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490 证券简称 : 华自科技公告编号 :2019-024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相关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9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相关担保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 申请授信及相关担保情况概述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格兰特 ) 的部分银行授信期限已届满, 根据格兰特的发展规划, 为保证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顺利进行, 格兰特拟继续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 ( 以下简称 中国银行顺义支行 ) 申请人民币 47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其中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2000 万元, 保函额度 2700 万元, 授信期限为自授信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 另, 格兰特全资子公司北京坎普尔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坎普尔 ) 因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中国银行顺义支行申请人民币 500 万元的授信额度, 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 授信期限为自授信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 格兰特和坎普尔的上述银行授信分别由其董事长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决定使用金额, 董事会授权格兰特和坎普尔董事长分别与银行签订有关合同 协议, 实际授信额度和具体品种以与银行签订相关文件为准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关村担保公司 ) 继续为格兰特上述 4700 万元的授信提供保证担保, 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首创担保公司 ) 为坎普尔上述 500 万元的授信提供保证担保 格兰特法定代表人孟广祯及其配偶赵晓娜 坎普尔拟为格兰特上述 4700 万元的银行授信向中关村担保公司提供保证反担保, 同时格兰特以其应收账款向中关村担保公司提供质押反担保, 并以其持有的京平国用 (2013) 出第 00125 号土地使用权及其在建工程向中关村担保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 公司 孟广祯拟为坎
普尔上述 500 万元的银行授信向首创担保公司提供保证反担保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 格兰特董事长和坎普尔董事长签署与上述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 公司章程 和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本次授信涉及的相关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 格兰特 1.1 基本情况公司名称 : 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1999 年 5 月 26 日住所 : 北京市平谷区马坊工业园区 E19-04B 号法定代表人 : 孟广祯注册资本 :6789.09 万元营业范围 : 生产环境保护专用设备 水处理膜产品 ; 工程勘察 ; 工程设计 ; 专业承包 销售机械设备及配件 电子产品 化工产品 ; 技术开发 技术服务 技术转让 ; 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 代理进出口 与本公司的关系 : 格兰特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2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 : 万元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经审计 ) 2018 年 9 月 30 日 (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32,921.98 56,194.88 负债总额 16,174.14 37,651.07 净资产 16,747.83 18,543.81 2017 年度 ( 经审计 ) 2018 年 1-9 月 ( 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20,726.25 19,518.70 利润总额 4,696.59 2,137.84 净利润 4,155.43 1,795.98
2 坎普尔 2.1 基本情况公司名称 : 北京坎普尔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7 年 4 月 11 日住所 : 北京市平谷区马坊工业园西区 249 号法定代表人 : 孟广祯注册资本 :5000 万元营业范围 : 制造连续电除盐组件 超滤膜系统 膜生物反应器 ; 技术开发 ; 专业承包 ; 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 代理进出口 与本公司的关系 : 坎普尔为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格兰特的全资子公司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 : 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经审计 ) 2018 年 9 月 30 日 (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10,563.66 11,263.78 负债总额 3,712.23 3,262.19 净资产 6,851.43 8,001.59 2017 年度 ( 经审计 ) 2018 年 1-9 月 ( 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8,307.97 6,239.49 利润总额 2,317.78 1,252.06 净利润 2,018.32 1,150.16 三 担保的主要内容 1 中关村担保公司继续为格兰特上述 4700 万元的授信提供保证担保, 首创 担保公司为坎普尔上述 500 万元的授信提供保证担保 格兰特法定代表人孟广祯及其配偶赵晓娜 坎普尔拟为格兰特上述 4700 万 元的银行授信向中关村担保公司提供保证反担保, 同时格兰特以其应收账款向中 关村担保公司提供质押反担保, 并以其持有的京平国用 (2013) 出第 00125 号土 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向中关村担保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 公司 孟广祯拟为坎普 尔上述 500 万元的银行授信向首创担保公司提供保证反担保
相关保证担保协议及质押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具体内容以在上述范围内签署 的合同 协议为准 2 抵押物基本情况 抵押不动产权利证书及证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 : 京平国用 (2013) 出第 00125 号 抵押物面积 土地使用权面积 14544.17 平方米 四 董事会意见董事会认为本次相关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格兰特 坎普尔正常经营需要, 有利于增强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格兰特 坎普尔经营情况良好 财务状况稳定 具备偿还负债能力 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上述相关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也不会对公司及各级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监事会意见监事会经审核认为, 本次授信涉及的相关担保事项有利于促进格兰特和坎普尔的经营发展, 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符合公司和子公司的整体利益, 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一致同意上述相关担保事项 六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上述授信涉及的担保是为保证公司格兰特和坎普尔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 公司对被担保的格兰特和坎普尔拥有绝对的控制权, 目前被担保公司经营情况良好, 财务状况稳定, 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 具备偿还负债能力, 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 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格兰特拟向中国银行顺义支行申请的 4700 万元授信是在原授信期限届满的基础上进行重新申请, 授信额度未增加, 故此授信涉及的相关担保不会增加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 公司 格兰特和坎普尔为上述授信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整体利益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和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 因此,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格兰特及坎普尔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安排 七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本次担保后, 公司及各级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37 亿元 ( 含本次担保 ),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7.81% 以上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各级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八 备查文件 1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 2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3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3 日