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吉恩镍业 公告编号: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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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需分别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 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 四 )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 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 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并及时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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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原规定拟修订 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五十六条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 1 人, 副董事长 1 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设副董事长 1 人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 董

( 二 ) 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 : 1 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及优先顺序公司可采取现金 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 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2 公司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公司根据本章程规定进行年度利润分配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

(3) 任何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4) 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 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 发展阶段 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编号:临 号

续性和稳定性, 并符合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 围, 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并坚持如下原则 : 1 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 2 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 二 ) 利润分配的形式 :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 股票 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 法规允许

部分的可分配利润, 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分配 ( 七 ) 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 : 公司根据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 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有关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充分考虑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经

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对征集股东投票权不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二 修改 公司章程 第八十七条第八十七条原内容为 :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 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 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 监票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 应当由律师 股东代表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罗顿发展编号 : 临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上

( 五 ) 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应充分考虑股东的要求和意愿, 并重视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 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 2/3 以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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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 拟以超过募集资金净额 10% 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 十 ) 对社会公众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 ( 十一 ) 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要求采取网络投票等方式的其他事项 第七十八条股东 ( 包括股东代理人 )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

供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 若公司年度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 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的原因 未用于现金利润分配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披露 ( 三

6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 7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 二 ) 现金分红比例的规定 1 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 20% 2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 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 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 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 三 )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1 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即公司弥补亏损 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 ) 为正值 且现金充裕, 实施现

( 三 ) 在公司盈利 净资本等符合监管要求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 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 ( 四 )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 1 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 2 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 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

第三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 应当提取利润的 10% 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 以上的, 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 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 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 经股东大会决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第四条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 按下列顺序分配 : ( 一 ) 提取法定公积金 ; ( 二 ) 提取任意公积金 ; ( 三 ) 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及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的需要确定本条第 ( 二 ) ( 三 ) 项所述利润分配的具体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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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但是, 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 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第四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 ( 或

公积金 3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 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 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 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五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

第一百八十五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 ( 一 ) 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实行持续 稳定的的股利分配政策, 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并坚持如下原则 : 1 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2 存在未弥补亏损 不得分配的

司持续经营能力 4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 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5 公司依照同股同利的原则, 按各股东所持股份数分配股利 第三条公司每年的税后利润, 按下列顺序和比例分配 : 1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 提取法定公积金 按税后利润的 10% 提取法定公

图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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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原则为 : ( 一 ) 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利润分配政策应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 二 ) 公司如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 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 可以不分红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 :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

2 审议通过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2 年 年 )( 修订草案 )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2 年 年 )( 修订草案 ) 全文于 2012 年 7 月 13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 : 表决票 7 票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 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 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 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四条公司的公积金用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3 第三章 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政策... 4 第四章 利润分配监督约束机制... 7 第五章 利润分配的执行及信息披露... 8 第六章 附则 /8

1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 提取法定公积金 按税后利润的 10% 提取法定公积金, 当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 以上时, 可以不再提取 ; 3 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从税后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后, 经股东大会决议, 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具体比例由股东大会决定 ; 4 支付

第四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 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 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 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 经股东大会决

营范围 : 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 技术培训 ; 承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 ; 销售计算机软 硬件及外围设备 通信设备 ; 计算机软 硬件及外围设备 通信设备的售后服务 ; 电子商务服务 ; 货物进出口 ; 技术进出口 ; 代理进出口 ; 仪器仪表销售 ; 接受委托从事软件外包服务 ; 建筑智能

二 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 一 ) 公司实行持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兼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 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 论证过程中及确定利润分配方案时, 应加强与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沟通与交流,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

四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材料之八

中钰医疗控股 ( 北京 ) 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钰医疗控股 ( 北京 ) 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利润分配行为, 建立科学 持续 稳定的分配机制, 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 保证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 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第三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但是, 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 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第四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 ( 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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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因素的基础上, 充分考虑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发展所处阶段 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规模 现金流量状况 经营资金需求和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 建立对投资者持续 稳定 科学的回报机制, 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 分红规划的具体方案 综合以上因素, 公司拟定的分红规划如下 : 1 利润

现修订为 :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454,133,355 股, 均为普通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三 对 公司章程 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进行修订原条款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现修订为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

等信息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八十条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 有效的前提下, 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 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 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第八十条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 有效的前提下, 通过各种

时代新材 2012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间 :2012 年 6 月 27 日上午 9:00 地点 : 株洲市天元区海天路 18 号时代新材工业园综合楼 203 会议室 主持人 : 曾鸿平董事长 会议议程 : 1. 审议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的议案 ; 2. 审议关于制定公司 分红管理

五 公司章程 原第一百一十条原第一百一十条 :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 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 委托理财 关联交易的权限, 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 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 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修改为 : 除本章程规定必须经股东大会审批的事项外, 公司董事会

1. 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制定持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每年按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 2.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利润分配政策确定后, 不得随意调整而降低对股东的回报水平 3.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 全体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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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股东回报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将充分考虑各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实现稳定现金收入预期的要求和意愿, 既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也兼顾投资者对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期望,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 将采取现金方式 股票方式 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 或者法律 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09—003

润的, 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 二 ) 现金分红条件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 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1 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 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 2 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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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行业的快速发展, 电子智能控制器行业将维持较高的景气度, 有力促进相关电子智 能控制产品的需求增长 随着下游行业的不断发展为公司的各类业务增长提供了宏观条件, 预计未来公司将继续保持稳健的增长趋势, 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届时将有力抵抗外部不利因素 公司将根据每年实际的盈利情况, 采取积极 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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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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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美邦服饰编号 : 临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海南航空 海航B股 编号:临

本次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 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共同协商确定 5 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 本金自本金支付日起不另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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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条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 有效的前提下, 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 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 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第八十九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 : 同意 反对或弃权 未填 错填 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 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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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注释 : 计算本条所称持股比例时, 仅计算普通股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二 章程第七十九条原为 : 股东 ( 包括股东代理人 )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美邦服饰编号 : 临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3 美邦 01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

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年度报告盈利, 且有可供分配利润, 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应 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 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 二 ) 公司现有股利分配政策 经 2012 年 7 月 11 日公司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现行有效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大众交通编号 : 临 大众 B 股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8 大众 01 大众交通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

电话号码 : 传真号码 : 公司住所 : 中国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城东新区画眉山路伊河以北邮政编码 : 电话号码 : 传真号码 : 二. 原第十四条公司的经营范

4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 公司会议室 ( 佛山市顺德区高新区 ( 容桂 ) 科苑一路 6 号 ); 5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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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 编号:临

本项议案需提交最近股东大会审议 3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 2017 年度报告中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章节 本项议案需提交最近股东大会审议 4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附件 本项议案需提交最近股东大会审议 5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

需要维持适当的留存收益比例, 确保公司有足够的资金进行持续经营并最终实现公司长远规划, 从而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回报 ( 三 ) 股东回报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将充分考虑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实现稳定现金收入预期的要求和意愿, 既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也兼顾投资者对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期望,

号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 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公司还可以提供网络或其他方 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 视为出席 第四十四条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经营地或股东大会通知所指定的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 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公司还可以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

董事 监事候选人由董事会 监事会提董事 监事候选人由董事会 监事会提名或由持有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名或由持有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 以上股东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名 3% 以上股东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名 召集人在发出关于选举董事 监事的股召集人在发出关于选举董事 监事的股东大会会议

1 出席的股东情况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 或授权代表 ) 共 96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40,811,382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 :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 或授权代表 ) 共计 5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

表决结果 :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 :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9 月 28 日 附件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回报规划事宜的论证报

会对 公司章程 进行了修订 并根据修订后的 公司章程 对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全文刊登于巨潮网 ( 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情况 : 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 表决结

附件1

25,800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3)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8 人, 代表股份 53,353,309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二 议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通

表决结果 :695,699,400 股同意,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00 股反对,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45,001,60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 54.89% 其中: (1) 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9,522,061 股, 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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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16 年 年 ) 为进一步增强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 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 保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 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

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即将届满离任的独立董事张书林先生 王立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上述独立董事离任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

止咳和喉科等重点品类, 不断强化消费者沟通与品牌打造 零售终端管理及经销商管理等组织能力 ; 中药处方药以心脑血管 抗肿瘤 呼吸道抗感染 中药配方颗粒为重点领域, 重点提升学术营销 医院销售队伍 产品质量和安全性的核心能力 同时, 为支撑业务战略, 公司将不断提升运营管控 并购整合 研发 供应链管理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中科创达公告编号 :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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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 ( 年 ) 股东回报规划 (2018 年 5 月 ) 为进一步增强回报股东意识, 建立对投资者持续 稳定的回报机制,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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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 章程 的有关规定 7.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发出, 会议议题及相关内容刊登在 2018 年 4 月 17 日的 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4 日再次发出了召开本次会议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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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 重点问题 请补充说明申请人应付债券科目的明细情况 请结合应付债券的资本属性 期限等情况, 补充说明本次可转债发行是否符合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第 ( 二 ) 项的规定, 请保荐机构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申请人于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中充分提示以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1,033,732,258 票, 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数为 2,554,765,7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 代表股份数 280,626,6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

六 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具体修改内容见附件, 章程 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 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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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432 证券简称 : 吉恩镍业公告编号 : 临 2014-020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 国办发 [2013]110 号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 文件的相关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董事会拟对 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情况如下 : 一 修改 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原条款为 :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 公司经营范围是 : 镍 铜 钴 硫冶炼及副产品加工 ; 企业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 ; 经营本企业生产 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 机械设备 仪器仪表 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 ; 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 三来一补 业务 ; 工业硫酸生产 ; 镍矿开采 ; 液氧 液氩 液氮生产和销售 现修改为 :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 公司经营范围是 : 镍 铜 钴 硫冶炼及副产品加工 ; 企业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 ; 经营本企业生产 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 机械设备 仪器仪表 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 ; 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 三来一补 业务 ; 工业硫酸 氧气 ( 不含医用氧气 ) 生产 ; 镍矿开采 二 修改 公司章程 第一百五十五条原条款为 : 公司应当重视对投资者 (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 的合理投资回报, 充分听取投资者 ( 中小投资者 ) 和独立董事的意见, 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 制定持续 稳定, 有利于公司长远 可持续发展的利润分配政策, 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投资收益的权利 1

( 一 ) 利润分配原则 : 公司实行持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在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的情况下, 符合利润分配条件, 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 二 ) 利润分配形式 :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 股票 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 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分配利润股本基数应当以方案实施前的实际股本为准 以每 10 股表述分红派息 转增股本的比例, 如扣税的, 说明扣税后每 10 股实际分红派息的金额 数量 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中期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红,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 三 ) 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 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 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 公司快速增长时, 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匹配时, 可以实施股票股利分配 股票股利分配可以单独实施, 也可以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 现金分红条件 : 公司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若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 因特殊原因而不进行分红时, 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具体原因, 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并在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现金分红比例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其中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公司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作特别说明 ( 四 ) 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 公司应当制定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方案由公司证券投资部门与财务部门根据市场资金供需情况和公司经营状况拟定, 董事会应就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 研究,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当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 以及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未进行现金分红或拟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之比低于 30% 时,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 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2

( 五 )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 按本章程第一百五十四条执行, 即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 2 个月内完成股利 ( 或股份 ) 的派发事项 ( 六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 公司不得随意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而降低对股东的回报水平, 如因新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外部环境或公司自身经营等状况发生较大变化, 需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 董事会应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出发点, 严格履行决策程序, 进行详细的论证和说明原因, 形成书面论证报告经独立董事审议后, 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变更利润分配政策方案时除现场会议外, 还应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且独立董事对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发表独立意见 ( 七 ) 若存在公司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 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股利,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现修改为 :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应当重视对投资者 (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 的合理投资回报, 充分听取投资者 ( 中小投资者 ) 和独立董事的意见, 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 制定持续 稳定, 有利于公司长远 可持续发展的利润分配政策, 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投资收益的权利 ( 一 ) 利润分配原则 :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及可持续发展, 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并符合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 ; 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 公司可以制定明确的分红回报规划并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 公司在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的情况下, 符合利润分配条件, 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 应当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 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 ( 二 ) 利润分配形式及优先顺序 : 1 公司可采取现金 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 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利润分配中, 现金分红优于股票股利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 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3

2 分配利润股本基数应当以方案实施前的实际股本为准 以每 10 股表述分红派息 转增股本的比例, 如扣税的, 说明扣税后每 10 股实际分红派息的金额 数量 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中期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红,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 三 ) 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期间间隔 : 在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 当期可供分配利润为正, 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 公司快速增长时, 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匹配时, 可以实施股票股利分配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 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 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的因素, 股票股利分配可以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 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且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 ( 四 ) 现金分红的比例 1 现金分红比例: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其中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公司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作特别说明 2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 发展阶段 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 区分下列情形, 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 (1)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 五 ) 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 4

1 利润分配的具体方案应由公司董事会制订, 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 董事会在审议现金分红具体预案时, 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 条件和最低比例 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 提出分红提案, 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 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 包括但不限于电话 网络 传真和邮件沟通, 筹划投资者接待日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 ),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 公司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 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并征询监事会的意见 若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 因特殊原因而不进行分红时, 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具体原因, 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并在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5 当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 以及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未进行现金分红或拟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之比低于 30% 时,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 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 六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具体条件 决策程序和机制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如因生产经营情况 投资规划 长期发展的需要, 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 确需调整上述利润分配政策的, 应由董事会以保护股东利益为出发点 在不违反有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 向股东大会提出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方案, 并详细说明修改的原因 ; 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修改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 包括股东代理人 ) 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后生效 ( 七 ) 利润分配的监督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 发现董事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 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并督促 5

其及时改正 : 1 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2 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 3 未能真实 准确 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4 月 2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