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 简 称 : 招 商 银 行 H 股 简 称 : 招 商 银 行 公 告 编 号 :2016-024 A 股 代 码 :600036 H 股 代 码 :03968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十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及 连 带 责 任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或 招 商 银 行 ) 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 发 出 第 十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通 知, 于 2016 年 6 月 28 日 在 深 圳 招 商 银 行 大 厦 五 楼 会 议 室 召 开 会 议 李 建 红 先 生 主 持 了 会 议, 会 议 应 参 会 董 事 14 名, 实 际 参 会 董 事 13 名, 梁 锦 松 独 立 董 事 因 公 务 原 因 未 参 会, 委 托 潘 承 伟 独 立 董 事 代 为 出 席 并 行 使 表 决 权,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票 为 14 票, 本 公 司 9 名 监 事 列 席 了 会 议, 符 合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以 下 议 案 : 一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选 举 招 商 银 行 第 十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长 的 议 案, 选 举 李 建 红 先 生 为 招 商 银 行 第 十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长, 任 期 至 第 十 届 董 事 会 届 满 二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选 举 招 商 银 行 第 十 届 董 事 会 副 董 事 长 的 议 案, 选 举 许 立 荣 先 生 李 晓 鹏 先 生 为 招 商 银 行 第 十 届 董 事 会 副 董 事 长, 任 期 至 第 十 届 董 事 会 届 满 许 立 荣 先 生 担 任 本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的 任 1
职 资 格 尚 需 报 中 国 银 监 会 核 准, 任 期 自 中 国 银 监 会 核 准 之 日 起 生 效 三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招 商 银 行 第 十 届 董 事 会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成 员 组 成 的 议 案 第 十 届 董 事 会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成 员 组 成 如 下 : 一 董 事 会 战 略 委 员 会 主 任 委 员 : 李 建 红 ; 委 员 : 许 立 荣 李 晓 鹏 田 惠 宇 张 峰 ; 二 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主 任 委 员 : 潘 承 伟 ; 委 员 : 李 建 红 田 惠 宇 潘 英 丽 赵 军 ; 三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主 任 委 员 : 黄 桂 林 ; 委 员 : 孙 月 英 洪 小 源 梁 锦 松 潘 英 丽 ; 四 董 事 会 风 险 与 资 本 管 理 委 员 会 主 任 委 员 : 洪 小 源 ; 委 员 : 孙 月 英 李 浩 苏 敏 张 健 张 峰 梁 锦 松 ; 五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主 任 委 员 : 王 仕 雄 ; 委 员 : 付 刚 峰 王 大 雄 黄 桂 林 潘 承 伟 ; 六 董 事 会 关 联 交 易 控 制 委 员 会 主 任 委 员 : 潘 承 伟 ; 委 员 : 李 浩 苏 敏 赵 军 王 仕 雄 上 述 成 员 中, 许 立 荣 张 健 王 大 雄 张 峰 和 王 仕 雄 等 五 位 成 员 待 中 国 银 监 会 核 准 其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后 正 式 履 职 根 据 监 管 要 求, 第 九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郭 雪 萌 女 士 在 新 任 独 立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获 批 之 前, 仍 将 继 续 在 董 事 会 及 专 门 委 员 会 履 行 独 立 董 事 职 责 2
四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聘 任 招 商 银 行 行 长 的 议 案 董 事 会 聘 任 田 惠 宇 先 生 为 招 商 银 行 行 长, 任 期 至 第 十 届 董 事 会 届 满 五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聘 任 招 商 银 行 常 务 副 行 长 的 议 案 董 事 会 聘 任 李 浩 先 生 为 招 商 银 行 常 务 副 行 长, 任 期 至 第 十 届 董 事 会 届 满 六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聘 任 招 商 银 行 副 行 长 的 议 案 董 事 会 聘 任 唐 志 宏 先 生 丁 伟 先 生 朱 琦 先 生 刘 建 军 先 生 王 良 先 生 赵 驹 先 生 为 招 商 银 行 副 行 长, 任 期 至 第 十 届 董 事 会 届 满 王 庆 彬 先 生 因 年 龄 原 因, 不 再 续 聘 为 副 行 长 本 公 司 对 王 庆 彬 先 生 于 在 任 期 间 为 本 公 司 作 出 的 重 要 贡 献 致 以 衷 心 感 谢 七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聘 任 招 商 银 行 财 务 负 责 人 的 议 案 董 事 会 聘 任 李 浩 先 生 兼 任 招 商 银 行 财 务 负 责 人, 任 期 至 第 十 届 董 事 会 届 满 3
八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委 任 招 商 银 行 H 股 授 权 代 表 的 议 案 董 事 会 委 任 田 惠 宇 董 事 李 浩 董 事 为 本 公 司 H 股 授 权 代 表, 任 期 至 第 十 届 董 事 会 届 满 九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聘 任 招 商 银 行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议 案 董 事 会 聘 任 王 良 先 生 兼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根 据 中 国 银 监 会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有 关 规 定, 王 良 先 生 在 取 得 中 国 银 监 会 任 职 资 格 核 准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董 事 会 秘 书 资 格 培 训 合 格 证 书 之 后 正 式 任 职, 任 期 至 第 十 届 董 事 会 届 满 在 此 之 前, 授 权 王 良 先 生 代 为 履 行 董 事 会 秘 书 职 责 许 世 清 先 生 因 工 作 变 动 原 因, 不 再 续 聘 为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许 世 清 先 生 与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之 间 并 无 意 见 分 歧, 亦 无 任 何 有 关 其 卸 任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事 项 需 要 提 请 股 东 注 意 本 公 司 对 许 世 清 先 生 于 在 任 期 间 为 本 公 司 作 出 的 重 要 贡 献 致 以 衷 心 感 谢 十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委 任 招 商 银 行 公 司 秘 书 的 议 案 董 事 会 委 任 王 良 先 生 沈 施 加 美 女 士 为 本 公 司 公 司 秘 书 王 良 先 生 任 本 公 司 公 司 秘 书 的 正 式 履 职 时 间 自 其 公 司 秘 书 资 格 获 得 香 港 联 交 所 许 可 或 豁 免 之 日 起 开 始 至 第 十 届 董 事 会 届 满 许 世 清 先 生 因 工 作 变 动 原 因, 不 再 委 任 为 本 公 司 公 司 秘 书 许 世 4
清 先 生 与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之 间 并 无 意 见 分 歧, 亦 无 任 何 有 关 其 卸 任 公 司 秘 书 的 事 项 需 要 提 请 股 东 注 意 特 此 公 告 附 件 一 : 招 商 银 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简 历 及 公 司 秘 书 简 历 附 件 二 :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关 于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职 的 独 立 意 见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6 月 28 日 5
附 件 一 : 招 商 银 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简 历 田 惠 宇 先 生,1965 年 12 月 出 生, 上 海 财 经 大 学 基 建 财 务 与 信 用 专 业 学 士, 哥 伦 比 亚 大 学 公 共 管 理 专 业 硕 士, 高 级 经 济 师 招 商 银 行 行 长 兼 首 席 执 行 官 兼 任 永 隆 银 行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招 银 国 际 金 融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招 银 国 际 金 融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招 联 消 费 金 融 有 限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中 国 银 行 间 市 场 交 易 商 协 会 监 事 长 1998 年 7 月 至 2003 年 7 月 任 中 国 信 达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信 托 投 资 公 司 副 总 裁,2003 年 7 月 至 2006 年 12 月 任 上 海 银 行 副 行 长,2006 年 12 月 至 2011 年 3 月 历 任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 香 港 联 交 所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 上 海 市 分 行 副 行 长 深 圳 市 分 行 主 要 负 责 人 深 圳 市 分 行 行 长,2011 年 3 月 至 2013 年 5 月 任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零 售 业 务 总 监 兼 北 京 市 分 行 主 要 负 责 人 行 长 2013 年 5 月 加 入 招 商 银 行,2013 年 9 月 起 任 招 商 银 行 行 长 李 浩 先 生,1959 年 3 月 出 生, 美 国 南 加 州 大 学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高 级 会 计 师 招 商 银 行 常 务 副 行 长 兼 财 务 负 责 人 兼 任 招 商 基 金 董 事 长 深 圳 市 招 银 前 海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永 隆 银 行 有 限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中 国 互 联 网 金 融 协 会 理 事 1997 年 5 月 加 入 招 商 银 行 任 总 行 行 长 助 理,2000 年 4 月 至 2002 年 3 月 兼 任 招 商 银 行 上 海 分 行 行 长,2001 年 12 月 起 任 招 商 银 行 副 行 长,2007 年 3 月 起 兼 任 招 商 银 行 财 务 负 责 人,2007 年 6 月 起 任 招 商 银 行 执 行 董 事, 2013 年 5 月 起 任 招 商 银 行 常 务 副 行 长 唐 志 宏 先 生,1960 年 3 月 出 生, 吉 林 大 学 汉 语 言 文 学 专 业 大 学 本 科 学 历, 高 级 经 济 师 招 商 银 行 副 行 长 1995 年 5 月 加 入 本 公 司, 6
历 任 沈 阳 分 行 副 行 长 深 圳 管 理 部 副 主 任 兰 州 分 行 行 长 上 海 分 行 行 长 深 圳 管 理 部 主 任 总 行 行 长 助 理,2006 年 5 月 起 担 任 本 公 司 副 行 长 丁 伟 先 生,1957 年 5 月 出 生, 杭 州 大 学 金 融 管 理 专 业 研 究 生, 副 研 究 员 招 商 银 行 副 行 长 1996 年 12 月 加 入 本 公 司, 历 任 杭 州 分 行 办 公 室 主 任 兼 营 业 部 总 经 理 杭 州 分 行 行 长 助 理 杭 州 分 行 副 行 长 南 昌 支 行 行 长 南 昌 分 行 行 长 总 行 人 力 资 源 部 总 经 理 总 行 行 长 助 理,2008 年 5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副 行 长 兼 任 总 行 工 会 主 任 招 银 国 际 金 融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朱 琦 先 生,1960 年 7 月 出 生, 中 南 财 经 大 学 统 计 学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高 级 经 济 师 招 商 银 行 副 行 长 2008 年 8 月 加 入 本 公 司,2008 年 12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副 行 长 兼 任 永 隆 银 行 常 务 董 事 兼 行 政 总 裁 鹰 君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香 港 联 交 所 上 市 公 司 )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港 日 经 济 合 作 委 员 会 董 事 招 银 国 际 金 融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刘 建 军 先 生,1965 年 8 月 出 生,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国 民 经 济 学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高 级 经 济 师 招 商 银 行 副 行 长 2000 年 9 月 起 历 任 本 公 司 济 南 分 行 副 行 长 总 行 零 售 银 行 部 总 经 理 总 行 零 售 银 行 部 常 务 副 总 裁 总 行 业 务 总 监,2013 年 12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副 行 长 兼 任 招 商 信 诺 董 事 长 中 国 银 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王 良 先 生,1965 年 12 月 出 生,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货 币 银 行 学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高 级 经 济 师 招 商 银 行 副 行 长 历 任 本 公 司 北 京 分 行 行 长 助 理 副 行 长 行 长,2012 年 6 月 任 本 公 司 总 行 行 长 助 理 兼 北 京 分 行 行 长,2013 年 11 月 起 不 再 兼 任 本 公 司 北 京 分 行 行 长,2015 年 1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副 行 长 赵 驹 先 生,1964 年 11 月 出 生, 北 京 大 学 光 华 管 理 学 院 高 级 管 理 7
人 员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经 济 师 招 商 银 行 副 行 长 2009 年 12 月 任 瑞 银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北 京 ) 投 资 银 行 部 总 监 董 事 总 经 理,2012 年 7 月 任 瑞 银 投 资 银 行 ( 香 港 ) 中 国 区 联 席 主 席 亚 洲 区 副 主 席 2014 年 11 月 加 入 本 公 司,2015 年 2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副 行 长 兼 任 招 银 国 际 金 融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招 银 国 际 金 融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公 司 秘 书 简 历 沈 施 加 美 女 士,1956 年 12 月 出 生, 香 港 城 市 大 学 行 政 人 员 工 商 管 理 ( 行 政 ) 硕 士 2006 年 8 月 起 出 任 本 公 司 联 席 公 司 秘 书 现 为 卓 佳 集 团 行 政 总 裁 - 中 国 及 香 港 及 卓 佳 专 业 商 务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卓 佳 ) 执 行 董 事, 卓 佳 企 业 服 务 及 中 国 顾 问 服 务 业 务 主 管 沈 女 士 为 特 许 秘 书, 并 为 香 港 特 许 秘 书 公 会 前 会 长 (2007-2009) 前 理 事 会 成 员 (1996-2012) 及 资 深 会 士 ; 英 国 特 许 秘 书 及 行 政 人 员 公 会 资 深 会 士 及 前 理 事 会 成 员 (2010-2014); 香 港 董 事 学 会 及 香 港 税 务 学 会 资 深 会 士 香 港 特 区 政 府 公 司 法 改 革 常 务 委 员 会 委 员 (2016 年 2 月 -2018 年 1 月 ),2009 年 起 任 税 务 局 服 务 承 诺 关 注 委 员 会 成 员 沈 女 士 曾 代 表 香 港 特 许 秘 书 公 会 出 任 重 写 公 司 条 例 咨 询 小 组 会 员 在 其 专 业 队 伍 支 持 下, 沈 女 士 亦 为 其 他 上 市 公 司 提 供 专 业 秘 书 服 务 8
附 件 二 :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关 于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职 的 独 立 意 见 根 据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我 们 作 为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独 立 董 事, 以 客 观 独 立 的 角 度 作 出 判 断, 认 为 : 田 惠 宇 先 生 李 浩 先 生 唐 志 宏 先 生 丁 伟 先 生 朱 琦 先 生 刘 建 军 先 生 王 良 先 生 赵 驹 先 生 具 备 金 融 机 构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职 资 格 ; 本 次 行 长 常 务 副 行 长 副 行 长 财 务 负 责 人 和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提 名 及 聘 任 程 序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 同 意 董 事 会 聘 任 田 惠 宇 为 招 商 银 行 行 长, 聘 任 李 浩 为 招 商 银 行 常 务 副 行 长, 聘 任 唐 志 宏 丁 伟 朱 琦 刘 建 军 王 良 赵 驹 为 招 商 银 行 副 行 长, 聘 任 李 浩 为 招 商 银 行 财 务 负 责 人, 聘 任 王 良 为 招 商 银 行 董 事 会 秘 书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梁 锦 松 黄 桂 林 潘 承 伟 潘 英 丽 郭 雪 萌 赵 军 2016 年 6 月 28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