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 支 部 规 章 制 度 按 照 院 党 委 要 求,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党 员 意 识, 规 范 组 织 纪 律, 经 所 党 支 部 研 究, 特 制 定 党 支 部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一 党 支 部 党 风 廉 政 制 度 党 员 干 部 廉 洁 从 政 是 新 时 期 从 严 治 党 端 正 党 风 的 重 要 前 提, 是 贯 彻 落 实 党 的 路 线 方 针 政 策, 促 进 政 治 改 革 与 发 展 的 重 要 保 证, 根 据 关 于 落 实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实 施 细 则 的 要 求, 制 定 以 下 党 风 廉 政 责 任 制 1. 支 部 党 员 必 须 发 挥 表 率 作 用, 自 重 自 省 自 警 自 勉, 清 正 廉 洁 艰 苦 奋 斗, 全 心 全 意 为 人 民 服 务 2. 党 支 部 书 记 为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第 一 责 任 人, 对 本 支 部 的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负 总 责, 每 年 向 院 党 总 支 书 面 报 告 本 支 部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的 执 行 情 况 3. 支 部 党 员 要 廉 洁 奉 公 忠 于 职 守, 严 禁 假 公 济 私 化 公 为 私 ; 要 艰 苦 奋 斗 勤 俭 节 约, 禁 止 挥 霍 公 款 铺 张 浪 费 ; 要 襟 怀 坦 白 奉 公 守 法, 严 禁 以 权 谋 私 违 法 乱 纪 4. 定 期 召 开 民 主 生 活 会, 结 合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和 廉 洁 自 律 规 定, 进 行 对 照 检 查, 开 展 批 评 和 自 我 批 评, 纠 正 存 在 的 问 题 5. 严 格 执 行 领 导 干 部 经 济 责 任 审 计 制 度 领 导 干 部 外 出 审 批 制 度 干 部 述 职 述 廉 制 度 6. 坚 持 党 员 在 党 纪 面 前 人 人 平 等 的 原 则, 凡 是 违 反 党 纪 的 行 为,
以 党 章 其 他 党 内 法 规 和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为 准 绳, 区 别 不 同 情 况, 予 以 处 理 二 党 支 部 发 展 党 员 制 度 发 展 党 员 制 度 包 括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培 养 教 育 考 察 制 度, 发 展 党 员 的 申 报 制 度 和 预 备 党 员 的 教 育 考 察 转 正 制 度 加 强 发 展 党 员 制 度 建 设 是 把 好 党 员 的 入 口 关 质 量 关 和 纯 洁 党 员 队 伍 的 重 要 措 施 ( 一 )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培 养 教 育 和 考 察 制 度 1.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要 经 过 一 年 以 上 的 培 养 教 育 和 考 察, 条 件 成 熟 才 能 确 定 为 发 展 对 象 党 支 部 要 指 定 一 至 两 名 正 式 党 员 做 其 培 养 联 系 人, 至 少 每 半 年 对 要 求 入 党 的 积 极 分 子 进 行 一 次 考 察, 并 将 考 察 情 况 载 入 考 察 表 2. 对 发 展 对 象, 要 进 行 政 治 审 查, 审 查 合 格 后 方 可 发 展 入 党 3. 发 展 对 象 须 经 为 期 5 7 天 或 不 少 于 四 十 个 小 时 的 短 期 集 中 培 训, 因 客 观 原 因 不 能 进 行 培 训 的, 应 安 排 他 们 学 习 制 定 的 文 件, 并 做 好 辅 导 未 经 培 训 的, 不 能 发 展 入 党 4. 发 展 28 周 岁 以 下 的 青 年 入 党, 一 般 应 从 团 员 中 发 展, 发 展 团 员 入 党, 一 般 应 经 团 组 织 推 荐 5. 发 展 党 员 以 坚 持 标 准, 保 证 质 量, 改 善 结 构, 慎 重 发 展 为 方 针, 坚 持 个 别 吸 收 原 则, 成 熟 一 个, 发 展 一 个 ( 二 ) 发 展 党 员 申 报 制 度 支 部 党 员 大 会 通 过 申 请 人 入 党 的 决 议 后, 即 报 上 级 党 组 织 审 查 和 批 准
( 三 ) 预 备 党 员 的 教 育 考 察 转 正 制 度 1. 预 备 党 员 预 备 期 为 一 年 党 支 部 对 预 备 党 员 要 进 行 进 一 步 教 育 考 察, 要 有 明 确 的 考 察 重 点 和 要 求, 指 出 优 点 和 不 足 2. 对 考 察 合 格 的 预 备 党 员, 党 支 部 应 严 格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按 时 办 理 转 正 手 续 3. 对 考 察 不 合 格 的 应 给 予 办 理 延 长 预 备 期 或 取 消 预 备 党 员 资 格 的 手 续 三 党 支 部 理 论 学 习 制 度 为 切 实 加 强 党 支 部 党 员 干 部 的 理 论 学 习, 进 一 步 提 高 党 支 部 成 员 的 政 治 理 论 素 养 和 业 务 水 平, 按 照 三 个 代 表 重 要 思 想 的 要 求, 特 制 定 本 学 习 制 度 ( 一 ) 学 习 内 容 1. 认 真 学 习 马 列 主 义 毛 泽 东 思 想 邓 小 平 理 论 和 三 个 代 表 重 要 思 想, 认 真 学 习 党 和 国 家 重 要 文 件 重 要 会 议 精 神 和 重 要 文 献 以 及 上 级 各 项 决 策 部 署 2. 适 时 组 织 学 习 国 际 和 国 内 重 大 时 事 政 治, 正 确 认 识 国 际 国 内 形 势, 及 时 掌 握 党 和 国 家 的 重 大 方 针 政 策 3. 学 习 市 场 经 济 的 基 本 知 识, 学 习 现 代 化 科 学 技 术 历 史 文 化 等 知 识, 不 断 拓 宽 知 识 面 和 增 加 知 识 量, 提 高 党 员 干 部 的 知 识 素 养 ( 二 ) 学 习 方 法 与 时 间 1. 党 支 部 成 立 学 习 小 组, 组 长 由 支 部 书 记 担 任, 负 责 审 定 学 习 计 划, 主 持 学 习 交 流, 督 促 检 查 落 实 学 习 内 容, 组 长 因 故 不 能 参
加 学 习 时 应 委 托 其 他 成 员 组 织 学 习 坚 持 理 论 联 系 实 际 原 则, 采 取 集 中 学 习 与 自 学 相 结 合, 灵 活 多 样, 注 重 实 效 2. 党 支 部 成 员 在 坚 持 自 学 的 基 础 上 每 月 集 中 学 习 讨 论 1 次, 每 次 学 习 时 间 不 少 于 2 小 时 每 次 学 习 参 学 率 应 在 80% 以 上 ( 三 ) 学 习 要 求 1. 党 支 部 成 员 都 要 集 中 认 真 地 参 加 集 中 学 习 因 故 不 能 参 加 学 习 时, 必 须 事 先 向 组 长 请 假, 并 在 事 后 自 觉 补 课 党 支 部 成 员 全 年 请 假 不 能 超 过 3 次 2. 坚 持 理 论 学 习, 紧 密 联 系 本 职 工 作 和 个 人 思 想 实 际, 加 强 调 研, 学 以 致 用, 学 用 结 合, 提 高 运 用 理 论 解 决 实 际 问 题 的 能 力 党 支 部 成 员 应 结 合 理 论 学 习 和 工 作 实 际 向 分 管 部 门 党 员 干 部 作 学 习 辅 导, 每 年 不 少 于 1 次 3. 党 支 部 集 中 组 织 学 习, 应 记 录 学 习 内 容, 并 将 学 习 情 况 及 时 上 报 给 院 党 总 支 部 四 党 支 部 组 织 生 活 制 度 党 支 部 的 组 织 生 活 制 度 是 指 党 员 参 加 所 在 支 部 党 员 大 会 党 小 组 会 以 及 党 员 领 导 干 部 召 开 民 主 生 活 会 的 有 关 规 定, 是 党 内 正 式 生 活 的 重 要 内 容 它 包 括 : 党 员 领 导 干 部 的 双 重 组 织 生 活 制 度 三 会 一 课 制 度 和 党 员 定 期 汇 报 思 想 和 工 作 的 制 度 等 具 体 规 定 如 下 : ( 一 ) 每 个 党 员 无 论 职 务 高 低, 都 必 须 参 加 党 的 组 织 生 活, 接 受 党 内 外 群 众 监 督 ( 二 ) 每 季 召 开 一 次 支 部 党 员 大 会, 讨 论 研 究 支 部 重 要 议 题
( 三 ) 每 月 召 开 一 次 组 织 生 活 会 或 党 小 组 会 ( 四 ) 每 月 召 开 一 次 支 部 委 员 会 议 ( 五 ) 每 半 年 安 排 党 员 接 受 一 次 党 课 教 育 ( 六 ) 每 年 召 开 一 次 党 员 民 主 生 活 会 采 取 党 小 组 或 支 部 生 活 会 的 形 式, 以 党 员 汇 报 思 想 工 作 情 况, 开 展 批 评 与 自 我 批 评 为 内 容, 又 针 对 性 的 解 决 问 题 ( 七 ) 每 年 一 次 民 主 评 议 党 员 ( 八 ) 每 年 一 次 总 结 评 比 会 ( 九 ) 适 时 组 织 党 员 开 展 灵 活 多 样 严 肃 活 泼 注 重 实 效 的 各 类 组 织 活 动 ( 十 ) 各 类 组 织 生 活 要 做 到 有 记 录 有 总 结 有 汇 报 五 党 支 部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制 度 为 加 强 党 支 部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为 各 项 工 作 的 开 展 提 供 有 力 的 政 治 思 想 保 证 和 精 神 动 力, 根 据 本 院 党 建 工 作 实 际, 制 定 本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制 度 ( 一 ) 及 时 传 达 上 级 党 组 织 的 指 示 决 定 和 文 件, 结 合 党 支 部 实 际, 讨 论 党 支 部 贯 彻 执 行 的 计 划 和 措 施, 提 出 建 议 ( 二 ) 组 织 党 员 干 部 学 习 政 治 理 论, 学 习 党 的 方 针 政 策, 学 习 党 章 和 党 的 基 本 知 识, 不 断 提 高 党 员 干 部 的 政 治 思 想 觉 悟 和 政 治 理 论 水 平, 增 强 党 性 修 养 ( 三 ) 建 立 党 员 情 况 一 览 表, 组 织 生 活 会 和 支 部 大 会 纪 录, 党 员 好 人 好 事 记 录 本, 党 员 组 织 关 系 转 移 登 记 册
( 四 ) 定 期 对 党 员 进 行 考 核, 党 员 每 半 年 向 党 支 部 书 面 汇 报 一 次 思 想, 作 为 支 部 考 核 的 依 据 ; 党 支 部 每 年 向 院 党 组 汇 报 一 次 对 党 员 考 核 的 结 果 ( 五 ) 讨 论 发 展 党 员 的 工 作 计 划, 制 定 培 养 教 育 和 考 察 积 极 分 子 的 具 体 措 施, 检 查 落 实 情 况, 讨 论 预 备 党 员 的 转 正 问 题 ( 六 ) 定 期 对 党 员 进 行 党 史 党 的 优 良 传 统 的 教 育, 组 织 党 员 观 看 有 教 育 意 义 的 电 影, 党 风 党 纪 电 视 片, 参 观 革 命 遗 址, 听 取 先 进 人 物 典 型 事 迹 介 绍, 使 党 员 受 到 生 动 的 思 想 政 治 教 育 ( 七 ) 督 促 支 部 党 员, 履 行 好 各 自 职 责, 开 展 各 类 文 体 活 动, 活 跃 文 化 生 活, 不 断 加 强 精 神 文 明 建 设 六 党 支 部 民 主 评 议 党 员 制 度 ( 一 ) 民 主 评 议 党 员 工 作 按 照 上 级 党 组 织 的 统 一 部 署, 每 年 进 行 一 次, 目 的 在 于 保 持 党 组 织 的 先 进 性, 提 高 党 员 队 伍 的 整 体 素 质, 增 强 党 组 织 的 凝 聚 力 和 战 斗 力 ( 二 ) 民 主 评 议 党 员 必 须 坚 持 实 事 求 是 民 主 公 开 平 等 的 原 则, 按 照 评 议 的 内 容, 开 展 批 评 与 自 我 批 评 ( 三 ) 民 主 评 议 党 员 工 作 主 要 分 六 个 阶 段 进 行 : 1. 组 织 准 备 阶 段 党 支 部 要 结 合 本 部 门 党 员 队 伍 现 状 的 实 际, 又 针 对 性 地 制 定 好 具 体 评 议 工 作 的 计 划, 确 定 本 次 评 议 的 重 点, 明 确 要 解 决 的 主 要 问 题, 召 开 党 员 大 会 进 行 动 员, 做 好 思 想 发 动 工 作 2. 学 习 教 育 阶 段 要 紧 密 联 系 当 前 形 势, 任 务 和 党 员 的 思 想 实 际, 组 织 党 员 学 习 马 列 主 义 毛 泽 东 思 想 邓 小 平 理 论 和 三 个 代 表
重 要 思 想, 学 习 中 央 省 市 县 委 的 有 关 文 件, 学 习 中 国 共 产 党 章 程 和 关 于 党 内 政 治 生 活 的 若 干 准 则, 由 针 对 性 地 开 展 教 育 活 动, 提 高 教 育 实 效 3. 自 我 总 结 阶 段 在 学 习 讨 论 的 基 础 上, 每 个 党 员 要 对 照 党 员 标 准 和 评 议 内 容, 认 真 总 结 一 年 来 思 想 工 作 学 习 等 方 面 的 情 况, 肯 定 情 况, 找 准 问 题, 明 确 方 向 4. 民 主 评 议 阶 段 评 议 前, 当 支 部 要 听 取 党 外 群 众 对 本 支 部 党 员 的 意 见 评 议 以 支 部 大 会 的 形 式, 先 由 党 员 自 我 总 结, 然 后 对 党 员 逐 个 进 行 评 议 评 议 中 要 敢 于 触 及 思 想, 认 真 的 开 展 批 评 与 自 我 批 评 党 员 领 导 干 部 要 以 普 通 党 员 的 身 份, 自 觉 参 加 评 议 活 动 5. 组 织 审 定 阶 段 认 真 召 开 好 党 支 部 会 议 支 部 对 党 内 外 群 众 评 议 的 情 况, 在 进 行 实 事 求 是 的 分 析 综 合 后, 形 成 组 织 意 见, 及 时 反 馈 给 党 员 本 人 党 支 部 评 议 意 见 的 反 馈, 由 院 支 部 负 责 实 施 6. 表 彰 处 理 阶 段 对 模 范 作 用 突 出 的 党 员, 经 支 部 大 会 讨 论 通 过, 报 院 党 组 批 审, 可 授 予 优 秀 共 产 党 员 称 号 对 评 议 中 暴 露 的 违 纪 等 问 题, 要 认 真 查 明, 严 肃 处 理 对 不 合 格 党 员, 要 妥 善 做 好 组 织 处 理 工 作 ( 四 ) 评 议 工 作 结 束 后, 支 部 形 成 总 结 材 料, 接 受 检 查 和 验 收, 对 达 不 到 要 求 的 支 部 要 进 行 补 课 ( 五 ) 对 民 主 评 议 党 员 的 各 种 文 件, 鉴 定 材 料 等, 按 规 定 装 入 工 作 资 料 盒, 以 便 查 阅 ( 六 ) 预 备 党 员 参 加 评 议, 不 平 定 等 次 临 时 外 借 的 党 员 须 回 本
支 部 参 加 民 主 评 议 活 动 七 党 支 部 党 费 缴 纳 制 度 按 期 缴 纳 党 费 是 党 员 应 尽 的 义 务 和 责 任 为 强 化 党 员 意 识, 支 部 制 定 了 明 确 的 党 费 缴 纳 制 度 缴 纳 时 间 : 按 月 缴 纳 缴 纳 金 额 : 按 每 人 每 月 工 资 的 一 定 比 例 上 交 收 缴 要 求 : 不 许 一 次 性 交 纳 几 个 月 的 党 费, 不 许 代 交 党 费 如 经 发 现 有 违 反 上 述 规 定 的, 给 予 党 内 批 评 教 育 无 故 迟 交 不 交, 一 次 给 予 口 头 批 评, 三 次 以 上 ( 含 三 次 ) 者, 给 予 通 报 批 评 因 故 迟 交 者, 应 主 动 向 党 支 部 说 明 原 因 组 委 负 责 定 时 收 缴 党 费, 添 册 登 记 并 按 时 上 交 上 级 组 织 部 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