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教育局关于2004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及工作日程的通知



Similar documents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433A5C C6B73625C B746F705CB9FABCCAD6D0D2BDD2A9D7A8D2B5B8DFBCB6BCBCCAF5D6B0B3C6C6C0C9F3C9EAC7EBD6B8C4CFA3A CDA8D3C3B0E6A3A92E646F63>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4D F736F F D20D0A3B7A2A1B A1B 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关于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4D F736F F D20D6D8D3CA3535BAC5B9D8D3DAD3A1B7A2A1B6D6D8C7ECD3CAB5E7B4F3D1A7D1A7CABFD1A7CEBBCADAD3E8B9A4D7F7CFB8D4F2A1B7B5C4CDA8D6AA2E646F63>

课程类 别

( 四 ) 教 授 二 资 质 与 推 荐 ( 一 ) 实 行 教 师 资 质 管 理 的 国 家, 申 请 国 际 中 医 药 教 师 高 级 职 称 评 审 者, 必 须 具 有 所 在 国 教 育 部 认 定 的 教 师 资 格 ( 二 ) 没 有 实 行 教 师 资 质 管 理 的 国 家,

<4D F736F F D20B5E7D7D3B7A2CEC4CEC4CDB7A3A8D2CBB1F6D1A7D4BACEC4BCFEA3A92E646F63>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名 称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环 境 科 学 1 生 物 学 仅 接 收 院 内 调 剂, 初 试 分 数 满 足 我 院 生 物 学 复 试 最 低 分 数 线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生 态 学 5 生 态 学 或 生 物 学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B8BDBCFE31A3BABAD3B1B1CAA6B7B6B4F3D1A7B8DFB2E3B4CEC8CBB2C5D5D0C6B8BCC6BBAE2E786C73>


西 南 民 族 学 院 学 报 哲 学 社 会 科 学 版 第 卷 资 料 来 源 中 国 统 计 年 鉴 年 年 新 中 国 五 十 年 统 计 资 料 汇 编 中 国 人 口 统 计 年 鉴 年 数 据 资 料 来 源 中 国 统 计 年 鉴 中 国 统 计 出 版 社 年 版 资 料 来 源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2版).doc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4 7 级 专 技 师 7 法 的 相 关 规 定, 符 合 国 家 关 于 相 应 师 职 务 的 基 本 任 职 条 件 康, 严 谨 治, 爱 护 生, 具 有 良 好 的 师 德 师 风 和 团 队 意 识, 自 觉 维 护 校 声 誉 3 具 有 副 高 级 专 业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4D F736F F D20A1F4D0A3C4DAB7A2CEC4A3A8CCD7BAEC20C4A3BFE9A3A9A3A12DA3A831342E342E FCAB5CAA9B0E6B1BEA3A92E646F63>

Microsoft Word - 党发[2007]37号.doc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4D F736F F D20B9F0D6D0D2BDB4F3D6B0B8C4A1B A1B33232BAC5A1AAA1AAB9D8D3DAD3A1B7A2A1B6B9E3CEF7D6D0D2BDD2A9B4F3D1A7D7A8D2B5BCBCCAF5D6B0CEF1C6C0C6B8B9DCC0EDD4DDD0D0B0ECB7A8A1B7B5C4CDA8D6AA2E646F63>

寒假放假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4D F736F F D20C9C2CAA6D0A3B7A B9D8D3DAD3A1B7A2A1B6C9C2CEF7CAA6B7B6B4F3D1A7BFC6D1D0D2B5BCA8C8CFB6A8D4DDD0D0B0ECB7A8A3A8D7D4C8BBBFC6D1A7C0E0A3A9A1B7BACDA1B6C9C2CEF7CAA6B7B6B4F3D1A7B1EAD6BED0D4BFC6D1D0D2B5BCA8BEADB7D

 编号:

江理工学〔2015〕10号

小 学 语 文 是 小 学 语 文 是 小 学 语 文 是 小 学 语 文

华南师范大学授予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

上海交通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实施办法

( 五 ) 对 虽 不 具 备 上 述 条 件 规 定 的 学 历 任 职 资 格 或 从 事 审 计 工 作 年 限, 但 审 计 工 作 业 绩 突 出 的 人 员, 其 破 格 报 名 条 件 由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审 计 人 事 部 门 根 据 本 地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中共地球资源与信息学院委员会文件

21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5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江 西 化 校 工 科 22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0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吉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附件一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资 格 规 定 (2014 版 ) 为 做 好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工 作,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执 业 医 师 法 ( 以 下 简 称 执 业 医 师 法 ) 及 有 关 规 定, 现 对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考 生 报 名 资 格

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出 较 大 贡 献 (2) 具 有 独 立 承 担 重 大 科 研 项 目 的 能 力 任 现 职 以 来, 主 持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项 目 ( 面 上 项 目 )1 项 ; 或 主 持 国 家 级 项 目 ( 含 国 家 科 技 支 撑 国 际 合 作 计 划 项

<433A5C446F63756D656E E E67735C41646D696E 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 二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培 养 人 的 创 新 精 神,,,,,,,,,,,,, [ ],,,,,,,,,,, :, ;,,,,,,? ( 三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全 体 学 生 都 获 得 全 面 发 展,, [ ],,,,,,,,,,,

2. 按 照 关 于 上 报 2015 年 度 我 省 事 业 单 位 人 员 高 级 职 称 申 报 控 制 数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 鄂 职 改 办 函 号 ) 精 神, 今 年 继 续 实 行 申 报 职 数 控 制 3. 申 报 评 审 实 验 技 术 的 高 中

实施意见

淮 南 师 范 学 院 大 学 生 创 新 学 分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为 全 面 推 进 我 校 应 用 型 人 才 培 养 进 程, 积 极 探 索 新 的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及 其 实 现 途 径, 鼓 励 大 学 生 积 极 参 与 各 级 各 类 创 新 实 践 活 动, 培 养

<4D F736F F D20C6F3D2B5C5E0D1B5CAA6B9FABCD2D6B0D2B5B1EAD7BC2E646F63>

附 件 : 常 州 工 学 院 聘 期 教 职 工 岗 位 考 核 办 法 聘 期 考 核 是 实 施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制 度 的 重 要 环 节, 是 科 学 评 价 教 职 工 聘 期 内 业 绩 的 重 要 方 式 为 进 一 步 完 善 学 校 岗 位 设 置 与

桂教职改〔2005〕254号(关于上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各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请示)

Microsoft Word D14.docx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复旦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同等学力人员

社情民意(专刊 )

2 师 资 引 进 与 设 备 建 设 3 英 语 高 地 建 设 与 课 外 实 践 三 六 种 教 学 模 式 改 革 的 内 涵 19

紧急程度

三 岗 位 总 量 分 类 及 结 构 比 例 ( 一 ) 岗 位 总 量 根 据 上 海 市 编 制 委 员 会 核 定 的 我 校 事 业 编 制 数, 同 时 结 合 市 教 委 核 定 的 学 校 在 校 生 规 模 数 的 实 际, 参 照 国 家 教 育 部 规 定 的 生 师 比 18

上海师范大学2004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意见

untitled

的 下 一 级 岗 位 ( 已 是 本 职 务 最 低 等 级 的 不 再 下 降 ) ( 四 ) 缓 聘 若 不 符 合 本 单 位 ( 部 门 ) 聘 用 条 件, 学 校 暂 缓 聘 用 待 考 核 合 格 后,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再 行 聘 用 第 六 条 教 师 二 级 岗 位 由

附件1:

龚 亚 夫 在 重 新 思 考 基 础 教 育 英 语 教 学 的 理 念 一 文 中 援 引 的 观 点 认 为 当 跳 出 本 族 语 主 义 的 思 维 定 式 后 需 要 重 新 思 考 许 多 相 连 带 的 问 题 比 如 许 多 发 音 的 细 微 区 别 并 不 影 响 理 解 和

教育厅政策文件

杭州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暂行规定

关于创新学科团队建设的实施办法

中 央 民 族 大 学 推 荐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免 试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和 完 善 学 校 优 秀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免 试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 以 下 简 称 免 试 生 ) 推 荐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广院后勤字〔2003〕107号

Microsoft Word 中的文档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4D F736F F D20D0A3D1D0D7D65B DC4EA313037BAC5B9D8D3DAD3A1B7A2D6D0BFC6B4F3D1D0BEBFC9FAC5E0D1F8B7BDB0B8D7DCD4F B0E6B5C4CDA8D6AA2E646F63>

( )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教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贯 彻 落 实 中 共 广 东 省 委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建 设 高 水 平 大 学 的 意 见 ( 粤 发 号 ) 精 神, 根 据 高 水 平 大 学 建 设 人 事 制 度 改 革 试 点 方 案 ( 粤 府 办

人, 爱 岗 敬 业, 为 人 师 表 在 教 师 职 称 评 审 中, 实 行 师 德 考 核 一 票 否 决 制 ( 二 ) 教 师 资 格 申 报 对 象 必 须 具 备 相 应 类 别 的 教 师 资 格 ( 三 ) 学 历 要 求 1. 中 小 学 教 师 职 务 : 高 中 教 师 应

潍 坊 学 院 文 件

<4D F736F F D20C4CFBEA9BABDBFD5BABDCCECB4F3D1A7BDCCD6B0B9A4C5E0D1B5B9A4D7F7B9E6B6A82E646F63>

<4D F736F F D20C9CFBAA3C9BCB4EFD1A7D4BABDCCCAA6BCB0C6E4CBFBD7A8D2B5BCBCCAF5D6B0CEF1C6C0C6B8CAB5CAA9B0ECB7A8A3A8A1B0CAA6B5C2D2BBC6B1B7F1BEF6A1B1A3A9>

Microsoft Word - 12.doc

国家职业标准:网络课件设计师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校 级 2 3 年 1 分 /10 万 双 语 示 范 课 程 国 家 级 6 3 年 1 分 /10 万 精 品 教 材 国 家 主 编 2, 副 获 奖 当 年 ( 教 育 部 ) 主 编 1 省 部 级 5 在 研 究 期 间 1 分 /10 万 元 其 它 教 研 课 题 校 级 2 在 研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Microsoft Word - 116永嘉县关于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

内 容 二 : 建 立 并 完 善 了 三 点 的 网 络 教 学 管 理 体 系 内 容 三 : 注 重 培 养 学 生 的 听 说 能 力 14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新 能 力, 综 合 运 用 所 学 知 识 发 现 问 题,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4D F736F F 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 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4 岗 位 教 师 的 遴 选 以 满 足 国 科 大 教 学 和 科 研 需 求 为 目 标 遴 选 标 准 应 符 合 中 国 科 学 院 大 学 本 科 生 课 程 授 课 教 师 遴 选 的 指 导 意 见 ( 校 发 本 科 字 [2015]95 号 ) 和 中 国 科 学 院 大 学 研


中国科学院文件

西 安 石 油 大 学 专 业 技 术 任 职 条 件 (2012 版 )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提 升 我 校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业 务 水 平, 充 分 调 动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的 工 作 主 动 性 积 极 性 和 创 造 性, 为 建 设 高 水 平 大 学 提 供 有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长 沙 麓 山 国 际 实 验 2 长 沙 市 雅 礼 实 验 中 9020 中 数 长 沙 市 实 验 中 长 沙 市 麓 山 滨 江 实 验 6 长 沙 市 南 雅 中 4 长 沙 市 第 十 五 中 902 中 数 A 0 长 沙 外 国 语 3 长 沙 财 经 长 沙 艺 术 实 验 902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一 人 员 经 费 一 般 财 力 人 员 支 出 成 品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4D F736F F D20322EC9F3BACBC8CBD4B1D7CAB8F1D7A2B2E1B9DCC0EDB9E6B7B6B8BDB1ED2E646F63>

Transcription:

2016 年 度 松 江 区 教 师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聘 工 作 方 案 为 打 造 一 支 高 素 质 的 师 资 队 伍, 更 好 地 引 领 教 师 专 业 发 展, 逐 步 建 立 和 完 善 职 务 评 审 与 岗 位 聘 用 相 结 合 的 用 人 制 度, 实 现 职 务 聘 任 和 岗 位 聘 用 的 统 一, 根 据 ( 沪 教 委 人 2004 77 号 沪 人 [2004]128 号 沪 人 [2007]54 号 沪 教 委 人 [2008]56 号 沪 教 委 人 [2009]51 号 沪 松 教 人 [2009]42 号 和 沪 松 府 办 2011 32 号 沪 人 社 专 2013 164 号 文 件 精 神, 现 就 做 好 2016 年 度 教 师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聘 工 作 提 出 如 下 要 求 : 一 工 作 目 标 1 深 化 职 称 改 革, 促 进 人 才 流 动, 完 善 有 效 的 竞 争 激 励 机 制 和 职 务 能 上 能 下, 待 遇 能 高 能 低, 人 员 能 进 能 出 的 单 位 用 人 机 制, 逐 步 提 高 本 区 教 师 队 伍 整 体 的 专 业 化 水 平 2 逐 步 建 立 教 师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评 聘 结 合 的 机 制, 进 一 步 完 善 以 学 校 为 单 位 的 高 中 级 教 师 职 务 岗 位 设 置 和 聘 任 制 度 3 充 分 发 挥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聘 工 作 在 我 区 师 资 队 伍 建 设 中 的 激 励 功 能 和 导 向 功 能 二 教 师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聘 要 求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首 聘 后, 新 聘 任 教 师 专 技 岗 位 的 任 职 条 件 须 严 格 按 照 本 区 教 育 局 下 属 事 业 单 位 教 师 招 聘 条 件 1 初 级 ( 员 级 ) 三 级 教 师 专 技 职 务 的 聘 任 : 具 有 幼 儿 园 教 师 资 格 证 书, 大 学 专 科 毕 业 后, 在 幼 儿 园 教 育 教 学 岗 位 上 满 一 年, 参 加 见 习 教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经 考 核 合 格 ; 自 我 申 报 学 校 聘 任 委 员 会 根 据 三 级 教 师 专 技 职 务 任 职 条 件 进 行 考 核 评 议 通 过 后, 报 教 育 局 职 改 办 区 人 保 局 审 核 通 过 后 聘 任 2 初 级 ( 助 理 级 ) 二 级 教 师 专 技 职 务 的 聘 任 : 具 备 相 应 教 师 资 格 证 书 ; 硕 士 研 究 生 大 学 本 科 毕 业 后, 在 教 育 教 学 岗 位 上 满 一 年, 参 加 见 习 教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经 考 核 合 格 ; 大 学 专 科 毕 业, 在 教 育 教 学 岗 位 上 满 三 年, 完 成 规 定 的 岗 位 培 训, 经 考 核 合 格 者, 自 我 申 报 学 校 聘 任 委 员 会 根 据 二 级 教 师 任 职 条 件 进 行 考 核 评 议 通 过 后, 报 教 育 局 职 改 办 区 人 保 局 审 核 通 过 后 择 优 聘 任 具 备 博 士 学 位 首 次 参 加 工 作 入 职 前 具 有 相 应 教 师 资 格 证 的, 入 职 起 可 以 确 定 二 级 教 师 岗 位, 学 校 评 议 通 过 后 报 教 育 局 职 改 办 区 人 保 局 审 核 通 过 后 聘 任 3 中 级 一 级 教 师 专 技 职 务 的 评 聘 : 具 备 相 应 教 师 资 格 证 书 ; 教 师 个 人 申 报 ( 提 供 材 料 ); 学 校 教 师 职 务 聘 任 委 员 会 依 据 晋 升 申 报 要 求 评 聘 条 件 与 学 校 一 级 教 师 岗 位 空 余 数 进 行 考 核 评 议 推 荐 ; 区 教 师 中 级 专 技 职 务 评 议 审 核 委 员 会 考 核 评 议 ; 评 议 通 过 的, 学 校 以 投 票 表 决 形 式 择 优 确 定 拟 聘 人 员, 报 教 育 局 区 人 保 局 审 核 批 准 后 聘 任 具 备 博 士 学 位 首 次 参 加 工 作 入 职 前 具 有 相 应 教 师 资 格 证 的, 在 教 育 教 学 岗 位 上 满 一 年, 参 加 见 习 教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经 考 核 合 格, 在 学 校 一 级 教 师 岗 位 数 内, 可 申 报 一 级 教 师 专 技 职 务 的 认 定 学 校 聘 任 委 员 会 评 议 通 过 后, 报 教 育 局 职 改 办 区 人 保 局 审 核 通 过 后 择 优 聘 任 1

具 有 中 小 学 教 师 中 级 专 技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超 过 三 年 未 被 聘 任 的, 须 参 加 晋 升 一 级 教 师 学 科 专 业 化 考 试 并 取 得 C 等 及 以 上 等 级, 在 学 校 一 级 教 师 岗 位 数 内, 可 申 报 一 级 教 师 专 技 职 务 的 聘 任, 学 校 聘 任 委 员 会 评 议 通 过 后, 报 教 育 局 职 改 办 区 人 保 局 审 核 通 过 后 聘 任 4 副 高 级 高 级 教 师 专 技 职 务 的 评 聘 : 具 备 相 应 教 师 资 格 证 书 ; 教 师 个 人 申 报 ( 提 供 材 料 ) 学 校 教 师 职 务 聘 任 委 员 综 合 评 议 市 高 级 教 师 学 科 评 议 组 评 议 市 高 评 委 综 合 评 审, 市 高 评 委 评 审 结 果 经 公 示 之 后 将 结 果 反 馈 给 学 校 学 校 依 据 设 置 的 高 级 教 师 岗 位 数, 校 聘 任 委 员 会 以 投 票 表 决 形 式 择 优 确 定 拟 聘 人 员, 报 教 育 局 区 人 保 局 审 核 批 准 后 聘 任 凡 高 级 教 师 一 级 教 师 岗 位 聘 任 已 经 满 额 的 单 位, 一 般 不 予 以 推 荐, 对 特 别 优 秀 ( 近 5 年 内 学 年 度 考 核 连 续 优 秀 ) 的 骨 干 教 师, 个 人 可 向 学 校 提 出 晋 升 申 请, 经 学 校 考 核 可 推 荐 1 名 特 别 优 秀 的 教 师 参 加 晋 升 职 务 评 审 评 审 通 过 后, 学 校 有 空 余 岗 位 后 择 优 聘 任 5 正 高 级 正 高 级 教 师 专 技 职 务 的 评 聘 : 待 市 教 委 专 技 处 布 置 后 另 行 通 知 三 晋 升 教 师 高 中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申 报 要 求 ㈠ 师 德 建 设 积 极 贯 彻 党 和 国 家 的 教 育 方 针, 热 爱 教 育 事 业, 热 爱 学 生, 尊 重 学 生, 师 生 关 系 健 康 良 好 ; 为 人 师 表, 道 德 高 尚, 严 于 律 己, 有 团 队 合 作 精 神 ; 认 真 负 责 地 完 成 教 育 教 学 工 作, 并 具 有 进 取 精 神 教 师 职 务 评 聘 实 行 师 德 一 票 否 决 制 师 德 考 核 指 标 由 学 校 聘 任 委 员 会 按 照 上 海 市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师 德 建 设 的 若 干 意 见 和 上 海 市 教 师 道 德 规 范 等 有 关 精 神 制 订 具 体 内 容 ㈡ 支 教 工 作 1 松 江 城 区 教 师 晋 升 高 中 级 专 技 职 务, 有 支 教 经 历 者 在 同 等 条 件 下 优 先 聘 任 2 市 区 重 点 中 学 和 高 级 中 学 教 师 申 报 晋 升 高 级 教 师, 一 般 应 有 不 少 于 一 个 学 年 的 初 中 或 农 村 学 校 的 教 学 经 历 未 满 一 学 年 但 已 到 岗 的, 可 申 报 评 审, 但 满 一 学 年 后 方 可 聘 任 ㈢ 申 报 学 科 申 报 高 级 教 师 : 语 文 政 治 德 育 一 组 德 育 二 组 教 育 管 理 数 学 物 理 化 学 英 语 历 史 地 理 生 物 体 育 音 乐 美 术 劳 动 技 术 教 育 校 外 教 育 职 业 教 育 计 算 机 教 育 和 心 理 幼 教 跨 学 科 教 育 特 殊 教 育 社 区 教 育 申 报 一 级 教 师 : 中 学 语 文 中 学 数 学 中 学 英 语 小 学 语 文 小 学 数 学 小 学 英 语 物 理 化 学 生 命 科 学 历 史 政 治 ( 品 社 / 思 品 / 思 政 / 社 会 ) 地 理 音 乐 体 育 美 术 ( 书 法 ) 劳 技 自 然 科 学 信 科 ( 计 算 机 ) 职 教 社 区 教 育 德 育 一 ( 班 主 任 / 德 育 管 理 ) 德 育 二 ( 少 先 队 ) 教 育 和 心 理 校 外 教 育 学 前 教 育 等 ㈣ 职 务 培 训 与 专 业 考 试 1 申 报 晋 升 教 师 高 中 级 专 技 职 务 : 必 须 取 得 十 一 五 培 训 结 业 证 或 免 修 证 书, 2

并 有 已 完 成 十 二 五 教 师 职 务 培 训 的 相 应 学 分 的 证 明 2 申 报 晋 升 教 师 高 中 级 专 技 职 务 : 必 须 参 加 统 一 组 织 的 学 科 专 业 考 试 ( 晋 升 高 级 教 师 专 业 考 试 在 评 审 过 程 中 进 行 ; 晋 升 一 级 教 师 先 专 业 考 试 再 课 堂 教 学 能 力 考 核 最 后 提 交 申 报 材 料 ) 晋 升 中 级 学 科 专 业 考 试 内 容 范 围 主 要 是 : 学 科 专 业 知 识 教 学 理 论 教 学 内 容 ( 教 材 分 学 前 段 小 学 段 初 中 段 高 中 段 ) 教 学 方 法 课 程 标 准 和 课 程 理 念 等 方 面 笔 试 结 果 当 年 度 有 效, 笔 试 结 果 分 A B C D 四 个 等 级,C 等 及 以 上 等 级 可 以 申 报 晋 升 一 级 教 师 ㈤ 教 学 工 作 量 申 报 者 必 须 在 申 报 学 科 的 教 学 岗 位 上 1 专 任 教 师 课 时 量 : 任 期 内 教 学 工 作 量 必 须 达 到 规 定 的 周 工 作 量 2 学 校 中 层 干 部 课 时 量 : 中 学 每 周 不 少 于 4 节, 小 学 每 周 不 少 于 6 节, 幼 儿 园 每 周 不 少 于 3 个 半 天 3 校 级 领 导 课 时 量 : 中 学 每 周 不 少 于 2 节 ; 小 学 每 周 不 少 于 3 节 ; 幼 儿 园 每 周 不 少 于 1 个 半 天 晋 升 高 级 教 师, 申 报 教 育 管 理 者 任 正 职 领 导 工 作 须 满 五 年 以 上, 并 达 到 规 定 学 科 教 学 工 作 量 4 教 师 兼 职 员 : 中 学 每 周 不 少 于 6 节, 小 学 每 周 不 少 于 8 节, 幼 儿 园 每 周 不 少 于 3 个 半 天 5 申 报 德 育 二 ( 少 先 队 教 育 专 业 ) 学 科 的, 具 体 要 求 见 上 海 市 少 先 队 辅 导 员 参 加 中 学 高 级 教 师 职 务 评 聘 条 件 的 规 定 ( 试 行 ) ( 另 发 ) 6 申 报 社 区 教 育 学 科 的, 具 体 要 求 参 见 市 教 委 人 事 处 下 发 的 社 区 教 育 学 科 的 有 关 口 径 ( 另 发 ) 7 卫 生 保 健 教 师 : 中 学 或 小 学 不 少 于 每 周 4-6 节 ; 幼 儿 园 不 少 于 1-2 个 半 天 ㈥ 学 历 1 高 中 教 师 : 大 学 本 科 及 以 上 学 历 2 初 中 教 师 : 大 学 本 科 及 以 上 学 历 3 小 学 ( 幼 儿 园 ) 教 师 : 大 学 专 科 及 以 上 学 历 1975 年 1 月 1 日 及 后 出 生 的 教 师, 申 报 高 级 教 师 必 须 具 备 大 学 本 科 及 以 上 学 历 ㈦ 任 职 资 历 1 申 报 晋 升 高 级 教 师 : 任 一 级 教 师 累 计 满 5 年 从 高 等 学 校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教 师 高 级 专 技 岗 位 转 到 普 教 教 师 岗 位 上 的 教 师, 在 普 教 教 师 岗 位 上 任 教 不 少 于 1 年 从 高 等 学 校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教 师 中 级 专 技 岗 位 转 到 普 教 教 师 岗 位 上 的 教 师, 应 任 中 级 职 务 累 计 满 5 年, 其 中 在 普 教 教 师 岗 位 上 任 教 不 少 于 1 年 2 申 报 晋 升 一 级 教 师 : 3

全 日 制 硕 士 研 究 生 毕 业 的, 任 二 级 教 师 职 务 满 2 年 ; 全 日 制 本 科 毕 业 的, 任 二 级 教 师 职 务 满 4 年 ; 非 全 日 制 本 科 毕 业 的, 任 二 级 教 师 职 务 满 5 年 ; 从 高 等 学 校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教 师 中 级 专 技 岗 位 转 到 普 教 教 师 岗 位 上 的 教 师, 在 普 教 教 师 岗 位 上 任 教 不 少 于 1 年 3 任 职 资 历 时 间 计 算 到 申 报 前 一 年 的 年 底 ( 今 年 计 算 到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㈧ 信 息 技 术 1 晋 升 高 级 教 师,1956 年 1 月 1 日 及 以 后 出 生 的 教 师, 应 参 加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考 试 ( 职 称 ), 并 取 得 合 格 证 书 2 晋 升 一 级 教 师, 须 参 加 :1 英 特 尔 未 来 教 育 取 得 合 格 证 书 或 全 国 中 小 学 教 师 教 育 技 术 ( 中 级 ) 水 平 考 试 取 得 合 格 证 书 或 中 小 幼 教 师 信 息 技 术 应 用 能 力 提 升 工 程 培 训 合 格 ( 三 选 一 );2 多 媒 体 制 作 能 力 ( 中 级 ) 或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考 试 ( 职 称 ) 取 得 合 格 证 书 ( 二 选 一 ) 对 全 日 制 硕 士 研 究 生 毕 业 的 申 报 者 不 作 要 求 3 取 得 计 算 机 科 学 技 术 学 科 所 属 专 业 大 专 以 上 学 历, 且 从 事 本 专 业 工 作 的, 可 免 考 ㈨ 英 语 水 平 1 1956 年 1 月 1 日 及 以 后 出 生 的 城 区 教 师 晋 升 高 级 教 师 1975 年 1 月 1 日 及 以 后 出 生 的 城 区 教 师 晋 升 一 级 教 师, 须 参 加 职 称 英 语 等 级 考 试 ( 综 合 ), 并 取 得 C 级 考 试 合 格 成 绩 ; 申 报 英 语 学 科 的 教 师, 应 有 本 专 业 外 语 A 级 或 第 二 外 语 C 级 考 试 合 格 成 绩 2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申 报 高 级 教 师 一 级 教 师, 可 以 不 参 加 职 称 外 语 考 试 : 取 得 英 语 专 业 大 专 以 上 学 历 并 从 事 英 语 教 学 工 作 的 ; 在 农 村 中 小 学 幼 儿 园 任 教 5 年 以 上, 现 仍 在 农 村 任 教 的 ; 全 日 制 硕 士 研 究 生 毕 业 申 报 晋 升 一 级 教 师 的 3 凡 教 育 教 学 水 平 和 工 作 业 绩 突 出 的 城 区 幼 儿 园 骨 干 教 师 申 报 晋 升 一 级 教 师, 符 合 破 格 条 件 的, 可 免 考 外 语 破 格 晋 升 ㈩ 教 科 研 1 申 报 晋 升 高 级 教 师, 要 提 交 2-3 篇 任 现 职 以 来 教 科 研 成 果, 成 果 文 章 中 至 少 有 1 篇 经 区 级 及 以 上 刊 物 公 开 发 表 过, 其 它 至 少 在 区 级 及 以 上 学 术 会 议 上 交 流 过 ( 应 附 交 流 证 明 ), 其 中 有 1 篇 教 科 研 成 果 必 须 经 上 海 市 评 估 院 鉴 定, 并 取 得 C 及 以 上 结 果 鉴 定 结 果 有 效 期 为 3 年 2 申 报 晋 升 一 级 教 师, 要 提 交 2 篇 任 现 职 以 来 教 科 研 成 果, 其 中 有 1 篇 教 科 研 成 果 必 须 经 区 论 文 鉴 定 专 家 组 鉴 定, 并 取 得 C 级 及 以 上 鉴 定 结 果, 鉴 定 结 果 有 效 期 3 年, 其 它 至 少 在 校 内 交 流 过 ( 应 有 证 明 ) ( 十 一 ) 任 期 内 考 核 1 申 报 晋 升 高 级 教 师, 在 任 一 级 教 师 近 五 年 必 须 取 得 2 次 及 以 上 学 年 度 考 核 优 秀 2 申 报 晋 升 一 级 教 师, 在 任 二 级 教 师 近 五 年 必 须 取 得 1 次 及 以 上 学 年 度 考 核 优 秀 3 2009 年 及 以 后 参 加 工 作 的 本 科 及 以 下 学 历 教 师 申 报 晋 升 一 级 教 师 的, 须 取 得 区 4

1-5 年 教 龄 青 年 教 师 区 级 基 础 性 考 核 合 格 证 及 学 校 5 年 综 合 考 核 合 格 及 以 上 4 2012 年 及 以 后 参 加 工 作 的 全 日 制 研 究 生 申 报 晋 升 一 级 教 师 的, 须 取 得 区 1-5 年 教 龄 青 年 教 师 区 级 基 础 性 考 核 合 格 证 及 学 校 综 合 考 核 合 格 及 以 上 ( 十 二 ) 班 主 任 工 作 1 申 报 晋 升 高 级 教 师, 在 任 一 级 教 师 期 间 必 须 有 3 年 以 上 的 班 主 任 工 作 年 限 2 申 报 晋 升 一 级 教 师, 在 任 二 级 教 师 期 间 必 须 有 3 年 及 以 上 的 班 主 任 工 作 年 限 ; 全 日 制 硕 士 研 究 生 毕 业 的 必 须 有 1 年 及 以 上 的 班 主 任 工 作 年 限 以 上 年 限 要 求 因 工 作 需 要 学 校 未 安 排 担 任 班 主 任 者 除 外 ( 应 有 学 校 证 明 ) 四 破 格 申 报 晋 升 的 要 求 ( 一 ) 破 格 申 报 晋 升 高 级 教 师 的 要 求 申 报 晋 升 高 级 教 师, 只 能 破 格 任 职 资 历 与 高 一 层 次 学 历 任 职 资 历 不 符 合 上 述 条 件 的 人 员 或 在 学 历 上 不 符 合 上 述 条 件, 但 符 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教 师 法 规 定 学 历 的 人 员, 如 确 有 真 才 实 学,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可 以 破 格 评 聘, 破 格 年 限 一 般 不 超 过 1 年, 具 体 如 下 : 1 任 中 级 职 务 期 间 完 成 5 年 任 课 教 学 工 作 量 2 思 想 品 德 与 工 作 业 绩 教 育 教 学 能 力 教 育 教 学 研 究 水 平 各 方 面 均 符 合 高 级 教 师 专 技 职 务 任 职 条 件, 且 在 区 县 考 核 评 议 中 名 列 前 茅 3 任 教 师 中 级 职 务 期 间 成 绩 突 出,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 (1) 申 报 晋 升 德 育 学 科 高 级 教 师 专 技 职 务 的, 其 担 任 班 主 任 工 作 应 满 10 年 ( 资 历 破 格 者 应 满 8 年 ), 有 较 高 的 知 名 度, 任 中 级 职 务 期 间 承 担 区 县 级 及 以 上 德 育 工 作 的 咨 询 示 范 评 估 审 定 等 任 务, 在 德 育 工 作 方 面 取 得 显 著 成 绩, 所 带 班 级 曾 获 市 级 及 以 上 先 进 集 体 荣 誉 称 号, 或 本 人 获 市 级 及 以 上 德 育 先 进 个 人 荣 誉 称 号 (2) 申 报 教 育 管 理 学 科 的 校 级 领 导, 必 须 任 校 级 领 导 职 务 满 5 年, 任 中 级 职 务 期 间 教 育 教 学 管 理 业 绩 显 著, 学 校 获 得 区 县 级 及 以 上 文 明 单 位 称 号, 或 分 管 教 育 教 学 管 理 工 作 获 市 级 及 以 上 荣 誉 称 号 (3) 担 任 本 学 科 教 学 工 作 一 般 应 满 8 年, 在 推 动 素 质 教 育 课 程 教 材 改 革 方 面 卓 有 成 效, 了 解 本 学 科 教 学 研 究 动 态, 有 较 高 的 知 名 度, 任 中 级 职 务 期 间 承 担 区 县 级 及 以 上 本 学 科 教 学 工 作 的 咨 询 示 范 评 估 审 定 等 任 务, 在 全 面 提 高 学 生 素 质 和 发 展 智 力 培 养 能 力 方 面 取 得 显 著 成 绩, 获 市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组 织 的 教 学 观 摩 竞 赛 一 二 等 奖 (4) 承 担 学 校 教 育 教 学 研 究 的 组 织 指 导 工 作, 任 中 级 教 师 职 务 期 间 承 担 区 县 级 及 以 上 教 育 科 学 研 究 课 题, 其 研 究 成 果 获 得 市 级 及 以 上 教 育 科 研 部 门 等 第 奖, 或 出 版 过 教 育 教 学 专 著, 或 在 市 级 及 以 上 刊 物 独 立 发 表 ( 或 以 第 一 作 者 发 表 )3 篇 以 上 理 论 联 系 实 际 有 较 高 水 平 的 论 文 (5) 因 教 育 教 学 业 绩 显 著 获 得 市 级 及 以 上 优 秀 教 师 优 秀 教 育 工 作 者 等 荣 誉 称 号, 或 获 得 国 家 部 委 级 教 育 教 学 专 项 荣 誉 称 号 4 在 申 报 高 级 教 师 专 技 职 务 时, 按 规 定 应 取 得 高 一 层 次 学 历 的 教 师, 其 高 一 层 次 学 历 是 党 校 毕 业 的 视 作 为 破 格 晋 升 5

( 二 ) 破 格 申 报 晋 升 一 级 教 师 专 技 职 务 的 要 求 城 区 幼 儿 园 骨 干 教 师 申 报 晋 升 一 级 教 师, 任 现 职 期 间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可 免 考 外 语 1 在 德 育 工 作 方 面 取 得 显 著 成 绩, 所 带 班 级 获 得 由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授 予 的 区 级 及 以 上 先 进 集 体 荣 誉 称 号, 或 本 人 获 得 由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授 予 的 区 级 及 以 上 德 育 先 进 荣 誉 称 号 2 在 实 践 素 质 教 育, 改 进 学 科 教 学, 提 高 学 生 素 质 和 发 展 智 力 培 养 能 力 等 方 面 取 得 显 著 成 绩, 获 得 由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组 织 的 课 堂 教 学 评 比 区 级 一 二 等 奖 或 市 级 一 二 三 等 奖 ( 四 年 一 次 的 中 青 年 课 堂 教 学 评 比 ) 3 教 学 业 绩 显 著 而 获 得 区 级 及 以 上 优 秀 教 师 优 秀 教 育 工 作 者 荣 誉 称 号 4 学 年 度 考 核 连 续 三 年 优 秀 的 教 师 五 其 他 有 关 规 定 与 说 明 1 凡 上 年 度 被 高 评 委 否 决 的 申 报 对 象 一 般 应 隔 1 年 后 方 可 申 报 晋 升 高 级 职 务 有 新 的 特 别 突 出 的 教 育 教 学 业 绩 材 料 者 可 作 破 格 申 报 2 特 级 教 师 可 暂 不 占 学 校 高 级 职 务 岗 位 3 本 年 度, 对 申 报 晋 升 高 级 教 师 一 级 教 师 的 学 科 课 堂 教 学 能 力 考 核 仍 然 全 部 实 行 借 校 借 班 上 随 堂 课 的 形 式 进 行, 考 核 结 果 当 年 度 有 效, 考 核 结 果 分 A B C D 四 个 等 级 申 报 晋 升 一 级 教 师, 学 科 课 堂 教 学 能 力 考 核 须 达 到 C 等 及 以 上 4 本 年 度 面 试 的 主 要 内 容 为 对 任 教 学 科 教 材 的 教 学 论 分 析, 要 求 申 报 教 师 要 熟 悉 任 教 学 科 本 学 段 的 教 材, 熟 悉 本 学 科 的 新 课 程 标 准, 熟 悉 任 教 学 段 学 生 心 理 生 理 发 展 的 年 龄 特 点, 以 及 良 好 道 德 品 质 形 成 的 年 龄 特 点 5 享 受 符 合 国 家 规 定 产 假 的 女 教 师, 产 假 期 间 工 龄 连 续 计 算 但 不 计 算 为 任 职 资 历 时 间 6 凡 到 云 南 等 西 部 地 区 去 支 教 的 教 师, 在 申 报 晋 升 高 级 教 师 过 程 中 可 免 去 外 语 等 级 考 试 与 计 算 机 能 力 考 试 7 在 申 报 晋 升 高 级 一 级 教 师 专 技 职 务 过 程 中 有 伪 造 学 历 学 位 奖 励 证 书 等 虚 假 行 为 ; 谎 报 剽 窃 教 育 教 学 业 绩 或 抄 袭 教 育 科 研 成 果 等 严 重 违 纪 和 其 它 违 背 师 德 行 为 的, 经 查 实 将 取 消 其 2 3 年 申 报 高 级 一 级 教 师 专 技 职 务 评 审 资 格 8 关 于 外 省 市 引 进 的 在 编 教 师 专 技 职 务 聘 任 的 有 关 规 定 凡 外 省 市 引 进 的 教 师 已 聘 任 在 普 教 教 师 中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岗 位 上 的, 从 2012 年 起 不 需 要 参 加 中 级 教 师 职 务 的 评 议, 学 校 可 以 直 接 按 有 关 要 求 聘 任 凡 外 省 市 引 进 的 教 师, 已 聘 高 级 教 师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的, 须 在 引 进 之 日 起 的 三 年 内 参 加 上 海 市 晋 升 高 级 教 师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专 业 化 考 试, 并 取 得 C 等 及 以 上 等 级 者, 学 校 可 以 续 聘, 如 未 取 得 C 等 及 以 上 等 级 者 按 一 级 教 师 专 技 职 务 低 聘 从 2012 年 1 月 1 日 起, 具 有 高 等 学 校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教 师 专 技 职 务 系 列 的 高 中 级 专 技 人 员, 现 在 普 教 教 师 岗 位 上 任 教 的, 须 按 高 级 教 师 一 级 教 师 的 任 职 条 件 参 加 转 岗 评 审, 通 过 后 才 能 聘 任 相 应 的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未 参 加 转 岗 评 审 之 前 低 聘 6

9 关 于 实 验 系 列 晋 升 中 级 条 件 参 照 实 验 技 术 人 员 职 务 试 行 条 例 执 行, 其 职 称 外 语 和 计 算 机 要 求 等 参 照 本 规 定 执 行 10 上 海 市 教 师 系 列 专 技 职 务 实 行 评 聘 结 合, 各 单 位 要 在 教 育 局 核 定 的 岗 位 设 置 数 内 进 行 评 聘 工 作, 教 师 职 务 评 审 学 校 聘 任 委 员 会 要 在 当 年 度 教 育 局 下 达 的 送 审 指 标 数 内 确 定 推 荐 人 选, 逐 步 建 立 和 完 善 职 务 评 审 与 岗 位 聘 用 相 结 合 的 用 人 制 度, 实 现 职 务 聘 任 和 岗 位 聘 用 的 统 一 高 等 级 专 技 岗 位 的 空 余 职 数, 可 以 临 时 调 剂 到 低 等 级 专 技 岗 位 聘 任 使 用, 临 时 调 剂 的 岗 位 一 般 不 超 过 高 等 级 空 余 岗 位 的 70% 岗 位 等 级 的 调 整, 在 学 年 度 考 核 结 束 后 进 行, 一 般 1 年 微 调 3 年 重 新 竞 聘 11 以 上 如 有 与 上 级 规 定 有 抵 触 的, 则 作 相 应 的 调 整 附 : 工 作 日 程 初 步 安 排 1. 3 月 上 旬 申 报 晋 升 一 级 教 师 ( 中 级 ) 专 技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评 议 预 报 2. 3 月 中 下 旬 晋 升 中 级 学 科 专 业 化 考 试 3. 4-5 月 晋 升 中 级 课 堂 教 学 能 力 考 核 4. 5 月 晋 升 高 中 级 教 科 研 成 果 鉴 定 通 知 讲 师 转 评 一 级 教 师 面 试 及 综 合 评 议 5. 6 月 初 晋 升 高 中 级 教 科 研 成 果 鉴 定 材 料 提 交 6. 9 月 下 旬 发 布 教 师 专 技 评 审 工 作 日 程 安 排 等 7. 10 月 中 旬 高 级 中 级 申 报 名 单 提 交 8. 10 月 下 旬 高 级 申 报 材 料 提 交 9. 11 月 底 中 级 申 报 材 料 提 交 10.11-12 月 高 级 听 课 笔 试 面 试 中 级 面 试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