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Similar documents
APEC

( 22) ( 23) ( 24) 1902 ( 28) 1902 ( 282) 1902 ( 284) 1903 ( 292) 円 1903 ( 292) 1903 ( 2911) 1904 ( 307) 円 1904 ( 308) 円 1904 (


111,,, ,,,,, (794), (1192) 400,,,, () ( ) ( ) ; 19,, ( ), ; , ; ( ) ( ) (1422),, (1600) (1867) 260,

Microsoft Word - Fisher of Man .doc

  《基础写作》教学大纲

新世紀智庫論壇

Microsoft Word - n05第一章.doc

《中国大历史》导读

PDF


步步驚心最終版.doc


PDF友声 2016-2正式.FIT)

2 第 1 节 :1870 未 死 将 生 的 时 刻 (1) 第 一 部 1870~1910 留 着 " 辫 子 " 的 洋 务 运 动 1870 未 死 将 生 的 时 刻 吾 日 夜 望 死, 忧 见 宗 之 陨 - 曾 国 藩,1869 年 公 元 1869 年 7 月 7 日, 同 治 八

一 前 言 1937 年 蘆 溝 橋 事 變, 中 日 戰 爭 爆 發 後, 日 本 人 為 了 加 強 人 民 的 備 戰 情 緒, 推 行 國 民 精 神 總 動 員 運 動, 臺 灣 也 進 入 戰 爭 時 期 日 本 當 局 在 臺 灣 推 行 皇 民 化 運 動, 實 施 激 烈 的 日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Microsoft Word htm

海宁史志2ML.FIT)

简 介 霍 根 性 格 调 查 问 卷 测 量 常 态 下 的 性 格 特 征, 包 含 七 个 基 本 量 表 和 六 个 职 业 量 表, 用 以 Doe 先 生 在 职 场 的 表 现, 包 括 他 如 何 管 理 压 力, 如 何 与 他 人 互 动, 如 何 处 理 工 作 任 务, 以

综合 专卖 第2版 本报电子版见福建网 杨培森在全国科技工作会上强调 科学谋划科技创新工作 促进产业发展升级作为核心要 3 月 25 日 2016 年全国科 求 把顺应全球科技创新新趋势 抢 技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会议总结 占技术制高点 提升中国国际 了 2015 年及

目 錄 頁 次 董 事 會 函 件 I. 序 言 II. 續 聘 本 公 司 2016

2way56.indd

Microsoft Word - 刑法與審判(黃榮堅老師校稿畢).doc

有情天地


( 二 ) 讀 彼 得 前 書 1:10-12,16-20; 馬 太 福 音 22:29 聖 經 與 你 的 聆 聽 室 時 間 有 何 關 連 呢? 讓 我 們 先 來 了 解 撰 寫 聖 經 的 那 一 位 彼 得 前 書 1:10-11 眾 先 知 早 已 詳 細 地 尋 求 考 察, 就 是


2003

你 和 朋 友 拍 集 体 照 后, 看 照 片 时, 你 会 先 看 谁 呢? 当 你 送 礼 物 给 朋 友 时, 你 会 送 你 喜 欢 的 礼 物 还 是 朋 友 喜 欢 的 礼 物? 2



AAM 2013 The Power of Story Benedetto Croce

汽 油 和 柴 油 引 擎 fossil fuel Rudolf Christian Karl Diesel

<4D F736F F D20B9FAD4AAA3A8CFE3B8DBA3A9B3BFB1A E646F63>

31931 (Chi).indb

Microsoft Word - 國雅-總統府報告詞 doc

*以色列人虽然被神栽过在红海,仍然失去信心,因为没有真信心,我们呢?

(Microsoft Word - \261\322\245\334\251\312\262\247\271\332.doc)

2. 奥 运 会 情 报 大 盘 点 之 美 国 篇 作 为 体 育 大 国 科 技 强 国 的 美 国, 在 奥 运 会 情 报 活 动 方 面 自 然 也 不 例 外 在 2012 年 伦 敦 夏 季 奥 运 会 开 始 前, 美 国 的 B.M.X. 自 行 车 越 野 赛 团 队 曾 派 人

CMN_GOL_0160

專 題 [ 教 會 是 我 屬 靈 的 家 ]... 邱 瑞 芝 目 錄 專 題 : 教 會 是 我 屬 靈 的 家 2 常 青 樂... 邱 瑞 芝 3 洗 滌 心 靈 一 起 成 長... 何 沛 恩 3 神 蹟 醫 治... 李 兆 康 4 你 知 道 嗎... 林 秀 華 5 在 家 千 日

不 過 隨 著 運 輸 量 的 增 加, 木 條 很 快 就 國 家 的 近 代 史 被 磨 損 變 形 而 無 法 使 用, 為 了 耐 磨, 又 將 條 改 良 為 生 鐵 製 的 L 字 斷 面 鑄 條, 架 在 整 齊 排 列 的 首 先 運 用 鐵 軍 事 木 枕 上, 這 就 是 鐵 的

untitled

59I (i) 18 (ii) (iii) (iv) (v) (vi) (vii) 200, , ,000 (i) (ii) 200, ,000 91

<4D F736F F D DBAF4B8F4C5AAAED1B77CB16FBCFAA740AB7EB6B02DAED5AAF8A7C75FA7F3B7735F2E646F63>

99/12/07 林 郁 敏 /12/07 何 佩 瑜 /12/08 葉 雪 卿 /12/08 敬 雅 棠 /12/08 敬 雅 堂 /12/08 葉 惠 茹 /12/09 鄭 美 紅 /12/09 洪 于 婷 5

word 2

YOUWJ

股 市 动 态 >> A 股 市 场 基 金 快 讯 >> 李 克 强 : 鼓 励 社 会 资 本 发 起 设 立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财 经 要 闻 >> 易 纲 为 人 民 币 注 入 强 心 针 0 新 三 板 掀 起 做 市 商 热 潮 巴 西 逆 势 加 息

利差交易中的商业投机

鼓 励 类 产 业, 削 减 限 制 类 和 禁 止 类, 使 其 与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相 关 条 款 相 符 允 许 更 多 外 商 投 资 进 入 这 些 领 域 有 助 于 实 现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中 提 出 的 产 业 发 展 目 标 一 些


目 录 一 书 记 新 学 期 寄 语... 2 新 学 期, 实 现 你 的 学 年 之 梦... 2 二 校 园 之 声... 3 学 前 康 复 部 召 开 期 末 家 长 会... 3 学 前 康 复 部 期 末 教 研 活 动... 3 启 喑 小 学 任 课 教 师 微 课 培 训...

prospectus cover-OUT.ai«þ¨©

第九期內文檔-新檔

Microsoft Word - Psalm 23.3 Psalm 51 EFCOB Mandarin

可 是, 香 港 人 的 殖 民 經 驗, 就 僅 只 是 一 個 經 濟 奇 蹟 發 生 的 故 事 嗎? 香 港 的 過 去, 就 僅 只 是 一 個 孩 子 由 養 父 交 還 給 生 母 的 故 事 嗎? 回 歸 的 故 事, 的 確 是 一 個 如 此 簡 化 的 一 齣 煽 情 劇, 而

( \272\364\270\364)

【学位管理】

《宽带上网手册》

論聖嚴法帥論大慧宗杲

目 录 一 坚 持 立 德 树 人, 进 一 步 明 确 美 育 目 标... 3 二 依 托 学 科 综 合 优 势, 完 善 艺 术 专 业 教 育 体 系 创 新 课 程 设 置, 加 强 创 作 和 实 践 课 程 建 设 大 力 加 强 创 意 创 新 创

Microsoft Word - 季风书讯NO.185 在.doc

淺探《背海的人》的存在辯證與荒謬喜劇

目 录 一 基 本 信 息... 2 二 主 要 指 标... 7 三 实 际 资 本... 7 四 最 低 资 本... 7 五 风 险 综 合 评 级... 8 六 风 险 管 理 状 况... 8 七 流 动 性 风 险... 9 八 监 管 机 构 对 公 司 采 取 的 监 管 措 施..

2000 ISBN

10305

實驗室規則

C163998A_CH Polymetal 1..6

John Dalton, W.H. Henry E. Hodgkinson S. Clegg S.H. Ware R. Potter B. Woodcroft James Prescott Joule Pine Salford Street 180

news indd

Microsoft Word - 教高厅函【2016】15号

<4D F736F F D20B0EAA4A4A8E2A9CAA5ADB5A5B1D0A87CC5AAA5BB2E646F63>

127 UDAS 126

/7

之 八, 就 是 說 公 民 投 票 是 普 遍 的 意 志, 而 不 是 某 一 些 區 域 特 別 衝 高, 但 其 它 很 多 區 域 都 沒 有 這 樣 子 的 意 願, 我 想 這 個 制 度 可 以 作 為 我 們 重 要 的 參 考 也 就 是 公 民 投 票 不 可 以 隨 便 就

(CIP) /. :, ( 21 ) ISBN G CI P ( 2003 ) : : : : ISBN / G 0912 : : : / cbs.pk

让小船扬帆起航; IMF总裁拉加德在天主教大会(Grandes Conferences Catholiques)上的讲话; 2015年6月17日,布鲁塞尔

吳 智 勳 神 父 是 耶 穌 會 士, 任 教 聖 神 修 院, 專 長 於 倫 理 和 牧 民 的 科 目 天 主 創 造 人 是 有 目 標 的, 希 望 人 最 終 會 走 向 祂 祂 沒 有 像 設 計 電 腦 程 式 一 樣 預 設 人 必 須 歸 向 祂, 因 為 愛 必 須 是 自

目 录 新 闻 美 国 能 源 部 长 朱 棣 文 访 问 清 华 大 学 做 客 清 华 论 坛 环 太 平 洋 大 学 联 盟 秘 书 长 Kenneth J. Mcgillivray 访 问 清 华 美 国 参 议 院 外 交 委 员 会 主 席 约 翰 克 里 访 问

(John Rawls ) (to the greatest benefit of the least advantaged ) % 0.60% 0.5% 8.8% 8.0% /.% 9-98.%.% % 0.% 8.9%.5%

國立中山大學學位論文典藏

Microsoft Word - Enriched TEKLA Curriculum Guide (chi ver)

Microsoft PowerPoint - MSMiki-99年7月月報-V1 [相容模式]

Christian 虚 James Watt,

Picturing America 描繪美國_展品中文解說手冊

Harold John Timperley Hallett Edward Abend John B. Powell Frank Tillman Durdin L. C. Smith Archibald Trojan Steele Charles Yates

合 作 办 学 项 目 硬 件 设 施 逐 步 完 善 参 照 英 方 标 准, 投 资 五 百 余 万, 为 三 个 年 级 建 设 4 个 合 作 办 学 项 目 专 有 实 验 室, 另 建 有 学 习 辅 导 室 学 生 会 ( 心 理 辅 导 室 ) 等 学 生 专 用 场 地 独 立 实

《第一时间看透对方:FBI教你破解身体语言》

Microsoft Word - 文件1

<4D F736F F D20B0AAB374C54BB8F4ABD8B35DA7DEB34EBCD0B7C7B357BD64>

國立政治大學台灣史研究所碩士學位論文


The Crisis and Turning Point of China’s Environment...

书 名 烦恼的冬天 作 者 美 约翰 斯坦贝克 John Steinbeck 出 版 社 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04年1月 ISBN 7 5327 3263 0 I712 45 定价 27 00元

/ /

GDP 5% 36% 30% 40% GDP 2

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防损专业委员会

Transcription:

第 五 章 俠 義 抬 頭 公 案 隱 退 的 小 說 續 書 續 書 是 章 回 小 說 發 展 過 程 中 一 種 常 見 的 普 遍 現 象, 也 是 中 國 小 說 史 上 一 個 龐 大 的 家 族, 中 國 通 俗 小 說 總 目 提 要 所 收 的 續 書 目 錄 和 間 接 提 到 的 續 書 近 二 百 種 幾 乎 佔 全 書 目 錄 的 六 分 之 一 1 續 書 的 成 功 與 否, 主 要 得 看 續 作 者 對 於 原 著 精 神 到 底 有 多 大 瞭 解, 與 原 作 者 在 心 靈 深 處 有 多 大 溝 通, 同 時 又 能 在 秉 持 原 著 的 基 本 精 神 的 前 提 下 有 多 少 發 明 2 魯 迅 說 : 俠 義 小 說 之 在 清, 正 接 宋 人 話 本 正 脈, 固 平 民 文 學 之 歷 七 百 餘 年 而 再 興 者 也 為 後 來 僅 有 擬 作 及 續 書, 且 多 濫 惡, 而 此 道 又 衰 落 3 認 為 施 公 案 三 俠 五 義 彭 公 案 三 部 小 說 屬 於 民 間 的 創 作, 注 重 世 俗 化 的 傾 向 ; 其 續 書 雖 多 濫 惡, 卻 因 多 所 承 襲, 平 民 文 學 的 民 間 色 彩 卻 絲 毫 未 減 魯 迅 在 中 國 小 說 的 歷 史 的 變 遷 一 文 說 : 這 等 小 說 ( 三 俠 五 義 小 五 義 等 ), 大 概 是 敘 俠 義 之 士, 除 盜 平 叛 的 事 情, 而 中 間 每 以 名 臣 大 官, 總 領 一 切 其 先 又 有 施 公 案, 同 時 則 有 彭 公 案 一 類 的 小 說, 也 盛 行 一 時 現 在 七 俠 五 義 已 出 到 二 十 四 集, 施 公 案 出 到 十 集, 彭 公 案 十 七 集, 而 大 抵 千 篇 一 律, 語 多 不 通, 我 們 對 此, 無 多 批 評, 只 是 覺 得 作 者 和 看 者, 都 能 夠 如 此 不 憚 煩, 也 算 是 一 件 奇 蹟 罷 了 4 從 原 著 最 後 出 版 彭 公 案 的 發 行 時 間 光 緒 十 八 (1892) 年 到 魯 迅 所 見 續 書 的 1924 年, 這 三 十 多 年 正 是 俠 義 公 案 小 說 續 書 最 流 行 最 發 達 的 一 段 時 光 魯 迅 口 中 的 奇 蹟 為 何 產 生? 如 何 產 生? 千 篇 一 律, 語 多 不 通 缺 點 之 外, 是 何 種 誘 因 能 讓 作 者 和 看 者, 都 能 夠 如 此 不 憚 煩, 應 有 其 歷 史 背 景 與 社 會 基 礎, 而 小 說 作 品 本 身 之 特 色 也 是 觀 察 的 重 點 俠 義 公 案 小 說 最 主 要 的 續 書 施 公 案 部 分, 現 有 藏 書 資 料 符 合 魯 迅 出 到 十 集 的 說 法, 最 早 出 版 紀 錄 為 光 緒 二 十 八 (1902) 年 三 俠 五 義 部 分, 有 小 五 義 續 小 五 義 續 俠 義 傳 ; 七 俠 五 義 的 續 書, 魯 迅 說 當 時 已 出 到 二 十 四 集, 現 有 藏 書 資 料 只 有 二 十 集 5 彭 公 案 部 分, 除 了 魯 迅 所 說 的 出 到 十 七 集 外, 現 有 出 版 紀 錄 實 為 三 十 六 集 6 本 章 續 書 研 究 文 本 範 圍, 施 公 案 部 分, 採 用 光 緒 二 十 九 年 上 海 廣 益 書 局 繪 圖 施 公 案, 從 前 傳 到 十 續, 計 五 百 1 邱 奇, 簡 論 中 國 古 代 長 篇 小 說 續 書 的 分 類 及 歷 史 的 評 估, 湖 北 教 育 學 院 學 報 ( 哲 社 版 ), 第 11 卷 3 期 (1994), 頁 50 2 石 麟, 章 回 小 說 通 論 ( 鄭 州 : 中 州 古 籍 出 版 社,1994), 頁 221 3 魯 迅, 中 國 小 說 史 略 ( 濟 南 : 齊 魯 書 社,1997), 頁 225 4 同 前 註, 頁 383 5 見 論 文 附 錄 6 見 論 文 附 錄 -159-

三 十 八 回 7 三 俠 五 義 部 分 以 小 五 義 續 小 五 義 為 主, 續 俠 義 傳 以 白 玉 堂 復 活 另 闢 蹊 徑 與 小 五 義 續 小 五 義 內 容 不 相 容 屬, 故 不 採 用 小 五 義 採 用 以 光 緒 十 六 年 上 海 廣 百 宋 齋 北 京 文 光 樓 為 底 本 之 發 行 本, 續 小 五 義 以 光 緒 十 八 年 上 海 書 局 石 印 本 簡 青 齋 石 印 本 為 底 本 之 發 行 本 彭 公 案 部 分, 採 用 光 緒 十 九 年 上 海 共 和 書 局 石 印 本, 大 達 圖 書 局 鉛 印 本 參 校 之 寶 文 堂 發 行 本, 從 續 彭 公 案 八 十 回 再 續 彭 公 案 八 十 一 回 至 全 續 彭 公 案 八 十 回 計 三 集 二 百 四 十 一 回, 合 併 原 著 計 三 百 四 十 一 回 由 於 現 行 施 公 案 彭 公 案 均 原 著 續 書 合 併 刊 行, 為 使 引 證 資 料 方 便 明 晰, 直 接 標 明 續 書 集 數, 而 回 數 引 證 則 採 總 回 數 標 明 小 五 義, 又 名 忠 烈 小 五 義 傳, 一 名 續 忠 烈 俠 義 傳, 一 百 二 十 四 回, 不 題 撰 人 文 光 樓 主 人 小 五 義 序 云 : 適 有 友 人, 與 石 玉 昆 門 徒 素 相 往 來 余 即 託 之 搜 尋 友 人 去 不 多 日, 即 將 石 先 生 原 稿 攜 來, 共 三 百 餘 回, 計 七 八 十 本, 三 千 多 篇, 分 上 中 下 三 部, 總 名 忠 烈 俠 義 傳 文 光 樓 主 人 認 為 是 石 玉 昆 原 稿 ; 然 一 般 推 測 或 草 創 於 石 氏, 後 由 其 門 弟 子 潤 色 加 工 而 成, 而 冒 以 舊 稿 之 名 8 又 云 : 原 無 大 小 之 說, 因 上 部 七 俠 五 義 為 創 始 之 人, 故 為 之 大 五 義, 中 下 二 部 五 義, 即 其 後 人 出 世, 故 謂 之 小 五 義 提 出 大 小 五 義 的 說 法, 稱 呼 大 五 義 者 為 七 俠 五 義, 而 非 三 俠 五 義 魯 迅 云 : 序 雖 云 二 書 皆 石 玉 昆 舊 本 疑 草 創 或 出 一 人, 潤 色 則 由 眾 手 9 認 為 原 稿 作 者 或 為 石 玉 昆, 刊 刻 本 已 由 他 人 重 新 編 定 慶 森 寶 書 氏 序 文 也 證 實 這 部 文 光 樓 刊 行 的 小 五 義, 稿 中 凡 忠 義 者 存 之, 淫 邪 者 汰 之, 間 附 己 說, 不 盡 原 稿 也 10 書 中 存 錄 忠 義 之 事 與 忠 義 之 人, 已 經 不 是 文 光 主 人 所 謂 石 先 生 原 稿 了 續 小 五 義 一 名 忠 烈 續 小 五 義 傳 三 續 忠 烈 俠 義 傳, 一 百 二 十 四 回, 不 題 撰 人 其 序 稱 與 小 五 義 同, 皆 係 石 玉 昆 原 稿 ; 刊 刻 時 間 較 晚 11 胡 適 曾 經 提 出 四 可 疑, 認 為 三 俠 五 義 小 五 義 二 書, 決 不 是 一 個 人 作 的 12 小 五 義 一 百 二 十 三 回 敘 述 眾 俠 換 夜 行 衣 預 備 破 銅 網 陣, 書 中 提 到 : 這 一 套 書, 北 俠 換 過 兩 次 夜 行 衣 靠, 頭 一 次 是 拿 花 蝴 蝶, 這 一 次 是 破 銅 網 陣 又 一 百 零 八 回 書 中 提 到 : 這 莊 致 和 可 就 是 七 俠 五 義 上, 二 義 士 大 夫 居 與 他 會 酒 鈔 的 那 個 莊 致 和, 白 日 裡 會 的 酒 鈔, 晚 間 救 的 他 外 甥 女, 所 以 見 了 蔣 爺, 以 恩 7 前 傳 八 十 九 回 至 九 十 八 回 共 十 回 內 容, 與 後 傳 第 一 回 至 十 五 回 共 十 四 回 多 一 點 內 容 大 致 相 同, 資 料 一 併 納 入 8 侯 忠 義, 三 俠 五 義 系 列 小 說 ( 瀋 陽 : 遼 寧 教 育 出 版 社,1992), 頁 103 9 同 註 3, 頁 222 10 不 題 撰 人, 小 五 義 ( 台 北 : 建 宏 出 版 社,1995), 慶 森 寶 書 氏 光 緒 十 六 年 序 11 不 題 撰 人, 續 小 五 義 ( 台 北 : 建 宏 出 版 社,1995), 燕 南 鄭 鶴 齡 松 巢 氏 序 12 胡 適 舉 出 三 俠 五 義 預 告 不 提 徐 良 不 提 沈 仲 元 架 跑 按 院 續 集 不 足 百 回 與 小 五 義 三 俠 五 義 重 複 四 十 一 回 等 四 點 可 疑 胡 適, 胡 適 文 存 ( 台 北 : 遠 東 圖 書 公 司,1968), 頁 462-160-

公 呼 之 小 五 義 又 稱 前 小 五 義 13 這 些 說 法 提 供 三 部 小 說 整 體 性 的 證 明, 似 乎 也 證 明 魯 迅 疑 草 創 或 出 一 人, 潤 色 則 由 眾 手 說 法 的 可 信 小 五 義 首 刊 光 緒 十 六 年 庚 寅 (1890) 五 月, 續 小 五 義 首 刊 光 緒 十 七 年 辛 卯 北 京 文 光 樓 書 坊 俞 樾 七 俠 五 義 於 光 緒 十 五 年 己 丑 序 而 傳 之 三 俠 五 義 卷 末 預 告 小 五 義 續 書 的 情 節 綱 目 : 小 俠 到 陷 空 島 茉 花 島 柳 家 莊 三 處 飛 報 信, 柳 家 五 虎 奔 襄 陽, 艾 虎 過 山 收 服 三 寇, 柳 龍 趕 路 結 拜 雄, 盧 珍 單 刀 獨 闖 降, 丁 蛟 丁 風 雙 探 山, 小 兄 弟 襄 陽 大 聚 會, 設 計 救 群 雄 ; 直 到 眾 虎 豪 傑 脫 難, 大 家 共 識 破 襄 陽, 設 圈 套 捉 拿 奸 王, 施 妙 計 掃 除 眾 寇 押 解 奸 王, 夜 趕 開 封 府, 肅 清 襄 陽 郡, 又 敘 鍘 襄 陽 王 俱 在 小 五 義 書 上 這 些 預 告 情 節 在 小 五 義 中 或 不 見, 或 情 節 不 同 續 小 五 義 小 說 內 容 多 次 論 及 七 俠 五 義 而 不 言 三 俠 五 義, 如 四 十 一 回 細 脖 子 大 頭 鬼 房 書 安 吹 噓 自 己 江 湖 閱 歷, 提 到 : 七 俠 五 義 南 俠 作 官, 北 俠 是 遼 東 人 等 語 四 十 四 回 提 到 二 友 莊 馬 化 龍 盜 得 珍 珠 鳳 冠, 敘 述 夜 行 人 有 一 宗 留 ( 流 ) 火 遺 光 法, 並 說 七 俠 五 義 上 白 玉 堂 丁 二 爺 鄧 車 皆 用 過 一 次 這 些 資 料 顯 示 小 五 義 續 小 五 義 二 書 內 容 皆 稱 七 俠 五 義, 除 了 呼 應 文 光 樓 主 人 序 文 的 說 法, 也 證 明 作 者 與 三 俠 五 義 作 者 應 決 不 是 一 個 人 13 同 註 11, 續 小 五 義 十 一 回 敘 述 路 素 真 的 乾 娘 : 就 是 前 小 五 義 上, 閃 電 收 范 天 保 的 妻 子 喜 鸞 喜 鳳 -161-

第 一 節 小 說 續 作 的 原 因 與 方 式 壹 續 作 的 原 因 續 兒 女 英 雄 傳 作 者 無 名 氏 序 : 兒 女 英 雄 傳 卷 末 云 : 安 公 子 赴 任 山 東, 辦 了 些 疑 難 大 案, 政 聲 載 道, 金 玉 姊 妹 各 生 一 子 等 語, 以 留 後 來 續 集 地 步 且 自 石 印 之 法 興, 而 小 說 多 出 續 本, 為 此 書 無 之, 亦 一 憾 事 也 14 有 頭 有 尾 的 追 究, 影 響 當 代 閱 讀 與 創 作 的 習 慣 歷 史 上 施 仕 綸 彭 鵬 為 官 的 經 歷 與 結 局 都 已 確 定, 讀 者 仍 想 找 尋 線 索, 希 望 能 完 整 的 瞭 解 一 切, 自 然 一 續 再 續 書 無 續 本, 一 憾 事 也, 這 樣 的 想 法, 對 於 當 時 的 續 書 風 潮, 是 原 因, 也 是 結 果 對 原 著 故 事 情 節 上 的 接 續 或 原 著 人 物 活 動 的 延 續 15 的 作 品 稱 為 小 說 續 書 所 謂 續 書, 就 是 以 原 書 的 某 些 情 節 人 物 為 緣 起, 進 而 沿 原 書 脈 絡 做 出 種 種 不 同 的 延 伸 擴 展, 從 而 創 作 出 與 原 書 既 相 關 連 又 不 相 同 的 小 說 16 大 量 的 改 寫 補 充 模 仿 而 成 的 小 說 成 品 是 中 國 小 說 發 展 過 程 中 普 遍 存 在 的 現 象, 是 在 原 著 啟 發 下 所 創 作 出 的 作 品 透 過 續 書 渲 染 的 結 果, 無 論 故 事 人 物 與 情 節 的 藝 術 批 評 如 何, 續 書 必 定 反 映 當 代 的 社 會 思 潮 ; 施 公 案 三 俠 五 義 與 彭 公 案 成 為 一 般 民 眾 耳 熟 能 詳, 家 喻 戶 曉 的 小 說, 續 書 的 功 能 不 可 謂 不 大 從 內 容 和 創 作 目 的 來 看, 續 書 的 成 因 是 補 恨 翻 案 與 唱 反 調 為 時 事 而 做 補 缺 與 牟 利 17 一 般 來 說, 大 致 可 分 成 心 理 政 治 時 代 審 美 理 論 道 德 名 利 這 些 因 素, 18 施 公 案 三 俠 五 義 與 彭 公 案 這 三 部 書 續 作 的 動 機 為 何? 可 從 三 方 面 分 析 : ( 壹 ) 營 利 的 動 機 石 庵 懺 觀 室 隨 筆 云 : 自 七 俠 五 義 一 書 出 現 後, 世 之 效 顰 學 步 者 不 下 百 十 種, 小 五 義 也 續 小 五 義 也, 再 續 三 續 四 續 小 五 義 也 更 有 施 公 案 彭 公 案 濟 公 海 公 案 亦 再 續 重 續 三 續 四 續 之 不 止 19 根 據 這 樣 的 描 繪, 我 們 可 以 看 出 施 公 案 三 俠 五 義 與 彭 公 案 這 三 部 書 續 作 盛 行 的 情 形 續 書 盛 行 的 原 因, 首 推 商 業 牟 利, 商 業 牟 利 建 立 在 生 產 機 制 14 不 題 撰 人, 續 兒 女 英 雄 傳 ( 永 和 : 漢 源 文 化 公 司,1993), 序 文 15 高 玉 海, 明 清 小 說 續 書 研 究 ( 北 京 : 中 國 社 會 科 學 出 版 社,2004), 頁 9 16 李 忠 昌, 古 代 小 說 續 書 漫 話 ( 瀋 陽 : 遼 寧 教 育 出 版 社,2001), 頁 15 17 同 註 1, 頁 49 18 同 註 16, 頁 58-98 19 石 庵, 懺 觀 室 隨 筆, 晚 清 文 學 叢 鈔 小 說 戲 曲 研 究 卷 ( 台 北 :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1989), 頁 443-162-

消 費 階 層 與 媒 體 條 件 成 熟 的 情 形 之 下 阿 英 認 為 清 末 民 初 小 說 創 作 譯 作 出 版 空 前 繁 榮 的 原 因 是 : 第 一 當 然 是 由 於 印 刷 事 業 的 發 達, 沒 有 前 此 那 樣 刻 書 的 困 難 ; 由 於 新 聞 事 業 的 發 達, 在 應 用 上 需 要 多 量 生 產 第 二 是 當 時 知 識 階 級 受 了 西 洋 文 化 的 影 響, 從 社 會 意 義 上, 認 識 了 小 說 的 重 要 性 第 三 就 是 清 室 屢 挫 於 外 敵, 政 治 又 極 窳 敗, 大 家 知 道 不 足 與 有 為, 遂 寫 作 小 說, 以 事 抨 擊, 並 提 倡 維 新 與 革 命 20 清 朝 嘉 慶 道 光 年 間, 活 字 版 印 刷 術 自 歐 洲 傳 入 中 國, 印 書 的 商 人 與 書 販 子 的 商 業 行 為 變 得 十 分 活 躍, 印 刷 業 的 發 展 與 報 刊 的 流 行, 除 了 傳 統 科 舉 應 制 的 書 籍 外, 也 為 小 說 的 風 行 提 供 了 新 的 物 質 條 件 與 傳 播 媒 介 清 代 前 期 書 坊 出 版 的 的 圖 書, 多 為 人 民 群 眾 所 需 要, 尺 牘 及 兒 童 婦 女 所 讀 的 圖 書, 出 版 量 很 大, 還 有 適 應 市 民 階 層 需 要 的 小 說 戲 曲 小 唱 鼓 詞 等, 也 都 是 書 坊 大 量 出 版 的 品 種 21 商 業 大 都 市 的 出 現, 都 市 忙 碌 的 生 活 節 奏, 需 要 小 說 來 消 遣, 以 市 民 為 主 體 的 小 說 讀 者 逐 漸 擴 大, 廣 大 的 讀 者 又 促 進 了 通 俗 小 說 的 創 作 與 出 版 梁 啟 超 提 到 當 時 小 說 市 場 繁 榮 的 情 形 說 : 試 一 瀏 覽 書 肆, 其 出 版 物 除 教 科 書 外 什 九 皆 小 說 也 22 這 種 情 形 與 書 商 和 文 人 的 活 躍 有 很 大 的 關 係, 美 國 學 者 伊 恩 P 瓦 特 提 到 十 八 世 紀 英 國 書 商 在 文 學 舞 台 崛 起 的 主 因, 是 因 為 宮 庭 或 貴 族 提 供 的 文 學 庇 護 的 衰 微, 造 成 作 者 與 讀 者 之 間 的 一 段 真 空, 這 個 真 空 迅 速 被 文 學 市 場 的 中 間 人 書 商 所 填 充 23 光 緒 三 十 二 年 起 清 廷 停 開 科 舉, 傳 統 文 學 失 去 了 庇 護, 也 形 成 了 相 同 的 真 空 一 般 熱 衷 功 名 的 知 識 份 子, 無 法 科 舉 仕 進 或 入 幕 幫 閒, 又 不 願 經 商, 加 入 小 說 生 產 商 業 活 動, 無 論 是 創 作 或 出 版, 都 是 一 種 生 財 之 道 由 於 小 說 商 品 化, 作 家 為 了 迎 合 讀 者 口 味, 必 然 趕 時 髦, 任 何 一 種 題 材 一 種 風 格 乃 至 於 一 種 文 體 的 小 說, 只 要 受 到 讀 者 歡 迎, 馬 上 就 會 引 出 一 大 批 仿 作 24 為 圖 省 力, 又 有 原 書 的 口 碑 保 證, 撰 寫 續 書 賺 錢 似 乎 更 容 易 在 園 雜 志 云 : 近 來 詞 客 稗 官 家, 每 見 前 人 有 書 盛 行 於 世, 即 襲 其 名, 著 為 後 書 副 之, 取 其 易 行, 竟 成 習 套 25 劉 廷 璣 批 評 當 時 為 功 利 目 的 寫 作 續 書 的 風 潮 成 為 習 套, 可 知 小 說 續 書 的 大 量 生 產, 與 書 坊 主 人 與 投 機 文 人 藉 以 牟 利 的 商 業 目 的 有 很 大 的 關 係 從 作 者 的 創 作 動 機 來 說, 原 書 故 事 尚 有 發 展 空 間, 該 書 出 版 又 大 受 歡 迎, 故 下 層 文 藝 作 家 樂 於 續 作, 書 商 為 了 牟 利 也 樂 於 出 版 文 光 樓 主 人 刊 印 小 五 義 20 21 阿 英, 晚 清 小 說 史 ( 台 北 : 臺 灣 商 務 出 版 公 司,2004), 頁 2 吉 少 甫, 中 國 出 版 簡 史 ( 上 海 : 學 林 出 版 社,1991), 頁 202 22 梁 啟 超, 告 小 說 家, 陳 平 原 編, 二 十 世 紀 中 國 小 說 理 論 資 料 ( 北 京 : 北 京 大 學 出 版 社, 1997), 頁 511 原 載 於 中 華 小 說 界 2 卷 1 期,1915 年 23 伊 恩 P 瓦 特 (Lan Watt) 著, 高 原 董 紅 鈞 譯, 小 說 的 興 起 ( 北 京 : 三 聯 書 店,1992), 頁 51 24 陳 平 原, 二 十 世 紀 中 國 小 說 史 ( 北 京 : 北 京 大 學 出 版 社,1989), 頁 105 25 劉 廷 璣, 在 園 雜 志, 中 國 歷 代 小 說 論 著 選 ( 南 昌 :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2000), 頁 390-163-

時, 不 惜 重 資, 購 求 到 手 本 擬 全 刻, 奈 資 財 不 足, 一 時 難 以 併 成 26 書 商 出 版 必 須 投 下 鉅 資, 有 時 不 免 資 金 不 足, 自 然 必 須 尋 求 他 援, 喜 愛 通 俗 小 說 的 讀 者 也 會 加 入 投 資 的 行 列 胡 適 提 到 續 小 五 義 初 刻 本 潘 祖 蔭 小 序 中 有 捐 俸 餘 三 十 金 幫 助 刻 板 的 事, 認 為 是 當 時 的 一 種 風 氣 ; 27 可 能 就 是 投 資 小 說 生 產 商 業 風 氣 續 小 五 義 第 一 回 前 有 一 段 出 版 說 明 : 上 部 小 五 義 未 破 銅 網 陣, 看 書 之 人 紛 紛 議 論 辱 承 到 本 舖 購 買 下 部 者, 不 下 數 百 人 有 買 上 部 者, 全 要 貪 看 破 銅 網 之 故, 乃 書 中 一 大 節 目, 又 是 英 雄 聚 會 之 處 今 三 續 開 篇, 即 由 破 銅 網 陣 單 刀 直 入, 不 必 另 生 枝 節, 以 免 節 目 絮 繁, 且 以 快 閱 者 之 心 書 商 為 了 獲 得 更 多 的 營 利, 利 用 書 中 重 要 關 目 的 吸 引 力, 增 加 續 書 的 發 行 量, 由 說 明 內 容, 我 們 發 現 這 種 商 業 手 法 極 為 成 功 續 書 賺 錢 固 然 可 喜, 但 也 必 須 防 範 魚 目 混 珠 的 贗 品 攪 亂 市 場, 掠 劫 商 機 同 一 出 版 說 明 後 段 提 到 : 近 有 無 恥 之 徒, 街 市 黏 單, 膽 敢 憑 空 添 破 銅 網, 增 補 全 圖 之 說 至 問 及 銅 網 如 何 破 法, 全 圖 如 何 增 添, 彼 竟 茫 然 不 知, 是 乃 惑 亂 人 心 之 意 也 故 此 本 坊 急 續 刊 刻, 以 快 人 心 文 光 樓 主 人 刊 印 小 五 義, 賺 得 可 觀 利 益, 引 起 不 肖 書 商 刊 刻 假 冒, 招 搖 撞 騙 面 對 同 行 這 樣 的 行 為, 書 商 也 只 有 急 續 刊 刻, 以 維 護 自 己 的 利 益 了 施 公 案 後 傳 ( 清 光 緒 二 十 年 刊 本 ) 文 光 主 人 序 : 施 公 案 一 書, 海 內 各 書 肆 舊 有 前 刻 始 於 江 都 縣 令, 終 於 倉 場 總 督 其 于 施 公 生 平 之 實 事, 未 能 罄 其 所 長 且 敘 事 簡 略, 用 筆 草 率, 節 目 多 有 疏 忽, 字 句 多 有 舛 錯, 並 未 校 對 刊 補, 此 何 故 也? 皆 欲 速 之 弊 也 本 舖 有 意 將 前 部 再 為 加 工, 校 補 刊 刻, 與 後 施 公 傳 合 為 一 書, 一 併 廣 傳 於 世 奈 為 時 力, 所 刻 未 能 遂 願 但 即 前 部 倉 場 上 任, 法 師 求 雨, 踵 而 敘 之 凡 名 臣 傳 方 略 實 錄, 無 不 採 取 慘 澹 經 營, 費 盡 心 血, 歷 三 年 之 久, 始 成 此 書 采 輯 成 帙, 七 千 餘 篇 共 計 十 六 套, 未 能 一 時 刻 成, 茲 先 出 四 套, 以 公 世 之 同 好 者 雖 係 小 說, 並 非 淫 詞 豔 曲 可 比, 亦 為 正 史 之 小 補 云 是 為 序 時 光 緒 十 九 年 癸 巳 小 陽 月, 文 光 主 人 誌 28 慘 澹 經 營, 費 盡 心 血, 歷 三 年 之 久, 始 成 此 書 幾 句, 顯 示 作 者 為 續 書 撰 寫 加 工 的 情 形 ; 采 輯 成 帙, 七 千 餘 篇 共 計 十 六 套, 未 能 一 時 刻 成, 茲 先 出 四 套, 以 公 世 之 同 好 者, 說 明 書 商 為 爭 取 時 效, 取 得 收 益, 部 分 先 行 出 版 行 銷, 竟 也 26 27 28 光 緒 十 六 年 小 五 義 文 光 樓 主 人 序 同 註 12, 頁 230 丁 錫 根, 中 國 歷 代 小 說 序 跋 集 ( 北 京 : 人 民 文 學 出 版 社,1996), 頁 1613-164-

忽 略 了 前 所 批 評 的 欲 速 之 弊 了 因 此 施 公 案 三 俠 五 義 彭 公 案 的 續 作, 難 免 成 為 孟 瑤 所 謂 : 是 書 商 迎 合 低 級 趣 味 而 粗 製 濫 造 出 來 的 東 西 ( 貳 ) 教 化 的 動 機 一 政 治 教 化 晚 清 小 說 熱 潮 最 重 要 的 起 因 是 大 批 文 人 出 於 救 國 的 政 治 需 要, 突 然 加 入 小 說 作 者 與 讀 者 的 隊 伍, 從 而 造 成 小 說 的 急 遽 膨 脹, 促 使 小 說 突 然 繁 榮 政 治 小 說 的 影 響 滲 透 到 其 他 小 說 之 中, 包 括 傳 統 的 武 俠 公 案 言 情 歷 史 題 材 之 中, 佔 了 主 導 性 地 位 29 施 公 案 三 俠 五 義 與 彭 公 案 續 書 的 出 版 大 都 出 現 於 光 緒 年 間 以 後, 續 書 內 容 的 思 想, 隨 著 政 局 的 混 亂, 受 到 政 治 小 說 的 影 響, 也 加 入 了 積 極 的 政 治 目 的 由 於 清 末 的 市 民 階 層 識 見 較 廣 闊, 對 國 家 和 社 會 較 為 關 心, 30 有 利 於 小 說 市 場 發 展, 小 說 也 成 為 評 擊 官 場 與 籠 絡 人 心 最 好 的 宣 傳 途 徑 清 代 反 封 建 的 思 想, 存 在 大 量 著 名 的 小 說 戲 曲 出 版 品 中, 乾 隆 以 後, 隨 著 崑 曲 的 衰 落, 傳 奇 劇 作 也 趨 向 衰 落 代 之 而 起 的 地 方 戲 曲, 及 俗 稱 花 部 和 亂 彈 以 及 彈 詞 和 鼓 詞 等 等, 卻 相 當 盛 行 這 種 書 當 時 雖 然 受 到 正 統 出 版 家 的 輕 視 而 不 屑 出 版, 但 卻 為 眾 多 市 民 婦 女 所 喜 愛, 所 以 書 坊 刻 印 小 冊 子 較 多, 出 版 數 量 還 是 很 大 由 於 這 些 作 品 不 少 反 映 了 社 會 現 實 的 黑 暗, 揭 露 了 貪 官 污 吏 的 醜 惡 面 目, 因 此 引 起 清 政 府 的 仇 視, 特 別 是 乾 嘉 時 期, 政 府 或 禁 止 出 版 或 銷 毀 刻 本 31 隨 著 反 政 府 思 想 小 說 的 產 生, 維 護 封 建 統 治 的 小 說 如 蕩 寇 志 永 慶 昇 平 全 傳 之 類, 也 不 斷 的 創 作 出 來 蕩 寇 志 寫 陳 希 真 父 女 打 敗 梁 山 英 雄, 後 追 隨 張 叔 夜 征 討 梁 山, 將 梁 山 一 百 零 八 條 好 漢 趕 盡 殺 絕 的 情 節, 完 全 否 定 了 水 滸 傳 宋 江 殺 貪 官, 受 招 安, 為 國 立 功 的 結 局, 強 烈 表 達 出 尊 王 滅 寇 的 主 題 小 說 反 水 滸 傳 的 描 寫, 是 害 怕 徐 佩 珂 序 文 所 言 : 邪 說 足 以 惑 人, 使 天 下 後 世, 曉 然 於 盜 賊 之 終 無 不 敗 32 蕩 寇 志 創 作 印 行 的 根 本 目 的 是 宣 傳 抑 止 當 時 風 起 雲 湧 的 農 民 起 義, 以 維 護 危 機 日 深 的 清 廷 政 府 光 緒 朝 中 期 刊 行 的 永 慶 昇 平 全 傳 敘 述 康 熙 皇 帝 鎮 壓 天 地 會 八 卦 教 起 義 的 歷 史, 主 角 馬 成 龍 馬 孟 泰 在 伊 里 布 肅 親 王 等 率 領 之 下, 至 29 30 袁 進, 中 國 小 說 的 近 代 變 革 ( 北 京 : 中 國 社 會 科 學 出 版 社,1992), 頁 28-33 張 玉 法 認 為 : 清 末 的 市 民 階 層 有 幾 種 特 色, 其 一 識 字 率 較 農 村 為 高, 一 般 出 版 品 的 讀 者 群 較 大 ; 其 二 識 見 較 廣 闊, 對 國 家 和 社 會 較 為 關 心 ; 其 三 有 相 當 多 的 人 有 閒 暇, 需 要 以 閱 讀 消 磨 時 間 這 幾 種 特 色 都 是 小 說 市 場 的 有 利 條 件 張 玉 法, 晚 清 的 歷 史 動 向 及 其 小 說 發 展 的 關 係, 晚 清 小 說 研 究 ( 台 北 : 聯 經 出 版 事 業 公 司,1988), 頁 20 31 32 同 註 21, 頁 196-221 同 註 28, 頁 1519-165-

河 南 福 建 江 蘇 四 川 雲 南 等 地 震 壓 以 吳 恩 為 首 的 天 地 會 八 卦 教 起 義 過 程 周 澤 民 前 傳 序 言 : 八 卦 教 門 即 今 日 白 蓮 教 邪 術 33 龍 友 氏 後 傳 序 文 : 令 閱 者 知 王 法 之 森 嚴, 使 聞 者 驚 心 而 知 懼 34 就 知 小 說 創 作 的 目 的 是 反 對 當 時 的 會 黨 活 動, 鞏 固 封 建 政 權 永 慶 昇 平 後 傳 與 彭 公 案 作 者 皆 為 貪 夢 道 人, 再 續 彭 公 案 敘 述 馬 玉 龍 破 獲 佟 家 霧 八 卦 教 之 反 叛, 與 其 相 呼 應, 維 護 統 治 階 級 的 目 的 甚 為 明 顯 同 時 期 的 另 一 部 俠 義 小 說 聖 朝 鼎 盛 萬 年 清 寫 乾 隆 皇 帝 出 巡 蘇 州 松 江 嘉 興 杭 州 等 江 南 各 地, 沿 途 體 察 民 情, 得 神 靈 俠 客 護 助, 剷 除 貪 官 惡 霸, 為 民 除 害, 亦 表 現 出 美 化 與 神 化 統 治 者 的 主 題 王 祖 獻 認 為 從 鴉 片 戰 爭 至 甲 午 時 期 小 說 特 點 : 在 思 想 傾 向 上, 或 表 現 出 維 護 封 建 統 治 的 政 治 目 的, 或 表 露 出 美 化 現 實 希 冀 社 會 復 興 的 思 想, 其 傾 向 與 優 秀 小 說 的 思 想 及 時 代 發 展 的 趨 勢 完 全 相 悖 35 續 小 五 義 鄭 鶴 齡 序 云 : 傳 中 所 載, 人 盡 忠 烈 俠 義 之 人, 事 盡 忠 烈 俠 義 之 事, 多 見 一 忠 烈 俠 義 之 書, 即 多 生 忠 烈 俠 義 之 心 要 藉 著 出 版 忠 烈 俠 義 之 續 書, 去 激 發 讀 者 生 出 忠 烈 俠 義 之 心 七 續 彭 公 案 作 者 濁 物 說 : 彭 公 之 愛 國 勤 民, 不 憚 勞 瘁, 讀 之 足 以 勸 忠 歷 載 奇 案, 申 冤 理 屈, 讀 之 足 以 增 識 黃 三 太 馬 玉 龍 眾 英 雄 之 任 俠 好 義, 讀 之 足 以 使 忠 義 之 心 油 然 而 生 至 於 一 往 直 前, 毫 無 退 怯, 非 所 謂 尚 武 精 神 耶? 為 亂 必 敗, 識 德 必 興, 非 所 謂 勸 善 懲 惡 耶? 子 何 謂 其 有 害 於 世 道 人 心 哉? 吾 因 其 有 益 於 世, 而 坊 間 新 出 之 續 集 足 以 累 之 也 故 不 憚 焦 心 竭 慮, 另 撰 新 編 六 集, 以 足 未 盡 之 義 焉! 36 創 作 動 機 已 經 不 是 單 純 的 增 識 勸 善 懲 惡, 希 望 可 以 勸 忠 尚 武, 並 明 白 的 告 訴 讀 者 為 亂 必 敗, 識 德 必 興, 這 些 雖 然 是 傳 統 的 道 德 觀, 在 當 時 卻 有 積 極 的 政 治 目 的 全 續 彭 公 案 ( 光 緒 二 十 五 年 上 海 書 局 石 印 本 ) 葉 子 豪 序 : 前 後 筆 法, 有 始 有 終, 大 有 警 世 之 風, 誠 可 讚 美, 令 閱 者 知 王 法 之 森 嚴 凡 忠 臣 義 士, 逢 凶 化 吉, 得 流 名 於 後 世 ; 亂 臣 賊 寇, 惡 貫 滿 盈, 具 遭 報 應 循 環 人 生 治 平 之 世, 各 宜 安 分 守 己, 勿 好 勇 而 逞 強, 勿 逆 天 而 行 事, 改 惡 遷 善, 自 保 無 虞 37 為 維 護 清 廷 政 權, 大 量 使 用 令 閱 者 知 王 法 之 森 嚴 安 分 守 己, 勿 好 勇 而 逞 強, 勿 逆 天 而 行 事 之 類 警 語 提 醒 讀 者, 更 讓 此 類 續 書 充 斥 反 潮 流 的 順 民 政 治 思 想 二 道 德 教 化 為 揚 善 逞 惡 而 寫 續 書 ( 如 續 金 瓶 梅 ), 其 最 大 的 理 想 是 希 望 作 品 能 達 成 培 植 世 道, 感 發 人 心 傳 統 文 學 的 教 化 作 用 李 漁 閑 情 偶 記 : 竊 怪 傳 奇 一 書, 33 34 35 36 37 同 前 註, 頁 1560 同 前 註, 頁 1563 王 祖 獻, 論 鴉 片 戰 爭 至 甲 午 時 期 小 說 的 特 點, 明 清 小 說 研 究, 第 2 期 (1990), 頁 56 同 註 16, 頁 69 引 同 註 28, 頁 1619-166-

昔 人 代 以 木 鐸 因 愚 夫 愚 婦 識 字 知 書 者 少, 勸 使 為 善, 誡 使 勿 惡, 其 道 無 由, 故 設 此 種 文 詞, 借 憂 人 說 法, 與 大 眾 齊 聽 38 中 國 古 代 小 說 在 創 作 之 初, 就 將 文 以 載 道 列 為 創 作 準 則, 無 論 是 表 達 任 何 思 想 思 想, 文 以 載 道 的 創 作 立 場 是 相 同 的 小 說 基 本 主 題 多 為 講 忠 奸, 表 愛 憎, 寫 正 邪, 述 悲 歡, 論 善 惡, 歸 納 最 後 即 是 勸 善 懲 惡 夫 說 部 之 興, 其 入 人 之 深, 行 世 之 遠, 幾 幾 出 於 經 史 上, 而 天 下 之 人 心 風 俗, 遂 不 免 為 說 部 之 所 持 且 聞 歐 美 東 瀛, 其 開 化 之 時, 往 往 得 小 說 之 助, 是 以 不 憚 辛 勤, 廣 為 採 輯, 附 紙 分 送 宗 旨 所 存, 則 在 乎 使 民 開 化 39 清 末 小 說 界 革 命 更 將 勸 善 懲 惡 觀 念 進 化, 使 民 開 化 強 調 國 民 道 德 教 育 的 宣 傳 與 推 動, 超 越 了 勸 善 懲 惡 的 範 圍 小 五 義 作 者 在 七 十 六 回 提 到 王 府 中 人 因 賭 博 落 得 身 貧 如 洗, 臨 時 在 小 說 中 加 上 一 段 戒 賭 十 則 的 內 容 ; 又 於 八 十 九 回 敘 述 在 王 府 講 小 五 義, 因 有 人 要 聽 孝 順 歌, 因 此 在 小 說 中 內 容 中 加 上 一 段 敬 孝 焚 香 ( 其 中 包 含 訓 女 孝 歌 ) 知 非 子 序 中 提 到 小 五 義 一 書 除 了 忠 烈 俠 義 之 事, 附 以 節 孝 戒 淫 戒 賭 諸 則, 原 為 勸 人, 非 專 網 利 彭 公 案 ( 光 緒 十 八 年 本 立 堂 書 店 刊 本 ) 孫 壽 彭 序 : 此 書 一 出, 非 特 城 鄉 街 市 樂 於 傳 誦, 士 農 工 商 樂 於 聽 聞, 實 足 以 培 植 世 道, 感 發 人 心, 而 為 化 民 成 俗 之 一 助 云 爾 40 續 彭 公 案 ( 光 緒 二 十 五 年 上 海 書 局 石 印 本 ) 采 香 居 士 : 其 所 演 說, 不 外 孝 子 忠 臣 奇 俠 烈 士, 其 有 補 於 風 化 者, 良 非 淺 鮮 41 采 香 居 士 又 序 : 書 中 之 節 目, 都 是 忠 孝 節 義, 感 化 人 心 風 俗, 雖 無 才 無 文, 皆 可 正 人, 化 惡 為 善, 讚 揚 忠 臣 孝 子 義 夫 節 婦, 報 應 逆 子 亂 紀 42 這 種 主 題 特 色 經 常 表 現 在 續 書 中, 七 續 彭 公 案 作 者 濁 物 尚 武 精 神 的 提 倡, 全 續 彭 公 案 葉 子 豪 序 中 警 世 之 風 的 讚 美, 十 足 呈 現 彭 公 案 的 續 書 作 者 感 化 人 心 風 俗 有 補 於 風 化 正 人 推 動 道 德 教 育 的 創 作 理 想 ( 參 ) 心 理 的 動 機 歐 陽 健 : 續 書 乃 至 翻 新 小 說 作 為 一 種 重 要 的 文 學 現 象, 自 有 其 產 生 的 內 在 機 制, 不 是 用 借 重 原 作 的 名 聲 一 句 話 所 能 抹 煞 的 從 鑑 賞 或 接 受 的 角 度 看, 續 書 產 生 至 少 有 下 列 兩 個 原 因 : 一 植 根 於 讀 者 對 於 原 著 結 局 的 失 望 與 不 平 二 植 根 於 讀 者 對 於 原 著 人 物 的 熱 愛 與 關 注 43 小 五 義 續 小 五 義 施 公 案 38 李 漁, 李 漁 全 集 ( 台 北 : 成 文 出 版 社,1970), 閑 情 偶 記, 卷 1, 頁 1940 39 嚴 復 夏 曾 佑, 國 聞 報 附 印 說 部 緣 起, 同 註 22, 頁 27 原 載 國 聞 報 光 緒 23 年 (1897 年 )10 月 16 日 -11 月 18 日 40 同 註 28, 頁 1616 41 同 前 註, 頁 1617 42 同 前 註, 頁 1618 43 歐 陽 健, 晚 清 翻 新 小 說 綜 論, 古 小 說 研 究 論 ( 成 都 : 巴 蜀 書 社,1997), 頁 259-167-

彭 公 案 的 故 事 與 小 說 人 物, 出 現 於 同 一 時 期 之 他 本 小 說 與 戲 劇 中, 從 鑑 賞 或 接 受 的 角 度 看, 讀 者 對 於 原 著 人 物 的 熱 愛, 是 這 些 小 說 續 作 的 心 理 因 素 續 書 盛 行 的 一 個 重 要 原 因, 是 續 作 者 不 滿 原 書 的 結 局, 尤 其 是 以 悲 劇 結 尾 的 原 著 ( 如 忠 義 水 滸 傳 ), 只 有 哀 傷, 沒 有 善 惡 果 報 於 是 意 圖 借 他 人 酒 杯 澆 自 己 塊 壘, 也 替 飽 受 現 實 生 活 擠 壓 社 會 大 眾, 平 衡 不 平 的 心 理 如 前 文 所 提, 科 場 失 意 的 文 人, 投 入 到 小 說 續 書 創 作 的 行 列 中, 其 中 不 乏 優 秀 的 作 者 他 們 尋 求 人 生 價 值, 用 自 己 獨 到 的 見 解 去 分 析 社 會 現 象, 也 將 個 人 的 心 理 感 受 寄 託 於 小 說 中 的 人 與 事, 去 抒 發 自 己 的 感 慨 小 說 中 的 豪 傑 英 雄 是 體 現 當 代 主 流 社 會 價 值 觀 的 人 物, 在 他 們 身 上 出 現 的 暴 力 也 是 反 映 大 眾 的 內 心 ; 因 為 一 方 面 它 是 有 關 社 會 統 治 和 臣 服 的 具 體 表 達, 另 一 方 面 因 為 它 也 因 此 表 達 了 對 這 種 臣 服 狀 態 的 反 抗 44 在 俠 義 公 案 小 說 續 書 中 的 綠 林 豪 傑 草 莽 英 雄, 自 己 當 家 作 主, 掃 除 社 會 不 公 不 義, 讓 讀 者 與 作 者 被 壓 抑 的 靈 魂 在 小 說 中 找 到 精 神 寄 託 與 心 理 平 衡 另 外 施 公 案 三 俠 五 義 彭 公 案 小 說 續 書 創 作 可 能 與 北 方 評 書 興 盛 有 關, 庚 子 事 變 之 後, 北 京 評 書 茶 館 發 達 起 來, 至 民 初 達 到 鼎 盛 評 書 所 說 的 書 目 有 所 謂 短 打 書, 專 門 演 說 綠 林 俠 義 ; 其 中 最 重 要 的 即 是 施 公 案 三 俠 五 義 彭 公 案 譚 達 先 研 究 北 平 無 錫 蘇 州 上 海 福 州 太 原 蕪 湖 廣 州 八 個 城 市 評 書 活 動, 說 書 內 容 為 施 公 案 彭 公 案 七 俠 五 義 只 有 北 平 與 太 原, 廣 州 則 只 有 七 俠 五 義 二 十 年 代 北 平 說 評 書 的 評 書 研 究 社 內 容 為 俠 義 公 案 小 說 為 施 公 案 彭 公 案 三 俠 五 義 小 五 義 民 國 二 十 三 年 春, 太 原 山 西 民 眾 教 育 館 成 立 書 詞 訓 練 班, 期 滿 後 給 予 證 書, 准 予 營 業 ; 所 說 俠 義 公 案 小 說 也 是 施 彭 諸 公 案 與 七 俠 五 義 小 五 義 等 書 目 45 其 中 清 末 民 初 北 京 傑 出 的 說 書 藝 人 群 慶 福 以 說 公 案 書 見 長, 有 活 黃 天 霸 之 別 稱 ; 王 傑 魁 專 說 七 俠 五 義 評 書 的 興 盛 帶 動 施 公 案 三 俠 五 義 彭 公 案 故 事 的 傳 播, 引 起 大 眾 讀 者 的 興 趣, 直 接 間 接 刺 激 續 書 的 創 作 與 發 行 是 極 有 可 能 的 貳 續 書 的 續 作 方 式 與 故 事 銜 接 高 玉 海 認 為 : ( 續 書 ) 作 品 是 否 與 原 著 的 人 物 具 有 某 種 聯 繫, 故 事 情 節 是 否 對 原 著 有 所 發 展 和 補 充, 這 是 衡 量 一 個 作 品 是 否 為 原 著 續 書 的 根 本 標 準 46 續 書 的 寫 作 方 式, 大 致 可 分 為 順 續 逆 續 截 續 連 續 套 續 反 續 活 續 類 續 仿 續 九 類 ; 47 也 有 所 謂 的 移 植 法 遺 傳 法 與 雜 交 法 48 續 書 還 有 自 續 與 他 續 之 別, 44 美 約 翰 費 斯 克 (John Fiske) 著, 王 曉 玨 宋 偉 傑 譯, 理 解 大 眾 文 化 ( 北 京 : 中 央 編 譯 出 版 社,2001), 頁 161 45 46 47 譚 達 先, 中 國 評 書 研 究 ( 台 北 : 台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88), 頁 272-289 同 註 15, 頁 5 同 註 16, 頁 22-50 -168-

自 續 情 形 甚 少, 只 有 劉 鶚 的 老 殘 遊 記 二 集 張 恨 水 的 續 啼 笑 姻 緣, 其 他 多 為 他 續 49 ( 壹 ) 續 書 的 續 作 方 式 施 公 案 三 俠 五 義 與 彭 公 案 的 續 書 原 則 上 是 屬 於 連 續 的 續 書 形 式, 亦 有 人 稱 為 再 續, 50 其 特 徵 是 小 說 主 要 人 物 未 變, 情 節 延 伸 連 續, 首 尾 相 連, 相 當 於 現 代 的 電 視 連 續 劇, 但 也 非 如 此 單 純 高 玉 海 稱 這 種 接 續 原 著 結 尾 繼 續 發 展 的 方 式 為 順 續 51 石 麟 認 為 續 作 與 原 著 的 關 係 有 三 種 類 型, 三 俠 五 義 的 續 書 小 五 義 與 續 小 五 義 是 照 原 書 思 路 寫 下 去 的 類 型, 這 種 續 作 對 原 著 極 少 突 破, 但 因 為 原 著 巨 大 影 響, 卻 最 容 易 為 一 般 讀 者 所 接 受 52 三 俠 五 義 截 取 龍 圖 耳 錄 中 的 五 鼠 故 事, 而 撰 寫 出 新 的 五 鼠 鬧 東 京 故 事, 是 一 種 截 續 的 寫 作 方 式 三 俠 五 義 的 續 書 小 五 義 與 續 小 五 義 是 屬 於 一 種 以 人 物 為 主 要 線 索 因 由 的 順 續 續 書 方 式, 也 就 是 黃 岩 柏 先 生 所 說 的 順 承 關 係 53 續 書 主 要 人 物 如 包 公 顏 查 散 雙 俠 五 鼠 貫 穿 到 底, 續 書 中 出 現 新 的 人 物, 也 都 與 原 書 人 物 有 密 切 關 係 ( 徒 弟 或 子 姪 ); 小 說 情 節 延 伸 襄 陽 王 謀 叛 事 件 與 破 銅 網 陣 節 目 繼 續 發 展 和 補 充, 傳 統 公 案 情 節 與 小 說 主 線 藕 斷 絲 連, 穿 插 出 現, 以 維 繫 原 著 之 基 本 精 神 施 公 案 本 書 到 全 續 施 公 案 共 五 百 三 十 八 回, 主 要 故 事 人 物 施 公 與 黃 天 霸 一 以 貫 之, 公 案 情 節 與 俠 義 情 節 隨 著 施 公 與 俠 客 的 升 官, 政 治 任 務 的 執 行, 48 構 成 同 一 題 材 小 說 與 續 書 的 方 法 為 一 移 植 法, 及 從 民 間 吸 收 一 個 故 事, 成 為 小 說 的 一 部 份, 或 構 成 一 部 新 小 說 例 如 把 民 間 流 傳 的 薛 仁 貴 故 事 吸 收 過 來 成 為 唐 書 志 傳 隋 堂 兩 朝 志 傳 的 部 分 內 容, 然 後 又 演 成 說 唐 後 傳 中 的 薛 家 府 傳 二 遺 傳 法, 父 傳 子 繼, 演 出 另 一 故 事, 成 為 一 本 續 書 如 說 唐 後 傳 中 的 說 唐 小 英 雄 傳, 說 唐 三 傳, 不 但 故 事 因 襲, 人 物 父 子 性 格 也 一 樣, 新 書 存 在 公 式 化 與 臉 譜 化 的 傾 向 三 雜 交 法, 就 是 不 同 體 例 的 作 品 互 相 滲 透, 互 相 影 響, 產 生 新 品 種 例 如 在 歷 史 演 義 中 雜 以 英 雄 傳 奇 才 子 佳 人 小 說 的 體 例, 就 產 生 了 隨 唐 演 義 歷 史 演 義 與 神 魔 小 說 雜 交, 就 產 生 了 說 唐 三 傳 中 的 樊 梨 花 傳 這 種 雜 交 法 產 生 的 新 書, 一 般 只 注 意 情 節 的 新 奇 曲 折, 在 人 物 的 形 象 塑 造 方 面 成 就 不 高 真 正 要 把 續 書 寫 好, 要 靠 作 者 深 刻 的 思 想, 炙 熱 的 愛 憎 情 感, 豐 富 的 藝 術 想 像 力, 深 刻 的 生 活 基 礎, 以 及 語 言 文 字 的 修 養 齊 裕 焜, 論 隋 唐 系 統 小 說 的 演 化, 明 清 小 說 研 究, 第 4 期 (1988), 頁 28-29 49 同 註 1, 頁 49 50 同 前 註, 頁 49 51 同 註 15, 頁 56 52 另 外 兩 種 類 型 則 是 : 完 全 無 視 原 著 基 本 精 神, 隨 意 為 之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繼 承 原 著 總 體 精 神, 又 在 某 些 問 題 上 有 所 突 破 石 麟, 略 論 西 遊 記 續 書 三 種 明 清 小 說 研 究 第 2 期 (1990), 頁 150-151 53 三 俠 五 義 續 書 與 原 書 的 關 係 是 順 承 的, 不 是 逆 承 的, 跟 紅 樓 夢 與 續 書 之 間 的 關 係 不 一 樣 黃 岩 柏, 中 國 公 案 小 說 史 ( 瀋 陽 : 遼 寧 人 民 出 版 社,1991), 頁 225-169-

而 不 斷 地 交 互 出 現, 小 說 人 物 隨 著 聯 姻 與 各 種 結 盟 關 係 不 斷 地 增 加 彭 公 案 的 續 書 亦 是 如 此, 從 頭 到 尾 主 要 人 物 未 改 變, 而 是 斷 斷 續 續 地 出 現 或 消 失, 結 合 新 增 加 的 人 物 處 理 新 的 情 節 傳 統 公 案 情 節 逐 漸 消 失, 甚 至 被 政 治 事 件 所 取 代, 俠 義 情 節 份 量 因 此 舉 足 輕 重 施 公 案 與 彭 公 案 兩 部 小 說 還 存 在 一 種 互 為 連 理 的 現 象, 這 種 互 為 連 理 的 現 象 的 產 生, 可 能 因 為 彭 公 案 是 施 公 案 續 作 的 緣 故, 這 種 續 作 接 續 的 部 分 不 是 原 書 之 尾, 而 是 原 書 之 頭, 稱 之 為 逆 續 或 倒 續 從 創 作 時 間 觀 察, 彭 公 案 大 大 晚 於 施 公 案 ; 從 內 容 分 析, 兩 部 小 說 小 說 的 背 景 均 為 康 熙 朝, 情 節 與 人 物 關 係 密 切 因 原 書 七 十 三 回 黃 天 霸 遵 父 遺 訓, 故 棄 綠 林, 歸 了 正 道 一 段 話, 續 書 彭 公 案 為 本 書 施 公 案 中 的 黃 天 霸 安 排 了 一 個 父 親 金 鏢 黃 三 太 ; 而 施 公 案 後 傳 一 百 五 十 五 回 黃 天 霸 答 覆 回 子 營 老 英 雄 丁 太 保 詢 問 中, 落 實 了 飛 鏢 黃 三 太 的 存 在 因 此 兩 書 之 間, 存 在 你 中 有 我, 我 中 有 你, 糾 結 蔓 延, 互 為 因 果 的 情 形 ; 如 彭 公 案 黃 三 太 鏢 打 竇 爾 墩, 竇 退 避 於 口 外, 生 出 七 續 施 公 案 中 竇 爾 墩 盜 御 馬, 黃 天 霸 大 破 連 環 套 情 節 這 種 互 為 連 理 的 形 式, 由 於 續 書 小 說 人 物 情 節 不 斷 的 增 加 與 小 說 作 者 更 替, 也 會 產 生 首 尾 無 法 呼 應, 敘 事 脫 節 的 現 象 ( 貳 ) 情 節 預 告 與 接 續 由 於 施 公 案 三 俠 五 義 彭 公 案 三 部 小 說 情 節 安 排, 多 採 評 書 的 形 式, 在 一 定 的 章 回 之 後 會 作 情 節 預 告, 以 增 加 讀 者 的 興 趣 這 些 預 告 有 的 出 現 於 原 著 後 段 情 節 中, 有 的 出 現 在 續 書 情 節 中, 彭 公 案 預 告 也 會 出 現 在 施 公 案 續 書 的 情 節 中, 因 此 續 書 情 節 是 否 能 與 原 著 情 節 預 告 呼 應 與 吻 合, 也 成 為 觀 察 續 作 方 式 的 重 要 指 標 連 續 的 續 作 形 式, 續 書 與 原 著 情 節 預 告 呼 應 與 吻 合 應 為 必 要, 而 其 他 的 續 作 方 式 則 隨 意 的 多 一 情 節 預 告 的 作 用 施 公 案 三 俠 五 義 彭 公 案 三 部 小 說 原 著 的 情 節 預 告, 有 不 同 的 作 用 與 目 的, 首 要 是 為 了 續 書 出 版 的 宣 傳, 如 三 俠 五 義 在 結 尾 一 百 二 十 回 眾 英 雄 安 定 軍 山 之 後, 書 末 預 告 : 要 知 群 雄 戰 襄 陽, 眾 虎 遭 魔 難, 小 俠 到 陷 空 島 茉 花 村 柳 家 莊 三 處 報 信, 柳 家 五 虎 奔 襄 陽, 艾 虎 過 山 收 服 三 寇, 柳 龍 趕 路 結 拜 雙 雄, 盧 珍 單 刀 獨 闖 陣, 丁 蛟 丁 鳳 雙 探 山, 小 兄 弟 襄 陽 大 聚 會, 設 計 救 群 雄 ; 直 到 眾 虎 豪 傑 脫 難, 大 家 共 議 破 襄 陽, 設 圈 套 捉 拿 奸 王, 施 妙 計 掃 除 眾 寇, 押 解 奸 王, 夜 趕 開 封 府, 肅 清 襄 陽 郡, 又 敘 鍘 斬 襄 陽 王, 包 公 保 眾 虎, 小 英 雄 金 殿 同 封 官, -170-

顏 查 散 奏 事 封 五 鼠, 眾 英 雄 開 封 大 聚 首, 群 俠 義 公 廳 同 結 拜 多 少 熱 鬧 節 目, 不 能 一 一 盡 述 也 有 不 足 百 回, 俱 在 小 五 義 書 上, 便 見 分 明 除 了 表 明 續 作 書 名 小 五 義 外, 並 將 小 說 重 要 人 物 情 節, 作 了 全 面 的 預 告 與 宣 傳, 作 者 與 書 商 營 利 痕 跡 甚 為 明 顯 施 公 案 前 傳 九 十 八 回 結 尾, 除 了 一 干 人 等 封 賞 謝 恩 外, 另 書 一 條 云 : 此 書 歷 敘 施 公 一 生 政 績, 照 事 直 書, 千 祈 閱 者 鑒 原 是 盼 再 一 次 強 調 是 直 書 政 績, 而 與 前 序 故 特 採 其 實 事 數 十 條, 表 而 出 之, 使 天 下 後 世 知 施 公 之 為 人, 且 使 為 官 者 知 以 施 公 為 法 也 的 說 明 前 後 呼 應 此 書 前 後 合 傳 結 尾 緊 接 一 百 九 十 八 回 怕 刺 客 神 眼 留 心, 疑 計 全 欽 差 遇 險 正 文 之 後, 另 云 : 至 於 富 明 失 金 釵, 擒 拿 于 七, 薛 家 窩 並 捉 五 虎, 張 桂 蘭 盜 金 牌, 黃 天 霸 聯 姻, 大 戰 郝 素 玉, 李 海 塢 鎖 拿 郎 如 豹, 施 公 私 訪 劉 家 村, 鐵 匠 行 路 害 人, 烈 女 當 堂 豁 肚 子, 誆 拿 假 知 縣 毛 如 虎, 殷 家 堡 天 霸 去 尋 萬 君 召, 私 訪 秦 粱 紅, 于 亮 困 施 公 於 落 馬 湖, 眾 英 雄 擒 拿 猴 兒 李 佩, 安 東 縣 打 擂, 捉 拿 蔡 天 化, 懷 安 府 上 任 丟 印, 賀 人 傑 盜 印 歸 施 公, 海 州 私 訪 費 得 功, 米 龍 豆 虎 幫 惡 霸, 粱 家 莊 武 舉 全 家 被 害, 賀 人 傑 追 馬 虎 聚 夾 峰 這 一 切 熱 鬧 節 目, 施 公 一 生 所 斷 案 卷, 全 在 二 續 三 續 四 續 書 中 預 告 與 宣 傳 的 筆 法 用 語 有 如 三 俠 五 義, 亦 可 瞭 解 施 公 案 在 久 已 海 內 風 行, 南 北 書 肆, 各 有 翻 刻 54 的 環 境 下, 書 商 有 長 期 的 創 作 出 版 規 劃 其 次 是 其 次 是 預 告 小 說 人 物 未 來 的 動 態, 作 者 皆 透 過 簡 短 的 評 話 形 式 預 告 未 來 的 情 節 線 索, 如 三 俠 五 義 九 十 四 回 敘 述 綠 鴨 灘 漁 戶 投 奔 臥 虎 溝, 作 者 預 告 說 : 可 憐 熱 鬧 鬧 的 漁 家 樂, 如 今 弄 成 冷 清 清 的 綠 鴨 灘! 可 是 話 又 說 回 來, 若 不 如 此, 後 來 如 何 有 漁 家 兵 呢? 彭 公 案 二 十 四 回 提 及 竇 爾 墩 殺 官 劫 囚 逃 往 古 北 口, 書 中 預 告 說 : 到 下 文 書 中, 歸 家 上 墳, 在 昌 平 州 行 刺, 正 遇 彭 公 北 巡, 拿 英 八 和 尚, 這 是 後 話 不 提 即 便 新 出 場 人 物 也 被 預 告, 如 六 十 四 回 歐 陽 德 請 三 傑 村 伍 氏 三 雄 破 宋 家 堡, 書 中 預 告 說 : 這 伍 氏 三 雄, 乃 未 受 過 皇 清 封 之 五 顯 財 神 之 頭 三 位 這 是 後 話 不 提 彭 公 案 在 一 百 回 結 尾 除 了 忠 臣 義 士 皆 有 封 賞 外, 另 外 敘 述 : 可 見 這 部 書, 忠 義 者 終 獲 厚 報, 罪 惡 者 難 逃 法 誅 要 知 後 輩 英 傑, 是 乎 果 有 經 文 緯 武 之 人, 奇 案 震 天 之 事, 義 俠 忠 君, 掀 天 揭 地 之 才, 可 否 足 傳 或 曰 二 續 踵 接, 抑 閱 施 公 案 之 喟 歟? 便 悉 其 詳 對 於 小 說 故 事 的 延 續, 除 了 提 供 二 續 踵 接 的 預 告 外, 由 義 俠 忠 君, 掀 天 揭 地 之 才, 可 否 足 傳 一 語, 似 乎 宣 告 俠 客 即 將 脫 離 清 官, 獨 自 上 場 扮 演 維 持 朝 廷 秩 序 的 角 色, 使 俠 義 漸 漸 脫 離 公 案 而 走 向 自 己 的 54 光 緒 廿 九 年, 上 海 廣 益 書 局 刊 刻 施 公 案 前 後 傳 序 言 引 自 施 公 全 案 ( 江 蘇 古 籍 出 版 社, 1994), 頁 2002-171-

路 ; 果 然 在 續 彭 公 案 中, 除 了 伍 氏 三 雄 石 鑄 等 一 般 的 俠 客 出 場, 更 出 現 一 位 經 文 緯 武 的 忠 義 俠 馬 玉 龍, 不 僅 能 駕 馭 雄 俠 聽 其 指 揮, 也 逐 漸 取 代 彭 公, 成 為 群 俠 的 領 袖, 這 是 另 一 類 型 得 預 告 與 續 接 施 公 案 原 著 中 故 事 人 物 如 黃 天 霸 何 路 通 曾 在 彭 公 案 出 現, 被 彭 公 案 續 用 ; 而 彭 公 案 中 新 塑 造 的 某 些 小 說 人 物, 也 在 施 公 案 的 續 作 中 大 放 異 彩, 如 八 臂 哪 吒 萬 君 兆 在 彭 公 案 第 五 十 回 第 一 次 出 現, 楊 香 五 三 盜 九 龍 杯 之 後 收 其 為 徒, 與 老 英 雄 猴 兒 李 佩 之 女 李 蘭 馨 結 姻, 查 訪 彭 公 金 牌 的 下 落 之 後, 並 未 特 別 的 描 寫, 僅 在 破 畫 春 園 特 授 武 昌 府 千 總 後 來 出 現 於 六 續 施 公 案 第 三 百 五 十 回 至 第 三 百 六 十 二 回, 黃 天 霸 借 曹 德 彪 擺 設 擂 臺 為 女 擇 婿 之 機, 請 出 萬 君 召 協 助 群 英, 55 擒 獲 蔡 天 化 正 法 並 另 在 九 續 施 公 案 與 全 續 施 公 案 中 出 現 協 助 辦 案 由 此 可 以 觀 察 施 公 案 彭 公 案 二 書 故 事 人 物 相 互 接 續 使 用 情 形, 也 可 據 此 推 斷 六 續 施 公 案 的 創 作 時 間 應 在 彭 公 案 之 後 二 疏 漏 謬 誤 的 續 書 預 告 同 一 本 書 的 情 節 預 告, 無 論 是 原 著 或 續 書, 大 概 能 達 到 前 後 呼 應 的 地 步 如 彭 公 案 二 十 四 回 竇 爾 墩 殺 官 劫 囚 逃 往 古 北 口, 書 中 預 告 說 : 到 下 文 書 中, 歸 家 上 墳, 在 昌 平 州 行 刺, 正 遇 彭 公 北 巡, 拿 英 八 和 尚 六 十 八 回 竇 爾 墩 聯 合 英 八 和 尚 昌 平 州 行 刺 彭 公, 被 高 通 海 徐 勝 所 阻 三 十 二 回 敘 述 楊 香 武 暗 器 雞 鳴 五 鼓 返 魂 香, 提 到 後 來 他 傳 授 一 人, 名 叫 萬 君 兆, 愛 他 人 品 端 方, 認 為 徒 弟, 還 給 他 定 了 猴 兒 李 佩 之 女 李 蘭 香 五 十 回 果 然 如 此 安 排 續 小 五 義 三 十 四 回 提 到 馮 淵 將 鄭 天 惠 彈 弓 上 的 弦 剁 折, 即 預 告 說 : 鄭 天 惠 彈 弓 弦 一 折 不 要 緊, 這 人 的 性 命 休 矣 此 是 後 話, 暫 且 不 提 三 十 七 回 就 說 道 鄭 天 惠 因 沒 有 彈 弓 而 受 到 白 菊 花 鏢 傷 險 些 喪 命 續 書 之 間 的 預 告 與 銜 接, 出 現 水 準 不 一 的 現 象, 有 得 相 當 契 合, 有 的 則 出 現 疏 漏 謬 誤 銜 接 契 合 前 後 呼 應 的 例 子 有 小 五 義 一 百 零 四 回 魯 士 杰 拜 蔣 平 為 師, 並 不 會 武 功 ; 書 中 預 告 : 下 文 書 蔣 爺 教 了 他 八 手 錘, 外 號 賽 玄 霸, 成 了 一 輩 子 名, 這 是 後 話 續 小 五 義 一 百 一 十 九 回 說 魯 士 杰 跟 蔣 平 學 八 手 錘, 教 了 三 千 多 遍, 剛 才 學 會 了 兩 三 手, 實 在 太 笨, 但 也 隨 群 俠 大 破 朝 天 嶺, 情 節 饒 富 趣 味 續 彭 公 案 一 百 五 十 回 提 到 追 雲 太 保 魏 國 安 協 助 解 救 彭 公, 不 願 為 官, 書 中 預 告 : 追 雲 太 保 魏 國 安 這 一 走, 直 待 八 保 鬧 連 環, 打 倒 連 環 寨, 石 鑄 後 學 救 命 三 棒, 那 時 他 出 世 全 續 彭 公 案 二 百 六 十 六 回 以 追 雲 太 保 魏 國 安 八 太 保 聯 手 破 連 環 寨, 大 鬧 尹 家 川, 呼 應 了 前 書 的 預 告 大 部 分 續 書 之 間 的 銜 接, 則 有 草 率 簡 略 疏 漏 謬 誤 之 處 如 三 續 施 公 案 55 六 續 施 公 案 十 二 回 內 文 提 到 這 萬 君 召 你 道 是 何 人? 就 是 落 馬 湖 困 施 公 的 猴 兒 李 配 女 婿, 他 綽 號 叫 鐵 臂 哪 吒, 江 湖 上 是 大 大 有 名 名 字 用 音 同 之 字 取 代, 但 可 知 為 同 一 人 -172-

結 尾 敘 述 飛 來 燕 張 桂 蘭 採 花 殺 人, 盜 取 施 公 御 賜 金 牌 四 續 施 公 案 起 首 卻 說 : 卻 說 前 部 書 說 的 是 一 枝 蘭 盜 金 牌 而 至, 此 後 書 中 皆 以 一 枝 蘭 稱 呼, 並 不 提 及 姓 名, 疑 因 與 四 續 施 公 案 鳳 凰 嶺 張 桂 蘭 盜 金 牌 雷 同, 錯 誤 甚 為 明 顯 彭 公 案 四 十 三 回 張 耀 宗 氣 走 李 七 侯, 書 中 云 : 只 到 後 來 牧 羊 陣 的 時 候, 捉 拿 金 氏 三 絕, 西 十 路 反 王 進 兵, 他 才 出 世 這 是 後 話 不 提 全 續 彭 公 案 敘 述 金 家 陀 金 氏 三 協 助 白 天 王 對 抗 彭 公, 石 鑄 無 意 間 在 嘉 裕 關 古 廟 中 遇 見 白 馬 李 七 侯, 李 七 侯 言 明 自 己 因 與 張 耀 宗 賭 氣 而 出 家 為 道, 他 僅 提 供 周 百 靈 去 處, 要 眾 人 回 去 之 後 不 要 提 及 他, 並 未 出 世 協 助 彭 公 彭 公 案 六 十 四 回 歐 陽 德 請 三 傑 村 伍 氏 三 雄 破 宋 家 堡, 書 中 預 告 說 : 這 五 氏 三 雄, 乃 未 受 過 皇 清 封 之 五 顯 財 神 之 頭 三 位 這 是 後 話 不 提 續 彭 公 案 伍 氏 三 雄 伍 顯 武 元 伍 芳 與 伍 振 綱 武 登 科 結 義 為 友, 伍 振 綱 武 登 科 為 伍 氏 三 雄 獻 珠 贖 罪, 並 未 強 調 前 所 謂 五 顯 財 神 之 因 由 彭 公 案 六 十 五 回 敘 述 徐 勝 劉 芳 高 源 破 宋 家 堡, 金 刀 太 歲 呂 勝 永 躲 輪 迴 孟 不 明 飛 腿 彭 二 虎 黑 心 狼 戚 順 平 天 轉 杜 成 狼 狽 金 永 太 這 六 個 人 逃 走 至 下 文 書 中, 彭 公 西 巡 查 辦 事 件, 他 六 人 在 連 環 寨 勾 串 四 十 八 家 盜 匪, 大 反 慶 陽 府, 這 是 後 話 不 提 再 續 彭 公 案 連 環 寨 案 件 中 這 六 人 並 未 出 現, 這 種 漏 接 的 現 象, 原 因 可 能 是 作 者 非 同 一 人 彭 公 案 十 九 回 黃 三 太 金 鏢 借 銀, 紅 旗 李 煜 徒 弟 謝 虎 以 保 鏢 失 銀 告 罪 首 次 出 現 出 續 彭 公 案 一 百 四 十 八 回 敘 述 紅 龍 澗 朱 義 馬 忠 劫 了 紅 旗 李 煜 的 鏢, 與 謝 家 老 店 謝 自 成 交 手, 幸 虧 拜 弟 一 枝 桃 謝 虎 解 圍 ; 此 回 朱 義 馬 忠 劫 了 紅 旗 李 煜 的 鏢, 謝 虎 得 知 不 但 沒 有 反 應, 反 而 幫 助 朱 義 馬 忠, 可 能 寫 書 之 人 不 同, 或 沒 有 弄 清 故 事 人 物 關 係 這 些 不 合 常 理 人 物 漏 接 雷 大 雨 小 的 呼 應 情 節, 顯 然 沒 有 達 到 當 初 預 告 的 期 望 與 效 果, 由 此 可 以 理 解 不 同 續 書 作 者 撰 寫 功 力 與 用 心 程 度 三 互 為 連 理 的 續 書 預 告 施 公 案 與 彭 公 案 的 人 物 情 節 雖 然 互 為 連 理, 但 只 有 彭 公 案 預 告 在 施 公 案 續 書 情 節 上 出 現 的 情 形 光 緒 十 八 年 出 版 之 彭 公 案 書 中 的 預 告 效 力 竟 然 可 至 七 續 施 公 案 中 實 現, 56 可 知 彭 公 案 對 施 公 案 續 書 有 相 當 大 的 影 響 力, 然 而 續 書 與 預 告 仍 有 相 當 的 差 異 如 彭 公 案 十 九 回 黃 三 太 金 鏢 借 銀, 紅 旗 李 煜 徒 弟 謝 虎 以 保 鏢 失 銀 告 罪 出 場, 黃 三 太 不 計 較, 書 中 云 : 謝 虎 磕 了 一 個 頭, 拜 別 去 了 從 此 一 走, 在 施 公 案 上 大 鬧 任 丘 縣, 練 的 一 身 好 功 夫, 會 打 毒 藥 鏢, 甚 有 名 氣 續 彭 公 案 一 百 四 十 八 回 書 中 說 明 謝 虎 到 56 八 續 施 公 案 現 有 出 版 紀 錄 為 光 緒 二 十 七 年, 三 續 施 公 案 現 有 出 版 紀 錄 為 光 緒 二 十 四 年, 七 續 施 公 案 出 版 時 間 應 在 光 緒 二 十 四 年 至 二 十 七 年 間, 見 本 論 文 附 錄 -173-

後 套 施 公 案 捉 拿 一 枝 桃, 就 是 此 人 施 公 案 後 傳 任 邱 縣 一 枝 桃 謝 虎 採 花 殺 人, 天 霸 追 謝 虎 中 毒 鏢, 群 俠 向 紅 旗 李 煜 索 解 藥 並 用 計 擒 謝 虎 彭 公 案 二 十 一 回 云 : 那 李 佩 受 過 名 人 傳 授, 正 在 中 年 血 氣 方 剛 之 時, 到 後 來 在 施 公 案 上 獨 佔 落 馬 湖 竹 城 水 寨, 虎 踞 一 方 這 是 後 話, 這 且 不 表 四 續 施 公 案 敘 述 落 馬 湖 寨 主 李 配, 外 號 猴 兒, 施 公 私 訪 被 擒, 後 群 俠 救 出 施 公, 攻 破 落 馬 湖 褚 標 敘 述 萬 君 召 與 李 配 關 係 : 那 年 偶 至 湖 內, 為 李 配 所 劫, 即 予 李 佩 比 較 一 回, 武 藝 還 可 以 敵 的 過 他 因 此 李 配 愛 他 武 藝, 就 將 女 兒 與 他, 成 了 翁 婿 完 全 與 彭 公 案 五 十 回 楊 香 武 作 媒 連 姻 敘 述 不 同, 也 未 提 及 楊 香 武 彭 公 案 二 十 三 回 小 銀 槍 劉 虎 不 願 協 助 竇 二 墩 劫 獄, 藉 故 脫 身 書 中 云 : 他 這 一 去, 永 不 回 頭 只 到 下 文 書 中, 連 環 套 盜 御 馬, 奉 旨 拿 竇 二 墩, 劉 虎 與 他 見 面, 狹 路 相 逢, 被 竇 二 墩 所 擒 這 是 後 話 不 提 七 續 施 公 案 連 環 套 竇 二 墩 盜 御 馬, 朱 光 祖, 黃 天 霸 奉 旨 活 捉 竇 二 墩, 並 未 有 劉 虎 一 角 出 現 彭 公 案 二 十 八 回 金 大 力 以 罪 犯 身 份 出 場, 書 中 云 : 若 論 這 個 人, 乃 是 正 藍 旗 漢 軍 敖 海 佐 領 下 旗 人, 當 烏 可 慎 馬 甲, 名 金 大 力 下 文 在 施 公 案 上, 保 了 施 公 在 揚 州 拿 過 無 數 盜 犯, 這 是 後 話 不 提 施 公 案 後 傳 黃 天 霸 擒 羅 似 虎 石 八 真 武 廟 六 和 尚 時, 金 大 力 出 場, 但 並 未 追 隨 施 公 當 差 卻 於 四 續 施 公 案 中 奉 施 公 之 命, 扮 補 鍋 者 查 訪 謝 豹, 從 此 加 入 當 差 行 列 ; 保 了 施 公 在 揚 州 拿 過 無 數 盜 犯 之 言, 可 能 另 有 所 本 彭 公 案 五 十 六 回 敘 述 周 應 龍 的 大 徒 弟 蔡 天 化, 這 個 人 練 的 武 藝 精 通, 後 來 出 家 歸 三 清, 不 守 清 規, 姦 淫 邪 盜, 無 所 不 為, 被 蘇 州 府 施 仕 綸 派 官 兵 拿 獲 這 是 後 話 不 提 蔡 天 化 在 天 津 直 隸 山 東 地 方, 盜 劫 財 物, 姦 淫 婦 女 案 件, 出 現 於 六 續 施 公 案 中, 書 中 敘 述 他 是 飛 來 禪 師 的 首 徒, 施 公 職 位 為 漕 運 總 督, 敘 述 背 景 大 不 相 同 另 外 在 續 彭 公 案 一 百 二 十 四 回 何 瑞 生 口 中 說 出 綠 林 老 朋 友 五 七 達 子 在 家 中 教 了 一 個 小 徒 弟 費 德 恭, 練 得 很 好, 就 是 五 官 相 貌 長 得 太 凶, 怕 是 將 來 不 安 分, 五 續 施 公 案 就 有 張 桂 蘭 巧 擒 費 德 恭 情 節 續 彭 公 案 出 現 最 早 紀 錄 為 光 緒 二 十 二 年, 五 續 施 公 案 推 測 應 該 在 光 緒 二 十 四 至 二 十 七 年 間 出 版 57 因 此 可 以 證 明, 施 公 案 續 書 撰 寫 受 到 彭 公 案 與 其 續 書 的 影 響 三 俠 五 義 與 其 續 書 小 五 義 續 小 五 義, 在 情 節 預 告 與 續 接 上, 大 至 銜 接 契 合 前 後 呼 應 ; 而 施 公 案 彭 公 案 小 說 的 情 節 預 告 與 續 接, 無 論 原 著 與 續 書 之 間 續 書 與 續 書 之 間 互 為 連 理 的 續 書 之 間, 多 表 現 出 魯 迅 所 說 : 57 三 續 施 公 案 目 前 出 現 最 早 紀 錄 為 光 緒 24 年, 八 續 施 公 案 目 前 出 現 最 早 紀 錄 為 光 緒 27 年, 資 料 見 本 論 文 附 錄 -174-

千 篇 一 律, 語 多 不 通, 甚 至 一 人 之 性 格, 亦 先 後 頓 異 的 缺 失 外, 雜 亂 矛 盾 的 嚴 重 缺 陷, 嚴 重 影 響 續 書 創 作 完 整 性 與 其 文 學 價 值 我 們 發 現 越 是 後 期 的 續 書, 銜 接 的 缺 失 越 多 由 於 施 公 案 三 俠 五 義 彭 公 案 的 故 事 有 很 大 一 部 份 受 到 評 書 與 戲 劇 傳 播 的 影 響, 或 早 於 續 書 撰 寫, 或 有 不 同 的 故 事 版 本 與 不 同 組 合 的 人 物 情 節 ; 這 些 續 書 作 者 在 組 合 編 纂 小 說 的 過 程 中, 礙 於 出 版 時 間 的 壓 力, 無 法 一 一 比 對 前 後 情 節 會 通, 才 會 出 現 這 種 缺 陷 -175-

第 二 節 續 書 創 作 的 沿 襲 與 新 貌 劉 廷 璣 在 園 雜 志 : 作 書 命 意, 創 始 者 倍 極 精 神, 後 此 縱 佳, 自 有 崖 岸, 不 獨 不 能 加 於 其 上, 及 求 媲 美 并 觀, 亦 不 可 得 ; 何 況 續 以 狗 尾, 自 出 下 下 矣 58 認 為 續 書 縱 然 有 佳 作, 想 要 超 越 原 書 是 相 當 困 難 的 但 續 書 卻 能 大 量 的 創 作, 擁 有 廣 大 讀 者 的 支 持, 呈 現 歷 久 不 衰 的 生 命 力 除 了 古 典 小 說 名 著 的 豐 富 內 涵, 成 為 續 書 取 之 不 盡 寶 藏 的 原 因 外, 大 眾 流 行 文 化 特 色 滲 透 性 和 普 遍 性 對 於 續 書 的 的 影 響, 在 續 書 創 作 上 呈 現 的 功 能 與 價 值 可 能 是 重 要 關 鍵 朱 國 華 認 為 讀 者 對 於 通 俗 文 學 的 創 作 擁 有 全 面 的 支 配 權, 他 說 : 通 俗 文 學 由 於 其 跨 階 層 的 共 用 性, 為 某 種 程 度 的 文 學 民 主 提 供 了 可 能 文 學 民 主 意 味 著 文 學 民 主 的 解 釋 權 評 判 權 和 鑑 賞 權 不 再 是 少 數 作 家 評 論 家 壟 斷 的 權 利, 至 少 在 通 俗 文 學 的 範 圍 內, 人 們 可 以 隨 心 所 欲 指 東 說 西, 而 不 必 理 睬 文 學 權 威 的 存 在 實 際 上, 照 接 受 美 學 的 邏 輯, 通 俗 文 學 必 須 取 悅 於 世 俗, 因 此, 比 之 嚴 肅 而 言, 讀 者 更 有 權 利 宣 稱 自 己 是 它 潛 在 的 作 者 民 眾 的 心 理 慾 望 動 機 更 直 接 也 全 面 地 支 配 了 通 俗 文 學 的 創 作 因 此 通 俗 文 學 為 民 眾 大 規 模 的 積 極 參 與 提 共 了 可 能 59 陳 平 原 說 : 類 型 研 究 把 一 部 作 品 和 其 他 相 似 作 品 放 在 一 起 考 察, 不 是 說 明 一 切 都 古 已 有 之, 以 學 者 的 博 學 抹 煞 作 家 的 才 氣, 而 是 用 更 敏 銳 的 眼 光 更 準 確 的 語 言, 辨 別 並 論 述 真 正 的 藝 術 創 新 60 通 俗 小 說 的 讀 者 由 先 前 的 被 動 接 受, 轉 為 主 導 文 學 創 作 的 風 格, 通 俗 小 說 的 作 家 根 據 讀 者 的 心 理 要 求, 內 化 成 文 學 創 作 的 的 規 範, 表 現 在 大 眾 讀 者 熟 悉 的 主 題 情 節 和 人 物 創 造 的 模 式 中 通 俗 小 說 有 娛 樂 性 的 功 能 模 式 化 的 形 式 迎 合 世 俗 的 價 值 觀 三 大 特 點 其 中 娛 樂 性 是 提 供 消 遣, 在 閱 讀 的 過 程 中, 並 讓 人 們 在 內 模 仿 中 能 夠 宣 洩 現 實 生 活 中 悲 恨 怨 怒 的 惡 劣 情 緒, 投 身 虛 擬 的 小 說 世 界, 寄 託 小 說 人 物 實 現 現 實 人 生 無 法 成 真 的 夢 想 王 晶 說 : 通 俗 小 說 的 著 眼 點 或 期 望 讀 者 接 受 的 目 標 並 不 是 要 提 升 讀 者 的 精 神 境 界, 而 是 滿 足 讀 者 最 基 本 的 心 理 願 望 61 通 俗 文 學 由 於 讀 者 模 式 化 的 欣 賞 趣 味, 彷 彿 的 到 社 會 大 眾 的 默 許, 既 可 以 重 複 模 仿 他 人, 也 可 以 重 複 模 仿 自 己, 並 且 是 為 常 規 但 也 由 於 市 場 的 需 求, 鄭 明 娳 認 為 通 俗 文 學 是 : 58 59 60 61 同 註 25, 頁 391 朱 國 華, 略 論 通 俗 文 學 的 批 評 策 略, 文 藝 研 究, 第 6 期 (1997), 頁 85 陳 平 原, 千 古 文 人 俠 客 夢 ( 台 北 : 麥 田 出 版 公 司,1997), 頁 264 王 晶, 西 方 通 俗 小 說 的 類 型 與 價 值 ( 昆 明 : 雲 南 人 民 出 版 社,2002), 頁 172-176-

一 它 不 再 是 長 期 流 傳 在 民 間 的 產 物, 它 是 隨 社 會 變 遷 的 產 品 二 它 是 城 市 工 商 業 發 展 到 某 一 階 段 的 產 物, 每 個 時 代 每 個 階 段 都 有 不 同 流 行 樣 品 出 現 三 文 學 成 為 現 代 大 眾 傳 播 網 絡 中 的 一 環, 殘 存 的 民 間 文 學 進 入 複 製 系 統 中, 在 都 市 存 身 的 樣 式 時 常 被 作 家 一 面 抄 錄, 一 面 刪 改 62 藝 術 貴 在 獨 創, 吸 取 傳 統 的 文 學 養 分, 目 的 原 本 在 於 創 新 多 數 人 認 為 晚 清 小 說 的 創 作, 僅 在 延 續 前 人 的 成 果 ; 故 此 一 時 期 續 作 的 小 說, 大 都 以 模 仿 代 替 創 作, 藝 術 成 就 不 高 通 俗 文 學 雖 然 以 複 製 抄 錄 為 主, 但 總 會 創 造 出 新 的 流 行 樣 品 俠 義 公 案 小 說 多 受 到 水 滸 傳 影 響, 在 情 節 方 面 雖 頗 多 模 仿 之 處, 但 亦 有 獨 到 之 處 馮 承 基 認 為 小 五 義 桃 花 溝 一 節 選 擇 水 滸 傳 中 智 取 生 辰 綱 作 藍 本, 在 鬥 智 這 一 方 面, 小 五 義 描 寫 細 膩, 勝 過 智 取 生 辰 綱 63 通 俗 作 家 具 有 獵 人 般 敏 銳 的 視 角 和 觸 角, 能 夠 在 第 一 時 間 抓 住 讀 者 的 視 覺 中 心, 適 時 適 地 地 推 出 滿 足 大 眾 讀 者 心 理 慾 望 的 作 品, 並 且 在 製 作 過 程 中 緩 慢 和 世 俗 化 地 運 用 和 吸 收 大 眾 能 夠 接 受 的 菁 英 觀 點 和 審 美 形 式 64 這 種 創 新 過 程 與 純 文 學 相 比 是 緩 慢 和 消 極 的, 創 新 的 效 果 是 隱 微 的, 隨 著 大 眾 時 尚 社 會 文 化 觀 點 的 變 遷 而 調 整, 讓 人 無 法 立 刻 察 覺 它 所 產 生 的 變 異 王 晶 認 為 : 純 文 學 作 家 們 在 文 學 藝 術 上 的 革 新, 潛 移 默 化 地 對 讀 者 的 審 美 觀 產 生 影 響, 通 俗 小 說 也 有 條 件 和 有 分 寸 地 吸 收 純 文 學 的 一 些 表 現 手 法 從 某 種 意 義 理 解, 大 眾 文 化 產 品 是 以 另 一 種 方 式, 對 社 會 高 雅 菁 英 文 化 的 再 生 產 65 面 對 域 外 小 說 與 新 小 說 的 衝 擊, 俠 義 公 案 小 說 續 書 作 家 仍 在 走 自 己 的 路, 無 論 新 的 題 材, 新 的 觀 點, 新 的 表 現 手 法, 都 必 須 選 擇 性 運 用 在 舊 的 表 現 形 式 與 思 維 之 中, 才 能 讓 作 者 得 心 應 手 的 展 開 ; 但 是 由 於 俠 義 的 成 分 增 加, 改 變 了 小 說 的 體 質, 致 使 小 說 不 得 不 改 變, 加 強 創 新 的 速 度 與 範 圍 壹 主 題 思 想 的 沿 襲 與 創 新 通 俗 小 說 消 遣 性 與 娛 樂 性 的 功 能, 使 它 有 多 樣 化 的 主 題 傾 向, 主 題 思 想 不 會 與 讀 者 群 文 化 價 值 觀 衝 突, 且 能 滿 足 與 強 化 讀 者 群 的 各 種 心 裡 期 待 王 晶 說 : 通 俗 小 說 的 主 題, 不 具 備 意 識 型 態 方 面 的 探 索 性, 他 關 注 的 是 人 群 中 最 大 多 數 所 認 62 63 鄭 明 娳, 通 俗 文 學 ( 台 北 : 揚 智 文 化 公 司,1997), 頁 22. 23 馮 承 基, 讀 小 五 義 再 談 選 錄 問 題, 中 國 古 典 小 說 論 集 第 二 輯 ( 台 北 : 幼 獅 文 化 公 司, 1977), 頁 176 64 65 同 註 61, 頁 184 同 前 註, 頁 185-177-

可 和 遵 循 的 道 德 理 念, 而 絕 非 少 數 菁 英 的 探 索 與 反 思 66 通 俗 小 說 的 主 題 意 義 建 立 在 社 會 大 眾 普 遍 價 值 觀 的 基 上, 反 映 傳 統 習 俗 文 化 與 道 德, 作 家 個 體 的 探 索 意 義 是 不 存 在 的 主 題 傾 向 強 調 一 個 為 社 會 大 眾 普 遍 接 受 的 社 會 道 德 和 倫 理 精 神 任 何 類 型 的 通 俗 小 說 都 一 定 程 度 傳 遞 出 當 代 社 會 文 化 與 道 德 意 識 的 根 本 思 想 懲 惡 勸 善 是 中 國 通 俗 小 說 最 重 要 的 主 題, 俠 義 公 案 小 說 續 書 由 於 題 材 的 特 點, 無 可 避 免 自 然 也 以 此 項 主 題 擺 在 最 優 先 的 位 置 我 們 從 各 序 文 中 可 以 看 出, 續 書 中 作 者 或 出 版 者 強 烈 的 表 現 此 種 主 題 思 想, 讚 揚 忠 臣 孝 子 義 夫 節 婦, 報 應 逆 子 亂 紀, 凡 忠 臣 義 士, 逢 凶 化 吉, 得 流 名 於 後 世 ; 亂 臣 賊 寇, 惡 貫 滿 盈, 具 遭 報 應 循 環, 完 全 符 合 小 說 翼 史 補 經 的 作 用, 也 承 繼 正 得 失 經 夫 婦 成 孝 敬 厚 人 倫 美 教 化 移 風 俗 傳 統 文 學 作 用 理 論 的 精 神 主 題 決 定 人 物, 則 難 免 人 物 被 公 式 與 概 念 所 囿 而 人 物 性 格 及 經 歷 決 定 著 小 說 的 主 題, 則 對 小 說 敘 事 有 著 更 大 的 自 由 67 續 書 中 的 小 說 人 物, 如 同 魯 迅 所 說 : 這 一 類 書 中 底 人 物, 則 幫 助 政 府, 這 是 作 者 思 想 的 大 不 同 處, 大 概 也 因 為 社 會 背 景 不 同 之 故 罷 這 些 書 大 抵 出 於 光 緒 初 年, 其 先 曾 經 有 過 幾 回 國 內 的 戰 爭, 如 平 長 毛, 平 捻 匪, 平 教 匪 等, 許 多 市 井 中 人, 粗 人 無 賴 之 流, 因 為 從 軍 立 功, 多 得 頂 戴, 人 民 非 常 羨 慕, 願 聽 為 王 前 驅 的 故 事, 所 以 茶 館 中 發 生 的 小 說, 自 然 也 受 到 了 影 響 了 68 小 說 作 家 抓 住 了 社 會 大 眾 重 視 成 功 的 人 生 價 值 觀, 在 作 品 中 大 肆 渲 染 與 強 化 這 個 具 有 當 代 鮮 明 特 徵 的 文 化 思 想 通 俗 化 小 說 直 接 認 同 市 民 的 思 想 和 趣 味, 沒 有 先 覺 覺 後 覺 的 姿 態, 沒 有 傳 播 新 思 想 的 義 務 和 能 力, 小 說 中 有 教 誨, 但 都 是 一 般 市 民 都 能 接 受 的 倫 理 準 則 69 續 書 的 主 題 思 想 是 透 過 作 者 直 接 發 抒 議 論, 因 果 報 應 的 結 局, 或 隱 藏 於 結 構 之 中 等 各 種 表 達 方 式 去 呈 現 由 於 公 案 成 分 減 少, 俠 義 成 分 增 加, 對 於 原 著 而 言, 續 書 的 主 題 思 想 有 承 襲 也 有 創 新 ( 壹 ) 原 著 主 題 的 沿 襲 一 清 官 思 想 續 書 中 的 清 官 思 想, 一 方 面 表 現 在 對 清 官 的 歌 頌 讚 揚, 一 方 面 表 現 在 對 貪 官 的 懲 戒 在 清 官 的 頌 揚 方 面, 小 五 義 七 十 三 回 鄧 九 如 授 石 門 知 縣, 學 開 封 府 勢 派, 將 鳴 冤 鼓 放 出, 每 日 派 兩 個 值 班 看 鼓, 如 有 人 擂 鼓, 一 概 不 許 阻 攔 再 者 永 遠 升 大 堂 辦 事, 無 論 舉 監 生 員, 做 買 做 賣, 貧 富 不 等, 准 其 瞧 見 並 且 斷 了 不 少 奇 巧 古 怪 的 案 子, 如 朱 仙 鎮 審 訊 朱 起 龍 鬼 魂, 破 獲 朱 起 鳳 害 人 謀 妻 案 件 66 67 68 69 同 前 註, 頁 172 陳 墨, 文 學 金 庸 ( 台 北 : 知 書 房,1999), 頁 160 同 註 3, 頁 383 同 註 24, 頁 137-178-

可 以 看 出 清 官 特 質 是 為 民 申 冤, 公 正 公 開, 智 慧 破 案 五 續 施 公 案 三 百 二 十 六 回 敘 述 黃 河 決 口, 氾 濫 成 災, 施 公 查 賑 出 巡, 徐 州 知 府 積 極 有 效 率, 核 實 給 賑 ; 加 上 黃 天 霸 除 水 怪, 使 災 民 暫 得 安 逸 七 續 施 公 案 三 百 八 十 三 回 敘 述 阜 甯 縣 楊 大 富 中 毒 身 亡 案, 族 長 楊 懷 仁 誣 陷 姪 孫 媳, 縣 令 顏 繼 祖 清 白 自 持, 於 命 案 上 不 肯 魯 莽 從 事, 唯 恐 有 冤 抑 等 情 ; 用 心 問 案, 避 免 冤 沈 海 底, 不 忍 依 照 謀 害 親 夫 例 嚴 刑 拷 問 楊 吳 氏, 並 將 夢 境 提 示 線 索, 申 文 施 公 辦 理 透 過 阜 甯 縣 的 言 行 思 想, 充 分 表 現 出 慎 重 民 命 愛 民 如 子 的 清 官 形 象 ; 顯 示 出 小 說 中 清 官 思 想 的 主 題 八 續 施 公 案 四 百 三 十 四 回 施 公 命 地 方 官 撫 卹 協 助 捉 拿 竇 飛 虎 傷 亡 的 民 眾, 吩 咐 已 畢, 地 方 官 告 辭 以 去 作 者 評 論 此 舉 : 諸 公 有 所 不 知, 只 因 施 公 已 在 先 札 飭 各 地 方, 所 有 經 過 該 管 地 方 官, 無 須 出 境 迎 接, 並 辦 差 各 事, 理 宜 關 心 民 事 為 重, 不 在 這 些 浮 文 末 節 上 講 究 透 過 施 公 的 作 為, 揭 櫫 清 官 的 理 想 九 續 施 公 案 四 百 八 十 四 回 蕭 縣 知 縣 劉 大 成, 一 清 如 洗, 一 明 似 鏡, 案 無 留 牘, 錢 不 留 私, 是 紳 民 頌 聲 載 道 的 好 官 續 彭 公 案 一 百 三 十 回 高 通 海 任 陝 乾 固 源 提 督, 彭 公 囑 咐 他 在 外 做 官 第 一 要 勤 儉, 查 拿 盜 賊, 清 靜 地 面, 道 出 清 官 的 品 德 與 職 責 在 貪 官 的 懲 戒 方 面, 四 續 施 公 案 李 海 塢 郎 如 豹 與 沭 陽 縣 令 公 差 結 交, 強 霸 一 方, 無 惡 不 作 施 公 說 他 縱 容 差 役 結 交 土 豪, 不 恤 民 情, 私 收 賄 賂, 擬 罪 革 職 二 功 利 思 想 中 國 的 小 濃 經 濟, 促 使 世 俗 功 利 觀 念 的 形 成 中 國 歷 史 文 化 精 神 一 直 存 在 道 德 理 想 與 現 實 功 利 的 矛 盾, 忠 於 君 王 是 倫 理 道 德, 更 深 一 層 的 意 義, 是 君 王 賞 賜 可 以 榮 華 富 貴 顯 親 揚 名 ; 因 此 功 利 思 想 才 是 文 化 精 神 的 核 心, 倫 理 道 德 理 想 只 是 包 裝 而 已 續 小 五 義 破 銅 網 陣 後, 展 昭 蔣 平 賞 給 三 品 護 衛 將 軍, 賞 金 銀 彩 緞, 眾 人 稱 羨 ; 智 化 不 願 為 官, 御 賜 俠 義 金 牌 一 面 金 銀 彩 緞, 送 往 家 中 五 續 施 公 案 二 百 九 十 九 回 賀 人 傑 十 三 歲, 奉 母 親 之 命 投 靠 黃 天 霸, 其 目 的 是 在 大 人 跟 前, 圖 個 小 小 的 前 程, 將 來 代 皇 家 出 點 力 藉 叔 父 之 力, 圖 個 功 名 圖 前 程 為 皇 家 出 力 是 手 段, 圖 個 功 名 是 目 的 小 五 義 五 十 一 回 喬 賓 為 替 朋 友 討 回 公 道, 殺 死 酒 家 惡 管 事 後, 把 天 平 桌 裡 頭 一 包 一 包 的 銀 子, 俱 都 裝 在 口 袋 裡 頭 自 己 把 鈔 包 解 下 來, 把 口 袋 裹 在 鈔 包 之 內, 從 新 捆 好 帶 走 打 抱 不 平 討 公 道, 卻 衍 生 出 偷 盜 的 行 為, 將 掠 奪 不 義 之 財 視 為 義 行, 此 為 綠 林 人 物 標 準 的 功 利 觀 三 續 施 公 案 二 百 零 七 回 官 俠 李 昆 拿 住 殺 人 犯 富 明, 富 明 求 饒 不 死, 李 昆 要 求 他 解 下 肚 兜 獻 出 並 說 : 我 得 了 你 的 賄 賂, 應 許 不 殺 你, 只 管 放 心 吧! 最 後, 李 昆 未 殺 他, 卻 將 他 綑 綁 送 官 續 彭 公 案 一 百 三 十 三 回 石 鑄 搶 回 被 奪 妻 子, 敘 述 自 己 受 彭 公 知 遇 之 恩, 要 捨 死 相 報 妻 子 劉 氏 說 : 我 把 家 中 安 排 好 了, 你 這 一 去, 功 名 富 貴, 我 也 不 能 攔 你 -179-

( 貳 ) 續 書 主 題 的 新 貌 一 敬 友 重 義 的 觀 念 江 湖 道 義 有 一 定 的 表 現 模 式, 第 一 就 是 兄 弟 之 情, 江 湖 人 出 門 在 外, 防 人 欺 侮, 必 須 四 海 之 內 皆 兄 弟, 將 兄 弟 情 誼 視 為 最 高 價 值 取 向 江 湖 上 異 姓 兄 弟 中 撮 土 為 香, 天 地 之 拜 的 結 義 兄 弟, 要 求 的 是 同 生 死 共 患 難 三 種 續 書 內 容 充 滿 著 梁 啟 超 所 謂 日 日 有 桃 園 之 拜, 處 處 為 梁 山 之 盟 的 故 事, 強 烈 的 表 現 綠 林 社 會 敬 友 重 義 的 主 題 思 想 小 五 義 五 十 回 張 家 莊 馬 龍 邀 艾 虎 張 豹 結 義 為 友, 華 陰 縣 葦 塘 裏 艾 虎 張 豹 與 胡 小 記 喬 賓 結 拜, 以 便 日 後 見 面, 也 多 親 近 馬 龍 張 豹 交 相 承 擔 殺 人 罪 名, 艾 虎 劫 獄 救 出 盟 兄 弟 都 是 敬 友 重 義 百 花 嶺 盧 珍 展 國 棟 折 了 三 個 樹 枝, 插 在 土 上 拜 把 子 白 芸 生 徐 良 韓 天 錦 盧 珍 艾 虎 結 義 為 友, 拜 了 盟 兄 弟, 稱 為 小 五 義 三 續 施 公 案 二 百 零 五 回 李 昆 在 悅 來 客 店 與 白 面 狻 猊 甘 亮 賽 姜 維 鄧 龍 小 元 霸 鄧 虎 結 拜 異 姓 手 足 結 義 的 誓 詞 多 為 有 福 同 享, 有 馬 同 騎, 患 難 相 扶, 各 無 私 念 他 們 也 將 這 樣 的 觀 念 付 諸 行 動, 續 彭 公 案 一 百 一 十 八 回 花 得 雨 侍 妾 金 銀 與 家 人 進 財 姦 淫, 被 伍 顯 殺 死, 伍 氏 三 雄 皆 具 認 兇 手, 自 行 投 案, 替 結 義 兄 弟 頂 罪 續 彭 公 案 二 百 零 五 回 千 里 獨 行 俠 鄧 飛 雄 為 替 義 弟 報 仇, 定 計 割 袍 斷 義, 免 除 義 弟 嫌 疑, 妥 善 歸 還 租 銀 後 殺 仇 人 逃 亡 續 書 中 的 江 湖 女 子 也 具 備 敬 友 重 義 的 觀 念, 續 小 五 義 五 十 六 回 甘 蘭 娘 聽 說 自 己 丈 夫 結 盟 兄 嫂 東 方 明 囚 禁, 說 道 : 今 日 晚 間, 妾 身 被 插 一 口 鋼 刀, 夜 入 太 歲 坊, 把 惡 霸 家 中 殺 的 乾 乾 淨 淨, 雞 犬 不 留 金 姐 倘 若 未 死, 把 姊 姊 救 出 龍 潭 虎 穴, 就 算 替 我 丈 夫 盡 盡 交 友 之 道 江 湖 綠 林 道 義 的 表 現 模 式, 第 二 就 是 打 抱 不 平 所 謂 不 平, 最 主 要 的 是 指 恃 強 凌 弱 以 富 欺 貧 續 小 五 義 徐 良 在 追 查 盜 寶 欽 犯 白 菊 花 過 程 中, 救 出 准 提 寺 被 搶 民 女 翠 姐, 被 陷 害 的 衙 役 尹 有 石 五 續 施 公 案 三 百 二 十 二 回 陶 家 莊 陶 老 兒 盤 剝 重 利, 強 迫 人 家 賣 女 還 錢, 賀 人 傑 代 替 償 還 全 續 施 公 案 503 回 一 朵 纓 趙 五 落 魄 時 期 投 奔 過 郭 起 鳳, 因 義 氣 放 棄 刺 殺 施 公, 改 邪 歸 正 再 續 彭 公 案 鄧 飛 雄 因 為 捨 金 幫 助 老 頭 孤 女 得 罪 土 霸 黃 勇, 遭 陷 害 打 傷, 最 後 殺 賊 逃 亡 二 因 果 報 應 的 思 想 由 於 俠 義 成 分 增 加, 江 湖 生 涯 朝 不 保 夕, 江 湖 俠 客 的 恩 怨 情 仇, 造 成 因 果 報 應 觀 念 的 產 生, 也 成 為 續 書 的 主 題 思 想 續 小 五 義 白 菊 花 晏 飛 打 死 師 妹, 摔 死 師 母, 逼 死 師 父 ; 鄭 天 惠 結 義 兄 弟 李 珍 阮 成 聽 到 咬 牙 切 齒 說 : 天 下 竟 有 這 等 喪 盡 天 良 之 人, 天 地 間 就 沒 有 個 循 環 報 應 不 成? 徐 良 說 : 不 忙, 報 與 不 報, -180-

時 辰 未 到, 惡 貫 滿 盈, 自 然 必 有 分 曉 中 國 儒 家 經 典 早 有 果 報 觀 念, 周 易 坤 文 言 : 積 善 之 家 必 有 餘 慶, 積 不 善 之 家 必 有 餘 殃 佛 教 傳 入 中 土, 其 三 世 因 果 觀 念 迅 速 被 中 國 百 姓 接 受 東 晉 慧 遠 三 報 論 : 經 說 業 有 三 報 : 一 曰 現 報, 二 曰 生 報, 三 曰 後 報 現 報 者, 善 惡 始 於 此 身, 在 此 身 受 生 報 者, 來 生 便 受 後 報 者, 或 經 二 生 三 生 百 生 千 生, 然 後 乃 受 受 之 無 主, 必 由 於 心 心 無 定 司, 感 事 而 應 應 有 遲 速, 故 報 有 先 後 先 後 雖 異, 咸 隨 所 遇 而 為 對 對 有 強 弱, 故 輕 重 不 同 斯 乃 自 然 之 賞 罰, 三 報 之 大 略 也 70 佛 經 果 報 觀 念 隨 著 佛 經 故 事 傳 入 中 土, 因 果 報 應 也 就 成 為 傳 統 小 說 故 事 的 思 想 主 題 三 續 施 公 案 二 百 三 十 六 回 敘 述 官 俠 甘 亮 與 謝 素 貞 廝 殺, 甘 亮 暗 道 : 不 可 傷 害 她, 留 她 一 條 性 命, 也 是 陰 德, 後 來 卻 有 用 處 存 心 手 下 留 情, 後 來 薛 家 武 兄 弟 俱 被 官 俠 殺 死, 施 公 將 謝 素 貞 許 配 其 拜 弟 鄧 籠 為 妻, 算 是 善 報 一 件 小 五 義 五 十 三 回 綺 春 園 管 事 廖 貨 平 日 苛 扣 客 人 銀 兩, 仗 地 方 勢 力 欺 壓 遊 客, 被 喬 賓 一 刀 殺 死, 書 中 說 是 他 種 種 惡 事 報 應 白 菊 花 晏 飛 到 處 採 花, 打 死 師 妹, 摔 死 師 母, 逼 死 師 父 ; 最 後 在 風 雨 灘 被 群 俠 打 瞎 雙 眼, 亂 刀 剁 死 書 中 評 論 : 他 一 世 到 處 採 花, 也 不 知 傷 了 多 少 少 婦 閨 女, 報 應 循 環, 命 該 慘 死 由 情 節 結 局 觀 之, 俠 義 公 案 小 說 的 因 果 報 皆 為 現 報 再 續 彭 公 案 孟 家 嶺 孟 基 批 評 連 環 寨 金 清 殘 忍 : 他 彷 彿 似 做 了 皇 帝, 手 下 嘍 兵 一 有 錯, 他 就 殺, 殺 的 人 太 多 了, 也 該 他 絕 了 認 為 遭 到 彭 公 官 兵 的 追 剿, 就 是 他 殘 殺 無 辜 的 惡 報 全 續 彭 公 案 二 百 六 十 四 回 敘 述 吳 太 山 被 鄧 飛 雄 劈 成 兩 段, 作 者 評 論 : 這 老 賊 屢 次 漏 網, 其 滑 無 比 當 年 在 河 南 ( 紫 金 山 ) 所 作 所 為, 殺 人 無 數, 今 天 遇 到 鄧 飛 雄, 也 是 天 網 恢 恢 該 當 受 報 綠 林 中 的 惡 事, 無 論 是 欺 師 滅 祖 殺 人 採 花, 最 終 必 得 惡 報 死 於 綠 林 人 之 手, 反 映 因 果 報 應 的 思 想 ; 反 而 一 般 殺 人 刑 案, 判 決 結 果 未 見 作 者 或 小 說 人 物 在 書 中 提 及 此 中 觀 念, 是 一 種 奇 特 的 現 象 三 郎 才 女 貌 的 思 想 受 到 才 子 佳 人 小 說 的 影 響, 續 書 中 的 俠 客 與 女 俠, 在 愛 情 與 婚 配 的 過 程 中, 自 然 而 然 的 產 生 郎 才 女 貌 的 觀 念 續 小 五 義 十 四 回 崔 龍 鼓 動 路 凱 將 妹 妹 路 素 真 許 配 馮 淵, 馮 淵 拒 絕 說 : 聯 姻 之 事 總 得 門 當 戶 對, 女 貌 郎 才, 方 可 成 配 鸞 鳳 豈 配 鴟 鴞, 蓬 蒿 豈 配 芝 草 幾 句 話 就 說 明 了 續 書 社 會 中 郎 才 女 貌 的 聯 姻 觀 念 才 是 男 人 天 生 的 資 質, 外 顯 而 能 造 就 事 功, 代 表 男 人 的 必 備 ; 色 是 婦 女 天 生 的 本 錢, 傳 統 觀 念 下 代 表 個 人 的 價 值, 代 表 女 性 的 優 越 小 五 義 甘 蘭 娘 許 配 艾 虎, 秋 葵 嫁 給 徐 天 錦 的 姻 親 結 合 安 排 就 是 出 於 郎 才 女 貌 的 思 想 展 小 俠 許 配 人 家 的 六 個 條 件 是 : 簪 纓 之 後 人 口 單 淨 文 才 武 技 品 貌 端 方 本 人 有 官 點 出 續 書 中 婚 嫁 條 件, 男 方 首 要 是 具 備 文 才 武 技 相 貌 官 職 續 小 五 義 70 慧 遠, 三 報 論, 弘 明 集 ( 台 北 : 佛 光 文 化 公 司,1998), 頁 176-181-

一 百 零 五 回 徐 良 在 三 千 戶 招 親, 閻 家 見 他 雖 然 醜 陋, 現 任 的 官 職, 加 上 武 藝 超 群, 也 願 意 將 女 兒 嫁 他 但 有 才 未 必 全 然 有 利, 東 方 玉 仙 卻 因 為 他 品 貌 不 佳 而 不 喜 歡 五 續 施 公 案 三 百 三 十 六 回 黃 天 霸 三 打 殷 家 堡, 堡 主 之 女 殷 賽 花 的 婚 嫁 標 準 是 若 非 武 藝 精 通 可 稱 對 手, 雖 老 不 嫁 後 見 賀 人 傑 武 藝 勝 過 她, 模 樣 兒 又 好, 又 是 漕 標 千 總, 所 以 願 意 聯 姻 六 續 施 公 案 三 百 五 十 三 回 敘 述 丹 徒 縣 世 家 子 衛 增 祥 聰 穎 過 人, 文 學 優 長, 才 女 張 珊 珊 巧 遇 相 思 但 卻 無 緣 結 姻, 後 因 金 二 朋 為 姦 殺 死 夫 婿 許 炳 文, 施 公 為 二 人 雪 冤 而 玉 成 好 事 四 女 權 思 想 在 公 案 小 說 中 犯 婦 通 常 處 於 弱 勢 地 位, 必 須 忍 受 公 差 的 輕 薄, 判 官 的 侮 辱 刑 罰 ; 在 俠 義 公 案 小 說 續 書 中 卻 有 另 一 種 風 貌, 在 判 官 眼 中 她 是 刁 婦, 大 膽 勇 敢 爭 取 自 己 的 人 權, 這 種 積 極 大 膽 爭 取 人 權 的 表 達, 成 為 重 要 的 小 說 主 題 思 想 小 說 女 權 思 想 之 一, 是 爭 取 自 己 的 人 權, 四 續 施 公 案 二 百 五 十 六 回 朱 陳 氏 涉 嫌 謀 害 親 夫, 施 公 開 棺 驗 屍 無 致 命 之 傷, 朱 陳 氏 向 施 公 抗 議 諷 刺 說 : 既 已 檢 驗 無 據, 又 欲 蓋 棺 封 墓, 臨 政 愛 民 者 固 如 是 乎? 小 婦 人 實 不 敢 從 命 逼 的 施 公 具 奏 請 命, 甘 受 其 罪 二 百 七 十 七 回 王 李 氏 涉 嫌 謀 害 親 夫 毒 斃 幼 女, 施 公 欲 開 棺 驗 屍, 王 李 氏 說 ; 小 婦 人 甘 結 願 具 但 有 一 件, 如 驗 不 出 傷 來, 大 人 何 以 對 小 婦 人 的 丈 夫 呀! 極 力 維 護 自 己 的 人 權, 逼 的 施 公 說 : 若 驗 不 出 傷, 本 部 堂 自 行 參 處 同 樣 的 情 形 還 有 五 續 施 公 案 三 百 一 十 一 回 吳 何 氏 謀 殺 親 夫 案 其 次 是 爭 取 自 己 的 婚 姻 權, 再 續 彭 公 案 二 百 一 十 六 回 中 敘 述 忠 義 俠 馬 玉 龍 元 配 關 玉 佩 因 馬 玉 龍 另 娶 余 金 鳳, 於 是 在 丈 夫 洞 房 花 燭 之 日 盜 去 馬 掛 花 翎, 寄 柬 留 刀, 提 醒 丈 夫, 以 求 夫 妻 團 圓, 爭 取 自 己 應 有 之 婚 姻 權 利 全 續 彭 公 案 三 百 三 十 九 回 王 媚 娘 於 紅 龍 澗 救 多 臂 膀 劉 芳 出 險, 答 應 收 其 為 妾, 劉 芳 因 軍 事 緊 急 無 暇 辦 理, 王 媚 娘 狀 告 彭 公, 要 求 作 主, 為 自 己 爭 取 應 有 之 婚 姻 權 利 貳 模 式 化 情 節 的 沿 襲 與 創 新 王 晶 說 : 通 俗 小 說 在 其 創 作 過 程 中, 具 有 一 定 的 製 作 與 欣 賞 模 式 通 俗 小 說 模 式 化 的 特 點, 決 定 了 其 操 作 過 程 中 的 重 複 化 和 標 準 化 71 平 民 文 學 在 敘 事 形 式 上 重 複 套 用 都 是 常 見 的 現 象, 由 於 閱 聽 者 的 喜 愛, 商 業 的 利 益, 俗 化 小 說 的 第 二 個 特 徵 是 由 商 業 化 傾 向 引 起 小 說 創 作 的 模 式 化 72 模 式 化 意 義 是 : 它 蘊 含 著 這 樣 幾 層 意 思, 一 模 式 是 普 遍 遵 從 的 一 種 規 範 ; 二 模 式 可 以 超 越 時 空, 由 靜 態 轉 為 動 態, 具 有 傳 承 性 ; 三 模 式 具 有 工 具 操 作 的 意 義, 能 被 循 環 反 覆 運 用 由 此 我 們 可 以 給 模 式 化 下 一 個 定 義 : 模 式 化 是 在 一 定 71 72 同 註 61, 頁 176 同 註 24, 頁 138-182-

歷 史 時 期 和 一 定 歷 史 條 件 下 形 成 的, 並 能 在 一 定 的 範 疇 內 傳 承 和 普 遍 遵 從 的 一 種 操 作 規 範 73 模 式 化 具 有 一 定 的 時 空 意 義, 在 不 同 的 時 空 背 景 下, 作 者 會 創 作 出 不 同 形 式 模 式 化 小 說 內 容 與 情 節 模 式 化 的 文 學 產 品 可 以 反 映 當 下 讀 者 之 預 期 心 理, 文 學 產 品 的 內 容 也 能 讓 讀 者 快 速 的 理 解 模 式 化 就 是 小 說 中 情 節 人 物 的 創 作 必 須 有 一 定 的 原 則, 而 這 個 原 則 取 決 於 讀 者 的 認 可 與 滿 足 書 商 的 需 求 模 式 化 最 主 要 的 功 能 在 其 實 用 性 : 模 式 的 價 值 在 於 它 的 實 用 性, 實 用 性 往 往 是 在 模 式 生 成 之 際, 以 最 優 化 的 原 則 被 選 擇 出 來 的, 因 而 是 目 的 性 和 規 律 性 的 完 美 統 一 正 因 為 模 式 具 有 實 用 性, 所 以 能 在 一 定 的 範 疇 內 普 遍 遵 從 和 傳 承 下 來 然 而 社 會 是 發 展 的, 社 會 每 向 前 發 展 一 步, 總 是 要 把 藝 術 的 標 尺 定 在 更 高 的 位 置 上 從 這 個 意 義 上 來 說, 文 學 藝 術 總 要 以 新 的 成 熟 代 替 舊 的 成 熟, 以 新 的 模 式 代 替 舊 的 模 式, 一 個 個 新 的 模 式 的 誕 生, 終 將 會 從 質 和 量 兩 方 面 推 動 文 學 藝 術 的 發 展 74 俠 義 公 案 小 說 續 書 延 續 模 式 化 的 創 作 形 式, 在 發 展 過 程 中, 逐 漸 拋 棄 原 著 中 公 案 為 主, 俠 義 為 輔 的 創 作 模 式, 為 了 因 應 俠 義 情 節 的 需 求, 必 須 加 重 武 俠 化 的 過 程, 逐 漸 形 成 俠 義 為 主 公 案 為 輔 的 新 模 式 ( 壹 ) 原 著 情 節 的 沿 襲 情 節 曲 折 感 人, 懸 念 迭 起, 強 烈 的 故 事 性, 是 我 國 人 民 長 期 文 化 生 活 中 所 形 成 的 欣 賞 習 慣 和 審 美 情 趣 作 者 對 於 小 說 情 節, 善 於 安 排 組 織 亦 善 於 變 化, 往 往 在 處 理 一 個 大 故 事 裡 夾 雜 許 多 小 故 事, 一 波 未 平, 一 波 又 起, 不 斷 地 出 現 矛 盾 與 衝 突 就 敘 事 邏 輯 而 言, 敘 事 的 基 本 序 列 是 由 情 況 形 成 採 取 行 動 達 到 目 的 三 個 功 能 所 組 成 ; 中 國 傳 統 長 篇 章 回 小 說 是 由 若 干 復 合 序 列 所 構 成 75 俠 義 公 案 小 說 敘 事 邏 輯, 多 採 用 兩 個 或 兩 個 以 上 的 敘 事 序 列 前 後 相 接 首 尾 接 續 式 的 復 合 序 列, 前 一 個 序 列 達 成 目 的, 有 下 一 序 列 情 況 形 成 的 功 能 ; 不 全 然 是 時 間 的 續 接 與 結 構 段 落 的 連 綴, 而 有 其 內 在 的 必 然 關 係 首 尾 接 續 式 的 復 合 序 列 經 常 用 在 偵 探 小 說 上 而 成 為 既 定 模 式, 小 五 義 續 小 五 義 與 施 公 案 彭 公 案 的 續 書 卻 能 巧 妙 變 化, 將 俠 義 與 公 案 兩 條 線 索 交 叉 進 行, 並 隨 時 再 某 一 點 聚 合, 利 用 首 尾 接 續 式 的 敘 事 序 列, 強 調 案 件 與 案 件 的 相 互 影 響, 形 成 固 定 的 創 作 模 式 73 74 75 周 啟 志 羊 列 容 謝 昕, 中 國 通 俗 小 說 理 論 綱 要 ( 台 北 : 文 津 出 版 社,1992), 頁 299 同 前 註, 頁 309 王 平, 中 國 古 代 小 說 敘 事 研 究 ( 石 家 莊 : 河 北 人 民 出 版 社,2001), 頁 223-183-

一 探 案 破 案 模 式 續 書 以 案 件 偵 察 為 主 要 情 節 設 計, 多 沿 襲 原 著, 先 以 攀 附 綠 林 結 盟 舊 交 情, 緩 解 官 匪 緊 張 關 係, 談 判 不 成 再 集 團 併 滅, 形 成 模 式 化 情 節 設 計 ( 一 ) 逃 脫 與 追 趕 模 式 續 小 五 義 二 十 二 回 群 俠 追 察 白 菊 花 盜 御 冠 袍 案, 白 菊 花 逃 脫, 群 俠 追 趕 構 成 全 書 主 要 情 節, 白 菊 花 逃 脫 過 程 中 牽 引 出 柳 家 營 周 家 巷 被 破 金 鳳 嶺 准 提 寺 法 都 劫 囚 案 南 陽 府 伏 地 君 王 東 方 亮 打 擂 臺 案 朝 天 嶺 謀 叛 案 三 續 施 公 案 二 百 二 十 三 回 施 公 群 俠 破 唐 官 屯 玄 壇 廟 盜 匪, 和 尚 吳 成 逃 至 薛 家 窩, 致 使 群 俠 追 趕 破 薛 家 窩 四 續 施 公 案 一 枝 蘭 盜 施 公 金 牌 被 官 俠 追 緝, 逃 至 茂 州 謝 豹 家 中, 與 謝 豹 被 捕 伏 法 六 續 施 公 案 三 百 七 十 回 桃 源 縣 武 舉 溫 球 強 搶 民 女, 誣 陷 入 罪, 被 施 公 追 緝 逃 入 聚 夾 峰, 引 出 草 寇 進 城, 反 監 劫 獄, 黃 天 霸 率 兵 征 剿 情 節 續 彭 公 案 一 百 零 一 至 一 百 一 十 六 回 以 追 緝 九 花 娘 為 線 索, 高 通 海 徐 勝 張 耀 宗 率 五 千 馬 步 隊 與 河 南 內 黃 縣 落 馬 川 綠 林 蓬 頭 鬼 黃 順 破 磨 盤 山 伍 氏 三 雄 張 耀 宗 破 劍 峰 山 焦 家 五 鬼, 群 俠 建 功 封 賞 續 彭 公 案 一 百 四 十 一 至 一 百 六 十 九 回 飛 雲 僧 行 刺 彭 公 誤 殺 蘇 永 福, 群 俠 破 福 承 寺, 擒 獲 法 空 法 緣, 追 捕 飛 雲 和 尚 ; 後 以 追 捕 飛 雲 僧 為 線 索, 破 葵 花 觀, 追 捕 清 風 惡 道 于 常 業 惡 法 師 馬 道 玄 ; 群 俠 打 擂 周 家 集 等 情 節 全 續 彭 公 案 二 百 六 十 五 回 彭 公 差 官 群 破 連 環 寨, 飛 雲 僧 清 風 焦 家 二 鬼 逃 至 尹 家 川, 八 太 保 與 差 官 殺 死 寨 主 尹 路 通, 破 尹 家 川 飛 雲 僧 清 風 焦 家 二 鬼 逃 至 小 狼 山, 再 逃 致 賀 蘭 山 金 斗 寨 由 於 小 說 娛 樂 性 與 趣 味 性 風 格 的 影 響, 產 生 晦 氣 倒 運 盜 匪 的 逃 脫 與 追 趕 模 式 ; 逃 脫 與 追 趕 模 式 中 也 有 詼 諧 可 笑 的 情 節, 如 續 小 五 義 細 脖 子 大 頭 鬼 房 書 安 周 龍 小 韓 信 張 大 連 等 就 不 斷 的 逃 亡, 不 斷 的 巧 遇 死 對 頭 徐 良, 在 逃 脫 與 追 趕 之 間 形 成 有 趣 讓 鬧 的 情 節 ( 二 ) 大 案 夾 套 小 案 模 式 續 書 情 節 以 查 探 政 治 案 件 為 主 線, 中 間 夾 套 一 般 刑 事 案 件 陪 襯 小 五 義 情 節 主 要 查 探 襄 陽 王 銅 網 陣 政 治 叛 亂 案 件 與 沈 中 元 盜 劫 顏 查 散 到 長 沙 府 犯 上 的 政 治 案 件, 追 查 過 程 中 夾 套 以 南 北 雙 俠 蔣 平 智 化 為 主 之 官 俠 相 繼 破 獲 地 方 勢 力 范 天 保 案, 破 夾 峰 山 豹 花 嶺 黑 水 湖 盤 蛇 嶺 山 寨 盜 匪 案, 姚 三 虎 誆 騙 婦 女 案 續 小 五 義 眾 英 雄 齊 聚 襄 陽, 破 銅 羅 陣, 襄 陽 王 從 地 道 逃 脫 奔 寧 夏 國 的 政 治 叛 亂 案 件 中, 夾 套 破 天 子 冠 袍 帶 履 被 盜 案 准 提 寺 和 尚 強 搶 民 女 案 東 方 明 陷 害 施 俊 案 東 方 亮 擺 擂 臺 案 等 大 小 案 四 續 施 公 案 二 百 五 十 三 回 追 查 一 枝 蘭 盜 施 公 金 牌 案 中, 夾 敘 樂 陵 縣 魏 氏 毒 殺 親 侄 案 五 續 施 公 案 三 百 一 十 回 在 摩 天 嶺 余 成 龍 盜 印 案 與 八 蜡 廟 費 得 功 -184-

搶 民 女 案 之 間, 夾 敘 吳 何 氏 謀 殺 親 夫 李 賓 如 因 姦 殺 人 兩 案 八 蜡 廟 費 得 功 搶 民 女 案 與 殷 家 堡 劫 餉 銀 案 之 間, 夾 敘 施 傑 殺 人 案 樊 洪 馮 氏 謀 殺 親 夫 案 白 龍 潭 水 怪 案 六 續 施 公 案 三 百 五 十 二 回 施 公 與 眾 英 雄 藉 擺 擂 計 捉 採 花 大 盜 蔡 天 化 情 節 中, 前 後 安 插 了 刁 祖 謀 圖 財 害 命 案 金 二 朋 因 姦 殺 人 案, 王 六 盜 財 殺 人 案 七 續 施 公 案 三 百 七 十 九 回 施 公 黃 天 霸 偵 察 連 環 套 竇 爾 墩 盜 御 馬 案, 其 中 安 排 楊 大 富 中 毒 身 亡 案 與 燕 雙 飛 採 花 殺 人 案 九 續 施 公 案 四 百 五 十 九 回 施 公 黃 天 霸 至 瑯 琊 山 察 御 用 琥 珀 杯 失 竊 案, 情 節 敘 述 至 黃 天 霸 夜 探 瑯 琊 山, 漸 入 高 潮 之 際, 突 然 轉 敘 施 公 破 朱 二 因 財 殺 人 案 仇 瑤 命 案 後, 再 接 尋 求 萬 君 召 協 助, 赴 潼 關 雲 家 索 樓 圖 全 續 施 公 案 五 百 二 十 七 回 眾 差 官 攻 打 瑯 琊 山 齊 星 樓 受 阻, 黃 天 霸 賀 人 傑 受 傷 之 際, 突 然 加 入 施 公 在 沛 縣 偵 破 高 飛 與 戴 氏 謀 殺 親 夫 鄔 三 案 件, 再 接 續 張 七 受 張 桂 蘭 之 請, 下 山 救 黃 賀 二 人 續 彭 公 案 一 百 三 十 回 敘 述 彭 公 奉 旨 西 巡 調 查 賀 蘭 山 金 斗 寨 白 起 戈 練 兵 反 境, 其 中 加 入 了 破 紅 龍 澗 荒 草 山 清 水 灘 佟 家 霧 連 環 寨 尹 家 寨 小 狼 山 大 狼 山 等 重 大 案 件 全 續 彭 公 案 敘 述 彭 公 與 賀 蘭 山 約 定 破 陣 投 降, 在 眾 官 俠 想 辦 法 破 陣 之 間, 夾 套 破 琵 琶 山 金 光 寨 三 寶 山 雙 傑 嶺 西 洋 山 曹 家 嶺 八 卦 山 周 家 寨 金 家 陀 飛 龍 島 小 案 續 書 也 會 沿 用 本 書 案 情 交 叉 敘 述 方 式 增 加 情 節 之 懸 疑, 如 五 續 施 公 案 三 百 一 十 回 吳 何 氏 謀 殺 親 夫 李 賓 如 因 姦 殺 人 兩 刑 案, 採 取 線 索 交 叉 情 節 交 叉 的 方 式 進 行 七 續 施 公 案 三 百 八 十 一 回 施 公 偵 察 楊 大 富 中 毒 身 亡 案 與 燕 雙 飛 採 花 殺 人 案 交 叉 敘 述, 連 環 套 竇 爾 墩 盜 御 馬 案 又 與 燕 雙 飛 採 花 殺 人 案 交 叉 敘 述 ( 三 ) 探 案 過 程 另 生 恩 怨 模 式 小 五 義 中 艾 虎 協 尋 顏 查 散 過 程 中, 由 於 結 義 關 係, 涉 入 綺 春 園 江 湖 恩 怨 ; 蔣 平 收 魯 士 結 為 徒 涉 入 范 天 保 恩 怨 續 小 五 義 三 十 九 回 群 俠 偵 察 白 菊 花 盜 御 冠 袍 案, 牽 扯 出 邢 如 龍 邢 如 虎 兄 弟 神 彈 子 活 張 仙 鄭 天 惠 與 白 菊 花 之 間 的 師 門 恩 怨, 衍 生 出 白 菊 花 在 鵝 峰 堡 鏢 死 師 妹, 逼 死 師 母, 氣 死 師 父, 老 紀 強 全 家 喪 命 的 綠 林 恩 怨 三 續 施 公 案 二 百 零 一 回 描 寫 施 公 追 查 木 匠 富 明 因 姦 殺 人 案, 和 尚 吳 成 刺 殺 施 公, 計 全 中 毒 鏢, 而 導 出 神 彈 子 李 昆 與 師 叔 方 世 杰 之 間 綠 林 恩 怨, 造 成 李 昆 遭 毒 箭 受 傷 再 續 彭 公 案 二 百 二 十 三 回 彭 公 西 巡 慶 陽, 曾 家 場 神 拳 太 保 曾 天 壽 妹 曾 芸 卿 不 服 勝 玉 環 名 聲, 盜 彭 公 碧 玉 龍 銀 珮, 群 俠 比 武 要 回 龍 銀 珮 ; 涉 入 周 天 瑞 與 韓 登 爭 奪 會 仙 亭 之 綠 林 恩 怨 ( 四 ) 盜 寶 尋 寶 模 式 續 小 五 義 二 十 二 回 敘 述 白 菊 花 在 更 衣 殿 盜 取 皇 帝 冠 袍 帶 履, 並 在 鳳 翔 門 上 坎, 用 粉 漏 子 漏 上 一 朵 白 菊 花, 衍 生 出 群 俠 捉 拿 白 菊 花, 白 菊 花 晏 飛 師 兄 弟 的 -185-

一 段 恩 怨 情 節 直 到 九 十 八 回 差 官 捕 獲 東 方 亮 尋 回 天 子 冠 袍 帶 履 一 百 回 東 方 玉 仙 紀 小 泉 開 封 府 盜 印, 蔣 平 等 官 俠 至 一 百 二 十 二 回 尋 回 七 續 施 公 案 施 公 黃 天 霸 偵 察 連 環 套 竇 爾 墩 盜 御 馬 案 九 續 施 公 案 施 公 黃 天 霸 至 瑯 琊 山 察 御 用 琥 珀 杯 失 竊 案 全 續 施 公 案 施 公 黃 天 霸 查 訪 失 竊 琥 珀 杯, 王 朗 藏 杯 於 齊 星 樓, 群 俠 大 破 瑯 琊 山 是 主 線 故 事 附 屬 施 公 被 劫, 收 服 貓 兒 墩 吳 球 父 子, 大 破 朝 舞 山 與 其 他 刑 案 情 節 是 以 盜 寶 為 情 況 形 成 功 能, 尋 寶 為 採 取 行 動 功 能, 破 案 是 達 到 目 的 功 能 續 彭 公 案 一 百 一 十 八 至 一 百 二 十 五 回 石 鑄 金 蟬 行 宮 盜 玉 馬, 伍 氏 三 雄 計 拿 石 鑄 歸 案 一 百 二 十 九 回 飛 雲 和 尚 尹 明 盜 康 熙 珍 珠 手 串, 歐 陽 德 伍 氏 三 雄 方 飛 尋 回 續 彭 公 案 一 百 七 十 一 至 一 百 八 十 回 至 再 續 再 續 彭 公 案 一 百 八 十 八 回 清 水 灘 鎮 江 龍 馬 德 聖 手 龍 女 馬 玉 花 盜 彭 公 黃 馬 掛 花 翎, 新 出 場 馬 玉 龍 小 丙 靈 馮 元 志 小 火 祖 趙 友 義 飛 叉 太 保 趙 文 昇 飛 刀 太 保 段 文 龍, 與 眾 官 俠 盜 回 黃 馬 掛 花 翎, 率 水 兵 平 定 清 水 灘 大 內 九 頭 獅 子 印 被 盜 案, 眾 官 俠 探 知 是 佟 家 霧 選 兵 馬 大 元 帥 之 用, 於 是 紛 紛 隱 藏 身 份 滲 透 進 去, 破 獲 謀 反 活 動, 奪 回 印 信 ( 五 ) 結 盟 破 案 模 式 續 書 延 續 原 著 中 官 俠 結 盟 破 案 模 式, 其 中 最 主 要 的 就 是 姻 親 結 盟 模 式 與 地 方 保 安 勢 力 結 盟 模 式 這 種 模 式 的 使 用 非 常 頻 繁 且 遍 及 三 類 續 書, 可 知 此 種 情 節 模 式 相 當 符 合 當 時 讀 者 之 口 味 1. 姻 親 結 盟 續 小 五 義 四 十 六 回 徐 良 與 二 友 莊 石 仁 結 義, 與 尚 玉 蓮 結 姻 破 馬 家 林 四 十 七 至 五 十 八 回 固 始 縣 伏 地 太 歲 東 方 明 因 奪 取 金 氏, 而 聯 合 把 兄 弟 縣 官 段 百 慶 誣 陷 施 俊 案 艾 虎 徐 天 錦 結 合 姻 親 甘 蘭 娘 秋 葵 殺 死 東 方 明, 救 回 施 俊 金 氏, 火 燒 太 歲 坊 八 十 四 回 龍 天 彪 與 東 方 姣 東 方 豔 結 姻 破 藏 珍 樓 四 續 施 公 案 二 百 七 十 二 回 黃 天 霸 與 張 桂 蘭 成 親 之 後, 急 於 保 護 施 公, 岳 父 張 七 說 : 女 兒 亦 非 不 懂 事 的 女 子, 今 既 嫁 你, 各 事 自 應 聽 你 作 主 施 大 人 那 裡, 萬 一 有 了 岔 枝 兒, 她 還 可 以 幫 助 幫 助 其 後 跟 隨 黃 天 霸, 協 助 施 公 收 服 郝 素 玉, 破 郎 如 豹 費 德 功 等 大 案 二 百 八 十 三 回 關 太 娶 郝 素 玉, 其 後 跟 隨 關 太, 協 助 施 公 破 殷 家 堡 等 大 案 八 續 施 公 案 四 百 五 十 五 回 殷 家 堡 殷 賽 花 嫁 給 賀 人 傑 為 妻, 殷 家 父 子 協 助 施 公 捉 拿 關 王 廟 盜 寇 和 尚 十 八 羅 漢 再 續 彭 公 案 一 百 八 十 九 回 臥 龍 湖 余 化 龍 將 女 兒 余 金 鳳 許 配 馬 玉 龍, 協 助 彭 公 與 官 俠 集 團 破 佟 家 霧 連 環 寨 金 茂 遠 將 妹 妹 許 配 官 俠 趙 勇, 協 助 逃 亡 二 百 二 十 三 回 彭 公 西 巡 慶 陽, 曾 家 場 神 拳 太 保 曾 天 壽, 家 中 富 豪, 家 傳 五 祖 點 穴 拳, 能 隔 山 打 牛, 百 步 打 空, 村 中 三 歲 孩 童 都 會 把 式 天 壽 妹 曾 芸 卿 不 服 勝 玉 環 名 聲, 盜 彭 公 碧 玉 龍 銀 珮, 群 俠 比 武 要 回 龍 銀 珮, 曾 芸 卿 許 配 武 傑 ; 神 拳 太 保 曾 天 壽 為 -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