屿 的 全 部 岸 线 二 根 据 国 家 和 省 有 关 岸 线 分 类 的 标 准 确 定 沿 江 各 类 岸 线 及 相 应 的 水 域 陆 域 范 围 三 长 江 岸 线 使 用 应 符 合 江 苏 省 沿 江 开 发 总 体 规 划 江 苏 省 沿 江 产 业 空 间 布 局 规 划 江



Similar documents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第 八 条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要 严 格 执 行 项 目 论 证 和 立 项 程 序 分 子 公 司 实 施 的 单 项 总 投 资 3000 万 元 以 上 ( 含 3000 万 元 ) 的 工 程 项 目 需 要 通 过 专 家 论 证 其 中 : 单 项 总 投 资 3000 万 元 5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玉师院党〔2005〕 号

书面申请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第十六章〓附〓录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目 录 -2-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4D F736F F D20D2DAB3CFB7A8C2C9BCF2D1B633D4C2BFAFA3A C4EAD7DCB5DA3436C6DAA3A9>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国家统计局2011年部门预算的说明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

2016年潍坊市体育局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一 人 员 经 费 一 般 财 力 人 员 支 出 成 品

<4D F736F F D20BCC3B2C6B7C7CBB0A3A A3A935BAC5A3A8B2C6D5FEA1A2CEEFBCDBA3A92E646F63>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4D F736F F D C4EAB6C8B3A4B4BACAD0B2C6D5FEBED6B2BFC3C5D4A4CBE32E646F63>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江 苏 瑞 峰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有 限 公 江 苏 鲁 工 建 设 工 程 有 限 公 江 苏 溧 鸿 建 设 有 限 公 江 苏 明 创 科 技 园 发 展 有 限 公 公 公 有 限 公 江 苏 茂 盛 建 设 有 限 公 江 苏 鼎 洪 建 工 有 限 公 富 强 机 电 安 装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 市 文 广 影 视 局 文 物 保 护 管 理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4D F736F F D20D0A3B7A2A1B A1B 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一、资质申请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第 六 条 本 规 定 的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范 围 为 水 电 项 目 主 体 工 程 及 其 附 属 工 程 建 设 征 地 移 民 安 置 工 程 中 的 质 量 监 督 由 地 方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第 七 条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工

第 一 部 分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是 省 政 府 组 成 部 门, 主 要 职 责 是 : 拟 订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发 展 规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 负 责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的 行 业 管 理 ;

<4D F736F F D20B9F0BFC6D5FED7D6A1B A1B33738BAC52E646F63>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433A5C446F63756D656E E E67735C41646D696E 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4D F736F F D20B5E7D7D3B7A2CEC4CEC4CDB7A3A8D2CBB1F6D1A7D4BACEC4BCFEA3A92E646F63>

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 合 计 5,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 工 资 福 利 2, 政 府 性 基 金

 编号: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4D F736F F 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 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4D F736F F D20B9FABCD2D6CAC1BFBCE0B6BDBCECD1E9BCECD2DFD7DCBED6BFC6BCBCCFEEC4BFB9DCC0EDB0ECB7A82E646F63>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2016年禹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附件2

doc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广州市越秀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附件1: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5 对 具 有 建 筑 业 企 业 资 质 及 人 员 资 格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的 企 业 和 人 员 分 别 予 以 相 应 记 分 京 建 法 京 建 发 京 建 开 关 于 施 行 北 京 市 建 筑 业 企 业 资 质 及 人 员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附件——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式

越秀区□□□(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

桓政[2003]号

宋国强

Microsoft Word - 文档 1

<4D F736F F D20B3D6B2D6CFDEB6EEB1EDB8F1D7EED6D52E646F63>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4D F736F F D20CEABB7BBB9A4B3CCD6B0D2B5D1A7D4BA C4EAB2BFC3C5D4A4CBE3B9ABBFAA2E646F6378>

Microsoft Word - 116永嘉县关于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主 要 职 责 内 设 机 构 和 人 员 编 制 规 定 根 据 国 务 院 关 于 机 构 设 置 的 通 知 ( 国 发 号 ), 设 立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正 部 级 ), 为 国 务 院 直

证券简称: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 编号: 号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的 尚 未 公 开 信 息 谋 取 利 益 第 二 章 机 构 与 人 员 第 一 节 项 目 小 组 与 人 员 第 六 条 主 办 券 商 应 针 对 每 家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设 立 专 门 项 目 小 组, 负 责 尽 职 调 查, 起 草 尽 职 调 查 报 告, 制 作 推 荐 文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2016 年 荔 湾 区 财 政 核 定 支 出 汇 总 表 表 二 单 位 名 称 : 广 州 文 化 公 园 基 本 支 出 项 目 支 出 科 目 编 码 预 算 科 目 名 称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 , , , ,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主 题 词 : 信 息 公 开 类 别 : 成 都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办 公 室 2011 年 8 月 4 日 印 ( 共 印 30 份 ) 2

Transcription:

扬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文 件 扬 府 发 2016 17 号 市 政 府 关 于 扬 州 市 长 江 岸 线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和 管 理 的 意 见 各 县 市 区 人 民 政 府 市 各 委 办 局 公 司 市 各 直 属 单 位 根 据 国 务 院 关 于 依 托 黄 金 水 道 推 动 长 江 经 济 带 发 展 的 指 导 意 见 [ 国 发 2014 39 号 ] 等 政 策 的 规 定 为 集 约 开 发 合 理 利 用 和 有 效 保 护 我 市 长 江 岸 线 及 陆 域 资 源 融 入 长 江 经 济 带 建 设 和 推 动 跨 江 融 合 发 展 制 定 本 意 见 一 总 则 一 长 江 岸 线 包 括 前 方 一 定 范 围 的 水 域 和 后 方 土 地 是 重 要 的 不 可 再 生 资 源 本 意 见 所 称 长 江 岸 线 是 指 本 市 行 政 区 域 范 围 内 即 本 市 所 辖 仪 征 市 江 都 区 广 陵 区 邗 江 区 扬 州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扬 州 化 工 园 区 范 围 长 江 沿 岸 包 括 夹 江 汊 江 和 岛 - 1 -

屿 的 全 部 岸 线 二 根 据 国 家 和 省 有 关 岸 线 分 类 的 标 准 确 定 沿 江 各 类 岸 线 及 相 应 的 水 域 陆 域 范 围 三 长 江 岸 线 使 用 应 符 合 江 苏 省 沿 江 开 发 总 体 规 划 江 苏 省 沿 江 产 业 空 间 布 局 规 划 江 苏 省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保 护 规 划 扬 州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扬 州 市 沿 江 发 展 总 体 规 划 扬 州 港 总 体 规 划 等 规 划 坚 持 科 学 规 划 统 筹 管 理 严 格 保 护 集 约 开 发 合 理 利 用 有 偿 使 用 等 原 则 四 长 江 岸 线 资 源 的 使 用 功 能 主 要 包 括 产 业 布 局 城 市 建 设 港 口 设 施 涉 水 工 程 跨 江 设 施 生 态 保 护 旅 游 开 发 等 根 据 扬 州 市 沿 江 发 展 总 体 规 划 按 照 长 江 岸 线 资 源 条 件 和 功 能 要 求 全 市 岸 线 分 为 生 产 岸 线 包 括 港 口 岸 线 和 临 水 型 装 备 制 造 业 岸 线 等 生 活 岸 线 包 括 过 江 通 道 城 市 生 活 景 观 和 城 市 旅 游 景 观 等 岸 线 等 和 生 态 岸 线 包 括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岸 线 生 态 保 护 岸 线 三 类 岸 线 五 市 政 府 对 长 江 岸 线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实 行 统 一 管 理 市 沿 江 开 发 领 导 小 组 负 责 协 调 解 决 有 关 长 江 岸 线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和 管 理 的 重 大 问 题 领 导 小 组 组 长 由 市 政 府 主 要 负 责 同 志 担 任 副 组 长 由 分 管 副 市 长 担 任 成 员 单 位 由 有 关 县 市 区 政 府 功 能 区 管 委 会 和 市 有 关 部 门 组 成 市 沿 江 开 发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设 在 市 发 展 改 革 委 以 下 简 称 市 沿 江 办 负 责 具 体 日 常 工 作 市 发 展 改 革 委 主 任 兼 任 市 沿 江 办 主 任 成 员 职 责 如 下 - 2 -

县 市 区 政 府 功 能 区 管 委 会 按 照 属 地 管 理 原 则 负 责 对 本 行 政 区 域 内 开 发 利 用 岸 线 及 陆 域 资 源 建 设 项 目 实 行 监 管 市 发 展 改 革 委 沿 江 办 负 责 牵 头 编 制 岸 线 及 陆 域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规 划 牵 头 确 定 岸 线 及 陆 域 资 源 规 划 控 制 的 具 体 范 围 并 牵 头 组 织 实 施 负 责 牵 头 组 织 市 沿 江 开 发 领 导 小 组 成 员 单 位 对 使 用 岸 线 及 陆 域 资 源 项 目 的 联 合 会 办 市 经 信 委 负 责 牵 头 对 沿 江 小 船 厂 的 清 理 整 顿 工 作 市 水 利 局 负 责 对 长 江 夹 江 河 道 管 理 范 围 内 兴 建 的 各 类 建 设 项 目 的 管 理 对 防 洪 安 全 水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与 节 约 保 护 水 功 能 区 水 土 保 持 等 实 施 监 督 管 理 市 规 划 局 负 责 岸 线 及 陆 域 资 源 规 划 区 内 建 设 规 划 管 理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负 责 依 法 办 理 集 体 土 地 转 用 征 收 征 用 手 续 建 设 项 目 用 地 预 审 土 地 供 应 以 及 临 时 用 地 手 续 依 法 查 处 违 法 用 地 行 为 市 环 保 局 负 责 饮 用 水 水 源 重 要 湿 地 保 护 及 对 建 设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环 保 三 同 时 等 实 施 监 督 管 理 依 法 查 处 违 法 行 为 市 交 通 港 口 局 负 责 港 口 规 划 的 编 制 港 口 建 设 项 目 利 用 港 口 岸 线 预 审 审 批 程 序 及 建 设 管 理 港 口 经 营 许 可 依 法 查 处 违 法 使 用 港 口 岸 线 的 行 为 负 责 港 口 码 头 的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等 工 作 市 财 政 局 负 责 组 织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有 关 港 口 岸 线 管 理 方 面 的 财 税 法 律 法 规 和 方 针 政 策 拟 定 相 关 财 政 政 策 并 监 督 执 行 扬 州 海 事 局 负 责 港 口 码 头 建 设 项 目 通 航 水 域 岸 线 安 全 使 用 - 3 -

许 可 水 上 水 下 活 动 许 可 及 水 上 水 下 活 动 监 督 检 查 等 工 作 其 他 市 有 关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按 照 各 自 职 责 依 法 对 江 河 岸 线 及 陆 域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实 施 监 督 管 理 市 有 关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应 积 极 配 合 各 县 市 区 政 府 功 能 区 管 委 会 对 违 法 占 用 岸 线 及 陆 域 资 源 的 建 设 单 位 或 个 人 依 法 进 行 查 处 二 强 化 规 划 管 理 六 市 沿 江 开 发 领 导 小 组 要 组 织 各 成 员 单 位 根 据 我 市 十 三 五 国 民 经 济 与 社 会 发 展 规 划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产 业 布 局 等 要 求 及 时 修 订 完 善 扬 州 市 沿 江 发 展 总 体 规 划 及 港 口 发 展 环 境 保 护 河 道 整 治 航 道 整 治 等 相 关 规 划 七 市 发 展 改 革 委 沿 江 办 牵 头 组 织 对 岸 线 及 陆 域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规 划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评 估 考 核 并 负 责 加 强 日 常 监 督 检 查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纠 正 三 规 范 开 发 行 为 八 涉 岸 产 业 项 目 使 用 沿 江 岸 线 及 陆 域 应 当 根 据 其 投 资 强 度 建 设 规 模 以 及 产 业 关 联 情 况 择 优 选 择 合 理 安 排 符 合 以 下 调 控 要 求 1 岸 线 配 置 长 度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的 规 模 以 其 必 须 配 套 的 相 关 设 施 为 依 据 引 导 项 目 尽 可 能 向 陆 域 纵 深 布 局 减 少 临 水 岸 线 占 用 2 岸 线 投 资 强 度 按 涉 岸 项 目 基 建 投 资 总 量 含 陆 域 和 水 - 4 -

域 部 分 下 同 除 以 其 使 用 临 水 岸 线 的 长 度 计 算 工 业 物 流 项 目 使 用 沿 江 岸 线 资 源 的 属 距 江 岸 线 500 米 内 长 江 水 深 可 达 10 米 以 上 的 且 含 300 米 水 域 和 1500 米 以 内 的 纵 深 陆 域 类 岸 线 的 投 资 强 度 不 低 于 250 万 元 米 属 距 江 岸 线 500 米 内 长 江 水 深 可 达 5 米 以 上 且 含 400 米 水 域 和 1000 米 以 内 的 纵 深 陆 域 类 岸 线 的 投 资 强 度 不 低 于 160 万 元 米 属 江 岸 线 500 米 内 长 江 水 深 不 足 5 米 且 含 500 米 水 域 和 1000 米 以 内 的 纵 深 陆 域 类 岸 线 的 投 资 强 度 不 低 于 120 万 元 米 3 土 地 投 资 强 度 按 涉 岸 项 目 的 基 建 投 资 总 量 除 以 占 用 土 地 的 面 积 计 算 参 照 江 苏 省 建 设 用 地 指 标 体 系 确 定 的 标 准 适 当 上 浮 调 控 工 业 项 目 投 资 强 度 国 家 级 开 发 区 或 深 水 岸 线 后 沿 陆 域 不 低 于 350 万 元 / 亩 省 级 开 发 区 或 中 深 水 岸 线 后 沿 陆 域 不 低 于 300 万 元 / 亩 工 业 集 中 区 或 浅 水 岸 线 后 沿 陆 域 不 低 于 250 万 元 / 亩 九 下 列 项 目 禁 止 使 用 长 江 岸 线 及 陆 域 资 源 1 危 害 水 工 程 设 施 安 全 防 洪 安 全 通 航 安 全 的 项 目 2 危 害 水 生 物 资 源 及 水 域 生 态 环 境 的 项 目 3 影 响 生 活 饮 用 水 水 源 安 全 的 项 目 特 别 是 江 苏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关 于 加 强 饮 用 水 源 地 保 护 的 决 定 对 饮 用 水 水 源 各 类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明 确 禁 止 的 项 目 4 不 符 合 扬 州 港 总 体 规 划 的 港 口 建 设 项 目 5 法 律 法 规 及 相 关 规 划 禁 止 的 其 他 项 目 - 5 -

十 产 业 项 目 拟 使 用 岸 线 及 相 关 陆 域 土 地 资 源 的 由 所 在 地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功 能 区 管 委 会 规 划 管 理 部 门 根 据 沿 江 及 陆 域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规 划 在 项 目 规 划 选 址 或 确 定 土 地 出 让 规 划 条 件 阶 段 征 询 市 发 展 改 革 委 沿 江 办 意 见 市 发 展 改 革 委 沿 江 办 自 收 到 征 询 意 见 之 日 起 10 个 工 作 日 内 组 织 市 沿 江 开 发 领 导 小 组 有 关 成 员 单 位 对 建 设 项 目 拟 使 用 岸 线 及 陆 域 资 源 情 况 进 行 会 办 并 报 市 沿 江 开 发 领 导 小 组 审 查 后 市 发 展 改 革 委 沿 江 办 出 具 相 关 意 见 相 关 部 门 依 法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港 口 建 设 项 目 利 用 港 口 岸 线 的 许 可 应 依 法 按 交 通 港 口 管 理 部 门 港 口 岸 线 利 用 申 报 程 序 执 行 十 一 建 设 单 位 使 用 长 江 岸 线 及 陆 域 资 源 的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取 得 土 地 使 用 权 对 开 发 建 设 后 达 不 到 合 同 约 定 和 本 意 见 规 定 要 求 的 涉 岸 项 目 要 及 时 调 整 直 至 依 法 收 回 其 岸 线 土 地 使 用 权 经 所 在 地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功 能 区 管 委 会 依 法 批 准 下 列 建 设 项 目 可 以 划 拨 方 式 取 得 土 地 使 用 权 1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和 公 益 事 业 项 目 2 国 家 省 市 重 点 能 源 交 通 水 利 等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3 军 事 设 施 项 目 4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项 目 十 二 需 以 招 标 拍 卖 挂 牌 等 方 式 取 得 非 港 口 岸 线 土 地 使 用 权 的 竞 得 人 应 与 所 在 地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功 能 区 管 委 会 - 6 -

国 土 资 源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签 订 国 有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合 同 市 发 展 改 革 委 沿 江 办 可 依 据 岸 线 及 陆 域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实 施 规 划 提 出 项 目 投 资 强 度 建 设 周 期 等 设 定 要 求 并 作 为 土 地 出 让 合 同 的 组 成 部 分 对 有 利 于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和 投 资 规 模 大 带 动 作 用 强 等 重 大 建 设 项 目 可 以 根 据 项 目 具 体 情 况 优 先 保 障 其 使 用 长 江 岸 线 资 源 十 三 岸 线 及 陆 域 土 地 使 用 权 人 不 得 擅 自 变 更 已 批 准 的 岸 线 及 陆 域 土 地 使 用 范 围 功 能 和 用 途 确 需 变 更 的 应 当 按 照 原 批 准 程 序 办 理 变 更 手 续 十 四 对 临 时 使 用 岸 线 及 陆 域 资 源 的 应 当 在 获 得 规 划 部 门 使 用 港 口 岸 线 建 设 临 时 港 口 设 施 的 需 报 市 交 通 港 口 管 理 部 门 同 意 后 根 据 土 地 权 属 与 所 在 地 县 市 区 人 民 政 府 功 能 区 管 委 会 或 农 村 集 体 经 济 组 织 村 委 会 就 临 时 租 用 费 用 拆 除 清 除 费 用 等 协 商 达 成 一 致 经 市 发 展 改 革 委 沿 江 办 备 案 后 与 国 土 管 理 部 门 签 订 临 时 使 用 土 地 合 同 临 时 用 地 上 不 得 建 设 永 久 性 设 施 建 设 的 临 时 性 设 施 应 自 使 用 期 满 后 30 日 内 自 行 拆 除 清 理 并 恢 复 岸 线 土 地 原 貌 临 时 使 用 岸 线 土 地 资 源 的 期 限 不 得 超 过 2 年 期 满 需 要 继 续 使 用 的 应 当 依 原 批 准 程 序 办 理 续 用 手 续 续 期 最 长 不 得 超 过 工 程 建 设 期 限 四 构 建 退 出 机 制 十 五 开 发 利 用 岸 线 及 陆 域 资 源 应 当 根 据 不 同 用 途 明 确 - 7 -

其 使 用 年 限 使 用 期 满 后 由 原 批 准 机 关 依 法 收 回 岸 线 及 陆 域 资 源 使 用 权 需 要 继 续 使 用 的 按 照 原 批 准 程 序 重 新 批 准 十 六 开 发 利 用 岸 线 及 陆 域 资 源 应 当 体 现 动 态 平 衡 高 效 利 用 的 资 源 配 置 要 求 建 立 项 目 能 进 能 出 优 胜 劣 汰 的 良 性 循 环 机 制 充 分 挖 掘 岸 线 及 陆 域 资 源 的 潜 在 价 值 有 下 列 方 式 或 情 形 之 一 的 经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功 能 区 管 委 会 批 准 可 依 法 收 回 岸 线 土 地 使 用 权 1 合 同 退 出 因 岸 线 土 地 使 用 权 人 自 身 原 因 土 地 闲 置 满 2 年 或 者 合 同 约 定 使 用 权 期 满 使 用 权 人 未 申 请 续 期 或 者 申 请 续 期 未 获 批 准 的 2 规 划 退 出 对 不 符 合 长 江 岸 线 及 陆 域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规 划 或 其 他 相 关 规 划 要 求 需 要 调 整 使 用 用 途 的 可 以 采 取 土 地 置 换 搬 迁 或 给 予 适 当 经 济 补 偿 等 方 式 收 回 3 市 场 退 出 对 于 经 济 效 益 不 高 竞 争 力 不 强 经 过 过 渡 期 改 造 仍 难 以 达 到 岸 线 及 陆 域 资 源 准 入 条 件 要 求 的 可 给 予 适 当 经 济 补 偿 后 收 回 4 清 理 退 出 对 于 违 反 规 定 未 经 审 批 擅 自 建 设 的 项 目 或 者 擅 自 变 更 岸 线 使 用 权 人 使 用 功 能 使 用 用 途 使 用 范 围 的 项 目 或 者 更 改 主 体 建 设 内 容 的 项 目 由 所 在 地 县 市 区 人 民 政 府 功 能 区 管 委 会 会 同 市 有 关 部 门 联 合 清 理 整 治 责 令 限 期 改 正 逾 期 未 达 到 改 正 要 求 的 无 偿 强 制 收 回 对 于 九 项 所 禁 止 的 项 目 分 别 由 交 通 港 口 水 利 海 事 环 保 等 市 沿 江 - 8 -

开 发 领 导 小 组 成 员 单 位 依 法 查 处 限 期 拆 除 直 至 依 法 收 回 土 地 使 用 权 对 于 自 取 得 长 江 岸 线 及 陆 域 资 源 使 用 权 之 日 起 超 过 2 年 未 开 发 利 用 或 者 使 用 单 位 停 止 使 用 以 及 经 核 准 报 废 的 工 程 设 施 依 法 无 偿 收 回 其 岸 线 及 陆 域 土 地 使 用 权 五 加 强 监 督 管 理 十 七 市 沿 江 开 发 领 导 小 组 应 每 年 组 织 成 员 单 位 开 展 岸 线 及 陆 域 资 源 调 查 建 立 岸 线 及 陆 域 资 源 动 态 管 理 档 案 并 对 沿 江 区 域 政 府 和 功 能 区 管 委 会 的 开 发 利 用 及 管 理 行 为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十 八 市 沿 江 开 发 领 导 小 组 各 成 员 单 位 应 按 照 各 自 职 责 加 强 对 岸 线 及 陆 域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的 监 督 检 查 发 现 违 法 行 为 依 法 及 时 予 以 处 理 十 九 加 强 岸 线 及 陆 域 资 源 利 用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市 发 展 改 革 委 沿 江 办 要 积 极 发 挥 牵 头 协 调 作 用 各 成 员 单 位 应 当 密 切 配 合 及 时 通 报 相 关 监 督 管 理 信 息 并 完 善 管 理 台 账 六 制 定 保 障 措 施 二 十 坚 持 综 合 管 理 与 专 业 管 理 相 结 合 建 立 长 江 岸 线 及 陆 域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和 管 理 部 门 联 合 会 办 和 专 家 咨 询 论 证 制 度 二 十 一 定 期 组 织 开 展 岸 线 及 陆 域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清 理 检 查 市 发 展 改 革 委 沿 江 办 负 责 牵 头 组 织 对 全 市 岸 线 及 陆 域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情 况 的 清 理 检 查 建 立 完 善 相 关 档 案 资 料 清 理 检 查 情 况 应 及 时 向 市 沿 江 开 发 领 导 小 组 报 告 并 提 出 相 关 措 施 建 议 二 十 二 市 沿 江 开 发 领 导 小 组 成 员 单 位 未 依 法 履 行 监 督 管 - 9 -

理 职 责 或 未 按 照 岸 线 及 陆 域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实 施 规 划 批 准 使 用 岸 线 及 陆 域 资 源 的 对 直 接 负 责 人 和 其 他 责 任 人 员 实 行 行 政 问 责 情 节 严 重 的 给 予 党 纪 政 纪 处 分 构 成 犯 罪 的 依 法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七 附 则 二 十 三 港 口 水 利 防 洪 建 设 海 事 国 土 资 源 环 境 保 护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对 长 江 岸 线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有 规 定 的 从 其 规 定 二 十 四 本 意 见 自 发 布 之 日 起 施 行 扬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2016 年 1 月 5 日 扬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2016 年 1 月 29 日 印 发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