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 集 人 靚 婷 師 宣 達 重 要 事 項 討 論 寰 宇 臺 灣 寰 宇 中 國 的 學 習 單 召 集 人 教 學 / 教 務 組 長 教 務 主 任 校 長 2

Similar documents
信 息 按 术 与 当 代 外 交 的 变 革 基 于 计 算 机 系 统 的 信 息 铁 末 的 发 展 信 息 技 术 的 发 展 经 历 了 5 次 大 的 突 破, 即 语 言 的 产 生 文 字 的 创 造 印 刷 术 的 发 明 电 报 电 话 及 广 播 的 使 用 电 子 计 算 机

FEELING COMFORTABLE ABOUT SEX

Microsoft Word - 報告.doc

1. 血 液 對 身 體 細 胞 的 重 要 性 身 體 得 以 健 康 運 作, 最 主 要 靠 的 是 血 管 內 的 血 液 ; 它 帶 著 養 分 與 氧 給 細 胞, 並 帶 回 廢 雜 物 及 二 氧 化 碳 排 出 體 外, 若 此 血 管 阻 塞 導 致 運 作 不 順 時, 各 部

小儿疾病防治(四).doc

婴幼儿护理(四).doc

普 通 公 務 單 位 預 算 目 次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度 ^ ^ ^ ^ ^ ^ ^ 書 表 名 稱 一 藤 總 說 明. ^ 1 30 二 主 要 表 ( 一 ) 歲 入 來 源 別 預 算 表 ^ ( 二 ) 歲 出 機 關 別 預 算 表 ^ 三 附

<4D F736F F D20D6D0B9FABBB7BEB3CFD6D7B4D3EBD5FEB2DFC6C0C2DB2E646F63>

前 言 随 着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数 量 扩 张 目 标 的 逐 步 实 现, 提 高 教 育 质 量 的 重 要 性 日 益 凸 显 发 布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质 量 年 度 报 告, 是 高 等 学 校 建 立 健 全 就 业 状 况 反 馈 机 制 引 导 高 校 优 化 招

北 美 医 学 基 金 会 和 教 育 基 金 会 首 席 执 行 官 丁 文 京 来 我 院 访 问 交 流 韩 国 仁 丨 丨 医 疗 集 团 代 表 团 来 我 院 参 观 交 流 我 院 与 天 津 市 眼 科 医 院 签 署 友 好 合 作 医 院 协 议 书 " 首 届 甘 肃 省 萃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标引规范第2号<半年度报告摘要>

(Microsoft Word - outline for Genesis 18\243\2721\243\25519\243\27238.doc)

最新文物管理执法全书(十一).doc

<4D F736F F D20BDD7A16DA5BCA5A1A4D1A16EAABAB871B27ABB50A448B1A12E646F63>

Microsoft Word - Pac-R61_Chapter 3 _full_.doc

专科疾病诊治(二十)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Against Transnational Organized Crime and the Protocols thereto

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Microsoft Word 一年級散文教案.doc

米食天地教案

第32回独立行政法人評価委員会日本貿易保険部会 資料1-1 平成22年度財務諸表等

untitled

項 訴 求 在 考 慮 到 整 體 的 財 政 承 擔 以 及 資 源 分 配 的 公 平 性 下, 政 府 採 取 了 較 簡 單 直 接 的 一 次 性 減 稅 和 增 加 免 稅 額 方 式, 以 回 應 中 產 家 庭 的 不 同 訴 求 ( 三 ) 取 消 外 傭 徵 費 6. 行 政 長

(f) (g) (h) (ii) (iii) (a) (b) (c) (d) 208

Microsoft Word - 08 单元一儿童文学理论

Microsoft Word - 發布版---規範_全文_.doc

概 述 随 着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数 量 扩 张 目 标 的 逐 步 实 现, 提 高 教 育 质 量 的 重 要 性 日 益 凸 显 发 布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质 量 年 度 报 告, 是 高 等 学 校 建 立 健 全 就 业 状 况 反 馈 机 制 引 导 高 校 优 化 招

鱼类丰产养殖技术(二).doc

疾病诊治实务(一)

名人养生.doc

<4D F736F F D2040B9C5B871A661B0CFABC8AE61C2A7AB55ACE3A8735FA7F5ABD8BFB3B9C5B871A661B0CFABC8AE61C2A7AB55ACE3A8732E646F63>


中老年保健必读(十).doc

27 i

% % ,542 12,336 14,53 16,165 18,934 22,698 25, ,557 7,48 8,877 11, 13,732 17,283 22,

海淀区、房山区(四)

穨ecr1_c.PDF

穨2005_-c.PDF

北京理工大学.doc

尲㐵.⸮⸮⸮⸮⸮

东城区(下)

果树高产栽培技术(一).doc

物质结构_二_.doc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i

水力发电(九)

中国古代文学家(八).doc

景观植物(一)

Microsoft Word - 目录.doc

园林植物卷(三).doc

19q indd

厨房小知识_一_

中南财经大学(七).doc


赵飞燕外传、四美艳史演义

厨房小知识(五)

最新监察执法全书(十八).doc

园林植物卷(十二).doc

华东师范大学.doc

國立中山大學學位論文典藏

乳业竞争_一_

最新执法工作手册(十).doc

untitled

最新执法工作手册(十六)

中国政法大学(六).doc

胎儿健康成长.doc

bnbqw.PDF

nb.PDF

第三章

1. 本文首段的主要作用是 A. 指出 異蛇 的藥用功效 說明 永之人爭奔走焉 的原因 B. 突出 異蛇 的毒性 為下文 幾死者數矣 作鋪墊 C. 交代以蛇賦稅的背景 引起下文蔣氏有關捕蛇的敘述 2. 本文首段從三方面突出蛇的 異 下列哪一項不屬其中之一 A. 顏色之異 B. 動作之異 C. 毒性之

Microsoft Word - edu-re~1.doc

新时期共青团工作实务全书(一百七十二)

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前 言 湖 北 大 学 知 行 学 院 是 经 国 家 教 育 部 批 准 由 湖 北 大 学 举 办 的 具 有 学 士 学 位 授 予 权 的 全 日 制 普 通 高 等 院 校, 是 湖 北 省 首 批 应 用 技 术 转 型 发 展 试 点 院 校 之 一 学 院 非 常 注 重 规 模 质

12. 家 庭 年 平 均 收 支 儲 蓄 表 列 示 如 下 : 消 費 支 出 為 66 萬 元, 利 息 支 出 為 4 萬 元, 經 常 性 移 轉 支 出 為 16 萬 元, 所 得 收 入 總 計 為 109 萬 元, 則 可 支 配 所 得 為 多 少? (1) 43 萬 元 (2)

活 動 流 程 時 間 教 學 資 源 評 量 ( 二 ) 活 動 一 : 地 震 所 帶 來 的 傷 害 5 學 生 能 踴 1. 教 師 提 問 : 看 完 剛 的 影 片, 有 沒 有 注 意 躍 的 舉 手 到 地 震 對 我 們 所 帶 來 的 傷 害 有 哪 些? 回 答 2. 學 生

(1) C

《人员招聘与任用》

出 青 岛 优 势 创 新 跨 境 电 子 商 务 发 展 机 制 坚 持 协 调 发 展 在 发 展 中 规 范 在 规 范 中 发 展 正 确 处 理 好 政 府 与 市 场 规 范 与 发 展 当 前 与 长 远 进 口 与 出 口 监 管 与 便 利 化 等 关 系 坚 持 绿 色 发 展

2


制 普 通 高 中 学 生 职 业 高 中 学 生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学 生 均 可 参 加 1 2, 大 赛 命 題 : 本 届 大 赛 由 中 国 中 学 生 作 文 大 赛 命 题 委 员 会 命 题 初 中 组 高 中 组 各 1 6 道 题 目 供 参 赛 者 选 用 见 附 件 全

!$ 能 利 用 床 旁 影 像 学 检 查 手 段 迅 速 作 出 主 动 脉 夹 层 的 定 性 诊 断 和 定 位 诊 断 一 旦 明 确 诊 断 迅 速 联 系 胸 外 科 做 好 手 术 准 备 以 分 秒 必 争 挽 救 患 者 的 生 命 作 为 第 一 要 务 杨 鹏 曲 阜 市 中

目 录 一 参 保 范 围 对 象 和 费 用 缴 纳 二 个 人 账 户 资 金 的 管 理 和 使 用 一 构 成 二 的 使 用 范 围 三 个 人 账 户 资 金 用 于 门 诊 就 医 和 药 店 购 药 费 用 报 销 的 办 法 四 医 疗 保 险 卡 的 作 用 五 使 用 医 疗


* +, -.%, * %(/, & 0!

第 期 惠鹏飞 宋代招抚使始置时间与设置缘由考 营招抚 制 置 使 续 资 治 通 鉴 长 编 与 宋 史 均 有 营马 步 军 都 部 署 平 定 之 后 改 户 部 侍 郎 罢 政 记载 事 隆平集 也记载了赵昌言任参知政事 开宝七年十月 丁酉 以吴 越 王? 为 期间的使职情况 淳化四年参知政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人鱼菽之祭 春秋修其祖庙 士一庙 大夫三 以时有 门 与 行 礼记 月令 云 孟冬之月 天子 事于五祀 盖无出门之祭 今富者祈名岳 望山川 乃祈来年于天宗 大割祀于公社及门闾 腊先祖五 椎牛击鼓 戏倡%像 中者南居当路 水上云台 屠羊 祀 礼记 曲礼下 天子 祭五祀 岁遍 郑 杀狗 鼓瑟吹笙 贫者鸡

升 温 进 一 步 推 动 了 房 价 的 上 升 近 年 丽 水 城 区 商 品 住 宅 价 格 变 动 情 况 单 位 元 + %

7

! " # $!

附 件 印 发 你 们 请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附 件 广 西 年 春 季 中 小 学 推 荐 公 告 目 录 教 辅 材 料 表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物 价 局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局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教 育 厅 年 月 日 政 府 信 息

马太亨利完整圣经注释—雅歌

目 录 一 国 家 教 育 部 文 件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高 等 教 育 法 1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教 师 法 9 3. 高 等 学 校 教 学 管 理 要 点 关 于 加 强 高 等 学 校 本 科 教 学 工 作 提 高 教 学 质 量 的 若 干 意

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三日會議

(1) (2) (3) 1. (1) 2

<4D F736F F D20A662A4ACC170BAF4A457B56FA747ADD3A448B8EAAEC6AABAAA60B74EA8C6B6B52D636E2D D312D3137>

(Microsoft Word \256\325\260\310\267|\304\263\254\366\277\375.doc)

(i) (ii) (iii) (iv) 380,000 [ ] , , % % % 5.5% 6.5%

Transcription:

會 議 時 間 臺 北 市 立 大 同 高 級 中 學 104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工 作 坊 國 中 部 社 會 領 域 第 六 次 會 議 紀 錄 105 年 4 月 27 日 星 期 三 8 時 10 分 至 11 時 0 分 會 議 地 點 教 務 處 旁 討 論 區 會 議 主 席 蔡 靚 婷 會 議 記 錄 李 意 文 出 席 人 員 如 簽 到 表 所 列 會 議 內 容 一 召 集 人 轉 達 事 項, 如 附 件 一 二 105 學 年 度 人 員 推 派 ; 1. 召 集 人 課 發 會 委 員 : 陳 思 樺 師 2. 教 學 觀 摩 教 師 : 蘇 姵 蓉 師 3. 數 位 科 技 應 用 於 教 學 亮 點 計 畫 種 子 教 師 : 林 倩 如 師 三 段 考 試 題 分 析 與 補 救 教 學 實 施 分 享, 如 附 件 二 四 討 論 寰 宇 臺 灣 寰 宇 中 國 學 習 單 設 計 2, 如 附 件 三 與 附 件 四 1

召 集 人 靚 婷 師 宣 達 重 要 事 項 討 論 寰 宇 臺 灣 寰 宇 中 國 的 學 習 單 召 集 人 教 學 / 教 務 組 長 教 務 主 任 校 長 2

附 件 一 臺 北 市 立 大 同 高 級 中 學 104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5 月 召 集 人 聯 席 會 議 重 點 105.04.25 一 召 集 人 聯 席 會 議 程 序 ( 一 ) 主 席 致 詞 ( 二 ) 業 務 單 位 報 告 1. 法 令 宣 導 : 無 2. 前 次 會 議 回 覆 一 覽 表 3. 共 同 事 項 : (1) 教 師 甄 選 考 場 教 室, 請 協 助 淨 空 與 環 境 整 理 : I. 4 月 25 日 ( 一 ) 傍 晚 起 教 學 大 樓 二 樓 教 室 II. 5 月 1 日 ( 日 ) 傍 晚 全 天 起 教 學 大 樓 三 樓 教 室 (2) 4 月 25 日 ( 一 ) 北 市 科 展 作 品 佈 置 (3) 5 月 5 日 ( 四 ) 教 室 日 誌 抽 查 (4) 5 月 10 日 ( 二 ) 11 日 ( 三 ) 第 二 次 期 中 考 ( 含 高 三 期 末 考 及 藝 能 科 考 試 ) (5)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相 關 事 宜 : I. 本 次 設 有 36 間 試 場, 試 場 位 置 為 教 學 大 樓 2~5 樓, 預 備 試 場 為 903 教 室, 教 學 大 樓 1 樓 為 各 校 考 生 休 息 室 II. 5 月 13 日 ( 五 ) 下 午 停 課 進 行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考 場 布 置 12:00-12:30 教 室 淨 空 檢 查 III. 5 月 13 日 ( 五 )12:10 會 考 監 試 工 作 說 明 會 IV. 本 校 國 九 學 生 於 成 功 高 中 應 考, 將 另 行 召 開 考 生 服 務 隊 會 議 (6) 5 月 17 日 ( 二 )12:10 教 科 書 評 選 委 員 會 議, 請 各 科 評 選 教 科 書 時 需 包 含 量 化 評 選 及 文 字 描 述 兩 部 分 (7) 5 月 23 日 ( 一 )11:10 為 本 學 期 最 後 一 次 召 集 人 聯 席 會 議, 屆 時 請 105 學 年 度 新 任 召 集 人 一 同 出 席 ( 附 件 一 ) 下 任 召 集 人 : 思 樺 I. 臺 北 市 高 級 中 學 教 學 研 究 會 設 置 計 畫 : 具 備 該 科 教 學 年 資 5 年 以 上 且 任 教 該 校 3 年 以 上 者, 任 期 1-2 年, 並 得 連 任 一 次 為 原 則 II. 臺 北 市 國 民 中 學 領 域 召 集 人 設 置 計 畫 : 具 備 該 科 教 學 年 資 三 年 以 上 且 任 教 該 校 二 年 以 上 者, 任 期 一 任 兩 年, 並 得 連 任 為 原 則 (8) 教 育 局 每 年 於 8 月 擇 期 辦 理 高 中 六 大 學 科 主 席 研 討 會 國 中 各 領 域 召 集 人 調 訓, 請 新 任 召 集 人 屆 時 出 席 與 會 地 點 未 定 (9) 各 科 重 要 議 題 融 入 課 程 的 單 元 需 繳 交 教 學 單 元 設 計 學 習 單 或 ppt( 批 改 過 ) 上 課 照 片 2 張, 請 於 6 月 10 日 ( 五 ) 前 以 電 子 檔 交 予 教 學 組 教 務 組 4. 高 中 部 : (1) 4 月 25 日 ( 一 ) 高 一 高 二 作 業 抽 查 ( 物 理 地 理 地 科 ) (2) 4 月 28 日 ( 四 ) 高 一 升 高 二 選 組 辦 法 公 布 高 一 選 組 開 始 ( 至 5/27) (3) 升 高 中 體 育 班 運 動 績 優 生 報 名 (5/2-5) (4) 大 學 指 考 分 發 證 明 文 件 審 查 繳 件 (5/2-31) (5) 大 學 個 人 申 請 正 備 取 生 上 網 登 錄 就 讀 志 願 序 (5/3-4) (6) 5 月 6 日 ( 五 ) 國 九 下 國 英 數 大 補 考 (15:20-16:50) (7) 5 月 16-18 日 高 三 二 手 教 科 書 回 收 (8) 5 月 16 日 ( 一 ) 高 三 教 師 繳 交 成 績 截 止 3

(9) 5 月 17 日 ( 二 ) 公 告 高 三 補 考 名 單 (10) 5 月 20 日 ( 五 ) 高 三 補 考 5. 國 中 部 : (1) 4 月 27 日 ( 三 ) 國 中 部 作 業 抽 查 ( 地 理 英 語 作 文 生 涯 檔 案 ) (2) 4 月 29 日 ( 五 ) 第 七 節 國 七 八 英 文 單 字 暨 英 聽 測 驗 國 九 成 績 登 錄 截 止 (3) 5 月 4 日 ( 三 )7:40 國 中 英 文 抽 背 (4) 5 月 12 日 ( 四 ) 國 九 學 生 成 績 審 查 委 員 會 (12:10) 國 九 夜 自 習 結 束 (5) 5 月 13 日 ( 五 )15:00-17:00 會 考 考 生 查 看 考 場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公 布 考 場 平 面 圖 和 試 場 分 配 表 (6) 臺 北 市 國 民 中 學 學 生 成 績 評 量 補 充 規 定 自 105 年 8 月 1 日 施 行 ( 如 附 件 二 ) (7) 5 月 20 日 ( 五 ) 學 習 增 能 班 第 二 期 結 束 (8) 預 計 5 月 20 日 ( 五 ) 回 收 藝 術 與 人 文 領 域 學 習 專 長 認 證 記 錄 卡 並 辦 理 敘 獎 ( 三 ) 各 處 室 報 告 報 告 內 容 學 務 處 共 同 部 分 : 一 5/4 將 審 核 畢 業 班 傑 出 市 長 獎 審 查, 請 老 師 儘 早 推 薦 優 秀 的 同 學, 相 關 推 薦 辦 法 已 公 布 在 本 校 網 頁 二 5/2-5/5 將 辦 理 全 校 教 職 員 之 CPR+AED 研 習, 依 規 定 每 人 需 CPR+AED 研 習 兩 小 時, 請 老 師 把 握 機 會, 出 席 該 科 教 學 研 究 會 後 立 刻 參 加 研 習, 避 免 日 後 尚 須 到 其 他 單 位 研 習 之 麻 煩 三 6/2 下 午 將 舉 行 畢 業 典 禮 ( 國 七 八 上 午 正 常 上 課 ),5/9 擬 舉 行 第 三 次 籌 備 會 議 6/14 上 午 國 九 惜 別 會 高 中 部 : 一 5/6 將 舉 行 高 三 德 育 審 查 會 議 二 高 中 社 團 評 鑑 將 於 5/16-5/18 辦 理 國 中 部 : 4/29 下 午 3:20 將 舉 行 國 九 包 高 中, 歡 迎 老 師 共 襄 盛 舉 總 務 處 一 105 年 度 修 建 工 程 暑 期 施 作 項 目 : ( 一 ) 圖 書 館 閱 覽 室 自 習 室 綜 合 會 議 室 廁 所 改 善 工 程 ( 二 ) 全 校 廣 播 電 話 系 統 改 善 工 程 ( 三 ) 教 學 大 樓 B 棟 耐 震 補 強 工 程 ( 四 ) 至 美 樓 耐 震 補 強 工 程 ( 五 ) 專 科 教 室 環 境 改 善 工 程 ( 生 科 教 室 ) ( 六 ) 家 政 教 室 排 油 煙 管 整 修 工 程 ( 七 ) 游 泳 池 池 體 整 修 工 程 ( 統 籌 款 ) 二 2017 世 界 大 學 運 動 會 田 徑 擲 部 暖 身 場 地, 未 來 將 會 整 修 田 徑 場 跑 道 草 皮 擲 部 場 地 臨 時 盥 洗 室 休 息 室 等, 施 工 期 間 為 2016 年 6 月 至 12 月 ; 養 護 期 ( 含 比 賽 期 ) 為 2017 年 1-8 月 三 體 育 組 一 樓 鐵 捲 門 已 完 成 修 改 加 裝 小 門 4

輔 導 室 圖 書 館 一 教 育 局 於 5 月 份 將 辦 理 性 平 議 題 融 入 領 域 教 學 教 案 徵 件, 屆 時 請 各 領 域 踴 躍 報 名 參 加 二 4/29( 五 ) 上 午 10-12 時 辦 理 輔 導 知 能 研 習, 議 題 : 專 注 於 寬 廣 - 保 有 工 作 熱 情 的 秘 訣, 地 點 : 簡 報 室,5/19( 四 ) 下 午 14-16 點 辦 理 親 職 講 座, 議 題 : 看 新 聞 學 思 考 : 增 進 孩 子 對 世 界 的 理 解 力 與 知 識 力, 地 點 : 簡 報 室, 歡 迎 老 師 報 名 參 加 共 同 事 項 一 數 位 科 技 應 用 於 教 學 亮 點 : 本 學 期 將 續 辦 數 位 教 學 教 師 社 群, 內 容 主 要 為 本 校 教 師 使 用 數 位 科 技 融 入 教 學 分 享 未 來 還 有 3 場 研 習, 歡 迎 有 興 趣 老 師 參 與 課 程, 詳 細 時 間 地 點 如 下 課 程 時 間 授 課 地 點 課 程 內 容 授 課 講 師 4/28( 四 )13:10~15:00 智 慧 教 室 1 智 慧 教 室 授 課 示 範 暨 線 上 教 學 影 片 概 論 5/11( 三 )09:10~11:00 智 慧 教 室 2 IRS 及 AR 之 教 學 實 例 分 享 與 實 作 5/26( 四 )13:10~15:00 5/27( 五 )13:10~15:00 二 資 訊 素 養 融 入 課 程 陳 宏 銘 師 葉 明 琪 師 科 技 教 室 影 片 設 計 剪 輯 操 作 許 鈺 苓 師 依 教 育 局 北 市 教 資 字 第 10437744700 號 函, 依 104-2 各 領 域 於 教 學 研 究 會 時 協 助 詢 問 有 意 願 融 入 課 程 之 教 師 ( 名 單 如 下 表 ), 麻 煩 教 師 於 105.06.17( 五 ) 前 將 1. 授 課 單 元 表 2. 授 課 教 材 意 見 表 3. 每 單 元 3 份 學 生 填 寫 學 習 單 提 供 圖 書 館 若 有 其 他 疑 問 請 洽 圖 書 館 陳 宏 銘 師, 感 謝 老 師 的 協 助 ( 授 課 3 單 元 ( 含 ) 以 上 嘉 獎 1 次 授 課 5 單 元 ( 含 ) 以 上 嘉 獎 2 次 ) 科 目 教 師 姓 名 科 目 教 師 姓 名 高 中 英 文 曹 家 寧 國 中 電 腦 黃 仲 信 高 中 數 學 張 竣 堯 ( 已 繳 交 ) 國 中 英 文 賴 珈 伶 高 中 化 學 黃 建 文 國 中 社 會 陳 思 樺 高 中 物 理 陳 冠 宏 國 中 社 會 蘇 姵 蓉 高 中 資 訊 蔡 志 敏 國 中 自 然 葉 明 琪 高 中 資 訊 吳 姿 瑩 圖 書 館 資 訊 教 育 潘 姿 伶 ( 已 繳 交 ) 高 中 資 訊 陳 瑞 宜 圖 書 館 資 訊 教 育 陳 宏 銘 ( 已 繳 交 ) 高 中 地 理 許 鈺 苓 三 國 家 教 育 研 究 院 104 年 度 製 作 之 教 學 影 片 歡 迎 教 師 點 選 觀 賞 並 惠 予 填 寫 意 見 調 查 表 國 家 教 育 研 究 院 104 年 度 製 作 之 教 學 影 片, 業 已 掛 載 於 該 院 愛 學 網 (http://stv.moe.edu.tw/) 國 教 院 教 學 媒 體 資 源 區, 上 網 至 各 領 域 觀 看 ; 另 為 瞭 解 影 片 製 作 品 質 及 是 否 符 合 教 師 需 求 意 見, 惠 請 於 觀 看 後 協 助 填 寫 使 用 意 見 問 卷 調 查 (http://question. naer.edu.tw/custom/questionnaire/questionnaire_list.php), 俾 作 為 該 院 改 進 與 提 升 未 來 編 製 各 學 科 教 學 影 片 之 參 考 填 表 人 留 下 連 絡 資 料 者, 該 院 將 於 105 年 7 月 15 日 (6 月 底 前 填 表 者 ) 10 月 15 日 (9 月 底 前 填 表 者 ) 進 行 二 階 段 抽 獎 ( 得 獎 名 單 將 公 5

告 於 該 院 愛 學 網 ); 第 1 階 段 未 中 獎 者, 可 參 加 第 2 階 段 抽 獎, 致 贈 精 美 禮 品, 越 早 填 寫 填 寫 科 別 越 多, 抽 獎 機 會 越 多 1. 國 民 中 學 請 填 寫 國 中 國 文 國 中 英 語 社 會 科 體 育 教 學 品 德 教 育 教 學 各 影 片 意 見 調 查 表 2. 高 級 中 學 請 填 寫 社 會 科 體 育 教 學 品 德 教 育 教 學 各 影 片 意 見 調 查 表 高 中 部 一 全 國 高 中 讀 書 心 得 及 小 論 文 寫 作 比 賽 全 國 第 1050315 梯 次 高 中 讀 書 心 得 寫 作 比 賽, 校 內 投 稿 篇 數 計 有 66 篇 本 校 評 審 篇 數 共 計 135 篇, 感 謝 高 中 國 文 科 教 師 協 助 評 分 全 國 第 1050331 梯 次 高 中 小 論 文 寫 作 比 賽, 校 內 投 稿 篇 數 計 有 17 篇 二 大 同 講 堂 日 期 時 間 地 點 主 題 題 綱 內 容 主 講 人 圖 書 館 潘 姿 伶 主 任 105.05.06 ( 五 ) 15:20~16:10 (1 小 時 ) 本 校 1F 綜 合 會 議 室 日 本 關 東 學 習 之 旅 心 得 分 享 1. 東 京 群 馬 介 紹 2. Homestay 體 驗 分 享 3. 狛 江 高 校 參 訪 分 享 4. 三 田 高 校 參 訪 分 享 5. 日 本 飲 食 生 活 文 化 分 享 103- 林 昱 均 同 學 110- 林 婷 羚 同 學 110- 肇 綺 筠 同 學 114- 李 怡 潔 同 學 114- 陳 米 其 同 學 113- 劉 潔 瑜 同 學 歡 迎 對 國 際 教 育 有 興 趣 同 學 及 師 長 參 加 宣 導 通 訊 軟 體 LINE 的 防 詐 騙 與 安 全 隱 私 設 定 LINE 的 資 安 疑 慮 1. LINE 是 一 家 於 日 本 註 冊 的 韓 商 Naver 公 司, 因 此 主 機 / 伺 服 器 建 置 在 韓 國 與 日 本 2. LINE 群 組 內 任 何 人 都 可 新 增 人 員 至 群 組, 有 可 能 造 成 無 關 之 人 員 都 可 閱 讀 群 組 內 的 討 論 內 容 3. Line 為 新 興 詐 騙 手 法 之 工 具 : 可 能 傳 遞 惡 意 連 結 造 成 手 機 中 毒 小 額 付 費 連 結 等 4. 不 宜 / 不 適 合 透 過 LINE 傳 遞 列 為 機 密 ( 敏 ) 資 料 或 公 文 的 資 料 研 發 處 一 第 17 屆 行 動 研 究 徵 件, 高 中 組 網 路 報 名 並 上 傳 稿 件 電 子 檔 之 日 期 為 105 年 5 月 2 日 ( 一 ) 至 5 月 9 日 ( 一 )24 時 止, 國 中 組 網 路 報 名 並 上 傳 稿 件 電 子 檔 之 日 期 為 105 年 5 月 6 日 ( 五 ) 至 105 年 5 月 12 日 ( 四 )24 時 止 參 賽 人 員 須 事 先 向 實 研 組 申 請 網 路 報 名 序 號 後 始 能 進 行 網 路 報 名 紙 本 電 子 檔 光 碟 教 材 教 具 實 物 之 校 內 收 件 截 止 日 期, 高 中 組 為 105 年 5 月 11 日 ( 三 ), 國 中 組 為 105 年 5 月 13 日 ( 五 ) 二 本 校 為 臺 師 大 北 區 自 造 教 育 種 子 師 資 培 訓 衛 星 學 校 之 一,6 月 3 日 ( 五 )14:00~16:05 於 師 大 舉 行 合 作 備 忘 錄 簽 署 記 者 會 另 本 校 亦 為 教 育 局 指 定 的 創 客 教 育 種 子 學 校 之 一 三 自 即 日 起 凡 於 臺 北 市 公 訓 處 參 加 之 研 習 課 程, 均 可 匯 入 全 國 教 師 在 職 研 習 網 四 本 校 105~108 學 年 度 教 專 多 年 期 組 計 畫, 已 審 核 通 過 6

教 官 室 一 鑑 於 有 師 長 反 映 有 些 學 生 在 剛 上 課 時 仍 會 拿 著 樂 食 館 或 合 作 社 的 食 物 緩 緩 進 入 教 室 的 情 形, 學 校 根 據 相 關 合 約 已 再 次 提 醒 樂 食 館 及 合 作 社, 於 上 課 後 就 不 要 再 販 售 相 關 商 品, 也 請 各 位 師 長 協 助 提 醒, 若 仍 有 以 上 情 況 時 可 轉 告 導 師 或 輔 導 教 官 協 處 二 本 (25) 日 下 午 第 七 節, 部 分 高 一 教 室 將 作 為 教 甄 試 場, 屆 時 教 官 室 將 協 助 試 場 整 備, 也 請 師 長 提 醒 同 學 們 放 學 後 儘 速 返 家, 以 利 試 場 佈 置 三 請 落 實 點 名 並 注 意 學 生 上 課 的 出 缺 勤 或 遲 到 等 情 形, 如 果 發 現 異 常 請 協 助 轉 告 導 師 輔 導 教 官 或 生 教 ( 輔 ) 組 協 處 ( 四 ) 提 案 討 論 ( 五 ) 臨 時 動 議 ( 六 ) 校 長 指 導 ( 七 ) 散 會 二 本 學 期 各 次 教 學 研 究 會 ( 或 社 群 活 動 ) 之 簽 到 表 會 議 記 錄 會 議 資 料 會 議 照 片 等, 請 召 集 人 於 學 期 末 以 word 檔 格 式 彙 整 交 回 教 學 組 教 務 組, 並 同 步 更 新 各 科 ( 領 域 ) 網 頁, 謝 謝! 說 明 : 請 各 科 召 集 人 協 助 填 寫 本 表, 並 請 於 5 月 13 日 ( 週 五 ) 前 交 至 教 學 組 教 務 組 臺 北 市 國 民 中 學 學 生 成 績 評 量 補 充 規 定 修 正 對 照 表 105.02.19. 局 務 會 議 修 訂 版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文 字 說 明 一 本 補 充 規 定 依 國 民 教 育 法 第 十 三 一 本 補 充 規 定 依 國 民 教 育 法 一 修 正 國 民 7

條 第 一 項 及 國 民 小 學 及 國 民 中 學 學 生 成 績 評 量 準 則 第 十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二 國 民 中 學 學 生 ( 以 下 簡 稱 學 生 ) 成 績 評 量 原 則 依 國 民 小 學 及 國 民 中 學 學 生 成 績 評 量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成 績 評 量 準 則 ) 第 四 條 規 定 辦 理 其 中 形 成 性 評 量, 指 教 師 教 學 過 程 中, 為 了 解 學 生 學 習 情 形, 所 進 行 之 評 量 ; 總 結 性 評 量, 指 教 師 於 教 學 活 動 結 束 後, 為 了 解 學 生 學 習 成 就 所 進 行 之 評 量 ; 診 斷 性 評 量, 指 診 斷 學 生 學 習 情 緒 或 人 際 關 係 困 難, 作 為 個 別 輔 導 與 補 救 教 學 依 據 所 進 行 之 評 量 ; 安 置 性 評 量, 指 依 據 學 生 之 學 習 表 現 與 需 求, 評 估 特 殊 性 向 能 力, 提 供 適 切 安 置 所 進 行 之 評 量 三 學 習 領 域 評 量 依 下 列 各 學 習 領 域 辦 理 : ( 一 ) 語 文 ( 二 ) 數 學 ( 三 ) 社 會 ( 四 )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 五 ) 健 康 與 體 育 ( 六 ) 藝 術 與 人 文 ( 七 ) 綜 合 活 動 彈 性 學 習 課 程 之 評 量 得 併 入 各 學 習 領 域 評 量 之 四 學 習 領 域 評 量 應 兼 顧 平 時 評 量 及 定 期 評 量, 並 依 下 列 各 款 規 定 辦 理 : ( 一 ) 定 期 評 量, 每 學 期 至 多 三 次 ; 由 各 學 習 領 域 課 程 小 組 8 第 十 三 條 第 一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二 國 民 中 學 學 生 ( 以 下 簡 稱 學 生 ) 成 績 評 量 原 則 依 國 民 小 學 及 國 民 中 學 學 生 成 績 評 量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成 績 評 量 準 則 ) 第 四 條 規 定 辦 理 其 中 形 成 性 評 量, 指 教 師 教 學 過 程 中, 為 了 解 學 生 學 習 情 形, 所 進 行 之 評 量 ; 總 結 性 評 量, 指 教 師 於 教 學 活 動 結 束 後, 為 了 解 學 生 學 習 成 就 所 進 行 之 評 量 ; 診 斷 性 評 量, 指 診 斷 學 生 學 習 情 緒 或 人 際 關 係 困 難, 作 為 個 別 輔 導 與 補 救 教 學 依 據 所 進 行 之 評 量 ; 安 置 性 評 量, 指 依 據 學 生 之 學 習 表 現 與 需 求, 評 估 特 殊 性 向 能 力, 提 供 適 切 安 置 所 進 行 之 評 量 三 學 習 領 域 評 量 依 下 列 各 學 習 領 域 辦 理 : ( 一 ) 語 文 ( 二 ) 數 學 ( 三 ) 社 會 ( 四 )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 五 ) 健 康 與 體 育 ( 六 ) 藝 術 與 人 文 ( 七 ) 綜 合 活 動 彈 性 學 習 課 程 之 評 量 得 併 入 各 學 習 領 域 評 量 之 四 學 習 領 域 評 量 應 兼 顧 平 時 評 量 及 定 期 評 量, 並 依 下 列 各 款 規 定 辦 理 : ( 一 ) 定 期 評 量, 每 學 期 至 多 三 次 ; 由 各 學 教 育 法 依 據 條 文 項 次 二 配 合 國 民 小 學 及 國 民 中 學 學 生 成 績 評 量 準 則 第 十 條 第 二 項 增 列 無 修 正 無 修 正 一 依 據 國 民 小 學 及 國 民 中 學 學 生 成 績 評 量 準 則 第

擬 定 評 量 方 式 實 施 日 期 及 送 教 務 處 彙 辦, 並 經 課 程 發 展 委 員 會 審 議 通 過 後, 於 每 學 期 初 公 布 ( 二 ) 定 期 評 量 成 績 與 平 時 評 量 成 績 各 占 學 期 成 績 百 分 之 五 十 四 十 及 百 分 之 六 十 ( 三 ) 學 校 教 師 應 共 同 參 與 擬 定 與 修 正 各 項 定 期 評 量 與 平 時 評 量 之 實 施 原 則 定 期 評 量 應 由 各 學 習 領 域 教 師 組 成 命 題 與 審 題 小 組, 建 立 命 題 與 審 題 機 制, 並 兼 顧 評 量 內 容 之 難 易 度 與 鑑 別 度, 及 遵 守 迴 避 原 則, 以 維 護 評 量 之 合 理 性 專 業 性 診 斷 性 公 平 性 及 保 密 性, 以 促 進 學 生 學 習 表 現 ( 四 ) 學 習 領 域 平 時 評 量 之 實 施, 應 依 下 列 原 則 辦 理 : 1. 應 符 合 教 學 目 標, 採 取 彈 性 多 元 化 方 式, 配 合 教 學 進 度, 並 兼 顧 學 生 學 習 需 求, 教 師 並 得 依 學 生 日 常 學 習 表 現 訂 定 評 量 方 式 2. 平 時 評 量 之 次 數 及 時 間, 由 教 師 審 酌 教 學 需 求 自 定 之 3. 應 利 用 課 堂 時 間 實 施, 個 別 狀 況 之 補 考 補 行 評 量 則 例 外 提 早 到 校 之 學 生, 學 校 應 輔 導 學 生 自 主 學 習, 不 得 強 制 抄 寫 寫 練 習 卷 或 實 施 考 試 4. 學 習 領 域 之 學 期 總 平 均 成 績, 為 各 學 習 領 域 之 學 期 成 績 乘 以 各 該 領 域 每 週 學 習 節 數, 所 得 總 和 再 以 每 週 學 習 領 域 總 節 數 除 之 ( 五 ) 運 用 彈 性 學 習 節 數 所 開 設 之 社 團 活 動 課 程, 每 學 期 至 少 評 量 一 次 第 五 款 總 結 性 評 量 之 科 別 及 次 數, 9 習 領 域 課 程 小 組 擬 定 評 量 方 式 實 施 日 期 及 送 教 務 處 彙 辦, 並 經 課 程 發 展 委 員 會 審 議 通 過 後, 於 每 學 期 初 公 布 ( 二 ) 定 期 評 量 成 績 與 平 時 評 量 成 績 各 占 學 期 成 績 百 分 之 五 十 ( 三 ) 學 習 領 域 平 時 評 量 之 實 施, 應 依 下 列 原 則 辦 理 : 1. 應 符 合 教 學 目 標, 採 取 彈 性 多 元 化 方 式, 配 合 教 學 進 度, 並 兼 顧 學 生 學 習 需 求, 教 師 並 得 依 學 生 日 常 學 習 表 現 訂 定 評 量 方 式 2. 平 時 評 量 之 次 數 及 時 間, 由 教 師 審 酌 教 學 需 求 自 定 之 3. 應 利 用 課 堂 時 間 實 施, 個 別 狀 況 之 補 考 則 例 外 提 早 到 校 之 學 生, 學 校 應 輔 導 學 生 自 主 學 習, 不 得 強 制 抄 寫 寫 練 習 卷 或 實 施 考 試 4. 學 習 領 域 之 學 期 總 平 均 成 績, 為 各 學 習 領 域 之 學 期 成 績 乘 以 各 該 領 域 每 週 學 習 節 數, 所 得 總 和 再 以 每 週 學 習 領 域 總 節 數 除 之 ( 四 ) 運 用 彈 性 學 習 節 數 六 條 第 二 項, 學 習 領 域 評 量 應 兼 顧 定 期 評 量 及 平 時 評 量 定 期 評 量 性 質 屬 總 結 性 評 量, 現 行 各 校 多 規 劃 每 學 期 二 至 三 次 紙 筆 測 驗 為 主, 本 局 仍 建 議 各 校 應 兼 採 多 元 評 量 方 式 另 為 顧 及 學 生 個 別 差 異, 鼓 勵 多 元 智 能 表 現, 經 104 年 7 月 27 日 臺 北 市 國 中 教 務 工 作 小 組 決 議, 調 整 定 期 評 量 及 平 時 評 量 比 例 為 百 分 之 四 十 及 百 分 之 六 十 二 依 據 國 教 署 於 103 年 5 月 20 日 研 商 國 民 小 學 及 國 民 中 學 學 生 成 績 評 量 準 則 相 關 配 套 措 施 會 議 紀 錄 所 附, 直 轄 市 縣

由 班 級 導 師 協 調 統 計 及 調 整, 並 定 期 公 布 五 學 校 辦 理 學 生 定 期 評 量 時, 對 於 准 假 缺 考 者, 應 於 銷 假 後 立 即 補 考 補 行 評 量, 並 於 學 期 成 績 結 算 前 完 成 無 故 缺 考 者, 不 得 補 考 補 行 評 量, 其 成 績 以 零 分 計 算 補 考 補 行 評 量 成 績 除 以 實 得 分 數 計 算 為 原 則 外, 得 依 下 列 規 定 計 算 : ( 一 ) 因 公 喪 假 或 不 可 抗 力 事 由 缺 考 者, 按 實 得 分 數 計 算 ( 二 ) 因 病 假 缺 考 者, 其 成 績 在 六 十 分 以 下 者, 依 實 得 分 數 計 10 所 開 設 之 社 團 活 動 課 程, 每 學 期 至 少 評 量 一 次 第 五 款 總 結 性 評 量 之 科 別 及 次 數, 由 班 級 導 師 協 調 統 計 及 調 整, 並 定 期 公 布 五 學 校 辦 理 學 生 定 期 評 量 時, 對 於 准 假 缺 考 者, 應 於 銷 假 後 立 即 補 考, 並 於 學 期 成 績 結 算 前 完 成 無 故 缺 考 者, 不 得 補 考, 其 成 績 以 零 分 計 算 補 考 成 績 依 下 列 規 定 計 算 : ( 一 ) 因 公 喪 假 或 不 可 抗 力 事 由 缺 考 者, 按 實 得 分 數 計 算 ( 二 ) 因 病 假 缺 考 者, 其 ( 市 ) 政 府 推 動 學 生 成 績 評 量 預 警 輔 導 及 補 救 措 施 之 自 我 檢 核 表, 明 定 命 題 與 審 題 機 制 規 範 三 依 據 國 民 小 學 及 國 民 中 學 學 生 成 績 評 量 準 則 第 六 條 第 三 項, 將 補 考 修 正 為 補 行 評 量 四 新 增 第 四 點 第 一 項 第 三 款, 已 明 定 由 學 校 教 師 共 同 參 與 擬 定 與 修 正 定 期 評 量 及 平 時 評 量 之 實 施 原 則, 為 避 免 內 容 重 複, 爰 刪 除 第 四 點 第 二 項 一 依 據 國 民 小 學 及 國 民 中 學 學 生 成 績 評 量 準 則 第 六 條 第 三 項, 將 補 考 修 正 為 補 行 評 量 二 依 據 國 民

算 ; 超 過 六 十 分 者, 其 超 過 部 分 以 百 分 之 九 十 計 算 ( 三 ) 因 事 假 缺 考 者, 其 成 績 在 六 十 分 以 下 者, 依 實 得 分 數 計 算 ; 超 過 六 十 分 者, 其 超 過 部 分 以 百 分 之 七 十 計 算 六 學 生 成 績 之 登 記 及 處 理 應 資 訊 化, 學 習 領 域 評 量 由 教 務 處 主 辦 ; 日 常 生 活 表 現 評 量 由 學 生 事 務 處 主 辦 ; 各 任 課 教 師 及 導 師 應 配 合 辦 理 各 項 成 績 評 量 相 關 表 冊, 由 本 局 另 定 之 七 學 生 成 績 評 量 紀 錄, 學 校 應 分 別 於 實 施 定 期 評 量 及 學 期 結 束 後, 以 書 面 通 知 父 母 或 監 護 人 及 學 生 八 學 校 應 組 成 學 生 成 績 評 量 審 查 委 員 會 輔 導 小 組 ( 以 下 簡 稱 審 查 委 員 會 ), 審 查 第 三 點 各 款 之 評 量 紀 錄, 並 研 議 及 審 查 學 生 成 績 評 量 之 相 關 事 宜 審 查 委 員 學 生 成 績 評 量 輔 導 小 組 由 教 務 主 任 召 集, 置 委 員 五 人 至 十 七 人, 由 學 校 行 政 人 員 代 表 教 師 ( 會 ) 代 表 教 師 會 代 表 及 家 長 會 代 表 及 特 教 家 長 代 表 組 成 其 設 置 要 點 應 經 由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學 生 成 績 評 量 輔 導 小 組 應 於 每 學 期 針 對 各 學 習 領 域 未 達 及 格 標 準 學 生 名 單 召 開 會 議, 視 需 要 邀 請 原 任 課 教 師 未 達 及 格 標 準 學 生 及 學 11 成 績 在 六 十 分 以 下 者, 依 實 得 分 數 計 算 ; 超 過 六 十 分 者, 其 超 過 部 分 以 百 分 之 九 十 計 算 ( 三 ) 因 事 假 缺 考 者, 其 成 績 在 六 十 分 以 下 者, 依 實 得 分 數 計 算 ; 超 過 六 十 分 者, 其 超 過 部 分 以 百 分 之 七 十 計 算 六 學 生 成 績 之 登 記 及 處 理 應 資 訊 化, 學 習 領 域 評 量 由 教 務 處 主 辦 ; 日 常 生 活 表 現 評 量 由 學 生 事 務 處 主 辦 ; 各 任 課 教 師 及 導 師 應 配 合 辦 理 各 項 成 績 評 量 相 關 表 冊, 由 本 局 另 定 之 七 學 生 成 績 評 量 紀 錄, 學 校 應 分 別 於 實 施 定 期 評 量 及 學 期 結 束 後, 以 書 面 通 知 父 母 或 監 護 人 及 學 生 八 學 校 應 組 成 學 生 成 績 評 量 審 查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審 查 委 員 會 ), 審 查 第 三 點 各 款 之 評 量 紀 錄, 並 研 議 及 審 查 學 生 成 績 評 量 之 相 關 事 宜 審 查 委 員 由 教 務 主 任 召 集, 置 委 員 五 人 至 十 七 人, 由 學 校 行 政 人 員 代 表 教 師 代 表 教 師 會 代 表 及 家 長 會 代 表 組 成 其 設 置 要 點 應 經 由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教 育 法 國 民 小 學 及 國 民 中 學 學 生 成 績 評 量 準 則 對 學 習 評 量 之 意 涵, 係 指 為 了 解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亦 為 學 生 之 受 教 權 利, 爰 新 增 經 學 校 核 准 給 假 者, 補 行 評 量 成 績 之 彈 性 處 理 規 範 本 局 業 建 置 教 務 行 政 系 統, 將 學 生 成 績 評 量 相 關 表 冊 資 訊 化, 各 校 直 接 登 載 於 系 統 中, 無 需 另 訂 相 關 表 冊, 爰 刪 除 文 字 無 修 正 一 依 據 國 教 署 於 103 年 5 月 20 日 研 商 國 民 小 學 及 國 民 中 學 學 生 成 績 評 量 準 則 相 關 配 套 措 施 會 議 紀 錄, 將 學 生 成 績 評 量 審 查 委 員 會 修 正 名 稱 為 學

生 家 長 出 席 會 議, 共 同 研 擬 學 習 輔 導 與 補 救 措 施 各 學 習 領 域 之 學 習 輔 導 與 補 救 措 施 得 包 含 過 程 性 之 適 性 輔 導 參 加 相 關 補 救 教 學, 或 依 需 要 建 立 補 行 評 量 機 制 九 學 生 每 學 期 日 常 生 活 表 現 評 量 紀 錄, 經 審 查 委 員 會 學 生 成 績 評 量 輔 導 小 組 評 定 為 需 輔 導 者, 學 校 應 進 行 專 案 輔 導 十 學 生 符 合 下 列 情 形 者, 准 予 畢 業, 學 校 應 發 給 畢 業 證 書 : ( 一 ) 學 習 領 域 畢 業 成 績, 有 三 學 習 領 域 之 總 平 均 均 在 丙 等 以 上 者, 或 九 年 級 第 二 學 期 成 績 有 三 學 習 領 域 均 在 丙 等 以 上 學 習 期 間 扣 除 學 校 核 可 之 公 喪 病 假, 上 課 總 出 席 率 至 少 達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且 經 獎 懲 抵 銷 後, 未 滿 三 大 過 ( 二 ) 日 常 生 活 表 現 評 量 紀 錄, 經 九 年 級 第 二 學 期 審 查 委 員 會 審 核 通 過 七 大 學 習 領 域 有 四 大 學 習 領 域 以 上, 其 各 學 習 領 域 之 畢 業 總 平 均 成 績, 均 達 丙 等 以 上 前 項 規 定, 一 百 零 一 年 八 月 一 日 以 前 入 學 之 學 生 適 用 之 一 百 零 一 年 八 月 一 日 以 後 入 學 之 學 生 依 成 績 評 量 準 則 第 十 一 條 規 定 辦 理 12 九 學 生 每 學 期 日 常 生 活 表 現 評 量 紀 錄, 經 審 查 委 員 會 評 定 為 需 輔 導 者, 學 校 應 進 行 專 案 輔 導 十 學 生 符 合 下 列 情 形 者, 准 予 畢 業, 學 校 應 發 給 畢 業 證 書 : ( 一 ) 學 習 領 域 畢 業 成 績, 有 三 學 習 領 域 之 總 平 均 均 在 丙 等 以 上 者, 或 九 年 級 第 二 學 期 成 績 有 三 學 習 領 域 均 在 丙 等 以 上 ( 二 ) 日 常 生 活 表 現 評 量 紀 錄, 經 九 年 級 第 二 學 期 審 查 委 員 會 審 核 通 過 前 項 規 定, 一 百 零 一 年 八 月 一 日 以 前 入 學 之 學 生 適 用 之 一 百 零 一 年 八 月 一 日 以 後 入 學 之 學 生 依 成 績 評 量 準 則 第 十 一 條 規 定 辦 理 生 成 績 評 量 輔 導 小 組, 增 強 該 小 組 之 學 習 輔 導 功 能 二 依 據 國 民 小 學 及 國 民 中 學 學 生 成 績 評 量 準 則 第 十 條 第 一 項 及 第 二 項, 明 定 學 生 成 績 評 量 輔 導 小 組 之 任 務 將 學 生 成 績 評 量 審 查 委 員 會 修 正 名 稱 為 學 生 成 績 評 量 輔 導 小 組 依 據 國 民 小 學 及 國 民 中 學 學 生 成 績 評 量 準 則 第 十 一 條 規 定 修 正

十 一 學 生 修 業 期 滿, 成 績 不 符 規 定 者, 學 校 應 發 給 修 業 證 明 書 十 二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學 習 領 域 及 參 加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之 學 生 其 成 績 評 量 方 式, 本 局 得 另 訂 補 充 規 定 十 三 學 生 成 績 登 錄 及 處 理 資 訊 化 系 統 之 相 關 規 定, 由 本 局 另 定 之 十 四 本 補 充 規 定 自 一 百 零 五 年 八 月 一 日 施 行 十 一 學 生 修 業 期 滿, 成 績 不 符 規 定 者, 學 校 應 發 給 修 業 證 明 書 十 二 參 加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之 學 生 其 成 績 評 量 方 式, 本 局 得 另 訂 補 充 規 定 十 三 學 生 成 績 登 錄 及 處 理 資 訊 化 系 統 之 相 關 規 定, 由 本 局 另 定 之 十 四 本 補 充 規 定 自 一 百 零 一 年 八 月 一 日 施 行 無 修 正 依 據 105.2.19. 局 務 會 議 會 議 決 議 及 特 殊 教 育 法 第 19 條 修 正 無 修 正 自 一 百 零 五 學 年 度 起 適 用 附 件 二 段 考 試 題 分 析 與 補 救 教 學 實 施 分 享 13

國 七 104 學 年 度 下 學 期 第 一 次 期 中 考 試 題 分 析 - 蘇 姵 蓉 老 師 1. 共 22 題,19 題 單 選 題,3 題 配 合 題 2. 命 題 範 圍 : 第 一 課 個 人 與 社 會 及 第 二 課 社 會 中 的 團 體 3. 命 題 原 則 : 第 一 課 的 內 容 屬 學 生 生 活 上 的 常 識 及 社 會 經 驗, 第 二 課 的 內 容 對 於 大 多 數 學 生 來 說 可 能 就 是 第 一 次 接 觸, 故 針 對 第 一 課 內 容 的 命 題 方 式 採 應 用 及 判 斷 為 主, 而 第 二 課 是 以 理 解 及 判 斷 為 主 4. 答 對 率 : 答 對 率 20%- 29.99% 30%- 39.99% 40%- 49.99% 50%- 59.99% 60%- 69.99% 70%- 79.99% 80%- 89.99% 題 數 1 3 3 2 6 1 3 3 90%- 99.99% 5. 難 易 度 分 析 : 難 易 度 易 中 難 題 數 5 15 2 6. 鑑 別 度 分 析 : 鑑 別 度 上 中 下 題 數 8 3 11 7. 以 下 針 對 答 對 率 低 於 60% 之 題 目 進 行 分 析 : 課 程 重 要 概 念 段 考 題 目 試 題 分 析 第 一 課 個 人 與 社 會 社 會 角 色 定 義 社 會 互 動 的 類 型 : 個 人 對 個 人 個 人 對 團 體 團 體 對 48. 請 問 : 下 列 何 者 的 敘 述 正 在 說 明 自 己 所 扮 演 的 社 會 角 色?(A) 林 殊 : 我 是 海 綿 寶 寶 的 超 級 粉 絲 (B) 蘇 哲 : 我 是 藺 晨 的 摯 友 (C) 霓 凰 : 我 是 要 將 邊 界 給 戍 守 好 的 統 帥 (D) 靖 王 : 我 是 皇 帝 的 第 七 個 兒 子 57. 日 前 小 欣 去 參 觀 台 北 國 際 書 展 時, 剛 好 碰 到 自 己 一 直 很 喜 歡 的 作 家 在 進 行 簽 書 會, 而 且 該 名 作 家 14 答 對 率 :46.08% 分 析 : 本 題 主 要 測 驗 學 生 是 否 理 解 社 會 角 色 的 定 義, 並 判 斷 敘 述 是 否 符 合 有 五 成 的 學 生 選 擇 B 及 D 選 項, 此 二 選 項 皆 表 示 一 個 人 的 社 會 身 分, 而 非 社 會 角 色, 故 未 來 再 教 授 此 二 概 念 時, 可 再 強 調 其 差 異 性 答 對 率 :33.18% 試 題 分 析 : 本 題 主 要 測 驗 內 容 為 社 會 互 動 的 類 型, 但 約 有 五 成 的 學 生 選 擇 C 選 項, 主 因 是 他

團 體 集 會 自 由 的 定 義 及 判 斷 人 民 團 體 法 對 於 社 會 團 體 的 定 義 也 向 書 迷 們 分 享 了 很 多 他 寫 作 的 目 的 和 想 法 請 問 : 依 據 互 動 對 象 的 不 同, 上 述 作 家 與 書 迷 的 互 動 類 型, 與 下 列 何 者 相 同?(A) 電 腦 展 時 許 多 廠 商 會 彼 此 搶 生 意 (B) 一 名 保 險 業 務 員 正 向 一 群 老 人 家 兜 售 保 險 (C) 兩 名 家 庭 主 夫 正 在 相 互 分 享 煮 菜 的 小 秘 訣 (D) 兩 個 政 黨 因 為 理 念 不 合 而 在 民 眾 面 前 發 生 言 語 爭 執 第 二 課 社 會 中 的 團 體 44. 請 問 下 列 何 者 正 在 實 現 集 會 自 由?(A) 正 在 籌 組 政 黨 的 周 小 倫 (B) 正 在 舉 辦 簽 唱 會 的 六 月 天 (C) 正 在 上 網 網 購 的 蔡 小 林 (D) 正 在 參 加 百 貨 公 司 週 年 慶 的 楊 小 安 46. 小 莓 在 電 視 上 看 到 一 個 名 叫 工 作 傷 害 受 害 人 協 會 的 團 體 之 介 紹 : 本 會 集 結 來 自 全 省 的 工 傷 者 及 其 家 屬, 發 揮 自 助 助 人 的 精 神, 互 相 關 懷, 並 以 自 身 的 經 驗 為 基 礎, 組 織 15 們 以 為 社 會 互 動 的 類 型 是 指 合 作 競 爭 和 衝 突, 但 此 為 社 會 互 動 的 方 式 而 非 類 型, 故 學 生 作 答 錯 誤 未 來 教 學 上 將 會 強 調 此 二 者 的 差 別 答 對 率 :53.92% 試 題 分 析 : 本 題 主 要 測 驗 學 生 是 否 了 解 集 會 自 由 的 定 義, 並 且 判 斷 何 項 選 項 正 確, 因 此 若 不 了 解 其 定 義, 可 能 就 會 判 斷 錯 誤 A 選 項 是 實 現 結 社 自 由, 卻 有 四 成 學 生 選 A, 表 示 學 生 可 能 沒 有 看 仔 細 題 目 測 驗 的 概 念 或 學 生 混 淆 了 此 二 概 念, 故 未 來 教 學 中 會 強 調 此 二 概 念 的 差 異 答 對 率 :28.57% 試 題 分 析 : 本 題 主 要 測 驗 學 生 是 否 能 從 敘 述 中 判 別 人 民 團 體 法 中 團 體 的 類 別 ( 職 業 政 治 及 社 會 團 體 ) 本 題 有 四 成 學 生 選 B, 主 要 是 因 為 此 一 團 體 的 名 稱 有 工 作 二 字, 故 學 生 直 接 認 定

依 據 團 體 的 功 能 將 團 體 分 為 兩 類 : 關 係 取 向 及 功 能 取 向 及 行 動, 促 使 政 府 及 雇 主 重 視 工 業 安 全, 預 防 職 災, 確 保 勞 工 健 康 請 問 : 依 據 人 民 團 體 法 的 分 類, 該 團 體 與 下 列 哪 一 團 體 屬 於 同 一 種 類 別?(A) 時 代 力 量 (B) 中 華 民 國 民 航 機 師 公 會 (C) 憲 改 聯 盟 (D) 中 華 民 國 合 球 協 會 55. 請 問 : 下 列 共 有 幾 個 團 體 屬 於 人 民 團 體 法 中 的 社 會 團 體? 中 國 中 醫 藥 文 化 協 會 大 安 區 公 所 中 華 台 菲 勞 務 權 益 促 進 協 會 世 界 鄧 氏 宗 親 總 會 中 國 土 地 改 革 協 會 (A)5 個 (B)4 個 (C)3 個 (D)2 個 59. 承 上 (58) 題, 依 團 體 的 功 能 來 區 分, 下 列 共 有 幾 個 團 體 與 上 述 的 弘 道 基 金 會 是 屬 於 同 一 種 類 別?( 甲 ) 二 十 一 世 紀 憲 改 聯 盟 ( 乙 ) 關 懷 生 命 協 會 ( 丙 ) 高 氏 宗 親 會 ( 丁 ) 中 華 民 國 西 藥 代 理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 戊 ) 台 灣 湖 北 同 鄉 會 (A)5 個 (B)4 個 (C)3 個 (D)2 個 此 團 體 為 職 業 團 體, 因 此 沒 有 仔 細 了 解 題 幹 敘 述 未 來 可 以 此 題 作 為 課 堂 舉 例, 讓 學 生 更 加 了 解 職 業 團 體 及 社 會 團 體 的 判 別 答 對 率 :38.25% 試 題 分 析 : 本 題 主 要 測 驗 學 生 是 否 能 判 斷 何 者 為 社 會 團 體, 選 擇 C 及 D 的 學 生 共 超 過 五 成, 主 要 是 因 為 學 生 認 定 中 國 土 地 改 革 協 會 為 職 業 團 體, 因 此 判 斷 錯 誤 故 未 來 可 以 再 強 調 職 業 團 體 的 判 別 方 式 為 名 稱 中 有 職 業 之 敘 述 為 原 則 答 對 率 :54.38% 試 題 分 析 : 本 題 主 要 測 驗 學 生 是 否 能 判 斷 團 體 的 功 能, 約 有 三 成 五 的 學 生 選 D, 因 為 認 為 ( 乙 ) 為 關 係 取 向 之 團 體, 此 一 團 體 曾 在 課 程 中 提 及, 但 學 生 可 能 沒 有 留 下 太 深 印 象, 未 來 可 以 對 於 一 些 學 生 較 不 熟 悉 的 團 體 進 行 更 深 入 的 介 紹 以 加 強 印 象, 也 要 求 學 生 平 時 應 對 社 會 有 更 多 的 認 識 16

第 62-64 題, 請 依 據 題 目 敘 述, 並 從 下 列 選 項 中 選 出 最 適 合 的 答 案 (A) 關 係 取 向 的 團 體 (B) 工 作 取 向 的 團 體 (C) 志 願 團 體 (D) 非 志 願 團 體 (AB) 職 業 團 體 (AC) 政 治 團 體 (AD) 社 會 團 體 依 據 團 體 的 功 能 將 團 體 分 為 兩 類 : 關 係 取 向 及 功 能 取 向 依 據 參 加 的 自 由 意 願 將 團 體 分 為 兩 類 : 志 願 及 非 志 願 團 體 62. 依 據 團 體 的 功 能, 荒 野 保 護 協 會 屬 於 何 種 團 體? 64. 依 據 參 加 的 自 由 意 願, 綠 黨 屬 於 何 種 團 體? 答 對 率 :39.17% 試 題 分 析 : 本 題 主 要 測 驗 學 生 是 否 能 判 斷 團 體 所 具 備 的 功 能, 而 此 題 中 所 提 及 的 荒 野 保 護 協 會 曾 在 課 堂 中 提 及, 學 生 答 對 率 卻 不 高 的 主 因 大 多 是 因 為 沒 有 仔 細 了 解 題 目 內 容, 或 是 不 知 道 團 體 的 功 能 將 團 體 分 為 哪 些, 故 答 錯 答 對 率 :47.00% 試 題 分 析 : 本 題 主 要 測 驗 學 生 是 否 能 判 斷 團 體 成 員 參 加 的 自 由 意 願, 而 此 題 所 提 及 的 綠 黨 曾 在 課 堂 中 提 起, 但 有 四 成 三 的 學 生 選 擇 政 治 團 體 的 選 項, 表 示 學 生 沒 有 仔 細 了 解 題 目 所 要 詢 問 的 分 類 方 式, 或 是 不 清 楚 依 據 參 加 的 自 由 意 願 將 團 體 分 為 哪 些 類 別, 故 答 錯 國 八 地 理 第 一 次 段 考 試 題 分 析 (104-2)- 李 意 文 師 1. 共 計 24 題, 選 擇 題 14 題, 整 合 題 10 題 2. 命 題 範 圍 與 原 則 : 範 圍 為 中 國 的 南 部 地 區 與 北 部 地 區, 命 題 方 向 以 理 解 層 次 為 主, 著 重 區 域 特 色 及 原 因 分 析 3. 難 易 度 分 析 : 中 國 的 區 域 地 理 因 為 各 地 形 區 特 色 較 複 雜, 一 向 是 學 生 容 易 混 淆 的 範 圍, 因 此 命 題 時 以 難 度 中 等 的 題 目 為 主 難 易 度 難 中 易 17

題 數 0 20 4 比 率 0% 83% 17% 4. 鑑 別 度 分 析 如 下 : 其 中 鑑 別 度 評 為 下 的 題 目 有 2 題,2 題 難 度 均 為 易, 答 對 率 都 是 超 過 85% 以 上 的 題 目, 一 題 為 溜 索 盛 行 區 的 氣 候 特 色, 一 題 為 三 峽 大 壩 的 負 面 影 響, 可 能 與 上 課 時 有 特 別 針 對 這 些 特 色 予 以 影 片 及 照 片 說 明, 因 此 學 生 印 象 深 刻 之 故 而 有 超 過 半 數 的 題 目 具 有 鑑 別 度, 學 生 需 要 真 正 理 解 概 念 才 能 答 對, 有 助 於 學 生 調 整 其 學 習 方 向 鑑 別 度 上 中 下 題 數 14 8 2 比 率 58.3% 33.3% 8.3% 5. 答 對 率 : 共 計 24 題 答 對 率 50% 以 下 50-60% 60-70% 70-80% 80-90% 90% 以 上 題 數 3 4 6 4 7 0 答 對 率 不 到 一 半 的 題 目 分 析 如 下 : 題 號 答 對 率 難 易 度 鑑 別 度 10 44.39% 中 中 上 海 為 河 港, 有 泥 沙 淤 積 水 位 過 淺 的 問 題, 因 此 興 建 洋 山 深 水 港 作 為 外 港, 請 問 哪 一 個 港 口 的 條 件 與 洋 山 深 水 港 最 相 近? (A) 香 港 (B) 天 津 (C) 武 漢 (D) 廣 州 16 40.81% 中 上 題 目 內 容 答 題 分 析 改 進 方 式 哪 些 地 區 均 具 備 泥 沙 堆 積 地 勢 低 窪 的 地 形 特 色? (A) 丙 丁 (B) 辛 戊 (C) 丁 庚 (D) 丙 辛 答 錯 學 生 有 41% 回 答 (B) 天 津, 應 是 因 為 天 津 有 興 建 新 港, 導 致 混 淆 沙 岸 與 沿 岸 才 是 判 斷 深 水 港 的 依 據 此 題 難 度 不 高, 但 須 整 合 各 地 形 區 的 特 色, 如 果 學 生 未 做 各 地 形 區 的 比 較 整 理 工 作, 此 題 不 易 答 對 針 對 中 國 的 海 岸 類 型 與 特 色 再 做 說 明, 釐 清 概 念 要 求 學 生 在 學 習 各 區 域 特 色 後, 要 消 化 吸 收 並 比 較 整 理 18

18 36.32% 中 上 老 殘 遊 記 中, 老 殘 與 友 人 前 往 某 處 遊 歷, 有 如 下 敘 述 :, 由 後 面 扶 梯 曲 折 上 去 到 了 閣 子 中 間, 靠 窗 一 張 桌 子 旁 邊 坐 下, 朝 東 觀 看, 只 見 海 中 白 浪 如 山, 一 望 無 際 東 北 青 煙 數 點, 最 近 的 是 長 山 島, 再 遠 便 是 大 竹 大 黑 等 島 了 請 問 老 殘 最 可 能 到 達 圖 七 中 的 何 處? (A) 乙 (B) 丙 (C) 戊 (D) 庚 本 題 為 答 對 率 最 低 的 題 目, 學 生 無 法 自 文 字 中 找 出 地 形 景 觀 的 特 色 與 分 布, 閱 讀 能 力 不 佳 實 為 無 法 答 對 之 關 鍵 需 加 強 閱 讀 能 力, 否 則 未 來 面 對 會 考 恐 較 吃 虧 6. 補 救 教 學 : 除 了 考 後 針 對 學 生 答 對 率 較 低 的 題 目 一 一 重 新 說 明 概 念, 也 續 需 要 針 對 學 生 較 弱 的 整 合 能 力 邏 輯 思 考 力 以 及 閱 讀 能 力 再 加 強 國 八 歷 史 試 題 分 析 - 林 倩 如 師 一 難 易 度 分 析 難 易 度 難 中 易 題 數 3 17 1 徧 難 題 目 57. 文 青 少 女 李 小 文 想 要 拍 攝 尋 找 李 鴻 章 的 身 影 紀 錄 片, 那 麼 下 列 哪 一 項 最 適 合 入 鏡? (A) 帶 領 湘 軍 對 抗 太 平 軍 (B) 與 天 皇 伊 藤 博 文 簽 署 馬 關 條 約 (C) 成 立 江 南 機 器 製 造 局 製 造 槍 砲 (D) 參 與 中 法 戰 爭, 抵 抗 法 國 對 越 南 的 侵 略 解 析 : 此 題 的 正 解 為 數 (c) 但 選 擇 (B) 者 最 多, 究 其 原 因 有 二, 一 是 學 生 分 辨 不 出 伊 藤 博 文 當 時 的 身 份 為 首 相 而 非 天 皇, 其 次 為 學 生 對 題 目 的 書 寫 有 誤 解, 以 為 是 天 皇 與 伊 藤 博 文 並 列, 所 以 在 行 文 上 應 該 再 斟 酌 小 心 59. 清 末 法 國 對 中 國 的 侵 略 行 為, 下 列 何 者 屬 實?(A) 鴉 片 戰 爭 後, 迫 使 中 國 簽 訂 黃 埔 條 約, 且 比 照 南 京 條 約 的 內 容 (B) 以 亞 羅 船 事 件 做 為 英 法 聯 軍 進 軍 中 國 的 藉 口 (C) 曾 因 佔 領 山 東 半 島 而 遭 到 美 國 制 止 其 對 中 國 的 瓜 分 行 動 (D) 租 借 廣 州 灣 達 19

99 年 解 析 : 此 題 的 正 解 為 (A), 但 答 (B) 者 最 多, 其 次 是 (D) 究 其 原 因, 應 該 為 學 生 對 補 充 的 黃 埔 條 約 較 不 熟 悉, 且 對 英 法 聯 軍 的 各 自 原 因 也 不 夠 清 楚 ; 同 樣 地, 法 國 的 港 灣 租 借 到 底 為 膠 州 灣 或 是 廣 州 灣 的 概 念 也 是 模 糊 的, 因 此, 未 來 在 談 及 瓜 分 風 潮 與 港 灣 租 借 時, 要 更 強 調 港 灣 租 界 的 狀 況 61.19 世 紀 列 強 以 戰 爭 方 式, 迫 使 中 國 開 港 通 商, 那 麼 下 列 四 個 港 口 被 迫 開 放 的 順 序, 正 確 的 是? 甲. 上 海 乙. 重 慶 丙. 天 津 丁. 淡 水 (A) 甲 乙 丙 丁 (B) 甲 丁 丙 乙 (C) 丙 乙 甲 丁 (D) 丁 甲 乙 丙 解 析 : 此 題 的 正 解 為 (B), 但 有 近 三 成 者 答 (A) 或 (C) 這 是 題 整 合 性 很 強 的 題 目, 觀 念 要 很 清 楚 才 能 有 正 確 的 排 序 二 鑑 別 度 分 析 鑑 別 度 上 中 下 題 數 16 4 1 鑑 別 度 徧 差 旳 題 目 : 51. 雨 果 : 在 世 界 的 某 個 角 落, 有 一 個 世 界 奇 跡 這 個 奇 跡 叫 圓 明 園 這 個 奇 跡 已 經 消 失 了 請 問, 造 成 這 個 奇 跡 消 失 的 原 因 應 該 為 何? (A) 鴉 片 戰 爭 (B) 太 平 天 國 之 亂 (C) 英 法 聯 軍 (D) 甲 午 戰 爭 解 析 : 因 此 題 的 難 易 度 為 徧 易, 故 會 有 鑑 別 度 較 差 的 情 況, 之 後 對 於 觀 念 性 的 題 目 可 以 再 強 化 文 字 敘 述 國 九 地 理 第 一 次 段 考 試 題 分 析 - 陳 思 樺 師 1. 地 理 部 分 共 24 題 單 選 題 整 體 難 度 中 間 偏 易, 鑑 別 度 中 2. 此 次 段 考 範 圍 包 括 非 洲 與 大 洋 洲 考 題 集 中 在 非 洲, 特 別 強 調 氣 候 分 布, 以 及 發 展 困 境 如 21 題, 便 是 由 非 洲 國 界 的 劃 分 指 標, 來 了 解 非 洲 的 難 解 政 治 現 況 : 3. 由 於 是 國 九 試 題, 因 應 會 考 複 習 需 求, 雖 然 以 段 考 授 課 範 圍 為 主, 但 部 分 題 目 將 世 界 地 理 的 課 程 做 統 整 如 第 9 題, 便 是 要 歸 結 全 球 高 地 城 市 的 主 要 分 布 : 20

4. 其 中, 第 20 題 是 答 對 率 偏 低 的 題 目 該 題 要 讓 同 學 判 斷 澳 洲 的 氣 候 分 布 多 數 同 學 雖 了 解 澳 洲 西 南 角 為 溫 帶 地 中 海 型 氣 候, 但 卻 誤 判 圖 ( 五 ) 是 溫 帶 海 洋 性 氣 候 經 講 解 後, 同 學 對 於 溫 帶 海 洋 性 氣 候 的 月 均 溫 特 性 愈 加 了 解 國 九 歷 史 第 一 次 段 考 試 題 分 析 - 蔡 靚 婷 師 1. 考 題 共 計 24 題, 單 選 題 15 題, 整 合 題 9 題 2. 命 題 原 則 : 國 九 學 生 將 面 臨 會 考 的 到 來, 因 此 這 次 段 考 以 會 考 題 型 為 主, 加 3. 答 對 率 : 長 題 目 敘 述 與 閱 讀 題 型, 難 度 中 等 答 對 率 80% 以 上 70% 以 上 60% 以 上 50% 以 上 題 數 4 題 11 題 7 題 2 題 比 率 17% 63% 92% 100% 整 體 而 言, 學 生 答 題 狀 況 很 不 錯, 六 成 以 上 的 題 目 答 對 率 有 70%, 九 成 以 上 的 題 目 答 對 率 有 90% 以 上, 上 課 認 真 並 且 融 會 貫 通 的 學 生 可 以 拿 到 不 錯 的 成 績 答 對 率 較 低 的 兩 題 (57.08% 50.00%), 老 師 在 段 考 後 的 試 題 檢 討 時, 也 針 對 錯 誤 的 選 項 加 以 解 釋 與 說 明 4. 難 易 度 : 全 部 題 目 難 易 度 是 中 等, 整 份 考 題 無 難 度 高 的 題 目 5. 鑑 別 度 : 鑑 別 度 都 落 在 上 與 中 ; 鑑 別 度 上 的 有 22 題, 占 92%, 鑑 別 度 中 的 有 2 題, 占 8%, 可 見 這 份 考 題 具 高 鑑 別 度 6. 試 題 分 析 : 針 對 答 對 率 較 低 的 兩 題 提 出 分 析 題 號 答 對 率 難 易 度 鑑 別 度 題 目 內 容 答 題 分 析 改 進 方 式 21

30 57.08% 中 上 當 調 查 團 到 達 東 北 時, 當 地 中 國 錯 誤 選 再 次 說 人 皆 表 示 日 軍 是 非 法 占 領, 日 本 卻 項 為 (A) 明 第 二 宣 稱 行 動 是 維 持 該 區 和 平, 隔 此 事 件 次 世 界 年, 調 查 報 告 書 出 爐, 否 認 滿 洲 國 導 致 第 大 戰 歐 合 法 地 位, 並 要 求 日 本 將 其 交 還 中 二 次 世 洲 戰 場 國, 否 則 進 一 步 經 濟 制 裁, 但 制 裁 界 大 戰 的 導 火 手 段 窒 礙 難 行, 日 本 更 宣 布 退 出 此 的 爆 線 是 國 際 組 織, 根 據 上 述 內 容, 發, 答 德 侵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有 誤?(A) 此 事 件 導 錯 同 學 波 蘭 致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的 爆 發 (B) 上 顯 然 不 而 非 文 中 日 本 的 行 動 是 指 九 一 八 事 變 清 楚 第 九 一 (C) 最 後 日 本 更 宣 布 退 出 此 國 際 二 次 世 八 事 組 織, 此 國 際 組 織 是 指 國 際 界 大 戰 變 聯 盟 (D) 此 事 件 突 顯 了 該 國 際 組 的 導 火 織 沒 有 能 力 制 裁 違 約 成 員 國 線 38 50.00% 中 上 資 料 丙 : 就 我 們 這 場 運 動 的 哲 學 觀 此 題 測 教 導 學 來 說, 我 們 的 眼 光 要 轉 向 西 方 我 驗 戰 間 生 由 題 們 將 把 西 方 的 制 度 移 植 在 亞 洲 的 期 民 族 目 敘 述 土 壤 上 亞 洲 的 新 口 號 不 再 是 泛 伊 復 興 運 找 出 關 斯 蘭 教 主 義, 而 是 民 族 主 義 從 資 動 的 領 鍵 字 : 料 丙 的 內 容 推 測 可 能 是 哪 位 民 族 袖, 有 印 泛 伊 運 動 領 導 者 的 言 論?(A) 甘 地 (B) 度 的 甘 斯 蘭 教 凱 末 爾 (C) 明 治 天 皇 (D) 林 獻 地, 土 耳 主 義 堂 其 的 凱 與 把 末 爾 與 西 方 的 日 治 時 制 度 移 期 的 林 植 在 亞 獻 堂, 要 洲 的 土 清 楚 了 壤 解 每 個 上, 因 人 的 訴 此 選 凱 求 末 爾 才 是 正 確 選 項 7. 補 救 教 學 : 在 段 考 後 檢 討 題 目 時, 針 對 學 生 的 迷 思 概 念 加 以 澄 清 與 說 明 附 件 三 寰 宇 臺 灣 學 習 單 設 計 2 22

單 元 五 日 治 時 期 的 歷 史 評 價 ( 資 料 一 ) 歷 史 的 締 造 者 往 往 超 乎 歷 史 學 家 的 歸 納 與 想 像, 尤 其 是 在 評 價 殖 民 地 時 期 的 功 過 時 日 治 時 期, 有 一 個 滿 懷 理 想 的 年 輕 技 師, 千 里 迢 迢 從 日 本 來 到 臺 灣 在 臺 灣 總 督 府 任 職 的 他, 為 了 瞭 解 臺 灣 的 情 況, 開 始 了 臺 灣 島 內 的 旅 行 與 地 理 探 勘 經 過 一 番 考 察, 他 決 定 在 嘉 南 平 原 興 建 水 利 工 程 1920 年, 亞 洲 最 大 的 灌 溉 工 程 動 工 了, 經 歷 十 年 的 歲 月, 花 費 了 龐 大 的 資 金, 嘉 南 大 圳 終 於 竣 工 當 豐 沛 的 水 流 從 烏 山 頭 水 庫 洩 流 出 來 之 際, 嘉 南 平 原 的 農 民 無 不 高 聲 歡 呼 : 這 是 神 的 恩 典, 上 蒼 賜 與 的 水 啊! 後 來, 這 個 人 被 農 民 視 為 嘉 南 大 圳 之 父, 他 就 是 八 田 與 一 改 寫 自 前 衛 出 版 社 嘉 南 大 圳 之 父 : 八 田 與 一 傳 簡 介 ( 資 料 二 ) 嘉 南 大 圳 之 父 八 田 與 一 逝 世 七 十 餘 年, 每 年 5 月 8 日, 都 有 許 多 臺 日 人 士 齊 聚 烏 山 頭 水 庫 追 思 他 相 較 而 言, 清 代 南 臺 灣 最 大 水 利 設 施 曹 公 圳 的 興 建 者 曹 謹, 至 今 仍 記 得 他 感 念 他 功 績 的 人, 卻 是 屈 指 可 數 或 許, 清 代 故 事 離 今 久 遠, 但 是 1964 年 竣 工 的 石 門 水 庫 又 如 何? 它 對 臺 灣 的 貢 獻 它 的 建 造 者, 也 沒 人 提 及 八 田 與 一 建 造 嘉 南 大 圳, 並 非 為 了 造 福 臺 灣 農 民, 而 是 配 合 殖 民 政 府 掠 奪 臺 灣 資 源 水 利 工 程 增 加 稻 米 產 量 是 事 實, 但 是 高 級 稻 米 外 銷 日 本, 臺 人 以 番 薯 果 腹 也 是 事 實 臺 灣 歷 史 學 者 戚 嘉 林 指 出, 嘉 南 大 圳 工 程 費 雖 達 五 千 四 百 一 十 二 萬 日 圓, 但 單 單 1920 年, 全 臺 排 名 前 五 大 的 日 人 製 糖 公 司, 當 年 總 利 潤 就 高 達 七 千 六 百 萬 圓 八 田 與 一 和 臺 灣 總 督 府 是 為 了 日 本 利 益, 才 經 營 臺 灣 臺 人 受 益, 並 非 出 自 殖 民 者 的 善 意 何 況 其 利 益 絕 非 日 人 所 獲 利 益 可 比, 其 利 益 23

更 參 有 多 少 心 酸 血 淚! 改 寫 自 2013-05-20 中 國 時 報 林 金 源 以 德 報 怨 或 恩 怨 不 分? 請 先 閱 讀 完 資 料 ( 一 )( 二 ) 之 後, 回 答 下 列 問 題 : 一 哪 一 份 資 料 對 八 田 與 一 是 採 正 面 評 價? 你 是 如 何 看 出 來 的? 二 哪 一 份 資 料 對 八 田 與 一 是 採 負 面 評 價? 你 是 如 何 看 出 來 的? 三 為 何 同 一 個 歷 史 人 物 會 有 不 同 評 價? 四 從 日 治 時 期 政 治 與 經 濟 的 發 展 來 看, 你 對 於 日 治 時 期 的 歷 史 能 舉 出 正 面 評 價 與 負 面 評 價 嗎? 請 說 明 理 由 1. 我 對 於 日 治 時 期 的 歷 史 發 展 採 取 正 面 的 評 價, 因 為 : 2. 1. 我 對 於 日 治 時 期 的 歷 史 發 展 採 取 負 面 的 評 價, 因 為 : 2. 單 元 六 從 放 足 看 兩 性 平 權 24

前 言 : 是 什 麼 原 因 一 個 年 幼 少 女 必 須 忍 受 椎 心 刺 骨 之 痛? 是 什 麼 因 素 讓 天 下 父 母 狠 下 心 腸 摧 殘 幼 女 的 小 腳? 這 一 切 只 為 了 裹 成 一 雙 細 瘦 的 小 腳, 是 為 了 愛 美? 還 是 為 了 嫁 得 一 個 金 龜 婿? 短 短 幾 句 話 道 出 了 千 年 來 少 女 心 中 的 酸 楚, 父 母 的 無 奈 和 大 時 代 討 論 女 性 的 歪 風, 也 一 針 見 血 地 挑 出 這 流 傳 千 年 的 陋 習 影 片 : 1. 纏 足 新 聞 2. 日 治 時 期 的 女 性 與 纏 足 資 料 : 纏 足 的 習 俗 1. 纏 足 風 氣 ( 有 一 千 多 年 ): 中 國 從 南 北 朝 到 民 國 初 年 & 日 治 時 期 的 臺 灣 2. 纏 足 習 俗 形 成 的 原 因 : (1) 傳 統 的 封 建 禮 教 - 妻 為 內 助 (2) 防 止 紅 杏 出 牆, 女 人 是 男 人 的 奴 隸 與 玩 偶 (3) 世 俗 的 社 會 偏 見 - 男 尊 女 卑 (4) 纏 足 者 行 走 時 搖 曳 生 姿 的 媚 態 (5) 審 美 觀 - 三 寸 金 蓮 最 好 看 看 腳 不 看 面 3. 具 體 作 法 : 一 般 纏 足 的 年 齡 在 四 五 歲 至 七 八 歲 間, 太 小 怕 裹 好 了 不 會 走 路, 太 大 又 怕 受 太 多 痛 楚, 為 避 免 裹 腳 時 的 燒 熱, 所 以 多 在 秋 天 進 行 為 了 達 到 纖 小 的 程 度, 常 藉 幾 種 殘 忍 的 方 法 達 到 目 的 例 如 : 夾 竹 片 石 板 壓 迫 棒 鐘 敲 打 裹 入 碎 瓷 等 自 然 是 使 少 女 更 加 生 不 如 死 而 世 間 蓮 迷 傳 出 品 蓮 七 字 訣 瘦 小 尖 彎 香 軟 正 4. 鼓 吹 放 足 歌 謠 大 腳 好, 大 腳 樂, 去 操 作, 多 快 活, 又 不 裹 來 又 不 纏, 又 不 疼 痛 又 省 錢 大 腳 大, 大 腳 大, 陰 天 下 雨 我 不 怕 ; 大 腳 好, 大 腳 好, 陰 天 下 雨 滑 不 倒 5. 放 足 運 動 與 婦 女 運 動 (1) 廢 除 纏 足 是 婦 女 解 放 的 首 步 (2) 行 動 自 由 受 教 育 工 作 爭 取 經 濟 政 治 權 利 ( 基 本 人 權 的 觀 念 ) (3) 婦 女 運 動 應 該 稱 為 兩 性 解 放 運 動 : 把 女 人 與 男 人 從 傳 統 角 色 中 解 放 出 來 (4) 兩 性 解 放 運 動 希 望 達 成 兩 性 平 權 的 社 會 25

看完影片及閱讀資料後 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 臺灣婦女纏足的習俗在日治時期逐漸消失 請問 你對 纏足 的習俗有什麼想法 二 使 放足運動 成功的原因為何 請由民間的改革與公權力介 入說明之 三 廢除纏足之後 女性在生活上有什麼重要的改變 對社會有什 麼影響 四 請你想一想 在生活中曾有哪些兩性不平權的事情呢 已如何 改進 目前你有發現仍有兩性不平權的事情嗎 可以如何解 決 單元七 復古新絕配的社會運動 看完臺灣吧動畫第 3 集 復古味新絕配的社會運動 後 請回答下 26

列 問 題 : 一 1920 年 代 : 蓬 勃 發 展 的 政 治 社 會 運 動 1. 背 景 : 一 次 大 戰 後 美 國 總 統 威 爾 遜 提 出 口 號 2. 治 臺 政 策 : 由 轉 為, 走 同 化 路 線 3. 代 表 人 物 : 林 呈 祿 林 獻 堂 蔣 渭 水 4. 臺 灣 議 會 設 置 請 願 運 動 (1) 強 調 臺 人 自 治 (2) 代 表 人 物 如 等 人 (3) 前 後 請 願 年 15 次 (1921-1934) 均 告 失 敗 5. 臺 灣 文 化 協 會 (1) 1921 年 成 立 (2) 林 獻 堂 擔 任 協 會 總 理, 有 臺 灣 孫 中 山 之 稱 的 開 立 臺 灣 診 斷 書 - 臨 床 講 義, 認 為 臺 人 患 有 知 識 營 養 不 良 症 候 群 (3) 發 行 報 刊, 如 改 善 陋 習 ( 如 吸 鴉 片 ) 舉 辦 演 講 與 夏 季 學 校, 希 望 及 喚 起 臺 人 民 族 意 識 6. 路 線 分 裂 (1) 社 會 運 動 分 裂 為 激 進 派 與 溫 和 派 (2) 臺 灣 文 化 協 會 也 因 此 分 裂 出 新 文 協 ( 左 傾 ) 7. 臺 灣 民 眾 黨 (1) 1927 年 成 立, 是 臺 灣 第 一 個 合 法 政 黨 (2) 積 極 參 與 農 工 運 動, 爭 取 農 工 群 眾 的 權 益 27

8. 臺 灣 地 方 自 治 聯 盟 (1) 1930 年 成 立 (2) 主 張 實 施 地 方 自 治 (3) 總 督 府 為 滿 足 臺 人 參 政 願 望, 在 臺 灣 先 後 舉 行 過 兩 次 (1935 1939) 地 方 議 員 選 舉 (4) 有 限 度 的 地 方 自 治 : 限 制 選 民 資 格 議 員 半 數 民 選, 半 數 官 派 (5) 雖 然 未 達 成 預 期 目 標, 但 已 將 等 民 主 基 本 觀 念 普 及 於 社 會 9. 總 督 府 的 回 應 (1) 離 間 臺 人 彼 此 之 間 的 信 任 (2) 拉 攏 菁 英 份 子, 如 辜 顯 榮 等 人 成 立 有 力 者 大 會, 另 有 無 力 者 大 會 對 抗 有 力 者 大 會 (3) 1923 年, 爆 發 治 警 事 件, 逮 捕 蔣 渭 水 二 年 代 : 軍 國 主 義 抬 頭 日 本 展 開 政 策, 治 臺 政 策 由 內 地 延 長 主 義 轉 為, 各 種 政 治 社 會 運 動 遭 取 締, 如 新 文 協 臺 灣 民 眾 黨 臺 灣 農 民 組 合 等, 臺 灣 地 方 自 治 聯 盟 也 自 行 解 散 三 想 一 想 臺 灣 政 治 社 會 運 動 蓬 勃 發 展, 主 要 領 導 人 物 有 林 獻 堂 蔣 渭 水 等 人 請 問 : 這 些 領 導 人 背 景 有 哪 些 相 似 之 處? 單 元 八 火 力 發 電 與 核 能 發 電 知 多 少!! 隨 著 工 業 發 展 與 都 市 化, 臺 灣 對 於 的 能 源 需 求 急 速 增 加 目 前 石 油 是 28

臺 灣 最 重 要 的 發 電 燃 料, 並 且 99% 以 上 都 從 西 亞 地 區 進 口 為 了 減 少 石 油 的 依 賴, 民 國 六 十 年 代 也 搭 上 核 能 發 電 的 列 車 這 些 與 我 們 生 活 息 息 相 關 的 資 源, 到 底 發 揮 什 麼 作 用? 又 造 成 什 麼 樣 亟 待 關 注 不 容 等 候 的 問 題? ( 一 ) 請 依 據 影 片 石 油 資 源 議 題, 簡 答 以 下 六 題 : ( 二 ) 寫 下 觀 看 完 影 片 核 安 危 機 解 密 的 心 得 : 單 元 十 風 中 家 族 : 一 路 往 南 走 的 戰 爭 29

一 風 中 家 族 的 預 告 片 中 提 到 我 們 一 路 打 一 路 退, 現 在 退 出 海 峽, 什 麼 時 候 才 能 打 回 去 啊! 結 果, 有 一 大 批 人 就 此 離 開 家 園, 在 也 沒 辦 法 回 到 故 鄉 請 問 : 這 部 影 片 描 述 的 時 代 背 景 為 何? 二 請 你 試 著 描 述 這 場 造 成 大 批 人 口 移 動 的 戰 爭, 對 台 灣 造 成 那 些 影 響? 三 政 府 遷 台 後, 台 灣 不 同 族 群 的 溝 通 和 相 處 產 生 不 少 問 題, 因 此 帶 來 一 些 誤 會 或 笑 料 請 你 根 據 所 學 發 揮 想 像 力, 繪 圖 表 現 不 同 族 群 溝 通 和 相 處 的 情 形 例 如 : 說 國 語 帶 著 濃 厚 口 音 的 老 師, 如 何 讓 學 生 聽 懂 ; 隨 父 母 遷 台 的 小 孩 如 何 和 台 灣 小 孩 一 起 玩 附 件 四 寰 宇 中 國 學 習 單 設 計 2 30

單 元 五 一 天 國 讓 女 權 萌 芽 了 曇 花 一 現 的 天 國 女 權 清 末 中 國 遭 受 列 強 侵 犯 欺 凌, 加 上 清 政 府 的 腐 朽 讓 洪 秀 全 興 起 救 世 的 念 頭 於 是 他 站 在 社 會 現 實, 撰 寫 原 道 救 世 歌 原 道 醒 世 訓 等, 揭 露 清 朝 世 風 敗 壞 道 德 墮 落, 並 以 西 方 原 始 基 督 教 樸 素 的 平 等 觀 念 糅 合 中 國 古 代 的 大 同 理 想, 試 圖 以 宗 教 道 德 說 教 來 改 造 世 道 人 心 他 在 原 道 救 世 歌 中 提 及 : 普 天 之 下 皆 兄 弟, 靈 魂 同 是 自 天 來, 上 帝 視 之 皆 赤 子 又 在 原 道 醒 世 訓 中 進 一 步 闡 發 : 天 下 多 男 人, 盡 是 兄 弟 之 輩 ; 天 下 多 女 子, 盡 是 姊 妹 之 群 這 種 主 張 也 反 映 在 太 平 天 國 的 施 政 綱 領 上 天 朝 田 畝 制 度 規 定 : 凡 分 田 照 人 口, 不 論 男 女 在 其 他 的 一 些 律 令 中, 還 有 天 下 婚 姻 不 論 財, 禁 纏 足 禁 娼 妓 禁 買 賣 奴 婢 等 內 容 這 些 男 女 平 等 思 想 和 進 步 的 婚 姻 家 庭 觀 念 不 僅 被 提 出, 還 在 一 定 範 圍 內 進 行 了 實 踐 上 的 嘗 試 二 漫 談 天 國 的 女 權 政 策 資 料 一 婚 禮 上 的 祭 告 吉 事 儀 式 奏 章 : 小 子 小 女 跪 在 地 下, 禱 告 天 父 皇 上 帝, 懇 求 天 父 皇 上 帝 祝 福 小 女 迎 親 嫁 娶, 虔 具 小 子 牲 饌 茶 飯, 敬 奉 天 父 皇 上 帝, 懇 請 天 父 皇 上 帝 祝 福 小 女 家 中 吉 慶, 萬 事 勝 意 托 救 世 界 主 天 兄 耶 穌 贖 罪 功 勞, 轉 求 天 父 皇 上 帝 在 天 聖 旨 成 行, 在 地 如 在 天 焉 俯 准 所 求, 心 誠 所 願 在 當 事 人 履 行 完 這 個 簡 單 的 祭 告 儀 式 時, 歷 來 被 人 們 視 為 人 生 莫 大 喜 事 的 婚 禮 也 就 結 束 了 呤 俐 在 太 平 天 國 革 命 親 歷 記 中 這 樣 記 載 : 我 曾 經 多 次 見 到 太 平 天 國 所 舉 行 的 婚 禮, 我 可 以 說, 除 了 不 用 指 環 以 外, 其 他 一 切 儀 式 都 跟 英 國 禮 拜 堂 中 的 婚 禮 無 異 新 人 同 赴 禮 拜 堂 ( 即 天 廳, 每 個 村 或 管 轄 25 家 的 兩 司 馬 的 官 署 內 均 設 有 天 廳, 至 於 官 長 則 在 自 己 的 天 廳 裡 舉 行 婚 禮 ), 教 士 為 之 祈 禱, 並 嚴 格 審 查 新 娘 新 郎 的 教 理, 再 聯 合 新 人 的 右 手, 雙 方 彼 此 接 受 了 之 後, 教 士 以 聖 父 聖 子 聖 靈 的 名 義 為 之 祝 福, 宣 告 婚 禮 結 束 資 料 二 粵 賊 脅 令 士 子 應 試, 亦 分 別 鼎 甲 翰 林 諸 名 目, 花 冠 錦 服 鼓 吹 遊 街, 少 有 知 識 者 逸 去 後, 又 考 試 女 子 取 傅 善 祥 為 女 狀 元, 榜 眼 鍾 氏, 探 花 林 氏, 招 入 偽 府 令 掌 簿 司 妣 答 31 擷 取 自 : 黃 鈞 宰 金 壺 遯 墨 卷 二

資 料 三 女 總 制 自 前 一 至 八 共 四 十 軍, 女 監 軍 如 女 軍 師, 統 女 卒 長, 卒 長 領 四 兩 司 馬, 一 兩 師 馬 營 二 十 五 人, 一 軍 營 二 十 五 卒 長, 共 管 女 兵 二 千 五 百 人, 女 軍 師 四 十 人, 管 卒 長 一 千 人, 兩 司 馬 四 千 人, 女 兵 十 萬 人, 女 營 無 師 師 女 帥, 以 司 馬 管 之, 卒 長 領 之, 軍 帥 統 之, 悉 隸 於 監 軍 總 制, 凡 有 驅 使 夕 令 朝 尊, 無 敢 背 之 者, 此 軍 中 女 軍 之 大 概 也 擷 取 自 賊 情 彙 纂 偽 女 官 三 寰 宇 漫 談 1. 從 資 料 一 二 三 可 以 看 出 太 平 天 國 的 哪 些 女 權 政 策? 2. 為 何 太 平 天 國 的 女 權 只 能 是 曇 花 一 現? 3. 右 圖 合 揮 類 似 今 日 的 何 種 證 明? 為 何 這 份 合 揮 只 有 一 半? 單 元 六 中 國 現 代 奇 蹟 - 洋 山 港 班 級 : 座 號 : 姓 名 : 32

影 片 欣 賞 - 中 国 现 代 奇 迹 01 洋 山 深 水 港 (YouTube) 洋 山 港 是 中 國 最 大 的 貨 櫃 港, 是 利 用 小 洋 山 島 填 埋 而 成 的 人 工 海 上 港 頭 通 過 長 度 32.5 公 里 的 東 海 大 橋 和 上 海 市 南 匯 區 相 連 2005 年 12 月 10 日 正 式 開 港 一 期 工 程 岸 壁 總 長 1600 米, 有 5 個 泊 位 全 部 工 程 結 束 後 預 計 將 成 為 世 界 最 大 的 貨 櫃 港 寰 宇 論 壇 1. 上 海 自 2001 年 運 往 世 界 各 地 的 貨 物 由 3 億 噸 增 加 到 2005 年 的 8 億 噸, 但 同 時 上 海 也 面 臨 著 自 己 的 問 題, 請 問 這 個 問 題 最 可 能 是 什 麼? 2.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以 後, 對 海 運 業 具 有 革 命 性 的 影 響 是 因 為 何 種 東 西 的 發 明? 3. 洋 山 港 距 離 中 國 大 陸 有 多 遠? 預 計 將 於 哪 一 年 建 成 完 工? 4. 請 問 洋 山 港 與 上 海 之 間 如 何 連 結? 5. 請 問 洋 山 港 正 式 營 運 之 後 對 上 海 的 影 響 為 何? 單 元 七 扭 轉 傳 統 的 新 青 年 班 級 : 座 號 : 姓 名 : 一 新 青 年 的 新 問 題 33

新 青 年 創 刊 號 時 局 雜 感 ( 陳 獨 秀 ) 敬 告 青 年 ( 陳 獨 秀 ) 法 蘭 西 人 與 近 代 文 明 ( 陳 獨 秀 ) 共 和 國 家 與 青 年 之 自 覺 ( 高 一 涵 ) 新 舊 問 題 ( 汪 叔 潛 ) 婦 人 觀 ( 陳 獨 秀 ) 小 說 春 潮 ( 陳 嘏 ) 現 代 文 明 史 ( 陳 獨 秀 ) 英 漢 對 譯 青 年 論 ( 一 青 年 ) 艱 苦 力 行 之 成 功 者 卡 內 基 傳 ( 彭 德 尊 ) 國 外 大 事 記 ( 記 者 ) 大 隈 內 閣 之 改 造 葡 國 政 變 倭 爾 斯 特 (Worster) 之 今 昔 華 沙 之 役 國 內 大 事 記 ( 記 者 ) 國 體 問 題 青 島 稅 關 交 涉 之 結 果 憲 法 起 草 之 進 行 通 信 ( 記 者 ) 世 界 說 苑 ( 李 亦 民 ) 儒 家 主 張 階 級 制 度 之 害 ( 吳 虞 ) : 儒 家 主 張 階 級 制 度 之 害 ( 吳 虞 ) 白 話 詞 ( 胡 適 ) 近 世 思 想 中 之 科 學 精 神 科 學 與 基 督 教 ( 陳 獨 秀 ) 俄 羅 斯 革 命 與 我 國 之 覺 醒 新 青 年 關 注 的 問 題 為 何? 1. 2. 3. 二 艱 澀 難 懂 的 文 言 文 34

文 一 天 有 不 測 風 雲 人 有 旦 夕 禍 福 馬 有 千 里 之 程 非 人 不 能 自 往 人 有 沖 天 之 志 非 運 不 能 自 通 韓 信 未 過 受 於 胯 下 之 辱 時 逢 運 達 腰 掛 三 齊 之 印 統 領 百 萬 雄 兵 一 旦 時 '' 衰 " 死 於 婦 人 之 手 有 老 盛 而 少 衰 有 先 貧 而 後 貴 年 青 美 女 卻 嫁 愚 鈍 之 夫 俊 秀 才 郎 反 配 醜 陋 之 婦 青 樓 妓 女 時 來 配 做 夫 人 才 疏 學 淺 少 年 登 科 及 第 滿 腹 文 章 到 老 終 生 不 中 君 子 失 時 拱 手 於 人 之 下 天 不 得 時 則 日 月 無 光 人 不 得 時 則 利 路 不 通 此 乃 時 也 命 也 運 也 人 生 在 世 不 可 盡 用 貧 窮 不 可 盡 欺 天 理 循 環 週 而 復 始 根 據 上 文, 應 該 加 上 什 麼 條 件 才 能 方 便 閱 讀? 文 二 天 象 氣 候 往 往 不 可 以 預 料, 人 世 間 的 禍 福 吉 凶 也 難 以 預 知 千 里 馬 有 一 日 奔 馳 千 里 距 離 的 腳 程 能 力, 然 而 沒 有 人 駕 禦 這 匹 千 里 馬, 千 里 馬 終 究 也 奔 馳 不 了 千 里 之 遙 人 縱 然 懷 有 凌 雲 壯 志, 欲 一 展 平 生 抱 負, 若 沒 有 時 運 到 來, 也 壯 志 難 酬 張 良 未 逞 匹 夫 之 夫, 直 接 避 開 羞 辱, 而 是 能 忍 人 之 所 不 能 忍, 等 到 時 來 運 轉, 有 機 會 一 展 宏 圖, 榮 登 齊 王 尊 位, 並 統 領 三 軍 百 萬 大 軍 等 到 有 一 天 時 運 衰 敗 了, 便 死 於 呂 后 與 蕭 何 所 設 下 的 計 謀 圈 套 中 有 人 是 到 了 垂 暮 白 首 時, 才 時 來 運 轉, 而 年 少 時 卻 是 命 途 多 舛, 懷 才 不 遇 有 先 前 貧 困 而 後 來 才 顯 貴, 年 青 貌 美 的 女 子, 卻 嫁 給 一 位 愚 蠢 遲 頓 不 解 風 情 的 魯 男 人 才 華 俊 秀 的 文 人 雅 士, 反 而 娶 一 位 醜 露 粗 俗 的 女 人 為 妻 在 花 街 柳 巷 賣 唱 營 生 的 歌 妓, 時 來 運 轉 時, 麻 鵲 變 鳳 凰, 成 為 官 夫 人 有 才 能 不 足, 學 識 淺 薄 的 人, 卻 是 很 年 輕 時 就 能 一 舉 中 試, 金 榜 題 名 ; 有 才 華 洋 溢, 學 富 五 車 的 飽 學 之 士, 終 其 一 生 往 往 名 落 孫 山, 無 法 及 第, 一 生 與 仕 途 無 緣 君 子 不 得 時 運 時, 為 時 勢 所 困, 無 以 一 展 長 才, 只 能 暫 居 於 一 般 人 之 下 ; 天 象 氣 候 不 好 時, 日 月 光 輝 都 會 黯 然 無 光, 人 沒 有 時 運 機 會, 再 好 好 的 機 遇 也 不 會 出 現 到 來 這 就 是 時 機, 本 命, 與 運 氣 人 生 在 世, 富 貴 時 不 能 淫, 貧 賤 時, 不 能 移 這 是 上 天 所 賦 予 的 真 理, 一 次 次 開 始, 又 一 次 次 地 邁 向 結 束, 永 無 止 盡 依 循 這 個 慣 性 不 斷 循 環 就 文 一 與 文 二 哪 一 篇 比 較 好 讀? 為 什 麼? 三 國 際 歌 歌 詞 35

起 來, 受 人 污 辱 咒 罵 的! 起 來, 天 下 飢 寒 的 奴 隸! 滿 腔 熱 血 沸 騰, 拚 死 一 戰 決 矣 舊 社 會 破 壞 得 徹 底, 新 社 會 創 造 得 光 華 莫 道 我 們 一 錢 不 值, 從 今 要 普 有 天 下 不 論 是 英 雄, 不 論 是 天 皇 老 帝, 誰 也 解 放 不 得 我 們, 只 靠 我 們 自 己 要 掃 盡 萬 重 的 壓 迫, 爭 取 自 己 的 權 利 趁 這 洪 爐 火 熱, 正 好 發 憤 錘 礪 只 有 偉 大 的 勞 動 軍, 只 有 我 世 界 的 勞 工, 有 這 權 利 享 用 大 地 ; 那 裡 容 得 寄 生 蟲! 霹 靂 聲 巨 雷 忽 震, 殘 暴 賊 滅 跡 銷 聲 看! 光 華 萬 丈, 照 耀 我 紅 日 一 輪 就 國 際 歌 歌 詞, 可 知 當 時 流 行 的 西 方 思 潮 為 何? 36

單 元 八 水 利 工 程 的 千 古 絕 唱 都 江 堰 班 級 : 座 號 : 姓 名 : 興 建 緣 由 岷 江 源 自 甘 肅 與 四 川 交 界 的 摩 天 嶺, 海 拔 四 千 公 尺 的 高 峰, 春 天 時 挾 著 由 雪 溶 化 的 河 水, 自 北 方 奔 騰 而 下, 並 沖 刷 河 岸 兩 邊 軟 弱 的 砂 頁 岩 與 泥 岩, 帶 著 所 沖 刷 出 的 泥 砂, 幾 近 筆 直 的 往 南 方 流, 到 了 灌 縣 ( 成 都 平 原 ), 地 勢 變 平, 大 量 的 污 濁 水 流 四 處 橫 流, 經 常 造 成 巨 大 的 水 害 灌 縣 以 東 廣 大 的 平 原, 都 是 早 期 長 江 的 沖 積 平 原, 為 棕 黃 色 的 砂 壤 土, 土 質 固 然 肥 沃, 但 缺 乏 水 源 當 雨 季 來 臨, 岷 江 與 其 支 流 驟 漲, 造 成 泛 濫 成 災 ; 而 雨 量 不 足 之 時, 又 會 造 成 乾 旱 公 元 前 256 年, 秦 國 蜀 郡 太 守 李 冰 和 他 的 兒 子, 吸 取 前 人 的 治 水 經 驗, 率 領 當 地 人 民 興 建 水 利 工 程 都 江 堰 建 成 後, 成 都 平 原 沃 野 千 裏, 成 為 天 府 之 國, 這 項 工 程 直 到 今 天 還 在 發 揮 著 作 用, 被 稱 為 活 的 水 利 博 物 館 工 程 設 計 李 冰 先 建 分 魚 嘴, 採 用 竹 籠 裝 滿 卵 石, 沉 積 於 江 中, 將 江 水 分 為 兩 支, 東 邊 的 水 流 稱 為 內 江, 西 邊 的 水 流 稱 為 外 江 內 江 的 水 流 到 飛 砂 堰 的 末 端, 被 一 塊 礫 岩 阻 擋 去 路, 李 冰 在 此 鑿 了 一 個 人 工 口 道, 稱 為 寶 瓶 口, 使 內 江 水 通 暢 流 去, 再 分 為 許 多 渠 道 用 傳 統 技 術 製 作 的 竹 籠 和 榪 槎 以 灌 溉 農 田 在 分 魚 嘴 與 寶 瓶 口 之 間 為 飛 砂 堰, 是 人 工 修 建 的 溢 洪 道 魚 嘴 分 水 堤 坐 落 在 岷 江 中 游 的 頂 端 它 將 奔 騰 而 來 的 岷 江 一 分 為 二, 外 江 為 原 始 河 床, 內 江 用 於 引 流 灌 溉, 巧 妙 之 處 如 下 : 其 一 : 利 用 內 江 河 床 低 而 枯 水 季 節 六 成 引 水, 外 江 河 床 寬, 則 洪 水 季 節 六 成 洩 洪 所 謂 分 四 六, 平 潦 旱 正 是 這 個 道 理 其 二 : 魚 嘴 處 於 岷 江 中 游 彎 道 的 末 端, 巧 妙 利 用 了 彎 道 流 體 力 37

學 的 自 然 法 則, 即 表 層 水 流 入 凹 岸, 低 層 水 流 入 凸 岸 於 是 沙 石 含 量 較 少 的 表 層 水 自 然 湧 入 內 江, 而 底 層 水 則 順 著 江 彎 的 凸 岸 擠 向 外 江, 絕 大 部 分 沙 石 也 就 在 外 江 河 道 上 滾 動 留 沉 也 就 是 所 謂 的 四 六 分 洪, 二 八 排 沙 當 洪 水 來 時, 分 魚 嘴 就 無 法 分 水 流, 而 內 江 過 多 的 水 就 翻 過 飛 砂 堰 進 入 外 江, 使 內 江 之 水 不 致 氾 濫 當 枯 水 之 時, 大 部 分 的 水 都 留 在 內 江, 保 障 灌 溉 之 用 每 當 秋 天, 將 外 江 斷 流 掏 修 ; 立 春 時 節 將 外 江 開 堰, 此 後 兩 江 並 用, 以 供 春 耕 用 水 測 量 設 計 為 了 知 道 河 道 之 內 是 否 淤 沙 太 多, 李 冰 在 河 道 內 沈 有 五 隻 石 犀 牛, 成 為 河 底 量 測 不 變 的 基 準 點 為 了 觀 測 水 位 深 淺, 在 河 中 立 有 三 個 巨 大 的 石 人, 要 求 都 江 堰 的 管 理 者 注 意, 水 位 不 能 低 於 足 下, 過 低 則 多 引 江 水, 水 位 高 過 石 人 肩 部, 就 少 引 水 這 些 石 人 有 水 尺 作 用, 從 石 人 足 肩 高 度 的 確 定, 可 見 當 時 已 有 長 期 的 水 位 觀 察, 且 已 掌 握 岷 江 洪 枯 水 位 變 化 的 規 律 透 過 內 江 進 水 口 水 位 觀 察, 掌 握 進 水 流 量, 再 用 魚 嘴 寶 瓶 口 的 分 水 工 程 來 調 節 水 位, 能 控 制 管 道 進 水 流 量 李 冰 又 作 石 犀 五 枚, 二 在 淵 中 華 陽 國 志 蜀 志, 二 在 淵 中 是 指 留 在 內 江 中 石 犀 和 石 人 的 作 用 不 同, 它 埋 的 深 度 是 作 為 都 江 堰 歲 修 深 淘 灘 的 控 制 高 程 通 過 深 淘 灘, 使 河 床 保 持 一 定 的 深 度, 有 一 定 大 小 的 過 水 斷 面, 這 樣 可 以 保 證 河 床 得 以 通 過 較 大 的 洪 水 量 可 見 當 時 人 們 對 流 量 和 過 水 斷 面 的 關 係 已 有 一 定 的 認 識 和 應 用 2012 年 12 月, 四 川 大 劇 院 開 工 挖 出 一 石 獸, 可 能 為 都 江 堰 之 石 犀 牛 據 說,1973 年 的 時 候 就 發 現 它 了, 當 時 沒 有 挖 出 來, 就 地 繼 續 埋 著 挖 了 神 獸 不 到 半 年, 十 多 年 沒 見 過 洪 水 的 地 方, 全 淹 了!2013 年 7 月 8 日 以 來 的 連 續 強 降 雨 導 致 四 川 省 90 萬 人 受 災, 都 江 堰 7 月 10 日 發 生 大 面 積 山 體 坍 塌 及 土 石 流,213 國 道 三 號 大 橋 已 經 被 淹 沒 成 了 堰 塞 湖 於 是, 有 關 鎮 水 神 獸 被 挖 引 發 四 川 暴 雨 成 災 的 言 論 在 網 上 流 傳, 成 都 人 大 呼 快 把 神 獸 放 回 去 對 此, 四 川 大 學 歷 史 學 院 教 授 林 向 在 接 受 媒 體 採 訪 時 表 示, 這 樣 的 說 法 純 屬 無 稽 之 談 38

成就 水進了寶瓶口後 有一引水網絡渠道 縱橫交錯百里 將水導至成都 平原的每一角落 都江堰兩千多年來一直發揮著防洪灌溉的作用 使成都 平原成為水旱從人 沃野千里的 天府之國 至今灌區已達 30 餘縣市 面積近千萬畝 是全世界迄今為止 年代最久 唯一留存 仍在一直使用 以無壩引水為特徵的宏大水利工程 都江堰全景 (資料參考來源 http://tw.epochtimes.com/b5/1/9/2/c4800.htm http://baike.baidu.com/subview/2240/12000340.htm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3-09/24/content_1097516.htm) 寰宇論壇 請畫出河流的凸岸和凹岸 並說明此二種地形的水流與侵蝕 堆積作用之關係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