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棋院杭州分院文件

Similar documents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4D F736F F D20B5E7D7D3B7A2CEC4CEC4CDB7A3A8D2CBB1F6D1A7D4BACEC4BCFEA3A92E646F63>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4D F736F F D20D0A3B7A2A1B A1B 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名 称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环 境 科 学 1 生 物 学 仅 接 收 院 内 调 剂, 初 试 分 数 满 足 我 院 生 物 学 复 试 最 低 分 数 线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生 态 学 5 生 态 学 或 生 物 学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关于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2版).doc

课程类 别

Microsoft Word - 党发[2007]37号.doc

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433A5C C6B73625C B746F705CB9FABCCAD6D0D2BDD2A9D7A8D2B5B8DFBCB6BCBCCAF5D6B0B3C6C6C0C9F3C9EAC7EBD6B8C4CFA3A CDA8D3C3B0E6A3A92E646F63>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4D F736F F D20D6D8D3CA3535BAC5B9D8D3DAD3A1B7A2A1B6D6D8C7ECD3CAB5E7B4F3D1A7D1A7CABFD1A7CEBBCADAD3E8B9A4D7F7CFB8D4F2A1B7B5C4CDA8D6AA2E646F63>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校 级 2 3 年 1 分 /10 万 双 语 示 范 课 程 国 家 级 6 3 年 1 分 /10 万 精 品 教 材 国 家 主 编 2, 副 获 奖 当 年 ( 教 育 部 ) 主 编 1 省 部 级 5 在 研 究 期 间 1 分 /10 万 元 其 它 教 研 课 题 校 级 2 在 研

<4D F736F F 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 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4D F736F F D20B9F0D6D0D2BDB4F3D6B0B8C4A1B A1B33232BAC5A1AAA1AAB9D8D3DAD3A1B7A2A1B6B9E3CEF7D6D0D2BDD2A9B4F3D1A7D7A8D2B5BCBCCAF5D6B0CEF1C6C0C6B8B9DCC0EDD4DDD0D0B0ECB7A8A1B7B5C4CDA8D6AA2E646F63>

<4D F736F F D20C9C2CAA6D0A3B7A B9D8D3DAD3A1B7A2A1B6C9C2CEF7CAA6B7B6B4F3D1A7BFC6D1D0D2B5BCA8C8CFB6A8D4DDD0D0B0ECB7A8A3A8D7D4C8BBBFC6D1A7C0E0A3A9A1B7BACDA1B6C9C2CEF7CAA6B7B6B4F3D1A7B1EAD6BED0D4BFC6D1D0D2B5BCA8BEADB7D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 五 ) 对 虽 不 具 备 上 述 条 件 规 定 的 学 历 任 职 资 格 或 从 事 审 计 工 作 年 限, 但 审 计 工 作 业 绩 突 出 的 人 员, 其 破 格 报 名 条 件 由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审 计 人 事 部 门 根 据 本 地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资 格 规 定 (2014 版 ) 为 做 好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工 作,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执 业 医 师 法 ( 以 下 简 称 执 业 医 师 法 ) 及 有 关 规 定, 现 对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考 生 报 名 资 格

江理工学〔2015〕10号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B8BDBCFE31A3BABAD3B1B1CAA6B7B6B4F3D1A7B8DFB2E3B4CEC8CBB2C5D5D0C6B8BCC6BBAE2E786C73>

<433A5C446F63756D656E E E67735C41646D696E 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编号: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一 人 员 经 费 一 般 财 力 人 员 支 出 成 品

小 学 语 文 是 小 学 语 文 是 小 学 语 文 是 小 学 语 文

一 要 尽 快 组 织 考 核 对 试 用 期 满 新 录 用 公 务 员, 所 在 机 关 要 尽 快 组 织 对 其 德 能 勤 绩 廉 等 情 况 进 行 全 面 考 核, 考 核 结 果 分 为 合 格 和 不 合 格 两 个 等 次 考 核 程 序 为 : 新 录 用 公 务 员 个 人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 四 ) 教 授 二 资 质 与 推 荐 ( 一 ) 实 行 教 师 资 质 管 理 的 国 家, 申 请 国 际 中 医 药 教 师 高 级 职 称 评 审 者, 必 须 具 有 所 在 国 教 育 部 认 定 的 教 师 资 格 ( 二 ) 没 有 实 行 教 师 资 质 管 理 的 国 家,

出 较 大 贡 献 (2) 具 有 独 立 承 担 重 大 科 研 项 目 的 能 力 任 现 职 以 来, 主 持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项 目 ( 面 上 项 目 )1 项 ; 或 主 持 国 家 级 项 目 ( 含 国 家 科 技 支 撑 国 际 合 作 计 划 项

4 7 级 专 技 师 7 法 的 相 关 规 定, 符 合 国 家 关 于 相 应 师 职 务 的 基 本 任 职 条 件 康, 严 谨 治, 爱 护 生, 具 有 良 好 的 师 德 师 风 和 团 队 意 识, 自 觉 维 护 校 声 誉 3 具 有 副 高 级 专 业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书面申请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untitled

社情民意(专刊 )

Microsoft Word - 116永嘉县关于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

<4D F736F F D20A1F4D0A3C4DAB7A2CEC4A3A8CCD7BAEC20C4A3BFE9A3A9A3A12DA3A831342E342E FCAB5CAA9B0E6B1BEA3A92E646F63>

鄂考院﹝2016﹞2号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淮 南 师 范 学 院 大 学 生 创 新 学 分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为 全 面 推 进 我 校 应 用 型 人 才 培 养 进 程, 积 极 探 索 新 的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及 其 实 现 途 径, 鼓 励 大 学 生 积 极 参 与 各 级 各 类 创 新 实 践 活 动, 培 养

教育厅政策文件


中共地球资源与信息学院委员会文件

寒假放假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授予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附件一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龚 亚 夫 在 重 新 思 考 基 础 教 育 英 语 教 学 的 理 念 一 文 中 援 引 的 观 点 认 为 当 跳 出 本 族 语 主 义 的 思 维 定 式 后 需 要 重 新 思 考 许 多 相 连 带 的 问 题 比 如 许 多 发 音 的 细 微 区 别 并 不 影 响 理 解 和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流

Microsoft Word - 02山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办法--定稿

<4D F736F F D20D0A3D1D0D7D65B DC4EA313037BAC5B9D8D3DAD3A1B7A2D6D0BFC6B4F3D1D0BEBFC9FAC5E0D1F8B7BDB0B8D7DCD4F B0E6B5C4CDA8D6AA2E646F63>

行政处罚流程图

一、资质申请

姓名

实施意见

4 岗 位 教 师 的 遴 选 以 满 足 国 科 大 教 学 和 科 研 需 求 为 目 标 遴 选 标 准 应 符 合 中 国 科 学 院 大 学 本 科 生 课 程 授 课 教 师 遴 选 的 指 导 意 见 ( 校 发 本 科 字 [2015]95 号 ) 和 中 国 科 学 院 大 学 研

( 二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培 养 人 的 创 新 精 神,,,,,,,,,,,,, [ ],,,,,,,,,,, :, ;,,,,,,? ( 三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全 体 学 生 都 获 得 全 面 发 展,, [ ],,,,,,,,,,,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西 安 石 油 大 学 专 业 技 术 任 职 条 件 (2012 版 )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提 升 我 校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业 务 水 平, 充 分 调 动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的 工 作 主 动 性 积 极 性 和 创 造 性, 为 建 设 高 水 平 大 学 提 供 有

潍 坊 学 院 文 件

2. 按 照 关 于 上 报 2015 年 度 我 省 事 业 单 位 人 员 高 级 职 称 申 报 控 制 数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 鄂 职 改 办 函 号 ) 精 神, 今 年 继 续 实 行 申 报 职 数 控 制 3. 申 报 评 审 实 验 技 术 的 高 中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

Microsoft Word D14.docx

桂教职改〔2005〕254号(关于上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各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请示)

激 励 计 划 设 定 的 第 三 个 解 锁 期 解 锁 条 件 是 否 达 到 解 锁 条 件 的 说 明 1 公 司 未 发 生 如 下 任 一 情 形 : 1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被 注 册 会 计 师 出 具 否 定 意 见 或 者 无 法 表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事部

玉师院党〔2005〕 号

中央财经大学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4D F736F F D20C6F3D2B5C5E0D1B5CAA6B9FABCD2D6B0D2B5B1EAD7BC2E646F63>

附 件 : 常 州 工 学 院 聘 期 教 职 工 岗 位 考 核 办 法 聘 期 考 核 是 实 施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制 度 的 重 要 环 节, 是 科 学 评 价 教 职 工 聘 期 内 业 绩 的 重 要 方 式 为 进 一 步 完 善 学 校 岗 位 设 置 与

复旦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同等学力人员

<4D F736F F 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Microsoft Word - 校字文

Transcription:

中 棋 杭 2013 24 号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完 善 分 院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聘 任 制 度, 健 全 竞 争 激 励 机 制, 打 破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终 身 制, 充 分 调 动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的 积 极 性 主 动 性 和 创 造 性 根 据 杭 州 市 人 事 局 关 于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与 职 务 实 行 评 聘 分 开 的 实 施 意 见 ( 试 行 ) ( 杭 人 [2001]165 号 ) 的 文 件 要 求, 结 合 我 院 实 际,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分 院 实 行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与 职 业 技 术 职 务 聘 任 -1-

分 离 制 度, 并 严 格 遵 循 客 观 公 正 实 事 求 是 注 重 实 绩, 按 岗 聘 任 自 主 申 报 公 平 竞 争 聘 任 管 理 的 职 称 评 聘 原 则, 确 保 分 院 专 业 技 术 评 聘 工 作 规 范 有 序 地 开 展 第 三 条 分 院 成 立 专 门 的 职 称 评 聘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领 导 小 组 由 分 院 领 导 顾 问 及 各 处 室 学 校 主 要 负 责 人 组 成 负 责 分 院 及 下 属 单 位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职 称 评 聘 工 作 的 组 织 领 导 办 公 室 负 责 职 称 评 聘 的 组 织 协 调 材 料 审 核, 并 根 据 领 导 小 组 的 要 求 制 定 聘 任 方 案, 组 织 实 施 聘 任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成 员 报 杭 州 市 委 宣 传 部 备 案 第 二 章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取 得 第 四 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的 取 得 分 为 以 下 三 种 方 式 : 1. 参 加 国 家 统 一 考 试 ( 部 分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采 用 以 考 代 评 方 式 取 得 ); 2.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经 过 考 核 直 接 认 定 ( 按 照 省 市 人 社 部 门 规 定 执 行, 如 援 疆 援 藏 人 员 的 符 合 相 关 条 件 的 可 按 规 定 由 省 市 人 社 部 门 认 定 上 一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 3. 通 过 市 宣 传 体 育 人 社 部 门 和 省 有 关 部 门 评 审 第 五 条 各 系 列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的 报 考 认 定 及 评 审 条 件 等 按 国 家 相 关 规 定 执 行 -2-

第 六 条 申 报 审 核 流 程 ( 一 ) 个 人 报 名 申 报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定 的 人 员 需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提 交 申 报 材 料 至 办 公 室 统 一 报 名 ( 二 ) 组 织 审 核 1. 参 与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定 的, 申 报 材 料 经 办 公 室 初 审 后 提 交 职 称 评 聘 领 导 小 组 复 审, 复 审 通 过 的, 由 职 称 评 聘 领 导 小 组 出 具 分 院 及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由 办 公 室 报 市 人 社 局 评 定 申 请 评 审 中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的 材 料, 在 报 职 称 评 聘 领 导 小 组 审 核 前 还 需 在 分 院 公 告 栏 公 示 7 天 2. 参 与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的, 如 需 分 院 出 具 相 关 证 明 或 意 见, 经 职 称 评 聘 领 导 小 组 审 批 并 经 分 院 领 导 同 意 后 方 可 提 供 第 三 章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聘 任 第 七 条 聘 任 范 围 及 效 力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聘 任 是 分 院 根 据 内 部 岗 位 设 置 及 任 职 要 求 按 规 定 程 序 对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进 行 的 自 主 聘 用 聘 任 主 要 针 对 已 取 得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或 其 他 与 岗 位 职 责 需 要 相 关 证 书 的 人 员, 所 聘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只 在 分 院 本 聘 期 内 有 效 第 八 条 聘 任 形 式 职 称 聘 任 形 式 分 同 级 聘 任 高 职 低 聘 -3-

低 职 高 聘 ( 一 ) 同 级 聘 任 同 级 聘 任 是 指 聘 任 的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与 已 取 得 的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一 致 职 工 已 取 得 相 应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遵 纪 守 法, 有 良 好 的 职 业 道 德 和 行 为 规 范, 身 体 健 康, 能 坚 持 做 好 所 聘 岗 位 工 作 的, 经 审 定 可 给 予 同 级 聘 任 ( 二 ) 高 职 低 聘 高 职 低 聘 是 指 聘 任 的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低 于 已 取 得 的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当 职 工 已 取 得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但 经 审 定 不 能 履 行 同 级 岗 位 职 责 和 应 承 担 相 应 工 作 量 时, 经 审 定 可 给 予 高 职 低 聘 ( 三 ) 低 职 高 聘 低 职 高 聘 是 指 聘 任 的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高 于 取 得 的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当 分 院 已 设 岗 位, 但 缺 乏 取 得 相 应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的 人 员 时, 经 审 定 具 备 履 行 上 一 级 岗 位 职 责 能 力 条 件 的 可 给 予 低 职 高 聘 低 职 高 聘 人 员 还 需 符 合 以 下 基 本 条 件, 具 体 条 件 和 办 法 根 据 所 聘 的 岗 位 需 要 另 行 制 定 1. 德 才 表 现 突 出, 具 备 所 聘 岗 位 职 称 要 求 的 专 业 知 识 和 工 作 能 力 ; 2. 工 作 业 绩 明 显 优 于 具 有 同 系 列 同 级 别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的 人 员 第 九 条 聘 任 流 程 聘 任 工 作 按 照 德 才 兼 备 公 开 公 平 竞 争 择 优 的 原 则 进 行 -4-

聘 任 的 全 过 程 要 做 到 六 公 开 一 监 督, 即 公 开 政 策 条 文 公 开 岗 位 职 数 公 开 竞 聘 办 法 公 开 业 绩 成 果 公 开 考 核 结 果 公 开 聘 用 名 单 并 自 觉 接 受 群 众 监 督 具 体 程 序 如 下 : 1. 公 布 岗 位 办 公 室 公 布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聘 任 考 核 方 案, 公 布 聘 任 岗 位 和 任 职 条 件, 明 确 考 核 办 法 和 程 序 2. 个 人 申 报 竞 聘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提 交 书 面 申 请 和 有 关 资 格 证 件 以 及 接 受 继 续 教 育 等 证 明 材 料 3. 组 织 审 核 由 人 事 部 门 提 供 按 职 称 任 职 年 限 划 分 不 同 岗 位 等 级 人 员 名 单, 对 符 合 条 件 人 员 按 规 则 进 行 排 序 4. 聘 用 职 称 评 聘 领 导 小 组 进 行 审 核 按 照 择 优 录 用 的 原 则 给 出 聘 任 意 见, 分 院 领 导 审 批 做 出 聘 任 决 定 ; 办 公 室 根 据 聘 任 决 定 制 作 聘 书 发 予 职 工 本 人 第 十 条 任 期 及 待 遇 分 院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聘 任 实 行 任 期 制, 每 个 聘 期 三 年 职 称 评 聘 领 导 小 组 进 行 统 一 聘 任 新 进 人 员 具 有 相 应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并 符 合 相 应 条 件 转 正 后 15 日 内, 由 职 称 评 聘 领 导 小 组 审 定 是 否 聘 任 的 决 定, 任 期 至 下 一 次 统 一 聘 任 止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在 聘 期 内 晋 升 上 高 一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并 符 合 相 应 条 件 的, 经 职 称 评 聘 领 导 小 组 审 定 后 可 聘 在 相 应 职 级 的 最 低 -5-

档 分 院 根 据 职 工 获 聘 的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等 级 给 予 相 应 聘 期 待 遇, 聘 期 待 遇 自 获 聘 的 次 月 起 执 行 第 十 一 条 获 聘 职 工 应 当 严 格 要 求 自 己, 认 真 履 行 岗 位 职 责 已 取 得 的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与 现 从 事 的 岗 位 任 职 资 格 要 求 不 符 的, 一 般 不 予 聘 任 第 十 二 条 关 于 兼 岗 兼 岗 是 指 从 事 专 业 技 术 岗 位 人 员 根 据 工 作 需 要 兼 任 其 它 岗 位 兼 岗 人 员 的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的 聘 任 应 具 有 该 专 技 岗 位 的 相 关 职 责, 岗 位 待 遇 原 则 上 就 高 不 就 低, 具 体 由 职 称 评 聘 领 导 小 组 根 据 分 院 相 关 规 定 确 定 第 四 章 聘 期 考 核 第 十 三 条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主 要 围 绕 德 能 勤 绩 廉 五 个 方 面 展 开, 考 核 的 重 点 是 履 行 专 业 技 术 岗 位 工 作 职 责 的 情 况 考 核 结 果 分 为 优 秀 合 格 基 本 合 格 不 合 格 无 故 不 参 加 考 核 的 人 员, 按 考 核 不 合 格 处 理 第 十 四 条 考 核 方 式 采 用 聘 期 考 核 与 年 度 考 核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其 中 年 度 考 核 与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年 度 考 核 统 一 聘 期 考 核, 由 职 称 评 聘 领 导 小 组 在 满 聘 期 时 统 一 进 行 考 核 结 果 由 职 称 评 聘 -6-

领 导 小 组 根 据 技 术 工 作 性 质 任 职 条 件 岗 位 职 责 要 求 及 个 人 总 结 履 行 岗 位 职 责 的 实 际 表 现 等 进 行 综 合 评 定 年 度 考 核 和 聘 期 考 核 结 果 作 为 解 聘 续 聘 的 依 据 第 十 五 条 考 核 结 果 反 馈 考 核 结 果 将 由 职 称 评 聘 领 导 小 组 成 员 或 派 指 定 人 员 与 考 核 对 象 进 行 面 谈, 肯 定 成 绩 指 出 不 足, 并 提 出 努 力 方 向 和 未 来 要 求 第 十 六 条 续 聘 和 解 聘 根 据 考 核 结 果 决 定 是 否 续 聘 或 解 聘 ( 一 ) 续 聘 续 聘 是 指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任 期 已 满, 分 院 继 续 按 原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聘 任 的 行 为 职 工 聘 任 期 满, 符 合 聘 任 条 件, 继 续 在 本 分 院 任 职, 且 上 期 考 核 合 格 的, 经 职 工 个 人 申 请, 职 称 评 聘 领 导 小 组 给 出 专 业 意 见 分 院 领 导 审 批 同 意 后 方 可 予 以 续 聘 ( 二 ) 解 聘 解 聘 是 指 聘 任 双 方 在 聘 期 未 满 情 况 下 解 除 聘 约 的 行 为 职 工 聘 期 内 有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的, 分 院 可 予 以 解 聘, 聘 任 待 遇 于 解 聘 当 月 终 止 1.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在 聘 期 内 自 动 离 职 出 现 重 大 技 术 责 任 事 故 被 辞 退 开 除 及 被 依 法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 2. 由 于 技 术 水 平 业 务 能 力 身 体 条 件 等 不 能 继 续 履 行 相 应 职 责 ; 3. 职 工 无 正 当 理 由 不 履 行 岗 位 职 责 ; 4. 因 分 院 架 构 调 整 撤 销 岗 位 或 缩 减 岗 位 编 制 ; -7-

5. 因 工 作 岗 位 变 动, 脱 离 现 专 业 技 术 岗 位 ; 6. 违 反 工 作 纪 律 或 分 院 规 章 制 度, 经 批 评 教 育 仍 不 改 正 ; 7. 聘 期 内 年 度 考 核 或 聘 期 考 核 不 合 格 ; 8. 其 他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情 况 第 五 章 附 则 第 十 七 条 其 他 规 定 按 国 家 省 市 相 关 文 件 执 行 第 十 八 条 本 办 法 自 发 布 之 日 起 执 行, 由 办 公 室 负 责 解 释 附 件 1: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分 类 和 资 格 取 得 方 式 附 件 2: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评 定 条 件 标 准 及 申 报 说 明 二 〇 一 三 年 三 月 八 日 -8-

附 件 1: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是 指 经 国 务 院 人 事 主 管 部 门 授 权 的 部 门 行 业 或 中 央 企 业 省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评 审 机 构 评 审 的 工 程 系 列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具 有 教 学 研 究 系 列 职 称 的 人 员 从 事 工 程 设 计 时, 讲 师 助 理 研 究 员 可 等 同 于 工 程 系 列 的 中 级 职 称 ; 副 教 授 副 研 究 员 可 等 同 于 工 程 系 列 的 高 级 职 称 ; 教 授 研 究 员 可 等 同 于 工 程 系 列 的 正 高 级 职 称 系 列 正 高 级 高 级 副 高 级 中 级 初 级 高 等 学 校 教 师 教 授 副 教 授 讲 师 助 理 讲 师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教 师 高 级 讲 师 讲 师 助 理 讲 师 教 员 技 工 学 校 教 师 高 级 讲 师 讲 师 助 理 讲 师 教 员 高 级 实 习 指 导 教 师 一 级 实 习 指 导 教 师 二 级 实 习 指 导 教 师 三 级 实 习 指 导 教 师 中 学 教 师 中 学 高 级 教 师 中 学 一 级 教 师 中 学 二 级 教 师 中 学 三 级 教 师 小 学 ( 幼 儿 园 ) 教 师 小 学 高 级 教 师 幼 儿 园 高 级 教 师 小 学 一 级 教 师 小 学 二 级 教 师 小 学 三 级 教 师 幼 儿 园 一 级 教 师 幼 儿 园 二 级 教 师 幼 儿 园 三 级 教 师 自 然 科 学 研 究 人 员 研 究 员 (Z) 副 研 究 员 (Z) 助 理 研 究 员 (Z) 研 究 实 习 员 (Z) 社 会 科 学 研 究 人 员 研 究 员 (S) 副 研 究 员 (S) 助 理 研 究 员 (S) 研 究 实 习 员 (S)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高 级 工 程 师 工 程 师 助 理 工 程 师 技 术 员 实 验 技 术 人 员 教 授 级 高 级 实 验 师 高 级 实 验 师 实 验 师 助 理 实 验 师 实 验 员 农 业 技 术 人 员 教 授 级 高 级 农 艺 师 高 级 农 艺 师 农 艺 师 助 理 农 艺 师 农 业 技 术 员 教 授 级 高 级 兽 医 师 高 级 兽 医 师 兽 医 师 助 理 兽 医 师 兽 医 技 术 员 教 授 级 高 级 畜 牧 师 高 级 畜 牧 师 畜 牧 师 助 理 畜 牧 师 畜 牧 技 术 员 主 任 医 师 副 主 任 医 师 主 治 ( 主 管 ) 医 师 医 师 医 士 取 得 方 式 通 过 评 审 取 得 卫 生 技 术 人 员 主 任 药 师 副 主 任 药 师 主 管 药 师 药 师 药 士 主 任 护 师 副 主 任 护 师 主 管 护 师 护 师 护 士 主 任 技 师 副 主 任 技 师 主 管 技 师 技 师 技 士 经 济 专 业 人 员 教 授 级 高 级 经 济 师 高 级 经 济 师 经 济 师 助 理 经 济 师 经 济 员 会 计 专 业 人 员 教 授 级 高 级 会 计 师 高 级 会 计 师 会 计 师 助 理 会 计 师 会 计 员 审 计 专 业 人 员 教 授 级 高 级 审 计 师 高 级 审 计 师 审 计 师 助 理 审 计 师 审 计 员 统 计 专 业 人 员 教 授 级 高 级 统 计 师 高 级 统 计 师 统 计 师 助 理 统 计 师 统 计 员 新 闻 专 业 人 员 高 级 记 者 主 任 记 者 记 者 助 理 记 者 高 级 编 辑 主 任 编 辑 编 辑 (X) 助 理 编 辑 (X) 编 审 副 编 审 编 辑 (C) 助 理 编 辑 (C) 出 版 专 业 人 员 技 术 编 辑 助 理 技 术 编 辑 技 术 设 计 员 一 级 校 对 二 级 校 对 三 级 校 对 初 级 和 中 级, 可 通 过 考 试 取 得 -9-

系 列 正 高 级 高 级 副 高 级 中 级 初 级 图 书 资 料 专 业 人 员 研 究 馆 员 (T) 副 研 究 馆 员 (T) 馆 员 (T) 助 理 馆 员 管 理 员 (T) 文 物 博 物 专 业 人 员 研 究 馆 员 (W) 副 研 究 馆 员 (W) 馆 员 (W) 助 理 馆 员 管 理 员 (W) 档 案 专 业 人 员 研 究 馆 员 (D) 副 研 究 馆 员 (D) 馆 员 (D) 助 理 馆 员 管 理 员 (D) 广 播 电 视 播 音 人 员 播 音 指 导 主 任 播 音 员 一 级 播 音 员 二 级 播 音 员 三 级 播 音 员 翻 译 人 员 译 审 副 译 审 翻 译 助 理 翻 译 律 师 一 级 律 师 二 级 律 师 三 级 律 师 四 级 律 师 律 师 助 理 公 证 员 一 级 公 证 员 二 级 公 证 员 三 级 公 证 员 四 级 公 证 员 公 证 员 助 理 海 关 人 员 高 级 关 务 监 督 关 务 监 督 助 理 关 务 监 督 关 务 员 船 舶 技 术 人 员 民 用 航 空 飞 行 技 术 人 员 高 级 船 长 船 长 大 副 二 副 三 副 高 级 轮 船 长 轮 机 长 大 管 轮 二 管 轮 三 管 轮 高 级 电 机 员 高 级 报 务 员 高 级 引 航 员 通 用 电 机 员 一 等 电 机 员 通 用 报 务 员 一 等 报 务 员 一 等 引 航 员 二 等 引 航 员 二 等 电 机 员 二 等 报 务 员 限 用 报 务 员 三 等 引 航 员 助 理 引 航 员 一 级 飞 行 员 二 级 飞 行 员 三 级 飞 行 员 四 级 飞 行 员 一 级 领 航 员 二 级 领 航 员 三 级 领 航 员 四 级 领 航 员 一 级 飞 行 通 信 员 一 级 飞 行 机 械 员 二 级 飞 行 通 信 员 二 级 飞 行 机 械 员 三 级 飞 行 机 械 员 四 级 飞 行 通 信 员 三 级 飞 行 机 械 员 四 级 飞 行 机 械 员 一 级 编 剧 二 级 编 剧 三 级 编 剧 四 级 编 剧 一 级 文 学 创 作 二 级 文 学 创 作 三 级 文 学 创 作 四 级 文 学 创 作 取 得 方 式 初 级 和 中 级, 可 通 过 考 试 取 得 通 过 评 审 取 得 艺 术 专 业 人 员 一 级 作 曲 二 级 作 曲 三 级 作 曲 四 级 作 曲 一 级 导 演 二 级 导 演 三 级 导 演 四 级 导 演 一 级 演 员 二 级 演 员 三 级 演 员 四 级 演 员 一 级 演 奏 员 二 级 演 奏 员 三 级 演 奏 员 四 级 演 奏 员 一 级 指 挥 二 级 指 挥 三 级 指 挥 四 级 指 挥 一 级 美 术 师 二 级 美 术 师 三 级 美 术 师 美 术 员 一 级 舞 美 设 计 师 二 级 舞 美 设 计 师 三 级 舞 美 设 计 师 舞 美 设 计 员 主 任 舞 舞 台 技 师 舞 台 技 术 员 电 影 放 映 主 任 技 师 电 影 放 映 技 师 电 影 放 映 技 术 员 工 艺 美 术 专 业 人 员 高 级 工 艺 美 术 师 工 艺 美 术 师 助 理 工 艺 美 术 师 工 艺 美 术 员 体 育 教 练 员 国 家 级 教 练 高 级 教 练 一 级 教 练 二 级 教 练 三 级 教 练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人 员 高 级 政 工 师 政 工 师 助 理 政 工 师 政 工 员 -10-

附 件 2: 一 助 理 职 称 评 定 1. 大 学 本 科 毕 业, 从 事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一 年 以 上 2. 大 学 专 科 毕 业, 从 事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二 年 以 上 3. 中 专 毕 业, 从 事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三 年 以 上 4. 高 中 毕 业, 从 事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七 年 以 上 5. 初 中 以 下 学 历 人 员, 从 事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十 年 以 上, 同 时 应 具 备 员 级 职 务 二 中 级 职 称 评 定 1. 硕 士 毕 业, 从 事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两 年 以 上 2. 大 学 本 科 毕 业, 从 事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五 年 以 上, 担 任 助 理 职 称 四 年 以 上 3. 大 学 专 科 毕 业, 从 事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六 年 以 上, 担 任 助 理 职 称 四 年 以 上 4. 中 专 ( 高 中 ) 毕 业, 从 事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十 年 以 上, 担 任 助 理 职 称 四 年 以 上 5. 初 中 以 下 学 历 人 员 须 从 事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十 五 年 以 上, 担 任 助 理 职 称 四 年 以 上 三 高 级 职 称 评 定 1. 博 士 毕 业, 担 任 中 级 职 务 两 年 以 上 2. 大 学 本 科 毕 业, 从 事 专 业 工 作 十 年 以 上, 担 任 中 级 职 称 职 -11-

务 五 年 以 上 3. 大 学 专 科 毕 业, 从 事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十 五 年 以 上, 并 担 任 中 级 职 称 职 务 五 年 以 上 4. 中 专 高 中 毕 业, 从 事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二 十 年 以 上, 并 担 任 中 级 职 称 职 务 五 年 以 上 凡 符 合 上 述 申 报 条 件 的 人 员, 还 必 须 遵 纪 守 法, 具 有 良 好 职 业 道 德, 能 认 真 履 行 岗 位 职 责, 在 本 专 业 岗 位 上 做 出 显 著 成 绩, 且 具 备 相 应 的 专 业 理 论 水 平 和 实 际 工 作 能 力 四 初 中 高 级 职 称 评 定 破 格 申 报 条 件 为 了 不 拘 一 格 选 拔 人 才, 对 确 有 真 才 实 学, 成 绩 显 著 贡 献 突 出 的 人 员, 可 以 不 受 学 历 资 历 的 限 制 破 格 申 报 高 中 级 职 称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直 接 参 与 高 中 级 职 称 评 定 ( 一 ) 破 格 申 报 中 级 职 称 职 务 者 必 须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中 的 二 条 : 1. 获 国 家 科 技 进 步 星 火 计 划 四 等 奖 或 省 部 级 科 技 进 步 星 火 计 划 三 等 奖 以 上 项 目 的 主 要 完 成 者, 或 获 地 ( 市 )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 以 上 项 目 的 主 要 完 成 者 或 获 省 部 优 质 产 品 或 优 质 工 程 的 主 要 技 术 负 责 人 2. 在 地 市 级 以 上 报 刊 发 表 专 业 技 术 论 文 三 篇 以 上 或 专 著 3. 直 接 主 持 中 型 项 目 或 中 型 骨 干 企 业 的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且 连 续 二 年 以 上 取 得 了 明 显 效 益 者 4. 担 任 助 理 级 期 间, 成 绩 显 著 且 获 地 ( 市 ) 级 优 秀 企 业 家 或 先 进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者 称 号 的 ( 二 ) 破 格 申 报 高 级 职 称 职 务 者 必 须 具 有 下 列 条 件 中 的 二 条 : 1. 获 得 部 省 级 表 彰 的 学 科 带 头 人 ; 地 市 级 以 上 有 突 出 贡 献 -12-

的 中 青 年 专 家 ; 荣 获 国 家 省 级 表 彰 的 乡 镇 企 业 家 或 优 秀 厂 长 经 理 2. 获 得 国 家 科 技 进 步 三 等 奖 以 上 ; 省 部 二 等 奖 以 上 ; 地 市 一 等 奖 以 上 ( 含 发 明 奖 成 果 奖 自 然 科 学 奖 星 火 奖 ) 项 目 的 主 要 完 成 者 ; 获 得 国 家 级 金 银 产 品 奖 或 省 部 级 名 牌 产 品 奖 或 优 秀 工 程 奖 的 主 要 生 产 技 术 负 责 人 ; 创 国 家 级 省 级 新 产 品 奖 的 主 要 生 产 技 术 负 责 人 3. 直 接 主 持 完 成 大 型 项 目 或 全 面 负 责 大 中 型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管 理 工 作 或 对 非 公 有 制 企 业 技 术 发 展 作 出 突 出 贡 献, 取 得 明 显 经 济 效 益 者 ; 企 业 连 续 二 年 营 业 收 入 在 2000 万 元 以 上 ( 省 确 定 的 山 区 县 1000 万 元 以 上 ) 或 利 税 在 400 万 元 以 上 ( 省 确 定 的 山 区 县 200 万 元 以 上 ) 的 主 要 负 责 人 4. 在 技 术 发 明 创 新 改 造 专 利 推 广 应 用 中, 取 得 的 经 济 效 益 连 续 二 年 ( 申 报 高 级 职 务 的 前 二 年 ) 占 本 企 业 利 税 总 额 (400 万 元 以 上, 贫 困 山 区 200 万 元 以 上 )20% 以 上 的 主 要 技 术 负 责 人 5. 对 本 专 业 技 术 岗 位 的 工 作 创 立 了 有 价 值 的 经 验, 并 在 省 内 同 行 业 中 推 广 的 主 要 贡 献 者 ; 担 任 中 级 职 务 期 间, 成 绩 显 著, 并 获 得 省 级 以 上 先 进 工 作 者 称 号 的 ; 或 者 在 地 市 以 上 报 刊 或 会 议 上 发 表 过 两 篇 以 上 被 同 行 专 家 认 定 为 有 价 值 的 学 术 论 文, 或 正 式 出 版 过 有 价 值 的 著 作 或 译 著 ( 三 ) 有 些 条 件 符 合 者 可 以 免 计 算 机 职 称 考 试 以 及 职 称 英 语 考 试 -13-

主 题 词 : 发 : 分 院 各 处 室 及 下 属 单 位 中 国 棋 院 杭 州 分 院 办 公 室 2013 年 3 月 11 日 印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