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同 研 究 : 收 入 确 认 政 策 披 露 示 例 - 影 视 行 业 目 前, 影 视 文 化 传 媒 业 执 行 企 业 会 计 淮 则, 鉴 于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是 原 则 导 向 的, 其 中 缺 少 对 特 定 行 业 特 定 业 务 会 计 核 算 的 直 接 指 引, 所 以 已 执 行 新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影 视 文 化 传 媒 业, 对 于 行 业 特 有 业 务 的 会 计 处 理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仍 参 照 原 有 的 会 计 核 算 办 法 的 规 定, 如 电 影 企 业 会 计 核 算 办 法 ( 财 会 [2004]19 号 ), 该 办 法 界 定 的 电 影 制 片 企 业 为 从 事 故 事 片 ( 含 艺 术 片 舞 台 片 戏 剧 片 ) 纪 录 片 ( 含 风 光 旅 游 片 ) 科 教 片 ( 含 杂 志 片 ) 美 术 片 ( 含 动 画 片 木 偶 片 剪 纸 片 等 ) 译 制 片 专 题 片 和 其 他 电 视 剧 片 广 告 片 等 各 种 影 片 生 产 的 企 业 影 视 行 业 的 收 入 包 含 票 房 分 账 收 入 发 行 收 入 网 络 播 放 权 许 可 收 入 版 权 销 售 收 入 相 关 衍 生 收 入 等 2015 年, 为 了 规 范 创 业 板 上 市 公 司 从 事 广 播 电 影 电 视 业 务 的 信 息 披 露 行 为, 提 高 创 业 板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的 有 效 性,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深 交 所 发 布 了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行 业 信 息 披 露 指 引 第 1 号 上 市 公 司 从 事 广 播 电 影 电 视 业 务, 要 求 从 事 广 播 电 影 电 视 业 务 的 上 市 公 司 在 根 据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与 格 式 准 则 第 30 号 创 业 板 上 市 公 司 年 度 报 告 的 内 容 与 格 式 披 露 年 度 报 告 的 同 时, 需 要 按 照 该 信 息 披 露 指 引 的 要 求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准 则 规 定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4 号 收 入 第 四 条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才 能 予 以 确 认 : ( 一 ) 企 业 已 将 商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购 货 方 ; ( 二 ) 企 业 既 没 有 保 留 通 常 与 所 有 权 相 联 系 的 继 续 管 理 权, 也 没 有 对 已 售 出 的 商 品 实 施 有 效 控 制 ; ( 三 )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 ( 四 )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 ( 五 ) 相 关 的 已 发 生 或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第 十 条 企 业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应 当 采 用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是 指 按 照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完 工 进 度 确 认 收 入 与 费 用 的 方 法 1
第 十 一 条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是 指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 ( 一 )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 ( 二 )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 ( 三 ) 交 易 的 完 工 进 度 能 够 可 靠 地 确 定 ; ( 四 ) 交 易 中 已 发 生 和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第 十 三 条 企 业 应 当 按 照 从 接 受 劳 务 方 已 收 或 应 收 的 合 同 或 协 议 价 款 确 定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总 额, 但 已 收 或 应 收 的 合 同 或 协 议 价 款 不 公 允 的 除 外 企 业 应 当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按 照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总 额 乘 以 完 工 进 度 扣 除 以 前 会 计 期 间 累 计 已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后 的 金 额, 确 认 当 期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 同 时, 按 照 提 供 劳 务 估 计 总 成 本 乘 以 完 工 进 度 扣 除 以 前 会 计 期 间 累 计 已 确 认 劳 务 成 本 后 的 金 额, 结 转 当 期 劳 务 成 本 第 十 五 条 企 业 与 其 他 企 业 签 订 的 合 同 或 协 议 包 括 销 售 商 品 和 提 供 劳 务 时, 销 售 商 品 部 分 和 提 供 劳 务 部 分 能 够 区 分 且 能 够 单 独 计 量 的, 应 当 将 销 售 商 品 的 部 分 作 为 销 售 商 品 处 理, 将 提 供 劳 务 的 部 分 作 为 提 供 劳 务 处 理 销 售 商 品 部 分 和 提 供 劳 务 部 分 不 能 够 区 分, 或 虽 能 区 分 但 不 能 够 单 独 计 量 的, 应 当 将 销 售 商 品 部 分 和 提 供 劳 务 部 分 全 部 作 为 销 售 商 品 处 理 实 务 案 例 300027.SZ 华 谊 兄 弟 本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主 要 包 括 电 影 片 制 作 发 行 及 其 衍 生 收 入 电 视 剧 制 作 发 行 及 其 衍 生 收 入 艺 人 经 纪 及 相 关 服 务 收 入 等 1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的 确 认 方 法 本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主 要 包 括 电 影 片 制 作 发 行 及 其 衍 生 收 入 电 视 剧 制 作 发 行 及 其 衍 生 收 入 艺 人 经 纪 及 相 关 服 务 收 入 等 (1) 电 影 片 票 房 分 账 收 入 电 影 票 房 分 账 收 入 在 电 影 片 完 成 摄 制 并 经 电 影 电 视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查 通 过 取 得 电 影 片 公 映 许 可 证, 电 影 片 于 院 线 影 院 上 映 后 按 双 方 确 认 的 实 际 票 房 统 计 及 相 应 的 分 账 方 法 所 计 算 的 金 额 确 认 ; 电 影 版 权 收 入 : 在 影 片 取 得 电 影 片 公 映 许 可 证 母 带 已 经 交 付, 且 交 易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本 公 司 时 确 认 (2) 电 视 剧 销 售 收 入 电 视 剧 销 售 收 入 在 电 视 剧 完 成 摄 制 并 经 电 影 电 视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查 通 过 取 得 国 产 电 视 剧 发 行 许 可 证, 电 视 剧 拷 贝 播 映 带 和 其 他 载 体 转 移 给 购 货 方 相 关 经 济 利 益 很 2
可 能 流 入 本 公 司 时 确 认 电 影 电 视 剧 完 成 摄 制 前 采 取 全 部 或 部 分 卖 断, 或 者 承 诺 给 予 影 片 首 ( 播 ) 映 权 等 方 式, 预 售 影 片 发 行 权 放 ( 播 ) 映 权 或 其 他 权 利 所 取 得 的 款 项, 待 电 影 电 视 剧 完 成 摄 制 并 按 合 同 约 定 提 供 给 预 付 款 人 使 用 时, 确 认 销 售 收 入 实 现 (3) 艺 人 经 纪 业 务 收 入 1 艺 人 经 纪 业 务 收 入 艺 人 经 纪 业 务 包 括 艺 人 代 理 服 务 收 入 及 企 业 客 户 艺 人 服 务 收 入 两 类 艺 人 代 理 服 务 收 入 : 在 公 司 旗 下 艺 人 从 事 公 司 与 艺 人 签 订 的 经 纪 合 约 中 约 定 的 演 艺 等 活 动 取 得 收 入 时, 公 司 根 据 与 艺 人 签 订 的 经 纪 合 约 中 约 定 的 佣 金 提 取 比 例 计 算 确 认 收 入 ; 企 业 客 户 艺 人 服 务 收 入 : 在 服 务 已 提 供,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及 相 关 的 已 发 生 的 或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且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本 公 司 时 确 认 艺 人 代 理 服 务 收 入, 根 据 公 司 与 艺 人 经 纪 合 约 中 约 定 的 收 款 方 式 结 算 企 业 客 户 艺 人 服 务 收 入, 根 据 公 司 与 客 户 协 议 中 约 定 的 方 式 结 算 艺 人 代 理 服 务 收 入 的 定 价, 根 据 艺 人 的 知 名 度 及 潜 力 对 公 司 的 贡 献 程 度 公 司 的 投 入 成 本 等 因 素 综 合 定 价 ; 企 业 客 户 艺 人 服 务 收 入, 与 公 关 广 告 活 动 定 价 机 制 相 似, 见 前 述 公 关 活 动 广 告 相 关 描 述 艺 人 代 理 服 务 收 入, 与 艺 人 代 理 服 务 直 接 相 关 的 成 本, 随 艺 人 代 理 服 务 收 入 的 确 认 而 结 转, 支 付 的 转 会 费, 在 经 纪 合 约 中 约 定 的 服 务 期 内 按 直 线 法 摊 销 计 入 成 本 ; 企 业 客 户 艺 人 服 务 收 入, 其 成 本 随 收 入 实 现 而 结 转 2 艺 人 转 会 费 艺 人 转 会 费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 发 行 人 支 付 给 转 会 艺 人 原 签 约 公 司 的 转 会 费 作 为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核 算, 根 据 与 艺 人 签 订 的 经 纪 合 约, 在 约 定 的 服 务 期 内 按 直 线 法 摊 销, 若 在 经 纪 合 约 期 内 与 艺 人 提 前 解 约, 则 未 摊 销 完 毕 的 转 会 费 一 次 性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4) 电 影 电 视 的 衍 生 收 入 1 植 入 式 广 告 植 入 式 广 告 指 通 过 在 影 视 剧 拍 摄 中 将 某 些 企 业 或 产 品 融 入 影 视 剧 内 容 中 以 达 到 宣 传 企 业 或 产 品 的 目 的 而 提 供 的 广 告 服 务, 是 影 视 剧 衍 生 产 品 的 一 种 植 入 式 广 告 的 收 入 确 认 及 成 本 结 转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如 下 : 在 取 得 影 视 剧 播 放 映 许 可 证 前, 收 到 的 款 项, 全 部 作 为 预 收 账 款 核 算, 在 取 得 影 视 剧 公 映 许 可 证 时 一 次 性 按 协 议 金 额 全 部 确 认 收 入, 以 货 币 资 金 结 算, 通 常 协 议 约 定 所 有 款 项 分 三 期 支 付 :A 在 协 议 生 效 的 10 个 工 作 日 内 收 取 一 定 比 例 的 款 项 ;B 在 完 成 影 视 剧 拍 摄 制 作, 并 取 得 该 片 公 映 许 可 证 后 10 个 工 作 日 内 再 收 取 一 定 比 例 款 项 ;C 在 对 方 确 认 本 公 司 无 违 约 责 任 后 收 取 尾 款 成 本 随 植 入 广 告 销 售 收 入 的 实 现 一 次 性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而 结 转 3
植 入 式 广 告 根 据 以 下 因 素 综 合 定 价 :A 影 片 导 演 和 主 演 等 主 创 人 员 社 会 认 可 度 ;B 影 片 票 房 预 期, 全 国 发 行 规 模, 上 映 档 期, 影 片 在 影 院 电 视 网 络 DVD 航 空 等 所 有 视 频 渠 道 的 发 行 预 期 ;C 植 入 的 效 果 及 深 度 ;D 客 户 储 备 情 况 及 市 场 参 考 价 等 因 素 2 贴 片 广 告 贴 片 广 告 指 在 电 影 片 头 插 播 广 告 片 而 实 现 的 广 告 发 布, 通 常 为 10 条 广 告, 每 条 30 秒, 是 电 影 衍 生 产 品 的 一 种 贴 片 的 收 入 确 认 及 成 本 结 转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如 下 : 会 计 期 末, 按 实 际 放 映 场 次 占 合 同 约 定 放 映 场 次 的 比 例 确 认 收 入, 以 货 币 资 金 结 算, 通 常 协 议 会 约 定 全 部 款 项 分 三 期 支 付 :A 在 协 议 生 效 的 10 个 工 作 日 内 收 取 一 定 比 例 的 款 项 ;B 取 得 该 片 公 映 许 可 证 后 10 个 工 作 日 内 再 收 取 一 定 比 例 款 项 ;C 在 收 到 第 三 方 提 供 的 贴 片 广 告 监 播 报 告 核 对 无 误 后 10 个 工 作 日 支 付 剩 余 款 项 成 本 随 贴 片 广 告 销 售 收 入 的 实 现 而 结 转 贴 片 广 告 的 定 价 机 制, 根 据 以 下 因 素 综 合 定 价 :A 影 片 导 演 和 主 演 等 主 创 人 员 社 会 认 可 度 ;B 影 片 票 房 预 期, 全 国 发 行 规 模, 上 映 档 期, 影 片 在 影 院 电 视 网 络 DVD 航 空 等 所 有 视 频 渠 道 的 发 行 预 期 ;C 植 入 的 效 果 及 深 度 ;D 客 户 储 备 情 况 及 市 场 参 考 价 等 因 素 3 公 关 活 动 广 告 公 关 活 动 广 告 实 质 为 劳 务 服 务 公 关 活 动 广 告 收 入 在 服 务 全 部 提 供 完 毕 时 确 认 收 入 收 款 以 货 币 资 金 结 算 通 常 协 议 约 定 在 协 议 生 效 的 10 个 工 作 日 内 收 取 一 定 比 例 的 款 项, 在 对 方 确 认 本 公 司 无 违 约 责 任 后 支 付 尾 款 公 关 活 动 根 据 出 场 艺 人 的 社 会 认 可 度 所 提 供 服 务 的 内 容 及 工 作 量 行 业 市 场 价 格 公 关 活 动 对 公 司 及 艺 人 的 宣 传 促 进 作 用 等 综 合 因 素 定 价 4 广 告 互 换 广 告 互 换 是 以 提 供 广 告 服 务 作 为 对 价 以 交 换 对 方 的 广 告 服 务 其 会 计 处 理 按 两 项 交 易 分 别 进 行 核 算 发 行 人 为 客 户 提 供 广 告 劳 务, 当 提 供 服 务 全 部 完 毕 时 确 认 收 入 并 结 转 相 应 成 本 ; 发 行 人 接 受 客 户 提 供 的 劳 务, 在 接 受 服 务 全 部 完 毕 时 确 认 相 应 成 本 费 用 结 算 以 应 收 应 付 款 进 行 冲 抵, 差 额 以 货 币 资 金 结 算 广 告 互 换 的 定 价 原 则 是 根 据 其 所 提 供 广 告 服 务 的 性 质, 分 别 按 植 入 式 广 告 贴 片 广 告 公 关 活 动 广 告 等 的 定 价 机 制 定 价, 换 入 劳 务 根 据 市 场 价 值 定 价 2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的 确 认 方 法 本 公 司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按 照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本 公 司 按 照 已 经 提 供 的 劳 务 占 应 提 供 的 劳 务 总 量 的 比 例 确 定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完 工 进 度 4
本 公 司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结 果 不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分 别 下 列 情 况 处 理 : (1) 已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预 计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应 按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金 额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并 按 相 同 金 额 结 转 劳 务 成 本 (2) 已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预 计 不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的, 将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不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经 纪 服 务 收 入 广 告 收 入 制 作 费 收 入 等 在 服 务 已 经 提 供, 而 且 交 易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本 公 司 时 确 认 3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收 入 的 确 认 原 则 (1)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收 入 的 确 认 原 则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收 入 包 括 利 息 收 入 使 用 费 收 入 等, 在 同 时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时, 才 能 予 以 确 认 : 1 与 交 易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能 够 流 入 公 司 ; 2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2) 具 体 确 认 方 法 1 利 息 收 入 金 额, 按 照 他 人 使 用 本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的 时 间 和 实 际 利 率 计 算 确 定 2 使 用 费 收 入 金 额, 按 照 有 关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收 费 时 间 和 方 法 计 算 确 定 000917.SZ 电 广 传 媒 (1) 广 告 收 入 在 相 关 的 广 告 或 商 业 行 为 开 始 出 现 在 公 众 面 前 时 予 以 确 认, 广 告 的 制 作 收 入 在 期 末 根 据 项 目 的 完 成 程 度 确 认 (2) 公 司 电 影 电 视 剧 收 入 主 要 包 括 电 影 片 票 房 分 账 收 入 和 电 视 剧 销 售 收 入 : 1) 电 影 片 票 房 分 账 收 入 及 版 权 收 入 电 影 票 房 分 账 收 入 在 电 影 片 完 成 摄 制 并 经 电 影 电 视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查 通 过 取 得 电 影 片 公 映 许 可 证, 电 影 片 于 院 线 影 院 上 映 后 按 双 方 确 认 的 实 际 票 房 统 计 及 相 应 的 分 账 方 法 所 计 算 的 金 额 确 认 ; 电 影 版 权 收 入 : 在 影 片 取 得 电 影 片 公 映 许 可 证 母 带 已 经 交 付, 且 交 易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本 公 司 时 确 认 2) 电 视 剧 销 售 收 入 电 视 剧 销 售 收 入 在 电 视 剧 完 成 摄 制 并 经 电 影 电 视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查 通 过 取 得 国 产 电 视 剧 发 行 许 可 证, 电 视 剧 拷 贝 播 映 带 和 其 他 载 体 转 移 给 购 货 方 相 关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本 公 司 时 确 认 (3) 房 地 产 销 售 收 入 : 在 开 发 产 品 已 经 完 工 并 验 收 合 格, 签 订 了 销 售 合 同 并 履 行 了 合 同 规 定 的 义 务, 在 同 时 满 足 开 发 产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买 方, 公 司 不 5
再 保 留 通 常 与 所 有 权 相 联 系 的 继 续 管 理 权 和 对 已 售 出 的 开 发 产 品 实 施 有 效 控 制,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相 关 的 已 发 生 或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时, 确 认 销 售 收 入 的 实 现 002143.SZ 印 纪 传 媒 (1) 品 牌 管 理 收 入 : 根 据 与 客 户 签 订 合 同 中 约 定 的 服 务 期 限 及 合 同 总 额, 在 服 务 期 限 内 按 月 平 均 确 认 收 入 (2) 广 告 创 制 收 入 : 包 括 广 告 拍 摄 及 其 他 制 作 收 入, 广 告 制 作 完 成 并 验 收 后 确 认 收 入 (3) 品 牌 推 广 收 入 : 包 括 媒 介 及 衍 生 收 入 在 相 关 的 广 告 开 始 出 现 于 公 众 面 前 时, 根 据 与 客 户 约 定 的 广 告 投 放 期 间 和 金 额 来 确 认 收 入 (4) 品 牌 公 关 收 入 : 根 据 与 客 户 签 订 的 合 同, 在 客 户 验 收 后 确 认 收 入 (5) 娱 乐 营 销 收 入 : 包 括 植 入 贴 片 广 告 栏 目 及 衍 生 收 入 植 入 贴 片 广 告 及 衍 生 收 入 : 在 相 关 的 广 告 开 始 出 现 于 公 众 面 前 时, 根 据 与 客 户 约 定 的 广 告 投 放 时 间 和 金 额 来 确 认 收 入 栏 目 及 衍 生 收 入 : 分 为 栏 目 直 接 销 售 以 栏 目 换 取 广 告 时 间 并 通 过 广 告 营 销 实 现 收 入 和 植 入 贴 片 广 告 等 多 种 实 现 收 入 方 式 栏 目 直 接 销 售 的 收 入 确 认 方 式 : 根 据 与 客 户 签 订 的 节 目 销 售 合 同, 公 司 制 作 相 关 栏 目 并 提 供 给 客 户, 按 照 提 供 栏 目 的 进 度 确 认 收 入 栏 目 换 取 广 告 时 间 通 过 广 告 营 销 实 现 收 入 的 确 认 方 式 : 公 司 以 自 制 的 节 目 换 取 节 目 广 告 时 间, 客 户 的 广 告 发 布 后, 根 据 广 告 的 播 出 进 度 确 认 收 入, 收 入 = 合 同 金 额 已 经 播 出 的 期 数 占 合 同 约 定 总 期 数 的 比 例 (6) 影 视 及 衍 生 收 入 : 包 括 电 影 及 衍 生 收 入 电 视 剧 收 入 电 影 片 票 房 分 账 收 入 : 在 电 影 片 完 成 摄 制 并 经 电 影 电 视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查 通 过 取 得 电 影 片 公 映 许 可 证, 电 影 片 于 院 线 影 院 上 映 后 按 双 方 确 认 的 实 际 票 房 统 计 及 相 应 的 分 账 方 法 所 计 算 的 金 额 确 认 ; 电 影 版 权 收 入 : 在 影 片 取 得 电 影 片 公 映 许 可 证 母 带 已 经 交 付, 且 交 易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本 公 司 时 确 认 电 视 剧 销 售 收 入 : 在 电 视 剧 购 入 或 完 成 摄 制 并 经 电 影 电 视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查 通 过 取 得 电 视 剧 发 行 许 可 证, 电 视 剧 播 映 带 和 其 他 载 体 转 移 给 购 货 方 并 已 取 得 收 款 权 利 时 确 认 收 入 本 公 司 按 照 电 影 企 业 会 计 核 算 办 法 的 规 定, 采 用 计 划 收 入 比 例 法 核 算 相 应 的 影 视 剧 制 作 成 本 计 划 收 入 比 例 法 是 指 企 业 从 首 次 确 认 销 售 收 入 之 日 起, 在 成 本 配 比 期 内, 以 当 期 已 实 现 的 销 售 收 入 占 计 划 收 入 的 比 例 为 权 数, 计 算 确 定 本 期 应 结 转 的 制 作 成 本 该 方 法 在 具 体 使 用 时, 一 般 由 相 关 人 员 结 合 以 往 的 数 据 和 经 验, 对 发 行 或 播 映 的 影 视 作 6
品 的 市 场 状 况, 本 着 谨 慎 的 原 则 进 行 市 场 销 售 状 况 及 效 益 的 预 测, 并 提 出 该 片 在 规 定 成 本 配 比 期 内 可 能 获 得 销 售 收 入 的 总 额 在 此 基 础 上, 计 算 其 各 期 应 结 转 的 制 作 成 本 计 算 公 式 为 : 计 划 制 作 成 本 结 转 率 = 影 视 剧 入 库 的 制 作 总 成 本 / 预 计 影 视 剧 成 本 配 比 期 内 的 销 售 收 入 总 额 100% 率 本 期 ( 月 ) 应 结 转 的 制 作 成 本 = 本 期 ( 月 ) 影 视 剧 销 售 收 入 额 计 划 制 作 成 本 结 转 在 影 视 剧 成 本 配 比 期 内, 因 政 治 经 济 客 观 环 境 或 者 企 业 预 测 判 断 等 原 因 而 发 生, 预 期 收 入 与 实 际 收 入 发 生 较 大 的 偏 离 情 况 时, 本 公 司 将 及 时 作 出 重 新 预 测, 依 据 现 实 实 际 情 况 调 整 影 视 剧 成 本 配 比 期 内 的 预 计 销 售 收 入 总 额 002624.SZ 金 磊 股 份 电 影 片 票 房 分 账 收 入 : 在 电 影 片 完 成 摄 制 并 经 电 影 电 视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查 通 过 取 得 电 影 片 公 映 许 可 证, 电 影 片 于 院 线 影 院 上 映 后 按 双 方 确 认 的 实 际 票 房 统 计 及 相 应 的 分 账 方 法 所 计 算 的 金 额 确 认 电 影 版 权 收 入 : 在 影 片 取 得 电 影 片 公 映 许 可 证 母 带 已 经 交 付, 且 交 易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本 公 司 时 确 认 电 视 剧 销 售 收 入 : 在 电 视 剧 完 成 摄 制 并 经 电 影 电 视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查 通 过 取 得 电 视 剧 发 行 许 可 证, 电 视 剧 拷 贝 播 映 带 和 其 他 载 体 转 移 给 购 货 方 相 关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本 公 司 时 确 认 植 入 广 告 收 入 : 于 首 映 相 关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本 公 司 时 确 认 电 影 电 视 剧 完 成 摄 制 前 采 取 全 部 或 部 分 卖 断, 或 者 承 诺 给 予 影 片 首 ( 播 ) 映 权 等 方 式, 预 售 影 片 发 行 权 放 ( 播 ) 映 权 或 其 他 权 利 所 取 得 的 款 项, 待 电 影 电 视 剧 完 成 摄 制 并 按 合 同 约 定 提 供 给 预 付 款 人 使 用 时, 确 认 销 售 收 入 实 现 艺 人 经 纪 及 相 关 服 务 业 务 收 入 即 艺 人 代 理 服 务 收 入 : 在 公 司 旗 下 艺 人 从 事 公 司 与 艺 人 签 订 的 经 纪 合 约 中 约 定 的 演 艺 等 活 动 取 得 收 入 时, 公 司 根 据 与 艺 人 签 订 的 经 纪 合 约 中 约 定 的 方 式 确 认 收 入 000802.SZ 北 京 文 化 企 业 营 业 收 入 主 要 包 括 旅 游 酒 店 服 务 收 入 ( 包 含 销 售 商 品 ) 影 视 及 经 纪 收 入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和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收 入, 其 收 入 确 认 原 则 如 下 : (1) 旅 游 酒 店 服 务 收 入 ( 包 含 销 售 商 品 ) 1 旅 游 酒 店 服 务 收 入 : 在 旅 游 景 区 酒 店 客 房 餐 饮 及 娱 乐 服 务 已 提 供 且 取 得 收 7
取 服 务 费 的 权 利 时, 确 认 收 入 2 商 品 销 售 收 入 : 公 司 已 将 商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购 货 方 ; 公 司 既 没 有 保 留 与 所 有 权 相 联 系 的 继 续 管 理 权, 也 没 有 对 已 售 出 的 商 品 实 施 控 制 ; 与 交 易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能 够 流 入 企 业, 相 关 的 收 入 和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时, 确 认 实 现 收 入 (2) 影 视 及 经 纪 收 入 主 要 包 括 电 影 片 发 行 及 其 衍 生 收 入 电 视 剧 发 行 及 其 衍 生 收 入 艺 人 经 纪 及 相 关 服 务 收 入 电 影 院 放 映 收 入 等 1 电 影 片 票 房 分 账 收 入 : 在 电 影 片 完 成 摄 制 并 经 电 影 电 视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查 通 过 取 得 电 影 片 公 映 许 可 证, 电 影 片 于 院 线 影 院 上 映 后 按 双 方 确 认 的 实 际 票 房 统 计 及 相 应 的 分 账 方 法 所 计 算 的 金 额 确 认 ; 2 电 影 放 映 收 入 : 在 影 片 上 映 时 按 收 取 的 售 票 款 全 额 确 认 收 入, 应 付 给 影 片 发 行 方 的 票 房 分 账 款 确 认 为 成 本 3 电 影 版 权 收 入 : 在 影 片 取 得 电 影 片 公 映 许 可 证 母 带 已 经 交 付, 且 与 交 易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本 公 司 时 确 认 4 电 视 剧 销 售 收 入 : 在 电 视 剧 完 成 摄 制 并 经 电 影 电 视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查 通 过 取 得 电 视 剧 发 行 许 可 证, 电 视 剧 拷 贝 播 映 带 和 其 他 载 体 转 移 给 购 货 方 相 关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本 公 司 时 确 认 电 影 电 视 剧 完 成 摄 制 前 采 取 全 部 或 部 分 卖 断, 或 者 承 诺 给 予 影 片 首 ( 播 ) 映 权 等 方 式, 预 售 影 片 发 行 权 放 ( 播 ) 映 权 或 其 他 权 利 所 取 得 的 款 项, 待 电 影 电 视 剧 完 成 摄 制 并 按 合 同 约 定 提 供 给 预 付 款 人 使 用 时, 确 认 销 售 收 入 实 现 5 艺 人 经 纪 及 相 关 服 务 业 务 收 入 : 包 括 艺 人 代 理 服 务 收 入 及 企 业 客 户 艺 人 服 务 收 入 两 类 A 艺 人 代 理 服 务 收 入 : 在 公 司 旗 下 艺 人 从 事 公 司 与 艺 人 签 订 的 经 纪 合 约 中 约 定 的 演 艺 等 活 动 取 得 收 入 时, 公 司 根 据 与 艺 人 签 订 的 经 纪 合 约 中 约 定 的 方 式 确 认 收 入 ;B 企 业 客 户 艺 人 服 务 收 入 : 在 服 务 已 提 供,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及 相 关 的 已 发 生 的 或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且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本 公 司 时 确 认 300251.SZ 光 线 传 媒 收 入 的 确 认 和 计 量 本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主 要 包 括 节 目 制 作 及 广 告 收 入 影 视 剧 销 售 演 艺 活 动 收 入 等 公 司 收 入 主 要 是 按 照 在 日 常 经 营 活 动 中 销 售 商 品 和 提 供 劳 务 时, 已 收 或 应 收 合 同 或 协 议 价 款 的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收 入 按 扣 除 增 值 税 商 业 折 扣 销 售 折 让 及 销 售 退 回 的 净 额 列 示 1 公 司 收 入 确 认 的 一 般 方 法 (1) 商 品 销 售 对 已 将 商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重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买 方, 既 没 有 保 留 通 常 与 所 有 权 相 联 8
系 的 继 续 管 理 权, 也 没 有 对 已 售 出 的 商 品 实 施 控 制,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本 公 司, 相 关 的 已 发 生 或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的 商 品 销 售 确 认 收 入 (2) 提 供 劳 务 在 同 一 会 计 年 度 内 开 始 并 完 成 的 劳 务, 在 完 成 劳 务 时 确 认 收 入 ; 如 劳 务 的 开 始 和 完 成 超 过 一 个 完 整 会 计 年 度, 在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地 估 计 ( 即 劳 务 总 收 入 及 总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劳 务 的 完 成 程 度 能 够 可 靠 地 确 定, 相 关 的 价 款 能 够 流 入 ) 时,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按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认 相 关 的 劳 务 收 入 当 交 易 的 结 果 不 能 可 靠 地 确 定 估 计 时, 于 决 算 日 按 已 经 发 生 并 预 计 能 够 补 偿 的 劳 务 成 本 金 额 确 认 收 入, 并 将 已 经 发 生 的 成 本 记 入 当 年 损 益 类 账 户 (3)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本 公 司 对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的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确 认 收 认 2 公 司 收 入 确 认 的 具 体 方 法 (1) 电 视 栏 目 栏 目 制 作 与 广 告 通 过 两 种 方 式 实 现 收 入 : 栏 目 直 接 销 售 和 以 栏 目 换 取 广 告 时 间 通 过 广 告 营 销 实 现 收 入 栏 目 直 接 销 售 的 收 入 确 认 方 式 : 根 据 与 客 户 签 订 的 栏 目 销 售 合 同, 公 司 制 作 相 关 栏 目 并 提 供 给 客 户, 经 客 户 确 认 之 后, 按 照 提 供 节 目 的 进 度 确 认 收 入 栏 目 换 取 广 告 时 间 通 过 广 告 营 销 实 现 收 入 的 收 入 确 认 方 式 : 公 司 以 自 制 的 节 目 换 取 节 目 广 告 时 间, 客 户 的 广 告 发 布 后, 由 公 司 委 托 第 三 方 监 播 公 司 提 供 日 常 监 播 报 告, 核 实 广 告 的 播 出 情 况, 该 报 告 经 客 户 确 认 后, 根 据 广 告 的 播 出 进 度 确 认 收 入 故 收 入 = 合 同 金 额 经 确 认 的 已 经 播 出 的 期 数 占 合 同 要 求 总 期 数 的 比 例 (2) 演 艺 活 动 在 演 艺 活 动 的 总 收 入 和 总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与 交 易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在 相 关 活 动 发 生 时 确 认 收 入 (3) 影 视 剧 电 影 票 房 分 账 收 入 : 在 影 片 完 成 摄 制 取 得 电 影 片 公 映 许 可 证, 于 影 院 上 映 后, 院 线 公 司 提 供 票 房 总 额 结 算 单 ( 如 存 在 跨 期, 则 提 供 每 期 的 票 房 结 算 单 ), 电 影 投 资 方 对 院 线 提 供 的 结 算 单 进 行 确 认 后,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的 分 账 比 例 确 认 收 入 通 常 影 片 当 日 票 房 收 入 由 院 线 统 计 后 于 次 日 传 真 给 公 司, 院 线 与 公 司 在 影 片 放 映 结 束 后 就 票 房 分 账 进 行 结 算 电 影 代 理 发 行 收 入 : 电 影 发 行 方 收 取 的 固 定 比 例 的 佣 金 收 入, 且 于 票 房 结 算 完 成 后 根 据 合 同 约 定 按 照 票 房 的 一 定 比 例 确 认 收 入 9
电 影 版 权 收 入 : 在 影 片 取 得 电 影 片 公 映 许 可 证 母 带 已 经 交 付, 且 交 易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本 公 司 时 确 认 电 视 剧 销 售 收 入 : 在 电 视 剧 完 成 摄 制 取 得 电 视 剧 发 行 许 可 证, 电 视 剧 播 出 带 或 其 他 载 体 转 移 给 购 货 方 相 关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本 公 司 时 确 认 电 影 电 视 剧 完 成 摄 制 前 采 取 全 部 或 部 分 卖 断, 或 者 承 诺 给 予 影 片 首 ( 播 ) 映 权 等 方 式, 预 售 影 片 发 行 权 放 ( 播 ) 映 权 或 其 他 权 利 所 取 得 的 款 项, 待 电 影 电 视 剧 完 成 摄 制 并 按 合 同 约 定 提 供 给 预 付 款 人 使 用 时, 确 认 销 售 收 入 实 现 注 : 致 同 的 分 析 成 果 是 基 于 各 上 市 公 司 公 开 披 露 的 年 度 报 告, 致 同 不 对 各 公 司 的 会 计 处 理 发 表 评 论, 专 题 引 用 的 内 容 也 不 表 明 致 同 赞 同 或 不 赞 同 其 做 法 致 同 研 究 之 年 报 分 析 系 列 不 应 视 为 专 业 建 议 未 征 得 具 体 专 业 意 见 之 前, 不 应 依 据 本 系 列 专 题 所 述 内 容 采 取 或 不 采 取 任 何 行 动 www.grantthornton.cn 2016 致 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致 同 是 指 致 同 成 员 所 在 提 供 审 计 税 务 和 咨 询 服 务 时 所 使 用 的 品 牌, 并 按 语 境 的 要 求 可 指 一 家 或 多 家 成 员 所 致 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是 Grant Thornton International Ltd( 致 同 国 际 ) 的 成 员 所 致 同 国 际 与 各 成 员 所 并 非 全 球 合 伙 关 系 致 同 国 际 和 各 成 员 所 是 独 立 的 法 律 实 体 服 务 由 各 成 员 所 提 供 致 同 国 际 不 向 客 户 提 供 服 务 致 同 国 际 与 各 成 员 所 并 非 彼 此 的 代 理, 彼 此 间 不 存 在 任 何 义 务, 也 不 为 彼 此 的 行 为 或 疏 漏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