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 法 与 行 政 法 方 向 目 录 一 中 心 简 介 :... 1 二 专 业 方 向 简 介... 3 三 师 资 简 介... 4 四 专 业 高 级 课 程 介 绍... 6 五 选 拔 标 准 和 程 序 :... 12 六 宪 法 与 行 政 法 方 向 教 学 培 养 计 划 ( 略 )... 13 一 中 心 简 介 : 北 京 大 学 宪 法 与 行 政 法 研 究 中 心, 是 中 国 公 法 教 学 研 究 的 国 家 重 点 学 科 建 设 单 位 和 教 育 部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重 点 研 究 基 地, 中 心 成 立 于 1999 年 12 月, 原 名 为 北 京 大 学 公 法 研 究 中 心,2002 年 10 月 改 现 名 中 心 名 誉 主 任 是 罗 豪 才 教 授, 中 心 主 任 是 姜 明 安 教 授 中 心 主 要 成 员 有 湛 中 乐 教 授 王 磊 教 授 陈 端 洪 教 授 张 千 帆 教 授 王 锡 锌 教 授 沈 岿 教 授 和 甘 超 英 副 教 授
中 心 下 设 四 个 子 研 究 中 心, 北 京 大 学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与 议 会 研 究 中 心 北 京 大 学 公 众 参 与 研 究 和 支 持 中 心 ( 中 国 公 众 参 与 网 ) 北 京 大 学 软 法 研 究 中 心 和 北 京 大 学 教 育 法 研 究 中 心 另 设 图 书 资 料 室 和 北 大 公 法 网 本 中 心 从 事 宪 法 与 行 政 法 研 究 有 长 期 的 历 史 中 心 的 前 身 为 上 世 纪 五 十 年 代 初 成 立 的 北 京 大 学 法 律 系 宪 法 教 研 室, 八 十 年 代 发 展 为 宪 法 与 行 政 法 教 研 室, 九 十 年 代 撤 教 研 室, 改 建 公 法 研 究 中 心 本 中 心 前 身 北 京 大 学 法 律 系 宪 法 与 行 政 法 教 研 室 是 全 国 最 早 开 展 宪 法 学 和 行 政 法 学 教 学 研 究 的 机 构,1981 年 11 月 获 得 硕 士 学 位 授 予 权,1985 年 12 月 年 获 得 博 士 学 位 授 予 权 在 以 往 的 二 十 多 年 中, 本 中 心 研 究 人 员 参 与 了 宪 法 港 澳 基 本 法 行 政 诉 讼 法 立 法 法 国 家 赔 偿 法 行 政 处 罚 法 行 政 许 可 法 行 政 强 制 法 等 二 十 几 部 国 家 重 要 法 律 的 草 拟, 参 与 了 国 防 法 审 计 法 监 察 法 土 地 管 理 法 等 五 十 几 部 法 律 法 规 的 咨 询 论 证 ; 出 版 了 我 国 新 宪 法 的 诞 生 宪 法 学 概 论 比 较 宪 法 与 行 政 法 资 本 主 义 国 家 的 宪 法 与 政 治 制 度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法 通 论 国 外 社 会 主 义 宪 法 论 外 国 行 政 法 教 程 现 代 行 政 法 的 平 衡 理 论 行 政 诉 讼 法 学 行 政 法 学 行 政 法 与 行 政 诉 讼 法 宪 法 的 司 法 化 西 方 宪 政 体 系 等 近 百 部 著 作 和 教 材 近 年 来, 中 心 还 出 版 了 公 法 名 著 译 丛 ( 商 务 印 书 馆 ) 和 现 代 行 政 法 论 著 系 列 ( 北 京 大 学 出 版 社 ), 并 定 期 出 版 汇 集 国 内 行 政 法 学 研 究 前 沿 成 果 的 行 政 法 论 丛 ( 法 律 出 版 社 ) 研 究 人 员 名 单 : 一 专 职 研 究 人 员
王 磊 王 锡 锌 甘 超 英 沈 岿 陈 端 洪 张 千 帆 罗 豪 才 姜 明 安 湛 中 乐 二 校 内 兼 职 研 究 人 员 朱 苏 力 陈 瑞 华 张 守 文 周 旺 生 刘 剑 文 汪 劲 陈 兴 良 张 维 迎 贺 卫 方 三 校 外 兼 职 研 究 人 员 马 怀 德 方 世 荣 应 松 年 周 叶 中 袁 曙 宏 韩 大 元 杨 建 顺 杨 小 君 胡 建 淼 莫 于 川 于 安 余 凌 云 四 中 心 聘 任 的 客 座 研 究 员 王 宝 明 叶 必 丰 冯 军 乔 晓 阳 朱 芒 朱 维 究 江 必 新 刘 恒 刘 莘 沈 明 明 张 春 生 杨 克 佃 杨 海 坤 周 卫 平 周 汉 华 郭 道 晖 夏 勇 程 雁 雷 傅 士 成 熊 文 钊 薛 刚 凌 二 专 业 方 向 简 介 为 弥 补 因 法 律 硕 士 研 究 生 没 有 专 业 方 向 造 成 的 知 识 宽 泛 不 深 入, 缺 乏 归 属 感 和 认 同 感 以 及 缺 乏 就 业 竞 争 力 等 方 面 的 不 足, 同 时 为 了 配 合 北 京 大 学 法 学 院 进 行 的 法 律 硕 士 研 究 生 划 分 专 业 方 向 的 培 养 模 式 改 革, 中 心 从 2005 年 开 始 参 与 法 学 院 法 律 硕 士 分 专 业 培 养 的 试 点 工 作, 并 在 2006 年 开 始 系 统 招 收 法 律 硕 士 学 生 进 行 培 养 自 2015 年 春 季 开 始, 中 心 为 法 律 硕 士 学 生 开 设 宪 法 与 行 政 法 方 向 的 课 程, 核 心 为 4 门 高 级 课 程, 并 为 学 生 提 供 参 与 中 心 科 研 项 目 研 究 参 与 国 家 和 地 方 重 大 立 法 草 案 项 目 的 机 会 在 整 个 培 养 过 程 中, 注 重 理 论 联 系 实 际, 注 重 结 合 案 例 研 究, 注 重 采 用 课 堂 讨 论, 同 时, 中 心 在 对 学 生 的 教 学 和 培 养 过 程
中, 把 提 升 法 律 硕 士 学 生 自 身 素 质 与 满 足 社 会 需 求 相 结 合, 培 养 学 生 宪 法 行 政 法 与 公 共 治 理 的 基 本 理 论 以 及 理 论 知 识 的 具 体 应 用, 已 达 到 解 决 应 对 实 际 问 题 能 力 的 培 养 目 标, 从 而 为 社 会 培 养 相 关 的 复 合 型 应 用 型 人 才 中 心 培 养 出 的 学 生 主 要 从 事 党 委 政 府 政 府 所 属 各 部 门 人 大 央 企 司 法 机 关 著 名 律 所 等 工 作, 就 业 去 向 尤 以 机 关 为 主 三 师 资 简 介 姜 明 安 教 授 : 现 为 教 育 部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重 点 研 究 基 地 北 京 大 学 宪 法 学 与 行 政 法 学 研 究 中 心 主 任 中 国 法 学 会 行 政 法 学 研 究 会 副 会 长 中 国 警 察 法 学 研 究 会 副 会 长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民 政 部 文 化 部 等 部 门 专 家 咨 询 员 北 京 市 人 民 政 府 上 海 市 人 民 政 府 江 苏 省 人 民 政 府 行 政 复 议 委 员 会 非 常 任 委 员 自 1984 年 起, 参 加 中 国 行 政 法 立 法 研 究 和 重 要 行 政 法 律 法 规 试 拟 稿 的 草 拟 从 1992 年 起 享 受 国 务 院 为 有 突 出 贡 献 专 家 颁 发 的 政 府 津 贴 主 要 教 学 和 研 究 领 域 : 行 政 法 行 政 诉 讼 法 公 法 导 论 比 较 行 政 法 国 家 赔 偿 法 等 已 出 版 各 种 著 作 60 多 部, 发 表 论 文 译 文 100 多 篇 其 中 所 主 编 教 材 行 政 法 与 行 政 诉 讼 法 为 全 国 高 校 法 学 专 业 核 心 课 程 教 材 和 普 通 高 等 教 育 国 家 级 规 划 教 材 其 主 编 和 独 著 的 教 材 和 论 文, 获 多 项 国 家 级 和 省 部 级 奖 励 张 千 帆 教 授 : 政 府 学 博 士 生 物 物 理 学 博 士, 现 为 中 国 宪 法 学 会 副 会 长, 曾 获 2000 年 江 苏 省 中 青 年 杰 出 法 学 家 称 号 主 要 教 学 和 研 究 领 域 : 宪 法 学
比 较 宪 法 与 行 政 法 司 法 制 度 等 曾 先 后 出 版 市 场 经 济 的 法 律 调 控 自 由 的 灵 魂 所 在 - 美 国 宪 法 与 政 府 体 制 西 方 宪 政 体 系 宪 法 学 导 论 - 原 理 与 应 用 西 方 宪 政 体 系 ( 上 册 美 国 宪 法 下 册 欧 洲 宪 法 ) 等, 担 任 普 通 高 等 教 育 十 五 国 家 级 规 划 教 材 宪 法 学 的 主 编, 合 著 宪 政 法 治 与 经 济 发 展, 并 发 表 论 文 60 余 篇 王 磊 教 授 : 法 学 博 士 主 要 教 学 和 研 究 领 域 : 宪 法 学 司 法 审 查 人 大 制 度 与 议 会 港 澳 基 本 法 等 代 表 性 著 作 有 : 宪 法 的 司 法 化 布 什 诉 戈 尔 王 锡 锌 教 授 : 法 学 博 士, 现 为 北 京 大 学 公 众 参 与 研 究 与 支 持 中 心 主 任 北 大 - 耶 鲁 法 律 与 政 策 改 革 联 合 研 究 中 心 ( 中 方 ) 主 任, 耶 鲁 大 学 法 学 院 中 国 法 中 心 研 究 员 主 要 教 学 和 研 究 领 域 : 中 国 行 政 法 法 律 和 行 政 过 程 分 析 行 政 程 序 比 较 行 政 法 等 代 表 性 著 作 有 : 行 政 程 序 法 理 念 与 制 度 研 究 公 众 参 与 和 行 政 过 程 : 一 个 理 念 和 制 度 分 析 的 框 架 湛 中 乐 教 授 :( 院 聘 ) 法 学 博 士, 现 为 北 京 大 学 宪 法 与 行 政 法 研 究 中 心 副 主 任 中 国 行 政 法 学 会 副 会 长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法 制 工 作 委 员 会 行 政 立 法 研 究 组 秘 书 主 要 教 学 和 研 究 领 域 : 行 政 法 与 行 政 诉 讼 法 行 政 法 案 例 研 究 教 育 行 政 法 公 务 员 法 等 代 表 性 著 作 有 : 法 治 国 家 与 行 政 法 治 现 代 行 政 过 程 论 高 等 教 育 与 行 政 诉 讼, 国 家 责 任 法 沈 岿 教 授 : 法 学 博 士 主 要 教 学 和 研 究 领 域 : 行 政 法 原 理 宪 法 人 权 保 障 和 国 家 赔 偿 等 代 表 性 著 作 有 : 平 衡 论 : 一 种 行 政 法 认 知 模 式 美 国 行 政 法 的 重 构 ( 译 ) 公 法 变 迁 与 合 法 性 国 家 赔 偿 法 : 原 理 与 案 例
陈 端 洪 教 授 : 法 学 博 士 主 要 教 学 和 研 究 领 域 : 比 较 宪 政 宪 法 学 行 政 法 财 产 权 理 论 主 权 理 论 等 代 表 性 著 作 有 : 中 国 行 政 法 宪 治 与 主 权 甘 超 英 副 教 授 : 主 要 教 学 和 研 究 领 域 : 宪 法 外 国 宪 法 先 后 为 本 科 生 硕 士 生 开 设 外 国 宪 法 港 澳 基 本 法 中 国 宪 法 宪 法 学 专 题 等 课 程 代 表 性 著 作 有 : 宪 法 学 德 国 议 会 香 港 政 治 民 主 的 里 程 碑 香 港 首 届 立 法 会 选 举 观 察 ( 论 文 ) 等 能 不 同 程 度 地 使 用 英 德 日 法 四 国 语 言 四 专 业 高 级 课 程 介 绍 1 公 法 导 论 授 课 教 师 : 姜 明 安 课 程 设 置 目 的 : 通 过 本 课 程 教 学, 使 学 生 了 解 和 认 识 现 代 公 法 与 公 共 治 理 的 基 本 原 理 原 则 与 制 度 及 其 运 作 方 式, 把 握 国 家 立 法 执 法 司 法 的 相 互 关 系 和 公 权 力 运 作 的 一 般 规 律, 初 步 掌 握 防 止 公 权 力 异 化 腐 败 的 有 关 理 论 和 实 践 知 识, 培 养 学 生 的 基 本 公 法 理 念 和 素 质 主 要 授 课 内 容 : 公 权 力 与 公 法 的 基 本 原 理 国 家 公 权 力 社 会 公 权 力 国 际 公 权 力 的 内 部 关 系 外 部 关 系 以 及 三 者 的 相 互 关 系 公 权 力 运 作
的 主 体 权 限 行 使 权 限 的 方 式 手 段 程 序 公 权 力 相 对 人 的 权 利 行 使 权 利 的 方 式 参 与 公 共 治 理 的 途 径 社 会 共 同 体 对 公 权 力 监 督 的 机 制 公 法 对 公 权 力 侵 犯 相 对 人 权 益 的 救 济 机 制 等 开 课 基 础 : 学 生 已 完 成 或 正 在 进 行 宪 法 行 政 法 行 政 诉 讼 法 刑 法 刑 事 诉 讼 法 国 际 公 法 等 部 门 公 法 学 课 程 的 学 习, 对 公 法 的 理 论 和 知 识 有 最 初 步 的 了 解, 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宪 法 行 政 诉 讼 法 行 政 处 罚 法 行 政 许 可 法, 行 政 强 制 法 等 法 律 文 献 有 初 步 的 涉 猎, 对 国 家 立 法 行 政 司 法 权 等 公 权 力 的 组 织 和 运 作 有 初 步 的 了 解 主 要 授 课 方 式 : 讲 授 与 研 讨 相 结 合, 期 末 测 评 采 用 论 文 研 究 报 告 或 案 例 分 析 报 告 的 形 式 推 荐 书 目 : 1) 马 丁. 洛 克 林 : 公 法 与 政 治 理 论, 商 务 印 书 馆 2002 年 版 2) 美 浓 部 达 吉 : 公 法 与 私 法, 中 国 政 法 大 学 出 版 社 2003 年 版 3) 保 罗.P. 克 雷 格 : 英 国 与 美 国 的 公 法 与 民 主,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出 版 社 2008 年 版 2 宪 法 制 度 与 公 共 治 理 授 课 教 师 : 张 千 帆 王 磊
课 程 设 置 目 的 : 本 课 程 通 过 对 宪 法 关 于 公 民 权 利 国 家 制 度 经 济 制 度 社 会 制 度 司 法 制 度 等 的 考 察, 使 同 学 了 解 宪 法 制 度 宪 法 体 制 安 排 对 国 家 治 理 公 共 治 理 的 基 础 性 制 度 性 意 义 主 要 授 课 内 容 : 国 家 与 社 会 的 关 系 政 体 国 家 结 构 形 式 公 民 权 国 家 机 关 组 织 司 法 制 度 等 宪 法 性 制 度, 对 公 共 治 理 的 结 构 意 义 重 大 如 同 公 司 治 理 的 结 构 一 样, 国 家 的 结 构 性 制 度 构 成 有 效 国 家 治 理 和 公 共 问 题 治 理 的 基 础 一 般 的 宪 法 学 课 程 主 要 介 绍 这 些 制 度 的 设 计 和 运 行, 而 本 课 程 则 主 要 从 宪 法 制 度 与 国 家 治 理 之 间 的 关 系 角 度 对 国 家 治 理 的 基 础 性 制 度 进 行 分 析 开 课 基 础 : 要 求 学 生 对 宪 法 学 内 容 有 全 面 了 解, 对 比 较 宪 法 制 度 有 一 定 了 解 开 课 方 式 : 本 课 程 主 要 采 用 专 题 形 式, 由 教 师 讲 授 和 学 生 研 讨 相 结 合 阅 读 书 目 :
3 政 府 监 管 理 论 与 实 务 授 课 教 师 : 沈 岿 课 程 设 置 目 的 : 本 课 程 是 专 为 法 律 硕 士 专 业 公 法 与 公 共 治 理 方 向 研 究 生 开 设 的 专 业 应 用 性 课 程, 通 过 对 政 府 监 管 理 论 及 特 定 监 管 领 域 制 度 的 现 状 与 未 来 发 展 进 行 考 察 研 究, 使 同 学 了 解 政 府 监 管 的 一 般 原 理 及 其 应 用 于 解 决 特 定 监 管 领 域 相 关 问 题 的 方 法 主 要 授 课 内 容 : 本 课 程 主 要 讲 授 政 府 监 管 的 正 当 性 理 据 政 府 监 管 体 系 与 结 构 政 府 监 管 与 行 业 监 管 企 业 自 我 监 管 的 关 系 政 府 监 管 的 具 体 形 式 和 措 施 政 府 监 管 的 成 本 与 效 益 政 府 监 管 的 程 序 等 基 本 原 理, 并 在 不 同 学 期 结 合 对 特 定 监 管 领 域 ( 电 子 商 务 监 管 食 品 安 全 监 管 等 ) 的 观 察, 利 用 跨 学 科 的 知 识, 理 解 和 应 用 政 府 监 管 一 般 原 理, 以 解 决 该 领 域 中 比 较 突 出 的 现 实 问 题 开 课 基 础 : 要 求 学 生 已 学 习 过 行 政 法 与 行 政 诉 讼 法 相 关 基 础 课 程, 并 对 公 务 员 法 突 发 事 件 应 对 法 行 政 许 可 法 行 政 处 罚 法 行 政 强 制 法 行 政 复 议 法 行 政 诉 讼 法 等 基 础 法 律 法 规, 包 括 相 关 的 司 法 解 释 等 基 本 知 识 进 行 系 统 地 学 习 学 生 需 具 备 一 定 的 行 政 法 基 础 知 识, 才 能 就 专 门 的 政 府 监 管 问 题 进 行 深 入 研 究 与 探 讨 主 要 授 课 方 式 : 本 课 程 教 学 方 法 主 要 采 用 讨 论 式, 同 时 结 合 期 末 论 文 以 及 报 告 的 形 式 推 荐 书 目 :
奥 格 斯 : 规 制 : 法 律 形 式 与 经 济 学 理 论, 骆 梅 英 译,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出 版 社 2008 年 布 雷 耶 : 规 制 及 其 改 革, 李 洪 雷 等 译, 北 京 大 学 出 版 社 2008 年 胡 德 : 监 管 政 府, 陈 伟 译, 三 联 书 店 2009 年 马 英 娟 : 政 府 监 管 机 构 研 究, 北 京 大 学 出 版 社 2007 年 4 公 共 治 理 与 行 政 法 治 原 理 与 实 务 授 课 教 师 : 王 锡 锌 课 程 设 置 目 的 : 通 过 本 课 程 的 设 置, 使 同 学 了 解 现 代 公 共 治 理 中 行 政 法 原 理 制 度 与 公 共 治 理 原 则 及 制 度 技 术 的 关 系, 对 国 家 治 理 社 会 治 理 背 景 中 行 政 法 制 度 框 架 及 其 改 进 的 基 本 方 向 有 所 了 解, 培 养 同 学 法 治 思 维 治 理 思 维 主 要 授 课 内 容 : 公 共 治 理 理 论 的 基 本 内 容 治 理 基 本 要 素 公 共 治 理 的 基 本 框 架 技 术 ; 治 理 与 行 政 法 治 制 度 的 关 系 ; 行 政 法 制 度 与 公 共 治 理 机 制 融 合, 法 律 化 治 理 的 基 本 模 式 制 度 及 技 术
开 课 基 础 : 要 求 学 生 已 学 习 过 行 政 法 与 行 政 诉 讼 法 相 关 基 础 课 程, 并 对 公 务 员 法 突 发 事 件 应 对 法 行 政 许 可 法 行 政 处 罚 法 行 政 强 制 法 行 政 复 议 法 行 政 诉 讼 法 等 基 础 法 律 法 规, 包 括 相 关 的 司 法 解 释 等 基 本 知 识 进 行 系 统 地 学 习 学 生 需 具 备 一 定 的 行 政 法 基 础 知 识, 才 能 就 专 门 的 政 府 监 管 问 题 进 行 深 入 研 究 与 探 讨 主 要 授 课 方 式 : 本 课 程 教 学 方 法 主 要 采 用 讨 论 式, 同 时 结 合 期 末 论 文 以 及 报 告 的 形 式 推 荐 书 目 : 1) 俞 可 平 : 2) 行 政 学 导 论 3) 政 治 过 程 5 公 法 与 公 共 治 理 案 例 研 习 授 课 教 师 : 沈 岿 王 锡 锌 张 千 帆 课 程 设 置 目 的 : 通 过 本 课 程, 使 同 学 对 公 共 政 策 危 机 管 理 风 险 控 制 环 境 治 理 食 品 安 全 治 理 等 实 务 问 题 有 所 了 解, 通 过 案 列 研 习, 培 养 同 学 分 析 问 题 解 决 问 题 能 力 课 程 内 容 : 本 课 程 将 对 公 共 治 理 领 域 的 一 些 突 出 问 题, 比 如 环 境 污 染 治 理 交 通 治 理 食 品 安 全 能 源 公 共 决 策 困 境 传 染 病 防 治 等, 通 过 案 例 形 式 进 行 研 讨
这 种 研 讨 将 涉 及 到 相 关 的 理 论 框 架 和 分 析 工 具, 也 涉 及 到 对 相 关 行 政 法 制 度 过 程 的 介 绍 评 价 等 课 程 开 设 基 础 : 学 生 应 当 具 备 一 定 的 公 法 理 论 基 础, 并 对 公 共 治 理 相 关 理 论 和 制 度 有 一 定 了 解 课 程 讲 授 方 式 : 通 过 教 师 引 导 式 的 讨 论, 学 生 提 前 阅 读 材 料 课 堂 讨 论 等 方 式 进 行 五 选 拔 标 准 和 程 序 : 根 据 目 前 法 学 院 现 有 的 法 律 硕 士 人 数 和 宪 法 行 政 法 研 究 中 心 的 实 际 承 受 能 力, 我 中 心 每 年 计 划 接 受 约 20 名 宪 法 与 行 政 法 方 向 的 法 律 硕 士 生 1 选 拔 标 准 : 在 第 一 学 年 完 成 并 通 过 法 律 硕 士 培 养 计 划 要 求 的 课 程, 并 且 成 绩 为 优 良 的, 对 公 法 与 公 共 治 理 有 浓 厚 兴 趣 有 志 于 从 事 本 领 域 的 研 究 和 实 务 工 作 的 法 律 硕 士 生 提 出 申 请, 并 在 申 请 中 对 宪 法 与 行 政 法 领 域 中 的 某 一 问 题 或 者 案 例 作 约 3000 字 的 分 析 论 证 要 求 英 语 已 经 通 过 国 家 六 级 考 试 或 具 有 相 当 于 此 等 水 平 的 英 语 听 说 读 写 能 力 2 选 拔 程 序 : (1) 由 法 律 硕 士 学 生 递 交 书 面 申 请 (2) 申 请 材 料 中 包 括 对 宪 法 行 政 法 某 一 专 门 问 题 进 行 的 分 析 论 证
(3) 审 查 书 面 材 料 联 系 电 话 : 010-62760063 010-62754004 传 真 :010-62760063 地 址 : 北 京 大 学 法 学 楼 ( 电 教 )321 室 六 宪 法 与 行 政 法 方 向 教 学 培 养 计 划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