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标准操作规程(试行)



Similar documents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I

<433A5C446F63756D656E E E67735C41646D696E 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书面申请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编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4D F736F F D20D0A3B7A2A1B A1B 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4D F736F F 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 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doc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一 人 员 经 费 一 般 财 力 人 员 支 出 成 品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修改版-操作手册.doc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

¹ º ¹ º 农 业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农 业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月 及 以 上 的 流 动 人 口 非 农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非 农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2版).doc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姓名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433A5C C6B73625C B746F705CB9FABCCAD6D0D2BDD2A9D7A8D2B5B8DFBCB6BCBCCAF5D6B0B3C6C6C0C9F3C9EAC7EBD6B8C4CFA3A CDA8D3C3B0E6A3A92E646F63>

( )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教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 )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流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一、资质申请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玉师院党〔2005〕 号


网上办事事项办事指南格式样本

附 件 附 件 :1. 成 都 市 医 疗 卫 生 计 量 工 作 规 范 2. 成 都 市 医 疗 卫 生 计 量 体 系 等 级 确 认 办 法 3. 成 都 市 医 疗 卫 生 计 量 体 系 等 级 确 认 评 审 标 准 ( 略 ) 一 九 九 八 年 六 月 十 日

<4D F736F F D20B8BDBCFE34A3BAD2A9C6B7B2B9B3E4C9EAC7EBD7A2B2E1CAC2CFEEBCB0C9EAB1A8D7CAC1CFD2AAC7F32E646F63>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4D F736F F D20B9FABCD2D6CAC1BFBCE0B6BDBCECD1E9BCECD2DFD7DCBED6BFC6BCBCCFEEC4BFB9DCC0EDB0ECB7A82E646F63>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目 录 -2-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培 养 人 的 创 新 精 神,,,,,,,,,,,,, [ ],,,,,,,,,,, :, ;,,,,,,? ( 三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全 体 学 生 都 获 得 全 面 发 展,, [ ],,,,,,,,,,,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教师上报成绩流程图

激 励 计 划 设 定 的 第 三 个 解 锁 期 解 锁 条 件 是 否 达 到 解 锁 条 件 的 说 明 1 公 司 未 发 生 如 下 任 一 情 形 : 1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被 注 册 会 计 师 出 具 否 定 意 见 或 者 无 法 表


越秀区□□□(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 2 安 全 员 施 工 员 质 检 ( 量 ) 员 材 料 员 机 械 管 理 员 在 本 工 程 项 目 发 出 公 告 前, 必 须 已 办 完 注 册 手 续, 方 可 参 加 投 标 投 标 时 提 供 有 效 的 各 类 岗 位 持 证 人 员 注 册 证 书,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 四 ) 交 易 所 认 为 必 要 的 其 他 情 形 单 边 市 是 指 某 一 合 约 收 市 前 5 分 钟 内 出 现 只 有 停 板 价 格 的 买 入 ( 卖 出 ) 申 报 没 有 停 板 价 格 的 卖 出 ( 买 入 ) 申 报, 或 者 一 有 卖 出 ( 买 入 ) 申 报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财政部、国家档案局

<4D F736F F D20B9D8D3DA BDECB1CFD2B5C9FAC5C9C7B2B1A8B5BDB5C8D3D0B9D8B9A4D7F7B5C4CDA8D6AAA3A E362E38A3A92E646F63>

上证指数

十 三 条 情 形 及 国 务 院 关 于 严 格 控 制 新 设 行 政 许 可 的 通 知 不 得 设 定 行 政 许 可 情 形 的 外 ), 法 律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地 方 性 法 规 和 省 政 府 规 章 明 确 由 市 县 两 级 实 施 或 国 务 院 省 政 府 下 放

2.5 选 举 陈 晓 非 女 士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 2.6 选 举 卢 婕 女 士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 2.7 选 举 张 文 君 先 生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保健食品功能目录管理办法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新 能 力, 综 合 运 用 所 学 知 识 发 现 问 题,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车队

附件1:

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 合 计 5,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 工 资 福 利 2, 政 府 性 基 金

2016 年 荔 湾 区 财 政 核 定 支 出 汇 总 表 表 二 单 位 名 称 : 广 州 文 化 公 园 基 本 支 出 项 目 支 出 科 目 编 码 预 算 科 目 名 称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 , , , ,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Microsoft Word - 文档 1

Microsoft Word - 苏事管〔2016〕10号.doc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的 尚 未 公 开 信 息 谋 取 利 益 第 二 章 机 构 与 人 员 第 一 节 项 目 小 组 与 人 员 第 六 条 主 办 券 商 应 针 对 每 家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设 立 专 门 项 目 小 组, 负 责 尽 职 调 查, 起 草 尽 职 调 查 报 告, 制 作 推 荐 文

<4D F736F F D20D6D8D3CA3535BAC5B9D8D3DAD3A1B7A2A1B6D6D8C7ECD3CAB5E7B4F3D1A7D1A7CABFD1A7CEBBCADAD3E8B9A4D7F7CFB8D4F2A1B7B5C4CDA8D6AA2E646F63>

<4D F736F F D20B3D6B2D6CFDEB6EEB1EDB8F1D7EED6D52E646F63>

系统设计文档_样稿管理模块 V1.1_.doc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第 一 部 分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是 省 政 府 组 成 部 门, 主 要 职 责 是 : 拟 订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发 展 规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 负 责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的 行 业 管 理 ;

<443A5C6D B5C30312EB9A4D7F7CEC4B5B55C30322EBACFCDACCEC4B5B55C C30342EC8CBC9E7CCFC5C31332ECFEEC4BFC5E0D1B55C E30385C322EB2D9D7F7CAD6B2E12E646F63>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Transcription:

广 州 市 医 疗 机 构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管 理 标 准 操 作 规 程 (2016 年 版 ) 广 州 市 临 床 用 药 质 控 中 心 修 订 广 州 市 卫 计 委 医 政 处 审 核 2016 年 5 月

广 州 市 医 疗 机 构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管 理 标 准 操 作 规 程 (2014 年 版 ) 修 订 说 明 为 进 一 步 完 善 广 州 市 医 疗 机 构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管 理 标 准 操 作 规 程 ( 试 用 ) (2014 年 版 )( 以 下 简 称 规 程, 使 规 程 更 具 可 操 作 性, 提 高 管 理 效 率, 根 据 广 州 市 卫 计 委 医 政 处 的 要 求,2015 年 广 州 市 临 床 用 药 质 量 控 制 中 心 组 织 省 市 属 医 院 药 学 专 家 医 院 管 理 专 家 对 规 程 (2014 年 版 ) 进 行 了 修 订 修 订 过 程 包 括 : 广 泛 收 集 意 见 组 织 市 内 专 家 讨 论 学 习 班 研 讨 与 交 流 征 求 省 市 专 家 意 见 市 卫 计 委 收 集 各 区 卫 生 计 生 局 及 医 院 的 意 见 等 收 集 意 见 后, 由 质 控 中 心 办 公 室 对 意 见 进 行 整 理 分 析, 对 照 法 规, 撰 写 形 成 规 程 ( 修 改 稿 ) 并 将 规 程 ( 修 改 稿 ) 的 各 部 分 分 次 发 给 中 心 各 主 任 专 家 审 阅 修 改, 最 后 中 心 办 公 室 整 理 形 成 规 程 ( 讨 论 稿 ) 2015 年 12 月 10 日, 广 州 市 卫 计 委 医 政 处 组 织 召 开 规 程 的 审 核 定 稿 会, 最 终 确 定 规 程 (2016 年 版 ) 规 程 (2016 年 版 ) 填 补 了 麻 精 一 药 品 管 理 方 法 上 的 一 些 空 白 ( 如 手 术 室 内 部 麻 精 一 药 品 管 理 麻 精 一 药 品 安 瓿 管 理 等 ), 尝 试 探 讨 解 决 一 些 实 际 问 题 ( 如 药 库 零 库 存 时 麻 精 一 药 品 管 理 以 及 用 量 少 的 医 疗 机 构 药 房 的 麻 精 一 药 品 管 理 等 ) 同 时 简 化 了 一 些 管 理 做 法 和 规 定 ( 如 账 册 保 存 时 间 等 ), 简 化 了 部 分 表 格 的 内 容 并 明 确 了 规 程 中 的 一 些 内 容 ( 如 表 格 内 容 等 ) 希 望 规 程 (2016 年 版 ) 的 启 用, 对 进 一 步 促 进 广 州 地 区 医 疗 机 构 麻 精 一 药 品 的 规 范 管 理 有 所 帮 助 由 于 水 平 有 限, 规 程 (2016 年 版 ) 的 内 容 难 免 存 在 考 虑 欠 周 及 错 漏 之 处, 请 广 大 麻 精 一 药 品 管 理 者 使 用 者 提 出 批 评 与 建 议 广 州 市 临 床 用 药 质 量 控 制 中 心 广 州 市 卫 计 委 医 政 处 2016 年 5 月 1

广 州 市 医 疗 机 构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管 理 标 准 操 作 规 程 (2016 年 版 ) 使 用 说 明 1. 本 规 程 是 医 疗 机 构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管 理 的 技 术 操 作 指 导 性 文 件, 是 国 家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管 理 法 规 文 件 的 细 化, 广 州 地 区 各 医 疗 机 构 应 予 执 行 规 程 未 涉 及 的 内 容 以 及 与 法 规 文 件 有 矛 盾 的 地 方, 以 法 规 文 件 为 准 2. 医 疗 机 构 应 充 分 利 用 医 院 HIS 系 统 中 的 药 品 信 息 做 好 麻 精 药 品 工 作 记 录 的 填 写, 可 从 HIS 导 出 信 息, 按 规 程 表 格 格 式, 编 制 工 作 记 录 表, 如 验 收 记 录 专 册 交 接 班 记 录 基 数 表 领 药 单 等, 以 提 高 工 作 效 率 3. 各 工 作 记 录 表 的 格 式 供 各 医 院 参 考, 各 医 院 可 根 据 本 院 实 际 作 出 相 应 调 整, 但 表 格 项 目 应 含 本 规 程 表 格 的 项 目 与 内 容 2

目 录 广 州 市 医 疗 机 构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管 理 标 准 操 作 规 程 (2014 年 版 ) 修 订 说 明 1 广 州 市 医 疗 机 构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管 理 标 准 操 作 规 程 (2016 年 版 ) 使 用 说 明 2 一 各 部 门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管 理 标 准 操 作 规 程 4 1. 药 库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管 理 标 准 操 作 规 程 4 2. 药 房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管 理 标 准 操 作 规 程 5 3. 病 区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管 理 标 准 操 作 规 程 7 4. 手 术 室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管 理 标 准 操 作 规 程 8 二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专 柜 设 置 与 管 理 标 准 操 作 规 程 11 三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专 用 账 本 设 置 与 填 写 标 准 操 作 规 程 12 四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基 数 管 理 标 准 操 作 规 程 12 五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日 结 月 结 标 准 操 作 规 程 13 六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值 班 柜 交 接 班 标 准 操 作 规 程 13 七 麻 精 一 药 品 空 安 瓿 管 理 规 程 13 八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专 项 检 查 标 准 操 作 规 程 14 九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管 理 各 种 工 作 表 格 资 料 14 1.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专 用 账 本 15 2.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专 册 记 录 表 19 3.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验 收 记 录 表 22 4.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领 药 发 药 单 24 5.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交 接 班 记 录 表 26 6.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销 毁 记 录 表 28 7. 药 房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空 安 瓿 接 收 销 毁 记 录 表 30 8. 药 库 麻 精 一 药 品 空 安 瓿 管 理 记 录 表 32 9.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贴 剂 废 贴 回 收 及 销 毁 记 录 表 34 10. 药 房 回 收 病 人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记 录 表 36 11. 麻 醉 医 师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手 术 室 内 部 临 时 领 药 交 回 记 录 单 38 12.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基 数 表 40 13. 医 院 对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管 理 督 导 反 馈 跟 踪 记 录 表 43 14.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处 方 笺 格 式 49 15.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存 放 标 识 50 十 参 考 依 据 50 3

一 各 部 门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管 理 标 准 操 作 规 程 1. 药 库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管 理 标 准 操 作 规 程 ( 专 库 或 贮 存 专 柜 ) 1.1 工 作 流 程 1.1.1 申 办 更 换 印 鉴 卡 计 划 采 购 验 收 验 收 记 录 专 柜 ( 专 库 ) 贮 存 专 账 登 记 保 管 发 药 到 各 部 门 ; 1.1.2 回 收 处 方 及 空 安 瓿 等 专 账 登 记 空 安 瓿 管 理 破 损 药 品 处 方 空 安 瓿 销 毁 ; 1.1.3 清 点 及 月 结 账 年 度 上 报 数 据 1.2 管 理 规 程 1.2.1 申 办 更 换 印 鉴 卡 : 向 市 卫 生 局 申 领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购 用 印 鉴 卡 并 按 时 更 换, 检 查 印 鉴 卡 的 内 容 是 否 正 确, 与 发 票 信 息 是 否 一 致 1.2.2 计 划 : 麻 精 一 药 品 管 理 员 每 月 末 根 据 本 月 麻 精 一 药 品 消 耗 及 当 时 库 存 情 况 制 定 下 月 麻 精 一 药 品 采 购 计 划 每 次 采 购 量 不 能 超 过 药 库 基 数 与 药 库 库 存 的 数 量 差 采 购 计 划 必 须 报 科 主 任 审 核 主 管 院 长 批 准 后, 由 采 购 员 实 施 1.2.3 采 购 : 药 库 采 购 员 凭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购 用 印 鉴 卡 向 广 州 市 定 点 批 发 企 业 购 买 麻 精 一 药 品 1.2.4 验 收 : 入 库 验 收 必 须 做 到 货 到 即 验, 至 少 双 人 (2 名 库 管 员 ) 开 箱 开 包 验 收, 清 点 验 收 至 最 小 计 数 单 位, 验 收 记 录 双 人 签 字 验 收 药 品 时, 要 与 采 购 计 划 核 对, 检 查 品 名 数 量 批 号 和 有 效 期 等 1.2.5 入 库 登 记 : 已 验 收 的 麻 精 一 药 品 应 立 即 存 放 于 专 库 ( 专 柜 ) 中, 同 时 在 专 用 账 本 实 物 卡 ( 库 管 员 发 药 后 登 记 用 ) 上 登 记 和 签 收 发 票, 并 由 管 账 人 员 在 电 脑 系 统 入 库 1.2.6 发 药 及 收 回 处 方 空 安 瓿 : 药 库 凭 经 药 房 负 责 人 签 名 的 药 房 请 领 单 处 方 及 空 安 瓿 ( 或 空 安 瓿 销 毁 单, 与 发 放 数 量 同 ) 发 放 麻 精 一 药 品 发 放 时 双 人 复 核, 并 应 与 药 房 麻 精 一 药 品 管 理 员 当 面 清 点 数 量, 无 误 后 在 请 领 单 上 签 名, 并 于 电 脑 系 统 记 账 确 认 减 库 存 1.2.7 建 账 及 登 记 : 对 进 出 药 库 专 库 ( 专 柜 ) 的 麻 精 一 药 品 须 建 立 纸 质 专 账, 包 括 麻 精 一 药 品 专 账 回 收 待 报 废 麻 精 一 药 品 专 账 及 实 物 卡, 逐 笔 记 录 进 出 情 况 做 到 账 物 卡 的 数 量 及 批 号 相 符 1.2.8 保 管 : 药 库 麻 精 一 药 品 的 储 存 实 行 专 人 负 责 专 库 ( 柜 ) 储 存 双 人 双 锁 专 柜 所 在 房 间 应 有 防 盗 设 施 并 安 装 报 警 装 置 1.2.9 报 废 申 请 : 药 库 定 期 将 本 部 门 及 各 药 房 交 回 的 已 报 损 过 期 及 患 者 剩 余 的 麻 精 一 药 品 列 出 清 单, 提 出 销 毁 申 请, 经 药 剂 科 主 任 院 领 导 审 核 同 意 后, 向 本 地 区 的 区 卫 生 计 生 局 提 出 报 废 申 请 1.2.10 药 品 销 毁 : 获 批 准 后, 在 区 卫 生 计 生 局 的 监 督 下, 按 药 品 销 毁 方 法 将 麻 精 一 药 品 在 医 院 就 地 销 毁 对 有 害 的 麻 精 一 药 品 毁 形 后 按 有 害 物 质 作 医 疗 垃 圾 处 理 销 毁 完 毕, 应 对 销 毁 情 况 进 行 登 记 并 凭 销 毁 清 单 ( 有 区 卫 生 计 生 局 盖 章 或 签 字 ) 出 账 1.2.11 空 安 瓿 空 贴 管 理 : 建 立 麻 精 一 药 品 空 安 瓿 空 贴 管 理 记 录 表, 记 录 各 种 空 安 瓿 空 贴 的 进 出 存 情 况 凭 空 安 瓿 具 体 数 量 或 空 安 瓿 销 毁 单 ( 药 房 销 毁 空 安 瓿 时 ) 发 药, 每 月 清 点 空 4

安 瓿 数 量 并 结 算, 做 到 账 物 相 符 全 院 空 安 瓿 空 贴 一 般 由 药 库 统 一 收 取 清 点 计 数 并 销 毁 空 贴 可 由 药 房 收 取 清 点 计 数 并 销 毁 1.2.12 空 安 瓿 空 贴 销 毁 : 定 期 在 医 院 保 卫 科 的 监 督 下 销 毁, 并 记 录 销 毁 情 况 1.2.13 处 方 销 毁 : 所 有 麻 精 药 品 处 方 由 药 库 统 一 收 存 清 点 计 数, 处 方 保 存 到 规 定 期 限 后, 提 出 销 毁 申 请, 经 药 学 部 主 任 院 长 签 字 同 意 后 销 毁, 做 好 记 录 1.2.13 清 点 及 月 结 账 : 药 库 麻 精 一 药 品 管 理 员 每 天 至 少 对 有 出 入 的 药 品 进 行 清 点 并 记 录, 每 月 底 作 月 结 账, 月 结 内 容 包 括 上 月 结 存 本 月 购 入 本 月 发 出 及 本 月 结 存 检 查 进 出 存 数 量 是 否 平 衡, 在 月 结 项 内 容 下 划 一 条 红 线 表 示 完 成 月 结 1.3 工 作 记 录 专 账 ( 分 麻 精 一 药 品 专 账 麻 精 一 待 报 废 药 品 专 账 麻 精 一 药 品 专 账 : 记 录 进 出 存 明 细 ; 麻 精 一 待 报 废 药 品 ( 回 收 ) 专 账 : 记 录 回 收 药 品 的 进 出 存 明 细 ) 验 收 记 录 表 空 安 瓿 记 录 表 工 作 交 接 表 ( 更 换 管 理 人 员 时 ) 销 毁 记 录 表 ( 注 意 : 非 病 人 退 回 的 麻 精 一 药 品, 经 外 观 性 状 检 查, 符 合 规 定, 并 在 有 效 期 内, 应 重 新 入 麻 精 一 专 账 ) 1.4 不 设 药 库 的 麻 精 一 药 品 的 管 理 1. 麻 精 一 药 品 贮 存 柜 及 药 房 周 转 柜 应 存 放 在 药 房 内 设 有 监 控 设 备 等 安 全 设 施 的 特 殊 药 品 管 理 室, 并 做 到 双 人 双 锁 管 理 2. 药 房 值 班 人 员 应 定 时 巡 视, 贮 存 柜 周 转 柜 的 存 放 数 量 应 限 制 在 2 周 常 用 量 以 内 3. 有 专 人 负 责 印 鉴 卡 管 理 采 购 验 收 发 放 做 账 日 清 月 结 盘 点 定 期 上 报 等 药 库 麻 精 一 药 品 管 理 工 作 2. 药 房 ( 门 诊 住 院 药 房 )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管 理 标 准 操 作 规 程 2.1 周 转 柜 管 理 2.1.1 工 作 流 程 2.1.1.1 定 期 向 药 库 申 领 ( 换 取 ) 药 品 验 收 入 周 转 柜 专 账 登 记 发 药 到 值 班 柜 专 账 登 记 日 清 点 日 结 账 ; 2.1.1.2 回 收 值 班 柜 退 药 专 账 登 记 退 药 ( 不 可 再 用 ) 回 药 库 专 账 登 记 2.1.1.3 临 床 科 室 基 数 药 增 减 发 放 收 回 专 账 登 记 2.1.1.4 日 清 点 日 结 账 2.1.2 管 理 规 程 2.1.2.1 申 领 : 药 房 麻 精 一 药 品 周 转 柜 管 理 员 定 期 ( 一 般 每 周 1 次 ) 凭 经 本 部 门 负 责 人 签 名 的 请 领 单 处 方 及 与 注 射 剂 申 领 数 量 相 同 的 空 安 瓿 到 药 库 领 取 麻 精 一 药 品 2.1.2.2 验 收 : 药 房 麻 精 一 药 品 管 理 员 与 药 库 麻 精 一 药 品 管 理 员 同 时 在 场 当 面 清 点 到 最 小 计 数 单 位 2.1.2.3 运 送 入 柜 登 记 : 麻 精 一 药 品 管 理 员 领 取 麻 精 一 药 品 后, 应 单 独 放 入 上 锁 的 箱 内, 立 即 亲 自 专 程 送 回 药 房, 运 送 过 程 应 采 取 必 需 的 安 全 保 障 措 施, 送 达 后 马 上 存 放 于 周 转 柜 ( 保 险 柜 ) 中, 并 立 即 在 专 账 上 登 记 5

2.1.2.4 发 药 登 记 : 麻 精 一 药 品 管 理 员 应 及 时 ( 如 当 天 有 用, 一 般 每 天 1 次 ) 向 本 药 房 值 班 柜 补 充 麻 精 一 药 品 ( 凭 处 方 及 空 安 瓿 ), 并 在 专 账 上 登 记 2.1.2.5 回 收 值 班 柜 退 药 : 收 回 值 班 柜 退 回 的 药 品, 并 记 录 在 专 账 中 ( 可 再 用 的, 记 录 在 麻 精 一 专 帐, 不 可 再 用 的, 记 录 在 回 收 专 帐 ) 非 节 假 日, 可 由 周 转 柜 直 接 回 收 科 室 或 病 人 退 药, 具 体 由 医 院 自 定 2.1.2.6 退 药 回 药 库 : 定 期 收 集 不 可 再 用 麻 精 一 药 品 及 本 药 房 的 过 期 药, 退 回 药 库, 在 专 账 ( 麻 精 一 药 品 专 账 回 收 专 账 ) 上 分 别 记 录 2.1.2.7 科 室 基 数 药 增 减 时 的 发 放 收 回 : 凭 医 务 科 科 长 及 药 学 部 主 任 审 批 同 意 的 申 请 单 发 放 或 收 回 麻 精 一 药 品 基 数, 并 做 好 记 录 2.1.2.8 保 管 : 药 房 周 转 柜 麻 精 一 药 品 的 储 存 实 行 专 人 负 责 专 柜 储 存 双 人 双 锁 专 柜 所 在 房 间 应 有 防 盗 设 施 2.1.2.9 建 账 与 登 记 : 对 进 出 药 房 周 转 柜 的 麻 精 一 药 品 建 立 专 账 登 记, 逐 笔 记 录 进 出 情 况 做 到 账 物 的 数 量 及 批 号 相 符 2.1.2.10 基 数 管 理 : 麻 精 一 药 品 周 转 柜 各 药 品 的 基 数 不 得 超 过 本 院 规 定 的 数 量 ( 一 般 为 1 周 消 耗 量 ) 2.1.2.11 日 清 日 结 : 药 房 麻 精 一 药 品 管 理 员 每 天 清 点 药 品 数 量 及 批 号 并 登 记, 每 日 结 账, 日 结 内 容 包 括 上 日 结 存 本 日 领 入 本 日 发 出 及 本 日 结 存 检 查 进 出 数 量 及 批 号 是 否 平 衡, 如 平 衡 则 在 日 结 内 容 下 划 一 条 红 线 表 示 完 成 日 结 2.1.3 工 作 记 录 专 账 ( 麻 精 一 药 品 专 账 : 记 录 进 出 存 明 细 ; 回 收 专 账 : 记 录 回 收 药 品 的 进 出 存 明 细 ) 交 接 表 ( 管 理 人 员 变 动 时 ) 请 领 单 2.2 值 班 柜 管 理 ( 如 门 诊 药 房 使 用 品 种 及 数 量 特 别 少, 满 足 本 管 理 规 程 关 于 可 不 设 周 转 柜 的 要 求, 没 有 设 置 周 转 柜 的, 以 下 值 班 柜 的 管 理 规 程 可 作 相 应 调 整 ) 2.2.1 工 作 流 程 2.2.1.1 向 周 转 柜 定 期 领 ( 换 ) 取 药 品 验 收 入 柜 ( 值 班 柜 ) 专 账 登 记 保 管 调 配 处 方 及 换 发 基 数 药 ; 2.2.1.2 回 收 科 室 或 病 人 药 品 专 账 登 记 退 回 周 转 柜 专 账 登 记 ; 2.2.1.3 专 册 记 录 2.2.1.4 班 清 点 日 结 账 每 班 交 接 2.2.2 管 理 规 程 2.2.2.1 领 ( 换 ) 药 验 收 记 录 : 药 房 麻 精 一 药 品 值 班 柜 当 班 管 理 员 及 时 ( 如 当 天 有 用, 一 般 每 天 1 次 ) 凭 请 领 单 处 方 及 空 安 瓿 ( 注 射 剂 ) 向 周 转 柜 管 理 员 领 ( 换 ) 取 麻 精 一 药 品, 并 做 好 验 收 登 记 2.2.2.2 建 账 : 建 立 专 账 ( 纸 质 账 ), 逐 笔 记 录 进 销 情 况 2.2.2.3 保 管 : 药 房 值 班 柜 麻 精 一 药 品 的 管 理 实 行 专 人 负 责 专 柜 储 存 可 单 人 单 锁 专 柜 所 在 房 间 应 有 防 盗 设 施 6

2.2.2.4 基 数 管 理 : 麻 精 一 药 品 值 班 柜 各 药 品 的 基 数 不 得 超 过 本 院 规 定 的 数 量 ( 一 般 为 1 天 最 大 用 量 ) 2.2.2.5 配 方 : 调 配 非 基 数 科 室 的 处 方 及 患 者 非 注 射 药 处 方 ( 门 诊 药 房 ) 由 具 有 麻 精 一 药 品 调 剂 资 格 的 当 天 值 班 柜 管 理 员 调 配, 核 实 处 方 与 电 脑 医 嘱 的 药 品 名 称 规 格 数 量 是 否 一 致, 审 核 医 师 是 否 具 备 处 方 资 格, 麻 精 一 药 品 使 用 是 否 正 确 合 理 等, 按 规 定 给 予 调 配 调 配 完 毕 交 另 一 位 具 有 麻 精 一 药 品 调 剂 资 格 的 药 师 复 核, 双 方 签 名 值 班 柜 管 理 员 在 专 账 作 记 录 用 药 后, 须 及 时 回 收 空 安 瓿, 并 记 录 2.2.2.6 换 发 基 数 药 : 设 有 基 数 药 的 科 室 使 用 麻 精 一 药 品 后, 凭 请 领 单 处 方 空 安 瓿 ( 注 射 剂 ) 到 住 院 药 房 向 值 班 柜 换 取 基 数 药 值 班 柜 当 班 管 理 员 凭 请 领 单 处 方 空 安 瓿 为 其 换 发, 并 在 请 领 单 及 专 账 作 记 录 2.2.2.7 回 收 科 室 或 病 人 退 药 : 直 接 接 收 病 区 ( 科 室 ) 病 人 ( 门 诊 药 房 ) 退 药, 做 好 接 收 交 回 记 录 ( 包 括 签 名 ), 并 记 录 在 专 账 中 ( 可 再 用 的, 记 录 在 麻 精 一 专 帐, 不 可 再 用 的, 记 录 在 回 收 专 帐 ) 交 周 转 柜, 做 好 交 接 记 录 非 节 假 日, 可 由 周 转 柜 直 接 回 收 科 室 或 病 人 退 药, 具 体 由 医 院 自 定 3.2.2.8 专 册 登 记 : 每 天 对 病 人 麻 精 一 药 品 的 使 用 情 况 进 行 登 记 ( 由 医 院 具 体 确 定 登 记 部 门 及 分 工, 但 门 诊 药 房 至 少 要 对 直 接 发 给 病 人 院 外 使 用 的 麻 精 一 药 品 的 使 用 情 况 进 行 登 记 ), 妥 善 保 管 专 册 2.2.2.9 班 清 点 日 结 账 : 每 班 检 查 清 点 药 品 数 量, 每 日 结 账 做 到 账 物 数 量 及 批 号 相 符 日 结 内 容 包 括 上 日 结 存 本 日 领 入 本 日 发 出 及 本 日 结 存 检 查 进 出 数 量 及 批 号 是 否 平 衡, 如 平 衡 则 划 红 色 在 日 结 内 容 下 划 一 条 红 线 表 示 完 成 日 结 2.2.2.10 班 班 交 接 : 每 班 检 查 清 点 药 品 数 量 批 号 后 进 行 交 接, 交 接 内 容 : 药 品 处 方 空 安 瓿 废 贴 锁 匙 专 账 等 2.2.3 工 作 记 录 专 账 ( 麻 精 一 药 品 专 账 : 记 录 进 出 存 情 况 ) 专 册 交 接 班 表 请 领 单 3. 病 区 ( 含 门 诊 科 室 ) 值 班 柜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管 理 标 准 操 作 规 程 3.1 工 作 流 程 3.1.1 建 立 基 数 定 期 领 ( 换 ) 取 药 品 验 收 入 柜 ( 值 班 柜 ) 专 账 登 记 保 管 发 药 ( 使 用 ) 及 多 余 药 液 销 毁 专 账 登 记 专 册 记 录 3.1.2 班 清 点 结 算 每 班 交 接 3.1.3 退 药 报 损 3.2 管 理 规 程 3.2.1 领 ( 换 ) 药 : 使 用 麻 精 一 药 品 后 凭 护 长 签 名 的 请 领 单 处 方 空 安 瓿 到 相 应 药 房 领 ( 换 ) 取 麻 精 一 药 品 做 好 验 收 签 名 3.2.2 运 送 入 柜 记 账 : 病 区 麻 精 一 药 品 管 理 员 领 取 麻 精 一 药 品 后, 单 独 妥 善 放 入 安 全 的 盒 子 内, 立 即 亲 自 专 程 送 回 病 房, 送 回 时 应 当 采 取 必 需 的 安 全 保 障 措 施, 送 达 后 马 上 存 放 于 值 班 柜 中, 马 上 在 专 账 上 登 记 7

3.2.3 保 管 : 麻 精 一 药 品 的 储 存 实 行 专 人 负 责 专 柜 储 存 可 单 人 单 锁 ( 数 量 较 大 的 科 室 要 双 人 双 锁 ) 每 天 下 班 前 检 查 保 险 柜 及 门 锁 等 防 盗 设 施 3.2.4 基 数 管 理 : 值 班 柜 基 数 不 得 超 过 本 院 规 定 的 数 量 ( 一 般 为 3 7 天 的 用 量 ) 3.2.5 用 药 余 液 销 毁 : 凭 医 生 处 方, 为 患 者 使 用 麻 精 一 药 品, 先 使 用 专 柜 的 药 品, 用 完 后 才 到 药 房 换 取 多 余 部 分 ( 余 液 ) 立 即 销 毁, 在 场 需 有 第 二 人 证 明 并 于 专 册 ( 使 用 登 记 表 ) 上 签 名, 做 好 销 毁 记 录 保 管 好 空 安 瓿 处 方 3.2.6 专 册 登 记 : 每 天 对 病 人 使 用 情 况 ( 口 服 注 射 外 用 等 ) 进 行 专 册 登 记 ( 包 括 没 有 配 备 基 数 的 科 室 ) 妥 善 保 管 专 册 3.2.7 班 清 点 结 算 : 每 班 检 查 清 点 药 品 数 量 并 结 算, 做 到 账 物 数 量 及 批 号 相 符 如 账 本 与 交 接 记 录 合 为 一 个 表 格 后, 病 区 专 柜 同 样 需 完 成 班 清 点 结 算 工 作, 并 确 认 账 物 批 号 相 符 3.2.8 退 药 : 如 病 人 没 有 用 药, 须 将 剩 余 的 麻 精 一 药 品 退 回 药 房 3.2.9 报 损 申 请 : 每 月 清 理 麻 精 一 药 品, 发 现 有 过 期 破 损 药 品 列 出 清 单, 提 出 报 损 申 请 3.3 工 作 记 录 专 账 ( 可 将 账 本 与 交 接 记 录 合 为 一 个 表 格, 但 要 求 内 容 须 体 现 药 品 的 进 销 存 情 况 及 交 接 情 况, 具 体 格 式 由 医 院 定 ) 专 册 交 接 班 表 请 领 单 4. 手 术 室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管 理 标 准 操 作 规 程 4.1 周 转 柜 管 理 4.1.1 工 作 流 程 4.1.1.1 建 立 基 数 向 住 院 药 房 领 ( 换 ) 取 药 品 验 收 入 柜 ( 周 转 柜 ) 专 账 登 记 保 管 发 药 ( 使 用 ) 专 账 登 记 收 回 处 方 空 安 瓿 剩 余 药 品 专 册 记 录 4.1.1.2 日 清 点 日 结 账 4.1.1.3 退 药 回 住 院 药 房 4.1.1.4 报 损 4.1.2 管 理 规 程 4.1.2.1 领 ( 换 ) 药 : 使 用 麻 精 一 药 品 后 凭 护 长 签 名 的 请 领 单 处 方 空 安 瓿 到 住 院 药 房 领 ( 换 ) 取 麻 精 一 药 品 做 好 验 收 登 记 4.1.2.2 运 送 入 柜 记 账 : 麻 精 一 药 品 管 理 员 领 取 麻 精 一 药 品 时, 单 独 妥 善 放 入 安 全 上 锁 的 箱 子 内, 立 即 亲 自 专 程 送 回 手 术 室, 送 回 时 应 采 取 必 需 的 安 全 保 障 措 施, 送 达 后 马 上 存 放 于 周 转 柜 ( 保 险 柜 ) 中, 马 上 在 专 账 上 登 记 4.1.2.3 保 管 : 麻 精 一 药 品 实 行 专 人 负 责 专 柜 储 存 双 人 双 锁 每 天 下 班 前 检 查 保 险 柜 及 门 锁 等 防 盗 设 施 4.1.2.4 基 数 管 理 : 周 转 柜 基 数 不 得 超 过 本 院 规 定 的 数 量 ( 一 般 为 3 7 天 用 量 ) 4.1.2.5 发 药 : 按 照 每 天 手 术 情 况, 预 先 发 放 一 定 数 量 的 麻 精 一 药 品 给 麻 醉 医 生 ( 用 药 者 ) 或 值 班 柜, 并 做 好 发 放 领 取 登 记 ( 改 为 : 根 据 不 同 的 模 式 选 择 不 同 的 发 药 方 法, 见 4.2) 8

4.1.2.6 收 回 处 方 空 安 瓿 及 剩 余 药 品 : 每 天 手 术 结 束 后, 收 回 处 方 空 安 瓿 及 剩 余 药 品, 核 对 批 号 和 数 量, 并 作 记 录, 保 管 好 空 安 瓿 处 方 4.1.2.7 专 册 登 记 : 每 天 对 病 人 使 用 情 况 进 行 专 册 登 记 妥 善 保 管 专 册 4.1.2.8 日 清 点 日 结 账 : 每 天 检 查 清 点 药 品 数 量 并 进 行 结 算 做 到 账 物 数 量 及 批 号 相 符 日 结 内 容 包 括 上 日 结 存 本 日 领 入 本 日 使 用 及 本 日 结 存 检 查 进 出 数 量 及 批 号 是 否 平 衡, 如 平 衡 则 在 日 结 内 容 下 划 红 色 实 线 表 示 完 成 日 结 4.1.2.9 退 药 : 如 病 人 没 有 用 药, 须 将 剩 余 药 品 退 回 住 院 药 房, 办 理 退 药 手 续 4.1.2.10 申 请 报 损 : 每 月 清 理 麻 精 一 药 品, 发 现 有 过 期 破 损 药 品 列 出 清 单, 提 出 报 损 申 请 4.1.3 工 作 记 录 专 账 专 册 领 用 与 发 放 登 记 表 ( 模 式 1 才 需 要 ) 值 班 柜 交 接 班 表 领 药 单 4.2 手 术 室 内 部 麻 精 一 药 品 使 用 及 管 理 规 程 4.2.1 有 一 定 手 术 量 的 手 术 室 的 内 部 麻 精 一 药 品 管 理 规 程 可 参 考 选 择 以 下 模 式 之 一 进 行 管 理 : 模 式 1: 需 要 麻 醉 医 生 保 管 麻 精 一 药 品 ( 周 转 柜 管 理 员 每 天 早 上 预 先 发 当 天 需 用 量 药 品 给 每 位 麻 醉 医 生, 麻 醉 医 生 下 班 前 将 剩 余 药 品 等 交 回 周 转 柜 管 理 员 ) 1 存 放 柜 设 置 周 转 柜 :1 个, 保 险 柜, 双 人 管 理, 设 专 账 专 册 2 名 护 士 ( 专 人 ) 管 理 临 时 值 班 柜 :1 个, 保 险 柜, 专 门 贮 存 值 班 用 药, 但 不 需 设 专 账 专 册 由 1 名 值 班 护 士 管 理 ( 非 专 人, 但 相 对 固 定 ) 临 时 贮 存 箱 ( 盒 ): 用 于 存 放 麻 醉 医 生 当 班 领 用 的 麻 精 一 药 品, 需 妥 善 保 管, 以 防 丢 失 2 基 数 设 置 手 术 室 设 总 基 数 : 实 为 周 转 柜 基 数 临 时 值 班 柜 日 常 夜 间 用 药 基 数 : 包 含 于 手 术 室 总 基 数 内, 属 于 内 部 临 时 基 数, 一 般 为 一 晚 最 大 用 药 量 临 时 值 班 柜 节 假 日 用 药 基 数 : 包 含 于 手 术 室 总 基 数 内, 属 于 内 部 临 时 基 数, 一 般 为 2 个 值 班 日 的 最 大 用 量 3 麻 精 一 药 品 的 领 用 程 序 (1) 日 常 白 天 用 药 周 转 柜 管 理 员 每 天 早 上 一 次 性 预 先 发 药 给 每 位 麻 醉 医 师 ( 当 天 需 用 量 ) 并 签 收 麻 醉 医 师 将 麻 精 一 药 品 存 放 于 所 在 手 术 间 的 临 时 贮 存 柜 ( 盒 ) 每 天 下 班 前 将 剩 余 药 品 空 安 瓿 处 方 交 给 周 转 柜 管 理 员 并 做 好 交 接 记 录 周 转 柜 管 理 员 记 账 ( 每 一 种 药 全 天 记 一 次 ) 并 做 好 使 用 记 录 ( 专 册 ) 9

(2) 日 常 夜 间 用 药 每 天 下 午 下 班 前, 周 转 柜 管 理 员 清 点 药 品 后, 按 临 时 值 班 柜 日 常 夜 间 用 药 基 数 配 备 麻 精 一 药 品 至 临 时 值 班 柜, 交 给 值 班 护 士, 并 签 收 当 班 麻 醉 医 师 需 用 药 时, 凭 处 方 向 值 班 护 士 取 药 麻 醉 医 师 即 刻 用 药 麻 醉 医 师 下 班 前 将 空 安 瓿 交 给 值 班 护 士 并 做 好 交 接 记 录 ( 如 用 药 不 足 1 支, 须 在 处 方 做 好 剩 余 药 品 销 毁 记 录 ) 第 二 天 上 午 值 班 护 士 将 剩 余 药 品 空 安 瓿 处 方 交 给 周 转 柜 管 理 员 并 做 好 交 接 记 录 周 转 柜 管 理 员 记 账 ( 每 一 种 药 全 天 记 一 次 ) 及 时 做 好 使 用 记 录 ( 专 册 ) (3) 节 假 日 用 药 节 假 日 前 一 日 下 午 下 班 前, 周 转 柜 管 理 员 清 点 药 品 后, 按 临 时 值 班 柜 节 假 日 用 药 基 数 配 备 麻 精 一 药 品 至 临 时 值 班 柜, 交 给 值 班 护 士, 并 签 收 当 班 麻 醉 医 师 用 药 时, 凭 处 方 向 值 班 护 士 取 药 麻 醉 医 师 即 刻 用 药 麻 醉 医 生 下 班 前 将 空 安 瓿 交 给 值 班 护 士 并 做 好 交 接 记 录 ( 如 用 药 不 足 1 支, 须 在 处 方 做 好 剩 余 药 品 销 毁 记 录 ) 下 班 前 值 班 护 士 清 点 药 品, 将 临 时 值 班 柜 剩 余 药 品 空 安 瓿 处 方 交 给 下 一 班 值 班 护 士, 并 做 好 交 接 记 录 同 上 操 作, 班 班 交 接 正 常 上 班 当 天 上 午, 值 班 护 士 将 剩 余 药 品 空 安 瓿 处 方 交 给 周 转 柜 管 理 员 并 做 好 交 接 记 录 周 转 柜 管 理 员 记 账 ( 每 一 种 药 全 天 记 一 次 ) 及 时 做 好 使 用 记 录 ( 专 册 ) 模 式 2: 不 需 要 麻 醉 医 生 保 管 麻 精 一 药 品 ( 麻 醉 医 生 用 药 时, 周 转 柜 管 理 员 临 时 发 药 ) 1 存 放 柜 设 置 : 同 模 式 1 2 基 数 设 置 : 同 模 式 1 3 麻 精 一 药 品 的 领 用 程 序 (1) 日 常 白 天 用 药 麻 醉 医 师 需 用 麻 精 一 药 品 时 凭 处 方 临 时 向 周 转 柜 管 理 员 领 取 麻 醉 医 师 即 刻 用 药 每 天 下 班 前 将 空 安 瓿 交 给 周 转 柜 管 理 员 并 做 好 交 接 记 录 ( 如 用 药 不 足 1 支, 须 在 处 方 做 好 剩 余 药 品 销 毁 记 录 ) 周 转 柜 管 理 员 记 账 ( 每 一 种 药 全 天 记 一 次 ) 并 做 好 使 用 记 录 ( 专 册 ) (2) 日 常 夜 间 用 药 : 同 模 式 1 (3) 节 假 日 用 药 : 同 模 式 1 4.2.2 手 术 量 较 少 的 手 术 室 的 内 部 麻 精 一 药 品 管 理 1 存 放 柜 设 置 : 设 置 一 个 值 班 柜 ( 保 险 柜 ), 指 定 1-2 名 护 士 专 人 管 理, 设 专 账 专 册 2 基 数 设 置 :3 5 天 用 量 3 麻 精 一 药 品 的 领 用 程 序 (1) 日 常 白 天 用 药 10

麻 醉 医 师 需 用 麻 精 一 药 品 时 凭 处 方 临 时 向 值 班 柜 管 理 员 领 取 麻 醉 医 师 即 刻 用 药 每 天 下 班 前 将 空 安 瓿 交 给 值 班 柜 管 理 员 并 做 好 交 接 记 录 ( 如 用 药 不 足 1 支, 须 在 处 方 做 好 剩 余 药 品 销 毁 记 录 ) 值 班 柜 管 理 员 记 账 ( 每 一 种 药 全 天 记 一 次 ) 并 做 好 使 用 记 录 ( 专 册 ) (2) 日 常 夜 间 用 药 每 天 下 午 下 班 前, 值 班 柜 管 理 员 清 点 麻 精 一 药 品 将 值 班 柜 交 给 值 班 护 士 并 做 好 交 接 记 录 麻 醉 医 生 需 用 药 时 凭 处 方 向 值 班 护 士 领 取 麻 精 一 药 品 麻 醉 医 师 即 刻 用 药 下 班 前 将 空 安 瓿 交 给 值 班 护 士 并 做 好 交 接 记 录 ( 如 用 药 不 足 1 支, 须 在 处 方 做 好 剩 余 药 品 销 毁 记 录 ) 第 二 天 上 午 值 班 护 士 将 剩 余 药 品 空 安 瓿 处 方 交 给 值 班 柜 管 理 员 并 做 好 交 接 记 录 值 班 柜 管 理 员 记 账 ( 每 一 种 药 全 天 记 一 次 ) 及 时 做 好 使 用 记 录 ( 专 册 ) (3) 节 假 日 用 药 节 假 日 前 一 日 下 午 下 班 前, 值 班 柜 管 理 员 清 点 麻 精 一 药 品, 补 充 好 基 数 药 后, 将 值 班 柜 交 给 值 班 护 士 并 做 好 交 接 麻 醉 医 师 需 用 药 时, 凭 处 方 向 值 班 护 士 领 取 麻 精 一 药 品 麻 醉 医 师 即 刻 用 药 下 班 前 将 空 安 瓿 交 给 值 班 护 士 并 做 好 交 接 记 录 ( 如 用 药 不 足 1 支, 须 在 处 方 做 好 剩 余 药 品 销 毁 记 录 ) 下 班 前 值 班 护 士 清 点 药 品, 将 值 班 柜 ( 剩 余 药 品 空 安 瓿 处 方 等 ) 交 给 下 一 班 值 班 护 士, 并 做 好 交 接 记 录 同 上 操 作, 班 班 交 接 正 常 上 班 当 天 上 午, 值 班 护 士 将 值 班 柜 ( 剩 余 药 品 空 安 瓿 处 方 等 ) 交 回 值 班 柜 管 理 员 并 做 好 交 接 记 录 值 班 柜 管 理 员 记 账 ( 每 一 种 药 全 天 记 一 次 ) 及 时 做 好 使 用 记 录 ( 专 册 ) 二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专 柜 设 置 与 管 理 标 准 操 作 规 程 1. 医 务 科 与 药 学 部 门 根 据 各 科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的 使 用 情 况 结 合 科 室 的 用 药 需 求 设 置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存 放 点 2. 各 麻 精 一 药 品 存 放 点 须 配 备 使 用 保 险 柜 存 放 麻 精 一 药 品, 手 术 室 麻 醉 医 生 的 麻 精 一 药 品 临 时 贮 存 箱 须 妥 善 保 管, 以 防 丢 失 3. 专 柜 分 贮 存 柜 ( 药 库 ) 周 转 柜 ( 用 量 大 的 药 房 用 量 大 的 科 室 手 术 室 ) 值 班 柜 ( 药 房 病 房 ), 其 中 贮 存 柜 和 周 转 柜 实 行 双 人 双 锁 管 理, 值 班 柜 可 一 人 上 锁 管 理 4. 对 于 用 药 品 种 及 数 量 特 别 少 的 医 疗 机 构, 药 房 专 柜 设 置 要 求 如 下 : 4.1 用 药 品 种 及 数 量 特 别 少 的 门 诊 药 房, 可 只 设 值 班 柜, 白 天 双 人 管 理 发 药, 晚 上 1 人 管 理 发 药 但 须 符 合 以 下 要 求 : 一 周 内 各 品 种 的 总 用 量 在 5 支 注 射 剂 20 片 口 服 药 ( 本 机 构 常 用 规 格 ) 5 片 贴 剂 以 下, 并 以 上 述 数 量 作 为 各 种 剂 型 的 基 数 总 数 量 4.2 用 药 品 种 及 数 量 特 别 少 的 门 诊 药 房, 也 可 只 设 周 转 柜, 如 晚 上 开 诊, 另 加 1 个 临 时 值 班 配 药 柜 ( 保 险 柜, 专 门 贮 存 值 班 用 药, 但 不 需 做 账 做 册 ) 周 转 柜 白 天 双 人 ( 固 定 人 员 ) 管 理 并 发 药, 下 午 下 班 前, 从 周 转 柜 将 少 量 ( 夜 间 用 量 周 六 日 用 量 ) 药 品 转 至 临 时 值 班 配 药 柜, 交 11

给 值 班 人 员 1 2 人 管 理 ( 正 常 上 班 时 间 2 人, 值 班 时 间 1 人 ), 第 二 天 将 剩 余 药 品 等 交 回 周 转 柜, 做 好 交 接 工 作 周 转 柜 的 存 放 基 数 仍 为 一 周 用 量, 但 比 4.1 项 规 定 的 数 量 可 适 当 放 宽 4.3 对 于 病 区 用 量 不 大 的 住 院 药 房, 可 不 设 专 柜, 由 门 诊 药 房 发 药 ; 如 果 要 设, 一 般 设 周 转 柜 和 值 班 柜, 特 殊 情 况 ( 如 专 科 医 院 诊 所, 品 种 及 用 量 较 少 ), 可 仅 设 周 转 柜, 双 人 管 理 发 药 5. 放 置 专 柜 的 房 间 须 有 防 盗 措 施 药 库 的 专 库 或 放 置 专 柜 的 房 间, 须 有 防 盗 报 警 装 置 平 时 须 加 强 防 盗 门 窗 的 管 理, 定 期 检 查 门 锁 的 情 况, 严 格 管 理 门 锁 及 专 柜 的 钥 匙 6. 各 麻 精 一 药 品 存 放 点 ( 各 专 柜 ) 须 建 立 麻 精 一 药 品 专 账 ( 手 术 室 麻 醉 医 生 的 临 时 贮 存 柜 及 临 时 值 班 柜 仅 用 于 临 时 发 药, 所 以 不 需 做 账 ), 记 录 麻 精 一 药 品 的 进 出 存 等 情 况 值 班 柜 ( 门 诊 药 房 病 区 ) 及 手 术 室 的 周 转 柜 须 建 立 专 册 记 录 病 人 具 体 用 药 情 况 7. 各 麻 精 一 药 品 存 放 点 管 理 员 应 每 天 检 查 专 柜 是 否 完 好, 晚 上 和 节 假 日, 值 班 人 员 应 巡 视 专 柜 的 安 全 情 况 三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专 用 账 本 设 置 与 填 写 标 准 操 作 规 程 1.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专 用 账 本 是 医 院 对 麻 精 一 药 品 实 行 数 量 管 理 的 专 用 账 本 凡 有 购 买 使 用 麻 精 一 药 品 的 部 门, 其 麻 精 一 药 品 的 专 柜, 包 括 药 库 的 贮 存 专 柜 药 房 的 周 转 柜 及 值 班 柜 病 区 ( 科 室 ) 的 周 转 柜 ( 如 有 ) 及 值 班 柜 手 术 室 的 周 转 柜 都 必 须 按 规 定 设 置 使 用 专 用 账 本 记 录 麻 精 一 药 品 的 进 出 存 数 量 病 区 值 班 柜 可 将 账 本 与 交 接 记 录 合 为 一 个 表 格, 但 要 求 内 容 须 体 现 药 品 的 进 销 存 情 况 及 交 接 情 况, 具 体 格 式 由 医 院 确 定 2. 使 用 专 用 账 本 记 录 麻 精 一 药 品 应 做 到 逐 笔 记 录 进 出 情 况, 并 实 行 批 号 管 理 3. 专 用 账 本 应 严 格 按 照 医 院 会 计 制 度 的 要 求 进 行 汇 总 结 账, 包 括 药 库 贮 存 柜 的 月 结 账, 药 房 手 术 室 的 周 转 柜 及 药 房 值 班 柜 的 日 结 账 如 病 区 值 班 柜 账 本 与 交 接 记 录 合 为 一 个 表 格, 专 柜 日 结 账 方 法 可 简 化, 但 要 体 现 并 确 认 账 物 批 号 相 符 4. 专 用 账 本 的 填 写 应 当 做 到 字 迹 清 楚, 数 量 准 确 如 需 修 改, 应 当 在 原 有 数 据 上 划 红 色 双 斜 线, 修 改 人 在 修 改 处 签 名 和 注 明 修 改 日 期, 并 保 持 原 有 数 据 清 晰 可 辨 5. 专 用 账 本 应 以 年 为 单 位 保 存, 药 库 专 账 保 存 期 限 不 少 于 所 记 录 药 品 有 效 期 满 后 五 年 其 他 专 柜 专 账 为 3 年, 以 最 后 一 天 记 录 的 时 间 算 起 6. 专 用 账 本 由 封 面 封 底 ( 使 用 说 明 ) 进 出 存 明 细 表 三 部 分 构 成, 具 体 格 式 见 第 九 部 分, 由 医 院 统 一 印 制 可 使 用 活 页 方 式 以 方 便 加 页 7. 专 用 账 本 每 年 底 装 钉 为 一 册 统 一 在 左 侧 装 钉, 右 面 设 置 药 品 名 称 标 识 8. 另 设 回 收 药 品 专 用 账 本, 专 门 记 录 回 收 后 不 再 使 用 的 麻 精 一 药 品 9. 空 白 处 须 划 斜 杠 四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基 数 设 置 标 准 操 作 规 程 1. 医 务 管 理 部 门 与 药 学 部 门 须 根 据 各 科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的 使 用 情 况 结 合 科 室 的 用 药 需 求 对 各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存 放 点 设 定 存 放 基 数 2. 一 般 基 数 量 : 药 库 贮 存 专 库 ( 专 柜 ): 以 15 30 天 全 院 常 用 量 为 宜 ( 非 出 库 量 ); 药 房 12

手 术 室 周 转 柜 : 以 3 7 天 常 用 量 为 宜 ; 因 没 有 药 库 而 且 用 量 少 而 没 设 药 库 贮 存 柜 的, 药 房 周 转 柜 的 基 数 可 适 当 增 加 ( 由 7 天 调 至 10 天, 增 加 50% 以 下 ); 药 房 值 班 柜 : 以 一 天 最 大 用 量 以 内 为 宜, 因 用 量 少 而 没 设 周 转 柜 的 以 一 周 用 量 内 为 宜 ; 病 房 值 班 柜 : 以 3 7 天 常 用 量 为 宜 麻 醉 医 生 临 时 贮 存 箱 以 不 超 当 天 手 术 用 量 为 宜 3. 遇 长 假 期, 药 房 可 根 据 情 况 临 时 增 加 基 数, 但 节 后 撤 销 临 床 科 室 可 根 据 收 治 病 人 的 情 况 临 时 调 整 基 数 4. 基 数 一 般 每 年 调 整 一 次, 由 使 用 部 门 申 请, 药 房 药 库 提 供 数 据 证 实 后, 提 交 药 学 部 门 主 任 医 务 科 长 审 批 五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日 结 月 结 标 准 操 作 规 程 1.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专 账 应 严 格 按 照 医 院 会 计 制 度 进 行 汇 总 结 账 2. 药 库 须 对 麻 精 一 药 品 进 行 日 清 点 月 结 账 设 置 周 转 柜 的 部 门 ( 如 药 房 个 别 用 量 多 的 病 区 手 术 室 ) 须 对 麻 精 一 药 品 进 行 日 清 点 日 结 账 设 置 值 班 柜 的 部 门 ( 如 药 房 病 区 ) 须 班 班 清 点 并 进 行 日 结 账 做 到 账 物 批 号 相 符 如 病 区 账 本 与 交 接 记 录 合 为 一 个 表 格, 病 区 专 柜 日 结 账 方 法 可 简 化, 但 要 体 现 并 确 认 账 物 批 号 相 符 3. 月 结 内 容 包 括 上 月 结 存 本 月 收 入 本 月 支 出 本 月 结 存 具 体 方 法 :(1) 在 凭 证 号 项 下 注 明 月 结 字 样 (2) 统 计 上 月 结 存 本 月 收 入 本 月 支 出 本 月 结 存 数 量, 并 在 月 结 行 分 别 标 识,(3) 检 查 本 周 期 进 销 存 数 量 是 否 平 衡, 批 号 是 否 相 符 (4) 在 上 述 月 结 项 内 容 下 划 红 色 实 线 表 示 完 成 月 结 月 结 人 签 名 日 结 内 容 方 法 同 月 结, 但 作 相 应 调 整 4. 月 结 日 结 后, 如 账 物 不 符 应 立 即 查 找 原 因 六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值 班 柜 交 接 班 标 准 操 作 规 程 1. 值 班 柜 管 理 人 员 需 每 班 交 接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的 管 理 工 作 2. 交 班 前 应 做 好 药 品 处 方 空 安 瓿 等 清 点 及 相 关 记 录 工 作 3. 交 接 班 交 接 内 容 包 括 : 值 班 柜 内 药 品 专 账 专 册 处 方 空 安 瓿 及 钥 匙 等, 并 做 好 详 细 交 接 班 记 录 除 检 查 和 交 接 药 品 处 方 用 量 空 安 瓿 及 钥 匙 外, 还 要 检 查 专 账 专 册 记 录 是 否 完 整, 账 物 是 否 相 符 4. 交 接 须 做 好 记 录 及 签 名, 无 变 动 的 也 要 做 记 录 5. 采 用 手 术 室 麻 精 药 品 管 理 模 式 一 管 理 的, 麻 醉 医 生 专 用 临 时 贮 存 箱 应 每 班 清 点 药 品 后 与 周 转 柜 管 理 员 交 接 药 品 6. 交 接 人 员 应 当 面 交 班 七 麻 精 一 药 品 空 安 瓿 管 理 规 程 1. 麻 精 一 药 品 注 射 剂 用 量 不 大 的 医 院, 药 房 凭 空 安 瓿 请 领 单 向 药 库 领 药, 药 库 通 过 发 药 环 节 收 取 空 安 瓿 药 库 将 空 安 瓿 清 点 计 数 后 统 一 按 规 定 销 毁 用 量 较 大 的 医 院, 药 房 可 自 行 按 规 定 销 毁 空 安 瓿 凭 空 安 瓿 销 毁 记 录 到 药 库 领 药 用 量 的 多 少 及 采 取 以 上 哪 种 做 法 由 医 院 具 体 判 定 决 定 13

2. 药 库 药 房 建 立 麻 精 一 药 品 空 安 瓿 管 理 记 录 表 记 录 各 种 空 安 瓿 的 进 出 存 情 况, 具 体 内 容 包 括 名 称 规 格 厂 家 数 量 等 3. 定 期 清 点 空 安 瓿 数 量 并 结 算, 做 到 账 物 相 符 定 期 销 毁 空 安 瓿 八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专 项 检 查 标 准 操 作 规 程 1. 医 院 建 立 麻 精 一 药 品 管 理 与 使 用 专 项 检 查 制 度, 每 季 度 由 麻 精 一 药 品 管 理 小 组 对 麻 精 一 药 品 各 存 放 点 进 行 检 查 指 导, 并 在 专 项 检 查 记 录 表 中 做 好 记 录 2. 检 查 后 及 时 总 结 反 馈, 制 定 改 进 措 施 并 解 决 消 除 存 在 的 问 题 和 隐 患 3. 每 月 由 药 学 部 指 定 人 员 分 别 检 查 各 存 放 点 麻 精 一 药 品 的 管 理 与 使 用 情 况, 并 做 好 记 录, 做 好 反 馈 和 追 踪 工 作 4. 医 院 应 把 麻 精 一 药 品 管 理 情 况 列 入 各 科 室 医 疗 质 量 考 核 体 系 中 ( 见 下 页 ) 九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管 理 各 种 工 作 表 格 资 料 14

1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专 用 账 本 封 面 : 医 院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专 账 使 用 部 门 : 使 用 年 度 : 启 用 日 期 : 年 月 日 保 存 期 限 : 至 年 月 日 ( 保 存 期 限 : 药 库 专 账 : 药 品 有 效 期 期 满 之 日 起 不 少 于 5 年, 其 他 专 柜 专 账 :3 年 ) 15

表 1 部 门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专 账 ( 药 库 贮 存 柜 专 用 ) 日 期 ( 年 月 日 ) 处 理 模 式 药 名 ( 含 剂 型 ): 规 格 : 单 位 : 第 页 供 货 单 位 / 生 产 上 月 批 号 领 用 部 门 / 凭 证 号 批 号 有 效 期 收 入 发 出 总 结 存 领 药 人 发 药 人 复 核 人 单 位 结 存 结 存 退 药 部 门 表 2 部 门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专 账 ( 药 房 周 转 柜 药 房 值 班 柜 病 区 值 班 柜 手 术 室 周 转 柜 专 用 ) 日 期 ( 年 月 日 ) 处 理 模 式 药 名 ( 含 剂 型 ): 规 格 : 单 位 : 第 页 供 货 部 门 / 生 产 上 日 批 号 领 药 人 领 用 部 门 / 凭 证 号 批 号 有 效 期 收 入 发 出 总 结 存 单 位 结 存 结 存 / 发 药 人 退 药 部 门 复 核 人 16

表 3 部 门 回 收 待 报 废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专 账 ( 药 库 贮 存 柜 药 房 周 转 柜 使 用 ) 日 期 ( 年 月 日 ) 处 理 模 式 药 名 ( 含 剂 型 ): 规 格 : 单 位 : 第 页 提 供 部 门 生 产 上 月 批 号 或 退 回 部 凭 证 号 批 号 有 效 期 接 收 退 回 总 结 存 接 收 人 复 核 人 销 毁 人 单 位 结 存 结 存 门 17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专 用 账 本 使 用 说 明 1 专 用 账 本 是 供 医 疗 机 构 对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实 行 数 量 管 理 的 专 用 账 本 凡 有 购 买 贮 存 使 用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的 部 门, 其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专 柜 ( 药 库 贮 存 专 柜 药 房 和 手 术 室 的 周 转 柜 以 及 药 房 值 班 柜 都 必 须 设 置 专 用 账 本, 按 规 定 填 写 病 区 值 班 柜 可 设 置 专 用 账 本, 也 可 将 账 本 与 交 接 记 录 合 为 一 个 表 格, 但 要 求 内 容 须 体 现 药 品 的 进 销 存 情 况 及 交 接 情 况, 具 体 格 式 由 医 院 确 定 没 有 设 专 柜 的 部 门, 使 用 麻 精 一 药 品 后 不 需 做 专 账 记 录 2 专 用 账 本 分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专 账 回 收 待 报 废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专 账, 分 别 记 录 麻 精 一 药 品 进 出 存 情 况 及 回 收 待 报 废 麻 精 一 药 品 情 况 回 收 待 报 废 药 品 也 应 做 账, 而 且 退 回 接 收 双 方 都 要 做 账, 并 做 到 账 物 相 符 其 中, 病 人 交 回 的 或 已 发 给 病 人 的 药 品 以 及 病 区 ( 科 室 退 回 的 药 品, 应 记 录 在 回 收 账 本 中 其 余 情 况 退 回 可 以 再 用 的 药 品, 记 录 在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专 账 中 3 应 及 时 逐 笔 记 录 进 出 情 况 ( 药 品 信 息 数 量 批 号 ), 严 格 实 行 批 号 管 理 4 凭 证 号 : 不 同 部 门 不 同 专 柜 不 同 处 理 模 式, 凭 证 号 不 同 包 括 : 发 票 号 请 领 发 药 单 号 药 房 退 药 单 号 退 货 给 公 司 的 单 号 报 损 单 号 5 不 同 部 门 有 不 同 处 理 模 式, 药 库 贮 存 柜 : 购 进 发 出 接 收 退 药 退 回 公 司 报 损 月 结 ; 药 房 周 转 柜 : 领 入 发 出 接 收 退 药 退 库 月 结 ; 手 术 室 周 转 柜 : 领 入 使 用 退 药 日 结 ; 病 房 值 班 柜 : 领 入 使 用 退 药 日 结 6 不 同 批 号 的 信 息 要 分 开 填 写, 不 能 混 在 同 一 行 记 录 严 格 实 行 批 号 管 理 7 以 每 一 品 规 药 品 为 单 位 做 账 8 专 用 账 本 应 严 格 按 照 医 院 会 计 制 度 的 要 求 进 行 汇 总 结 账 ( 药 库 贮 存 专 柜 月 结 ; 药 房 周 转 柜 手 术 室 周 转 柜 所 有 值 班 柜 作 日 结 账, 不 用 月 结 ) 月 结 内 容 包 括 上 月 结 存 本 月 收 入 本 月 支 出 本 月 结 存, 并 在 处 理 模 式 项 下 注 明 月 结 字 样, 做 到 账 物 批 号 相 符 月 结 日 结 方 法 为 划 红 线 法 ( 月 结 日 结 后 划 ) 日 结 内 容 包 括 上 日 结 存 本 日 收 入 本 日 支 出 本 日 结 存, 并 在 处 理 模 式 项 下 注 明 日 结 字 样 9 专 用 账 本 的 填 写 应 当 做 到 字 迹 清 楚, 数 量 准 确 如 需 修 改, 应 当 在 原 有 数 据 上 划 双 斜 红 线, 修 改 人 在 修 改 处 签 署 姓 名 和 修 改 日 期, 并 保 持 原 有 数 据 清 晰 可 辨 10 药 库 专 账 保 存 期 限 不 少 于 所 记 录 药 品 的 有 效 期 满 后 的 五 年, 其 他 专 柜 的 账 本 保 存 时 间 为 3 年, 以 最 后 一 天 记 录 时 间 算 起 账 本 应 妥 善 保 管, 在 用 专 账 一 般 应 存 放 于 麻 精 专 柜 中 11 专 用 账 本 由 封 面 使 用 说 明 ( 封 底 ) 进 出 存 明 细 表 三 部 分 构 成, 由 医 院 统 一 印 制 可 使 用 活 页 方 式 方 便 加 页 12 专 用 账 本 每 年 底 装 订 为 一 册 统 一 左 装 订, 右 面 可 设 置 检 索 ( 按 药 品 ) 标 识 18

2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专 册 记 录 表 封 面 : 医 院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专 册 记 录 表 使 用 部 门 : 使 用 年 度 : 启 用 日 期 : 年 月 日 保 存 : 至 年 月 日 ( 保 存 期 限 :3 年, 自 最 后 一 天 记 录 的 日 期 算 起 ) 19

表 1 部 门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专 册 记 录 表 ( 门 诊 药 房 住 院 药 房 专 用, 仅 记 录 门 诊 病 人 出 院 病 人 在 院 外 非 注 射 用 药 的 情 况 ) 处 方 日 期 患 者 姓 名 就 诊 号 ( 病 历 号 ) 药 名 规 格 数 量 批 号 处 方 医 师 配 方 药 师 核 对 药 师 表 2 部 门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专 册 记 录 表 ( 病 人 院 内 用 药 登 记 表, 门 诊 科 室 ( 记 录 注 射 用 药 ) 病 区 手 术 室 使 用 ) 处 方 日 期 患 者 姓 名 就 诊 号 ( 病 历 号 ) 药 名 规 格 数 量 批 号 处 方 医 师 执 行 人 弃 去 量 证 明 人 20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专 册 记 录 表 使 用 说 明 1 凡 使 用 麻 精 一 药 品 的 部 门, 均 需 做 专 册 记 录 没 有 值 班 柜 的 病 区, 使 用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后 也 应 进 行 专 册 记 录 药 学 部 门 仅 门 诊 药 房 住 院 药 房 值 班 柜 需 设 立 专 册, 记 录 门 诊 病 人 出 院 病 人 在 院 外 非 注 射 用 药 使 用 情 况 2 一 般 来 说, 由 使 用 麻 精 一 药 品 的 人 员 进 行 使 用 登 记, 但 医 院 可 根 据 工 作 的 方 便 性 确 定 具 体 的 登 记 部 门 对 于 同 一 张 处 方 用 药, 有 一 个 部 门 登 记 即 可 对 于 由 病 区 登 记 的, 药 学 部 门 要 加 强 专 册 登 记 的 管 理, 药 师 要 指 导 检 查 督 促 病 区 做 好 登 记, 做 好 专 册 的 保 管 等 总 原 则 : 保 证 全 部 登 记 规 范 登 记 归 档 保 管 3 按 处 方 用 药 时 间 顺 序 记 录, 不 需 按 药 品 品 种 分 别 记 录 4 麻 精 一 药 品 专 册 应 对 每 张 处 方 使 用 的 麻 精 一 药 品 逐 笔 记 录, 不 能 汇 总 记 录, 严 格 实 行 批 号 管 理 5 专 册 的 填 写 应 当 做 到 字 迹 清 楚, 数 量 准 确 如 需 修 改, 应 当 在 原 有 数 据 上 划 双 斜 红 线, 修 改 人 在 修 改 处 签 署 姓 名 和 修 改 日 期, 并 保 持 原 有 数 据 清 晰 可 辨 6 本 专 册 保 存 期 限 为 3 年, 自 最 后 一 天 记 录 的 时 间 算 起 应 妥 善 保 管 专 册, 在 用 专 册 一 般 应 存 放 于 麻 精 专 柜 中 7 本 专 册 由 封 面 使 用 说 明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专 册 记 录 表 三 部 分 构 成 由 医 院 统 一 印 制 21

3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验 收 记 录 表 封 面 : 医 院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验 收 记 录 表 使 用 部 门 : 使 用 年 度 : 启 用 日 期 : 年 月 日 保 存 期 限 : 至 年 月 日 ( 保 存 期 限 : 与 药 库 专 账 保 存 时 间 一 致 ) 22

部 门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验 收 记 录 表 验 收 日 期 ( 年 月 日 ) 供 货 单 位 凭 证 号 药 名 规 格 单 位 数 量 批 号 有 效 期 生 产 单 位 质 量 情 况 验 收 结 论 验 收 人 复 核 人 备 注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验 收 记 录 表 使 用 说 明 1 本 表 是 供 西 药 库 中 药 库 采 购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验 收 时 使 用 药 房 不 需 要 做 验 收 记 录 2 按 验 收 时 间 顺 序 记 录, 不 应 按 品 种 分 别 分 类 记 录 3 本 表 应 当 做 到 逐 笔 逐 批 记 录, 严 格 实 行 批 号 管 理 4 凭 证 号 为 发 票 号 5 单 位 数 量 : 应 按 最 小 计 数 单 位 ( 如 片 支 等 ) 记 录 6 填 写 应 当 做 到 字 迹 清 楚, 数 量 准 确 如 需 修 改, 应 在 原 有 数 据 上 划 双 斜 红 线, 修 改 人 在 修 改 处 签 署 名 和 修 改 日 期, 并 保 持 原 有 数 据 清 晰 可 辨 7 由 封 面 使 用 说 明 验 收 记 录 表 三 部 分 构 成 由 医 院 统 一 印 制 8 空 白 处 应 划 斜 杠 23

4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领 药 - 发 药 单 封 面 : 医 院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领 药 - 发 药 单 使 用 部 门 : 使 用 年 度 : 启 用 日 期 : 年 月 日 保 存 期 限 : 至 年 月 日 ( 保 存 期 限 : 与 专 账 保 留 时 间 一 致 ) 24

部 门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领 药 发 药 单 编 号 : 日 期 ( 年 月 日 ) 药 名 规 格 单 位 请 领 数 量 请 领 情 况 ( 请 领 人 填 写 ) 交 回 处 方 数 量 ( 张 ) 处 方 总 用 量 交 回 空 包 装 数 量 ( 安 瓿, 支 ) 实 发 数 量 发 药 情 况 批 号 发 药 人 取 药 人 备 注 请 领 人 : 审 核 人 ( 部 门 负 责 人 ):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领 药 发 药 单 使 用 说 明 1 领 药 发 药 单 作 为 药 房 周 转 柜 向 药 库 领 药 及 药 房 病 区 的 值 班 柜 向 周 转 柜 换 药 时 的 凭 证 单 据 2 领 药 发 药 单 一 式 二 份, 双 方 各 保 管 一 份, 作 为 入 账 出 账 的 凭 证 3 应 有 单 据 号 ( 作 为 记 账 的 凭 证 号 ), 医 院 自 定 规 则 编 制, 能 反 映 时 间 部 门 顺 序 即 可, 如 2015001M( 采 用 流 水 号 ) 4 请 领 人 部 门 负 责 人 ( 组 长 护 长 ) 要 签 名, 部 门 负 责 人 要 审 批, 节 假 日 可 由 主 班 代 签 5 单 位 请 领 数 量 处 方 总 用 量 实 发 数 量 全 部 以 最 小 计 数 单 位 ( 片 支 ) 计 算 25

5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交 接 班 记 录 表 封 面 : 医 院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交 接 班 记 录 表 使 用 部 门 : 使 用 年 度 : 启 用 日 期 : 年 月 日 保 存 期 限 : 至 年 月 日 ( 保 存 期 限 :3 年 ) 26

部 门 值 班 柜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交 接 班 记 录 表 日 期 ( 年 月 日 ) 班 次 药 名 规 格 单 位 基 数 临 时 增 减 基 数 已 用 ( 消 耗 ) 数 量 剩 余 数 量 处 方 张 数 空 包 装 ( 安 瓿 ) 数 账 物 相 符 ( 是 / 否 ) 专 账 记 录 完 整 专 册 记 录 完 整 交 班 人 接 班 人 备 注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交 接 班 记 录 表 使 用 说 明 1 值 班 柜 才 需 要 填 写 交 接 班 记 录 周 转 柜 管 理 人 员 更 换 时 只 需 工 作 交 接, 在 账 本 上 做 交 接 记 录 即 可 2 因 不 同 医 院 班 次 及 药 品 品 种 不 同, 所 以 各 医 院 可 以 参 照 本 交 接 班 记 录 表 设 计 合 适 自 己 的 记 录 表, 但 内 容 应 包 含 本 交 接 班 记 录 表 的 内 容, 形 式 或 格 式 可 变 3 单 位 基 数 临 时 增 减 基 数 已 用 ( 消 耗 ) 数 量 剩 余 数 量 处 方 用 量 全 部 以 最 小 计 数 单 位 ( 片 支 ) 计 算 27

6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销 毁 记 录 表 封 面 : 医 院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销 毁 记 录 表 使 用 部 门 : 使 用 年 度 : 启 用 日 期 : 年 月 日 保 存 期 限 : 至 年 月 日 ( 保 存 期 限 :5 年 ) 28

部 门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销 毁 记 录 表 销 毁 日 期 : 销 毁 地 点 : 药 名 规 格 批 号 数 量 销 毁 原 因 销 毁 方 法 备 注 销 毁 人 监 督 人 批 准 人 附 : 销 毁 申 请 及 批 复 件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销 毁 记 录 表 使 用 说 明 1 本 表 用 于 记 录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销 毁 情 况, 以 体 现 数 目 清 晰 责 任 清 楚 并 作 为 记 账 的 依 据 ( 单 据 号 ) 2 一 般 集 中 在 药 库 销 毁 并 记 录 3 数 量 : 以 最 小 计 数 单 位 计 算 4 销 毁 原 因 : 过 期 变 色 破 损 病 人 退 回 等, 按 实 际 情 况 填 写 5 销 毁 方 法 : 砸 碎 倒 出 等, 按 实 际 情 况 填 写 6 要 附 销 毁 申 请 及 批 复 件 7 要 填 写 监 督 人 ( 区 卫 生 计 生 局 人 员 ) 8 要 填 写 批 准 人 ( 院 领 导 ) 9 根 据 数 量, 及 时 销 毁. 10 就 地 销 毁, 不 得 送 至 区 卫 生 计 生 局 销 毁 29

7 药 房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空 安 瓿 接 收 销 毁 记 录 表 封 面 : 医 院 药 房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空 安 瓿 接 收 销 毁 记 录 表 使 用 部 门 : 使 用 年 度 : 启 用 日 期 : 年 月 日 保 存 期 限 : 至 年 月 日 ( 保 存 期 限 由 医 院 自 定 ) 30

部 门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空 安 瓿 接 收 销 毁 记 录 表 接 收 情 况 销 毁 情 况 日 期 ( 年 月 日 ) 药 名 规 格 单 位 数 量 接 收 人 日 期 ( 年 月 日 ) 数 量 销 毁 人 监 督 人 备 注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空 安 瓿 接 收 销 毁 记 录 表 使 用 说 明 1 本 表 用 于 记 录 用 量 较 大 的 药 房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空 安 瓿 的 接 收 销 毁 情 况 2 用 量 不 大 的 药 房, 一 般 集 中 在 药 库 销 毁 并 记 录 ( 药 库 麻 精 一 药 品 空 安 瓿 管 理 记 录 表 ) 3 监 督 人 : 由 第 三 方 证 明 人 监 督 ( 本 院 保 卫 科 ) 4 应 定 期 及 时 销 毁, 不 宜 长 时 间 保 存 31

8 药 库 麻 精 一 药 品 空 安 瓿 管 理 记 录 表 封 面 : 医 院 药 库 麻 精 一 药 品 空 安 瓿 管 理 记 录 表 使 用 部 门 : 使 用 年 度 : 启 用 日 期 : 年 月 日 保 存 期 限 : 至 年 月 日 ( 保 存 期 限 由 医 院 自 定 ) 32

药 库 麻 精 一 药 品 空 安 瓿 管 理 记 录 表 空 安 瓿 药 名 : 规 格 : 厂 家 : 制 表 人 : 日 期 ( 年 月 日 ) 购 入 注 射 剂 情 况 接 收 空 安 瓿 情 况 * 销 毁 空 安 瓿 情 况 数 量 数 量 提 交 接 收 销 毁 监 督 接 收 人 证 明 人 数 量 ( 支 ) ( 支 ) 部 门 人 人 人 结 存 数 量 备 注 * 如 由 药 房 销 毁 空 安 瓿, 此 项 记 录 药 房 销 毁 记 录 中 的 销 毁 数 量 麻 精 一 药 品 空 安 瓿 管 理 记 录 表 使 用 说 明 1 用 于 记 录 药 库 麻 精 一 药 品 空 安 瓿 管 理 情 况 2 为 方 便 记 录 及 便 于 管 理 及 具 有 可 溯 源 性, 建 议 记 录 表 以 批 号 为 单 位 制 表, 即 每 一 批 号 制 一 表 3 监 督 人 : 由 第 三 方 证 明 人 监 督 ( 本 院 安 全 保 卫 部 门 ) 4 应 定 期 及 时 销 毁, 不 宜 长 时 间 保 存 33

9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贴 剂 废 贴 回 收 及 销 毁 记 录 表 封 面 : 医 院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贴 剂 废 贴 回 收 及 销 毁 记 录 表 使 用 部 门 : 使 用 年 度 : 启 用 日 期 : 年 月 日 保 存 日 期 : 至 年 月 日 ( 保 存 期 限 由 医 院 自 定 ) 34

部 门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贴 剂 废 贴 回 收 及 销 毁 情 况 记 录 表 ( 药 房 ) 回 收 日 期 ( 年 月 日 科 别 患 者 姓 名 病 历 号 贴 剂 名 称, 规 格 回 收 数 量 ( 贴 ) 废 帖 批 号 接 收 人 签 名 交 回 人 签 名 销 毁 日 期 销 毁 方 式 销 毁 人 监 督 人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贴 剂 废 贴 回 收 及 销 毁 记 录 表 使 用 说 明 1 本 表 用 于 记 录 回 收 销 毁 情 况, 以 体 现 数 目 清 晰 责 任 清 楚 2 一 般 由 药 房 回 收 销 毁 并 记 录 如 由 药 库 回 收 销 毁, 则 由 该 部 门 记 录 3 回 收 和 销 毁 可 以 在 同 一 表 记 录, 以 简 化 操 作 与 记 录 35

10 药 房 回 收 病 人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记 录 表 封 面 : 医 院 药 房 回 收 病 人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记 录 表 使 用 部 门 : 使 用 年 度 : 启 用 日 期 : 年 月 日 保 存 日 期 : 至 年 月 日 ( 保 存 期 限 :3 年 ) 36

药 房 ( 值 班 柜 或 周 转 柜 ) 回 收 病 人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记 录 表 回 收 日 期 ( 年 月 日 患 者 姓 名 病 历 号 药 名 规 格 回 收 数 量 ( 最 小 计 数 单 位 ) 批 号 接 收 人 签 名 患 者 ( 交 回 人 ) 签 名 交 回 周 转 柜 或 药 库 日 期 交 回 人 签 名 接 收 人 签 名 药 房 ( 值 班 柜 或 周 转 柜 ) 回 收 病 人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记 录 表 使 用 说 明 1 回 收 病 人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 指 药 品 已 发 病 人, 病 人 没 有 使 用, 无 偿 交 回 医 院 的 药 品 2 本 表 用 于 药 房 值 班 柜 或 周 转 柜 记 录 回 收 病 人 交 回 药 品 并 交 回 周 转 柜 或 药 库 的 情 况, 以 体 现 数 目 清 晰 责 任 清 楚 3 本 表 作 为 登 记 回 收 待 报 废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专 账 的 依 据 4 应 有 患 者 或 交 回 者 签 名 37

11 麻 醉 医 师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手 术 室 内 部 临 时 领 药 交 回 记 录 单 封 面 : 医 院 麻 醉 医 师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手 术 室 内 部 临 时 领 药 交 回 记 录 单 使 用 部 门 : 使 用 年 度 : 启 用 日 期 : 年 月 日 保 存 期 限 : 至 年 月 日 ( 保 存 期 限 :3 年 ) 38

麻 醉 医 师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手 术 室 内 部 临 时 领 药 交 回 记 录 单 领 药 情 况 交 回 情 况 领 药 日 期 药 名 规 格 单 位 批 号 数 量 领 药 人 发 药 人 药 品 数 量 空 安 瓿 数 量 处 方 张 数 及 开 具 数 量 交 回 人 接 收 人 接 收 日 期 麻 醉 医 师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手 术 室 内 部 临 时 领 药 交 回 记 录 单 使 用 说 明 1 本 表 用 于 记 录 麻 醉 医 师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手 术 室 内 部 临 时 领 药 交 回 情 况, 以 体 现 数 目 清 晰 责 任 清 楚 2 领 取 交 回 必 须 有 签 收, 一 定 要 手 签 名 3 药 品 数 量 : 以 最 小 计 数 单 位 计 39

12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基 数 表 封 面 : 医 院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基 数 表 使 用 部 门 : 使 用 年 度 : 启 用 日 期 : 年 月 日 保 存 日 期 : 至 年 月 日 ( 保 存 期 限 由 医 院 自 定 ) 40

全 院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基 数 总 表 ( 药 学 部 保 存 ) 制 表 日 期 : 年 月 日 制 表 人 : 药 名 规 格 单 位 药 库 门 诊 药 房 住 院 药 房 手 术 室 病 区 ( 科 室 ) 分 院 门 诊 ( 科 室 ) 总 基 数 贮 存 柜 周 转 柜 值 班 柜 周 转 柜 值 班 柜 周 转 柜 周 转 柜 值 班 柜 周 转 柜 值 班 柜 值 班 柜 部 门 柜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基 数 表 药 名 规 格 单 位 基 数 基 数 基 数 基 数 基 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科 室 麻 精 一 药 品 管 理 员 签 名 药 房 管 理 员 签 名 医 务 科 长 签 名 药 学 部 门 主 任 签 名 41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基 数 表 使 用 说 明 1 各 专 柜 均 有 基 数 表, 保 存 在 相 应 专 柜, 经 常 对 照 检 查 2 要 记 录 具 体 时 间 3 有 多 个 时 间 点, 方 便 基 数 管 理 及 记 录 4 要 实 时 记 录 5 可 根 据 本 院 实 际 作 内 容 调 整 42

13 医 院 对 麻 精 一 药 品 管 理 督 导 反 馈 跟 踪 记 录 表 封 面 : 医 院 医 院 对 各 部 门 麻 精 一 药 品 管 理 督 导 反 馈 跟 踪 记 录 表 使 用 部 门 : 使 用 年 度 : 启 用 日 期 : 年 月 日 保 存 期 限 : 至 年 月 日 ( 保 存 期 限 由 医 院 自 定 ) 43

表 1 医 院 对 药 库 专 库 ( 专 柜 ) 麻 精 一 药 品 管 理 督 导 反 馈 跟 踪 记 录 表 督 导 内 容 专 人 双 人 管 理 专 锁 双 锁 ( 钥 匙 随 身 带 ) 检 查 部 门 : 医 务 科 药 学 部 门 检 查 人 : 日 期 : 内 容 专 柜 或 专 库 有 统 一 标 识, 对 专 柜 或 专 库 有 监 控 设 施 有 纸 质 专 账, 记 录 及 时 规 范 专 方 日 清 月 结 且 规 范 验 收 规 范 ( 双 人 即 验 验 收 至 最 小 包 装, 记 录 及 时 ) 销 毁 规 范 ( 包 括 空 安 瓿 药 品, 记 录 及 时 规 范 ) 库 存 数 量 在 医 院 规 定 基 数 内 印 鉴 卡 在 效 期 内, 印 鉴 卡 记 录 与 采 购 记 录 一 致 账 ( 纸 电 脑 ) 与 物 ( 药 处 方 安 瓿 ) 的 数 量 及 批 号 相 符 药 学 部 门 每 季 检 查, 有 记 录 反 馈 其 他 结 果 存 在 问 题 : 督 导 反 馈 整 改 意 见 :( 含 整 改 要 求 及 整 改 时 限, 检 查 整 改 时 间 ) 受 查 部 门 整 改 反 馈 督 导 人 员 跟 踪 受 查 部 门 负 责 人 签 名 确 认 : 日 期 : 整 改 情 况 签 名 : 日 期 : 上 次 问 题 的 整 改 情 况 : 跟 踪 人 : 日 期 : 44

表 2 医 院 对 药 房 ( 周 转 柜 值 班 柜 ) 麻 精 一 药 品 管 理 督 导 反 馈 跟 踪 记 录 表 督 导 内 容 督 导 反 馈 受 查 部 门 整 改 反 馈 督 导 人 员 跟 踪 周 转 柜 : 检 查 部 门 : 医 务 科 药 学 部 门 检 查 人 : 日 期 : 专 人 双 人 管 理 专 锁 双 锁 ( 钥 匙 随 身 带 ) 内 容 专 柜 保 险 柜 房 间 有 防 盗 设 施, 有 统 一 标 识 专 账 ( 纸 质 ) 记 录 及 时 规 范 专 方 格 式 规 范 书 写 规 范 日 清 日 结 且 规 范 领 药 规 范 ( 经 批 准 安 全 运 输 双 人 核 对 即 入 柜 即 记 录 ) 发 药 至 值 班 柜 规 范 ( 凭 请 领 单 处 方 及 空 安 瓿, 及 时 登 记 ) 回 收 退 药 规 范 ( 专 柜 中 单 独 定 位 放 置, 有 标 识, 及 时 记 录 ) 退 药 回 药 库 规 范 ( 定 期 及 时 记 录 ) 库 存 数 量 在 医 院 规 定 基 数 内 账 ( 纸 质 电 脑 ) 物 ( 药 处 方 空 安 瓿 ) 数 量 及 批 号 相 符 值 班 柜 : 专 人 1 人 管 理 专 锁 ( 钥 匙 随 身 带 ) 专 柜 保 险 柜 房 间 有 防 盗 设 施 有 统 一 标 识 专 账 ( 纸 质 ) 记 录 及 时 规 范 专 册 记 录 及 时 ( 每 天 ) 规 范 专 方 格 式 规 范 书 写 规 范 配 方 规 范 ( 审 方 资 格 ) 换 发 基 数 药 规 范 ( 凭 领 药 单 处 方 ( 空 安 瓿 ), 及 时 记 录 ) 班 班 交 接 ( 药 品 空 安 瓿 处 方 的 数 量 批 号 及 锁 匙 ) 日 清 日 结 且 规 范 库 存 数 量 在 医 院 规 定 基 数 内 账 ( 纸 质 电 脑 ) 物 ( 药 处 方 安 瓿 ) 数 量 及 批 号 相 符 药 学 部 门 每 季 检 查, 有 记 录 反 馈 其 他 存 在 问 题 : 整 改 意 见 :( 含 整 改 要 求 及 整 改 时 限, 检 查 整 改 时 间 ) 受 查 部 门 负 责 人 签 名 确 认 : 日 期 : 整 改 情 况 签 名 : 日 期 : 上 次 问 题 的 整 改 情 况 : 跟 踪 人 : 日 期 : 结 果 45

表 3 医 院 对 病 区 值 班 柜 麻 精 一 药 品 管 理 督 导 反 馈 跟 踪 记 录 表 督 导 内 容 督 导 反 馈 受 查 部 门 整 改 反 馈 督 导 人 员 跟 踪 专 人 1 人 管 理 专 锁 ( 钥 匙 随 身 带 ) 检 查 部 门 : 医 务 科 药 学 部 门 检 查 人 : 日 期 : 内 容 专 柜 保 险 柜 房 间 有 防 盗 设 施 有 统 一 标 识 专 账 ( 或 进 出 存 记 录 表 ) 记 录 及 时 规 范 专 册 记 录 及 时 ( 每 天 ) 规 范 专 方 书 写 规 范 领 ( 换 ) 药 规 范 ( 领 单 安 全 运 输 专 人 核 对 即 入 柜 即 记 录 ) 用 药 销 毁 规 范 ( 凭 处 方, 多 余 部 分 销 毁, 有 第 三 者 证 明 并 记 录 签 名 ) 退 药 规 范 ( 及 时 记 录 ) 报 损 规 范 ( 及 时 记 录 ) 班 班 交 接 ( 药 品 空 安 瓿 处 方 的 数 量 批 号 及 锁 匙 ) 班 清 点 规 范 ( 及 时 准 确 ) 库 存 数 量 在 医 院 规 定 基 数 内 账 物 ( 药 处 方 安 瓿 ) 数 量 及 批 号 相 符 其 他 存 在 问 题 : 整 改 意 见 :( 含 整 改 要 求 及 整 改 时 限, 检 查 整 改 时 间 ) 受 查 部 门 负 责 人 签 名 确 认 : 日 期 : 整 改 情 况 签 名 : 日 期 : 上 次 问 题 的 整 改 情 况 : 跟 踪 人 : 日 期 : 结 果 46

表 4 医 院 对 手 术 室 周 转 柜 麻 醉 医 生 临 时 贮 存 箱 麻 精 一 药 品 管 理 督 导 反 馈 跟 踪 记 录 表 督 导 内 容 督 导 反 馈 周 转 柜 : 专 人 2 人 管 理 专 锁 ( 钥 匙 随 身 带 ) 检 查 部 门 : 医 务 科 药 学 部 门 检 查 人 : 日 期 : 内 容 专 柜 保 险 柜 房 间 有 防 盗 设 施 有 统 一 标 识 专 账 ( 纸 质 ) 记 录 及 时 规 范 专 册 记 录 及 时 ( 每 天 ) 规 范 专 方 书 写 规 范 领 ( 换 ) 药 规 范 ( 请 领 单 安 全 运 输 专 人 核 对 即 入 柜 即 记 录 ) 配 发 药 规 范 ( 凭 处 方, 记 录 收 回 空 安 瓿 ) 退 药 规 范 ( 及 时 记 录 ) 报 损 规 范 ( 及 时 记 录 ) 日 清 日 结 且 规 范 库 存 数 量 在 医 院 规 定 基 数 内 账 物 ( 药 处 方 安 瓿 ) 数 量 及 批 号 相 符 其 他 麻 醉 医 生 临 时 贮 存 箱 : 专 人 1 人 管 理 临 时 贮 存 箱 安 全 房 间 有 安 全 设 施 药 品 收 退 规 范 ( 药 品 空 安 瓿 处 方 的 数 量 批 号 ; 双 方 清 点 签 名 ) 用 药 销 毁 规 范 ( 凭 处 方, 多 余 部 分 销 毁, 有 第 三 者 证 明 并 记 录 签 名 ) 账 物 ( 药 处 方 安 瓿 ) 数 量 及 批 号 相 符 其 他 : 存 在 问 题 : 整 改 意 见 :( 含 整 改 要 求 及 整 改 时 限, 检 查 整 改 时 间 ) 结 果 受 查 部 门 负 责 人 签 名 确 认 : 日 期 : 受 查 整 改 情 况 : 部 门 整 改 签 名 : 日 期 : 督 导 上 次 问 题 的 整 改 情 况 : 人 员 跟 踪 跟 踪 人 : 日 期 : 47

医 院 对 各 部 门 麻 精 一 药 品 管 理 督 导 反 馈 跟 踪 记 录 表 使 用 说 明 1 督 导 反 馈 跟 踪 记 录 表 分 4 个 表 ( 药 库 药 房 病 区 手 术 室 ) 2 含 督 导 反 馈 跟 踪 工 作 记 录 3 本 表 一 式 二 份, 分 别 存 放 检 查 部 门 受 检 部 门 48

14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处 方 笺 格 式 麻 精 一 费 别 : 医 院 处 方 笺 公 费 自 费 医 保 其 他 医 疗 证 / 医 保 卡 号 : 处 方 编 号 : 姓 名 : 性 别 : 男 女 年 龄 : 岁 门 诊 / 住 院 病 历 号 : 科 别 ( 病 区 / 床 位 号 ): 临 床 诊 断 : 开 具 日 期 : 年 月 日 住 址 / 电 话 : 身 份 证 明 编 号 : 代 办 人 姓 名 : 身 份 证 明 编 号 : Rp 医 师 : 工 号 : 药 品 金 额 : 审 核 药 师 : 调 配 药 师 : 核 对 发 药 药 师 : 取 药 人 : 执 行 人 : 弃 去 量 : 证 明 人 : 收 回 空 安 瓿 或 废 贴 批 号 : 发 出 药 品 批 号 : 49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处 方 笺 格 式 使 用 说 明 1 处 方 笺 用 纸 : 淡 红 色, 尺 寸 :210*148mm 2 处 方 笺 中 与 麻 精 一 药 品 管 理 无 关 的 信 息 如 费 别 医 生 工 号 等 可 由 医 院 决 定 是 否 删 除, 医 院 也 可 添 加 医 院 需 要 的 相 关 内 容 3 取 药 人 : 护 士 向 药 房 取 药 或 向 病 区 值 班 柜 取 药 时 签 名 4 执 行 人 : 给 病 人 用 药 ( 注 射 等 ) 的 人 5 证 明 人 : 弃 去 多 余 药 品 时 的 非 经 手 人, 作 为 证 明 的 签 名 6 收 回 空 安 瓿 或 废 贴 批 号 发 出 药 品 批 号 : 由 药 师 填 写 15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存 放 标 识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存 放 标 识 使 用 说 明 1 存 放 标 识 为 正 方 形, 蓝 白 色, 大 小 可 根 据 需 张 贴 的 位 置 大 小 而 定 2 存 放 标 识 应 贴 于 外 人 不 易 觉 察 但 对 管 理 人 员 有 警 醒 的 地 方 十 参 考 依 据 1 麻 醉 药 品 和 精 神 药 品 管 理 条 例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第 442 号,2005 年 ) 2 医 疗 机 构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管 理 规 定 ( 卫 医 发 2005 438 号 ) 3 处 方 管 理 办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卫 生 部 令 第 53 号,2007 年 4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购 用 印 鉴 卡 管 理 规 定 卫 医 发 2005 421 号 5 原 卫 生 部 三 级 综 合 医 院 评 审 标 准 实 施 细 则 (2011 年 版 )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