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备案报告 ( 第二期 ) 二〇一七年四月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备案报告 ( 第二期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 中国证监会令第 63 号 ) 贵局 宁波辖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工作指引 ( 甬证监发 [2016]89 号 ) 和 关于要求披露辅导工作有关信息的通知 ( 甬证监发 [2014]18 号 ) 的规定,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财通证券 ) 作为浙江华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华朔股份 或 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辅导机构, 现就第二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 向贵局汇报如下 : 一 报告期内所做的主要辅导工作 ( 一 ) 报告期辅导经过描述根据辅导计划安排以及华朔股份实际情况, 在辅导过程中, 辅导工作小组按照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 采用组织自学 集中现场授课 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 个别答疑等多种方式进行辅导工作 2016 年 10 月 21 日, 财通证券向贵局报送了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备案报告 2017 年 2 月 20 日, 财通证券向贵局报送了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浙江华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人员的说明 本辅导期内, 辅导工作小组积极推进第一期辅导工作备案报告提到的相关问题的解决, 并就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财务会计核算等方面向公司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 二 ) 辅导机构 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辅导人员的情况 2
财通证券作为华朔股份的辅导机构, 成立了由谢运 彭波 戚淑亮 陈艳玲 顾磊 余东旭 孙江龙 叶京运 刘可朦等辅导人员组成的辅导工作小组 以上辅导人员均是本公司正式从业人员并均取得证券执业资格, 具备相关金融 法律 会计等方面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不存在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辅导工作的情形 本次新增辅导人员简历如下 : 谢运先生, 财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 保荐业务负责人, 保荐代表人, 经济学博士研究生, 证监会第六届并购重组委委员候选人, 先后就职于海通证券 平安证券 兴业证券, 拥有十六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 主持或参与了信隆实业 (002105) 章源钨业(002378) 安妮股份(002235) 锐奇股份(300126) 贝因美 (002570) 宝莱特(300246) 同大股份(300321) 中国平安(601318) 等 IPO 项目 ; 亨通光电 (600487) 天音控股(000829) 中鼎股份(000887) 云南白药 (000538) 劲胜精密(300083) 格林美(002340) 等再融资项目 ; 中鼎股份借壳 ST 飞彩 (000887) 中国远洋整体上市(601919) 广发证券借壳延边公路 (000776) 雷伊 B(200168) 韶能股份(000601) 酒鬼酒(000799) 江苏三友 (002044) 欣网视讯(600403) 宝光股份(600379) ST 一投 (600515) ST 新太 (600728) 合肥城建(002208) 南岭民爆同行整合(002096) 曲江文旅 (600706) 深圳英飞拓海外并购(002528) 等并购重组项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亦为本次辅导的专业机构, 配合财通证券为华朔股份提供专项辅导及日常辅导工作 ( 三 ) 接受辅导的人员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华朔股份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 5% 以上 ( 含 5%) 股份的股东 ( 法定代表人或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 实际控制人等, 以及监管机构认为有必要参加辅导的其他人员 具体人员如下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 以上 ( 含 5%) 股 王洪彪 贺宇波 张正来 王超 赵意奋 冷军 郑堤 注蒋娜芬 旷鑫文 姚玲 王洪彪 贺宇波 张正来 王耘 王洪彪 黄雪芳 3
份的股东 ( 法定代表人或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 注 : 2016 年 12 月 29 日, 公司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黄雪芳辞去监事职务, 选举姚玲出任公司监事 ( 四 ) 辅导的主要内容 辅导方式及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1 本期辅导授课情况 根据辅导计划, 辅导工作小组结合华朔股份的具体情况, 在本次辅导期间内 对辅导对象进行了两次集中现场授课 授课时间授课机构授课人员课程内容课时 2016 年 12 月 29 日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 事务所 丁天 上市相关法律专题辅导 4 2016 年 12 月 29 日财通证券戚淑亮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 4 2 本期辅导工作的开展情况 本期开展的辅导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 持续关注公司的独立性 ; 持续关注公司关联交易的规范性, 对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 ; 持续关注公司的行业地位 竞争优势和持续盈利能力等 ; 持续关注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体系的健全性及执行的有效性, 会同会计师 华朔股份相关人员开展了财务核查工作, 并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提出整改建议 督促公司尽快落实 ( 五 ) 辅导协议履行情况 自财通证券和华朔股份签署 辅导协议 以来, 财通证券辅导人员能够严格按照 辅导协议 的规定, 参照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则的要求, 勤勉尽责 诚实守信地认真履行辅导职责 在本辅导期间, 财通证券辅导人员对华朔股份进行了全面的尽职调查工作, 并对其存在的有关问题提出了意见和整改方案 辅导人员采用组织自学 集中现场授课 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 个别答疑等多种方式, 有效地开展了辅导工作 在辅导过程中, 财通证券和华朔股份双方均严格遵照 辅导协议 开展工作, 辅导协议 得以切实履行 ( 六 ) 辅导对象按规定和辅导协议参与 配合辅导机构工作的情况 本期辅导过程中, 华朔股份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 5% 以上 4
( 含 5%) 股份的股东 ( 法定代表人或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 及实际控制人均能按时参加辅导 辅导对象能够严格按照辅导计划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有关知识进行学习, 能够积极配合辅导小组及有关中介机构做好辅导工作, 认真 及时地提供有关资料, 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接受辅导, 并能够针对辅导工作中提出的整改意见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认真的解决 目前, 辅导工作进展顺利 二 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在本次辅导期间内, 辅导工作小组对华朔股份的财务会计 业务与技术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进行了核查 辅导工作小组认为, 华朔股份能够对其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辅导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上期报告时, 公司尚有部分商标 专利需要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目前, 公司专利 商标权属变更手续均已完成 三 对辅导人员勤勉尽责及辅导效果的自我评估结论在本次辅导期间内, 财通证券辅导人员能够按照中国证监会及宁波监管局的要求, 按照 辅导协议 和辅导计划的规定认真进行辅导, 勤勉尽责 诚实信用 突出重点, 完成了对华朔股份的本期辅导工作, 并就相关问题提出整改方案, 同时指导公司落实整改方案, 取得了良好的预期效果 特此报告 ( 以下无正文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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