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兵 器 工 业 集 团 公 司 部 分 子 集 团 和 直 管 单 位 高 级 经 营 管 理 职 位 公 开 招 聘 公 告 发 布 : 人 力 资 源 部 2015-12-03 为 进 一 步 加 大 市 场 化 选 聘 力 度, 深 化 选 人 用 人 制 度 改 革, 以 更 加 开 阔 的 视 野 吸 引 优 秀 人 才, 为 建 设 中 国 特 色 先 进 兵 器 工 业 提 供 坚 强 的 组 织 保 障 和 人 才 支 持, 中 国 兵 器 工 业 集 团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兵 器 工 业 集 团 ) 依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决 定 对 部 分 单 位 高 级 经 营 管 理 职 位 面 向 系 统 内 外 招 聘 现 将 有 关 事 项 公 告 如 下 : 一 公 开 招 聘 职 位 及 主 要 职 责 ( 一 ) 武 汉 重 型 机 床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职 位 (1 人 ) 主 要 职 责 : 主 持 公 司 日 常 生 产 经 营 管 理 工 作, 贯 彻 执 行 董 事 会 的 各 项 决 议 ; 组 织 实 施 董 事 会 批 准 的 公 司 年 度 经 营 目 标 财 务 预 算 方 案 绩 效 考 核 责 任 书 等 ; 引 导 和 推 动 公 司 改 革 创 新, 加 强 集 团 化 管 控 体 制 机 制 建 设 ; 拟 定 并 组 织 实 施 年 度 经 营 计 划 和 投 融 资 计 划 ; 参 与 制 定 并 实 施 公 司 有 关 规 章 和 管 理 制 度 ; 参 与 制 订 并 实 施 公 司 中 长 期 发 展 战 略 ; 指 导 和 协 调 下 属 分 子 公 司 科 研 生 产 经 营 人 才 管 理 工 作 ; 行 使 董 事 会 授 予 的 其 他 职 权 招 聘 范 围 : 面 向 兵 器 工 业 集 团 系 统 内
单 位 地 址 : 湖 北 省 武 汉 市 东 湖 新 技 术 开 发 区 佛 祖 岭 流 芳 园 路 特 1 号 单 位 网 址 :http://www.whhdmt.com ( 二 ) 东 北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职 位 (1 人 ) 主 要 职 责 : 主 持 公 司 日 常 生 产 经 营 管 理 工 作, 贯 彻 执 行 董 事 会 的 各 项 决 议 ; 组 织 实 施 董 事 会 批 准 的 公 司 年 度 经 营 目 标 财 务 预 算 方 案 绩 效 考 核 责 任 书 等 ; 引 导 和 推 动 公 司 改 革 创 新, 加 强 集 团 化 管 控 体 制 机 制 建 设 ; 拟 定 并 组 织 实 施 年 度 经 营 计 划 和 投 融 资 计 划 ; 参 与 制 定 并 实 施 公 司 有 关 规 章 和 管 理 制 度 ; 参 与 制 订 并 实 施 公 司 中 长 期 发 展 战 略 ; 指 导 和 协 调 下 属 分 子 公 司 科 研 生 产 经 营 人 才 管 理 工 作 ; 行 使 董 事 会 授 予 的 其 他 职 权 招 聘 范 围 : 面 向 兵 器 工 业 集 团 系 统 内 单 位 地 址 : 吉 林 省 长 春 市 高 新 区 超 然 街 2555 号 单 位 网 址 :http://www.dgjt.com ( 三 ) 东 北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技 术 管 理 副 总 经 理 职 位 (1 人 ) 主 要 职 责 : 协 助 总 经 理 分 管 公 司 科 研 开 发 技 术 管 理 工 作 具 体 包 括 : 负 责 公 司 科 研 开 发 体 系 的 顶 层 设 计 ; 贯
彻 执 行 公 司 科 研 开 发 技 术 创 新 产 品 技 术 升 级 改 造 的 各 项 决 定 ; 组 织 实 施 新 产 品 立 项 的 技 术 评 估 与 审 定 工 作 ; 制 订 新 产 品 的 中 长 期 发 展 战 略 ; 引 导 和 推 动 各 分 子 公 司 工 艺 技 术 创 新 ; 推 进 公 司 科 技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工 作 单 位 地 址 : 吉 林 省 长 春 市 高 新 区 超 然 街 2555 号 单 位 网 址 :http://www.dgjt.com ( 四 ) 中 兵 北 斗 产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技 术 管 理 副 总 经 理 职 位 (1 人 ) 主 要 职 责 : 协 助 总 经 理 分 管 技 术 经 济 及 管 理 具 体 包 括 : 负 责 对 北 斗 产 业 的 技 术 发 展 趋 势 进 行 分 析 和 判 断, 提 出 公 司 的 投 资 重 点 和 投 资 方 向 ; 负 责 组 织 对 拟 投 资 项 目 进 行 寻 找 分 析 和 评 估, 发 现 投 资 机 会 与 主 要 投 资 风 险 ; 负 责 主 持 拟 投 资 项 目 的 技 术 尽 职 调 查 和 投 资 谈 判, 为 投 资 决 策 提 供 建 议 和 依 据 ; 负 责 对 已 投 资 项 目 进 行 投 后 管 理, 把 握 投 资 项 目 的 技 术 发 展 方 向 单 位 地 址 : 上 海 市 杨 浦 区 湾 谷 科 技 园
( 五 ) 北 方 智 能 微 机 电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总 会 计 师 职 位 (1 人 ) 主 要 职 责 : 协 助 总 经 理 分 管 财 务 管 理 工 作 具 体 包 括 : 负 责 财 务 内 控 机 制 建 设, 制 订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并 组 织 实 施 ; 全 面 统 筹 财 务 资 源 规 划 方 案, 参 与 对 外 投 资 贷 款 担 保 大 额 资 金 使 用 产 权 变 动 等 重 大 事 项 的 决 策 和 实 施 ; 负 责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组 织 实 施 会 计 核 算 会 计 监 督 会 计 检 查 及 财 务 分 析 ; 负 责 资 金 管 理 工 作, 加 强 债 权 债 务 管 理, 有 效 控 制 财 务 风 险 ; 负 责 成 本 管 理 和 价 格 管 理 工 作 ; 负 责 财 务 信 息 化 建 设 财 会 队 伍 建 设 单 位 地 址 : 北 京 市 通 州 区 佟 麟 阁 街 9 号 ( 六 ) 湖 北 江 山 重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总 会 计 师 职 位 (1 人 ) 主 要 职 责 : 协 助 总 经 理 分 管 财 务 管 理 工 作 具 体 包 括 : 负 责 财 务 内 控 机 制 建 设, 制 订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并 组 织 实 施 ; 全 面 统 筹 财 务 资 源 规 划 方 案, 参 与 对 外 投 资 贷 款 担 保 大 额 资 金 使 用 产 权 变 动 等 重 大 事 项 的 决 策 和 实 施 ; 负 责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组 织 实 施 会 计 核 算 会 计 监 督 会 计 检 查 及 财 务 分 析 ; 负 责 资 金 管 理 工 作, 加 强 债 权 债 务 管 理, 有
效 控 制 财 务 风 险 ; 负 责 成 本 管 理 和 价 格 管 理 工 作 ; 负 责 财 务 信 息 化 建 设 财 会 队 伍 建 设 单 位 地 址 : 湖 北 省 襄 阳 市 高 新 区 追 日 路 5 号 单 位 网 址 :http://www.jszgjt.net ( 七 ) 山 东 特 种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总 会 计 师 职 位 (1 人 ) 主 要 职 责 : 协 助 总 经 理 分 管 财 务 管 理 工 作 具 体 包 括 : 负 责 财 务 内 控 机 制 建 设, 制 订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并 组 织 实 施 ; 全 面 统 筹 财 务 资 源 规 划 方 案, 参 与 对 外 投 资 贷 款 担 保 大 额 资 金 使 用 产 权 变 动 等 重 大 事 项 的 决 策 和 实 施 ; 负 责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组 织 实 施 会 计 核 算 会 计 监 督 会 计 检 查 及 财 务 分 析 ; 负 责 资 金 管 理 工 作, 加 强 债 权 债 务 管 理, 有 效 控 制 财 务 风 险 ; 负 责 成 本 管 理 和 价 格 管 理 工 作 ; 负 责 财 务 信 息 化 建 设 财 会 队 伍 建 设 单 位 地 址 : 山 东 省 淄 博 市 博 山 区 石 炭 坞 单 位 网 址 :http://www.sdjq.com.cn ( 八 ) 晋 西 车 轴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总 会 计 师 (1 人 )
主 要 职 责 : 协 助 总 经 理 分 管 财 务 管 理 工 作 具 体 包 括 : 负 责 财 务 内 控 机 制 建 设, 制 订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并 组 织 实 施 ; 全 面 统 筹 财 务 资 源 规 划 方 案, 参 与 对 外 投 资 贷 款 担 保 大 额 资 金 使 用 产 权 变 动 等 重 大 事 项 的 决 策 和 实 施 ; 负 责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组 织 实 施 会 计 核 算 会 计 监 督 会 计 检 查 及 财 务 分 析 ; 负 责 资 金 管 理 工 作, 加 强 债 权 债 务 管 理, 有 效 控 制 财 务 风 险 ; 负 责 成 本 管 理 和 价 格 管 理 工 作 ; 负 责 财 务 信 息 化 建 设 财 会 队 伍 建 设 单 位 地 址 : 山 西 省 太 原 市 河 西 区 和 平 北 路 北 巷 单 位 网 址 :http://www.jinxiaxle.com ( 九 ) 中 兵 融 资 租 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总 经 理 职 位 (1 人 ) 主 要 职 责 : 主 持 公 司 的 日 常 经 营 管 理 工 作 ; 根 据 董 事 会 审 定 的 总 体 经 营 发 展 战 略 目 标, 负 责 制 定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规 划 和 年 度 经 营 计 划 ; 负 责 公 司 日 常 经 营 活 动 的 决 策, 负 责 公 司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体 系 建 设 ; 负 责 公 司 组 织 体 系 和 业 务 体 系 建 设, 组 织 拟 订 公 司 内 部 管 理 机 构 的 设 置 方 案 及 基 本 管 理 制 度 ; 负 责 拓 展 公 司 融 资 渠 道, 开 发 维 护 与 金 融 机
构 及 客 户 良 好 关 系 ; 负 责 优 化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配 置, 开 展 管 理 团 队 建 设, 推 动 员 工 队 伍 建 设 单 位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三 里 河 南 五 巷 四 号 二 报 名 资 格 条 件 ( 一 ) 基 本 条 件 1 有 志 于 从 事 兵 器 事 业,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党 的 路 线 方 针 政 策 和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2 具 有 较 强 的 战 略 规 划 市 场 运 作 财 务 管 控 资 本 运 营 风 险 防 控 和 团 队 建 设 等 能 力 3 具 有 履 行 岗 位 职 责 所 必 须 的 专 业 知 识 和 行 业 知 识, 熟 悉 国 家 经 济 政 策 和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熟 悉 现 代 企 业 经 营 管 理 方 法 4 具 有 比 较 突 出 的 工 作 实 绩 5 具 有 良 好 的 职 业 素 养, 遵 纪 守 法, 诚 信 经 营, 勤 勉 尽 责, 团 结 合 作, 廉 洁 从 业 6 具 有 能 够 正 常 履 职 的 身 体 素 质 和 良 好 的 心 理 素 质
7 大 学 本 科 及 以 上 学 历 ( 留 学 归 国 人 员 应 取 得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的 学 历 认 证 ), 应 聘 中 兵 北 斗 产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技 术 管 理 副 总 经 理 职 位 应 具 有 硕 士 研 究 生 及 以 上 学 历 8 应 聘 武 汉 重 型 机 床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和 东 北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职 位 年 龄 一 般 不 超 过 54 周 岁, 应 聘 其 他 职 位 年 龄 一 般 不 超 过 45 周 岁 ( 二 ) 任 职 资 格 条 件 1 应 聘 武 汉 重 型 机 床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职 位 东 北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职 位 应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之 一 : 现 任 子 集 团 和 直 管 单 位 领 导 班 子 成 员, 其 中 副 职 任 职 应 满 2 年 ; 或 集 团 公 司 总 部 部 门 副 巡 视 员 及 以 上 职 务 ( 职 级 ) 领 导 人 员, 其 中 总 部 部 门 副 职 及 副 巡 视 员 应 任 职 满 2 年 2 应 聘 东 北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技 术 副 总 经 理 职 位 应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 (1) 具 有 汽 车 零 部 件 行 业 或 相 关 行 业 大 中 型 企 业 技 术 类 高 级 经 营 管 理 岗 位 任 职 经 历 ; 或 具 有 大 型 汽 车 零 部 件 企 业 集 团 总 部 技 术 管 理 类 部 门 正 处 级 及 以 上 职 务 任 职 经 历, 其 中 担 任 正 处 级 职 务 应 满 3 年 ; 或 具 有 汽 车 零 部 件 行 业 或
相 关 行 业 大 中 型 企 业 技 术 类 管 理 部 门 主 要 负 责 人 3 年 及 以 上 任 职 经 历 ; (2) 了 解 汽 车 零 部 件 行 业 发 展 趋 势 ; 熟 悉 相 关 产 品 研 发, 具 有 产 品 技 术 设 计 研 发 与 技 术 管 理 工 作 经 历 ; (3) 具 有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理 工 科 专 业 背 景 3 应 聘 中 兵 北 斗 产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技 术 副 总 经 理 职 位 应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 (1) 具 有 卫 星 导 航 或 相 关 行 业 10 年 以 上 从 业 经 历, 在 卫 星 导 航 或 相 关 行 业 具 有 较 高 知 名 度 ; (2) 了 解 卫 星 导 航 产 业 的 发 展 趋 势, 熟 悉 卫 星 导 航 行 业 主 要 企 业 的 发 展 状 况 ; (3) 具 有 卫 星 导 航 通 信 工 程 或 电 子 技 术 等 理 工 科 相 关 专 业 背 景 4 应 聘 总 会 计 师 职 位 应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 (1) 具 有 大 中 型 企 事 业 单 位 或 金 融 机 构 总 会 计 师 ( 财 务 总 监 首 席 财 务 官 ) 或 分 管 财 务 ( 金 融 ) 工 作 的 高 级 管 理 岗 位 任 职 经 历 ; 或 具 有 中 央 企 业 总 部 财 务 会 计 金 融 审 计 部 门 正 处 级 及 以 上 职 务 任 职 经 历, 其 中 担 任 正 处 级 职 务 应 满 3 年 ; 或 具 有 大 中 型 企 事 业 单 位 财 务 会 计 金 融
审 计 部 门 主 要 负 责 人 3 年 及 以 上 任 职 经 历 ; 或 具 有 注 册 会 计 师 执 业 资 格, 且 有 5 年 及 以 上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项 目 负 责 人 工 作 经 历 ; (2) 具 有 5 年 及 以 上 工 业 企 业 财 务 管 理 工 作 经 历 ; (3) 具 有 财 务 管 理 会 计 学 审 计 学 或 经 济 学 金 融 学 管 理 学 工 商 管 理 等 相 关 专 业 背 景 ; (4) 具 有 注 册 会 计 师 执 业 资 格, 或 具 有 高 级 会 计 师 高 级 审 计 师 高 级 经 济 师 等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5 应 聘 中 兵 融 资 租 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总 经 理 职 位 应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 (1) 具 有 大 中 型 企 事 业 单 位 或 金 融 机 构 总 会 计 师 ( 财 务 总 监 首 席 财 务 官 ) 或 分 管 财 务 ( 金 融 ) 工 作 的 高 级 管 理 岗 位 任 职 经 历 ; 或 具 有 中 央 企 业 总 部 财 务 会 计 金 融 审 计 部 门 正 处 级 及 以 上 职 务 任 职 经 历, 其 中 担 任 正 处 级 职 务 应 满 3 年 ; 或 具 有 大 中 型 企 事 业 单 位 财 务 会 计 金 融 审 计 部 门 主 要 负 责 人 3 年 及 以 上 任 职 经 历 ; (2) 具 有 较 强 的 租 赁 行 业 研 究 能 力 业 务 开 拓 能 力 和 组 织 协 调 能 力 ;
(3) 熟 悉 融 资 租 赁 行 业 发 展 状 况 及 相 关 政 策 规 定, 熟 悉 掌 握 融 资 租 赁 业 务 流 程 交 易 结 构 ; (4) 具 有 扎 实 的 银 行 信 托 租 赁 等 金 融 专 业 知 识 三 公 开 招 聘 工 作 程 序 公 开 招 聘 按 照 报 名 资 格 审 查 笔 试 面 试 心 理 测 评 ( 心 理 测 评 结 果 仅 作 为 参 考, 不 计 入 应 聘 成 绩 ) 履 历 分 析 身 体 素 质 检 查 组 织 考 察 党 组 会 讨 论 任 前 公 示 按 照 有 关 制 度 任 用 ( 或 推 荐 聘 任 ) 的 程 序 进 行 对 聘 用 人 员 实 行 试 用 期 制, 试 用 期 为 一 年 四 报 名 时 间 方 式 及 有 关 要 求 ( 一 ) 报 名 时 间 2015 年 12 月 3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17 日 ( 二 ) 报 名 方 式 应 聘 者 通 过 以 下 网 站 登 陆 本 次 公 开 招 聘 网 站 报 名 系 统 报 名 每 位 应 聘 者 最 多 可 申 报 1 个 岗 位 中 国 兵 器 工 业 集 团 公 司 网 址 : http://www.norincogroup.com.cn 公 开 招 聘 报 名 系 统 网 址 : http://www.nhrdc.cn:8088/exp/index.jsp
公 开 招 聘 报 名 系 统 技 术 支 持 电 话 :15811040457 如 需 咨 询, 请 以 电 子 邮 件 形 式 将 咨 询 内 容 发 送 至 hrdjob@163.com, 邮 件 标 题 注 明 高 管 招 聘 咨 询, 正 文 中 请 注 明 联 系 方 式, 我 们 将 视 情 况 予 以 回 复 ( 三 ) 有 关 要 求 应 聘 者 在 笔 试 时 请 提 供 以 下 材 料 :(1) 本 人 身 份 证 或 护 照 工 作 证 学 历 学 位 职 ( 执 ) 业 资 格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证 明 书 获 奖 证 书 复 印 件 各 1 份 ;(2) 近 期 2 寸 彩 色 证 件 照 片 2 张 材 料 使 用 A4 纸 打 印 或 复 印, 提 供 资 料 不 再 退 回 填 写 报 名 信 息 时 内 容 均 应 不 涉 及 国 家 秘 密 应 聘 者 应 对 所 提 交 资 料 的 真 实 性 负 责 对 提 供 虚 假 信 息 者, 一 经 查 实, 即 取 消 考 试 资 格 或 聘 用 资 格 在 整 个 公 开 招 聘 过 程 中, 我 们 承 诺 将 为 每 一 位 应 聘 者 保 密 中 国 兵 器 工 业 集 团 公 司 2015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