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 按 得 票 多 少 决 定 当 选 董 事 四 本 次 换 届 选 举 的 程 序 1 提 名 人 应 在 2016 年 1 月 5 日 16:00 时 之 前, 按 本 公 告 规 定 的 方 式 向 公 司 提 名 董 事 候 选 人 并 提 交 相 关 文 件 ( 详 见 附 件 );



Similar documents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4D F736F F 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4D F736F F 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 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14号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声明公告格式

上海夊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已 发 行 股 份 百 分 之 一 以 上 的 股 东 可 以 提 出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 三 ) 非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候 选 人 的 推 荐 本 公 告 发 出 之 日, 公 司 监 事 会 和 单 独 或 者 合 并 持 有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百 分 之 三 以 上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2 本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单 独 或 合 并 持 有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1% 以 上 的 股 东 有 权 推 荐 第 七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3 单 个 推 荐 人 推 荐 的 人 数 不 得 超 过 本 次 拟 选 独 立 董 事 人 数 四 本 次 换 届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表 决 结 果 :9 票 赞 成,0 票 反 对,0 票 弃 权 此 议 案 尚 须 提 交 股 五 审 议 通 过 了 2015 年 度 财 务 决 算 报 告 表 决 结 果 :9 票 赞 成,0 票 反 对,0 票 弃 权 此 议 案 尚 须 提 交 股 六 审 议 通 过 了 2015 年

山 东 晨 鸣 纸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声 明 声 明 人 ( 潘 爱 玲 ), 作 为 山 东 晨 鸣 纸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第 八 届 )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现 公 开 声 明 和 保 证, 本 人 与 山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31,126,938,909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6,454,698,42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致 :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德 恒 D BJ-02 号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股票代码:601288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本 预 案 尚 需 提 交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表 决,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另 行 发 布 附 件 :1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简 历 2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3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声 明 山 西 漳 泽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对 聘 任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详 见 2016 年 7 月 9 日 巨 潮 网 ( 四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选 举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委 员

秦川发展第五届第三次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2.5 选 举 陈 晓 非 女 士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 2.6 选 举 卢 婕 女 士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 2.7 选 举 张 文 君 先 生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津劝业 编号: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首钢股份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 此 页 无 正 文, 为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提 供 资 料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的 承 诺 函 之 签 署 页 )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唐 灼 林 2016 年 7 月 28 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的 尚 未 公 开 信 息 谋 取 利 益 第 二 章 机 构 与 人 员 第 一 节 项 目 小 组 与 人 员 第 六 条 主 办 券 商 应 针 对 每 家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设 立 专 门 项 目 小 组, 负 责 尽 职 调 查, 起 草 尽 职 调 查 报 告, 制 作 推 荐 文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各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银 行 基 金 托 管 部 门 : 为 落 实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行 业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职 管 理 办 法 ( 以 下 简 称 办 法 ), 做 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行 业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职 管 理 工 作, 现

姓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超日太阳 公告编号: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4D F736F F D20D6DCC4EAB4F3BBE1BBE1D2E9D7CAC1CF2E646F63>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编号: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须 知 为 维 护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确 保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以 下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第 五 条 独 立 董 事 出 现 不 符 合 独 立 性 条 件 或 其 他 不 适 宜 履 行 独 立 董 事 职 责 的 情 形, 由 此 造 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达 不 到 法 定 的 人 数 时, 公 司 按 规 定 补 足 独 立 董 事 人 数 第 二 章 独 立 董 事 的

办 法 >( 修 订 稿 )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司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确 定 公 司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项 如

股票代码:000936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 的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资 本 充 足 率 报 告 三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赞 成 :14 反 对 :0 弃 权 :0 详 情 请 查 阅 本 行 同 日 刊 登

Microsoft Word - B01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doc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鄂考院﹝2016﹞2号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激 励 计 划 设 定 的 第 三 个 解 锁 期 解 锁 条 件 是 否 达 到 解 锁 条 件 的 说 明 1 公 司 未 发 生 如 下 任 一 情 形 : 1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被 注 册 会 计 师 出 具 否 定 意 见 或 者 无 法 表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第 七 条 申 请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职 资 格, 应 当 由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报 送 下 列 申 请 材 料 : ( 一 ) 对 拟 任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以 下 简 称 拟 任 人 ) 任 职 资 格 进 行 审 核 的

网上办事事项办事指南格式样本

备忘录/Memorandum

Microsoft Word - sseruler a.doc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一、资质申请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声 明 ( 一 )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上 市 公 司 收 购 管 理 办 法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与 格 式 准 则 第 15 号 - 权 益 变 动 报 告 书 以 及 相

GZ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4D F736F F D20D0A3B7A2A1B A1B 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4D F736F F D20B5E7D7D3B7A2CEC4CEC4CDB7A3A8D2CBB1F6D1A7D4BACEC4BCFEA3A92E646F63>

<4D F736F F D20B6ADCAC2BBE1D2E9CAC2B9E6D4F2A3A8D0DEB8C4BAF3A3A92E646F63>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二 发 行 申 请 文 件 承 诺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情 况 根 据 2013 年 度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预 案,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所 募 集 资 金 在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将 投 向 以 下 项 目 :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拟 投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的 可 能 性, 因 此, 债 券 持 有 人 会 议 在 当 时 并 不 是 必 须 履 行 的 前 置 程 序, 在 上 述 预 案 中 未 将 其 作 为 回 购 的 必 要 条 件 (2)2015 年 9 月 21 日 召 开 的 2015 年 度 第 二 次 临 时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证券代码:600969  证券简称:郴电国际   公告编号: 2006-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城信息 公告编号:2012-

年 1 月 16 日, 公 司 分 别 召 开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七 次 会 议 和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十 五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向 激 励 对 象 授 予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议 案, 确 定 首 期 限 制 性 股 票 授 予

<4D F736F F D20BDF0C8DAC0EDB2C6CAA6D7CAB8F1C8CFD6A4B0ECB7A82E646F63>

议案四:

有 个 人 责 任 的, 自 该 公 司 企 业 被 吊 销 营 业 执 照 之 日 起 未 逾 3 年 ; ( 五 ) 个 人 所 负 数 额 较 大 的 债 务 到 期 未 清 偿 ; ( 六 ) 被 中 国 证 监 会 处 以 证 券 市 场 禁 入 处 罚, 期 限 未 满 的 ; ( 七

( 四 ) 俱 乐 部 法 定 代 表 人 无 违 法 犯 罪 记 录, 无 不 良 社 会 影 响 ; ( 五 ) 保 证 不 存 在 不 参 与 任 何 影 响 比 赛 公 平 公 正 的 不 正 当 交 易, 包 括 双 方 之 间 多 方 之 间 直 接 或 间 接 的 以 及 显 性 与

福州市商业银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材料之二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情 况 内 容 发 行 人 名 称 常 州 千 红 生 化 制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证 券 代 码 注 册 资 本 160,000,000 元 注 册 地 址 常 州 市 新 北 区 长 江 中 路 90 号 主 要 办 公 地 址 常 州 市 新 北 区 长 江 中 路 90

Transcription:

证 券 代 码 :600270 证 券 简 称 : 外 运 发 展 编 号 : 临 2015-037 号 中 外 运 空 运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董 事 会 换 届 选 举 的 提 示 性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及 连 带 责 任 目 前, 中 外 运 空 运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拟 开 展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换 届 选 举 工 作 ( 以 下 简 称 本 次 换 届 选 举 ) 为 了 顺 利 完 成 本 次 换 届 选 举, 公 司 依 据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等 相 关 规 定, 就 本 次 换 届 选 举 相 关 事 项 公 告 如 下 : 一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的 组 成 按 照 本 公 司 现 行 公 司 章 程 和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的 规 定, 新 一 届 董 事 会 将 由 9 名 董 事 组 成, 其 中 包 括 6 名 非 独 立 董 事 和 3 名 独 立 董 事, 董 事 任 期 自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通 过 之 日 起 计 算, 任 期 三 年 二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提 名 ( 一 ) 非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提 名 公 司 董 事 会 单 独 或 者 合 并 持 有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百 分 之 三 以 上 的 股 东, 可 以 提 名 董 事 会 非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 三 名 以 上 董 事 联 名 可 提 出 董 事 候 选 人 名 单 ( 二 )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提 名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单 独 或 者 合 并 持 有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百 分 之 一 以 上 的 股 东 可 以 提 名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三 本 次 换 届 选 举 的 方 式 根 据 公 司 法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本 次 董 事 选 举 采 用 累 积 投 票 制, 即 与 会 股 东 所 持 的 每 一 表 决 权 股 份 拥 有 与 拟 选 举 董 事 人 数 相 等 的 投 票 权, 股 东 既 可 以 用 所 有 的 投 票 权 集 中 投 票 选 举 一 位 候 选 董 事, 也 可 以 分 散 投 票 给 数 位 候 选 董

事, 按 得 票 多 少 决 定 当 选 董 事 四 本 次 换 届 选 举 的 程 序 1 提 名 人 应 在 2016 年 1 月 5 日 16:00 时 之 前, 按 本 公 告 规 定 的 方 式 向 公 司 提 名 董 事 候 选 人 并 提 交 相 关 文 件 ( 详 见 附 件 ); 2 公 司 董 事 会 根 据 提 名 人 提 交 的 人 选 召 开 董 事 会, 确 定 董 事 候 选 人 名 单, 并 以 提 案 的 方 式 提 请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 3 董 事 候 选 人 应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之 前 作 出 书 面 承 诺, 同 意 接 受 提 名, 并 承 诺 资 料 真 实 完 整 并 保 证 当 选 后 履 行 董 事 职 责, 独 立 董 事 亦 应 依 法 作 出 相 关 声 明 ; 4 公 司 将 按 照 中 国 证 监 会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相 关 要 求, 将 候 选 独 立 董 事 的 有 关 材 料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声 明 独 立 董 事 履 历 表 ) 报 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进 行 候 选 独 立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审 核 五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 一 ) 根 据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等 规 定, 公 司 董 事 候 选 人 应 为 自 然 人,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不 能 担 任 公 司 的 董 事 : 1 无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或 者 限 制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 2 因 贪 污 贿 赂 侵 占 财 产 挪 用 财 产 或 者 破 坏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秩 序, 被 判 处 刑 罚, 执 行 期 满 未 逾 5 年, 或 者 因 犯 罪 被 剥 夺 政 治 权 利, 执 行 期 满 未 逾 5 年 ; 3 担 任 破 产 清 算 的 公 司 企 业 的 董 事 或 者 厂 长 经 理, 对 该 公 司 企 业 的 破 产 负 有 个 人 责 任 的, 自 该 公 司 企 业 破 产 清 算 完 结 之 日 起 未 逾 3 年 ; 4 担 任 因 违 法 被 吊 销 营 业 执 照 责 令 关 闭 的 公 司 企 业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并 负 有 个 人 责 任 的, 自 该 公 司 企 业 被 吊 销 营 业 执 照 之 日 起 未 逾 3 年 ; 5 个 人 所 负 数 额 较 大 的 债 务 到 期 未 清 偿 ; 6 被 中 国 证 监 会 处 以 证 券 市 场 禁 入 处 罚, 期 限 未 满 的 ; 7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或 部 门 规 章 规 定 的 其 他 内 容 违 反 本 条 规 定 选 举 委 派 董 事 的, 该 选 举 委 派 或 者 聘 任 无 效 董 事 在 任 职 期 间 出 现 本 条 情 形 的, 公 司 解 除 其 职 务

( 二 ) 独 立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1 担 任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 (1) 根 据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及 其 他 有 关 规 定, 具 备 担 任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的 资 格 ; (2) 具 备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颁 布 的 关 于 在 上 市 公 司 建 立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的 指 导 意 见 所 要 求 的 独 立 性 ; (3) 具 备 上 市 公 司 运 作 的 基 本 知 识, 熟 悉 相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章 及 规 则 ; (4) 有 五 年 以 上 法 律 经 济 或 者 其 他 履 行 独 立 董 事 职 责 所 必 需 的 工 作 经 验 2 下 列 人 员 不 得 担 任 独 立 董 事 : (1) 在 公 司 或 者 公 司 附 属 企 业 任 职 的 人 员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 直 系 亲 属 是 指 配 偶 父 母 子 女 等 ;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是 指 兄 弟 姐 妹 岳 父 母 儿 媳 女 婿 兄 弟 姐 妹 的 配 偶 配 偶 的 兄 弟 姐 妹 等 ); (2)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1% 以 上 或 者 是 公 司 前 十 名 股 东 中 的 自 然 人 股 东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 (3)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5% 以 上 的 股 东 单 位 或 者 在 公 司 前 五 名 股 东 单 位 任 职 的 人 员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 (4) 最 近 一 年 内 曾 经 具 有 前 三 项 所 列 举 情 形 的 人 员 ; (5) 为 公 司 或 者 其 附 属 企 业 提 供 财 务 法 律 咨 询 等 服 务 的 人 员 ; (6) 中 国 证 监 会 认 定 的 其 他 人 员 六 联 系 方 式 联 系 人 : 李 春 梅 联 系 部 门 : 公 司 证 券 与 投 资 部 联 系 电 话 :010-80418928 联 系 传 真 :010-80418928 联 系 地 址 : 北 京 市 顺 义 区 天 竺 空 港 工 业 区 A 区 天 柱 路 20 号 邮 政 编 码 :101312 七 附 件

附 件 1 关 于 提 名 人 应 提 供 的 相 关 文 件 说 明 附 件 2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候 选 人 提 名 书 附 件 3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附 件 4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声 明 附 件 5 独 立 董 事 履 历 表 特 此 公 告 中 外 运 空 运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二 〇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附 件 1: 中 外 运 空 运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提 名 人 应 提 供 的 相 关 文 件 说 明 1 提 名 人 提 名 董 事 候 选 人, 必 须 向 本 公 司 提 供 下 列 文 件 : (1) 董 事 候 选 人 提 名 书 ( 原 件 ); (2) 提 名 的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身 份 证 明 复 印 件 ( 原 件 备 查 ); (3) 提 名 的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学 历 学 位 证 书 复 印 件 ( 原 件 备 查 ); (4) 如 提 名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则 需 提 供 下 列 原 件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声 明 独 立 董 事 履 历 表 及 独 立 董 事 资 格 培 训 证 书 复 印 件 ( 原 件 备 查 ); (5) 能 证 明 符 合 本 公 告 规 定 条 件 的 其 他 文 件 2 若 提 名 人 为 本 公 司 股 东, 则 该 提 名 人 应 同 时 提 供 下 列 文 件 : (1) 如 是 个 人 股 东, 则 需 提 供 其 身 份 证 明 复 印 件 ( 原 件 备 查 ); (2) 如 是 法 人 股 东, 则 需 提 供 其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加 盖 公 章 ( 原 件 备 查 ); (3) 股 票 帐 户 卡 复 印 件 ( 原 件 备 查 ); (4) 本 公 告 发 出 之 日 的 持 股 凭 证 3 提 名 人 向 本 公 司 提 名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方 式 如 下 : (1) 本 次 提 名 方 式 仅 限 于 亲 自 送 达 或 邮 寄 两 种 方 式 (2) 如 采 取 亲 自 送 达 的 方 式, 则 必 须 在 2016 年 1 月 5 日 16:00 前 将 相 关 文 件 送 达 至 本 公 司 指 定 联 系 人 处 方 为 有 效 (3) 如 采 取 邮 寄 的 方 式, 则 必 须 在 2016 年 1 月 5 日 16:00 前 将 相 关 文 件 传 真 至 010-80418928, 并 经 本 公 司 指 定 联 系 人 确 认 收 到 ; 同 时, 董 事 候 选 人 提 名 书 的 原 件 必 须 在 2016 年 1 月 5 日 前 邮 寄 至 本 公 司 指 定 联 系 人 处 方 为 有 效 ( 收 到 时 间 以 邮 局 邮 戳 为 准 ) 4 提 名 人 和 被 提 名 人 有 义 务 配 合 本 公 司 进 行 对 提 名 文 件 资 料 真 实 性 的 调 查 工 作, 以 及 根 据 本 公 司 要 求 提 交 进 一 步 的 文 件 和 材 料

附 件 2: 中 外 运 空 运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候 选 人 提 名 书 提 名 人 姓 名 联 系 电 话 提 名 董 事 候 选 人 类 别 ( 请 在 董 事 类 别 前 打 ) 非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董 事 候 选 人 基 本 信 息 姓 名 出 生 年 月 性 别 男 女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邮 箱 任 职 资 格 是 否 符 合 规 定 的 条 件 是 否 ( 请 在 条 件 类 别 前 打 ) 提 名 董 事 候 选 人 个 人 简 历 ( 包 括 学 历 职 称 详 细 工 作 履 历 兼 职 情 况 等 ) 其 他 说 明 ( 指 与 公 司 或 其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是 否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数 量 ; 是 否 受 过 中 国 证 监 会 及 其 他 有 关 部 门 的 处 罚 和 证 券 交 易 所 惩 戒 等 ) 提 名 人 : ( 签 名 / 盖 章 ) 年 月 日

附 件 3: 中 外 运 空 运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 现 提 名 *** 为 中 外 运 空 运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并 已 充 分 了 解 被 提 名 人 职 业 专 长 教 育 背 景 工 作 经 历 兼 任 职 务 等 情 况 被 提 名 人 已 书 面 同 意 出 任 中 外 运 空 运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 参 见 该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声 明 ) 提 名 人 认 为, 被 提 名 人 具 备 独 立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与 中 外 运 空 运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间 不 存 在 任 何 影 响 其 独 立 性 的 关 系, 具 体 声 明 如 下 : 一 被 提 名 人 具 备 上 市 公 司 运 作 的 基 本 知 识, 熟 悉 相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章 及 其 他 规 范 性 文 件, 具 有 五 年 以 上 法 律 经 济 财 务 管 理 或 者 其 他 履 行 独 立 董 事 职 责 所 必 需 的 工 作 经 验 被 提 名 人 尚 未 根 据 上 市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培 训 工 作 指 引 及 相 关 规 定 取 得 独 立 董 事 资 格 证 书 被 提 名 人 已 承 诺 在 本 次 提 名 后, 参 加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举 办 的 最 近 一 期 独 立 董 事 资 格 培 训 并 取 得 独 立 董 事 资 格 证 书 二 被 提 名 人 任 职 资 格 符 合 下 列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的 要 求 : ( 一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关 于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的 规 定 ; ( 二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务 员 法 关 于 公 务 员 兼 任 职 务 的 规 定 ; ( 三 )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关 于 规 范 中 管 干 部 辞 去 公 职 或 者 退 ( 离 ) 休 后 担 任 上 市 公 司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监 事 的 通 知 的 规 定 ; ( 四 ) 中 央 纪 委 教 育 部 监 察 部 关 于 加 强 高 等 学 校 反 腐 倡 廉 建 设 的 意 见 关 于 高 校 领 导 班 子 成 员 兼 任 职 务 的 规 定 ; ( 五 ) 中 国 保 监 会 保 险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的 规 定 ; ( 六 ) 中 国 证 券 业 协 会 发 布 证 券 研 究 报 告 执 业 规 范 关 于 证 券 分 析 师 兼 任 职 务 的 规 定 ; ( 七 ) 其 他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规 定 的 情 形 三 被 提 名 人 具 备 独 立 性, 不 属 于 下 列 情 形 : ( 一 ) 在 上 市 公 司 或 者 其 附 属 企 业 任 职 的 人 员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 直 系 亲 属 是 指 配 偶 父 母 子 女 等 ;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是 指 兄 弟 姐 妹 岳 父 母 儿 媳 女 婿 兄 弟 姐 妹 的 配 偶 配 偶 的 兄 弟 姐 妹 等 );

( 二 )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百 分 之 一 以 上 或 者 是 上 市 公 司 前 十 名 股 东 中 的 自 然 人 股 东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 ( 三 )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百 分 之 五 以 上 的 股 东 单 位 或 者 在 上 市 公 司 前 五 名 股 东 单 位 任 职 的 人 员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 ( 四 ) 在 上 市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附 属 企 业 任 职 的 人 员 ; ( 五 ) 为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或 者 其 各 自 的 附 属 企 业 提 供 财 务 法 律 咨 询 等 服 务 的 人 员, 包 括 提 供 服 务 的 中 介 机 构 的 项 目 组 全 体 人 员 各 级 复 核 人 员 在 报 告 上 签 字 的 人 员 合 伙 人 及 主 要 负 责 人 ; ( 六 ) 在 与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或 者 其 各 自 的 附 属 企 业 具 有 重 大 业 务 往 来 的 单 位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或 者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或 者 在 该 业 务 往 来 单 位 的 控 股 股 东 单 位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或 者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 七 ) 最 近 一 年 内 曾 经 具 有 前 六 项 所 列 举 情 形 的 人 员 ; ( 八 ) 其 他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认 定 不 具 备 独 立 性 的 情 形 四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无 下 列 不 良 纪 录 : ( 一 ) 近 三 年 曾 被 中 国 证 监 会 行 政 处 罚 ; ( 二 ) 处 于 被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开 认 定 为 不 适 合 担 任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的 期 间 ; ( 三 ) 近 三 年 曾 被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开 谴 责 或 两 次 以 上 通 报 批 评 ; ( 四 ) 曾 任 职 独 立 董 事 期 间, 连 续 两 次 未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或 者 未 亲 自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的 次 数 占 当 年 董 事 会 会 议 次 数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 ( 五 ) 曾 任 职 独 立 董 事 期 间,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明 显 与 事 实 不 符 五 包 括 中 外 运 空 运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在 内, 被 提 名 人 兼 任 独 立 董 事 的 境 内 上 市 公 司 数 量 未 超 过 五 家, 被 提 名 人 在 中 外 运 空 运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连 续 任 职 未 超 过 六 年 六 本 提 名 人 已 经 根 据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备 案 及 培 训 工 作 指 引 对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任 职 资 格 进 行 核 实 并 确 认 符 合 要 求 本 提 名 人 保 证 上 述 声 明 真 实 完 整 和 准 确,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陈 述 或 误 导 成 分, 本 提 名 人 完 全 明 白 做 出 虚 假 声 明 可 能 导 致 的 后 果

特 此 声 明 提 名 人 : 年 月 日

附 件 4: 中 外 运 空 运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声 明 本 人 ***, 已 充 分 了 解 并 同 意 由 提 名 人 *** 提 名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本 人 公 开 声 明, 本 人 具 备 独 立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保 证 不 存 在 任 何 影 响 本 人 担 任 中 外 运 空 运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性 的 关 系, 具 体 声 明 如 下 : 一 本 人 具 备 上 市 公 司 运 作 的 基 本 知 识, 熟 悉 相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章 及 其 他 规 范 性 文 件, 具 有 五 年 以 上 法 律 经 济 财 务 管 理 或 者 其 他 履 行 独 立 董 事 职 责 所 必 需 的 工 作 经 验 本 人 尚 未 根 据 上 市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培 训 工 作 指 引 及 相 关 规 定 取 得 独 立 董 事 资 格 证 书 本 人 已 承 诺 在 本 次 提 名 后, 参 加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举 办 的 最 近 一 期 独 立 董 事 资 格 培 训 并 取 得 独 立 董 事 资 格 证 书 二 被 提 名 人 任 职 资 格 符 合 下 列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的 要 求 : ( 一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关 于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的 规 定 ; ( 二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务 员 法 关 于 公 务 员 兼 任 职 务 的 规 定 ; ( 三 )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关 于 规 范 中 管 干 部 辞 去 公 职 或 者 退 ( 离 ) 休 后 担 任 上 市 公 司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监 事 的 通 知 的 规 定 ; ( 四 ) 中 央 纪 委 教 育 部 监 察 部 关 于 加 强 高 等 学 校 反 腐 倡 廉 建 设 的 意 见 关 于 高 校 领 导 班 子 成 员 兼 任 职 务 的 规 定 ; ( 五 ) 中 国 保 监 会 保 险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的 规 定 ; ( 六 ) 中 国 证 券 业 协 会 发 布 证 券 研 究 报 告 执 业 规 范 关 于 证 券 分 析 师 兼 任 职 务 的 规 定 ; ( 七 ) 其 他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规 定 的 情 形 三 本 人 具 备 独 立 性, 不 属 于 下 列 情 形 : ( 一 ) 在 上 市 公 司 或 者 其 附 属 企 业 任 职 的 人 员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 直 系 亲 属 是 指 配 偶 父 母 子 女 等 ;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是 指 兄 弟 姐 妹 岳 父 母 儿 媳 女 婿 兄 弟 姐 妹 的 配 偶 配 偶 的 兄 弟 姐 妹 等 ); ( 二 )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百 分 之 一 以 上 或 者 是 上 市 公 司 前 十 名 股 东 中 的 自 然 人 股 东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 ( 三 )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百 分 之 五 以 上 的 股 东 单 位 或 者

在 上 市 公 司 前 五 名 股 东 单 位 任 职 的 人 员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 ( 四 ) 在 上 市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附 属 企 业 任 职 的 人 员 ; ( 五 ) 为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或 者 其 各 自 的 附 属 企 业 提 供 财 务 法 律 咨 询 等 服 务 的 人 员, 包 括 提 供 服 务 的 中 介 机 构 的 项 目 组 全 体 人 员 各 级 复 核 人 员 在 报 告 上 签 字 的 人 员 合 伙 人 及 主 要 负 责 人 ; ( 六 ) 在 与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或 者 其 各 自 的 附 属 企 业 具 有 重 大 业 务 往 来 的 单 位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或 者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或 者 在 该 业 务 往 来 单 位 的 控 股 股 东 单 位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或 者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 七 ) 最 近 一 年 内 曾 经 具 有 前 六 项 所 列 举 情 形 的 人 员 ; ( 八 ) 其 他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认 定 不 具 备 独 立 性 的 情 形 四 本 人 无 下 列 不 良 纪 录 : ( 一 ) 近 三 年 曾 被 中 国 证 监 会 行 政 处 罚 ; ( 二 ) 处 于 被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开 认 定 为 不 适 合 担 任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的 期 间 ; ( 三 ) 近 三 年 曾 被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开 谴 责 或 两 次 以 上 通 报 批 评 ; ( 四 ) 曾 任 职 独 立 董 事 期 间, 连 续 两 次 未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或 者 未 亲 自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的 次 数 占 当 年 董 事 会 会 议 次 数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 ( 五 ) 曾 任 职 独 立 董 事 期 间,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明 显 与 事 实 不 符 五 包 括 中 外 运 空 运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在 内, 本 人 兼 任 独 立 董 事 的 境 内 上 市 公 司 数 量 未 超 过 五 家, 本 人 在 中 外 运 空 运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连 续 任 职 未 超 过 六 年 六 本 人 已 经 根 据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备 案 及 培 训 工 作 指 引 对 本 人 任 职 资 格 进 行 核 实 并 确 认 符 合 要 求 本 人 保 证 上 述 声 明 真 实 完 整 和 准 确,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陈 述 或 误 导 成 分, 本 人 完 全 明 白 做 出 虚 假 声 明 可 能 导 致 的 后 果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可 依 据 本 声 明 确 认 本 人 的 任 职 资 格 和 独 立 性 本 人 承 诺 : 在 担 任 该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期 间, 将 遵 守 法 律 法 规 中 国 证 监 会 发 布 的 规 章 规 定 通 知 以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业 务 规 则 的 要 求, 接 受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监 管, 确 保 有 足 够 的 时 间 和 精 力 履 行 职 责, 做 出 独 立 判 断, 不 受 公 司 主 要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或 其 他 与 公 司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的 单 位 或 个 人 的 影 响

本 人 承 诺 : 如 本 人 任 职 后 出 现 不 符 合 独 立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情 形 的, 本 人 将 自 出 现 该 等 情 形 之 日 起 30 日 内 辞 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特 此 声 明 声 明 人 : 年 月 日

附 件 5: 中 外 运 空 运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市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履 历 表 上 市 公 司 名 称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时 间 身 份 证 号 电 子 邮 件 工 作 单 位 单 位 邮 编 通 讯 地 址 是 否 属 会 计 专 业 人 士 其 他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或 者 职 称 本 人 专 长 一 个 人 情 况 曾 用 名 民 族 政 治 面 貌 护 照 号 码 移 动 电 话 单 位 电 话 邮 政 编 码 会 计 专 业 资 格 证 书 资 格 或 者 职 称 证 书 上 市 公 司 代 码 证 书 号 码 证 书 号 码 照 片 是 否 曾 受 处 罚 是 否 具 有 其 他 国 家 或 者 地 区 居 留 权 二 社 会 关 系 与 本 人 关 系 配 偶 父 亲 母 亲 子 女 兄 弟 姐 妹 姓 名 身 份 证 号 联 系 电 话 工 作 单 位 持 股 情 况 持 股 数 量 三 教 育 背 景 学 习 期 间 学 校 专 业 学 历 学 位 四 工 作 经 历 工 作 期 间 工 作 单 位 职 位 职 业 领 域 五 专 业 培 训 培 训 期 间 培 训 单 位 培 训 证 书 培 训 内 容

六 独 立 董 事 兼 职 情 况 任 职 期 间 公 司 名 称 公 司 代 码 七 其 他 情 况 1 本 次 担 任 上 市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的 薪 酬 : 2 本 人 是 否 拥 有 担 任 董 事 公 司 股 票 及 其 衍 生 品 种 及 持 有 数 量 ( 如 是 ): 3 本 人 在 该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附 属 公 司 中, 过 去 或 现 在 是 否 具 有 除 前 述 1 2 条 以 外 的 任 何 利 益 : 4 本 人 担 任 该 上 市 公 司 的 独 立 董 事 的 提 名 人 为 : 5 本 人 其 他 可 能 有 助 于 或 者 不 利 于 本 次 独 立 董 事 任 职 的 情 况 : 八 承 诺 本 人 ( 请 以 正 楷 体 填 写 姓 名 ) 郑 重 声 明, 本 履 历 表 内 容 是 真 实 完 整 和 准 确 的, 保 证 不 存 在 任 何 遗 漏 虚 假 陈 述 或 误 导 成 份 本 人 完 全 明 白 作 出 虚 假 声 明 可 能 导 致 的 后 果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可 依 据 本 履 历 表 所 提 供 的 资 料, 确 定 本 人 是 否 适 宜 担 任 该 上 市 公 司 的 独 立 董 事 签 字 : 时 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