作 人 员 的 医 疗 保 险, 像 工 资 和 报 酬 级 别 和 养 老 金 福 利 等 其 他 共 同 制 度 福 利 一 样, 应 有 一 套 一 致 的 规 章 制 度 加 以 管 理 检 查 员 认 为, 医 疗 保 险 方 面 的 差 别 是 与 共 同 制 度 人 事 问 题 公 认 的 原 则 背 道 而 驰 的, 并 重 申 最 好 应 纠 正 这 种 情 况, 使 联 合 国 系 统 的 工 作 人 员 在 作 为 共 同 系 统 一 部 分 的 医 疗 保 险 方 面 受 到 统 一 的 待 遇 3 在 这 一 努 力 中, 成 员 国 应 在 确 定 医 疗 保 险 福 利 方 面 发 挥 积 极 作 用, 以 便 确 保 各 种 医 疗 保 险 方 案 之 间 的 统 一, 限 制 差 异 并 确 保 在 医 疗 保 险 支 出 方 面 节 省 C. 联 合 国 系 统 内 各 医 疗 保 险 方 案 的 比 较 分 析 15. 联 合 国 系 统 目 前 有 20 种 主 要 的 医 疗 保 险 方 案 对 这 些 方 案 的 重 要 内 容 的 简 单 介 绍 见 附 件 一 这 些 方 案 各 不 相 同, 在 各 机 构 之 间 和 工 作 地 点 之 间 有 时 在 同 一 个 工 作 地 点, 存 在 着 很 大 的 差 别 这 些 方 案 可 分 为 不 同 的 类 型 : 3 JIU/NOTE/77/2 ( 第 30 页 第 92 段 )

5 自 我 管 理 和 自 我 筹 资 的 方 案, 如 : 联 合 国 医 疗 保 险 计 划 ( 医 保 计 划 ) 在 联 合 国 日 内 瓦 办 事 处 ( 联 日 办 ) 的 联 合 国 工 作 人 员 疾 病 和 事 故 互 助 保 险 协 会 ;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 卫 生 组 织 ) 工 作 人 员 医 疗 保 险 ; 国 际 劳 工 组 织 和 国 际 电 讯 联 盟 职 员 健 康 保 险 基 金 ; 以 及 联 合 国 教 育 科 学 和 文 化 组 织 ( 教 科 文 组 织 ) 医 疗 福 利 基 金 ; 自 我 筹 资 由 第 三 方 商 业 性 提 供 商 管 理 的 计 划, 如 : 在 联 合 国 总 部 和 实 地 常 驻 团 国 际 民 用 航 空 组 织 ( 民 航 组 织 ) 联 合 国 粮 食 及 农 业 组 织 ( 粮 农 组 织 ) 世 界 粮 食 计 划 署 ( 粮 食 计 划 署 ) 和 世 界 知 识 产 权 组 织 ( 知 识 产 权 组 织 ) 等 各 自 分 别 的 Aetna 蓝 十 字 阳 光 人 寿 集 团 和 Vanbreda 等 公 司 ; 在 一 些 工 作 地 点 为 某 些 类 别 的 工 作 人 员 的 国 家 或 州 的 方 案, 如 : 奥 地 利 国 家 医 疗 保 险 方 案 (Wiener Gebietskrankenkasse - WGKK) D. 保 险 覆 盖 范 围 16. 医 疗 保 险 方 案 提 供 的 覆 盖 范 围 各 不 相 同 联 合 国 系 统 所 有 机 构 向 所 有 在 职 工 作 人 员 及 其 依 附 家 属 ( 包 括 第 一 和 第 二 ), 以 及 向 退 休 人 员 及 其 依 附 家 属 提 供 资 金 集 中 共 享 的 医 疗 保 险 ( 见 附 件 四 ) 但 是, 参 加 医 疗 保 险 方 案 的 资 格 标 准 在 符 合 参 加 资 格 的 最 低 合 同 期 限 方 面 各 不 相 同 例 如, 民 航 组 织 最 低 合 同 期 限 是 三 个 月, 而 在 大 多 数 其 他 机 构 则 要 求 6 个 月 的 合 同 同 样, 如 附 件 六 所 示, 退 休 人 员 及 其 依 附 家 属 的 资 格 标 准 也 各 不 相 同 除 了 像 原 子 能 机 构 民 航 组 织 和 国 际 海 事 组 织 ( 海 事 组 织 ) 等 几 个 组 织 是 例 外, 短 期 工 作 人 员 顾 问 和 特 殊 服 务 协 议 持 有 者 属 于 各 自 的 工 作 人 员 医 疗 保 险 方 案 17. 在 大 多 数 机 构, 必 须 参 加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方 案 中 的 一 个 对 于 提 供 充 分 的 证 据 证 明 在 联 合 国 各 方 案 之 外 已 经 有 方 案 保 险 的 工 作 人 员 可 以 例 外 参 加 补 充 性 的 方 案 是 自 愿 的, 如 罗 马 的 主 要 医 疗 保 险 计 划, 和 维 也 纳 的 补 充 医 疗 保 险 计 划 补 充 方 案 旨 在 为 基 本 方 案 覆 盖 范 围 以 外 的 费 用 提 供 保 险, 工 作 人 员 全 额 缴 保 费 所 有 的 方 案 都 提 供 全 球 保 险, 但 在 福 利 和 报 销 上 各 有 差 别 但 是, 一 些 国 家 方 案, 如 奥 地 利 国 家 医 疗 保 险 方 案 只 提 供 在 欧 洲 联 盟 和 在 与 奥 地 利 共 和 国 有 医 疗 保 险 双 边 协 定 的 国 家 提 供 保 险

6 E. 缴 费 18. 目 前, 工 作 人 员 支 付 保 险 费 用 的 一 定 百 分 比 或 固 定 的 数 额 作 为 其 分 摊 费, 而 其 所 在 机 构 则 补 贴 费 用 的 剩 余 部 分 附 件 三 提 供 了 工 作 人 员 和 退 休 人 员 分 摊 的 保 险 费 份 额 和 由 其 机 构 分 摊 的 保 险 费 份 额 的 比 较 分 析 在 所 缴 保 险 费 份 额 上 工 作 人 员 / 退 休 人 员 和 其 所 在 机 构 之 间 有 相 当 大 的 差 别 同 样, 在 确 定 保 险 费 费 用 上 也 存 在 很 大 差 别 检 查 员 认 识 到, 不 同 的 医 疗 费 用 环 境 决 定 了 一 个 工 作 地 点 的 保 险 费 费 用, 但 在 一 些 工 作 地 点, 如 日 内 瓦, 不 同 的 机 构 提 供 了 类 似 的 福 利, 那 么 就 没 有 理 由 在 工 作 人 员 和 机 构 的 保 险 费 分 摊 比 例 上, 以 及 在 保 险 费 费 用 的 确 定 上 形 成 差 别 对 其 他 某 些 有 大 量 为 不 同 机 构 工 作 的 共 同 系 统 工 作 人 员 常 驻 以 及 那 些 机 构 管 理 着 自 己 的 医 保 方 案 的 工 作 地 点 来 说, 也 是 这 种 情 况 在 一 个 工 作 地 点 之 内, 所 付 保 险 金 的 份 额 和 保 险 费 费 用 应 加 以 统 一 F. 福 利 19. 为 了 应 付 不 断 上 升 的 对 于 福 利 和 服 务 的 需 求, 医 疗 保 险 方 案 定 期 修 改 其 福 利 结 构 在 这 方 面, 修 改 主 要 针 对 福 利 水 平, 例 如 长 期 护 理 服 务 牙 科 保 健 视 觉 器 材 等 等 同 时, 在 福 利 和 药 物 方 面 也 采 用 了 新 规 则 附 件 五 提 供 了 联 合 国 全 系 统 各 医 疗 保 险 方 案 提 供 的 主 要 福 利 的 比 较 分 析 20. 所 有 的 方 案 都 提 供 可 自 由 选 择 提 供 者 医 疗 从 业 者 药 剂 师 和 医 疗 机 构 所 有 这 些 方 案 对 于 报 销 都 没 有 有 效 期 限 制, 但 对 年 度 的 报 销 金 额 有 限 制 年 度 的 限 额 从 粮 农 组 织 / 粮 食 署 方 案 提 供 的 100 万 美 元 到 卫 生 组 织 为 其 临 时 工 作 人 员 在 其 合 同 头 3 个 月 期 间 提 供 3 万 美 元 不 等 在 像 民 航 组 织 这 样 的 机 构 中, 只 有 某 些 福 利 是 有 上 限 或 平 均 福 利 年 的 限 度 21. 大 多 数 方 案 规 定, 看 普 通 医 生 内 科 医 生 外 科 医 生 心 理 医 生 产 科 医 生 和 妇 科 医 生 的 费 用 的 80% 可 以 报 销 有 些 方 案 是 报 销 100%, 有 些 是 75% 在 任 何 特 定 的 工 作 地 点, 特 定 服 务 的 报 销 比 率 各 不 相 同 在 纽 约 的 各 种 方 案 中, Aetna 公 开 选 择 首 选 提 供 者 组 织 (PPO) 计 划 规 定 可 100% 报 销 ( 以 年 度 扣 除 限 额 和 共 同 保 险 为 准 ), 但 其 他 方 案 规 定 只 可 报 销 80% 在 日 内 瓦 的 各 种 方 案 中 也 存 在 着 类

7 似 的 差 别 对 于 处 方 药 品, 报 销 比 率 是 80% 在 一 些 方 案 中, 例 如 民 航 组 织, 专 利 药 品 可 报 销 80%, 非 专 利 药 品 90% 22. 关 于 门 诊 病 人 服 务 ( 化 验 X 光 义 肢 等 ) 和 慈 善 机 构 护 理, 报 销 率 为 75% 至 100% 不 等 对 于 像 乳 腺 癌 筛 检 整 形 等 医 疗 过 程 也 存 在 着 类 似 的 差 异 在 各 方 案 之 间, 护 理 服 务 的 报 销 比 率 差 别 很 大 23. 医 院 护 理, 即 在 医 院 诊 所 或 其 他 被 承 认 的 医 疗 机 构 中 留 住 的 每 日 费 用 报 销 是 昂 贵 的 医 疗 保 健 需 求, 各 方 案 之 间 的 差 别 很 大 例 如, 在 联 合 国 卫 生 组 织 劳 工 组 织 和 知 识 产 权 组 织, 在 公 共 病 房 治 疗 的 费 用 可 100% 报 销 在 单 间 或 双 人 间 病 房 治 疗 费 用 的 报 销, 从 联 合 国 难 民 事 务 高 级 专 员 办 事 处 ( 难 民 高 专 办 ) 的 医 疗 保 险 计 划 的 70% 至 知 识 产 权 组 织 计 划 的 100% 不 等 同 样, 只 有 一 些 计 划 提 供 某 些 医 院 为 接 纳 住 院 而 要 求 的 预 付 款 24. 各 方 案 对 于 牙 科 保 健 ( 例 行 的 定 期 检 查 补 牙 牙 套 等 ) 的 报 销 采 用 既 定 的 80% 至 100% 的 做 法 但 是, 但 在 最 高 年 报 销 额 方 面 各 不 相 同 卫 生 组 织 的 方 案 规 定 一 年 的 最 高 额 度 为 1,500 美 元, 但 如 果 牙 科 护 理 的 需 要 是 由 于 事 故 造 成 的, 则 为 3 万 美 元 知 识 产 权 组 织 的 方 案 规 定, 报 销 比 例 是 75%, 直 至 一 年 最 高 限 额 为 3,500 瑞 士 法 郎, 而 如 果 治 疗 是 在 法 国 进 行, 则 可 报 销 85% 同 样, 在 牙 齿 矫 正 费 用 的 报 销 方 面 也 有 差 别 G. 医 疗 保 险 方 案 的 统 一 25. 鉴 于 各 医 疗 保 险 方 案 之 间 在 缴 费 福 利 和 覆 盖 范 围 方 面 存 在 着 很 大 差 异, 检 查 员 认 为, 在 联 合 国 全 系 统 统 一 医 疗 保 险 规 定 和 福 利 是 一 项 当 务 之 急 检 查 员 还 担 心, 这 种 巨 大 的 差 别 会 成 为 联 合 国 系 统 各 机 构 间 工 作 人 员 流 动 的 一 种 障 碍 26. 统 一 联 合 国 各 机 构 医 疗 保 险 安 排 的 问 题 从 联 合 国 系 统 成 立 之 初 起 就 一 直 存 在, 当 时 各 机 构 需 要 在 这 方 面 为 其 工 作 人 员 作 出 安 排 在 1950 年 代 和 1960 年 代, 行 政 咨 委 会 和 行 政 协 调 会 等 共 同 系 统 的 机 关 就 一 直 关 心 为 联 合 国 各 机 构 的 所 有 工 作 人 员 建 立 一 个 共 同 医 疗 保 险 方 案 的 问 题 行 政 咨 委 会 在 第 十 三 届 会 议 (1952 年 9 月 ) 上 敦 促 已 为 其 工 作 人 员 建 立 了 计 划 的 机 构 考 虑 将 同 一 地 区 其 他 成 员 机 构 的 工 作 人 员 也 纳 入 这 种 计 划 的 可 能 性 如 果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机 构 有 各 自 的 适 用 其 工 作 人 员 的 计 划, 应 研 究 设 立 覆 盖 所 有 这 类 工 作 人 员 的 单 一 计 划 的 可 能 性

8 27. 联 检 组 在 1977 年 审 查 了 联 合 国 系 统 各 医 疗 保 险 方 案 的 不 同 的 主 要 问 题, 并 指 出 这 些 方 案 的 复 杂 性 以 及 构 成 这 些 方 案 基 础 的 复 杂 规 定 的 头 绪 繁 杂, 认 为 建 立 一 个 单 一 的 方 案 覆 盖 属 于 所 有 联 合 国 机 构 的 一 切 国 际 公 务 员 无 论 其 岗 位 是 在 该 组 织 的 总 部, 或 是 在 外 地, 是 一 个 可 取 的 目 标 但 是, 检 查 员 当 时 并 没 有 将 此 作 为 一 条 建 议 提 出, 因 为 他 们 认 为 这 只 能 是 一 种 理 想, 一 些 实 际 问 题 是 必 须 要 加 以 考 虑 的 因 此, 他 们 建 议, 作 为 第 一 步, 设 在 日 内 瓦 的 机 构 可 以 将 计 划 合 并, 为 在 日 内 瓦 和 外 地 服 务 的 所 有 人 员 提 供 单 一 的 医 疗 保 险 方 案 28. 检 查 员 还 建 议, 创 立 一 个 机 构 间 健 康 保 险 委 员 会, 研 究 在 [ 报 告 ] 中 简 要 阐 述 的 结 论, 并 制 定 一 种 健 康 保 险 共 同 制 度, 可 首 先 在 日 内 瓦 实 行, 以 后 再 推 广 到 其 他 工 作 地 点 检 查 员 建 议, 拟 议 中 的 委 员 会 的 任 务 是 制 定 计 划, 为 所 有 设 在 日 内 瓦 的 机 构 建 立 一 种 联 合 的 自 我 管 理 的 医 疗 保 险 方 案, 此 种 方 案 应 成 为 最 终 形 成 欧 洲 或 区 域 方 案 的 基 础, 以 纳 入 设 在 欧 洲 的 所 有 联 合 国 机 构 作 为 一 项 长 期 目 标, 委 员 会 应 制 定 设 计 一 种 共 同 福 利 方 案 的 计 划, 要 有 足 够 的 灵 活 性 以 兼 顾 不 同 的 医 疗 保 险 做 法, 以 便 设 立 两 种 方 案, 一 种 为 北 美, 另 一 种 为 世 界 其 他 地 区 4 如 前 文 第 8 段 所 述, 对 于 早 先 的 联 检 组 建 议 并 没 有 采 取 具 体 行 动 29. 检 查 员 研 究 了 29 年 以 后 的 状 况, 并 在 与 不 同 工 作 地 点 的 各 联 合 国 机 构 的 官 员 这 些 机 构 的 工 作 人 员 代 表 的 许 许 多 多 的 访 谈 和 讨 论 的 基 础 上 得 出 结 论 认 为, 为 整 个 联 合 国 系 统 设 立 一 个 单 一 的 全 球 性 医 疗 保 险 方 案 可 能 仍 然 是 可 行 的 这 一 目 标 从 长 远 说, 在 工 作 地 点 一 级 统 一 了 各 方 案 之 后 是 可 以 实 现 的 在 为 本 报 告 进 行 的 访 谈 过 程 中, 各 机 构 指 出, 在 联 合 国 系 统 内 存 在 几 种 方 案 是 有 原 因 的 这 些 原 因 包 括 : 各 机 构 的 历 史 每 一 组 织 的 任 务 性 质 和 职 能 所 决 定 的 不 同 的 医 疗 需 要 每 一 方 案 的 成 本 效 益 以 及 在 工 作 地 点 或 东 道 国 的 医 疗 惯 例 和 管 理 医 疗 专 业 的 相 关 法 律 制 度 4 JIU/NOTE/77/2 ( 第 34 页 建 议 )

9 30. 尽 管 存 在 这 些 原 因, 检 查 员 对 于 在 附 件 二 中 所 显 示 的 在 联 合 国 系 统 各 主 要 医 疗 保 险 方 案 之 间 存 在 的 在 保 险 覆 盖 范 围 福 利 报 销 程 度 方 面 的 差 别 和 健 康 保 护 费 用 迅 猛 增 加 的 情 况 表 示 关 切 检 查 员 认 为, 所 有 的 方 案 都 应 为 工 作 人 员 及 其 依 附 家 属, 不 论 其 类 别 级 别 和 工 作 地 点, 提 供 类 似 水 平 的 医 疗 保 险 检 查 员 还 认 为, 不 能 继 续 以 历 史 原 因 和 成 本 效 益 原 因 为 理 由 使 如 此 多 的 方 案 继 续 存 在 而 且, 在 同 一 工 作 地 点, 如 在 纽 约 和 日 内 瓦, 存 在 几 种 在 同 样 的 医 疗 和 法 律 环 境 中 运 作 的 方 案 是 没 有 道 理 的 检 查 员 强 调, 有 必 要 为 联 合 国 系 统 建 立 单 一 的 全 球 性 医 疗 保 险 方 案, 要 有 足 够 的 灵 活 性 以 满 足 各 个 机 构 的 不 同 需 要, 以 及 适 应 其 在 其 中 运 作 的 医 疗 和 法 律 环 境 在 这 方 面, 检 查 员 希 望 提 请 注 意 由 商 业 性 提 供 者 提 供 的 覆 盖 全 球 的 方 案 作 为 实 现 这 一 目 标 的 第 一 步, 检 查 员 认 为, 应 将 全 联 合 国 系 统 的 各 医 疗 保 险 方 案 统 一 起 来 建 议 1 联 合 国 系 统 各 机 构 的 立 法 机 关 应 正 式 确 认 工 作 人 员 健 康 保 险 是 共 同 系 统 的 一 个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它 们 应 要 求 公 务 员 制 度 委 员 会 进 行 定 期 审 查, 以 便 向 大 会 提 出 建 议 建 议 2 在 这 方 面, 大 会 应 先 设 立 一 个 特 设 咨 询 机 关 协 助 公 务 员 制 度 委 员 会 为 工 作 人 员 健 康 保 险 方 案 制 定 较 广 泛 的 原 则 政 策 和 标 准 咨 询 机 关 应 由 成 员 国 的 代 表 联 合 国 系 统 各 机 构 的 官 员 工 作 人 员 选 出 的 代 表 和 退 休 人 员 选 出 的 代 表 组 成, 并 由 来 自 私 营 部 门 的 卫 生 和 保 险 事 务 专 家 协 助 工 作

10 建 议 3 联 合 国 系 统 每 一 个 机 构 的 立 法 机 关 应 要 求 其 各 自 的 行 政 首 长 将 现 有 的 医 疗 保 险 方 案 统 一 起 来, 可 先 从 工 作 地 点 一 级 开 始, 更 长 远 的 可 推 广 到 整 个 共 同 系 统, 内 容 包 括 保 险 覆 盖 范 围 缴 费 和 福 利, 并 就 健 康 保 险 相 关 信 息 定 期 向 立 法 机 关 汇 报

11 三 联 合 国 系 统 的 离 职 后 健 康 保 险 (ASHI) 31. 在 1950 年 代 初 期, 劳 工 组 织 等 机 构 将 医 疗 保 险 方 案 的 福 利, 在 退 休 时 任 选 的 基 础 上, 扩 大 到 从 岗 位 上 退 休 的 工 作 人 员 其 他 联 合 国 机 构 也 照 此 办 理, 将 医 疗 保 险 的 覆 盖 面 扩 大 到 退 休 的 工 作 人 员 及 其 依 附 家 属 秘 书 长 在 提 交 第 二 十 一 届 大 会 的 一 份 报 告 ((A/6491 和 Corr.l) 中 指 出, 在 联 合 国, 医 疗 保 险 对 退 休 工 作 人 员 自 动 终 止 是 限 制 过 度, 并 建 议 离 职 后 健 康 保 护 应 扩 大 到 所 有 联 合 国 退 休 工 作 人 员, 做 法 类 似 于 成 员 国 为 本 国 公 务 员 及 其 家 属 提 供 离 职 后 健 康 保 护 通 行 的 共 同 做 法 大 会 在 1966 年 12 月 20 日 第 1501 次 全 体 会 议 上 批 准 设 立 离 职 后 健 康 保 险 方 案 32. 开 始 时, 各 机 构 没 有 为 退 休 人 员 提 供 匹 配 分 摊 费 没 有 补 贴, 退 休 人 员 被 要 求 全 额 交 费 然 而, 这 种 状 况 在 1965 年 发 生 了 变 化, 当 时 劳 工 组 织 提 出, 许 多 退 休 官 员 及 其 未 亡 人 经 济 状 况 比 在 职 官 员 差, 但 与 在 职 官 员 相 比, 需 缴 很 不 相 称 的 收 入 比 例 用 于 健 康 保 护 自 1958 年 以 来 对 主 动 投 保 者 全 面 适 用, 并 意 味 着 不 论 受 保 者 的 风 险 好 坏 费 用 分 摊 的 社 会 保 险 原 则 应 扩 大 到 退 休 官 员 及 其 未 亡 人 5 劳 工 组 织 理 事 机 关 批 准 了 分 摊 退 休 官 员 的 保 险 费 用, 随 后, 联 合 国 系 统 的 其 他 机 构 也 仿 效 这 种 做 法 33. 目 前, 联 合 国 系 统 的 所 有 健 康 保 险 方 案 都 为 退 休 人 员 及 其 依 附 家 属 提 供 费 用 分 摊 的 健 康 保 险 覆 盖 在 所 有 这 些 方 案 中, 退 休 人 员 的 健 康 保 险 是 任 选 的, 并 且 只 作 为 是 联 合 国 系 统 缴 费 健 康 保 险 方 案 以 往 不 间 断 覆 盖 的 一 种 继 续 而 提 供 为 了 被 纳 入 离 职 后 健 康 保 险 方 案, 原 工 作 人 员 及 其 符 合 资 格 的 依 附 家 属 必 须 在 该 工 作 人 员 离 职 时 都 属 于 这 种 保 险 方 案 的 覆 盖 范 围 在 离 职 时, 工 作 人 员 可 以 从 其 现 行 的 健 康 保 险 计 划 转 为 对 其 居 住 地 点 更 合 适 的 退 休 保 险 计 划 34. 离 职 后 健 康 保 险 方 案 自 问 世 以 来, 从 参 加 人 数 和 费 用 上 在 联 合 国 系 统 有 大 幅 度 的 增 长 在 联 合 国, 离 职 后 健 康 保 险 平 均 登 记 数 在 十 年 间 翻 了 一 番 以 上, 从 1984-1985 两 年 期 的 2,672 名 退 休 人 员 上 升 到 2002-2003 两 年 期 末 的 7,105 人 同 期, 联 合 国 为 退 休 人 员 提 供 的 健 康 保 险 补 贴 份 额 增 加 了 几 乎 十 倍, 从 690 万 美 元, 上 升 到 6,770 万 美 元 联 合 国 系 统 其 他 组 织 也 表 现 出 类 似 的 趋 势 几 项 因 素, 即, 投 保 人 口 的 人 口 结 构 ; 投 保 退 休 人 员 的 比 例 不 断 上 升 ; 预 期 寿 命 延 长 ; 以 及 医 疗 费 用 上 升, 综 合 在 一 5 劳 工 组 织 G.B.162/FA/D.15/19/162 次 会 议,1965 年 5 月

12 起 无 情 地 不 断 抬 高 了 健 康 保 险 费 用 和 参 加 者 及 各 机 构 的 相 关 分 摊 费 鉴 于 历 史 的 趋 势, 检 查 员 估 计 今 后 登 记 人 数 和 医 疗 费 用 将 继 续 增 长 A. 为 离 职 后 健 康 保 险 方 案 提 供 资 金 35. 除 了 各 机 构 为 退 休 人 员 保 险 支 付 保 险 金 的 分 摊 费 之 外, 离 职 后 健 康 保 险 方 案 的 主 要 问 题 是 其 应 计 负 债 及 其 供 资 离 职 后 健 康 保 险 的 应 计 负 债 是 在 职 工 作 人 员 和 退 休 人 员 已 经 提 供 服 务 的 今 后 福 利 的 目 前 值 在 许 多 联 合 国 机 构, 资 金 是 两 年 一 拨 的, 并 且 以 现 收 现 付 或 现 金 方 式 为 离 职 后 健 康 保 险 福 利 提 供 资 金 在 许 多 联 合 国 机 构, 与 离 职 后 健 康 保 险 方 案 相 关 的 支 出 并 没 有 在 工 作 人 员 费 用 内 单 独 列 出 在 另 一 些 机 构, 这 些 支 出 是 专 门 列 出 的 因 此, 很 难 确 定 全 系 统 范 围 的 为 离 职 后 健 康 保 险 提 供 补 贴 的 程 度 检 察 员 注 意 到, 在 拨 款 数 额 中 并 不 包 括 为 工 作 人 员 在 任 职 期 间 积 累 的 离 职 后 健 康 保 险 福 利 应 计 负 债 而 提 供 的 资 金 36. 为 离 职 后 健 康 福 利 应 计 负 债 提 供 资 金 的 问 题, 一 些 年 来 一 直 是 机 构 间 机 关 讨 论 的 议 题 但 是, 尚 未 找 到 一 个 处 理 这 一 问 题 的 全 面 的 办 法 行 政 和 预 算 问 6 题 咨 询 委 员 会 ( 行 预 咨 委 会 ) 在 审 议 1998-1999 年 两 年 期 拟 议 方 案 预 算 时 提 出 了 关 于 离 职 后 健 康 保 险 福 利 应 计 负 债 的 问 题 委 员 会 要 求 在 秘 书 长 的 报 告 中 介 绍 全 系 统 范 围 这 一 负 债 的 情 况 检 查 员 欢 迎 秘 书 长 在 其 报 告 离 职 后 健 康 保 险 福 利 负 债 情 况 与 供 资 建 议 (A/61/730) 中 提 出 的 最 新 建 议 7 37. 审 计 委 员 会 ( 审 计 委 ) 强 调 (A/57/201) 所 有 机 构 查 明 离 职 后 福 利 负 债 的 紧 迫 性, 并 将 其 在 财 务 报 表 中 公 布 此 外, 大 会 在 2003 年 12 月 23 日 第 58/249A 号 决 议 中, 要 求 秘 书 长 就 未 备 资 金 的 工 作 人 员 离 职 和 离 职 后 负 债 的 全 面 情 况 提 出 报 告, 并 就 如 何 为 这 类 负 债 全 额 提 供 资 金 提 出 措 施 B. 联 合 国 系 统 负 债 的 程 度 38. 虽 然 联 合 国 系 统 各 机 构 进 行 了 精 算 研 究, 其 中 只 有 一 些 机 构 是 定 期 进 行 的,( 如 附 件 六 所 示 ), 以 确 定 离 职 后 健 康 保 险 应 计 负 债 的 程 度 负 债 情 况 是 在 财 务 报 表 的 说 明 中 公 布 的, 并 在 随 后 的 两 年 期 报 表 中 更 新 在 给 联 检 组 问 卷 调 查 的 答 复 中 检 查 员 注 意 到, 有 的 机 构 聘 用 了 私 人 顾 问 和 公 司 进 行 精 算 研 究 这 些 私 营 公 6 大 会 正 式 记 录, 第 五 十 二 届 会 议, 增 编 No.7 (A/52/7/Rev.1) 第 X.25 段 7 覆 盖 联 合 国 前 南 斯 拉 夫 国 际 刑 事 法 庭 卢 旺 达 国 际 刑 事 法 庭 和 联 合 国 赔 偿 委 员 会

13 司 都 统 一 地 采 用 了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IAS 19), 但 在 确 定 负 债 程 度 的 做 法 和 所 使 用 的 假 设 上 各 有 差 别 检 查 员 认 为, 全 系 统 范 围 的 精 算 研 究 按 照 养 恤 基 金 同 样 的 做 法, 采 取 统 一 的 前 后 一 致 的 做 法 和 假 设 是 有 好 处 的 并 具 有 成 本 效 益 39. 根 据 各 机 构 做 的 精 算 研 究, 截 至 2004 年 12 月 31 日, 今 后 福 利 的 应 计 负 债 ( 扣 除 退 休 人 员 人 分 摊 费 ) 的 目 前 价 值 估 计 为 43 亿 美 元 ( 如 附 件 六 所 示 ) 一 旦 所 有 的 机 构 都 完 成 了 其 负 债 的 精 算 研 究, 并 提 出 截 至 2005 年 12 月 的 预 测 时, 这 个 数 字 还 会 上 升 C. 为 离 职 后 健 康 保 险 负 债 提 供 资 金 40. 鉴 于 所 涉 负 债 的 重 要 性, 一 些 机 构 已 查 明 了 其 离 职 后 健 康 保 险 负 债 情 况, 并 正 在 努 力 寻 找 办 法 为 应 计 负 债 提 供 资 金 ( 如 附 件 六 所 示 ) 在 联 合 国 系 统 内 尚 无 机 构 为 应 付 负 债 安 排 全 额 资 金 有 应 计 负 债 的 十 家 机 构 尚 未 开 始 拨 款 为 这 些 负 债 供 资 与 此 形 成 对 照 的 是, 近 年 来 联 合 国 开 发 计 划 署 ( 开 发 计 划 署 ) 联 合 国 儿 童 基 金 会 ( 儿 童 基 金 ) 粮 农 组 织 和 粮 食 署 等 机 构 拨 出 了 资 金 为 这 些 负 债 部 分 供 资 开 发 计 划 署 为 分 别 于 2001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03 年 12 月 31 日 结 束 的 两 个 两 年 期 拨 出 了 5,400 万 美 元 儿 童 基 金 于 2003 年 设 立 了 3,000 万 美 元 的 储 备 金, 并 打 算 为 其 负 债 提 供 全 额 资 金 而 作 年 度 拨 款 自 1998 年 以 来, 粮 农 组 织 和 粮 食 署 在 其 总 储 备 金 中 拨 出 一 部 分 用 于 离 职 后 医 保 计 划, 这 笔 款 项 专 用 于 为 与 工 作 人 员 相 关 的 所 有 方 案 提 供 资 金 卫 生 组 织 和 联 日 办 的 自 我 管 理 方 案 根 据 各 自 的 章 程 设 立 了 储 备 金, 为 退 休 人 员 福 利 预 期 的 未 来 费 用 提 供 资 金 为 负 债 供 资 单 列 的 资 金 为 6 亿 3,200 万 美 元 左 右, 占 确 认 负 债 的 15% 左 右 ( 如 附 件 六 所 示 ) 在 联 合 国 系 统 内, 医 疗 保 险 方 案 未 备 资 金 的 离 职 后 医 保 负 债 仍 然 大 大 超 过 迄 今 为 止 所 提 供 的 资 金 41. 检 查 员 还 注 意 到, 联 合 国 系 统 采 用 了 国 际 公 共 部 门 会 计 准 则, 并 在 2010 年 1 月 1 日 之 前 计 划 分 阶 段 实 行 采 用 国 际 公 认 的 会 计 准 则 的 好 处 之 一 是 能 公 正 地 反 映 联 合 国 系 统 由 退 休 后 福 利, 特 别 是 离 职 后 健 康 保 险 负 债 所 产 生 的 义 务 42. 鉴 于 负 债 的 数 额 巨 大, 检 查 员 认 为, 联 合 国 系 统 各 机 构 应 制 订 一 项 长 期 供 资 战 略 以 应 对 其 长 期 的 负 债 鉴 于 大 多 数 联 合 国 系 统 机 构 都 采 用 了 预 算 零 增 长 的 做 法, 对 于 各 组 织 来 说, 找 到 筹 资 办 法 将 是 一 项 持 续 的 挑 战 检 查 员 注 意 到, 8 秘 书 长 在 其 离 职 后 健 康 保 险 负 债 情 况 与 供 资 建 议 报 告 中 为 联 合 国 提 出 了 一 项 8 A/60/450,2005 年 10 月 27 日

14 筹 资 战 略 其 要 点 包 括 : 为 长 期 目 的 的 年 度 供 资 ; 为 所 有 支 付 给 工 作 人 员 的 工 资 费 用 的 预 算 规 定 相 当 于 工 资 费 用 4% 的 收 费 ; 利 用 经 常 预 算 任 何 拨 款 尚 未 使 用 的 余 额 ; 利 用 实 际 杂 项 收 入 超 过 概 算 的 部 分 检 查 员 同 意 秘 书 长 的 建 议, 并 认 为, 联 合 国 系 统 的 所 有 机 构 必 须 向 其 各 自 的 理 事 机 关 报 告 其 离 职 后 健 康 保 险 负 债 的 程 度, 并 制 订 类 似 于 秘 书 长 建 议 的 战 略 以 应 对 其 长 期 的 负 债 43. 大 会 第 60/255 号 决 议 确 认 秘 书 长 在 其 报 告 A/60/450 中 汇 报 的 服 务 结 束 时 应 计 福 利 负 债 情 况, 并 要 求 采 取 步 骤 将 这 些 负 债 在 联 合 国 财 务 报 表 中 公 布 检 查 员 认 为, 仅 仅 在 财 务 报 表 中 公 布 债 务 还 不 够 ; 应 提 供 充 足 的 资 金 应 对 这 类 债 务 44. 检 查 员 注 意 到, 那 些 建 立 了 储 备 金 为 应 对 退 休 后 健 康 保 险 负 债 而 积 累 资 金 的 机 构 各 自 在 将 储 备 金 进 行 短 期 或 长 期 投 资 检 查 员 建 议, 设 立 一 项 共 同 基 金, 将 一 些 机 构 迄 今 为 止 设 立 的 储 备 金 和 其 他 机 构 有 待 设 立 的 储 备 金 汇 集 起 来, 为 今 后 的 离 职 后 健 康 保 险 负 债 提 供 资 金, 是 一 种 合 理 的 选 择 为 方 便 各 机 构 的 跟 踪 与 监 测, 每 一 个 机 构 的 储 备 金 应 分 别 管 理, 但 为 投 资 目 的 应 该 集 中 起 来 这 会 将 投 资 风 险 降 到 最 低, 使 各 机 构 得 到 管 理 和 财 政 优 势, 并 改 善 投 资 回 报 检 查 员 认 为, 共 同 基 金 应 以 类 似 于 养 恤 基 金 资 产 的 方 式 进 行 投 资 建 议 4 各 联 合 国 机 构 的 立 法 机 关 应 要 求 其 各 自 的 行 政 首 长 根 据 全 系 统 范 围 统 一 的 方 法 进 行 定 期 精 算 研 究, 以 确 定 离 职 后 健 康 保 险 应 计 负 债 的 程 度, 并 将 负 债 在 财 务 报 表 中 公 布 建 议 5 各 机 构 的 立 法 机 关 应 : (a) 要 求 其 各 自 的 行 政 首 长 就 如 何 为 离 职 后 健 康 保 险 负 债 提 供 资 金 提 出 建 议 (b) 提 供 充 足 的 资 金 应 对 这 些 负 债, 并 为 此 目 的 设 立 储 备 金 建 议 6 联 合 国 大 会 应 设 立 一 个 共 同 基 金, 将 ( 现 有 的 和 有 待 设 立 的 ) 储 备 金 集 中 起 来, 并 以 类 似 于 养 恤 基 金 资 产 的 方 式 进 行 投 资

15 四 费 用 遏 制 措 施 45. 面 对 医 疗 保 健 费 用 猛 长 的 情 况, 有 几 个 机 构 于 1990 年 代 开 始 个 别 地 或 集 体 地 开 始 制 订 费 用 遏 制 方 案, 以 尽 可 能 可 能 控 制 开 支 这 些 机 构 采 取 了 不 同 的 做 法, 包 括 对 某 种 类 型 的 福 利 进 行 限 制, 或 对 于 报 销 尤 其 是 住 院 费 用 的 报 销 进 行 合 理 化 调 整 ( 设 定 上 限 ; 可 报 销 的 最 多 天 数 ; 对 于 公 立 医 院 普 通 病 房 的 报 价 等 ) 设 在 日 内 瓦 的 各 机 构 的 所 有 医 疗 基 金 一 起 与 某 些 医 疗 提 供 商 进 行 了 谈 判, 争 取 费 用 打 折 劳 工 组 织 等 个 别 组 织 为 找 到 办 法 遏 止 健 康 保 险 方 案 费 用 的 上 升, 以 及 确 保 有 充 足 的 资 金 在 数 量 和 范 围 上 满 足 其 成 员 医 疗 保 健 的 需 要 而 开 展 了 研 究 尽 管 做 了 这 些 努 力, 健 康 保 险 方 案 费 用 越 来 越 高 ( 如 附 件 二 所 示 ) 成 了 联 合 国 系 统 各 机 构 越 来 越 大 的 问 题 检 查 员 认 为, 应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遏 止 费 用, 否 则 就 有 可 能 危 及 投 保 人 获 得 合 理 水 平 医 疗 保 健 的 机 会 46. 检 查 员 注 意 到, 在 联 合 国 系 统 内 医 疗 和 健 康 保 险 专 业 人 员 之 间 定 期 开 会, 他 们 之 间 在 业 务 一 级 进 行 协 调 他 们 交 流 专 业 知 识 以 及 关 于 对 遏 止 医 疗 保 险 费 用 的 共 同 关 切 下 文 所 列 备 选 方 案, 检 查 员 认 为 值 得 全 联 合 国 系 统 从 事 遏 止 费 用 工 作 的 医 疗 和 保 险 专 业 人 士 的 注 意 : 扩 大 以 谈 判 达 成 的 可 接 受 水 平 的 费 率 收 费 的 首 选 供 应 商 医 院 诊 所 化 验 室 和 药 房 的 网 络 ; 努 力 统 一 查 明 可 加 以 合 理 化 的 福 利 的 种 类, 并 在 各 工 作 地 点 争 取 获 得 优 惠 的 费 率 ; 加 强 并 扩 大 在 各 工 作 地 点 医 疗 和 法 律 环 境 范 围 内 的 内 部 服 务 系 统, 向 工 作 人 员 退 休 人 员 及 其 依 附 亲 属 提 供 初 级 保 健 和 转 院 服 务 在 罗 马 的 粮 农 组 织 的 内 部 医 务 处 提 供 初 级 保 健 理 疗 和 药 房, 而 在 纽 约 联 合 国 总 部 日 内 瓦 的 联 日 办 知 识 产 权 组 织 卫 生 组 织 和 劳 工 组 织, 以 及 在 维 也 纳 的 原 子 能 机 构, 只 提 供 疾 病 预 防 咨 询 和 急 救 处 理, 并 处 理 工 作 人 员 的 任 何 医 疗 紧 急 情 况 可 利 用 现 有 的 资 源 和 设 施 扩 大 这 些 医 务 处, 以 优 化 资 源 利 用 并 遏 止 费 用 ; 为 患 慢 性 病 而 需 要 定 期 服 药 的 工 作 人 员 和 退 休 人 员 设 立 内 部 药 房 配 发 药 物 ; 开 展 健 康 教 育 和 健 康 促 进 活 动, 并 就 合 理 利 用 医 疗 保 健 提 供 病 人 咨 询 服 务

16 47. 检 查 员 建 议 的 另 一 项 费 用 遏 制 措 施 是 探 讨 结 合 向 国 际 职 员 提 供 的 健 康 保 险 方 案 采 用 国 家 医 疗 服 务 的 可 能 性, 并 开 展 研 究 以 便 : 确 定 国 家 卫 生 方 案 对 其 官 员 ( 现 职 和 退 休 ) 的 开 放 程 度 ; 查 明 以 何 种 方 式 可 将 各 机 构 的 健 保 方 案 与 国 家 卫 生 方 案 协 调 起 来 ; 查 明 官 员 在 任 职 期 间 或 在 退 休 后 需 经 何 种 手 续 才 能 保 持 享 受 国 家 卫 生 方 案 的 保 险 ; 改 善 关 于 这 类 服 务 向 国 际 职 员 提 供 的 情 况, 以 及 为 获 得 这 类 服 务 要 通 过 何 种 机 制 完 成 何 种 手 续 的 信 息 交 流 建 议 7 行 政 首 长 应 在 各 自 的 机 构 内 积 极 主 动 地 落 实 费 用 遏 制 措 施, 并 确 保 在 工 作 地 点 的 各 机 构 之 间 协 调 地 实 行 这 些 措 施

17 附 件 一 联 合 国 系 统 内 各 种 健 康 保 健 方 案 简 介 1. 纽 约 联 合 国 总 部 ; 开 发 计 划 署 儿 童 基 金 和 人 口 活 动 基 金 ; 和 在 指 定 工 作 地 点 工 作 的 国 际 和 国 家 工 作 人 员 : (a) Aetna 开 放 选 择, 首 选 提 供 商 方 案 (PPO), 由 一 家 商 业 性 健 康 保 险 管 理 公 司 管 理, 为 住 院 和 外 科 内 科 和 处 方 药 品 费 用 提 供 全 球 性 保 险 根 据 这 一 计 划, 可 在 医 院 或 自 己 选 择 的 医 生 处 就 保 险 范 围 的 疾 病 或 伤 痛 就 诊, 进 行 医 学 上 必 要 的 治 疗, 不 管 是 网 络 内 ( 每 次 问 诊 10 美 元 并 无 须 提 出 申 报 ) 或 网 络 外 的 提 供 商 ( 医 院 费 用 报 销 100%, 其 他 医 疗 费 用 的 合 理 和 通 常 的 费 用 报 销 80%) (b) 帝 国 蓝 十 字 PPO, 也 由 一 家 商 业 性 健 康 保 险 管 理 公 司 管 理, 提 供 网 络 内 福 利, 包 括 覆 盖 大 多 数 医 学 专 家 的 参 加 提 供 商 广 泛 的 网 络, 以 及 网 络 外 的 福 利 纽 约 ( 市 区 和 各 行 政 区 ) 以 及 全 国 的 内 科 医 生 的 广 泛 网 络 参 加 这 一 计 划 当 治 疗 是 由 网 络 内 提 供 者 提 供 时, 需 付 自 付 垫 底 费 10 美 元 当 服 务 由 网 络 外 提 供 者 提 供 时, 费 用 报 销 限 于 80% (c) 纽 约 医 保 计 划, 是 一 家 健 康 维 护 组 织, 采 用 全 面 预 付 团 体 协 作 医 院 和 医 疗 保 健 概 念 对 于 大 纽 约 地 区 许 许 多 多 参 加 医 疗 团 体 提 供 的 保 险 范 围 内 的 服 务, 工 作 人 员 无 须 自 掏 腰 包 该 计 划 也 为 世 界 任 何 地 方 的 紧 急 治 疗 提 供 100% 的 保 险 (d) CIGNA 牙 科 PPO 方 案, 由 一 家 商 业 性 提 供 商 提 供, 提 供 包 括 大 纽 约 地 区 和 全 国 的 参 加 提 供 者 大 的 网 络 牙 科 PPO 像 医 疗 PPO 一 样 运 作 ; 网 络 上 的 牙 科 医 生 按 与 CIGNA 谈 判 达 成 的 收 费 表 收 费, 可 100% 报 销 对 于 由 网 络 外 医 生 提 供 的 服 务, 合 理 和 通 常 费 用 的 报 销 限 于 80%, 并 且 在 任 何 情 况 下 经 常 年 报 销 最 高 限 额 为 2,250 美 元 (e) 除 了 以 上 计 划 之 外,MEDEX 援 助 公 司 (MEDEX) 以 少 量 月 费 的 方 式 向 Aetna 和 帝 国 蓝 十 字 投 保 户 提 供 的 一 种 设 施 该 方 案 提 供 紧 急 医 疗 援 助, 包 括 当 工 作 人 员 在 离 家 100 英 里 以 上 时, 提 供 医 疗 撤 离 和 遣 返 以 及 其 他 交 通 援 助 服 务

18 除 了 医 疗 保 健 计 划 是 个 例 外, 联 合 国 总 部 各 健 康 保 险 计 划 是 经 验 决 定 费 率 的 每 一 年 保 险 费 的 依 据 是 联 合 国 参 加 者 在 前 一 年 的 医 疗 或 牙 科 治 疗 费 用, 加 上 预 期 更 多 的 使 用 或 通 货 膨 胀 的 影 响, 以 及 对 行 政 费 用 的 适 当 津 贴 如 何 有 一 阶 段 求 医 问 药 很 频 繁, 则 下 一 年 的 保 险 费 上 涨 就 会 相 对 较 多 相 反, 如 果 求 医 问 药 一 贯 不 多, 那 么 保 险 费 上 涨 就 会 不 多 (f) 总 部 以 外 地 方 工 作 人 员 的 Vanbreda 医 疗 住 院 和 牙 科 保 险 方 案, 由 一 家 商 业 性 提 供 商 管 理, 覆 盖 除 美 利 坚 合 众 国 以 外 世 界 各 地 居 住 的 工 作 人 员 和 前 工 作 人 员 保 险 费 的 依 据 是 世 界 各 地 参 加 者 申 报 的 费 用, 并 反 映 了 不 同 的 价 格 水 平 因 此, 为 了 确 定 保 险 费, 分 成 了 三 个 地 理 区 域 : 一 类 费 率 是 除 智 利 墨 西 哥 和 西 欧 之 外 的 所 有 工 作 地 点 ; 二 类 费 率 是 西 欧 ; 三 类 费 率 是 智 利 和 墨 西 哥 全 球 各 地 100/300 规 则 系 列 下 三 个 月 以 上 合 同 的 以 及 200 规 则 系 列 一 个 月 以 上 合 同 的 工 作 人 员 都 有 资 格 参 加 (g) 医 疗 保 险 计 划 (MIP) 是 一 种 自 我 管 理 和 自 筹 资 金 的 计 划, 向 总 部 以 外 工 作 地 点 当 地 招 聘 的 一 般 服 务 类 工 作 人 员 和 本 国 专 业 人 员 提 供, 包 括 实 地 办 事 处 和 维 和 部 队 的 人 员 MIP 是 根 据 大 会 第 41/209 号 决 议 设 立 的 MIP 的 管 理 完 全 交 给 各 工 作 地 点 缴 费 额 是 1987 年 计 划 设 立 时 确 定 的, 至 今 没 有 变 动 对 于 申 报 的 管 理 由 开 发 署 外 包 给 一 家 独 立 的 管 理 中 间 商 2. 日 内 瓦 (a) 联 合 国 工 作 人 员 疾 病 和 事 故 互 助 保 险 协 会, 是 联 日 办 工 作 人 员 根 据 章 程 设 立 的 一 个 协 会, 是 一 种 自 筹 资 金 自 我 管 理 的 方 案 其 执 行 委 员 会 由 七 名 成 员 组 成, 分 别 代 表 联 日 办 管 理 层 和 工 作 人 员 协 调 理 事 会, 负 责 协 会 的 管 理 工 作 保 险 费 是 根 据 工 作 人 员 的 纯 工 资 确 定 的 协 会 向 联 日 办 难 民 署 和 气 象 组 织 的 工 作 人 员 提 供 医 疗 保 险 (b) 工 作 人 员 健 康 保 险 (SHI), 这 一 保 险 计 划 由 卫 生 组 织 设 立, 是 一 种 自 筹 资 金 的 方 案 目 的 是 向 卫 生 组 织 在 全 球 的 工 作 人 员 提 供 医 学 上 承 认

19 的 健 康 保 健 大 部 分 费 用 的 报 销 工 作 人 员 的 分 摊 费 是 根 据 其 收 入 计 算 的 总 部 和 各 区 域 办 事 处 的 监 督 委 员 会 负 责 审 查 和 监 督 方 案 的 运 作 和 财 务 状 况 (c) 工 作 人 员 健 康 保 险 基 金 (SHIF), 这 是 劳 工 组 织 和 国 际 电 联 工 作 人 员 自 筹 资 金 自 我 管 理 的 健 康 保 险 基 金 资 金 来 自 方 案 投 保 人 员 按 其 收 入 计 算 的 分 摊 费 管 理 委 员 会 由 八 名 有 资 格 的 成 员 ( 代 表 劳 工 组 织 工 作 人 员 和 劳 工 局 长 的 各 三 名, 代 表 国 际 电 联 工 作 人 员 和 秘 书 长 的 各 一 名 ) 组 成, 负 责 管 理 基 金 (d) 团 体 医 疗 保 险, 知 识 产 权 组 织 的 健 康 保 险 是 根 据 由 法 国 总 保 险 公 司 IARP 这 家 商 业 性 提 供 商 缔 结 的 合 同 提 供 的 该 合 同 又 委 托 给 Vanbreda 国 际 公 司 作 为 中 间 商 负 责 合 同 的 管 理 执 行 和 落 实 分 摊 费 定 期 修 订, 分 成 两 组 :21 岁 以 上 的 成 年 人 ; 和 21 岁 以 下 的 孩 子 (e) 团 体 保 险, 瑞 士 的 一 家 商 业 公 司 KPT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为 万 国 邮 联 长 期 工 作 人 员 提 供 主 要 的 健 康 保 险 方 案,Vanbreda 国 际 公 司 则 向 其 他 人 员 提 供 健 康 保 险 3. 维 也 纳 (a) 团 体 医 疗 保 险 是 由 Vanbreda 国 际 公 司 这 一 商 业 性 的 提 供 商 为 联 维 办 / 工 发 组 织 提 供 的 工 发 组 织 是 保 单 持 有 者, 联 维 办 是 该 计 划 的 参 加 机 构 全 面 医 疗 保 险 计 划 (FMIP) 和 补 充 医 疗 保 险 计 划 (SMIP) 提 供 全 球 覆 盖, 并 为 医 疗 住 院 和 牙 科 门 诊 / 检 查 费 用 提 供 80% 报 销 保 险 费 率 是 根 据 所 交 保 险 费 与 在 12 个 月 审 查 期 间 所 收 到 的 报 销 费 之 间 的 比 较 而 确 定 的 (b) 全 面 医 保 和 补 充 医 保 计 划 由 Vanbreda 国 际 公 司 为 原 子 能 机 构 的 固 定 工 作 人 员 提 供 Vanbreda 也 为 短 期 临 时 工 作 人 员 提 供 团 体 医 疗 保 险 (GMIT) (c) 除 了 这 两 个 商 业 性 方 案 之 外, 奥 地 利 国 家 健 康 保 险 方 案 (WGKK) 这 一 社 会 保 障 保 险 方 案 也 为 在 维 也 纳 的 工 作 人 员 提 供 保 险

20 4. 罗 马 粮 食 署 和 粮 农 组 织 为 其 工 作 人 员 提 供 两 种 医 疗 保 险 方 案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计 划 (BMIP) 对 全 球 所 有 工 作 人 员 是 强 制 性 的 主 要 医 疗 福 利 计 划 (MMBP) 是 一 种 自 愿 性 的 方 案 基 本 医 保 方 案 的 费 用 由 机 构 和 工 作 人 员 之 间 分 摊, 而 主 要 医 疗 福 利 计 划 的 保 险 费 则 由 工 作 人 员 全 额 缴 付 Vanbreda 国 际 公 司 提 供 这 两 种 方 案 5. 巴 黎 教 科 文 组 织 的 医 疗 福 利 基 金 是 一 种 自 筹 资 金 自 我 管 理 的 医 疗 保 险 方 案, 提 供 全 球 范 围 保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负 责 管 理 基 金, 由 五 位 成 员 组 成 : 由 总 干 事 任 命 的 主 席 ; 由 参 加 者 选 出 的 两 位 成 员 ; 以 及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和 主 计 办 公 室 各 出 一 名 代 表 参 加 者 的 缴 费 根 据 其 年 收 入 计 算, 当 基 金 的 财 务 状 况 不 利 时 加 以 调 整 6. 蒙 特 利 尔 民 航 组 织 的 阳 光 人 寿 团 体 医 疗 保 险 计 划 是 一 个 自 愿 的 方 案, 在 商 业 性 基 础 上 提 供 全 球 范 围 保 险 7. 伦 敦 Vanbreda 国 际 公 司 为 海 事 组 织 工 作 人 员 提 供 健 康 保 险

21 机 构 附 件 二 1997 年 和 2004 年 缴 费 人 员 人 数 和 健 康 保 险 方 案 年 度 费 用 健 康 保 险 方 案 下 缴 费 人 员 人 数 ( 在 职 和 退 休 ) 1997 9 2004 10 2004 年 指 数 1997=100 健 康 保 险 方 案 年 度 费 用 ( 千 美 元 ) 1997 11 2004 12 2004 年 指 数 1997=100 联 合 国 13 39,119 46,352 118 86,551 175,447 203 劳 工 组 织 4,289 4,737 110 8,432 11,846 141 粮 农 组 织 14 9,097 9,833 108 16,809 24,342 145 教 科 文 组 织 4,285 4,600 107 6,723 15,932 236 民 航 组 织 997 997 1,844 2,929 159 卫 生 组 织 7,682 9,262 121 21,900 37,173 170 万 国 邮 联 509 573 113 561 2,255 401 电 联 1,178 1,501 127 3,169 4,530 143 气 象 组 织 384 473 123 1,736 2,699 155 海 事 组 织 342 342 539 1,439 267 知 识 产 权 783 1022 131 2,357 5,455 231 工 发 组 织 1,113 1102 100 2,767 4,316 156 原 子 能 机 构 2,599 2,953 114 4,839 7,729 160 合 计 72,377 83,747 15 116 158,227 296,092 187 9 10 11 12 13 资 料 来 源 ACC/1999/FB/R.13 关 于 健 康 保 险 费 用 的 两 年 期 报 告 资 料 来 源 : 对 联 检 组 调 查 问 卷 的 答 复 资 料 来 源 ACC/1999/FB/R.13 关 于 健 康 保 险 费 用 的 两 年 期 报 告 所 有 货 币 根 据 2004 年 12 月 官 方 汇 率 换 算 成 美 元 联 合 国 包 括 联 合 国 纽 约 总 部 以 外 管 理 的 健 康 保 险 方 案 秘 书 处 工 作 人 员 和 退 休 人 员 开 发 计 划 署 联 合 国 项 目 服 务 办 公 室 人 口 活 动 基 金 和 儿 童 基 金 会 它 还 包 括 日 内 瓦 工 作 人 员 互 助 保 险 协 会 数 据,( 包 括 联 日 办 工 作 人 员 和 退 休 人 员 ) 在 日 内 瓦 的 所 有 基 金 会 和 方 案 气 象 组 织 UNV 气 候 变 化 框 架 公 约 治 沙 公 约 和 联 合 国 系 统 工 作 人 员 学 院 14 包 括 粮 食 署 15 包 括 根 据 1997 数 字 估 计 的 民 航 组 织 和 海 事 组 织 的 数 字

22 附 件 三 保 险 费 分 摊 比 较 分 析 费 用 分 摊 ( 基 本 计 划 ) 16 机 构 工 作 人 员 机 构 退 休 人 员 机 构 17 联 合 国 40 60 20 80 互 助 保 险 协 会, 日 内 瓦 50 50 33 67 18 劳 工 组 织 50 50 33 67 19 粮 农 组 织 50 50 50 50 教 科 文 组 织 50 50 50 50 民 航 组 织 P 级 -65, G 级 -50 P 级 -35, G 级 -50 50 50 20 卫 生 组 织 33 67 33 67 万 国 邮 联 50 50 50 50 21 电 联 50 50 33 67 气 象 组 织 50 50 33 67 海 事 组 织 33 67 25 75 知 识 产 权 25 to 50 75 to 50 35 65 工 发 组 织 50 50 25 75 22 原 子 能 机 构 50 50 50 50 16 17 以 保 险 金 总 额 的 百 分 比 表 示 联 合 国 外 面 除 互 助 保 险 协 会 计 划 之 外 的 方 案 费 用 分 摊 大 约 如 下 : 约 60% 由 工 作 人 员 支 付,40% 由 机 构 支 付 ; 退 休 人 员 支 付 约 30%, 机 构 支 付 70% 18 以 工 资 或 退 休 金 的 百 分 比 表 示 19 包 括 粮 食 署 农 发 基 金 和 文 物 保 护 修 复 中 心 工 作 人 员 的 摊 额 限 定 为 毛 工 资 的 5% 超 过 部 分 由 机 构 支 付 至 于 退 休 人 员, 月 平 均 最 后 收 入 的 32% 的 至 多 4%, 或 全 部 退 休 金 福 利 的 4%, 取 其 较 多 的 一 种 20 对 于 工 作 人 员, 按 收 入 计 算 纯 工 资 加 上 地 区 补 差 或 任 何 非 常 驻 人 员 补 贴 ; 对 于 退 休 人 员, 按 给 退 休 工 作 人 员 的 全 部 福 利 计 算 21 以 工 资 或 退 休 金 的 百 分 比 表 示 22 在 原 子 能 机 构, 保 险 金 是 对 每 个 投 保 人 的 直 截 了 当 的 费 率, 而 不 是 工 资 的 百 分 比 因 此, 工 作 人 员 根 据 其 纯 月 收 入 对 于 保 险 金 的 分 摊 额 从 20% 至 70% (20 30 40 50 60 和 70) 不 等 退 休 人 员 根 据 其 服 务 最 后 三 个 整 月 的 纯 收 入 决 定 保 险 金 的 分 摊 比 例, 从 15% 至 60% (15 25 35 50 和 60) 不 等 从 总 体 上 说, 机 构 的 分 摊 费 约 为 50%

23 附 件 四 保 险 覆 盖 面 比 较 分 析 覆 盖 面 23 固 定 工 作 人 员 及 依 附 亲 属 退 休 人 员 其 他 人 固 定 工 第 一 依 第 二 依 作 人 员 附 亲 属 附 亲 属 退 休 人 员 第 一 依 第 二 依 24 25 附 亲 属 附 亲 属 短 期 顾 问 特 别 服 务 协 议 26 27 联 合 国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劳 工 组 织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粮 农 组 织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教 科 文 组 织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无 无 无 民 航 组 织 无 无 无 有 有 无 有 无 无 卫 生 组 织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万 国 邮 联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电 联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气 象 组 织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海 事 组 织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无 无 无 知 识 产 权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无 工 发 组 织 有 有 不 适 用 有 有 有 有 无 有 原 子 能 机 构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无 无 23 其 他 人 类 别 的 保 险 属 于 不 同 的 保 险 / 赔 偿 方 案 24 第 一 被 依 附 亲 属 是 根 据 相 关 工 作 人 员 条 例 符 合 条 件 的 配 偶 和 子 女 25 第 二 被 依 附 亲 属 包 括 根 据 相 关 工 作 人 员 条 例 符 合 条 件 的 父 母 和 ( 或 ) 依 附 的 兄 弟 姐 妹 26 联 合 国 包 括 联 合 国 总 部 开 发 计 划 署 人 口 活 动 基 金 儿 童 基 金 难 民 署 联 日 办 联 维 办 和 禁 毒 署 27 只 有 工 作 人 员 互 助 保 险 计 划 为 工 作 人 员 或 退 休 人 员 的 第 二 依 附 亲 属 提 供 保 险

24 附 件 五 福 利 比 较 分 析 报 销 方 案 ( 所 支 费 用 的 百 分 比 ) 机 构 年 限 额 有 效 期 自 由 选 择 28 ( 美 元 ) 限 制 提 供 者 医 生 费 和 处 方 药 门 诊 服 务 29 30 31 32 33 / 慈 善 机 构 护 理 医 疗 程 序 医 院 护 理 护 理 服 务 牙 科 保 健 34 35 联 合 国 不 详 无 见 脚 注 35 见 脚 注 35 见 脚 注 35 见 脚 注 35 见 脚 注 35 见 脚 注 35 劳 工 组 织 $150,000 无 是 80 80 80 80 80 80 36 粮 农 组 织 $1,000,000 无 是 80 80 80 37 100/80 38 100 80 39 40 教 科 文 组 织 无 是 75 75 41 75 90 75 80 42 民 航 组 织 无 是 80 43 80 80 80/100 44 80 80 卫 生 组 织 $30,000 45 无 是 80 80 80 80/100 46 80 80 4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执 业 医 生 药 剂 师 和 医 疗 机 构 包 括 门 诊 服 务, 即, 化 验 X 光 义 肢 拐 杖 等 包 括 住 疗 养 院 专 业 救 护 车 服 务 的 报 销 也 包 括 在 这 一 栏 包 括 乳 腺 癌 和 其 他 乳 腺 筛 检 整 形 视 力 矫 正 等 日 常 费 用 的 报 销 在 大 多 数 情 况 下, 在 医 院 里 提 供 服 务 的 费 用 ( 护 理 X 光 手 术 室 费 用 等 ) 包 括 在 这 里 例 行 牙 科 保 健, 即, 定 期 检 查 补 牙 牙 套 等 包 括 开 发 计 划 署 人 口 活 动 基 金 和 儿 童 基 金 会 投 保 人 可 自 由 选 择 网 络 内 或 网 络 外 服 务 提 供 者 寻 求 网 络 外 服 务 的 自 费 部 分 通 常 较 高 报 销 的 比 例 ( 通 常 在 80% 和 100% 之 间 ) 因 所 提 供 的 服 务 不 同 而 不 同, 更 重 要 的 是, 是 根 据 服 务 是 由 网 络 内 还 是 网 络 外 提 供 的 来 确 定 的 36 包 括 粮 食 署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乳 腺 癌 筛 检 按 100% 报 销 在 意 大 利 的 医 院 护 理,260 欧 元 以 下 100%, 下 一 个 240 欧 元 80% 意 大 利 以 外 的 地 区, 限 度 和 百 分 比 各 不 相 同 平 均 每 个 病 人 上 限 为 700 美 元 货 币 年 限 额 适 用 于 特 别 福 利 化 疗 放 疗 报 销 100% 一 般 情 况 下, 此 处 适 用 80% 的 报 销 方 案 某 些 福 利 设 有 福 利 年 度 的 上 限 或 限 度 专 利 药 物 报 销 80%, 一 般 药 物 90% 报 销 80%, 上 限 为 20,000 美 元 ; 超 过 部 分 100% 自 付 适 用 于 临 时 工 作 人 员 和 顾 问 在 医 院 诊 所 或 其 他 被 承 认 的 医 疗 机 构 的 留 住 报 销 80% 在 一 般 病 房 中 的 治 疗 报 销 100% 平 均 每 年 限 于 1,500 美 元 之 内 在 因 事 故 而 需 要 牙 科 护 理 的 情 况 下, 适 用 30,000 美 元 的 限 度

25 报 销 方 案 ( 所 支 费 用 的 百 分 比 ) 机 构 年 限 额 有 效 期 自 由 选 择 48 ( 美 元 ) 限 制 提 供 者 医 生 费 和 处 方 药 门 诊 服 务 49 50 51 52 53 / 机 构 护 理 医 疗 程 序 医 院 护 理 护 理 服 务 牙 科 保 健 万 国 邮 联 不 详 不 详 不 详 不 详 不 详 不 详 不 详 不 详 不 详 电 联 $150,000 无 是 80 80 80 80 80 80 气 象 组 织 不 详 不 详 不 详 不 详 不 详 不 详 不 详 不 详 不 详 海 事 组 织 无 无 是 80 80 80 100 54 100 80 55 知 识 产 权 见 脚 注 55 无 是 见 脚 注 55 见 脚 注 55 100 56 见 脚 注 55 75 57 工 发 组 织 无 无 是 80 90 80 100/90/70 58 无 80 59 60 原 子 能 机 构 无 无 是 80 90 61 80 100/90/80 62 80 80 63 48 执 业 医 生 药 剂 师 和 医 疗 机 构 49 包 括 门 诊 服 务, 即, 化 验 X 光 义 肢 拐 杖 等 50 包 括 住 院 疗 养 专 业 救 护 车 服 务 的 报 销 也 包 括 在 本 栏 51 包 括 乳 腺 癌 和 其 他 乳 腺 筛 检 整 形 视 力 矫 正 52 日 常 费 用 的 报 销 [ 上 文 脚 注 32 有 更 多 的 资 料 ] 53 日 常 牙 科 保 健, 即, 定 期 检 查 补 牙 牙 套 等 54 上 限 为 每 日 550 英 镑 55 所 有 21 岁 以 上 的 投 保 人 每 日 历 年 必 须 支 付 头 一 个 350 瑞 朗, 以 及 费 用 超 过 这 一 数 字 部 分 的 10% 但 这 一 类 别 的 投 保 人 自 费 部 分 每 年 不 得 超 过 2,000 瑞 士 法 郎 21 岁 以 下 的 投 保 人, 适 用 250 瑞 朗 加 超 出 部 分 10% 的 年 限 额 家 庭 中 21 岁 以 下 所 有 投 保 人 的 10% 的 自 费 部 分 总 数 不 得 超 过 500 瑞 士 法 郎 56 选 择 在 医 院 单 人 病 房 治 疗 的 投 保 人 承 担 治 疗 费 用 的 10%, 直 到 1,000 瑞 士 法 郎 的 上 限 他 / 她 还 承 担 病 房 费 用 的 10%, 直 到 每 天 850 瑞 士 法 郎 的 最 高 价, 以 及 超 过 这 一 限 度 费 用 的 100% 57 最 多 每 年 为 3,500 瑞 士 法 郎 左 右 在 法 国, 报 销 率 为 85% 58 59 60 61 62 63 一 般 病 房 100%, 双 人 病 房 90%, 单 间 70% 每 日 历 年 最 多 为 1,455 欧 元 适 用 全 面 医 疗 保 险 计 划 (FMIP) 其 他 计 划 之 下 的 报 销 方 案 与 此 不 同 无 需 住 院 的 当 天 手 术 标 准 间 100%, 双 人 间 90%, 单 间 80% 80% 直 至 1,770 欧 元, 之 后 无

26 附 件 六 机 构 资 格 要 求 ( 离 职 时 参 加 年 数 ) 离 职 后 健 康 保 险 (ASHI) 上 一 次 精 算 研 究 年 份 ASHI 负 债 总 额 64 ( 百 万 美 元 ) 至 2004 年 的 供 资 ( 百 万 美 元 ) 无 资 金 的 负 债 ( 百 万 美 元 ) 联 合 国 10 年 2002 1,484.9 25.0 65 1,459.9 开 发 计 划 署 10 年 2003 263.2 135.0 128.2 儿 童 基 金 10 年 2003 182.5 40.0 142.5 人 口 活 动 基 10 年 2003 54.5 -- 54.5 金 难 民 署 10 年 2002 136.1 -- 136.1 劳 工 组 织 10 年 2004 474.0 -- 474.0 66 粮 农 组 织 10 年 2004 562.5 178.8 383.7 教 科 文 组 织 10 年 不 详 322.6 -- 322.6 民 航 组 织 5 年 2004 32.5 -- 32.5 卫 生 组 织 10 年 2003 371.2 252.2 119.0 万 国 邮 联 无 需 缴 费 的 服 务 不 详 不 详 不 详 不 详 电 联 10 年 2004 185.1 -- 185.1 气 象 组 织 10 年 2002 12.1 1.3 10.8 海 事 组 织 10 年 不 详 无 资 料 无 资 料 无 资 料 知 识 产 权 5 年 1999 43.2 -- 43.2 工 发 组 织 10 年 2000 59.1 -- 59.1 67 原 子 能 机 构 5 年 2002 80.9 -- 80.9 合 计 4264.4 632.3 3632.1 64 数 字 主 要 来 自 A/60/450 ( 秘 书 长 关 于 离 职 后 健 康 保 险 福 利 负 债 情 况 与 供 资 建 议 的 报 告 ) 65 疾 病 和 事 故 互 助 保 险 协 会 长 期 风 险 精 算 储 备 金 66 包 括 粮 食 署 67 55 岁 以 上 离 职 的 工 作 人 员 只 要 之 前 参 加 过 医 疗 保 险 计 划 5 年, 就 有 资 格 继 续 参 加 离 职 后 健 康 保 险 但 是, 为 符 合 机 构 对 保 险 金 的 补 贴 资 格, 工 作 人 员 必 须 在 离 职 前 连 续 服 务 10 年 在 50 和 55 岁 之 间 离 职 的 工 作 人 员, 只 要 之 前 参 加 过 健 康 保 险 计 划 20 年, 其 中 10 年 是 连 续 参 加, 就 有 资 格 继 续 参 加 离 职 后 健 康 保 险 在 后 者 的 情 况 下, 机 构 的 补 贴 只 是 在 相 关 工 作 人 员 年 龄 到 55 岁 之 后 才 提 供

27 附 件 七 联 合 国 系 统 工 作 人 员 医 保 : 为 落 实 建 议 有 待 采 取 的 行 动 概 况 联 合 国 及 其 基 金 和 方 案 专 门 机 构 和 原 子 能 机 构 联 合 国 * 贸 发 会 议 禁 毒 署 环 境 署 生 境 难 民 署 近 东 工 程 处 开 发 计 划 署 人 口 活 动 基 金 儿 童 基 金 粮 食 署 劳 工 组 织 粮 农 组 织 教 科 文 组 织 民 航 组 织 卫 生 组 织 万 国 邮 联 电 联 气 象 组 织 海 事 组 织 知 识 产 权 工 发 组 织 世 界 旅 游 组 织 原 子 能 机 构 告 报 供 行 动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供 参 考 和 审 查 X X X X X 建 议 1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建 议 2 L 建 议 3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建 议 4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建 议 5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建 议 6 L 建 议 7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图 示 : L: 供 立 法 机 关 作 决 定 的 建 议 E: 供 执 行 首 长 采 取 行 动 的 建 议 空 白 : 无 须 本 机 构 采 取 行 动 的 建 议 # 覆 盖 ST/SGB/2002/11 中 所 列 所 有 实 体, 但 贸 发 会 议 禁 毒 署 环 境 署 生 境 难 民 署 和 近 东 工 程 处 除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