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 出 职 字 2016 1 号 关 于 开 展 2016 年 度 中 国 科 学 院 编 辑 出 版 系 列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评 审 材 料 申 报 工 作 的 通 知 中 国 科 技 出 版 传 媒 集 团 控 股 公 司 中 科 院 所 属 研 究 单 位 : 根 据 新 广 人 教 2016 182 号 文 件 中 国 科 学 院 编 辑 出 版 系 列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评 审 委 员 会 章 程 和 中 国 科 学 院 编 辑 出 版 系 列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评 审 细 则, 为 认 真 做 好 2016 年 度 中 国 科 学 院 编 辑 出 版 系 列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评 审 工 作, 现 就 有 关 评 审 材 料 申 报 事 宜 通 知 如 下 : 一 资 格 要 求 ( 一 ) 参 评 人 员 在 中 国 科 技 出 版 传 媒 集 团 控 股 公 司 中 科 院 所 属 研 究 单 位 编 辑 出 版 现 职 岗 位, 从 事 编 辑 ( 包 括 技 术 编 辑 ) 工 作 1
并 取 得 责 任 编 辑 证 书 的 人 员 和 校 对 人 员 ( 二 ) 学 历 和 任 职 年 限 ( 注 : 学 历 均 指 国 民 教 育 系 列, 不 含 党 校 系 列 ; 任 职 年 限 计 算 截 止 日 期 为 2016 年 7 月 31 日 ) 1. 申 报 技 术 副 编 审 和 高 级 校 对 (1) 具 有 大 学 本 科 及 以 上 学 历, 并 符 合 下 列 任 职 条 件 之 一 : 1) 取 得 出 版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职 业 资 格 中 级 考 试 证 书, 并 从 事 技 术 编 辑 ( 专 指 书 刊 版 式 设 计 和 责 任 印 制, 下 同 ) 或 校 对 工 作 5 年 以 上 2)2002 年 12 月 31 日 ( 含 ) 以 前, 在 本 公 司 或 本 单 位 具 有 技 术 编 辑 或 一 级 校 对 职 称 且 从 事 技 术 编 辑 或 校 对 工 作 5 年 以 上 3)2002 年 12 月 31 日 ( 含 ) 以 前, 具 有 中 级 职 称 调 入 本 公 司 或 本 单 位 从 事 技 术 编 辑 或 校 对 工 作 5 年 以 上 4)2002 年 12 月 31 日 以 后, 在 本 公 司 或 本 单 位 具 有 技 术 编 辑 或 一 级 校 对 职 称 且 从 事 技 术 编 辑 或 校 对 工 作 5 年 以 上, 须 取 得 出 版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职 业 资 格 中 级 考 试 证 书 5)2002 年 12 月 31 日 以 后, 具 有 其 他 专 业 中 级 职 称 调 入 本 公 司 或 本 单 位, 并 取 得 出 版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职 业 资 2
格 中 级 考 试 证 书, 在 本 公 司 或 本 单 位 从 事 技 术 编 辑 或 校 对 工 作 满 3 年, 且 与 原 专 业 中 级 职 称 任 职 时 间 累 计 满 5 年 6) 取 得 博 士 学 位 后, 在 本 公 司 或 本 单 位 从 事 技 术 编 辑 或 校 对 工 作 满 2 年, 并 取 得 出 版 专 业 职 业 资 格 中 级 考 试 证 书 7) 具 有 其 他 专 业 副 高 级 职 称 调 入 本 公 司 或 本 单 位, 从 事 技 术 编 辑 或 校 对 工 作 1 年 以 上 ( 转 评 ) (2) 具 有 大 专 学 历 的, 须 从 事 技 术 编 辑 或 校 对 工 作 20 年 以 上, 并 取 得 出 版 专 业 职 业 资 格 中 级 考 试 证 书 或 担 任 技 术 编 辑 ( 一 级 校 对 )7 年 以 上 2. 申 报 副 编 审 具 有 大 学 本 科 及 以 上 学 历, 并 符 合 下 列 任 职 条 件 之 一 : (1) 取 得 出 版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职 业 资 格 中 级 考 试 证 书, 并 从 事 编 辑 工 作 5 年 以 上 (2)2002 年 12 月 31 日 ( 含 ) 以 前, 在 本 公 司 或 本 单 位 具 有 编 辑 职 称 且 从 事 编 辑 工 作 5 年 以 上 (3)2002 年 12 月 31 日 ( 含 ) 以 前, 具 有 中 级 职 称 调 入 本 公 司 或 本 单 位 从 事 编 辑 工 作 5 年 以 上 (4)2002 年 12 月 31 日 以 后, 在 本 公 司 或 本 单 位 具 有 编 辑 职 称 且 从 事 编 辑 工 作 5 年 以 上, 须 取 得 出 版 专 业 3
技 术 人 员 职 业 资 格 中 级 考 试 证 书 (5)2002 年 12 月 31 日 以 后, 具 有 其 他 专 业 中 级 职 称 调 入 本 公 司 或 本 单 位, 并 取 得 出 版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职 业 资 格 中 级 考 试 证 书, 在 本 公 司 或 本 单 位 从 事 编 辑 工 作 满 三 年, 且 与 原 专 业 中 级 职 称 任 职 时 间 累 计 满 5 年 (6) 获 得 博 士 学 位 后, 在 本 公 司 或 本 单 位 担 任 编 辑 2 年 以 上, 并 取 得 出 版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职 业 资 格 中 级 考 试 证 书 (7) 具 有 其 他 专 业 副 高 级 职 称 调 入 本 公 司 或 本 单 位, 从 事 编 辑 工 作 1 年 以 上 ( 转 评 ) 3. 申 报 编 审 具 有 大 学 本 科 及 以 上 学 历, 并 符 合 下 列 任 职 条 件 之 一 : (1) 通 过 本 公 司 或 本 单 位 主 管 部 门 组 建 的 编 辑 出 版 专 业 高 级 职 称 评 审 委 员 会 ( 经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备 案 同 意 ) 评 审 取 得 副 编 审 任 职 资 格 后, 在 本 公 司 或 本 单 位 从 事 编 辑 工 作 5 年 以 上 (2)2001 年 12 月 31 日 ( 含 ) 以 前, 具 有 其 他 专 业 副 高 级 职 称 在 本 公 司 ( 本 单 位 ) 或 调 入 本 公 司 ( 本 单 位 ), 从 事 编 辑 工 作 满 4 年, 累 计 副 高 任 职 时 间 满 五 年 (3)2001 年 12 月 31 日 以 后, 具 有 其 他 专 业 副 高 级 4
职 称 在 本 公 司 ( 本 单 位 ) 或 调 入 本 公 司 ( 本 单 位 ), 并 按 规 定 已 转 评 为 副 编 审 职 称 从 事 编 辑 工 作 满 3 年, 与 原 专 业 副 高 级 职 称 任 职 时 间 累 计 满 5 年 (4) 具 有 其 他 专 业 正 高 级 职 称 在 本 公 司 ( 本 单 位 ) 或 调 入 本 公 司 ( 本 单 位 ), 从 事 编 辑 工 作 满 1 年 ( 转 评 ) ( 三 ) 论 文 论 著 要 求 出 版 专 业 论 文 论 著, 是 指 编 辑 出 版 专 业 方 面 的 论 文 论 著 相 关 专 业 论 文 论 著 是 指 与 本 人 编 辑 出 版 业 务 范 围 一 致 的 专 业 论 文 论 著, 譬 如 : 从 事 地 学 专 业 的 图 书 编 辑 可 提 交 地 学 专 业 论 文 论 著 出 版 专 业 论 文 论 著 或 相 关 专 业 论 文 论 著, 其 发 表 或 出 版 的 时 间 截 止 日 期 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 学 位 论 文 内 部 期 刊 上 发 表 的 文 章, 以 及 任 现 职 以 前 发 表 的 论 文 论 著, 均 不 能 作 为 参 评 论 文 论 著 1. 申 报 技 术 副 编 审 和 高 级 校 对 (1) 在 取 得 技 术 编 辑 或 一 级 校 对 以 来, 在 公 开 出 版 发 行 的 专 业 期 刊 报 纸 图 书 上 发 表 或 出 版 过 技 术 编 辑 ( 校 对 ) 专 业 论 文 或 相 关 专 业 论 文 2 篇 以 上 ( 技 术 编 辑 或 校 对 专 业 论 文 至 少 1 篇 2000 字 以 上, 申 报 人 须 为 第 一 作 者 若 为 第 二 作 者, 两 篇 算 一 篇 ) 5
(2) 撰 有 较 高 质 量 的 技 术 编 辑 或 校 对 专 业 规 划 或 总 结 报 告 1 份 2. 申 报 副 编 审 (1) 在 取 得 编 辑 资 格 以 来, 在 公 开 出 版 发 行 的 专 业 期 刊 报 纸 图 书 上 发 表 或 出 版 过 编 辑 出 版 专 业 论 文 或 相 关 专 业 论 文 2 篇 以 上 ( 编 辑 出 版 专 业 论 文 至 少 1 篇 2000 字 以 上, 申 报 人 须 为 第 一 作 者 若 为 第 二 作 者, 两 篇 算 一 篇 ), 或 编 辑 出 版 专 业 ( 含 相 关 专 业 ) 论 著 1 部 ( 与 他 人 合 作 的 论 著, 本 人 独 立 撰 写 内 容 须 超 过 3 万 字 ) (2) 代 表 本 人 目 前 最 高 水 平 的 重 点 书 刊 选 题 报 告 ( 规 划 ), 或 重 点 书 刊 营 销 方 案, 或 高 质 量 审 稿 意 见 等 1 份 以 上 3. 申 报 编 审 (1) 在 取 得 副 编 审 资 格 以 来, 在 公 开 出 版 发 行 的 专 业 期 刊 报 纸 图 书 上 发 表 或 出 版 过 编 辑 出 版 专 业 论 文 或 相 关 专 业 论 文 3 篇 以 上 ( 编 辑 出 版 专 业 论 文 至 少 2 篇 每 篇 2000 字 以 上, 申 报 人 须 为 第 一 作 者 若 为 第 二 作 者, 两 篇 算 一 篇 ), 或 编 辑 出 版 专 业 ( 含 相 关 专 业 ) 论 著 1 部 ( 与 他 人 合 作 的 论 著, 本 人 独 立 撰 写 内 容 须 超 过 5 万 字 ) (2) 代 表 本 人 目 前 最 高 水 平 的 重 大 图 书 选 题 报 告 ( 规 划 ), 或 重 大 图 书 营 销 方 案, 或 高 质 量 书 刊 审 稿 意 见, 或 重 6
点 期 刊 办 刊 规 划 1 份 以 上 ( 四 ) 破 格 条 件 要 求 1. 申 报 副 编 审 (1) 申 报 破 格 条 件 : 对 于 工 作 业 绩 特 别 突 出 的 优 秀 编 辑 出 版 人 才, 只 能 破 格 任 职 年 限 2 年, 对 学 历 论 文 等 硬 性 条 件 不 能 破 格 (2) 评 审 破 格 条 件 : 对 专 业 技 术 能 力 学 术 水 平 和 工 作 业 绩 突 出 的 拔 尖 人 才, 除 符 合 已 规 定 的 基 本 条 件 外, 还 须 达 到 下 列 其 中 一 项 业 绩 : 1) 公 司 级 重 大 出 版 项 目 2 种 以 上 2) 独 立 列 选 国 家 级 规 划 教 材 10 种 以 上 3) 公 司 级 畅 销 书 2 种 以 上 ( 科 学 版 : 年 净 销 售 达 3 万 册 累 计 达 6 万 册 以 上, 且 经 济 效 益 显 著 ; 龙 门 版 : 年 净 销 售 达 10 万 册 以 上, 且 经 济 效 益 显 著 ) 4) 国 家 级 图 书 奖 2 部 或 优 秀 人 才 2 项, 包 括 : 中 国 出 版 政 府 奖 中 宣 部 五 个 一 工 程 奖 韬 奋 出 版 奖 中 华 优 秀 出 版 物 奖 ; 中 宣 部 文 化 名 家 暨 四 个 一 批 人 才 和 全 国 新 闻 出 版 行 业 领 军 人 才 5) 担 任 分 社 社 长 或 主 持 工 作 的 副 社 长 3 年 以 上, 领 导 的 部 门 经 营 业 绩 显 著, 图 书 销 售 净 收 入 连 续 三 年 增 幅 在 20% 7
以 上, 本 人 在 其 中 发 挥 了 主 导 作 用 6) 全 面 负 责 创 办 新 刊 2 种 以 上, 取 得 了 较 好 的 经 济 效 益 和 社 会 效 益, 本 人 作 用 明 显, 并 被 领 导 和 员 工 所 公 认 2. 申 报 编 审 (1) 申 报 破 格 条 件 : 对 于 工 作 业 绩 特 别 突 出 的 优 秀 编 辑 出 版 人 才, 只 能 破 格 任 职 年 限 2 年, 对 学 历 论 文 等 硬 性 条 件 不 能 破 格 (2) 评 审 破 格 条 件 : 对 专 业 技 术 能 力 学 术 水 平 和 工 作 业 绩 特 别 突 出 的 拔 尖 人 才, 除 符 合 已 规 定 的 基 本 条 件 外, 还 须 达 到 下 列 其 中 一 项 业 绩 : 1) 公 司 级 重 大 出 版 项 目 3 种 以 上 2) 独 立 列 选 国 家 级 规 划 教 材 15 种 以 上 3) 公 司 级 畅 销 书 3 种 以 上 ( 科 学 版 : 年 净 销 售 达 3 万 册 累 计 达 6 万 册 以 上, 且 经 济 效 益 显 著 ; 龙 门 版 : 年 净 销 售 达 10 万 册 以 上, 且 经 济 效 益 显 著 ) 4) 国 家 级 图 书 奖 2 部 或 优 秀 人 才 2 项, 包 括 : 中 国 出 版 政 府 奖 中 宣 部 五 个 一 工 程 奖 韬 奋 出 版 奖 中 华 优 秀 出 版 物 奖 ; 中 宣 部 文 化 名 家 暨 四 个 一 批 人 才 和 全 国 新 闻 出 版 行 业 领 军 人 才 5) 担 任 分 社 社 长 或 主 持 工 作 的 副 社 长 4 年 以 上, 领 导 8
的 部 门 经 营 业 绩 显 著, 图 书 销 售 净 收 入 连 续 三 年 增 幅 在 25% 以 上, 本 人 在 其 中 发 挥 了 主 导 作 用 6) 全 面 负 责 创 办 新 刊 3 种 以 上, 取 得 了 显 著 的 经 济 效 益 和 社 会 效 益, 本 人 作 用 显 著, 并 被 领 导 和 员 工 所 公 认 3. 破 格 其 他 规 定 集 团 控 股 公 司 成 立 编 辑 出 版 专 家 破 格 评 议 小 组 (7 人 以 上 ), 评 议 申 报 破 格 人 员 当 评 议 小 组 成 员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票 通 过 时, 申 请 人 方 可 破 格 申 报 根 据 院 相 关 规 定, 不 接 受 院 属 研 究 单 位 破 格 申 报 ( 五 ) 同 级 职 称 转 评 非 出 版 专 业 高 级 职 称 人 员, 申 请 转 评 同 级 别 编 辑 出 版 专 业 任 职 资 格, 其 申 报 条 件 与 正 常 申 报 要 求 相 同 ( 六 ) 不 得 申 报 人 员 近 3 年 内 存 在 以 下 情 况 的 人 员, 不 得 申 报 2016 年 度 中 科 院 编 辑 出 版 系 列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评 审 : (1) 违 反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受 到 司 法 或 出 版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查 处 的 直 接 责 任 人 员 (2) 涉 及 重 要 案 件 尚 未 定 案 的 人 员 (3) 在 重 大 责 任 事 故 中, 受 到 党 纪 政 纪 处 分 的 人 员 (4) 在 职 业 资 格 有 关 考 试 或 申 报 过 程 中 有 作 弊 作 假 9
行 为 的 人 员 (5) 本 人 作 为 主 要 负 责 人 完 成 的 项 目, 经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或 单 位 质 检 部 门 认 定 为 质 量 不 合 格 的 人 员 二 评 审 要 求 此 次 评 审 要 求, 仍 按 中 国 科 学 院 编 辑 出 版 系 列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评 审 细 则 执 行 三 申 报 程 序 1. 集 团 控 股 公 司 推 荐 程 序 (1) 申 请 高 级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评 审 的 人 员, 向 各 分 社 部 ( 室 ) 子 ( 分 ) 公 司 评 议 推 荐 小 组 提 出 申 请, 并 提 交 申 报 材 料 (2) 各 分 社 部 ( 室 ) 子 ( 分 ) 公 司 评 议 推 荐 小 组, 严 格 按 照 文 件 规 定 的 申 报 条 件, 对 申 报 人 选 材 料 进 行 认 真 评 议 凡 评 议 通 过 者, 则 由 部 门 如 实 填 写 申 报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评 审 的 单 位 ( 公 司 ) 推 荐 表, 并 经 部 门 负 责 人 签 字 后 连 同 汇 总 材 料 统 一 报 送 股 份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部 (3) 股 份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部 根 据 相 关 申 报 条 件, 对 各 部 门 上 报 的 申 报 人 选 资 格 和 材 料 进 行 审 核 验 收, 并 在 公 司 信 息 共 享 平 台 网 站 (www.spoa.cn) 上 公 示 一 周, 公 布 举 报 电 10
话, 接 受 职 工 监 督 公 示 内 容 包 括 : 申 报 人 员 的 专 业 任 职 资 格 学 历 ( 学 位 ) 工 作 业 绩 获 奖 情 况 学 术 文 章 等 凡 经 公 示 后 对 申 报 人 员 提 交 的 公 示 内 容 材 料 真 实 性 无 异 议 的, 再 提 交 中 科 院 编 辑 出 版 系 列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评 委 会 评 议 (4) 破 格 申 报 程 序 :1 申 请 破 格 人 员 向 股 份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部, 提 交 破 格 申 请 报 告 ;2 股 份 公 司 组 织 评 议 小 组 对 破 格 申 报 人 员 进 行 答 辩 和 初 评, 并 写 出 不 少 于 1000 字 的 答 辩 评 议 意 见 ;3 股 份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部 将 破 格 申 请 人 员 的 破 格 申 请 报 告 答 辩 意 见 在 公 司 信 息 共 享 平 台 网 站 (www.spoa.cn) 上 公 示 一 周, 若 无 异 议 后 再 向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评 委 会 正 式 提 交 评 审 材 料 (5) 股 份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部 对 审 核 同 意 提 交 的 申 报 材 料, 统 一 出 具 公 司 委 托 评 审 函 公 示 情 况 证 明 和 评 审 材 料 一 览 表, 并 经 总 经 理 签 名 和 加 盖 公 章 后, 正 式 上 报 高 评 委 会 办 公 室 (6) 鉴 于 美 术 编 辑 专 业 的 特 殊 性, 股 份 公 司 可 参 照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人 事 司 规 定 的 申 报 条 件, 向 总 局 美 术 编 辑 专 业 高 评 委 会 推 荐 美 编 人 员 参 加 对 口 评 审 (7) 鉴 于 数 字 出 版 编 辑 专 业 的 特 殊 性, 股 份 公 司 可 参 11
照 北 京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 考 试 中 心 ) 颁 发 的 相 关 文 件 规 定 条 件, 向 相 关 专 业 高 级 评 审 机 构 推 荐 数 字 出 版 编 辑 人 员 参 加 对 口 评 审, 或 参 加 考 取 相 应 的 等 级 资 格 证 书 2. 院 属 研 究 单 位 申 报 程 序 (1) 编 辑 出 版 专 家 推 荐 意 见 : 副 编 审 只 需 一 位 专 家 推 荐 ; 编 审 需 两 位 专 家 推 荐 在 申 报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评 审 的 出 版 专 家 推 荐 表 上, 须 加 盖 专 家 单 位 人 事 公 章 (2) 单 位 审 核 材 料 推 荐 意 见 : 人 事 教 育 处 在 填 写 单 位 推 荐 表 时, 须 对 申 报 人 员 的 专 业 任 职 资 格 学 历 ( 学 位 ) 工 作 业 绩 工 作 量 计 算 获 奖 情 况 学 术 文 章 的 真 实 性 以 及 申 报 材 料 的 公 示 结 果 是 否 同 意 参 评 等 情 况 写 出 明 确 的 推 荐 意 见, 并 由 负 责 人 签 名 和 加 盖 人 事 教 育 处 公 章 (3) 对 审 核 同 意 上 报 的 材 料, 须 出 具 研 究 单 位 同 意 参 评 的 委 托 评 审 函, 并 由 所 长 签 名 和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4) 申 报 材 料 必 须 是 经 公 示 后 核 定 无 异 议 的 材 料, 公 示 后 不 得 随 意 添 加 材 料 如 有 弄 虚 作 假 行 为, 一 经 查 实, 即 退 回 该 单 位 所 有 委 托 评 审 材 料, 并 追 究 有 关 人 员 责 任 12
四 申 报 材 料 ( 一 ) 申 报 单 位 必 须 提 供 的 材 料 : 1. 申 报 单 位 委 托 评 审 函 ; 2. 申 报 材 料 公 示 情 况 证 明 ; 3. 中 科 院 编 辑 出 版 系 列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评 审 材 料 一 览 表 ; 4. 中 科 院 编 辑 出 版 系 列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审 批 表 ; 5. 破 格 人 员 破 格 申 请 报 告 单 位 答 辩 意 见 和 单 位 破 格 推 荐 意 见 ( 只 限 于 集 团 控 股 公 司 ) ( 二 ) 申 报 人 员 必 须 提 供 的 材 料 : 1. 考 评 报 告, 正 高 5000 字, 副 高 4000 字, 主 要 说 明 本 人 基 本 情 况 近 五 年 来 专 业 技 术 能 力 专 业 学 术 水 平 与 专 业 工 作 业 绩, 要 紧 密 地 与 书 刊 重 大 选 题 策 划 经 营 效 益 质 量 把 关 以 及 市 场 营 销 获 奖 人 才 培 养 等 情 况 结 合 起 来 2. 身 份 证 及 学 历 ( 位 ) 证 书 复 印 件 3.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证 书 ( 考 试 或 评 审 通 过 的 ) 责 任 编 辑 资 格 证 书 复 印 件 4. 发 表 或 出 版 编 辑 出 版 专 业 论 文 论 著 或 相 关 专 业 论 文 论 著 重 大 选 题 报 告 或 审 稿 意 见 等 材 料 复 印 件 13
5. 获 奖 证 书 复 印 件 6. 所 在 单 位 ( 公 司 ) 推 荐 表, 专 家 推 荐 表 ( 只 限 于 院 属 研 究 单 位 ) 7. 继 续 教 育 证 书 岗 位 培 训 合 格 证 书 复 印 件 ( 供 评 审 参 考 ) 五 评 审 结 果 公 示 对 中 科 院 编 辑 出 版 系 列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评 审 委 员 会 评 审 通 过 拟 授 予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的 人 员, 于 评 审 会 后 在 中 国 科 技 出 版 传 媒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网 站 (http://www.cspmg.cn) 通 知 公 告 栏 公 示 1 周, 接 受 社 会 监 督 对 公 示 无 异 议 的 人 员, 高 评 委 会 正 式 发 文 予 以 确 认 对 公 示 中 有 问 题 的 人 员, 高 评 委 会 按 有 关 文 件 规 定 程 序 复 议 后 取 消 其 资 格 六 注 意 事 项 1. 申 报 材 料 报 送 以 电 子 介 质 材 料 为 主, 纸 介 材 料 为 辅 2. 纸 介 材 料 分 为 A 袋 B 袋, 一 律 用 A4 纸 复 印, 并 严 格 按 规 定 顺 序 装 订 成 册 A 袋 顺 序 为 :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学 历 ( 位 ) 证 书 复 印 件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证 书 ( 或 职 称 聘 任 证 书 ) 责 任 编 辑 资 格 证 书 复 印 件 获 奖 证 书 复 印 件 继 续 教 育 证 书 或 岗 14
位 培 训 合 格 证 书 复 印 件 B 袋 顺 序 为 : 所 在 单 位 ( 公 司 ) 推 荐 表 专 家 推 荐 表 ( 院 属 研 究 单 位 申 报 者 ) 考 评 报 告 正 式 发 表 的 论 文 论 著 重 大 图 书 选 题 报 告, 或 代 表 性 审 稿 意 见, 或 重 点 刊 物 办 刊 规 划, 或 有 较 大 影 响 的 经 营 管 理 办 法, 或 重 大 图 书 营 销 方 案 等 编 审 和 副 编 审 的 A 袋 和 B 袋 材 料, 均 一 式 1 份 另 外, 还 需 提 供 散 装 1 份 C 袋 材 料, 包 括 : 委 托 函 公 示 证 明 评 审 材 料 一 览 表 任 职 资 格 评 审 表 破 格 答 辩 单 位 意 见 书 ( 仅 限 集 团 控 股 公 司 ) 彩 照 U 盘 评 审 费 3. 电 子 介 质 材 料 : 报 送 一 张 合 格 U 盘,U 盘 包 装 上 写 明 申 请 单 位 姓 名 U 盘 中 包 含 两 个 PDF 文 件 : 文 件 名 分 别 为 单 位 - 姓 名 -A 和 单 位 - 姓 名 -B A 文 件 : 把 A 袋 纸 质 材 料 使 用 扫 描 仪 扫 描 成 图 片, 按 照 A 袋 纸 介 材 料 的 顺 序 合 并 成 一 个 PDF 格 式 的 文 件, 文 件 不 得 超 过 10M( 如 文 件 超 过 10M, 请 压 缩 图 片, 重 新 合 成 PDF 文 件 ) B 文 件 : 把 B 袋 纸 质 材 料 使 用 扫 描 仪 扫 描 成 图 片, 按 照 B 袋 纸 介 材 料 的 顺 序 合 并 成 一 个 PDF 格 式 的 文 件, 文 件 15
不 得 超 过 10M( 如 文 件 超 过 10M, 请 压 缩 图 片, 重 新 合 成 PDF 文 件 ) 4. 集 团 控 股 公 司 院 属 研 究 单 位 申 报 材 料, 需 由 单 位 人 事 部 门 报 送, 不 受 理 个 人 报 送 的 材 料 5. 根 据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人 事 司 有 关 评 审 收 费 规 定, 对 接 收 集 团 控 股 公 司 和 院 属 研 究 单 位 的 申 报 高 级 资 格 评 审 材 料 的, 均 按 每 位 1000 元 收 取 个 人 评 审 费 ( 只 开 收 据 ) 此 外, 每 位 申 报 人 需 交 二 寸 免 冠 彩 照 一 张 和 10 元 的 资 格 证 书 费 6. 受 理 申 报 评 审 材 料 的 日 期 为 2016 年 7 月 25 日 至 29 日, 逾 期 不 予 受 理 评 审 时 间 计 划 安 排 在 8 月 底 7. 本 通 知 和 本 通 知 所 提 及 的 文 件 电 子 表 格 等, 可 从 http://www.cspmg.cn 通 知 公 告 栏 文 件 中 查 阅 下 载 8. 报 送 材 料 地 址 :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东 黄 城 根 北 街 16 号 中 国 科 技 出 版 传 媒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部 联 系 人 : 王 国 兴 办 公 电 话 : 010-64003856 9. 对 公 示 后 无 异 议 的 评 审 结 果, 由 中 科 院 编 辑 出 版 系 列 高 评 委 会 办 公 室 通 知 委 托 单 位 人 力 资 源 部, 并 及 时 办 理 发 证 和 材 料 清 退 手 续 16
附 件 一 : 中 国 科 学 院 编 辑 出 版 系 列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评 审 细 则 ( 电 子 版 ) 附 件 二 : 申 报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评 审 的 单 位 ( 公 司 ) 推 荐 表 附 件 三 : 申 报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评 审 的 出 版 专 家 推 荐 表 附 件 四 : 编 辑 出 版 系 列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评 审 材 料 一 览 表 附 件 五 : 中 科 院 编 辑 出 版 系 列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审 批 表 中 科 院 编 辑 出 版 系 列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评 审 委 员 会 二 〇 一 六 年 六 月 二 十 二 日 主 题 词 : 职 称 评 审 通 知 中 国 科 学 院 编 辑 出 版 系 列 高 评 委 会 2016 年 6 月 22 日 印 发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