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A/RES/64/255 大 会 Distr.: General 10 May 2010 第 六 十 四 届 会 议 议 程 项 目 46 大 会 决 议 [ 未 经 发 交 主 要 委 员 会 而 通 过 (A/64/L.44/Rev.1 和 Add.1)] 64/255. 加 强 全 球 道 路 安 全 大 会, 回 顾 其 关 于 加 强 全 球 道 路 安 全 的 2003 年 5 月 22 日 第 57/309 号 2003 年 11 月 5 日 第 58/9 号 2004 年 4 月 14 日 第 58/289 号 2005 年 10 月 26 日 第 60/5 号 和 2008 年 3 月 31 日 第 62/244 号 决 议, 审 议 了 秘 书 长 转 递 关 于 加 强 全 球 道 路 安 全 的 报 告 的 说 明 及 其 所 载 各 项 建 议, 1 认 识 到 道 路 交 通 重 大 碰 撞 事 故 造 成 的 死 亡 是 巨 大 的 全 球 负 担, 并 且 每 年 还 有 两 千 万 至 五 千 万 人 在 非 致 命 道 路 交 通 事 故 中 受 伤, 其 中 许 多 人 留 下 终 生 残 疾, 注 意 到 这 一 重 大 的 公 共 健 康 问 题 具 有 广 泛 的 社 会 和 经 济 影 响, 如 果 不 加 以 处 理, 可 能 会 影 响 各 国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阻 碍 在 实 现 千 年 发 展 目 标 方 面 取 得 进 展, 强 调 会 员 国 必 须 继 续 将 世 界 预 防 道 路 交 通 伤 害 报 告 作 为 道 路 安 全 工 作 的 纲 领, 酌 情 采 用 其 中 的 建 议, 特 别 注 意 其 中 列 出 的 不 使 用 安 全 带 和 儿 童 约 束 装 置 不 使 用 头 盔 酒 后 和 吸 毒 后 驾 驶 车 速 不 当 和 超 速 以 及 缺 乏 适 当 基 础 设 施 等 重 大 风 险 因 素, 加 强 道 路 安 全 管 理, 尤 其 注 意 行 人 骑 自 行 车 和 骑 摩 托 车 以 及 使 用 不 安 全 公 共 交 通 工 具 的 人 等 易 受 伤 害 的 道 路 使 用 者 的 需 要, 以 及 改 进 道 路 重 大 碰 撞 事 故 受 害 者 碰 撞 后 的 救 治, 赞 扬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发 挥 作 用, 执 行 大 会 交 给 它 的 任 务, 与 联 合 国 各 区 域 委 员 会 密 切 合 作, 在 联 合 国 系 统 内 协 调 道 路 安 全 问 题, 并 赞 扬 联 合 国 道 路 安 全 协 作 机 1 A/64/266 09-47712 *0947712* 请 回 收
制 作 为 一 个 协 商 机 制 所 取 得 的 进 展, 该 机 制 的 成 员 为 各 国 政 府 和 民 间 社 会 提 供 良 好 做 法 指 南, 支 持 采 取 行 动 消 除 重 大 道 路 安 全 风 险, 支 持 实 施 这 些 指 南, 确 认 联 合 国 各 区 域 委 员 会 及 其 附 属 机 构 在 开 展 更 多 道 路 安 全 活 动 方 面 所 做 的 工 作, 主 张 加 大 对 道 路 安 全 的 政 治 承 诺, 在 这 方 面 欢 迎 联 合 国 各 区 域 委 员 会 为 帮 助 中 低 收 入 国 家 制 订 和 达 到 减 少 道 路 交 通 伤 亡 目 标 而 实 施 的 加 强 全 球 道 路 安 全 : 制 订 区 域 和 国 家 减 少 道 路 交 通 伤 亡 目 标 项 目 的 结 论 和 建 议, 确 认 2008 年 3 月 14 日 美 洲 各 国 卫 生 部 长 在 墨 西 哥 梅 里 达 举 行 美 洲 暴 力 和 伤 害 预 防 会 议 期 间 签 署 的 美 洲 暴 力 和 伤 害 预 防 部 长 宣 言 2008 年 10 月 21 日 和 22 日 西 亚 经 济 社 会 委 员 会 在 多 哈 举 办 的 建 立 阿 拉 伯 马 什 雷 克 道 路 安 全 伙 伴 关 系 讲 习 班 的 多 哈 宣 言 和 其 他 成 果 2 2009 年 6 月 25 日 和 26 日 在 希 腊 哈 尔 基 达 举 行 的 欧 洲 经 济 委 员 会 主 题 为 加 强 东 南 欧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 制 订 区 域 和 国 家 减 少 道 路 交 通 伤 亡 目 标 会 议 的 结 论 和 建 议 2009 年 6 月 16 日 和 17 日 西 亚 经 济 社 会 委 员 会 与 阿 拉 伯 联 合 酋 长 国 国 家 交 通 管 理 局 协 作 在 阿 布 扎 比 举 办 的 在 西 亚 经 济 社 会 委 员 会 区 域 制 订 区 域 和 国 家 减 少 道 路 交 通 伤 亡 目 标 讲 习 班 2009 年 7 月 8 日 非 洲 经 济 委 员 会 在 达 累 斯 萨 拉 姆 举 办 的 以 确 保 非 洲 道 路 安 全 为 主 题 的 会 议 2006 年 11 月 6 日 至 11 日 亚 洲 及 太 平 洋 经 济 及 社 会 委 员 会 在 大 韩 民 国 釜 山 举 办 的 交 通 部 长 会 议 通 过 的 改 善 亚 洲 及 太 平 洋 区 域 道 路 安 全 部 长 宣 言 3 2009 年 9 月 2 日 至 4 日 亚 太 经 社 会 在 曼 谷 举 行 的 加 强 道 路 安 全 问 题 专 家 小 组 会 议 的 建 议, 特 别 注 意 到 需 要 编 订 指 南 概 要 列 明 该 区 域 加 强 道 路 安 全 方 面 的 最 佳 做 法, 以 及 2008 年 和 2009 年 亚 太 经 社 会 举 办 的 加 强 道 路 安 全 问 题 专 家 小 组 各 次 会 议 的 成 果, 又 确 认 国 际 社 会 开 展 了 关 于 道 路 安 全 的 若 干 其 他 重 要 活 动, 包 括 经 济 合 作 与 发 展 组 织 国 际 运 输 论 坛 编 写 的 题 为 实 现 零 事 故 : 远 大 道 路 安 全 目 标 及 安 全 系 统 办 法 的 报 告 2009 年 2 月 16 日 至 18 日 在 哥 伦 比 亚 特 区 华 盛 顿 举 行 的 工 作 场 所 道 路 安 全 问 题 国 际 会 议 2009 年 6 月 15 日 在 都 柏 林 举 行 的 主 题 为 工 作 场 所 道 路 安 全 问 题 的 国 际 会 议, 该 会 议 着 重 指 出 了 车 队 安 全 的 重 要 性 以 及 私 营 部 门 在 处 理 各 自 机 构 工 作 人 员 对 于 驾 驶 行 为 的 关 切 方 面 所 起 的 重 要 作 用, 注 意 到 各 国 和 各 区 域 为 提 高 对 道 路 安 全 问 题 的 意 识 而 采 取 的 各 项 举 措, 又 注 意 到 世 界 银 行 全 球 道 路 安 全 融 资 机 制 作 为 支 持 道 路 安 全 能 力 建 设 和 提 供 这 方 面 技 术 支 助 的 供 资 机 制 和 作 为 增 加 中 低 收 入 国 家 处 理 道 路 安 全 问 题 所 需 资 源 的 途 径 而 发 挥 的 重 要 作 用, 确 认 支 持 国 家 区 域 和 全 球 道 路 安 全 工 作 的 资 金 已 经 增 加, 并 尤 其 欢 迎 包 括 澳 大 利 亚 荷 兰 和 瑞 典 三 国 政 府 在 内 的 所 有 捐 助 方 以 2 见 E/ESCWA/EDGD/2008/5 3 E/ESCAP/63/13, 第 四 章 2
及 布 隆 伯 格 慈 善 基 金 会 和 国 际 汽 联 汽 车 和 社 会 基 金 会 为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和 全 球 道 路 安 全 融 资 机 制 提 供 了 财 务 援 助, 还 注 意 到 国 际 标 准 化 组 织 为 制 订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管 理 系 统 的 标 准 而 开 展 的 工 作, 注 意 到 全 球 道 路 安 全 委 员 会 题 为 确 保 道 路 安 全 : 道 路 安 全 行 动 十 年 的 报 告, 该 报 告 把 道 路 安 全 与 可 持 续 发 展 联 系 起 来, 并 呼 吁 开 展 道 路 安 全 行 动 十 年 活 动, 并 注 意 到 确 保 道 路 安 全 运 动 已 成 为 提 高 道 路 安 全 意 识 和 推 动 增 加 道 路 安 全 资 金 的 全 球 工 具, 确 认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发 表 了 道 路 安 全 全 球 现 状 报 告 : 行 动 起 来, 该 出 版 物 首 次 评 估 了 全 球 道 路 安 全 状 况, 并 强 调 指 出, 易 受 伤 害 的 道 路 使 用 者 占 所 有 道 路 交 通 事 故 死 亡 者 的 一 半, 全 世 界 已 制 订 关 于 道 路 安 全 关 键 风 险 因 素 的 全 面 立 法 的 国 家 比 例 较 低, 欢 迎 世 界 银 行 和 非 洲 开 发 银 行 亚 洲 开 发 银 行 欧 洲 复 兴 开 发 银 行 欧 洲 投 资 银 行 美 洲 开 发 银 行 及 伊 斯 兰 开 发 银 行 等 六 大 多 边 开 发 银 行 联 合 表 示, 它 们 将 进 行 合 作, 通 过 加 强 对 其 投 资 的 协 调, 并 通 过 进 行 安 全 审 计 和 评 估 道 路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加 强 其 基 础 设 施 方 案 的 道 路 安 全 部 分, 对 全 世 界 特 别 是 中 低 收 入 国 家 的 道 路 交 通 死 伤 不 断 增 多 表 示 关 切, 同 时 考 虑 到 道 路 交 通 系 统 中 的 死 亡 率 大 大 高 于 其 它 交 通 系 统, 甚 至 在 高 收 入 国 家 也 是 如 此, 确 认 一 些 中 低 收 入 国 家 已 作 出 努 力, 落 实 最 佳 做 法, 制 定 远 大 目 标, 并 监 测 道 路 交 通 死 亡 情 况, 重 申 需 要 进 一 步 加 强 道 路 安 全 方 面 的 国 际 合 作 和 知 识 分 享, 并 顾 及 中 低 收 入 国 家 的 需 要, 确 认 只 有 在 民 间 社 会 的 参 与 下, 通 过 多 部 门 协 作 以 及 公 私 部 门 有 关 各 方 之 间 伙 伴 关 系, 才 可 实 施 解 决 全 球 道 路 安 全 危 机 的 办 法, 又 确 认 研 究 可 发 挥 作 用, 协 助 制 订 关 于 道 路 安 全 的 政 策 决 定 及 监 测 和 评 价 各 种 措 施 的 效 果, 并 确 认 需 要 进 行 更 多 的 研 究, 处 理 新 出 现 的 交 通 分 心 作 为 道 路 交 通 碰 撞 事 故 一 个 风 险 因 素 的 问 题, 承 认 阿 曼 在 提 请 国 际 社 会 注 意 全 球 道 路 安 全 危 机 方 面 发 挥 的 主 导 作 用, 赞 扬 俄 罗 斯 联 邦 政 府 于 2009 年 11 月 19 日 和 20 日 在 莫 斯 科 举 办 第 一 届 全 球 道 路 安 全 问 题 部 长 级 会 议, 负 责 运 输 保 健 教 育 安 全 和 相 关 交 通 执 法 问 题 的 3
部 长 和 代 表 组 成 的 各 国 代 表 团 出 席 了 会 议, 会 议 结 束 时 发 表 了 宣 言, 其 中 提 请 大 会 宣 布 一 个 道 路 安 全 行 动 十 年, 4 1. 欣 见 2009 年 11 月 19 日 和 20 日 在 莫 斯 科 举 办 的 第 一 届 全 球 道 路 安 全 问 题 部 长 级 会 议 通 过 的 宣 言 ; 4 2. 宣 布 2011-2020 年 为 道 路 安 全 行 动 十 年, 其 目 标 是 通 过 在 国 家 区 域 和 全 球 各 级 开 展 更 多 活 动, 稳 定 并 随 后 降 低 预 计 的 全 球 道 路 死 亡 率 ; 3. 请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和 联 合 国 各 区 域 委 员 会 同 联 合 国 道 路 安 全 协 作 机 制 中 的 其 他 合 作 伙 伴 以 及 其 他 利 益 攸 关 方 合 作, 拟 订 十 年 行 动 计 划, 作 为 支 持 实 施 十 年 目 标 的 指 导 文 件 ; 4. 重 申 处 理 全 球 道 路 安 全 问 题 的 重 要 性, 并 重 申 需 要 进 一 步 加 强 国 际 合 作, 要 考 虑 到 中 低 收 入 国 家 的 需 要, 包 括 最 不 发 达 国 家 和 非 洲 国 家 的 需 要, 建 设 道 路 安 全 领 域 的 能 力, 并 在 财 务 和 技 术 上 支 持 它 们 作 出 的 努 力 ; 5. 确 认 应 在 不 预 设 不 必 要 条 件 的 情 况 下, 可 预 测 地 及 时 提 供 多 边 技 术 和 财 务 援 助, 以 支 持 开 展 加 强 道 路 安 全 方 面 的 能 力 建 设, 同 时 考 虑 到 一 刀 切 办 法 行 不 通, 而 且 每 个 国 家 都 有 自 身 的 需 求 和 优 先 重 点, 因 而 都 有 着 各 自 的 具 体 情 况 ; 6. 吁 请 会 员 国 以 行 动 计 划 为 基 础, 开 展 道 路 安 全 活 动, 特 别 是 在 道 路 安 全 管 理 道 路 基 础 设 施 车 辆 安 全 道 路 使 用 者 行 为 ( 包 括 交 通 分 心 ) 道 路 安 全 教 育 和 碰 撞 后 救 治 等 领 域 开 展 活 动, 包 括 残 疾 人 的 康 复 活 动 ; 7. 邀 请 所 有 会 员 国 根 据 行 动 计 划 制 订 本 国 将 在 十 年 结 束 时 实 现 的 减 少 道 路 交 通 伤 亡 的 目 标 ; 8. 要 求 在 行 动 计 划 中 列 入 有 关 活 动, 通 过 支 持 制 订 适 当 立 法 和 政 策 建 设 基 础 设 施 和 增 加 可 持 续 交 通 工 具, 注 重 满 足 所 有 道 路 使 用 者 的 需 要, 尤 其 是 中 低 收 入 国 家 行 人 骑 自 行 车 者 和 其 他 易 受 伤 害 道 路 使 用 者 的 需 要, 并 在 这 方 面 邀 请 国 际 金 融 机 构 和 区 域 开 发 银 行 协 助 发 展 中 国 家 建 设 可 持 续 的 大 众 交 通 系 统, 以 减 少 道 路 交 通 事 故 ; 9. 又 要 求 采 取 多 部 门 联 合 行 动, 增 加 制 订 针 对 道 路 交 通 伤 亡 关 键 风 险 因 素, 包 括 不 使 用 安 全 带 儿 童 约 束 装 置 和 头 盔 以 及 酒 后 驾 驶 和 超 速 的 全 面 立 法 的 国 家 比 例, 在 十 年 结 束 时, 将 这 个 比 例 从 道 路 安 全 全 球 现 状 报 告 : 行 动 起 来 确 认 的 15% 提 高 到 50% 以 上, 并 鼓 励 会 员 国 加 强 关 于 这 些 风 险 因 素 的 现 有 道 路 安 全 立 法 的 执 法 力 度 ; 10. 鼓 励 各 国 政 府 公 营 和 私 营 公 司 非 政 府 组 织 和 多 边 组 织 酌 情 采 取 行 动, 劝 阻 导 致 因 道 路 重 大 碰 撞 事 故 而 发 病 和 死 亡 人 数 增 多 的 交 通 分 心 行 为, 包 括 驾 车 发 短 信 ; 4 A/64/540, 附 件 4
11. 邀 请 各 国 政 府 发 挥 主 导 作 用, 开 展 十 年 的 各 项 活 动, 同 时 推 动 学 术 界 私 营 部 门 专 业 协 会 非 政 府 组 织 以 及 包 括 各 国 红 十 字 会 和 红 新 月 会 受 害 者 组 织 和 青 年 组 织 以 及 媒 体 在 内 的 民 间 社 会 进 行 多 部 门 协 作 ; 12. 邀 请 各 会 员 国 国 际 组 织 开 发 银 行 和 供 资 机 构 基 金 会 专 业 协 会 和 私 营 公 司 考 虑 为 十 年 相 关 活 动 提 供 足 够 的 补 充 资 金 ; 13. 请 联 合 国 道 路 安 全 协 作 机 制 继 续 发 挥 非 正 式 协 商 机 制 的 作 用, 包 括 促 进 落 实 与 十 年 有 关 的 活 动 ; 14. 邀 请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和 联 合 国 各 区 域 委 员 会 与 联 合 国 道 路 安 全 协 作 机 制 其 他 伙 伴 合 作, 举 办 第 二 个 联 合 国 道 路 安 全 周 活 动, 以 启 动 十 年 ; 15. 鼓 励 会 员 国 继 续 加 强 保 障 道 路 安 全 的 承 诺, 包 括 将 每 年 11 月 第 三 个 星 期 日 定 为 世 界 道 路 交 通 事 故 受 害 者 纪 念 日 ; 16. 又 鼓 励 会 员 国 签 署 和 实 施 联 合 国 各 项 关 于 道 路 安 全 的 法 律 文 书, 并 遵 守 残 疾 人 权 利 公 约 ; 5 17. 邀 请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和 联 合 国 各 区 域 委 员 会 在 联 合 国 道 路 安 全 协 作 机 制 框 架 内 协 调 对 实 现 行 动 计 划 所 载 目 标 方 面 全 球 进 展 情 况 的 定 期 监 测, 并 编 写 全 球 道 路 安 全 状 况 报 告 以 及 开 发 其 他 适 当 监 测 工 具 ; 18. 邀 请 会 员 国 和 国 际 社 会 将 道 路 安 全 纳 入 与 诸 如 发 展 环 境 和 都 市 化 等 有 关 的 其 他 国 际 议 程 ; 19. 确 认 对 十 年 期 间 所 取 得 进 展 情 况 进 行 中 期 审 查 和 最 后 审 查 的 重 要 性, 并 邀 请 感 兴 趣 的 会 员 国 同 联 合 国 道 路 安 全 协 作 机 制 协 商, 组 织 国 际 区 域 和 国 家 三 级 会 议, 以 评 估 十 年 工 作 的 落 实 情 况 ; 20. 决 定 将 题 为 全 球 道 路 安 全 危 机 的 项 目 列 入 大 会 第 六 十 六 届 会 议 临 时 议 程, 并 请 秘 书 长 向 该 届 会 议 报 告 在 实 现 行 动 十 年 各 项 目 标 方 面 取 得 的 进 展 2010 年 3 月 2 日 第 74 次 全 体 会 议 5 第 61/106 号 决 议, 附 件 一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