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 权 资 本 市 场 司 力 达 律 师 事 务 所 是 一 家 领 先 的 国 际 律 师 事 务 所, 在 全 球 各 地 提 供 企 业 商 业 和 融 资 方 面 的 法 律 服 务 我 们 将 卓 越 的 法 律 专 业 技 能 对 商 业 事 务 的 领 悟, 以 及 处 理 法 律 问 题 务 实 创 新 的 工 作 模 式 融 汇 贯 通, 为 客 户 提 供 最 优 质 的 专 业 法 律 服 务 我 们 在 亚 洲 具 有 悠 久 的 历 史, 早 在 1974 年 就 成 立 香 港 办 事 处, 并 于 2009 年 成 立 北 京 办 事 处 我 们 就 英 国 和 香 港 法 律 提 供 法 律 意 见, 并 为 香 港 的 资 本 市 场 交 易 提 供 有 关 美 国 证 券 法 方 面 的 意 见 我 们 曾 为 发 行 人 保 荐 人 和 承 销 商, 就 香 港 中 国 大 陆 和 其 它 地 方 的 许 多 最 具 影 响 且 备 受 关 注 的 高 端 股 权 资 本 市 场 交 易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我 们 在 资 本 市 场 的 法 律 服 务 经 验 包 括 : 首 次 公 开 发 售, 包 括 根 据 美 国 证 券 法 第 144A 条 发 售 的 各 个 方 面 Detail from Sea Hook by Trevor Bell 双 重 和 多 重 上 市 配 售 大 型 跨 国 公 司 中 国 国 有 企 业 和 民 营 企 业 的 供 股 可 转 换 和 可 交 换 证 券 这 家 以 服 务 质 量 而 享 誉 业 界 的 顶 级 律 师 事 务 所 确 实 名 不 虚 传 司 力 达 正 是 您 梦 寐 以 求 的 律 师 事 务 所 他 们 为 最 复 杂 的 交 易 提 供 最 佳 法 律 意 见, 是 一 些 律 师 精 英 提 供 的 最 优 质 法 律 意 见 2013 年 国 际 金 融 法 律 评 论 1000 亚 洲 私 有 化 我 们 拥 有 相 当 丰 富 的 首 次 公 开 发 售 (IPO) 前 投 资 经 验, 并 兼 具 资 本 市 场 和 并 购 方 面 的 精 湛 专 长 我 们 的 律 师 均 精 通 多 个 专 业 领 域, 这 种 工 作 模 式 确 保 每 位 律 师 拥 有 全 方 面 的 丰 富 经 验, 可 对 各 种 企 业 资 本 市 场 和 金 融 事 宜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香 港 中 国 大 陆 亚 太 地 区
他 们 是 提 供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和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法 律 意 见 的 专 业 人 士, 且 兼 具 创 新 性 和 独 创 性 2012 年 钱 伯 斯 亚 洲 奖 项 香 港 年 度 最 佳 资 本 市 场 律 师 事 务 所,2014 年 项 目 促 成 者 法 律 大 奖 2013 年 度 最 佳 股 权 交 易 ( 中 国 人 民 保 险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首 次 公 开 发 售 ),2013 年 国 际 金 融 法 律 评 论 亚 洲 大 奖 2012 年 度 最 佳 交 易 ( 中 国 人 民 保 险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首 次 公 开 发 售 ),2012 年 亚 洲 法 律 顾 问 年 度 最 佳 交 易 大 奖 年 度 最 佳 海 外 股 权 交 易 ( 新 华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在 香 港 和 上 海 首 次 公 开 发 售 ), 商 法 月 刊 2012 年 度 最 佳 交 易 大 奖 2013 年 度 最 佳 股 权 市 场 ( 阿 里 巴 巴 私 有 化 项 目 ),2013 年 亚 洲 法 律 杂 志 香 港 法 律 大 奖 结 构 化 融 资 和 证 券 化,2014 年 商 法 月 刊 大 奖 2013 年 度 最 佳 股 权 交 易 ( 太 古 地 产 6.45 亿 美 元 的 大 宗 交 易 ),2012 年 国 际 融 资 评 论 亚 洲 年 度 大 奖 香 港 年 度 最 佳 公 司 治 理 律 师 事 务 所,2012 年 ACQ 金 融 杂 志 全 球 大 奖 2013 年 度 最 佳 资 本 市 场 律 师 事 务 所 ( 香 港 ),2013 年 洲 际 金 融 全 球 大 奖 香 港 年 度 最 佳 银 行 和 融 资 律 师 事 务 所,2013 年 国 际 全 球 法 律 专 家 大 奖 香 港 年 度 最 佳 银 行 和 融 资 律 师 事 务 所,2013 年 国 际 获 奖 者, 国 际 企 业 杂 志 法 律 大 奖 年 度 最 佳 融 资 律 师 团 队,2013 年 律 师 大 奖 年 度 最 佳 全 球 融 资 交 易,2013 年 美 国 律 师 全 球 法 律 大 奖 年 度 最 佳 证 券 法 律 师 事 务 所 ( 香 港 ),2013 年 国 际 收 购 并 购 大 奖 年 度 最 佳 结 构 化 融 资 和 证 券 化 交 易,( 巴 克 莱 更 新 Fosse Master Issuer 的 人 民 币 债 券 计 划,2012-1 系 列 票 据 ),2013 年 国 际 金 融 法 律 评 论 亚 洲 大 奖 我 们 荣 获 钱 伯 斯 亚 洲 (2013 年 ) 亚 太 法 律 500 强 (2013 年 ) 及 国 际 金 融 法 律 评 论 1000 (2014 年 ) 评 为 中 国 ( 包 括 香 港 ) 顶 级 资 本 市 场 律 师 事 务 所 : 股 权 ( 国 际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及 中 国 ( 包 括 香 港 ) 顶 级 企 业 / 并 购 律 师 事 务 所 : 精 英 ( 国 际 律 师 事 务 所 )
他 们 专 注 于 高 端 市 场, 为 稳 据 顶 级 排 名 的 客 户 提 供 服 务, 其 极 富 经 验 的 法 律 服 务 受 到 广 泛 认 可 出 色 的 律 师 团 队 源 源 不 断 地 从 市 场 获 得 为 耗 资 巨 大 的 项 目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的 机 会 2013 年 钱 伯 斯 亚 洲 近 期 的 经 验 首 次 公 开 发 售 和 上 市 为 17 个 承 销 商, 其 中 包 括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有 限 公 司 汇 丰 瑞 信 和 高 盛 ( 担 任 联 席 保 荐 人 ), 就 中 国 人 民 保 险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在 香 港 联 交 所 的 全 球 发 售 和 H 股 上 市 ( 筹 资 31 亿 美 元 ) 提 供 法 律 意 见 为 普 拉 达 (PRADA S.p.A.), 就 其 在 香 港 联 交 所 的 上 市 ( 筹 资 21.4 亿 美 元 )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为 太 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和 太 古 地 产 有 限 公 司, 就 27 亿 美 元 计 划 资 产 分 拆 和 太 古 地 产 有 限 公 司 在 香 港 联 交 所 独 立 上 市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为 瑞 士 银 行 瑞 信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有 限 公 司 和 高 盛, 就 中 国 太 平 洋 保 险 在 香 港 联 交 所 的 全 球 发 售 和 上 市 ( 筹 资 36 亿 美 元 )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为 高 盛 摩 根 士 丹 利 和 德 意 志 银 行, 就 阿 里 巴 巴 ( 中 国 领 先 的 B2B 电 子 商 务 公 司 ) 的 首 次 公 开 发 售 和 在 香 港 上 市 ( 筹 资 15 亿 美 元 )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为 摩 根 士 丹 利 瑞 士 银 行 和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有 限 公 司, 就 复 星 集 团 ( 中 国 最 大 的 民 营 企 业 之 一 ) 的 首 次 公 开 发 售 和 香 港 上 市 ( 筹 资 15 亿 美 元 )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为 摩 根 士 丹 利 和 工 商 东 亚 融 资 有 限 公 司, 就 合 景 泰 富 的 首 次 公 开 发 售 和 香 港 上 市 ( 筹 资 6.71 亿 美 元 )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为 东 风 汽 车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就 其 首 次 公 开 发 售 和 香 港 上 市 ( 筹 资 5.89 亿 美 元 )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为 摩 根 士 丹 利 和 其 它 承 销 商, 就 雅 居 乐 地 产 的 首 次 公 开 发 售 和 香 港 上 市 ( 筹 资 4.69 亿 美 元 ) 以 及 随 后 以 补 充 性 配 售 ( 筹 资 4.07 亿 美 元 )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为 中 国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就 其 首 次 公 开 发 售 和 香 港 上 市 ( 筹 资 2.65 亿 美 元 )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为 许 多 中 国 企 业 ( 包 括 中 国 电 信 中 国 石 化 中 国 联 通 和 中 国 铝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突 破 性 的 首 次 公 开 发 售 的 承 销 商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双 重 和 多 重 上 市 为 英 国 保 诚, 就 其 以 介 绍 形 式 在 香 港 的 双 重 第 一 上 市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为 中 国 冶 金 科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就 其 在 香 港 联 交 所 的 H 股 全 球 发 售 和 上 市 以 及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A 股 发 售 和 上 市 ( 筹 资 52 亿 美 元 )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为 摩 根 士 丹 利, 就 凹 凸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以 介 绍 形 式 在 香 港 联 交 所 上 市 ( 是 首 家 在 纳 斯 达 克 上 市 的 公 司 获 得 在 香 港 第 二 上 市 )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为 中 芯 国 际 集 成 电 路 制 造 有 限 公 司, 就 其 在 香 港 的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及 在 纽 约 的 双 重 上 市 ( 筹 资 19 亿 美 元 )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为 渣 打 银 行, 就 其 在 香 港 联 交 所 筹 资 25.6 亿 港 元 的 股 份 发 售, 并 在 香 港 联 交 所 和 伦 敦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双 重 上 市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为 高 盛 和 汇 丰 银 行, 就 交 通 银 行 ( 首 家 在 海 外 上 市 的 中 国 国 有 商 业 银 行 ) 的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和 香 港 上 市 ( 筹 资 21 亿 美 元 )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配 售 为 花 旗 集 团 德 意 志 银 行 高 盛 和 其 它 承 销 商, 就 中 国 石 油 配 售 27 亿 美 元 的 新 H 股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为 里 昂 证 券, 就 配 售 保 华 建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6.17 亿 美 元 新 股 和 可 转 换 债 券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为 摩 根 士 丹 利 和 荷 兰 银 行, 就 配 售 苏 格 兰 皇 家 银 行 集 团 间 接 持 有 的 中 国 银 行 的 现 有 H 股 ( 筹 资 约 24 亿 美 元 )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为 渣 打 银 行, 就 其 为 收 购 韩 国 第 一 银 行 融 资 部 分 资 金 而 配 售 10.8 亿 英 镑 股 份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为 中 国 网 络 通 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就 其 与 电 讯 盈 科 签 订 79.27 亿 港 元 (10 亿 美 元 ) 认 购 协 议, 认 购 电 讯 盈 科 扩 大 后 的 已 发 行 股 本 的 约 20%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为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有 限 公 司 ( 作 为 中 国 铀 业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的 财 务 顾 问 ), 就 其 以 3.84 亿 美 元 认 购 维 奥 集 团 (Vital Group Holdings) 的 新 股 份 及 为 建 议 收 购 维 奥 而 发 行 的 6 亿 港 元 可 转 换 债 券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为 中 银 国 际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德 意 志 银 行 和 摩 根 士 丹 利, 就 配 售 中 科 矿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的 6 亿 美 元 新 股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为 中 国 建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就 其 三 次 配 售 H 股, 分 别 筹 资 约 4.39 亿 美 元 3.40 亿 美 元 及 3.20 亿 美 元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为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有 限 公 司, 就 补 充 性 配 售 中 国 光 大 的 股 份 ( 筹 资 2.92 亿 美 元 )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为 摩 根 士 丹 利 和 摩 根 大 通, 就 补 充 性 配 售 世 茂 房 地 产 的 股 份 ( 筹 资 2.517 亿 美 元 )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为 美 国 运 通 公 司, 就 其 以 向 私 人 投 资 者 配 售 的 方 式 出 售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的 H 股, 获 利 约 2.10 亿 美 元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为 中 芯 国 际 集 成 电 路 制 造 有 限 公 司, 就 其 向 大 唐 电 信 和 机 构 投 资 者 配 售 1 亿 美 元 股 份 及 发 行 1 亿 美 元 新 股, 以 及 较 早 前 根 据 其 一 般 授 权 向 大 唐 电 信 发 行 1.718 亿 美 元 新 股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美 国 证 券 法 上 市 第 144A 规 则 /S 条 例, 以 及 根 据 第 144 规 则 发 售 我 们 能 够 为 香 港 资 本 市 场 交 易 提 供 美 国 法 律 意 见 我 们 拥 有 能 讲 流 利 中 文 具 有 美 国 律 师 执 业 资 格 的 律 师 团 队, 能 就 根 据 第 144 规 则 进 行 发 售 的 各 个 方 面 提 供 法 律 意 见 我 们 的 经 验 包 括 : 为 重 庆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 按 总 资 产 和 总 存 款 计, 是 重 庆 最 大 的 银 行, 也 是 中 国 第 三 大 省 级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 就 其 筹 资 13.5 亿 美 元 的 香 港 H 股 公 开 发 售 及 根 据 第 144A 规 则 /S 条 例 进 行 国 际 发 售 提 供 法 律 意 见 摩 根 士 丹 利 和 野 村 担 任 联 席 全 球 协 调 人 联 席 保 荐 人 联 席 账 簿 管 理 人 和 联 席 牵 头 经 办 人 为 摩 根 士 丹 利 建 银 国 际 摩 根 大 通 中 银 国 际 和 德 意 志 银 行 ( 作 为 联 席 全 球 协 调 人 ), 就 中 国 熔 盛 重 工 集 团 筹 资 18 亿 美 元 在 香 港 联 交 所 的 首 次 公 开 发 售 及 根 据 第 144A 规 则 /S 条 例 进 行 全 球 发 售 提 供 法 律 意 见 中 国 熔 盛 重 工 集 团 是 中 国 一 家 大 型 重 工 企 业 集 团, 业 务 包 括 造 船 海 洋 工 程 轮 机 制 造 和 工 程 机 械 为 霸 王 国 际 ( 华 南 地 区 一 家 领 先 的 中 草 药 护 发 产 品 制 造 商 ), 就 其 筹 资 2.15 亿 美 元 的 香 港 首 次 公 开 发 售 及 根 据 第 144A 条 /S 条 例 进 行 的 7 亿 股 普 通 股 全 球 发 售 提 供 法 律 意 见 摩 根 士 丹 利 和 汇 丰 担 任 该 次 发 售 的 联 席 全 球 协 调 人 账 簿 管 理 人 和 牵 头 经 办 人 为 高 盛 和 摩 根 士 丹 利 ( 作 为 联 席 全 球 协 调 人 和 联 席 保 荐 人 ), 就 北 京 最 大 的 房 地 产 公 司 之 一 远 洋 地 产 控 股 筹 资 18 亿 美 元 的 香 港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及 根 据 第 144A 条 /S 条 例 进 行 的 发 售 提 供 法 律 意 见 为 高 盛 汇 丰 瑞 银 和 摩 根 大 通 ( 作 为 联 席 账 簿 管 理 人 和 联 席 牵 头 经 办 人 ), 就 中 国 领 先 的 百 货 连 锁 集 团 茂 业 国 际 控 股 筹 资 3.54 亿 美 元 的 香 港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及 根 据 第 144A 条 /S 条 例 进 行 全 球 发 售 提 供 法 律 意 见 为 高 盛 ( 作 为 独 家 全 球 协 调 人 和 保 荐 人 ), 就 台 湾 网 络 产 品 原 创 设 计 制 造 商 达 创 科 技 筹 资 2.08 亿 美 元 的 香 港 首 次 公 开 发 售 及 根 据 第 144A 条 /S 条 例 进 行 国 际 发 售 提 供 法 律 意 见 为 复 星 国 际 ( 中 国 最 大 的 民 营 集 团 之 一 ), 就 其 筹 资 17 亿 美 元 的 香 港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及 根 据 第 144A 条 /S 条 例 进 行 国 际 发 售 提 供 法 律 意 见, 这 是 香 港 2007 年 最 大 规 模 的 首 次 公 开 发 售 项 目 之 一 摩 根 士 丹 利 瑞 银 和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有 限 公 司 担 任 该 次 发 售 的 联 席 账 簿 管 理 人 和 牵 头 经 办 人 为 摩 根 大 通 和 瑞 银 ( 作 为 联 席 全 球 承 销 商 ), 就 中 海 石 油 化 学 筹 资 3.93 亿 美 元 的 香 港 首 次 公 开 发 售 H 股 及 根 据 第 144A 条 /S 条 例 进 行 国 际 发 售 提 供 法 律 意 见 为 高 盛 和 摩 根 士 丹 利 ( 作 为 联 席 全 球 承 销 商 ), 就 上 海 高 档 房 地 产 开 发 商 世 茂 房 地 产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筹 资 5.5 亿 美 元 的 香 港 首 次 公 开 发 售 及 根 据 第 144A 条 /S 条 例 进 行 国 际 发 售 提 供 法 律 意 见 为 高 盛 和 其 他 承 销 商, 就 食 品 和 饮 料 公 司 中 国 雨 润 食 品 集 团 筹 资 2.24 亿 美 元 的 香 港 首 次 公 开 发 售 及 根 据 第 144A 条 /S 条 例 进 行 国 际 发 售 提 供 法 律 意 见 为 嘉 诚 亚 洲 有 限 公 司 和 高 盛, 就 中 化 香 港 构 建 和 执 行 的 6.5 亿 美 元 反 向 收 购 之 前 由 中 化 香 港 的 大 股 东 ( 中 化 集 团 ) 拥 有 的 国 内 肥 料 业 务, 包 括 战 略 配 售 优 先 发 售 及 根 据 第 144A 条 进 行 机 构 配 售 提 供 法 律 意 见 * 上 述 项 目 是 拥 有 香 港 和 美 国 律 师 执 业 资 格 的 合 伙 人 莫 德 华 律 师 在 加 入 司 力 达 律 师 事 务 所 之 前 的 代 表 性 执 业 经 验
供 股 和 发 行 红 利 股 为 渣 打 银 行, 就 其 分 别 筹 资 约 32.58 亿 英 镑 和 17.79 亿 英 镑 的 供 股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为 保 诚 集 团, 就 其 建 议 进 行 的 200 亿 美 元 供 股, 以 为 其 拟 与 友 邦 集 团 合 并 筹 集 部 分 资 金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为 富 联 国 际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就 其 5.61 亿 港 元 供 股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为 中 信 集 团 和 淡 马 锡 控 股 ( 作 为 承 销 商 ), 就 中 信 资 源 的 25.23 亿 港 元 供 股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为 数 码 通 电 讯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就 其 按 每 一 股 现 有 股 份 获 派 发 一 股 红 利 股 的 基 准 发 行 1,310 万 美 元 红 股 提 供 法 律 服 私 有 化 为 香 港 铁 路 有 限 公 司, 就 其 筹 资 13 亿 美 元 的 私 有 化 和 全 球 发 售 ( 是 香 港 首 次, 也 是 至 今 为 止 唯 一 一 次 私 有 化 )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首 次 公 开 发 售 前 投 资 为 渣 打 银 行, 就 其 对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首 次 公 开 发 售 的 5 亿 美 元 基 石 投 资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为 GE Capital Equity Investments, 就 其 对 三 一 重 装 国 际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1,250 万 美 元 基 石 投 资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为 China Brands Investments 和 Crescent Arena, 就 其 对 百 丽 国 际 首 次 公 开 发 售 前 的 投 资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可 转 换 和 可 交 换 证 券 为 摩 根 士 丹 利, 就 中 国 龙 工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同 时 发 行 4.88 亿 美 元 股 权 和 可 转 换 债 务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为 中 芯 国 际 集 成 电 路 制 造 有 限 公 司, 就 其 向 中 国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全 资 附 属 公 司 Country Hill Limited 发 行 2.50 亿 美 元 可 换 股 优 先 股 认 股 权 证 和 认 股 权 证 优 先 股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为 联 合 能 源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就 其 发 行 可 转 换 债 券, 以 收 购 Transmeridian Exploration 的 大 部 分 权 益 ( 估 值 约 2.12 亿 美 元 )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联 系 人 韩 汶 (NEIL HYMAN) E neil.hyman@slaughterandmay.com 白 礼 仁 (PETER BRIEN) E peter.brien@slaughterandmay.com 魏 伯 (JASON WEBBER) E jason.webber@slaughterandmay.com 余 嘉 宝 (BENITA YU) E benita.yu@slaughterandmay.com 雷 迪 智 (LAURENCE RUDGE) E laurence.rudge@slaughterandmay.com 钟 慕 贞 (LISA CHUNG) E lisa.chung@slaughterandmay.com 莫 德 华 (JOHN MOORE) E john.moore@slaughterandmay.com 蔡 珍 吾 (CLARA CHOI) E clara.choi@slaughterandmay.com
香 港 北 京 伦 敦 布 鲁 塞 尔 香 港 中 环 康 乐 广 场 1 号 中 国 北 京 建 国 门 外 大 街 1 号 国 One Bunhill Row Square de Meeûs 40 怡 和 大 厦 47 楼 贸 写 字 楼 2 座 2903/2905 室 London EC1Y 8YY 1000 Brussels 邮 编 :100004 United Kingdom Belgium 电 话 :+852 2521 0551 电 话 :+86 10 5965 0600 电 话 :+44 (0)20 7600 1200 电 话 :+32 (0)2 737 94 00 传 真 :+852 2845 2125 传 真 :+86 10 5965 0650 传 真 :+44 (0)20 7090 5000 传 真 :+32 (0)2 737 94 01 www.slaughterandmay.com 司 力 达 律 师 事 务 所 2014 Equity Capital Markets_Chinese.indd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