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土 地 学 会 文 件 土 地 学 发 办 字 2016 4 号 关 于 推 荐 资 深 会 员 通 过 直 接 入 会 途 径 加 入 皇 家 特 许 测 量 师 学 会 的 通 知 学 会 各 分 支 机 构 各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新 疆 建 设 兵 团 ) 土 地 学 会 相 关 会 员 单 位 : 皇 家 特 许 测 量 师 学 会 (Royal Institution of Chartered Surveyors, RICS) 成 立 于 1868 年, 是 目 前 国 际 上 为 数 不 多 的 跨 土 地 建 筑 测 绘 等 多 个 专 业 领 域 的 综 合 性 非 盈 利 性 的 世 界 顶 级 专 业 性 权 威 机 构, 被 全 球 广 泛 认 可, 拥 有 物 业 专 才 之 称 RICS 主 要 提 供 土 地 房 地 产 及 建 造 业 的 专 业 资 格, 制 订 和 维 护 全 球 标 准, 以 保 护 公 众 利 益 和 提 高 行 业 地 位 至 2015 年, 拥 有 RICS 会 员 资 格 的 专 业 人 士 已 遍 布 140 多 个 国 家, 会 员 总 数 超 过 118,000 人, 其 中, 中 国 大 陆 会 员 超 过 3000 人 -1-
中 国 土 地 学 会 (China Land Science Society, CLSS) 于 2013 年 与 RICS 签 订 了 CLSS 与 RICS 合 作 备 忘 录 几 年 来, 双 方 遵 照 合 作 备 忘 录 精 神, 不 断 深 化 双 方 合 作, 取 得 了 卓 有 成 效 的 成 果 为 进 一 步 深 化 双 方 的 交 流 合 作, 支 持 和 帮 助 CLSS 会 员 走 出 去, 培 养 我 国 土 地 领 域 国 际 型 专 家, 经 双 方 协 商 一 致,RICS 特 为 CLSS 资 深 会 员 开 通 方 便 快 捷 的 直 接 入 会 途 径, 由 CLSS 推 荐 专 业 与 道 德 方 面 突 出 的 100 名 资 深 会 员, 无 需 面 试 环 节, 即 可 加 入 RICS 组 织, 成 为 同 时 拥 有 CLSS 和 RICS 正 式 会 员 资 格 的 双 重 会 员 加 入 RICS 的 会 员 可 获 得 更 广 泛 的 国 际 认 可, 拓 展 具 有 国 际 水 准 的 专 业 人 际 网 络, 提 升 自 身 的 专 业 资 质 ; 可 获 得 领 先 的 研 究 报 告 尖 端 咨 询 以 及 专 业 建 议, 并 可 使 用 世 界 最 大 的 地 产 物 业 类 资 料 库 RICS 图 书 馆, 获 得 终 身 的 学 习 资 源, 还 有 机 会 参 加 持 续 的 专 业 发 展 活 动 和 培 训, 帮 助 会 员 实 现 职 业 生 涯 的 持 续 发 展 目 前, 会 员 推 荐 工 作 已 经 启 动 现 就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一 评 选 推 荐 工 作 组 织 由 主 办 机 构 CLSS 办 公 室 和 RICS 北 京 办 公 室 共 同 成 立 会 员 直 接 入 会 途 径 推 荐 评 选 工 作 小 组, 具 体 负 责 评 选 推 荐 培 训 注 册 和 发 证 等 事 宜 学 会 各 分 支 机 构 省 级 土 地 学 会 具 体 负 责 本 专 业 领 域 和 行 政 辖 区 内 资 深 会 员 的 推 荐 工 作 二 评 选 推 荐 范 围 -2-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的 CLSS 会 员 均 可 自 愿 申 请 参 加 此 次 评 选 推 荐 活 动 : 1. 取 得 CLSS 会 员 资 格 5 年 以 上 ( 含 5 年 ), 并 通 过 中 国 科 协 会 员 管 理 系 统 注 册 ( 可 登 录 www.zgtdxh.org.cn 网 站 查 询 ); 2. 取 得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资 格 ( 含 副 高 ); 3. 在 所 属 专 业 领 域 具 有 很 深 的 学 术 造 诣 和 学 术 影 响 力 ; 4. 须 通 过 RICS 职 业 道 德 测 试 ( 参 加 RICS 职 业 道 德 培 训 后 进 行 笔 试 ) 三 评 选 推 荐 材 料 参 加 此 次 评 选 推 荐 活 动 的 CLSS 会 员 需 按 期 提 交 如 下 材 料 : 1. 填 写 RICS 直 接 入 会 申 请 表 ( 第 5 项 推 荐 人 签 字 可 暂 不 填 写 ) 2. 下 列 证 书 或 证 明 的 复 印 件 : CLSS 会 员 推 荐 信 ( 由 中 国 土 地 学 会 统 一 出 具 ); 单 位 审 核 意 见 表 ; 技 术 职 称 资 格 证 书 ; RICS 职 业 道 德 测 试 证 书 ( 考 试 通 过 后 提 供 ); 身 份 证 ( 正 反 面 复 印 件 ); 主 要 学 术 成 果 清 单 ; 其 他 能 反 映 申 请 人 学 术 水 平 和 能 力 的 材 料 四 评 选 推 荐 工 作 程 序 -3-
1. 推 荐 申 报 符 合 推 荐 条 件 且 有 加 入 RICS 意 愿 的 CLSS 资 深 会 员 向 本 人 所 在 地 省 级 土 地 学 会 ( 或 者 向 本 人 所 在 的 中 国 土 地 学 会 相 关 分 会 ) 按 照 要 求 填 报 申 报 材 料, 经 申 请 人 所 在 地 省 级 土 地 学 会 ( 或 中 国 土 地 学 会 相 关 分 会 ) 审 核 通 过 后, 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 前 提 交 至 CLSS 办 公 室 学 会 常 务 理 事 可 直 接 向 CLSS 办 公 室 提 交 申 报 材 料 电 子 版 直 接 发 送 中 国 土 地 学 会 指 定 电 子 邮 箱 2.CLSS 审 核 CLSS 办 公 室 组 织 专 家, 对 提 交 的 申 请 材 料 进 行 审 核 审 核 结 束 后,CLSS 办 公 室 将 符 合 条 件 的 申 请 人 名 单 连 同 申 报 材 料 转 交 至 RICS 北 京 办 公 室 3.RICS 审 核 RICS 北 京 办 公 室 根 据 设 定 的 标 准 对 各 申 请 人 的 材 料 进 行 二 次 审 核, 确 定 直 接 入 会 途 径 候 选 人 名 单 4. 职 业 道 德 培 训 RICS 举 办 职 业 道 德 培 训, 并 现 场 测 试 考 试 5. 登 记 注 册 RICS 通 知 审 核 合 格 的 候 选 人 进 行 缴 费, 登 记 注 册 后 成 为 RICS 正 式 会 员 五 RICS 职 业 道 德 测 试 职 业 道 德 培 训 课 程 由 RICS 担 任 授 课 培 训 并 提 供 考 试 试 题, 考 试 通 过 后 RICS 将 提 供 职 业 道 德 证 书 具 体 安 排 如 下 : 日 期 时 间 内 容 8:30-9:00 CLSS 和 RICS 领 导 致 辞 2016/05/27 9:00-11:00 RICS 职 业 道 德 培 训 11:00-11:20 茶 歇 -4-
11:20-12:00 RICS 职 业 道 德 考 试 六 相 关 费 用 在 入 会 推 荐 成 功 后 将 产 生 如 下 费 用 : 1. 申 请 费 :1350 元 人 民 币 主 要 用 于 RICS 职 业 道 德 培 训 考 试 和 入 会 注 册 2.2016 年 会 员 费 : 人 民 币 2850 元 联 系 方 式 : 中 国 土 地 学 会 办 公 室 联 系 人 : 肖 宇 葛 倩 倩 电 话 :010-66562609 010-66562110 传 真 :010-66562563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冠 英 园 西 区 37 号 电 子 邮 箱 :office_clss@126.com CLSS 门 户 网 站 :www.zgtdxh.org.cn RICS 北 京 办 公 室 联 系 人 : 周 丹 电 话 : 010-65978586-616 地 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呼 家 楼 路 1 号 京 广 中 心 2507-08B -5-
电 子 邮 箱 : kzhou@rics.org RICS 全 球 网 站 :www.rics.org 附 件 : 1.RICS 直 接 入 会 申 请 表 2.RICS 会 员 的 权 利 及 义 务 3. 皇 家 特 许 测 量 师 学 会 (RICS) 简 介 4. 省 级 土 地 学 会 会 员 推 荐 名 额 分 配 表 2016 年 4 月 14 日 -6-
附 件 1 RICS 直 接 入 会 申 请 表 Application for direct entry to RICS Membership (MRICS) RICS 会 员 号 RICS Membership number: (if applicable 如 果 有 ) 1. Personal details 个 人 信 息 Title 称 呼 Mr. 先 生,Mrs. 女 士,Miss 小 姐 Family name 姓 First name 名 Date of birth 出 生 日 期 Nationality 国 籍 Telephone (home) 电 话 号 码 ( 家 庭 ) Telephone (work) 电 话 号 码 ( 工 作 ) Telephone (mobile) 电 话 号 码 ( 手 机 ) Email 邮 箱 Business name and address 公 司 名 称 及 地 址 Correspondence address (We will send all mail to this address) 通 信 地 址 ( 我 们 将 发 送 所 有 邮 件 到 这 个 通 讯 地 址 ) -7-
2. Direct entry arrangements 直 接 入 会 协 议 You can view the full list of professional bodies approved for direct entry to MRICS on the RICS website. This includes the criteria for direct entry and the RICS Chartered Alternative Designations available. 你 可 以 在 RICS 网 站 上 浏 览 所 有 批 准 的 直 接 加 入 MRICS 的 专 业 机 构 这 包 括 直 接 入 会 的 标 准 以 及 获 得 RICS 认 可 的 特 许 称 号 的 标 准 23. Membership of professional organisation 专 业 机 构 会 员 资 格 Name of organisation 组 织 名 称 Grade / Level 等 级 / 级 别 Membership number (if applicable) 会 员 号 码 ( 如 果 有 ) Date qualified 获 得 日 期 4. RICS Professional RICS 专 业 方 向 Planning and development 规 划 与 发 展 5. For the proposer to complete 推 荐 人 签 字 I, the undersigned, propose and recommend the candidate from personal knowledge, or from careful enquiry, as in every respect worthy of election and propose him/her to the RICS Governing Council as a proper person to be admitted into RICS. (The proposer must be a fellow (FRICS) or member (MRICS) of RICS). 我, 签 名 人, 从 个 人 知 识 或 详 细 考 察 出 发 建 议 和 推 荐 申 请 人, 认 为 该 申 请 人 在 各 方 面 都 满 足 选 拔 要 求, 并 向 RICS 理 事 会 推 荐 该 申 请 人 作 为 一 名 合 格 人 员 可 加 入 RICS ( 推 荐 者 必 需 是 RICS 的 会 员, 级 别 为 FRICS 或 者 MRICS) Proposer 推 荐 人 Name (block capitals) 姓 名 ( 大 写 正 楷 ) Grade 等 级 Signature 签 字 Business name and address 公 司 名 称 及 地 址 -8-
Membership number 会 员 号 码 6. Checklist (please enclose the following as part of your application) 清 单 ( 申 请 需 包 括 以 下 部 分 ) Evidence of membership of professional organisation 专 业 组 织 会 员 证 明 Certificate showing successful completion of RICS online ethics module 职 业 道 德 测 试 证 书 7. Candidate declaration 候 选 人 声 明 I have read the following and hereby undertake: 我 已 阅 读 以 下 内 容 并 保 证 : To comply and ac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harter, Bye-Laws, Regulations and Rules of RICS as they now exist, or as they may in the future be amended, and also comply with such other requirements as Governing Council shall determine 要 遵 守 和 依 照 RICS 现 有 的 以 及 将 来 可 能 修 订 的 宪 章, 细 则 和 规 定, 也 要 遵 循 类 似 的 理 事 会 将 决 定 的 其 他 要 求 To promote the Objects of RICS as far as in my power 尽 力 推 进 RICS 的 目 标 Not at any time after ceasing to be a member to use or permit to be used in conjunction with my name, or name of any organisation with which I may at any time be associated, any designation or expression denoting or suggesting membership or any connection with RICS 会 员 资 格 终 止 后 的 任 何 时 间, 不 可 使 用 或 允 许 被 使 用 我 的 名 字, 或 使 用 被 指 定 或 表 达, 指 示 或 暗 示 与 我 有 关 联 或 我 可 能 是 会 员 的 任 何 组 织 的 名 字, 或 与 皇 家 特 许 测 量 师 学 会 的 任 何 关 系 To pay promptly any monies due to RICS,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any fee, subscription, levy, arrears, fine or other penalty, or re-imbursement in accordance with any scheme of compensation, or in respect of any goods or services commissioned by me from RICS 及 时 支 付 RICS 的 相 关 费 用, 包 括 但 不 只 局 限 于 任 何 费 用, 年 会 费, 税 费, 欠 款, 罚 款 或 其 他 惩 罚, 或 者 依 据 任 何 补 偿 方 案 的 补 偿 费, 或 者 我 从 RICS 接 受 的 任 何 实 物 或 服 务 To declare any criminal conviction within 30 days 须 在 30 日 内 通 报 任 何 刑 事 犯 罪 行 为 That should I wish to terminate my membership, to notify the Chief Executive in writing -9-
如 果 想 要 终 止 会 员 身 份, 需 要 书 面 告 知 首 席 执 行 官 I confirm that I have disclosed to RICS full details of the following where applicable: 我 确 认 已 经 向 RICS 提 供 以 下 可 适 用 的 全 部 信 息 : any charge or conviction of a criminal offence where the penalty could be imprisonment, unless it is now a spent conviction as provided in the Rehabilitation of Offenders Act 1974 or the equivalent in my jurisdiction 曾 被 指 控 或 被 定 罪 于 最 终 刑 罚 是 监 禁 的 任 何 刑 事 犯 罪, 除 非 是 根 据 1974 年 的 罪 犯 改 造 法 案, 或 与 您 辖 区 内 相 似 的 法 令, 已 被 认 定 是 失 效 的 判 决 any pending disciplinary proceedings or adverse findings made against me by another regulatory body within the last 3 years 在 最 近 的 三 年 时 间 里, 监 管 机 构 对 您 所 做 的 任 何 悬 而 未 决 的 纪 律 处 分 或 不 利 结 果 I am not an undischarged bankrupt 我 不 是 未 获 解 除 破 产 的 破 产 者 I have not in the last three years been subject to any insolvency proceedings or other arrangement with creditors in respect of my debts (such as an Insolvency Voluntary Arrangement). 我 在 过 去 的 三 年 中 一 直 没 有 受 制 于 任 何 破 产 程 序 或 与 其 他 涉 及 我 债 务 的 与 债 权 人 的 调 解 ( 如 破 产 自 愿 安 排 ) If at any time RICS discovers that you have failed to disclose any of the above or that you have provided false information it will have the right to terminate your membership with immediate effect (with no further obligation to refund any subscription or other fees). RICS 如 果 在 任 何 时 候 发 现 您 没 有 披 露 任 何 上 述 情 况 或 提 供 虚 假 信 息, 它 将 有 权 立 即 终 止 您 的 会 员 资 格 ( 没 有 进 一 步 的 义 务 退 还 任 何 会 费 或 其 他 费 用 ) I understand and accept that I am accountable for the truth of this declaration. 我 明 白 并 同 意 对 这 个 声 明 的 真 实 性 负 责 Confirmation of any disclosures (If you wish to send this information confidentially then please write to RICS Regulation at regulation@rics.org) 任 何 信 息 披 露 的 确 认 ( 如 果 要 秘 密 地 传 达 此 信 息, 请 致 信 皇 家 特 许 测 量 师 学 会 规 管 部 regulation@rics.org) -10-
Signature 签 名 Date 日 期 Name (in block capitals) 姓 名 ( 正 楷 ) 8. Member data notice 会 员 提 示 Data Protection 资 料 保 护 As an RICS member you consent to RICS using the information you provide for the purpose of administering your membership and delivering official member communications to you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member news, policy, conduct, research and subscriptions communications by post, e- mail and telephone. Member details are available to the public through, for example, the RICS directory, website and in published conduct findings. 作 为 RICS 成 员, 您 同 意 RICS 使 用 您 提 供 的 信 息 以 达 到 管 理 您 的 会 员 资 格 的 目 的, 以 及 发 送 皇 家 特 许 测 量 师 学 会 官 方 会 员 活 动 信 息, 包 括 但 不 仅 仅 局 限 于 通 过 邮 寄, 电 子 邮 件 以 及 电 话 传 播 会 员 新 闻, 政 策, 行 为, 研 究 以 及 年 会 费 信 息 会 员 信 息 可 以 通 过, 如 RICS 名 录,RICS 官 网 以 及 公 开 的 行 为 调 查, 提 供 给 公 众 RICS, its subsidiaries and affiliated businesses* are committed to protecting your privacy. We may use the information supplied by you, to provide details of RICS offers and products and services. RICS, 分 部 及 合 作 商 都 致 力 于 保 护 您 的 隐 私 我 们 可 能 会 使 用 您 所 提 供 的 信 息 来 为 RICS 的 优 惠, 产 品 和 服 务 提 供 基 本 信 息 We may share your information with carefully selected third parties who may send offers about their products and services which they believe may be of interest to you. However, we will only use the information that we collect about you in a lawful manner and strictly in accordance with the UK Data Protection Act 1998. 我 们 可 能 会 谨 慎 地 向 第 三 方 合 作 伙 伴 分 享 您 的 信 息, 他 们 可 能 为 您 提 供 他 们 认 为 您 会 感 兴 趣 的 产 品 或 者 服 务 但 是 我 们 只 会 使 用 合 法 收 集 的 信 息, 并 且 严 格 遵 守 英 国 1998 年 出 台 的 信 息 保 护 条 例 The data you give us will allow us to send you details of special offer promotions and up-to-date information about the range of products and services we provide. 您 提 供 的 数 据 将 会 允 许 我 们 向 您 发 送 特 别 促 销 活 动 的 信 息 以 及 关 于 我 们 提 供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更 新 信 息 If you do not wish to receive additional communications from RICS about membership and the profession, tick here -11-
如 果 您 不 希 望 收 到 RICS 关 于 会 员 和 专 业 相 关 方 面 的 其 他 信 函, 请 选 择 If you do not wish to receive additional communications from RICS about RICS conferences, events, products, services and training (some of which may complement your CPD requirements), tick here 如 果 您 不 希 望 收 到 RICS 关 于 会 议 活 动 产 品 服 务 和 培 训 ( 其 中 一 些 可 能 会 补 充 您 的 CPD 需 求 ) 方 面 的 信 函, 请 选 择 If you do not wish to receive additional communications from RICS detailing offers from third parties with whom we have negotiated special deals for members*, tick here 如 果 您 不 希 望 收 到 RICS 为 了 会 员 与 第 三 方 机 构 所 进 行 的 特 别 谈 判 协 议 内 容, 请 选 择 RICS would like to pass your details (including email address and phone number) to selected third parties pre-approved by the RICS so that they can let you know from time to time about their offers, products and services. Please tick here if you wish to receive communications from these third parties by email, by post and by phone. 在 经 RICS 提 前 同 意 之 后,RICS 可 以 将 您 的 信 息 ( 包 括 电 子 邮 箱 和 电 话 ) 提 供 给 预 先 核 准 选 定 的 第 三 方 合 作 机 构, 这 样 他 们 就 能 经 常 让 您 知 道 他 们 的 报 价, 产 品 和 服 务 如 果 您 希 望 通 过 电 子 邮 箱, 邮 寄 和 电 话 的 方 式 来 接 收 这 类 讯 息, 请 选 择 (*For a full list of RICS affiliated third party partners visit www.rics.org/benefitsplus) (* 关 于 RICS 附 属 第 三 方 合 作 伙 伴 的 完 整 列 表, 请 点 击 www.rics.org/benefitsplus) -12-
附 件 2 RICS 会 员 的 权 利 及 义 务 一 RICS 个 人 会 员 享 有 以 下 权 利 1. 选 举 权 被 选 举 权 和 对 RICS 决 议 事 项 的 表 决 权 ; 2. 要 求 RICS 维 护 其 执 业 合 法 权 益 ; 3. 对 RICS 工 作 的 建 议 权 和 监 督 权 ; 4. 通 过 RICS 向 所 在 国 家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反 映 行 业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 5. 参 加 RICS 举 办 的 学 习 和 专 业 培 训 ; 6. 参 加 RICS 组 织 的 有 关 专 业 研 究 和 经 验 交 流 活 动 ; 7. 优 先 获 得 RICS 的 资 料 书 刊 及 行 业 网 络 信 息 资 源 ; 9. 对 RICS 给 予 的 自 律 惩 戒 有 陈 述 权 和 申 诉 权 ; 10. 按 规 定 退 会 二 RICS 个 人 会 员 应 当 履 行 的 义 务 1. 须 遵 守 RICS 执 业 标 准 ; 2. 须 遵 守 会 员 所 在 国 家 的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 3. 须 接 受 RICS 监 督 和 管 理 ; 4. 须 维 护 会 员 团 结 行 业 职 业 信 誉 和 RICS 声 誉 ; 5. 须 按 规 定 交 纳 会 费 ; 6. 须 按 规 定 接 受 RICS 对 于 专 业 持 续 进 修 方 面 的 要 求 ; 7. 须 承 担 或 协 助 完 成 RICS 委 托 的 任 务 三 RICS 资 深 个 人 会 员 享 有 的 权 利 RICS 资 深 会 员 除 享 有 一 般 会 员 的 权 利 外, 还 享 有 下 列 权 利 : 1. 优 先 参 加 RICS 举 办 的 专 业 培 训 和 相 关 学 术 活 动 ; 2. 优 先 参 加 RICS 组 织 的 有 关 专 业 课 题 和 学 术 研 究 ; 3. 优 惠 或 优 先 获 得 RICS 的 研 究 资 料 专 业 书 刊 及 行 业 网 络 信 息 资 源 ; 4. 优 先 获 得 RICS 研 究 资 助 ; 5. 优 先 被 提 名 为 RICS 中 国 理 事 会 委 员 及 主 席 候 选 人 ; 6. 优 先 被 推 荐 参 加 相 关 国 际 专 业 组 织 ; 7. 受 RICS 委 托, 代 表 RICS 参 加 相 关 国 际 学 术 组 织 及 其 活 动 -13-
四 RICS 资 深 个 人 会 员 的 义 务 RICS 资 深 会 员 除 履 行 一 般 会 员 的 义 务 外, 还 应 履 行 下 列 义 务 : 1. 保 持 职 业 尊 严, 恪 守 职 业 道 德 ; 2. 严 格 自 律, 做 行 业 诚 信 建 设 的 表 率 ; 3. 自 觉 维 护 会 员 团 结 行 业 信 誉 和 RICS 声 誉 ; 4. 积 极 承 接 RICS 委 托 或 安 排 的 培 训 教 学 标 准 制 订 业 务 监 管 等 各 项 工 作 任 务 ; 5. 积 极 参 加 RICS 组 织 的 相 关 活 动 -14-
附 件 3 皇 家 特 许 测 量 师 学 会 (RICS) 简 介 在 发 展 和 管 理 土 地 房 地 产 建 筑 和 基 建 领 域,RICS 提 倡 并 实 行 最 高 专 业 资 格 和 标 准 RICS 承 诺 始 终 如 一 地 履 行 标 准, 为 所 服 务 的 市 场 注 入 信 心 我 们 为 118,000 名 专 业 人 士 授 予 专 业 资 格 认 可, 而 在 RICS 注 册 的 任 何 个 人 或 机 构 均 须 履 行 我 们 的 品 质 保 证 他 们 的 专 业 范 畴 涵 盖 地 产 资 产 估 价 地 产 管 理 ; 基 建 发 展 ; 以 及 天 然 资 源 管 理, 例 如 矿 产 农 场 及 林 地 等 无 论 是 环 境 评 估 楼 宇 管 理, 或 是 在 新 兴 市 场 中 商 谈 土 地 权 益, 只 要 我 们 的 会 员 参 与 其 中, 便 需 按 相 同 专 业 标 准 和 职 业 道 德 行 事 我 们 相 信, 标 准 是 市 场 高 效 运 作 的 基 础 由 于 全 球 高 达 70% 的 财 富 均 与 土 地 和 地 产 有 关, 因 此 我 们 的 行 业 对 经 济 发 展, 或 是 为 全 球 的 稳 定 可 持 续 投 资 及 增 长 方 面 的 支 持, 都 起 着 举 足 轻 重 的 作 用 我 们 在 全 球 主 要 政 治 和 金 融 中 心 均 设 有 办 事 处, 良 好 的 市 场 网 络 有 助 我 们 有 效 地 协 助 制 定 政 策 和 推 行 专 业 标 准 我 们 以 跨 政 府 层 面 的 视 野 推 行 并 实 践 国 际 标 准, 在 土 地 地 产 建 筑 和 基 建 领 域 创 建 安 全 及 充 满 活 力 的 市 场, 为 全 球 市 民 谋 福 祉 我 们 以 良 好 的 声 誉 为 傲, 并 致 力 捍 卫 荣 誉 因 此, 选 择 与 RICS 专 业 人 士 合 作 的 客 户, 确 保 可 以 获 得 优 质 并 具 备 专 业 操 守 的 服 务 RICS 亚 洲 总 部 支 持 覆 盖 亚 洲 区 的 逾 两 万 名 个 人 会 员, 旨 在 透 过 推 广 专 业 标 准 最 佳 作 业 守 则 教 育 及 培 训, 协 助 土 地 房 地 产 及 建 筑 业 在 亚 洲 各 国 的 发 展 我 们 推 广 RICS 及 RICS 会 员 成 为 地 产 界 不 可 或 缺 的 顾 问, 同 时 保 证 能 为 会 员 提 供 相 关 服 务 及 发 展 机 会 RICS 亚 洲 区 总 部 支 持 位 于 文 莱 日 本 马 来 西 亚 新 加 坡 泰 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及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台 湾 地 区 及 南 韩 的 国 家 级 机 构 和 本 地 组 织 我 们 的 会 员 遍 布 孟 加 拉 国 不 丹 缅 甸 柬 埔 寨 印 度 尼 西 亚 基 里 巴 斯 老 挝 澳 门 特 别 行 政 区 蒙 古 尼 泊 尔 北 韩 马 尔 代 夫 菲 律 宾 东 帝 汶 及 越 南 等 地 目 前,RICS 在 中 国 大 陆 设 有 北 京 上 海 重 庆 广 州 四 个 办 事 处, 拥 有 国 内 会 员 超 过 三 千 人 -15-
附 件 4 省 级 土 地 学 会 会 员 推 荐 名 额 分 配 表 序 号 省 名 推 荐 名 额 序 号 省 名 推 荐 名 额 1 北 京 2 17 湖 北 2 2 天 津 2 18 湖 南 2 3 河 北 2 19 广 东 2 4 山 西 2 20 广 西 2 5 内 蒙 古 2 21 海 南 2 6 辽 宁 2 22 重 庆 2 7 吉 林 2 23 四 川 2 8 黑 龙 江 2 24 贵 州 2 9 上 海 2 25 云 南 2 10 江 苏 2 26 陕 西 2 11 浙 江 2 27 甘 肃 2 12 安 徽 2 28 青 海 2 13 福 建 2 29 宁 夏 2 14 江 西 2 30 新 疆 2 15 山 东 2 31 新 疆 建 设 兵 团 2 16 河 南 2 中 国 土 地 学 会 办 公 室 2016 年 4 月 14 日 印 制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