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关 于 做 好 上 市 公 司 2013 年 年 报 审 计 工 作 的 通 知 会 协 2013 107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各 证 券 资 格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为 强 化 证 券 资 格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称 事 务 所 ) 质 量 控 制 体 系 建 设, 规 范 注 册 会 计 师 执 业 行 为, 提 升 上 市 公 司 年 报 审 计 工 作 质 量, 促 进 行 业 科 学 发 展, 现 就 做 好 上 市 公 司 2013 年 年 报 审 计 工 作 通 知 如 下 : 一 年 报 审 计 工 作 总 体 要 求 事 务 所 应 高 度 重 视 和 认 真 实 施 2013 年 度 上 市 公 司 年 报 审 计 工 作, 以 深 化 诚 信 建 设 完 善 质 量 控 制 体 系 为 核 心, 以 提 升 年 报 审 计 工 作 质 量 强 化 年 报 审 计 风 险 管 控 为 目 标, 恪 守 诚 信 独 立 客 观 公 正 的 原 则, 做 好 2013 年 年 报 审 计 的 组 织 计 划 和 实 施 等 各 项 工 作 二 强 化 质 量 控 制 体 系 建 设 事 务 所 要 以 合 伙 制 转 制 为 契 机, 建 立 和 完 善 适 合 自 身 情 况 和 特 点 的 质 量 控 制 体 系, 提 升 系 统 风 险 防 范 水 平, 提 高 事 务 所 整 体 执 业 质 量 对 于 上 市 公 司 等 公 众 利 益 实 体 审 计 业 务, 事 务 所 要 执 行 统 一 的 质 量 控 制 政 策 和 程 序, 把 控 好 业 务 承 接 与 保 持 业 务 委 派 项 目 组 人 员 配 备 质 量 复 核 和 报 告 签 发 等 关 键 环 节, 避 免 分 所 部 门 或 合 伙 人 擅 自 承 做 高 风 险 业 务 给 事 务 所 带 来 的 风 险, 做 到 质 量 控 制 程 序 的 全 面 覆 盖 和 无 缝 对 接 对 新 设 立 的 或 新 加 入 的 分 所 以 及 新 吸 收 的 审 计 团 队 带 来 的 业 务, 要 作 为 新 业 务 进 行 风 险 评 估, 指 定 专 门 合 伙 人 负 责 此 项 工 作, 并 及 时 向 中 注 协 报 备 评 估 结 果
事 务 所 的 质 量 控 制 程 序 要 确 保 项 目 合 伙 人 能 够 深 入 参 与 项 目 管 理, 切 实 承 担 项 目 的 督 导 责 任 ; 要 确 保 项 目 质 量 控 制 复 核 人 应 具 备 相 应 的 级 别 能 力 经 验 和 权 限, 复 核 意 见 能 够 得 到 贯 彻 和 执 行 项 目 合 伙 人 应 就 审 计 过 程 中 遇 到 的 所 有 重 大 事 项 与 项 目 质 量 控 制 复 核 人 充 分 讨 论, 只 有 在 完 成 质 量 控 制 复 核 程 序 且 质 量 控 制 复 核 人 无 异 议 后, 才 可 签 署 审 计 报 告 事 务 所 要 确 保 项 目 组 成 员 事 务 所 和 网 络 事 务 所 的 独 立 性, 严 格 执 行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项 目 质 量 控 制 复 核 人 以 及 其 他 关 键 审 计 合 伙 人 的 定 期 轮 换 制 度, 关 注 对 同 一 客 户 提 供 的 非 鉴 证 服 务 与 鉴 证 服 务 是 否 存 在 影 响 独 立 性 的 不 利 因 素 事 务 所 要 落 实 关 于 坚 决 打 击 和 治 理 注 册 会 计 师 行 业 不 正 当 低 价 竞 争 行 为 的 通 知 要 求 和 证 券 期 货 资 格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抵 制 行 业 不 正 当 低 价 竞 争 倡 议 书 精 神, 规 范 事 务 所 项 目 工 时 管 理 和 成 本 核 算, 建 立 科 学 的 收 费 管 理 制 度, 实 施 合 理 的 专 业 服 务 收 费 标 准, 坚 决 抵 制 各 种 不 正 当 低 价 竞 争 行 为, 自 觉 维 护 行 业 公 平 竞 争 秩 序 和 行 业 形 象 三 认 真 做 好 财 务 报 表 审 计 在 财 务 报 表 审 计 过 程 中, 注 册 会 计 师 应 严 格 按 照 审 计 准 则 的 要 求, 全 面 贯 彻 风 险 导 向 审 计 理 念, 将 审 计 准 则 应 用 指 南 与 问 题 解 答 一 并 掌 握 和 执 行 注 册 会 计 师 还 应 特 别 注 意 以 下 事 项, 保 持 职 业 怀 疑, 实 施 恰 当 的 审 计 程 序, 获 取 充 分 适 当 的 审 计 证 据, 及 时 编 制 审 计 工 作 底 稿 ( 一 ) 收 入 的 确 认 与 计 量 注 册 会 计 师 应 当 基 于 收 入 确 认 存 在 舞 弊 风 险 的 假 定, 结 合 对 被 审 计 单 位 及 其 环 境 的 具 体 了 解, 评 价 哪 些 类 型 的 收 入 收 入 交 易 或 认 定 可 能 导 致 舞 弊 风 险 注 册 会 计 师 要 重 视 收 入 确 认 的 真 实 性 和 准 确 性 审
计 ; 关 注 收 入 异 常 波 动 情 况 及 偶 发 的 交 易 价 格 明 显 偏 离 市 场 价 格 或 商 业 理 由 明 显 不 合 理 的 交 易 ; 如 发 现 异 常 或 偏 离 预 期 的 趋 势 或 关 系, 评 价 是 否 表 明 存 在 由 于 舞 弊 导 致 的 重 大 错 报 风 险, 从 而 有 针 对 性 地 采 取 应 对 措 施 ( 二 ) 资 产 减 值 注 册 会 计 师 要 考 虑 国 家 宏 观 经 济 政 策 和 行 业 发 展 情 况 对 资 产 期 末 计 价 的 影 响, 对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的 充 分 性 和 适 当 性 予 以 充 分 关 注 注 册 会 计 师 要 分 别 对 应 收 账 款 按 单 项 计 提 和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的 坏 账 准 备 进 行 分 析 ; 要 复 核 存 货 项 目 的 可 变 现 净 值 等 计 价 基 础 是 否 适 当 ; 要 关 注 被 审 计 单 位 与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相 关 的 认 定 标 准 是 否 具 体 明 晰 并 得 以 执 行 ; 在 复 核 商 誉 等 长 期 资 产 的 减 值 测 试 时, 要 对 过 于 激 进 的 假 设 基 础 指 标 和 参 数 等 保 持 职 业 怀 疑 ( 三 )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注 册 会 计 师 要 评 价 管 理 层 选 用 会 计 政 策 的 恰 当 性 会 计 估 计 确 定 过 程 及 其 依 据 的 合 理 性 ; 关 注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是 否 更 准 确 地 反 映 上 市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变 更 的 依 据 是 否 充 分, 变 更 时 点 是 否 符 合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 警 惕 上 市 公 司 利 用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在 不 同 会 计 期 间 操 纵 利 润 ( 四 ) 政 府 补 助 注 册 会 计 师 要 认 真 检 查 政 府 补 助 相 关 文 件, 复 核 被 审 计 单 位 用 于 对 政 府 补 助 的 确 认 计 量 列 报 和 披 露 的 凭 据 和 资 料 是 否 充 分 适 当 ; 要 对 重 大 的 政 府 补 助 的 真 实 性 保 持 合 理 怀 疑, 当 政 府 补 助 文 件 规 定 不 明 确 或 存 在 明 显 不 合 理 迹 象 时, 注 册 会 计 师 要 考 虑 与 相 关 政 府 部 门 沟 通 或 执 行 函 证 程 序 等 审 计 程 序 ( 五 ) 重 大 非 常 规 交 易
注 册 会 计 师 要 特 别 关 注 临 近 会 计 期 末 发 生 的 在 交 易 实 质 的 判 断 上 存 在 困 难 的 重 大 非 常 规 交 易 ; 要 评 价 重 大 非 常 规 交 易 的 商 业 理 由, 分 析 会 计 处 理 原 则 和 会 计 政 策 的 选 择 和 运 用 是 否 恰 当 ; 要 警 惕 被 审 计 单 位 利 用 该 交 易 对 财 务 信 息 作 出 虚 假 陈 述 或 掩 盖 侵 占 资 产 的 行 为 ( 六 ) 集 团 财 务 报 表 审 计 注 册 会 计 师 在 承 接 或 保 持 集 团 财 务 报 表 审 计 业 务 时, 要 评 价 是 否 能 够 合 理 预 期 获 取 与 合 并 过 程 和 组 成 部 分 财 务 信 息 相 关 的 充 分 适 当 的 审 计 证 据, 以 作 为 形 成 集 团 审 计 意 见 的 基 础 集 团 项 目 组 与 组 成 部 分 注 册 会 计 师 之 间 要 建 立 有 效 的 双 向 沟 通 关 系, 及 时 向 组 成 部 分 注 册 会 计 师 通 报 工 作 要 求, 就 组 成 部 分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组 成 部 分 财 务 信 息 执 行 工 作 的 性 质 时 间 安 排 范 围 和 发 现 的 问 题 进 行 充 分 沟 通 四 认 真 做 好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事 务 所 要 准 确 理 解 和 全 面 把 握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指 引 和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指 引 实 施 意 见 精 神, 恰 当 计 划 和 执 行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工 作 事 务 所 要 处 理 好 财 务 报 表 审 计 和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之 间 的 关 系, 既 要 体 现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的 目 的, 又 要 保 持 与 财 务 报 表 审 计 的 联 系 同 时 承 接 一 家 被 审 计 单 位 年 报 审 计 业 务 和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业 务 的, 事 务 所 应 当 单 独 与 上 市 公 司 签 订 内 控 审 计 业 务 约 定 书 ( 一 ) 风 险 评 估 和 内 部 控 制 测 试 注 册 会 计 师 要 深 入 贯 彻 风 险 导 向 审 计 的 思 路 和 要 求, 在 实 施 审 计 工 作 时, 采 用 自 上 而 下 的 方 法, 在 财 务 报 表 层 次 对 内 部 控 制 整 体 风 险 了 解 的 基 础 上, 将 关 注 重 点 放 在 企 业 层 面 控 制 上, 并 将 工 作 逐 渐 下 移 至 重 要 账 户 列 报 及 其 相 关 认 定 注 册 会 计 师 要 验 证 对 被 审 计 单 位 业 务 流 程 中 风 险 的 了 解, 并 选 择 能 足 以 应 对 评 估 的 每 个 相 关 认 定 的 重 大 错 报 风 险 的 控 制 进 行 测 试 在 测 试 中, 注 册 会 计 师 应 直 接 获 取 内
部 控 制 设 计 及 运 行 有 效 的 审 计 证 据, 不 能 根 据 财 务 报 表 审 计 未 发 现 错 报 来 推 断 内 部 控 制 有 效 对 于 连 续 审 计, 注 册 会 计 师 在 确 定 测 试 的 性 质 时 间 安 排 和 范 围 时, 要 考 虑 以 前 年 度 执 行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所 了 解 的 情 况, 要 跟 踪 内 控 缺 陷 及 整 改 情 况, 并 考 虑 对 本 年 财 务 报 表 审 计 和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的 影 响 ( 二 ) 缺 陷 评 价 在 评 价 控 制 缺 陷 时, 注 册 会 计 师 要 明 确 内 控 缺 陷 的 认 定 步 骤 和 认 定 标 准 在 评 价 缺 陷 的 严 重 程 度 时, 注 册 会 计 师 关 注 的 应 是 缺 陷 对 财 务 报 表 的 潜 在 错 报, 而 非 实 际 错 报 ; 在 考 虑 补 偿 性 控 制 时, 关 注 补 偿 性 控 制 是 有 足 够 的 精 确 度 以 防 止 或 发 现 并 纠 正 可 能 发 生 的 重 大 错 报 ; 应 对 可 能 表 明 内 部 控 制 存 在 重 大 缺 陷 的 迹 象 予 以 特 别 关 注 ; 要 使 用 定 性 或 定 量 的 方 法, 客 观 评 价 识 别 的 各 项 控 制 缺 陷 的 严 重 程 度, 以 确 定 这 些 缺 陷 单 独 或 组 合 起 来, 是 否 构 成 内 部 控 制 的 重 大 缺 陷 ( 三 )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在 出 具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前, 注 册 会 计 师 应 当 与 被 审 计 单 位 沟 通 审 计 过 程 中 识 别 的 所 有 控 制 缺 陷, 并 就 重 大 缺 陷 和 重 要 缺 陷 以 书 面 形 式 与 管 理 层 及 治 理 层 进 行 沟 通 注 册 会 计 师 要 全 面 评 价 获 取 的 审 计 证 据, 包 括 控 制 测 试 结 果 财 务 报 表 审 计 中 发 现 的 错 报 以 及 已 识 别 的 所 有 控 制 缺 陷, 并 据 以 形 成 对 内 部 控 制 有 效 性 的 意 见 在 评 价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获 取 的 审 计 证 据 和 形 成 的 结 论 时, 应 同 时 考 虑 财 务 报 表 审 计 中 实 施 的 所 有 针 对 控 制 测 试 和 运 行 有 效 性 测 试 的 结 果, 避 免 出 现 审 计 判 断 不 一 致 的 情 况 注 册 会 计 师 如 实 发 表 内 控 审 计 意 见, 规 范 出 具 内 控 审 计 报 告, 不 得 利 用 在 内 控 审 计 报 告 中 增 加 强 调 事 项 段, 或 将 财 务 报 告 内 控 重 大 缺
陷 作 为 非 财 务 报 告 内 控 重 大 缺 陷 披 露 等 方 式 规 避 出 具 否 定 意 见 的 内 控 审 计 报 告 五 认 真 做 好 年 报 审 计 业 务 的 信 息 报 备 事 务 所 要 按 照 财 政 会 计 行 业 管 理 系 统 业 务 报 备 的 相 关 要 求, 指 定 专 人 负 责 上 市 公 司 2013 年 财 务 报 表 审 计 和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业 务 报 备 工 作, 确 保 报 备 信 息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上 市 公 司 变 更 财 务 报 表 审 计 机 构 或 内 控 审 计 机 构 的, 前 后 任 事 务 所 要 在 变 更 发 生 之 日 ( 董 事 会 通 过 变 更 审 计 机 构 的 决 议 之 日 ) 起 5 个 工 作 日 内, 以 网 上 报 备 的 形 式 在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行 业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 网 址 : http://cmis.cicpa.org.cn/cicpa2_web/goto/nomsg/dna_xh/defau lt.shtml) 中 填 报 相 关 变 更 信 息 若 报 备 后 信 息 变 化 的, 应 及 时 在 系 统 中 予 以 更 正, 并 在 5 个 工 作 日 内 告 知 中 注 协 业 务 监 管 部 中 注 协 将 对 事 务 所 年 报 审 计 业 务 报 备 情 况 进 行 检 查 并 通 报 我 会 将 根 据 上 市 公 司 年 报 审 计 监 管 工 作 规 程 的 要 求, 对 2013 年 上 市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审 计 和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情 况 进 行 全 程 监 控, 对 恶 意 接 下 家 及 不 正 当 低 价 竞 争 行 为 实 施 重 点 监 控, 并 适 时 启 动 监 管 约 谈 机 制 对 监 管 过 程 中 发 现 的 涉 嫌 违 反 执 业 准 则 和 职 业 道 德 守 则 的 事 务 所 和 注 册 会 计 师, 我 会 将 在 2014 年 度 执 业 质 量 检 查 中 予 以 重 点 关 注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2013 年 12 月 5 日 抄 送 : 深 圳 市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